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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经区卫生计生委批准,承担本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接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技术指导。

(二)具有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根据预防接种的需要,制订上报第一类疫苗、注射器使用计划和第二类疫苗采购计划,做好疫苗和注射器储存和使用管理。

(三)严格遵守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

(四)在预防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资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预防接种方法、作用、禁忌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第二类疫苗除公示上述内容外,还应公示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咨询电话;宣传资料。

(五)按照规定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卡(簿)。对流动儿童定期开展摸底调查,发现漏证或漏种儿童及时给与补证和补种。

(六)做好室内清洁,使用消毒液或紫外线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七)预防接种人员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双手要洗净,佩戴工作证,持证上岗;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种药械等。严格“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儿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册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出生年月日、本次接种疫苗品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录;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接种时严格疫苗接种操作技术,做到安全接种。

(八)接种后注意留观儿童反应情况,出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报告,对预防接种后的一般反应进行处理。

(九)及时上证、上册并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登记卡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负责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数据备份,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定期上报疫苗接种情况。

(十)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和有关咨询活动;

收集和上报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二、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一)预防接种人员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双手要洗净。

(二)保持预检登记室、侯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

(三)每天下班前,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接种台面和地面采取湿式清洁,采用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擦拭接种台面、湿拖地面,并做好消毒记录。

(四)镊子、治疗盘等器械按要求灭菌或消毒后备用

(五)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用灭菌镊子夹取75%乙醇棉球或用无菌棉签蘸75%乙醇,由内向外螺旋式对接种部位皮肤进行消毒,涂擦直径≥5cm,待晾干后立即预防接种。局部消毒后注意不得触碰污染,接种活疫苗时不能用碘酊消毒。

(六)将疫苗瓶(安瓿)上部疫苗弹至底部,用75%乙醇棉球消毒开启部位;开启减毒活疫苗的疫苗瓶(安瓿)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七)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所有疫苗接种均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注射完毕后不得回套针帽。应将注射器具直接投入安全盒或防刺穿的容器内,或者毁型后统一回收销毁。

三、疫苗、注射器销毁和冷链管理制度

(一)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疫苗、注射器和冷链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

(二)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和本地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制订本地区第一类疫苗和注射器计划,每年定期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三)预防接种单位每月上报一次二类疫苗和一类疫苗及注射器需求计划,在接收疫苗和注射器或者购进第二类疫苗时,应对疫苗和注射器的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质量状况,以及疫苗运输途中的温度记录等进行核对,做好进货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四)二类疫苗统一纳入药剂科进行管理,二类疫苗一律只能在区疾控中心进购,在进购时一律只准指定专人采购,一律只准采取单位转帐的方式,一律不得进行现金支付,一律不准以任何方式替他人代购疫苗。不得向任何其它单位及个人非法采购二类疫苗,不得将任何疫苗出售、出借、赠与给不具备接种资质的单位和任何个人。

(五)疫苗和注射器的领取或分发,要遵循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有效期先出的原则。经常核对疫苗和注射器进出情况,日清月结,每月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六)建立购进、分发、供应疫苗和注射器记录,记录应当注明疫苗和注射器的名称、生产企业、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购销、分发)单位、数量、(购销、分发)日期、产品包装以及外观质量、储存温度、运输条件、批签发合格证明编号或者合格证明、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

(七)疫苗应按品种、批号分类码放。采用冷库和大容量冰箱存放疫苗时,底部应留有一定的空间。疫苗要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疫苗与疫苗之间应留有1~2cm的空隙。疫苗不应放置冰箱门内搁架上。严格遵守活疫苗、灭活疫苗的开启有效使用的时限。

(八)每日两次查看冷链设备运行状况(上午上班后和下午下班前),并认真填写温度监测记录。认真做好过期或失效疫苗、注射器的销毁处理及记录。若有发现疫苗或注射器外包装破损或从外观上有质量可疑,应暂停使用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九)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十)冷链设备应安装或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专用房间内,避免阳光直射。每台设备安装专用接地插座,不可与其他设备或电器共用。正确使用,定期保养,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应有专人对冷链设备和疫苗储存设备进行管理与维护。

(十一)运送和储存疫苗时,冷藏箱或冷藏包内应按照要求放置冻制好的冰排。疫苗瓶不能直接与冰排接触,防止冻结。运送和储存疫苗时,应在冷藏箱或冷藏包的底层垫上纱布或纸,以便吸水并预防疫苗破损。每

