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67653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67653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单位的一切合同管理活动。

劳动合同的管理按照上级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按公司财务部门要求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修改有关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对合同的订立、审查批准、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等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

第五条合同经办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的订立和管理工作,实行“谁订立,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定合同条款;

2、全面准确地填写合同条款,必要时组织进行合同评审。办理合同送审、报批、盖章及送交存档手续;

3、负责合同履行跟踪,追踪合同标的的内外质量,收集使用单位意见;

4、及时妥善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事宜,并报管理规划部和有关领导审查、批准;

5、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合同正本、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有关的各种纪要、变更澄清等资料,及时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6、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负责提供有关的一切资料;

7、安排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本部门合同副本及有关文件的归档工作,建立本部门合同台账;

订立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意见,然后签约。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难以确定由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经办部门的,由与该项业务最相近的部门负责,或由与该项业务最相近的上级主管领导确定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的经办部门。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公司的合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定、修订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各业务部门合同经办人的培训;

3、参与公司对外订立重大合同的谈判;

4、参与标书评审和合同评审;

5、对合同订立、变更及解除进行审查把关;

6、负责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各类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7、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8、负责公司合同台账、合同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9、协调单位内部和外部合同关系,对合同纠纷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10、合同管理中需要解决的其他问题。

第七条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是合同财务监督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从财务角度审查和监督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注重在价格、结算方式、票据等方面进行审查把关;

2、负责发票的审查、签收、签发。核对发票金额和合同金额、发票内容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合同批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程序不完备的,拒绝付款;

3、负责按合同结算条款收、付款;

第八条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

1、申购部门负责向管理部门提供本单位所需物品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时间要求等;需要进行工程建筑施工的单位,负责向主管部门提供包括维修、改造、新建、扩建工程建设的需求报告;

2、质量验收小组负责对购进机器设备、材料、燃料等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3、验收部门负责对验收合格的机器设备、材料、燃料等办理入库手续;

4、配合综合管理部进行重大合同审查或评审,并签署审查或评审意见;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订立合同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十条合同订立的程序

1、顾客提出要约邀请的合同订立程序

资信审查—→接受要约邀请—→合同填写—→审查—→批准—→签章。

2、我方提出要约邀请的合同订立程序

对方资信情况审核—→要约邀请—→要约信息反馈—→合同填写—→审查—→批准—→签章。

3、通过招标订立合同的程序

市场调查—→标书制作、发放—→接收投标—→评审—→定标—→订立合同—→审查—→批准—→签章。

4、设备、材料、物资买卖合同的订立程序

计划准备—→考察小组对标的咨询(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资信审查—→技术或商务谈判—→草拟合同文本—→审查—→批准—→签章。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名称(或姓名)、住所、法人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开户银行及账号;

2、标的或标的物(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名称、型号、规格等;

3、数量和质量,包括适用规范、质量标准和检测方式等;

4、价款或酬金;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8、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

9、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性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款。

对数量、质量、履行期限限和方式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特别明确。

第十二条合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体合格、标的明确、手续完备;

2、条款齐全、意思表示真实;

3、文字清晰、语言规范;

4、无矛盾条款、无空白条款。

5、订立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意见,然后签约。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难以确定由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经办部门的,由与该项业务最相关的部门或该项业务最相关的上级主管领导,确定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的经办部门。

第四章合同的审查

第十三条合同订立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审查对方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内容包括:

1、社会信誉(近三年是否有重大违约,是否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经济犯罪案件等)和履约能力(如生产能力、支付能力、运输能力等);

2、审查营业执照是否真实、有效;

3、核实对方的资产(资金)证明;

4、审查合同对方的资质等级证书;

5、审查法人证书及法人委托证书;

6、根据合同性质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信、履约能力有瑕疵或其委托代理人无有效授权的,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第十四条经办部门组织对合同进行业务性审查,审查的内容为:

1、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约主体资格;

2、是否各方谈判、协商的一致意见,是否符合决策部门的决策意见;

3、是否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4、是否超越业务权限;

5、语言是否准确、通顺。

第十五条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主要内容包括:

1、合同签订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条款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3、条款是否有冲突;

4、条款是否有歧义;

5、条款是否有效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

6、条款是否完备。

综合管理部对合同严密性可进行监督审查。

第十六条提交综合管理部审查的合同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经办部门已经对合同进行了业务性审查,涉及财务事项的已经经过财务部门审查;

