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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10.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10.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

3.职责

3.1质量管理员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施监控管理,行使药品质量的确认权、不

合格药品的处置权。

3.2采购员负责对不合格药品的退货等处理。

3.3保管员负责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区存放。

4.内容

4.1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库(区)。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损、销毁

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4.2不合格药品的范围

4.2.1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4.2.2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以他种药品冒充该种药品的;

4.2.3 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4.2.4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需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

或必需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4.2.5变质的;被污染的;

4.2.6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需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

批准文号原料药生产的;

4.2.7所标明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4.2.8未注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超过有效期的;

4.2.9 不注明或更改生产批号的;

4.2.10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4.2.11 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4.2.12 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4.2.13 经抽样检验,其内在质量不符合药品标准的;

4.2.14 外包装严重破损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4.2.15 国家或省、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或质量公告中不合

格的

4.3不合格药品的处理

4.3.1 对不合格药品由质量管理员发出药品停用通知,并及时收回所有问题

的药品。

4.3.2 不合格药品属供货企业或生产企业原因的,应立即停止采购并联系退

货事宜,。

4..3.3 对不能退货的药品,经质量管理小组审批、签字后,退回药库,由药

库人员填写《药品报损单》并进行统一销毁,对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并记录。

本制度自2005年5月修订起执行。

不合格药品登记表

不合格药品药品报损单

药品销毁记录

顾客退换货管理制度

退换货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规范管理,做好商品退换货工作,正确处理顾客投诉,特做出如下管理规定: 第一条商品退换货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条商品退换货是商品销售的继续,我们必须坚持购物自愿、退货自由的原则,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第三条因商品质量原因或顾客喜好发生变化要求退换货的,商场本着“三倾斜”原则,即:制度向顾客倾斜、意识向顾客倾斜、利益向顾客倾斜;可换可不换的,以换为主,可换可退的,以退为主;可退可不退的,以退为主。 第四条在规定的退换范围内,以及在商品质量“三包”期内出现的商品质量问题,对各柜组或供应商拒不执行的,先由楼层管理人员与厂家协商解决,对厂家拒不配合的,可由投诉中心最终裁决强制执行。 第五条消费者需要调换货的,或者在规定日期内顾客要求退货的,可由柜组、楼层解决 第六条因商品质量问题要求退货的,先由柜组楼层解决。如有争议时,由投诉中心调查核实后并注明原因,按相关规定履行退货手续。 第七条退货时,如顾客曾领取了礼券、赠券、礼品及VIP卡已返利等,则应到总服务台退还礼券、赠券和礼品,收银员认真审核无误后,再按消费者购买时的付款方式予以退款。 第八条对于来商场投诉的消费者,各楼层管理人员及营业员必须主动热情接待,并填写投诉登记表,做出处理意见。如果顾客对楼层的处理结果有异议时,楼层管理人员将其处理结果随顾客一起向中心进行投诉,中心接待人员调查核实,并予以最终裁决。 第九条对于不属于质量问题,只是由于消费者需求变化而提出退换的商品,只要商品保持原质、原样、吊牌标识齐全、不脏、不残、不损、不影响再次销售,夏季服装7日内均可退换;春、秋、冬季服装15日内均可退换;对于外地的顾客,凭有效证件退换货日期可延至一个月。没有开封的化妆品7日内均可退换。 第十条各种鞋类商品三包期限为:皮鞋为60天,人造革鞋、布鞋、胶鞋、运动鞋、童鞋为30天。其具体实施方法按《陕西省鞋类产品质量三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消费者购买了认为不合格的商品,本公司相关人员无法认定时,消费者可去省、市质量监督部门鉴定,确属质量问题的商品,供应商应承担鉴定费和顾客往返的城市最低交通费用,并给予退换。如无质量问题的,一切费用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退换商品遇调价情况做如下处理:在15日以内,如遇涨价、降价情况,应按原购

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2. 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 3. 职责 3.1质量管理员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施监控管理,行使药品质量的确认权、不合格药品的处置权。 3.2采购员负责对不合格药品的退货等处理。3.3保管员负责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区存放。 4. 内容 4.1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库(区)。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4.2不合格药品的范围 4.2.1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4.2.2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以他种药品冒充该种药品的; 4.2.3 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4.2.4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需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必需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4.2.5变质的;被污染的; 4.2.6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需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原料药生产的;

4.2.7所标明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4.2.8未注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超过有效期的; 4.2.9 不注明或更改生产批号的; 4.2.10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4.2.11 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4.2.12 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4.2.13 经抽样检验,其内在质量不符合药品标准的; 4.2.14 外包装严重破损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4.2.15 国家或省、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或质量公告中不合格的。 4.3不合格药品的处理 4.3.1 对不合格药品由质量管理员发出药品停用通知,并及时收回所有问题的药品。 4.3.2 不合格药品属供货企业或生产企业原因的,应立即停止采购并联系退货事宜,。 4..3.3 对不能退货的药品,经质量管理小组审批、签字后,退回药库,由药库人员填写《药品报损单》并进行统一销毁,对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并记录。

