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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解决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2009-03-18 09:40:55来源:政法网络学堂编辑:yulq 评论 0 条点击查看核心提示: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合同关系自始至终是一种法律关系,所以现代企业的合同管理也应当是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管理

(一)现代企业的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模式

首先,合同订立由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合同是民事合同,企业通过合同所确立的民事关系,是—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通过签订合同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由此可见,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合同应由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管理。

其次,合同管理应采取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模式。法律顾问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的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操作上,对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各业务部门(主要有供销、基建、技改等)和所属各单位(主要有各个分公司、驻外机构)作为合

同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并向法律顾问部门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这样.企业和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对合同的管理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二)、合同管理的几个方面

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合同关系自始至终是一种法律关系,所以现代企业的合同管理也应当是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管理。根据多年来我国企业的合同管理实践,合同管理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合同法》是建国以来,特别是开放改革以来,合同管理经验教训的总结,又是合同理论的实际运用。分则对合同作出了专门的法律规定,更有利于我们企业规范自己

的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合同法》的大多数法律条文都可以纳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之中。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2、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通过学习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这不但增强了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也提高了合同法律意识。⑴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⑵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⑶选送有关院校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较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所以应选择热爱社会主义、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企业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⑷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

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通过以上途径,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他们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语文水平和业务能力。

3、重大合同审查管理。企业重大合同主要有:中外合资合作合同、企业购并合同、联营合同,独家代理协议、重大技术改进或技术引进合同、涉及担保的合同、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合同等。把这些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影响大的合同挑出来,做为合同的重点管理对象,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当事人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都由法律顾问部门参与,严格管理和控制,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所以;企业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是十分必要的。通过监督可以知道企业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另外,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法律顾问部门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的结算关至关重要,这既

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监督,具体可采取或制定贷款支付复核程序,实施有效的管理。

当前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当前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合同,亦称“契约”、“合约”、“协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形式,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和主体经济行为的外在表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纽带和桥梁,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纠纷解决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纠纷解决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目的。通过合同管理,现代企业在市场中实现平等的制约和权利,从而为当事人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因此,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企业经济目标的实现。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最基本的要求。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企业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一、目前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如果说企业财富的一半来至于合同,那么企业的风险大部分也来至于合同。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我国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都是深刻的。纵观现状,我国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笔者按照合同管理的不同阶段分别列述。 (一)签订阶段常见的问题有: 1、合同主体失当。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适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实践中主要应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2、文字表述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容易引起和制造合同争议。依法订立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需要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作载体。从这个意义上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3、合同条款不完整。就是说条款表述不全面,没有穷尽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其中有缺陷、有漏洞。常见的漏洞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君子语,避讳“小人言”,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具体可操作条款。 4、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而“无源之水”是不存在的。实践中往往发生合同效力方面的问题。 5、违法签订合同。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施工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 6、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我国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包括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技术合同、劳动合同等),应当依照本制度执行。 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出具其他法律文书(包括授权委托书、单位证明函等),应当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法律咨询、法律事务和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其具体职责: (1)负责联系公司聘请法律顾问; (2)负责管理公司合同专用章,建立合同台账,填写合同报表,保管合同文本、变更函件与合同有关的资料,办理合同资料年终归档,建立合同档案(合同档案原件由行政部、财务部各执一份)。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管理 第四条合同承办人签约前必须对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身份、代理资格、履约能力及合同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备合同进行评审。 第五条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各部门所需的合同文本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购买或定制。 第七条各部门的合同都应按统一规则编号。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 第八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

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进行审查。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十条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第三章合同履约管理 第十一条合同承办人应当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合同义务,并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第十三条接收合同标的物时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第十四条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对本公司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第十五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按时间顺序及时建立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台帐。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管理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由合同承办人以书面形式报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尽快与对方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十七条如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八条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

