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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 护理期评定准则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 护理期评定准则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 护理期评定准则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

护理期评定准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纠纷、保险理赔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伤人员的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

2总则

2.1目的本标准目的是为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的确定提供评定依据。

2.2鉴定原则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并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个案的年龄、体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2.3鉴定人应当由具有法医临床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误工期

误工期(亦称休息期、医疗休息期),是指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

3.2营养期

营养期(亦称营养补偿期),是指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需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

3.3护理期

护理期(亦称护理陪护期),是指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

4头部损伤

4.1头皮血肿

4.1.1头皮下血肿:误工10日~15日,无需营养,无需护理。

4.1.2帽状腱膜下血肿或骨膜下血肿范围较小,经加压包扎即可吸收自愈者:误工15日~30日,营养7日,护理1~7日。

4.1.3帽状腱膜下血肿或骨膜下血肿范围较大,需穿刺抽血和加压包扎者:误工25日~

60日,营养15日,护理1~15日。

4.2头皮裂伤

4.2.1钝器创口长度≤6cm、锐器创口累计长度≤8cm:误工30日,营养1~7日,护理1~7日。

4.2.2钝器创口长度>6cm、锐器创口长度>8cm:误工45日~60日,营养7~15日,护理1~7日。

4.3头皮撕脱伤

4.3.1撕脱面积≤20cm2:误工60日~90日,营养10~20日,护理7~10日。

4.3.2撕脱面积>20cm2,不伴有失血性休克征象:误工90日~120日,营养20~30日,护理15~20日。

4.3.3撕脱面积>20cm2,伴有失血性休克征象:误工90日~120日,营养60日,护理30~90日,根据不同情况,营养和护理期可视情况延长,但不超过误工期。

4.4头皮缺损

4.4.1头皮缺损≤10cm2,误工30日~60日,营养10~20日护理7~15日。

4.4.2头皮缺损>10cm2,误工45日~120日,营养20~30日,护理15~20日。

4.5颅盖骨骨折

4.5.1颅盖骨线状骨折:误工30日~60日,营养30日,护理15日。

4.5.2颅盖骨凹陷骨折/多发粉碎骨

4.5.2.1不需手术整复者:误工90日,住院期间可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考虑营养和护理期。

4.5.2.2需手术整复者:误工120日,营养和护理可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4.6 颅底骨折

4.6.1颅底骨折,无脑脊液漏和神经损伤:误工60日,营养30日,护理15日。

4.6.2颅底骨折,有脑脊液漏,未经手术自愈者:误工9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4.6.3颅底骨折,有脑脊液漏和神经损伤,需手术者:误工120日,营养60日,护理30~60日、或视情况评定、但不超过误工期。

4.7闭合型颅脑损伤

4.7.1轻型

4.7.1.1损伤当时无意识障碍,有主诉症状,但神经系统检查无客观体征:误工30日,营养、护理可以不考虑。

4.7.1.2损伤当时有意识障碍,伴有逆行性遗忘,无颅骨骨折,无神经系统定位体征,但有

主诉症状:误工60日,营养15日,护理15日。

4.7.1.3损伤致颅骨骨折,神经系统检查无定位体征,头颅CT无脑实质损害,但有主诉症状,脑电图有轻度异常:误工90日,营养、护理可参照颅骨骨折,必要时适当放宽。

4.7.2中型:误工90日~18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4.7.3重型: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4.7.4极重型: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4.8开放型颅脑损伤 2

4.8.1开放型颅脑损伤不伴有神经系统体征者:误工30日~9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日。

4.8.2开放型颅脑损伤伴有神经系统体征者: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4.9颅脑损伤并发症及后遗症

4.9.1颅骨缺损,需行颅骨修补术者: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4.9.2颅脑损伤出现癫痫者: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4.9.3外伤性智力损伤者: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4.9.4外伤性颈内动脉海绵窦炎: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4.9.5化脓性头皮感染及颅骨骨髓炎: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4.9.6化脓性脑膜炎: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4.9.7脑脓肿: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4.9.8颅脑损伤后功能性障碍: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5面部损伤

5.1眼部损伤

5.1.1眼睑损伤

5.1.1.1眼睑血肿:误工15日,无需营养,无需护理。

5.1.1.2眼睑裂伤,不伴有其它症状:误工20日~30日,营养1~7日,护理1~7日。5.1.1.3眼睑裂伤致眼睑闭合不全,上睑下垂:误工30日,营养7~15日,护理7~20日。

5.1.1.4眼睑损伤致或眼睑内、外翻需行手术治疗:误工90日,营养30-45日,护理20-30日。

5.1.2眼肌损伤(包括直接损伤或外伤引起的眼肌麻痹):误工30日,营养15日,护理15~30日。

5.1.3泪器损伤

5.1.3.1泪小管、泪囊、泪腺损伤:误工30日~45日,营养1~7日,护理7~15日。

5.1.3.2鼻泪管损伤,无手术指征者:误工30日~45日,营养7~15日,护理7~15日。

5.1.3.3鼻泪管损伤,有手术指征者:根据临床治疗情况而定

5.1.4结膜损伤

5.1.4.1出血或充血,能自行吸收者:误工15日~30日,无需营养、护理。

5.1.4.2后遗睑球粘连伴眼球运动障碍:误工45日~60日,营养15~30日,护理30~45日;双眼损伤视情况延长三期。

5.1.5角膜损伤

5.1.5.1角膜损伤无后遗症:误工10日~15日,无需营养、护理。

5.1.5.2角膜损伤伴严重后遗症需行角膜移植术:误工60日~90日,营养30~45日,护理30~45日;特殊情况下,根据临床治疗情况而定。

5.1.5.3角膜损伤伴严重后遗症及双侧角膜损伤时:根据临床治疗情况而定

5.1.6虹膜睫状体损伤

5.1.

6.1外伤性虹膜睫状体炎:误工30日~60日,营养7~15日,护理7~15日。

5.1.

6.2瞳孔永久性散大;虹膜根部离断:误工30日~60日,营养7~15日,护理7~15日。

5.1.

6.3前房出血:误工30日~60日,营养15~30日,护理15~30日。

5.1.

6.4前房出血致角膜血染需行角膜移植术:误工60日~90日,营养30~45日,护理30~45日;特殊情况下,根据临床治疗情况而定。

5.1.

6.5睫状体脱离:根据临床治疗情况而定

5.1.7巩膜裂伤

5.1.7.1单纯巩膜裂伤:误工45日~60日,营养20~45日,护理20~45日。

5.1.7.2角巩膜裂伤,伴眼内容物脱出:误工120日,营养30~60日,护理45~60日。5.1.8晶状体损伤

5.1.8.1晶状体脱位:误工60日~90日,营养7日,护理7~20日。

5.1.8.2外伤性白内障:误工120日,营养7~15日,护理15~30日。

5.1.9玻璃体出血或需行玻璃体切割术:误工120日,营养15~45日,护理15~45日。5.1.10眼底损伤

5.1.10.1视网膜震荡、出血:误工30日,一般无需营养和护理,较为严重的损伤,住院期间考虑营养和护理。

5.1.10.2视网膜脱离或脉络膜脱离:根据临床治疗情况而定

5.1.10.3黄斑裂孔:误工30日~90日,营养30~45日,护理30~45日。

5.1.10.4外伤性视网膜病变:误工90日,营养30~45日,护理30~45日。

5.1.11视神经损伤:误工90日,营养30~45日,护理30~45日。

5.1.12眼球摘除:误工30日~45日,营养20日,护理20日。

5.1.13外伤性青光眼:误工30日~18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5.1.14交感性眼炎、化脓性眼内炎:误工90日~180日,营养60-90日,护理45~60日。

5.1.15眼球后血肿:误工6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决定。

5.1.16眼球内异物或眼眶内异物: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5.1.17眶壁骨折