公司发货退货管理制度

文档序号:XXGS-AQSC-001 文档编号:AQSC-20XX-001 XXX(单位)公司 发货—退货管理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发货—退货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本企业发货及退货作业规程,确保销售合同准确执行,避免或减少企业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销售发货及退货作业。 第3条各部门职责。 1.销售部负责发货、销售退货的组织与全程跟踪工作。 2.仓储部负责货物的清点、包装、出库及入库工作。 3.运输部负责货物的运输工作。 4.质检部负责检查退回货物的质量。 第2章发货管理规定 第4条填写发货通知单。 销售业务员根据正式签订的销售合同,按照客户订单编制发货通知单,经销售经理审核签字后,交仓储部以备货。《发货通知单》一式四联,分别留存销售部、财务部、仓储部及客户企业,列明购货单位、地址、产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和制单人,并加盖销售专用章。 第5条备货出库。 仓管员按照经盖章签字的《发货通知单》清点货物,填写《货物出库单》,再次核对《发货通知单》后,组织货物出库并登记台账。 第6条安排出货。

运输部根据仓储部提供的出货单据安排出货,发车前电话通知销售部业务员。如送货途中有任何异常,造成延误或不能送货,及时通知销售部业务员与客户沟通协调,确保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完好无损地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取回客户签字确认的回执。 第7条开具发票。 1.运输部将客户签字确认的回执交给财务部与销售部,财务部针对不同客户开具相应的发票。 2.对于现款现货的客户,货款到账后财务根据回执开具相应发票;委托代销的客户填写客户月对账表,签字确认后返回销售业务员,由销售业务员根据财务对账单与客户月对账表核对,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后返回财务,否则与客户进一步核准。 3.财务部根据核准后的对账表开具相应发票,向客户收取货款。销售部将回执登记并归档,作为考核客户信誉额度的指标。 第3章退货管理规定 第8条因己方责任使得客户对接收的货物不满意或者货物不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客户提出退货时,企业应接受退货,退货须经销售经理审批后方能办理。 第9条质检员应对退回的货物进行质量检查,并出具检验结果报告。

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基本用药采购管理 ⑴药品采购严格执行四川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定,临床所需药品(毒性、麻醉、精神、放射药品和中药饮片除外)一律实行网上选择采购。阳光药品采购金额达到采购药品金额的90%以上,阳光药品采购分值必须在90分以上,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 ⑵药品价格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招标(挂网)药品执行省招标(挂网)药品价。招标药品按招标价或低于招标价采购,医院按规定顺加作价;非招标药品执行国家最高零售限价,只能低于国家核定药品价格采购和作价; ⑶医院药品采购实行配送制。选择信誉好、质量管理规范并具有较强实力的医药企业进行配送,配送公司必须与医院签订《药品配送协议》和《反商业贿赂协议》,若有违背立刻终止配送,药剂科加强对购入药品质量监督控制,严把药品质量关。各公司配送品种原则不得串户,配送公司必须及时协调配送;医院大型抢救、急救用品应及时供应,满足临床用药需求。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在资阳医药公司自行采购。 ⑷药品实行计划采购,库房保管根据临床用药合理储备, 每半月一次计划,库房保管造出计划,由库管会计根据库存审核后,报仓储部主任审签后报药剂科主任,药剂科主任根据临床用药情况和药房备药情况,补充完善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后,送配送公司,配送公司五天备齐药品送到医院;临时急需用药临时申报配送。 ⑸购药款的支付,医院按照《省阳光采购管理考核积分实施细则》要求药品,回款时间最长不超过60天,实行滚动付款;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实行先款后货。 ⑹药品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药品购销全程监控,定期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掌握药品购销、使用动态,及时发现、纠正问题。 2、新药准入审批管理 ⑴凡临床需购置的中、西药新品种,由申请购买科室分析论证后,根据临床需求量,由中级以上医师填写“新药准入申请表”,科室主任签署意见后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购买科室要有讨论记录备查。 ⑵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集整理申报资料,对申请的新药品种进行核实,将科室申请理由、论证资料、新药单品种的详细资料(包括生产厂家的新药证书、药品生产和经营许可证、药品说明书、GMP证书、药检报告、药价批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整理汇总,编制新药目录,提请药事管理委员会审议。 ⑶新药品种实行挂网择优采购原则。 ⑷新药应经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参加会议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经充分讨论后采取无记名投票选择挂网品种,得票超过参会人数2/3者为批准购入新药。经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院长批准纳入计划采购。

产品退货管理制度

产品退货管理制度 产品退换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经销商退换货作业的可控制性,降低公司、经销商的损失,使退换货作业有法 可依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公司所有经销商、客户的退换货。 3 职责与权限 3.1 各地区经理负责审核退换货的合理性、理由真实性及实际退换货数量准确性,同 时提出地区经理处理意见。 3.2 营销部总监负责核准各地区经理意见,提出最终处理意见。 3.3 品管部负责退换货理由的审核及实际退换货后商品检验 3.4 财务部对退换货金额等作进一步审核。 3.5 仓库负责核对实际退换货数量。 3.6 业务员、地区经理负责“退换货申请单” (QR-7.2.3-01)的传递,如出差在外 由营销行政部人员代理传递 4 工作内容经销商填写“退换货申请单” 4.1 流程 地区经理审核提出处理意见 营销总监核准处理意见