2、合同当事人均未在合同合同上签字盖章;

3、合同约定的内容尚未实际履行;

4、需要同时附送的材料完备;

第十七条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的期限为在收到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视情况提出法律意见或解决问题的方案,业务紧急的,因尽可能满足业务部门的时间要求,业务特别疑难的,应合理延长审查时间。

第十八条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后,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风险做出判断,并视情况提出防范或降低风险的对策。该意见不是最终的决策意见,而是业务部门做出决策的重要参考。

第十九条合同报送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批准时,必须将法律意见书做为附件一并报送,根据批准人的要求对采纳部分和不采纳部分进行说明,经办部门合同存档时也应将法律意见书一并存档。

第二十条同一内容合同一般审查一次,由经办部门对采纳部分进行修改,特殊情况需要再次报送审查的,最多进行两次,审查人对合同文本和审查意见一并保存。

第二十一条审查人对合同审查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章合同的批准

第二十二条公司总经理受董事会及董事长的委托,全权处理公司的各类业务,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公司其他人员对外订立合同,应得到公司总经理的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对外订立合同。

第二十三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合同承办部门应做好履行合同批准的程序:

1、工程承包合同:

公司本部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的承包合同,由公司预算人员审核总造价后,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金额较大的递交班子会讨论通过)由公司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签订合同。

2、销售合同:

公司销售合同,必须注明单价、供货数量、供货时间、回款时间、回款方式等,由公司总经理授权主管销售副总经理签订有关合同。

如遇索赔、善后处理等有关事宜,必须经合同主管部门和其它合同监督部门讨论后报班子会通过。

3、采购合同:

公司本部大宗物资、设备及其配件的采购经物资部负责招投标后,再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金额较大的递交班子会讨论通过),最后由公司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签订合同。

4、其它各类合同批准程序:

公司本部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其他各类合同,经合同业务部门拟定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有必要时递交班子会讨论通过,由公司总经理授权签订有关合同。

第二十四条公司所属法人单位以其公司名义订立外协工程合同,应严格按公司“外协工程管理规定”有关内容订立。

第二十五条以公司名义对外订立合同应当使用合同专用章,以其他各种公章签订合同对本公司不发生效力,除非公司追认。违反规定签订合同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条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守合同、重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条公司合同实行合同履约责任制,部门及单位一把手是合同履约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合同的全面、正确履行负责。

第二十八条各签约单位、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应当积极妥善地行使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留置权,否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九条根据合同性质,合同执行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向对方当事人提出书面异议,并督促合同对方继续履行。

第三十条对于公司为付款方的合同,支付合同价款时,须经公司领导审批签字。未经合同主管部门及公司领导签字,财务部门应不予付款。

第三十一条对于公司为付款方的合同,支付最后一笔合同款项时,合同执行部门应填写合同履行终结报告,送管理规划部终止合同。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二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困难,各单位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三十三条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三十四条合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执行部门应向合同主管部门提交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的书面报告,经管理规划部门审查出具意见后,报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同意后方可变更、解除。经办部门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五条合同变更、解除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三十六条合同执行部门应将变更、解除合同的各种文件、纪要、信函等原件报送合同主管部门。

第七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七条发生合同纠纷时签约单位应在24小时内到合同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解决以及应对办法;

第三十八条合同纠纷原则上由签约单位负责处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涉及公司内多个单位的,或签约单位处理不了的,报主管领导协调处理。

第三十九条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合同纠纷,经总经理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四十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及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注意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并考虑有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间。

第四十一条合同管理部门处理经济纠纷前,有关签约单位必须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产品质量标准、样品或鉴定报告;

4、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四十二条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订立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四十三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统一交合同主管部门归档,以备查考。

第八章合同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订立的合同,正本由合同主管部门保管,其副本由各职能部门保管。

第四十五条以公司名义鉴订的一切合同,如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及其招投标文件的正本由合同主管部门保管,其副本由财务部及相关部门保管。

第四十六条公司对对外订立合同的人员,属于职务代理的按本办法第五章授权权限执行,属于总经理特别授权的,按一事一委托的原则,由总经理在办公会上授权委托,记录人需将内容写入记录。不经授权的人员一律无权对外订立合同。

