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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冀政[2005]21号文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冀政[2005]21号文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冀政[2005]21号文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冀政[2005]2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关停了一批非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全省部分地区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仍然比较混乱,安全生产条件比较差,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普遍存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有些地方问题还相当突出。为全面整顿非煤矿山矿产资源管理秩序,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领导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增强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及非煤矿山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从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管理者和每一个工作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在全省开展

非煤矿山安全综合整治活动,成立以付双建副省长为组长,省国土资源厅、省安监局、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电力公司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河北省非煤矿山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综合整治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市、县(市、区)也要成立主管领导任组长的非煤矿山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本辖区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统一领导。

二、突出重点,深入扎实地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一)安全综合整治总体目标。非煤矿山安全综合整治分为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和安全生产两个方面。通过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整治,坚决取缔一证多家开采、一个井田多家开采、重叠开采、越界开采、非法转包以及无证开采等违法采矿的矿山,整合矿权,建立规范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实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转;通过安全生产整治,依法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煤矿山,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高企业安全技术装备水平,逐步形成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专项整治。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集中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方案的通知》(办字…2004?247号)明确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范围和内容、方法和步骤,对矿产资源管理秩序进行专项整

治。

(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2、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有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开采设计和附图,并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开采。

4、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要经专门的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要按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特别是新入矿的工人,要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非煤矿山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5、每个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其间距不得小于30米。每个生产水平和各采区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出口相通。提升竖井作为安全出口时,必须有保障行人安全的梯子间。井上、井下(含各中段)必须有可靠畅通的通信联络设施和措施。

6、矿井应当采取机械通风,其风质、风量、风速应当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7、矿井提升运输系统有防过卷、防跑车、防坠等安全保护和独立、完好的声光信号系统装置,严禁普通箕斗提人。

8、矿井井口的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一米以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必须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有水害防治措施,井下主要排水设备的型号和数量应当满足井下排水的要求。露天采场的总出入沟口、平硐口、排水井口和工业场地等处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洪措施,深凹露天采场有专用防洪设施。

9、露天矿山应当按设计由上而下分台阶开采,严禁掏采。台阶高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对现有不能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且最大开采高度小于50米的小型采石场,应当按设计采用自上而下分层、按顺序开采。

10、相邻矿井之间、矿井与露天矿之间、矿井与老窑之间必须有足够的安全隔离矿(岩)柱,并不得擅自开采各类保安矿(岩)柱。

11、有自然发火倾向的矿山应有具体可靠的防灭火措施。炸药库、油库(储油点),主要进风巷、井架、井口建筑物和井下机电设备硐室等使用可燃性建筑材料的应有防灭火具体措施和设施。

12、井下电器设备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漏电、防触电的设施和措施。井下电器禁止接零。井下必须设低压照明专线,工作面、天井、井筒应为安全电压照明。

(四)安全综合整治时间安排。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公安、

工商、发展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电力等部门参加,从现在开始到2005年底全部结束。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省安监局牵头,省国土资源、监察、公安、工商、发展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电力等部门参加,从现在开始到2006年底结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现在起至2005年6月,为深化整治阶段。要全面完成评估分级工作,其中A级非煤矿山数达到30%以上;完成90%以上的非煤矿山整治验收;力争在2003年矿山总数的基础上再关闭8%以上;推进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培育和发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样板矿山;遏制非煤矿山事故上升势头。

第二阶段:从2005年7月至2006年底,为巩固提高阶段。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要求,健全和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机制和体制;按评估结果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动态监控;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加强查处力度,严禁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抓好典型,总结推广安全质量标准化样板矿山的先进经验,在全省非煤矿山行业基本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到2006年底,全面完成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经过整治,A级矿山企业达到50%以上,C级矿山企业应低于8%,淘汰D级矿山,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五)安全综合整治的验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非煤矿山综合整治目标、内容和时间的要求,加强督导,严格验收,确保整治取得实效。由国土资源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分别组成由有关专家和部门参加的验收工作组,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按照规定的时间,对非煤矿山企业逐矿审查、核定,逐矿验收。

