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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评审结论

销售合同评审结论

篇一:销售合同评审管理制度

销售合同评审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准确理解客户要求,对每份合同和订单进行评审,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和满足客户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营销中心所属各销售部和销售管理部所有产品的合同和订单的评审。三、职责

1、营销管理部:负责组织合同和订单的评审。

2、各销售部经理:负责合同评审的填写。

3、营销中心总经理:负责合同评审的审核和一般合同评审的审批。

4、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评审记录和合同保存,并跟进合同评审后的执行。

5、总经理:负责重大合同和特殊合同评审的审批。

6、各相关部门:负责参与合同评审,并对合同中涉及到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责。四、定义

合同评审是指:接到客户订单以后,为了确认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订单,对生产能力和物料进行确认,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避免因生产过程中出现解决不了的问题而影响产品质量和交货时间的一项活动。五、合同评审的

相关规定及流程 1、合同评审的分类:

A、口头订单或电话通知订单。

B、一般合同:有书面合同、传真。

C、特殊合同: 指根据客户的要求,产品需进行更改或需设计、开发的新产品。

D、重大合同:指承包线合同或单次外卖金额在50万以上的销售合同。

2、合同评审的时机:在客户意向达成后或草案签订之后,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

3、合同评审的内容:、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及质量要求以及客户的特殊要求是否已明确。

、数量、交货日期、价格、交付方式、结算方式、争端处理应有明确的文字说明并已理解、对合同附件,如客户的特殊要求、有关标准、生产条件、技术能力能否满足合同要求进行评审。、对客户提出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应进行评审,并满足其要求。、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必须满足客的户所有要求,同时对任何与客户要求不一致的地方要求得到解决。 4、合同评审的方法:、口头订单或电话订单的评审:

口头合同或电话订单由销售部业务员直接填写《客户订货电话记录》,明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要求、质量及交货期要求,交各销售部经理签字,作为合同评

审的依据。、一般合同的评审:

对于一般国内客户,由各销售部经理与生产部经理(或生产厂长)直接进行合同评审,主要评审产

品的生产能力、检验标准、交货日期等是否能够满足客户要求。在确保能够满足顾客要求的前提下,将评审结果记录在《销售合同评审表》里,评审通过后,交营销中心总经理确认签署意见后即可生效。

、特殊合同及重大合同的评审:

、国外及国内特殊合同、重大合同的评审须由各销售部经理组织计划、采购、工程中心、财务等

相关部门负责人以会议的形式进行评审,对顾客的特殊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进行讨论,商定措施,合同评审同意后,由参加会议人员在评审表上签字,并由销售部组织人员填写《销售合同评审记录》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后交营销中心总经理签署意见,并报总经理批准实施,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顾客的期望。

、如销售部业务员遇到属新产品或老产品需改变结构、性能等时,先由工程中心参与和客户商谈

技术协议等,然后按条款进行合同评审。

、合同评审通过后,由各销售部经理直接将合同的所有要求和参数,以《业务通知单》的形式通知

到销售管理部合同管理员,由合同管理员通过K3系统,

以《销售订单》的形式一份下达给生产计划、采购部、财务部、质检部等相关部门。 5、合同变更、修改:

、当顾客在合同签订后又提出变更或修改的要求,可与顾客签订《合同补充的协议》;如变更量大。

可重新签订合同。

、合同不管是补充还是重签,均应重新进行合同评审,评审审批后由营销管理部及时将变更后的要

求传递到有关职能部门。

、如因特殊情况延误交货期,由各销售部经理负责将情况与顾客沟通、协商,请求谅解,并告之变

更后的发货时间。 6、合同评审流程图:

六、相关记录表格

1、《客户订货电话记录》——————详见后附表格

2、《销售合同评审表》——————详见后附表格

3、《业务通知单》——————源自《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后的附表

4、《合同补充的协议》——————详见后附表格

5、《销售订单》——————源自《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后的附表

广东新劲刚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审批/日期:企管部

客户订货电话记录

销售合同评审表

业务通知单

NO.:

接单日期:年月日客户:联系人及电话:

篇二:销售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销售合同(订单)评审办法

1、目的

为确保满足客户的各项要求并形成文件,便于品质、价格、交期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客户合同、订单、技术协议、标书的评审工作。

3、评审权限(责任)技术中心

产品技术(设计)要求或《技术协议》

制造中心

生产(工艺)能力、交货日期

供应部

采购能力、采购周期

品管部

品质检验、、试验、控制能力

财务部

价格核算、付款方式

法务室

相关法律条款(要求)

营销中心

采用授权评审方式为合同全部条款,采用会议评审为技术中心、制造中心、供应部、品管部、财务部、法务室评审权限外的所有内容。

4、评审方式

合同评审方式有授权评审和会议评审二种方式,实际评审中具体采用的评审方式由营销中心根据合同(订单)或《技术协议》的实际情况决定。

授权评审

对于合同(订单)产品在公司规定价格范围之内,无特殊技术要求、特殊付款条件、其他特殊要求的常规产品,可采取授权评审的方式。

授权评审由总工程师(负责高压水产品合同)或营销副总(负责高压水产品之外的所有产品合同)本人或其指定授权人(或按营销中心内部流程)进行评审。

合同(订单)产品价格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但低于公司规定的结算价,则必须由总工程师(负责高压水产品合同)或营销副总(负责高压水产品之外的所有产品合同)本人参加评审。

公司无具体价格规定的产品合同(订单),须经财务

部核价后才能完成最终评审。

会议评审

新产品的首次合同(订单)可采用会议评审方式。重大的订单或客户有特殊要求的合同(订单)可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交货期难以保证的合同(订单)可采用会议评审方式。价格低于公司授权范围的合同(订单)可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会议评审由营销中心牵头组织,参加会议评审的部门由营销中心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有必要,企管部可参予会议评审进行协调工作)。参会各部门可以一起讨论评审,互相检查、讨论或提出建议,最终按以上~确定评审权限,其余~之外内容的评审权限在营销中心。

