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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

学院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
学院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

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我院专业(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拔、培养专业(学科)带头人,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的高素质的专业(学科)建设团队,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学科)带头人是学院专业建设的领跑者,是教师队伍教学科研的核心力量,代表着学院的办学实力、水平和声誉。认真做好选拨认定和管理工作,不仅是学院示范校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关系到学院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第三条专业(学科)带头人的评选范围,原则上为我院直接从事一线教学和教学管理人员。其评选认定和管理工作在学院直接领导下,由院人事处、教务处结合各系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专业(学科)带头人每届任期三年,不实行终身制。评选名额原则上按每个专业(系)1-2名确定,总数不超过12名。

第二章评选认定条件

第五条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认定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开拓、进取和创新精神。

2、在本专业(学科)领域有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专业操作技能;在专业(学科)建设中起主导作用;能较准确地把握本专业(学科)的发展方向,具有带领和组织教师开展教学和教研活动的能力。

3、在职业教育教学岗位上有十年以上的教学经历,具有副高级专业技

术职称和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4、业务能力强,教学水平高,能担任一体化教学或2门以上跨学科理论课教学任务,每学期上课时数:专任教师不少于240学时;兼课教师不少于60学时,教学效果好,受到同学和老师的好评。

第六条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认定的必备条件

专业(学科)带头人应具备以下两条或以上必备条件

1、近三年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

2、有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论著1部或主编的教材(含校本教材)1部并在职业院校推广使用;

3、每学期主持并承担院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

4、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成绩显著,近三年来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两次获得教学质量优秀奖。

第三章评选认定程序

第七条专业(学科)带头人候选人由各系负责推荐,被推荐人应填写《唐山劳动技师学院专业(学科)带头人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系对推荐申报表签署推荐意见后报组织人事处。

第八条组织人事处召集相关人员组成学院评审组对各系推荐的人选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初定人选。

第九条组织人事处将初定人选简况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教职工意。

第十条初定人选经院务会议审核批准认定后,发文聘任。

第四章职责和待遇

第十一条职责(至少完成其中四项)

1、带领本专业(学科)团队,定期开展专业建设研讨(每学期二次)

或教学研讨(每学期二次),确保专业建设的特色和不断创新;

2、每学期指导并培养教学骨干或青年教师两名以上。

3、每学期至少讲一次院级公开课或做一次学术报告;

4、每学期在院刊上至少发表论文1篇;聘期内至少在国家(部)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省级正式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市级以上教学科研评比中(优秀论文、教案、说课、课件等)有3项获奖。

5、聘期内主持或完成院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2—3项。

6、聘期内指导学生参加省市技能竞赛获得优异成绩:市级至少获团体一等奖(或至少前三名次)、省级至少获团体三等奖(或至少有前六名次)。第十二条待遇

1、被评为专业(学科)带头人者,由学院颁发《唐山劳动技师学院专业(学科)带头人》聘任证书;每年年终经考核合格,在考核评定方面适当给与侧重;

2、优先参加相关学术机构和国内外各类学术会议;

3、在教学科研立项、科研经费、进修提高等方面进行倾斜;

4、作为评职、晋职、晋级的重要条件;

5、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和特级教师的评选。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

第十三条学院对专业(学科)带头人实行动态管理,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对专业(学科)带头人建立业务档案,学院成立由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实训处、教科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考核小组,每年年终对专业(学科)带头人进行一次专项考核和评议。

第十四条专业(学科)带头人的考核采用定性与定量考核、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组织考察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内容主要为:政治

表现、教学工作、教研教改、教学科研成果以及履职等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第十五条专业(学科)带头人在任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专业(学科)带头人资格(收回聘书)和相关待遇: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2.在专业(学科)建设工作中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

3.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工作事故。

4.任期内不能完成相应职责和工作任务。

5.弄虚作假、谎报成果、成绩者;

6. 病休满半年及以上或已脱离教学岗位者;

7.离、退休或因工作变动调离学校者;

8.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认为不适合担任学科带头人的其它情况。

第十六条对应取消专业带头人资格及有关待遇的,由组织人事处、教务处联合考核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院长办公会审核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每年年终考核记录以学院组织人事处记载为准,课时量以教务处统计为准。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3年9月起实施。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院组人处负责解释。

附:任职资格申报表和学期考核表

附件一

专业(学科)带头人推荐申报表

附件二

专业带头人申报材料目录

1、《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申请表》;

2、《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专家推荐表》;

3、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4、论文著作(附出版及获奖证书);

5、行政奖励(如模范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证书;

6、业务奖励(如业务比赛、技能竞赛等)证书;

