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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地压事故

冲击地压事故
冲击地压事故

11月3日19时45分左右,河南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千秋煤矿发生一起冲击地压事故,已经造成4人遇难,57人被困。据义煤集团专家指出,冲击地压是一种自然灾害,易引发矿难。

据了解,冲击地压是煤矿开采过程中,井巷和采场周围煤、岩体在一定高应力条件下释放变形能,而产生的煤岩体突然破坏、垮落或抛出现象,并伴有巨大声响和岩体震动,经常造成支架折损、片帮冒顶、巷道堵塞、人员伤亡,对安全生产威胁巨大。

近十年来,随着我国煤矿开采深度不断增加,开采强度不断加大,冲击地压矿井分布越来越广,多次发生冲击地压事故并导致人员伤亡。据不完全统计,国有矿井有冲击地压纪录的矿井有150多处,随着开采向深部转移,冲击地压问题将更加严重、更加突出、更为普遍。

由于冲击地压问题极为复杂,国内外目前尚未建立比较符合实际的冲击地压发生及破坏过程的理论,因而冲击地压的预测、预报及防治并不完备。

据了解,千秋煤矿开采煤层具有强冲击倾向性,近年来一直采取综合防治措施进行治理。

什么是冲击地压事故?

2011年11月04日15:17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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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地压,也称岩爆,它是一种岩体中聚积的弹性变形势能在一定条件下的突然猛烈释放,导致岩石爆裂并弹射出来的现象。

发生原因

发生条件:在硬脆岩体高地应力地区,硐室开挖过程中发生岩爆。

发生原因:围岩强度适应不了集中的过高应力而突发的失稳破坏。

防治措施:应力解除、注水软化和使用锚栓-钢丝网-混凝土防爆支护等。

岩爆是岩石工程中围岩体的突然破坏,并伴随着岩体中应变能的突然释放,是一种岩石破裂过程失稳现象。

岩爆-简介

岩爆是深埋地下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常见的动力破坏现象,当岩体中聚积的高弹性应变能大于岩石破坏所消耗的能量时,破坏了岩体结构的平衡,多余的能量导致岩石爆裂,使岩石碎片从岩体中剥离、崩出。

岩爆往往造成开挖工作面的严重破坏、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已成为岩石地下工程和岩石力学领域的世界性难题。轻微的岩爆仅剥落岩片,无弹射现象。严重的可测到4.6级的震级,一般持续几天或几个月。发生岩爆的原因是岩体中有较高的地应力,并且超过了岩石本身的强度,同时岩石具有较高的脆性度和弹性。这时一旦地下工程破坏了岩体的平衡,强大的能量把岩石破坏,并将破碎岩石抛出。预防岩爆的方法是应力解除法、注水软化法和使用锚栓-钢丝网-混凝土支护。[1]

岩爆-产生的条件

1.近代构造活动山体内地应力较高,岩体内储存着很大的应变能,当该部分能量超过了硬岩石自身的强度时;

2.围岩坚硬新鲜完整,裂隙极少或仅有隐裂隙,且具有较高的脆性和弹性,能够储存能量,而其变形特性属于脆性破坏类型,当应力解除后,回弹变形很小;

3.埋深较大(一般埋藏深度多大于200m)且远离沟谷切割的卸荷裂隙带;

4.地下水较少,岩体干燥;

5.开挖断面形状不规则,大型洞室群岔洞较多的地下工程,或断面变化造成局部应力集中的地带。

地质构造

岩爆大都发生在褶皱构造的坚硬岩石中。

岩爆与断层、节理构造密切相关。当掌子面与断裂或节理走向平行时,极容易触发岩爆。

岩体中节理密度和张开度对岩爆有明显的影响。掌子面岩体中有大量岩脉穿插时,也可能发生岩爆。

岩爆-判断岩爆发生的应力条件

1.用洞壁的最大环向应力σθ与围岩单轴抗压强度σc之比值进行分析;

2.用天然应力中的最大主应力σ1与岩块单轴抗压强度σc之比进行判断。

围岩应力条件

经验公式:σ1/σc>0.165~0.35(或σc/σ1>6.06~2.86)的脆性岩体最易发生岩爆。

岩爆-预防及处理

采取积极主动的预防措施和强有力的施工支护,确保岩爆地段的施工安全,将岩爆发生的可能性及岩爆的危害降到最低。在高应力地段施工中可采用以下技术措施:

1.在施工前,针对已有勘测资料,首先进行概念模型建模及数学模型建模工作,通过三维有限元数值运算、反演分析以及对隧道不同开挖工序的模拟,初步确定施工区域地应力的数量级以及施工过程中哪些部位及里程容易出现岩爆现象,优化施工开挖和支护顺序,为施工中岩爆的防治提供初步的理论依据。

2.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超前地质探测,预报岩爆发生的可能性及地应力的大小。采用上述超前钻探、声反射、地温探测方法,同时利用隧道内地质编录观察岩石特性,将几种方法综合运用判断可能发生岩爆高地应力的范围。

