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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与分析方法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与分析方法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与分析方法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参照总局提供的纳税评估指标,本着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的原则,省局确定了11个纳税评估指标,并针对这些指标提供了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对纳税人进行综合评分,分值作为筛选评估对象的参考数据,综合其他因素,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的筛选确定

筛选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要依据税收宏观分析、行业利润率、行业贡献率和行业税负等数据,结合企业所得税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和税收管理员掌握的纳税人实际情况,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经营期、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对比分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除按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确定的应进行评估的纳税人外,应对以下纳税人重点予以关注:

1、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纳税人;

2、房地产等重点行业;

3、享受减税、免税且经营规模较大的纳税人;

4、减免税期满后利润额与减免期相比变化异常的纳税人;

5、有审核审批和后续管理事项的纳税人;

6、存在关联交易的纳税人;

7、省、市级所得税重点税源纳税人;

8、其他需作为重点评估对象的纳税人。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依托征管信息系统,以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提取的数据为基础,省局初步设置了11个指标,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各市局可结合工作实际予以细化和完善。

1、销售(营业)收入比值(11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收入比值= [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收入的变化情况。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高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低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隐瞒收入;2、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3、市场因素;4、政策因素等等。

2、销售(营业)成本率(13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成本率= [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成本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低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高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隐瞒收入;3、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4、市场因素;5、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6、会计核算方法的调整;7、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调整正确性;8、政策因素等等。

3、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9分)

计算公式: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率= [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基期销售(营业)成本率= [基期销售(营业)成本/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率/基期销售(营业)成本率]×100%

指标分析:分析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基期销售(营业)成本率的变动情况。评估期与基期的销售(营业)成本率应基本持平,如该指标小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如大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隐瞒收入;3、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4、市场因素;5、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6、会计核算方法的调整;

7、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调整正确性;8、政策因素等等。

4、期间费用收入比值(13分)

计算公式:期间费用收入比值=[评估期期间费用/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评估期的期间费用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预警值比较,如该指标小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如大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隐瞒收入;2、虚列管理费用;3、虚列财务费用;4、虚列营业费用等等。

5、期间费用收入比比值(9分)

计算公式:评估期期间费用收入比率=[评估期期间费用/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基期期间费用收入比率=[基期期间费用/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期间费用收入比比值=[评估期期间费用收入比率/基期期间费用收入比率] ×100%

指标分析:分析评估期与基期的期间费用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变动情况,以测算期间费用的增减变化。评估期与基期期间费用收入比率应基本持平,如该指标小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如大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隐瞒收入;2、虚列管理费用;3、虚列财务费用;4、虚列营业费用等等。

6、利润率(8分)

计算公式:评估期利润率=评估期利润总额/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指标分析:分析测算企业利润总额占销售收入比例,反映了企业的盈利能力。该指标如大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如小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虚增费用;3、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4、隐瞒收入;5、政策因素;6、市场因素等等。

7、利润率差值(7分)

计算公式:评估期利润率=评估期利润总额/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基期利润率=基期利润总额/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利润率差值=评估期利润率-基期利润率

指标分析:分析测算企业利润总额占销售收入比例的变化情况,反映了企业的盈利能力的变化情况。该指标如大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如小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虚增费用;3、隐瞒收入;4、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等等。

8、所得税贡献率(12分)

计算公式:所得税贡献率=[评估期应纳所得税额/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100%指标分析:分析应纳所得税额占收入比例情况。该指标与同行业比较,若高于预警值的,暂视为正常,若低于预警值的,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虚增费用;3、隐瞒收入;4、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5、市场因素;6、政策因素;7、税法与会计差异调整的正确性等等。

9、所得税贡献率比值(8分)

计算公式:评估期所得税贡献率=[评估期应纳所得税额/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100%

基期所得税贡献率=[基期应纳所得税额/基期销售(营业)收入]×100%

所得税贡献率比值=(评估期所得税贡献率/基期所得税贡献率)×100%

指标分析:分析评估期与基期的应纳所得税额占收入总额比例的变动情况。评估期与基期的所得税贡献率应基本持平,如该指标大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如小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虚增费用;3、隐瞒收入;4、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5、市场因素;6、政策因素;7、税法与会计差异调整的正确性等等。

10、所得税负担率(5分)

计算公式:所得税负担率=(评估期应纳所得税额/评估期利润总额)×100%

指标分析:分析测算企业所得税税负,与同行业水平相比较,若高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低于预警值的,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政策因素;2、税法与会计差异调整的正确性;3、弥补亏损等等。评估企业如为亏损企业,该指标等于零。

11、所得税负担率比值(5分)

计算公式:

评估期所得税负担率=(评估期应纳所得税额/评估期利润总额)×100%

基期所得税负担率=(基期应纳所得税额/基期利润总额)×100%

所得税负担率比值=(评估期所得税负担率/基期所得税负担率)×100%

指标分析:分析测算企业所得税税负的变化情况,如该指标大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如小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政策因素;2、税法与会计差异调整的正确性。

三、纳税评估指标综合评分方法

纳税人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是对纳税人遵从税法的程度进行综合评价的方法。此方法是以行业预警值为参照对象,利用纳税人申报资料计算出企业所得税指标体系,并与预警值进行对照,偏差程度越大得分就越高,对分数值达到一定程度的纳税人进入审核分析环节。

具体评分步骤包括:

1、按照所列的指标数据,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提取需要测算的数据。

2、纳税人申报差异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根据每个指标的重要性进行分值分配,具体分值如下(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主观经验进行调整):

销售(营业)收入比值11

销售(营业)成本率13

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9

期间费用收入比值13

期间费用收入比比值9

利润率8

利润率差值7

所得税贡献率12

所得税贡献率比值8

所得税负担率 5

所得税负担率比值 5

3、计算各企业总分值。

先按照指标体系计算出某纳税人每项指标的数值,然后根据计算的数值与预警值的偏离程度来确定该项指标的得分,再将各指标分值汇总,即为该纳税人总得分。具体方法为(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主观经验进行调整):

纳税人某指标数值-该指标预警值

偏离程度计算公式为:偏离程度=-------------------------------------

该指标预警值(绝对值)

偏离预警值程度为±5%(含),得该项指标总分的10%;

偏离预警值程度为±5%-10%(含),得该项指标总分的20%;

偏离预警值程度为±10%-20%(含),得该项指标总分的40%;