5.1.17.1不需手术治疗的:误工90日,营养30~45日,护理15~30日。

5.1.17.2需手术治疗的: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5.2耳部损伤

5.2.1耳廓损伤

5.2.1.1耳廓钝挫伤致耳廓血肿:误工15日~20日,营养1~15日,护理1~7日。

5.2.1.2耳廓撕裂伤、耳廓切割伤:误工15日~30日,营养15日,护理7~15日。

5.2.1.3耳廓部分缺损或全部离断:误工15日~30日,营养15日,护理7~15日。

5.2.1.4化脓性耳廓软骨膜炎:误工45日~6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决定。

5.2.2外耳道损伤

5.2.2.1单纯性外耳道损伤:误工30日,无需营养、护理。

5.2.2.2外耳道损伤合并乳突损伤或下颌骨损伤:误工90日,营养45~60日护理45~60日。

5.2.3鼓膜穿孔

5.2.3.1鼓膜穿孔可自愈的:误工15日~30日,营养7日,无需护理。

5.2.3.2鼓膜穿孔需行修补术的:误工30日~60日,营养7日,护理1~7日。

5.2.4听骨链损伤

5.2.4.1听骨脱位、骨折:误工6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5.2.4.2听骨链断裂需行手术治疗:误工90日~12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5.2.5内耳损伤

5.2.5.1迷路震荡:误工90日,营养7~15日,护理7~30日。

5.2.5.2内耳窗膜破裂:误工90日~120日,营养7日,护理7~15日。

5.3鼻部损伤

5.3.1鼻部皮肤裂伤、鼻翼缺损:误工15日~30日,营养1~7日无需护理。

5.3.2鼻骨骨折

5.3.2.1鼻骨线状骨折:误工30日,营养7日,无需护理。

5.3.2.2鼻骨粉碎性骨折需行手术治疗的:误工60日,营养20~30日,护理20~30日。

5.3.3鼻窦损伤:误工90日,营养15日,护理1~7日。

5.4颌面部损伤、口腔损伤

5.4.1颌面部皮肤擦伤、挫伤:误工15日~20日,营养1~7日,无需护理。

5.4.2颌面部皮肤裂伤

5.4.2.1创口长度累计≤3.5cm:误工15日~30日,营养1~7日,护理1~7日。

5.4.2.2创口长度累计>3.5cm:误工20日~45日,营养7~15日,护理1~7日。

5.4.2.3颌面部穿通伤:误工30日~45日,营养15日,护理1~7日。

5.4.3上、下颌骨骨折

5.4.3.1单纯性线状骨折:误工60日~90日,营养60日,护理15~30日。

5.4.3.2粉碎性骨折:误工12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日。

5.4.4颧骨、颧弓骨折

5.4.4.1单纯性线状骨折:误工60日,营养30日,护理15~30日。

5.4.4.2粉碎性骨折:误工12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日。

5.4.5牙槽骨骨折:误工60日,营养15~30日,护理7~15日。

5.4.6牙齿损伤

5.4.

6.1牙齿脱落或折断:误工30日~45日,营养15~30日,护理1~7日。5.4.6.2需复位固定的:误工90日,营养30~45日,护理7~15日。

5.4.7颞颌关节损伤:误工60日~90日,营养30日,护理15日。

5.4.8舌损伤:误工45日,营养7~15日,护理1~7日。

5.4.9腮腺损伤:误工90日,营养7~20日,护理7~15日。

5.4.10面神经损伤:误工120日,营养7~30日,护理7~30日。

5.4.11三叉神经损伤:误工120日,营养7~30日,护理7~30日。

6颈部损伤

6.1颈部皮肤裂伤:误工15日,营养1~7日,护理1~7日。

6.2咽部损伤:误工30日,营养7~20日,护理7~20日。

6.3喉损伤

6.3.1喉挫伤不伴有软骨骨折:误工15日,无需营养和护理。

6.3.2喉切割伤:误工30日~6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6.3.3喉损伤伴有软骨骨折:误工9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6.3.4喉烫伤或烧灼伤:误工9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6.4食管、气管损伤

6.4.1挫伤:误工60日,营养20~30日,护理10~20日。

6.4.2裂伤:误工12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6.4.3烧灼伤:误工12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6.5甲状腺损伤

6.5.1甲状腺功能轻度损伤:误工60日,营养15~30日,护理15~30日。

6.5.2甲状腺功能中度损伤:误工12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6.5.3甲状腺功能重度损伤:误工18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6.5.4伴有喉返神经损伤:误工18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6.6甲状旁腺损伤

6.6.1甲状旁腺功能轻度损伤:误工60日,营养15~30日,护理15~30日。6.6.2甲状旁腺功能中度损伤:误工12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6.6.3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伤:误工18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7 胸部损伤

7.1胸部软组织损伤

7.1.1皮肤擦、挫伤:误工10日~15日,营养1~7日,无需护理。

7.1.2皮肤裂伤长度≤20cm:误工15日~30日,营养1~15日,护理1~7。

7.1.3皮肤裂伤长度>20cm:误工30日~40日,营养15~30日,护理1~15日。

7.1.4胸壁异物存留:误工60日,营养15~30日,护理1~15日。

7.2肋骨骨折

7.2.1一处骨折:误工30日~40日,营养15~30日,护理7~15日。

7.2.2多根、多处骨折:误工90日,营养45日,护理15~20日。

7.3胸骨骨折:误工9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日。

7.4气胸

7.4.1小量(肺压缩三分之一以下):误工15日~30日,营养7~15日,护理 7~15日。

7.4.2中量(肺压缩三分之二以下):误工30日~40日,营养15~30日,护理15~30日。

7.4.3大量(肺压缩三分之二以上):误工60日,营养30~45日,护理30日。

7.5血胸

7.5.1小量(胸腔积血500ml以下):误工30日~40日,营养7~15日,护理 7~15日。

7.5.2中量(胸腔积血500ml~1500ml):误工60日~70日,营养15~30日,护理15~30日。

7.5.3大量(胸腔积血1500ml以上):误工90日~100日,营养30~45日,护理30日。

7.6肺损伤

7.6.1肺挫伤:误工30日~45日,营养15~20日,护理15~20日。

7.6.2肺裂伤行肺修补术:误工7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7.6.3肺叶切除:误工9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7.6.4一侧全肺切除:误工12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

7.6.5肺内异物存留或肺内异物摘除术后:误工7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7.7食管损伤:误工9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7.8气管、支气管损伤

7.8.1气管、支气管损伤进经保守治疗恢复:误工6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7.8.2气管、支气管损伤需手术治疗的:误工90日,营养60~90日,护理60~120日。7.9心脏损伤: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7.10胸内大血管损伤: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7.11胸导管损伤:误工70日~9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7.12纵膈气肿、纵膈脓肿、纵膈炎:误工9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7.13膈肌损伤

7.13.1外伤性膈疝:误工120日,营养60日,护理60日。

7.13.2膈肌破裂:误工90日~12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7.14乳房损伤:误工30日~40日,营养7~30日,护理1~15日。

7.15外伤性窒息:误工60日~9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7.16胸部损伤致脓胸或肺脓肿:误工90日~12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8腹部损伤

8.1腹部软组织损伤

8.1.1皮肤擦、挫伤:误工15日~30日,营养1~7日,无需护理。

8.1.2皮肤裂伤长度≤20cm:误工15日~30日,营养1~15日,护理1~7。

8.1.3皮肤裂伤长度>20cm:误工30日~60日,营养15~30日,护理1~15

日。

8.1.4腹壁异物存留:误工60日,营养15~30日,护理1~15日。

8.1.5腹部穿通伤行剖腹探查术未见脏器损伤:误工6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8.2肝脏损伤