7、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8、专业科研项目的总结概述以及成果展示材料。

医院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pdf

医院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 申请人:共400分 项目及内容分值评审标准得分 一、基本条件90 1.专业技术职务10查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正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二年10 分;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二年以下8分、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 6分;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下4分。 2.学历与学位10查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研究生以上学历5分,本科学历4分,专科 学历3分,中专学历2分。学位:博士5分、硕士4分、学士3分。 3.专业工作年龄5从事本专业年限满25年5分,20-24年4分,15-19年3分10-14年2 分。 4.进修5在卫生部所属医院进修时间半年以上5分,省级医院进修4分,其他 级医院进修2分。在职研究生课程班4分。(累计不超过9分) 5.继续教育10查个人学分证书。取得Ⅰ类学分30分且Ⅱ类学分60分以上得分10 分,取得Ⅰ类学分25分Ⅱ类学分50分以上得分8分,取得Ⅰ类学分 20分且Ⅱ类学分40分以上得分6分。 6外语水平5查阅外语考级证书。6级外语(包括在职硕士)5分。公开发表专业 译文译著3-5分。 7.荣誉称号15查阅荣誉称号证书。获市(地)级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不含单位表 彰)等称号者15分;省、部级系统内单项表彰10分;市(地)范围 系统内单相表彰7分;本单位先进3分。(累计分数最高不超过20分) 8.学术团体任职10查阅参加学术团体有关证书。担任省级以上学术团体理事职务或专业 分会主委、副主委10分;担任省级学术专业分会委员、市级学术团体 理事职务或专业分会主委副主委7分,市级学术团体专业分会委员3 分 9.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服务态度等)20组织测评。测评范围:医院中层干部,所在科室成员及相关科室成员(10-20名)。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15-20分;表现较好的10-14分; 表现一般的5-9分。 二、业务水平100 1.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10组织测评。测评范围:医院中层干部,所在科室成员及相关科室成员(20-40名)。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扎实10-8分;掌握程度 较好8-6分;掌握程度一般5分以下。 2.处理疑难复杂问题能力50组织评估、测评。(1)有相关专业技术专家评估申报人提交的近三年内处理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案例(三例);(2)测评范围:医院中层干 部,所在科室成员及相关科室人员(10-20名)。处理专业技术疑难复

2020小学学科带头人工作总结

小学学科带头人工作总结 今年我被评为xx县小学数学学科带头人.我深感这一光荣称号的责任重大,担心自己不能胜任,而辜负大家的信任.我希望自己不断努力学习,使自己在专业素养和文化修养反面有一个只质的飞跃.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献身教育,努力提高自身素养 学科带头人这一称号,关乎领导的期待和同事的信任,我深感自己肩负责任的重大.要胜任这一工作,必须具备更高的思想和精神境界,以更高的工作水平来应对.我自知自己尚有很多不足,为此我严格要求自己,我一直认真的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反复钻研教材,阅读参考书、专业书,从书中学习有关知识、理论,丰富自己的知识面,努力提升自己的人文修养,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切实提高自身素质.我相信厚积从而薄发,理论结合实际,也让我的教学工作在反思、实践的基础上有了更多深刻的体会. 二配合学校教科室,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和校本研修工作 1、结合实践,勇于探究 本学期我上好一节数学展示课,希望通过教学研讨课锻炼自己的教学设计能力,实施课堂教学的能力,落实突出解决问题的过程、突出数学思考的过程、突出数学交流的过程和突出获得积极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过程的策略,解决学生学习中的难题,为学生的有效学习提供有效的教学法.

2、积累素材,上好每一节课. 我认真备课,精心设计每一堂课,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创设轻松活跃的学习氛围,师生双方密切合作,交流互动,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精讲精练,向课堂40分钟要质量,反对题海战术,加强培优辅差,教学质量明显上升,课堂教学生动活泼,效果好,深受学生喜爱. 自当学科带头人以来,我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增强自己的知识装备,不骄不躁,严格要求自己,努力进取,力求使自己的教学迈向新的教学台阶.. 3、狠抓管理,搞好班主任工作 本学期我担任二年级班主任,积极配合学校搞好各项活动,在"祖国颂"大合唱比赛中,取得一等奖,在体操比赛中,取得一等奖.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提高了,班级荣誉感增强了,就连平时最差的罗磊同学,也爱学习了,爱劳动了,大家都为他感到高兴. 4、积极落实课题研究 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本学期,我主持的课题《肢体语言在苗区的低年级数学教学中的应用》,正在积极的筹备当中.也鼓励其他老师积极开展课题研究. 三取得的成绩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20XX年5月在我校与xx小学的教育教学交流会中,我的数学课《小数的初步认识》,得到领导的肯定.

