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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02]3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北京市总工会资管委管理和考核的直属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北京市总工会工会资产管理委员会(简称资管委)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本制度,并监督检查各企事业单位的执行情况。各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资管委监管下的法人负责制。

第四条直属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条直属企事业单位应参照本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

第六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一)实行事业单位核算的企事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

一年以上,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及单价在8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实行企业核算的企事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三)执行其他会计制度的企事业,按所执行的会计制度关于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作为固定资产的标准。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分类:

(一)实行事业单位核算的企事业,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

1、房屋及建筑物是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其它;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指房屋及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2、专用设备:包括仪器、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设备等。

3、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俱等;通用性设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刻录机、扫描仪、摄像机、照相机、投影仪、电风扇、空调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其它;交通工具:小轿车、中型客车(旅行车)、大客车、货车、其它车辆;通讯工具:固定电话、手提电话、对讲机、车载台、无线电终端、交换机、其它;家俱:办公桌、办公椅、文

件柜、保险柜、电脑桌、电脑椅、茶几、沙发、床、衣柜、其它。

4、文物及陈列品:包括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5、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等的图书、资料等。

6、其它: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二)实行企业核算的企事业,应当根据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的定义,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编制成册后按照会计制度要求,报送资管委审批并备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报资管委审批,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三)执行其他会计制度的企事业,按所执行的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计价:各单位应按照所执行的会计制度进行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九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臵的;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增加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增加主要指购臵、建造、改扩建、盘盈、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十一条对于购入、有偿调入和自制自建、改扩建完工交付

使用增加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交接和验收,属于技术设备的还应会同技术部门验收,并建立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接受捐赠、赞助、奖励、盘盈或无偿拨入等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资产管理部门办理接收和交接。

第十三条验收或交接后,由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发票、固定资产调拨单、基建自制项目交付使用验收单据、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批单及其他审批手续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部门领用等手续。

第十四条购臵大额或批量的固定资产应按照资管委相关制度选择公开招标等适当的采购方式。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处置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处臵是指直属企事业单位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变更或注销的行为,主要包括调出、变卖、投资、损失、报废、盘亏、单位撤销等原因导致的固定资产的减少。

第十六条正常报废包括超过国家规定使用年限、技术进步淘汰、无法修复不能使用、国家法规强制报废等。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直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进行报废处理。对专用的仪器、器械等,应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根据鉴定意见及相关批件等,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对于非正常损失减少的固定资产,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后,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根据鉴定意见、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相关批件等,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对于固定资产处臵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除按规

定上缴市总工会外,一律缴各企事业单位财务部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直属企事业单位撤销时,经清理后的固定资产和未处臵的固定资产要全部移交到市总工会。

第五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出租的审批程序第二十条直属企事业单位新增固定资产的审批程序(参见附件一):

(一)直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按实际需求提交申请,财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或单位领导办公会议)审批;

(二)直属企事业单位按照固定资产增加的审批权限,报资管委审批或备案;

(三)资管委按照审批权限判定是否报主席办公会审批;

(四)直属企事业单位接到资管委批复后,按批复执行。

第二十一条直属企事业单位处臵固定资产的审批程序(参见附件一):

(一)直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按实际情况提交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处臵审批表》(附件二),报财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或单位领导办公会议)审批;

(二)按照固定资产处臵的审批权限,报资管委审批或备案;

(三)资管委按照审批权限判定是否报主席办公会审批;

(四)直属企事业单位接到资管委批复后,按批复执行。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审批权限:

(一)一次性增减变动固定资产(不含盘亏或损失的),价值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的,报资管委备案;价值在10万元(含)

以上的,报资管委审批;价值在20万元(含)以上的,报主席办公会审批。

(二)盘亏或损失导致的固定资产减少,及未达到使用期限的固定资产的处臵,一次性减少价值在5万元(含)以上的,报资管委审批;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报主席办公会审批。

(三)涉及土地、房屋、建筑物等特殊资产的增减变动均需报资管委审批。

(四)使用固定资产用于合资合作及投融资项目的,应按照《北京市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合资合作及投融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报请资管委及主席办公会审批的增减变动固定资产的申请手续,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有关文件、证件和资料:(一)申请增加固定资产

申请增加固定资产的应提交专项请示,写明新增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并进行经济效益分析;其中购臵方式新增的固定资产要充分论证拟新购固定资产的功能与购臵原因,并说明资金来源、财务状况、采购方式及年度固定资产预算情况等。

(二)申请进行固定资产处臵

1、专项请示;

2、固定资产处臵审批表(附件二);

3、资产原始价值凭证(原始发票、固定资产卡片等)复印件;

4、技术部门的鉴定意见;

5、若为非正常损失减少的,附详细说明及处理意见。资产损失金额较大的(总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应有社会中介机构出

