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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专篇基本内容

煤矿安全专篇基本内容
煤矿安全专篇基本内容

煤矿安全专篇基本内容

1 概况

1.1矿井开发情况

1.2编制设计的依据

1.3设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1.4设计概况

2井田开拓开拓与开采

2.1煤层埋藏及开采条件

2.2矿井主要灾害因素及安全条件2.3矿井开拓系统

2.4采煤方法及采区巷道布置

2.5顶板管理及冲击地压

2.6井下主要硐室

2.7井上、下爆炸材料

2.8安全出口

2.9矿山压力及地质测量类仪表

3瓦斯灾害防治

3.1瓦斯灾害因素分析

3.2防爆措施

3.3隔爆措施

3.4瓦斯抽采

3.5防突措施

3.6采取瓦斯及其它气体检测仪器、设备布置

4矿井通风

4.1通风系统

4.2矿井风量、风压及等积孔

4.3掘进通风

4.4硐室通风

4.5井下通风设计及构筑物布置

4.6矿井主要通风机及矿井反风

4.7井筒防冻

4.8降温措施及设备选型

5粉尘灾害防治

5.1粉尘危害及防尘措施

5.2煤层注水

5.3地面及井下消防、洒水(给水)系统

5.4粉尘监测及个体防护设备

5.5防爆措施

5.6隔爆措施

5.7矿井地面生产系统防尘

5.8矿井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检测、检测类仪器仪表配置6矿井防灭火

6.1煤层自燃发火性及防火措施

6.2防灭火方法

6.3井下外因火灾防治

6.4井下放灭火构筑物

7矿井防治水

7.1矿井水文地质

7.2矿井防治水措施的确定

8电气安全

8.1矿井电源及送电线路

8.2矿井主变电所‘

8.3地面供电系统

8.4地面建(构)筑物防雷、应急照明及防雷电波侵入井下8.5井下供电系统

8.6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8.7井下照明、信号

8.8井下电气事故原因分析及防范技术措施

9提升、运输、空气压缩设备

9.1提升设备

9.2胶带运输设备

9.3机电运输

9.4架空乘人装置

9.5压缩空气设备

10矿井监控系统

10.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10.2其它安全生产监控系统

10.3使用和维护

11救护、应急救援与保健

11.1矿井安全标识设置

11.2突出逃生路径

11.3矿山救护

11.4矿上保健

11.5个体劳动保护

12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定员、培训

12.1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人员配备

12.2安全培训机构与场所

12.3安全劳动定员

13待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所需附图

1、井上、下对照图

2、煤系综合柱状图

3、开拓方式平面图

4、开拓方式剖面图

5、首采采区移交生产时巷道布置及机械配备平面图

6、首采采区移交生产时巷道布置及机械配备剖面图

7、首采采区容易时期通风西及通风网络图

8、首采采区困难时期通风系统及通风网络图

9、全矿井反风时期通风系统图

10、首采采区局部反风时期通风系统图

11、首采采区运输系统图

12、首采采区下井消防、洒水管道及设备布置图

13、工业场地给排水总平面布置图

14、矿井通信系统图

15、矿井地面供电系统图

16、首采采区移交生产时井下供电动照线网系统图

17、矿井安全生产监控及人员定位系统图

18、首采采区传感器布置图

19、井下瓦斯抽放管理系统图

20、井下压风及压风自救系统图

21、首采采区井下避灾路线图

安全专篇

安全生产专篇 尾矿库安全管理必须严格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6号令《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6年4月6日颁发)、《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及《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SL210-98)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1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建议 1、进一步建立健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建立特殊状况安全检查制度;完善尾矿库日常和定期的检查制度、安全评价制度。 2、根据尾矿库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各种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对预案进行演练、进行分析、记录,不断完善,使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及时性。 