品管、财务部审核后如下处理 传真回经销商准备退换货原件转仓库附件报总经理 仓库收到退换货认真核对并填写“退换货申请单”开“出库单”一式三联 出库单三联随申请单转营销行政部出库单一联仓库留存出库单二联转品管部营销部、品管部、财务部审核后处理退换货,营销部开“发货单”一式四联发货单一、二联营销留存发货单三联随申请单副本转财务部发货单四联转客户 4.2 退换货申请 拟制审核确认批准批准日期 4.2.1 有退换货需求时由经销商填写“退换货申请单”; 4.2.2 “退换货申请单”必须详细填写,单品退换货理由需详细陈述; 4.2.3 在“退货单位名称”处填写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负责人处签字认可; 4.2.4 填写完整的“退换货申请单”以传真或直接传递的形式报各地区经理审核; 4.2.5 未填写完整、没有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的退货申请公司不予接受; 4.3 退换货审核 4.3.1 退换货标准: A 发货后三个月内如出现营销不畅、库存积压可申请换货,超过三个月不接受 换货。 B 有质量问题的商品经核准后可执行退换货。 C 除以上状况外,其余情况均不接受退换货。特殊情况提请公司管理层审批。 4.3.1 地区经理接到“退换货申请单”需认真同经销商认真核实退换货的原因、数 量等每个单品单独考虑。在决定退换货前需尝试异地调货等办法。做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报营销部总监核准。 4.3.2 营销部总监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及了解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审核地区经理的意见

门店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编号:SM-ZD-50224 门店药品退货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门店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为了加强对门店退货药品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门店退货过程质量管理实施过程。 4、责任:门店质量负责人实施本制度。 5、定义: 5.1、药品退货:指顾客退回药品、进货退出药品、既在进货验收、在柜养护、销售复核、顾客退回各项环节发现的有质量不合格的、配送中心通知退货的、滞销的药品。 6、内容: 6.1、各环节退回药品相关规定:以下情形在质量无异情况下,门店应及时将货退回公司: 6.1.1、上级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不准经营的品种; 6.1.2、自购进三个月以内的滞销品种; 6.1.3、公司通知收回的相关品种;

6.1.4、顾客有过敏、不良反应情况的品种。 6.2、以下情形公司不予退回: 6.2.1、药品包装有污点、陈旧、退色的; 6.2.2、原包装已拆封过的; 6.2.3、批号不符,无随货票据的; 6.2.4、门店自已要求购进的,活动期间一次性购进的; 6.2.5、由于门店自己保管不当引起质量不合格的。 6.3、门店顾客退回药品是指顾客购买后退回的药品。门店在销售过程中,应坚持药品一经售出,非质量原因概不退换原则。 6.4、门店进货验收、在柜养护、销售复核顾客退回各项环节中发现不合格品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6.5、配送后由总公司召回的,由公司质管科出具“药品召回通知单”各门店收到后,填写“退货通知单”退回配送中心;(一式三份记录,其中一联留门店备查)。 6.6、滞销品种退货:由门店负责人填写“退货通知单”及时退回配送中心,退出药品应记录于“退回记录”表中,此记录留存5年备查;

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惠康药房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名称: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编号:SZHKQM0142013 起草人:审阅人:批准人:起草日期:2013.7.31 批准日期:2013.10.02 执行日期:2012.10.03 版本号:04 变更记录:变更日期:发至部门:购进、营业、养护、质管。目的: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购进、陈列、售出,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一、质量管理员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管理。二、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陈列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1、药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2、药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3、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批号,有效期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4、质量证明文件不合格的药品5、来源不符合规定的药品。6、药监部门发文要求停止使用的药品7、对药品的内在质量有怀疑而不能确定其质量状况时,应抽样送市药品检验所检验。三、在药品购进验收时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应在验收记录中说明,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

同时药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并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复核;经质量管理人员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视合同是否允许退货情况按相应手续进行。1、在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可疑药品,养护员应将药品移入待验区或挂上黄色的“质量可疑”标志,填写《不合格(可疑)药品确认、报告表》,并向质量管理员报告,经复核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应将其存放在红色标志的不合格品区,并通知将该批号药品撤离柜台,不得继续销售;如复核确认不属于不合格药品,应将药品移回合格区或去除“质量可疑”标志。2、已确认的不合格药品如购销合同规定可以退货的情形(假劣药品不得退货),将药品移入退货区,按退货手续办理,不能退货的品种进入按报损程序处理。3、在调配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如将药品掉落地面造成药品污染等情况)产生不合格药 - 28 - 品,可简化程序,将药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填写《不合格 药品报损审批表》,报质量负责人处理。4、售后使用过程中出 现质量问题的药品,由质量管理人员依据顾客意见及具体情况 协商处理。四、质量管理员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出具 不合格药品通知单,及时通知营业员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 合格药品存入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五、上级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