具的经济鉴证证明;

6、若有《产权登记证》的,附复印件;

7、其它。

第二十四条直属企事业单位对外出租固定资产的审批要求:(一)对于房屋建筑物、场地等的出租、转借或与其他合作单位共同使用等行为的审批,按照《北京市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房屋建筑物、土地以外的固定资产出租给工会系统以外单位的,应报资管委审批。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应及时、全额入账。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五条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必须明确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的统筹负责部门,可以指定直属企事业的财务部门或资产管理部门为统筹负责部门。固定资产的日产管理主要涉及到直属企事业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和使用部门。各单位可按照实际情况自行设臵以上部门,没有条件设臵部门的也可设臵专人行使该项职能,但管理功能不能缺失。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工作或业务活动中,对所需及占用的固定资产不间断的管理及核算。主要包括编制固定资产预算、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入账、领用发出到维修保养、处臵等各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

第二十七条直属企事业财务部门管理职责:负责审核年度固定资产预算;在网络财务系统固定资产模块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按照每项固定资产的类别、使用部门,进行明细核算;对固定资产

的计划采购、调拨处臵、对账盘点及相关审批流程进行全程监督。

第二十八条直属企事业资产管理部门管理职责:负责对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调拨处臵等进行具体管理;对专用设备应建立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台账;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附件三),记入《固定资产登记簿》,并在实物上粘贴标签,按物登卡、凭卡记账。

第二十九条直属企事业技术部门管理职责: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制定操作规程,监督维修保养、交接手续以及使用情况登记制度。在增加、处臵固定资产过程中出具专业意见。

第三十条直属企事业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管理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领用、保管、清点等工作;督促使用人爱护所用资产。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预算及购臵计划既要根据实际需要又要注意节约,要根据各类资产的配备情况及使用标准合理配臵,充分利用现有固定资产,防止闲臵浪费。

第三十二条直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应每半年对账一次,使账实、账卡、账账保持一致。每年年终要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并说明情况,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批单,按规定程序获批后,调整固定资产账目。年终编制《固定资产年度增减变动备案表》(附件四),报资管委备案。

第三十三条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时,应在其办理所用资产交还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或退休手续。

第三十四条对于房屋建筑物、土地等不动产,直属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北京市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房屋、建筑物(含临时建筑物)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完工后,要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权属证明,按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实行事业核算的单位应根据《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修购基金,用于维修、更新、购臵固定资产;实行企业核算的单位应根据《企业财务制度》或《企业会计准则》,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

第七章固定资产的配置原则

第三十六条直属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臵包括租赁和购臵等方式。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直属企事业单位日常经营需要相适应的原则;

(二)勤俭节约、简单适用的原则;

(三)绿色、环保、节能的原则

(四)租赁、购臵相结合的原则;

(五)资产配臵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十七条直属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臵要符合以下条件:(一)现有资产无法满足直属企事业单位日常经营的需要;

(二)财务状况满足新增固定资产配臵的要求;

(三)有相应使用、维护设备的技术力量,有使用或安装该资产的基本条件;

(四)拟配臵资产的支出在批准的年度预算内;

(五)拟配臵资产应符合本单位固定资产配臵制度要求。

第三十八条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原则和要求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固定资产配臵制度,报资管委备案。

第八章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第三十九条按照固定资产的分类标准,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明确如下:

(一)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

1、房屋建筑物:经营用房屋使用期限为30年以上,非经营性用房35年以上。

2、专用设备:仪器、机械设备、文体设备使用期限为10年;其他专用设备5-12年以上。医疗专用设备的使用期限按照卫生部《医院财务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3、一般设备:

(1)通用性设备的使用期限:

○1日常办公类设备:刻录机、扫描仪、照相机、投影仪、复印机等使用年限5-10年以上;打印机、传真机、碎纸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使用年限为5年以上;监控系统、计算机网络设备使用年限为5-8年以上;其它电子类,如电视机、音响等,使用年限为8-10年以上。

○2电机类设备:如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电风扇、吸尘器等使用年限为8-12年以上; 中央空调设备使用年限为10-15年。

○3电阻电热类使用年限为5-8年。

(2)交通工具:小轿车、中型客车(旅行车)、大客车、货车、其它车辆,使用年限超过10年或车辆行驶超过40万公里;若车辆在正常维护的条件下,仍无法达到交通管理部门年度检验标准及无

法通过环保部门审验也可申请报废。

(3)通讯工具的使用期限为5-10年。

4、家俱:办公桌、办公椅、电脑桌、电脑椅5年以上,茶几、沙发、文件柜、床、衣柜等5-8年以上,保险柜15年以上。

(二)实行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

参照本办法第六条相关规定,按照审批后的固定资产类别目录中的折旧年限为准。

第四十条使用年限标准为下限标准,并非必须报废标准。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未涵盖的其它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资管委将从严控制把关。