3、加强尾矿护坝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护坝工须经安监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4、确保安全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并得到落实。 5、全面推行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 2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建议 1、加强尾矿库的维护与管理,汛期来临之前,应做好: 1)检查大坝的稳定性、堆坝质量和排洪、泄洪系统的防、泄洪能力,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消除; 2)及时清除库区排洪设施、块石和树木杂草,尤其要做好库区排水口的清堵除堵工作,避免汛期因沟内淤积而出现洪水漫出或淤堵现象; 3)备好充足的抗洪抢险器材和物质,配备救生设备。 4)汛期应加强库区巡查,设置照明设施,及时发现并处理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并清除尾矿库挡水、排水设施的淤堵,确保排洪系统通道畅通。 2、加强放矿工作,使尾矿库水边线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 3、尾矿库运行期间应加强坝体位移、沉降观测设施观测,防止出现溃坝现象。 3、尾矿库防震与抗震措施 1)尾矿库原设计抗震标准低于现行标准时,应进行安全技术论证。需提高尾矿拦挡坝抗震稳定性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a) 在下游坡坡脚增设土石料压坡; b) 对坝体进行加密处理; 2)震前应注意库区岸坡的稳定性,防止滑坡破坏尾矿设施。 3)震后应进行检查,对被破坏的设施及时修复。 6、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 1)检查尾矿库设计的防洪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当设计的防洪标准高于或等于有关规程规范规定时,可按原设计的洪水参数进行检查;当设计的防洪标准低于有关规程规范规定时,应重新进行洪水计算及调洪演算。 2)尾矿库水位检测,其测量误差应小于20 mm。 3)尾矿库坝顶高程的检测,应沿坝顶方向布置测点进行实测,其测量误差应小于20mm。 当坝顶一端高一端低时,应在低标高段选较低处检测1~3个点;当坝顶高低相同时,应选较低处不少于3个点;其他情况,每100m坝长选较低处检测1~2个点,但总数不少于3个点。 各测点中最低点作为尾矿库坝顶标高。

安全管理知识培训主要内容

安全管理知识培训主要内容 一、安全基本知识 二、安全管理基础 三、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标准化 四、安全合格班组 五、事故管理 六、事故案例分析 七、事故隐患排查 安全是全家人的期盼,是朋友的祝福,是幸福的保障,是终身的希望 安全是一条港湾,微风轻佛,浪花朵朵,从这个港口涌出的是幸福的源泉,伴你走向胜利之门,成功之门,幸福之门。具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就像走钢丝,永远令人担心,令人紧张,令人纠结、令人不安······ 1、安全意识不强-认为不会发生事故。 2、安全素质较低-不清楚如何应对。 3、习惯性违章-经常这样做的,未发生事故 生命对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如果生命都不存在了,其他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为了社会的和谐,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为了企业的发展,让我们: 安全相关术语 风险与风险管理R=f (F,C) 式中:R为风险度,F为发生事故的可能性,C为发生事故的严重性 企业内部存在风险: (1)经营风险 因原材料供应、能源、技术、产品价格、商品销售、业务结构、特许经营、汇率调整等原因,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实质性影响。因产品销售价格、市场变化对经营造成的风险(2)资产风险 因大股东出资不到位、公司资产不实,大股东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而侵害公司利益,上市公司为大股东抵押担保等原因,对公司资产安全形成隐患。 企业外部风险 (1)行业风险 因公司所处行业状态,对相关产业的依赖程度而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以及行业竞争所带来的风险。 (2)市场风险 因经济、金融形势及相关行业对市场造成的波动,市场变化及产品的可替代性对公司经营损益造成的影响。 (3)项目风险 因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包括人力资源、技术和管理等)对项目财务目标造成影响,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预期收益带来的影响。 政策风险 因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调整对公司造成的限制和影响。 股市风险 因公司股票价格受企业经营状况及利率、通货膨胀、有关政策等因素影响而造成较大波动,涉及的股市风险对公司再融资功能产生的影响。 第一类危险源