3.打设超前钻孔转移隧道掌子面的高地应力或注水降低围岩表面张力超前钻孔可以利用钻探孔,在掌子面上利用地质钻机或液压钻孔台车打设超前钻孔,钻孔直径为45mm,每循环可布置4~8个孔,深度5~10m,必要时也可以打设部分径向应力释放孔,钻孔方向应垂直岩面,间距数十厘米,深度1~3m不等。必要时,若预测到的地应力较高,可在超前探孔中进行松动爆破或将完整岩体用小炮震裂,或向孔内压水,以避免应力集中现象的出现。

4.在施工中应加强监测工作,通过对围岩和支护结构的现场观察、通过对辅助洞拱顶下沉、两维收敛以及锚杆测力计、多点位移计读数的变化,可以定量化地预测滞后发生的深部冲击型岩爆,用于指导开挖和支护的施工,以确保安全。

5.在开挖过程中采用“短进尺、多循环”,同时利用光面爆破技术,严格控制用药量,以尽可能减少爆破对围岩的影响并使开挖断面尽可能规则,减小局部应力集中发生的可能性。在岩爆地段的开挖进尺严格控制在2.5m以内。

6.加强施工支护工作

支护的方法是在爆破后立即向拱部及侧壁喷射钢纤维或塑料纤维混凝土,再加设锚杆及钢筋网。必要时还要架设钢拱架和打设超前锚杆进行支护。衬砌工作要紧跟开挖工序进行,以尽可能减少岩层暴露的时间,减少岩爆的发生和确保人身安全,必要时可采取跳段衬砌。同时应准备好临时钢木排架等,在听到爆裂响声后,立即进行支护,以防发生事故。

7.对发生岩爆的地段,可采取在岩壁切槽的方法来释放应力。以降低岩爆的强度。

8.在岩爆地段施工对人员和设备进行必要的防护,以保证施工安全。

岩爆-特点

1.岩石砂岩为主,岩石坚硬干燥,在未发生前,无明显的征兆,虽经过仔细寻找,并无空响声,一般认为不会掉落石块的地方,会突然发生岩石爆裂声响,石块一般应声而下。

2.岩爆发生的地点多在新开挖的掌子面及距离掌子面1~3倍洞径范围内,个别的也有距新开挖工作面较远。

3.岩爆时围岩破坏的规模,小者几厘米厚,大者可达数吨重。小者形状常呈中间厚、周边薄、不规则的鱼鳞片状脱落,脱落面多与岩壁平行。

4.岩爆围岩的破坏过程,一般新鲜坚硬岩体均先产生声响,伴随片状剥落的裂隙出现,裂隙一旦贯通就产生剥落或弹出,属于表部岩爆。

5.由于爆破振动影响,造成开挖洞段应力重新分布,造成碛头较大面积岩爆、爆落出的小块鱼鳞片状碎屑甚至堵塞整个巷道。

矿难事故事故其他种类

瓦斯爆炸

瓦斯与空气混合,在高温下急剧氧化,并产生冲击波的现象,是煤矿生产中的严重灾害。1675年英国莫斯廷(Mostyn)矿发生大规模瓦斯爆炸,其后各主要采煤国家都曾多次发生重大的瓦斯或瓦斯与煤尘爆炸事故。1942年 4月26日,日本侵占下的中国本溪煤矿发生瓦斯与煤尘爆炸,当场死亡1528人,伤268人,为世界上最大的煤矿爆炸事故。随煤矿生产技术的发展和防治瓦斯措施的改进,这类事故已逐渐减少。

中国煤矿瓦斯爆炸的火源主要是电火花和爆破,主要发生地点是采掘工作面。煤矿瓦斯爆炸产生的瞬间温度可达1850~2650℃,压力可达初压的9倍,爆源附近气体以每秒几百米以上的速度向外冲击,使人员伤亡,巷道和器材设施毁坏。爆炸后氧浓度降低,生成大量CO2和CO,有窒息和中毒危险。

预防措施主要有:

1.开采解放层。在多煤层矿井中,选择一个无突出煤层或突出危险性较小的煤层作为解放层,首先开采,使上下邻近煤层卸压,从而消除突出危险。这是比较有效的区域性措施。

2.抽放瓦斯,降低瓦斯压力,削弱瓦斯在煤层中的作用。

3.水力冲孔,煤层注水,安设专门支架等措施也有一定效果。

4.震动性放炮诱发突出。控制振动强度,采用挡栏措施可获一定效果。

5.用矿井通风和控制瓦斯涌出等方法,防止瓦斯浓度超过规定;

6.控制火源,杜绝非生产需要的火源,如吸烟、火柴、明火照明等。对生产中不可避免的高温热源,采用专门措施严加控制,如只准使用特制的矿用安全炸药和电气设备,加强井下火区的管理,禁止井下拆开矿灯等;