第四十二条国家对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标准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九章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四十三条资管委将于每年度对各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开展至少一次的实地检查;资管委将通过网络财务系统监测各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对满足上报资管委审批或备案要求的,检查其是否上报。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管委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各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通知书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在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一)未按其职责要求,放松管理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处臵固定资产和用于经营投资的;

(三)不如实进行登记、填报报表,不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的;

(四)未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并记录维护保养台帐的;

(五)对于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不认真进行监督管理的。

第四十五条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违反本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管理不善、弄虚作假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其领导责任;情节严重,造成固定资产大量流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上述检查及整改结果将纳入各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体系。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低值易耗品和材料,也要分类登记,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四十八条各企事业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如违反本办法规定,视同在管理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参照《北京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京工党组字[2009]28号)第十四条的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市总资管委负责解释。

附件:一、直属企事业新增、减少固定资产审批流程图

二、直属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臵审批表

三、属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卡片

四、直属企事业单位年度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备案表

北京市总工会工会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0年8月19日

附件二:

直属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

申报单位:单位:元

说明:本表须由申报单位填写一式三份,申报单位二份,资产管理部一份。

附件三:

固定资产卡片

卡片编号日期固定资产编号固定资产名称

类别编号类别名称

规格型号使用部门

增加方式存放地点

使用状况使用年限(月) 折旧方法工作总量累计工作量工作量单位开始使用日期已计提月份币种外币原值汇率币种单位原值净残值率净残值累计折旧月折旧率本月计提折旧额净值对应折旧科目项目

录入人录入日期

直属企事业单位____年度固定资产增减变动

情况年度备案表

申报单位:单位:元

负责人:填表人:电话:填表日期:

直属企事业单位____年度固定资产增减变动

情况年度备案表

申报单位:单位:元

负责人:填表人:电话:填表日期: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中电投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开封发电分公司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并参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特制订《中电投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开封发电分公司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工会组织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条公司工会及各分工会应配备固定资产专(兼)职人员,对本级工会资产实施统一管理(对下级工会资产管理实施监督)。对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对所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其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六条第七条各单位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八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等; (六)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遇?、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四)接受捐赠、赞助、奖励和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五)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六)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七)用外币进口的设备,按当日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账;

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组织职工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组织职工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实施意见 【文 件 号】京工发[2008]45号 【颁布部门】北京市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2008-09-27 【实施时间】2008-09-27 【时 效 性】有效 各区、县总工会、劳动保障局、各局、总公司工会、劳动处,各产业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近年来,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经济发展,我市不断深入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一老一小”、城镇无业居民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形成了基本保障、广泛覆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医疗社会保险体系。 为进一步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补充医疗保障为辅助的多层次职工互助保障体系,北京市总工会在全市大力推进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互助保障计划),受到了广大职工的热烈欢迎,也得到了各级党政、工会和社会各方面的肯定和支持。互助保障计划的开展,有效地减轻了企业和职工的医疗困难,缓解了职工住院大病、意外的医疗风险。但是从全市来看,发展不平衡,有些单位还没有加入到互助保障计划中来。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北京市总工会党组关于维护职工权益,稳定职工队伍的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05]13号)关于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精神以及《北京市实施<工会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措施,积极促进本地区

、本系统、本单位的职工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为此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重要意义 市总工会开展的职工住院医疗等项互助保障计划,具有保费较低、能保障一定水平,出险赔付及时等特点,比较符合我市企业和职工的基本需求,是对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同时也起到了为政府分忧、为职工解难的作用。 职工互助互济参加住院医疗保障计划活动是一项惠民、和谐事业,是发展多层次医疗保障,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方面,涉及职工和企事业双方的切身利益,是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维护职工权益,保持社会稳定、构建首都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重要措施。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实施工作,要把广泛组织职工参加互助保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工会要加强检查督促,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到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中来。 实施职工互助保障计划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各单位要立足实际,有重点、有步骤的进行推动,要从基层抓起,扩大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工作的覆盖面,确保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健康发展,为职工构筑起一道防护因住院医疗、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经济贫困的可靠屏障。 二、积极推进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实施 (一)凡是已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都应积极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费用可以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政策规定,在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列支。 (二)凡是已经组织职工参加了互助保障计划的单位,对尚未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职工,要组织他们参加,力争做到“一个不漏”。