第四十七条各授权委托人在被授权的范围、期限内,代表公司对外订立合同,不得将代理事项自行转委托他人代理。

第四十八条发生特殊情况,须外带合同专用章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九条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应建立台帐,合同专用章如遗失或被盗,除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外,还应登报挂失。

第五十条一般情况下,公司不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特殊情况下,公司需为外单位提供担保的,需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加盖公司印章。

第五十一条合同主管部门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合同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合同管理较差,达不到本办法要求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改进;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合同履行困难或造成损失的,由公司追究相应责任,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由管理规划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办法没有规定的,以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为依据。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原《合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公司下发的其他文件对合同管理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核、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档案保管等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的行为。第三条合同管理应当与经营相结合,合法合规,兼顾效率,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对外经济往来原则上应当采用书面合同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传真、网络订单等形式。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一切合同管理活动,劳动合同、业务合同及资金运用类合同等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本办法业务合同指各级机构在商务活动中与其他平等民事主体签署的、与业务有直接关联的各类合同。 第七条公司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秘密。 第八条各机构合规审计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结合合同管理实际需要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检视,并在此基础上对合同履行等情况进行评估,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合同履行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九条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与专项管理相结合,以统一管理为主的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实行合同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工作职能分工,授权有关部门开展商务活动并签署合同。受权部门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商务活动。 第十条公司合规审计部负责行使全面、统一管理合同的职能,具体职责包括: (一)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的基本规章制度; (二)制定、修订和解释公司的标准合同文本; (三)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 (四)负责公司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并总结合同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在全辖做好提示; (五)监督、检查公司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加强过程管控,提升履职能力; (六)参与公司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 (七)负责公司合同纠纷的仲裁或诉讼活动; (八)负责具体落实公司辖内分支机构的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并及时报送关联交易有关情况; (九)合同管理相关的其他法律合规事务。 第十一条合同主办部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承担合同谈判、起草、签订等专项管理职能,包括集中采购合同主办部门和非集中采购合同主办部门。第十二条合同主办部门在授权范围内的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对合同相对方的资信审查、履约能力跟踪; (二)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确认合同条款完整,约定内容符合业务需求和公司利益; (三)负责授权范围内合同的签订; (四)负责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五)负责合同纠纷的协商处理;

分公司合同台账管理办法

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合同台帐管理办法第 一条为保证合同台帐资料完整、统一,规范企业各类合同的管理, 根据《合同法》和《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以本部门名义签订的合同,或接受委托代理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帐。 第三条合同管理部门包括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合同专业管理部门。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合同专业管理部门均应指定专人负责合同台帐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四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为分公司办公室,负责在合同备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备案台帐,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协助法律顾问对合同专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合同专业管理部门为分公司业务部、物流配送部、物业管理部,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专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并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备案、负责合同台帐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合同台帐采用表格式,一份合同填写一张表格,建立一份档案。 第六条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 (三)合同内容(含标的、数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

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及其他须注明的事项); (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 完毕的时间); (五)合同所附资料; (六)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七条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合同管理台帐应附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 身份证明; 4、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有关的重要资料。 (二)合同备案台帐应附资料 1、合同副本或复印件; 2、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八条合同的签订、履行由不同部门管理的,各部门可按照职责范围登记合同台帐的内容,但必须保证合同台帐内容相互衔接,资料查阅及使用便捷。 第九条合同备案台帐所涉及的合同范围,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分公司实际,为下列合同: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word模板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3 定义 3.1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3.2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4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与相关规定 4.1 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 -2- 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 4.1.1 所属单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由集团公司

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合同,应当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 4.1.1.1 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 4.1.1.2 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除外)。 4.1.1.3 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厂运营、机组检修合同。 4.1.1.4 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以及担保合同。 4.1.1.5 限额以上的买卖合同。 4.1.1.6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或备案的其它合同。 4.1.2 集团公司本部各类合同,以及所属单位除4.1.1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合同,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分别按本办法关于单位内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1.3 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对4.1.1规定事项,按《公司法》 -3-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及程序办理。 4.2 管理规定 4.2.1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2.2 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法律顾问所在的综合管理

