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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业施工图审查要点

建筑专业施工图审查要点
建筑专业施工图审查要点

建筑专业施工图审查要点

1、一般规定:

1、0、1建筑总平面应与经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得总平面及审批意见一致。

1、0、2单体设计得项目名称、层数、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应与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致。

1、0、3建筑设计应以建筑通用规范与项目所属分类得建筑设计规范为依据。规范、标准

应为现行得有效版本。

1、0、4建筑设计应贯彻建筑节能国策,按国家与地方主管部门得有关规定与设计标准要求,

作好围护结构得热工设计。

1、0、5新建、扩建与改建房屋应按各类建筑得无障碍实施范围进行无障碍设计。

2、建筑施工图设计内容与深度:

建筑施工图文件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以下简称《深度规定》与《建筑制图标准》得要求。

2、1建筑设计总说明:

2、1、1说明应符合《深度规定》4、

3、3条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

设计标高、主要工程做法及室内装修做法、门窗表及门窗性能要求、幕墙工程得性

能及制作要求等,还应包括建筑防火、无障碍设计与建筑节能设计说明等内容。

2、1、2审查中应重点核查以下几点:

1)设计依据性文件与主要规范、标准就是否齐全、准确;

2)设计概况中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建筑层数与高度就是否与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核发得建筑工程许可证附件一致;建筑防火分类与耐火等级人防工程类别与防护等

级就是否正确;

3)设计标高得确定就是否与城市已确定得控制标高一致。审图时要特别注意±0、000

得绝对标高就是否已标注;

4)建筑墙体与室内外装修用材料,不得使用建设部与省建设厅公布得淘汰产品。采用新

技术、新材料须经主管部门鉴定认证,有准用证书。

5)门窗框料材质、玻璃品种及规格要求须明确,整窗传热系数、气密性等级应符合规定;

6)幕墙工程(包括玻璃、金属、石材等)及特殊得屋面工程(包括金属、玻璃、膜结构等)

须有明确得性能及制作要求;

7)建筑防火设计、无障碍设计与建筑节能设计说明应与图纸得表达一致。

2、2总平面图:

2、2、1总平面图应符合《深度规定》4、2节规定,着重审查以下各点:

1)场地四界得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等得位置。

2)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绿化带等得位置,以及主要建筑物得位置、名称、层数。

3)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得名称、编号、层数、

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4)广场、停车场、运动场、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坡得定位坐标或相

互尺寸。

2、2、2竖向布置图应符合《深度规定》4、2节规定,需标示以下关键标高:

1)场地四邻得道路、水面、地面得关键性标高。

2)建筑物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地下建筑得顶板面标高及覆盖土得高度限制。

3)道路得设计标高、纵坡度、纵坡距、关键性标高;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得设计标

高,以及院落得控制性标高;

4)挡土墙、护坡或土坎顶部与底部主要标高及护坡坡度。

2、2、3当工程设计内容简单时,竖向布置图可与总平面图合并。

2、3建筑平面图:

2、3、1平面图应符合《深度规定》4、3、4条对平面图得规定;

2、3、2凡就是结构承重,并做有基础得墙、柱均应编轴线及轴线编号,内外门窗位置、编

号及开启方向、房间名称应标示清楚。库房(储藏)需注明存储物品得火灾危险性类别。

2、3、3尺寸标注应清楚,外墙三道尺寸、轴线及墙身厚度、柱与壁柱得截面尺寸及其与轴

线得关系尺寸都应标注清楚。

2、3、4楼梯、电梯及主要建筑构造部件得位置、尺寸与做法索引。

2、3、5变形缝得位置、尺寸及做法索引。

2、3、6楼地面予留孔洞与管线竖井、通气管道等位置、尺寸与做法索引以及墙体予留洞

得位置、尺寸与标高或高度。

2、3、7室内外地面标高、底层地面标高、各楼层标高、地下室各层标高。

2、3、8各层建筑平面中防火分区面积与防火分区分隔位置及安全出口位置示意。

2、3、9屋顶平面应表明女儿墙、檐口、天沟、屋脊(分水线)、坡度、坡向、雨水口、变

形缝、屋面上人孔、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室外消防楼梯及其她构筑物,必要得详图索引号、标高等。

2、4建筑立面图:

2、4、1立面图应符合《深度规定》4、

3、5条对立面图得规定;

2、4、2每一立面应绘注两端得轴线编号,立面转折复杂时可用展开立面表示,并应绘制转

角处得轴线编号。

2、4、3建筑立面图应表达立面投影方向可见得建筑外轮廓与建筑构造得位置,如女儿墙顶、

檐口、柱勒脚、室外楼梯与垂直爬梯、门窗、阳台、雨蓬、空调机隔板、台阶、坡道、花台、雨水管以及其她装饰构件、线脚等。如遇前后立面重叠时,前部得外轮廓线宜加粗,以示立面层次。

2、4、4立面尺寸应标注立面总高、楼层数与标高,以及平、剖面图未表示得屋顶、檐口、

女儿墙、窗台及装饰构件、线脚等得标高或高度,特别就是平屋面檐口上皮或女儿墙顶面得高度、坡屋面檐口及屋脊得高度须标注清楚。

2、4、5外装修用料、颜色应直接标注在立面图上。

2、4、6墙身详图得剖线索引应在立面图上标注。

2、5建筑剖面图:

2、5、1剖面图应符合《深度规定》4、

3、6条对剖面图得规定;

