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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处理办法

六、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处理办法
六、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处理办法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

(二)程序规范,遵循人事管理权限;

(三)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四)师德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特殊教育机构、幼儿园、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以及教研培训机构的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聘或辞退。处分期限分别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第二章处理机构及处罚

第五条市教育体育局成立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认定处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违反师德规范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第六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处分:

(一)无教案上课,不批改学生作业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造成损失的;

(二)散布有损学生、学生家长、同事、领导及学校名誉的虚假言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三)语言不健康,衣着打扮不得体,行为不文明,经常说脏话、粗话,言行有失教师身份的;

(四)歧视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按成绩给学生排座次的;

(五)酒后进课堂或在课堂上接打电话、吸烟的;

(六)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但未造成伤害,对学生和学校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七)工作日期间擅自停课、随意放假的;

(八)教师间打架斗殴,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随意把学生驱逐出课堂,剥夺学生学习权利,动员、逼迫学生转学、休学、退学,造成学生辍学流失或其他比较严重后果的。

第七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

(一)对学生施以辱骂、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学生,给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通过网络、短信、匿名信等渠道和方式故意捏造、虚构、歪曲事实进行恶意诋毁、中伤、诽谤、威胁他人的;

(三)拒不服从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所在单位、其它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四)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造成学生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的;

(五)无故旷工、擅自离岗,连续10天以上(含10天)或全学年累计超过15天的;

(六)公开散布、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宣传、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邪教的;

(七)参与赌博、吸毒、斗殴等,触犯《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八)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

第十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解聘或辞退处分:

(一)公开诋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见诸言行,造成严重影响的;

(二)无故旷工、擅自离岗,连续15天以上(含15天)或全学年累计超过30天的;

(三)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情节恶劣,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教职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有期徒刑(实刑)以上刑罚的,因犯罪被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第十一条教师在各类考试中的违纪行为,依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教师有违反《教师资格条例》相应规定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进行处罚。

第三章处理程序及权限

第十二条对教师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其程序为:

(一)受理;

(二)调查、核实事实;

(三)听取教师的陈述与申辩,也可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必要时,可以组织听证;

(四)提出处理意见,做出处分决定;

(五)处分决定书面告知教师,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由所在学校依据事实以书面形式提出建议,上报市教育体育局认定处理工作小组,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市教育体育局会议研究后做出处分决定。

第十三条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三)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四)解聘或辞退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第四章处理结果的运用

第十四条对违反师德行为,受到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的,一律取消其当年以及受处分期内的评优评先、晋职、晋级资格,岗位聘用不得定为中高档,当年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同时,视情节扣发相应的绩效工资;情节恶劣、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除给予相应的处分外,扣发全年绩效工资,自处

分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晋级工资,所在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一年内不得评优选先;受解聘或辞退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停发工资。对由于体罚学生造成后果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其他费用,由违纪教师本人承担,所在单位负连带责任。因教职工行为导致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引起国家赔偿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五条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一)情节轻微,主动检讨、认识错误的;

(二)停止违规行为,主动退出违纪所得的;

(三)经批评教育,主动采取措施,减少或避免影响、损失,认真悔改的。第十六条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重、加重处分:(一)屡教不改,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责任追究的;

(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收受或者变相收受当事人财物,拒不退出违纪所得的;

(三)推卸或者转移责任,打击、报复投诉人、举报人的;

(四)伪造或毁灭证据,干扰阻碍责任调查的;

(五)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影响、损失增大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及严重后果的。

第十七条对违规教师做出处分决定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处分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做出行政处分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教育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以及相应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申辩、复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第十八条教师存在本规定中的两种以上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处分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九条学校领导发现本单位教职工存在严重影响教体系统形象的工作效能行为,不主动查处,隐瞒、包庇,又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工作的,除给予与违规教师相应的责任追究外,视情节予以降职撤职处分;学校一学期内有两名以上(含两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受到处分的,对学校和校长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对因校长教育管理不力、屡次出现教师违反师德现象,社会反响较大的,校长要停职检查,并根据情节给予党政处分。