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有效管理公司的资产,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完好率,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保养,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按照集中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公司部单位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类有形资产。 (三)综合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监督固定资产的计划、采购、验收、下发、使用、回收和清查等工作,并有权对公司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和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协助综合部共同监督各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每年会同综合部进行一次固定资产彻底清查盘点。综合部和财务部有权不定期对各部门固定资产的存在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和领用 (一)购置原则 综合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的直接负责部门,有责任对相关固定资产的购置提前作充分的价格调研,选取性价比最优的供货单位。 (二)购置申请 各部门如需新增购置固定资产或原有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不能使用而报废需要重新购置的,需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交综合部统一购

买。 (三)入库和领用手续 固定资产运到公司,由综合部负责仔细验收。验收无误入库入账。 所购固定资产由综合部统一发放,并由领用人在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薄上签字。 (四)供应商结款 综合部确认所购固定资产准确无误后,由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财务视情况而定)、如有相关购置合同的还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如有供应商发货清单的也一并附上,如需转账付款的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经公司领导签批后给予付款。 三、固定资产的移转、报废、报损及出售 (一)固定资产的移转 固定资产在公司部相互调拨时,需经综合部批准后方可移转。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擅自移转。如两部门协调好需移转时,口头通知综合部,由综合部与部门之间办理转移手续留档备案。并及时通知财务部调整帐目。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及丢失处理 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综合部会同财务部进行鉴定,根据鉴定意见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注销。 非正常报废或丢失的固定资产,由综合部会同财务部进行鉴定,对非正常报废和丢失的固定资产必须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根据鉴定意见和调查结果报公司领导,对非正常报废或丢失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 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 , 并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 国资事发 [1 995]17 号)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 ( 国资事发[1995]10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及其所属事业单位 ( 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工会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条县以上工会应设立资产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对本级工会资产实施统一管理,对下级工会资产管理实施监督。 第六条工会机关、基层工会和事业单位要明确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专(兼)职人员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对所 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其工作调 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各单位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 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八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5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 800 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 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 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 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 讯工具、家具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 藏品等; (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等的图书、资料等;

工会经费缴纳及使用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上海市工会条例》有关规定,针对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工会联合会为帮助组建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小组工作,规范工会经费的收缴及使用情况,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本操作流程。 一、对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帮助指导成立、单独开立账户、 单独进行核算的基层工会组织: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入基层工会专用账户,由 基层工会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给企业,基层工 会再根据工会经费的40%上缴上级工会中智上海公司工会 联合会,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工会经 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经费的60%由基 层工会自行留存并使用,工会经费的使用请按照“工会经费 使用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独立核算的基层工会应建 立完整的预算、决算制度,财务核算方法请参照“工会财务 管理办法”(附加2)执行。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入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 会账户,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经费开具 “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联合会扣除了40%的上 缴工会经费后将60%返回到基层工会开立的工会账户,由 基层工会按实际收到的经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

据”。工会经费的使用请按照“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附 件1)执行,财务核算方法请参照“工会财务管理办法”(附 加2)执行。 基层工会可选择以上两种情况的其中一种进行操作。 二、对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帮助指导成立的独立工会,不办 理法人社团登记、不单独开立工会账户的基层工会组织: 1、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 入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账户,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 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经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 据”,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建立内部独立核算机 制,为基层工会代管工会经费,独立设帐,独立核算, 在扣除上缴40%的工会经费后将60%划入该基层工会 内部帐内,经该公司工会主席签字后,有关的工会有经 费支出都在该账户内报销核算,经费的使用按照“工会 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2、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在扣除上缴40%的 工会经费后,将留存的60%在本公司的行政帐户内开设 工会经费拦目中进行核算。 三、对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帮助指导成立的工会小组: 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入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账户,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经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建

北京市总工会

附件1 2019年北京市优秀职工休养赴杭州(三台山庄) 休养活动方案 日 期 时间活动内容地点备注 第一天7: 00 全体人员在北京南站西进站口过安检大屏幕底下 集合(以最终购票时间为准) 北京南站 1、集合点名 2、签到发包8: 00 乘高铁G19 (08:00-12:38)赴杭州(以最终购票时 间为准) 高铁便餐14:00 乘车赴浙江省总工会工人疗休养院杭州三台山庄办 理入住手续. 杭州三台山庄 火车站到山庄 行车约1小时15:00 于谦祠、乌龟潭、浴鹄湾了解杭州当地文化。西湖步行前往17:30 欢迎晚宴1号楼二楼荷风厅 桌餐 安排适量酒水22:00 晚间休息 第二天07:30 叫早服务 08:00 早餐1号楼一楼百合厅自助餐08:30 合影留念大堂门前 08:40 上午西湖,感受西湖文化景观。西湖区 步行前往 游览2小时12:00 午餐1号楼二楼荷风厅桌餐 13:00 休闲健步西湖边,享受大自然带来的西湖美景。 18:00 晚餐1号楼一楼百合厅桌餐 22:00 晚间休息 第三天7:30 叫早服务 08:00 早餐1号楼一楼百合厅自助餐 08:30 开车前乘车前往参观乌镇文化遗产(国家级重点文 物保护单位)(自费) 乌镇文化遗产 车程1小时30 分钟, 12:00 午餐景区用餐桌餐 13: 00 午餐后,继续参观了解乌镇当地文化园区,适时返 回山庄 约三个小时17:30 晚餐1号楼一楼百合厅桌餐 22:00 晚间休息