7.定期或自动连续检查工作地点的CH4浓度和通风状况。煤尘爆炸

煤尘爆炸同瓦斯爆炸一样都属于矿井中的重大灾害事故。我国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煤尘爆炸发生在1942年日本侵略者统治下的本溪煤矿,死亡1549人,残246人,死亡的人员中大多为CO中毒,事故发生前,巷道内沉积了大量煤尘,是由于电火花点燃局部聚积的瓦斯而引起的重大煤尘爆炸事故。瓦斯突出

瓦斯突出是煤与瓦斯突出的简称,煤与瓦斯突出是指在压力作用下,破碎的煤与瓦斯由煤体内突然向采掘空间大量喷出,会给采矿者带来危险的一种现象。也是矿难地主要类型之一。矿井火灾

矿井发生的火灾(包括危及井下的地面火灾),常招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失,矿井停产,资源破坏,甚至引起瓦斯、煤尘或硫化矿尘爆炸。1894年俄斯特拉发-卡尔维纳地区(Ostrav-Karvina)拉瑞什(Larisch)煤矿(位于今捷克斯洛伐克境内)因火灾引起瓦斯爆炸,当场死亡235人,处理事故时又发生第二次瓦斯爆炸,矿山救护队员大部分牺牲。矿井火灾按引起的热源不同分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两类。

内因火灾分煤自燃、硫化矿石自燃两种。外因火灾指一切产生高温或明火的器材设备,如果使用管理不当,可点燃易燃物,造成火灾。在中、小型煤矿中,各种明火和爆破工作常是外因火灾的起因。矿井水灾

矿山突然涌水所造成的灾害。1935年中国山东鲁大公司北大井,在巷道掘进到与朱龙河连通的周瓦庄断层附近时,河水突然灌入井巷,涌水量达578~648m3/min,78小时后,全矿淹没。

矿井水灾的水源有大气降水(雨、雪)、地表水、含水层水、断层水和旧巷或采空区积水等。大气降水可能从地表低洼地通过塌陷区裂隙或井口灌入井巷,造成灾害。地表水指河、湖、塘、沟及水库的积水。含水层水如砂砾层含水、石灰岩溶洞水,两者可能通过裂隙、断层、旧巷等通道进入井巷。断层破碎带常大量积水,特别是断层与含水层或地表水沟通时,补给丰富,威胁更大。旧巷或采空区积水,往往静水压力大,来势猛,且常含有害气体,易

造成人身事故。矿山水灾的主要原因是:水文地质情况不明;缺乏附近老窖、旧巷的积水资料;未及时采取有效的探、防水措施;排水系统不完善以及排水设备能力过小或设备故障等。顶板事故

顶板事故是指在井下采煤过程中,顶板意外冒落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生产中止等事故。在实现综合机械化采煤以前,顶板事故在煤矿事故中占有极高的比例,随着支护设备的改进及对顶板事故的研究、预防技术的提高和逐步完善,顶板事故所占的比例有所下降,但仍然是煤矿生产中的主要灾害之一。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编号:SM-ZD-99392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2条煤矿企业(矿井)和相关单位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3条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对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管理工作负责。 第4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必须列入企业(矿井)年度安全费用计划,保证满足防冲工作需要。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员工伤亡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项目部及架子队必须依照国家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严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一、事故报告 1、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工程名称、项目类别、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害人数、损失情况和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2、报告时间:发生工伤事故项目部应在二十四小时内用电话、电传向公司领导、安环部、社管中心报告。发生死亡及以上事故由所在单位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传真或电话报至指挥部安环部,再由指挥部安环部报公司安质处。发生事故后一周内向指挥部安环部报送初步事故调查书面报告。 3、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按规定报告,同时应按“应急预案与响应控制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事故调查 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安全管理负责人或指定工程、安质、工会等部门人员进行调查。死亡及以上事故按《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三、事故分析

1、发生伤亡事故后,必须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指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不够,劳动组织不合理,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等。 2、根据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再根据这些责任人在事故发生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四、事故现场调查组成人员: 1、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指派生产、技术、安全、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 2、死亡事故,由项目部或公司领导带队,由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会同所在地政府劳动、公安、工会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3、重大及以上死亡事故,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派其他领导带队,组织公司有关业务处(室)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 五、事故调查程序: 1、现场处理: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要组织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标志。 2、物证搜集: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

安全事故通报

安全事故通报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事故通报,供大家参考!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企业,中央、省驻青单位,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尤其是三月下旬至四月上旬期间全市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多人伤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为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态势,进一步加强全市生产安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事故情况及原因 月30日,城阳区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喷锌车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因企业未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和事故应急措施,致使事故发生时从业人员应对不及,导致8人受重伤,人轻伤。 月1日,胶南市“鲁黄登10701”号轮船航行至董家口港西防波堤二期工程水域时撞到沉箱,快速翻扣沉没。船上两人获救,两人失踪。 月8日,在李沧区“春和景明”小区电梯安装过程中,