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

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的包装不合格、外观质量不合格、内在质量不合格。 2、不合格药品的确认: (1)国家或省、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或质量公报中的不合格药品。 (2)质量验收、保管养护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外观、包装、标识不符, 包装污染、破碎及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并报质量管理员确认为不合格的.(3)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药品。 (4)符合药品管理法中有关假、劣药品定义的。 (5)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来函通知的不合格药品。 3、不合格药品一旦确认,即不能再销售,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区,并做好“不合格药品台帐”记录. 4、入库验收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交质量管理员,由质量管理员确认后,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在储存、养护或出库时发现质量有疑问药品,应立即挂黄牌暂停销

售,填写“药品质量复查通知单”交质量管理员复验。复验合格,摘除黄牌;不合格,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品区,填写“药品质量处理通知单”进行处理。 6、在门诊陈列、检查、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停止销售,立即下柜。 7、凡药监局公告或发文通知不合格的药品,以及抽查检验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清查,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内,按要求上报。 8、各环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均应及时报质量管理员,质量管理员每季度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汇总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制定处理和预防措施. 9、对于包装破损或者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不合格药品,可由采购员根据协议及时联系退货处理;对过期失效药品、超过供货商负责期的有质量问题药品、属假劣药品范围的不合格药品应报废,并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处理。 10、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药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减少或避免药害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一、召回药品是指: 1.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2.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3.有下列情况发生的为必须召回药品: (1)调剂、发放错误的药品。 (2)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被污染的药品。 (3)分装不合格或分装差错的药品。 (4)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生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包括假药、劣药或因存在安全隐患而责令召回的药品。 (6)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7)生产商、供应商主动要求召回的药品。 二、药品召回按其紧急程度分为两级: 1.一级召回:24小时内召回药库。查找处方、病历,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服用并取回药品。本方法仅限于继续使用这种药品将对患者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药品召回。 2.二级召回:一周内召回药库。当发现药品缺陷,但这种缺陷药品使用后不会对患者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可采用二级召回方式。 三、药剂科应当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销售药品的可溯源性。 四、接到上级部门的药品召回通知或国家通报的问题药品,药剂科马上通知各科室停止使用该药品,并将该药品从各病区和药房退回药

库,等待处理,同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五、积极协助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供应商履行药品召回义务,按照药品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药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六、在医院发现使用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使用该药品,通知药品供应商,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具体操作程序、办法如下: (1)临床科室发现严重不良反应后及时与药剂科联系。 (2)药剂科应派人到临床科室查看情况,并封存该药品。并在全院范围内暂停使用该药品。对药品不良反应初步进行分析、评价。 (3)如确定为不良反应应及时上报到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4)如系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事件,药剂科通知采购人员,再由采购员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药事宜。 七、药剂科对召回药品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新市区、乌鲁木齐药监局报告。可根据不同情况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检验部门、生产商或供应商联系,按程序处理药品。必须销毁的药品,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八、药剂科在召回完成后,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向新市区、乌鲁木齐药监局提交药品召回总结报告。

产品退货管理制度

古井九方制药营销公司 1、产品原因退货 1.1业务人员根据客户的反应意见,到存货现场了解客户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1.2填写退货申请表,写明退货原因,同时要向公司提供由医院或客户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问题报告单,如对方不能提供报告单,由公司技术部门办理相关检验事宜,确认属于质量问题后退回。 1.3办理退货要将相关信息反馈至技术部门有关人员。 1.4填写规范的产品退货申请表,报请技术部门相关领导签字。 2、非质量原因退货 2.1非质量原因退货须经各大区经理签字报经营公司总经理同意,并办理手续。 2.2对于预退货产品(包括外包装破损),应先由业务员或大区经理填写产品退货申请表四份,市场综合部、技术部门、财务部、物控部各一份,在此表中写清退货单位及地址、规格、批号、数量、发票号、退货原因(因运输造成包装破损应注明责任人),然后交于技术部门,品质处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处理意见。已超出有效期的产品原则上不接受退货。 2.3如因给客户送错货造成退货的,必须追纠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3、非质量原因退货的考核按经济责任制执行,在未接到退货的处理意见前,禁止退货,否则按照经济责任制加倍处罚责任人。 4、退货产品由业务人员负费发货回公司,业务员回公司后应与发货管理员共同核定退货完成情况,由物控部清点退货数量后填写产品退货申请表中仓库实收退货一栏。 5、发货管理人员必须根据产品退货申请表及时办理退货冲帐手续,并记录到每个业务员的个人销售台帐中,月底业务员回单位后由业务员签字认可。 6、退货平帐 6.1如客户退货并开出相等金额蓝票,业务员可交公司财务进行平帐,并认真填写入个人台帐。 6.2如客户到客户所在当地税务局已开相关退货证明,并经我公司财务同意,可按国家有关制度办理。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13

