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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法律风险与防范

大学生就业法律风险与防范
大学生就业法律风险与防范

大学生就业法律风险及防范

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社会大环境的角度来说,就是整体就业环境风险,从个人的角度来看就是个人就业能力风险,从

就业所涉及到的社会关系出发就是社会就业关系风险。规避大学生就业

风险的方法与途径有很多很多,但是宗旨就是提升大学生社会存在的幸

福感和自我价值得以实现的满意度。合理的规避大学生的就业风险,需

要政府、社会、高校和大学生本人的共同努力。也只有通过多方面、综

合的治理,才能最终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

几年来,我国的高教事业不断发展。随着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方式

己经由“国家统一分配”向着“双向选择、自主择业、逐步走向市场”的方向转化。当然,从其意义上看,这对大学生的竞争意识,进取精

神都是有好处的。但是社会的改变必然会带来一些矛盾与问题,当代

大学生对于就业求职其中的法律问题意识的薄弱,对其解决方法的缺乏。致使大学生会面对很多求职问题,但往往只是忍气吞声,不敢更不会用

法律的武器去保护自己应有的权利。中国的大学生因国务院的扩招政策,增长速度已达到前所未有的快速, 2016 年的大学毕业生据估计将达到780 万的前所未有的人数。这么多人数所带来的就业问题不能被忽视,

本文将从大学生面对求职会出现的法律问题与解决办法进行谈论。

一.大学生面临的几种常见就业法律问题

1.关于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问题

其一,毕业生不能按约定履行就业协议。就业协议实质上是一种

精心整理

就业合同或用人合同,是供需双方录用与被录用关系的法律依据,双

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内容,履行合同义务。但是在实际就业过程中,违

约现象却屡屡发生,如,毕业生同时与多家用人单位签约,最终只能履

行一份协议而造成违约 ; 因出国、考取研究生、公务员或参军、选干等

造成就业协议不能履行而构成违约。其根本原因是毕业生对于其法律方

面了解的不深入。其二,就业单位拒绝签署劳动合同甚至是就业协议。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

订一份正式的劳合同。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 : 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

同中止条件、违约责任等。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

还有的公司会利用大学生求职心切的心理,签订“一边倒劳动合同”,即合同中主要规定劳动者的义务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很少规定

用人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例如与求职者约定诸如“工伤概不

负责”的条款或要求求职者写下“保证书”逃避责任。剥夺劳动者的

休息休假权,甚至有侮辱、体罚等侵犯人身权的“卖身合同”,等等。

但在现实之中,毕业生毕竟供大于求,就业单位会以职位为要挟或以

高工资去诱惑。一些大学生或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或是害怕失去职位,往往就范。

2.大学生求职时面临的用人单位的歧视现象

其一是性别歧视。性别歧视往往发生在女性身上,因为一些就有

的观念,或是因为女性先天的因素。就业单位往往会重男轻女,不

精心整理

招生女性或是待遇很低,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剥夺了女大学生工作的

权利。其二是对地域对学校的歧视。某些就业单位不招收某某地方

某某大学的毕业生。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往往会自认倒霉,没有

意识到自己的就业权利被剥夺,更不会用法律的武器去保护自己。

3.利用试用期来骗取劳动力

有一些用人单位会利用大学生分不清试用期与见习期,使大学生工作很长的试用期,在这段时间内,付很少的工资。但在试用期快到到

了的时候,找种种理由解雇大学生。有很多大学生被骗,浪费时间,浪

费精力。当然,用人单位的做法是明显违反劳动法的。试用期包括在劳

动合同期限中。《劳动法》中关于试用期的长短是这样规定的 : 劳动合

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 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

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 ; 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

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六个月。

4.理由大学求职心切骗取金钱或诱人犯罪

一些非法用人单位以招聘录用之名,向求职者索要“风险金”、

“保证金”、“培训费”、“押金”等,利用求职者急于求职的心理骗

取钱财。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

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 ( 包括押金或保证金 ) 。所以,那些任职初期需

要先缴各种名目费用的公司是不合法的。如果招聘者夸夸其谈,反复

强调招聘职位轻轻松松赚大钱,很有可能是在引诱你加入传销、色情

等及其他非法机构。大学生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一旦误入

陷阱可能就无法自拔了。

5.招聘时言不符实

一些公司为了吸引求职者,常常粉饰职位信息 : 比如说招聘经理助理、部门经理、业务代表、商务代表等,其实就是业务员、保险代理人等。这些公司经常以高薪为诱饵,迫使应聘者立刻签订合同,并以约定高额违约金的方式,千方百计套牢求职者。

偶比如有一些企业以声称实行“低工资高奖金”的制度,然后利

用各种理由,使求职者永远也拿不到高奖金,只能拿那可怜的低工资。求职者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发现自己被骗了。应聘者应当放下面子,不清楚的地方要问明白、谈清楚。比方说,一年是发十二个月薪还是发十三个月薪 ?试用期待遇如何 ?试用时间多长 ?加班时间费用如何计算?其次最好能将上述内容写进劳动合同。

8.利用简历骗取资料或创意

通过收取求职简历,形成大量的个人信息,出售给企业作为销售信息。大学生要注意当对方要求你提供奇怪的证明材料时一定要多想想,不要向根本不知底细的“招聘单位”透露任何个人隐私信息,一旦发