浅谈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合同管理三两说 结合这次处工程合同检查的契机我谈谈在合同管理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一、合同管理的作用 我处订立的合同包括施工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最主要的是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价格、工期、安全和质量(功能)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不注重合同履约,必然影响单位形象,逐渐被市场所抛弃。 二、合同履约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管理人员特别是合同签订人员的基本素质不一。对合同内容的不熟悉,只会照抄范本,没有针对每个项目情况逐条认真斟酌,甚至有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工程结束都没有去认真翻阅过合同文件,对合同条款的约束力不屑一顾。 2、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追偿的权利过了时效,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不知依据合同主张索赔权利,这些都是在履约过程中我们必须及时去操作的,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合同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单位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合同(示范文本)》,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基础资料收集不扎实,各种工程记录不规范、不翔实,或者记录相互矛盾;资料管理混乱,工程实施过程中或竣工后,资料不是缺少就是丢失,直接导致索赔举证难、竣工资料移交难和竣工结算难。

4、合同管理与相关的部门衔接不顺畅。单位各部门各自为政,缺乏沟通,不能够博采众家之长,合同管理与相关的管理相互脱节,造成“1+1<2”的结果。 5、对劳务分包队伍、供应商、租赁单位、劳务分包单位、运输单位的合同管理急需加强,先干活,后签合同,干完活,再签合同时有发生。 三、主要对策 1、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特别应提高是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组织好在职学习。抓好职工的继续教育和合同法律实务培训。鼓励员工参加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经济师以及司法考试,提高职工拥有执业(职业)资格的比例,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途径,提升单位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他们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文字水平和业务能力,从而全面提升单位的管理水平。 2、建立和健全单位的合同管理体系 主要是建立和健全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单位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处要建立和健全处的合同管理制度,各段也可以作一些必要的补充。段里一般比较重视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过程,但对合同的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等往往重视不够。每一个段、项目都应该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项目管理人员和各项目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项目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台账制度方案预案专案交底计划措施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包括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技术合同、劳动合同等),应当依照本制度执行。?  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出具其他法律文书(包括授权委托书、单位证明函等),应当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法律咨询、法律事务和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其具体职责: (1)负责联系公司聘请法律顾问; (2)负责管理公司合同专用章,建立合同台账,填写合同报表,保管合同文本、变更函件与合同有关的资料,办理合同资料年终归档,建立合同档案(合同档案原件由行政部、财务部各执一份)。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管理

第四条 合同承办人签约前必须对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身份、代理资格、履约能力及合同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备合同进行评审。 第五条 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第六条 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各部门所需的合同文本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购买或定制。 第七条 各部门的合同都应按统一规则编号。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 第八条 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进行审查。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十条 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

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与合同和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本文围绕近年来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实践中暴露出来的常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治理对策,目的是有针对性地加强企业的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常见的有: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这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3.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就是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遗漏的部分往往是违约责任。一旦发生违约,在合

同中没有写明如何处理违约的条款,就无法追究责任。 4.只有从合同而无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 5.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 6.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我国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不同、语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译问题,这些合同文本存在不少疑问。对这些疑问不能回避,必须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义,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二)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应当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地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更重要的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关键在于合同变更要及时。 2.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未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

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分析

合同能源管理推进遇困中国政府新策略救场 2007-12-26 自世界银行1998年将合同能源管理 模式引入中国,在过去的10年间,看到 市场机会的企业纷纷进入,但又不断退 出。在来来往往的背后,合同能源管理市 场完成了从平缓到疯狂,再归于平静的一 个轮回。 在解读合同能源管理目前在我国存在的融资、法律、政策、诚信、模式等问题的同时,选取在融资方式和管理模式各有千秋的两个样本公司,权作它山之石。 一有时间,沈龙海便会打电话到国家发改委环资司,询问他们于年初递交的《关于加快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目录》(下简称《意见》)何时下发。 沈龙海是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的主任,主要负责推进中国的合同能源管理(EMC)市场。《意见》是专门针对合同能源管理市场的发展而制定的,内容涉及了市场最关心和最想要解决的问题。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以减少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本应得到发展。但信息、融资、管理、担保、信用等市场障碍却横亘在发展面前。 资金遇困 1998年,基于中国节能与减排目标,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合作,引进了EMC模式,并试验性地在北京、辽宁、山东三地成立了EMC公司。 回忆当初的市场,作为“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在中国最早成立的3家示范节能服务公司(EMC)之一的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源深)副总经理刘方一脸感慨,市场首先对EMC不理解,持怀疑态度,认为哪有这样的“你投资,我受益”的好事。”刘方说他们很难接到业务。接到的业务所看重的也并不