会议评审由营销中心填写《合同(订单)评审表》,对评审内容,由参会部门按各自的权限填写结论并签字认可,由总工程师(负责高压水产品合同)或营销副总(负责高压水产品之外的所有产品合同)本人或其指定授权人作评审结论。

附:《合同(订单)评审表》

合同(订单)评审表

篇三:销售合同评审记录表

销售合同评审记录表

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1、目的 在本公司向顾客做出提供产品承诺之前,对顾客提出产品的各项要求进行充分识别和评审,确保供需双方对合同规定的内容理解一致,以保证有足够能力履行合同的全部条款。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与顾客签订的所有销售合同或订单的确定和评审控制。 3、职责 3.1业务部负责组织确定和评审顾客对产品的要求以及销售合同的签订、修改和监督实施,保持合同确定、评审、签订的记录; 3.2技术部、质管部、生产部负责参与特殊合同有关内容的确定和评审; 3.3总经理负责特殊合同的终审和批准。 4、工作程序 4.1 对顾客要求的识别 4.1.1业务部应对订货信息进行认真识别,属常规合同的由业务员负责识别,属特殊合同的由业务部视需要会同技术部、质管部、生产部进行识别。 4.1.2识别内容 识别内容包括,产品的货号、款式、产品技术质量的特殊要求、价格以及交付和交付后的要求,如包装方式、运输方式等。 4.2 合同的形式和类型 4.2.1 常规合同 合同内容所涉及产品在本公司的产品样本范围之内,其性能指标或测试方法、价格均在本公司规定之内,且数量和交货期也在本公司综合生产能力之内。 4.2.2 特殊合同 a)超出本公司产品样本规定的产品销售合同; b)性能指标或测试方法超出本公司规定的产品销售合同; c)批量大且交货期短(超过本公司综合生产能力)的产品销售合同; d)产品价格低于本公司规定的范围的产品销售合同; e)标书。 4.2.3口头合同 a)面谈订货; b)电话订货; c)无书面合同购买现货。 4.2.4 要货通知(订货单) 事先已签订除供货量和交货期以外内容的合同,然后由用户逐批提出相应型号的供货量和交货期的通知(订单)。 4.3 合同内容 4.3.1 合同或订单应具备合同主要条款,如:产品名称、货号、规格、数量、技术标准或要求、价格、结算办法、交货期、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交货地点,并要求顾客确认。 4.3.2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按解决合同的纠纷方式及其他有关条款处理。 4.4 合同评审和签订 4.4.1 常规合同的评审和签订

合同管理方法

销售合同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销售业务管理,规范销售行为,降低销售风险。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销售合同的起草、签订、评审等。 三、责任 1.销售部负责销售合同评审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2.销售部业务员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协调,识别和记录客户要求,负责销售合同的拟定工作。 3.销售部部长负责销售合同的综合管理审核工作。 四、合同拟订程序 1.销售部业务员负责在与客户达成共识之后,根据协商结果签订订货单。 2.及时将销售订货单上报销售部部长,销售部部长对订货单的内容及条款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五、合同评审要求与标准 通过合同评审工作,应确保合同草案达到如下四点要求。 1.条款完备可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 2.内容合法有效,用语规范严谨。 3.确保客户的合理需求得到完整体现。 4.我公司具备满足客户要求的能力。 六、合同评审的内容规范 在销售合同评审的过程中,评审人员应着重评审如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客户的各项要求是否合理、明确。 2.该合同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我公司现有的生产和技术能力、供应产品及服务能力能否满足合同、标书的技术及质量特性的要求。 4.产品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是否明确。 5.我公司是否具有履行合同中产品要求的能力,包括供货周期、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 七、合同评审时机 合同评审应在合同正式签订及修改之前进行。 八、合同评审权限 1.销售业务员应将订货单、资信调查资料上报部门销售部部长,销售部部长组织法律、财务等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合同进行评审。 2.如果客户要求提供量产产品,由销售部门进行内部评审并请法律顾问审核合同条款,经销售部部长签字确认。 3.如客户提出个性化要求,由销售部门组织技术部、质检部、财务部、采购部及生产部分别对设计、设备、材料、利润、质量和生产能力等方面进行相关评审,完成评审后由法律顾问审核合同条款,经销售部部长、总经理签字确认。 4.如客户要求提供新产品,由销售部门组织技术部、质检部、研发部、财务部、采购部及生产部分别从技术、设计、研发、质量、利润、材料及生产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完成评审后由法律顾问审核合同条款,经销售部部长、总经理签字确认。 九、合同审批程序 1.合同审批人根据经营目标,参考合同评审记录、法律意见书、合同草稿等,做出审批。2.如果合同审批不通过,则该项目终止;如果合同审批通过,则可与客户签订合同书。其他审批意见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十、合同审批注意事项 3.我公司现有的生产和技术能力、供应产品及服务能力能否满足合同、标书的技术及质量特性的要求。 4.产品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是否明确。 5.我公司是否具有履行合同中产品要求的能力,包括供货周期、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十六、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 1.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证我公司合法权益不受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例