目的:为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严格控制不合格药品,禁止和杜绝不合格品进入流通领域。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局颁药品标准等 范围:药品经营的各个环节。 职责:储运部和质管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主要责任。 内容: 1、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质量(包括药品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不符合国 家标准规定的药品。 2、不合格药品的确认 不合格药品的确认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局颁药品标准等有关法规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认为不合格品或按不合格品处理: 2.1 验收员在进货验收时发现的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2.2 药品所含成分或成分含量与国家药品标准不符的。 2.3 应标明有效期却未标明有效期的、超过有效期的、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2.4 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药品。 2.5 被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包装容器污染的药品。 2.6 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及其它质量问题的药品。 2.7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药品。 2.8 企业质管部抽样送检确认不合格的药品。 2.9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出通知禁止销售的药品。 2.10 向证照不全的单位或超越经营范围的单位购进的药品。

3、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 3.1 仓库要加强不合格品的管理,设立不合格品存放区,与合格品分别存放,并悬挂 红色标志,杜绝不合格品流入市场。 3.2 验收环节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应拒绝验收入库,将不合格品暂时封存于不合 格品区悬挂红色标志,并及时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反馈到质管部和采购部,质管部批准后由采购部负责退、换货。 3.3 养护员发现在库药品可能有质量问题时,应挂黄牌暂停发货,同时填写《药品质量 复检通知单》交质管部,质管部一般在规定检测期内复检完毕,如不合格应填写《药品停售通知单》,交储运、销售等部门。仓库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把不合格品移至不合格品区存放,并挂上红色不合格品标志。已停售的药品经鉴定确认合格需要解除“停售”时,根据《药品解除停售通知单》,将药品从不合格品区移至合格品区,并挂绿色合格标志。 3.4、由企业质管部检查及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验检查出的不合格品或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发文通知禁止销售的品种,必须立即通知回收,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品区内,听候处理。 3.5 不合格品一经确认,就要做好《不合格药品台帐》,需要报损的按如下方式处理:3.5.1不合格药品报损由仓库保管员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由储运部负责人签 字后交采购部、质管部分别填写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损,报损后及时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台帐》。 3.5.2 凡不合格报损的药品,应填写《不合格药品销毁审批表》,在质管部的监督下予以 销毁,并填写《不合格药品销毁台帐》。 3.6 销后退回经验收确认的不合格品,应填写《不合格药品反馈单》报质管部确认, 转入不合格品区存放,等候处理。应由供货方厂商负责的则根据合同中有关质量条款的规定办理退货手续;如因购货方管理不当造成的,也应依据合同条款,双方协商,妥善处理;如属本企业保管养护不当,则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并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4、不合格药品的处理原则 4.1 对不合格品应查明不合格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

公司退货管理规定

1.0总则 1.1目的:为规范公司退货管理,提高货物管理效率,同时有效控制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1.2管理部门 1.2.1营销中心负责退货的审核与统筹管理; 1.2.2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市场退货的财务控制; 1.2.3技术管理中心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质量鉴定; 1.2.4计划管理部负责指定退货地点; 1.2.5生产厂负责退货的接收、检验。 1.3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市场退货流程的管理。 2.0退货范围 2.1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2.1.1包装容器异常的产品:如瓶塞配合不当、开裂、容器色泽异常。 2.1.2内容物异常的产品:如膏体变质、变色、气味异常、油水分离。 2.2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可退货产品。 3.0退货审批权限 3.1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退货由市场申请,技术管理中心鉴定,营销中心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3.2非质量原因退货由市场申请,营销中心审核、公司总经

理审批,报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3.3对于残损、过期产品的退货严格按购销合同执行。 4.0退货操作流程 4.1经销商提出退货要求,市场负责人根据公司退货范围进行初步审查。属于退货范围的,市场负责人仔细清点要求退货的产品品种、批号及数量,填写《退货申请表》(E S2501201),由经销商盖章确认,报市场管理部。市场管理部接到市场《退货申请表》后,销售科审核退货的合理性,财务科审核退货金额的准确性,报市场管理部总经理审核。 4.2对于因质量问题要求的退货,经市场管理部审核后,市场负责人应提前将样品寄至营销中心(每个品种抽检3支,若存在问题的产品多于3个批号,应每批号抽一支),并列出样品明细及送检原因。营销中心收到样品后,将签收单传真至市场管理部销售科,并及时将样品送交技术管理中心检验。技术管理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产品鉴定报告”,反馈至营销中心。 4.3营销中心根据退货品种合理性或技术管理中心的“产品鉴定报告”意见对退货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退货,营销中心出具“同意退货”或“就地销毁”的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4退生产厂流程: 4.4.1计划管理部指定退货地点,市场管理部严格按批准后