公司学科带头人选拔规定文件

安徽***有限公司文件 **食品[2016]第010号 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选拔规定 目的:为培养和造就一支学科门类齐全、层次结构合理的科技人才队伍,培养选拔一批科技优秀人才,促进公司科学技术的发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职责:学科(专业)带头人的管理工作由技术中心办公室负责。 范围:本规定适应于****食品有限公司的全体员工。 二、定义 1、学科(专业)带头人是指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领域中从事工作技术、企业管理工作,在工作中涌现出在某学科(专业)内技术业务精通的优秀人才。 2、学科(专业)带头人分公司和部门两级,公司称学科带头人,部门称为专业带头人。 三、选拔条件 1、热爱****食品有限公司,认同公司的价值观,愿为公司的发展做贡献。 2、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显著,或在专业领域中成功地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在公司同行中享有较高的声誉,为企业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4、学科带头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应具有下条件之一: A、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B、已被本公司聘任为高级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

5、专业带头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备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B、已被本公司聘为工程师。 四、选拔程序 1、部门推荐:各部门按照挑选条件,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本部门进行评选和推荐,填写推荐表格,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2、组织考核;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意见,对被推荐人审核考核,汇总资料,提交公司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3、审定名单:公司评审委员会根据材料严格按评选条件审核、筛选、并提交给评审委员会委员,在讨论的基础上实际无记名投票,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会同意,可确定为学科(专业)带头人。 4、公布:被评审通过的名单,经公司领导签发意见后行文、公布、备案。 五、培养措施 1、选送符合条件的学科(专业)带头人,参加在职培训,来完成知识更新、技术创造。 2、公司鼎力支持学科(专业)带头人承接关键或重大的科技课题和科研项目,以便在工作中增长才干。 3、鼓励学科(专业)带头人积极参加国家和省部级组织的学术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 六、研究经费 学科带头人提出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所需的经费计划,相关研究部门应优先给予保证,经费一经下达,必须专款专用。 七、管理办法: 动态管理:学科(专业)带头人任期为三年,可连任。对新的符合条件的随时报随时批,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调整。 八、津贴待遇; 参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的基本条件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的基本条件(总8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思南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评选细则(讨论稿)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5日点击数:1496 次字体:小大 思南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升我县教师队伍素质,切实加强我县各级各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和管理,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我县教育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体目标 通过评选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我县教师素质的全面提升,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县教育跨越式发展。 第二章评选范围及名额 第三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普通中小学的专任教师。 第四条学科带头人评选名额:小学语文、数学各3人;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各3人;高中语文、数学、英语各2人;其余各学段学科1人,共49人。 骨干教师评选名额:小学60人,初中40人,高中20人,共120人。 第五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每三年评选一次。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六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以人为本,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治学严谨。 3.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4.坚持参加教学工作,周课时量不少于规定工作量。 5.具有一定的教育教研能力,专业知识水平考试、现场教学论文撰写、现场上课成绩优秀。 第七条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特别显著。近五年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学科教学竞赛中获奖以及参加在市级及以上较高水平的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教学效果好;获得市级的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2.在所承担的课程教学工作中,具有先进的、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独特的教学风格,形成了系统的教育教学方法,在县级同层次学校、同学科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五年主持完成一项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两项以上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有阶段性成果;在省级及以上本行业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人独撰的2篇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实验报告或专业论文(包括省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内部刊物)。 4.在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实践方面起示范作用。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对学科骨干教师的成长发挥重要作用;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近五年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至少有2人获得县级以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奖项。 5.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 第八条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显著。近五年在县级层次及以上开设过较高水平的公开课、观摩课和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教学效果好,获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 2.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五年主持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过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性成果;或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的2篇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实验报告或专业论文。 3.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起示范作用。在教学中起骨干作用,热情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发挥传、帮、带作用。按照要求担任班主任工作,关爱学生,成绩突出。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欢迎阅读 会潭中心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特制定本办法。同时本方案也是学校推荐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依据。 一、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 组 长:何云峰 组 123 4(1)(2(32(1(2)送交行政会议讨论确定,并在全校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学校、教研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示结束后,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将组织评估活动。 3、考核评估 (1) 课堂教学评估:上一节全校性的展示课也是考评课(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参与听、评课,并对上课人员打分。)(满分30分) (2)教师的加分项。(实得分来计算) (3)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以上的1—2项的总得分初步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4)送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5)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学校行政会议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6)公示结束后,校长签名公布骨干教师名单并颁发聘书; (7)学校骨干教师享受待遇并履行相关职责。 四、评选条件 1、必达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职在岗教师。