现侵权迹象应当立即报案。还有的招聘单位会要求大学生提交一个某某的创意,其实是为了减少开支,剽窃创意。所以,大学生要跟招聘

公司提前确定后版权问题。

二.面对这些问题应当采取的措施

1.高校应加强对大学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教育。

要进一步健全大学生就业指导机构。切实改变教用脱节的现状,

陷阱可能就无法自拔了。

5.招聘时言不符实

一些公司为了吸引求职者,常常粉饰职位信息 : 比如说招聘经理助理、部门经理、业务代表、商务代表等,其实就是业务员、保险代理人等。这些公司经常以高薪为诱饵,迫使应聘者立刻签订合同,并以约定高额违约金的方式,千方百计套牢求职者。

偶比如有一些企业以声称实行“低工资高奖金”的制度,然后利

用各种理由,使求职者永远也拿不到高奖金,只能拿那可怜的低工资。求职者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发现自己被骗了。应聘者应当放下面子,不清楚的地方要问明白、谈清楚。比方说,一年是发十二个月薪还是发十三个月薪 ?试用期待遇如何 ?试用时间多长 ?加班时间费用如何计算?其次最好能将上述内容写进劳动合同。

8.利用简历骗取资料或创意

通过收取求职简历,形成大量的个人信息,出售给企业作为销售信息。大学生要注意当对方要求你提供奇怪的证明材料时一定要多想想,不要向根本不知底细的“招聘单位”透露任何个人隐私信息,一旦发

现侵权迹象应当立即报案。还有的招聘单位会要求大学生提交一个某某的创意,其实是为了减少开支,剽窃创意。所以,大学生要跟招聘

公司提前确定后版权问题。

二.面对这些问题应当采取的措施

1.高校应加强对大学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教育。

要进一步健全大学生就业指导机构。切实改变教用脱节的现状,

陷阱可能就无法自拔了。

5.招聘时言不符实

一些公司为了吸引求职者,常常粉饰职位信息 : 比如说招聘经理助理、部门经理、业务代表、商务代表等,其实就是业务员、保险代理人等。这些公司经常以高薪为诱饵,迫使应聘者立刻签订合同,并以约定高额违约金的方式,千方百计套牢求职者。

偶比如有一些企业以声称实行“低工资高奖金”的制度,然后利

用各种理由,使求职者永远也拿不到高奖金,只能拿那可怜的低工资。求职者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发现自己被骗了。应聘者应当放下面子,不清楚的地方要问明白、谈清楚。比方说,一年是发十二个月薪还是发十三个月薪 ?试用期待遇如何 ?试用时间多长 ?加班时间费用如何计算?其次最好能将上述内容写进劳动合同。

8.利用简历骗取资料或创意

通过收取求职简历,形成大量的个人信息,出售给企业作为销售信息。大学生要注意当对方要求你提供奇怪的证明材料时一定要多想想,不要向根本不知底细的“招聘单位”透露任何个人隐私信息,一旦发

现侵权迹象应当立即报案。还有的招聘单位会要求大学生提交一个某某的创意,其实是为了减少开支,剽窃创意。所以,大学生要跟招聘

公司提前确定后版权问题。

二.面对这些问题应当采取的措施

1.高校应加强对大学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教育。

要进一步健全大学生就业指导机构。切实改变教用脱节的现状,

浅析大学生创业的风险和规避方法

浅析大学生创业的风险和规避方法 摘要 随着大学生就业环境的恶化,大学生创业在这几年变得炙手可热起来。作为当代大学生,创业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能让我们走向人生的巅峰,也有可能让我们失败。因此,明确大学生创业的风险并学习如何规避风险对于我们来说就变得异常重要。 关键词大学生创业管理风险 一.大学生创业现状 大学生创业这个话题在近年尤其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变得炙手可热起来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都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了各种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对于社会来说,这掀起了一波创业的浪潮,创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大好时机。而新型商业模式层出不穷,融资渠道多元化,政府也出台了众多扶持政策,这些因素对于有心创业的大学生是个很好的契机。但是尽管国家和学校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诸多支持和优惠政策,我国大学生自主创业现状仍令人堪忧。有关统计表明,自创企业在一年内失败的比例高达50%-80%[1]。对高校学生创业来说,这个比例更高。面对如此高的创业失败率,身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怎么面对创业的风险并进行有效防范呢?政府和社会也在高度关注大学生创业。但是对于大学生创业能否创出一番事业,能不能真的会有所作为,很多人都持观望的态度。 二.创业风险的理解 创业过程就是创业机会、资源、团队之间高度配置适当的动态平衡过程,但随着时空的变迁、机会模糊、市场不确定性、资本市场风险及外在环境等因素的冲击,这三个要素也会因为相对地位的变化而产生失衡的现象,这种失衡现象称为创业风险[2]。一般有两个角度理解风险,一是强调了风险表现为结果的不确定性,一是强调为损失的不确定性。前者属于广义上的风险,说明未来利润多寡的不确定性。后者属于狭义上的风险,只能表现为损失,没有获利的可能性。风险的核心含义是,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或损失。如果采取适当的防范策略使破坏或损失的概率不会出现或者说在理性判断的基础上,继而采取及时而有效的防范措施,那么风险可能带来机会。由此进一步延伸的意义,不仅仅是规避了风险,可能还会带来比例不等的收益。这就是为什么有时候风险越大,回报越高。因此如何判断风险、选择风险、规避风险继而运用风险,在风险中寻求机会创造收益,意义将更加深远而重大。鉴于此,大学生创业风险是指在大学生创业者的创业过程中,因创业环境的多变性和不确定性,创业机会的复杂性,创业企业的多样

