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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的治理对策

虚假广告的治理对策
虚假广告的治理对策

虚假广告的治理对策

1.加强广告的事前审查制度

加强对药品、食品、化妆品、农药、医疗器材等实务广告的事前审查制度,行政机关事前应严加审理,以期防患于未然,对有违法行为的企事业单位均应有效地予以追惩。加大对虚假广告的惩处力度与范围。

事前审查制度的加强,需要严格立法程序,照章办事。因为在我国,广告法不够完善,即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了吗?不一定,所以如果要想引入事前审查制度,必须从行政机关入手,对即将发布的广告进行从头到尾的审查制度。为什么我国的文化事业审查制度严格,但虚假广告却泛滥异常呢?因为国家想要在意识形态上占据主导位置,就必须控制好文化事业发展走向,对具体的电影审查非常严格。

如果相关部门能对广告也进行严格的事前审查,对广告主的经营执照、产地、生产的产品、性能、功效、有效日期,同广告结合进行一一对应。有明显不符合的项目,有违反广告法的信息出现,就需要被判定为虚假广告,并加以严惩,以防改头换面,重新上市。

所以,我认为,其一,要加强广告的事前审查制度,就需要政府扩大权限,赋予更多的机构以权力和资金来加强对虚假广告认知的宣传力度,从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比如,像工商局,金融机构,管理部门,区委会和村委会等,向他们发放有效识破虚假广告的宣传手册,或者分发宣传海报等。使这些民众接触频率高的机构充满着对消费者的人性关怀,从而进一步提高消费者识破虚假广告的水平,也拉进政府、相关部门、机构和群众的关系。

因为,向消费者宣传相关的知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政府对公众的人文关怀,也能逐渐消弭越来越严重的官民纠纷和矛盾。这也属于事前审查制度的一部分,因为它对消费者进行的及时提醒,能减少消费者上当受骗的可能性。

其二,在法体制度许可下,引进“非正式行政程序”使案件能迅速解决。如美国FTC是一个独立行政委员会,下辖消费者保护局及FTC一半以上幕僚人力投入管制虚假广告工作。充分发挥了管制广告的功能。在行政处分方面,以中止性保证及同意处分等非正式程序,不必扩大调查或举行证昕,使业者同意中止某些虚假广告,不仅提高效率且达到管制目的。FTC采用非正式程序解决问题比率高达70%。

有学者称:“非正式行政程序实是行政程序之命脉”。这样就使得大部分行政资源能集中在违法行为严重、影响深远且有争议之事件上。但也应设计防止非正式程序所带来的后遗症的法律制度。比如易于官商勾结、谈判不对等、伤害企业自由、妥协内容不易强制等,将这些因素提早考虑在内,在制度上有效予以排除。

其三,还是从事前审查的角度讲,通过广告法判定其为虚假广告后,就需要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代言者(如明星、专家教授等)进行制裁、惩罚等。我国的事前审查制度不完善,更别说事前审查的罚款力度和实施力度了。如果要有效遏制这些虚假广告,防止它们重新抬头,换一种形式重新走入观众视野,就需要采取严格的惩罚措施。比如,对广告法中的惩罚金额进行加倍处理,以严惩他们的不法行为。其次,不仅对他们的广告进行禁播和销毁外,也要派遣人员对他们的生产公司进行彻查,发现有违法经营的,就要尽早吊销执照,取缔广告

主所在的组织。如果是个人或者是无章人员的违法行为,就要依据法律进行制裁。

2.明确虚假广告的认定标准、惩罚力度

虚假广告一般是指广告活动中采用欺骗的方法或者引人误解的陈述,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主要内容作不真实的宣传,侵害了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包括四层含义:(1)虚假广告指的是一种商业广告,即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虚假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虚假广告的接受方是广大的消费者。(2)虚假广告是违反广告法规定的广告。广告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广告行为人(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权利与义务,我国法律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广告行为的管理在广告法中也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因此虚假广告是一种违法广告。(3)虚假广告在内容上是对商品和服务作虚假的宣传介绍。(4)发布虚假广告的目的是欺骗、误导消费者。

这是虚假广告的四层含义。我国的虚假广告之所以泛滥,消费者受害的程度较深,有一个方面的原因,就是我国判定是否为虚假广告,是完全根据《广告法》中规定的广告内容中的产品介绍、性能、功效、有效日期、产地和实际情况不符等规则来处理违法行为的。殊不知,大部分的虚假广告是不仅是因为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而且因为广告内容使消费者产生了误解,就是广告语种有大量的误导性言语和行为,使消费者对产品产生了不且实际的联想和想象,进一步造成了错误的购买行为,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其一,在阅读文献的过程中,笔者发现国外虚假广告的法律是按照消费者对广告的误解程度来判定一则广告是否为虚假广告的。国外的广告管理法规也是走过相当长的岁月,才取得了成效的。所以,他们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笔者认为,判定一则广告使消费者产生的误解程度和他们上当受骗的程度或者说受到的伤害程度成正比。所以,由此推导出,消费者误解程度越深的广告,广告的虚假程度越深,惩罚的力度也应增强。在这里,我们强调的不仅仅是对照广告内容和产品实际,更重要的是以人为本,从人本主义角度出发。根据对消费者的调查,采取抽样调查等方法,获取消费者对确切的广告的认知,了解消费者误解的程度,从而判定一则广告是否为虚假广告。这样的选择更加合理,更加具有人文情结。

其二,由于现在的虚假广告泛滥蔓延,铺天盖地,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法律对虚假广告的惩处力度过轻,或者是执法不力,以公肥私等现象层出不穷,法律失去了威慑性。因此需要加大惩处力度。同时,不仅要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实施有效的管理,还要扩大惩罚的范围。对广告公司具体的广告行为做出规范,对参与制作虚假广告的广告公司、媒体乃至于个人(如明星)也要进行处罚。因为一般情况下,法律只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而对参与制作虚假广告的其他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将刑事责任主体扩大到参与制作虚假广告的个人和单位,同时加大惩罚力度。