非煤矿山安全综合整治和验收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各设区市要对市属及以上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验收;各县(市、区)要对县属及以下企业(含非公有制企业)进行验收。上一级要对下一级的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三、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非煤矿山企业要依法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积极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风险评估、安全评价等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安全费用按照矿山维简费的20%或固定资产折旧费的20%提取,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足额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根据危险程度,地下矿山按每人5—10万元提取,露天矿山按每人2—5万元提取;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伤亡赔偿标准,增强企业负责人自觉保障安全投入的积极性,凡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矿山企业对死亡职工的赔偿标准每人不得低于当地当年平均

工资的20倍,最低不少于15万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要按照规定的费率,及时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保险费。

(二)建立健全规范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用工制度。在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规范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在采矿权的设置、延续和变更过程中严格依法审批;确保矿山规模、布局、开采方案科学合理并符合规定;确保越层越界等非法开采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要进一步加大矿权整合力度,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力争在三年内取消规模以下矿山,实现一个矿体只发一个采矿许可证。只有一个法人的目标。建立健全规范的矿山企业用工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矿山劳动力市场,加强和完善工伤保险体系建设,加大工伤保险收缴力度。

(三)加快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程。各级安监和有关部门要组织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按照省安监局制定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和《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手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市、县(市、区)要培育一批安全质量标准化样板矿山,并加大推广力度。争取2005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达到30%,2006年达到50%。

(四)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凡新建、改建、扩建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报告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进行施工;安全设施建设竣工后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要加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杜绝边建设、边生产现象。

(五)依法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各级安监部门要依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9号)和《河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冀安监管…2004?7号)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严格审查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把好市场准入关,消除安全隐患。要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淘汰一批安全投入不足、工艺装备落后、管理水平差的非煤矿山企业。

(六)加大安全培训力度。要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网络,强化培训质量,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取得国家、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资质认可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安监部门批准的培训范围和国家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培训,认真审查被培训人员资格,严格程序,确保培训质量;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大对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培训机构的评估审核,促其依法培训。

(七)依法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者作出严肃处理。对发生一般事故的责令限期整改,发生重大事

故的责令停产整顿,发生特大事故的予以关闭,并由有关部门吊销各种证照。

(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要加大科技投入,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选择基础工作扎实、积极性高的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示范工程试点。特别是在露天边坡和尾矿库稳定性监测、顶板地压监控以及超层越界勘测等环节,率先采用科技含量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以提高我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科技含量和监管能力,提升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九)建立健全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充分发挥省非煤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作用,使其切实担负起全省非煤矿山救援的指挥、协调、管理工作;相关设区市要在2005年内建立完善矿山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辖区矿山救援的指挥、协调、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职责,合理安排应急救援组织正常经费及必备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购置和更新等资金,出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所需应急救援工作经费必要时由同级财政预备费解决。加强非煤矿山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整合救援队伍,全省培育2—3个救援基地和省级重点救护队伍;非煤矿山企业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小的非煤矿山企业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各地、各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充分发挥工会、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进一步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奖励制度。

四、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的监管力度,明确职责,严格执法,狠抓落实。各级政府要对本辖区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统一领导和协调,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主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工作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的工作局面。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安监部门负责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研究制定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整治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依法严格审批、清理、整合采矿权,查处越界开采和取缔无《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的违法行为;对地方政府决定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应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公安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以及有关案件的查处;对地方政府决定停产整顿的非煤矿山,及时收回其《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暂停民用爆炸物品的供给;对地方政府决定取缔和关闭的非煤矿山,依法吊销其《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终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发展改革部门或冶金矿山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冶金、有