企业招聘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对策

企业招聘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对策 1、招聘广告撰写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招聘信息的发布离不开招聘广告的撰写,在招聘的宣传广告材料上,一定要注意不要虚拔单位的地位,颜色和版式要符合公司的性质和文化内涵,同时在对应聘人员的要求上,不能出现如性别、年龄、民族等歧视性要求,以免影响企业的对外形象以及由此而带来的法律风险。《就业促进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的不同而受歧视。此外,《就业促进法》第三章专门规定了公平就业的内容,明确了反对就业歧视的具体内容,如性别歧视、民族歧视、疾病歧视等。关于疾病歧视,《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明文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在撰写招聘广告时,应为劳动者提供公平就业的机会,避免包含有意或无意的身高歧视、性别歧视、地域歧视、身份歧视以及疾病歧视等内容。 2、员工背景调查时的法律风险防范 当前由于求职人员在市场上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用人单位招聘门槛也越来越高,求职者面临极大的压力,求职者被迫对自己进行包装,在简历的制作当中为了迎合用人单位的需要,难免会有弄虚作假的成分。这就需要对应聘者的背景进行调查。而且《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赋予了用人单位背景调查的权利,即《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

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的缺失及其培养

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的缺失及其培养 摘要:刚刚步入高等学府的大学生对于法律的认识是很肤浅的, 而对于与大学生有关的就业法律知识更是严重缺失。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的培育与强化应从法律理论教学与就业指导课的有机结合、增强高校管理者的社会责任意识、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法律教学团队等方面入手。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缺失;培养 2009年国务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中指出,大学生当年毕业560万左右,估计到年底,会有150万人难以找到工作。笔者认为,除其他因素外, 就业法律意识的缺失,也是关系到大学生能否顺利就业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大学生就业法律认知的现状 1.现状分析 刚刚步入高等学府的大学生对于法律的认识是很浅显的。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成熟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致使其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尤其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理解还更多地停留在感性认知水平上,有时甚至会产生法律认知的盲区。他们一旦步入社会,在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在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和单位合法权益等诸多法律问题时,充满了困惑与彷徨而不知所措。就这类问题本课题小组于2009年对不同高校、不同专业、不同学历层次的大学生采取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应该引起高校教育工作者的深刻反思。 在问卷调查表中,我们根据需要设计了20个问题。其中,在问到“你认为劳动法律知识在求职过程中是否重要”时,绝大多数学生回答“无所谓”和“不重视”;在问及“你听说过以下几部关于劳动就业的法律: A劳动法、B劳动合同法、C促进就业法、D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问题时,绝大多数大学生回答“没有什么印象”。我们针对关乎每一位大学生切身利益的2008年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设问了“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在校大学生能否订立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是等于铁饭碗”、“用工单位在试用期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等几个基本的法律常识问题时,大学生们亦一无所知,认为与自己没什么关系。 通过问卷调查可以得出结论,大学生有关就业的法律知识严重缺失,对就业中的法律知识缺乏足够重视,对相关法律规范的理解、掌握、运用能力较差,对法律

大学生就业法律风险与防范

大学生就业法律风险及防范 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社会大环境的角度来说,就是整体就业环境风险,从个人的角度来看就是个人就业能力风险,从就业所涉及到的社会关系出发就是社会就业关系风险。规避大学生就业风险的方法与途径有很多很多,但是宗旨就是提升大学生社会存在的幸福感和自我价值得以实现的满意度。合理的规避大学生的就业风险,需要政府、社会、高校和大学生本人的共同努力。也只有通过多方面、综合的治理,才能最终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 几年来,我国的高教事业不断发展。随着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方式己经由“国家统一分配”向着“双向选择、自主择业、逐步走向市场”的方向转化。当然,从其意义上看,这对大学生的竞争意识,进取精神都是有好处的。但是社会的改变必然会带来一些矛盾与问题,当代大学生对于就业求职其中的法律问题意识的薄弱,对其解决方法的缺乏。致使大学生会面对很多求职问题,但往往只是忍气吞声,不敢更不会用法律的武器去保护自己应有的权利。中国的大学生因国务院的扩招政策,增长速度已达到前所未有的快速,2016年的大学毕业生据估计将达到780万的前所未有的人数。这么多人数所带来的就业问题不能被忽视,本文将从大学生面对求职会出现的法律问题与解决办法进行谈论。 一.大学生面临的几种常见就业法律问题 1.关于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问题 其一,毕业生不能按约定履行就业协议。就业协议实质上是一种

就业合同或用人合同,是供需双方录用与被录用关系的法律依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内容,履行合同义务。但是在实际就业过程中,违约现象却屡屡发生,如,毕业生同时与多家用人单位签约,最终只能履行一份协议而造成违约;因出国、考取研究生、公务员或参军、选干等造成就业协议不能履行而构成违约。其根本原因是毕业生对于其法律方面了解的不深入。其二,就业单位拒绝签署劳动合同甚至是就业协议。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合同。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中止条件、违约责任等。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 还有的公司会利用大学生求职心切的心理,签订“一边倒劳动合同”,即合同中主要规定劳动者的义务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很少规定用人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例如与求职者约定诸如“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或要求求职者写下“保证书”逃避责任。剥夺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甚至有侮辱、体罚等侵犯人身权的“卖身合同”,等等。但在现实之中,毕业生毕竟供大于求,就业单位会以职位为要挟或以高工资去诱惑。一些大学生或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或是害怕失去职位,往往就范。 2.大学生求职时面临的用人单位的歧视现象 其一是性别歧视。性别歧视往往发生在女性身上,因为一些就有的观念,或是因为女性先天的因素。就业单位往往会重男轻女,不