是源深的节能管理技术,而是通过节能向政府部门申请的节能资金。 曾经有一段时间让刘方他们也怀疑过EMC在中国是否合适。就在怀疑与徘徊的当口,国家在能源战略方面的政策及言论时常出现,节能与减排成了与经济发展并重的国家战略,再次激发了源深及一些企业冲进市场的动力。包括技术偏弱、相关行业转移、资金实力不强及有深厚背景的企业,但最后留下的企业很少。 之所以没能留下来,资金是一些企业发展的瓶颈。EMC运作之初需要节能公司先期提供启动资金、设备及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一揽子服务,后期回收收益。先期的启动资金对企业至关重要。 早期源深运作的基础,是世界银行提供的2500万美元的贷款。经过多年积累,目前已有了足够的资金,包括已投入自有资金3亿多元,管理了上百个项目。 其实,资金来源有很多渠道,如银行、政府基金或是担保贷款。如美国的节能服务公司主要是靠政府基金,而韩国是由政府委托商业银行进行贷款,日本则主要采用通过大财团加上市融资的模式。 而由于EMC的收益不稳定,包括有潜在风险,国内银行对这一市场的态度并不积极;政府的节能资金也非常有限。 诚信风险 潜在风险是指诚信问题,承担的节能整改费用难以回收。由于企业改制或经营不善,源深遇到过资金收不回的项目。“所以现在学得精明了,把过去与项目方签订5年的节能整改合同改为了2年。”刘方说,目前最头疼的问题就是资金回收难。 在欧洲,一般的能源合同管理期都在10~15年,服务双方会在法律的框架下,以及诸多能源政策、税收政策、环保政策规定下规范运作。 “合同能源管理与其他服务不同,合同能源管理本身就面临着政策与融资的风险。在中国推广必须具备一定的人才、合适的项目、政府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支持及有一定良好的环境。”德国太恒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Techem)总经理孔容说,合同能源管理依靠明确的法律或法制体系支持,这在中国是缺少的。在中国运作此项业务,必须采取其他方法运作。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破解合同能源管理推广难题