3.强化行业自律意识

我们知道,行业自律意识的提高有利于遏制虚假广告的蔓延。我国的行业自律法规还仍然比较薄弱。这个学期,笔者修习了《传播学概论》这门课,冯炜老师讲到“社会责任论”时说到,西方的“社会责任论”是在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的前提下发展的。而中国的社会责任论在现行体制下相对而言不够明显。由此看

出,行业自律意识目前在中国比较薄弱,行业法规也不够完善。

我们来看一下美国的行业自律意识。美国的行业组织很多,他们的广告主、媒体都有很多的自律组织,组织纪律严格。美国最广泛的自律机构是全美广告审查理事会。它致力于广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审查,“其有权监测虚假广告,受理广告投诉,审查证明资料,提出修改或撤销广告的要求”。由于虚假广告的播放会导致行业的自身威信的下降,因此许多行业都订有自己的广告标准。

这种模式使得广告主体在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时既受到联邦法律的规制,还需要接受行业自律法规的监督和制约,这种双重约束模式大大减少了虚假广告的生存空间,为保障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立法上的保障。

但是,遏制虚假广告,或者说解决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需要依据国情。好的方面可以借鉴,但是要因时制宜。强化行业自律意识,是对广告主的一种监督,这无疑是有效地解决问题的方式,也是志在必行的措施之一,但在我国,还需要随着广告业的发展而动,需要走很长的一段路。我们可以从不断地去强调这个方式,在行业内寻找“意见领袖”,通过他们持续的宣传和潜移默化地影响,最后在条件成熟后,经过有目标、有计划、有秩序地组织,最后行业自律法规可以在一群有影响力的人的组织下建立起来。

强化行业自律意识,是长期性的举措。最终目的是建立起行业自律法规,使得行业内部形成良好的自我监督机制,最后有效地遏制虚假广告的产生。

4.加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作为虚假广告的既成客体和潜在客体,不管是受侵害的消费者,还是普通消费者都应该认识到虚假广告的严重性和解决的刻不容缓性。

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一方面,消费者需要意识到,凡是过分夸大产品功效,严重偏离事实,不符合客观规律的,或者是如“天上掉馅饼”似的宣传,极有可能是虚假广告。所以,消费者要尽量减少便宜的心理,毕竟“便宜没好货”不是没有一定的道理,高质量的商品必然意味着成本的升高。另一方面,消费者要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可以通过经常收看央视的《质量检查报告》或央视2套等节目,留心打假、维权的相关报导,从而有效提高对虚假广告的认知能力。

5.加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曾经的“焦点访谈”是舆论监督的强有力平台。《焦点访谈》所进行的舆论监督可以说推动了中国的改革开放和民主法治的进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2004年4月16日在视察“焦点访谈”栏目组时指出:“党和政府重视舆论监督,人民群众欢迎舆论监督,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需要舆论监督。舆论监督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舆论监督就是当社会出现偏失,产生不平等的时候,代表公众来表达一种倾向性的意见。

舆论作为除法律之外最有效的监督方式,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对虚假广告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和揭露,在电视,杂志,网络上设立专栏。像《焦点访谈》或者《每周质量报告》等节目一样,对一些典型的虚假广告进行专题报道,树立打假典型。同时,也可以开展打击虚假广告宣传周

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打击虚假广告的专题讲座以及打击成果的图片展览,加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舆论监督既可以使消费者了解广告的真相,避免上当受骗,也可以为广告管理部门提供证据。

舆论监督在Web2.0时代,具有更加强大的效力。在Web2.0时代,一般一些消息,通过网友的博文,各大论坛上的帖子等发出后,大众媒体强势跟进。只要在报纸或者电视上报道后,都会引起党和政府的关注,普通民主也会通过人际传播方式奔走相告,最后使得虚假广告主和经营者无处藏身,得到严厉惩治。另外,强大的与舆论监督还能迫使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主体受到舆论的压力,主动递进行危机公关,尽快改进错误。

虚假广告的治理

虚假广告的治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广告作为一种传播经济信息的有效手段越来越受到商家的青睐。然而,广告业繁荣的同时也出现了与和谐社会建设不协调的经济现象,大量虚假广告开始充斥人们的生活。所谓虚假广告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为牟取非法利益而采用欺诈性的手段,对商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作不真实的或引人误解的表示,导致或足以导致消费者对其产生高期望值从而作出错误判断的广告。虚假广告误导或欺骗消费者,使消费者等多方主体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可谓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政府颁布各种法律法规以规范广告行为、治理广告市场,同时还对个案进行查处;2007年4月尤其是曾经上当受骗者谈虚假广告色变,积极投诉以抵制,据统计,有关虚假广告的投诉量已居消费者投诉的前列。可是,虚假广告却依然肆无忌惮地出现在各种媒体上,屡禁不绝。2007年四月,甘肃卫视等8家电视台播出违法广告被曝光,之后宁夏电视台综合频道和甘肃电视台综合频道因屡次出现违规播放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等问题而受到广电总局暂停播放广告的处罚。为什么虚假广告会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它的危害怎样?其难以治理的根源又在哪里? 虚假广告大多集中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上,笔者主要以电视虚假广告为例来展开论述。电视虚假广告在我国有两种主要的表现形式,一是费用昂贵的普通电视广告,二是费用相对便宜的电视直销广告。电视虚假广告所涉及的市场主体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电视台、广告代言明星或名人,消费者、诚信经营同类产品的商家,笔者对他们涉及虚假广告的成本收益进行分析。 首先,对于虚假广告主即商家来说,主要的成本包括4部分。即产品生产成本以及分别支付给广告经营者、电视台、代言明星或名人的代理费、广告费、佣金等。有的还存在产品的包装费以及“东窗事发”之后来自政府相关部门的罚款。这些成本中最大的要算广告费和佣金,前者每月上千万也平常,后者也是几百万到几千万不等。而产品本身的造价却微乎其微,据报道,千元的健身产品成本可能只有100多元,一些所谓的神奇化妆品成本更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代理费和包装费都比较有限,在电视台直接经营广告的场合还不存在代理费。政府开出的罚单是根据广告合同金额收取的,而据透露,因暴利驱使,很多电视直销商家与电视台都签有两份合同,一份是双方履行权利义务的合同,一份是供工商部门调查用的合同,后者往往额度较小,因此受到的处罚也会相应变小,常常出现“赚100万罚10万”的现象。但是生产企业的销售收入却相当可观。“只要采用密集轰炸的策略,让消费者打开电视机就有机会看到广告,我们就能赚到钱。”业内人士甚至称,按这样的策略,一天的销售额可能是一些产品常规销售半年都难以企及的。据报道, 1998年,中国有数百家电视台开办了电视直销节目,年销售额一度达几十亿元人民币;2006年我国减肥产品的销售额高达600亿元,平均毛利47%。再试想,在支付巨额的广告费和佣金之后依然有利可图,虚假广告的暴利也完全可想而知。第二,对于广告经营者和电视台来说,某个产品的虚假广告不会带来什么特