第四天07:30 叫早服务 8:00 早餐1号楼一楼百合厅自助餐08:30 开车前往,了解杭州西湖湿地当地特色人文景观。 (自费) 11:30 午餐1号楼二楼荷风厅桌餐14:00 下午前往杭州市中心漫步河坊街,了解当地风情文 化。 杭州市 17:30 晚宴1号楼二楼荷风厅桌餐22: 00 晚间休息 第五天07:30 叫早服务 08:00 早餐1号楼一楼百合厅自助餐 8:30 休闲健步西湖边,享受大自然带来的西湖美景。 10:45 收拾好贵重物品,拿下行放到大巴车上。交房卡到 前台,用午餐。 1号楼一楼百合厅 自助餐 11:20 准时开车前往杭州东火车站。车程约1小时13:00 乘高铁G32(13:00-17:40)返回北京南站,结束 愉快的疗休养之旅。 杭州东 杭州/北京时间 约4.5小时 高铁便餐 备注乌镇文化遗产景区(自费120元)杭州西湖湿地国家公园景区(自费145元) 优惠价:190元/人

工会经费收缴和工会会员福利明白纸

工会经费收缴和工会会员福利明白纸 一、工会会员会费 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政策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工发…1978?101号)、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工财字1994年69号)。收缴比例:按会员本人每月基本工资收入的0.5%向工会组织缴纳会费。计算基数:企业:基本工资;机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事业: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机关工勤:岗位+级别。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算交纳会费。工会会员会费全部留在本级工会使用。 二、单位行政拨缴的工会经费 企业、事业、机关行政方面应按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按月拨交给工会组织。政策依据:《工会法》、国家统计局《有关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规定(1990年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全部职工”:各单位中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或其他形式的报酬的全部人员(含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和临时性、季节性用工、劳务派遣工以及离开本单位但保留劳动关系并领取生活费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等。“工资总额”: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含住房补贴、通讯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和单位发放的职工生活费等。分成比例:基层工会留成60%,全国总工会5%、省总工会10%、

市总工会5%、县市区总工会20%。收缴方式:工会委托地税部门代收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经费,代收40%应上缴部分。 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工会会员福利 基层工会组织用工会经费给予工会会员过生日的慰问。基层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政策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鲁会办[2015]10号)、《关于修订基层工会有关经费支出标准的通知》(鲁会办[2017]89号)。发放标准:基层工会组织在法定节日可以发放中国传统节日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每位会员每年总额不得超过1600元。不得发放现金,不得发放中央和本省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基层工会组织使用工会经费给予工会会员过生日慰问,可给予会员生日蛋糕等慰问品,每人金额不超过300元。经费来源:“购买节日慰问品经费可从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拨缴工会经费收入中列支”。“拨缴工会经费收入”即本级工会60%留成经费。

名单(687家) - 北京市总工会网站

北京市“职工书屋”名单(687家) 东城区景山街道职工书屋 东城区交道口街道职工书屋 东城区和平里街道职工书屋 东城区东直门街道职工书屋 东城区北新桥街道职工书屋 东城区东四街道职工书屋 东城区朝阳门街道职工书屋 东城区建国门街道职工书屋 东城区审计局职工书屋 东城区天坛街道职工书屋 东城区庄子公司职工书屋 东城区崇外街道职工书屋 东城区开兴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阳光书屋 东城区永外街道职工书屋 东城区龙潭街道书香龙潭书屋 东城区红桥市场职工书屋 东城区慧心书吧 东城区兴隆置业职工书屋 东城区北京第五幼儿园智多书屋 东城区地税局职工书屋

东城区环卫职工书屋 东城区崇法之家职工书屋 东城区北京普仁医院普仁书屋 东城区劳动局职工书屋 东城区南门涮肉职工书屋 东城区北京大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益民书屋 东城区疾控中心职工书屋 东城区城管大队博览书屋 东城区区直机关职工书屋 东城区检查院崇检书屋 东城区看守所职工书屋 东城区便宜坊职工书屋 东城区教育工会耕心书屋 东城区开兴物业公司兴文职工书屋 西城区国宏宾馆 西城区地税局 西城区华天饮食集团公司 西城区聚德华天控股有限公司 西城区环卫中心下属环丽中心 西城区环卫中心下属环雅中心 西城区环卫中心下属环清中心 西城区环卫中心下属晟月洁保洁公司

