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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7 不良信贷资产经营管理

III-7 不良信贷资产经营管理
III-7 不良信贷资产经营管理

第七章不良信贷资产的经营管理

7.1概述

7.1.1定义

不良信贷资产是指建设银行发放、提供信用以及承担信用风险而形成的到期未收或预计难以收回的信贷资产。不良信贷资产的经营管理是指对不良信贷资产进行专门的催收、处置和盘活的行为。

7.1.2对象

不良信贷资产经营管理的对象主要是表内、外信贷业务形成的次级、可疑及损失类不良贷款(垫款)。

7.1.3基本原则

1.合规性原则。在不良信贷资产经营管理中,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建设银行规章制度,规范操作,禁止违法、违规处置,防止道德风险。

2.效益性原则。通过不良资产的集中经营和专业化处置,争取最佳效益,实现回收价值最大化。

3.创新性原则。大力探索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不良资产经营管理方式,通过体制、机制、方法及手段的创新,不断提高处置能力,建立符合现代股份份制商业银行要求的不良资产经营管理模式,提高集约化、市场化和专业化水平。

7.2日常管理

7.2.1档案管理

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八章《信贷档案管理》。

7.2.2资产检查

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五章《信贷资产检查》。

7.2.3台帐管理

7.2.3.1管理要求

不良资产经营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按户分笔负责台帐的建立和管理。

7.2.3.2台帐要素

主要登记借款人名称、贷款本金及利息、贷款种类、贷款日期、担保方式、抵(质)押物、诉讼时效、贷款风险分类、清收情况等项内容。

7.2.4诉讼时效管理

7.2.4.1管理要求

1.不良资产经营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诉讼时效日常管理。

2.每笔不良信贷资产的诉讼时效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应完成诉讼时效的中断,并按规定进行反馈和登记。

3.管理部门(岗位)要定期对诉讼时效中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2.4.2 中断诉讼时效的方法

1.向债务人、保证人发送《逾期贷款(垫款)催收通知书》(格式参见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附件1-2-13),取得债务人签章的回执。

2.在债务人、担保人拒绝签收时,可通过以下途径中断诉讼时效:

(1)公证送达。邀请公证处公证员一同向有关债务人或保证人送达《逾期贷款(垫款)催收通知书》,由公证处对送达行为进行法律公证。

(2)邮寄催收。通过邮政部门以特快专递等有效方式向债务人、担保人寄送《逾期贷款(垫款)催收通知书》,邮件单据上要准确填写收件人(债务人、保证人)名称、地址,以及贷款(垫款)催收有关事项。信贷人员应保存邮寄单据,并通过邮政部门查询确认对方已经签收。

3.要求债务人就本笔债务提交下列任意一种材料:

(1)归还贷款本息承诺书(原件,下同);

(2)延期履约申请;

(3)还款计划书。

4.向人民法院提前诉讼、申请支付令或按照约定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5.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款,并向借款人送达对帐单。

7.2.4.3诉讼时效届满后的补救

诉讼时效届满后,银行(债权人)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靠强制力保护其债权的权利(即丧失了胜诉权),但债权并没灭失。为维护债权,银行经办人员可采取以下措施补救诉讼时效:

1.要求债务人在本笔债权《逾期贷款(垫款)催收通知书》上签章或提供还款计划;

2.就本笔债权与债务人签订新的协议。如借新还旧、减免债权协议、贷款重组协议等。

7.3法律手段追索

7.3.1法律手段追索

法律手段追索是指按照法律规定,通过采取诉讼、仲裁、申请支付令、申请债务人破产还债等途径,保全资产、实现债权的行为。

7.3.1.1诉讼

1.定义

诉讼是指建设银行申请人民法院救济,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一种法律行为。诉讼应当在诉讼时效内进行。

2.使用条件

(1)借款人、保证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拒绝签收催收通知,有可能导致诉讼时效的丧失或

保证人因保证期间届满而免责;

(2)借款人、保证人在债还债务中“厚此薄彼”,有意对我行拖欠;

(3)借款人、保证人涉及其它重大诉讼,建设银行债权受到威胁;

(4)债务人借破产、改制之机,悬空逃废银行债务;

(5)借款人非法经营、以欺诈手段骗取贷款,谋求非法利益,严重损害国家及建行利益等。

3.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行使

(1)行使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建设银行)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代债务人行使其债权。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行使撤销权。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建设银行)造成损害,债权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撤销权应在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7.3.1.2仲裁

仲裁是指建设银行按合同约定,将争议提交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裁决,主张债权的行为。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都有约束力。

7.3.1.3申请支付令

支付令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督促程序,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证据确凿;

2.请求给付的是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单等有价证券;

3.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经到期且数目确定;

4.银行没有对等给付义务,即银行对借款人没有先行给付或同时给付的义务;

5.支付令能够送达借款人。

7.3.1.4申请债务人破产还债

申请债务人破产还债是指建设银行在债务人无法清偿或逃废债务时,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还债,法院对债务人的总财产进行公开强制执行,使包括建设银行在内的全体债权人获得公平受偿的一项法律手段。

7.4 贷款重组

7.4.1概述

7.4.1.1定义

贷款重组是指建设银行通过与有关各方协商,对贷款各项要素的重新组合。重组中如需发放新的贷款按有关规定办理。

7.4.1.2分类

1.没有债权损失的贷款重组

没有债权损失的贷款重组不涉及债权豁免,主要有:变更借款人、调整担保方式、借新还旧等。

2.发生债权损失的贷款重组

发生债权损失的贷款重组涉及债权豁免,主要有:减免表外利息、计划内兼并重组项目的债务减免、上报国务院特批债权豁免等。

7.4.2重组方式

贷款重组的方式可以是单一的,即只变更贷款任意一项要素的重组;也可以是组合的,即变更贷款两项以上要素的重组。后一种重组是前一种重组的组合。

7.4.2.1变更借款人

变更借款人是指银行为降低贷款风险,对借款主体变更的一种贷款重组。

1.适用条件

(1)企业发生合并、分立,形成新的法人,需重新落实建设银行债权的;

(2)企业无力偿还银行债务,第三方提出愿为其清偿债务,需变更借款人的;

(3)建设银行为保全资产,要求借款人的关联企业、主管单位等承担债务,需变更借款人的。

(4)其他原因需变更借款人的。

2.操作程序

(1)撰写报告

①借款人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②贷款基本情况,如贷款本息余额、贷款风险分类、损失率及其它风险因素分析;

③现已出现的问题及原因;

④已采取的保全措施;

⑤拟办理变更借款的品种、币种、金额、期限以及担保情况;

⑥拟变更借款人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⑦变更借款人后,担保落实情况;

⑧变更的借款人经济效益预测,还本付息能力预测;

⑨第三方愿承担债务的证明材料。

(2)审批

经办部门应认真审核上述变更借款人专题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如认为基本符合条件,按有关审批程序和权限审批。

(3)签署协议

重组方案经批准后,与有关各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债务转移协议或新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也可要求新债务人、保证人出具承担债务及履行担保义务的承诺。签订的具体文本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7.4.2.2调整担保方式

1.定义

调整担保方式是指建设银行对没有担保、担保能力不足、即将或已经丧失担保效力的贷款,通过调整担保方式以降低风险的贷款重组。

2.适用条件

(1)保证人保证能力大幅度下降,已无力履行担保义务;

(2)抵(质)押物大幅度或持续贬值,变现价值已不足以抵偿贷款本息;