8.2.1经保守治疗:误工60日,营养30~60日,护理15~30日。

8.2.2需行修补术一侧或部分切除:误工9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

8.3脾损伤

8.3.1经保守治疗:误工60日,营养30~60日,护理15~30日。

8.3.2行部分切除或全脾摘除术:误工9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

8.3.3延迟性脾破裂:误工12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8.4胰腺损伤

8.4.1胰腺挫伤:误工60日~9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日。

8.4.2行胰腺修补术:误工90日~180日,营养60~120日,护理30~60日。

8.4.3行胰腺部分切除术或全胰腺切除术:误工100日~180日,营养60~90日,护理60~100日。

8.5肾损伤

8.5.1挫伤:误工30日,营养15~20日护理15~20日。

8.5.2破裂:误工90日,营养30~90日,护理30~60日。

8.6胃、肠、胆等空腔脏器损伤

8.6.1空腔脏器损伤行修补术:误工90日,营养60~120日,护理30~60日。

8.7输尿管、膀胱损

8.7.1输尿管、膀胱损伤:误工9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其中,膀胱、输尿管、尿道挫伤:误工15~30日,营养15日,护理15~30日。膀胱、输尿管、尿道破裂:误工30~9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手术治疗:误工60~150日,营养60日,护理60日。需造瘘行二期手术修补: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误工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遗留输尿管、尿道闭锁等后遗症,需手术治疗: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误工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8.7.2尿道损伤若遗有尿道狭窄需手术或外科成形者:误工180日,营养60日,护理60日。

8.8输卵管、卵巢、子宫损伤:误工9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其中,卵巢、输卵管、子宫挫伤:误工15~30日,营养15日,护理15~30日。卵巢、输卵管、子宫破裂:误工30~9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手术治疗:误工60~90日,营养60日,护理60日。

8.9腹膜后血肿:误工9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9脊柱、骨盆部损伤

9.1脊柱骨折:误工12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其中,非手术治疗:误工90~150日,营养60日,护理60日。手术治疗:误工120~180日,营养90日,护理60~90日。

9.2椎间关节脱位:误工60日,营养20~30日,护理30~45日。

9.3外伤性椎间盘突出:误工120日。

其中,非手术治疗:误工60~12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手术治疗:误工90~150日,营养60~90日,护理60~90日。

9.4脊髓损伤

9.4.1脊髓震荡:误工6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9.4.2脊髓挫伤、脊髓压迫: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9.5骨盆骨折

9.5.1骨盆稳定型骨折:误工90日~120日,营养30~90日,护理30日。

9.5.2骨盆不稳定型骨折:误工120日~180日,营养60~120日,护理60~90日。

9.5.3骨盆骨折合并尿道损伤,遗有尿道狭窄,不需手术修复:误工180日,营养90~150日。

9.5.4骨盆骨折合并尿道完全性损伤,需手术治疗:误工27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9.6阴茎损伤

9.6.1挫伤:误工30日,营养1-15日,护理1~7日。

9.6.2脱位:误工6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9.6.3断裂或缺损:误工90日,营养60日,护理60日。

9.7阴囊损伤

9.7.1阴囊血肿、鞘膜积血:误工60日,营养7~30日,护理7~30日。

9.7.2阴囊撕裂伤:误工60日,营养1~30日,护理1~30日。

9.8睾丸损伤

9.8.1睾丸挫伤或脱位:误工6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9.8.2一侧睾丸切除:误工90日,营养45~60日,护理45~60日。

9.9女性外阴裂伤、缺损:误工60日,营养1~30日,护理1~30日。

9.10阴道损伤:误工60日,营养1~30日,护理1~30日。

9.11外伤性流产、早产:误工60日,营养30~60日,护理20~30日。

10肢体损伤

10.1肢体软组织损伤

10.1.1皮肤擦、挫伤:误工15日,营养1~7日,无需护理。

10.1.2皮肤裂伤长度≤20cm:误工15日,营养1~15日,护理1~7日。

10.1.3皮肤裂伤长度>20cm:误工30日,营养15~30日,护理1~15日。

10.2骨折

10.2.1锁骨骨折:误工7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决定。

其中,非手术治疗:误工60~12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手术治疗:休息90~12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

10.2.2肱骨外科颈骨折:误工7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决定。

其中,非手术治疗:误工60~18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手术治疗:误工90~270日,营养60~90日,护理60~90日。并发肱骨头坏死:根据实际治疗情况。10.2.3肩胛骨骨折:误工6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决定。

其中,非手术治疗:误工60~120日,营养60日,护理30~60日。手术治疗:误工60~15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

10.2.4肱骨干骨折:误工9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其中,非手术治疗:误工90~18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手术治疗:误工90~300日,营养60~90日,护理60~90日。

10.2.5肱骨髁上骨折:误工9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决定。

其中,非手术治疗:误工90~18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手术治疗:误工90~270日,营养60~90日,护理60~90日。

10.2.6尺骨鹰嘴骨折:误工9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其中,非手术治疗:误工60~90日,营养60日,护理30~60日。手术治疗:误工90~12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

骨折后遗有创伤性关节炎: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误工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10.2.7尺骨干或桡骨干单骨折:误工9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

其中,手术治疗:误工60~18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

10.2.8尺桡骨双骨折:误工120日,营养60~90日,护理60日。

其中,手术治疗:误工60~18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

10.2.9桡骨远端骨折:误工9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其中,非手术治疗:误工60~12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手术治疗:误工90~150日,营养90~120日,护理30~60日。

10.2.10指、掌骨骨折:误工7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其中,手术治疗:误工30~9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10.2.11腕骨骨折:误工13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60日。

骨折后发生无菌性坏死或者创伤性关节炎: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误工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10.2.12股骨颈骨折:误工270日~365日,营养90~180日,护理120~180日。

其中,非手术治疗:误工240~360日,营养90~180日,护理120~180日。手术治疗:误工180~360日,营养90~180日,护理90~150日。

股骨颈骨折后发生股骨头坏死: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误工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10.2.13股骨粗隆间骨折:误工180日~270日,营养90~180日,护理120~180日。

其中,非手术治疗:误工180~270日,营养90~180日,护理120~180日。手术治疗:误工180~270日,营养90~180日,护理90~150日。粗隆间骨折致髋内翻畸形: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误工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10.2.14股骨干骨折:误工120日,营养90~120日,护理60~120日。

其中,非手术治疗:误工90~180日,营养90~120日,护理60~120日。手术治疗:误工90~300日,营养90~120日,护理60~120日。

10.2.15髌骨骨折:误工120日,营养60~90日,护理60~90日。

其中,非手术治疗:误工90~150日,营养60~90日,护理60~90日。手术治疗:误工120~180日,营养60~90日,护理60~90日。

骨折后发生创伤性关节炎: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误工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10.2.16胫腓骨骨折:误工12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90日。

其中,胫骨骨折:误工90~18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90日。腓骨骨折:误工3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日。胫腓骨双骨折:误工120~180日,营养营养60~90日,护理30~90日。开放性骨折:误工150~180日,营养60~90日,护理60~90日。胫骨远端Pilon骨折:误工150~180日,营养60~90日,护理60~90日。骨折后并发筋膜间隙综合征: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误工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10.2.17踝部骨折:误工12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

其中,单踝骨折:误工90~12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双踝骨折:误工90~18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三踝骨折:误工90~18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伴有韧带损伤: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误工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10.2.18舟、楔骨骨折:误工12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

10.2.19跟、距骨骨折:误工140日,营养60~90日,护理60~90日。

其中,不影响距下关节的骨折:误工90~180日,营养60~90日,护理60~90日。影响距下关节的骨折:误工90~240日,营养90~120日,护理60~90日。手术治疗:误工90~240日,营养60~90日,护理60~90日。距骨骨折:误工90~180日,营养60~90日,护理60~90日。骨折不愈合、创伤性关节炎、距骨缺血性坏死: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其中误工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10.2.20跖趾骨骨折:误工9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

10.3关节脱位:误工6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其中,肩关节脱位非手术治疗:误工60~9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手术治疗:误工60~12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

肘关节脱位非手术治疗:误工30~6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手术治疗:误工

60~12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60日。

髋关节脱位非手术治疗:误工90~12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90日。手术治疗:误工90~15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90日。

其他关节脱位胸锁关节脱位:误工60~12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肩锁关节脱位:误工60~12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腕骨脱位:误工60~12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腕掌关节脱位:误工30~12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掌指关节脱位:误工30~6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指间关节脱位:误工30~6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距骨脱位:误工60~120日,营养30日,护理30~90日。跗骨间关节脱位:误工60~120日,营养30日,护理30~60日。跗跖关节脱位:误工60~120日,营养30日,护理30~90日。跖趾关节脱位:误工30~60日,营养30日,护理30~90日。趾间关节脱位:误工30~60日,营养30日,护理30~90日。跗足关节骨折脱位:误工60~180日,营养60~180日,护理30~90日。