第二十条对责任追究的处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责任追究有关材料应当存入作出处理决定机关的文书档案。责任追究处理决定送达被处理人员所在单位。经过调查核实,确认对教师的处分有失公正的,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撤销或变更原处分决定。

第二十一条市教体局设立违反师德举报电话(督导室:4020824,信访室:4020664)各学校要在醒目位置制作固定标识牌,将违反师德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上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如有新的政策规定,以新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中学班主任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和教育者,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及对学生进行日常教育和管理的主要力量,班主任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学校教学秩序的稳定,关系到学校德育工作的成效,更关系到学校育人目标的实现。因此加强和改善班主任的工作至关重要。 二、班主任工作是十分辛苦细致和具有创造性的劳动,更是一种教育艺术,应受到全校师生的尊重、关心和理解。学校应注意减轻班主任的工作负担,在安排教学工作时,应充分考虑班主任工作的特殊性。 三、担任班主任工作是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职责。学校的班主任是学校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得力助手,学校的班主任工作是教书育人的必然要求。 四、全体班主任应站在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的高度来理解班主任工作,把它看成是教师本职工作的重要内涵,认真履行班主任的职责和工作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积极主动地做好班主任工作。 五、班主任的工作应讲究质量,政教处要对班主任工作加强指导、培训和考核,并成为评价其工作质量、教育水平和师德素养的必要组成部分。 第二章班主任队伍建设 一、学校力求选拔忠于教育事业、勤奋工作、热爱学生,并具有一定教育管理水平和组织能力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凡是在本校工作的教师都必须接受学校聘任承担班主任工作,不接受聘任者按拒聘处理。 二、学校每两个对班主任进行一次集中培训,组织班主任学习教育理论,交流班主任工作经验。 三、学校按计划、分批次派出班主任到外校参观、交流、学习,参加各种形式的工作研讨和进修,努力提高班主任队伍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班主任应接受学校政教处管理,在其指导引领下,不断改进工作,追求实效。 五、班主任因病、因事请假或因公外出时间较长者,应指定临时班主任,须经分管校长同意批准。 六、班主任因工作不负责任,或因其他原因不履行职责,学校可根据情况予以解聘。 第三章班主任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有关指示负责做好本班学生思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新《规范》共六条,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原文]: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解读]:●“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知法守法,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1.学法守法。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得有影响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的言行。坚决抵制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2.学习宣传。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3.保持一致。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推行素质教育。 [原文]: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解读]:●“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教师应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把个人的成长进步、把本职工作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

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pdf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附件:【以身立教】