苏金水诉湖北金华实业有限公司、武汉皓羽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售房者不因代理人过错致其一房二卖免除惩罚性赔偿责任 1.商品房代理销售者以商品房出卖人名义在双方约定的代理权限内,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商品房的出卖人承担。商品房出卖人与代理销售者签订销售合同,授权其独家全程销售楼盘后,则代理人具备了代理其出售房屋的权限。代理人以出卖人的名义与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在合同上加盖了出卖人的公章,故代理人实施的该买卖商品房的行为属有权代理,法律后果由出卖人承担。 2.商品房销售代理人代替出卖人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对出卖人有约束力。出卖人在购房者履行给付购房款义务后,有义务向其交付房屋,协助其办理交房手续。但出卖人却拒绝履行上述义务,将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者,致购房者无法取得购买房屋,此时,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出卖人承担该赔偿责任与其另行出售房屋时的主观状态无关,不以其具有主观故意为前提,即使因代理人过错导致其在不知商品房已经售予购房者的情况下,将同一商品房另行出售给第三人,构成一房二卖,其仍应当向购房者承担赔偿责任,购房者有权要求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 3.商品房出售者以代理人代理其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系越权代理为由,提起申诉,要求撤销二审判决。抗诉机关则以二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提起抗诉,请求撤销二审判决。此时,商品房出售者作为申诉人与抗诉机关提出的请求均为撤销二审判决,但二者所依据的理由和依据不同。由于诉讼请求与为证明观点而提出的理由和依据并不相同,尽管商品房出售者提出的理由和依据不同于抗诉机关的抗诉意见,但不能证明抗诉机关不支持其申诉请求。且申诉请求未超过原审审理范围的,故应属再审审理范围。 【基本案情】 金华公司(湖北金华实业有限公司)与皓羽公司(武汉皓羽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先后于2005年3月、6月及2006年3月28日签订了《“楚天星座”商品房保底包干销售合同》、《销售代理补充协议》及《〈“楚天星座”商品房保底包干销售合同〉补充协议》。销售合同中约定:由皓羽公司代理销售金华公司开发的位于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与万松园横路交汇处的“楚天星座”项目;该商品房建筑面积约为五万平方米除住宅两层、商铺700平方米外,其余部分全部由皓羽公司代理销售;所有对外销售的面积均由金华公司先签字盖章,再交由皓羽公司对外销售;附件中对房型面积进行了确认;金华公司为正常开展销售工作而专门指定一名负责人联系及配合皓羽公司的销售工作,且指定负责收取房款、开具收据的财务人员;经金华公司加盖公章后,该项目的买卖合同及文件才生效,其他单位和个人签订属无效。销售合同的补充协议作出了因2006年4月为宣传炒作本楼盘的策划月,故暂封楼盘一个月的约定。 苏金水与金华公司于2006年4月签订了两份商品房认购合同,约定:苏金水作为买受方认购出卖方金华公司的06号、07号商铺,两份合同均加盖了金华公司销售合同专用章。上述两份认购合同中载明青年路与万松园横路交汇处为售楼部地址。当月,苏金水与金华公司的房屋销售代理商皓羽公司的销售人员签署了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一份合同约定,苏金水为买受人,金华公司为出卖人,皓羽公司系委托代理机构,以每平方米30 476.72元的价款购买建筑面积为145.39平方米的一层06号商铺,合计价款为4431010元,该合同由上述三方与银行各持一份。金华公司与苏金水分别在出卖人签章处加盖销售合同专用章及签字。该合同有多处涂改,且图纸齐缝印不全。第二份合同的当事人与第一份相同,约定以每平方米33 385.09元的价款购买建筑面积为64.40平方米的07号商铺,合计2150000元;该合同由出卖人、买受人及房产部门各持一份。皓羽公司与苏金水分别在该合同的委托代理机构签章处及买受人签章处加盖了销售合同专用章及签字,金华公司未在出卖人签章处签章。苏金水支付了两万元现金后,先后于2006年4月11日和30日分五次通过皓羽公司安装的POS机向皓羽公司支付了4 211 010元购房款,且于5月17日以银行转账支付了一百四十万元购房款。皓羽公司向其开具了金额为2 000 000元、2231010元和1 400 000元的三张共计5631 010元的收款收据。其中的2 000000元收据载明为定金。 2006年6月20日,皓羽公司向金华公司发出通知,表示因金华公司提供的房产不具备资格,无法按约支付装修款,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通知解除合同。此后,皓羽公司销售人员退出了售楼部并为其安装的POS机办理了撤机手续。金华公司则重新组织人员销售。2006年8月29日,在另案法院组织下,皓羽公司将其持有的房屋销售合同等材料的原

销售合同评审办法

1 目的 为全面兑现合同,确保生产能力、周期和质量达到客户要求,确保合同制定严密、规范、合法、合规,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特制订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产品销售合同的评审。 3定义 新产品:未将所有工艺资料、图纸移交给现场部门的产品; 合同:包括客户已经下达的正式订单或新品意向; 一般合同:不包含新产品的合同; 特殊合同:包含新产品的合同。 4 权责单位 4.1 销售部负责寻找和收集销售合同市场信息并达成初步意向;负责合同签订过程中的谈 判沟通工作;负责经审批后销售产品价格对客户进行提报; 4.2 商务部负责销售合同商务条款的洽谈和审查工作,拟定销售合同,负责起草评审文件, 对产品型号、数量、客户要求等各方面要求进行描述;负责合同评审流转工作; 4.3 财务部负责评审销售产品价格,并负责对客户资信情况的调查,结算方式和支付条件的审查; 4.4 工程部负责针对包含非常规产品的合同,对销售合同涉及的技术条款和工艺要求进行 可行性论证及审查,评审产品工艺、模具,是否有替代品等方面内容;必要时,会同研发部进行评审; 4.5 供应部负责对销售合同涉及的外购物资配件的可采购性及采购周期进行确定和审查; 4.6 计划部负责对产品生产能力及客户周期要求进行论证和审查,评审订单交期; 4.7 质量部负责对销售产品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方法及质保期限条款进行审查,并负责 确定产品质量保证期,负责评审检验方式、方法等方面内容。