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制度 一、管理要求 1、有免疫规划工作专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安装在接种门诊(点)工作区域,禁止挪用和安装在其他工作场所。配置接种单位使用的《全国儿童免疫接种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客户端软件。 2、指定专人管理。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定期杀毒,保障本部门计算机数据的安全运行;随时检测、清除计算机病毒和有害数据。 3、数据上传前、数据修改后、电脑故障需重新安装或软件升级前,必须及时做好数据备份;每次备份,必须为硬盘和优盘双重备份,且优盘单独保存。 二、信息资料收集 1、人口资料:辖区内总人口数及15岁以下各年龄组人口构成资料;年出生人数,死亡人数、各月出生人数;建卡人数,建证人数;儿童流出,流入情况;托幼机构、学校数及学生人数。 2、疫情资料: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免疫史。 3、接种资料: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应种人数、实种人数、接种率(包括基础免疫、复种/加强免疫、群体性接种、应急接种等)、未种原因分析;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调查处理等资料;未实行以乡为单位接种的地区,还应掌握辖

区内接种单位数量、分布、接种人员资料。 4、第一类疫苗的使用计划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疫苗接收、购进记录和使用情况等。 5、冷链设备及接种器材使用管理资料。 6、各类宣传、培训、督导资料。 三、信息统计报告 1、每月5日前,向上级疾控中心上报上月疫苗接种情况数据统计,包括表1(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情况报表)、表2(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表)、表5(第一、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汇总报表)。 2、每年1月5日前,对本年度使用疫苗、耗材、器材设备情况进行统计,填写相关报表,上报县疾控中心。 3、每年1月10日前完成本辖区免疫规划工作总结,接种率调查及冷链基本情况表,定期上报生物制品使用计划。 4、每年的2月15日前,向上级疾控中心上报本辖区年报统计表。 5、每年11月,向上级疾控中心上报冷链设备更新统计表。 四、资料保管 所有信息资料须有完整记录,以备本级和上级查询。 1、文字资料 各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档案化管理。根据资料数量,每半年整理1次,年底分类装订成册,独立建档立卷,登记编号。在本单位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妥善保管。

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doc

一、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 二、每月制定免疫规划疫苗需用量计划,并上报。 三、免疫规划用疫苗进货渠道正常,符合规定。 四、疫苗领发账目正规齐全,账、苗相符。 五、疫苗储存、运输温度符合要求。 六、领取或分发疫苗时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号疫苗“先入库、先 出库”的原则。 七、原则上接种门诊可供一定时间内使用的疫苗贮存量,不得超过1个月。 八、疫苗报废需经报告批准。 九、接种实施时严格核对接种疫苗品种,检查外观质量。凡过期、变色、污 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或冻结过的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xxx卫生防站

一、疫苗实行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市—县—(乡)镇—接种门诊 (接种点)。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登记,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 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三月前将下一年度的计划免疫用苗数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 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帐目,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 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五、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冷链设备要有 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冷藏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六、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 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七、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 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xxx卫生防站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全)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全)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为保证这项工作经常性开展,乡防保所设立以所长为组长,乡防疫人员及接种员人员为骨干的计划免疫领导组,负责制订本乡生物制品计划,领发生物制品,实施预防接种,调查处理异常反应,“冷链”管理,以及对基层卫生人员计划免疫工作的业务培训、督促、检查等项工作。 二、乡计划免疫工作实行一卡、一证、两册、两簿、 两表制度。卡、簿、表乡防疫人员专柜保管,接种卡仅接种期间发至各接种点,接种完后仍交回乡卫生院管理。7岁后,接种卡片乡镇卫生院保管15年。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儿童家 长保管,0—7岁儿童年龄分组表每年统计一次并上墙公布。 三、建、管、用好0—7岁儿童免疫接种卡、证。20XX 年度建卡率、建证率不得低于99%卡、证填写符合率不得 低于95%以上,坚持每季全乡儿童出生人数与建卡数、建证 数核对。 四、接种人员应以高度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生物制品性质,接种方法、接种途径及接种前的询问和告知,禁忌症,以及接种后副反应的观察处理。为确保工作质量,接种前要仔细检查发现禁忌症,严禁使用过 期、冻接和变质的疫苗,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