青岛怡高设备配套有限公司8名电梯安装工违章乘坐尚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的电梯由20楼下行至4楼时,电梯失控坠落,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 月8日,胶州市里岔镇青岛邦尼蜡业有限公司在车间开天窗施工中,施工人员违章使用电动金属切割机,在切割作业过程中因产生的火花引发保温材料起火,火势迅速蔓延,引燃周边存储原料蜡的仓库,过火面积约为1000 m2。 月9日,胶州市阜安街道青岛鹏晖化工有限公司工人从集装箱运输车向存储罐加注丁酮时,因电线短路引发火灾,部分危险化学品泄漏,导致附近居民6800余人紧急转移。 上述事故充分暴露出当前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有章不循、违章作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不重视安全工作,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等问题依然存在。 (一)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现象突出。青岛怡高设备配套有限公司“4.8”电梯坠落事故、青岛邦尼蜡业有限公司火灾事故都是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的情况下导致事故发生。 (二)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3.30”火灾事故是因现场应急措施缺失导致事故伤害加大。 (三)非法违法生产现象时有发生。青岛西海岸钰林物流

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日前,我班组织学习了《**省电力公司两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和《**、**两起事故》的安全事故通报,事故主要原因是作业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查勘不到位。此次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负责人安全责任不清,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电工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不能正确的停电、验电、挂接地线。事实再次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通过学习,再次强化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行动中安全事故情况通报。通过学习,现体会如下: 《**省电力公司两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和《**、**两起事故》的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来的问题 1。作业人员严重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不验电,不挂接地线的情况下进行上杆作业,严重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2。对线路设备不熟悉(该10kv线路隔离开关错接线)。日常对设备管理不到位,消缺管理不及时,判断缺陷不准确。日常的设备巡视过程没有认真,致使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没有及时解决,为此次的事故埋下了严重的导火索。 3。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流于形式,现场查勘不到位,漏列了重大危

险点(现场该线路上有8家双电源用户)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不按要求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形同虚设。 4。安全工具,防护用品的配置工作未落实到位,对绝缘棒,验电器等绝缘工具的日常管理不完善。 5。在该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实,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差,安全学习流于形式。 通过此次事故的发生,我们应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我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设备全过程管理以及事故通报的学习,提高我们的安全思想素质,做到安全无小事。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编号:SM-ZD-85267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公司工程、运营项目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及国家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等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环能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 第二章工程、运营项目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第四条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执行以下标准(本制度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一)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安全事故处理通告

安全事故处理通告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安全事故处理通告一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公司、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有关单位: 2013年9月12日,北仑中心区C2地块二期Ⅱ标段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目前,事故已经调查结束,区政府已经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事故过程 2013年9月12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北仑中心区C2地块二期Ⅱ标段30号楼,在10层电梯井局部混凝土垃圾清理时,一名作业人员打开电梯防护门,晃动隔离层钢管时,造成隔离层钢管松动下滑,导致坠落至电梯井底,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作业人员不听劝阻,擅自拆除电梯井道防护门,进入电梯井口,晃动隔离层,导致隔离层松动后,失足坠落受伤致死。间接原因:施工单位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未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实施安全技术交底,未告知作业场所各类危险源。现场管理不到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彻底,电梯井口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监理单位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安全监理不到位,未能督促施工方落实临时进场作业人员安全责任制,未能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井口安全警示标志。 三、事故处理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彬长矿业公司事故案例汇编-2018

目录 第一部分顶板事故 案例1.大佛寺煤矿“11〃29”顶板事故〃〃〃〃〃〃〃〃〃〃〃〃〃〃〃〃〃〃1 案例2.大佛寺煤矿“10〃17”顶板事故〃〃〃〃〃〃〃〃〃〃〃〃〃〃〃〃〃〃4 案例3.胡家河煤矿“2〃6”顶板事故〃〃〃〃〃〃〃〃〃〃〃〃〃〃〃〃〃〃〃〃7 案例4 胡家河煤矿“10〃6”顶板伤人事故〃〃〃〃〃〃〃〃〃〃〃〃〃〃11 案例5 胡家河矿“3〃14”片帮伤人事故〃〃〃〃〃〃〃〃〃〃〃〃〃〃〃〃13 案例6 胡家河矿“3〃15”违规冒顶作业涉险事故〃〃〃〃〃〃〃〃15 第二部分机电事故 案例1大佛寺矿“3〃29”机电事故〃〃〃〃〃〃〃〃〃〃〃〃〃〃〃〃〃〃〃〃17 案例2.大佛寺矿“3〃5”机电事故〃〃〃〃〃〃〃〃〃〃〃〃〃〃〃〃〃〃〃〃〃20 案例3 胡家河煤矿“4〃1”电弧伤人事故〃〃〃〃〃〃〃〃〃〃〃〃〃〃23 案例4 小庄煤矿“10〃7”除铁器伤人事故〃〃〃〃〃〃〃〃〃〃〃〃〃26 案例5 小庄煤矿“12〃19”钢丝绳伤人事故(机电)〃〃〃〃〃28 第三部分运输事故 案例1.大佛寺矿“11〃9”绞车伤人事故〃〃〃〃〃〃〃〃〃〃〃〃〃〃〃〃30 案例2.大佛寺矿“11〃14”胶轮车伤人事故〃〃〃〃〃〃〃〃〃〃〃〃〃33 案例3.小庄煤矿“1〃13”运输事故〃〃〃〃〃〃〃〃〃〃〃〃〃〃〃〃〃〃〃〃36 案例4.小庄煤矿“7〃17”胶轮车挤人事故〃〃〃〃〃〃〃〃〃〃〃〃〃〃39

