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员工转岗分流办法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员工转岗分流办法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员工转岗分流办法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员工转岗分流办法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员工转岗

分流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员工转岗分流办法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有效应对严峻经营形势, 缓解经营压力, 精简优化员工队伍, 推进员工转岗分流, 实现降本增效, 特制定本办法。

一、员工内退

集团公司副总师及以下管技人员、技能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经员工个人申请, 单位同意, 可以办理内部退养:

1、井下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的。

2、地面男员工, 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之内(含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或者工作年限20年以上的。

3、女技能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之内(含符合特殊工种提前

退休条件的)或者工作年限15年以上的;女管技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20年之内(含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或者工作年限15年以上的。

4、工伤鉴定为7-8级的员工。

5、因病或非因工致残, 被省、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缴费及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员工以及被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含本企业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工);被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年龄满40周岁或本企业工作年限满20周年不适合井下作业的男员工(含劳动合同工);精神病史2年以上的员工。

二、员工离岗待退

管技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管技人员, 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 经个人书面申请、单位同意, 可办理离岗待退。

三、员工协议中断劳动关系

在集团公司工作满3年以上的在册员工(全民固定工、全民合同制、劳动合同工、大集体及地面劳动合同工), 经个人申请, 单位同意, 可办理协议中断劳动关系。协议中断劳动关系期限为3-5年。

具体操作按《关于职工协议中断劳动关系有关规定的通知》(淮矿劳【2021】93号)、《关于职工协议中断劳动关系人员协议期满重新建立劳动关系有关规定的通知》(淮矿劳【2021】186号)执行。

四、女管技员工转技能岗位办理退休

对自愿放弃管技岗位转技能岗位退休的女员工, 经个人书面申请、集团公司同意, 提前一年一次性补贴2万元(最多5年)。

五、轮流放假

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 在工作量不饱满、用工超定员或者利润亏损严重, 不足以确保员工工资正常发放的情况下, 应实行轮流放

假。若生产岗位出现放假的, 机关、辅助、后勤岗位必须放假。

六、待遇标准

1、内退职工月待遇仍执行原规定:内退的大集体和地面劳动合同工月待遇:560元+年功工资+交通费;其他员工内退月待遇:800元+年功工资+交通费。

2、自愿离岗待退员工月待遇:1200元×80%×个人岗位系数+年功工资+交通费。

政策性离岗的员工仍按《集团公司机关人员转岗分流办法》( 淮矿人〔2021〕160号)规定的待遇执行;自愿离岗的员工按本政策执行到退休。

3、放假员工当年没有休年休假的, 先冲抵年休假并执行年休假待遇;年休假休完后, 执行放假待遇:1000元+年功工资。

放假员工月应得工资扣除应交纳的社保费用及住房公积金后实

得工资不低于淮北市最低生活保障费(2021年度为460元/人月)

4、内退、离岗月待遇标准均为应得工资, 包含个人应交纳的社保费用及住房公积金。

七、各单位不得因为执行本办法造成缺员而要求补充新员工和管技人员。以上办法不适用于自主招聘人员, 解释权属集团公司。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来自:淮北人论坛

医院员工待岗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员工待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培养员工工作的责任心和进取心,优化员工队伍结构,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体制是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职在岗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待岗管理。 (一)、在医院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者; (二)、劳动态度、业务素质、工作技能等不胜任本职工作者; (三)、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者; (四)、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被所在科室解聘而又未能应聘到其他岗位; (五)、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六)、因工作质量、服务态度被有理投诉,并已造成医院不良影响; (七)、因个人原因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八)、因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沟通不到位等原因被有理投诉≥2次/月; (九)、因违反医疗制度或医疗文件书写不规范造成医疗纠纷,产生一种不良影响; (十)、有打架或打架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一)、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拿回扣者或者索收受患者红包的。 第四条:待岗程序: 1、员工所在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待岗意见,填写《员工待岗审批表》; 2、人力资源部会同监察室、党办、医务科、护理部等对待岗意见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3、待岗人员确定后,由人力资源部下发《员工待岗通知书》通知所在部门,并由所在部门通知本人,待岗人员接到通知2个工作日内办理好交接手续,并持相关证明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待岗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超过规定期限经培训后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又不服从医院调岗者,建议其辞职,若不同意辞职则按解除聘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六条:待岗期间待遇: 待岗期间绩效工资、津贴、年终绩效奖、责任奖等一律不发,只按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第七条:待岗员工管理: 1、医、药、技人员由医务科负责管理,护理人员由护理部负责管理,其它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 2、待岗员工在待岗期间要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加强思想和业务学习,提高对所犯错误的认识,认真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和专业素质,争取重新上岗。 3、待岗员工应在待岗期满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待岗工作总结,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协商提出工作安排意见,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准予重新上岗。重新上岗后按新岗位执行工资、绩效工资等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可建议其辞职,若不同意辞职则按解除聘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待岗员工在待岗期间不服从医院管理的,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可做辞退处理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