虚假广告的成因及治理

黑龙江大学 本科生学年论文 论文题目:虚假广告成因及法律规 制 学院: 年级: 专业: 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2012 年8月30 日

摘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各种行业的竞相发展,广告作为一个重要的传播媒介和宣传策略,其引导性和影响力都不断扩大。同时,也还存在一定的弊端,就是大量虚假广告开始充斥市场,不仅欺骗了消费者的信任,同时还会造成消费者的利益安全等系列问题,不利于市场的良性有序发展,对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等方面否产生重大影响。所以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孕育优秀文化,维系社会道德,虚假广告的防治刻不容缓。 关键词 虚假广告;广告法;事先审核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society, our country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various industry compete, advertising as an important media and advertising strategy, its leading and influence is expanding. At the same time, also has certain defects, is a large number of false advertising began to floods the market, not only deceive the consumer's trust, and at the same time, it will cause the interests of the consumer safety, etc. Series of problems, go against market benign and orderly development,the political, economic, cultural and moral aspects no significant influence. So in order to ensure the interests of the masses, maintain the market economic order health development, pregnant excellent culture and maintaining the social morality,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false advertising it. Keywords False advertising; advertising law; Prior review

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及相应对策 -大学毕业论文

韩山师范学院 学生毕业论文 韩山师范学院教务处制

诚信声明 我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本人在老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据我查证,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我承诺,论文中的所有内容均真实、可信。 毕业论文作者签名:签名日期:年月日摘要:近年来,商家越来越重视媒体宣传的作用。各类广告铺天盖地

的充斥于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可谓想尽千方百计,无孔不入。在这种背景之下,明星代言广告应运而生。比如李嘉欣代言的“黄金叶坠”案、赵本山代言的“蚁力神”案、葛优代言的忆霖传销案等……之所以追究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责任,因为他们的行为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误解和弊端,产生了很多危害,因此要追究这种广告责任。针对这一现实问题,本文阐释了我国明星虚假代言广告的现状、原因及其危害性,探讨分析虚假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并在借鉴国外相关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提出治理该类法律纠纷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法律责任;对策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more and more emphasis on business media

publicity effect.All kinds of advertisements to be in the newspapers, television, Internet and other news media, is to make every attempt, get in by every opening. In this context, the star advertising emerge as the times require. For example, Michele Lee's "golden leaves fall" case, Zhao Benshan's "yilishen" case, Ge You's Yi Lin pyramid selling case etc....... The reason for celebrities engaging in false advertising liability, because their behavior caused a lot of confusion and problems to the consumer and has a lot of harm to them, so to pursue such advertising liability.To solve the problem,this paper expounded the present situation, causes and harmfulness of false endorsement ads star, on the legal responsibility of false advertising spokesperson, and on the basis of the experience of foreign relevant legal system,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of the legal dispute. Keywords:Star endorsement of false advertising; Legal responsibility; Countermeasures

简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危害及其治理方案

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危害性及治理方案 摘要: 近年来,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这一现象在社会上屡见不鲜,其出现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毒化了社会风气,而且直接导致传播生态环境的恶化,构成了和谐社会建设的一大“顽疾”。本文旨在对这一有害现象进行分析和研究,主要针对该问题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提出相应治理对策,并呼吁社会相关部门对此问题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进行把握控制,完善相应的管理体系,以此来净化传播环境,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社会危害;治理方案 Star Speak Of The Danger Of False Advertising And Governance Programmes Name: Wang Jie ;Instructor: Guan Ni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Stars speak false advertising" of this phenomenon is not uncommon in society, there is not only a violation of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onsumers, poisons the social atmosphere, and directly leads to the deterioration of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spread, it is a major "cancer "to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ety. This paper aims to the analysis and research of this harmful phenomenon, finding out its harm to society, proposing some countermeasures, calling on the relevant departments to seize and control the social harm on this issue, improve the corresponding to coordinate of management system , in order to spread clean environment and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advertising industry. Key words: Star speak;False advertising;Harm to society;Governance programmes 1.前言 现代社会中,广告作为一种大众性的信息传播手段,维持与促进着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明星,作为有一定“公信力”的公众人物,与广告相结合,必然会增强传播力度,达到更优质的传播效果。但近年来,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明星所代言的产品涉嫌欺诈行为的案件层出不穷,愈演愈烈,给消费者乃至社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导致了传播生态环境的恶化。 因此,社会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士应对此保持高度警惕,对“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这一有害现象进行研究和控制,多方协调,加强立法、监察和治理力度,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以进化我们的传播环境,优化我们的传播质量,推动广告业乃至媒体真正得以实现其自身价值,符合其功能定位,从而走上良性的运作发展轨道。 本文旨在对“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这一不良现象的社会危害性和须对此承担相应责任的有关责任方予以一定的剖析,并提出初步的可行性治理方案。 2.研究对象与方法 2.1 研究对象 本论文选取了现代社会中普遍存在的“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这一现象作为研究对象,旨在对其出现的社会原因进行分析,揭示出其存在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并通过借鉴国外该方面相关治理约束机制,探求一套较为完善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可行性管制方案,以净化广告传播环境,促进我国广告业健康发展。 2.2研究方法 2.2.1文献资料法 本论文在研究过程中,通过对书籍、杂志、期刊、报纸、网络中大量文献的检索、阅读、整理,以拓宽视野和知识面,并尽量局限着眼点,选取于论文有益的内容,获取直接或间接的论文研究资料。 2.2.2案例分析法 本论文中列举了“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中较为突出的案例,如“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茶”、“葛优涉嫌为传销组织代言”等,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揭示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这一现象的社会危害性,并提出相应