8、任职期间根据具体情况给与外出考察学习的机会,并在考察结束后写出考察报告并在全校范围内交流,达到共享。 (二)权利与保障 1、学校为骨干教师创造必要的条件,协助骨干教师科学合理地发挥领头羊的作用。 2、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进行交流、讲学活动,有计划地选派部分骨干教师在学校内或校际交流,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贡献。 3、学校为骨干教师业务进修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根据实际情况,优先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学术交流、考察学习和业务进修等。

学科带头人评选制度

学科带头人评选制度 一、评选条件 校级学科带头人是我校教学工作的拔尖人才,是师德高尚,教学成绩一流,教科研成果突出,教学业务过硬,在同类学校本学科中有较高声誉,具有较强组织能力,并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校级学科带头人的条件,除具备我校《评选表彰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时代观念和创新精神,有良好的师德和献身精神,教风端正,为人师表,在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2、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和教科研成果突出,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教学业务和教科研能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于近年来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下列成绩: (1)培养和指导的学生参加学科或技能竞赛获得全国二等奖以上奖励或省级一等奖或市级第一名的好成绩。 (2)有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教学研究专著或两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 (3)执教过市级以上的公开课,教学效果显著,在全市同类学校有较大影响。 (4)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教学理论或方法,教学成绩突出。 (5)有市级以上立项的教科研课题,且其成果被专家鉴定,并有较高推广价值。 (6)已取得市级教学能手称号。 3、具有较高的教育信息技术操作能力和较强的外语水平,学历要在本科以上。 4、原则上,男不超过50岁,女不超过45岁。 另外,获得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的,任届期间自然应是校级学科带头人。 二、评选时间

校级学科带头人每学年评选一次,一般在第二学期的后半学期进行(6月份)。 三、评选方法和程序 评选校级学科带头人,实行民主、平等、公开、竞争的原则,不受职务、资历、身份的限制,以在教学和教科研领域的突出贡献为主要依据,严格条件、严格标准,好中选优,优中拔尖,宁缺毋滥。评选校级学科带头人,采取自上而下的办法进行。 1、向全体教师公开选拔学科带头人的范围、条件和办法。 2、个人申报,填写《淄博十一中学科带头人推荐表》,教研组按照条件初审,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 3、学校评审委员会根据选拔条件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查,并采取适当方式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评审结果。 4、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四、管理 1、学校教务处要建立健全校级学科带头人的业务档案,建立完善管理制度,采取多种形式经常与他们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每年对其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存入档案,作为下次评选的依据。 2、校级学科带头人在任期间,若不能履行职责或有严重错误,经教务处提议,报校长办公会和党总支委员会批准,取消其校级学科带头人资格,中止其相应待遇。 3、校级学科带头人每两年评选一届,任期两年,任期届满,即中止本届学科带头人`的任职资格,不再享受学科带头人的有关待遇。任期届满后可参加下一届学科带头人的评选。

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

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 评选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建立一支专业建设能力强、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的教师队伍,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院教学工作纵深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学科、专业带头人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从事班主任3年及以上。 3、专业课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 4、学生评教系部前40%,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系部前40%。 5、连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产假除外),每学期平均工作量不低于10节/周。 6、无重大教学事故和违法行为。 二、具体条件: 申报前三年,学科带头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条,申报专业带头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指导或参加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的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2、优质课比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包括信息化教学)。 3、主编校本教材参评获奖或经学院批准正式出版本专业主编的教材,参编省级以上通用规划教材。 4、主持完成省级精品课程。 5、主持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教材教学资源库

建议与改革,并举行过某一项改革建设工作的专业培训或讲座。 6、所任对口升学成绩列全院前三名(以班级为单位,按本科录取率排名)。 7、经学院批准备案,与企业合作技术攻关、设备改造、发明专利并产生较大效益(以证书为准)。 8、市级专业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首席技师、技术能手。 三、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滨州市技师学院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申报表,并提供左证材料和原件、复印件。 2、教务处牵头成立评定机构,通过资格审查、量化排序、投票环节确定人选,报院长办公室。 3、经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公示,由院长颁发聘书。 4、此项工作每三年评选一次,更高级别的此项业务称号原则上从已获得此项资格的教师中择优推荐。 5、在具体条件中,某一项条件特别突出并且给学院带来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可审请破格申报资格。 四、管理与待遇: (一)管理使用。 1、此项业务称号有效期三年,期满需进行复评,复评与初评条件、程序原则上相同。 2、弄虚作假者三年内取消参评资格。 3、学科带头人原则上每门课程2人左右,专业带头人原则每专业3人左右,若某一专业无满足条件者,可空缺。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附件一: 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该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领头人,是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中坚力量。 第二条评选范围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是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特级教师不参加评选,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教师的评选名额不超过指标的10%,正职校级领导不超过5%,副职校级领导不超过15%。 第三条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