偏离预警值程度为±20%-30%(含),得该项指标总分的60%;

偏离预警值程度为±30%-40%(含),得该项指标总分的80%;

偏离预警值程度为±40%-50%(含)及以上的,得该项指标总分的100%。

在上述的11项指标中,销售(营业)成本率、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期间费用收入比值、期间费用收入比比值4项指标应测算正偏差;其余7项指标应测算负偏差。(注:减免税企业、农产品收购企业、废旧物资行业的销售(营业)收入比值、销售(营业)成本率、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期间费用收入比值、期间费用收入比比值5项指标应测算正、负双向偏差。)

4、根据纳税评估的异常指标和分值,确定需进入审核分析环节的纳税评估对象。可对总分值进行如下划分:总分值为0-50分的企业,基本无问题;总分值为50-70分的企业,需一般评估;总分值为70-100分的企业,需重点评估;评估人员可按指

标说明中的分析目的确定的分析方向,进行审核分析和核查取证。

四、审核分析的主要容

1、经营额变化幅度分析;

2、经营额与应纳税额变化幅度的分析;

3、成本费用利润率变化分析;

4、负债率变化分析;

5、销售成本、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增减变化的分析;

6、其他指标(开办费、工资费用、广告费、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捐赠款、职工人数等)分析。

相关附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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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附件2-2

来源: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时间:2007-05-09

参照总局提供的纳税评估指标,本着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的原则,省局确定了11个纳税评估指标,并针对这些指标提供了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对纳税人进行综合评分,分值作为筛选评估对象的参考数据,综合其他因素,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的筛选确定

筛选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要依据税收宏观分析、行业利润率、行业贡献率和行业税负等数据,结合企业所得税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和税收管理员掌握的纳税人实际情况,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经营期、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

全面、综合的审核对比分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除按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确定的应进行评估的纳税人外,应对以下纳税人重点予以关注:

1、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纳税人;

2、房地产等重点行业;

3、享受减税、免税且经营规模较大的纳税人;

4、减免税期满后利润额与减免期相比变化异常的纳税人;

5、有审核审批和后续管理事项的纳税人;

6、存在关联交易的纳税人;

7、省、市级所得税重点税源纳税人;

8、其他需作为重点评估对象的纳税人。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依托征管信息系统,以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提取的数据为基础,省局初步设置了11个指标,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各市局可结合工作实际予以细化和完善。

1、销售(营业)收入比值(11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收入比值= [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收入的变化情况。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高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低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隐瞒收入;2、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3、市场因素;4、政策因素等等。

2、销售(营业)成本率(13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成本率= [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成本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低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高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隐瞒收入;3、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4、市场因素;5、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6、会计核算方法的调整;7、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调整正确性;8、政策因素等等。

3、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9分)

计算公式: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率= [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基期销售(营业)成本率= [基期销售(营业)成本/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率/基期销售(营业)成本率]×100%

指标分析:分析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基期销售(营业)成本率的变动情况。评估期与基期的销售(营业)成本率应基本持平,如该指标小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如大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隐瞒收入;3、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4、市场因素;5、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6、会计核算方法的调整;7、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调整正确性;8、政策因素等等。

4、期间费用收入比值(13分)

计算公式:期间费用收入比值=[评估期期间费用/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评估期的期间费用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预警值比较,如该指标小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如大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隐瞒收入;2、虚列管理费用;3、虚列财务费用;4、虚列营业费用等等。

5、期间费用收入比比值(9分)

计算公式:评估期期间费用收入比率=[评估期期间费用/评估期销售(营业)收

入] ×100%

基期期间费用收入比率=[基期期间费用/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期间费用收入比比值=[评估期期间费用收入比率/基期期间费用收入比率] ×100%

指标分析:分析评估期与基期的期间费用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变动情况,以测算期间费用的增减变化。评估期与基期期间费用收入比率应基本持平,如该指标小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如大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隐瞒收入;2、虚列管理费用;3、虚列财务费用;4、虚列营业费用等等。

6、利润率(8分)

计算公式:评估期利润率=评估期利润总额/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指标分析:分析测算企业利润总额占销售收入比例,反映了企业的盈利能力。该指标如大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如小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

2、虚增费用;

3、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

4、隐瞒收入;

5、政策因素;

6、市场因素等等。

7、利润率差值(7分)

计算公式:评估期利润率=评估期利润总额/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基期利润率=基期利润总额/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利润率差值=评估期利润率-基期利润率

指标分析:分析测算企业利润总额占销售收入比例的变化情况,反映了企业的盈利能力的变化情况。该指标如大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如小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虚增费用;3、隐瞒收入;4、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等等。

8、所得税贡献率(12分)

计算公式:所得税贡献率=[评估期应纳所得税额/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100%

指标分析:分析应纳所得税额占收入比例情况。该指标与同行业比较,若高于预警值的,暂视为正常,若低于预警值的,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虚增费用;3、隐瞒收入;4、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5、市场因素;6、政策因素;7、税法与会计差异调整的正确性等等。

9、所得税贡献率比值(8分)

计算公式:评估期所得税贡献率=[评估期应纳所得税额/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100%

基期所得税贡献率=[基期应纳所得税额/基期销售(营业)收入]×100%

所得税贡献率比值=(评估期所得税贡献率/基期所得税贡献率)×100%

指标分析:分析评估期与基期的应纳所得税额占收入总额比例的变动情况。评估期与基期的所得税贡献率应基本持平,如该指标大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如小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虚增费用;3、隐瞒收入;4、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5、市场因素;6、政策因素;7、税法与会计差异调整的正确性等等。

10、所得税负担率(5分)

计算公式:所得税负担率=(评估期应纳所得税额/评估期利润总额)×100%

指标分析:分析测算企业所得税税负,与同行业水平相比较,若高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低于预警值的,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政策因素;2、税法与会计差异调整的正确性;3、弥补亏损等等。评估企业如为亏损企业,该指标等于零。

11、所得税负担率比值(5分)

计算公式:

评估期所得税负担率=(评估期应纳所得税额/评估期利润总额)×100%

基期所得税负担率=(基期应纳所得税额/基期利润总额)×100%

所得税负担率比值=(评估期所得税负担率/基期所得税负担率)×100%

指标分析:分析测算企业所得税税负的变化情况,如该指标大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如小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政策因素;2、税法与会计差异调整