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根据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现将《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属部室、区队(车间)、班组各层次人员、各方面职工代表广泛讨论,征求意见。讨论要站在集团公司扭亏脱困、生存发展的大局上,分别对退休、内部退养、轮流休息、中断劳动合同等转岗分流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各单位、机关各部室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务必于2015年11月26日中午12:00时前,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盖公章)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二楼214室。 附件: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9日 附件: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

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经营形势,缓解经营压力,促进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促进转岗分流,实现降本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退休 1、政策性退休。 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管理人员年满55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集团公司符合上述特殊工种条件的中层管理人员、调研人员、业务主管、一般管理人员和工人,按规定办理退休。 2、女管理人员转工人岗位退休。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87号)“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按其退休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确定。即女职工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在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由管理技术岗位调整到生产操作岗位的女职工,在生产操作岗位实际工作满3年以上,可以按女工人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女职工由管理岗位调整到工人岗位的,退休年龄由55周岁调整为50周岁”的规定,对自愿放弃管理岗位转工人岗位退休的女职工,按规定办理退休。 二、内部退养 (一)内部退养的条件 1、除被聘任在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有技

转岗分流降本提效工作方案

转岗分流降本提效工作方案 根据集团公司深化“四条线”管理要求,为了进一步突出要素管理,大力开展与企业内外先进矿厂人员效率对标,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促进企业效率效益提高,逐步实现先进产能矿井的健康稳定发展,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制订2017年转岗分流降本提效工作方案。 一、目标意义 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为依据,以“转岗分流、提效降本”为主线,科学定员,优化结构,严把入口,畅通出口,转岗分流,减少冗员,提高素质,严格考核;优化劳动组织,减少用工总量,严肃劳动纪律,积极盘活内部人力资源,推动人员结构科学化、合理化,在集团公司内外形成灵活的劳动力输出与输入机制,实现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 二、遵循原则 (一)遵照国家、省、焦煤集团方针政策; (二)围绕集团公司全年中心工作; (三)开展内外部人员效率对标; (四)结合各单位、各系统实际。 三、主要任务 集团公司转岗分流工作分两步走: 第一步:对存量矿井单位机关科室、四个公用事业公司和各二级单位洗煤厂进行对标及定编、定岗、定员“三定”工作,转岗分流7381人,按三年时间进行分解落实,其中南关煤业作为实现“扭亏脱困”试点单位开展工作。 第二步:2017年上半年完成各地面生产单位、费用单位和集团公司机关的转岗分流人员核定工作。 四、主要途径 (一)通过开展企业外部对标,整合矿井对标,内部对标,在与先进矿厂人员效率对标的基础上,为实现集团公司各生产矿井提高生产效率、生产质量、经济效益的目标,各生产矿井要根据地质条件、机械化程度、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的不同,积极探索适合本矿井的劳动组织方式,减少工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各单位在落实定编定岗定员指标的同时,要进一步优化生产组织,简化系统和环节、落实正规循环,提高工时利用效率。根据市场变化、

待岗人员管理办法

公司待岗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合理配置公司内部人力资源,优化人员结构,深化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待岗人员是指由于在公司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定编定岗、岗位竞聘中未被聘任岗位的人员和由于个人原因未参加岗位竞聘的人员,其身份是公司的在册职工、公司编制内劳动合同制人员。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按待岗人员进行管理: (一)残疾人、精神疾病患者; (二)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 (三)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者; 第四条待岗人员由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负责提供培训、推荐、转岗、调离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 第五条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不得脱离公司,每天到办公室签到,并服从管理。签到表作为发放待岗工资依据。 第六条待岗人员的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组织关系、工会关系、工资关系等仍保留在公司,暂列编余,不参加职称评定(含考工定级)、职务晋升。 第七条待岗期限自待岗人员至总经理办公室登记之日起算为12个月。 第八条待岗人员自待岗的当月起,公司停发其现行标准工资,津贴、补贴,停止享受所有福利待遇,根据石家庄市政

府关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文件规定,每月发给300元的工资,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限内,公司按社保政策为其办理保险手续并缴纳保险金。 第九条公司努力为待岗人员提供1-2次竞聘上岗机会。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限内根据公司岗位需求可随时提出竞聘公司提供的各种工作岗位,并应根据岗位需要,参加公司组织或由公司指定的转岗培训。转岗培训所需的费用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后,由公司及本人各承担一半。 第十条根据公司需要,待岗人员在完成公司交给的临时性工作时,视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发给适当报酬。待岗人员被公司其他单位安排工作,要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待岗人员仍享受原待岗待遇;试用合格后,由新单位聘用,同时办理有关手续,工资待遇从开始试用的次月起按在岗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实行。试用期满后,新单位不予聘用的,仍为待岗人员。 第十一条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如符合有关规定,可申请办理辞职手续;如因病不能重新上岗工作,由市级医院出具有效证明,到市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公司现行规定办理病假手续。以上人员由人事管理按相应的规定重新核定有关待遇。 第十二条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可在外自行联系工作单位,到新的单位工作,应经公司允许并办理调离或离职手续。 第十三条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可到公司外自谋职业,并应另行与公司订立“自谋职业协议书”,同时办理相关手续。