(一)师德是高于一般社会公众道德水准的职业道德 在意识水准上,师德较之其他职业道德有着更高的要求,这是由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从根本上说,教师作为一个职业,与其他的职业有相似之处,都是一个工作岗位、一个饭碗。但是教师职业与其他工作又不一样,他的服务对象是人,他们的劳动在于培养、塑造一代新人,其一切行为都对学生产生强烈的影响。教师的地位、作用和职业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所以,社会对教师的职业要求比一般的职业更特殊一些。纵观人类道德史,师德总是处在当时社会道德的最高水准上。孔子曾用“有教无类”、“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来描述他理想中教师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并以身作则,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教师的道德含义,被后世奉为“万世师表”,他所开创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也为历代不断继承和丰富。叶圣陶先生说过:“教师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胡锦涛总书记2007年8月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发表的讲话中更进一步指出:“高尚的师德,是对学生最生动、最具体、最深远的教育。”这些论述充分揭示了教师职业道德“以身立教”的共同特点。当前,教师在传播人类文明、启迪人类智慧、塑造人类灵魂、开发人力资源、弘扬民族精神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育者,是青少年成长的引路人。他们不但要用丰富学识教人,更要用高尚品格育人;不但要通过语言传授知识,更要用自己的高尚品格去提升学生的品格,影响学生的心灵,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守秩序的一代新人。正是基于这一特点,社会对教师的职业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八条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八条 1、要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行。 2、要宣传普及科学知识;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参与邪教活动。 3、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要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不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助材料,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不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5、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不赌博,不酗酒,言行不违反社会公德。 6、要努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正确评价学生;不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 7、要密切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坚持进行家访;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8、要关心集体,尊重同事;不做有损集体荣誉和不利于同志团结的事。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要¨规定 一、要热爱教育,热爱学校; 二、要依法执教,遵纪守法; 三、要廉洁自律,为人师表; 四、要爱岗敬业,恪守职责; 五、要关爱学生,面向全体; 六、要严谨治学,认真施教; 七、要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八、要衣着整洁,举止端庄; 九、要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十、要遵守公德,作风正派。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禁”规定 一、禁止讽刺、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二、禁止以学生考试成绩排列名次、安排座次: 三、禁止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不良言行; 四、禁止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和乱推销商品; 五、禁止随意停课、无教学计划和无教案上课; 六、禁止校内有偿补课、有偿辅导和校外有偿家教; 七、禁止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 八、禁止上课接传呼、打手机和接待来客; 九、禁止赌博、酗酒、言语行为失礼失态; 十、禁止衣着不整、留怪异发型和浓妆艳抹。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37805

附件一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附件二 毕节市中小学教师“十个不”的承诺 一、不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二、不讽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及驱赶学生出教室和用不文明言行对待学生家长。 三、不违规公布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位。 四、不缺课、迟到、早退、无教案和浓妆异服上课。 五、不敷衍批改作业或请学生代批作业和试卷。 六、不酒后上课、课堂上吸烟和使用移动通信工具。 七、不从事有偿家教和未经学校批准在外兼课。 八、不向学生及家长推销教辅资料及商品和向学生乱收费或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变相乱收费。 九、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和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 十、不参与黄、赌、毒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一、热爱党,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建成保教并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二、热爱幼儿、尊重了解幼儿面向全体幼儿,支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对幼儿一视同仁。 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规程纲要为指南,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使幼儿得到全面发展 四、严于律己、尊重家长,及时向家长汇报幼儿身心状况。 五、在幼儿面前行为规范,语不俗,话不高,有正确坐立行姿态,处处为幼儿做表率。 六、仪表端庄,着装整齐,梳妆打扮符合职业要求,谈吐文雅,举止文明,热情和蔼,为人师表 七、严格遵守园内各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家庭和谐,关心集体,维护团结,尊老爱幼,不损害集体利益。 八、廉洁奉公,不吃喝、不收礼,不将公物归为己有,不私占有他人财物,不求家长为个人办事。 九、刻苦专研业务,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工作、勇于创新,勤于总结,努力探索工作规律,为发展幼儿教育作出贡献。 我认为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应该包括先进性、示范性、继承性、奉献性。教师的工作是教书育人,它功在千秋,却难以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要求教师必须具有“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高尚品

质。特别是在当今时代,我国正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各种利益调整、碰撞的改革形势之下,教师则更需要有以无私奉献精神为基础的职业道德情操。 首先,是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提高理论修养,提高自身觉悟水准,加强自我思想、品德、素质的磨练。 其次,是要自觉地、严格地贯彻执行《教师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两份法律、法规文件。每一位教师都要懂得自己必须依法履行自己的教师职责和义务,这是增强师德建设中的刚性因素,这部分内容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属于强制性的。 第三,既然我们选择了教师作为自己的职业,就要时时刻刻以教师的师德为准绳,检查、督促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学校一级行政主管,要进一步强化师德监督机制,其中应包括: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象我们学校成立了家长学校委员会,各年级相应成立了家长委员会,这就是很好的社会监督方式,是全方位加强师德建设的行之有效的措施之一。 师德修养还重在教育、教学活动的实践中修炼。理论转化为实际的过程,是教师在职业活动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的实践过程。实践的过程就是精神升华的过程,是人格魅力的光辉闪现的过程。我们每一位教师都要在自己的职业道德方面追求卓越,追求高标准,这是构建我们未来整个民族道德素质的基础。 在我市开展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中,我们一定要认真、深入地领会、贯彻市教育局对我们每一位教师的各项要求。我们既然选择了教师这