(3)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即将届满。

3.操作程序

(1)撰写报告

报告内容:

①客户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②建设银行贷款基本情况,贷款本息余额、贷款风险分类、损失率及其它风险因素分析;

③原有担保方式,现已出现的问题及原因;

④已采取的保全措施;

⑤拟调整的担保方式,保证人、抵押人、抵押物、出质人、质物(权利)的基本情况。

2.审批

按有关审批程序和权限审批。

3.办理有关手续

有权部门批准同意后,与客户签订新的担保合同,办理新的担保手续。

4.注意事项

(1)担保方式为第三方保证的,应注意审查保证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

(2)担保方式为抵(质)押的,应注意选择权属清晰、易变现的抵(质)押物,办理抵押登记。

7.4.2.3减免表外利息

1.定义

减免表外利息是指建设银行在债务人不能全额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下,通过减免债务人一定金额的表外利息实现剩余债权回收的贷款重组。

2.适用条件

原则上,减免表外欠息的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信用等级为BBB级(含)以下;

(2)企业所欠建设银行贷款已列为次级、可疑、损失三类中任一类贷款。

(3)企业有还款意愿,没有逃废债行为。

(4)企业(包括承诺还款的保证人或第三人)承诺按以现金或其他资产(实物)抵偿全部贷款本金和相关利息。其中,以其他资产(实物)抵偿贷款本息的必须符合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资产价值必须经过严格的资产评估,抵偿金额应以评估价值扣除各项成本、费用后的金额为准。

(5)全额减免表外欠息的企业,必须全额偿还贷款本金和表内欠息。(6)部分偿还贷款本金和表内欠息的企业,必须落实剩余债权的偿还

及担保措施。

3.操作程序

(1)申报

经办行在与企业(包括承诺还款的保证人或第三人)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填报《减免表外欠息申报表》(见附件3-7-1)并附《减免表外欠息申报报告》及附件资料,以行发文逐级上报。

《减免表外欠息申报报告》内容:

①企业基本情况及经营、财务情况;

②贷款状况、担保情况;

③贷款分类认定情况;

④不良贷款和欠息形成原因;

⑤已经采取的清收转化措施及其实施效果;

⑥对企业(包括承诺还款的保证人或第三人)以现金方式,全部或部分偿还贷款本息的可行性;

⑦以实物抵偿的,需说明收取的理由、资产状况、评估机构状况及评估价值、各项成本费用的测算、抵偿债务的金额、资产的计价依据以及变现能力;

⑧企业剩余不良贷款的偿还及担保措施;

⑨具体实施步骤。

附件资料包括:

①由企业(包括承诺还款的保证人或第三人)出具的在约定时间内,以现金或实物受偿方式,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的承诺函;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企业近期的财务报表;

④有关借款合同、借据,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复印件;

⑤企业信用等级证明材料;

⑥由会计部门提供的贷款余额清单、表内欠息清单、表外欠息清单;

⑦贷款风险分类结果材料;

⑧涉及诉讼或仲裁的,需提供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或仲裁机关裁决书等法律证明文件复印件;

⑨以实物抵偿,需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及各项成本、费用测算的书面材料。

(2)审核

上级行不良信贷资产经营部门在收到申报减免表外欠息项目材料后,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①企业是否符合减免表外欠息申报范围;

②企业是否确无能力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③企业(包括承诺还款的保证人或第三人)是否具有履行还款承诺的意愿和能力;

④企业剩余不良贷款的偿还及担保措施;

⑤以实物抵偿的,是否符合建设银行抵债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资产评估价值及各项成本、费用是否合理。

(3)审批

按照《中国建设银行法人授权书》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其中,一级分行不能向下级分支行转授权。

(4)实施

经办行根据上级行同意减免的审批的意见,与企业签订《减免利息协议》,按协议回收贷款本息,减免表外利息,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7.4.2.4上报国务院特批债权豁免

1.定义

上报国务院特批债权是指建设银行在特定条件下,申请国务院特批,豁免借款人部分贷款本金的贷款重组。

2.适用条件

(1)贷款风险分类为可疑、损失。

(2)贷款无法以通常手段盘活。

(3)建设银行为主债权行。

(4)借款人已提供切实可行的剩余债权还款方案;

(5)其他原因。

3.操作程序

(1)申报

申报的内容:

①企业情况。主要包括企业性质、经营范围、产品、经营及财务状况、重要事项;

②贷款情况。主要包括贷款本息、贷款担保、贷款风险等;

③减免本息方案。主要包括申请减免本息的金额和减免理由、利弊、对比分析等;

④企业还款承诺:主要包括企业的还款方案、还款资金来源、落实还款的措施等。

(2)审批

各级行逐级上报总行,由总行统一报国务院审批。

7.5 收取抵债资产

7.5.1定义

收取抵债资产是指建设银行在债务人、保证人无力以货币资金足额偿还债权时,通过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裁决收取其他资产,抵偿贷款本息的行为。

7.5.2条件

7.5.2.1基本条件

债务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收取抵债资产:

1.生产经营已中止或建设项目处于停、缓建状态;

2.生产经营陷入困境,财务状况日益恶化,处于关、停、并、转状态;

3.已列入有关破产计划或已未列入计划但确定要申请破产;

4.法院裁定收取;

5.其他情况。

7.5.2.2限定条件

下列资产一般不得选择用于抵偿我行债务:

1.法律规定的禁止流通物(破产分配法定的除外);

2.抵债资产欠缴和应缴的各种税收和费用已经接近、等于或高于该资产价值;

3.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资产;

4.伪劣、变质、残损或储存、保管期限很短的资产;

5.资产已先于我行抵(质)押给第三人,且在前的抵(质)押价值没有剩余的;

6.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以其他形式限制转让的资产;

7.公益性质的生活设施、教育设施、医药卫生设施;

8.划拨土地使用权。如以该类土地上的房屋抵债的,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一并用于抵偿债务,但应取得具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并在确定资产价值时扣除按照规定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

9.已确定被征用的土地使用权;

10.其他无法变现的资产。

7.5.2.3 收取方式

1.协议收取。建设银行与债务人、保证人或第三人协商,对方同意以其拥有所有权或处置权的资产折价抵偿贷款本息。

2.裁决收取。建设银行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取得抵债资产。

7.5.2.4 收取流程

1.申报

抵债资产收取的申报材料分《关于收取XXX抵债资产的请示》和附件两部分。

《关于收取XXX抵债资产的请示》内容:

(1)贷款情况、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及责任认定情况;

(2)债务人及保证人生产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3)抵债资产名称、数量、位置、所有权权属;

(4)抵债资产评估价值、计价依据、评估机构情况;

(5)抵债资产收取的税费测算、可用于的抵偿债务金额;

(6)以资抵债的理由、收取方式;

(7)收取责任人、保管责任人、经营管理主责任人;

(8)抵债资产变现能力、变现计划、预计损失率;

(9)其它事项。

附件内容:

(1)采用协议抵债方式的:

①《中国建设银行抵债资产收取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7-2);

②下级行申请办理抵债资产收取的文件(复印件);

③债务人以资抵债申请或已经法律部门审查认可的双方意向性协议;

④有关法律文件和证明(复印件),包括原借款和担保合同或协议,抵债资产权属证明或土地使

用证,抵(质)押登记证明等;

⑤抵债资产评估报告;

⑥其它相关材料。

(2)采用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抵债方式的:

①《中国建设银行抵债资产收取情况登记表》;

②下级行申请办理抵债资产收取的文件(复印件);

③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判决或裁定书、破产分配方案(复印件);

④有关法律性文件和证明(复印件),包括原借款和担保合同或协议,抵债资产权属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抵(质)押登记证明等;

⑤抵债资产评估报告;

⑥其它相关材料。

2.审批

(1)一级分行职能部门受理下级分行的申报材料,按照规定的审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

(2)一级分行权限内的项目由分行自行审批;超权限范围的项目,向总行申报。

(3)总行职能部门受理一级分行上报项目,部门权限内的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审批;超权限的项目报总行不良资产审批机构审批。

7.6呆帐资产核销

7.6.1定义

呆帐资产核销是指建设银行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呆帐准备提取及呆帐核销管理办法》规定审核认定的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以及列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的企业因实施破产、兼并等形成的债权损失,通过使用损失准备金,对呆帐资产损失进行内部帐务处理的行为。

7.6.2 核销条件

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进行追偿之后,按规定程序认定为损失类且符合财政部呆帐资产规定,并且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的下列债权,可申报核销:

1.借款人和保证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撤销、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对借款人和保证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保证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经保险赔偿后,仍无力偿还全部债务,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保证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4.借款人和保证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撤销、解散,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终止法人资格,对借款人和保证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5.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

6.借款人和保证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经诉诸法律强制执行,但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

结执行后,无法收回的债权;

7.对上述1至6项债权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帐后,扣除抵债资产收取费用,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8.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开证申请人、承兑申请人和保函申请人以及担保(反担保)人由于上述1至7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9.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以及列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的企业因实施破产,对借款人和保证人进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列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的企业因实施兼并,在原债务人、新债务人、保证人与我行共同签订《被兼并方债务转移协议书》并落实相应抵押担保措施后,形成的我行贷款利息损失可申报核销。

10.银行卡透支形成的呆帐资产,依照财政部和总行有关规定进行核销。

11.发放助学贷款形成的呆帐资产,依照财政部和总行有关规定进行核销。

7.6.3核销原则

呆帐资产核销实行逐户申报、逐级审查、总行审批、对外保密、账销案存的原则。

7.6.4核销程序

7.6.4.1核销材料的收集

核销材料的收集遵循真实性、保密性及时效性的原则。收集范围包括共性材料、个性材料、内部材料、外部材料。共性材料为每项核销均须提供的材料;个性材料为该类核销另需提供的材料;内部材料为行内形成的材料;外部材料为行外形成的材料。

1.共性材料

(1)内部材料

①呆帐认定书;

②信贷资产分类认定材料;

③呆帐损失责任认定书(或对呆帐损失责任人进行处理的决定材料);

④债权证明材料,包括借款申请书、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展期还款协议、垫款或投资证明、其他债权或股权证明材料及有关公证文件(包括被兼并企业原借款合同以及人民银行批准绕规模贷款并账的证明文件);

⑤我行受偿的会计入账凭证。

(2)外部材料

①借款人财产(自然人指遗产)清算(清理)报告及财产清偿报告;

②追索保证人的证明材料及其财产清算(清理)、清偿报告(如担保被法院裁定无效,还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

追索保证人的证明材料根据追索保证人的方式,按个性材料的要求组织。

(3)个性材料

①破产类(含计划内破产)

列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的国有企业破产的,要有《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名单;

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书;

我行向法院提交的债权申报书;

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书;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证明。

②撤销、关闭、解散类

原审批机关批准借款人撤销、关闭、解散的证明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证明。

③失踪或死亡类

公安部门出具的借款人死亡证明书或法院作出的宣告借款人失踪、死亡的判决书。

④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类

气象、水文、消防、公安部门出具的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证明;

保险部门出具的保险赔偿证明或企业未参加财产保险的证明。

⑤触犯刑律类

须提交法院对借款人的判决,无其他债务承担者的证明。

⑥终结执行类

须提交强制执行申请证明和法院裁定企业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执行裁定书(必须是)。

⑦注(吊)销类

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⑧抵债资产入账损失类

须提交我行接收抵债资产,法院裁定或借贷双方协商议定、或经评估确认的抵债资产定价证明(指市场公允价值证明),以及符合总行规定的相关证明。

⑨垫款损失类

提交发生垫款及符合总行规定的相关证明。

⑩兼并类

列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的“兼并项目表”;

兼并方提交的兼并方案;

兼并双方签订的兼并协议;

被兼并方债务转移协议书(为兼并双方和债权经办行和第三方保证人四方共同签订);

被兼并企业欠息清单(计算至申报当年12月20日);

落实担保情况的证明材料;

兼并方免息申请报告及经办行意见;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兼并方上年度财务报表;

工商部门出具的被兼并方注销或变更法人的证明;

对总行已批准核销的结转兼并项目,应附列入当年《全国企业兼并破产计划》表,上年免息证明(总行上年批复文件),兼并企业当年免息申请,经办行的利息清单汇总表,兼并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经办行对被兼并方债务转移协议书执行情况的说明及证明材料、经办行对兼并企业经营情况的说明及其他需说明的材料。

7.6.4.2撰写申报材料

1.撰写核销调查报告;

2.撰写核销申请报告;

3.撰写核销额千万元以上项目单户材料;

4.逐户填写《呆帐资产核销申报书》。

7.6.4.3呆帐资产核销的申报及要求

1.呆帐资产的经办行是呆帐资产核销的申报行。

2.呆帐资产核销须逐级申报。

3.《呆帐资产核销申报书》须经申报行负责呆帐资产认定部门对呆帐资产认定并签注意见、会计部门对呆帐资产的本息数核对并签注意见、分管行领导签注意见后,加盖行章报上级行。

4.同一客户不同类别的呆帐资产应当分笔填列、汇总申报,不得分笔分次申报。

5.美元和港币应直接以原币申报核销,其它外币应按申报当日外汇牌价折合成美元申报。

6.兼并结转项目只有兼并方能够按被兼并方债务转移协议书严格执行还款计划,按期归还本金的项目,申报行可申报核销。兼并结转项目未按期还本的,不可以申报核销。

7.6.4.4呆帐资产核销的审查与审批

1.审查

上级行对下级行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签注审查意见,同意核销的,再行上报。审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符合核销范围;

(2)是否符合呆帐核销条件;

(3)申报核销呆帐项目及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可靠、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齐备、各种数据是否准确;

(4)《呆帐资产核销申报书》填写内容是否齐全、有效;

(5)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违规套取试点政策;

(6)申报审核程序是否合规,签章是否齐全;

(7)呆帐资产责任是否按规定进行责任认定。

2.审批

除兼并结转项目外,呆帐核销项目须一律报总行审批。兼并结转项目的核销,由一级分行审批,但须将批复文件及核销程序生成的磁盘报总行备案。

审批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7.6.5呆帐资产核销工作的管理

7.6.5.1基础管理

1.建立已核销呆帐资产台帐

核销申报部门应建立《已核销呆帐资产台帐》,对已核销呆帐进行详细登记。

2.核销档案管理

呆帐核销项目档案材料由核销申报部门收集、整理,定期交由档案部门管理。

3.已核销呆帐资产的追索

除法律规定债权债务关系完全终结的情况外,对已核销呆帐资产应继续追索。

4.核销后的检查和复查

检查和复查要点:

(1)核销项目的真实性、程序的合规性;