安全专篇编制依据

第二节编制依据 一、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煤矿安全规程》(2016); 3.《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15); 4.《煤矿综采采区设计规范》(GB50536-2009); 5.《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GB50471-2008); 6.《煤炭矿井设计防火规范》(GB51078-2015); 7.《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2009); 8.《煤矿井下辅助运输设计规范》(GB50533-2009); 9.《带式输送机工程设计规范》(GB50431-2008); 10.《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 11.《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 1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13.《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GB/T50518-2010); 14.《矿山救护规程》(AQ1008-2007); 15.《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Q1018-2006); 16.《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规范》(AQ1020-2006); 17.《煤矿采掘工作面高压喷雾降尘技术规范标准》(AQ1021-2006); 18.《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 19.《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 20.《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安全管理规范》(AQ1029-2007); 21.《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 22.《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08); 23.《井工煤矿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导则》(AQ1097-2014); 24.《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 25.《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 26.《煤矿防治水细则》; 27.《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28.《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29.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3〕10号)”; 30.其他国家关于煤炭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等。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一、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煤矿安全规程》第10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对出入井人员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三、煤矿职工每班入井必须参加班前会,接受入井前的安全教育; 四、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 五、煤矿三违”是指: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六、对三违”人员过六关是指:安全学习关,现身说法关,区队、组干科或纪委谈心关,井口亮相关,女工帮教关,家属签字关; 七、违章作业”是指:职工违反三大规程”自行其是,冒险作业; 八、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职工在井下打架斗殴,早上井、晚下井, 九、井下职工应做到:下井前不喝酒;下井时不带烟和火;井下不 睡觉;不坐载车;不爬飞车;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摘坐安全帽;不拆卸矿灯; 十、矿井瓦斯是指井下以甲烷为主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 十一、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不能用人的的感觉器官感觉到; 十二、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是:瓦斯浓度在5%-16%之间、650-750 C的高温火源;氧气浓度高于12% ; 十三、瓦斯的三大危害:使人员窒息、燃烧或爆炸、与煤或岩一起突出; 十四、煤矿井下比较容易发生瓦斯积聚的地点:掘进工作面风流达 不到处、回采工作面的上偶角、顶板冒落的空洞处、停风的盲巷废

巷、风流小的巷道顶板处等; 十五、采掘工作面透水的征兆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 气、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水叫、底鼓等; 十六、巷道片帮、冒顶的征兆有:岩石有新产生的裂隙或断裂,用长把工具撞击时,发出沉闷的咚咚声,岩石发出清脆的断裂声,有小块岩石掉落,煤巷里出现碎煤从支架上方顶板落下; 十七、井下透水在破坏避灾路线的情况下人员应朝有风流通过的上 山巷道方向撤退; 十八、爆破三保险”是指:站岗、设置警标、吹哨; 十九、一炮三检”是指:在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检查瓦斯的 浓度; 二十、三人联锁爆破制”中是指:班组长、瓦检员、放炮员; 二^一、《规程》规定:矿井进风流中,氧气浓度应不低于20% ;二十二、当井下风流中氧气浓度降到17%时,人会出现气喘、呼吸困难和心跳加快; 二十三、采掘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二十四、煤矿的五大自然灾害是:水、火、煤尘、顶板、瓦斯; 二十五、《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开工前进入采掘工作面,必须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二十六、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 放炮; 二十七、处理瞎炮、残炮时必须在离炮眼至少0.3米处,另打同炮眼平行的新

安全专篇解读

附件5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解读 1. 设计依据 1.1建设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合法证明 列出矿区范围批复(或采矿许可证)、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批准文件。 【说明】 本条款要求列出证明项目合法的相关文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企业自主投资的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实行核准制,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矿山建设项目已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其他矿山建设项目实行备案制。所以,项目实施之前应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取得相关文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0〕110号)规定:对于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或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部门不得受理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32条的规定,矿区范围是指经登记机关依法划定的可供开采矿产资源的范围、井巷工程施工分布范围或者露天剥离范围的立体空间区域。矿区范围是采矿权人从事开采活动、履行法律授予的权利和义务的空间区域范围。因此,矿区范围的划定是申请人从事矿山建设前期工作(包括设计)的前提。 1.2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

列出适用的现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标注其文号及施行日期。 【说明】 本条款要求列出设计依据的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应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分层次列出。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国家主席令、国务院令、地方人大公告或地方政府令的形式予以发布,有明确的施行日期,引用时应标注施行日期,部门规章和地方行政规章以政府公文的形式发布,发布时标有唯一的公文文号,引用时应标注其文号。 所列法规文件应与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相关,具有针对性,并为现行有效。 1.3主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列出与建设项目相关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并标注其标准号。注意引用的标准、规范及规程的适用范围。 【说明】 本条款要求列出设计依据的技术性标准、规范、规程,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标注其标准代号,所列标准应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或安全生产相关,并为现行有效。 1.4其他设计依据 列出建设项目地质勘探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等,并标注提交单位和时间。 【说明】 其他设计依据指安全专篇所依据的技术性文件,包括建设项目地质勘探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还可包括相关的试验、研究成果、安全论证报告等。