五、做好接种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接种中的组织实施;填写好接种卡证和接种登记册;接种后的统计汇总工作,按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出生物制品使用双月报表或工作总结。 六、积极处理预防接种中出现的异常反应,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报告,必要时,提请县异常反应诊断小组会诊,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不得单方面出具诊断证明,所出证明一律无效。 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 对疫(菌)苗应用灭菌的注射器和规范的操作进行注射,并对使用过的注射器具进行安全处理,称为安全注射,安全注射必须达到对接受注射者无害,对实施注射者无危险,注射后的物品不会给公共带来危害。根据以上要求,特制定安全注射制度。 一、预防接种要使用合格的注射器;二、实施预防接 种的人员要持技术合格证、上岗证上岗。三、预防接种必 须掌握各种疫苗的禁忌症。四、预防接种的操作要规范化。 五、预防接种的环境要符合工作要求。 六、接种后的接种器材及其废弃物品安全的回收、销毁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每周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 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 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 和《安徽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

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 二、幼儿园、中小学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和《XX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开学前家长到接种点去查验,全程接种的开此证明)。补种完成后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查验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登记有关信息,新生《XX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收存后由学校保健室或卫生室保存。如未接种完成的学生,开具的是《补种通知单》。学校督促家长去接种。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

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中儿童免疫接种率和免疫服务质量,消除免疫空白,减少易感人群,降低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发病率,保护儿童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流动儿童是指户籍在外县(区)、在暂居地居住满3个月,且w 6周岁的儿童。 二、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免疫 接种服务。 三、各预防接种单位要建立和健全出生儿童登记报告制度,加强与公安、劳动、城建、妇联、街道等部门的沟通,在有关单位确立联系人,定期了解流动人口数量、特点、分布等情况,掌握本地区流动人口分布与变化,收集新出生儿童资料,对适龄儿童要建卡、建证,及时提供免疫服务。 四、城市地区至少1个月,农村地区至少每3个月对流动人口开展一次摸底登记与查漏补种工作。外来儿童与当地儿童、计划内生育与计划外生育儿童,都应享受同等的免疫接种服务。每次接种后,要填写预防接种证,并交待清楚下次免疫接种地点和时间。 五、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合作,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 理条例》,按照《福建省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实行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对未免疫的儿童要及时进行补种,并办理预防接种证。 六、当儿童迁移或寄居(托、养)于其它地区时,应持《预防接种证》到原负责该儿 童免疫接种的预防接种单位办理迁出手续;之后,持《预防接种证》再到新迁入或寄居地区的预防接种单位登记,以继续接受各种疫苗的预防接种。 对新迁入儿童,原预防接种卡、证记录有效,按免疫程序要求完成免疫接种。对无接种凭证的6 岁内儿童,视为未接种,应按国家免疫程序要求进行预防接种,以迁入本地时间为准,1 年内完成基础预防接种。 七、预防接种单位要根据流动人口的从业和工作特点,选择适宜时间和方式通知免疫 服务时间和地点。每年至少进行 4 次查漏补种活动,要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多种形式通知免疫接种的时间和地点。除实行定时定点免疫接种服务外,要根据流动人口分布与免疫接种落实情况定期开展入户接种,在农贸市场、流动人口集居地定期设立固定或流动接种点,适当延长每次免疫服务时间,提高免疫接种率。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全)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全)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一、为保证这项工作经常性开展,乡防保所设立以所长为组长,乡防疫人员及接种员人员为骨干的计划免疫领导组,负责制订本乡生物制品计划,领发生物制品,实施预防接种,调查处理异常反应,“冷链”管理,以及对基层卫生人员计划免疫工作的业务培训、督促、检查等项工作。二、乡计划免疫工作实行一卡、一证、两册、两簿、两表制度。卡、簿、表乡防疫人员专柜保管,接种卡仅接种期间发至各接种点,接种完后仍交回乡卫生院管理。7岁后,接种卡片乡镇卫生院保管15年。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儿童家长保管,0—7岁儿童年龄分组表每年统计一次并上墙公布。 三、建、管、用好0—7岁儿童免疫接种卡、证。2003年度建卡率、建证率不得低于99%,卡、证填写符合率不得低于