论虚假广告的危害及法律对策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开放教育、成人教育专科毕业作业题目:论虚假广告的危害及法律对策学号: 姓名:叶波 分校:株洲电大 教学点:株洲电大 指导教师:黄笑鹤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制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作业写作过程记录表(此页由学生填写)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作业评审表

论虚假广告罪的危害及法律对策 广告是现代商业社会中的普遍现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的建立,面对暴利的诱惑,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经济人”不惜代价大量制造虚假广告,虚假广告得以肆无忌惮的粉墨登场。近年来从医疗、药品、食品、保健品、地产信息、致富信息到中介服务等大量的虚假广告开始充斥市场,虚假广告已经遍及生活的各个角落。虚假广告对我国的经济、文化、道德、政治等各个方面危害极大,已成为我国的一大公害,治理虚假广告已成为当务之急。笔者认为,对虚假广告我国应采取最严厉的措施――刑法,这样才能对虚假广告产生强烈的震撼作用,才能使广告业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同时也使社会公众免受虚假广告之害。【关键词】虚假广告危害法律对策 一、我国虚假广告罪的概述 虚假广告罪①(刑法第222条),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 虚假广告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正当的交易活动和竞争活动。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房地产虚假广告案例

篇一:房地产广告案例分析 它首 先勾勒的,是一个概念:元年。它针对的,应该是一个高端的群体,所以完全不用考虑交通 啊,物业费啊,周边环境啊等等犄角旮旯的事。 文章 的内容,我在这里就不一一复述了,有兴趣的话,每周四都可以关注一下的。首先推出的是 “变形记”,一种地域的优越感,一种尊贵的感觉。其次,是对整个地区的规划概念,以及各 项落实的规划。这是一种典型的欲擒故纵手法,先不介绍房型,售价等等最实质的东西,先讲 一些很虚幻的,很概念的东西,等你上钩了,再套牢你。不过,说实话,对付有钱人,就是要 这样。 他愿 意花钱买的,绝不是南北通风,经济适用。 。我特地选取出来,归类整理。 篇二:房地产广告案例分析 房地产广告案例分析 那些房地产做起广告来,也是大手笔,弄了一个专题,左边的是 题封页,就占据了整整一个版面。 它首 先勾勒的,是一个概念:元年。它针对的,应该是一个高端的群体,所以完全不用考虑交通 啊,物业费啊,周边环境啊等等犄角旮旯的事。 文章 的内容,我在这里就不一一复述了,有兴趣的话,每周四都可以关注一下的。首先推出的是 “变形记”,一种地域的优越感,一种尊贵的感觉。其次,是对整个地区的规划概念,以及各 项落实的规划。这是一种典型的欲擒故纵手法,先不介绍房型,售价等等最实质的东西,先讲 一些很虚幻的,很概念的东西,等你上钩了,再套牢你。不过,说实话,对付有钱人,就是要 这样。 他愿 意花钱买的,绝不是南北通风,经济适用。 侧的,是一张典型的别墅广告:有效果图,有文案,有设施,有地理位置,有联系方式,很中 规中矩的一份案例。 个是以真情打动人,一个是以好感博得人心。不过,左右两份的模式,真是惊人的类同啊。我特地选取出来,归类 整理。 打回原形(最新) 新广告法解读:让虚假地产广告打回原形 1、项 目有多远,不得讲时间 解 读:“x x分钟直抵大市口”、“与高铁站无缝对接”、“与万达广场零距离相拥”、“距x x区 政府仅x x分钟路程”??在过去的楼盘广告中,这种利用耳熟能详的公共建筑、高铁站、机 场等重要的交通枢纽、周边地标性建筑作为参照物,表示项目距离的手法屡见不鲜。

社会小广告治理问题及原因对策分析

社会小广告治理问题及原因对策分析

社会小广告治理问题及原因对策分析 【摘要】当前,在众多宣传手段中,广告以其传播速度快、效率高、面向对象广等优势,逐渐成为市场竞争中的“宠儿”。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近年来已成为城市中普遍存在的现象,给城市的环境以及市民的生活环境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影响。对于小广告的治理已成为一件刻不容缓的任务,并且具有伟大的现实意义。本文主要通过对社会小广告的类型、治理现状以及其对市民生活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对小广告屡禁不止的现象进行原因透析,并提出相关治理措施与方法,以共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社会小广告治理 一、社会小广告治理的现状分析 (一)社会小广告的类型 通过对社会各种小广告的汇总,认为其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类是发布信息的。如房屋租赁、电器维修、疏通下水道、买卖、家政服务、寻人、寻物、公告等。这类信息在与目标消费者能够直接接触的空间如路灯杆、公交车站、工地围墙和开放式小区墙体、楼道内;另一类是危害社会的。,如治疗性病、疑难杂症、办假证等,其中虚假欺骗类的信息比较多,这类广告在城中村、小街小巷等各类流动人口比较集中居住和出入的区域张贴。 (二)社会小广告的危害