2002年4月7日安徽省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芦岭煤矿

安徽省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芦岭煤矿‘‘4.7’’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002年4月7日4时18分,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芦岭煤矿Ⅱ818—13#溜煤岩石斜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突出煤岩总量8729t,突出瓦斯量为93.82万m3,造成死亡13人,重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809.06万元。 一、矿井概况 芦岭煤矿位于宿州市东南20km处,属宿东煤田。井田东西走向长8.2km,倾斜3.6km,勘探面积29.5km2。1969年12月建成投产,设计生产能力150万t/a。1988年对矿井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设计生产能力为240t/a,2001年已实现扩建达产,实际产量为246t/a。现有职工7445人,3班作业。 矿井开拓方式为立井石门开拓,分三个水平,其中,一水平标高为-400m,二水平为-590m,现生产正处于一水平向二水平过渡,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为129.25m。/min,相对涌出量为31.49m3/t。矿井设有永久抽放瓦斯系统,主要有2B3—420型抽排泵2台,井下移动抽排泵9台。配置有KJ一90型瓦斯监测系统l套,井下分站19个,瓦斯传感器50个,但是三号溜煤眼没有按规定设置甲烷传感器。井下采煤工作面、煤及半煤掘进工作面安装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矿井建有永久灌浆系统。 矿井通风系统为中央边界、西翼并列混合式。中央风井排风量为13205m3/min。西风井排风量为6720m3/min。矿井目前开采煤层有8、9、10层。其中,8煤平均厚度9.0m为突出煤层,9煤平均厚度3.0m,8、9煤问距平均为3.5m。采用联合布置,在9煤底板岩石中布置采区上山及区段集中轨道平巷和集中运煤平巷,采用斜上山与煤层机、风巷联络。10层煤平均厚度2.1m,独立布置。矿井现有5个生产采区,共有7个采煤工作面、23个掘进工作面。其中:岩巷和煤巷8个面,半煤岩巷7个面。 Ⅱ81采区位于主副井东翼紧邻工广煤柱线,浅部以一、三采区最下部区段的机巷为上限,深部以-590n,煤层底板等高线为下限,采区走向长110m,倾向长550 m .采区可采储量为900万t,设计生产能力为50万t/a,近几年实际生产能力35万t左右。该采区于1990年12月完成施工设计,1995年10月投产,到2001年累计回采煤量232万t。 该采区中部布置了人行、运输、轨道3条上山,采区上山与区段双岩石集中巷间通过石门联接。采区沿倾斜方向划分为4个区段,现在三区段为生产区段,四区段为岩巷准备区段,计划2004年7月投产。采区同时以一水平和二水平进风,东、西两翼各布置了1条回风上山,采区总配风量为5417m3/min。采区共有2个采煤工作面、6个掘进工作面,其中,煤巷4个,岩巷2个。 该采区瓦斯储量在13.31~17.73m3/t。2001年10月开始,到2002年3月底共施工钻场30个,钻孔295个,连孔抽放283个钻孔。 二、事故发生及抢险救灾经过 4月7日凌晨4时多,工人张继新寻找炮棍至Ⅱ81人行下口风门时,发现风门有异常扇动撤出,朱昌州在做炮泥时发现一股烟雾涌出也随即撤离,工人柳兆凤、黄崇升在石门卸碴子也同时跟着撤离现场。跟班干部王家琢在Ⅱ817轨道巷发现风筒有异响,遂领该头施工人员撤离,经过石门变电所时,该处煤尘较大,能见度已很低,王家琢将工人带到副井下口向矿调度汇报后只身返回,发现石门变电所段已被煤岩堵塞。此时,因风流逆转,高浓度瓦斯已涉及Ⅱ81、Ⅱ82两个采区。 事故发生时,在Ⅱ8l采区内除事故点7人外,另有138名职工分别在4个掘进头和1个采煤工作面及辅助系统工作,另外,事故涉及到的Ⅱ82采区的236名正在作业的职工,他们通过互救相继撤出灾区。 4月7日凌晨4时25分,测气员白书和在车场听到闷雷声,便携仪报警,随即撤至付井下口,并第1个向调度所汇报。矿调度所接到汇报后,立即通知值班副矿长和其他在矿副总以上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李明好总工程师接到电话后,当即通过电话命令井下全部停电撤人,并通知芦岭救护中队立即准备下井救人。集团公司、矿迅速成立抢险指挥部组织事故抢救工作。4月22日,井下所有遇难人员全部找到,至5月9日巷道清理完毕,事故抢险工作基本结束。 三、事故现场勘察