95%以上,坚持每季全乡儿童出生人数与建卡数、建证数核对。四、接种人员应以高度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生物制品性质,接种方法、接种途径及接种前的询问和告知,禁忌症,以及接种后副反应的观察处理。为确保工作质量,接种前要仔细检查发现禁忌症,严禁使用过期、冻接和变质的疫苗,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五、做好接种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接种中的组织实施;填写好接种卡证和接种登记册;接种后的统计汇总工作,按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出生物制品使用双月报表或工作总结。 六、积极处理预防接种中出现的异常反应,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报告,必要时,提请县异常反应诊断小组会诊,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不得单方面出具诊断证明,所出证明一律无效。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对疫(菌)苗应用灭菌的注射器和规范的操作进行注射,并对使用过的注射器具

预防接种证管理制度

林海镇中学疫苗接种制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有计 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预防接种证是儿童免疫接种的记录凭证,每个儿童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预防接种证并接受预防接种。 二、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预防接种 证的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主管部门制定。全省各地应统一使用省级印制的《黑龙江省预防接种证》,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或使用其它版式接种证。 三、负责新生儿接生的单位和个人,在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及时的为 其接种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同时填写《新生儿首针乙肝一毛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 四、预防接种证、卡(簿)按照受种者的居住地实行属地化管理。在儿 童出生后1个月内,家长或者监护人应持《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至儿童常住地所在的预防接种单位,办理预防接种证。 五、户籍在外地的6岁及以下儿童在本地居住时间在3个月及以上,由 居住地的预防接种单位及时建立预防接种卡(簿),无预防接种证者需同时建立预防接种证。 六、接种单位对适龄儿童实施预防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按 规定做好记录。接种医生在每次接种完成后,应在卡、证上做好相应记录,并签名或盖章。

七、预防接种证由实施接种工作的人员填写。书写工整、文字规范、填 写准确、齐全,时间(日期)栏(项)填写均以公历为准。 八、当儿童户口迁移或寄居(托、养)于其它地区时,应持预防接种证 道负责该儿童免疫接种的预防接种单位办理迁出手续;之后,持证再到新迁入或寄居地区的预防接种单位登记,以继续接受各种疫苗的预防接种。 九、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 依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规划疫苗免疫疗程序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无预防接种或未按照规定程序接种疫苗的儿童,必须补证或补种疫苗。 十、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保管,接种单位应在接种证上加 盖公章或预防接种专用章。 十一、接种单位至少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一次核查和整理,剔出迁出、死亡或是去联系1年以上的儿童预防接种卡资料,由接种单位另行妥善保管。 十二、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长期保管。预防接种卡城市由接种单位保管,农村由乡镇防保组织保管。预防接种卡的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6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 十三、应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计算机管理的预防接种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预防接种证、卡的有关信息录入计算机,

2020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 二、幼儿园、中小学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和《XX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开学前家长到接种点去查验,全程接种的开此证明)。补种完成后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查验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登记有关信息,新生《XX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收存后由学校保健室或卫生室保存。如未接种完成的学生,开具的是《补种通知单》。学校督促家长去接种。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

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模板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草海镇小水美小学 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我校对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读的学生)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查验方法 (一)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认真逐项填写附表。 如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预防接种证》。 如果学生是外地来的,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二)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在完成工作1周内将无证或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学生的名单向当地的接种单位进行报告。 (三)儿童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的接种证或补种完成的接种证交学校验证登记。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四)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

档备查。 二、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学校对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读的学生)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查验方法 (一)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认真逐项填写附表。 如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预防接种证》。 如果学生是外地来的,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二)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在完成工作1周内将无证或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学生的名单向当地的接种单位进行报告。

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制度

九所镇罗马小学 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制度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海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认真执行小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学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本方案适用于就读于我校所有小学生。 二、学生入学所查验的接种证中必须接种疫苗范围包括:百白破疫苗、卡介苗、脊灰糖丸、乙肝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等,对甲肝、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等常见传染病的接种检验工作,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三、《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入学初进行,但仍需对新转入的学生开展查验工作。 四、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1、幼儿、学生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要出示儿童《预防接种证》。 2、查对幼儿、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海南省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接种针次对照表(附件3),判断幼儿、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查验情况登记在《海南省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登记表》(附件1)并将个人有关信息(查验记录)放入健康档案。 3、对无《预防接种证》和未完成国家规划疫苗接种的幼儿、学生,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海南省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登记表》(附