(2)申报核销金额的准确性(本金、利息及会计科目)

(3)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

(4)呆帐损失是否按规定进行责任认定;

(5)批复核销的准确性、帐务处理的正确性

(7)档案、台账及债权管理是否规范;

(8)已核销呆帐的追索及成果;

(9)收回资金帐务处理的合规性。

7.6.5.2呆帐核销责任追究制度

对呆帐核销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应当核销而由于主观原因不核销、隐瞒不报、长期挂帐的,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3-7-1

编号:年第号

减免表外利息申请表

申报行:申报时间:单位:元

附件3-7-2

抵债资产收取情况登记表

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市国资公司)和市国资公司直接出资的全资企业、50%以上(含50%)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市国资公司所属企业)。 第三条[投资原则]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二)符合本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总体要求; (三)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有利于突出主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投资规模与企业实力、融资能力相匹配; (五)企业投资决策坚持审慎原则,符合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

第四条[投资范围]本办法所称的投资是指以货币、实物、有价证券或无形资产等实施投资的行为,包括: (一)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类投资; (二)设立全资企业、国内外收购兼并、合资合作联营、对所出资企业追加投资等股权类投资; (三)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信托等金融类投资; (四)以上未列明的其他形式的投资。 考虑到金融类投资在管理上的特殊性、复杂性,目前暂不按本办法实施管理,今后将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五条[可行性研究论证]市国资公司及所属企业投资项目决策必须经过前期可行性研究论证,并按规范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六条[投资的分类管理]市国资委对国有资产投资项目实施备案管理和核准管理,市政府已确定的投资项目均实施备案管理,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按市政府有关管理办法操作。 第七条[非金融类投资限制]严格限制非金融类企业从事委托理财和炒作股票、期货等高风险投资活动,适度控制企业购买债券、基金、信托等金融产品。金融类企业(银行、信托、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信用社、担保公司、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公司、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及其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及成因9170425

目录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及成因分析 写作题纲…………………………………………………………………………… 内容摘要…………………………………………………………………………… 一、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一﹚银行不良资产的界定……………………………………………………﹙二﹚不良资产的数量…………………………………………………………(三)不良资产的分布…………………………………………………………(四)不良资产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危害…………………………………… 二、不良资产的成因………………………………………………………………(一)经济环境…………………………………………………………………(二)国家政策…………………………………………………………………(三)企业原因…………………………………………………………………﹙四﹚银行自身经营管理体制不健全………………………………………… (五)金融监管乏力………………………………………………………………﹙六﹚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社会信用环境不佳……………………………﹙七﹚法律法规不健全…………………………………………………………三、防范不良资产的对策…………………………………………………………﹙一﹚深化体制改革,增强宏观调控能力……………………………………﹙二﹚要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三﹚完善信贷管理机制………………………………………………………﹙四﹚国有企业要改善本身的经营状况………………………………………

﹙五﹚强化金融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六﹚制定关于不良资产的专项法律,构建完善的法律框架………………﹙七﹚整治信用环境,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及成因分析 一、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 ﹙一﹚银行不良资产的界定 ﹙二﹚不良资产的数量 ﹙三﹚不良资产的分布 ﹙四﹚不良资产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危害 1.影响银行的资金周转 2.造成银行的资产损失 3.导致银行财务状况恶化 二、不良资产的成因 ﹙一﹚经济环境 ﹙二﹚国家政策 1.体制原因 2.政府干预 3.商业银行业务与政策性银行业务混淆不清

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112688743.html, 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作者:靳英允 来源:《环球市场》2018年第25期 摘要: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形势和发展有了很大改变,在这种背景下,我国的经济管理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但是国有企业在管理资金时存在很多问题,使得财产界限不明确,从而使得资金流失严重,因此,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及时做出相应举动,出台一些政策解决此类问题。让国有资产运营管理进入正轨,发挥国有资产在国有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 关键词: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问题和措施 从目前的国有企业经济管理体系和资产运营情况上来看,我国国企对国有资产的相关监督不足,管理内容不明确。从作用上说,国有资产很大程度上推进了经济领域的发展,对社会意义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解决运营管理领域中的问题,弥补不足是当下急需要考虑的事情。只有妥善处理好其中监督和运营方式上的问题,才能改变现状,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从而提升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 一、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审计工作不足 我国现在的国有企业资产运营中自身最大的问题就是内部监督部门监督力度不够。由于监督力度不够,运营管理的不规范,在审计监管方面,审计部门形同虚设,使得各个部门合作机制失效,导致财务监管不到位,资产流失严重。目前为止,虽然大多数国有企业都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在实际的运营管理过程中,很多的审计行为都走形式,根本没发挥实际的作用。 (二)资产管理人才缺乏 由于国有企业对资产运营管理不够重视,对资产管理相关领域的投入不够,直接导致了资产管理人才的缺乏。资产管理是一个任务繁重的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而且一定要小心仔细,任何一点小错误都会让企业的损失严重。但由于领导的不重视,就让相关工作人员的待遇偏低,在这种投入和回报不成比例的情况下,就会严重挫伤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让人员流失加剧,间接让整个行业领域的水准降低。最近几年,国家推进经济转型政策,国有企业实施了改革制度,新政策的实施让现有的管理人员知识储备无法满足时代要求,如果不能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提高企业重视程度和管理人员的待遇,国有资产的发展就会受到严重阻碍。 (三)政府和企业的职责不明确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体会【可编辑版】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体会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体会 进入21世纪,全球经济政治形势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中国加入to,使金融对外开放的时间表由计划变为现实,中国金融业用时间换空间进入倒计时阶段。对国有商业银行来说,有两大问题亟待解决,否则生存难保: 一是充实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二是减少不良资产,提高与外资银行比肩经营的核心竞争力。尤其是后者,已成为国内外的共识,并成为国务院今年对国有商业银行下达的第一任务。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就好比我们银行打一场信贷管理的革命战役。201X年3月中国银监会成立后的首要急务就是在所有金融机构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并决定自201X年1月1日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银行结束双轨制,正式实施五级分类制度。至此,距1993年世界银行对中国人民银行开始技术援助并引入贷款风险分类正好十年。五级分类工作推行近一年来,各家商业银行信贷开展的情况如何、效果怎样、还存在什么问题、有何改进对策等等问题都值得我们去深思。在此我愿意以个人的一点体会与在座的各位专家一起回顾和探讨。 一、商业银行实施贷款五级分类走过了一个艰难曲折的历程回顾起来,今天商业银行实施的贷款五级分类,经历了四个历史阶段。五级分类取代四级分类,是中国银行业与世界经济接轨的需要,也是中国银行业市场化的必然结果。 (一)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理念的建立和引入阶段(1993年至1997年)我国银行早期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沿袭的是1988年财政部在金融