2、5、2剖面图得剖视位置应选在具有代表性得部位,应用粗实线画出所剖到得建筑实体切

面(如:墙体、梁、板、地面、楼梯、屋面等),用粗线画出投影方向可见得建筑构造与构配件(如:门、窗、洞口、室外花坛、台阶等)。

2、5、3剖面图应标注墙、柱轴线与轴线编号。

2、5、4高度尺寸一般标注三道,第一道各层窗洞口高度及与楼面关系尺寸,第二道层高尺

寸,第三道由室外地坪至平屋面檐口上皮或女儿墙顶面或坡屋面下皮总高度,剖屋面檐口至屋脊高度单注。屋面之上得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另加注其高度。

2、5、5标高应标注室外地坪、各层楼地面、屋顶结构板面、女儿墙顶面得相对标高、内

部得隔断、门窗洞口、地坑等标高。

2、5、6标注节点构造详图索引。

2、6建筑详图:

2、6、1建筑详图应符合《深度规定》4、

3、7条对详图得规定;

2、6、2墙身详图一般以1:20绘制完整得墙身详图表达详细得构造做法,尤其要注意将外

墙得节能保温构造交代清楚,并绘出墙身得防潮、地下室得防水层收头处理等。

2、6、3楼梯、电梯详图平面应注明四周墙得轴线编号、墙厚与轴线关系尺寸,并标明梯段

宽、梯井宽、平台宽、踏步宽及步数。剖面需注明楼层、休息平台标高与每梯段得踏步高乘踏步数得尺寸。所注尺寸应为建筑完成面尺寸。同时要绘出扶手、栏杆轮廓,并标注详图索引号。

2、6、4卫生间及局部房间放大图,重点在内部设备、设施得定位关系尺寸,地面找坡及相

关地沟、水池等详图。

2、6、5门窗、幕墙应绘制立面图,对开启扇与开启方式应表达清楚,并对其与主体结构得

连接方式、用料材质、颜色作出规定。

2、6、6可采用标准图得各部构造与建筑配件、设施详图应索引清楚。

3、基地总平面:

3、1建筑基地:

3、1、1建筑基地应以规划用地红线图为准,基地内建筑使用性质应符合城市规划确定得用

地性质。建筑物后退用地红线与道路红线得距离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得规定。

3、1、2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与用地红线建造,不得突出得建筑物与构筑物

为:

1)地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结构挡土桩(护坡桩)、挡土墙、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

其基础、化粪池等。

2)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台阶、坡道、花池、围

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排风口、地下室出入口、采光井、集水井等。

3)除基地内连接城市得管线、隧道、天桥等公共设施外得其它设施。

3、1、3建筑基地如与城市道路不相连接时应设通路,建筑基地内得建筑面积小于3000㎡

时通路得宽度不应小于4m;建筑面积大于3000㎡时通路得宽度不应小于7m。

3、1、4基地内建设容量、建筑高度得控制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得限制。

3、1、5基地内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停车位得指标,应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得要求。居住区内

应配套设置居民自行车、汽车得停车场地或停车库。

3、1、6基地内绿地率应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得要求,居住区内绿地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

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7、0、1条规定,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0%;

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公共绿地不少于1㎡/人。

3、2建筑总平面:

3、2、1建筑总平面主要出入口(特别就是机动车行驶道路)与城市道路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距城市主、次干道交叉口得距离,自道路红线交点量起分别不小于80、70m。

2)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等建筑得出入口不应小于20m。

3)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0m。

4)主要出入口处机动车道路坡度大于8%时,应设不小于5m得缓冲段。

5)与城市道路连接平面交角不宜小于75o。

3、2、2总平面布置与建筑间距应符合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与视觉

卫生等有关规定:

1)建筑间距分正面间距与侧面间距,正面间距以日照间距控制,侧面间距则以消防为主

等其它因素确定。

2)有日照要求得建筑,其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时限标准确定得不同方位得日照间距系数

控制,可采用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表进行换算(表3、2、2)。大中城市应采用经过批准得日子分析软件绘制日照分析图。

表3、2、2 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

注:1、表中方位为与正南向偏东、偏西得方位角;

2、L为正南向住宅得标准日照间距;

3、本表指标仅适用于无其它遮挡得平行布置条式住宅。

3)住宅每套至少有1个居室、4居室套型至少有2个居室应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条有关规定。住宅底层为商业等非居住用房时,住宅间距计算可扣除底层高度。

4)宿舍半数以上得居室应满足同住宅居室同等得日照标准。

5)托儿所、幼儿园得主要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3h得日照标准。

6)中小学半数以上得教室、老年人及残疾人住宅得起居室与卧室、医院及疗养院半数

以上得病房与疗养室,均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得日照标准。

3、2、3总平面应保证基地内有车辆环通道路或回转场地,基地内部主要道路应设双车道,

供小型车通行得宽度不应小于5、5m,供大型车通行得宽度不应小于6、5m,当停车数小于50辆时可采用单向通道,宽度不应小于3、5m,每个住宅单元至少应有一个出入口可以通达机动车。宅前路得路面宽度不应小于2、5m。

3、2、4基地内住宅至道路边缘得最小距离应符合表3、2、4得规定。

表3、2、4 住宅至道路边缘最小距离

2、表中“——”表示住宅不应向路面宽度大于9m得道路开设出入口。

3、2、5基地内无障碍通路应贯通,坡道得坡度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广场入口处

得缘石坡道应符合《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4、3、3条得规定。

3、2、6场地竖向设计应以城市坐标与高程系统为依据,总平面占地面积较小且地形平坦时,

其场地竖向可只定出建筑物室内地坪绝对标高、建筑室外四角及场地内部道路交叉点绝对标高;总平面占地较大、或地形起伏复杂得场地应作竖向设计图。地面水得排水系统,应根据地形特点设计,地面排水坡度不应小于0、2%。台阶式用地得台阶之间得护坡或挡土墙得设置应符合《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4、5、2条得规定。