企业安全培训内容

企业安全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安全知识概论 第二部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企业安全教育的目标:总的目标是提高人的安全素质。这要通过强化安全意识、发展安全能力、增长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等来实现。 二、企业安全教育的对象;法人代表及其他决策者们(董事长、总经理、总监、经 理)、各级管理者(中层及基层管理干部)、安全专业人员、企业职工和家属。 对不同的教育对象有着不同的教育目的: 1对各级领导要求重点掌握安全认识和安全决策技术; 2对安全专业人员要求重点掌握安全科学技术; 3对企业职工要求重点掌握安全态度、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 4对企业职工要求重点了解职工的工作性质、工作规律和相关的安全知识。 三、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安全常识和安全技能、安全政策和安全法规、安全标准 和安全技术、安全科学理论等。 在企业通常分为: 1决策层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懂得方针政策、安全法规和有关技术法规、标准。 懂得安全法规是了解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应受到治安处罚或行政处罚,应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在什么情况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安全生产的技术法规包括:安全生产的管理标准、机具和生产工艺的安全卫生标准、防护用品标准等。 2决策层安全教育培训目标: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安全能减损更能增值的安全生产观。 3管理层安全教育培训: 中层干部应懂得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具有企业安全管理、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火防爆、工业卫生、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知识,侧重掌握防火防爆方面的安全知识。应懂得推动安全工作前进的方法:如早会宣导、定期检查、奖罚激励法等。应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基层班干部应掌握与本班工作相关的安全知识及有关事故案例;应掌握与本班工作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 4管理层安全教育培训目标: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安全方针。带头遵守安全法规制度,不违章指挥;异常处置上报。 5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除了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外,还需要以下知识教育: 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 单位内危险设备、区域分布及基本注意事项和安全防护知识; 有关电气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 起重机械和厂内运输有关的安全知识; 企业中一般消防制度和规则; 个人防护品的正确使用和伤亡事故报告办法 事故时的紧急救护措施、方法。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常识100题

安 全 知 识 100 题 永贵公司兴安煤业糯东煤矿 采煤一队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常识100题 1、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和原则是什么? 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 2、煤矿井下“三条生命线”是指什么? 答:通讯线路、压风管路、防尘水管。 3、“三不”伤害是指哪些? 答: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4、“三不生产”的原则是什么? 答: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分为哪四个等级? 答: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6、雨季“三防”的内容是什么? 答:指防洪、防汛、防雷电。 7、冬季“四防”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防寒、防冻、防火、防中毒。 8、煤矿企业“三超”属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三超”指什么? 答: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 9、“两型三化”矿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两型是指:安全高效型、本质安全型。 三化是指:基础管理精细化、技术装备现代化、人员培训制度化。 10、煤矿“双基”建设中的“双基”指什么? 答:是指基层组织和基础管理。 11、煤矿“三大规程”是指什么? 答:《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 12、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什么 答: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13、“三违”是指什么? 答: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4、矿井的五大自然灾害是指什么? 答:水灾、火灾、瓦斯、煤尘、顶板。 15、煤矿应该依法取得“五证一照”是什么? 答: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和营业执照。 16、安全检查的“七查“内容是什么? 答: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17、井下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是什么? 答:及时报告、积极抢救、安全撤离、妥善避灾。 18、矿山从业人员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危化安全专篇导则

危化安全专篇导则 (2013-3-8) 适用范畴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 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 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 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术语和定义 2.1危险化学品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操纵、减少与排除事故阻碍采纳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 1)新设置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 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 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 2)新设置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 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 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 2.4改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改建项目: 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

更新技术、工艺、要紧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 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 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要紧装置(设施)的。 2.5扩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扩建项目: 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要紧装置(设施)、危险化 学品品种相同,但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 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要紧装置(设施)相同,但生产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 2.6危险源 可能导致人身损害、健康损害、财产缺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形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7危险和有害因素 可对人造成伤亡、阻碍人的躯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 2.8危险化学品数量 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 2.9作业场所 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3 编制内容 3.1设计依据 列出编制专篇依据的要紧文件名称及编号,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的批复(核准、备案)文件; 2)国家、行业及地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国家、行业及地点有关标准、规范; 4)设计合同; 5)建设项目安全评判报告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