药品贮存管理制度

药品贮存管理制度 (一)药品贮存的原则是:安全贮存、降低耗损、保证质量、收发迅速、避免差错事故。 (二)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 1. 按照药品分类进行科学贮存,预防差错、混淆、变质。 2. 做到数量准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三)按照规定做好在库药品的贮存保管。 1. 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贮存于阴凉库、常温库、低温库内。①阴凉库:温度保持在0℃一20℃;②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③低温库:温度保持在2℃~1 0℃;④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2. 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贮存保管,其中:①药品与试剂等应分库存放;②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应分库存放;③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④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区内,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进行管理;⑤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待验区,待验收并确认为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区;⑥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垛,⑦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一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3. 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 4. 药品的货堆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 ①药品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00cm;②药品垛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③药品垛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电线的间距不小于30cm;④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⑤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⑥照明灯具须采用防爆灯,垂直下方不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垛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 5. 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其中:①黄色:为待验药品区、退货药品区。②绿色:为合格药品区。③红色:为不合格药品区。 6. 搬运和堆垛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 7. 保管员依据验收员签字的“药品验收通知单”办理入库手续并登记保管台账。 8. 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差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请上级部门及质量部门处理。 9. 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应做好仓库温、湿度等管理,正确贮存药品。 10. 严格药品出库复核的管理制度,未经复核人员复核

短缺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短缺药品管理制度 一、短缺药品的分类 短缺药品是指临床必需使用,在一定时间内不能正常供应的药品。包括用量不确定、价格低廉、企业不正常生产和在本区域经常性供应短缺的药品。 二、短缺药品管理组织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药剂科,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设专人负责。 三.职责 1. 短缺药品管理组织的职责 短缺药品管理工作组负责制订本机构短缺药品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组织本机构内短缺药品识别,确认与处置,包括收集与确认、分析与评估、上报与内部通报短缺药品信息,遴选替代药品,预防药品短缺发生及处理伦理学相关问题等。2.短缺药品管理组织的人员职责 短缺药品管理工作组成员应分工明确。医疗行政管理人员负责短缺药品相关工作的沟通和协调;药学人员负责收集、上报短缺药品信息,内部通报短缺药品和替代药品相关信息;药学、临床医学、护理等相关人员共同负责分析评估短缺药品信息、遴选

替代药品;信息管理人员负责提供信息相关技术支持。 四短缺药品管理制度 1、药剂科由专人负责短缺药品的管理,根据短缺药品的实际情况分析药品短缺原因,解决药品短缺情况。 2、医院通过协调相关短缺药品的供应公司,要求公司及时、充足备货,如因原料短缺等原因无法供应的药品,医院及时上报县卫纪委药政管理平台。 3、医院对供应公司及时回款,避免因回款不及时造成药品短缺。 4、药剂科应加强短缺药品的储备工作,特殊情况可与其他医院联系借调。 5、临床各科应加强短缺药品的合理应用,确保短缺药品不外流。 五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机制 1、药剂科加强日常监测,随时掌握药品库存,设短缺药品库存预警,适当增加药品储备库存。 2、加强与配送公司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短缺药品信息。 3、实行短缺药品上报制度,医院及时将短缺药品信息上报县卫纪委药政管理平台。 4、短缺药品信息包括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短缺原因及短缺时间类别等内容。 5、药剂科对临床各科急需而不能及时供应的短缺药品信息

采购退货管理制度

采购退货管理制度 1.目的 保证所采购物料的质量、数量、包装等满足我公司管理规范,确保公司利益.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采购的不合格物料. 3.职责 3.1品质部:确认物料不合格的原因. 3.2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联系退货事宜. 3.3库房:负责所退物料的出库及发运. 4.工作程序 4.1退货条件 4.1.1所购物料外包装未标明本批次物料名称、型号、件数,单件数量、等相关信息,应与供应商沟通拒收本批次货物. 4.1.2数量短缺,采购员与供应商沟通,补齐相应数量或扣除相应货款. 4.1.3质量不合格,经品质部验收未达到我公司所需物料的质量要求,进行退货处理. 4.2退货流程 4.2.1物料到货后,质检人员、库房人员对本批物料进行检测,合格品入库,不合格品做好禁用标识,品质部人员填写《外协外购件质量信息反馈表》,由品质部经理签字盖章生效,并通知采购人员进行退货.

4.2.2采购人员接依照《外协外购件质量信息反馈表》,与供应商协商解决,如需现场维修须跟踪供应商售后部门进度;如需返修或退货须填写《退货单》,由采购经理签定生效,再交给库房,库房人员包装及出库发运,并依照《退货单》填写出库单,一式三份,库房、采购部、财务各持一份;如果无法返修,采购人员须与供应商协商更换产品或根据合同金额扣除相应的货款. 4.3所退货物回收及扣款处理 4.3.1物料需维修的,与供应商沟通及时返回,并再次检验. 4.3.2物料维修超出返修时间,扣除物料货款. 4.3.3物料质量不合格,退回供应商,扣除货款. 4.3.4严重不合格物料,并造成我公司利益损失,依照合同与供应商沟通相关赔偿问题. 5.相关文件 《》 6.相应表格 《外协外购件质量信息反馈表》