10.4关节韧带损伤:误工70日,营养30~60日,护理60~90日。

其中,膝关节脱位、韧带损伤:误工90~270日,营养30~60日,护理60~90日。

10.5主要肌腱断裂:误工6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10.6肢体离断:误工9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其中,断肢:误工90~120日,营养90日,护理30~90日。断指:误工60~9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90日。

10.7断肢(指、趾)再植术后:根据临床治疗恢复情况确定

10.8周围神经损伤

10.8.1臂丛神经损伤:误工180日~365日,营养30~60日,护理30~150日。

10.8.2尺神经损伤:误工180日~365日,营养30~60日,护理30~150日。

10.8.3桡神经损伤:误工180日~365日,营养30~60日,护理30~150日。

10.8.4正中神经损伤:误工180日~365日,营养30~60日,护理30~150日。

10.8.5胫神经损伤:误工180日~365日,营养30~60日,护理30~150日。

10.8.6腓总神经损伤:误工180日~365日,营养30~60日,护理30~150日。

10.8.7腓总神经的主要分支损伤:误工180日~365日,营养30~60日,护理30~150日。

10.8.8坐骨神经损伤:误工180日~365日,营养30~60日,护理30~150日。

10.8.9股神经损伤:误工180日~365日,营养30~60日,护理30~150日。

10.8.10腋神经损伤:误工180日~365日,营养30~60日,护理30~150日。

10.8.11肌皮神经损伤:误工180日~365日,营养30~60日,护理30~150日。

10.9四肢主要血管损

10.9.1四肢主要血管损伤:误工30日~45日,营养30日~45日,护理7~60日。

10.9.2四肢主要血管损伤伴有严重感染或肢端出现缺血症状、体征或肢端坏死:误工90日~12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决定。

11其它损伤

11.1烧烫伤

11.1.1轻度:误工30日~45日,营养30日,护理1~30日。

11.1.2中度:误工70日,营养60日,护理30~60日。

11.1.3重度:误工120日,营养90~120日,护理60~120日。

11.1.4特重度: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11.2冻伤

11.2.1局部冻伤

Ⅰ度:误工15日,营养1~30日,护理1~30日。

Ⅱ度:误工30日,营养60日,护理30日。

Ⅲ度:误工60日,营养90日,护理60~90日。

Ⅳ度:误工140日,营养90日,护理60~90日。

11.2.2全身冻伤:根据临床治疗恢复情况确定

11.3其它物理化学生物因素损伤参照有关条款

11.4损伤引起创伤性休克、失血性休克或感染性休克:误工7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11.5损伤致异物存留在脑、心等重要器官内:误工9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11.6皮下软组织出血达全身体表面积的30%以上:误工9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11.7损伤引起挤压综合征:误工90日,营养、护理根据实际治疗情况决定。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损伤分级的依据

A.1颅脑损伤的分级

A.1.1轻型颅脑损伤:无颅骨骨折,昏迷时间不超过半小时,有轻度头痛、头晕等症状。神经系统检查和脑脊液检查均正常。

A.1.2中型颅脑损伤:相当于轻的脑挫裂伤,有或无颅骨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无脑受压征象。昏迷时间不超过12小时,有轻度神经系统病理体征,体温、脉搏、呼吸及血压均有轻度改变。

A.1.3重型颅脑损伤:相当于广泛的脑挫裂伤,脑干损伤或急性颅内血肿,深昏迷在12小时以上。有明显的神经系统病理体征,如瘫痪、脑疝综合征、去大脑强直等,有明显的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变化。

A.1.4特重型颅脑损伤:伤后立即出现深昏迷,去大脑强直或伴有其他脏器损伤、休克等。迅速出现脑疝、双瞳孔散大、生命体征严重紊乱等,甚至出现呼吸停止。

A.2烧烫伤程度分级

A.2.1成人烧烫伤程度划分

A.2.1.1轻度烧烫伤:烧烫伤总面积≤10%,Ⅲ度烧烫伤面积≤5%。

A.2.1.2中度烧烫伤:烧烫伤总面积10~30%,Ⅲ度烧烫伤面积5~10%。

A.2.1.3重度烧烫伤:烧烫伤总面积31~50%,Ⅲ度烧烫伤面积11~20%。

A.2.1.4特重度烧烫伤:烧烫伤总面积>50%,Ⅲ度烧烫伤面积>20%。

A.2.2.小儿烧烫伤程度划分

A.2.2.1轻度烧烫伤:烧烫伤总面积≤10%,无Ⅲ度烧烫伤。

A.2.2.2中度烧烫伤:烧烫伤总面积10~29%,Ⅲ度烧烫伤面积≤5%。

A.2.2.3重度烧烫伤:烧烫伤总面积30~49%,Ⅲ度烧烫伤面积5~14%。

A.2.2.4特重度烧烫伤:烧烫伤总面积>50%,Ⅲ度烧烫伤面积>15%。

(规范性附录)

使用标准的说明

B.1本标准所指“三期”的期限,为各类损伤的一般原则,在具体案件的评定中,需因人、因伤情、因恢复治疗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可机械照搬。

B.2受伤人员损伤后的实际“三期”时间低于本标准规定期限的,按实际发生的“三期”时间计算。

B.3多处损伤的,不能将多处损伤的“三期”进行简单累加;一般以“三期”时间较长的损伤为主,并结合其他损伤的期限综合考虑。

B.4对于一些损伤后恢复期比较长但已进入调解程序或诉讼程序的,误工期评定的上限可以至伤残评定前一日;但一般不超过24个月。

B.5遇有本标准以外的损伤时,应根据实际治疗情况,或者比照本标准相类似损伤所需的“三期”时间进行评定。

B.6损伤后经治疗在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内未愈仍需继续治疗的,可酌情适当延长三期时限,但“三期”的上限不长于伤残评定的前一日,并应有鉴定人员意见说明。

B.7继发性损伤伴合并症或需二期治疗的,根据临床治疗恢复情况确定。

B.8由于个体差异、潜在疾病、年龄等因素介入导致“三期”有所变化的,评定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综合评定“三期”。

B.9“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是指由于原发损伤较重,被鉴定人的伤情预后变化很大,或者出现严重感染、并发症、合并症等情况,不能单纯根据损伤就能确定预后恢复的情况,需要结合临床治疗情况予以明确;“根据临床治疗恢复情况确定者”,“三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B.10本标准由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负责解释。

员工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员工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范围 第二条凡公司全体员工均需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考核原则 第三条通过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第四条使员工有机会参与公司管理程序,发表自己的意见。 第五条考核目的,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形式相匹配。第六条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四章考核目的 第七条各类考核目的: 1. 获得晋升,调配岗位的依据,重点在工作能力及发挥,工作表现考核; 2. 获得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重点在工作成绩(绩效)考核; 3. 获得潜能开发和培训教育的依据,重点在工作和能力适应性考核。 第五章考核时间 第八条公司定期考核,可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为主。 第九条公司为特别事件可以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六章考核内容 第十条公司考核员工的内容见公司员工考评表,共有4大类18个指标组成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考评表给出了各类指标的权重体系。该权重为参考性的,对不同考核对象,目标应有调整(各公司依据自身企业特点,生成各类权重表)。第七章考核形式和办法 第十二条各类考核形式有: 1. 上级评议; 2. 同级同事评议; 3. 自我鉴定; 4. 下级评议; 5. 外部客户评议。 各种考核形式各有优缺点,在考核中宜分别选择或综合运用。 第十三条考核形式简化为三类: 即普通员工,部门经理,公司领导的评议。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1. 总则 1.1 绩效管理的核心是保证企业目标和使命的实现,发展组织,发展员工。 1.2 绩效考核是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绩效考核(以下简称“考核”)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原理,评定测量员工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 1.3 考核的最终目的是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并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 1.4 考核的结果主要用于压力传递、报酬管理、职务调整、工作反馈、工作改进、组织发展和员工发展。 1.5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总部垂直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的第一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参照执行。试用期员工在未转正前不实行此考核管理办法(详见相关细则)。