成绩显著; 4、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骨干教师年龄不 超过50周岁; 5、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以上(含本级,下同)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参评人员要按岗位职责出满勤,坚持参加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教研活动。 (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应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学生全面成长,育人成绩突出;学科教学同行公认,在市级以上范围有一定影响;所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效果好,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教学工作量饱满,周课时量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不少于4节); 2、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5年来主持完成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一项以上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有阶段性成果;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3、在关爱学生、帮助青年教师成长方面起示范作用。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

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

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在全区本学科或专业范围内有较高的知名度。 4、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显著。 5、具备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以上教师职称,教龄在8年以上或获得教学能手称号2年以上,学历为本科(中学)或大专(小学、幼儿园)以上。 6、有教好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二)各类别具体条件 1、中小学学科教学类 (1)遵循教学规律,模范执行教学“六认真”,近三年来教学成绩显著; (2)近三年在教研部门组织的区级以上优质课、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区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并且开设过由教研部门组织的区级以上示范课、观摩课。 (3)近三年在苏州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获得区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的优秀教学论文至少3篇,其中2篇为本学科教学论文。 2、教育科研类 (1)主持或实际承担上一年段的区级以上教育科学课题圆满结题,现在主持或承担区级以上教育科学课题,并按规定开题实施、进行年度检查、中期汇报或结题鉴定,并取得显著的成果。 (2)近五年来,围绕所主持或实际承担的课题,在省级综合性教育科研刊物发表具有较高质量的论文(或省级论文评比二等奖以上)2篇,或者在市级学科、学段教育研究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质量的论文(或市级论文评比二等奖以上)5篇并且取得区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奖励。 (3)组织、指导本单位教育科研取得显著成效。 (4)在某一学术领域在区内外具有知名度,在区内被公认为处于领先水平。 3、职业教育类 (1)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及以上),近三年来每年都下企业锻炼培训。 (2)具有本专业(学科)扎实的专业知识,掌握并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积极进行教学改革,能引领学校参加市、区级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卓有成效,在学校的专业建设方面能发挥其核心作用,在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技能训练、技能竞赛指导等中起骨干作用,成绩显著。获区职业学校“优秀双师型教师”称号。 (3)具有较高的教科研能力,在推进学校产教结合中发挥积极作用。主持或参与区级及以上职业教育立项课题的研究且有成果,近三年来至少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获市级二等奖以上)2篇,或与他人合作的论著或教材(编

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事迹申报材料

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事迹申报材料 同志1986年毕业于酒泉师范,后通过函授取得西北大学大专文凭,小教高级职称。多年来一直在酒钢从事小学美术教学工作,曾先后在酒钢二小和酒钢七小任教,同时兼任七小少先大队辅导员,并兼任“嘉峪关市美术教研员”。经过不懈努力,她在艺术教育和少先队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被评为嘉峪关市“骨干教师”、“青年教学能手”,:被评为嘉峪关市“新课改先进个人”,被聘为嘉峪关市美术兼职教研员”;:被评为嘉峪关市“学科带头人”;被全国少工委授予“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特别贡献奖”荣誉称号;另外曾多次被省冶金厅、团省委、省少工委、嘉峪关市政府、酒钢公司,授予“优秀教师”、“岗位能手”、“优秀大队辅导员”、“‘星星火炬’奖”获得者等荣誉称号。、她本人代表酒钢公司团委、少工委参加了中国少年先锋队甘肃省第四、第五次代表大会。 爱是成功的原动力。和许多优秀的教师一样,的心中充满了爱,她热爱生命,热爱孩子,热爱教师这一行。用爱滋润了孩子,成就了事业,也升华了她自己。 一、敬业奉献为人师表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从事教育事业22年来,她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投入到课程改革