大学生应当具备的法律意识

大学生应具备怎样的的法制观念 学院:化学化工班级:化学1102 姓名:赵星学号:201113920223 论文摘要: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一尊严。因此大学生树立法制观念,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 关键词: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大学生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作为一名大学生,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不仅是实现自身价值的需要,更是实现新中国宏伟蓝图的需要。中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十多亿的人口靠法律约束其行为,使国家蒸蒸日上,作为神会主义建设者的大学生应该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为国家法制建设作出贡献。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我们应该做到学法,知法,用法。 想要树立社会主义的法制观念,首先要具有法律意识。大学生法律意识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时还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就其主体而言,大学生的年龄层次、受教育程度有别于其他社会群体或社会公众;就其内容而言,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成熟的科学人生观和世界观,致使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因此,他们的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 2001年,有关机构对全国在校大学生进行了随机抽样1万余人的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几乎所有大学生都赞同“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战略目标,认为应该自觉守法、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等等。然而,同时却有42.67%的人同意“只有私了解决不了的问题才应求助于法律”,15.41%的人“遇到法律纠纷”选择“托人私了”,80.96%的人认为“在亲情和法律面前,有时确实不好办”,42.97%的人认为“能够钻法律空子的人,都是有本事的人”,有52.54%的人“买到假冒商品”后只能“自认倒霉”。这些数据表明,中国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已有了很大程度的觉醒和增强,但大多仅仅停留在感性认识水平上,而且“知”与“行”存在较大反差;在不同大学生当中法律意识水平参差不齐。从大学生的行为表现来看,也是如此。一方面,大学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事例层出不穷。另一方面,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例也不鲜见,如盗窃、抢劫甚至卖淫、强奸、杀人等犯罪行为,以及打架斗殴、毁坏公物、剽窃他人学术成果、随意撕毁就业合同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而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致使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侵犯和损害。其中不少女大学生对自身安全关注不够,有些大学生在就业、勤工助学过程中被骗,有的大学生上网交友陷入不法之徒布下的陷阱…… 而作为大学生应当具备哪些法律意识呢? 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首先,要进行普法教育;其次,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使大

影响大学生就业因素分析

影响大学生就业因素分析 一、我国大学生就业现状 我国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高等院校大规模扩招,毕业生大量增加的高峰已经来临多年,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为788万人,比2010年增长100万人。按照经济学的观点,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可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80-100万个,由于我国经济正在进行结构调整,2002年至2007年五年中同期的社会新增加就业岗位基本稳定在每年900万个,2012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岗位也没有明显的增长。可以说,人力资源市场的供需矛盾趋于紧张,特别是2012年以来,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更加凸显出来,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一)大学毕业生就业现状 1.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之下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 1953年的我过高等院校仅148所,在校学生仅有21万人,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不断的推进,经过几十年的不断发展,高等教育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我国高等教育不仅在数量上翻了几十倍,质量上也比最初的高等教育的水平提高了很多,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国已经成为在校大学生人数的领头国家,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也跻身世界第二的位置,成为高等教育的大国。从1999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院校就不断的扩招学生,这样的背景之下,我过的教育规模与水平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势头。 由此可见,我国高等教育已经向大众化的方向发展,这种背景之下,大学生就业也从原来的精英化转向了大众化,在20世纪80、90年代,大学生属于稀缺资源,这个时候的大学生从来没有为就业的问题而烦恼过,而到了大众化教育的阶段,大学生显然没有之前那么的抢手,因此,大学生就业问题就成了社会发展的一个新的问题,原本为大学生分配工作的制度也逐渐取消,目前的就业现状已经不再是单项选择了,不在是大学生选择单位了,单位也有了选择大学生的权利,这样的情况之下,大学生的危机意识逐渐加强了。 2.近年来大学生就业形势 近年来,我国大学生毕业人数正在不断的增加,市场的需求量却增长缓慢,同时由于社会待业人员、考研人员也处于不断的扩大,导致我国就业率下降明显。教育部直属院校毕业生和部委院校大学毕业生就业率基本相同,一般能够在85%左右,但是地方普通大学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率相对要低得多,一般在50%左右。 从社会单位用人需求来看,对研究生的需求量相对较大,对本科生需求正常,

2021年大学生求职必须了解的法律常识

大学生求职必须了解的法律常识 又是一年毕业季,应届大学生们在海投后,终于找到心仪的职位,但不少人初入职场,因不懂如何签劳动合同,一不小心就吃了亏。 应届毕业生:临近毕业时,我找到一家用人单位,他们提出先试用三个月,这期间不签书面劳动合同,没有工资只发生活补助,试用合格后再签一年期的合同,用人单位的要求合法吗? 律师:用人单位的要求不合理,更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往届毕业生:去年毕业时,我应聘到泉州一家商业银行担任柜员,但劳动合同是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刚开始没觉得有什么不一样,工作一段时间后却发现,和我相同岗位的部分同事是直接跟银行签合同,而不是跟这家劳务派遣公司,而这部分同事的工资明显高过我,我该怎么办?

律师: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而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所以,你可以向该银行提出“同工同酬”的要求,该诉求合法有据。 应届毕业生:7月初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份合同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范本。但之后,用人单位要求再签一份《补充协议》,约定如果我提前解除合同,我个人要支付公司以我一年工资计算的违约金。用人单位的要求合理吗? 律师:劳动合同法规定,两种情形劳动者须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是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往届毕业生:xx年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找到一家待遇更好的公司,我想辞职,但公司不同意,该怎么办?