5 作业流程图

6 实施办法 6.1 业务部在收到顾客的产品订单信息(包含电话、传真、邮件等)后,依《与顾客有关 的过程控制程序》对客户产品的要求进行识别,针对特殊合同或客户有提出新要求的合同,以及产品用于特殊行业的合同,须将识别结果记录于《客户需求识别表》;识别的客户要求须逐一评审,评审时,区分一般合同和特殊合同。 6.2 一般合同 6.2.1业务部在销售合同正式签订以前,根据客户订单,通过ERP系统,将订单内容送计划、 财务等部门按管理职责进行评审;如客户有特殊的交期要求,应一并提给计划部门; 6.2.1.1如为未交易过产品,须将经审批后的价格报价给客户; 6.2.1.2 客户接受所报价格后,方可将订单内容发送计划部及财务部。 6.2.2 计划部在收集外购品交期及生产计划后,进行分析,回复可行的生产交期,或回复 是否能按照客户要求的交期进行; 6.2.3 业务部与客户确认交期可行性,经客户确认可行后,打印合同,提交财务部审核; 如客户不确认交期可行,则退回计划部重新安排交期;直至达到客户可接受交期,或取消合同; 6.2.4 财务部确定对合同涉及的价格、客户资信情况、结算方式和支付条件的内容无异议 后,对系统中的订单执行审核动作,并在合同上签字; 6.2.5 商务部将合同盖章后传真给客户,并在客户回传后留底;如使用客户合同格式,可 不需要再次回传; 6.2.6 满足发货条件后,安排发货。 6.3 特殊合同 6.3.1 业务部填写《合同评审表》,交由工程技术、质量、生产等部门按管理职责进行评审; 6.3.2 在需要对客户提供的型号进行转换时,由业务部将相关资料转移给工程技术部门进行处理; 6.3.3 工程技术部门在转换型号,遇到暂无我司对应产品的情况时,须研究确认我司是否 有能力开发,以及开发完成周期; 6.3.3.1 如无现有产品,须提供是否有可替代产品信息; 6.3.3.2 如无可替代产品,应确认我司是否有能力开发; 6.3.3.3 对于有能力进行开发的产品,参照《开发控制程序》; 6.3.4 对于我司在开发中产品,由业务部将相关信息告知者客户; 6.3.4.1 经总经理制定价格后,由业务员按照权限进行报价; 6.3.5 对于无开发计划,但有可替代产品的,业务部提供信息给业务员,由业务员与客户 沟通是否可使用替代品;在客户接受后,进行报价等后续动作; 6.3.6 对于我司暂无开发计划,而有能力开发的,由业务员整理客户相关资料,包括客户

公司购销合作合同范例(官方版)

编号:QJ-HT-0966 公司购销合作合同范例(官 方版) Both parties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as agreed in the contract 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within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公司购销合作合同范例(官方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诚信,互惠互利,共荣共赢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商品名称价格 商品名称单位型号 供货价会员价 建议零售价积分 二,商品订购方式: 甲方订购的每批商品均以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订单,乙方确认后盖章,签字,复传至甲方.乙方应根据订单上标明的数量及要求向甲方供应商品; 三,商品的质量

1,乙方应交付与其在双方谈判中完全相同,共识的商品,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 技术,卫生,安全要求的产品;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盖有红色公章的商品生产销售许可证,商品质量检测报告,商品合格证,商品质量保证书,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码证等国家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文件; 3,甲方有权根据约定拒绝接受损坏的或其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商品; 四,产品包装 乙方保证商品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包装,保障商品在运输,仓储及展售过程中的安全,因包装或运输造成商品或包装损坏时,甲方不予收货; 2,因产品包装问题导致产品本身受损,乙方要及时为甲方换货,不得拖延或拒换; 五,商品的交付 商品交付时间从甲方传真发出订单之日期起日内,由乙方物流送到甲方订单指定的地点交货,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六,货款结算

合同法案例分析

合同法案例分析 一、[案情] 甲乙为兄弟关系,父母早亡,另无兄弟姐妹,均未结婚。甲外出经商,托乙照看房屋,乙因赌博欠债,无力还款,竟以自己名义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5月9日一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5月5日甲因他事回家,知晓此事,未表示反对,但因心脏病突然发作,不治而亡。5月6日,丙因另外购买了便宜的房屋,欲不履行与乙的买卖合同,提出该房屋不属于乙所有,故买卖合同无效。遂与乙发生争议。 [问题] 1.在甲死亡以前,乙与丙所签订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二、[案情] 甲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建材销售,一次,其业务员张某外出到乙公司采购一批装饰用的花岗岩时,发现乙公司恰好有一批铝材要出售,张某见价格合适,就与乙公司协商:虽然此次并没有得到购买铝材的授权,但相信公司也很需要这批材料,愿与乙公司先签订买卖合同,等回公司后再确认。乙公司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铝材买卖合同。张某回公司后未及将此事报告公司,又被派出签订另外的合同。乙公司等候两天后,发现没有回复,遂特快信函催告甲公司于收到信函后5日内追认并履行该合同。该信函由于邮局传递的原因未能如期到达。第八日,甲公司收到该信函,因此时铝材因市场原因价格上涨,遂马上电告乙公司,表示追认该买卖合同。乙公司却告知,这批铝材已经于第六日出卖给了丙公司,并已经交货付款完毕。由于甲公司过期不予追认该合同,该合同已经失效。甲公司则认为,邮局传递迟延的责任应由乙公司承担,因此,合同因追认而生效。双方遂发生争议。 [问题] 1.在甲公司追认之前,张某代理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铝材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本案中,法院应支持谁的观点?为什么? 三、[案情] 原告赵某于1990年取得驾驶执照后,于1992年调入被告某厂从事驾驶工作。2000年, 赵某递交书面申请欲调离被告单位。被告单位告知原告须支付人民币5000元作为被告培训新驾驶员及其他接替工作所需支出费用后,方同意原告办理调离单位的有关手续。经多次协商未有结果,原告于2000年5月8日支付被告人民币5000元,被告开具了收款单据。办理调离手续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退还其所交款项,均遭到被告的拒绝。2001年8月3日,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该笔款项。 [问题] 1.本案中,被告收取原告款项的行为是否构成胁迫?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四、[案情] 甲乙订立合同,将甲所有的平房两间出售给乙,价款为58万元。为了少缴税费等原因, 双方协商一致:在签订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印制的《房屋买卖契约》时,将上述房屋的买卖价格定为30万元。随后,双方另外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契约》,明确两间平房的买卖价格为58万元,乙应向甲预付购房款30万元,甲收到预付款后2日内向乙交付房屋钥匙,其余28万元房款在一年内付清。该契约还载明:交至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房价为30万元的买卖契约只是为了应付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之用,不作为双方买卖房屋的正式契约,无任何法律效力。乙在付清预付款后,拿到了房间钥匙,余款经数次给付后,尚有15万元没有付清。甲多次催讨不得,遂诉至法院,要求乙付清余款。乙则主张,双方之间存在的价格为58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未获得房产部门的批准,为无效合同。甲多收的13万元款项为不当得利,要求甲如数返还。 [问题] 1.甲乙之间签订的价格为30万元的房屋买卖契约效力如何?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五、[案情] 侯大文一家原在县城工作,1971年全家下放李村,李村按当时政策规定给侯大文一家盖了三间瓦房,外加