工作中。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广大少年儿童为灾区奉献爱心。牢记胡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树立了正确的荣辱观和价值观,具有正确的课程观、学生观、质量观。她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她尊重老同志,关心青年人,热爱小学生,以教师的赤诚之心,育幼苗茁壮成长,虽然教出的学生走了一批又一批,但她潜心教育,忘我的工作,无私奉献,衔得泥土报春晖的工作热情没有变。 二、钻研教学注重创新 任高级教师职务8年以来,她模范履行高级教师的职责,为了适应当前新课改、新理念的要求,她刻苦钻研教育教学理论,转变教学观念,不断尝试新的教学方法,灵活运用各种教育原则和教学方法。精通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能因材施教,课堂教学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有效促进学生特长发展,长期以来形成自己独特的美术教学风格。曾多次献课,并承担公开课、观摩课、竞赛课的教学,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成为五一路小学教师的骨干力量。在嘉峪关市第三届、第四节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中分别荣获三等奖和二等奖。被破格晋升为小学高级教师。 在搞好教学的同时,她还积极组织、辅导学生多次参加全国、省、市举办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各类书画大赛,

学校学科带头人评选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是美佛儿教育集团为了规范学校学科带头人评比流程与标准制定的,是保证评比公正、公平而订立的原则。 第二条. 学科带头人评比由教学管理领导小组主持。 ?组长:学校校长/常务副校长 ?秘书长:人力资源部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学部校长及各学部教务/政教/德育主任、监察审计室主任 第三条. 主管部门与原则:人力资源部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学校的招聘、录用工作。 第四条. 学科带头人评比适用于XX学校所有正式教师,但不适用于以下人员和事宜: ?学校校委会人员; ?试用期员工; ?学校临时工岗位; ?学期内累计不到岗超过1/3工作时间(包括请假与各其它各种原因缺岗)的员工不参与本期评比;

第二章学科带头人评比细则 第五条. 学科带头人评比周期为一学期,每学期末最后一个月进行评比,评比结果运用到下一学期薪酬待遇等各方面,我校《关于加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决定》中有关学科带头人终身待遇的条款依然适用; 第六条. 学科带头人的基本任职条件: ?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第七条. 学科带头人教师的评比标准和积分权重如下: ?以下标准均以百分制进行考评,以评分结果乘以权重,同时应满足在学部内部排名上的要求: ?教学类文章发表采取积分制,国家级教学类刊物上发表文章为100分/篇,省级教学类刊物上发表文章为50分/篇,市级教学类刊物上发表文章为20分/ 篇,可以累积超过100分; ?将四个评比项目上的综合得分进行排名,得出最后的学科带头人评比排序?根据综合得分排名,评选出学科带头人,人数不得超过学部教师人数5%,幼儿园可扩大到1人 ?如总分排名靠前的教师在分项内部排名上不能符合要求,也不能成为学科带头人 第八条. 学科带头人的薪酬待遇根据我校《关于加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决定》中有关条款确定,如暂时不能抵薪酬上限,则薪酬水平可根据排名情况和综合得分做调整。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及"管理办法"。 一、评选原则及任期 1、评选原则:公平考核、注重绩效、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2、任期:每1年评选一次,每届任期1年,凡已满任,自动取消所获称号。 二、“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构成 1、教龄满二年及以上,在第一线任教且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 2、校内评选名师2人、学科带头人3人、骨干教师6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名师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中绩效显著,深受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2、必须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3、小学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同时还需具备相应层次的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教龄在5年以上,能深刻理解和驾驭任教学科课程、教材,担负培养骨干教师的责任。 4、教学思想端正,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式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带头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为骨干教师的中坚者。 5、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教科研,成绩显著。 (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4、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显著,能起到带头、示范和指导作用。 5、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教科研,成绩突出,达到以下条件: (1)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2年以上,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 (2)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三)骨干教师评选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遵规守制,无违反师德行为。 2.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xxx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xxx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为加强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评选工作的我省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在岗在编的专任教师,已评为特级教师者不再参加评选。 第三条成立“xxx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审定每届评选名额和受理异议投诉等评审事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具体承担评审组织工作。 第四条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进行差额评选。 第五条***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一般每两年开展一届。

第二章评选条件 第六条参加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的中小学教师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成绩显著。 3.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参评教师年龄,自评选通知发出当月计算,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 4.具有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学历须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学历须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具有中学(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及相应层次的教师任职资格;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职称条件要求。 5.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经考核成绩合格。在同等条件下,已取得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的教师可优先考虑。 6.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有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社会反映良好,近五年来教学业绩在当地教育质量测评中获得优秀(根据所教班级综合考评、学科质量测评成绩等确定)。 7.已获得中小学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省(市)级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 第七条在具备第六条基本条件的同时,骨干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当中的3项;学科带头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当中的4项。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张家口市万全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评选新一届区级骨干教师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优化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2016-2018评选的县级骨干教师已到期,根据教体局《2019年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一届中小学幼儿园区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构建教师队伍梯队建设,促进教师专业素质提高,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骨干教师队伍,培育一批名师名家和学科领军人才,为全面提高我区教学质量,率先建成教育强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选范围 1.全区幼儿园、特教学校、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在职一线教师、学校领导和教研部门教研员。 2.2016年前评选的县骨干教师须重新参加评选。 3.凡是取得市级及以上的骨干教师若符合评选条件可直接申报区级骨干教师的评选。 三、评选名额 本次骨干教师评选人数300人。此次评选出的区级骨干教师作为基数,以后每两年递增评选,形成长效机制,与市