公司员工待岗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员工待岗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公司员工待岗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公司用人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优化员工队伍结构,提升员工整体素质,以适应企业上市这一战略发展及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待岗管理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优胜劣汰的原则。 (二)以工作业绩和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的原则。 (三)淘汰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XX公司及所辖各单位、XX通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辖各单位的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实行待岗: (一)经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未能上岗的; (二)考核周期内,经考核(考察)不合格且未能转岗的; (三)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导致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第五条员工待岗的,所在部门(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报告本单位人力资源部,并详细说明员工待岗理由。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相关报告情况进行核实后,由人力资源部向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送达待岗通知书。 第七条用人单位接到通知书后,即通知待岗员工办理工作

交接等手续。 第八条待岗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单位人力资源部报到。主、实业原三、四岗的待岗人员分别到省公司、省实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对待岗人员进行培训。第十条员工待岗期限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最长为二年。待岗期满不能重新上岗者,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一条待岗员工从待岗之日起三个月内作为待岗培训期,待岗培训期内企业发给待岗员工生活费,标准为岗位工资、二类辅助工资之和;待岗培训期结束,仍未能上岗的,生活费按岗位工资、二类辅助工资之和的80%发放;待岗满六个月以上的,生活费按岗位工资、二类辅助工资之和的60%发放。 第十二条待岗期间企业停发待岗员工一类辅助工资(包括服务年限奖、在岗津贴)各类绩效工资和各种生产性、奖励性津贴。 第十三条企业按规定代扣代缴待岗员工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险费。 第十四条待岗员工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医药费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员工待岗期间,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企业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六条待岗培训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双向选择、公平竞争的原则,安排待岗员工重新 上岗或转岗工作。 第十七条待岗员工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的,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薪酬待遇。 第十八条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待岗员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按规定办理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提取暂行办法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提取暂行办法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安徽省《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结合淮北市及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 5、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 6、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重大疾病按照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等规定进行认定);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1、5、6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同时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符合第2条规定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符合3、4、7条规定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 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可以按以下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合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在被拆迁后购买住房的,其合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扣除拆迁补偿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2、偿还购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累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贷款本息; 3、享受低保的,根据实际支出费用支付。重大疾病的,提取总额不应超过患者实际支付的自费费用。 三、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凭证和期限 (一)提取凭证 1、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购房其他手续。 2、拆迁安置 (1)《安置房缴款通知书》或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住宅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购买二手房 (1)《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过户的相关手续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国有企业人员分流安置的实施意见

国有企业人员分流安置的实施意见 为促进结构调整,推进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深入开展“五定”工作,落实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总体部署,妥善分流安置岗位退出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要求,履行民主程序,依法依规处理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 (二)注重效益效率。强化人力资源投入产出意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全员劳动生产率,有效降低人工成本。 (三)综合配套推进。紧密配合结构调整工作,与加强岗位动态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人员能进能出机制有机结合,协调推进。 (四)积极稳妥实施。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企业、员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妥善制定方案,稳定骨干队伍,平稳有序实施。 (五)尊重员工选择。实施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离岗歇业、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等政策,应充分尊重单位和员工个人意愿,必须坚持本人申请、组织批准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 1 —

二、适用范围 本意见主要适用于由于停产、停业、转产、业务退出、工作量萎缩,结构调整、重组整合而形成的生产能力过剩、队伍过剩、人员过剩,以及实施“五定”等原因需要退出工作岗位的员工(统称岗位退出人员)。 三、分流安置措施 (一)内部调剂盘活 深化“五定”工作,进一步精简优化岗位设置,建立竞争上岗、能上能下的岗位动态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内部市场占有率,通过清理外包、外雇、外委等措施,规范用工,腾出岗位安置岗位退出人员。新增扩增业务的新增岗位,优先从岗位退出人员中择优选配,严格控制直接招录人员补充岗位。 通过人力资源调剂,促进各单位之间的人员余缺调剂。对由于业务规模扩大、新增业务或自然减员等原因造成的缺员,且在本单位内部无法调剂,需要补员的二级单位,必须优先在岗位退出人员中选择,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外雇、业务外包。通过内部调剂转岗的人员,按照“易岗易薪,岗变薪变”的原则确定新聘任岗位的薪酬待遇。 (二)外部转移分流 鼓励和支持各单位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承揽系统内外部业务,促进人员分流。大力开拓外部市场,加快人力资源转移;加强与地方政府、社会企业的沟通合作,争取社会市场,拓宽人员 — 2 —

xxx公司员工内部待岗管理办法(试行)