2018.9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30条

时间:2018.9.1 地点:办公室 领学人:孙嘉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 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师德零投诉前置制度的通知》精神,现将潍坊市教育局规定并在社会公布的“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予以印发,望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准确领会、抓好落实,自觉杜绝以下行为: 1.语言不文明,讽刺、挖苦、辱骂学生,侮辱学生人格,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指使或教唆学生体罚学生的; 3.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用错误言行区分学生,严重挫伤学生自尊心的; 4.育人导师制中,由于方法不当导致所负责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违法犯罪等恶性事件的; 5.对学生实施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私自办班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的; 6.向学生推荐培训机构,与培训机构合伙谋取私利,或为培训组织者招生提供便利的; 7.无教学方案上课,或备课不认真、不完成教学任务的; 8.无故不上课,或对学生作业有布置而无批改,严重不负责任耽

外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览

外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览 来源:中国教师报 美国全国教育协会教育职业道德规范 导言 教育工作者坚信并维护每一个人的价值与尊严,认同追求真理、力争卓越、培养学生民主精神的极端重要性。要达到这些目标,根本在于保护学习与教学的自由,确保所有人的平等受教育机会。教育工作者承担着遵守最高道德准则的责任。 教育工作者认识到内在于教学过程中的责任之重大。渴望获得同事、学生、家长以及社会成员的尊重与信任,是教育工作者保持最高水准的道德行为的内在动力。《教育职业道德规范》既是所有教育工作者的理想,也为其行为提供了评判的标准。 原则一 对学生的责任 教育工作者努力帮助每一个学生实现其潜能,使之成为一名有价值、有能力的社会成员。因此,教育工作者致力于激发学生的探究精神、求知与理解欲望,以及成熟的价值目标的形成。 为了履行对学生的职责,教育工作者: ·在学生的求学过程中不应无理限制学生的独立行动。 ·不应该无理阻止学生接触各种不同的观点。 ·不应故意隐瞒或歪曲有关学生进步的主题内容。 ·当学生的学习、健康及安全受到危害时,应为保护学生做出恰当努力。 ·不应故意使学生处于尴尬或受贬低的处境中。 ·不应基于种族、肤色、宗派、性别、原国籍、婚姻状况、政治或宗教信仰、家庭状况、社会或文化背景、性倾向不公正地—— a.不让学生参加某活动 b.剥夺学生获得某项好处 c.让学生获得优待 ·不应利用与学生的职业关系谋取私人利益。 ·不应透露在职业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有关学生的信息,除非完全用于职业目的,或法律要求。 原则二 对本职业的责任 公众赋予教育职业以信任与责任,对其职业服务提出了至高要求。 教育职业服务的质量对国家及其公民有着直接的影响,在此信念下,教育工作者应该不遗余力地提高职业水准,努力营造一个鼓励运用专业判断能力的氛围,创造条件吸引值得信赖的人从教,帮助避免不合格人员从事教育。 ·为了履行对职业的职责,教育工作者—— ·不应在求职的申请资料中故意作出错误陈述,或未能透露有关其能力与资格的事实材料。 ·不应瞒报或歪曲自己的职业资格。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四个文本的比较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四个文本的比较 1984年,教育部、全国教育工会颁发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草案)》(以下简称“1984文本”),共6条“要求”。1991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全国教育总工会对《要求》进行了修订,颁发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1991文本”),在数量上保持了6条“规范”。1997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对《规范》再次修订,正式颁布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1997文本”),此前的6条规范扩展为8条。2008年,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再次修订并颁布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2008文本)。从数量上看,“规范”再次恢复为6条。 四个文本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描述保持了一致的思路,但是,四个阶段所制定的文本又隐含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微妙的变化和差别。 1984文本的三个维度 1984文本共六条251个字(含标点符号),完整内容为:[1]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教育事业。 这一条的关键词是“热爱祖国”(一连串有四个“热爱”),对教师提出有关“国家感情”、“政治正确”的要求。但“热爱”太多,也容易引起争议和误解:(1)“热爱中国共产党”的表述比较模糊,它是否意味着每一个教师都必宣誓、加入“中国共产党”?如果某个教师不怎么“热爱”中国共产党但他坚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他是否算是有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2)“热爱社会主义”的表述也比较模糊。如果某个教师不怎么“热爱”社会主义但他坚决“拥护”社会主义,这样的教师是否算是有“职业道德”? 二、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这一条的关键词是“遵循教育规律”,对教师提出有关“专业责任”的总体要求。提出“总”的要求之后,接下来的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是对这个“总”的要求的“分”述。这一条的表述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是:为什么把“执行教育