前言 绿水洞井田位于四川省广安市的广安区、华蓥市、邻水县,绿水洞煤矿矿部设在华蓥市天池镇。井田位于华蓥山背脊脊部地带,南北长9.7~6.6km,东西宽3.2~2.2km,面积23.5km2。本矿井属高瓦斯矿井,煤层不易自燃,煤尘有爆炸危险性,井田范围内还有剩余地质资源量57.086Mt,可采储量39.96Mt。 绿水洞矿井划分为+790m、+6 60m、+528m、+350m等水平,开采标高为+999~±0m,自1981年底建成投产以来,初期投产的+790m生产水平现已开采结束,+660m水平仅剩643、615两个采区。+528m水平打锣湾背斜区域的工作面亦只能采5年左右,目前已延深部分工作面到+528m水平以下开采,+528m西翼南已经采完,西翼北急倾斜采区受开采技术限制暂未布置采区,+528m东翼南北适合综采,已布置两个采区。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1.2Mt/a,现有两个综采工作面,一个炮采工作面,两个综采工作面均采大倾角煤层,炮采工作面为残采,根据矿井生产安排,预计5~6年后,+528m水平适合进行综采的区域将全部采完,+528m水平只能作为辅助生产水平,矿井急需进行+350m水平延深工作。受业主委托,我院编制了矿井+350m水平延深工程的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 一、编制设计的依据

1、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煤安监监—字[2002]65号文“关于印发《煤矿(井工、露天)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内容》的通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7、《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8、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年7月4日第6号令《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 9、《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0号); 10、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煤安监政法字[2001]第14号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暂行办法》; 11、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制定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 1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13、《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 煤炭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原料,在我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约占70%。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原煤产量迅速增长。2005年全国原煤产量达到21.5亿吨,2006年全国原煤产量达到23.25亿吨,成为举世瞩目的世界第一产煤大国。煤矿安全生产关系职工生命安全,关系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稳定大局。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第一节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工艺、环境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我国长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我国劳动者根据多年的生产实践逐步总结出来的,实践证明是完全正确的。根据这一方针,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程,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指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切实抓好煤矿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减少交通事故。加强各种自然灾害预测预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新的安全生产方针,反映了我们党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对于指导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国采矿业是事故高发行业,煤矿企业更应该认真贯彻落实好这一新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就是在生产过程中把安全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安全第一,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以人为本,就必须珍爱人的生命;科学发展,就必须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构建安全社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就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想、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式事故隐患预防体系,改善安全状况,预防事故发生。通过建设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提高安全科技水平、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构筑坚固的安全防线,预防事故的发生。 综合治理,是指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式要求,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正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综合治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针对性,体现了安全生产方针的新发展。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

安全专篇新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2013-3-8) 1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 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 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 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 术语和定义 2.1 危险化学品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 安全设施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 新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

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 施)的; 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 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 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 2.4 改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改建项目: 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 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 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的。 2.5 扩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扩建项目: 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 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相同, 但生产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 2.6 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7 危险和有害因素 2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从业人员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一、大纲 1.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2.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基本要求) 3.加工操作规程 4.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过程监控要求 二、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具体的能引起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的部分病原菌 2.食品中常见的可致病的病毒最常见的是甲肝病毒 (一)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人感染寄生虫病大多是由于生食、半生食、等不良饮食习惯、或食品加热不彻底所致 2.生物毒素人体摄入的后极易引起中毒、重者死亡。常见的有发芽马铃薯、青蕃茄、苦杏仁、鲜黄花菜、生黄豆等 (三)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部分有毒食品 河豚鱼、青皮红肉鱼 四季豆、扁豆、荷兰豆 生豆浆

野蘑菇(颜色鲜艳的大都有毒) 2.能污染食品的物质 有机磷农药,蔬菜 瘦肉精,猪肉、猪内脏 亚硝酸盐 桐油 贝类毒素 三、餐饮服务监督管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2月8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一)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并且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聘用此类人员从事管理工作。 (三)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1.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