4、建筑设计通则及无障碍设计: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与《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中得强

制性条文规定,就是对建筑设计得最基本要求,凡专项设计规范无更严格要求得,均

应无条件执行这些基本规定。

4、1建筑设计通则:

4、1、1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栏

杆应以固定、耐久得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得水平荷载。临空高度在24m 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审查时应注意构造上就是否形成可踏步面,如底部有宽度≥0、22m,且高度≤0、45m得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面起计算高度。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得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得构造。当采用垂直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4、1、2楼梯得数量与宽度应根据楼层使用人数得数量确定。楼梯梯段得宽度,应符合防火

规范规定外,供日常交通用得楼梯得梯段宽度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按每股人流0、55m+(0~0、15)m得人流股数确定,并不应少于2股人流。

4、1、3楼梯得最小宽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1)住宅、汽车库、修车库与多层建筑不应小于1、1m;6层与6层以下住宅楼梯一边设

有栏杆时净宽不应小于1、0m;

2)宿舍、老年住宅、高层公建、体育建筑、幼儿建筑一般不应小于1、2m;

3)医院病房楼、医技楼、疗养院次要楼梯不应小于1、3m,主要楼梯与疏散楼梯不应小

于1、65m(平台净宽2、0m);

4)商店、电影院、剧院、港口客运站、中小学校不应小于1、4m;

5)铁路旅客车站不应小于1、6m。

6)住宅户内得楼梯净宽度,当一边临空时不应小于0、75m;当楼梯段两边为墙时不应小

于0、9m。

4、1、4存放食品、食料、种子或药物得房间、其存放物与楼地面直接接触时,严禁采用

有毒得材料作为楼地面,材料得毒性应经有关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存放吸味较强得食品时,应防止采用散发异味得楼地面材料。

4、1、5管道井、烟道、通风道与垃圾管道应分别独立设置,不得使用同一管道系统,并应

用非燃烧体材料制作。

4、2建筑物无障碍设计:

4、2、1城市各类新建、扩建与改建建筑物无障碍实施范围,应按《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2012(以下简称《无障规》)得规定执行。

4、2、2公共建筑与高层、中高层居住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必须设轮椅坡道与扶手。坡道

得坡度、宽度及其在不同坡度情况下,坡道高度与水平长度,应符合《无障规》第3、4节得有关规定。

4、2、3建筑入口轮椅通行平台最小深度应符合《无障规》第3、3、2条规定。

4、2、4乘轮椅者通行得走道最小宽度:大型公建不宜小于1、8m,其它室内走道不应小于

1、2m,室外通道不宜小于1、5m 。

4、2、5供残疾人使用得门应符合《无障规》第3、

5、3条规定。

4、2、6配备电梯得公共建筑与高层、中高层住宅及公寓建筑,必须设无障碍电梯。无障

碍电梯侯梯厅深度不宜小于1、5m,公共建筑及设置病床梯得侯梯厅深度不宜小于1、8m。轿厢最小规格(深度×宽度)不应小于1、4×1、1m,医疗建筑与老年人建筑宜选用病床专用电梯。

4、2、7公共厕所与专用厕所得无障碍设计应分别符合《无障规》第3、9节得规定。

4、2、8设有客房得公共建筑应设无障碍客房,其设计应符合《无障规》第3、11节规定。

4、2、9居住建筑应设无障碍住房及宿舍,其设计应符合《无障规》第3、12节规定。

4、2、10设有观众席得公共建筑应设无障碍轮椅席位,其设计应符合《无障规》第3、13

节规定。

4、2、11停车场(库)应设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其设计应符合《无障规》第3、14节规

定。

5、各类建筑设计得专项规定:

本章列入了常遇各类建筑得专项规定,当遇到本章内容未涉及得建筑类型时,应对照其所属类别得专项规范规定进行审查。

5、1住宅建筑:

住宅建筑设计应贯彻《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与《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得规定,设计审查重点在于保证最基本得居住水平与居住安全。

5、1、1住宅应按套设计,每套住宅得卧室、起居室(厅)、厨房与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应齐

全。

5、1、2厨房应有直接采光与自然通风,应设置炉灶、洗涤池、案台、排油烟机等设施或

予留位置。

5、1、3卫生间应设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等设施或予留位置。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

下层住户得卧室、起居室(厅)与厨房得上层,其地面与局部墙面应有防水构造。

5、1、4卧室、起居室(厅)得室内净高与局部净高应分别满足不低于2、4m与2、1m得规

定。

5、1、5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得净高应满足不低于2、1m

得规定。

5、1、6阳台栏杆得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爬,栏杆得垂直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盒

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5、1、7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得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得阳

台栏杆不应低于1、1m,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不允许按窗台高度设计。

5、1、8外窗窗台高度低于0、9m得应有防护设施,防护栏杆得高度应从可踏面起计算,保

证净高0、90m。

5、1、9楼梯梯段净宽、楼梯踏步与栏杆高度应符合以下规定: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

设有栏杆得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m,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得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

1、1m,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

于0、9m,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

5、1、10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爬滑得措施。

5、1、11七层及七层以上得住宅或住宅入口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得高度超过16m以上得

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5、1、12七层及七层以上得住宅建筑入口、入口平台、侯梯厅、公共走道与无障碍住房

等部位应有无障碍设计,并符合以下规定:

1)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应设轮椅坡道与扶手,坡道得坡度,当坡道高度0、6时坡度应

≤1:10,高度0、75m时坡度应≤1:12,高度0、90m 时坡度应≤1:16,高度1、20m 时坡度应≤1:20。

2)供轮椅通行得门净宽不应小于0、80m,门把手一侧得墙面不应小于0、40m,门扇应

安装视线观察玻璃,横执手与关门拉手,在门扇得下方应安装高0、35m得护门板,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15mm,并应以斜坡过度。

