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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关税问题研究_背景_征收标准及应对措施

碳关税问题研究_背景_征收标准及应对措施
碳关税问题研究_背景_征收标准及应对措施

碳税分析

2 中国碳税研究 国际能源机构所做的2000年世界能源展望中预计,如果全球对CO2排放不采取有效行动,则全世界在2020年以前每年CO2排放量的增长率会达到2.1%,其中70%的增长将来自于发展中国家;依目前趋势,到2020年,发展中国家占全球的总排放量将由1997年的37.8%大幅增至49.8%。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减少碳排放量对减缓全球变暖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中国义不容辞的责任。但碳税政策的建立和开征过程是相当复杂的。很多国外学者围绕碳税政策进行了大量的研究[12-16]。中国碳税研究虽然起步比较晚,但到目前为止也有不少关于中国碳税的研究,并已建立了一些研究模型[17-24],这些研究主要集中于分析既定减排目标下中国的碳税税率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如陈文颖等用能源-环境-经济耦合的中国MARKAL-MACRO模型研究了碳减排对中国能源系统的影响[25],和CO2减排对中国未来GDP 增长的影响[26];贺菊煌等[27]建立了一个用于研究中国环境问题的CGE模型,用静态模型分析了征收碳税对中国CO2减排的效果和对国民经济等各方面的影响。研究结果普遍认为碳税能够减少能源消费以及CO2的排放,而且减排将对国家的GDP造成一定的损失,对资本、进出口、价格弹性、福利等都是负向的影响,部分文献[20]认为存在一个最优的减排水平使GDP损失最小。下面介绍几种中国碳税的研究模型。 PRCGEM模型1999年,郑玉歆[20]等建立PRCGEM碳税模型,即一个静态的CGE模型。该模型分析了降低5%、10%、20%的CO2排放需征收的碳税及其长期和短期的影响。另外模型还讨论了如果在征收碳税的同时降低企业税,保持政府收入不变时碳税的影响。该模型研究中,同时考虑税收不减免和税收减免两种情况下碳税对GDP的综合影响,显然可以看出利用税收中性原则,征税对GDP影响明显下降,而且还存在最优的水平,即减少CO2为10%,GDP下降仅为0.01%。其中中性原则即指让国家总的税收收入保持基本不变,把碳税增加的收入通过减少其他税种的征收来保持总收入水平不变。 CNAGE模型2002年,中国国家统计局和挪威统计局联合做了一个课题:《征收碳税对中国经济与温室气体排放的影响》[21]。在该课题中作者通过利用一个中国可计算一般均衡(CNAGE)模型定量分析了征收碳税对中国经济和GHG排放的影响。CNAGE模型是基于新古典经济理论的一个准动态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型。模型中分别计算了生产部门和中国居民的能源消费量,包括煤炭、石油等19种主要的商业能源产品。模型中考虑了固定燃烧、移动燃烧和用做原材料等能源产品的不同用途,分别设定了5美元/吨碳和10美元/吨碳两种碳税税率。研究得出征收碳税将使经济增长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而CO2的排放量将出现很大程度的下降。在对每吨碳征收5美元税时,短期内GDP将下降约0.4%,CO2的排放量将下降8%;长期内GDP将下降0.1%,CO2的排放量将下降2%。在对每吨碳征收10美元税时,短期内GDP将下降0.85%,CO2的排放量将下降14%;长期内GDP将下降0.07%,CO2的排放量将下降4%。这表明:短期内征收碳税对经济和CO2的排放量的影响都相当大,而长期内的影响则小得多。该模型中没有考虑如何分配和使用所征收的碳税收入,并且投资结构不能根据征收碳税的情况自动调整。 MARKAL-MACRO模型高鹏飞等[17]应用国际上广泛使用的MARKAL-MACRO建模工具,建立了一个用于评价中国能源系统碳减排政策的模型,研究了无碳税(基准方案)和不同碳税水平下(税率分别为30, 50, 100, 150和200美元/吨)未来中国能源系统碳排放情况,用来评价碳税对中国碳减排和宏观经济的影响。在这个模型中,能源需求按6个部门划分,即工业部门、农业部门、服务部门、交通部门、城市居民生活部门和农村居民生活部门。结果表明从2030年开始征税,税率为30美元,碳消减排放达7%,但会导致较大的GDP损失,约占当年GDP的0.13%。另外发现当碳税水平较高的时候,减排的效果并不显著,而