2. 考核内容 2.1 业绩指标:考核员工履行职责,完成当期特定工作的质量、数量、效率、效益情况,旨在通过客观和可衡量的指标来评价员工业绩。 2.2 综合素质:通过员工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表现的行为,考核其工作能力、工作态度、执行及服从能力、创新能力及企业文化理念的理解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特别说明:关于总部垂直管理的部门,其所在子公司的直接负责人考核权重占50%的比例,总部直属部门考核权重占50%的比例,具体考核指标详见《岗位目标协议书》、《岗位职责说明书》。 2.4 考核时限 年考核于每年7 月第二周开始进行,为期一周;年终考核于次年 1 月第二周开始进行,为期两周。 3. 考核流程 3.1 业绩考核 3.1.1 制定指标:被考核者与直接上级在年初、下半年初通过面谈将所要

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办法

某某医院 护理人员分层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护理队伍建设,促进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特制定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办法,通过分层级管理,实现护理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护理人员结构形成梯队,专业分布合理,并与所实施的等级护理与专科护理相适应。 一、分层及方法 根据护士的学历、资历、职称、工作能力、综合考评结果及院龄对护士进行全面评价,分为N0、N1、N2、N3、N4五级。(一)、N0级护士:中专及以上学历、注册在本院后从事临床护理工作1年以内的护理人员。能独立值班为A级,不能独立值班为B级。 (二)、N1级护士:中专及以上学历、注册在本院后从事临床护理工作≥1年的护士,已能独立值班,并完成N0护士培训并且考核合格者。分A、B级管理。 (三)、N2级护士:中专及以上学历、注册在本院后从事临床护理工作≥4年的护士与护师,并完成N1护士培训并且考核合格。分为A、B、C三级管理,C级为≥4年至6年,B级为≥6年至8年并已取得护师职称,A级为≥8年。 (四)、N3级护士:中专及以上学历、注册在本院后从事临床护理工作≥10年并已取得主管护师职称的护士,并完成N2护士培训并且考核合格者。分为A、B级管理,B级为中专及以上学历、职称取得年限<5年,A级为大专及以上学历、职称取得年限≥5年。 (五)、N4级护士:大专及以上学历、注册在本院后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0年以上并且取得副主任护师以上职称,并完成N3护士培训并且考核合格者。 二、各级护理人员职责 不同层级护士搭配排班,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每位按照对应层次与结合科室实际、本班次实际履行职责,能力强责任心强的N1级以上护士可以承担责任组长工作。 (一)、N0级护士职责 1、在上级护士指导下负责二级、三级护理的患者。 2、落实基础护理,掌握常用基础护理技术操作。 3、负责仪器的清洁维护工作。 4、监测生命体征、统计出入量并记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试行)

关于印发《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 准则(试行)》的通知 津司鉴协发[2013]3号 各司法鉴定机构: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试行)》(以下简称《准则》)已经天津市司法鉴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自2013年6月1日起,对于涉及受伤人员的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的评定,建议参照本《准则》执行。 2013年4月28日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 护理期评定准则(试行) 1范围 本准则规定了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准则适用于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纠纷、保险理赔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伤人员的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 2总则 2.1目的

本准则为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的评定提供依据。 2.2评定原则 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时的伤情、损伤后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并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个案中受伤人员的年龄、体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2.3鉴定人 应当由具有法医临床学鉴定资格的鉴定人进行评定。 3术语和定义 3.1误工期 误工期,是指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 3.2营养期 营养期,是指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需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 3.3护理期 护理期,是指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 4头部损伤 4.1头皮血肿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为公平、公正、科学地评价员工工作绩效,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有效促进工作绩效改进。 2、创建规范的考核平台,进一步规范、统一、完善部门考评体系,更好地指引部门开展考评工作。 第二条原则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结果。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部门全体管理人员(含中层管理人员与一般管理人员)。 第二章考核体系 第四条考核内容 1、工作业绩考核(占80%):分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两大项。 专项工作是指管理人员月(季)度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包含临时增加的计划外工作),专项工作考核根据管理人员月(季)度工作计划或临时工作计划完成的进度、质量及完成率等进行综合评价。 日常工作是指每月(季)例行的工作,日常工作的考核根据日常工作完成的质量、进度及相关指标达成情况进行考核。由于本部门各岗位工作性质的差异,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考核所占的比重将结合各岗位工作要求及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划分

。 2、工作能力和态度考核(占20%):考核管理人员为达到工作目标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以及管理人员的敬业精神、团队协作精神、执行力和快速反应能力等; 3、加分项:考核管理人员创新、自主学习、特殊贡献等方面,符合公司奖励规定,获得公司表彰及书面认可的给予加分。如: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4、减分项: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受到处罚的,在该人员受处罚月(季)度内给予考核扣分。此处“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特指:如迟到、早退、脱岗、违规请假、未按规定使用穿戴劳保用品、违规驾驶等情节较轻的违纪行为,且未达到员工奖惩条例规定处罚条件的。加、减分项分别依据公司《员工奖惩条例》规定对照评分。 5、考核分值组成情况表。 月(季)度考核 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得分取考核年度12个月考核成绩之总和。 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年度考核得分= 考核年度内每月考核成绩×12 第五条考核方式 本部门考核以各被考核人员每月工作实施计划为基础,依据考核标准

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公司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地了解和评价经营管理人员的工作实绩,建立正常的晋级、任用、调配机制,激励全体经营管理人员更加勤政敬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评价应按照党管干部原则;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合于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包括公司经营班子)。 第四条考核评价工作在公司党委和经营班子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 第二章年度考核内容 第五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方面表现。 能:是指业务知识、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任务完成情况。 勤:是指工作态度、勤奋程度和敬业进取精神。 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廉:是指遵纪守法,办事公正,清正廉明,严于律己。 第六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

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三章考核机构 第七条公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考核评议工作的领导。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公司人事部门、党群工作部门和工会主要负责人兼任,具体工作由人事部门承办。考核办公室具体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评议工作以及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负责向考核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二)负责制(修)订公司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三)负责对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八条年度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年度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九条年度考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由经营业绩和综合考评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各类人员年度考核分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一)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占60分,综合考评占40分; (二)二级单位副职:经营业绩占30分,综合考评占70分; (三)职能部门负责人:经营业绩占20分,综合考评占80分;

护理人员分层级管理办法(试行)

护理人员分层级管理办法(试行) 为有效的使用护理人员资源,实现护理人员能级对应,调动其积极性,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综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分层及方法:根据护士的学历、年资、职称及工作能力等对护士进行全面评价,将护理人员分为N0、N1 N2 N3 N4及护理行政管理级六类。 1、N0级护士: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内或未取得护士资格的护理人员。 2、N1级护士:大专及以上学历、二级医院从事临床护理满1-3年的注册护士并完成I级护士任职资格培训与考核合格者。 3、IN2级护士: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临床护理满4年,已聘任护师职称并完成II级护士任职资格培训与考核合格者。 4、N3级护士: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临床护理满8年,已聘任主管护师职称并完成III级护士任职资格培训与考核合格者。 5、N4级护士: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满10年,已聘任副主任护师职称。完成IV级护士任职资格培训与考核合格者。 6、护理行政管理(护士长):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满5年,已取得主管护师资格,完成护士长任职资格培训与考核合格者。 二、各级护理人员职责: (一)N0级护士职责: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完成低技术性护理操作,在上级护士的指导下负责二、三级护理患者。 1、落实基础护理。 2、负责仪器的清洁及保持功能状态。 3、监测生命体征、统计出入量并记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上级护士。 4、协助患者留取大、小便标本。 5、在上级护士的指导下负责二、三级护理患者。 6、医院授权的其他工作。 (二)NI级护士职责: 1、具有NI级护士资格。 2、根据其能力可独立分管一、二、三级护理患者 3、协助带教护士做好实习护生的带教。 4、医院授权的其他工作。 (三)N2级护士职责: 1、具有N2级护士资格。 2、可担任带班组长、分管特级、一级护理患者。 3、可负责临床带教及培训工作。 4、医院授权的其他工作。 (四)N3级护士职责: 1、具有N3级护士资格。 2、可负责临床带教及培训工作。 3、积极开展护理科研。 4、可主持护理查房或病例讨论。 5、医院授权的其他工作。