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中的规定,即计划经济体制下为财政税收政策服务的分类方法,界定不良资产的标准为期限: 即规定贷款本息拖欠超过180天以上的为“逾期”,逾期三年的为“呆滞”,贷款人走死逃亡或经国务院批准的为“呆账”,俗称“一逾两呆”。很显然,在这种以期限为主导的分类方法下,很多贷款只要不到期就被视为正常,银行有更多的空间随意发放贷款或对贷款疏于管理,逾期贷款不积极催收,呆账核销即视为放弃债权。这既不利于商业银行自身发现和控制风险,导致收入高估,同时也不利于监管当局从银行外部监控风险,与国际惯例格格不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中国“赖账文化”盛行的制度性根源。9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贷款通则》,对逾期和呆滞贷款的定义作了调整,例如规定贷款过期一天即为逾期,逾期一年为呆滞,或逾期虽未满一年,但企业停产、项目下马的,也可划为呆滞。但总的来看,《通则》基本上重申了财政当局从税收角度制定的贷款分类方法。此时,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借由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等的技术援助,开始学习和了解以风险为基础的贷款分类方法,将五级分类法引入中国。199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工作报告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实行五级分类。 (二)“鸵鸟政策”时期的“清分”试点阶段(1998年至2001年)1998年5月,央行在广东开始“清分”试点,要求广东境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交通银行的分支机构在三个月内完成辖区全部金融资产的清理和分类,形成上呈国务院的试点报告,并在次年春天将五级分类法扩展到全系统。这是一场中外非常关注、结果却有虎头蛇尾之感的尝试。三个月后,广东的“清分”试点结果表明,按五级分类计算出的不良资产比例,比“一逾两呆”下的不良资产比例要高近20个

信贷资产质量报告

信贷资产质量报告 xx年上半年银行业资产质量分析报告 目录 摘 要 ........................................................ ........................................................... .. (1) 一、银行业资产质量整体情 况 ........................................................ ................................... 1 二、不良贷款机构分 布 ........................................................ .............................................. 1 三、不良贷款区域分 布 ........................................................ .............................................. 2 四、不良贷款行业分 布 ........................................................ .............................................. 3 五、资产质量真实

性 ........................................................ .................................................. 6 六、资 产质量预 测 ........................................................ ...................................................... 7 七、资产质量改善措 施 ........................................................ . (8)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 摘要 xx年上半年,在宏观经济面临不确定因素较多的背景下,银行业资产质量整体呈现出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双升的态势,其中不良贷款余额更是从xx年四季度开始连续7个季度上升。在整体资产 质量下滑的趋势下,大型商业银行的表现好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部分行业和区域的信用风险也逐渐凸显出来,从经营区域来看,长三角地区的信贷资产质量相对较差,不良贷款增长较快;从 贷款行业来看,制造业和批发和零售业是不良率较高的行业,外向型行业和部分小微企业的信贷资产风险状况同样引人关注。

浅谈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和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区别

浅谈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和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 区别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浅谈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和国有资产运营公 司的区别 撰稿人许永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明了今后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的建立将促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由原来的国资委管人、管事、管企业转为以管资本为主,原来的“国资委-国有企业”的两层结构也将转为“国资委-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混合所有制企业”三层结构。国资委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是国有股权的持股人,混合所有制企业则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的建立无疑会促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改革。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运营公司都是国家授权经营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都是国有资产的直接出资人代表,持有现有国有企业股权,替代国资委行使出资人的职责。虽然这两种公司都是管资本的,但实际中经营的侧重点是不同的。 1、对象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资本运营为主,运营的对象是持有的国有资本(股本),包括国有企业的产权和公司制企业中的国有股权。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产业资本投资为主,主要是投资实业,以投资融资和项目建设为主。

2、目标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侧重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效益,强调资金的周转循环、追求资本在运动中增值。通过国有资本的运营,重塑科学合理的行业结构与企业运营架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着力培育产业竞争力,重点是要解决国民经济的布局结构调整。通过资本投资而不是行政权力保持对某些产业和企业的控制力,实现政府的特定目标。 3、方式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经营方式包括兼并或分立,成立合资公司、公司制改建、培育上市公司、产权转让置换等。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是纯粹控股企业,不从事具体的产品经营,主要开展股权运营,行使股权管理权利,在资本市场通过资本运作有效组合配置国有资本。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投资事业拥有股权,对持有资产进行经营和管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开展资本运作、进行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等。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一 为配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我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汇报,日前,财经工委同志在黄幼钧副主任的带领下,对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教育局、区资产经营公司、西溪湿地经营管理公司、之江文创园、文新街道等XX个单位进行了走访调研,现就我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情况及评价 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省、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促进了我区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根据财政部门的统计,截止XXXX 年底,我区XX家行政单位的资产总额为XX.XX亿元,其中固定资产为X.XX亿元;XXX家事业单位的资产总额为XX.XX亿元,其中固定资产XX.X亿元。全区XX 家国有企业(XX区XX家,之江X家)资产总额XX.XX亿元,所有者权益XX.XX亿元。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肯定: (一)注重了国有资产的规范管理。在管理体制上做到了有人管事,区财政局国资科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部分国有企业进行监管,区资产经营公司、西溪湿地经营管理公司、之江创意园开发有限公司以及相关主管单位分别对下属国有企业实施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需纳入产权交易的国有资产进行公开处置。在管理制度上做到了有章可循,从XXXX年开始,我区先后出台实施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以及房产登记与租赁、处置等细则;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规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公

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国有资产的管理要求和方法。 (二)加大了国有资产的管理力度。区政府深入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开展全区性房产调查,在清理登记各类房产的基础上,对部分无产权证的房屋探索实施了西湖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内部登记制度。落实国有企业资产重大事项监管权利,严格审核国有企业重大事项,依法推动西湖投资有限公司增资、蒋村新区建设有限公司XXX%国有股权的挂牌转让等工作。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依法处置纳入产权交易的国有资产,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审计部门先后开展了镇街和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调查,提出具体的审议建议并督促落实整改。各镇街和行政事业单位也采取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库,实施内审监督、强化绩效考核等措施,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三)促进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调研的情况看,XXXX年-XXXX年,区资产经营公司通过规范经营性房产管理、做强国有品牌企业、优用存量资产等形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分别达到XX.X%、X.XX%和XX.XX%,国有资产(含公司所属出资企业及其权属企业)经营收入也从XXXX.XX万元增加到XXXX.XX万元,实现三连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拍卖中介机构,对国有资产进行公开拍卖,三年共累计交易XX批次,成交金额XXXXX.XXX万元,国有资产增值XXXXX万元,增值率达XX.XX%,特别是石龙山南侧废弃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矿石销售权项目、西湖啤酒厂建筑物拆除承包权和原厂生产设备拍卖项目,都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值。我区还对建设局原天目山路XX号第X、XX层房屋,区民政局原体育场路XXX号四层房屋进行产权证移交,逐步做大做强我区国有全资企业的资产。二、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区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这次调研中,我们也发

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方法介绍

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方法介绍 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俗称呆坏账。也就是说,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能按预先约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包括逾期贷款(贷款到期限未还的贷款)、呆滞贷款(逾期两年以上的贷款)和呆账贷款(需要核销的收不回的贷款)三种情况。其他还包括房地产等不动产组合。 1998年以后,我国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即“五级分类”。1999年7月,央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及《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现在通常提取的专项准备金比例为:关注2%、次级25%、可疑50%、损失100%。后三类为不良资产。 一、我国清理不良贷款的措施 1、推行信贷资产质量分类 1998年4月中旬,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宣布,将在全国开展金融资产清理,并在此基础上按国际通行办法对信贷资产逐渐推行五级分类和考核办法。很久以来,我国银行的贷款质量笼统地划分为正常贷款和不良贷款,这种划分,不能及进、准确反映