色矿山生产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工作。要严格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对不符合《河北省冶金、有色矿山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省政府第7号令)和《河北省冶金、有色矿山生产许可证制度考核办法》(冀冶矿行…2002?31号)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对地方政府决定关闭或取缔的冶金、有色矿山,应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建立健全规范的矿山企业用工制度,加强和完善工伤保险体系建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矿山企业的登记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规定,对申请材料不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登记注册;地方政府决定取缔和关闭的非煤矿山,应依法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监察机关负责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矿山负责人在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加大对事故责任者的追究力度。电力供应部门负责电力供应管理工作。对地方政府决定停产整顿的非煤矿山及时停止供给生产用电,待验收合格后再恢复生产供电;对依法决定关闭的矿井停止供电,拆除供电设备,并依法查处私自转供、偷接电行为。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和取缔关闭企业的巡查,督查其整改进度,严防死灰复燃。要强化责任追究,县(市、区)辖区内发现两处、乡(镇)辖区内发现一处应取缔关闭而未取缔关闭或已取缔关闭又恢复生产的非煤矿山,要按有关规定由监察部门对县(市、区)、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及

分管领导给予行政处分。

二○○五年三月三日《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2006]69号

第四十五条规定: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妥善处理事故的善后工作,按国家和本省规定向事故伤亡人员支付赔偿金。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从业人员死亡的,死亡者家属除依法获得工伤保险补偿外,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还应当向其一次性支付死亡赔偿金。煤矿企业工伤保险补偿和死亡赔偿金的总额不得低于20万元,其它生产经营单位也要适当提高赔偿标准。

赔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适时修订(《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冀政[2005]21号)规定: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伤亡赔偿标准,增强企业负责人自觉保障安全投入的积极性,凡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矿山企业对死亡职工的赔偿标准每人不得低于当地当年平均工资的20倍,最低不少于15万元)。

第五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要负责督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按本规定确定的标准对事故受害人员或者受害人员家

属支付赔偿金。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管理规定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管理规 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非煤露天矿 山 安 全 管 理 制 度目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岗位职责 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3、安全例会制度 4、安全检查制度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设备管理制度 7、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8、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0、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1、应急管理制度 12、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1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 14、安全奖惩制度 15、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6、各岗位操作规程 17、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 18、安全管理台帐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全面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本单位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取

得安全生产许可;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队伍,按规定配备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制定规章制度和建立档案责任。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为从业人员建立违规操作、安全事故、职业病和不良嗜好等个人档案。 4、安全投入责任。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达到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金投入;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三同时”的规定;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 5、教育培训责任。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 6、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相关信息,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7、建立健全层级清楚、职责明确、权责对等、奖惩分明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班组长及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 规定 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企业的安全机构和全体员工开展安全工作。 2、负责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以及技术标准的执行。 3、监督制定、修订和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长远规划。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和组织,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批准落实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6、组织非煤矿山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 7、严格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做报告和处理规定?的管理程序,协助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8、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研究并落实整改。 二、安全员责任 1、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进行具体的监督检查工作,企业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时负责企业安全工作。做好生产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

2、自觉努力学习,积极宣传,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以及企业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在履行监督检查工作时,必须凭证上岗,必须带头遵守和执行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深入生产班组,对安全管理、机械设备、变压器、配电线路、设施、尘毒危害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作业记录,对出现重大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6、在履行监督检查工作中,有权对违章行为按照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和罚款的处理,对特别严重的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向矿长报告。 7、对发生工伤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参加事故调查。 8、对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设施的购买、验收、发放、使用、更换、报废,做好监督检查。 9、必须认真做好上报规定的各种安全方面记录、报表,收集、汇总管理安全方面的相关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三、作业人员安全责任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知识题库简答题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知识题库 简答题 1、什么是安全否决权原则? 答: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是指安全工作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该原则要求,在对企业各项指标考核、评选先进时,必须要首先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指标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2、用电安全的基本要素是什么? 答:电气绝缘、安全距离、设备及其导体载流量、明显和准确的标志等是保证用电安全的基本要素。只要这些要素都能符合安全规范的要求,正常情况下的用电安全就可以得到保证。 3、使用电钻或手持电动工具时应注意哪些安全问题? 答:(1)所有的导电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2)所有的导线必须是坚韧耐用的较胶皮线。在导线进入电机的壳体处,应用胶皮圈加以保护,以防电线的绝缘层被磨损。(3)电机进线应装有接地或接零的装置。(4)在使用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5)每次使用工具时,都必须严格检查。 4、什么是"三违"? 答: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5、故事“四不放过”的内容是什么? 答: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