案例5.小庄煤矿“12〃23”胶轮车司机受伤事故〃〃〃〃〃〃〃〃〃〃42 第四部分放炮事故 案例1.大佛寺矿“7〃25”违章放炮事故〃〃〃〃〃〃〃〃〃〃〃〃〃〃〃〃〃44 第五部分火灾事故 案例1.孟村矿“2〃11”风井火灾事故〃〃〃〃〃〃〃〃〃〃〃〃〃〃〃〃〃〃〃46 案例2.孟村矿“4〃20”明火点事故 (50) 案例3.文家坡煤矿“12〃1”泄水灌浆巷闭墙着火事故〃〃〃〃52 案例4.胡家河煤矿“7〃11”井下风桥高温氧化事故〃〃〃〃〃〃〃55 案例5.胡家河煤矿402103工作面采空区CO超标事故〃〃〃〃〃〃57 第六部分冲击地压事故 案例1 胡家河煤矿“9〃9”冲击地压事故〃〃〃〃〃〃〃〃〃〃〃〃〃〃〃59 第七部分其他事故 案例1 小庄煤矿“5〃26”登高作业受伤事故〃〃〃〃〃〃〃〃〃〃〃〃62 案例2 小庄煤矿“6〃2”吊装支架立柱伤人事故〃〃〃〃〃〃〃〃〃65

煤矿冲击地压基本常识

第一部分冲击地压发生的机理及其危害性 1、冲击地压的机理是什么? 答:冲击地压又称岩爆,是指井巷或工作面周围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地瞬间释放而产生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 2、列举几个你所认为是冲击矿压的现象? 答:(答案只要能和冲击地压发生的机理吻合即可)例如:煤岩体被突然抛出,巨浪及气浪,煤(岩)体遭破坏,伴随着震动和声响,在煤(岩)体边缘可能出现裂缝,震动时还可能发生粉尘飞扬,并伴有煤(岩)喷出或散落在巷中的现象等。 3、什么是矿震? 答:矿震是指由于开采活动引起的矿山岩层震动,它是巷道周围介质突然在一瞬间发生震动,同时伴有巨大声响、冲击波、弹性回跳等现象,但不发生煤岩抛出的一种弹性能释放现象。它是矿山岩层冲击式破坏的一种表现形式,与天然地震不同,其发生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与天然地震相比,震中浅、强度小,震动围宽,从弱的几百米到强的几百、甚至几千公里。 4、什么是煤炮? 答:煤炮是指在煤层开采过程中,由于岩体震动、顶板断裂或小围岩体变形卸压所产生的声响,是矿震的一种显现形式。它是煤岩体在卸压所产生的,有时可能会引起最小的,实际上可以不考虑的巷道压缩,支架变形,或某个地点岩体的零星破坏。 5、什么是冲击地压? 答:冲击地压又称岩爆,是指井巷或工作面周围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抛出、巨响及气浪等现象。它具有很大的破坏性,是煤矿重大灾害之一。冲击地压发生前一般没有明显的宏观前兆,发生过程短暂,持续震动时间不超过几十秒。 6、什么是破坏性冲击地压? 答:造成停产八小时以上或发生大型机电设备损坏以及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等的冲击地压称为破坏性冲击地压。 7、冲击地压和冒顶有啥关系? 答:冲击地压和冒顶有一种互为逆向的现象,易于冒顶的地方很少发生冲击地压,易于发生冲击地压的地方很少有冒顶现象。因为煤层顶板极破碎时易于冒落,不易于对煤体加载,不能形成高度应力集中,破碎顶板本身也不能积聚能量。 8、冲击地压的特点是什么? 答:(1)在一个煤矿、一个煤层发生后,永远都有再次发生冲击地压的可能。 (2)发生的突然,事前没有明显的宏观预兆,不宜预防。