企业生产经营变化对贷款风险的影响,新推行的信贷资产质量分类办法,按实际风险程度,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种,除能及时、准确地反映金融企业的真实资产外,最大的好处还在于商业银行可主动防范贷款风险。 2、财政适量注入资金 1998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财政部决定发行2700亿元特种国债,所筹集的资本金补拨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可以说,这次发行的2700亿元特种国债补拨商业银行资本金后,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将达到《商业银行法》和“巴塞尔协议”规定8%的要求,同时也使他们争取到了改革机制、完善管理的时间。 3、建立呆账准备与核销制度 从今年开始在全国正式实行的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可以更准确地反映资产质量,而根据银行资产的等级分类可以按不同的比例提取呆帐准备金:正常资产0.5%,关注资产5%,次级资产20%,可疑资产50%,损失资产100%。1993年我国《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实行以来,呆帐准备核销制度远远不能满足核销呆帐的要求,所以放宽核销条件,给予银行呆帐核销的主动权,特别是对事实呆帐认定责任后及时进行核销。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体会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 体会 进入21世纪,全球经济政治形势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中国 加入wto,使金融对外开放的时间表由计划变为现实,中国金融业用时间换空间进入倒计时阶段。对国有商业银行来说,有两大问 题亟待解决,否则生存难保:一是充实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二是减少不良资产,提高与外资银行比肩经营的核心竞争力。尤 其是后者,已成为国内外的共识,并成为国务院今年对国有商业 银行下达的第一任务。 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就好比我们银行打一场信贷管理 的革命战役。20__年3月中国银监会成立后的首要急务就是在所 有金融机构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并决定自20__年1月1日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银行结束双轨制,正式实施五级分类 制度。至此,距19XX年世界银行对中国人民银行开始技术援助并 引入贷款风险分类正好十年。五级分类工作推行近一年来,各家 商业银行信贷开展的情况如何、效果怎样、还存在什么问题、有 何改进对策等等问题都值得我们去深思。在此我愿意以个人的一 点体会与在座的各位专家一起回顾和探讨。 一、商业银行实施贷款五级分类走过了一个艰难曲折的历程

回顾起来,今天商业银行实施的贷款五级分类,经历了四个历史阶段。五级分类取代四级分类,是中国银行业与世界经济接轨的需要,也是中国银行业市场化的必然结果。 (一)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理念的建立和引入阶段(19XX年至19XX年)我国银行早期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沿袭的是19XX年财政部在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中的规定,即计划经济体制下为财政税收政策服务的分类方法,界定不良资产的标准为期限:即规定贷款本息拖欠超过180天以上的为“逾期”,逾期三年的为“呆滞”,贷款人走死逃亡或经国务院批准的为“呆账”,俗称“一逾两呆”。很显然,在这种以期限为主导的分类方法下,很多贷款只要不到期就被视为正常,银行有更多的空间随意发放贷款或对贷款疏于管理,逾期贷款不积极催收,呆账核销即视为放弃债权。这既不利于商业银行自身发现和控制风险,导致版权所有收入高估,同时也不利于监管当局从银行外部监控风险,与国际惯例格格不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中国“赖账文化”盛行的制度性根源。 19XX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贷款通则》,对逾期和呆滞贷款的定义作了调整,例如规定贷款过期一天即为逾期,逾期一年为呆滞,或逾期虽未满一年,但企业停产、项目下马的,也可划为呆滞。但总的来看,《通则》基本上重申了财政当局从税收角度制定的贷款分类方法。此时,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借由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等的技术援助,开始学习和了解以风险为基础的贷

农商银行信贷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提升信贷资产质量的建议

农商银行信贷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提升信贷资产质量的建议 2017年金融市场乱象专项治理风暴中,监管机构“三三四十”整顿波及千余家银行,开出的罚单达数十亿元。近期,银保监会又开出巨额罚单,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因存在理财、信贷等业务信息错报、信息漏报等问题合计被重罚1770万元。种种迹象表明,国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严监管时代已经到来。相较于其他银行,农商银行在我国金融市场竞争中处于较为弱势地位,资金数量不够庞大,管理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由于历史因素、经济过快增长导致企业过度投资、银行过度授信等原因,加之金融精准扶投入大量信贷资金亟待收回,农商银行不良资产普遍规模较大。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及自身体制机制调整的进一步深化,农商银行信贷资产质量面临更为严峻的考验。笔者对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立足实际,提出加强信贷管理、提升信贷资产质量的几点对策。 一、信贷管理存在问题 近年来,农商银行不良贷款率大幅攀升,存在内、外部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国际国内经济放缓,资金增长速度减慢,借款人利润也随之下滑,尤其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各行

各业停工停产,错过了春节黄金利润期,助推了不良贷款率的升高。另一方面也与农商银行内部信贷管理不到位有直接关系,客户又以农民居多,存在单笔资金少、盈利不稳定、借款人可动产少等问题,且农商银行是由农村信用社改制而来,工作人员基本为农信社的原班人马,受工作环境、工作习惯等约束,信贷工作队伍存在人员老化、素质偏低、作风不端等问题。以上两方面原因形成农商银行贷款经营模式不完善、抗压能力弱、管理制度不规范的现状,导致不良贷款率高,信贷资产质量较低。深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贷发展缺乏战略高度。农商银行普遍对信贷总量、结构缺乏总体规划,对区域信贷的布局更是缺乏长远部署,没有合理区分不同贷款品种的风险,对分支机构的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能力缺乏行之有效的评估办法,多以不断加码的绩效考核指标来激励其拓展市场。风险防控措施与业务发展要求不够匹配,尤其是信贷人员的业务素质未能与信贷业务规模扩张速度同步跟上,无法有效识别风险,使得在同一区域、同一政策下,不同分支机构的信贷资产质量出现良莠不齐的现象。 (二)信贷组织架构不健全。农商银行从农信社改制后,迫切想要改变原有信贷发展的老路,习惯盲目地把大型银行的管理经验“移植”到农商银行,不适应农商银行实际业务发展,导致

浅谈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和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区别

浅谈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和国有资产运营公 司的区别 撰稿人许永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明了今后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的建立将促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由原来的国资委管人、管事、管企业转为以管资本为主,原来的“国资委-国有企业”的两层结构也将转为“国资委-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混合所有制企业”三层结构。国资委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是国有股权的持股人,混合所有制企业则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的建立无疑会促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改革。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运营公司都是国家授权经营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都是国有资产的直接出资人代表,持有现有国有企业股权,替代国资委行使出资人的职责。虽然这两种公司都是管资本的,但实际中经营的侧重点是不同的。 1、对象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资本运营为主,运营的对象是持有的国有资本(股本),包括国有企业的产权和公司制企业中的国有股权。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产业资本投资为主,主要是投资实业,以投资融资和项目建设为主。

2、目标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侧重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效益,强调资金的周转循环、追求资本在运动中增值。通过国有资本的运营,重塑科学合理的行业结构与企业运营架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着力培育产业竞争力,重点是要解决国民经济的布局结构调整。通过资本投资而不是行政权力保持对某些产业和企业的控制力,实现政府的特定目标。 3、方式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经营方式包括兼并或分立,成立合资公司、公司制改建、培育上市公司、产权转让置换等。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是纯粹控股企业,不从事具体的产品经营,主要开展股权运营,行使股权管理权利,在资本市场通过资本运作有效组合配置国有资本。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投资事业拥有股权,对持有资产进行经营和管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开展资本运作、进行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等。