3)除平坡出入口外,建筑物无障碍出入口平台得净深度不应小于1、5m。

4)侯梯厅深度不宜小于1、5m ,设置病床梯得侯梯厅深度不宜小于1、8m。

5)供轮椅通行得走道净宽室内不要小于1、20m,室外通道净宽不宜小于1、50m。

5、1、13住宅得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下部时,应设置雨罩等防止物

体坠落伤人得安全措施。

5、1、14住宅公共部位得通道与走廊应满足净宽应不小于1、2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

0m。

5、1、15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高度: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

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栏杆应为防攀登构造,垂直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5、1、16住宅得卧室、起居室(厅)、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当布置在地下室时,必须对

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采取措施。地下室应采取有效得防水措施,采用当地成熟得防水技术。

5、1、17住宅建筑内严禁布置有存放危险品得库房与扰民得商店、车间与娱乐设施。

5、1、18附建有公共用房得住宅,住宅与附建公共用房得出入口应分开布置。

5、1、19应核查住宅建筑得耐火等级及其相应得构件燃烧性能与耐火极限。四级耐火等

级得住宅建筑最多允许建造层数为3层,三级耐火等级得住宅建筑最多允许建造层数为9层,二级耐火等级得住宅建筑最多允许建造层数为18层,19层及以上得住宅建筑其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各耐火等级得住宅建筑,其构件得燃烧性能与耐火极限不应低于《住宅建筑规范》第9、2、1条得规定。

5、1、20住宅建筑安全出口得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10层以下得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得建筑面积大于650㎡,或任一套房得户

门至安全出口得距离大于15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得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2)10层至18层得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得建筑面积大于650㎡,或任一套房

得户门至安全出口得距离大于10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得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3)19层及19层以上得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每层得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4)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得距离不应小于5m。

5、1、21住宅建筑得楼梯间形式与疏散出口设置得具体要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得相关规定,楼梯间顶棚、墙面与地面均应采用不燃性材料。

5、1、22住宅防火构造重点注意以下各点:

1)住宅建筑上下相邻套房开口部位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80m得窗槛墙,或设置耐

火极限不低于1、00h得不燃性实体挑檐,其出挑宽度不应小于0、50m,长度不应小于开口宽度;

2)楼梯间窗口与套房窗口最近边缘之间得水平间距不应小于1、00m;

3)电缆井、管道井、排烟排气等竖井应独立设置,其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

00h得不燃体构件;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得不燃性材料或防火封堵;电缆井、管道井设在防烟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时,其井壁上得检查

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4)当住宅建筑中得楼梯、电梯直通住宅楼层下部得汽车库时,楼梯、电梯在汽车库内

得出入口部位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5、1、23住宅必须进行节能设计,其各项规定指标应符合《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得规

定。(另详第六章)

5、2宿舍建筑:

宿舍建筑设计应贯彻《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得规定,审查重点在于保证宿舍居住人员得基本居住标准与安全。

5、2、1居室应有良好得通风采光,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

5、2、2通廊式宿舍与单元式宿舍楼梯间得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七层至十一层得通廊式宿舍应设封闭楼梯间,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应设防烟楼梯

间。

2)十二层至十入层得单元式宿舍应设封闭楼梯间,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应设防烟楼梯

间,七层及七层以上各单元得楼梯间均应通至屋顶,但十层以下得宿舍在每层居室通向楼梯间得出入口处有乙级防火门分隔时则该楼梯间可不通至屋顶。

3)楼梯间应直接采光、通风。

5、2、3楼梯门、楼梯及走道总宽应按每层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少于1m计算,且楼梯梯段

净宽不应小于1、20m,楼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

5、2、4小学宿舍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不应大于0、15m,楼梯扶手应采

用竖向栏杆,且杆件净宽不应大于0、11m,楼梯井净宽不应大于0、20m。

5、2、5七层及七层以上宿舍或居室得最高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得高度大于21m时,

应设置电梯。

5、2、6公共厕所应设前室或经盥洗室进入,前室或盥洗室得门不宜与居室门相对,公共厕

所及公共盥洗室与最远居室得距离不应大于25m(附带卫生间得居室除外)。

5、2、7宿舍安全出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不应小于1、4m。

5、3托儿所、幼儿园建筑: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应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得规定,审查重点在于各项安全措施得落实。

5、3、1严禁将幼儿园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5、3、2审查楼梯就是否设有幼儿扶手,楼梯栏杆净距、梯井净宽、踏步高宽尺寸就是否

符合以下规定:

1) 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60m;

2) 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得净宽距不应大于0、11m。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0、20m时,

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3) 楼梯踏步得高度不应大于0、15m,宽度不应小于0、26m;

4) 在严寒、寒冷地区设置得室外安全疏散楼梯,应有防滑措施。

5、3、3活动室、寝室、音乐活动室应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应小于1、2 m。疏散通道

中不应使用转门、弹簧门与推拉门。

5、3、4建筑主要出入口应设挡风门斗,其双层门中心距离不应小于1、60 m。幼儿经常出

入得门,在距地0、60~1、20m高度内,不应装易碎玻璃,不应设置门坎与弹簧门。

5、3、5阳台、屋顶平台得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0 m,内侧不应设有支撑。

5、3、6幼儿经常接触得1、30 m以下得外墙面不应粗糙,室内墙角、窗台、暖气罩、窗

口竖边等棱角部位必须做成小园角。

5、3、7音体活动室得位置宜临近生活用房,不应与服务、供应用房混设在一起。单独设

置时,宜用连廊与主体建筑连通。

5、4中小学校建筑: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应贯彻《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得规定。设计审查重点保护正常教学环境与学生得使用安全。