华丰煤矿发生冲击地压事故案例分析0

华丰煤矿冲击地压事故案例 前言 我们华丰煤矿四层煤具有强烈冲击地压倾向性,井田煤系地层以上覆盖着巨厚砾岩层,矿井采深大、地压高,特殊的地质条件决定了矿井深部将受到冲击地压灾害的威胁。自1992年3月8日矿井发生第一次冲击地压以来,矿井发生了100余次破坏性冲击地压,造成工作面停产的12次,发生了4起多人伤亡事故,累计造成多人伤亡,给矿井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矿井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为回顾以往我矿冲击地压事故惨痛教训,举办了这次防冲案例牌板展览。牌板展览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我矿历史上典型冲击地压事故案例,第二部分是防冲基本知识。通过举办防冲牌板展览旨在进一步强化全员防冲意识,使各级人员切实认识到防冲工作对矿井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人人自觉遵守防冲规章制度,将各项防冲工作切实落实到实处,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1、华丰煤矿第一次冲击地压事故—“3.8”冲击事故 92年3月8日2406东(上分层)工作面初采期间发生了矿井的第一次冲击地压事故。工作面上平巷自切眼推采13米时,发生1次冲击地压,由工作面回柱放顶诱发。本次冲击地压造成上平巷60米内断面缩小70%,开关被掀翻,轨道变形,上平巷注浆管路被弹起造成两人重伤,工作面停产生产3天。 本次冲击地压属于华丰矿的第一次冲击地压事故,事故位置标高为-530米水平,因此矿井的临界冲击深度被确定为-530米。 主要原因:1、四层煤达到临界冲击深度; 2、工作面处于三面采空区受阶段煤柱和边界煤柱影响; 3、工作面初采期间受顶板跨落影响。

2406工作面 3.8冲击位置 13米 1405采空区 2405采空区 "3.8"2406东(上分层)工作面冲击地压事故示意图 2、华丰煤矿第一次冲击地压死亡事故—“4.20”冲击事故 92年4月20日1405东(中分层)工作面下平巷距停采线55米时在下平巷发生一次冲击地压事故,由工作面回柱放顶诱发。本次事故造成下平巷底鼓0.5-1.2米,顺槽皮带全部被掀翻,机头接触顶板。石门以东机头处底鼓0.8米,局部顶煤冒落造成1人死亡。 本次冲击地压是华丰矿第一次冲击地压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后引起原矿务局领导及煤炭部领导的高度重视,于5月20日在我矿召开了第一次由原煤炭部、全国防冲专家参加的冲击地压研讨会,会议确定了全矿的近期及中长期防冲规划,制定了我矿防冲工作的技术路线。 主要原因:1、工作面向煤柱方向推采,造成工作面应力不断升高。本次事故后改变了四层煤工作面的推采方向,一律背向采空区推采; 2、受边界煤柱支承压力与工作面超前压力叠加影响; 3、受工作面周期来压的影响。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625-22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安全事故处理应当严格遵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三、事故调查 1、本所及各企业单位发生的职工轻伤、重伤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死亡1人的运输安全事故,由相应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有关人员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本所及各企业单位发生的职工死亡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死亡2人及以上的运输安全事故,由运管所上报至上级机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

调查。 3、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四、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2、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通报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通报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通报范文一 关于6月17日叉车安全事故处理通报 2015年6月18日公司发生叉车违规操作,将天然气电器控制柜 损坏,现将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15年6月18日晚11时15分左右,机加工车间数控车床工柏 晨在打扫卫生时,由于铁屑过多私自违规去天然气炉控制站附近开 叉车叉铁框,在转弯过程中碰到天然气炉控制站附近的另一铁框, 随即将天然气控制站的电器控制柜撞坏并移位,天然气附属管道轻 微移位。 二、事故原因: 1、数控车床工柏晨安全意识薄弱,违规操作特种设备叉车; 2、数控车床工柏晨在发生事故后,没有及时与车间主管汇报, 存有侥幸心理; 3、天然气炉控制站附近存在安全隐患。 三、事故性质:轻微事故 四、根据公司处理意见,通过调查核实,对此次事故作出如下处理: 1、机加工车间数控车工柏晨,负主要责任,考核200元。 2、机加工车间主任王炎,负领导责任,考核100元。 3、责成各车车间立即组织叉车工开展安全操作培训,定人定车,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管。此次事故,虽然是轻微事故,但充分暴 露出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众多不足。安全生产任重而道远,

没有一个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公司各项工作也将无法正常开展。 时值夏季来临,是事故高发季节,我们各车间与部门应清醒的认识 到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与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深刻 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教育、监管以及工作技能的培训, 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平稳,防止重大事 故的发生。 济南乾顺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通报范文二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近期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6月4日市长办公会专题听取当 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会议指出,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 十分严峻,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强化措施,进一步落实好 各项工作。一是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分行业、分领域开展 拉网式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重点领域、 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的检查,加强易发多发安全生产事 故的薄弱环节的检查,坚持、坚决做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两条 底线”不放松。二是要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挂牌督办,绝不放过任何 安全隐患。三是要加强督查,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 所在地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好“一岗双责”,切实强化 安全监管。会后,市政府办公室迅即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夏季安 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2013〕116号),提出了加强当前 安全生产工作的8项措施。6月7日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会议后, 市政府又专门进行了部署。6月17日,市长办公会再次专题研究全 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对通政办发〔2013〕116号文件下发后发生 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要立即进行通报,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别要对地下管网施工、化工企业生产等 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分别明确具体的安全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 责任、加强管理,强化责任追究“。