大学生创业常见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第五章大学生创业法律纠纷处理 第一节民事诉讼 第二节如何?请仲裁 大学生创业常见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对于大学生创业,国家给予政策优惠、资金扶持、能力指导等各方面的支持、自主创业成为很多将毕业或毕业大学生的选择。但在市场经济中,创业的法律风险却不会因为是大学生创业而开“绿灯”。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遭遇法律问题的事时有发生。 请看下面两个案例: 案例一 在上海大学读大四时,秦亮通过熟人与中国联通上海分公司一级代理商上海美天通信科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并得知“美天”正准备推广CDMA校园卡业务。秦亮认为可以发动老师、同学购买,赢利几乎唾手可得。 由于“美天”要求必须与公司为主体来签协议,秦亮和几个同学在家长的帮助下,注册了上海想云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以该公司的名义与“美天”签署了《CDMA校园卡集团用户销售协议书》。协议约定:“想云”在上海大学进行CDMA手机及UIM卡捆绑销售的权利,并对校园卡用户资料真实性及履行协议承担保证责任,用户必须凭学生证和教师证购买,一人

一台;如“想云”发展用户不真实,“美天”有权停机,“想云”承担不合格用户的全部欠费…… 在同学和老师的宣传下,秦亮的生意很红火,一共发展了4196名用户。秦亮和“想云”可从“美天”获得10余万元的回报。 但是“美天”给秦亮支付了2万元钱后,联通公司发现“想云”递交的客户资料中有几百份是虚假的,有一部分根本不是校园用户,有的是冒用别人的身份证,最终形成了大量欠费。“美天”为此得赔偿联通442户不良用户的欠费52万余元,联通还扣减“美天”406部虚假用户和不良用户的手机补贴款36万余元。 “美天”将“想云”及秦亮起诉到法院,要求“想云”及秦亮承担上述赔偿款项,另赔偿“美天”406部虚假、不良用户手机的补贴差价6万余元,未归还的手机价款15万余元和卡款5100元,总计100万元左右。 一审法院认定秦亮借用“想云”公司名义与“美天”签订销售协议,协议书上是秦亮的签名和“想云”的公章,并无其他“想云”公司的人员参与,故秦亮与“想云”公司共同承担100万元的赔偿责任。由于“想云”本来就是为这项业务成立的公司,加上经营亏损,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秦亮成了债务承担人。一分钱没挣到的秦亮反背上了100多万元的债务。 秦亮不服判决,他称自己凭肉眼无法辨别证件的真伪,而业务

大学生法律意识论文

大学生法律意识论文: 摘要: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素质教育的要求,是大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重要 组成部分。 本文在从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展开研究,对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办法。 关键词:法律意识;法制教育;培养大学生善于独立思考,思维敏捷,容易接受新思想、新事物;喜欢表现自己、设计自我,注重个人的现实利益,对自身的素质要求较高。但由于某些社会风气、传统道德和法制教育的不足,致使其法律意识方面非常淡薄,甚至缺失。高等教育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使命,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生力军和主力军。有鉴于此,加强大学 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就更不容忽视,而且应当成为大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1.法律信仰缺乏法律信仰是指基于社会主体通过对法律现象的感受而形成的内 心对法律价值的认同,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是公众自觉守法的升华。部分 大学生崇尚权力,迷恋金钱和财富,对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认识没有准确 地把握,对法治缺乏信心,甚至认为法律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和工具,受权力和金钱的支配,有了权力和金钱,就可以为所欲为,颠倒是非。 2.法制观念淡薄人之为人,最首要的就是其言行举止受到各种规范的约束,如校规、道德、法律,以及各种社会礼仪习惯等,其中,最基本的规范应当是道德和法律,大学生更应如此。然而,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他们或者动辄恶言相向, 互相看不起对方;或者漠视对方权益,无事生非,造谣中伤,恶意攻击他人;或者不知如何保护自己被他人侵犯的合法权益,只能忍气吞声;更有甚者,根本无视法律的存在,最终不得不受到法律的制裁。例如轰动全国的马加爵恶性杀人案件,还 有发生在北京动物园的清华大学生刘海洋的“泼熊事件”等。 3.法律知识不足当代大学生由于长期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其法律素质不高, 他们所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识,也仅限于课堂上的灌输所得。他们始终认为“只要不违法犯罪,学习法律便一无是处”,从不会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法规。殊不知,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大学生自身的命运和前途,而且关系到民族 的振兴、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4.强调权利而忽视义务权利和义务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权利与义务是 相对应的,从利益分配上讲,就是索取和付出的关系,他们之间具有统一性、平衡性的关系。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尊重他人的权利是主张自己权利的前提,不尊重他人的权利,其实就是践踏自己的权利。然而,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大学生片面强调自己的权利,只知道索取利益,不懂得履行相应的义务。 总之,当前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干扰,法律的权威还没有在大学生的头脑中完全彻 底地树立起来。但可以肯定的是仍然有不少的学生具有浓烈的忧患意识,对法律的渴求显得尤为强烈。他们深知在法治社会里,法律无所不在。无论是目前的生活、学习,还是将来参加工作,无一例外地都要受到来自法律的各方面的调整和 约束。所以作为合格的大学生,就应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使自己在遵纪守法、 依法办事等各方面,都能成为全社会的楷模。 二、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原因分析