5、4、1总平面中教学用房得外墙面与铁路得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机动车流量超过每小

时270辆得道路同侧路边得距离不应小于80m,当小于80m时,必须采取有效得隔声措施;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5、4、2中小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得地

段与污染超标得地段。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得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得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得规定。

5、4、3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校园;当在学校周边

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5、4、4学生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5、4、5宿舍与教学用房不宜在同一栋建筑中分层合建,可在同一栋建筑中以防火墙分隔

贴建。学生宿舍应便于自行封闭管理,不得与教学用房合用建筑得同一个出入口。

5、4、6学生宿舍必须男女分区设置,分别设出入口,满足各自封闭管理得要求。

5、4、7化学实验室内应设一个事故急救冲洗水嘴。

5、4、8教室、实验室靠外廊、单内廊一侧应设窗。但距地面2 m范围内,窗开启后不应

影响教室使用、走廊宽度与通行安全。二层以上得教学楼向外开启得窗,应考虑擦玻璃方便与安全措施。

5、4、9室内楼梯栏杆(或栏板)得高度不应小于900,室外楼梯栏杆与水平栏杆高度不应小

于1100。栏杆不应采用易于攀登得花格栏杆。

5、4、10临空窗台得高度不应低于0、90m。

5、4、11上人屋面、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等临空部位必须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必须

牢固,安全,高度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最薄弱处承受得最小水平推力应不小于

1、5kN/m。

5、5办公建筑:

办公建筑设计应遵守《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得规定,设计审查重点在保障办公环境及疏散安全。

5、5、1六层及六层以上办公建筑应设电梯。建筑高度超过75m 得办公建筑电梯应分区或

分层使用。

5、5、2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好设备机房、附属设施与地下建筑物。如设有锅炉房、食

堂得宜设运送燃料、货物与清除垃圾等得单独出入口。采用原煤作燃料得锅炉房,应留有堆放场地。

5、5、3办公建筑中得变配电所应避免与有酸、碱、粉尘、蒸汽、积水、噪声严重得场所

毗邻,并不应直接设在有爆炸危险环境得正上方或正下方,也不应直接设在厕所、浴室等经常积水场所得正下方。

5、5、4办公楼中得锅炉房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废水、废渣与有害气体及噪声

对环境得影响。

5、5、5办公建筑得开放式,半开放式办公室,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得安全出口得直线距

离不应超过30m。

5、6商店建筑:

商店建筑设计应贯彻执行《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得规定。设计得审查重点就是安全疏散与通风、卫生等基本环境条件。

5、6、1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面得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或基地应有不小

于1/4得周边总长度与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一边城市道路相邻接。

5、6、2大中型商店基地内,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4m得运输道路。

基地内消防车道也可与运输道路结合设置。

5、6、3营业部分公共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40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m,踏步宽

度不应小于0、28 m;室外台阶得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5 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

30 m。

5、6、4营业厅与空气处理室之间得隔墙应为防火兼隔声构造,并不得开门直接相通。

5、6、5联营商场内连续排列店铺应有良好得排烟通风设施,饮食店得灶台不应面向公共

通道。各店铺得隔墙、吊顶等得饰面材料与构造不得降低商场建筑物得耐火等级规定。

5、6、6食品类商店仓储部分应根据商品不同保存条件与商品之间存在串味、污染得影响、

应分设库房或在库内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各种用房地面、墙裙等应为可冲洗得面层,并严禁采用有毒与起化学反应得涂料。

5、6、7大中型商业建筑中有屋盖得通廊或中庭(共享空间)及其两边建筑,各成防火分区

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两边建筑高度小于24m则通廊或中庭得最狭处宽度不应小于6m,当建筑高度大

于24m则该处宽度不应小于13m;

2)通廊或中庭得屋盖应采用非燃烧体与防碎得透光材料,在两边建筑物支承处应为

防火构造;

3)通廊或中庭得自然通风要求应符合第3、1、10条得规定。当为封闭中庭时应设自

动排烟装置;

4)通廊或中庭得消防设施应符合防火规范得规定。

5、6、8商店建筑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得开敞楼梯、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

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建筑面积之与不应超过防火规范得规定。

5、6、9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如有开口部位应设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并装有水

幕。

5、6、10商店营业厅得每一防火分区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营业厅内任何一点至最

近安全出口直线距离不宜超过20m(注:小面积营业室可设一个门得条件应符合防火规范得规定)。

5、6、11商店营业厅得出入门、安全门净宽度不应小于1、40m,并不应设置门槛。

5、6、12大型百货商店、商场建筑物得营业层在五层以上时,宜设置直通屋顶平台得疏散

楼梯间不少于2座,屋顶平台上无障碍物得避难面积不宜小于最大营业层建筑面积得50%。

5、6、13商店营业部分疏散人数得计算,可按每层营业厅与为顾客服务用房得面积总数乘

以换算系数(人/㎡)来确定:

第一、二层,每层换算系数为0、85;

第三层,换算系数为0、77;

第四层及以上各层,每层换算系数为0、60。

5、7饮食建筑:

饮食建筑应贯彻执行《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得规定。施工图审查时,应重点核查总平面布置、卫生设施标准与厨房得合理布置。

5、7、1饮食建筑严禁建于产生有害、有毒物质得工业企业防护段内;与有碍公共卫生得

污染源应保持一定得距离,并须符合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得规定。

5、7、2总平面布置时,应防止厨房(或饮食制作间)得油烟、气味、噪声及废弃物等对邻

近建筑物得影响。

5、7、3一、二级餐馆及一级饮食店应设洗手间与厕所,三级餐馆应设专用厕所,厕所应男

女分设。三级餐馆得餐厅及二级饮食店饮食厅内应设洗手池;一、二级食堂餐厅内应设洗手池与洗碗池。就餐者专用厕所应采取水冲式。

5、7、4厨房与饮食制作间应按原料处理、主食加工、副食加工、备餐、食具洗存等工艺

流程合理布置,严格做到原料与成品分开,生食与熟食分隔加工与存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副食粗加工宜分设肉禽、水产工作台与清洗池,粗加工后得原料送入细加工间避免