新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新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赤金中学教师行为规范 忠于学校成绩显著 , 招生有方吃苦耐劳 创新求实爱岗敬业 守时守纪热情接待 诚实可靠宽容仁爱 教师行为规范-上班“十要” 按时签到来去告知 热情接待多用敬语 井然有序主动问好 打扫卫生仪表整洁

精神饱满认真负责 : 赤金中学教师形象标准 一、依法执教,明德笃志; 二、爱岗敬业,乐群敦行; 三、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四、关爱学生,呵护心灵; 五、修炼身心,完善自我; 六、终身学习,求真至善。 赤金中学教师行为规范-上班“十不准” 不准接打电话; 不准打牌下棋; ' 不准私自外出; 不准闲聊神侃; 不准冷淡来宾;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笔记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笔记 第一部分: 一、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1.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 2.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体现时代要求的新的道德观念相融合,成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发展的主流。但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 3.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 二、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 4.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 5.坚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 6.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 7.坚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 8.坚持注重效率与维护社会公平相协调。 9.坚持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 10.坚持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相配合。 三、公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 11.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 12.为人民服务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 13.集体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14.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每个公民都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

15.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 16.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 17.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 四、大力加强基层道德教育 18.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教育是基础。 19.家庭是人们接受道德教育最早的地方。 20.学校是进行系统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 21.机关、企事业单位是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场所。 22.社会是进行公民道德教育的大课堂。 23.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在公民道德教育方面各有侧重、各有特点,是相互衔接、密不可分的统一整体。 五、深入开展群众性的公民道德实践活动 24.公民道德建设的过程,是教育和实践相结合的过程。 25.要在各项创建活动中充分体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内容,明确具体标准,制定落实措施,力求取得实效。 26.从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使先进典型的高尚情操成为社会的共同财富。 27.各种重要节日、纪念日,蕴藏着宝贵的道德教育资源。 28.开展必要的礼仪、礼节、礼貌活动,对规范人们的言行举止,有着重要的作用 29.各种道德实践活动源于基层、扎根群众,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有着强大的生命力。 六、积极营造有利于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

新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新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文 教师[200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科文卫体(教育)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工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8.31”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7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并就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对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教师队伍中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可歌可泣的模范人物。在今年发生的四川汶川大地震中,震区广大教师奋不顾身地保护学生,表现了崇高的师德精神。在新形势下修订并重新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于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向全国教育系统的模范教师,特别是抗震救灾英模教师学习,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