浅谈大学生创业的风险与防范

浅析大学生创业的风险与防范 创业是通过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开辟新的工作岗位、拓展职业活动范围、创造新的业绩的时间过程。创业,尤其是大学生的创业活动已经成为一国经济持续繁荣、稳定发展的强大动力。以美国为例,20 世纪90 年代以来,美国经济高速增长的背后是创业在发挥基础性作用。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春风吹起了创业的热潮,特别在国家大力鼓励、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势态下,大学生们的创业热情不断上涨,许多同学也从“前怕豺狼后怕虎”的状态变成创业大军中的一员。 一、大学生创业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大学生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势。2010 年我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到631 万,再加上历年没有就业人员,超过700 万毕业生需要解决就业问题。党的“十七大”提出“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创业已经成为我国的重要政策取向。因此,在日趋严峻的就业形势下,我国政府相应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以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这不失为解决就业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但是,据统计,我国大学生创业的比例不到毕业生总数的1%。同时,创业成功率也比较低,只有2%~3%。以下两个案例将从不同角度揭示大学生创业成功与失败的原因以及存在的问题,从而分析大学生创业存在的风险、风险形成的原因以及防范风险的方法。 案例一: 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十多年前放弃了自己在政府中让人羡慕的公务员工作毅然下海,从白酒到房地产,打造了“天地壹号”苹果醋。悄悄进入养猪行业后,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在广州开设了近100家猪肉连锁店,营业额达到两个亿,被人称为广州千万富翁级地“猪肉大王”。 案例二: 成都某高校食品科学系的6名研究生筹集资金20万元,在成都著名景观——琴台故径边上开起了“六味面馆”。第一家店还未开张的时候,六位股东就把眼光放到了五年之后——先把第一家店搞好,积累经验,5年之内开20家连锁店。而目前,由于面馆长时间处于无人管理和经营欠佳的状况,投资人已准备公开转让。这家当初在成都号称“第一家研究生面馆”的餐馆仅仅经营了4个多月,就不得不草草收场。 纵观这两个案例,同样是大学生创业,但结果却是天壤之别。这其中的原因,实在值得人探寻。

大学生就业及影响因素分析毕业论文

大学生就业意向及影响因素分析

毕业设计(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 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承诺:所呈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是我个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成果。尽我所知,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不包含其他人或组织已经发表或公布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我为获得及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或学历而使用过的材料。对本研究提供过帮助和做出过贡献的个人或集体,均已在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作者签名:日期: 指导教师签名:日期: 使用授权说明 本人完全了解大学关于收集、保存、使用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即:按照学校要求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本;学校有权保存毕业设计(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并提供目录检索与阅览服务;学校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数字化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在不以赢利为目的前提下,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作者签名:日期:

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学位论文。 涉密论文按学校规定处理。 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 导师签名:日期:年月日

大学生创业就业各阶段的法律风险

大学生就业的法律风险 一、就业的事前防范 (一)规划职业生涯,为就业奠定基础 ,是指个人在对职业生涯的主客观条件进行测定、分析、总结研究的基础上,对自己的兴趣、爱好、能力、特长、经历及不足等各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与权衡,结合时代特点,根据自己的职业倾向,确定最佳的职业奋斗目标,并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出行之有效的安排。借助职业生涯规划,可克服求职时遇到的困难和阻碍,避免就业风险。日前,上海就业促进中心调查发现,41%的大学生认为自己最大的就业困惑是缺乏明确的求职目标和规划。②教育部学生职业生涯规划项目专家周其洪指出:“职业生涯规划对大学生来说越早越好,早一些认识自己,明确方向,就能打有准备的就业之战。同时,职业生涯规划还有助于拓宽视野和就业渠道,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念,缓解就业的心理压力。”③对大学生来说,只要确立了人生的追求目标、适合自己的职业方向,就能树立起价值判断的坐标系,理性分析所应聘的职位是否与自己的目标、相一致,从而不被世俗潮流蒙蔽,识别就业陷阱破绽,规避。 (二)客观评估自身能力,明确择业标准 定位不准是大学生在就业中产生法律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大学生风华正茂,一方面很容易高估自己,另一方面没有明确的标准,盲目求职,必然会存在一定风险。大学生在就业时,一定要客观评估自身能力,保持相对冷静的意识、平和的心态,为自己设定一个心理底线;要明白求职实际上是在为自己寻找一个奉献才华、收获成长的平台,要把单位的发展和自己将要做的工作放在首位,而将利益放于次位,这样才能客观地审视就业风险。同时,不要过分追求自己的职业生涯而接受用人单位提出的一些不平等条约,或者因过分追求单位的表面光环而放弃对自身权益的争取和保护。 (三)掌握法律常识,增强法律意识 根据央视栏目调查发现,有55%的大学生遭遇过就业陷阱④,这一数据说明了就业过程中侵权现象普遍存在。究其根源,主要还是大学生缺乏法律支持。因此,要预防和控制就业风险,大学生在求职前应主动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如《劳动合同法(草案)》和劳动部制定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人事部制定颁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颁布的《》《关于实行若