西城区新街口街道 西城区万方有限责任公司 西城区区直机关 西城区千岛湖宾馆 西城区满福楼酒楼 西城区北海医院 西城区统计局 西城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 西城区华兴新业有限责任公司 西城区检察院 西城区法院 西城区天恒置业集团 西城区北京市皮鞋厂 西城区审计局 西城区威斯汀酒店 西城区和合谷餐饮有限公司 西城区川人餐饮公司 西城区金融街街道保洁一队 西城区金融街街道保洁二队 西城区工商局德外工商所 西城区国税局 西城区天成科技大厦物业公司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 附全套流程图及表格)

XXX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019-9-20)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资产管理和使用部门的职责,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用于生产经营的机器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非生产经营性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物质设备,则作为低值易耗品。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固定资产的取得、使用、盘点、处置、转移等活动有关的部门及个人。 二、固定资产分类与编码 第四条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建筑物,是指公司拥有的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如厂房、办公用房、仓库、食堂、宿舍等。 2、机器机械设备,是指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 3、交通运输工具,是指企业所拥有的交通及运输工具,如汽车、叉车等。 4、电子设备,本项所称的电子设备,是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的设备,包括计算机、空调、复印机、投影仪、打印机等,以及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机器人、数控或者程控系统等。 5、办公家具,是指用于办公及生活用的桌椅、沙发、家具、书橱等。 第五条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编码管理。 1、固定资产后取得后,由人事行政部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对于成套

工会经费缴纳及使用流程

工会经费缴纳及使用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工会经费缴纳及使用操作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上海市工会条例》有关规定,针对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工会联合会为帮助组建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小组工作,规范工会经费的收缴及使用情况,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本操作流程。 一、对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帮助指导成立、单独开立账户、 单独进行核算的基层工会组织: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入基层工会专用账 户,由基层工会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给企 业,基层工会再根据工会经费的40%上缴上级工会中智上 海公司工会联合会,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根据实际 收到的工会经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 经费的60%由基层工会自行留存并使用,工会经费的使用 请按照“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独立 核算的基层工会应建立完整的预算、决算制度,财务核算 方法请参照“工会财务管理办法”(附加2)执行。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入中智上海公司工会 联合会账户,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经 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联合会扣除了 40%的上缴工会经费后将60%返回到基层工会开立的工会

账户,由基层工会按实际收到的经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 款专用收据”。工会经费的使用请按照“工会经费使用管 理办法”(附件1)执行,财务核算方法请参照“工会财 务管理办法”(附加2)执行。 基层工会可选择以上两种情况的其中一种进行操作。 二、对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帮助指导成立的独立工会,不办 理法人社团登记、不单独开立工会账户的基层工会组织: 1、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 入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账户,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 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经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 据”,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建立内部独立核算机 制,为基层工会代管工会经费,独立设帐,独立核算, 在扣除上缴40%的工会经费后将60%划入该基层工会 内部帐内,经该公司工会主席签字后,有关的工会有经 费支出都在该账户内报销核算,经费的使用按照“工会 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2、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在扣除上缴40%的 工会经费后,将留存的60%在本公司的行政帐户内开 设工会经费拦目中进行核算。 三、对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帮助指导成立的工会小组: 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入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账户,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根据实际收到

基层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XXXX工会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管理,保证工会资产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充分发挥其效能,根据《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会固定资产是指用工会经费购入、工会依法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XXXX工会。 第二章范围、分类 第四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工会固定资产: 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接受其他单位捐赠的财产,单位价值和耐用时间符合上述规定,均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管理。 第五条工会固定资产分为六类: 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一般由行政提供 (二)专用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刻录机、扫描仪、摄像机、照相机、投影仪、电风扇、空调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保险柜、电脑桌、电脑椅、茶几、沙发、床、衣柜、其它。 (四)文物及陈列品:包括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等图书、资料等。 (六)其它固定资产:指用工会经费购入,未能包括在上 述各项内的固定 第三章购置、报废 第六条固定资产购置,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员提出申请报告,列入年度经费开支预算,工会主席审批后,即可实施。大额开支需经工会委员会讨论,经费审查委员会通过。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购入原则上要有两人以上采购,坚持“比价采购、择优选购”的原则。

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

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组建和 发展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事关党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和执政地位。最大限度的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是工会贯彻落实“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重要指示精神和“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团结统一、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面履行社会职能的迫切需要,必须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一、目标任务 到2012年,全市所有规模以上用人单位应基本建立起独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对因规模小、人员流动性强、职工数量少无法建立独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的用人单位,依托街道乡镇工会服务站,通过联合工会等形式基本实现工会组织的全覆盖,全市职工入会率力争达到90%以上。 二、方式方法 (一)完善党工共建工作机制 市、区县(开发区)总工会要加强与同级党委组织部、社会工委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贯彻落实把工会组建工作纳入党建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责任、统一规划、统一布置、统一检查的要求,完善党工共建工作机制,以党建带工建,以