的正确性。

三、纳税评估指标综合评分方法

纳税人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是对纳税人遵从税法的程度进行综合评价的方法。此方法是以行业预警值为参照对象,利用纳税人申报资料计算出企业所得税指标体系,并与预警值进行对照,偏差程度越大得分就越高,对分数值达到一定程度的纳税人进入审核分析环节。

具体评分步骤包括:

1、按照所列的指标数据,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提取需要测算的数据。

2、纳税人申报差异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根据每个指标的重要性进行分值分配,具体分值如下(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主观经验进行调整):

销售(营业)收入比值11

销售(营业)成本率13

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9

期间费用收入比值13

期间费用收入比比值9

利润率8

利润率差值7

所得税贡献率12

所得税贡献率比值8

所得税负担率 5

所得税负担率比值 5

3、计算各企业总分值。

先按照指标体系计算出某纳税人每项指标的数值,然后根据计算的数值与预警值的偏离程度来确定该项指标的得分,再将各指标分值汇总,即为该纳税人总得分。具

体方法为(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主观经验进行调整):

纳税人某指标数值-该指标预警值

偏离程度计算公式为:偏离程度=-------------------------------------

该指标预警值(绝对值)

偏离预警值程度为±5%(含),得该项指标总分的10%;

偏离预警值程度为±5%-10%(含),得该项指标总分的20%;

偏离预警值程度为±10%-20%(含),得该项指标总分的40%;

偏离预警值程度为±20%-30%(含),得该项指标总分的60%;

偏离预警值程度为±30%-40%(含),得该项指标总分的80%;

偏离预警值程度为±40%-50%(含)及以上的,得该项指标总分的100%。

在上述的11项指标中,销售(营业)成本率、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期间费用收入比值、期间费用收入比比值4项指标应测算正偏差;其余7项指标应测算负偏差。(注:减免税企业、农产品收购企业、废旧物资行业的销售(营业)收入比值、销售(营业)成本率、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期间费用收入比值、期间费用收入比比值5项指标应测算正、负双向偏差。)

4、根据纳税评估的异常指标和分值,确定需进入审核分析环节的纳税评估对象。可对总分值进行如下划分:总分值为0-50分的企业,基本无问题;总分值为50-70分的企业,需一般评估;总分值为70-100分的企业,需重点评估;评估人员可按指标说明中的分析目的确定的分析方向,进行审核分析和核查取证。

四、审核分析的主要容

1、经营额变化幅度分析;

2、经营额与应纳税额变化幅度的分析;

3、成本费用利润率变化分析;

4、负债率变化分析;

5、销售成本、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增减变化的分析;

6、其他指标(开办费、工资费用、广告费、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捐赠款、职工人数等)分析。

增值税纳税评估疑点分析方法

附件2 增值税纳税评估疑点分析方法 为更好地利用税收征管系统数据信息,及时了解、掌握纳税人税源动态,加强对纳税人的实时监控和预警管理,进一步提高增值税管理质量,实现增值税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总局确定了部分增值税数据分析指标体系,并定期下发指标体系信息及异常企业清单。基层税务机关应根据不同的工作要求进行核实并及时向总局报送书面分析及《XX地区疑点核查企业核实情况统计表》(附表1)。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况的核查 (一)目的 建立预警管理机制,加强对纳税人动态监控,防止不法分子通过购买一般纳税人资格,逃避税务机关对新办企业的审查、骗购专用发票进行虚开。总局按季将商业企业中一般纳税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信息进行通报,组织各地进行核查。 (二)数据来源 1、从CTAIS提取商业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变更信息; 2、从CTAIS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货物与劳务第2栏“应税货物销售额”和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数据。 (三)计算方法 清分出本季度税务登记变更信息中商业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名单,生成《法定代表人变更商业一般纳税人信息统计表》(附表2)分地区按销售额降序排列,取前50名生成《XX地区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清单》(附表3)发各地进行核查。 (四)分析方法

总局按季将各地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清单进行通报(附表2、表3),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跟踪监控。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与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并连续多期跟踪核查变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正常,有无销售额突增和开票量突增的情况。 二、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小规模企业核查 (一)目的 建立预警管理机制,严格一般纳税人管理,维护增值税链条完整。总局按年对上年1至12月累计(会计年度)商业企业应税销售额达到180万、工业企业应税销售额达到100万的小规模企业的情况进行通报,组织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分析核查。 (二)数据来源 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工业企业信息,根据CTAIS中登记、认定信息提取。 从CTAIS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第3栏“征收率”、第4栏“应纳税额”、第6栏“减免税额”数据。 对于已按总局[2005]141号规定使用新修订《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并已经进行CTAIS升级的,从CTAIS提取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中第1栏“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本月数(或本年累计数)。 (三)计算方法 本月应税销售额=(第4栏“应纳税额”合计—第6栏“减免税额”合计)/第3栏“征收率”; 使用新修订《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直接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中第1栏“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本月数(或本年累计数)。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法 参照总局提供的纳税评估指标,本着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的原则,省局确定了11个纳税评估指标,并针对这些指标提供了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对纳税人进行综合评分,分值作为筛选评估对象的参考数据,综合其他因素,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的筛选确定 筛选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要依据税收宏观分析、行业利润率、行业贡献率和行业税负等数据,结合企业所得税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和税收管理员掌握的纳税人实际情况,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经营期、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对比分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除按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确定的应进行评估的纳税人外,应对以下纳税人重点予以关注: 1、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纳税人; 2、房地产等重点行业; 3、享受减税、免税且经营规模较大的纳税人; 4、减免税期满后利润额与减免期相比变化异常的纳税人; 5、有审核审批和后续管理事项的纳税人; 6、存在关联交易的纳税人; 7、省、市级所得税重点税源纳税人; 8、其他需作为重点评估对象的纳税人。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依托征管信息系统,以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提取的数据为基础,

省局初步设置了11个指标,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各市局可结合工作实际予以细化和完善。 1、销售(营业)收入比值(11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收入比值= [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收入的变化情况。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高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低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隐瞒收入;2、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3、市场因素;4、政策因素等等。 2、销售(营业)成本率(13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成本率= [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成本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低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高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隐瞒收入;3、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4、市场因素;5、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6、会计核算法的调整;7、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调整正确性;8、政策因素等等。 3、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9分) 计算公式: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率= [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基期销售(营业)成本率= [基期销售(营业)成本/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率/基期销售(营业)成本率]×100%