合同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67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合同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合同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总则 1.1 为了规范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根据《合同法》和《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 1.2 本合同管理办法适用于XXX局XXX港XXX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项目分包、设备物资采购,各部门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均应按本办法执行。 2、分包合同划分 分包工程按技术复杂程序和规模不同,分为一般性分包项目和重大工程分包项目。

3、合同评审方式 一般分包合同评审可采取传阅或会审方式;重大分包工程合同应采取会审方式,并作好会审记录。 4、分包合同评审内容 对分包人资质、资信、技术、设备、材料、主要人员组织、相关工程经济、财务能力方面进行评审,是否满足工程条件。同时对合同涉及到项目部的工作内容、条件,项目部是否满足,给予评审。 5、分包合同评审程序 5.1 根据现场需要确定分包项目。 5.2 提交分包报告并获得项目部批准。 5.3 对有资格的分包商邀请或公开招、议标。 5.4 合同部根据程序文件制度评审内容和表格。

5.5 组织召开标书评审会议。 5.6 合同部作评审记录。 5.7 归纳、提交评审报告。力量 5.8 项目部领导成员讨论审批。 5.9 确定分包单位。 5.10 合同谈判。 5.11 合同会审。 5.12 合同签署。 5.13 合同履行。 5.14 合同文件归档。 6、合同评审部门及人员组成 6.1 一般分包工程合同由合同部组织评审,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评审。 6.2 重大分包工程合同由项目部组织评审,由项目部有关领导成员参加和主要职能部门参加评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细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试行) 目录 一、总则 (1) 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1) 三、合同的拟定及谈判 (2) 四、合同的审核及签订 (4) 五、合同的履行 (6) 六、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6) 七、合同的归档 (7) 八、附则 (7)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合同的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经济纠纷的发生,使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具体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行纪合同以及其它各类民事合同等。本办法所称职能部门是指本公司各业务执行部门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本公司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拟定、审查、监督、登记、归档等处理。具体包括资信调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第四条本公司合同的综合管理工作统一由财务部和法务负责,具体包括全公司合同的登记、编号、送审、统计等工作。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合同的拟定、洽谈由本部门负责人委派专人负责,具体负责本部门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的合同管理职能: 1. 负责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合同专用章。 2. 负责合同管理日常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妥善保管合同文本、相关文件、重要数据及证据材料。 3.对合同进行财务层面的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4. 对各职能部门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配合主办部门的合同签订工作,参与合同的起草、论证、审查、谈判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 6.协助办理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手续。 7.指导配合各部门办理合同的报批、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8.承办其他有关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条法务的合同管理职能: 1.制定、完善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和合同审查流程,并组织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实施。(流程见附件) 2.宣传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工作经验,通报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在集团各部门、各一线公司以及广大员工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基本完成修订稿,再次衷心感谢! 为了最大程度地完善该项制度,现再次向集团各部门、各一线公司以及全体职员征求意见,希望大家不吝赐教多提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是该办法最后一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月18日,根据大家的反馈意见作出修改后,将在2月底在集团内实施,您的意见就是我们的工作内容,千万要抓住机会噢! 以下为拟实施的《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最后征求意见稿)正文: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编号 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版本第页共页 编制更改审核批准生效期年月日 目的:为规范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公司的合同管理,规避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公司。 职责: 1、集团公司法律室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实施和监督。 2、各控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法律室)或相应职能部门负责本公司对本办法实施的指导和监督。

3、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控股公司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履行合同的经办人员、审批人员、保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最后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合同的保管 第五章其他规定 附件: 一、合同的分类和编号 二、合同审批表 三、合同归档登记表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合同是公司行为的重要表现,是公司对外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形式,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办事流程,减少法律风险,使合同的订立、履行、保管有章可依,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 (一)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所有万科控股公司。 (二)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所有合同和合同管理的各个阶段。

(完整版)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签订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做好合同文本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合同文本。 4、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11、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5、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项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大桥项目的管理,规范工程履约行为,保证合同依法、有效地执行,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签订的所有对外合同(人事聘用合同除外)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搞好合同管理工作,对于项目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第四条合同管理原则: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2)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严禁签订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3)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对外合同的分类 第五条公司签订的所有对外合同(人事聘用合同除外)共分十一类,范围如下: (1)特许权协议――由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相关合同。 (2)设计合同――由公司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的相关合同。 (3)施工合同――由公司与具体从事施工的承包商签订的合同。 (4)监理合同――由公司与具体从事工程监理的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 (5)监测合同――由公司与具体从事工程监测、试验检测等单位签订的合同。 (6)科研合同――为从事某项科学研究,由公司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或其它科研项目合作等单位签订的合同。 (7)招标咨询(代理)合同——由公司与具体从事招标咨询(代理)工作的咨询单位签订的合同。