有所好转,可一些人随意张贴小广告行为仍在继续。街头小广告就像光洁的肌肤上长了一片片牛皮癣,非法手段替人出气的广告就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 二、社会小广告普遍存在的原因透视 “小广告”为何会这样久治理而还存在?其原因可以概括为: (一)从经济发面来看,第一,张贴小广告费用低,没有广告的审批、设计、制作、播出等一系列费用。乱贴的主体大多数是一些个体工商户或者为规模较小的私营企业,没有经济能力去做宣传,更没有经济能力提供高昂的广告费用,因此,张贴小广告就成为其进行宣传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其次,自己的公司没有注册,少了向国家纳税的义务,高额的利益的诱惑。 (二)从思想素质方面看,第一,城市公民的主人翁意识淡薄,对乱画乱贴现象采取漠视、无视的态度;其次,公民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对相关广告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态度,给了广告主题存在的机会,也给了乱贴乱画现象存在的契机。 (三)从政府治理角度看,法规不健全导致违章违法广告屡治屡犯,对于小广告的治理没有一个明确的规章制度和处罚

小广告的危害与治理教学内容

“小广告”的存在的时间很久了,追溯的年代我们就不要考究了,现在注意的是它的存在影响了什么?小广告作为城市管理的痼疾顽症,就像城市牛皮癣,对城市环境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不但严重污染了城市环境,冲击了社会管理秩序;而且其幕后还隐藏了大量违法犯罪活动。 用“牛皮癣”来形容街头小广告真是再贴切不过了。牛皮癣不算大病,却是一种顽疾,容易复发。街头小广告也是如此。张贴小广告者认为这种行为只不过是小事一桩,城管部门拿他们没辙,所以,对自己这一行为根本不在乎其对错,不管你怎么做宣传,他都我行我素,不理不采,别人刚刚清理干净的地方,他马上贴上一张,毫不尊重他人的劳动,至于玷污市容更不在话下,反正不影响自己家里的环境就行了。 街头小广告就像光洁的肌肤上长了一片片牛皮癣,影响美观自不必说。更严重的是,一些违法广告也混迹其中,给社会生活带来一定的危害。街头乱贴小广告,反应出部分市民公民意识的缺失。要彻底根治街头“牛皮癣”,除了加强管理外,还要提高广大市民的自觉性,必竟城市美化要靠全体市民,如果每个人都能约束一下自己,我们离文明就更近一点,都能考虑一下别人,我们的城市会更美一点。 “小广告”为何会这样久治理而还存在呢?一、费用低,没有广告的审批费用。二、自己的公司没有注册,少了向国家纳税的义务。三、高额的利益的诱惑。现在,怎么治理这种情况呢?国家政策是必不可

少的手段,比如现在北京出台的奖励和举报,就是很好的引导,让社会都在关注这个“垃圾”现象,打击违法分子的气势,全民总动员,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还有管理的城管部门,可以在位置明显的地段做信息公告栏,免费的张贴居民需求信息,并把居民所需张贴信息及时公布,免除他们也随便的张贴。 “小广告”就如现在我们日常生活手机接受到“垃圾”短信息一样,并不是完全是居民所要的,但它的存在是有来已久的问题,解决起来不可能很快见效,特别是在县城、小镇等等还是要存在,有它存在的必然性。但危害也不小,比如去年在我出差的湖南小县城就一位农民因信“小广告”的宣传,买了高产水稻种子,但到收割季节,颗粒为收?去找买种子的,但已人去楼空,他就到工商部门闹。但,又有什么用?因这样的小广告都不可能在管理单位备案的,他们都是打一枪换一个对方,昧着良心挣钱。 一般小广告信息都集中在:小区服务、小商品、游医、办证等等,带有违法性质一般占50%左右,而大部分都是办假证的宣传广告,据媒体报道:全国企事业单位有假证大概有50万人左右,这还是粗了统计。因有市场存在,所以小广告才得以存在,这些又说明了什么?办假证的不可能去国家管理部门去登记的,但又有市场利益高额驱使,你说它能不一次又一次的复燃吗? 一些“小广告”以招聘公关小姐、公关先生为名,行的是拉皮条之实。受利益驱使、金钱诱惑,一些男女青年在野广告鼓动下,被拉入

广告法经典案例

广告法经典案例 王泉诉东方肾脏病医院邮购药品赔偿纠纷案【提出问题】 因违法药品广告诱使患者购药,虽没有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严重后果,但为购买药品所支出的费用经营者就是否应予赔偿? 【要点提示】 不含有诊疗服务,单纯以售药为目的所出售的药品应理解为生活消费商品,根据医方做虚假广告的事实,依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应认定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可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决医方承担双倍退款义务。 【案情】 原告:王泉。 被告:东方肾脏病医院。 1999年4月20日,被告在报纸上登载了《治疗肾脏病尿毒症的新希望〈东方肾脏病医院中医全息根治疗法〉》的广告,该广告对肾脏病、尿毒症的中医全息根治疗法的特点、疗效、临床应用、治疗方式等进行了介绍。原告瞧到了这则广告后,向被告进行了咨询,1999年5月13日,被告对原告的咨询用信件进行了回复,内容为其医院中医全息疗法能从根本上治疗肾脏病。2003年10月—2004年10月,原告向被告邮购20180元的“东方生力散”、“东方肾病胶囊”与“GS系列全息治疗仪”。原告服用被告提供的药品与使用了治疗仪后,病情未得到改善。2005年2月,原告认为被告的广告宣传不实,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山东省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原告的反映进行了回复,内容为:该局已对被告违反《广告法》发布的医疗、内部制剂广告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理,并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医疗费用40360元。诉讼中,原告撤回对报刊单位的起诉。 【审判】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刊登的广告内容与出具给原告的信件中隐含了能够根治肾病,误导了原告接受被告的治疗,使原告花费了不必要的医疗费。这种误导行为,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原告诉讼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医疗费的主张合法,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民法

虚假药品广告案例

虚假药品广告案例 1、案例陈列 2、分析明星代言广告的利弊 3、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责任在谁 4、如何避免 一、医疗药品、保健品 侯耀华代言虚假广告病历 2009年,中国广告协会发出通报,著名演员侯耀华共代言了包括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多个行业的10个虚假产品广告。这些广告包括澳鲨宝胶囊、渭肠益生元、加拿大V6胶囊、黄金九号、方舟凯达降压仪等。事件被曝光后,侯耀华开始还高调坚称要维权,因为不夸张就不叫广告。随即其言论遭来口诛笔伐,认识到问题严重性的侯耀华连忙发公开信道歉。 赵忠祥代言医疗广告病历 2009年2月,工商总局等五部委发出通知,禁止聘请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士担当医疗、健康类节目的嘉宾,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而赵忠祥主持的“壮骨拔毒贴”的电视片,就是属于这类被禁止的变相医疗广告。当时赵忠祥回应说,这是自己很久之前做的,那个时候还不知道有这个规定。 2009年11月,赵忠祥出镜“长城利脑心片”电视购物