级骨干教师评选对接。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体罚学生,不搞有偿家教,不以教谋私。近五年专业技术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一次优秀。 2.中学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一级教师职称,小学(包括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符合相应要求。 4.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 5.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二)业务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连续六年且目前仍在一线任课的教师。 2.学校领导参评,其任课不少于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3.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较好,所教学科教学成绩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声望。 4.近五年内承担了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研究课、优质课等并获奖。

2020年整理医院学科带头人的选拔.doc

医院学科带头人的选拔 一、学科带头人的概念 学科带头人是指在医学某一学科领域内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具有组织领导才能,能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担负学科人才群体领导工作的高层次医学人才。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选拔、培养一批跨世纪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带头人,放手让他们担负重任。”有计划地选拔使用学科带头人,是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选拔和使用,是学科带头人培养的继续和归结,是人才开发的重要环节。医院学科带头人是人才队伍中的“主杆”,从一定意义上讲,他们的学术技术水平,代表着医院的技术水平,直接影响着学科技术建设方向。因此,学科带头人的选拔使用,要坚持高标准,严格考核,慎重决策,择优遴选。 二、学科带头人的选拔条件 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使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注意与素质直接相关的标准条件。 1.优良的思想品德热爱本专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为医学事业献身,有高尚的医德医风,有甘为人梯的精神和埋头苦干的求实作风,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和心理素质。 2.完善的智能结构具有深厚的医学理论基础,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知识广博,专业精深,素质比较全面。专业方向明确且已形成明显专长,成为本专业同层次人才中的佼佼者,有一定的声望和影响。 3.较强的学术组织领导能力能驾驭全局,组织学术集体各种学术技术活动,起统帅和决策作用,能够及时摄取信息,掌握本学科国内外最新学术动态,对学科发展有自己独到见解,把握学科建设方向,提出本专业发展规划。有较好的行政、科研、经济管理能力。 4.具有科学的风格学风正派,治学严谨。有敏锐的观察力和理论概括能力,能担当学术群体科研、教学的指导人。有科学的态度和良好的科学道德,以良好的学风影响人才群体。 5.具备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有探索医学科学求知的热情和执著的追求精神。有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勇于开拓进取,有解决重大复杂技术问题的才能。能在医疗实践中发现并正确判断专业发展方向,开拓新的领域。 6.团结协作精神有全局观念,善于发挥集体智慧和集体创造力,组织和协调群体开展协作研究。能恰当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淡泊名利,有不居功不诿过的风格。心胸豁达大度,能用人之长、容人之短,不以己之短扼人之长。能与持不同学术观点的人和谐共事。 7.带教能力强对培养人才有热情,有比较科学的带教方法,且已经培养了较多的专门人才。培养人才是学科带头人的基本职责。 三、学科带头人的选用原则 1.以优秀中青年人才为重点从优秀中青年人才中选拔学科带头人,是医院发展的客观需要,是解决人才断层问题的根本举措。关键是要破除论资排辈。选拔学科带头人要着眼于长远,着眼于21世纪。要把处于最佳年龄区的人才作为主要选拔对象,形成合理的学科带头人梯队。

绍兴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附件1: 绍兴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试行) 一、必备条件 1.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思想端正,工作认真负责,教育教学实绩显著,有良好职业声誉和一定的知名度。 2.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扎实的教育理论素养,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学生满意率高。有与申报学科(专业)相对应的两篇及以上的教育教学论文、案例等(每篇不少于2500字)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或获省一等奖及以上(B类学科放宽至获绍兴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及以上)。 3.近三年内主持或参与过县(市、区)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组织主持过学校主题教研活动。 4.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荣誉。 5.执教县(市、区)级及以上公开课。 6.主讲“绍兴市学术主题报告”,认可度达到规定要求(中职系列和德育类本届评选暂不作要求)。 7.近五年来连续担任申报学科的教育教学任务,具有申报学科的高级教师职称。综合实践活动任课教师应有二年以上的任教经历。 二、选备条件: 具有下列选备条件中的2条,可以推荐为绍兴市学科带头人。中学一级教师如果具有下列选备条件中的3条,可以破格推荐为绍兴市学科带头人。 小学段: 1.曾获绍兴市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或省、市级教坛新秀,或绍兴市“三十佳”,或省级综合(专业)先进荣誉。 2.主持与申报学科(专业)一致的课题成果在绍兴市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省教研室组织的评比中获一等奖或在省教育厅、省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组织的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3.近五年内在绍兴市级及以上教学研修活动中作过讲座二次及以上(不含学术主题报告)。 4.执教绍兴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或应邀为省级或外地(市)开公开课二次及以上。 5.2000字以上的论文、案例、课堂实录等在省级以上正规刊物上发表累计达15000字以上。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三年参与由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组织的教学用书的编写; ②近五年正式出版过本学科较有价值的专著、译著或教师指导用书。 7.国家级本专业学术团体会员。