(8)协调合同――为工程实施需要,由公司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所签订的合同协议,如征地拆迁、堤防、水利、海事、航道等方面的合同协议。 (9)财务合同――由公司为融资或其他财务需要与银行或其他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及其他财务合同。 (10)行政事务合同――由公司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为满足公司行政事务需要的合同协议,如公司办公场所租赁合同、软件购买协议等。 (11)其他合同――上述十类合同之外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由公司与保险公司等单位签订的各类对外合同。 三、签订合同的程序、权限和范围 第六条所有合同必须以公司的名义签订,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或授权书)的法定委托人(或法定授权人),在委托(或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人委托人(或法定授权人)均无权对外签约。 第七条合同的签订程序 (一)合同的策划、起草 合同的策划、起草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本应做到条款清晰、标的准确、责任分明。对外合同由要约事件的责任部门委派专人负责起草,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提交有关部门会签。 (二)合同的会签 1、合同提交领导批准前,必须实行严格的会签制度,未经会签的合同文件不得提交领导审批和对外发送。 2、合同会签制度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程序,会签部门应认真审阅合同文本,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合同起草部门在收到不同会签意见后,应认真研究,并将研究结果通知会签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能合同的签订。各部门会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 3、由合同另一方起草的合同文件在签订合同之前,仍应执行本办法规定的会签制度。 (三)合同的批准 公司所有对外合同必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批准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方可生效。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在对外经济合同中签字,不得在未经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单位的一切合同管理活动。 劳动合同的管理按照上级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按公司财务部门要求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修改有关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对合同的订立、审查批准、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等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 第五条?合同经办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的订立和管理工作,实行“谁订立,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定合同条款; 2、全面准确地填写合同条款,必要时组织进行合同评审。办理合同送审、报批、盖章及送交存档手续; 3、负责合同履行跟踪,追踪合同标的的内外质量,收集使用单位意见; 4、及时妥善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事宜,并报管理规划部和有关领导审查、批准; 5、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合同正本、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有关的各种纪要、变更澄清等资料,及时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6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负责提供有关的一切资料; 7、安排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本部门合同副本及有关文件的归档工作,建立本部门合同台账; 订立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意见,然后

公司合同的分类及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随着公司的日益壮大,时常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经济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加强公司各种合同管理,严格合同签定审批程序,对公司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国家合同管理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同的分类 1、根据不同部门所产生的不同合同进行严格分类管理 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合同 广告公司:广告代理、广告刊发合同 商场部:场地租赁、外墙租赁等一切租赁合同以及装修合同。 拓展部:合作协议、联营合同、产品代理协议、自营合同 信息部:服务器代管合同 财务部:一切经济合同 2、各部门根据自己所管理的合同派专人管理并严格分类归档,建立合同专门档案。 二、合同的管理 1、本公司任何合同或协议的签定,必须严格按规范化合同要求和程序进行,杜绝违法、违规、无效或有损公司利益的合同产生。 2、数额较大或对公司较为重要的合同,必须由总经理或其授权委托人审定签字。其他合同数额较小或一般性的合同,可由相关部门

审定,主管领导审定签字生效。 3、凡由本公司起草的非正式合同文本的合同稿,初稿均应交公司行政办校审并文字整理,再呈交总经理或其委托人审定签字(一般协议由部门主管领导审定签字)。 4、各类合同签定后,除本部门保存一份外,同时应交一份至行政办存档备查(通常要求为原件且最清晰)交一份至公司财务总部监督执行。 5、对未履约或未及时履约的合同,行政办、财务总部应提醒合同执行部门,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6、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执行部门应同对方作好协商解决工作。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及时报行政办统一解决。协商解决意见应书面报行政办,由行政办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7、凡不按本管理制度或越权签定合同致公司利益受损者,由责任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并按公司《员工守则》予以处罚。 人事行政部 xxxx年x月xx日