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药品的退货操作,加强对退货药品的质量控制,保证退货环节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混入假冒药品。 2范围 适用于销后退回与购进退出的药品管理。 3职责 质管部负责监督该制度的实施 4退货药品的涵义 4.1退货药品包括销后退回和购进退出的药品 4.2销后退回的药品包括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本企业质量管理部门 发文通知回收的药品和本企业购货单位要求退回的销货。 4.3购进退出的药品包括在库药品中非质量原因退回供货单位的药品和 本企业验取时发现不符合验收规定而拒收的药品。 5退货药品管理要求 5.1药品退货原则:凡无正当理由或责任不应由本公司承担的退换货要求,原则上不予受理。特殊情况由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5?2销后退回药品的管理 5.2.1药品购货单位有要求退货时,由销售人员负责办理退货药品的相矢手续。销售部接到购货单位退货要求时,由销售人员填写《销后退回通知单》,经销售部部长审核同意,如有质量问题须经质量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销售人员凭《销后退回通知单》与购货单位办理退货。 5.2.2销后退回药品退回后,销售人员凭经相尖部门签字后的《销售退货通告单》和销售退

货清单随同退货药品交仓储部收货人员。收货人员要依据销售部门确认的退货凭证或通知对销后退回药品进行核对,对比原销售记录,出库复核记录和退回药品实物,确认是本企业销售的药品,方可收货并放置于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专用待验场所,有特殊储存要求的药品应放于对应的待验区,并悬持明显标识。 5.2.3 收货人员将相尖凭证传递给质量验收员,并通知验收员进行质量验 524验收员凭相矢部门签字后的《销后退回通知单》和销售退货清单 > 按进货药品验收程序的相尖规定对退回药品进行质量验收。对销后退回的药品进行逐批检查验收,并开箱抽样检查。整件包装完好的,按照制定的抽样原则加倍抽样检查;无完好外包装的,每件须抽样检查至最小包装,必要时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 5.2.5 退回药品实物与原记录信息不符的,计算机系统应拒绝退货操作。 526对销后退回的冷藏、冷冻药品,根据退货方提供的温度控制说明文 件和售出期间温度控制的相尖数据,确认符合规定条件的,方可收货;对于不能 提供文件、数据,或温度控制不符合规定的,应按不合格品处理,给予拒收,在验收记录中注明,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527销后退回的药品应建立专门的销后退回药品验收记录,记录包括退货退货日期、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或产地)、有效期、数量、验收日期、退货原因'验收结果和验收人员等内容。 528销后退回药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销售。 528.1验收人员在销售退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并将销售退货清单传递给收货员。 528.2收货员凭验收员签字后的销售退货清单收货入库,并认真核对退 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等内容后,在销售退货清单上签名。同时建立药品退回记录。退回记录应保存超过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5.2.9 经检查退货药品属于不合格药品时 5.2.9.1如果不合格原因不是由本企业造成的,质量验收员应先行拒绝收货。由负责办理退货手续的销售人员与相尖部门联系,妥善处理。 5.2.9.2经验收判断为不合格的药品,若为仓储部收货后待处理时,由库管人员将不合格药转入不合格药品库,做好不合格品标识,建立不合格药品管理台帐。并报告质量管理

退货管理制度

退货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已销产品的退货管理,明确责任,确保产品退货管理规范化,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所有销售退货 三、职责 销售部负责提出退货申请,主导完成退货操作流程。品质部负责对退货进行质量检查,仓库负责退货产品的管理,财务部负责对退货产品账实相符的控制和检查,技术部、品质部、生产部、总经办对退货产品进行综合评估并出处理意见,行政人事部负责对本制度有效执行的监督与考核。 四、退货操作流程 1、接到客户退货通知后,销售人员应与客户沟通退货原因,需要客户提供照片或其它证据。 2、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确实需要退货的,销售人员需在ERP中做退货通知单,退货通知单上需注明:发货时间、发货数量、生产批次、退货原因、退货数量、是否需要回复客户等信息,同时将客户提供的资料发给品质部、生产部、技术部、采购部、总经办。 3、品质部、生产部、技术部、采购部、总经办在退货通知单上签署意见,经过评审同意退货后,由销售部负责人、总经办审批退货通知单后,销售人员通知客户退货。 4、在未接到公司领导批准的处理意见前,应禁止办理退货,仓库也应拒绝收货入库,否则视情节情况,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5、退货产品到公司

后,销售人员在ERP中做退货单,由品质部进行质量检查,由仓库和财务部对退货产品进行数目和账目核对,账实相符则进行入库储存。 6、由销售主导,组织技术部、生产部、品质部、总经办、财务部对退货产品进行综合评估,查找退货具体原因,出具体处理意见。 7、仓库对已判定结果的退货产品进行处理,需返工的交生产部进行返工,报废的按照报废流程交行政人事部进行报废。五、检查与考核 1、销售部是本制度实施过程中的第一责任部门,应根据本制度规定实施退货流程。 2、财务部负责对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统计,作为考核相关责任部门的数字依据。 3、产品退货加入公司的绩效考核,对造成退货的直接责任部门生产部、品质部、技术部扣除考核分的20%,对其它部门扣除考核分的10%。 六、附则 1、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2012年06月01日起实施。 郑州傲世实业有限公司 2012年06月01日