工艺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水泥厂工艺操作安全生产及注意事项 一、均化及喂料系统 (1)工作场所应保持道路畅通,照明充足,严禁乱堆乱放杂物。 (2)开机前应认真检查所属机电设备的安全状况,确认正常后,方可开机。 (3)生料均化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4)处理卸料器堵塞时,应将活动平台支稳,要防滑、防跌,打开检查门时,人应侧面作业,防止生料喷出造成伤害。 (5)绞刀机壳盖板必须完好、固定,严禁在上面行走;库内检查门、测量孔盖板必须安全可靠,做到谁开谁盖,严禁乱打开盖板。 (6)机电设备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挂警告牌,现场设专人监护。 (7)生料均化时,应经常检查库内容量,不可把库内物料进得过满,料位控制在 60%~80%。 (8)加强机电设备的巡检工作,如发现缺油、超油、超电流、振动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机处理,确保安全运行。 二、回转窑系统 (1)严格遵守回转窑工艺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回转窑工艺技术参数。 (2)回转窑点火喷煤时,操作人员不得靠近窑门附近,非工作人员应撤离窑头平台,避免“放炮”回火伤人。 (3)在操作室外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禁止穿短袖衫及化纤工作服;看火时必须使用看火面罩,并戴好皮手套。 (4)烘窑点火时,须确认本系统所有设备、仪表处于良好状态,确认预热器、窑内无杂物(铁器),并通知有关生产岗位做好点火前的准备工作,符合点火条件才能点火。 (5)遇阴雨天点窑时,应及时观察窑筒体变化,勤翻窑,并尽快连续转窑,防止窑筒体受热不均造成弯曲变形。 (6)点火升温时,及时掌握窑温,间歇翻窑,随着温度不断升高而减短翻窑间隔时间,从而达到连续转窑。 (7)烘窑升温结束后,通知分解炉岗位,检查排灰阀及预热器锥体部分是否有积灰,并打开循环吹堵进行清理后,才能正式投料生产,避免投料造成堵塞。 (8)正常操作时,严格控制工艺技术参数,经常观察窑内火焰、窑状况和窑筒体温度,如发现异常时及时调整。掉砖红窑应立即停窑,并及时向工段或厂部汇报。 (9)窑尾缩口结皮和预热器堵塞处理时,必须严格遵守清理窑尾缩口结皮及捅堵的安全操作规定。 (10)停窑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并在操作台上挂“禁止启动“警告牌,确认窑的前后设备均处于停机状态时,才能进行检修作业。 (11)入窑检查或清除窑皮时,须搭好跳板,确认牢固可靠,方可入窑。进窑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禁止穿化纤工作服,如有悬挂窑皮应先处理。 (12)突然停电时,应及时切断电源,通知发电机房立刻发电,并配合托轮工,电工及时恢复窑的安全运转。 三、回转窑及托轮 (1)开机转窑前,应对本岗位的所属设备和现场环境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可靠,方可进行操作。 (2)须严格按照设备工艺要求,经常检查轴瓦润滑情况和冷却水系统,确保设备润滑及水路畅通。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写规范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规范 编制原则:坚持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主要分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总则 1.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则。 2.各单位应制定各级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办法。 3.各级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负主管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其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各职能管理部门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4.各级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范围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管理部门和岗位。矿根据其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能,分别制定出各级领导干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所有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别制定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由本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以企业文件形式予以明确。 3.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程序 ⑴根据机构编制、核实职能及人员; ⑵对本单位所属组织安全管理状况和各岗位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定位; ⑶制定责任制大纲; ⑷组织编制; ⑸审查责任制草案; ⑹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⑺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核修订。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 ⑴矿长、经理是法人代表,是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⑵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

安全专篇内容

《安全专篇》编写提纲 一、设计依据 1、国家有关保障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安全卫生标准、规范、规程和其它依据。 二、工程概述 1、本工程设计所承担的任务及范围; 2、工程性质、地理位置及特殊要求; 3、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前的安全概况; 4、主要工艺、半成品、成品、设备及主要职业危险、危害概述。 三、建筑及场地布置 1、根据场地自然条件中的气象、地质、雷电、暴雨、洪水、地震等情况预测的主要职业危险、危害因素及防范措施; 2、建厂的周围环境条件及其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和防范措施; 3、锅炉房、氧气站、乙炔站、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仓库等的布局及其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和防范措施; 4、厂区内通道、运输的安全卫生; 5、建筑物的安全距离、采光、通风、日晒等情况,有害气体与主要风向的关系;