工建服务党建。市总要将工会组建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年度对区县(开发区)总工会、局总公司工会及直属基层工会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组织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市委组织部和同级党委反馈。推动将工会组建职能纳入街道乡镇社会工委、社区党工委、社区服务站和商务楼宇社会工作站的重要职能,积极推进“两新”组织建会。 (二)积极争取各方支持配合 市、区县(开发区)总工会要加强与工商、税务、人保、统计、教育、建委、商务、安监、卫生等政府职能部门、服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密切与人大、政协的协作配合,积极争取各方对建会工作的支持,在对用人单位审批、年检、税收、统计和执法检查、法律法规监察过程中,督促企业履行支持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义务。协调统战、工商联等部门,将组建工会作为“两新”组织及其负责人参加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等各类评选活动的必备条件,实行一票否决。积极争取税务、财政部门的支持,稳妥推进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的代收代缴工作,形成合力建会的工作格局。 (三)抓大带小条块结合 市、区县(开发区)总工会要加强与各类企业或企业家协会、各国商会的联系沟通,通过联谊会、恳谈会等形式,提高企业负责人对工会的认识。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以世界500强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职工人数较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精简版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在 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标准 本公司将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或使用期限为两年及两年以上的设备、器具、工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分类 1、生产设备、设施,生产用辅料等; 2、办公设施: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 装订机等; 3、办公家具: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 4、其它:一切与公司经营、办公有关的其它物品。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生产类(如设备等由生产部门负责人负责申购和管理)。 办公类(由行政部统一申购和管理),分发到部门或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部门或个人管理。 【行政部管理职责】: 1、审核部门要求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生产设备类由生产管理 人员审核); 2、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是否合格(是否满足请购人员需求),合

格后入库。 3、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个人。 4、对固定资产的变更进行记录备案。 5、固定资产的维护、报修、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是否需要 申请报废。 6、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每年固定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个人管理职责】: 1、负责监管、保存好分配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实施“谁 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固定资产发生遗失,非正常损耗,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非正常损耗,保管人能够指证责任人的,免除赔偿责任; 2、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 3、固定资产损坏以后,生产设备类上报后勤部维修,办公类上报 行政部修理或更换。 五、固定资产核算: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专属台账;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收到后,由采购部门交使用部门负责验收、行 政部登记并编号、财务部签字确认(财务部的台帐同时跟进登录增加的固定资产)。 六、固定资产的变更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员工之间变更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变更

工会经费缴纳及使用流程

工会经费缴纳及使用操作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上海市工会条例》有关规定,针对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工会联合会为帮助组建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小组工作,规范工会经费的收缴及使用情况,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本操作流程。 一、对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帮助指导成立、单独开立账户、 单独进行核算的基层工会组织: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入基层工会专用账户,由 基层工会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给企业,基层工 会再根据工会经费的40%上缴上级工会中智上海公司工会 联合会,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工会经 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经费的60%由基 层工会自行留存并使用,工会经费的使用请按照“工会经费 使用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独立核算的基层工会应建 立完整的预算、决算制度,财务核算方法请参照“工会财务 管理办法”(附加2)执行。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入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 会账户,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经费开具 “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联合会扣除了40%的上 缴工会经费后将60%返回到基层工会开立的工会账户,由

基层工会按实际收到的经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 据”。工会经费的使用请按照“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附 件1)执行,财务核算方法请参照“工会财务管理办法”(附 加2)执行。 基层工会可选择以上两种情况的其中一种进行操作。 二、对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帮助指导成立的独立工会,不办 理法人社团登记、不单独开立工会账户的基层工会组织: 1、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 入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账户,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 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经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 据”,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建立内部独立核算机 制,为基层工会代管工会经费,独立设帐,独立核算, 在扣除上缴40%的工会经费后将60%划入该基层工会 内部帐内,经该公司工会主席签字后,有关的工会有经 费支出都在该账户内报销核算,经费的使用按照“工会 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2、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在扣除上缴40%的 工会经费后,将留存的60%在本公司的行政帐户内开设 工会经费拦目中进行核算。 三、对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帮助指导成立的工会小组: 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入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账户,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经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管理,保证工会资产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充分发挥其效能,根据《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会固定资产是指用工会经费购入、工会依法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XXXX工会。 第二章围、分类 第四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工会固定资产: 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接受其他单位捐赠的财产,单位价值和耐用时间符合上述规定,均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管理。 第五条工会固定资产分为六类: 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列品、图书和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一般由行政提供 (二)专用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