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 6、安全“六有”的内容是什么?(10分) 答:轮有罩、轴有套、坑孔沟池有防护、梯子平台有栏杆、危险场所有标记、厂房内有通道。 7.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时,享有哪些权利? 答: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申请行政复议权和提起行政诉讼权。 8.《安全生产法》对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情况,规定了哪些处罚? 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9.《安全生产法》对事故调查处理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0.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哪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答: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

非煤矿山安全知识试卷修订稿

非煤矿山安全知识试卷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2016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知识考试题 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 60分(每题3分,共60分)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人是生产经营单位的()。 A、分管安全生产地负责人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 C、主要负责人 D、出资人 2、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 A、当班主要负责人 B、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公安部门 3、《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B、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C、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D、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4、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A、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B、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生产经营 C、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可生产经营 D、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可生产经营 5、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上岗的从业人员都经过(),否则,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

A、安全生产教育 B、安全技术培训 C、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D、安全生产技能培训 6、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指:矿级、工区(车间)级及() A、总公司级 B、班组级 C、领导级 7、从业人员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岗位操作规制、岗位责任制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后,但因未遵守而造成事故的行为人应负()责任。 A、领导 B、当事人 C、管理 D、直接 8、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命安全的 () A、工艺、设备 B、替代产品 C、本质安全的原材料 9、生产经营单位对新录用和老员工,要制定详实的教育和培训计划,经费由()安排。 A、生产经营单位 B、县安全生产管理局 C、从业人员 D、政府财政部门 10、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苗头,应立即向()报告并撤出不安全的现场。 A、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 B、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公安部门 D、保卫人员 11、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和强令冒险作业。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消除潜在的事故隐患,改善企业安全生产作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0〕12号)以及《吉林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管理暂行办法》(吉安监管法政字〔2005〕224号)和吉林通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桦甸矿业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生产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桦甸矿业公司所属各单位、部室。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财务部职责 1、负责在财务方面对安全费用进行管理,设立安全费用专门账户,按月提取,并及时为保证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生产措施工程、消除潜在的事故隐患措施等提供资金。 2、负责对送交财务结算的安全费用决算书、结算发票(需主管经理签字)进行审核,不符合安全费用使用范围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结账。 3、负责按有关规定提取xx矿业公司年度安全费用,并下达桦甸矿业公司年度安全费用计划。 4、负责协助安环部做好安全费用的统计和上报以及上级部门对桦甸矿业公司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检查工作。 5、负责按矿业公司规定及时参加安措项目的招标、议标会议及安措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第五条安全环保部职责 1、负责制定xx矿业公司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各管理部门职责、安措项目审批及实施程序和管理规定。 2、负责对矿业公司各单位、部室上报的年度安措项目及费用计划进行审查,确定项目及费用。 3、负责根据财务部门下达的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拟定桦甸矿业公司年度安措项目及安全费用计划,并提交矿业公司安委会研究、审查通过。 4、负责对计划外的安措项目及费用及时提交安委会讨论、研究,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套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矿长的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执行标准、规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形成完整有效的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经常对行政管理人员和班组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及生产责任教育。 3、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季、年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安全生产动态和发展趋势,分析事故教训和重大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专款专用,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经常检查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使用情况。 5、将懂专业、懂技术、热心安全管理工作的青年知识分子充实到安全管理队伍中,支持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发挥安全检查监督人员的权威性和管理的科学性。 6、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研究分析事故隐患,制定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切实掌握救援方法,克服事故救援工作的盲目性,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本着依法治理企业的原则,严格奖惩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给予重处,评比先进时,严格把关,凡在违章行为的班组、俱均不得评选先进。在安全生产方面有新创新、新成果、新成绩者及进缎子奖励。 二、生产矿长的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结合企业生产情况,制定贯彻实施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对于生产领域的安全员有领导责任,必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3、组织编制和审查生产计划时,应首先考虑到安全技术措施,并将其作为指导安全生产的依据。 4、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全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会,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难题,布置下季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的把安全措施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6、在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工程等项目时,认真落实“三同时”的规定。 7、经常对所属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其执行情况,主动布置、检查、支持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当他们的工作受阻时,要为他们排除障碍。 8、每季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对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限期解决,并令其制订不再重复发生问题的措施。 9、发生死亡事故及恶性未遂事故,应立即亲临现场组织在有关人员按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进行抢救,并向调查组提供有关事故的情况。 10、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经验交流总结与交流会,表彰奖励安全生产有成绩的班组的先进个人,对违章指挥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召开现场会议,共同吸取教训,并对主要责任人给予重处。 三、专职安全的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标准、规范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荼,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3、经常深入基层、现场,检查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状况,及时发现危险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督促实施。 4、参加企业生产规划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工作,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搞好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做好考核和发证工作。 6、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专业安全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7、参加伤亡事故(轻、重伤)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进行伤亡事故综合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非煤矿山安全知识试卷