6、救护室、医疗室、浴室、更衣室、休息室、哺乳室、女工卫生室等辅助用室的设置情况。 四、生产过程中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分析 1、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材料和产生的中间体、副产品、产品等的种类、名称和数量; 2、生产过程中的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辐射(电离、电磁)、震动、噪声等有害作业的生产部位、程度; 3、生产过程中危险因素较大的设备的种类、型号、数量; 4、可能受到职业危险、危害的人数及受害程度。 五、安全设计中采用的主要防范措施 1、工艺和装置中选用的放火防爆等安全设施和必要的监控、检测、检验设施; 2、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类别、等级、范围选择电器设备、安全距离、防雷、防静电及防止误操作等设施; 3、生产过程中的自动控制系统和紧急停机、事故处理等设施; 4、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和急性中毒中的抢救、疏散方式和应急措施; 5、生产过程中各工序产生尘毒的设备(或部位),尘毒的种类、名称和危害程度; 6、高温、高压、低温、噪声、振动等工作环境所采取

煤矿安全专篇内容

安全专篇是指在煤矿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对煤矿安全设施和条件的设计,包括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说明书和附图两部分。 3基本规定 3.1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必须在以下资料基础上编制: a)经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备案的相应级别的井田勘查地质报告; b)省级及以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项目核准(审批)的批复文件; c)国土资源部门划定井田范围批复文件或颁发的采矿许可证; d)安全预评价报告。 3.2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必须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等政策、法规、标准要求。 3.3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必须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矿井初步设计及其安全专篇应由同一个设计单位进行编制,编制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设计资质。 4编制内容 4.1概况 4.1.1矿区开发情况。包括矿区总体规划,现有生产、在建矿井的分布和开采情况,小窑分布及开采情况;属于非新建项目的,要介绍其建设、安全生产情况。 4.1.2项目设计依据。包括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和目标、提供的主要技术资料与审批文件,设计编制的主要原则和指导思想,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 4.1.3建设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单位的组成、主营业务、煤炭建设与生产业绩、近年安全生产状况。

4.1.4设计概况 4.1. 5.1地理概况。矿区、矿井所在地理位置、交通情况、地形地貌、水系河流、气象与地震、环境状况等情况。附: 交通xx。 4.1. 5.2主要自然灾害。井田所在区域洪水、泥石流、滑坡、岩崩、不良工程地质、灾害性天气等方面。 4.1. 5.2工程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 4.1. 5.3井田开拓与开采。井田境界、储量、设计能力及服务年限;井田开拓方式、采区布置、采煤工艺及主要设备,建设工期等。 附: 井筒特征表。 附插图: 开拓方式平、剖面图。 4.1. 5.4提升、排水、压缩空气系统。主要设备型号和主要技术参数。 4.1. 5.5井上下主要运输设备。地面铁路、公路及其它运输方式,井下主要、辅助运输方式及设备。 4.1. 5.6供电及通讯。供电电源、电压、电力负荷、送变电方式、地面供配电、井下供配电、安全监控与计算机管理,通讯及铁路信号等。 4.1. 5.7地面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原煤进仓装车、洗选加工、矸石排放,以及供排水、污水处理、井口降温采暖等系统。 4.1. 5.8地面设施。工业场地及周边用于生产生活的重要建筑物与构筑物。 附: 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图。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doc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 第一节安全生产方针 第二节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概述 第三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和常见违法行为 第一节安全生产方针 一、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答: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做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20世纪60年代,周恩来总理对煤矿作出了“安全第一”的指示。 “安全第一”的含义: “安全第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要求组织生产时,必须妥善安排作业,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的位置。对煤炭企业,其具体含义有以下3个方面: 一是在煤矿生产建设整个过程中,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人