销售合同常规风险及审查要点

销售合同常规风险及审查要点 序号合同风险环节法律风险表现形式法律后果对策与操作技巧 1 项目合法性必须取得国家审批的项目未取得政府审批, 或者是边申请、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1.项目不合法,业主融资困难,付款 能力受限; 通过各种渠道了解项目审批状态。 2.项目不合法可能导致中途停工或 者缓建; 3.出现安全事故等问题后处罚更重。 2 合同主体发包单位未依法登记注册,以各种“筹建处” 等名义签署合同。当事人未依法成立,影响合同效力。审查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 记证等证书 3 发包单位违法、违反合同约定转包或者分包合同无效审查发包单位在项目中的地位,确保 合同有效。 4 发包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款项回收困难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 5 工作范围分工发包单位与承包商责任分工不明确。应该由 发包单位履行的义务转嫁给承包单位。分工责任不清,影响合同履行,出现 执行争议 明确双方责任,特别是承包商的责任。 不能约定“除了发包单位责任和义务

以外的责任和义务都是承包商的额责任和义务”。项目报批、征地、并网等责任是业主责任。复杂的工作范围分工可以用附件。 6 合同质量质量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约定不明违法的质量标准导致合同无效;质量 标准约定不明确的,引起执行争议。了解国家产品质量法、熟悉相关标的的国家强制标准和行业强制标准。非标设备需要详细技术协议。 7 质量要求过高,经济投入太大影响我公司项目收益。突出技术评审,就技术可行性及其难 度进行评价。特殊质量需要在合同中 约定。非标产品一般都需要将质量作 为合同附件。 8 缺少包装质量无法验收明确包装质量 9 合同质量质量异议提出期限和方式约定不明有无质量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明确质量问题的提出期限和途径。出 现质量争议的解决办法。有检测机构 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质量的检测鉴

房屋买卖合同书个案示例

房屋买卖合同书个案示例 示例一: 房产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地产买卖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于xxxxx的518号房屋转让给乙方,该房屋转让时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总价为人民币415000元; 三、甲方陈述:该房产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房产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11000元定金;如因甲方原因,该房产未在合同签订以后三个月内转让给乙方,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买受该房,定金不予返还;如双方均未违约,该定金抵做房价款;

五、 乙方在甲方办理提前还贷,房产解押手续时向甲方支付 222000元的房款,甲方应迅急办理解押手续,如在合理期限内不能 办好房产解押手续,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 除合同的请求,甲方接到请求后应向乙方返还所有已收费用并加算银 行借款利息; 六、 房产解押以后,双方应迅急一起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具 体由乙方承办,甲方协助,过户税费由乙方承担; 七、 双方在房产局办完立契等手续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6万元 房 款; 八、 产权过户完,甲方将房产及相关单据证照交付给乙方后,乙 方即 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笔款项122000元; 九、 双方之前所签订的关于2000元定金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自本合 同生效之日起全部作废;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由此 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 乙方: 联系地址: 电话:甲方: 联系地址: 电话:

销售合同评审管理制度

销售合同评审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准确理解客户要求,对每份合同和订单进行评审,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和满足客户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营销中心所属各销售部和销售管理部所有产品的合同和订单的评审。 三、职责 1、营销管理部:负责组织合同和订单的评审。 2、各销售部经理:负责合同评审的填写。 3、营销中心总经理:负责合同评审的审核和一般合同评审的审批。 4、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评审记录和合同保存,并跟进合同评审后的执行。 5、总经理:负责重大合同和特殊合同评审的审批。 6、各相关部门:负责参与合同评审,并对合同中涉及到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四、定义 合同评审是指:接到客户订单以后,为了确认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订单,对生产能力和物料进行确认,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避免因生产过程中出现解决不了的问题而影响产品质量和交货时间的一项活动。 五、合同评审的相关规定及流程 1、合同评审的分类: A、口头订单或电话通知订单。 B、一般合同:有书面合同、传真。 C、特殊合同: 指根据客户的要求,产品需进行更改或需设计、开发的新产品。 D、重大合同:指承包线合同或单次外卖金额在50万以上的销售合同。 2、合同评审的时机:在客户意向达成后或草案签订之后,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 3、合同评审的内容: 3.1、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及质量要求以及客户的特殊要求是否已明确。

3.2、数量、交货日期、价格、交付方式、结算方式、争端处理应有明确的文字说明并已理解 3.3、对合同附件,如客户的特殊要求、有关标准、生产条件、技术能力能否满足合同要求进行评审。 3.4、对客户提出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应进行评审,并满足其要求。 3.5、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3.6、必须满足客的户所有要求,同时对任何与客户要求不一致的地方要求得到解决。 4、合同评审的方法: 4.1、口头订单或电话订单的评审: 口头合同或电话订单由销售部业务员直接填写《客户订货电话记录》,明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要求、质量及交货期要求,交各销售部经理签字,作为合同评审的依据。 4.2、一般合同的评审: 对于一般国内客户,由各销售部经理与生产部经理(或生产厂长)直接进行合同评审,主要评审产品的生产能力、检验标准、交货日期等是否能够满足客户要求。在确保能够满足顾客要求的前提下,将评审结果记录在《销售合同评审表》里,评审通过后,交营销中心总经理确认签署意见后即可生效。 4.3、特殊合同及重大合同的评审: 4.3.1、国外及国内特殊合同、重大合同的评审须由各销售部经理组织计划、采购、工程中心、财务等 相关部门负责人以会议的形式进行评审,对顾客的特殊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进行讨论,商定措施,合同评审同意后,由参加会议人员在评审表上签字,并由销售部组织人员填写《销售合同评审记录》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后交营销中心总经理签署意见,并报总经理批准实施,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顾客的期望。 4.3.2、如销售部业务员遇到属新产品或老产品需改变结构、性能等时,先由工程中心参与和客户商谈 技术协议等,然后按4.3.1条款进行合同评审。 4.4、合同评审通过后,由各销售部经理直接将合同的所有要求和参数,以《业务通知单》的形式通知 到销售管理部合同管理员,由合同管理员通过K3系统,以《销售订单》的形式一份下达给生产计划、采购部、财务部、质检部等相关部门。 5、合同变更、修改:

营销合同评审制度

营销合同评审制度 1.0 一目的 为准确理解客户要求 ,对每份合同和定单、标书进行评审 ,确保合同有效履行和满足客户要求。 二、范围适用于所有商品的销售合同和标书的评审。 三、职责 ?营销部负责组织合同和标书的评审。 ?各相关部门参与合同评审,并对合同中涉及到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四、概述 (1) 营销部在提交标书和接受合同前 , 应对标书和合同进行评审。以确定 : ?有关合同已被清楚描述。 ?必要时财务部应对履行合同会给企业带来的效益情况作预测分析。 ?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 ?对合同内容的异议得到解决。 (2) 营销部接到客户的定单/ 合同后, 均应在《订货记录单》上进行记录, 记录 人员签字,根据定单大小确定评审的人员,评审通过后由营销部经理在定单确认处签字确认。 (3) 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4) 营销部负责对 "一般合同 "进行评审 ;" 特殊合同 " 的评审由营销部负责组 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 合同需经总经理批准。 (数额应按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 (5) 一般合同不需填写《销售合同评审表》,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即视为评审; 特 殊合同应填写《销售合同评审表》。 (6) 合同评审通过后, 由业务员将订货记录单一份传递给采购, 编制采购计划。 (7) 营销部应收集投标的有关信息并填写《投标信息反馈表》 , 作出《投标信 息分析评估报告》 , 交部门审批。由营销部经理负责组织质量管理部共同对标书进 行评审 , 并填《合同评审记录表》。标书的评审应经总经理批准。 (8) 标书评审通过后由营销部负责 , 依据投标要求准备好投标文件和相应样品, 并在《投标记录文件清单》中记录投标的全部资料。各部门配合进行投标工作 (9) 中标后,若有业务交接 ,相关人员应办理《中标业务交接表》进行交接。 (10) 合同修改后, 应进行重新评审, 审批后由营销部及时将信息传递到有关职

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例分析_买卖合同_范文大全

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例分析_买卖合同_范文大全 【律师提示】 商家明知产品质量存在质量问题而故意出售给消费者,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连续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且经多次修理未能排除障碍,消费者提出退货请求的,应予支持。 【法院审理及判决】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博瑞祥云汽车销售中心,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花虎沟2号。 法定代表人马荣汉,该中心经理。 委托代理人杨诩,北京市华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穆亚明,男,1963年2月21日生,汉族,北京博瑞祥云汽车销售中心服务经理,住北京市朝阳区德外双泉堡汽修一厂宿舍5号楼4门302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贾英丽,女,1960年2月9日生,汉族,北京金科宇峰技术有限公司职员,现住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苑4楼902号。 委托代理人王文忠,男,1960年7月4日生,汉族,无业,住址同上。 委托代理人刘贵凤,女,1950年7月4日生,汉族,北京金科宇峰技术有限公司干部,现住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12号。 上诉人北京博瑞祥云汽车销售中心(以下简称博瑞祥云中心)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XX)朝民初字第741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XX年2月,贾英丽诉至原审法院称:我于XX年7月19日在博瑞祥云中心购买了一辆奥迪a6轿车,车型为4b31t6。购买后,认真仔细的阅读了随车文件,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中的操作要领驾驶轿车,后又按《保养手册》的要求进行了日常保养。但是在驾驶过程中,该车的质量问题凸现,转向灯、继电器、安全气囊控制单元、刹车真空泵、机油灯报警、节气门开关等不断出现问题。我认为该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博瑞祥云中心明知此车贴有“禁止销售”的贴条仍将此车予以销售,故要求判令博瑞祥云中心退、换奥迪a6轿车一辆,并由博瑞祥云中心承担本案诉讼费。 博瑞祥云中心辩称:我中心作为销售商,在车辆销售后应承担的责任是对车辆进行12个月的质量保修。在保修期内,我中心已为贾英丽车辆的故障进行了维修,履行了保修责任。贾英丽在保修期后,共在我处维修6次,贾英丽所陈述的故障已经修复,没有重复维修的现象,不存在退车或换车的事由,故不同意贾英丽的诉讼请求。 原审法院经审理确认,博瑞祥云中心销售给贾英丽的高档车辆在保修期满后较短时间内多次出现质量问题,且相同问题重复出现三次,虽经多次维修,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对此,博瑞祥云中心不能举证证明是贾英丽使用不当或其他外因所致,应认定车辆存在质量瑕疵。在车辆内的“禁止销售”贴条,已表明质量瑕疵的存在,也使得贾英丽有理由怀疑该车存在质量问题。因车辆质量不符合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且经多次维修尚未解决,因此贾英丽要求博瑞祥云中心退、换车辆的请求,应予支持。贾英丽应支付适当使用费,具体数额由法院酌定。关于博瑞祥云中心所称已经完成车辆保修责任的辩称意见,因为保修责任的完成并不能免除其对车辆质量的担保责任,该辩称意见不能成立。据此,原审法院于XX年10月判决:一、北京博瑞祥云汽车销售中心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为贾英丽更换同一型号的奥迪a6轿车一辆。二、贾英丽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北京博瑞祥云汽车销售中心车辆使用费二万元。 判决后,博瑞祥云中心不服,上诉至本院称,原审法院未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即认定该车存在质量问题是错误的,贾英丽出示“禁止销售”的纸条并非我中心所留,其提供的录像与对话记录严重失实,对话记录不能作为证据,贾英丽的车辆没有重复修理的项