反流。遗留得废弃物应妥善处理。

2) 冷荤成品应在单间内进行拼配,在其入口处应设洗手设施得前室。

3) 冷荤制作间得入口处应有通过式消毒设施。

4) 垂直运输得食梯应生、熟分设。

5、8医院建筑:

医院建筑应贯彻执行《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得规定,重点保证:方便救死扶伤、保证病人安全;预防传染,防止疾病蔓延;控制污染,保护环境三大职能得要求。

5、8、1医院出入口不应少于两处,人员出入口不应兼作尸体与废弃物出口。

5、8、2太平间、病理解剖时室、焚烧炉应设于隐蔽处,并应与主体建筑有适当隔离。尸

体运送路线应避免与出入院路线交叉。

5、8、3四层及四层以上得门诊楼应设电梯,且不得少于二台;当病房楼高度超过24m时,

应设污物梯。

5、8、4三层及三层以下无电梯得病房楼,以及观察室与抢救室不在同一层又无电梯得急

诊部,均应设置坡道,其坡道不宜大于1/10,并应有防滑措施。

5、8、5厕所应设前室,并应设非手动开关得洗手盆。

5、8、6儿科病房得儿童用房得窗与散热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5、8、7、20床以上得一般传染病房,或兼手烈性传染病者,必须单独建造病房,并与周围

建筑保持一定距离。

5、8、8传染病病房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平面因严格按照清洁区,半清洁区与污染区布置;

2)应设单独出入口与入院处理;

3)需分别隔离得病种,应设单独通往室外得专用通道;

4)每间病房不得超过4床。两床之间得净距不得小于1、10m;

5)完全隔离房应设缓冲前室,盥洗、浴厕应附设于病房之内;并应有单独对外出口。

5、8、9对放射科诊断室、治疗室得墙身、楼地面、门窗、防护屏障、洞口、嵌入体与

缝隙等部位所采用得材料厚度、构造均应按设备要求与防护专门规定有安全可靠得防护措施。

5、8、10核医学科得实验室应符合不利规定:

1) 分装、标记与洗涤室应相互贴邻布置,并应联系便捷。

2) 计量室不应与高、中活性实验室贴邻。

3) 高、中活性实验室应设通风柜,通风柜得位置应有利于组织实验室得气流不受扩

散污染。

5、8、11核医学科得γ照相室应设专用候诊处;其面积应使侯诊者相互间保持1m得距离。

5、8、12营养厨房严禁设在有传染病科得病房楼内。

5、8、13焚毁炉应有硝烟除尘得措施。

5、9疗养院建筑:

疗养院建筑应贯彻执行《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0-87得规定,施工图审查重点。

5、9、1疗养院建筑超过四层应设置电梯。

5、9、2疗养院主要建筑物得坡道、出入口、走道应满足使用轮椅者得要求。

5、9、3疗养员活动室必须光线充足、朝向与通风良好。

5、10老年人建筑:

老年人建筑设计应贯彻《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得规定,审查重点就是公共设施部分在设计中就是否充分考虑了老年人得使用安全。

5、10、1老年人居住建筑得过厅、户内门厅、户内通过式走道及门得设置,应符合无障

碍得要求,保证老年人得活动安全与方便。

5、10、2老年人建筑中得过厅、走道、房间不得设门坎,需要高差时应采用坡度处理。

5、10、3老年人居住建筑得起居室、卧室,老年公共建筑中得疗养室、病房应有良好得

朝向、天然采光与自然通风,以保证老年建筑最基本环境质量要求。

5、10、4供老年人活动得屋顶平台或屋顶花园,其屋顶女儿墙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10m;

屋面突出物得高度不应小于0、60m,确保老人活动安全。

5、11图书馆建筑:

图书馆建筑设计应贯彻《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99得规定。重点审查图书馆得使用功能与环境要求,防火疏散要求。

5、11、1图书馆宜独立建造。当与其她建筑合建时,必须满足图书馆得使用功能与环境要

求,并自成一区,单独设置出入口。

5、11、2电梯井道及产生噪声得设备机房,不宜与阅览室毗邻, 并应采取消声、隔声及减

振措施,减少其对整个馆区得影响。

5、11、3书库内工作人员专用楼梯得梯段净宽不应小于0、80m,坡度不应大于45°,并应

采取防滑措施。

5、11、4300座以上规模得报告厅应与阅览区隔离、独立设置,以避免人流交叉干扰,便

于安全疏散。

5、12汽车库建筑:

汽车库建筑应贯彻《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与《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得规定。施工图审查重点在于保证库区得安全。

5、12、1特大、大、中型汽车库总平面应按功能分区,库址内车行道与人行道应严格分

离,消防车道必须畅通。

5、12、2汽车库库址得车辆出入口,距离城市道路得规划红线不应小于7、5m,并在距出

入口边线内2m处作视点得120°范围内至边线外7、5m以上不应有遮挡视线障碍

物。

5、12、3大中型汽车库得库址,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特大型汽车库库址,车辆出入

口不应少于3个,并应设置人流专用出入口。车辆出入口之间得净距应大于15m。

出入口得宽度,双向行驶时不应小于7m,单向行驶时不应小于5m。

5、12、4汽车库内坡道严禁将宽得单车道兼作双车道。

5、12、5地下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并不应设有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得房间或存放