当前形势下如何开展出口退税评估预警

当前形势下 如何开展出口退税评估预警工作 当前形势介绍:以前有效的出口退税管理规定大多散落在多个文件之中,约665份,常用的还有近年颁布的39号、24、12号公告,在这样的背景下,总局集中全国部分骨干历经三年的时间编写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工作规范,期间反复征求各省、计划单列市及各级税务机关意见和建议,于2014年12月28日发布了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工作规范1.0版本,紧接着2014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了‘完善出口退税机制、促进外贸稳中提质’的四项措施,其中有三项是工作规范1.0中的内容。 一出口退(免)税工作发生了质的变化 (一)新工作规范带来的主要变化 1、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批权下放。长期以来,在省局数据集中,地市一级是出口退(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县级税源管理部门是出口企业的征收管理部门,出口企业一直在市局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科)申报,执行工作规范以来,管理员审核改为环节制审核,岗责明晰,审批权的下放,也为退管查能够很好的衔接提供了有利的保障机制。

2、以规范的形式明确了20个工作日内办结符合规定的退(免)税申报。 3、实施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分类管理有一个很好的导向作用,对出口企业是个利好,明确规定了一类、三类、四类的评定标准,明确了类别动态调整的四种情形。对一类企业要求2个工作日内办结退税。 (二)与出口退(免)税相关的新政策密集出台带来的变化自工作规范公布以来,国家、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又相继出台了七八个新文件。 1、2015年5月1日(含5月1日,以海关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以后出口的货物,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及相关业务时,免予提供纸质报关单。免予提供纸质报关单后,出口企业申报办理上述货物出口退(免)税及相关业务时,原规定根据纸质报关单项目填写的申报内容,改按海关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对应项目填写,其申报的内容,视同申报海关出口报关单对应电子信息。 2、国家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中的6项,涉及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注销、具有免抵退税资格成员企业认定、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的认定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代理外国企业、外国自然人出口货物备案登记及备案核销的核准。 3、海关总署为进一步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减少纸质单证流转,减轻企业负担,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海关总

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

荷塘区国税局纳税 评估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税源管理,及时核实并纠正纳 税人一般性涉税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 意见》(国税发〔2003〕124号)、《税收 管理员制度(试行)》(国税发〔2005〕40 号)、《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 税发〔2005〕4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税评估工作总的目标是:建立以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和征管数据集中为基 础,以信息化手段和现代管理技术为支撑, 以征管责任区建设和税务稽查为保障,集中 评估,分级落实,定期反馈的纳税评估管理 体系,全面提升税收管理层次,实现税收管 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三条在实践的基础上,运用统一的评估程 序和应用软件,对所有企业实现全面评估, 做到未经评估不得检查,进一步完善评估体 系,全面提升税收监控能力,提高税收管理

层次。 第四条纳税评估工作一般在国税机关内案头进行,确需实地调查核实的,可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调查核实。实地调查核实指税务机关通过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了解情况、审核账目凭证等措施,对评估分析中发现的较为复杂的涉税疑点或问题做出定性、定量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工作方法。 第二章工作方法 第五条纳税评估工作程序一般为:选定对象、评估分析、约谈核实、评定处理等四个环节。 第六条纳税评估对象的确定应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信用等级等情况,侧重选择重点税源、特殊行业的重点企业、税负异常变化、达到或超过预警指标、长时间零申报、纳税信用等级较低、日常管理中发现涉税问题比较集中的纳税人,以及评估部门认为应作为评估对象的其他纳

纳税评估方法

参照总局提供的纳税评估指标,本着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的原则,省局确定了11个纳税评估指标,并针对这些指标提供了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对纳税人进行综合评分,分值作为筛选评估对象的参考数据,综合其他因素,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的筛选确定 筛选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要依据税收宏观分析、行业利润率、行业贡献率和行业税负等数据,结合企业所得税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和税收管理员掌握的纳税人实际情况,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经营期、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对比分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除按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确定的应进行评 估的纳税人外,应对以下纳税人重点予以关注: 1、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纳税人; 2、房地产等重点行业; 3、享受减税、免税且经营规模较大的纳税人; 4、减免税期满后利润额与减免期相比变化异常的纳税人; 5、有审核审批和后续管理事项的纳税人; 6、存在关联交易的纳税人; 7、省、市级所得税重点税源纳税人; 8、其他需作为重点评估对象的纳税人。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依托征管信息系统,以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提取的数据为基础,省局初步设置了11个指标,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各市局可结合工作实际予以细化和完善。 1、销售(营业)收入比值(11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收入比值= [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收入的变化情况。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高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低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隐瞒收入;2、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3、市场因素;4、政策因素等等。 2、销售(营业)成本率(13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成本率= [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成本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低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高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隐瞒收入;3、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4、市场因素;5、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6、会计核算方法的调整;7、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调整正确性;8、政策因素等等。 3、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9分)

对当前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思考.doc

对当前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思考 自2002年新办企业所得税由国税部门负责征管以来,国税部门管辖的所得税企业户数增长较快,所得税占国税税收收入的比重也在逐年扩大,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日益增强。各级国税部门通过不断细化征管措施,探索分类管理方式,优化纳税服务措施,全面核实税基,着力提高汇缴质量,强化纳税评估,认真落实税收政策,所得税征管工作收到明显的成效。但从近年专项调研以及评估、稽查的案例表明,在税务日常管理中仍存在诸多问题,本文拟结合基层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征管实践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目前,企业所得税管理仍延用“一个税种,两个征收机构”的征管体系,征管范围上的交叉增加了税收征管成本。由于国、地税之间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导致对“好管户”、“税源大户”,互相争夺所得税管辖权,让纳税人无所适从;对“钉子户”、“难管户”、“税源小户”,两家都不愿管,互相推诿,形成漏征漏管户。加之两部门在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程度上不同,也造成了同类纳税人因归属不同的税务机关管辖而出现税负不公的问题,在社会和纳税人中产生不良影响。这已成为当前企业所得税管理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二)申报质量不高。