xxxx有限公司 员工内部待岗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一、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加大内部劳动管理力度,规范用工制度,规范待岗员工的管理,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员工内部待岗是指公司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服从部门管理,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尚有调整教育余地,须重新分配岗位的情况。 四、待岗期限为一个月。 五、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核准以待岗处理: (一)工作不负责任,经常出现差错并不接受批评态度恶劣的; (二)组织纪律散漫,且因经常迟到、早退经处罚及警告仍不改正的; (三)工作质量较差且不接受批评、态度恶劣或经过批评仍不悔改的; (四)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且无正当理由的; (五)其它因违反国家法令、法规或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待处理的; (六)所在部门认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七)本人或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蓄意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运行秩序,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和不良社会影响的; (八)公司认为其它应以待岗处理的。 六、员工内部待岗核准的程序: (一)员工所在部门需将员工待岗的书面原因报人力资源部。 (二)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员工待岗原因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待批准后,在人力资源部办理待岗相关手续。 (四)已确定待岗的员工,如不同意待岗,可申请解除劳动合同。 七、公司认为应待岗处理的,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情况,报董事长(总经理)后执行。 八、待岗员工的待遇。 (一)待岗期间不再保留原工资待遇,只发放后勤科室科员工资标准中的岗位工资部分,扣除绩效工资部分和各项津补贴,其岗位工资不再参与绩效考核; (二)待岗期间享受正常的各类社会保险; (三)待岗人员非因公造成的伤亡,由个人负责。 九、待岗期间的规定: (一)待岗人员暂由人力资源部管理,其工资和相关手续归人力资源部;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员工转岗分流办法 (最新)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员工转岗分流办法 为有效应对严峻经营形势,缓解经营压力,精简优化员工队伍,推进员工转岗分流,实现降本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员工内退 集团公司副总师及以下管技人员、技能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经员工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可以办理内部退养: 1、井下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的。 2、地面男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之内(含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或者工作年限20年以上的。 3、女技能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之内(含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或者工作年限15年以上的;女管技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20年之内(含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或者工作年限15年以上的。 4、工伤鉴定为7-8级的员工。 5、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被省、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缴费及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员工以及被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含本企业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工);被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年龄满40周岁或本企业工作年限满20周年不适合井下作业的男员工(含劳动合同工);精神病史2年以上的员工。 二、员工离岗待退 管技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

管技人员,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经个人书面申请、单位同意,可办理离岗待退。 三、员工协议中断劳动关系 在集团公司工作满3年以上的在册员工(全民固定工、全民合同制、劳动合同工、大集体及地面劳动合同工),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办理协议中断劳动关系。协议中断劳动关系期限为3-5年。 具体操作按《关于职工协议中断劳动关系有关规定的通知》(淮矿劳【2011】93号)、《关于职工协议中断劳动关系人员协议期满重新建立劳动关系有关规定的通知》(淮矿劳【2014】186号)执行。 四、女管技员工转技能岗位办理退休 对自愿放弃管技岗位转技能岗位退休的女员工,经个人书面申请、集团公司同意,提前一年一次性补贴2万元(最多5年)。 五、轮流放假 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在工作量不饱满、用工超定员或者利润亏损严重,不足以确保员工工资正常发放的情况下,应实行轮流放假。若生产岗位出现放假的,机关、辅助、后勤岗位必须放假。 六、待遇标准 1、内退职工月待遇仍执行原规定:内退的大集体和地面劳动合同工月待遇:560元+年功工资+交通费;其他员工内退月待遇:800元+年功工资+交通费。 2、自愿离岗待退员工月待遇:1200元×80%×个人岗位系数+年功工资+交通费。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

通 知集团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室:根据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现将《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党政领导高度重 视,认真组织所属部室、区队(车间)、班组各层次人员、各方面职工代表广泛讨论,征求意见。讨论要站在集团公司扭亏脱困、生存发展的大局上,分别对退休、内部退养、轮流休息、中断劳动合同等转岗分流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各单位、机关各部室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务必于2015年11月26日中午12:00时前,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盖公章)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二楼214室。附件: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 (讨论稿)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9日、管路敷设技术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件中调试,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资料试卷技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附件: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经营形势,缓解经营压力,促进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促进转岗分流,实现降本增效,特制定本办法。一、退休1、政策性退休。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管理人员年满55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集团公司符合上述特殊工种条件的中层管理人员、调研人员、业务主管、一般管理人员和工人,按规定办理退休。 2、女管理人员转工人岗位退休。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87号)“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按其退休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确定。即女职工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在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由管理技术岗位调整到生产操作岗位的女职工,在生、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员工转岗分流办法

淮矿劳〔2015〕325号 关于印发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员工转岗分流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有效应对严峻经营形势,缓解经营压力,精简优化员工队伍,推进员工转岗分流,实现降本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员工内退 集团公司副总师及以下管技人员、技能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经员工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可以办理内部退养: 1、井下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的。 2、地面男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之内(含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或者工作年限20年以上的。 3、女技能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之内(含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或者工作年限15年以上的;女管技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20年之内(含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或者工作年限15年以上的。 4、工伤鉴定为7-8级的员工。 - 1 -