上市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为加强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合同审批的决策程序,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不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子公司,下属参股公司亦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建设工程合同、招(投)标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等各类合同、协议,除对外担保合同和劳动合同公司另有规定外,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文件”指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合同”是指: (一)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 (二)其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 (三)合同标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一般合同”是指除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合同以外的合同。 第七条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分厂、部室及车间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八条利用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订立合同的,应当有书面确认文件。

第九条凡国家或公司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适用,并应按照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要求填写。 第十条如无国家或公司标准示范合同文本,合同的起草工作应争取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条款齐全,权利义务清楚。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下,如需签订有效期限超过一年的长期合同,需按本办法要求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合同正式文本应当打印或印刷制成。合同文本应使用中文,或至少应当制作中文文本。 第二章公司合同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是公司合同审查管理机构,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业务部门参考;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负责公司合同资料的归档等相关管理工作。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不同的职责对合同进行审核监督。 第三章公司合同审批权限的划分 第十五条为加强合同风险管理,有效执行合同,对第三条所指的公司合同,按以下规定审批执行:

供应合同管理办法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1.为规范公司对采购合同的管理事宜,做好采购合同的编制、签订、执行、修改等工作,使 其符合采购管理的要求及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对采购合同管理的相关事宜。 采购合同的编写 1.供应部是采购合同的对口管理单位,负责公司采购合同的编制、签订、执行、控制等管理 事项。 2.公司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高于元,必须签订采购合同;外地采购(XX市外)必 须签订合同。 3.采购合同的编写程序。 1)选择供应商。必须是公司认可合格供应商。 2)进行谈判。供应部应与合适的供应商展开谈判,谈判内容包括采购物料的价格、数量、 质量、供货方式、货款支付等方面的谈判,并根据谈判所形成的方案选择对公司 最有利的供应商。 3)拟定草案并评审。供应部应根据谈判所形成的方案拟定采购合同草案,高价值原料、 单批量价值≥40万元报送集团法律顾问审核后,按公司签批流程上OA进行签批。 4)拟写正式的采购合同。供应部应根据各相关部门、法律顾问及各级领导的意见对采购 合同草案进行修订,并据此形成正式的采购合同。 4.正式的采购合同必须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双方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2)采购物品的单价、总价。 3)采购物品的数量与规格型号。 4)采购物品的品质和技术要求。 5)采购物品的履约方式、期限、到货地点。 6)采购物品的验收标准和方式。 7)付款方式和期限。 8)售后服务和其他优惠条件。 9)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5.采购合同的条款内容必须齐备、明确、具体,表达必须严谨。

采购合同的签订 1.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以其自己的名义签订采购合同,如果 委托别人代签,供应部应审验其委托证明。 2.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他任何形式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3.对于金额在40万元以下的采购合同,可以采用传真的方式进行签订,即公司将合同拟订 好后传送给供应商,供应商进行盖章签字后回传,公司盖章签字后发给供应商回执,视为合同成立。 4.签订后的合同由供应部保管。 采购合同的执行与控制 1.合同签订后即具有了法律约束力,供应部应及时向供应商发送订货单,使供应商及时准备 公司所需的物品。 2.供应部应配合使用部门做好采购物料的进厂验收工作,当所采购的物料不符合合同所约定 的质量要求时,供应部应积极联系供应商进行处理。 3.供应部应建立合同履约的管理台账,对双方的履约进程逐次、详细地进行书面登记,并保 存好能够证明合同履约的原始凭证。 4.对于供应商需要按照样品或图纸加工的物料,如果存在加工过程周期长、变数多、监控过 程比较复杂的现象,要求供应商提供进度安排,供应部根据进度安排与供应商进行联络,进行积极的协商,确保物料能够及时运送到公司。如果供应商提供的物料将延缓公司的生产,供应部应减少在供应商处的采购数量并与其他供应商联系,增加采购数量。 5.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供应部要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将供应商视为公司的战略发展伙 伴,便于在生产旺季加大物料采购时能够及时供应,在生产淡季时能够缩减或取消物料采购的数量。 6.供应部应本着经济型的原则做好物料的采购进度控制工作,既保证仓库中的采购物料库存 最低,同时还能保证采购物料满足生产的需求。 采购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无法按量供应的采购物料,供应部经调查核实, 可与供应商签订新的采购物料的数量规定,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进行执行。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外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例如原材料价格或市场行情出现上涨或下 跌,)供应部可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签订新的供货价格的条款,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执行。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供应商无法按时交货,供应部经过核实后,可与供