不合格药品及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及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1、药剂科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和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2、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使用。 3、不合格药品、必须由药剂科质量负责人确认。不合格品库区应有明显标志,应有专人保管、专帐记录。 4、对来货经验收确认不符合规定的药品,不得入库。并应及时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表,通知药剂科质量负责人处理,属于假劣药品的应及时向药监部门报告。 5、对养护、复核及使用各环节出现明显质量问题(破损、过期、包装污染等)的药品,应停止使用,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表(见附表),及时上报药剂科,并将该品种即时移入不合格库区,作好记录。由药剂科在规定时限内(30天)对该不合格品进行审核处理。 6、由药监部门监督检查、抽验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停止使用,同时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库(区),作好记录,等待处理。对于各级药检所检验出的以及药监部门质量通报列出的不合格品,应听候药监部门处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作出处理。 7、药剂科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及时通知库房停止出库、使用,同时将不合格药品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库区。 8、凡需销毁的不合格药品应对实物如实登记(即销毁记录),记录内容必须有数量、品名、批号、生产厂商、原因等。药剂科负责人核对实物与登记,准确无误后实施监销,并在监销栏签名。 9、对不合格药品由药剂科人员查明原因,分清质量责任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及时制定预防措施,并做好记录。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定期汇总和分析,按季向各有关部门通报,并作为进货质量评审的依据之一。 10、药品使用部门或科室储存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药品应当按规定程序和要求上报,并将其放置在不合格药品库(区)。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当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不合格药品报告、报损、销毁程序: (1)怀疑药品质量不合格→报告→药剂科分析确认(如过期)→使用部门或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召回→报损或销毁→记录。 (2)怀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质量不合格→报告→药剂科分析确认(如过期、损坏)→召回→主管领导批准→向增城市卫生局提出申请→增城市卫生局负责监

退货管理制度

采购部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005 文件页数:第1页共5页版本号:F 文件名称:退货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采购一、二部,财务部,各门店收文部门:采购一、二部,财务部,各门店保密级别:□绝密□秘密■普通拟制:采购一、二部审核:陆爱冬 批准: 日期:2016.04.30 是否会签●不需会签 ○需会签 中心总经理 会签日期 更改记录 版本号更改 部门 更改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批准人/ 日期 生效 日期 更改内容

1.0 目的 为保障公司货物安全,规范公司商品退货执行中各部门、岗位的操作流程,明确各环节执行人的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0 范围 采购一、二部,财务部,各门店 3.0 权责 3.1商务助理:负责发布退货通知及回收退货凭证及K3系统退库,跟踪监控整个退货流程; 3.2门店店长:监督推进商品按时退回总仓; 3.3总仓仓管员:负责跟进门店退货商品回收检查工作,办理退货; 3.4财务部:负责退货手续凭证存档及退货帐务处理; 4.0 流程(略) 5.0 内容说明 5.1商务助理接到供应商退货通知,报采购一、二部经理审批,在24小时内整理退货商品数量、机身码及跟机礼品以邮件方式通知总仓、各门店、财务往来会计退货信息; 5.2各门店仓管员在收到邮件后,有公司物流配送的门店在48小时内将退货商品及跟机礼品检查清楚后交物流车打包回总仓,有问题商品则须在调拔单上注明;通过邮寄的门店需在72小时内必须将退货商品退回总仓;如有未售送修手机,需同时提供厂家授权售后网点检测单交总仓作为退库凭证; 5.3总仓收到采购一、二部退货通知书三天内,收集各门店退货商品回总仓并审核退库,总仓对门店调回的退货商品进行逐一验收, 将缺损情况在退货登记本上做好缺损登记及邮件反馈采购一、二部产品经理、门店负责人,根据供应商缺损报价追究调入门店; 5.4总仓收齐退货商品后邮件通知采购一、二部商务助理,通知供应商前往总仓办理退货; 5.5供应商直接到仓库退货,由采购一、二部将供应商退货授权书发总仓,总仓核对盖公章退货授权书及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与提货人信息一致给予退货,收取退货授权证明原件及复印收货人身份证,在证明上注明退货明细包括商品型号、颜色、、日期和总数,收货人在退货单上签名确认,复印件由总仓保存,原件次日采购一、二部交相应商务助理,商务助理收到退货证明及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以及货品签收明细凭证后及时做K3库存退库并打印退货单核对退货明细,退货单由采购一、二部产品经理签名确认后交财务 部做帐务处理及存档。 6.0 处理程序 6.1商务助理未及时安排退货通知事宜,少发行为承诺奖50元/次,造成公司损失,根据情节处理; 6.2门店店长未按时将退货商品退总仓,少发行为承诺奖50元/次,造成公司损失,根据情节处理; 6.4总仓未按时将退货收集回仓安排退货,少发行为承诺奖50元/次,造成公司损失,根据情节处理; 6.5门店退货商品出现缺损,根据供应商报价,由调入门店门店及仓管员承担费用。 7.0 附则 7.1本制度解释权归采购一、二部所有; 7.2本制度自发文日开始生效。 8.0 附件 8.1《退货通知书》 8.2《退货机身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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