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全面准确地理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基本内容 《规范》的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规范》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起指导作用,是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规范》不是对教师的全部道德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不能取代学校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的许多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相关条文的具体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学习贯彻时应注意和教育法规的学习结合进行。 三、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系统工会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规范》的学习宣传。要通过开展主题学习、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样和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和贯彻《规范》,帮助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规范职业行为,全面提高师德素养,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学校领导要言传身教,率先垂范。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系统工会和学校要把贯彻实施《规范》列入师德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计划。要将学习《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列入教师的继续教育计划,把教师贯彻落实《规范》的情况列为教师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定期考核检查。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60条

2008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一、依法执教(不违线不违法不违纪不违规) 1、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拥护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不向学生和社会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6、按《教育法》、《教师法》的要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7、自觉遵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学校制定的政策、纪律和各项规章

《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政策解读 内容: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日前,教育部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颁发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当前,我国教育事业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此时修订《规范》意义何在?与过去相比有什么特点?如何准确理解和贯彻落实?为此,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作了政策解读。 一、重新修订并颁发《规范》的意义 修订颁发《规范》,是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和胡锦涛总书记“8·31”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师德水平也是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不满意的一个重要标尺,更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当前,全国教育战线正在深入学习抗震救灾英模教师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在这个时候修订颁发《规范》,对于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和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向英模教师学习,以英模教师为榜样,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对学生的挚爱、对教育事业的责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教育的改革发展,要求我们积极推进观念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探索适应新时期师德建设的新内容、方式、手段等,特别要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把师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同时,修订颁发《规范》,也是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师德建设的有效措施。 二、《规范》修订遵循的基本原则 此次修订《规范》力图体现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在新《规范》中充分体现“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理念,强调尊重教师,强调教师责任与权利的统一,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文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 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

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七、热爱尊重学生.?教师法明确规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尊重,是一种十分重要的教育手段,做为一名教师若想使学生对自己热爱尊重.首先自己要尊重自己的人格,中国有这样的格言:“人必自敬,然后人敬之”。一名合格的老师一定要具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要时刻把自己的工作与集体的声誉连在一起,一堂课的好坏,—件事的成效,对于一个人来说是无足轻重的,但对学生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都是深远的。一件错事不仅影响到个人,还直接影响到学校的声誉与教师的形象,影响到学生心目中老师的地位,甚至给学生带来心灵上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依法执教是教师坚持正确职业行为方向的保证。依法执教的实质,就是要求教师从严格守法的高度,在全部职业行为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首要准则。 ?爱岗敬业是教师处理与教育事业之间关系的准则,是全部教师职业道德的基础和前提。 ?热爱学生是教师处理与学生之间关系的准则,是全部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精髓。 ?严谨治学是教师在提高业务水平方面应当遵循的准则,是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团结协作是教师处理与同事之间关系的准则,是优化校内育人环境的关键因素 ?尊重家长是教师处理与学生家长之间关系的准则,是促进教育合力的形成、提高育人效果的重要环节。 ?廉洁从教是教师处理教育教学活动与个人利益之间关系的准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教师应当注意保持的品德。 ?为人师表是教师处理职业劳动与自身人格塑造之间关系的准则,是教育事业对教师人格提出的特殊要求。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核心 ?爱岗敬业 ?教书育人 ?为人师表

(P9)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作用 ?调节作用 ?榜样作用 ?促进作用? (P13---16) 教师职业道德中的主要问题 ?现代教育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高要求与中小学教师对自身职业低认同之间的冲突。 ?教师树立权威形象与学生渴望“尊重”的需求之间的冲突。?在教育过程中团结协作的道德要求与教育内部分歧之间的矛盾冲突。 ?家长渴望与教师沟通和教师无暇与家长交流之间的冲突。针对教师职业道德问题的对策 ?营造“尊师重教”的大环境 ?规范和完善对教师队伍的管理 ?建立职前、职后互相衔接的师德培养体系 教师应具备的七种职业精神 ?爱国主义精神 ?奉献精神 ?爱岗敬业精神