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资料范本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和平朔煤炭工业公司(以下简称“平朔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保证平朔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平朔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促进平朔公司合同管理信息化,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出资人利益和平朔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平朔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平朔公司及平朔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文件。各控股公司、参股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包括: (一)借款合同、投资合同、担保合同; (二)并购、重组、改制、划转、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合同; (三)合资、合伙、合作、联营、合并、分立合同; (四)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五)勘探开发合同; (六)建设工程合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七)承揽合同(测试、生产加工合同); (八)保管、仓储、运输合同; (九)承包、租赁经营合同; (十)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 (十一)委托、行纪、居间合同; (十二)供用合同(供用电、水、气、热等); (十三)采购合同; (十四)其他合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包括合同事项的批准,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合同谈判、合同申报、合同起草、合同审查、授权委托、合同签署、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及合同保密、合同台帐、备案、档案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五条合同的签订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按照合同项目发起、申报、审查、签署的程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程序签订合同。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平朔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招标工作会议是合同管理的最高决策层。 (一)公司招标工作会议主要职责是: 1、研究物资采购类的招标。属于费用类项目中的设备以及外委加工制作维修类的设备,单项金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下同)

分公司合同管理

分公司合同管理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分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合同的立项、审批、签订、审查、监 督、履行程序,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广东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各省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种销售、 广告、仓储、运输、租赁等经济合同。 3、各省分公司严禁对外签订担保、抵押、质押合同。 二、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1、营销财务管理部是分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及解释; ?负责各种经济合同标准格式的起草及修订; ?负责分公司各种合同纠纷案件的咨询及起应诉工作; ?负责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的监督,对违反合同管理的责任人员视情节予以处罚或报请处罚。 2、营销系统其他各业务部门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能,对分公司的合同工作与其职 能相关的部分负有管理职责,应明确分公司合同审批权限,加强对分公司合同审查工作,并协助财务管理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3、分公司销售行政科是分公司各类合同的日常管理科室,由分公司财务主管兼 任专职合同管理员,具体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协助营销财务管理部及其他业务部门对分公司合同进行管理,其主要职责有: ?保管分公司公章(不设分公司合同专用章),并对合同条款和审批权限进行原则性审查; ?分公司各类合同的整理、建档和保存; ?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向分公司经理及财务管理部汇报;?与财务管理部及其他业务部门的日常联络工作;

三、合同的审批与签订 1、各分公司对外进行销售、采购、广告等商业往来,从事经济活动的,除涉及 金额小,可以即时清结的情况外,都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即时清结是指合同的协商、订立、履行、终止都在同一时间完成。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或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分公司对外签订的书面合同必须加盖分公司公章方为有效,未加盖分公司公 章的合同均属无效合同;为防止分公司人员违规对外签订合同,避免法律纠纷,分公司销售行政科必须给分公司所有往来业务单位发出分公司合同签订申明函(附件),并要求往来单位盖章确认,合同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好该确认函。 3、直接对外协商、签订合同的分公司人员为合同经办人,合同经办人在与对方 签订合同之前,必须确认对方有权签署合同,如取得对方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合同经办人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务必遵守自己的工作职权,不得越权越职对外签订合同; ?在对外签订合同时,务必持谨慎态度,不得随意对外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后,应积极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反馈或咨询相关人员。 4、合同承办人在订立合同之前,必须先按如下程序进行合同立项审批: ?合同承办人填写合同审批表――有权审批人逐级审批(如权限在分公司一级,由分公司经理审批即可;如需总部主管领导审批的,需报主管领导审批,传真件有效)―――合同经办人将合同审批表及合同草案报合同管理员审查盖章―――合同管理员审查审批情况和合同条款无误后加盖分公司公章(注:各类合同的审批权限以各部门规定的审批权限为准)。 5、分公司合同管理员必须严格审查合同条款,不明之处应询问合同承办人或咨 询营销财务部法律事务主管。 6、合同草案经审批后,合同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已审批的合同草案条款签订正 式合同,不得擅自修改,否则视为未经审批擅自签订合同。如合同草案确实