银行不良授信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模版

银行不良授信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年2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不良授信资产管理和处置,防范和化解风险,依法维护我行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不良授信资产是按照《贷款风险分类实施细则》评估结果认定为次级、可疑和损失类的授信资产。不良授信资产包括不良贷款及其他不良授信(以下统称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管理是从不良贷款发生到处置完毕的全过程管理,具体包括认定、催收、保全、处置和问责等环节。 第三条不良贷款的管理和处置应坚持实事求是、合法合规、有利于我行根本利益的原则,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处置净回收现值最大化。 第四条总行风险管理部是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的归口管理部门,各级行风险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人员与债务人、担保人、持股企业、资产受让(受托)方、受托中介机构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或经认定对不良资产形成有直接责任的,在不良贷款处置中应当回避。 第二章不良贷款管理 第六条不良贷款管理的组织实施 各经营行、总/分行风险管理部、总/分行计划财务部、总/分行法律合规部、总/分行审计部等部门在不良贷款管理中应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履行不良贷款管理责任,切实做好不良贷款的管理和处置工作: (一)不良贷款的管理和处置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经营行

负责人作为清收责任人,在不良贷款管理中,履行不良贷款诉讼前的催要清收工作、积极参与及配合不良贷款的管理与处置工作等职责; (二)总行风险管理部是不良贷款的归口管理部门,总/分行风险管理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核经营行不良贷款清收方案和不良贷款处置的相关材料; 2.指导总/分行不良贷款的保全、盘活、清收、处置和变现等工作; 3.统一指导或直接办理不良贷款诉讼执行工作; 4.对不良贷款的处置进行审核; 5.对总/分行不良贷款进行台账管理; 6.对经营行不良贷款进行考核; (三)总/分行授信审批部负责按照审批权限对不良贷款诉讼等的审批; (四)总/分行计划财务部负责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和变现等的账务处理; (五)总/分行法律合规部负责全行不良贷款管理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服务; (六)总/分行审计部负责对不良贷款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第七条不良贷款的集中化管理: (一)总行风险管理部下设资产管理中心,指派专人负责实施不良贷款的预警、清收、处置、重组和盘活; (二)资产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为: 1.探索开展不良资产市场化、商业化、规模化处置活动,建立相关不良资产信息库,对全行不良资产的处置信息进行每月跟踪; 2.参与并监督高风险或高金额不良贷款的清收和处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500万以上的保证类贷款、1000万以上其他类贷款、资产

国有资产管理知识点

第一章国有资产管理理论 一.国有资产的分类 (一)按国有资产占使用主体分类 (1)企业国有资产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二)按国有资产性质分类 (1)经营性国有资产 (2)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3)资源性国有资产 (三)按国有资产存在的形态分类 (1)有形资产 (2)无形资产 (四)按国有资产所处地域分类 (1)境内国有资产 (2)国外国有资产 (五)按国有资产形成方式 (1)自然界固有的国有资产 (2)人工创造的国有资产 (六)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分类 (1)中央政府管理国有资产 (2)地方政府管理国有资产

二.国有资产的形成途径 (1)公营经济转化形成的国有资产。 (2)国家依据法律法规取得的国有资产 (3)赎买民族资本形成的国有资产 (4)国家投入资金形成的国有资产 (5)接受捐赠,援助,转让形成的国有资产 三.国有资产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年度不足 (2)提取公积金 (3)公益金 (4)任意公积金 (5)股东分配 四.财产权包括: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五.国有资产:是属于国家所有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广义:是指国有财产。狭义:仅仅指企业国有资产。 六.国家拥有资产的理论依据 (1)国家经济主权是国家拥有资源性资产理论依据。 (2)国家政治主权是国家拥有非经营性资产理论依据。 (3)国家生产资料使用权是国家拥有经营性资产的理论依据。七.权能分解是一种更高级的产权结构形式。权能分解的根本原因: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必然结果。

八.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基本产权关系包括 (1)产权主体划分 (2)财产权利分解 (3)收益形式的确定 第二章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一.国有资产管理主体构成:四层次三元主体。 四层: (1)国务院(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3)地级市,区,自治州人民政府(4)县及县级市人民政府 三元: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2)国有资产运营机构(3)国家出资企业 二.国有资产管理主体的特点 (1)履行所有者职能。 (2)全面管理 (3)所有权管理 (4)占有使用权管理 (5)分工管理 三.国有资产运营机构特点 (1)国家依法独资设立

银行信贷资产转让

银行信贷资产转让 信贷资产转让是银行业近年来新兴的一种金融创新。作为资产负债管理工具、融资工具和风险管理工具,它有助于解决银行在资本 充足率和资本收益率之间的"两难选择",解决银行负债和资产在利率 和期限结构上的非对称矛盾,尤其是不良资产的转让对于化解资产 长期沉淀而形成的期限结构矛盾的功效就更为突出。 信贷资产转让可以被划分为以下两大类型,每一类型各有两种操作模式: 第一类:银行甲提供保证担保,后期贷款置换或备用贷款支持, 信托公司新增贷款,过一定时期,转手卖给银行甲或银行乙。这一 时期一般在几天至一年之内不等。 信托公司卖出之后,又分为两种情形:信托公司承诺回购与完全 卖断两种。信托公司一般是采取完全卖断,不愿意回购。 这一类转让之所以发生,在于借款人具有相当实力,议价能力强,追求低成本资金。银行甲期望维护重点客户关系,囿于无法突破贷 款利率下限,介绍信托公司首先介入,愿意提供担保,便于到期接 回项目。或者因为过一定时期后,甲的存贷比下降,可以新增贷款,或客户在甲的借款额度已经下降,可以重新对客户贷款。同时银行 乙缺乏优质项目,资金较多,愿意接受该信贷资产。 第二类:银行存量贷款出售,信托公司买受: 信托公司买受之后,又分为两种情形:原出售方附回购承诺、信 托公司完全买断两种。第一种较多,许多信托公司已经与多家银行 合作多次;第二种较少。 这一类业务出现,是由于银行分、支行需要调节资产负债表,尤其是在月底、年底;创造中间业务收入(投资银行业务收入),调整收 入结构,完成内部业绩考核要求;为高端客户提供理财品种,信托公 司受让贷款后,由银行代销信托产品,兼顾吸收储蓄存款;调整行业