XX镇中心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推荐及评选方案

XX镇中心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推荐及评选方 案 文富市镇中心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 推荐及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推动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专业发展,发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特制定以下评选办法。 二、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李振华 副组长:刘飞 成员:黄长春、伍新田、王双柏、刘欣、桂艺峰、马晓颖 三、评选范围 在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专职教师。 四、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团结协作精神。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爱护尊重学生,有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业务基础,一定的学术水平。 3(能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教学能力强,教学方法新且已形成特色,教学效果得到有关部门、同行及学生和家长的肯定,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

4(能积极参与学校教科研工作,并能承担部分课题研究,为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发挥作用。在利用开发学校课程资源方面率先尝试并起示范、带动作用。 五、评选程序 1(根据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有关对象可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2(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候选人需在向全校教师以各种形式展示近几年的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成绩,全体教职员工根据评审的有关条件对申报对象进行评议,进行无记名投票,经校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名单,并张榜予以公示。 3(学校建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评审档案。(包括申报表、学历证明、奖状复印件、论文及教案。) 六、权利义务 1(凡被评为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者,优先作为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的推荐对象。 2(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应增强课程意识,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每学年至少在校内进行示范教学2次,带头上好研究课。指导、带教同学科教师一名。 3(积极参与学校教科研工作,每年要有一个校级或校级以上的课题研究,科研成果在校级及以上范围交流。每学年至少研读1本教育教学理论专著,并写有读书笔记。 4、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获得者经考核合格每期奖 励100元。 七、考核: 1、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每学年考核评审一次。

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兵团高级技工学校、工贸学校 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 为建设一支教育观念新、改革意识强、师德高尚、专业技能强、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教师队伍,推动专业建设和人才创新培养,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带动学校全面改革,决定制定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骨干教师是学校教学和教学改革工作的中坚,是在专业带头人领导下的教学团队的骨干成员,也是其他基层教师教学与教研工作的楷模。 第二条原则上每个主体专业设骨干教师二至三名,其岗位由专业带头人根据专业建设和教学需要提出论证,学校教育教学协调委员会研究确定后予以公布,凡我校专职教师和兼任教学工作的教育管理人员均可申报。 第三条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严格执行按需设岗、择优选拔、责权利明晰、全程管理的制度。 第二章必备条件 第四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全面履行职务职责,学风端正,具有相应职业教育教师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第六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的行政人员。 第七条专职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 第八条教科研在专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组织或辅导各类大赛取得优异成绩,在教育教学和教学改革等重点工作中起到骨干作用,效果良好。 第三章评定原则及程序和方法

第九条评定原则 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平公正,择优选拔; 2.坚持向高职专业、重点专业和对学校发展建设影响较大的专业倾斜; 3.坚持向涉及面较宽,教师数量较多的专业倾斜; 4.坚持向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教师倾斜。 第十条评定程序和方法 1.申报人提出申请,填写《骨干教师申请表》; 2.专业带头人会同专业系组织评审,公开答辩,提出推荐意见; 3.学校教育教学协调委员会确定推荐人选; 4.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公示后聘任。 第四章主要职责 第十一条在专业带头人的领导下,团结基层教师共同组成教学团队,集体完成学校下达的学科专业建设目标和各项教学任务。 第十二条参与编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创建兵团级、国家级示范性专业。 第十三条做好课程改革与建设工作,积极申报学校或兵团级精品课程。 第十四条按照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吸收学校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成果,积极参与校本教材编写。 第十五条开展专业改革与建设方面的课题研究,积极参与企业的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第十六条参与实习实训基地规划及建设,积极争取兵团级、国家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第十七条每年负责对2名以上青年教师进行培养和指导,协助专业负责人形成合理的专业教学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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