销售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销售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公司精细化管理的精神,规范营销业务流程,加强合同评审的管理,明确合同评审的操作程序,便于合同计划管理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依据《合同评审控制程序》(以下简称“程序文件”)、《市场营销业务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有的销售合同(又称订单)在正式签订前都必须进行评审。对于没有评审的销售合同,一律不予录入电脑系统,计划部门不得安排生产计划,仓储保管部门不得备货或发货。 第三条市场营销部归口管理销售合同评审工作,即负责所销售产品的合同评审和管理。 第二章销售合同种类 第四条销售合同可分为一般合同、特殊合同和重大合同三类。 ㈠一般合同 合同中以下各项条款我公司均能满足客户要求且客户提供资料齐全的为一般合同。 ⑴产品即产品名称、牌号、型号(规格)、等级均为公司现有标准。 ⑵技术(质量)要求和涉及模具制造等不超出公司现有质量保证体系。 ⑶包装标准和包装方式为公司正在执行的标准。

⑷交货期按季度或月安排,数量在交货期内提供,均为公司正常交货期(参阅《公司品种管理办法》)。 ⑸产品价格按公司《产品价格表》执行,结算方式为现款结算或已签定的年度协议执行。 ⑹交货方式、地点和收货地点、单位名称以及货物保险均为公司现有的制度或按年度协议执行。 ㈡特殊合同 一般合同中有一项或几项非关键条款不能满足客户要求或超出公司常规标准但又构不成重大合同的合同为特殊合同。 ㈢重大合同 一般合同中有一项或几项关键条款不能满足客户要求的合同为重大合同。具体情形如: ⑴产品价格要求低于公司每月或每周确定的底线价格; ⑵交货期要求特紧且订单量在500公斤以上; ⑶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按公司现有生产水平无法达到,需要攻关的订单产品; ⑷货款结算期限在30天以上,但客户资信状况较好,合作以来无呆死帐款的产生。 ⑸公司主管营销副总或营销部长提出并确认为重大合同的合同。 第五条重大合同主要针对公司授牌的经销商或往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上的直接使用客户或该笔订单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客户

销售合同评审

篇一:销售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销售合同(订单)评审办法 1、目的 为确保满足客户的各项要求并形成文件,便于品质、价格、交期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客户合同、订单、技术协议、标书的评审工作。 3、评审权限(责任) 3.1 技术中心 产品技术(设计)要求或《技术协议》 3.2 制造中心 生产(工艺)能力、交货日期 3.3 供应部 采购能力、采购周期 3.4 品管部 品质检验、、试验、控制能力 3.5 财务部 价格核算、付款方式 3.6 法务室 相关法律条款(要求)3.7营销中心 采用授权评审方式为合同全部条款,采用会议评审为技术中心、制造中心、供应部、品管部、财务部、法务室评审权限外的所有内容。 4、评审方式 合同评审方式有授权评审和会议评审二种方式,实际评审中具体采用的评审方式由营销中心根据合同(订单)或《技术协议》的实际情况决定。 4.1授权评审 对于合同(订单)产品在公司规定价格范围之内,无特殊技术要求、特殊付款条件、其他特殊要求的常规产品,可采取授权评审的方式。 4.1.1授权评审由总工程师(负责高压水产品合同)或营销副总(负责高压水产品之外的所有产品合同)本人或其指定授权人(或按营销中心内部流程)进行评审。4.1.2合同(订单)产品价格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但低于公司规定的结算价,则必须由总工程师(负责高压水产品合同)或营销副总(负责高压水产品之外的所有产品合同)本人参加评审。 4.1.3公司无具体价格规定的产品合同(订单),须经财务部核价后才能完成最终评审。 4.2 会议评审4.2.1 新产品的首次合同(订单)可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4.2.2 重大的订单或客户有特殊要求的合同(订单)可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4.2.3 交货期难以保证的合同(订单)可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4.2.4价格低于公司授权范围的合同(订单)可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4.2.5会议评审由营销中心牵头组织,参加会议评审的部门由营销中心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有必要,企管部可参予会议评审进行协调工作)。参会各部门可以一起讨论评审,互相检查、讨论或提出建议,最终按以上3.1~3.6确定评审权限,其余3.1~3.6之外内容的评审权限在营销中心。 4.2.6 会议评审由营销中心填写《合同(订单)评审表》,对评审内容,由参会部门按各自的权限填写结论并签字认可,由总工程师(负责高压水产品合同)或营销

销售合同评审

篇一:销售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销售合同(订单)评审办法 1、目的 为确保满足客户的各项要求并形成文件,便于品质、价格、交期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客户合同、订单、技术协议、标书的评审工作。 3、评审权限(责任) 3.1 技术中心 产品技术(设计)要求或《技术协议》 3.2 制造中心 生产(工艺)能力、交货日期 3.3 供应部 采购能力、采购周期 3.4 品管部 品质检验、、试验、控制能力 3.5 财务部 价格核算、付款方式 3.6 法务室 相关法律条款(要求)3.7 营销中心 采用授权评审方式为合同全部条款,采用会议评审为技术中心、制造中心、供应部、品管部、财务部、法务室评审权限外的所有内容。 4、评审方式 合同评审方式有授权评审和会议评审二种方式,实际评审中具体采用的评审方式由营销中心根据合同(订单)或《技术协议》的实际情况决定。 4.1授权评审 对于合同(订单)产品在公司规定价格范围之内,无特殊技术要求、特殊付款条件、其他特殊要求的常规产品,可采取授权评审的方式。 4.1.1授权评审由总工程师(负责高压水产品合同)或营销副总(负责高压水产品之外的所有产品合同)本人或其指定授权人(或按营销中心内部流程)进行评审。 4.1.2 合同(订单)产品价格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但低于公司规定的结算价,则必须由总工程师(负责高压水产品合同)或营销副总(负责高压水产品之外的所有产品合同)本人参加评审。 4.1.3 公司无具体价格规定的产品合同(订单),须经财务部核价后才能完成最终评审。 4.2 会议评审4.2.1 新产品的首次合同(订单)可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4.2.2 重大的订单或客户有特殊要求的合同(订单)可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4.2.3 交货期难以保证的合同(订单)可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4.2.4 价格低于公司授权范围的合同(订单)可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4.2.5会议评审由营销中心牵头组织,参加会议评审的部门由营销中心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有必要,企管部可参予会议评审进行协调工作)。参会各部门可以一起讨论评审,互相检查、讨论或提出建议,最终按以上3.1~3.6确定评审权限,其余3.1~3.6之外内容的评审权限在营销中心。 4.2.6 会议评审由营销中心填写《合同(订单)评审表》,对评审内容,由参会部门按各自的权限填写结论并签字认可,由总工程师(负责高压水产品合同)或营销副总(负责高压水产品之外的所有产品合同)本人或其指定授权人作评审结论。 附:《合同(订单)评审表》合同(订单)评审表