5、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被省、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缴费及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员工以及被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含本企业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工);被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年龄满40周岁或本企业工作年限满20周年不适合井下作业的男员工(含劳动合同工);精神病史2年以上的员工。 二、员工离岗待退 管技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管技人员,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经个人书面申请、单位同意,可办理离岗待退。 三、员工协议中断劳动关系 在集团公司工作满3年以上的在册员工(全民固定工、全民合同制、劳动合同工、大集体及地面劳动合同工),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办理协议中断劳动关系。协议中断劳动关系期限为3-5年。 具体操作按《关于职工协议中断劳动关系有关规定的通知》(淮矿劳〔2011〕93号)、《关于职工协议中断劳动关系人员协议期满重新建立劳动关系有关规定的通知》(淮矿劳〔2014〕186号)执行。 四、女管技员工转技能岗位办理退休 对自愿放弃管技岗位转技能岗位退休的女员工,经个人书面申请、集团公司同意,提前一年一次性补贴2万元(最多5年)。 - 2 -

员工内部待岗管理办法及待岗通知书

员工内部待岗管理办法及待岗通知书 (试行) 一、为增强员工工作责任心与进取心,优化岗位组合,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待岗期限为一个月。 三、员工内部待岗是指公司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尚有调整教育余地,或由于公司机构调整、撤并、竞聘等原因引起员工结构性过剩,使员工停止现岗位工作,等待重新定岗的情况。 四、五、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核准以待岗处理: 1、工作不负责任,经常出现差错并不接受批评态度恶劣的;组织纪律散漫,且因经常迟到、早退经处罚及警告仍不改正的。 2、与客户或同事发生争吵、纠纷,服务态度、工作质量较差且不接受批评、态度恶劣或经过批评仍不悔改的。 3、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且无正当理由的。 4、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或年终考核末尾淘汰的。 5、竞聘落选等待新岗位安排的。 6、其它因违反国家法令、法规或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待处理的。 7、用工部门认为工作不合格,并无可培训价值,第一次退回人力资源部的。 8、公司认为其它应以待岗处理的。

六、员工内部待岗核准的程序: 1、员工所在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待岗的意见,填写《员工待岗审批表》。 2、人力资源部对意见进行审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管理处总监批准。 3、总管理处总监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发《公司员工待岗通知书》,待岗员工持通知书等待安排。 七、公司认为应待岗处理的,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情况,报总管理处总监批准后执行。 八、公司为处于待岗期的员工发放生活费,每月300元。 九、待岗员工在待岗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按时出勤,自觉加强学习及提高个人的工作技能,提高对待岗原因的认识,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及专业素质,争取重新上岗。 十、待岗培训内容及考核: 1、制度培训每日1小时。 2、每日清理公司内部卫生3小时。 3、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各员工状况,分配至相应岗位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每日4小时。 4、每阶段由带队考核人员,依据员工表现状况进行现场评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十一、待岗人员必须在待岗期满一周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待岗期间总结,申请重

企业员工转岗分流指导意见

XX集团公司员工转岗、分流指导意见 为有效应对严峻经营形势,继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鼓励员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推动员工转岗分流,妥善安置富余人员,现结合XX集团公司现状,提出如下转岗、分流指导意见。 一、转岗、分流的原则 (一)精干高效的原则。 (二)依法用工的原则。 (三)妥善安置的原则。 二、转岗、分流目标 一是对扭亏无望、资源枯竭、安全无保障的矿井实行退出政策,地面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单位能撤销的撤销、能合并的合并。 二是各成员企业对本单位机构设置、定编、定岗、定员情况进行一次细化梳理,精简机构,重点压缩管理和地面人员。特别是对井下采、掘、机、运、通各岗位工种,重新进行劳动组织的核定,达到一线满员,二线精干的目的。 三是各成员企业依法依规清理倒流、挂名、长旷、工伤、私伤人员。保证井下员工队伍的稳定,清理无正当理由倒流到地面的员工。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并结合企业的规章制度,及时清理挂名、长旷员工;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员工,

定期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对因工负伤、负伤确残员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转岗、分流安置渠道 (一)自主创业。鼓励待岗员工自主创业,有条件的成员企业,可以为这些人员提供场地、设备及配套设施等。对能够带动企业待岗员工一起创业的,还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二)加大非煤产业开发力度。各成员企业要加大非煤产业的开发力度,提升煤机制造业的装备水平,利用现有的林地和土地资源,开展林下经济生产和种植养殖业。利用关井闲置的工业广场、厂房,开展生产经营、生活服务、对外租赁等业务进行创收。 (三)加快开发域外煤炭资源力度。重点加快蒙东煤炭资源和云南主焦煤的开发项目。 (四)工程承包。利用各成员企业矿山开采的专业技术队伍优势,面向社会、面向发达地区积极开展劳务合作,采取走出去的方式闯市场、承揽专项采掘工程。 (五)劳务派遣。各成员企业应积极与地方劳动部门协调合作成立劳务派遣公司,充分利用地方劳动力市场,并积极争取政府公益岗位,开展后勤服务劳务输出,拓宽转岗分流人员的就业渠道,安置转岗分流人员。 (六)清理退休返聘人员和临时性用工。各成员企业要认真梳理退休返聘人员,要在近期按计划实现逐步清退。有临时性用工的单位,在年底前临时性用工全部清退。 (七)主动协调、尽快移交企业办社会职能。加快辽源、