的生命高于一切的思想,把矿工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二是在煤矿生产建设整个过程中,把保护煤矿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第一位工作来抓; 三是要求每个职工树立起安全生产意识,把“安全第一”作为生产建设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 “安全第一”还指人们从事煤炭开采,进行必要的生产活动时必须是安全的。安全生产是指安全的生产,区别于危险的生产;不允许冒险生产,不允许在不安全的条件下进行作业,不安全不生产;当安全与作业安排上发生矛盾时安全第一,当自然灾害威胁安全生产时安全第一,只有安全生产才能促进生产的发展。 原煤炭工业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煤矿生产发展的特殊生产条件,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煤矿安全生产“十六字”方针。 “安全第一”,指明了在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上,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做到“四不生产”。即:工程质量不达标不生产;安全设施不完善不生产;事故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预防为主”,指明了在事故预防与事故处理的关系上,要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尤其要重点抓好瓦斯、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水灾、火灾、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事故的预防。“综合治理”,指明了对安全工作要加强领导,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搞好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概述 生产经营是一种在特定条件和特定环境中,根据对象的不同,以不同的方式向自然界索取或对其进行加工的、有组织、有目的进行的人类活动。一般而言,生产经营单位既是这种活动的组织者,也是这种活动的场地使用者。不同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着不同的、可能对人体有害的因素。例如,矿山采掘可能发生坍塌、漏水、瓦斯爆炸;交通运输可能发生撞车、沉船、飞机失事等等;几乎各行各业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伤害风险。因此,员工们要了解危险,生产经营单位要向员工告诉危险,这既是双方的法律义务,又是双方的法定权利。而让每名员工掌握相应的预防事故的知识、技能和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则更是生产经营单位不可推卸的责任。显然,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正是生产经营单位履行这一职责,员工享有这一权利,进而促进安全生产的不可或缺的最佳形式。 第一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用 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预防事故能力的重要途径。 一、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各级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的重要职责。《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同样要求: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据权威部门提供的数据,80%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是由于员工法制观念不强,安全意识薄弱造成的。不按操作规程作业,未能掌握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在紧急情况下缺乏应急措施和自我保护能力,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因此,项目部将按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求,着力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如果员工拒绝参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培训,项目部将按照规章对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由此而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还将实施责任追究,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 员工进入工作岗位后,应了解和熟悉岗位作业环境,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获得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处理和应对紧急或突发情况的本领,从而预防和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保障自身安全和生产的正常进行,作到“三个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煤矿安全专篇

贾家沟煤业安全专篇相关责任划分 一、矿井开拓方式 1、主斜井设架空乘人器安全距离不足。 存在问题: 责任人:高寿祥 措施及完成时间: 2、副斜井管路铺设及改造 存在问题: 责任人:高寿祥 措施及完成时间: 3、消防材料库和无极绳绞车硐室 存在问题: 责任人:王志明 措施及完成时间: 4、井下急救站 在等候室通路一侧设医疗急救硐室,为矿井及时救护提供方便。配备有急救药品、止血设备、骨折固定用具及担架等。 存在问题: 责任人:贺双平 措施及完成时间: 5、矿山压力及地质测量类仪表、设备配置

主要的矿山压力观测设备有:顶板下沉速度报警仪、超声波围岩裂隙探测仪、光学经纬仪、测枪等。详见表2-9-1。 表2-9-1 矿山压力观测设备表 存在问题:

责任人:扬国栋 措施及完成时间: 二、瓦斯灾害防治 2 1、选用微机在线监测装置,风机运行中能准确地反应和记录风机运行曲线、风量、风速、轴承和定子温度、风压、电流、电压等参数,并能记录存档和故障报警,确保风机安全可靠运行。KJ78N型煤矿安全生产监测系统对电动机的电流、电压、温度和通风机轴承温度进行集中监测,保证通风机安全可靠的运行。 存在问题: 责任人:王志明 措施及完成时间: 2、通风机的值班控制室与配电室联建,在值班控制室设风机监测装置一套,保护与监测采用微机型综合保护装置。 存在问题: 责任人:王志明 措施及完成时间: 3、设立全矿井的安全监控系统,对全矿井各用风地点的风量、瓦斯浓度、风门开启状态、主通风机工作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状态进行实时监测,自动报警。 存在问题:风门开启状态监控 责任人:贺永旺 措施及完成时间: 4、采煤机附近积聚的瓦斯处理方法是在采煤机上安装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一旦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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