广告,宣称是“军工产品”,5年以内的中风偏瘫6盒见效、冠心病3盒见效等等。随后被商业联合会点名批评是虚假广告,其参与制作的“长城利脑心片”和“复方咳喘胶囊”两支广告片涉嫌违法。这一次, 赵忠祥 否认广告中的话是自己所说。他坚持认为,自己只是以主持人采访的形式做医疗节目,并非代言人。 2010年3月,18则涉嫌违法违规广告再次掀起“广告门”事件,这一次赵忠祥依然未能幸免,就在3·15当天,其参与主持的违法药品“甲乙抗栓”广告片在不少地方台的黄金时间播出。这一次,赵忠祥的口气软了许多,他除了为自己开脱,称广告合同早已过期外,还是呼吁了一下,希望电视台停播这些广告,不要伤害消费者的利益。 唐国强解晓东代言医院被曝虚假广告 唐国强和解晓东代言的北京新兴医院被媒体曝光做虚假广告,夸大疗效,因为过度“神化”医院的医术而使大量患者上当受骗。据报道,该院曾数次被卫生部门查处,并且在2002年的一次检查中发现“该医院药房是用很大的秤像称粮食一样称药,连中药房最必需的戥子都没有”。同时该院不孕不育诊疗中心副主任高雅儒“只学过西医,根本没有学过中医”,而高的处方“竟是由护士开出的”。 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减肥茶被指虚假宣传

虚假药品广告的现状及其治理对策

“虚假药品”广告的现状及其治理对策 摘要 本仁介绍了目前虚假药品广告“多”而“滥”的现状;分析虚假药品广告对手中及社会的危害。从市场竞争环境、管理环节以及每题传播等方面对虚假药品广告的成因进行了剖析。针对虚假药品广告的现状及成因,提出以法律手段规范行为、以教育手段提高素质,以合理途径满足需求等治理虚假药品广告的对策,从而提高药品广告的传播效果。 关键字:虚假药品广告;危害;治理对策

Drugs false advertising status and Countermeasures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false advertisements “more” and “abuse”of status quo;Analysis of false advertising drugs on recipients and social hazards.From the market competitive environment, management sectors and the media aspects of the dissemination of false drug advertising causes of the analysis.Drugs against false advertising and cause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using legal means to regulate behavior to means of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education, a reasonable way to meet the demand for drug treatment false advertising responses, thereby enhancing drugs advertising effect. Keywords: false advertisements; hazards; countermeasures

企业广告宣传法律风险防范及应对措施

企业广告宣传法律风险防范及应对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语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极致用语。违规者,可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甚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 什么是虚假广告?企业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一般都要以各式各样的方式进行广告宣传,如广告宣传不当就可能被认定为虚假广告或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一) 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二) 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三) 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五) 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根据2020年最新修订的《广告法》,虚假广告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1、绝对禁止使用的广告词:最高级、最佳、最美、最优秀、最先进、最时尚、最受欢迎、顶尖、终极等;2、相对禁止使用的广告词:第一、顶级、最高、最新、最大、最小、最多、最早、最先、金牌、冠军、王牌、独家、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欧美风范、皇家典范、宫廷御用、绿色天然等用语,如有事实依据且能完整清楚表示,有相应的证据证明,不至引人误解的,则允许使用。

虚假广告案例

2000年3月13日、27日的《××日报》报纸在第7版技术市场栏目下刊登了如下广告:标题为合作生产无菌蝇蛆,副标题为免费授技术部分赊种蝇高价收干品(80元/公斤),内容为"XX生物制品厂生产的无菌蝇蛆是经国家专利局批准的最新科技成果,填补了国内空白,它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极高的开发价值。该成果投资小、见效快(15天)、效益高,是当今养殖业中最佳的致富项目。我厂为扩大再生产,搞产品深加工,特需蝇蛆原料,现面向社会发展养殖场,并以高价(80元/公斤)回收干品。合作期为3年,签订协议后,免费面授技术,提供技术资料并派人协助办厂。愿与合作者签订协作关系,发展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在报纸该版面的右上角注有"建议供求双方签约时进行公证"的字样。 2001年5月,原告在X报纸上看到上则广告后,又在互联网热线XX生物制品厂的网站上查询了该公司简介。该简介称,该生物制品厂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拥有总资产1500万元,员工200人。近几年连续推出科研成果:无菌蝇和蝇蛆的生产方法,一种蝇蛆动物蛋白粉,用无菌蝇蛆制备甲克素的方法三项填补国内空白的发明专利,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公开,获得多种奖项并提供了相关产品简介、成果展示等信息。此后,原告按照广告上的联系方式找到××生物制品厂进行考察。2000年5月27日原告与XX生物制品厂签订了无菌蝇蛆生产协议书,约定接产前生物制品厂向原告提供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证明、专利证书以及代表生物制品厂签约人的有效证件;原告向生物制品厂提供其有效证件;原告接产后保证不向外泄露蝇蛆的养殖及深加工技术,原告确保将生产的蝇蛆产品全部交给生物制品厂回收,不得转卖他方;生物制品厂确保回收原告生产的全部产品,货到付款;生物制品厂安排原告到养殖场学习,原告必须按照生物制品厂提供的专利技术进行生产。协议签订当日原告支付XX生物制品厂种蝇款50000元,回家后即开始投资建厂养蝇。当原告向被告XX生物制品厂提交蝇蛆产品时,遭到被告XX生物制品厂拒收,为此,原告投诉到当地司法部门。2003年12月20日,××人民法院以(2003)南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认定自1998年起司忠、司信为招揽客户,牟取非法利益,不断在涉及本案日报及热线网站等媒体上发布虚假广告,对其经营的成达生物制品厂进行虚假宣传,并通过广告同×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等签定了"无菌蝇蛆生产协议",给养殖户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情节严重,判决:司忠犯虚假广告罪,判处罚金8000元;司信犯虚假广告罪,判处罚金8000元。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2003年11月4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区分局以XX生物制品厂未办理2002年度企业检验为由吊销了其营业执照。 为办厂原告×某不仅付出了全部的积蓄,而且四处举债,为讨回公道,无奈之下,程某到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两被告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东营区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该生物制品厂违反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致使原告程某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刊登该广告的报社蔬于对其真实性的审查,亦应承担连带责任,因原告自身亦存在一定的过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故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该生物制品厂赔偿原告×某因虚假广告所