大学生法律意识

大学生法律意识 调 查 报 告 2012级会计一班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

目录 一、引言 (2) 二、调查概况 (2) (一)调查目的 (2) (二)调查对象及方法 (3) (三)调查的内容 (4) 三、调查结果分析 (4) (一)基本结果分析 (4) 1.基本情况调查分析 (4) 2.了解法律知识途径分析 (5) 3.区分违法与犯罪调查分析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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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众所周知,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也是公民、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而当今大学生是国家未来的希望,他们法律意识的强与弱直接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缺乏,法律素养的不足,经常有违法犯罪的事件发生,甚至有些是震惊全国的恶性犯罪行为。权威调查结果表明,我国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不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亟待加强已经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它的解决有着重大的意义。 二、调查概况 (一)调查目的 身为大学生的我们,很多情况下几乎没有用法律解决争端的概念,曾经从中学里学过的法律知识也只不过为了应付所谓的考试,而在现实中,法律知识极为重要。我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完全成熟,容易受社会的不良因素和现象影响,我们要通过学习法律,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此我们提出一系列疑问:到底会有多少大学生真正了解法律知识,有足够的法律意识呢?而了解的同学到底又了解了多少,通过什么途径了解的呢?或者,通过我们的调查,会不会有同学因此开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呢?所以,我们调查小组决定针对我们学院在校大学生展开一次调查,以了解我们学院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从而提出一些方案,从我做起,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公民。 (二)调查对象及方法 1、调查对象: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学生(由于调查的困难性,选取了本学院进行调查) 2、调查时间:2013,10-2013,11 3、资料收集方法:采用问卷调查方法调查。向所取得的样本中的个体发放《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问卷》了解学生关于上网购物基本情形和情况。 4、调查方法:对学院的全部学生(限于三年级以下)进行分层,分成大一,大二,大三三层,在总体中抽取容量为60的样本,在每层中进行系统抽样,根据每层样本量占总体的比重,在三层中分别抽取容量为18,30,12的样本。

(完整版)大学生就业风险及应对措施

大学生就业风险及应对措施 就业风险,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机遇常常伴风险而生。对刚走出大学校门的毕业生,风险更是不可避免,尤其是在国际金融危机扫荡全球之际,就业风险更是一个无法摆脱的难题。我国大学生在近几年出现了就业难和就业不公平现象,这两大问题不仅在短期内难以解决,而且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造成了大学生就业风险。此前,学界已有人提出“大学生就业风险”这个概念。 大学生就业现状依然比较严峻,总劳动力富余,专业技术人才严重供不应求,人才缺口数据巨大,专业人才需求具体表现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上面。量能不足,供者缺陷,这是大学生自身就业态度问题,现在应届生普遍存在着过于自我,缺乏实践锻炼,意志力薄弱和动手能力差等弱点。大学生对薪酬,专业对口率,工作稳定性和就业发展预期空间满意度较低。 一、可能遇到的就业风险: 1、黑中介:顾名思义就是没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没有经过工商登记注册的中介,一般都是以优越的条件来诱惑你去上当受骗,最常见的就是以虚假信息赚取登记费。近年来还流行黑中介、用工单位和培训学校联手欺骗求职者。职介收取中介费后把求职者介绍到用工单位,该单位以需要培训为名让求职者到某指定学校参加培训,交一定数量的培训费。求职者参加培训取得“ 合格证”后上岗,所被要求做的工作往往无法完成既而自愿辞职。黑中介、用工单位和培训学校三家再分所得到的“油水”。这种骗术往往穿着合法的“外衣”,具有很强的欺骗性,让出入社会的大学生防不胜防。 2、传销:有些大学生对由于对传销和直销区别认识不清,或因为巨大利益诱惑,或因为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从而深陷传销不可自拔。 3、试用期:用人单位将试用期和实习期概念混淆,让毕业生一直被试用下去降低他的雇佣成本,或在试用期结束被莫名其妙的理由辞退,或降低试用期的工资等欺骗就业者的行为叫做试用期陷阱。 4、合同陷阱:我们大学生常见地回遇到三种合同陷阱。一口头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一些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极易相信那些冠冕堂皇的许诺,以为对方许诺的东西就是真能得到的东西,宁可相信“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也不愿怀疑对方的诚意。可

大学生就业法律风险及防范

大学生就业指导 ---《大学生就业法律风险及防范》 学院: 班级: 姓名: 学号:

《大学生就业法律风险及防范》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不断推进,高校毕业生剧增,大学生就业问题已经逐渐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然而,大部分毕业生对劳动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因此在就业过程中产生了许多困惑。本文就从劳动法律法规入手,对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常见法律问题座椅探讨。 一、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 劳动关系是劳动力所有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根据《劳动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因此,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手段。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在作用、内容等方面都有着诸多区别。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而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俗称为三方协议。大学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之后都要与用人单位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具体表现在:第一,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第二,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受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动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绵绵,权利义务内容更为明确和具体。第三,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第四,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部门主管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简言之,就业协议中通常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达成的一致,对权利义务内容的约定较为简单,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关于权利义务的详细约定是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方式完成的。因此,劳动合同是大学生就业协议的有效补充。 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过程看,就业协议书反映了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意向,体现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聘用的意愿,成为了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因此,劳动合同不同于就业协议,其作用同样不可小觑。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应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订立书面的就业协议 我国的劳动法不仅调整劳动法律关系,同时也调整事实的劳动关系。因此,即使大学生与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的就业协议,只要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仍能受到保护。但是,在事实劳动关系存续的条件下,由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对劳动过程中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关系没有书面约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很难得以切实的保障。如果遇到纠纷,一方面,劳动者需要证明双方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另一方面,由于缺乏证据,劳动者也很难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条件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因此,书面的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大学生建立劳动关系以及确立双方权利义务内容的最有力证明。 2签订的就业协议须合法