2016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知识考试题 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 60分(每题3分,共60分)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人是生产经营单位的()。 A、分管安全生产地负责人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 C、主要负责人 D、出资人 2、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 A、当班主要负责人 B、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公安部门 3、《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B、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C、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D、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4、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A、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B、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生产经营 C、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可生产经营 D、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可生产经营 5、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上岗的从业人员都经过(),否则,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 A、安全生产教育 B、安全技术培训 C、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D、安全生产技能培训 6、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指:矿级、工区(车间)级及() A、总公司级 B、班组级 C、领导级 7、从业人员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岗位操作规制、岗位责任制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后,但因未遵守而造成事故的行为人应负()责任。 A、领导 B、当事人 C、管理 D、直接 8、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命安全的() A、工艺、设备 B、替代产品 C、本质安全的原材料 9、生产经营单位对新录用和老员工,要制定详实的教育和培训计划,经费由()安排。 A、生产经营单位 B、县安全生产管理局 C、从业人员 D、政府财政部门 10、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苗头,应立即向()报告并撤出不安全的现场。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岗位职责 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3、安全例会制度 4、安全检查制度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设备管理制度 7、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8、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0、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1、应急管理制度 12、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1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 14、安全奖惩制度 15、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6、各岗位操作规程 17、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 18、安全管理台帐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全面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本单位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责任。依法设臵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队伍,按规定配备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制定规章制度和建立档案责任。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为从业人员建立违规操作、安全事故、职业病和不良嗜好等个人档案。 4、安全投入责任。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达到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按时足额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与现状

编号:SM-ZD-59556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与 现状 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与现状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 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 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面临的形势 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一方面增加了社会财富,促进了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由于我国非煤矿山开采技术相对落后,装备水平低;同时,矿业开采秩序混乱,非法采矿屡禁不止,乱采滥挖给国有矿山的安全生产造成了巨大威胁,导致大量矿山灾害(隐患)积聚、开采环境恶化,严重的矿山灾害性事故呈上升趋势,而且各类可导致矿山灾害事故的潜在隐患增多,已严重影响我国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我国非煤矿山特别是众多的小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差,每年因事故死亡人数在世界上最高,全国非煤矿山每年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仅次于交通事故和煤矿安全事故,在各行业中位居第三位。安全生产形势相当严峻,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制约了我国矿山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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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企业的安全机构和全体员工开展 安全工作。 2、负责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以 及技术标准的执行。 3、监督制定、修订和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奖 惩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长远规划。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和组织,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批准落实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6、组织非煤矿山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 7、严格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做报告和处理规定?的管理程序,协助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8、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研究并落实整改。 二、安全员责任 1、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进行具体 的监督检查工作,企业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时负责企业安全 工作。做好生产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 2、自觉努力学习,积极宣传,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