1、企业纳税申报表填报质量不高,税务机关审核不到位。一方面中小企业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较差,对税收政策理解不透,尤其是税收与企业财务处理上的差异把握不准,以致申报表填报质量不高;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表的审核手段落后。现在对所得税申报表的审核全部依靠人工进行,能正确辅导或审核填报申报表及财务报表的人员相对缺乏,没有科学的方法甄别所得税申报的真实性,客观上造成申报数据不准。 2、只依靠年度汇缴申报,不重视季度预缴申报。长期以来,税务部门对企业的年度汇算清缴比较重视,而对企业的季度预缴申报却疏于监管,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申报质量低下。一些企业的申报问题在季度预缴申报时就已经出现,如能及时发现,将有助于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杜绝,一旦等到年度汇算清缴时才加以纠正,问题往往已经扩大,解决难度增加。再之时间和精力向“两税”倾斜,基层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情况和税收增减变化的关注程度不够,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对相关税源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分析和判断,在所得税的税源监控上“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比较突出。 3、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存在较大随意性。近年来各地推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克服人少户多、降低所得税零负申报率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无容置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是一种简单粗放的过渡性管理手段。核定中估算程度大,准确性不高,不能真正实现所得税的应收尽收,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执法风险。税务管理人员在核定征收的同时,本应积极督促纳税人

企业(含出口企业)增值税税负率的计算

企业(含出口企业)增值税税负率的计算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增值税税负率算: 税务系统出的一个关于税收负担率的计算公式: 税收负担率=[(内销收入+外销收入)*适用税率-(上期留抵+本期进项-期末留抵-进项转出)]/全部销售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增值税税负率算: 税务系统出的一个关于税收负担率的计算公式: 税收负担率=[(内销收入+外销收入)*适用税率-(上期留抵+本期进项-期末留抵-进项转出)]/全部销售收入*100% 注: 进项转出中不包括外销收入乘退税率差而转出的部分 或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增值税税负率计算: 第一种计算方法是: (免抵额+应纳税额)/全年销售收入。 第二种方法是: (全年销售收入*17%-进项税额+期初进项留抵-期末进项留抵)/全年销售收入。此两种计算方法的结果是一致的。 税负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使用的首要指标,也是最基本的指标,税负计算的是否准确将对整个评估工作产生重要影响。计算年度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负主要涉及两个指标,一个是本期应纳税额,另一个是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根据《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简称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100%.在实际工作中,“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资料很容易找到,但是在一个年度内一般纳税人究竟应该缴纳多少增值税不是企业一个账户能够直接或者全面地反映出来的,得靠手工重新计算才能得到,因此,最近出现了至少三种计算方法:

第一种是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全年销项税额累计数减去全年进项税额累计数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款计算全年的增值税税负;第二种方法是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全年各月的贷方余额累计数为应纳税款计算全年的增值税税负;第三种方法是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的贷方发生额合计数为应纳税款计算全年的增值税税负。显然这三种方法都是不正确的。存在的问题是: 1、第一种确定方法只有在年初1月份没有期初留抵税款、各月均有应纳税款、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其它专栏没有发生额的情况下计算结果才会是正确的。企业“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设有9个栏目,除“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外,贷方还设有“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3个栏目,借方设有“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款”、“转出未交增值税”4个专栏,除“转出多交增值税”和“转出未交增值税”2个栏目外,其他栏目如有发生额对采用全年销项税额累计数减去全年进项税额累计数方法的计算结果都有影响。1月份期初留抵税款是以后月份应纳税款的备抵数,如果有期初留抵税款也会影响,年度的应纳税款指标的。 2、第二种方法计算结果也是不准确的。虽然是按企业全年各个月份“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累计计算的,但企业月份中间如有“已交税金”其计算结果就不准确。况且《增值税检查调账方法》还规定: 检查结果如有应补税款,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时,应将补税额记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应补税款时,其差额也记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所以,采取第二种方法计算的结果也是不准确的。 3、第三种方法看似正确,但同样如果企业在月份中间发生“已交税金”其计算结果仍是不准确的。 对一般纳税人企业全年应纳增值税正确的确定方法应该是全年“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栏目发生额加上“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的贷方发生额合计数减去“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借方转入多交增值税发生数后的金额。“已交税金”反映的是企业在申报缴纳期之前预缴的税款:

个人所得税纳税评估案例1

个人所得税纳税评估案例 一、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榆林市恒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2年在靖边县成立, 并取得了612700100007595号营业执照。本公司注册地址为靖边县河东榆林炼油 厂院内,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贾云,税务登记证号为: 国税:610824745014431 地税:080001939 。 本公司属发电行业,主要利用榆林炼油厂的废气(火炬气、工业预热蒸汽) 发电。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第四项(电力) 第6条“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第二十六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第18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产业。 并得到了省发改委的确认,并且享受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事宜。 2011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521.7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25.85万元,实纳企业所得税7.45万元、城建税12.18万元、 房产税6.14万元、印花税0.57万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3.33 万元。 二、案例介绍 1、分析选案 1、恒通热电公司在2010年无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抽查月份工资发放表发现每月应纳税额均均足额扣缴。 2、评估分析 评估人员利用征管软件一户式存储信息和征管档案资料,纳 税申报资料进行了比对分析,具体分析明细如下: 表一: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所得纳税情况表 年度2009 2010 增长额增长率在岗平均人数50 55 0 0

实付在岗人员工资364.58 430.42 65.84 18% 人均年收入7.29 7.8 0.51 6.69% 实纳个人所得税额27.93 43.33 15.4 55.14% 年人均纳税0.56 0.79 0.23 0.41% 通过初步评估发现, 从表一分析看,2010年人均年收入比2009年增加5100元,人 均年纳税增加2300元。该企业2010年应该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 得税。 三、评估建议 恒通热电公司是我县比较大的企业,也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较多的企业。如何实时掌握企业动态,使企业能够及时准确地 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尤其是抓好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人员的 个人所得税管理已经成为当务之急。这就要求我们更新观念,深 入探索对大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管理模式。一是积极推行个人所得 税管理软件,用现代化手段改变企业的土办法,减少差错、提高 效率。二是改变原来只与财务人员打交道的方法,深入企业内部 和前沿,及时掌握动态。三是与企业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及时收 集整理企业各种信息,提高管理的精确度。四是加强纳税辅导, 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将各种涉及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及时送到企业 手中,减少企业执行政策的差错率。五是加强日常管理,强化责 任追究。对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不强,管理不到位,出现重大 差错的坚决追究其管理责任。