粤鉴协指[2012]2号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试行)

粤鉴协指[2012]2号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试行) 1.总则 1.1 本准则是为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的确定提供评定依据。 1.2 本准则规定了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1.3 本准则适用于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纠纷、保险理赔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伤人员的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 1.4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并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个案的年龄、体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2.术语和定义 2.1 误工期 误工期(亦称休息期、医疗休息期),是指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 2.2 营养期 营养期(亦称营养补偿期),是指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需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 2.3 护理期 护理期(亦称护理陪护期),是指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 3.头部损伤 3.1头皮血肿 3.1.1 头皮下血肿:误工7~15日,无需营养,无需护理。 3.1.2 帽状腱膜下血肿或骨膜下血肿:范围较小,经加压包扎即可吸收自愈者:误工15~30日,营养7日,护理1~7日。 3.1.3 帽状腱膜下血肿或骨膜下血肿:范围较大,需穿刺抽血和加压包扎者:误工30~5 0日,营养15日,护理7~15日。 3.2头皮裂伤 3.2.1钝器创口长度≤6cm、锐器创口累计长度≤8cm:误工15~30日,营养1~7日,护理1~7日。 3.2.2 钝器创口长度>6cm、锐器创口长度>8cm:误工45~60日,营养7~15日,护理1~7日。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doc

广东X X集团空调事业部本部工厂文件美冷本部字[] 号签发人:辛迪平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公平、公正、科学地评价员工工作绩效,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突出对优秀员工的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促进工作绩效改进,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创建规范的考核平台,进一步规范、统一、完善工厂考评体系,更好地指引各部门开展考评工作; 第二条原则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部工厂各科室人员及各分厂、车间办公室人员。 第二章考核体系 第四条考核内容 1、工作业绩(占):分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两大项。专项工作是指员工月 度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包含临时增加的计划外工作),专项工作考 核根据员工月度工作计划完成的进度和质量进行评价。日常工作是指每 月例行的工作,日常工作的考核根据日常工作完成的质量、进度及相关

指标达成情况进行考核(如考核采购员的及时供货率、考核质量主管的 质量指标达成情况等)。由于各部门、各岗位工作性质的差异,专项工 作和日常工作考核所占的比重由各部门自行调节,但比例一旦确定后应 在半年内保持比例的稳定性。 2、工作能力和态度考核:考核员工为达到工作目标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 以及员工的敬业精神、团队协作精神、执行力和快速反应能力等,各分 项的考核权重由各部门自行制订; 3、加分项:考核员工创新、自主学习和特殊贡献等方面。 第五条考核方式 采用逐项打分、三级考核的方式,先由员工自主考核,后由直接主管评分,最后由部门主管考核,员工自主考核作为参考,以部门主管考核评分作为最终考核结果。 第六条考核细则 由于各部门工作性质与工作内容存在差异性,工厂不制定统一的考核细则,只规范考核的主要内容及各部分内容所占的比重,考核细则由各部门自行制定,报管理部会审后执行。 第七条考核周期 每月考核一次。各部门于每月日前将考核结果报管理部。 第八条考核流程 下发考核表——员工自主考核——直接主管考核、签名——部门主管考

公司员工年终考核办法

◆● 一、总则 1.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本公司工作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此考核制度。 2. 工作质量考评(以下简称“考评”)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原理,评定、测量员工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工作质量考核针对员工的工作表现。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4.以员工在被考核该段时期工作成果与表现为依据,各部门经理对所属员工的平时的工作留意,严密考核。◆● 二、考核的内容 1、分以下四部分: (1)、工作质量情况:本季度内完成的所有工作,是否完全达到质量标准的要求; (2)、安全生产情况:在本季度的工作中,是否有不安全的工作生产行为; (3)、工作表现情况:指本职工作内的协作精神、积极态度等。由部门内部同事或被服务者进行考评。 (4)、技术水平情况:在本季度的工作中,技术水平是否有所提高。◆● 三、考核方法 1.季度考核: 每季度对员工考核一次,由部门经理具体考核,填写到《jl0303-05员工考核表》中(具体见表)季度考核从四方面进行——工作质量情况、工作表现情况、安全生产情况、技术水平。 分为六档——优、好、良好、良、一般、差。如在四项中有低于良档的将累计到年终奖金一并计算。 如在一季的考核中全部为优的,在年终奖金发放时系数将+0.1,如在一季的考核中全部为好的,在年终奖金发放时系数将 +0.05,三季可累加。 如在一季的考核中全部为差的,将立即离岗培训,时间为3个月,如经考核再不合格将予以辞退。 2.年终考核: 第四季的考核为年终考核。 年度综合评判在90分以上,为优秀,年终奖金的系数为1.2;年度综合评判在80分以上,为良好,年终奖金的系数为1.0;年度综合评判在70分以上,为好,年终奖金的系数为0.9;年度综合评判在60分以上,为一般,年终奖金的系数为0.8,年度综合评判在60分以下的,为较差,无年终奖金。并且公司将视情况给予其警告、降级使用或辞退。 ◆● 四、考核时间 季度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季最后一个月的15日。 年终考核:员工于12月底举行总考核1次。 考核年度:~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五、要 求 1、员工的直接上级为该员工的考评负责人,具体执行考评程序; 2、本部门经理为该员工的考评负责人; 3、考评结束时,考评负责人必须与该员工单独进行考评沟通; 4、各部门经理对于所属员工应按工作质量情况、工作表现情况、安全生产情况、技术水平严正考核。 ◆●六、保 密 1、考评结果只对考评负责人、被考评人、人事负责人、(副)总经理公开; 2、考评结果及考评表格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3、任何人不得将考评结果告诉无关人

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护理人员分层管理是根据护士的工作能力、技术水平、工作年限、职称和学历等要素,将护士分为不同的层级,通过对护理人员进行分层管理,充分体现能级对应,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各层级护理人员的潜力和自身价值。在医院护理队伍中实施护理人员分层管理,是提升护理科学管理水平调动护士工作积极性的关键举措,是有效解决护理人员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培养和使用问题的具体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护士队伍的科学管理,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特制定《元谋县人民医院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办法》(暂行),请各科室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成立护理人员分层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护士分层管理的原则 优化结构、统筹兼顾、逐级聘用、分层管理。 根据护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年限、职称和学历等要素将我院护士分为四级,依次为一级护士、二级护士、三级护士、四级护士。 三、任职条件 (一)一级护士 1 1、全日制护理专业毕业。 2、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进入医院工作的护士。 3、未具备晋升二级护士任职条件的护士。

(二)二级护士: 1、具有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资格注册证。 (三)三级护士: 1、中专及以上护理专业学历,具有聘任护师八年以上或主管护师技术职称。 2、至少在正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一篇。 (四)四级护士: 1、专科以上学历,任主管护师十年以上。 2、科室资深护理骨干,主管护师以上职称。 3、是本科危重症护理及专科护理、带教及技术革新的学科带头人。护士长、护理组长、临床高级专科护士、科学带教老师符合任职条件的可申请晋级。 4、至少在正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 5、有州、省本专科进修经历 四、工作职责: (一)一级护士 1、经培训合格后可独立完成患者的生活护理如喂饭、洗浴、普通翻身等。 2 2、在执业护士当面指导下完成一般护理操作,如静脉输液,皮下注射、鼻饲、喂药等护理操作。 3、以适宜的沟通方式与患者进行沟通。 4、遵守医院和科室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遵从信息保密和安全制度。 6、经执业资格注册后可独立完成科室制定的各班工作。 (二)二级护士:

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评定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 1193-2014 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 营养期评定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assessment of loss of working time period, nursing period, vegetative period of personal damages 2014-11-26发布 2014-11-2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目次 前言 (2) 1范围 (2) 2术语和定义 (2) 3总则 (2) 4头部损伤 (3) 5面部损伤 (3) 6颈部损伤 (6) 7胸部损伤 (6) 8腹部损伤[] (7) 9脊柱、骨盆部损伤 (8) 10肢体与关节损伤 (9) 11其他损伤 (11) 附录A(规范性附录)判定基准的补充 (11) 附录B(规范性附录)损伤分级的依据 (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中国法医学会和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7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中国法医学会、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旭、宁锦、王岩、常林、田雪梅、刘会、杜雁、郭兆明、项剑、狄胜利、张凤芹、李屹兰、杨天潼、何光龙。 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 营养期评定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损害等人身损害赔偿中受伤人员的误工期、 护理期和营养期评定。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误工期loss of working time period 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 固定所需要的时间。 护理期nursing period 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自理困难,全部或部分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 营养期vegetative period 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要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1. 总则 绩效管理的核心是保证企业目标和使命的实现,发展组织,发展员工。 绩效考核是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绩效考核(以下简称“考核”)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原理,评定测量员工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 考核的最终目的是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并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 考核的结果主要用于压力传递、报酬管理、职务调整、工作反馈、工作改进、组织发展和员工发展。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总部垂直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的第一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参照执行。试用期员工在未转正前不实行此考核管理办法(详见相关细则)。 2.考核内容 业绩指标:考核员工履行职责,完成当期特定工作的质量、数量、效率、效益情况,旨在通过客观和可衡量的指标来评价员工业绩。 综合素质:通过员工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表现的行为,考核其工作能力、工作态度、执行及服从能力、创新能力及企业文化理念的理解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特别说明:关于总部垂直管理的部门,其所在子公司的直接负责人考核权重占50%的比例,总部直属部门考核权重占50%的比例,具体考核指标详见《岗位目标协议书》、《岗位职责说明书》。 考核时限 年考核于每年7 月第二周开始进行,为期一周;年终考核于次年1 月第二周开始进行, 为期两周。 3.考核流程 业绩考核 制定指标:被考核者与直接上级在年初、下半年初通过面谈将所要完成目标达成一致探讨行动计划和为达成目标所需的资源,双方探讨考核目标达成的衡量标准。将业绩指标层 层分解到员工,年初签订的《岗位目标协议书》(经理级)和《年度员工关键职责任务与考核标准表》(一般员工)作为业绩指标考核的重要依据。生成文档《半年度/年度绩效考核表》(经理级/一般员工)一式两份,表中“业绩指标”、“评价标准”和“权重”栏填写完整,经直接上级签字认可;自留签字书面文档一份,员工交直接上级电子文档一份。凡能量化的按量化指标制订指标。 执行指标:执行过程当中,直接上级检查目标执行进度,提供建设性指导,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过程。 业绩评估:公司全体员工在半年末、年末填写《半年度/年度绩效考核表》中“实际工 作完成情况说明”栏主要填写实际完成工作的情况与季初或年初指标的前期制定之间的差距, 这个作为考核评价的可行性依据,员工在年末要上交《年度述职报告》。直接上级完成对下属的业绩评估及定性评价,进行原定目标与实际完成情况的对比。对于超额完成和指标不合格的人员做关键情况说明,填写在《半年度/年度绩效考核表》的情况说明栏中。人力资源部核准,汇总,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GAT1193-2014 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

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 GA/T1193-2014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14年11月26日发布,2014年11月26日实施。 目录 前言 1范围 2术语和定义 3总则 4头部损伤 5面部损伤 6颈部损伤 7胸部损伤 8腹部损伤[S39.905] 9脊柱、骨盆部损伤 10肢体与关节损伤 11其他损伤 附录A(规范性附录)判定基准的补充 附录B(规范性附录)损伤分级的依据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中国法医学会和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中国法医学会、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旭、宁锦、王岩、常林、田雪梅、刘会、杜雁、郭兆明、项剑、狄胜利、张凤芹、李屹兰、杨天潼、何光龙。 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 营养期评定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损害等人身损害赔偿中受伤人员的误工期、 护理期和营养期评定。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误工期loss of working time period 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 2.2 护理期nursing period 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自理困难,全部或部分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 2.3 营养期vegetative period 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要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 2.4 评定assessment 运用专门知识,评价确定人身损害误工期(2.1)、护理期(2.2)和营养期(2.3)的过程。 2.5 评定意见assessment conclusion 评定人运用专门知识对人身损害误工期(2.1)、护理期(2.2)和营养期(2.3)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综合性判断。 3总则 3.1目的 本标准为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的评定提供依据。 3.2评定原则 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并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个体的年龄、体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具体见附录A、附录B。 3.3评定时机 评定时机应以外伤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症状及体征稳定为准。 4头部损伤 4.1头皮血肿[S00.002]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2016

永州路桥公司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健全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绩效考核对员工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给予员工与其贡献相应的激励,真正把员工的工作业绩与收入挂钩,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科学的考核原则 2、坚持重业绩、强激励、硬约束的实施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1、公司中层干部(公司各部室长及项目部领导班子) 2、公司机关及项目部一般管理、技术、辅助服务岗位人员 第四条考核机构及职责 1、考核领导小组设置及职责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公司中层干部 职责:负责审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协调绩效考核工作,复核、批准考核结果及其运用的意见。

2、考核办公室设置及职责 考核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具体负责考核的相关工作。 职责:负责拟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的培训、指导与监督管理;负责考核结果的运用与实施工作。 第二章考核实施 第五条考核周期 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1、月度考核:是对员工每月的工作业绩进行的量化考核。月度跨度为上月25日至本月25日。 2、年度考核:是通过汇总员工每月的月度成绩得出全年的平均考核成绩。 第六条考核内容 1、工作业绩考核(占80%):分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两大项。 专项工作是指被考核人员《月度工作计划》(附表1)中的工作内容(包含临时增加的计划外工作),专项工作考核根据被考核人员月度工作计划或临时工作计划完成的进度、质量及完成率等进行综合评价。 日常工作是指每月例行的工作,日常工作的考核根据日常工作完成的质量、进度及相关指标达成情况进行考核。由于本部门各岗位工作性质的差异,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考核所占的

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制度

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 全院护理管理制度 一、护理分层管理指对护理人员进行能力层次的界定、培训、能力认定、任用和考核。 二、本院护理人员分为5个级别:非注册护士(N0);注册护士(N1);护师(N2);主管 护师(N3);(副)主任护师(N4)。每个级别根据不同的能力标准进行界定(详见“护理人员能力分层标准”)。 三、根据各层次护理人员能力标准提供分层次培训和评价(详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四、每年一次对到达能力标准的护理人员进行能力认定和晋升(详见“护理人员能力认定制 度”和“晋升作业办法”)。 五、根据各级护理人员的不同能力,匹配对应的岗位职责和能力要求/工作标准,对其进行 任用(详见“护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和“各级护理人员能力要求和任用岗位”)。六、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要求/工作标准,持续评价和管导护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并每年一 次汇总其绩效评价(详见“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附录: 各级护理人员能力要求和任用岗位能级能力要求任用岗位 N0 工作态度 工作主动、认真、踏实、有慎独精神 对布置的工作认真执行 掌握工作职责,与同事团结协作 专业技能 具备儿科基础护理知识和技能 掌握一般消毒隔离知识和技能 熟悉儿科常见疾病护理常规 掌握常规仪器的维护 沟通能力 能够与患儿及家长进行一般的沟通协助护士:在高年资护士的督导下,执行一般患者的护理照顾。 N1 工作态度 工作主动、认真、踏实,有慎独精神 对布置的工作认真执行 掌握各班职责,与同事团结协作 主动提供病人照顾,满足病人的需求 保持稳定地工作情绪 专业技能 正确运用护理程序,落实照护计划 具备安全意识,正确和安全落实护理措 施,协助治疗 掌握常规儿科护理操作技能 掌握专科常见疾病护理知识和技能 掌握常用药物作用、副作用和注意事项 协助危重病人的抢救及护理工作 掌握常规仪器及设备使用和维护技能 正确使用电脑系统 沟通能力 能与患儿及家长进行日常生活和常规治 疗的沟通交流 自我学习 完成岗位的学习和提高 完成医院和专科继续教育培训课程 完成相关课程的培训和学分责任护士:独立执行一般患者的护理照顾 N2 工作态度 工作主动、认真、踏实,有慎独精神 对布置的工作认真执行 掌握各班职责,与同事团结协作 主动提供病人照顾,满足病人的需求 管理和调整自己工作情绪,应对突发事件责任护士:独立执行危重患者的护理照顾