件1)。并以书面“补证/补种”通知告知家长到辖区预防接种单位(注:指卫生院、农场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补证、补种。 4、幼儿、学生完成补种和补证后,将补种通知单和预防接种证交回学校进行复验,按针次对照表判断是否补种完毕,学校复验后应在《海南省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登记表》(附件1)中以红色笔予以说明。 5、各学校、幼儿园要填写《海南省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补种补证统计表》并在11月30日前报告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各预防接种单位汇总后于12月15日前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已完成预防接种的学生或完成补种和补证学生的预防接种证继续由班级保存到2012年12月31日,以备上级检查。 五、要求全体班主任配合做好查验《接种证》的有关工作,在新生招收通知或报名须知上应告知凭《接种证》入学的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 九所镇罗马小学 2012年8月29日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

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 一、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 二、每月制定免疫规划疫苗需用量计划,并上报。 三、免疫规划用疫苗进货渠道正常,符合规定。 四、疫苗领发账目正规齐全,账、苗相符。 五、疫苗储存、运输温度符合要求。 六、领取或分发疫苗时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号疫苗“先入库、先 出库”的原则。 七、原则上接种门诊可供一定时间内使用的疫苗贮存量,不得超过1个月。 八、疫苗报废需经报告批准。 九、接种实施时严格核对接种疫苗品种,检查外观质量。凡过期、变色、污 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或冻结过的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平遥县卫生防站 一、疫苗实行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市—县—(乡)镇—接种门诊 (接种点)。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登记,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 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三月前将下一年度的计划免疫用苗数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 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帐目,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 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五、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冷链设备要有 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冷藏包每次用后及 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六、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 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七、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 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平遥县卫生防站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候种室、预诊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 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μ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70μw/cm2,<70μw/cm2的灯管应及时更换),紫外线灯按1.5w /m3空间安装,紫外线灯管表面应保 持洁净,每2~3周用酒精擦拭1次。 三、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 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 可用无菌棉签浸润2.0%碘酊,涂擦注射部位1遍,作用1分钟,再用75%酒精擦拭2 遍,擦净余碘干燥后方可注射;使用0.5%碘伏则直接涂擦皮肤2遍干燥后即可注射。消 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5cm×5cm。 局部消毒后注意不得触碰污染。接种活疫苗时不能用碘酊消毒,局部用75%乙醇消毒时,待干后再接种。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务必一人一针一管。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就地消毒(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2.0%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毁形,放入专用 收集袋,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一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为保证这项工作经常性开展,乡(镇)防保所设立以所长为组长,乡(镇)防疫人员及接种员人员为骨干的计划免疫领导组,负责制订本乡(镇)生物制品计划,领发生物制品,实施预防接种,调查处理异常反应,“冷链”管理,以及对基层卫生人员计划免疫工作的业务培训、督促、检查等项工作。 二、乡(镇)计划免疫工作实行一卡(儿童免疫接种卡)、一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两册(1、2类疫苗接种登记册、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登记册)、两簿(生物制品令发登记簿、冷链设备接种器材领发登记簿)、两表(年度生物制品计划双月报表、0—7岁儿童分村分龄统计表)制度。卡、簿、表由乡防疫人员专柜保管,接种卡仅接种期间发至各接种 点,接种完后仍交回乡卫生院管理。7岁后,接种卡片由乡镇卫生院保管15年。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儿童家长保管,0—7岁儿童年龄分组表每年统计一次并上墙公布。 三、建、管、用好0—7岁儿童免疫接种卡、证。2003年度建卡率、建证率不得低于99%,卡、证填写符合率不得低于95%以上,坚持每季全乡儿童出生人数与建卡数、建证数核对。 四、接种人员应以高度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生物制品性质,接种方法、接种途径及接种前的询问和告知,禁忌症,以及接种后副反应的观察处理。为确保工作质量,接种前要仔细检查发现禁忌症,严禁使用过期、冻接和变质的疫(菌)苗,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 五、做好接种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接种中的组织实施;填写好接种卡证和接种登记册;接种后的统计汇总工作,按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出生物制品使用双月报表或工作总结。 六、积极处理预防接种中出现的异常反应,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报告,必要时,提请县异常反应诊断小组会诊,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不得单方面出具诊断证明,所出证明一律无效。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 对疫(菌)苗应用灭菌的注射器和规范的操作进行注射,并对使用过的注射器具进行安全处理,称为安全注射,安全注射必须达到对接受注射者无害,对实施注射者无危险,注射后的物品(废物)不会给公共带来危害。根据以上要求,特制定安全注射制度。一、预防接种要使用合格的注射器(包括注射器要无菌包装,在有效期内使用;接种前才能打开包装,使用后放入指定的安全盒或防剌容器中,不允许再次使用);二、实施预防接种的人员要持技术合格证、上岗证上岗。三、预防接种必须掌握各种疫(菌)苗的禁忌症。四、预防接种的操作要规范化。 五、预防接种的环境要符合工作要求。 六、接种后的接种器材及其废弃物品安全的回收、销毁。 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每周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 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预防接种门诊要设 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安徽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5、小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最新资料推荐………………………………………………… **小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就读于我校每年的一年级新生。 二、学生入学所查验的接种证中必须接种疫苗范围包括:百白破疫苗、卡介苗、脊灰糖丸、乙肝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七种。每年一年级新生凭《预防接种证》报名入学,其他地区到我校就读的新生也必须提供当地的《预防接种证》,才能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三、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1、学生在办理新生报名、入学手续时,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预防接种证》。 2、查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将有关信息登记,并收存新生《预防接种证》学校保存,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计算机录入登记。 3、对无《预防接种证》和漏种的学生,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并告知家长到当地承担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机构办理《预防接种证》或到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补种。补种要严格按照疫苗的免疫程序和注意事项。 4、学生完成补种和补种后,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 5、在每年开学之际,将《预防接种证》检验工作情况上报补郎苗族乡卫生院,争取卫生部门的指导,从源头上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 四、学校将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督促检查。在新生招收通知或招生报名须知上告知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 五、本制度自发放之日起执行。