宁波市多管齐下破解合同能源管理推广难题 时间:2011-07-26 来源:东南商报文章类别:转载作者:薛智谊 核心提示: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宁波市的推广已有成功案例,然而这种“不花钱的节能”叫好不叫座的现象仍然存在,大面积遭遇推广难题,对此,宁波市经信委有关人士表示,将加大力度、多管齐下逐步破解推广难题。 关键字:节能改造政策扶持合同能源管理宁波 这几天,宁波市江东区的颐高数码广场正在进行照明灯节能改造。节能灯具的提供和改造施工的费用都由宁波海富电器提供,省下来的能耗开支,由颐高数码广场和海富电器按比例分享。这种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企业来说,被称作“不花钱的节能”。按理说,在节能减排成社会发展主流的当下,这种“无成本”的新型节能方式,企业没理由拒绝,但事实却非如此,不少节能企业反映,合同能源管理做起来并不那么容易,有点“叫好”不“叫座”,宁波市合同能源管理推进的现状与其拥有的潜力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合同能源管理已有成功案例 宁波早于2000年率先从国外引进“合同能源管理(EMC)”,目前已成立几十家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最近又有6家公司上榜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二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宁波市的合同能源管理已有不少成功案例。 案例一 宁波大学甬江学生公寓是首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之一。昨天(7月25日),记者在宁波大学看到,几栋学生宿舍大楼上铺设了很多太阳能集热器。 “这里的太阳能有200平方米,产生的热水完全能满足1700名学生的生活用水。”宁波大学后勤处副处长夏良民告诉记者,这个项目是2009年学校和宁波爱握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管理模式实施的。这个项目第一期投资100万元,第二期投资260万元,学校不用投一分钱,却每年还可以节省不菲的电费支出。 夏良民介绍,太阳能设备是由爱握乐公司提供和安装的,采用了光控技术,智能化明显,可以根据当天的太阳光照能量的强弱自动控制生成热水,确保24小时全天候都有热水。另外,除了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外,还安装了空气源热水器,遇到光照少的时候,它会自动化转换为电热水器,而且能根据需求量来烧水,避免了能源的浪费。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对节省下来的费用分成。 案例二 今年4月,管理江东区绿园小区的绿城物业公司联合海富电器对小区车库进行了节能改造,把420盏普通日光灯全部换成了海富公司生产的高科技“纳米灯”,投资和施工全部由海富电器公司完成,双方将按照协商好的比例对节省下来的电费分成,合同期是5年。5年后,所有安装的设备和节省下来的钱都归

目前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目前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合同管理背景 企业面临快速的发展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随着公司的业务越来越大,合同也越来越多,同时合同管理面临的挑战和监管要求越来越多,特别是国家法规对企业内控和风险管理提出的特殊要求,如国家财政部等五部出台的《企业内控应用指引—16号》中明确了企业在内部控制方面对合同管理业务的明确要求,其中第十五条特别提出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合同的全过程封闭的管理。 合同作为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通过合同形式进行,所以,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实施有效管理把好合同关,是现化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合同关系自始至终是一种法律关系,所以现代企业的合同管理也应当是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管理。合同管理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2、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通过学习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这不但增强了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也提高了合同法律意识。 3、重大合同审查管理。企业重大合同主要有:中外合资合作合同、企业购并合同、联营合同,独家代理协议、重大技术改进或技术引进合同、涉及担保的合同、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合同等。把这些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影响大的合同挑出来,做为合同的重点管理对象,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当事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都由法律顾问部门参与,严格管理和控制,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EMC合同能源管理

EMC合同能源管理 导读:EMC合同能源管理一、合同能源管理(EMC)发展简介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EMC合同能源管理 一、合同能源管理(EMC)发展简介 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基于这种节能新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外简称ESCO,在国内简称EMC)的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和欧洲,ESCO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 EMC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培训、运行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综合性服务,并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赢利和滚动发展。 1.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 “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新机制的出现和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ESCO的繁荣发展,带动和促进了北美、欧洲等国家全社会节能项目的加速普遍实施。在中国引进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和EMC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能源消费大国,同时也是能源效率较低的国家。大量的典型案例研究和市场调查分析表明,21世纪初,在能源用户中存在大量的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技改项目,这些项目完全可以通过商业性的以赢利为目的的EMC来实施。 在未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之前,中国的节能工作主要是通过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各级节能服务机构和企业节能管理部门三位一体的能源管理机制运作。这一节能体系在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取得了显著的节能成就。但是,随着中国经济体制面向市场的转变,原有的节能管理体制,已不适应变化了的形势,也必须随之转变;在新形势下,节能的阻力主要表现为节能投资的市场障碍。为进一步推动中国的节能工作,当前最为迫切的任务是引导和促进节能机制面向市场的过渡和转变;借鉴、学习和引进市场经济国家先进的节能投资新机制,以克服21世纪初中国存在的节能投资障碍。从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节能事业发展的经验和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新机制同样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1.0目的: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公司合 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 2.0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所属各部门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 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业务销售合同、物料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合同、行政合同、融资合同、运输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0职责: 3.1总经办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3.1.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 业的合法权益。 3.1.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1.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3.1.4督导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3.1.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3.1.6定期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3.1.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 3.1.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3.1.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3.1.10定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 领导汇报。 3.2销售、采购、行政等部门的主要职责: 3.2.1在授权范围内,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订单)。 3.2.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订单),重要合同签订前需提交相关方面会审。 3.2.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3.2.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相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总经办汇报。 3.2.5每月底汇总一次本部门合同的统计、归档情况,上报总经办。 3.2.6协助总经办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3.3.1加强与销售、采购、行政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 付情况。 3.3.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 付凭证。 3.3.3配合总经办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4.0内容: 4.1合同管理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4.2合同管理的原则: 4.2.1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 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2.2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参照有关政策。 4.2.3保守商业秘密: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