2020年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范文

2020年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范文 本文是关于2020年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 大学生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关系到未来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为此我们对在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状况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法律知识的及法律知识重要性的认识、主动应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守法与护法意识、法制观及对法律的信任度、基本法律知识的了解与掌握。计25道题。该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份,回收30份。 (一) 法律知识及法律知识重要性的认识。42.1%的学生的法律知识主要于课堂,47.3%的学生法律知识于电视、电台和报纸,受家庭影响及其他的占10.6%。说明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广泛,但课堂与其他传播媒介占据主要部分。当问及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时,只有20%的同学认为法律“非常重要,我有麻烦首先想到法律途径解决,没有法律我就没有办法生活”,63.3%的同学认为“法律比较重要,我有时会尝试使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另外16.6%的同学认为法律不太重要或者根本没作用。约1/2的学生认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强弱受学校的影响最大,约1/3的学生认为社会是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最大因素,家庭及个人因素只占20%。从中可以看出,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大部分同学对法律的认识仅限于理论层面,还没有渗透到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学校组织的一些宣传活动或讲座只有43.3%的同学觉得能学到一些东西,剩余56.7%的同学觉得太形式化,不愿去浪费时间,或者没有参加过。 (二) 主动应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在实际生活中,有意识的应用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仍然不高,问卷中,试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学只有10%,90%的同学选择暂时没试过。参加勤工俭学或兼职时,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只占70%,仍有30%的学生完全没有这个意识。买了某种价值不菲的商品但后来现被骗后只有46.7%的同学会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40%的同学选择直接到商店找负责人赔偿,6.7%的同学选择把商品扔了,当买个教训,6.6%的同学选择“到处跟别人说这个商品是假的,叫人不要买。”这说明学生的维权意识普遍不强。但可喜的是,当问到“当你真正处于一件法律案件中”有83.3%

女大学生就业难原因分析及对策

构建和谐社会视野下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摘要:女大学生就业难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需解决的一个问题,就业率低、就业质量低、职业性别隔离、性别歧视等是其主要表现。结合阻碍女大学生就业的各种因素来看,从文化政策、公共政策、法律建设、教育改革和自身修养等方面,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妥善解决矛盾,以促进女大学生就业,从而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关键词:女大学生就业难构建和谐社会公共政策 近年来就业难已经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学生本是社会建设的新力量,却面临着毕业即失业的极大压力。其中,女大学生更成为了就业大军中的弱势群体,这种女大学生面临就业困境不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由此带来的后果不仅是个人也是社会的发展障碍。 一、女大学生就业难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消极影响 女性可撑半边天,她的社会角色并不局限于妻子与母亲,女大学生接受了国家高等教育,分享了国家重要的办学资源,其中不乏精英,但女大学生却一再面临就业难的尴尬处境,这于女性本身和社会发展都是不利的。女大学生就业难会造成严重的人力资源浪费和打击女性投入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女性的政治参与度和家庭婚姻地位,这显然不符合时代进步的潮流,最终也会转为社会成本,阻碍社会发展。 和谐社会讲求人与社会、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讲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发展,而女大学生就业难却一再反映了社会中性别歧视、权利保护不健全等问题,违背了男女平等和同民同工,同工同酬等制度,不利于社会文明建设,不利于和谐文化的构建。实现充分就业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目标和任务之一,女大学生就业问题应该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 二、女大学生就业难的主要表现 (一)就业率低 近年来全国各地高校或科研机构的调查显示,女大学生初次就业率明显低于男大学生。据不完全统计,我国2004 年的大学毕业生有280万,有80万人不能及时就业,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女大学生;2005 年的高等院校毕业生达到338

2020-风险管理下的大学生就业风险探析

风险管理下的大学生就业风险探析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全面深化改革,高校毕业生 逐步确立起了以市场资源配置为主的就业机制。社会转型的冲击、高校扩招等诸多因素,使得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越发严峻,就业风险也日益突出。基于风险管理视角的大学生就业风险探析,是将风险管理思维与当前就业风险管理工作相契合,对于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 防范意识, 提升应对风险的能力,增强管理部门风险意识等各方面都 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风险管理;就业风险;防范 前言 国家在“十三五”规划中就明确提出了“坚持就业优先发展战 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稳定并扩 大就业”。在经济新常态下,合理控制就业风险,积极应对就业风险 影响因素,已成为高校管理部门与高校毕业生必须面对和需要解决的 重要问题。 1 引言 风险管理(RiskManagement)有很多种不同的定义方式,最早 源于美国,比较常见的定义是: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识别和衡量, 采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对风险加以处理,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

安全保障的一种管理行为。本文中的风险管理,可以理解为对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所面临的潜在安全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建立以就业风险识别、风险规避和应对处置的积极措施,以期能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 学校个体就业管理行为;以风险管理为视角,深入分析当前高校毕业生所面临就业风险问题及其特征,利用风险管理的思维,为高校毕业生规避就业风险提供借鉴参考,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同时,将 高校就业安全问题与风险管理相结合,有助于高校管理部门把握安全 风险,强化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全稳定风险的认识,拓展相关实践应用。 2 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特征 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具备客观性、突发性等诸多特点,就高校 毕业生就业风险特征而言,它同样具备风险的一般相关特征,了解其特征有助于更好地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进行识别评估。 2 .1 客观性 风险是由客观环境里的主客观因素引起,它不以人的意识为转 移而客观存在,也就是说风险具有客观性。一方面,高校毕业生就业 过程本身,不可避免地因为客观环境变动而发生风险事故,认识和发现这些潜在风险,寻找其规律特征,有效应对就能降低和减少因客观 环境而带来的就业风险。另一方面,不论从高校管理行为还是高校毕 业生就业行为来讲,都有其复杂性和思想性,存在客观的认知能力, 这一切这也决定了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存在的客观性。 2 .2 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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