最新整理销售合同纠纷案例.docx

最新整理销售合同纠纷案例 篇一: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篇一:分析购销合同纠纷案例 分析购销合同纠纷案例 [基本案情] 2月27日,亿之杰公司与中外合资常熟胜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丰公司)签订了f007-95-km号购销合同,约定胜丰公司供给亿之杰公司铜拉杆天线48万套;规格为“5节:外径3毫米-7毫米,壁厚0.25毫米;长80厘米,第6节和第7节:外径3毫米-9毫米,长100厘米;包括顶、座(全套)双头(5sections:outerdiameter3mm-7mmwallthickness0.25mm,length80 cmsixth seventhsections:outerdiameter3mm-9mmlength100cmincludingtop ,base(fullset)twinheads)”;单价(cifxxx每套1.76美元,总金额84.48万美元;付款方式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制造商为胜丰公司等。合同签订后,亿之杰公司于 3月8日通过xxx中南银行开出了金额为84.48万美元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6月19日,胜丰公司与中国电子进出口xxxxxx公司(以下简称中电xxx公司)订立协议书一份,约定:胜丰公司委托中电xxx公司负责进出上述信用证项下的天线;中电xxx 公司按照上述信用证的条款组织收购货源,办理出口报关,安排运输、制单、议付;胜丰公司委托中电xxx公司收购天线(质量、规格见上述信用证条款),数量为48万套;单价为fob张家港8.50元/套,货款总计为408万元人民币;中电xxx公司根据上述信用证,向有关银行办理

打包贷款,贷款资金用于组织支付天线货款、海运费、商检费、保险费等,中电xxx公司在出货、议付结汇后,从实际结汇款中扣除货款、海运费、商检费、保险费后,余款交付胜丰公司(凭胜丰公司提供的有关发票、凭证结算)。中电xxx公司接受胜丰公司委托后,分别与武进天线厂、xxx苏中天线集团公司、武进湖塘电讯元件厂签订了48万套铜拉杆天线合同,由上述厂家分别生产规格为5节,外径为3毫米-7毫米的天线38万套;规格为7节,外径为3毫米-9毫米的天线10万套。厂家交付48万套天线后,中电xxx公司向xxx省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报检,xxx省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于 7月20日出具了检验证书称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8月1日,中电xxx公司将48万套铜拉杆天线从xxx 省张家港口岸发运给亿之杰公司。铜拉杆天线的全套议讨凭证于 8月3日由中国农业银行丹徒支行国际业务部邮寄给开证行xxx中南银行。xxx中南银行于 8月7日收到议讨凭证,8月14日提出凭证有6个不符点要求答复:1.提单发出人没有自称是船代理人;2.品质证及产地证没有写上“正本”;3.产地证之制造商名称不符;4.品质证没有货名;5.保险单标记与提单不符;6、商检证中没有提示货物规格。此后,中国农业银行xxx丹徒县支行与xxx中南银行就单据不符点以xxx 方式往来交涉,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合同项下的铜拉杆天线全套单证一直在xxx中南银行,亿之杰公司未赎单提货。 5月8日,xxx 伟康船务公司在xxx《大公报》上发表声明,要求货主在七日内前来提货,如不提货,该公司将自行处理或拍卖抵付货物仓储及有关费用。公告刊登后,均无人前去处理货物 另查明,胜丰公司是于 11月26日经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

食品公司合同签订评审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食品公司合同签订评审规 定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1058食品公司合同签订评审规定 Food company contract signing review rul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食品股份公司合同签订及评审的有关规定 规范产品合同的管理,提高合同签约及履行的质量,根据公司总经理层要求,现就合同的签订及评审程序重申有关规定如下: 一、合同的签订应遵循以下原则 1.所有的产品销售(包括总成件)、采购物资均需订立合同,并通过合同评审,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2.合同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用户需要追加特求时,必须按规定进行评审。如没有进行评审而造成的损失,对销售、生产部门的直接当事者按损失比例的20%进行扣罚,以此类推。 3.销售合同洽谈过程中,应明确技术、质量要求(可另签订协议);如没有标注清楚技术、质量要求而造成的损失一律

由直接责任者承担。 4.用户如提出指定外购件,必须在合同中标注名称、产地及技术要求,并明确其产品质量责任由用户负责。 5.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变更特求项目,所有资料均以书面形式下发涉及部门和车间。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口头形式通知部门、车间。 二、合同评审要求 1.所有合同必须按公司颁发的Q/CDIB2000“合同评审管理程序”执行。 2.合同评审前,应准备下列文件资料:产品技术协议、用户特殊要求档案、用户选装清单、用户指定件的质量承诺等,以供合同评审讨论。 三、合同评审的组织 1.合同评审由职能部门牵头组织进行会议评审,分管领导主持会议,生产(供应)、技术、质量、财务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评审,财务部门作好评审记录。 2.参加合同评审会议的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对需评审的合同进行认真审定。经过评定,各方无异议通过评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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