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及防控措施

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及防控措施 合同管理应该是全过程的、全方位的,合同管理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一是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必须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二是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生产经营部门应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合同的结算管理。 三是规章制度的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必须有章可循,要建立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 四是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在合同谈判前首先要对合同项目进行论证,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信;仔细斟酌合同中关于标的数量与质量、价款支付、违约等主要条款;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最好是经营人员和法律顾问人员同时参与,确保避免合同漏洞。 五是违约纠纷的处理。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如有违约发生应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 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主要由以下几方面。 一是不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书面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重要凭据。但是,有许多的企业对于合同的签订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有的企业仅仅凭借对方的电话或是发货清单就进行交易,这给合同的履行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二是合同文本存在大量缺陷。一些企业由于合同管理整体水平不高,对合同内容的重视不够,自身没有统一的合同范本,因此在合同文本的选择上多比较被动,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习惯使用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在合同关键条款上处于弱势一方,一旦出现合同纠纷,很容易陷入被动的局面。有些企业虽有合同文本,但其内容没有经过专业人员审核,关键条款缺失,或表述不清,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内容甚至存在重大误解,容易导致将来发生履行困难,责任难以界定的尴尬局面。有的大型项目合同,缺少招投标过程,导致合同存在重大缺陷。 三是对于合同履行情况的监控不够。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形势下,合同已成为企业管理的必要手段。但是许多企业却并没有合同的监管意识,未建立相关的合同管理机构和制度,无法很好地规范企业的签约行为,也不能在企业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 四是缺少可行性分析。订立合同前没有对另一方的背景资料进行尽职调查或可行性分析。有的企业在签订合同前,不注意了解合作他方的资格、技术条件是否具备,是否有履约能力等等,由于相关信息收集不够,最终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思考