接种门诊规范管理制度

荣县预防接种门诊管理规范 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相应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加强我县预防接种接种门诊规范管理,提高预防接种工作质量,防止接种事故,使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根据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四川省计划免疫实施办法》和《自贡市计划免疫接种门诊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接种门诊的基本要求 1、有条件的地方预防接种门诊设置在乡(镇、街道)卫生院,一个乡镇开设1~2个门诊,其他地方可根据经济条件、地理环境和人口密度等具体情况设置预防接种点。 2、预防接种门诊每月运转1~2次;有条件的乡镇可按旬、周、日开展接种;边远乡镇每年运转不得少于6次。 3、预防接种门诊要做到三固定:接种地点、接种时间、接种人员;五统一:门诊标志、疫苗标牌、开设时间、工作程序、考核标准。 4、实行“二级运转,三级服务”的计免工作程序,即每个镇乡卫生院应在较边远的村设立临时接种点,每月由镇乡卫生院负责派人定时对边远村的儿童开展计划免疫工作服务。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5、预防接种合格门诊要有面积20m2以上的专用房,有条件的乡镇应达到规范门诊30 m2以上的专用房,中心卫生院应达到示范门诊40 m2以上的专用房要求。室内地面硬化、清洁明亮、空气流通。 预防接种门诊要有候种室(宣传教育、反应观察)、预诊室(登记、询问、体检)、接种室(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室),各室有明显的标志牌。预防接种门诊应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室分开,并保持一定的距离。接种室要定期进行室内消毒。有足够的桌椅,合格接种门诊要求达到一苗一桌,开诊时桌上铺设白色台布,有醒目标志。

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经区卫生计生委批准,承担本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接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技术指导。 (二)具有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根据预防接种的需要,制订上报第一类疫苗、注射器使用计划和第二类疫苗采购计划,做好疫苗和注射器储存和使用管理。 (三)严格遵守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 (四)在预防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资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预防接种方法、作用、禁忌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第二类疫苗除公示上述内容外,还应公示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咨询电话;宣传资料。 (五)按照规定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卡(簿)。对流动儿童定期开展摸底调查,发现漏证或漏种儿童及时给与补证和补种。 (六)做好室内清洁,使用消毒液或紫外线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七)预防接种人员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双手要洗净,佩戴工作证,持证上岗;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种药械等。严格“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儿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册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出生年月日、本次接种疫苗品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录;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接种时严格疫苗接种操作技术,做到安全接种。 (八)接种后注意留观儿童反应情况,出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报告,对预防接种后的一般反应进行处理。 (九)及时上证、上册并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登记卡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负责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数据备份,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定期上报疫苗接种情况。 (十)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和有关咨询活动;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1. 要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 2. 做好预防接种信息登记报告,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登记、录入和更新,及时将个案信息上传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并查询掌握流动儿童接种信息。尚未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乡级防保组织或接种单位。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上报。 3. 对未建立预防接种电子档案的适龄儿童,应及时将儿童的基本信息和疫苗接种信息录入到接种点客户端软件系统,并及时补充上传到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并及时统计分析。 4. 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长期保管。儿童预防接种个案的基本信息未经儿童监护人同意,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