2近年来煤矿典型事故案例

附件:1 近年来煤矿典型事故案例 目录 1.内蒙古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1 2.重庆市金山沟煤业“10?3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5) 3.辽宁省沈阳焦煤红阳三矿“11?11”重大顶板事故 (9) 4.富山矿业“5?20”较大运输事故 (15) 5.姜家沟煤矿“1?7”较大顶板事故 (20) 6.山西义棠煤业“3?14”较大瓦斯爆炸事故 (24) 7.山西平定古州东升阳胜煤业“3?15”瓦斯燃烧事故、“6.3”瓦斯爆炸事故 (28) 8.山西阳城阳泰集团义城煤业4?1”一般运输事故 (34) 9.山西兰花百盛煤业“4?23”一般运输事故 (37) 10.山西保利平山煤业“6?3”较大涉险事故 (41) 11.山西省正华集团沁城煤矿“6?10”一般顶板事故 (45) 12.山西高平科兴龙马煤业“7?27”一般运输事故 (48) 13.天安东沟煤业“2?13”较大水害事故 (52) 14.天安靖丰煤业“1?20”机电事故 (56) 15.王台铺矿“8?26”较大窒息事故 (60) 16.寺河煤矿西井“1?8”一般运输事故 (65)

全国、全省事故案例: 内蒙古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2016 年 12 月 3 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马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 32 人死亡、20 人受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4399 万元。 一、基本情况 2008 年3月开始,宝马煤矿从井田东部边界越界进入中国国电内蒙古平庄煤业元宝山露天煤矿井田内,违法盗采煤炭资源。事故发生之前,越界违法生产区域布置有8个采掘工作面,包括:6040综放工作面、6040 卸压巷以掘代采工作面(以下简称 6040 巷采工作面)、6041准备工作面等 3 个采煤工作面,6039 联络巷等 5 个掘进工作面。 事故发生在 6040 综放工作面和 6040 巷采工作面区域,6040 综放工作面2016 年 5 月中旬开始回采,至事故发生时已经推进 372 米。6040 巷采工作面在 6040 工作面进风顺槽向工作面方向 50 米处开口炮掘,多头布置,呈“鱼刺”型,总长度204 米。该工作面位于 6040 综放工作面正上方,垂直距离约为6 米。在 6040 工作面进风顺槽第四部皮带机头两帮分别布置6040 联络巷和长 48.5 米的盲巷。 二、事故经过 12 月 3 日 7 时 30 分,宝马煤矿矿长吕某友主持召开矿

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煤矿“7.29”冲击地压事故调查报告

2015年7月29日2时49分, 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煤矿(以下简称赵楼煤矿)1305工作面发生一起冲击地压事故,造成3人受伤(1人重伤、2人轻伤),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3.87万元。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296号)及《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安监总政法〔2008〕21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2015年7月29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西监察分局(以下简称鲁西监察分局)组织菏泽市煤炭管理局,组成赵楼煤矿“7.29”冲击地压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聘请6名专家组成专家组,依法对赵楼煤矿“7.29”冲击地压事故进行了调查。 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查井下事故现场,调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了有关设计、论证评审意见等相关图纸资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经综合分析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制定了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概况 (一)公司及矿井概况 赵楼煤矿隶属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为山东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成立,是以煤炭生产经营为基础,煤炭深加工和综合利用一体化的国际化能源企业,目前在山东境内共有10处矿井,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隶属兖矿集团有限公司。赵楼煤矿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由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管理。 赵楼煤矿井田面积约143.3549km2,煤炭地质储量7.92亿吨,可采储量2.32亿吨,天然焦2.55亿吨。矿井主采3煤层,煤种以1/3焦煤为主,煤层局部受

山东龙郓煤业有限公司“10.20”重大冲击地压事故调查报告

山东能源龙矿集团山东龙郓煤业有限公司 “10·20”重大冲击地压事故调查报告 2018年10月20日22时37分51.79秒,山东能源龙矿集团山东龙郓煤业有限公司1303工作面泄水巷及3号联络巷发生重大冲击地压①事故,造成21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639.8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省长龚正、副省长王书坚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赶到现场,成立了以王书坚副省长为组长、有关部门及菏泽市组成的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多次与救援现场视频连线,安排部署抢险救援,派出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桂来保带领的工作组,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经9天全力搜救,至10月29日15时30分,最后1名遇难人员升井,救援工作结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296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经山东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由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山东煤矿安监局)牵头,组织省公安厅、应急管理厅、总工会、能源局、菏泽市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 ①冲击地压是指井巷或工作面周围煤(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的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抛出、巨响及气浪等现象。(《煤矿安全规程》主要名词解释) -1-

和部门,成立山东龙郓煤业有限公司“10·20”重大冲击地压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国内知名教授、专家组成专家组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和综合组。同时,省纪委省监委成立山东龙郓煤业有限公司“10·20”重大冲击地压事故专门工作组,与事故调查组共同开展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专家论证、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整改防范措施。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一)上级公司基本情况 1.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能源)是山东省属国有独资公司,2011年3月挂牌成立,2015年8月改建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注册资本169.6亿元。山东能源下辖6个矿业集团、2个省外区域能化公司、12个非煤专业化公司,在册职工16万人。共有生产矿井67处,核定生产能力13388万吨/年,2017年生产原煤10562万吨。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山东能源全资子公司。 2.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龙口煤炭生产建设指挥部,始建于1968年10月,1987年5月成立龙口矿务局,2003年3月改 -2-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正式版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伤亡事故、行车事故、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最先发现人应当立即将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方案及初步原因等,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调度和安全质量监察部。 2、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为抢救人员或恢复生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好标志,采取摄像、摄影、绘图等方法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重要痕迹、证物等。