0 引言 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一种服务机制。具体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通过分享节能效益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从而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的设备升级,以降低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合同能源管理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1 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1.1 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最新情况 自1998年我国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来,节能服务产业从小变大、从弱变强,2009年总产值已经超过580亿元,综合节能投资达到360亿元。“十一五”期间,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会员从89家递增到560家。全国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从76家递增到782家;节能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从1.6万人递增到17.5万人。节能服务产业规模从47.3亿元递增到836.29亿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从13.1亿元递增到287.51亿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年节约标准煤能力从86.18万吨递增到1,064.85万吨,实现CO 2 减排量从215.45万吨递增到2,662.13万吨。节能服务产业拉动社会资本投资累计超过1,800亿元[1]。 1.1.1 初步形成“抱团效应” 近年来,用能企业对合同能源管理这种新型节能减排改造机制逐渐熟悉并接受[2-6]。面对用能企业对节能技术更高、更多的要求,单独的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单一节能技术和解决方案已不能满足客户需要,通过行业协会平台和专家平台可以将相应的技术专家和节能服务公司组成专业的“联合舰队”,以满足客户需求。这种抱团的形式在积极推进企业节能降耗的同时,解决了钱从哪里来、技术在哪里找的问题。 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思考 黄春 李春燕 季东军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孤东采油厂,山东 东营 257237) 摘 要: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文章在分析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现状和总结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 提出了合同能源管理要谨防一哄而上,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建立成熟、完善和规范的市场环境,多管齐下引导合同能源管 理规范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设备节能;节能服务 中图分类号:TK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089(2012)01-0031-04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energy contract management in the country, the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HUANG Chun, LI Chun-Yan, JI Dong-Jun (Gudong oil production plant shengli oil? eld company sinopec, Dongyin 257237 China) Abstract: Contract energy management is a new market-oriented energy-saving mechanism. In the analysis of the contract energy management status and summary of the main problems, based on the proposed 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 to guard against indiscriminate, multi-pronged approach to promote energy management, government and relevant departments should further improve laws and regulations to guide the energy contract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management recommendations. Keywords: 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 energy-saving equipment; energy services [作者简介] 黄春(1964- ),男,高级工程师,1987年毕业于西 南石油学院油田化工专业,长期从事三次采油技术工作。 Modern Construction 现代建设 2012年第11卷第1期 – 31 –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公司所属子公司。 第二条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分为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即时清结的小额标的合同可以口头形式订立。标的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国内买卖业务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取得能证明合同关系的书面文件,如原辅料款支付承诺书、收货凭证等。对于订立后双方同意不再履行的合同,应当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以免除可能出现的后患。 第三条合同订立前的要求 在合同订立前,经办业务人员应认真了解对方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履行能力、商业信誉等情况。订立合同时,如合同相对方授权他人签署合同的,应认真查验相对方签约代表的有关授权证明,确认其签约资格及授权范围,并妥善保存对方提供的证明原件。 第四条合同的内容 合同主要内容应当齐全,特别是对合同编号、标的、价格条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货方式、交货时间、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等内容的表述应当明确。各类合同可参考公司法律部门提供的合同范本。 第五条合同范本的适用 合同范本主要包括:委托代理进口合同范本、委托代理采购合同范本、仓储合同范本、担保书范本。子公司在签订上述四类合同之时,必须严格适用公司范本。而对于国内采购合同,由于采购产品及业务的多样性,其范本仅作参考之用。 对于合同范本中的条款(尤其“纠纷解决方式”等条款),不得随意更改。采用合同范本订立的合同,须经子公司总经理或分管总经理审核后报批;如需对范本的某些条款进行更改,应当征求法律部门的意见。 第六条担保合同的规定 无论是相对方向公司提供担保,还是公司向其他方提供担保,均应签订书面担保合同(或担保书)。由于担保合同的专业性,即使采用公司范本签署,也应当在签署前向公司法律部门征求意见。 第七条合同审批权限 1.外合同的审批 (1)合同标的在30万美元以下的(不含30万美元),由子公司副总经理(含助理)审批;(2)合同标的在30万至50万美元的(不含50万美元),由子公司总经理审批; (3)合同标的超过50万美元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2.国内合同的审批 (1)合同标的在100万元以下的(不含100万元),由子公司副总经理(含助理)审批;

浅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遇到建筑工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wendangku.net/doc/8312936733.html, 浅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合同经济,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是行业管理中的一种重要方法,是经济手段法律化的形式之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对于企业改善经营,实行经济 济承包有着广泛而普遍的适用意义,建筑经济合同制的实行也已经成为充分体现建筑企业经营责任的最好形式。因此,实行合同管理是整个建筑企业全部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 一、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一般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企业与企业之间通常都订立一些经济合同,但多是根据不同情况,有选择地按照特定标准签订的一定范围内的产供销类合同。此类合同执行后的结果,虽然也会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和经营影响,但毕竟只是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局部的、个别的经济关系,它不可能全面地反映整个企业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执行情况。

建筑施工企业却大不相同,其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履行合同的过程。在市场竞争中,建筑施工企业既要履行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还要履行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此外还要履行因项目施工需要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加工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等。没有这些建筑合同,就无法实施一系列的施工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会随之纳入合同的规范之中。因此,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已成为与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 从实际操作结果分析,有些施工企业正是缺乏对建筑合同管理的深刻认识,忽略了建筑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落实,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丧失了原有的市场份额,而陷入经营困境,步履艰难。 二、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两方面。 (一)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大纲及开题报告