征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一、通用指标及功能 (一)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 ×100%。 如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少计收入问题和多列成本等问题,运用 其他指标进一步分析。 (二)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功能 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 分析单位产品当期耗用原材料与当期产出的产成品成本比率,判断纳税人是否存在帐外销 售问题、是否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是否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所得额等问题。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100%,其中:主营业务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 扣除范围等问题。 (三)费用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100%,其中:主营业务费用率=(主营业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00%。 与预警值相比,如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列费用问题。 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本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100%。 如果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与前期相差较大,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营业(管理、 财务)费用问题。 成本费用率=(本期营业费用+本期管理费用+本期财务费用)÷本期主营业务成本 ×100%。 分析纳税人期间费用与销售成本之间关系,与预警值相比较,如相差较大,企业可能存在 多列期间费用问题。 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其中:成本费用总额=主营业务成本总 额+费用总额。 与预警值比较,如果企业本期成本费用利润率异常,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税前列支费用评估分析指标:工资扣除限额、“三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 经费)扣除限额、交际应酬费列支额(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 开办费摊销额、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额、广告费扣除限额、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财产损 失扣除限额、呆(坏)账损失扣除限额、总机构管理费扣除限额、社会保险费扣除限额、 无形资产摊销额、递延资产摊销额等。 如果申报扣除(摊销)额超过允许扣除(摊销)标准,可能存在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擅自扩大扣除(摊销)基数等问题。 (四)利润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100%。 其他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100%。 上述指标若与预警值相比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结转成本或不计、少计收入问题。 税前弥补亏损扣除限额。按税法规定审核分析允许弥补的亏损数额。如申报弥补亏损额大

纳税评估的几大原则

纳税评估的几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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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的原则 纳税评估的原则是指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税收义务履行情况进行评估的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准绳或者规则。 一、案头评估原则 案头评估原则是指税务机关及其评估人员原则是应当在税务机关内部工作场所、以对其所收集和掌握的纳税人各种与税收法律义务履行情况相关的信息、资料和数据以及第三方的信息、资料、数据的分析、判断为限,除必要之外,一般情况不应“惊动”、“打扰”纳税人,特别是不能频频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实。 这一原则要求与现行税收征管中许多地方的实际做法可能并不一致,而且很多的税务人员也并不认同。很多人都会担心,如果只进行案头评估,那么信息采集会受到影响,纳税评估的效果会大打折扣;如果不到实地检查,纳税评估就不可能准确发现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证据,评估也就会失去效果。 两种担心不无道理,但都是值得推敲的。其一,如果纳税评估可以频繁地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检查,那么纳税评估与日常检查或者税务稽查又有什么区别?既然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或者日常检查没有区别,我们还需要纳税评估做什么?其二纳税评估无论是从性质、特点、目的、程序、法律效力等等许多方面都与税务稽查以及日常检查存在差异(对此我们将进行专门讨论),这种差异决定了

纳税评估不能等同于税务稽查、日常检查。其三,纳税评估的过程是对信息与数据的分析和判断过程,而不是信息和采集过程,虽然其间也涉及到对相关信息的收集,但是收集信息已经不是其主要内容,因而纳税评估不能以采集信息为由下企业检查。其四,各地税务机关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收集到了众多的信息,可以说目前各地税务机关的纳税信息都是海量的。我们收集这么多的信息做什么?我们这么多的信息又如何利用?难道我们仅仅是为了囤积信息吗?显然不是。我们收集信息的目的就是能够通过一定的方法来分析和处理这些信息,进而达到对纳税人的监督。如果我们不利用这些信息,反而还要再去找纳税人去收集信息,那么我们是不是太浪费了?也太傻了?这四点足以说明纳税评估必须以案头评估为原则。 因此,纳税评估应当以案头分析为基本的原则。 二、合理性评估原则 纳税评估的合理性原则是指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实施评估时,通常是对纳税人税收法律义务履行情况是否正常,即是否符合常理、是否符合逻辑进行评估。 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纳税评估工作规程》两个规范性文件中都特别强调,纳税评估必须:“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综合评估。”但是无论如何,这种“真实性、准确性”的评估原则是不现实的,是理论根据的,真正能够成立的应该是合理性原则。 第一,如上文所分析,纳税评估的理论基础是基于假设而建立和

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 及使用方法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一、通用指标及功能 (一)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100%。 如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少计收入问题和多列成本等问题,运用其他指标进一步分析。 (二)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功能 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分析单位产品当期耗用原材料与当期产出的产成品成本比率,判断纳税人是否存在帐外销售问题、是否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是否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所得额等问题。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100%,其中:主营业务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三)费用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100%,其中:主营业务费用率=(主营业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00%。 与预警值相比,如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列费用问题。

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本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100%。如果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与前期相差较大,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营业(管理、财务)费用问题。 成本费用率=(本期营业费用+本期管理费用+本期财务费用)÷本期主营业务成本×100%。 分析纳税人期间费用与销售成本之间关系,与预警值相比较,如相差较大,企业可能存在多列期间费用问题。 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其中:成本费用总额=主营业务成本总额+费用总额。 与预警值比较,如果企业本期成本费用利润率异常,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税前列支费用评估分析指标:工资扣除限额、“三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交际应酬费列支额(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开办费摊销额、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额、广告费扣除限额、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财产损失扣除限额、呆(坏)账损失扣除限额、总机构管理费扣除限额、社会保险费扣除限额、无形资产摊销额、递延资产摊销额等。 如果申报扣除(摊销)额超过允许扣除(摊销)标准,可能存在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擅自扩大扣除(摊销)基数等问题。 (四)利润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与案例分析 安徽国税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与案例分析 主讲人:陈玉琢教授 纳税评估的目的,依据,方法,载体,地位,税收敏感性 一、企业所得税评估通用指标 (一)税负类指标 1.企业所得税税负率 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税负率=本期企业所得税额÷本期利润总额×100% 指标功能:通过企业所得税税负率指标比较分析,查找企业所得税申报风险。本期企业所得税税负率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一定比例(如3%),或企业所得税税负率等于25%,或为0,则可能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异常。 数据来源:本期企业所得税额可取自主表第27行“应纳所得税额”,或第30行“应纳税额”,或第33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本期利润总额取自主表第13行。 分析运用:一般地,如果企业不享受税收优惠,利润总额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会大于利润总额,第27行/利润总额计算出的税负率应大于税率。 本企业不同年度税负率比较——纵向比较 与同行业相同年度的税负率比较——横向比较 25.93%