员工待岗最新规则

《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章制度 一、为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劳动纪律,加大内部劳动管理力度,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待岗人员是指在机构调整或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竞聘岗位或无科研任务而未予聘任的职工。 三、待岗人员待岗期间工资待遇按如下原则办理:1. 自列为待岗人员的下月起,三个月内工资待遇不变(不含绩效津贴和项目负责人岗位补贴等款项),第四个月起,只发职务工资、医药补贴、托儿补贴、物价补贴、房租提价补贴等工资款项(含今后新增的有专项经费支持的政策性补贴款项);若上述所发工资款项之和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改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2. 若六个月内仍未聘任上岗,从第七个月起,按北京市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发放。 四、待岗人员暂由人事部门管理,其工资及行政关系转归所组织人事处。 五、待岗人员的各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对于具备上岗条件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岗位竞聘的待岗人员,按以下办法办理:(1) 第一次给予告诫,并按北京市最低生活费标准发放生活费;(2) 第二次停发全部工资;(3) 第三次予以自动离职或除名处理。 七、对未经组织批准且未办理任何手续又到其他单位谋职的待岗职工,除停发全部工资外,并按旷工办理。对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且经批评教育无效的,按除名处理。 待岗工资标准概念

待岗工资是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待岗工资标准 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 按目前的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通过上文劳动合同法关于待岗的规定,可以了解到,不同性质的待岗就有不同的规定,如果是企业的经济原因,或者员工的违反公司知道造成损失的原因。只要员工是待岗状态,企业都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支付员工工资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但是,如果是员工未经批准自行待岗的,企业给予警告后,可以不支付工资。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诉讼案件管理办法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诉讼案件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权限 第三章办案程序与职责 第一节接案 第二节出庭准备 第三节法庭调查 第四节法庭辩论 第五节休庭后工作 第六节二审代理职责 第七节卷宗管理 第四章监督与奖惩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加强对集团公司诉讼案件的协调

管理,保障和指导法律顾问在参与诉讼代理依法履行职责,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公司案件讼诉代理实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所属煤业公司、多经总公司、控股公司及各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及其它单位。(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指导、协调承办集团公司各单位发生的诉讼案件,除个别特殊案件经法律顾问室审查研究,报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可以外聘律师承办外,各单位一律不允许擅自外聘社会律师代理。 第四条因大案要案需要协助,经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批准,法律顾问室可以临时调用各单位法律顾问人员承办案件,各单位应当支持,其办案经费由发案单位承担(工资由原单位支付)。 第五条法律顾问在代理集团公司诉讼案件中,应依法履行代理职责,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进行诉讼活动,其人身权利、职务权力和诉讼权利不受侵犯。 第六条为加强管理与监督,集团公司每一诉讼案件,实行双人代理制度,一人特别授权代理,一人一般授权代理,开庭前代理意见不一致的,应向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室汇报,由主任决定代理意见。

第七条承办案件代理人有权向各单位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部门应给予支持、配合,任何人不得拒绝。涉及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的,代理人有保密的义务。 第八条对各单位涉案人员向承办案件代理人提供伪证或故意隐瞒证据的行为,法律顾问有权向单位负责人提出具体处理的司法建议。 第九条集团公司法律顾问代理集团公司各单位案件,不收取代理费用,法院收取的诉讼费及诉讼活动费由发案单位支付。 第十条代理人参与案件诉讼,必须坚持依法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委托授权的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 第二章管辖权限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各单位设置法律顾问科、配备法律顾问人员的,承办本单位各类案件。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室承办下列案件: 1.集团公司直属处室的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 2.集体劳动争议案件。 3.涉外合同纠纷案件; 4.对集团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员工转岗安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版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神东…2013?299号 关于下发《神东煤炭集团员工转岗安置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神东煤炭集团员工转岗安臵管理办法(试行)》已经5 月21日公司党政联席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下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神东煤炭集团 2013年6月20日