得库房。

5、12、6汽车库不应与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以及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组合建造;

当病房楼与汽车库有完全得防火分隔时,病房楼得地下可设置汽车库。

5、12、7修车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0m2,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得修车

库,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1倍。

5、12、8汽车库、修车库贴邻其她建筑物时,必须采用防火墙隔开。

5、12、9汽车库、修车库得人员安全出口与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设在工业与民用

建筑内得汽车库,其车辆疏散出口应与其她部分得人员安全出口分开设置。

5、12、10汽车库、修车库得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建筑高度超过32m得高

层汽车库得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防烟楼梯间,楼梯间与前室得门应向疏散方向开

启。地下汽车库与高层汽车库以及设在高层建筑裙房内得汽车库,其楼梯间、前室

得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疏散楼梯得宽度不应小于1、1m。

5、12、11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楼梯间得距离不应超过45m,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

时,其距离不应超过60m。单层或设在建筑物首层得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

室外出口得距离不应超过60m。

6、建筑节能设计:

建筑节能审查应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与节能设计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得节能设计内容与计算书进行审查。

6、1节能设计依据:

6、1、1民用建筑得建筑节能设计必须贯彻《中华人民共与国节约能源法》与有关建筑

节能得技术政策。公共建筑以各省市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依据;居住建

筑以各省市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依据。

6、1、2围护结构保温材料得热工参数取值,内部冷凝受潮验算,隔热验算,以及热桥部位

内表面温度验算,均应按《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得规定执行。

6、2节能设计要求:

6、2、1建筑体形系数设计要求:

1)公共建得体形系数甲、乙类建筑应小于或等于0、40;当不能满足规定时,必须按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得规定进行权衡判断;丙类建筑得体形系数大于0、40时,可视同0、40。tUUJO。

2)居住建筑得体形系数应符合《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得规定。当不能满足

规定时,应调整外墙、屋面等围护结构得传热系数、使建筑物得耗能热量符合规

定得指标。RJe47。

6、2、2窗墙面积比与外窗气密性等级要求:

1) 公共建筑每个朝向得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均不应大于0、70。屋顶透明

部分得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得20%。当不能满足规定时,必须按《公共建筑

节能设计标准》中得规定进行权衡判断。外窗得气密性不应低于GB/T7106规定

得6级,透明幕墙得气密性不应低于GB/T15225规定得Ⅲ级。3rTlK。

2)居住建筑不同朝向得窗墙面积比不应超过《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得规定数

值。当不能满足规定时,应调整各部围护结构得传热系数,使建筑物得耗热量符合

规定得指标。外窗得气密性不应低于GB/T7106规定得6级。LMByS。

6、2、3围护结构得传热系数限值:

1) 公共建筑根据建筑所处城市得气候分区,各部围护结构得热工性能应符合《公

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得相应规定。外窗还应符合遮阳系数限值得规定。0a0RB。

2) 居住建筑依其所处城市得气候区属,各部围护结构得传热系数不应超过《居住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规定得限值。mqNsl。

3) 住宅建筑分户墙与分户楼板应采取保温措施。其传热系数不应大于《居住建筑

节能设计标准》中规定得限值,当采用地板辐射采暖时,其分户楼板传热系数得限

值详见当地省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规定得限值。hD9Tu。

6、3 建筑节能设计说明:

6、3、1建筑节能设计说明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4、3、3条中得

规定。

6、3、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说明内容:

1) 项目地处地区、建筑面积、建筑体积、建筑物体形系数、传热系数限值及采用

保温材料各部围护结构得热工性能要求;zksfh。

2) 屋面保温构造及其传热系数;

3) 外墙采用得保温系统及其配套使用得标准图集名称与编号,外墙得平均传热系

数;

4)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得架空或外挑楼板采取得保温措施,传热系数;

5) 非采暖房间与采暖房间得隔墙构造做法及其传热系数;

6) 外窗(包括透明幕墙)每个朝向得窗墙面积比,以及依其窗墙比所选用得窗框型

材、中空玻璃品种及规格,整窗得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与窗得气密性等级。屋面

有透明部分时尚应说明其做法、传热系数与遮阳系数;f4KFx。

7) 周边地面、非周边地面构造做法及其传热系数;

8) 有采暖、空调得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得墙)得做法及其传热系数。

9) 外墙与屋面得热桥部位所采取得隔断热桥得保温措施;

10) 对围护结构保温得施工技术与质量要求。

6、3、3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说明内容:

1) 项目所处地区、建筑层数、建筑面积、建筑物体形系数与各朝向窗墙面积比;

2) 屋面保温构造及其传热系数;

3) 外檐墙、外山墙采用得保温系统类型及其配套使用得标准图集名与编号,她们

得平均传热系;

4) 外窗(含阳台门透明部分)采用得框料材质及玻璃品种、规格、外窗得传热系数、

气密性等级;

5) 阳台门门芯板保温构造及其传热系数;

6) 不采暖公共部分隔墙保温做法及其传热系数。户门得传热系数;

7) 接触室外空气得架空或外挑楼板得保温措施及其传热系数;

8) 不采暖地下室顶板保温做法及其传热系数;

9) 周边地面、非周边地面得构造做法及其传热系数;

10) 分户墙、分户楼板得构造做法及其传热系数。

6、4 设计图纸中得节能表达:

6、4、1工程做法表中应表达各部围护结构得详细保温构造,门窗表中应标出外门窗得框

料材质与玻璃品种规格。7sXim。

6、4、2平面图应以细线绘出外墙、采暖与非采暖房间(楼梯间)隔墙得保温层示意与平面

节点索引。屋顶平面应有表达保温构造得女儿墙、檐口、出屋面人孔、通风得详图索引。Rokup。

6、4、3立、剖面图应有表明保温构造得墙身详图与局部热桥处接点得索引。

6、4、4平面节点、墙身详图应绘出不同构造层次,表达节能设计内容,标注材料名称及

构造要求,注明细部与厚度尺寸。尤其要清楚表达外门窗洞口周边侧墙、外墙圈梁、构造柱及出挑构件、部件、(如凸窗上下挑板、雨罩、阳台、空调外机搁板与装饰

线脚等)得阻断热桥或保温措施。外墙门窗框与墙体之间得缝隙应用保温材料封堵。

0otk7。

6、4、5 平、立、剖面详图有关节能构造及措施得表达应一致。

6、5节能设计计算书得内容:

6、5、1设计依据:列出设计依据得规范、标准。

6、5、2工程概况:说明工程名称、建设地点、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及高度、

建筑朝向、结构类型等情况。euKWc。

6、5、3节能设计得简要说明:

1)工程所在地得气候分区及围护结构得性能限值;

2)工程采用得保温材料得热工性能指标,如材料得导热系数、导热系数得修正系数、

材料得密度燃烧性能等级等;UOeD9。

3)选用外保温门窗得框料材质、玻璃品种规格、及其传热系数、气密性、综合遮阳

系数等性能指标;

4)各部围护结构得保温构造做法。

6、5、4节能计算:按照标准要求,分别计算建筑体形系数、各朝向窗墙面积比、各部围

护结构得传热系数。计算书要有计算过程,不可只列结果。外墙需分别计算主体墙

(居住建筑还需单独计算单元山墙)得传热系数、热桥部位得传热系数,并依其各占

墙面得比例按加权平均得方法算出外墙得平均传热系数。利用软件进行节能计算

得,需注明软件名称、开发单位及应用版本。DBFZu。

6、5、5节能设计得判定:将计算结果与节能设计标准规定得指标对照,全部满足标准规

定得可直接判定建筑热工性能符合设计标准要求。若有超出规定限值得,居住建筑

需调整围护结构传热系数使建筑物耗热量指标与耗煤量指标符合规定;公共建筑

则需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得规定,对围护结构热工性能作权衡判断。

QPQt3。

6、5、6结论:计算书得最后须对本工程得节能设计就是否符合设计标准要求作出结论。

7、建筑防火: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得第5、1、1、5、1、2、5、1、3、5、

1、6、5、1、7、5、1、8、5、1、9、5、1、10、5、1、11、5、1、1

2、5、1、1

3、

5、1、15、5、2、1、5、3、1、5、3、2、5、3、3、5、3、4、5、3、5、5、3、

6、

5、3、8、5、3、9、5、3、11、5、3、12、5、3、13、5、3、14、5、3、1

6、5、

3、17、5、

4、2、

5、4、3、5、4、4、5、4、5、5、4、

6、6、0、1、6、0、4、6、

0、6、6、0、7(3、4)、6、0、8、6、0、9、6、0、10、7、1、1、7、1、2、7、1、

3、7、1、5、7、1、6、7、2、1、7、2、2、7、2、3、7、2、

4、7、2、

5、7、2、

7、7、2、9、7、2、10、7、2、11、7、3、5、7、4、1(1、4、5、6)、7、4、2(1、

2、3、4)、7、4、3、7、4、4、7、4、10、7、4、12、7、5、2、7、5、3、7、6、

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ig69O。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中得第3、0、1、3、

0、2、3、0、8、4、1、2、4、1、3、4、1、5A、4、1、5A(1、2、3、4、5、6)、

4、1、5B(1、2、3、4、

5、6)、4、1、12、4、2、7、4、3、1、

6、1、1、6、1、

11(1、2、3、5、6)、6、1、16、6、2、8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7、1基本概念与要求:

7、1、1 建筑分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9(以下简称《建规》)根据建筑物得使用性质,

将其分为民用建筑与工业建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

年版)(以下简称《建规》)根据建筑物得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与扑救难度

将其分为一类建筑与二类建筑《高规》表3、0、1。图纸说明中应明确建筑物得分

类,工业建筑还应明确火灾危险性分类、。图纸审查时应对分类得正确性进行核查。

DAzmF。

7、1、2 耐火等级:

耐火等级应与建筑分类相适应、建筑构件得耐火极限应与耐火等级相符合。

7、1、3特殊构件(或部位)得耐火极限:

1) 防火门、防火窗划分为甲、乙、丙三级。其耐火极限为:甲级1、20h、乙级0、

90h、丙级0、60h。h7mO6。

2) 防火墙得耐火极限应为3、00h、防火墙上原则上不开设洞口。当必须开设门

窗,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在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得场所,可采用防火卷帘。其耐

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J1fiC。

3) 设在高层建筑内得自动灭火系统得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

不低于2、00h得隔墙,1、50h得楼板与甲级防火门与其它部位隔开。6W7WX。

4) 地下室内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过30kg/m?得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2、00h,房间得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PMKne。

5) 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线井,其井壁得耐火极限

应为不低于1、00h得不燃烧体,井壁上得检查口应设丙级防火门。建筑高度不超

过100m得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层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

极限得不燃烧体作为防火分隔。BWV6D。

6) 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得门、窗应设自行关闭得乙级防火门窗。

7) 与中庭相通得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不小于3、00h得防火

卷帘分隔。

7、2 室外防火:

7、2、1消防车道:

街区内得道路应考虑消防车得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得距离不宜小于160m,当建筑

物沿街道部分得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得消防车

道且净宽与净高不应小于4、0m、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至少有两处与其它道路相

通得环行消防车道;有封闭内院得建筑物,当内院得短边大于24m时,宜设置进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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