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以及企 业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在履行监督检查工作时,必须凭证上岗,必须带头 遵守和执行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深入生产班组,对安全管理、机械设备、变压器、 配电线路、设施、尘毒危害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作业记录, 对出现重大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6、在履行监督检查工作中,有权对违章行为按照规定 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和罚款的处理,对特别严重的隐患有权 停止生产,向矿长报告。 7、对发生工伤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 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参加事故调查。 8、对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设施的购买、验收、发放、 使用、更换、报废,做好监督检查。 9、必须认真做好上报规定的各种安全方面记录、报表, 收集、汇总管理安全方面的相关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三、作业人员安全责任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 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自觉遵守安全生 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非煤矿山双十条规定】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非煤矿山双十条规定】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 规定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条文说明 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 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应当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还应当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证照不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生产。 矿山属高危行业,地下矿山更是重中之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应当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并建立配套的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 当前,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工程外包现象非常普遍,但很多矿山企业往往“以包代管”,导致外包工程施工单位事故频发。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XX年8月23日公布施行了《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以下简称

62号令),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按照62号令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外包工程施工单位事故频发的势头。 2.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施行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4号),要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包括独立生产系统的矿井)必须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领导在井下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同时明确了矿山企业带班下井领导应当履行的三项职责。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及为其提供采掘工程施工服务的采掘施工企业都必须严格按照此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 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XX)的规定,新进地下矿山的作业人员,应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

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规定

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规定 基础管理 1.管理机构:矿山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处理,检查及处理的情况应记录在案。 2.管理制度: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 3.教育培训:矿山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至少接受20 学时的在职安全教育。 新进露天矿山的作业人员应接受不少于72 学时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应记录存档。 4.安全警示:矿山企业的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应根据其可能出现的事故模式,设置相应的的安全警示标志。 5.应急救援:矿山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及时进行修改。 矿山企业应使每个职工熟悉应急预案,并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山救灾演习。 矿山企业应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生产规模较小不必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

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人员基础知识测试题(判断题)(1)

判断题(未打×号的为正确的说法) ()1、任何人不应酒后进入矿山作业场所;受酒精或麻醉剂影响的人员不应从事露天作业或井下作业。不应将酒类饮料和麻醉剂带入作业场所。 (×)2、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可以上岗作业。()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5、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6、地下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7、企业技术总负责人每月要组织召开一次技术分析会议,特殊情况下要随时召开,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 (×)8、避灾硐室净高不低于2m,其面积按0.7㎡/人计算,单个避灾硐室设计避灾人数不少于100人。 ()9、地下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10、供水施救系统的管道供水量不少于当班作业人员每天每人6L,用水地点管道出口水压不小于0.1MPa。 (×)11、未经主管部门许可,可以拆除或移动安全警示标志。设备