神东煤炭集团员工转岗安置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人力资源配臵,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盘活公司现有人力资源,开辟员工转岗安臵渠道,促进员工合理流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转岗安臵基本原则: (一)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原则。 (二)严格定岗定员,杜绝因人设岗的原则。 (三)优先岗位安臵,合理退出,确保安全生产及队伍稳定的原则。 (四)区别对待,合理确定各类人员待遇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1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和修订人员分流退出管理办法,制定分流安臵及培训计划,审核相关资料。 第五条安监局负责工伤事故追查,认定申请材料的审核和工伤申报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负责做好人员分流安臵具体工作,负责符合移交条件的工伤人员、长病人员、大龄退出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工伤和已患职业病员工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第七条各用工单位负责工伤申报工作;负责员工日常

考核工作,做好详细记录,对不胜任岗位人员提出分流退出意见,按规定审核并上报相关资料。 第八条神东医院负责实施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协助做好职业病诊断工作。 第九条疾病鉴定委员会负责审核指定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并出具相关意见。 第十条教育培训中心负责转岗培训人员的培训实施工作。 第十一条工会工作部负责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病诊断工作。 第三章工伤人员转岗安置途径及待遇 第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后8小时之内报安监局和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由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在24小时内报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第十三条用工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0日内向安监局提报工伤认定申请。用工单位在工伤认定申请表“用人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经安监局审核后,于15日内转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在30日之内上报地方劳动部门。任何单位或区队未按规定擅自提报,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劳动能力鉴定由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和员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十五条职业病由工会工作部组织诊断工作,人力资

2018年4月淮北矿业袁一煤矿案例分析

?时间:2018年4月16日 ?地点:会议室 ?人员:九小队、特勤三小队14人 ?主讲:孙晓东 ?淮北矿业袁一煤矿瓦斯燃烧事故处理案例分析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军事化救护消防大队 事故矿井概况 矿井采用立井、大巷及石门开拓方式,分区混合式通风,设主井、副井、中央风井和南风井4个井筒,采用两个水平开采。设计生产能力为180万吨/年,服务年限为51.6年。 该矿井2014年计划生产原煤180万吨。目前1022工作面正在准备收作。该工作面为综采工作面,正在开采的煤层为10煤。由于断层影响,上部的中组煤(8煤)距10煤约30米,且在附近施工了30个钻孔。 事故发生经过及原因 12月17日11时35分工作面机巷转载机卧底放炮结束。由于拆棚困难,跟班副区长安排割U型钢,并与三名工人一起抬着氧气瓶和乙炔瓶到达施工地点,约12时,使用割枪切割U型钢。此后,发现机头处1-5﹟架间向外喷火,随即现场进行洒水灭火,见火势难以控制,12时26分向矿调度汇报。 事故的原因为中组煤(8煤)的高压瓦斯通过裂隙涌出后遇到烧焊的火花而引起瓦斯燃烧。 救援出动及侦查(一) 2014年12月17日中午12:59分,集团公司调度通知救护大队,袁一煤矿1022工作面采空区发生火灾事故。接到出警命令后,救护大队值班领导及李槽坊中队的三个值班小队立即出动,赶往事故矿井。 李槽坊中队三个小队于13点22分同时到达该矿,向指挥部领取任务后,三个小队迅速奔赴事故现场,正值班小队从机巷进入于14时40分到达事故地点,副值班小队从风巷进入侦查,14点42分到达风巷三岔口处,值勤小队在102变电所(基地)待机。14点50分大值班领导也赶到了现场。 救援出动及侦查(二) 现场通风正常,风量1700m3/min,工作面风流中CH4:0.18%、CO:47ppm、O2:20.8%、温度20℃、无烟雾、有少许水蒸气。沿1--16架的架间都在向外喷火,在5--6架间喷火较集中;火焰长度一般为1--2米,最大处达到3--4米,并且呈间歇状,由于着火点在支架顶部,用水和灭火机直接灭火无效。 救灾方案制定(一) 事故发生后,集团公司相关部室领导及时赶到指挥部。安徽省煤监局领导和集团公司领导也及时赶到指挥部,亲临指挥。 根据井下救援小队探查时发现的情况,指挥部分析认为是瓦斯燃烧,瓦斯源为中组煤(8煤)通过裂隙涌出。现场通风正常,各种气体稳定。由于不具备直接灭火条件,采用封闭火区措施。 救灾方案制定(二) 根据现场情况,指挥部制定了两种封闭方案,一是远距离封闭、二是近距离封闭。远距离封闭,要在进、回风共计封闭五道密闭墙;近距离封闭,只需要封闭两道密闭墙。考虑材料准备、材料运输等因素,为了能够实现快速封闭,指挥部决定采取近距离封闭的方案。 安全措施 为确保建墙及封口时人员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了以下安全措施: 1、救护队人员监控火势。 2、惰化火区。向火区注入氮气和液态二氧化碳。 3、加快灾区内气体的分析化验速度,时时监控灾区气体变化情况。 4、由救护队实施封闭作业,封闭过程中下导风管,保证瓦斯不超限。 事故抢险过程(一) (一)火区封闭 1、密闭墙的要求: (1)在机巷三岔口和风巷三岔口内10m处各建一道瓦石墙密闭;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