新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附件:【以身立教】 (一)师德是高于一般社会公众道德水准的职业道德 在意识水准上,师德较之其他职业道德有着更高的要求,这是由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从根本上说,教师作为一个职业,与其他的职业有相似之处,都是一个工作岗位、一个饭碗。但是教师职业与其他工作又不一样,他的服务对象是人,他们的劳动在于培养、塑造一代新人,其一切行为都对学生产生强烈的影响。教师的地位、作用和职业特点,决定了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汇编)

一、教师职业道德的修订 我国于1985、1991、1997年先后三次颁布和修改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仍然需要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全文如下: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对待教育事业道德。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对待教育事业和对待学生的道德。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

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师德的灵魂,对 待学生的道德。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 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 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 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教师的天职,对待学生的道德。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 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 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 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 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教师 职业的内在要求,对待家长、同仁以及其他社 会成员的道德。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 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 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 和教育教学水平。——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 力,对待自己和事业的道德。 二、特点: 1、最引人注目的是“保护学生安全”一条。教育的最大目的就是促进生命的成熟、美丽和幸福。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建国以来,国家正式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主要有四次,2008年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吸取以往师德规范的基础上,又体现了新的时代精神。现对其予以解读。

(一)爱国守法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守法”是保证我国现代化建设健康稳定发展的内在要求。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我国的法制化水平逐步提高,法治进程进一步向前发展,公民的自觉守法显得越来越重要。爱国和守法是全社会人员都应该遵守的道德规范,教师当然也不例外。不过,中小学教师的爱国守法又具有自己的特殊要求。教师要做到将爱国守法统一于整个教育活动中,除了自己模范地爱国守法外,更重要的是教会学生在这方面能够分辨是非。 近二十年来,我国在教育法制化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l98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l994年1月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l995年9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一系列配套法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的资格、权利和义务做了详细的规定。教师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学习和宣传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不得出现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教师要做到依法执教,首先必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遵守社会秩序,恪守社会公德;其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领会有关教育、教师和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把依法执教这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联系起来,完整地理解依法执教的全部内涵。我们认为,在新时期从事教育工作,应该了解两个最基本的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二)爱岗敬业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P9---13) 依法执教是教师坚持正确职业行为方向的保证。依法执教的实质,就是要求教师从严格守法的高度,在全部职业行为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首要准则。 ?爱岗敬业是教师处理与教育事业之间关系的准则,是全部教师职业道德的基础和前提。 ?热爱学生是教师处理与学生之间关系的准则,是全部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精髓。 ?严谨治学是教师在提高业务水平方面应当遵循的准则,是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团结协作是教师处理与同事之间关系的准则,是优化校内育人环境的关键因素 ?尊重家长是教师处理与学生家长之间关系的准则,是促进教育合力的形成、提高育人效果的重要环节。 ?廉洁从教是教师处理教育教学活动与个人利益之间关系的准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教师应当注意保持的品德。 ?为人师表是教师处理职业劳动与自身人格塑造之间关系的准则,是教育事业对教师人格提出的特殊要求。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核心 ?爱岗敬业 ?教书育人

?为人师表 ?(P9)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作用 ?调节作用 ?榜样作用 ?促进作用 ?(P13---16) 教师职业道德中的主要问题 ?现代教育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高要求与中小学教师对自身职业低认同之间的冲突。 ?教师树立权威形象与学生渴望“尊重”的需求之间的冲突。 ?在教育过程中团结协作的道德要求与教育内部分歧之间的矛盾冲突。 ?家长渴望与教师沟通和教师无暇与家长交流之间的冲突。 针对教师职业道德问题的对策 ?营造“尊师重教”的大环境 ?规范和完善对教师队伍的管理 ?建立职前、职后互相衔接的师德培养体系 教师应具备的七种职业精神 ?爱国主义精神 ?奉献精神 ?爱岗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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