3、事故调查 (1)、事故发生后,作业队应积极协助公司等上级有关部门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提供事故的有关证据、证词证言,制定并落实事故预防措施。 (2)、作业队应极时协助调查组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和有关报表。 (3)、急性中毒事故的调查可同时参照《铁路急性职业中毒调查处理规程》(TB/T2320-92)办理。 4、事故处理结案 (1)、轻伤事故由作业队5日内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复结案。 (2)、重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行

常村煤矿冲击地压防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6111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常村煤矿冲击地压防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详细版

常村煤矿冲击地压防治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建立健全防冲系统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范冲击地压事故发生,根据《常村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构及职责划分 (一)为确保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立常村煤矿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防冲矿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防冲副总防冲科长 成员:防冲科副科长、防冲科技术员及基层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防冲科,防冲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矿井冲击地压防治方面的防冲设计、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防冲专项措施的编制及井下冲击地压工作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协助领导小组推动全矿防冲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组织制定防冲系统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防冲系统旬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每旬定期组织实施全矿井防冲系统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治理信息档案,对全矿的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防冲矿长为防冲系统隐患排查第一责任人,对本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标 准版)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安全事故处理应当严格遵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三、事故调查 1、本所及各企业单位发生的职工轻伤、重伤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死亡1人的运输安全事故,由相应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有关人员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本所及各企业单位发生的职工死亡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死亡2人及以上的运输安全事故,由运管所上报至上级机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制度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有效的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紧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伤亡事故的报告制度 1.伤亡事故的分级。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重伤事故: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以上的事故。 2.发生重伤或一次负伤两人以及死亡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经理部及经理部主要要领导,并且最迟于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初步分析伤情及现场处理情况简要报经理部,其中重伤及以上事故,经理部最迟事故后12小时内报相关部门。 3.发生机动车辆重大、大事故,事故发生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并最迟于事故后2小时内将事故地点、时间、肇事人姓名、驾驶车牌照号、车型、车辆受损部位损坏情况简要报经理部。如有随车后其他人员伤亡,必须同时报告受伤人员姓名、伤情及初步救治,处理情况。发生一般事故,亦必须在事故当天报经理部。机动车辆重大及以上事故经理部最迟于事故后24小时内报相关部门。 4.发生铁路行车事故,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及其他施工安全大事故,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报经理部,经理部最迟于事后12小时内报相关部门。 5.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6、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经理部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二、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度 1轻伤、重伤事故,由经理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安全事故通报范本

安全事故通报范本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下面整理了安全事故通报范文,供你参考。 安全事故通报范文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相关部门: 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工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起数及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双下降。但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进入4月份以来,事故呈高发频发态势,相继发生3起亡人事故,个别事故存在不安定社会因素。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行为。为迅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将近期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6起,死亡5人。 1.2月27日,渭塘镇的苏州市麟达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 2.3月5日,太平街道聚金路的苏州金澄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发

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3.3月15日,苏州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对渭塘商业城采光顶棚破损玻璃进行更换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4.4月8日,相城经济开发区华元路华润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5.4月20日,渭塘镇西湖工业园的品立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6.4月22日,阳澄湖镇江苏宏福纺织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原因分析 以上几起事故的发生,再一次暴露出部分板块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有关部门及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安全投入,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违章违规冒险操作现象依然存在,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剖析事故原因,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我区今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举一反三,强化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迅速扭

河南省义马煤业集团千秋煤矿“11.3”重大冲击地压事故案例

2011年11月3日,河南省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千秋煤矿发生一起重大冲击地压事故,造成10人死亡。 该矿为国有重点煤矿、低瓦斯矿井,核定生产能力210万吨/年。据查,该矿21221下巷掘进工作面发生冲击地压,巷道发生严重的挤压垮冒,将正在该巷作业的矿工封堵或掩埋其中,造成重大伤亡。 该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该矿对冲击地压灾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警惕性不高,治理和防范措施不到位,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二是采掘布置不合理,在特厚煤层中采煤工作面布置过长,对采深已达800米、特厚坚硬顶板条件下地应力和采动应力影响增大、诱发冲击地压灾害的不确定性因素认识不足。三是事故工作面作业人员过多,当班有2个掘进队、1个防冲队、1个开拓队等4支队伍在具有冲击地压灾害危险的巷道内平行交叉作业,作业人员多达75人。 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该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监总明电〔2011〕31号)要求,针对当前煤炭供求相对紧张、易发生事故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现场,以更加务实的精神、更加严厉的手段、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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