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 1. 所有疫苗有专人管理,做好疫苗领发登记。为保证疫苗来源正规渠道,应从本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取,领取时要索要疫苗批签发或批检验证明文件复印件、进口疫苗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过期疫苗要登记并上交。 2. 每年及时正确地制定下一年的疫苗需要量计划及时掌握疫苗使用量及耗损量。 3. 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均按照冷链要求操作。 4. 冷链应有经培训的专人管理,建立冷链设备档案,做到账物相符、专物专用。 5.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充足冷链设备,并对其使用、维修、报废和更新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

免疫接种服务管理制度 1. 根据辖区接种对象数量,合理安排接种门诊周期。根据具体情况可设立周、旬或半月接种门诊,并设成人接种日,向成人提供疫苗接种服务。 2. 通过多种渠道全面掌握接种对象。 3. 对接种对象及时建立接种卡、接种簿与接种证。及时预约接种通知,并宣传免疫预防知识。 4. 免疫接种场所、接种人员、消毒、体检及接种均应严格按要求进行。

预防接种卡证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卡证管理制度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接种单位必须按规定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作为儿童预防接种的凭证、记录和证明,同时~做好其他适龄人群预防接种的记录工作。 一、预防接种卡、证建立 预防接种卡、证按照受种者居住地实行属地化管理。接种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每名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并实行凭证接种。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由家长携带儿童出生医院提供的《儿童预防接种票据证》到其现居住地接种单位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也可由儿童出生医院直接发放《儿童预防接种证》,~接种单位应在接种证上加盖公章~同时~为每名儿童建立接种卡。寄住本地3个月以上的7岁及以下流动儿童~应给予建立预防接种卡、证。 二、预防接种证的填写 对适龄儿童实施预防接种时~应查验预防接种证~严格做好接种记录。预防接种卡、证要由实施接种的工作人员填写~书写要工整~文字要规范~内容要准确、齐全~时间,日期,栏填写均以公历为准。 三、预防接种卡、证的使用管理 1、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妥善保管~遗失或损坏由接种单位补发。预防接种卡由接种单位管理。预防接种卡保管期限为儿童满7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 2、儿童迁移时~由原居住地所在接种单位依据接种卡~ 如实填写儿童既往预防接种史证明交给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并将接种资料留存备查,迁入地的接种单位应主动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索查预防接种证或既往接种史证明~并据此建立该儿童预防接种卡。无预防接种卡、证得要及时补建、补种。

3、接种单位至少应每半年对辖区内的儿童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剔出迁出、死亡或失去联系1年以上的儿童预防接种卡片~由接种单位另行妥善保管。

(完整版)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制度 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儿童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职责分工 学校领导负责指导卫生保健教师制定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培训计划;切实抓好无证和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与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取得联系,协调工作关系、责任分工、确定业务流程;在区教育局指导下共同组织开展校内学生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培训工作。督促卫生保健教师及以班主任为主的全校师生认真落实;负责将该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考评,定期督促检查。 教导处(办公室)负责安排部署全校开展补种、补证工作;负责表册、通知等文书的印制;召开班主任会议,具体组织相关培训,讲解有关操作规程,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指导档案的建立完善,协助装订;负责将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纳入班主任工作考评,定期督促检查。 招生时,教导处负责在《入学通知书》上告知新生报名须携带预防接种证以备查验。 学校卫生保健教师(卫生室负责人)负责具体指导班主任通过给学生家长发放通知等方式督促无证和漏种儿童及时补证、补种;按要求及时汇总情况和数据资料并按时上报;负责分发市、区、街道疾控中心提供的查验预防接种证有关报表和宣传资料;接受区、街道卫生院疾控中心对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和补种、补证工作进行的技术指导;接受查验预防接种证相关培训。 学校卫生兼职保健教师具体负责组织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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