的裸露转动部分,可以不设防护罩或栅栏。 (×)12、销售、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可以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 ()13、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14、矿山企业应使每个职工熟悉应急预案,并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山救灾演习。每年雨季前,应由主管矿长组织一次防水检查,并编制防水计划。 (×)15、可以用火炉或明火直接加热井下空气,或用明火烘烤井口冻结的管道。 ()16、有跌落危险的平台、通道、走梯、走台等,均应设置护栏或扶手,并有足够的照明。作业场所有坠人危险的钻孔、井巷、溶洞、陷坑、泥浆池和水仓等,均应加盖或设栅栏,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照明。 (×)17、矿井主要进风风流,可以通过采空区和塌陷区 (×)18、井下电气设备应该接零,但不可以接地。 ()19、所有非煤矿山企业都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紧急避险应遵循“撤离优先,避险就近”的原则。 ()20、停电检修时,所有已切断的开关把手均应加锁,应验电、放电和将线路接地,并且悬挂“有人作业,禁止送电"的警示牌。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6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3、安全例会制度 4、安全检查制度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设备管理制度 7、危险源管理制度 8、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1、事故管理制度 12、应急管理制度 13、安全奖惩制度 14、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5、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16、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木企业的安全机构和全体员T开展安全工作。 2、负责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以及技术标准的执行。 3、讣划、布蚩检資「□纠、评比生产的同时讣划、布总、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监督制定、修订和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长远规划。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和组织,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批准落实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6、组织个旷性的女个教育和考垓T-佟组织员丁学月安个生产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 7、严格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做报告和处理规定?的管理程序,协助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8、定期组织安金主产人检査对杳的巫大隐患英及时研究并落实整改。 二、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贲检査对安金生产管理各顶叛章制度执f丁恬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度、修订安个规章制度安金操作販用和编制安全技术措 遍计划批笊后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4、组织安全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非煤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1、通风组在生产技术组的配合下,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计算全矿及各分区的风量,并将风量合理分配到各工作点,并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时有效地调节风量。 2、通风组要对矿井风量和风速进行检查,掌握矿井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3、对矿井通风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管理,定期测定主要通风机的工况点;检查局部通风机的工作状况。 4、组织通风安全各项检查工作。包括测定矿井空气成分、温度和矿井气候条件、有害气体含量、空气含尘量等。 5、按要求填写各种通风安全报表,并对各报表研究和分析。 6、负责绘制并补充通风系统图,及时掌握通风网路的变化情况,在生产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及时调整矿井通风。 7、进行矿井井巷维护与管理,制定井巷维修计划及安全措施。 8、负责对通风安全仪表进行检查、维修和管理。 9、负责矿井通风构筑物的维修与管理。 10、负责定期对矿井通风阻力进行检查与测掌握矿井通风阻力情况,对阻力过大的区域制定相应措施。 11、测风时要选择合适的测风地点,根据测量风速的大小选用合适的风

表。测风时,应先将风表计数器指数回零,或记下数,待风表叶轮转动30秒左右后,再同时启动风表计数器和秒表测定,测定结束时同时关闭。在每个测风断面测风应至少测3次,取其平均值。 12、测风时,风表不能距人体及巷道顶、帮、底部太近,应保持200 毫米以上的距离;在倾斜巷道内测风时,要注意使叶轮流方向始终保 持垂直;在遇到车辆和行人通过或风门开启等情况要等待一定时间,待风流稳定后再进行测风。 13、局部通风 (1) 、当独头巷道长度大于10m后,必须采取局部通风措施(用高压风吹或安装局扇)。 (2) 、当独头巷道长度大于20m后,必须安装局扇。 (3) 、压入式通风时,吸风口应设在贯穿巷道距独头巷道口不小于10m 的上风侧;抽出式通风时,排风口应设在贯穿巷道距独头巷道不小于 10m的下风侧;混合式通风时,抽出式风机吸风口的位置应比吸入式 风机吸风口的位置更靠近工作面,二者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0m。 (4) 、压入式通风时,风筒布距掌子面应不大于10m,抽出式通风时, 风筒布距掌子面不大于5m。 (5) 、风筒吊挂应平直,不要挤压,且必须保持完好无损,有漏风处 务必及时补好。 (6) 、爆破后,必须保证足够的通风时间。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届X中全会精神和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部署,以严格执法检查为手段,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重点,以提升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为目的,推动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按照执法计划,继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标检查,监督检查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的权利和义务,督促企业建立矿山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分级负责,属地监管责任制度,明晰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执法检查、复产复建验收等监管职责。完善约谈通报警示会制度。切实把安全管理和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二、扎实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 严格按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标准》和《非煤矿山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办法》规定,明确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科学评定矿山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对标督促企业整改隐患;建立管理台账和数据库,绘制安全风险电子分布图。根据分级结果,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实施差异化、动态化监管,切实提高监管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安全准入。 坚决执行露天矿山年最小开采规模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X市矿产资源开发保发展治粗放保安全治隐患保生态治污染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集中整配治一批生产方式粗放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合有关部门推动资源整合,到X年,采石场数量消减50%;严格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督促企业落实相关安全措施,保证本质安全。 加强石油技术服务单位行政许可审查,强化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工作,对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现场检查率县上必须达到100%以上,市上必须达到30%以上。 四、深化原油集输管道专项整治。 按照《X年油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总体安排,进一步深化本辖区原油管道泄漏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全面组织开展集输管线隐患排查,做好管道隐患综合治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知识考试试题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知识考试试卷 总分100分 单位__________姓名_____分数____ 在括号内填入正确的代号。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 当依法履行()方面的义务。 A .安全管理 B .安全监督 C.安全生产 D.安全保障 2、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参加抢险 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奖励。 A.政府领导 B.企业领导 C.单位和个人 D.事故责任人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 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A.特别危险 B.重大危险 C.较大危险 D.没有危险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A.支持 B.阻挠和干涉 C.破坏 D.反对和破坏 5、从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岗位操作规程,但未遵守而造 成事故的,行为人应负()责任。 A.领导 B.管理 C.直接 D.其它 6、《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 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述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