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开题报告 研究意义 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契约经济、合同经济。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企业合同贯穿于企业的整个生产过程,企业经营的成败与合同管理有着密切关系。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主要目标是优化合理流程、降低合同管理风险、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在市场经济中,合同管理是经济手段法律化的形式之一,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其有效性对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成效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实行合同管理应成为企业全部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以提高企业自身的合同抗风险能力,确保在日益激烈的竞争市场中取得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对于建设工程活动来说,这是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方与项目承包方之间所达成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协议,也是缔结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两者之间的一切权利及相应责任关系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及建设业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合同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而笔者的探究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展有重要的作用。 研究内容 摘要 关键词 引言 1 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1.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 1.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涵 2.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发展现状 2.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法制情况 2.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制度情况 2.3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情况 3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 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3.2.1 签署过程中未明晰各项法律

以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水技术及产品的相关问题总结

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节水技术及产品相关问题的总结近几年,我们以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水技术及产品,遇到问题总结如下: 一.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中,似乎并不包含水;合同能源管理鼓励政策中,也不应该把自来水当能源计算。目前,全国唯独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8年3月1日出台的《自来水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DB12/046.94-2008),其中的计算方法也值得商榷。 水是资源,而非能耗、能源。能源或可用新的能源替代,而水是生活之源,是无可替代的。如果将水作为能耗工质,依据天津市计算方式,节水在国家合同能源管理政策下大打折扣,鼓励意义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二.国家要落实梯阶水价,前提是各个单位完成水量平衡与测试,而目前除了贵阳、厦门等,其他城市均未强制执行;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准许登记的经营范围依据是国民经济大纲,根据该大纲,基本无法准许“水量平衡与测试”经营范围登记注册。 三.各省份管理自来水的行政窗口不一,有些城市甚至没有具体管理部门;各个城市的节约用水办公室,没有实际行政权力,形同虚设。 四.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一般只针对节电节气公司,对节水服务公司备案存在另眼相待现象。 五.国家节水认证标准形同虚设。生活用水占城市(单位)用水比例约一半左右,存在较大的节水空间。而(生活)节水产品,比如节水阀、节水龙头、花洒、冲厕阀等产品的国家节水认证标准偏低。0.1Mpa时流量不超过9升/分钟,水压超过0.4Mp时流量可超过20升/分钟,形同虚设。 六.节水认证费用偏高。节水认证标准偏低,节水认证费用却偏高,还设了有效

期3年。虽然各地逐步开始推行节水产品准入政策,但目前节水认证相关政策规定和作法,不利于节水产品生产企业提高节水产品的认证申请的积极性。七.在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做节水的项目中,很多省市级地方就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细则政策缺失,因为国家对财务拨款单位实施的预算管理,一方面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分成支出难以先期预算,另一方面是工程实施后其节省水费的分成支出没有依据,使实际运作存在问题,造成公共机构节水EPC项目改造操作难以实施。目前,除了黑龙江、吉林、福建、河南等省及广州市、珠海市等外,均没有出台合同能源管理操作的细则。 奇怪的是,如湖北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合同能源管理奖励、管理、审核、考评等均有明确的规定,却没有明确公共机构如何解决财政实报实销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分成如何支出。没有解决分成支出依据问题,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可能或很难顺利实施,奖励、考评因此也就失去意义。 八.以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水技术及产品服务,难度大的根源在于事业用水单位,比如学校的水电费属于国家预算制,不管用多用少,国家是肯定支付的,导致主管人员不作为,认为节约与否对本单位尤其是本部门没有实际意义,对他(她)个人没有实际好处,这个思想产生的根源一方面在于梯度水费没有实质执行。九.以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水技术及产品服务,如果政策引导得当,该行业市场巨大,创造工作岗位惊人。 深圳大能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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