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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8d12103278.html, 2009年11月17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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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提议好,体现党领导;两委商议到,决策科学了;党员审议清,完善要补充;代表决议行,公正又透明……”透过这朗朗上口、易学易记的歌谣,我们看到,“4+2”工作法符合农村实际,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支持,赢得了基层群众的赞扬。“4+2”工作法即农村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通过“4+2”工作法的实践和完善,基层民主深入人心,农村党建扎实推进,乡风文明日新月异,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呈现出一派勃勃生机。

什么是“4+2”工作法

所谓“4+2”工作法就是,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4+2”工作法决策、实施,其基本程序包括“四议两公开”。“四议”是指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是指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村党支部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支部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支部的初步意见,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

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

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各村民小组村务公示栏公告,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

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

一、“4+2”工作法的科学性

村级是基层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级经济组织,长期以来积累了很多矛盾,一直没有得到很好有效的解决,究其原因,主要是如何科学、有效行使权力的问题。在农村普遍存在少数人说了算、少数人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由广大村民“买单”的现象,矛盾由此产生、由此积累,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了农村和谐稳定。如何解决这个问题?“4+2”工作法为我们找到了答案。“4+2”工作法作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创新,在制度和程序上实现了加强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的有机结合,拓宽了党员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解决了农村少数人决策、多数人担责的矛盾,符合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发展状况的规律,符合党的群众路线,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在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方面迈出了崭新步伐。“4+2”工作法是马克思主义民主制度学说的实践探索。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阐明的一个基本原理就是,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毛泽东同志阐明了农民是农村中的“民主势力”和建设农村“民主新秩序”的主力军,在回答黄炎培中国历代兴亡周期律问题时指出:“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邓小平同志认为,基层民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和重要保证。江泽民同志指出,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保证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也是充分发挥农民积极性、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确保农村长治久安的一件带根本性的大事。“4+2”工作法正是这一系列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集中体现,是赋予村民民主权利的现实写真,谱写出完善和健全基层民主管理制度的时代乐章。“4+2”工作法是基层民主发展的历史选择。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

善民主管理制度”,深刻揭示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与实行村民自治的辩证统一。只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实行村民自治才有坚强的政治保证;只有推进村民自治,才能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显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使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坚实。“4+2”工作法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村支部提议,使基层党组织牢牢掌握着农村工作的主动权、主导权;通过两委商议,使村支部的领导作用和村委会的自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通过广大农民参与审议、决议,把党组织的意图和村委会的想法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能够确保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提供了范本,明确了思路,指明了方向。“4+2”工作法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成功实践。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长足发展,农民有了政治参与的物质基础,有了参与村级决策的强烈愿望,有了行使监督的现实要求。“4+2”工作法推进了基层民主,规范了村级组织的办事程序,增强了广大村民的民主意识,畅通了民主渠道,促进了民主决策,有利于更好地实现村民自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要求。“4+2”工作法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客观体现。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推广“4+2”工作法,有利于集中广大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明确发展方向,明确发展目标,明确发展路子,形成科学发展的决策和措施;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推广“4+2”工作法,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激发广大农民群众谋发展、思发展、求发展的热情,形成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推广“4+2”工作法,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发挥比较优势,选准主导产业,挖掘内在潜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4+2”工作法的正确性

和谐社会是我们不懈追求的目标,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扩大农民群众的民主参与度,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是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科学发展的时代要求。“4+2”工作法用看得见、摸得着的民主实践,实现了决策过程让群众参与,决策效果由群众检验,破解了农村基层组织在推进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课题,走出了一条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和谐发展的新路子。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看,“4+2”工作法通过制度化的方式和严格的程序,把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贯穿到农村党组织工作的各个环节,使党的领导、民主管理和依法办事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从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看,“4+2”工作法提升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保障了党员民主权利,实现了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提高了农民群众的民主管理意识和法治意识,把民主贯彻到“4+2”工作法的全过程,使广大农村实现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从推进新农村建设实践看,通过推广“4+2”工作法,突出了农民的主体地位,进一步调动了农民自我组织、自我建设、自我管理的积极性,使广大农民群众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建设新农村,农民的积

极性、主动性得到充分调动,变“组织要农民干”为“农民自己主动干”,变干部、群众两股劲干为一股劲干,进一步焕发干事创业的热情,为新农村建设注入生机与活力。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看,推行“4+2”工作法,增加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工作透明度,村干部主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工作方法上从行政命令转向用民主法制的办法推进工作,管理模式上从包揽一切转向引导党员和群众共同参与,权力运行上从封闭运行转向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可以有效解决村里的疑难事务和棘手问题,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确保农民的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更好地监督村干部的决策行为,确保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4+2”工作法的有效性

“4+2”工作法如一剂良药,畅通了干部群众的心气、理顺了民主管理的脉络、增强了基层组织的体魄、健壮了新农村建设的骨骼,在实践中被广大农民群众所接受,全省农村迅速掀起了推广“4+2”工作法的热潮,并探索出了各具特色的新形式、新做法、新机制,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全省已有一半以上的行政村制定了集体经济发展规划,8000多个行政村确立了自己的特色产业,引进了大量投资项目,解决热点难点问题8万多个。一是提高了村级管理水平。“4+2”工作法的推广与实践,转变了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思维模式、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既增强了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又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提高了党员干部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使农村党支部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群众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核心。二是融洽了农村干群关系。“4+2”工作法实现了让群众参与决策、监督决策、检验决策,赢得群众的广泛支持和认可,成为顺民意、谋民利、密切干群关系的“连心桥”。安阳县西邢济村2008年在办理农村低保工作中,对象把握不准,一度引发了干群矛盾,2009年该村充分运用“4+2”工作法,评出农村低保对象29户39人,整个过程无一人上访告状,达到了贫困对象满意、广大群众满意、党员干部满意的良好效果。三是理顺了农民群众心气。“4+2”工作法将民主贯彻到基层,使广大群众参与有渠道、管理有资格、诉求有回应、监督有保障,有效预防了权力的滥用乱用,有效化解了矛盾和问题。邓州市推行“4+2”工作法以后,农村信访量下降了74%,集体访、越级访下降了95%,被评为省综合治理先进县(市)。四是鼓足了农民群众干劲。“4+2”工作法的核心内容,就是让群众成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主体,村级事务让农民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增强了农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使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实现了由“被动旁观”向“主动参与”的转变,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和产业发展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为新农村建设注入了生机与活力。五是加快了农村经济发展。“4+2”工作法的推广和运用,成为集民智、汇民力、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加速器”,广大农民群众的干事热情得到充分调动,农村致富带头人不断涌现,各具特色的农村集体经

济蓬勃发展,使广大农村走上了经济发展提速、农民发家致富的康庄大道。渑池县天池镇通过实施“4+2”工作法,积极引导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走新型农业产业化道路,强力打造2万亩优质烟叶生产基地、4万亩无公害辣椒生产基地、万亩无公害瓜菜基地和高产优质红薯生产基地,使该村迅速走上了现代农业发展之路,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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