()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 .100 B.200 C.300 D.400 7、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于2007年()起 实施。 A.3月1日 B.6月1日 C.9月1日 D.12月1日 8、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 现场从业人员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 A.安监部门 B.政府 C.公安部门 D.本单位 9、采石场上部需要剥离的,剥离工作面应当超前于开采工作面()以上。 A.4米 B.6米 C.8米 D.10米 10、生产安全事故分重特大事故、特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一次死亡2人的属于()事故。 A.重特大 B.特大 C.较大 D.一般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错答或缺答不得分) 1、依法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 有()。 A.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 B.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 C.矿山 D.建筑施工单位 2、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事故发生,应由生产 经营单位谁来承担责任。()

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一、安全生产方针管理制度 (1)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3) 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7)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8) 五、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10) 六、员工参与管理制度 (11) 七、文件与资料控制管理制度 (12) 八、安全检查制度 (15) 九、职业卫生(危害)管理制度 (21) 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3) 十一、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26)

十二、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制度 (28) 十三、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管理制度 (29) 十四、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回顾管理制度 (31) 十五、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32) 十六、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33) 十七、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38) 十八、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40) 十九、升降人员、物料罐笼管理规定 (42) 二十、危险物品和材料管理制度 (43) 二十一、特殊作业现场管理与审批制度 (45) 二十二、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46)

二十三、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47) 二十四、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48) 二十五、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49) 二十六、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度 (50) 二十七、安全例会制度 (51) 二十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2) 二十九、地面工业建构筑物管理制度 (53) 三十、外部联系、内部沟通及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54) 三十一、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制度 (56) 三十二、施工队管理制度 (58) 三十三、管理评审制度 (61)

三十四、安全认可与奖励制度 (62) 三十五、工余安全管理制度 (63) 三十六、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64) 三十七、关键任务识别、分析与观察管理制度 (67) 三十八、设计管理制度 (70) 三十九、“三同时”管理制度 (72) 四十、采矿工工艺管理制度 (73) 四十一、生产保障系统管理制度 (74) 四十二、提升运输系统管理制度 (76) 四十三、电机车运输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79) 四十四、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82)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套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目录 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经理(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副经理(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副经理(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健康安全环保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电设备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财务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员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董事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2.负责企业及所属矿山依法生产和建设。 3.负责建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组织制定企业董事会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5.组织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6.组织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负责审批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确定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8.负责建立董事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并定期组织召开。 9.组织审定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及考核制度,并督促管理层抓好落实。 10.负责审批企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费用足额提取和使用,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11.负责组织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督促管理层抓好落实。 12.定期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半个月至少检查1次矿山隐患排查治理落实。

13.组织开展或督促矿山管理层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矿山管理层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4.负责审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参加1次矿山应急救援演练。 15.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6.负责组织事故抢险救援。 17.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18.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督促矿山管理层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向员工代表大会或者员工大会报告安全工作,认真听取员工代表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19.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0.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指令。配合上级或安监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在《隐患整改指令书》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监督各部门、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21.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矿山矿领导带班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经济效益挂钩。 22.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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