简述碳关税对中国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简述碳关税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摘要: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美国通过了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实施碳减排限额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的法案。本文主要阐述碳关税对中国对外贸易产生了严重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 关键字:碳关税、贸易保护主义、影响 一、概述 碳关税是指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碳关税,这个概念最早由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提出,用意是希望欧盟国家应针对未遵守《京都协定书》的国家课征商品进口税,否则在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运行后,欧盟国家所生产的商品将遭受不公平之竞争,特别是境内的钢铁业及高耗能产业。 2009年6月底,美国众议院通过的一项征收进口产品“边界调节税”法案,实质就是从2020年起开始实施“碳关税”——对进口的排放密集型产品,如铝、钢铁、水泥和一些化工产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2009年7月4日,中国政府明确表示反对碳关税。 二、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从中国对美贸易的总体情况来看,美国“碳关税”的征收,无论是出口还是进口均将产生负面影响,比较而言,对美出口的影响要略大于进口的影响。 显而易见,在全球正在共同经历金融危机的经济大背景下,美国这一未在《京都议定书》上签字的温室气体排放头号大国突然出台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实施碳减排的国家征收碳关税的措施,其本意并不是为全球低碳化作积极贡献,而是面对日渐虚弱的国内工业产业采取的一种打击竞争对手的贸易保护措施。 追溯美国施行贸易保护主义的原因,我们不难发现,进入20 世纪70 年代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代表美元的世界货币称谓已名不副实,美国经济受到了重创,进入“滞胀”状态。因此,美国不得不借助各种名目繁多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来保护国内日渐衰弱的传统工业和新兴工业,从纺织品贸易到钢材、造船、汽车、家电,几乎所有工业行业都被贸易保护这张严密的大网所覆盖。 一旦美国的碳关税政策得到相应支持,将对我国出口贸易和经济发展带来重大影响。我国目前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中,大约有7%--14%是为生产出口美国的产品而产生的。在中国对美国出口商品中,机电、建材、化工、钢铁、塑料制品等传统高碳产品占据了中国出口市场一半以上的比重。例如,2008年中国对美国出口机电产品1528.6亿美元,约占中国对美国出口总额的61%。而这类高碳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又占有很大比重,对这类产业进行全面低碳化升级改造面临着资金、技术等多方面约束,短期内无法实现。根据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刘小川教授的测算,如果美国对从我国进口的产品征收30美元/吨的碳关税,将会导致我国出口总额下降0.715%;如果碳关税率提高一倍达到60美元/吨,出口总额就会下降 1.244%。 更重要的是,如果美国碳关税政策真正实行,将引起欧盟成员国和其他发达国家的效仿,当前,法国和加拿大正酝酿出台类似于美国的碳关税政策,拟对从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进口的高碳产品征收碳关税。对我国这样一个出口贸易占GDP很大比重的国家而言,将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 如果欧美国家对高耗能产品征收碳关税,无疑将降低我国制造业的竞争力。当前,我国制造业的出口优势主要还是价格优势,依靠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取胜竞争对手。欧美国家仅仅在劳动力方面的成本至少是我们的10倍以上,而这些产品主要集中在消费品行业、重化工业领域。也就是说,无论是轻工业还是重化工业,我们都将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击。