粤鉴协指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

粤鉴协指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 1.总则 1.1 本准则是为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的确定提供评定依据。 1.2 本准则规定了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1.3 本准则适用于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纠纷、保险理赔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伤人员的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 1.4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并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个案的年龄、体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2.术语和定义 2.1 误工期 误工期(亦称休息期、医疗休息期),是指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 2.2 营养期 营养期(亦称营养补偿期),是指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需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 2.3 护理期 护理期(亦称护理陪护期),是指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 3.头部损伤 3.1头皮血肿 3.1.1 头皮下血肿:误工7~15日,无需营养,无需护理。 3.1.2 帽状腱膜下血肿或骨膜下血肿:范围较小,经加压包扎即可吸收自愈者:误工15~30日,营养7日,护理1~7日。 3.1.3 帽状腱膜下血肿或骨膜下血肿:范围较大,需穿刺抽血和加压包扎者:误工30~50日,营养15日,护理7~15日。 3.2头皮裂伤 3.2.1钝器创口长度≤6cm、锐器创口累计长度≤8cm:误工15~30日,营养1~7日,护理1~7日。 3.2.2 钝器创口长度>6cm、锐器创口长度>8cm:误工45~60日,营养7~15日,护理1~7日。 3.3 头皮撕脱伤 3.3.1 撕脱面积≤20cm2:误工30~60日,营养10~20日,护理7~10日。 3.3.2 撕脱面积>20cm2,不伴有失血性休克征象:误工60~90日,营养20~30日,护理15~20日。 3.3.3 撕脱面积>20 cm2,伴有失血性休克征象:误工90~120日,营养60日,护理30~90日,根据不同情况,营养和护理期可视情况延长,但不超过误工期。 3.4 头皮缺损 3.4.1 头皮缺损≤10 cm2:误工30~60日,营养10~20日护理7~15日。 3.4.2 头皮缺损>10 cm2:误工45~120日,营养20~30日,护理15~20日。 3.5 颅盖骨骨折 3.5.1 颅盖骨线状骨折:误工30~60日,营养30日,护理15日。 3.5.2 颅盖骨凹陷骨折/多发粉碎骨 3.5.2.1 不需手术整复者:误工60日,营养30日,护理15日。 3.5.2.2 需手术整复者:误工60~12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管理制度)华为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华为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机密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考核组织和管理 (2) 第三章考核程序 (4) 第四章季度考核 (8) 第五章年度考核 (10) 第六章申诉及其处理 (12) 第七章附则 (13) 附件一季度考核流程图 (14) 附件二考核评分表及填表说明 (14) 附件三考核指标评定表 (25) 附件四考核统计表 (33) 附件五考核申诉流程图和表格 (4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管理现代化,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每位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XXXA东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所有员工均需参加考核。总经理由董事会负责考核,不在本办法考核范围之内。 公司员工分成4个职系,即管理职系、专业技术职系、行政事务职系和营销职系。 考核对象具体分为高层管理、中层管理、专业技术、行政事务、营销等各类人员。 第三条考核目的 员工考核的目的在于评价和开发。评价的目的为了正确估价员工的行为和绩效,以便适时给予奖惩,如提薪、发奖金、晋升等。开发的目的在于提高员工的素质,如更新员工知识结构与技能、激发创造力等,最终提高员工的绩效,从而有效提升公司的整体绩效。 第四条考核原则 (一)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 (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三)多角度考核; (四)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条考核用途 考核结果的用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薪酬分配;

(二)职务升降; (三)岗位调动; (四)员工培训。 第二章考核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考核周期 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其中季度考核于各季度结束后十日内完成;年度考核于次年一月二十日前完成。 第七条考核职责划分 (一)考核管理委员会职责 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组成公司考核管理委员会领导考核工作,承担以下职责: 1、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批; 2、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等级的综合评定; 3、员工考核申诉的最终处理。 (二)人力资源部职责 作为考核工作具体组织者和指导者,主要负责: 1、制定考核原则、方针和政策; 2、拟定考核制度和考核工作计划; 3、组织协调各部门的考核工作; 4、对各部门进行各项考核工作的培训与指导; 5、对各部门考核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

护理分层管理办法

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护理队伍的科学管理,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切实提高临床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医院根据河北省《优质护理服务病区的评价标准》的要求,本着“能力优先,利于工作,利于个人发展,利于团队建设”的分层原则,针对全院护士工作能力、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年限、学历水平,合理设置护士层级,实行分层级管理,使护理人员真正形成梯队,满足不同病人、不同疾病及病情的需要,特制定《邯郸明仁医院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办法》如下: 一、护士分层级管理的目的 使护士人尽其才,充分体现自身价值和岗位价值,激发护士的进取心和成就感;使护理管理进一步满足病人对护理服务需求,护士成长与专业发展需求;利于医护配合与医疗安全需求,促进团队协作,实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目标。 二、护士分层级管理的构建 搭建分层级管理组织架构,合理设置护士层级管理架构 三、护士分层级管理制度

1、建立临床护士分层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根据护理人员的不同能级,设置不同层级的护理岗位,给予护士不同的工作权限,履行不同的岗位职责,满足不同患者、不同疾病及病情的需要,确保护理质量。 2、分层依据及层级:护理部对全院护士实行分层级管理,根据护士的工作能力、工作经验、技术水平、工作年限、职称和学历等要素,分为五个层级,即N4级护士(护理专家),N3级护士(高级责任护士),N2级护士(责任护士),N1级护士(初级责任护士),N0级护士(助理护士)。 3、护士长按照护理人员的层级,并结合临床实际情况,对护士进行合理分工,根据护士的工作经验、技术水平、能力,将不同病情轻重、护理难度和技术要求的患者分给责任护士。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8--15人。保证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4、建立与护士能级相对应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护理部、科室二级质控管理体系定期对护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体现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5、实行护士分层级培训及考核制度。每年制定各层级护理人员的培训及考核计划,按计划落实培训及考核内容,并把结果纳入护士技术档案。 6、护士的分层级管理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绩效考核侧重护士的实际工作能力,包括护理工作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患者满意度等,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收入分配、职称晋升、学习进修、评先评优等相结合,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7、在层级管理体制中,满足等级护理、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需要,保证同一患者得到稳定的护理服务,保证护理安全。 四、护理人员分层级标准 1、N4级护士(护理专家):获得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获得护士执业证书,并按期注册;获得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满15年以上。 2、N3级护士(高级护士):获得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获得护士执业证书,并按期注册;获得护师及以上职称;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满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 护理期评定准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纠纷、保险理赔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伤人员的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 2总则 目的本标准目的是为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的确定提供评定依据。鉴定原则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并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个案的年龄、体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鉴定人应当由具有法医临床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误工期 误工期(亦称休息期、医疗休息期),是指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 营养期 营养期(亦称营养补偿期),是指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需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 护理期 护理期(亦称护理陪护期),是指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 4头部损伤 头皮血肿 30日,营养7日,护理1~7日。 60日,营养15日,护理1~15日。 头皮裂伤 ≤6cm、锐器创口累计长度≤8cm:误工30日,营养1~7日,护理1~7日。 头皮撕脱伤 ≤20cm2:误工60日~90日,营养10~20日,护理7~10日。 2,伴有失血性休克征象:误工90日~120日,营养60日,护理30~90日,根据不同情况,营养和护理期可视情况延长,但不超过误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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