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举办省司法厅门户网站“2011―司法行政工作”摄影作品展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吉林省司法厅
【发布日期】2011.10.18
【实施日期】2011.10.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举办省司法厅门户网站“2011-司法行政工作”摄影作品展方
案》的通知
省监狱管理局,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厅机关各处(室、局),省法律援助中心,省律师协会:
现将《关于举办省厅门户网站“2011-司法行政工作”摄影作品展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结合今年工作情况,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此通知。
附件:《关于举办省厅门户网站“2011-司法行政工作”摄影作品展的方案》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关于举办省厅门户网站
“2011-司法行政工作”摄影作品展的方案
为大力宣传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新成果,经厅领导同意,拟在省厅门户网站举办“2011-司法行政工作”摄影作品展,以图片的形式向全社会展示今年以来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队伍的新风采、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取得的新进展,增强司法行政工作者的自豪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推进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全国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厅党委提出的“六个扎实推进”和“一个大力加强”以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为主线,集中反映今年以来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工作成绩,特别是反映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司法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精神面貌,充分利用网络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