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刻录机、扫描仪、摄像机、照相机、投影仪、电风扇、空调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保险柜、电脑桌、电脑椅、茶几、沙发、床、衣柜、其它。 (四)文物及列品:包括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等图书、资料等。 (六)其它固定资产:指用工会经费购入,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的固定 第三章购置、报废 第六条固定资产购置,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员提出申请报告,列入年度经费开支预算,工会主席审批后,即可实施。大额开支需经工会委员会讨论,经费审查委员会通过。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购入原则上要有两人以上采购,坚持“比价采购、择优选购”的原则。 第八条新购入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要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人员领用等手续。其中固定资产按原值入账,不实行折旧。 第九条调出、变卖、报废、盘亏等减少工会固定资产的处置,由使用人、管理人员申报,工会财务提出申请,工会主席审批后可办理调出或注销等手续,调整固定资产备查账。

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劳模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劳模工作的意见 京工发…2010?68号 北京市总工会 关于加强和改进劳模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为适应新时期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劳模工作体制与机制,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转发的《北京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京办发…1997?6号),现就加强和改进我市劳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劳模工作的重要性 (一)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和改进劳模工作的重要意义 劳动模范是民族的精英、国家的栋梁、社会的中坚、人民的楷模,是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杰出代表,是引领新时代劳动者的一面旗帜。劳模身上体现出来的立足本职、甘于奉献的优秀品质,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态度,积极进取、争创一流的奋斗精神,对广大职工群众具有鲜明的示范作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处在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与时俱进地做好劳模工作,广泛宣传劳模的崇高思想和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劳模的时代精神,关

心劳模生活,努力为劳模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使劳模精神成为广大职工群众奋发向上、建功立业的精神动力,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增强做好劳模工作的责任感 各级工会要从全局的高度认识劳模工作,把劳模工作放在本单位工作大局中思考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劳模工作,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以劳模精神激励广大职工群众自觉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使全市职工群众满腔热情地投身到改革开放伟大事业中。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国工会十五大和北京市工会十二大精神,按照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发展要求,总结劳模先进经验、树立劳模典型形象、推广劳模先进事迹、弘扬劳模先进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崇+-尚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引导全市职工群众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开拓进取,争创一流,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做出新的业绩。要通过加强和改进劳模工作,逐步规范劳模的推荐、评选、宣传、管理和使用,建立形成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需要的劳模管理体系。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山东XX电气有限公司文件 山东XX总字()9号 ★ 山东XX电气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管理和使用部门的职责,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而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用于生产经营的机器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非生产经营性设备单位价值在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物质设备,则作为低值易耗品。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固定资产的取得、使用、维护、处理、转移等活动有关的部门及个人。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和编码 第四条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建筑物,是指公司拥有的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如厂房、办公用

房、仓库、食堂、宿舍等。 2、机器机械设备,是指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 3、交通运输工具,是指企业所拥有的交通及运输工具,如汽车、自行车、摩托车、叉车等。 4、电子设备,本项所称的电子设备,是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的设备,包括计算机、空调、复印机、投影仪、打印机等,以及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机器人、数控或者程控系统等。 5、办公家具,是指用于办公及生活用的沙发、家具、书橱、桌椅等。 第五条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编码管理。 1、固定资产后取得后,由综合管理部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对于成套设备,各组成部分如单独领用,应分别编号,如购置一套计算机,主机、显示器应分别编号,键盘、鼠标易损能够不单独编号。 2、编码方法 固定资产编码采用4层8位数字代码表示,第1位表示固定资产类别,第2、3位表示固定资产取得年份的后两位数;第4、5位表示固定资产取得月份;第6、7、8位表示流水号。其分类结构如图所示。

粤工总【2013】63号 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2013年4月11日以粤工总〔2013〕63号发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会经费、工会建会筹备金(以下统称“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有效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会经费的收缴、拨付和管理。 第三条工会经费由地方税务机关代收。 第四条工会经费实行收付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二章代收范围与缴费标准 第五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是工会经费缴费单位;开业或设立满6个月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是工会建会筹备金缴费单位。

缴费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及时足额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 交工会经费。 第六条经全国总工会批准独立管理经费的铁路、民航、金融所属单位按原渠道缴交工会经费,暂不纳入地税代收范围。 实行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按广东省总工会和广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工总财[2005]198号)规定缴交工会经费,暂不纳入地税代收范围。 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由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月及时足额直接划拨本级地方总工会。 第七条缴费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工会经费。 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颁布的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总额难于计算的,按照统计部门发布的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确定。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八条地方总工会负责工会经费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负责工会经费的日常拨付和管理; (二)负责工会经费收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 (三)负责缴费单位信息的维护; (四)牵头开展工会经费数据和账务的核对; (五)负责工会经费的退费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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