合同管理细则

合同管理规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三章合同谈判及拟定 第四章合同审核 第五章合同签署 第六章合同履行 第七章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八章合同争议处理 第九章合同归档 第十章奖惩措施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的合同管理,适应集团及下属公司发展的需要,使合同谈判、签订、履行、监督的过程和程序科学化、规范化,保障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参与合同谈判、审查、签订、履行的人员或知悉合同内 容的公司员工,均负有保守合同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补充协议(含会 议纪要、备忘录)及其它与合同有关的承诺函、签证、函电等形式 的书面文件。关于劳动合同的管理,另行制定办法规范,本办法不 对该类合同进行调整。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本公司为总公司、分公司以及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非控股的参股公司可以参照执行。劳动合同的管理按国家及各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六条任何公司和个人一律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担保协议或为担保行为。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指本公司对所签订合同进行拟定、审查、监督、登记、归档等处理。具体包括资信审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等全程的管理。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八条本公司合同综合管理工作由财务中心、法律事务部负责。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合同的拟定、洽谈由本部门负责人委派专人负责,具体负责本部门合同日常管理、跟踪、维护工作。 第十条财务中心的合同管理职能: 1、负责本公司合同专用章、公章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相关印章。 2、负责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对合同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合同文本、相关文件、重要数据及材料。 3、对合同进行财务层面监督、审查。 4、对各职能部门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协助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等手续。 6、指导配合各部门办理合同报批、鉴证和公证的事项。 第十一条法律事务部合同管理职能: 1、制定、完善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和合同审查流程,并组织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实施。 2、负责本公司格式合同的制订、修改、审批 3、负责合同签署前置工作法律保障,负责对各类合同文本进行法律审核,组织重大合同事项专业联合审查。 4、参与重大合同、法律文件的谈判、起草,并提供法律意见,为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5、对各职能部门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节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所属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合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等。 第三节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董事长负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借款合同、房产租赁合同、对外担保合同;以及涉及资产、大额借贷经营合同、财产处理等合同的审批。各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公司劳 动合同、干部聘用合同以及销售、采购等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集团办公室和各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集团办公室负责各司合同文本的审查、归档和备案。 (二)各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合同文本的发放和管理。 (三)参与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并向法定代表人提交审查意见; (四)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对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 (五)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参与争议仲裁、法律诉讼。 (六)负责的监督执行。 第五条合同具体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情况的调查,并提供相应资料; (二)具体负责所承办合同的招标、谈判和文本的起草; (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合同的审批手续; (四)负责合同的履行,及时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遇有合同变更、解除等重大事项,须报集团办公室审核同意; (五)负责向集团办公室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六)负责所承办合同的归档。

分公司合同管理要求

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为了加快合同审批,提高办公效率,规范合同归档,合同管理除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外,分公司调整相关管理要求。 1、系统审批流程 系统审批流程:项目材料员或预算员--项目经理--分公司合同负责人(材料、机械;劳务、专业分包、其他;)/分公司财务科长--分公司经理,抄送印章管理员。 2、线下审批流程: 分公司组建QQ审批群,成员为:合同负责人、财务科长、项目经理、副经理、经理。项目上所有合同,通过合同负责人上传至QQ 群,由各成员在线审核并回复审核意见,合同负责人将审核意见反馈给项目经理及项目材料员或预算员,修改后上传广联达系统,同时进行线下书面合同签字盖章流程。 合同盖章流程: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分公司经理。流程需以上人员签字,格式见附件1。 3、合同签字、盖章 审批结束后,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由分公司经理签字,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下由分管副经理及项目经理签字。 合同盖章时,需系统审批流程及合同盖章流程完成,附件1与合同一并提交给印章管理员,复核后盖章。盖章后将合同扫描件上传至广联达系统。 4、合同归档

分公司项目上所有合同,均需归档到分公司对应科室。材料、机械:材料科;劳务、专业分包、其他:成本科。 印章管理员,负责将盖章后的合同收集1份,返还给对应科室。 本制度于2018年8月22日后开始执行,其他分公司合同管理要求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018.8.22

附件1 人工、材料或机械施工作业合同(协议)内部会签表合同名称 签订单位合同编号 签订单位资质合同金额 合同内容摘要 审批意见 部门责任人意见签名及时间项目负责人 分管副经理 分公司经理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法务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法务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法务部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