浅谈我国虚假药品广告的成因及对策

浅谈我国虚假药品广告的成因及对策 发表时间:2016-01-06T15:08:25.763Z 来源:《健康文摘》2015年第8期供稿作者:赵静[导读]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虚假药品广告屡禁不止,对药品市场产生了干扰,给公众的身心健康带来了许多隐患。 Discussion on the reason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false drug advertisements in China 赵静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泰州 225300)Zhao Jing (Taizhou Polytechnic College, Taizhou 225300) 摘要:针对当前虚假药品广告屡禁不止的现象,分析其原因,提出了加强监管的对策。 关键词:虚假药品广告; 原因; 对策ABSTRACT: To study the phenomenon of repeated false drug advertisements, analyzes the reasons, to provide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 false drug advertisements;reason;countermeasure 虚假药品广告屡禁不止,对药品市场产生了干扰,给公众的身心健康带来了许多隐患。相关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违法广告的监管力度,笔者就其现存的原因及监管对策浅谈以下几点。 1 .虚假广告的表现形式 1.1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1]。 不少药品广告中杜撰出与国内外知名机构名称类似,但并不存在的科研单位、学术机构等,具有极高的迷惑性,或者用杜撰的专家来推荐药品,甚至出现数名患者证明服用本药品之后出现了广告所述的明显效果,腰不酸了,腿不疼了,血压血糖降下来了,可以不忌口也不用服药了等等,目的就是诱骗消费者购买药品。 1.2 编造内容,虚假宣传 有的药品广告任意夸大药品的治疗效果,宣称“纯天然”“药到病除”等;有的药品广告大肆鼓吹其有效率,鼓吹其为“FDA认证”、“国家级新药”、 “获联合国认可推荐”等等;还有的药品广告含有涉及不科学易引起歧义的“专业术语”,如“平骨因子”,“蛋白消溶酶”,误导患者购买[2]。有些违法药品广告针对这些患者心理需求,宣称不反弹,不复发,无毒副作用,能够直接阻断其发病基因,为祖传秘方、民间偏方,具有极高的治愈率,等等,诱骗消费者高价购买。 1.3 以论坛、讲座等新形式出现 《药品管理法》[3]明确规定药品广告不得含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办法、诊疗项目、诊疗方法以及有关义诊、医疗(热线)咨询、开设特约门诊等医疗服务的内容。但在具体违法广告中,多以召开专家咨询会、义诊、公益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其药品奇特功效,辅之以抽奖、免费参观景点、买赠等花招促销药品。 2 .虚假药品广告存在的原因 2.1 经济利益驱动 药品广告中存在的夸大宣传现象的根源就是经济利益,一些药商为了能够把药品销售出去,不进行相关药品广告审批擅自发布药品广告[4];或伪造药品广告准文号;或擅自篡改合法的广告内容,与刊登广告的媒体“合作”,共同应对监管部门,欺骗广大消费者。新闻媒体多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其广告部多是承包经营,出于经济的考虑,对广告来者不拒。 2.2 消费者无知 广大群众不具备专业的药学相关知识,不能对药品这种特殊的商品进行科学的判断,因而虚假药品广告才能够大行其道,收到良好的促销效果。一些中老年消费者更是乐于参加一些违法举办的药品推广、展销会等宣传活动,出于对康复和治愈的渴望,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相信“根治”、“无任何毒副作用”的绝对化语言,不惜重金购买,亲身一试。 2.3 处罚偏轻 目前我国的法律制度不健全,处罚不到位,给了虚假药品广告商投机取利的空间。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在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对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处以广告费用3-5倍的罚款[5],收回广告文号,广告主一年之内不得申报。而虚假广告产生的利润则可能是罚款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这样的处罚力度与虚假广告的巨额回报不成比例,故有企业无视法律,制造传播违法药品广告。 3 .监管对策 3.1 加强宣传,提高群众识别能力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医药卫生和健康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大众对违法广告的辨别能力。消费者要了解药品本身属性,相信世间没有包治百病的药品,药品广告涉及专家患者名义及赠药、治愈率等均为违法宣传。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及时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社区宣传栏等途径曝光查处的经典案例,特别是通过当时广告发布的途径予以曝光,从而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3.2 完善监管法律制度,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 修订现行法律法规,加大对虚假药品广告的打击力度,修改罚款的力度,不能仅限于广告费用而应当与涉案金额和违法收益挂钩,提高相关责任者的违法成本。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告发布者即媒体的监管,不仅要对相关媒体依法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吊消其广告发布资格。同时加大对公众媒体的资金投入,从根本上治理虚假广告。 3.3 健全信用体系,强化媒体责任 相关监管部门可对药品广告发布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已经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要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发布违法广告企业的不良信息进行采集、记录,建立企业不良信息记录档案,及时将企业不良信息记录上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6],并向社会予以公示。对发布广告行为进行信用等级认定,及时汇总信息,对相关药品广告发布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信用等级公示或发布消费安全警示,并以此推进企业全面信用等级认定建设,根据信用等级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管理工作。