3.13%——25.93% 30行/利润总额=26% 33行/利润总额=26.8% 30行/营业收入=6% 33行/营业收入=6.8% 第27行4166040.25 第30行4166040.25 第33行4166040.25 4166040.25/14617787.87=28.50% 连锁超市:4166040.25/=0.78%——28.50% 第27行3602427.24 第30行3602427.24 第33行3602427.24 3602427.24/18967643.61=18.99% 房地产:3602427.24/=1.48%——18.99% (3602427.24-7491576.75+)8249328.0425/=3.40% 7491576.7525 2.企业所得税贡献率 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贡献率=本期企业所得税额÷本期营业收入×100% 指标功能:通过企业所得税贡献率指标比较分析,查找企业所得税申报风险。本期企业所得税贡献率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一定比例

纺织服装业纳税评估案例

纺织服装行业纳税评估案例 一、行业介绍 (一)行业定义 该行业隶属国民经济行业C类行业,分类代码为1810。纺织服装制造是指以纺织面料为主要原料,经裁剪后缝制各种男、女服装,以及儿童成衣的活动。包括非自产原料制作的服装,以及固定生产地点的服装制作。 (二)工艺简介 企业从原材料的投入到形成最终产品主要经过四个生产车间,即:裁断车间、上衣车间、裤子车间、整烫车间。 1.裁断车间:先预缩---验布---定款式---制基本版---电脑排版---画板---铺布---裁剪---打号---制作。 2.上衣车间:粘衬---净板---省缝---作里---挖里兜---挖面兜---定商标---勾前边---合摆缝---作领子---上领子---封领绒---合底口---作袖子---上袖---上绒条---上肩垫---转袖里---收底边---锁眼---钉扣。 3.裤子车间:粘衬---码边---省缝---捏后省---作兜布---按前兜---挖后兜---合外侧---兜明线---定腰缝---合内侧---做裆门---上腰面---拉腰里---贯腰缝---上拉链。 4.整烫车间:烫成品---修整---包装。 经过第一道工序裁剪、第二道工序缝制、第三道工序检验、包装、装箱入库,最终企业将形成的产成品(服装)销往定货单位,投放市场。 (三)企业类型划分 按经营方式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单纯受托加工企业;二是自主生产的企业;三是委托加工与自产相结合的企业。 按其是否拥有品牌可分为自有品牌生产企业和其他企业二种类型。一般来说,自有品牌生产企业由于拥有自己的品牌,特别是拥有著名品牌的生产企业,在市场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因此,其往往能获得较高的利润,其增值税税负率、销售毛利率等水平也相对较高,其产品也往往既有内销也有外销。而对于其他企业来说,获得利润的高低完全由订单决定。因此,其增值税税负率、销售毛利率等水平相对较低,其产品也往往以“贴牌”形式出口国外。 二、行业生产经营特点及行业税收风险控制点 (一)行业生产经营特点 1.无自主品牌的企业,大多接外贸订单生产后直接或间接出口国外,服装类别多种多样,备货量一般很少;有自主品牌的企业,销售大多以内销为主,备货量较多,产品生存周期内未能实现销售的产品积压情况直接影响企业的税负率和盈利水平。 2.本行业属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人人数往往较多,工资支出占成本的比例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怎么填(共5篇)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怎么填(共5篇)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怎么填(共5篇) 第1篇: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更多顶部目录第一篇: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第二篇: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第三篇: 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自查整改报告 第四篇: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扣缴自查报告表 第: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自查报告表2更多相关正文第一篇: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自查报告模板请按照如下格式填写,并与12月15日之前反馈给管理员,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如有特殊情况请在报告最后添加)年度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自查报告1、我单位已(未)按规定按月进行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有(无)漏报人员或少报收入的现象。 (漏报人,少报人。

)2、明细申报数据中纳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填报正确(有误)。 (错误的信息具体是)3、年扣缴义务人的基础信息有(没有)发生变更,发生变更的已及时更改(基础信息尚未更改),整改报告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4、年(税款所属期为年12月至年11月)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核对全部一致(月不一致)。 5、年(税款所属期为年12月至年11月)单位发放收入总人次人(每月发放收入人数之和),已申报总人次人(每月申报人数之和)。 6、我单位已知道要于年1月1日至1月10日之间申报年度印花税。 7、我单位已知道年1月1日至1月31日之间向管理员报送__市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申报期为年度1月到12月)8、我单位已知道到地税局办理涉税事宜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除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以外其他本单位员工一律由单位出具委托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必须有首席代表或财务负责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办事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年月日(单位公章) 第二篇:

纳税评估案例与(DOC)

关于对××贸易公司的纳税评估案例 一、确定对象: 2008月5月,评估人员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时发现××贸易公司2 007年度销售收入26386197.64元,而2006年销售收入为32842394.37元,20 07销售收入较2006年大幅下降,降幅达19.66%。而两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均在88000多元左右,相差不多,因此产生了该公司是否存在少计收入、人为调节利润的情况,将该公司列为评估对象。 二、评估分析: (一)了解基本情况 评估人员通过征管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查得,该贸易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注册资金100万元,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企业所得税实行查帐征收。通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及财务报表了解到该公司2007年销售收入263 86197.64元,营业成本22020681.36元,营业税金及附加291.15元,销售费用3790120.31元,管理费用306943.57元,财务费用16928.67元,营业外支出15616.56元,利润总额269485.36元,应纳税所得额269485.36元,未有纳税调整项目。 (二)分析比对 在征管信息系统内调阅该公司2006年度、2007年度财务报表,比较分析近两年主要税收和财务指标。 企业近两年税收和财务指标单位:元所属期 2006年2007年增减比财务指标 营业收入32842394.37 26386197.64 -19.66% 营业成本28487250.10 22020681.36 -29.37% 营业税金及附加258.72 291.15 12.53% 销售费用3823997.98 3790120.31 -0.89% 主营业务利润530887.57 575104.82 8.33% 管理费用265615.39 306943.57 15.56% 财务费用16462.39 16928.67 2.83% 利润总额268368.80 269485.36 0.42% 应纳税所得额268380.79 269485.36 0.42% 缴纳企业所得税88565.66 88930.17 0.41% 主营业务利润税收负担率16.68% 15.46% -7.31% 所得税负担率33% 33% 0 通过分析,评估人员认为存在以下几个疑点:

纳税评估分析指标

附件1 纳税评估分析指标一、增值税 (一)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简称税负率) 1.适用类型:商业、生产、加工、其他非商业纳税人。 2.是否必要指标:必要。 3.指标计算公式: ①本期销项税额 ②免抵退销项税额=免抵退销售额*适用税率

③进项税额=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转出+进口料件模拟进项备注:进口料件模拟进项=当期进口料件金额*适用税率 ④存货变动影响额=(存货期末金额-存货期初金额)*适用税率 属于农副产品的存货变动率=(存货期末金额-存货期初金额)/(1-扣除率)*扣除率 ⑤销售总额=内销销售

额+免抵退销售额 ⑥存货变动额=存货期末金额-存货期初金额 ⑦综合税负率=(①+ ②-③+④)/(⑤+⑥)*100% 4.预警值(标准值)情况:设定预警值,根据税政确定的指标。 5.疑点提示:以进项税额为评估重点,查证有无扩大进项抵扣范围、骗抵进项税额、不按规定申报抵扣等问题,对应核实销项税额计算的正确性。对销项税额的

评估,应侧重查证有无账外经营、瞒报、迟报计税销售额、混淆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错用税率等问题。 6.数据来源:财务报表,管理采集录入。 (注:个别县局认为分子还要加上(期初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 (二)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 1.适用类型:生产性纳税人 2.是否必要指标:必要。 3.指标计算公式: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公式中的原材料指构成产品的主要、必要的原材料;

本期投入原材料指数量或金额)。 4.预警值(标准值):下达任务时说明。 5.疑点提示:如高于预警值,或与往年同期相比较高,可能存在人为虚增原材料数量金额,人为扩大损耗率,存在帐外销售问题、存在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存在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所得额等问题。 6.数据来源:财务报表,管理采集录入。 (三)进项税金控制额 1.适用类型:商业、生产、加工、其他非商业纳税人。 2.是否必要指标:必要。 3.指标计算公式: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本期销售成本+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额)×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服务业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模型

服务业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模型 一、行业介绍 (一)行业定义一般认为服务业即指生产和销售服务产品的生产部门和企业的集合。服务产品与其他产业产品相比,具有非实物性、不可储存性和生产与消费同时性等特征。在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实际工作中,将服务业视同为第三产业,即将服务业定义为除农业、工业、建筑业之外的其它所有产业部门。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发展水平不仅代表了一个地区市场经济的成熟和发达程度,也是地区综合竞争力的体现,高水平的服务业更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三次产业不断融合,服务行业交叉叠加,服务业的外延不断拓宽,对于不同的国家、地区及不同的发展阶段,服务业的内容往往也有所不同,对服务业内涵准确界定国内外尚无统一标准。我国目前用第三产业的统计体系代替服务业统计体系,但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产业不断融合,目前在农业、工业、建筑业中的部分服务业,尚未纳入第三产业统计范畴,因此事实上服务业的范畴大于第三产业统计范畴。 (二)企业类型划分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包括除了农业、工业、建筑业之外的所有其它十五个产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三)行业经营规律 服务业经济活动最基本的特点是服务产品的生产、交换和消费紧密结合。由此而形成了其经营上的特点:范围广泛。由于服务业对社会生产、流通、消费所需要的服务产品都应当经营。因此,在经营品种上没有限制。服务业可以在任何地方开展业务,因而也没有地域上的限制。在社会分工中,是经营路子最宽、活动范围最广的行业。综合服务。消费者的需要具有连带性。如

Z纺织公司纳税评估案例修订稿

Z纺织公司纳税评估案 例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Z纺织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 一、内容提要 Z纺织有限公司属于中型纺织企业,是自营出 口的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申请出口退税。2004年至2006年4月,Z纺织有限公司累计向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1054万元,2006年6月16日被**市**区国税局列为重点评估对象。成立评估小组,组员包括负责该企业免抵退税工作的人员和税源管理科的税收管理员、区局税政科科长、税源管理科科长等。评估小组以产能分析为中心、以纺织产品品种结构和生产工艺特点分析为切入点、依托评估指标和产能测算展开分析评估。至7月17日,历时一个月的评估处理终结,Z 纺织有限公司补缴增值税579万元。 二、案例介绍 (一)分析选案 1、选案背景 生产企业自营出口使用“免、抵、退税”办法,是我国为推进企业产品出口、提高退税效率、减轻生产企业负担而推行的一种新型退税管理方式,具有退税效率高、企业资金负担小、申报退税一体化等优点。该办法推行以来对鼓励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取得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但是,从这几年的执行情况上看,由于“免、抵、退税”的便利性,使得一些企业将外购产品作为自产产品出口并申报退税。该公司从2004年6月开始发生出口业务,按照出口退税审核软件统计,该企业出口情况是:2004年6月-12月出口销售3110万元人民币(以下均为人民币),出口数量284万米:其中6月2058万元、7-10月销售为0、11月436万元、12月616万元;2005年合计出口销售5242万元,出口数量477万米:其中1月1289万元、2月800万元、3月1958万元、4月1031万元、5月万元、6月-8月为0、9月130万元、10-12月销售0;2006年1-4月出口销售5367万元,出口数量480万米:1月出口1527万元、2月599万元、3月2638万元;4月604万元。2004年6月-2006年4月共出口销售数量1241万米,出口销售收入13720万元,并据此办理出口退税1045万元。从申报情况和日常管理中反映出来的情况看,该公司存在重大疑点。 2、对象筛选 主要运用行业对比法进行分析,进一步确定评估对象。 (1)该企业实际生产的产品品名与出口报关的产品名称不一致,比如工厂实际生产弹力卡其、灯芯绒、府绸、涤棉布、帆布、弹力斜纹布等,出口为化纤梭织布、染色布、涤棉针织布、涤纶针织布等。而由于纺织设备和纺织工艺的特殊性,不同的纺织设备所适用的纺织原料和生产的纺织品是完全不同的,且设备之间不存在替代性。由于该公司的生产设备仅有剑杆织机,这种设备主要是用于织造各种棉制或混纺的梭织布,无法生产针织布,因此,显然该公司出口的部分产品不是自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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