信贷资产质量及风险分析

贷款高增长形势下黑龙江信贷资产质量及风险分析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银行业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把保增长与自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全力支持我省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银行业总体上呈现业务发展稳健、资产质量改善、改革逐步深化的良好局面。但在当前信贷高速增长中存在着一些不稳定性因素,对银行业发展及对经济支持作用的发挥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黑龙江省前八个月信贷资产质量及效益情况 截至8月末全省各项贷款同比增长36.2%,增幅连续八个月创历史同期新高。当年新增贷款超过近三年新增贷款总额67.9亿元。在信贷高速增长情况下,黑龙江省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和效益也发生新的变化。 (一)不良贷款“双降”,不良率连创新低。近年来各家银行在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的同时,纷纷对本行授信业务进行了全面的风险排查,加强风险管理和贷款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清收不良资产。截至8月末,全省银行业机构不良贷款比年初减少13.8亿元;不良率比年初下降3.6个百分点。 (二)贷款周转速度加快,资金使用效率明显提升。在信贷高速增长的同时,贷款利用效率也在提升。截至8月份,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贷款同比增长90.4%,贷款周转次数为1.15次,比去年同期加快0.35次;贷款周转天数为318天,比去年同期加快137天。周转速度加快,使信贷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放大。 (三)地方性商业银行积极维护金融稳定,风险抵补能力持续增强。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各金融机构加强风险控制,我省地方性商业银行的拨备覆盖率及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均有所提高。二季度末,黑龙江省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拨备覆盖率分别较年初上升33.5个百分点和0.3个百分点。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分别较年初上升67.2个百分点和0.1个百分点。 (四)受利息差缩水影响,银行盈利增速放缓。二季度末,黑龙江省银行业盈利增长8.0%,增幅比去年回落78.8个百分点。尽管信贷规模剧增一定程度上能“以量补价”,但受去年多次降息、贷款议价能力下降等多重因素影响,银行利差大幅收窄,加之去年基数较高,利润增速大幅放缓已在预期之内。 (五)地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下降,未来信贷增长空间有所压缩。今年年初以来贷款增长过快,造成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有所下降。二季度末,黑龙江省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分别较年初下降0.6个百分点和3.07个百分点。在当前监管层和银行业自身都越发关注信贷安全的情况下,资本充足率的下降无疑将对银行未来的放贷能力有所限制。 二、信贷激增情况下应关注的风险与问题 伴随着贷款的“井喷”式增长,大规模信贷投放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带来的压力也在不断加大。 (一)地方投融资平台风险隐现。目前,我省共有政府融资平台95个(省级7个,市级43个,县级45个),二季度末,全省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占全省贷款总额的17.2%。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由于其特殊的业务背景,存在多级多头授信带来的融资总量控制难、依靠财政和资金统筹偿还带来的还贷能力预测难,以及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资金风险控制和流向监测难等问题。一是政府融资平台资产负债率普遍偏高。据对全省36个总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大型项目调查结果显示:资本金比率仅为34.6%。以我省融资规模最大的政府融资平台为例,二季度末资产负债率高达99.7%,其授信行多达12家,贷款行也多达10家。二是依靠地方财政的还贷能力难以保证。各银行机构利用政府信用授信有其合理性,但也要注意到政府项目还款来源集中于财政资金,缺乏有效的抵押。而在“保增长,保民生、保就业、促改革”的政策导致财政支出压力明显加大的情况下,上半年黑龙江省地方财政支出增长高达19.7%,而地方财政收入却仅增长1.4%,财政缺口达300多亿元。三是项目周期长、投资规模较大,风险具有隐蔽性。政府项目中长期贷款比重较大,约占政府贷款的75.7%。一些原定以市场化运营方式回收现金流偿还贷款的政府投资项目,在未来经济预期不明确的前提下,偿债能力堪忧。尤其是今年5月1日起全省169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这对以收费权质押的二级公路贷款冲击很大。 (二)重大轻小,贷款过于集中存在隐忧。今年上半年,全省亿元以上增量客户新增贷款占全省新增贷款的65.1%。尽管从单家银行看,并未突破监管规定的授信控制比率,但从整个银行体系来说,使信贷

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实体化运营实施方案

*****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实体化运营实施方案 为落实区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区人大八届三次会议关于“推进国有资产运营市场化、企业化、实体化运作”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国有资产运营效益,提高投融资能力,实现资源资产化,探索国有资产资本化、国有资本证券化的模式。现按照《*****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实体化运营工作方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公司概况 *****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是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99.5%,0.5%)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位于*******。是经区政府批准并由区国资办授权,从事国有资产经营活动,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并依法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为区属一类国有公司。 二、公司遵循的基本原则 1、坚持发挥效能原则。重组整合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提升国有资产的整体实力,进一步发挥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在政府工程建设、载体建设、项目融资、资源掌控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2、坚持做大做强原则。突出主业发展,调整优化国有资产布局,明晰产权关系,明确发展思路,强化自主经营,在推进资产运营公司参与区域经济建设的同时,不断壮大公司自身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拓宽融资渠道,做大做强融资平台,为重大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3、坚持有效监管原则。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监管体制,健全完善管理体系,实现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建管分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制度,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4、坚持依法规范原则。严格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重组整合操作,着力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妥善处理好资产管理、经营、收益、处置等相关工作。 三、公司的主要职责 1、履行资产经营职能。通过资产出租出让、资产收购、资产置换等方式,经营好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有资产收益,努力提高资产收益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2、履行融资担保职能。在保证公司自身运转发展前提下,为区重点项目建设及其他国有企业发展融通资金及提供融资担保,采用包括信贷在内的多种融资方式,创新方法,降低资金成

银行信贷资产贷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此外,建立个人品牌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建立个人品牌一定要专注于某一领域,要 了解自己的局限与弱点,不要装得什么都懂。二是建立品牌往往跟忠诚连在一起,个人要忠诚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三是建立个人品牌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一致。工作中当然会有失误,但在个人品质上一定要注意,一旦有了任何闪失就会造成终身污点,对建立个人品牌非常不利。 个人品牌的应用往往是在高端职位。第一,通过扩大知名度提高个人品牌价值,达到一定层次的个体,就有机会通过媒体等渠道把自己的品牌传播给公众,提高知名度,相应提高他的个人品牌价值。第二,从个人品牌角度考虑,一个人尽量专业化,因为一个人时间、精力太分散,他的职业技能就不容易精和深,业绩就不会丰富和充足,相反技能和经历越专业,个人品牌价值就会越高。第三,一个人如果是多面手,相应的选择的机会就会多一些。关键是看自己的品牌定位,确定方向,打造自己德才兼备的个人品牌,不断的学习,不断总结,不断进步,雷厉风行,执行力强,在工作中形成自己独具魅力的个性,把事情做得更快更好,更到位更完美,从而不断地提升自己,在职业中磨砺出职业的个性品牌。 一个人想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活得精彩、活出品位,建立优质的个人品牌是最好的途径。他们始终如一地坚持建立自己的品牌,实现自己的承诺,通过企业的能力和智慧达成自己的个人成功。他们始终如一地提升自己的品牌,创新自己的能力,通过优质的个人品牌来推动生活、工作在社会活动中的“品牌化”。最终通过自己职业的个性品牌实现人生价值,不断超越梦想,飞向高远的未来。 (责任编辑:沈奇喜) 银行信贷资产贷后管理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 汤自勤 (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 南昌 330008) 一、信贷资产贷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国是一个资源贫乏、资金短缺的国家,在借贷市场上一直是卖方市场,在信贷资金的周转过程中,在投入放款阶段,地方政府、企业和银行都有着极大的热情,相互协调配合,工作开展顺利;而在贷款回收阶段,来自各方,各个层面的阻力极大,尤其当该企业的经营生命可能被终结时,其阻力和难度之力是可想而知的。同时,由计划体制下转轨而来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习惯于把贷款规模作为衡量业务发展水平的标准,有着很强的总量和规模扩张的冲动,过分追求数量、外延式的发展,重贷轻管,重放轻收,贷后管理薄弱的状况长期以来得不到改变。其问题主要反映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相对于当前贷款发放“三位一体”的授信决策体系,贷后管理则主要是由管理部门,甚至由单个业务人员来进行。贷后管理工作对贷款的退出和回收的管理决策层次低,缺乏决策规范,该退时不退,丧失退出最佳时机,其结果往往是想退时不能退,退不出。 (二)银行的公司业务部门从授信项目的营销到贷款资金的发放,以及贷后管理的全部过程,由于受贷款增量指标考核的压力,一方面,在借款企业不能完全落实放款条件的情况,往往降低“门槛”,如担保、抵押不落实,质押物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就给企业放款从而留下隐患;另一方面,当贷款到期,企业不能 97 第4期短 论 集 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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