虚假广告的表现形式、成因及强化监管措施

虚假广告的表现形式、成因及强化监管措施 广告作为一种传播信息、指导消费、促进销售的手段,是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联系消费者的纽带,在当今经济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随着广告业突飞猛进的发展,虚假广告在一些地方也泛滥成灾,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广告的主要监管部门,有必要对虚假广告现象进行深入剖析,并规范传播,正本清源。 一、虚假广告的表现形式 (一)假冒性虚假 具体表现为:一是伪造产品及服务,骗取邮购预订、现场购买或中介服务费用;二是以消费者、患者现身说法等形式,用虚构的人物、事件和经历证明商品或服务的效果;三是使用虚构或不具法律效力的资料、统计数据、调查结果、检测报告等宣传产品及服务。 (二)夸大性虚假 具体表现为:一是随意夸大产品或服务的功效,如“药到病除”、“根治”、“安全无副作用”等;二是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超出了主管部门核定的范围进行夸大宣传。如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主治范围,保健食品广告内容超出卫生部门核定的保健功能范围,虚夸对疾病的治疗作用,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等;三是对产品销量进行排名,对市场占有率以及评优获奖情况作夸大表述等;四是使用极端化用语,如使用“最大”、“最佳”、“最好”等。 (三)误导性虚假 误导性虚假即利用广告偷换概念,误导公众。具体表现为:一是利用广告作不正确的比较,如“同类产品最低价”等;二是滥用公众人物作形象代言,以消费者、患者或专家身份对公众介绍商品服务和特点、效果等;三是摘抄、引用有关报道、鉴定时忽略关键要素或未注明必需的附加条件,断章取义,违背原意;四是以新闻报道形式进行宣传,如以通讯、人物专访、专家访谈、专家咨询、科普宣传等形式发布广告误导公众;五是地产广告故意模糊概念,如用车程表示距离、用效果图替代实景图等来误导消费者。

中外品牌广告失败案例分析

中外品牌失败的广告案例分析(平面广告) 广告是塑造品牌价值和品牌利益的重要武器,为转换一个组织形象、激发内在潜能和深化品牌与消费者关系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历史角度看,广告伴随着经济转型、生活形态和消费行为的变化而发展,始终为商品社会服务,让人们了解商品或品牌的同时也反映了社会风貌。所以,一个成功的广告对品牌的成长和发展至关重要,同时,一个失败的广告对品牌的打击也是不可小觑的。 不良形象广告 丰田霸道销售广告的败笔 案例背景 崎岖的山路上,一辆丰田“陆地巡洋舰”迎坡而上,后面的铁链上拉着一辆看起来笨重的“东风”大卡车;一辆行驶在路上的丰田“霸道”引来路旁一只石狮的垂首侧目,另一只石狮还抬起右爪敬礼。该广告的文案为“霸道,你不得不尊敬”。 刊载于《汽车之友》 和美国《商业周刊》中 文版2003年第12期的 这两则丰田新车广告刚 一露面,就在读者中引 起了轩然大波。“这是明 显的辱华广告!”很多看 到过这两幅广告的读者 认为石狮子有象征中国 的意味,丰田霸道广告 却让它们向一辆日本品 牌的汽车“敬礼”、“鞠 躬”。“考虑到卢沟桥、石狮子、抗日三者之间的关系,更加让人愤恨”。对于拖拽卡车的“丰田陆地巡洋舰”广告,很多人则认为,广告图中的卡车系国产东风汽车,绿色的东风卡车与我国的军车非常相像,有污辱中国军车之嫌。选择这样的画面为其做广告,极不严肃。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丰田公司和负责制作此广告的盛世长城广告公司先后在2003年12月4日公开向中国读者致歉。 市场结局 丰田车乃至日系车的销售将受负面影响几乎是难以避免。

失败关键 1.错误运用争议广告——一些被争议的广告在短期内可能对企业知名度或产品销售等方面产生效果,但长期看可能对企业的品牌有破坏性。 2.广告设计放大负面情绪——丰田霸道广告的设计者忽略了历史遗留下来的愤怒与疼痛的“语境”,在运用狮子符号时过于轻率,导致了尴尬局面的出现。 3.忽视中国人特有的品牌情感联系——中国消费者忠于国际品牌的基础主要是建立在情感联系,而非其是否处于市场领导地位。 从失败因素分析得知,除了第一个是技术性错误外,另两个都牵涉到了中国人的情感因素。丰田的这系列广告丝毫没有考虑到中国人的情感。不管是历史因素,还是对中国军车的侮辱都不可避免的触及到了中国人的最敏感的那根神经。历史上中国曾多次爆发了大规模的抵制洋货运动,尤其是抵制日货运动。这一次,丰田竟然主动地(至少客观上有这个效果)煽起了中国消费者的民族主义,失败就是必然的。一项以国际大公司自居的丰田,在中国的本土化让人怀疑。 国外·英特尔“奴役黑人”广告风波 案例背景 引发争议的是英特尔公司的一款芯片平面广告,广告中一名老板模样的白人站在办公室里,在他前面地板上有一条起跑线,6名田径选手打扮 的黑人蹲地正准备起跑。画面配发的广告词是:提升 电脑性能如同增强雇员能量。广告公开后,有网友在 其博客刊发评论,认为这条广告有白人“奴役”黑人之 嫌,画面中在白人前跪地的黑人运动员无疑给了观众 心理暗示,之后有许多网民也发表评论对这条广告表 示不满。鉴于强烈的社会舆论,英特尔公司不得不在 官网上发表声明,“我们犯了一个严重错误,虽然知道 犯错的原因,但那无法补救我们的过错。”声明说, 这则广告的初衷是想用具体形象来突出芯片的处理性 能卓越。“不幸的是,我们使用了黑人运动员,不但没 有传达广告的意图,反而引发了一场种族歧视风波。” 市场结局 毫无疑问,因为英特尔的大意,其品牌形象受到了巨大的挑战。 失败关键 1.在这一广告中,广大受众通过英特尔产品的广告画图,可以联想到“白人奴役黑人”的美国早期时代的社会顽疾,所以遭到了众人的反对与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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