论我国碳税制度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论我国碳税制度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我国必须建立低碳社会,而碳税的出现正好弥补了我国的环境税税收体制不够完善的这一缺陷。然而,鉴于该税种涉及面广、意义深远,因而,在设计时必须要谨慎,开征碳税应未雨绸缪,考虑多方面因素。 标签:碳税;制度;设计 所谓碳税是指针对二氧化碳排放所征收的稅,它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保护环境为目的,通过对燃煤和石油下游的汽油、航空燃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品,按其碳含量的比例征税来实现减少化石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接受了外部性理论,他认为要使环境外部成本内在化,需要政府采取税收或者补贴的形式来对市场进行干预。碳税是根据污染造成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对污染者所收的税,以税收形式弥补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之间的差距,将污染的成本加到产品的价去,所以碳税又被称之为“庇古税”。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调节司的统计,2000~2008年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增长率为12.28%,排放总量由27亿吨增至70亿吨,期间累计排放量为415亿吨。2010年中国排放量约为80亿~9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如果不采取措施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碳排放量,到2030年,中国的碳排放量将会达到300亿吨甚至350亿吨。并且根据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大会达成的协议,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世界人口最多,担负着巨大的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国家而言,是一个相当大的压力。 1 碳税的归属与使用问题 1.1 碳税的归属 碳税的收入归属上有三种选择,即地方税、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一般而言,根据中央税与地方税的划分标准,地方税应该是具有非流动性且分布较均匀、不具有再分配和宏观调控性质、税负难以转嫁性质的税种。而碳税对整个宏观经济、产业的发展产生影响,还涉及一个国际协调的问题。从这个角度看,碳税不宜作为地方税,作为中央税更为合适。但考虑到我国目前地方税税收收入过低,为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建议将碳税作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为7∶3。 1.2 碳税的使用 碳税收入应该采用以下使用内容和方式:一是用于重点行业的退税优惠和对低收入群体的补助等方面;二是可以建立国家专项基金,专门用于应对气候变化、提高能源效率、研究节能新技术、新能源技术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实施植树造林等增汇工程项目以及加强有关的科学研究与管理,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三是在具体使用方式上,应该更多地采用财政贴息等间接优惠方式,

“碳关税”的性质界定研究

“碳关税”的性质界定研究 关键词:碳关税/边境调节税/性质/界定 内容提要: 本文从碳关税问题的缘起出发,在深入分析支撑碳关税的相关理论基础上,对碳关税的性质进行了厘定,认为“碳关税”属于WTO规则中的边境调节税,是一种区别于关税而被定性为税收调整的制度,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平衡国内被征收“碳税”产品与相同进口产品之间的税收负担,但由于WTO规则的模糊性,“碳关税”措施尚有待于进一步澄清。? ?一引言?在钢铁般的国家利益、锱铢必较的权利分割和无休止的争吵面前,人类的前途何其渺小,经过十二天的漫长会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会议和京都议定书第五次缔约方会议通过的《哥本哈根协议》并没有就2012年后的全球减排行动、资金技术支持等方面达成具体共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就在全球失意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后,有专家便指出,可以预料的是,全球气候政治的激烈博弈不会随着哥本哈根大会的结束而停止,而是会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继续作为国际政治经济领域的重要议题,被探讨、谈判乃至争执。碳关税作为一种国际气候政治博弈的手段,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后,越来越受到以欧美为首的一些发达国家的重视。欧洲政策研究中心能源气候项目负责人伊恩霍夫表示:“如果启动碳关税,那么可以帮助欧盟在未来的气候变化谈判中获得主导地位。”法国总统萨科奇也多次在各个场合不遗余力地“推销”碳关税,表示将继续推

动欧盟设立碳税边界机制,以加强针对“环境倾销”行为的斗争。2009年12月22日,欧盟各国环境部长在布鲁塞尔召开会议,很多欧盟国家部长均认为碳关税将是一种最终的选择。事实上,这是碳关税引起的第二轮冲击波了。2009年6月,美国国会通过《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第一次提出了“碳关税”相关条款,虽然没有马上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但仍然在国际上引起轩然大波。可见,在征收碳关税的问题上,欧洲和美国正遭受着巨大的压力,以至于碳关税被热炒成箭在弦上、伺机而发的问题。面对严峻的形式,亟需国内学者在对碳关税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的合理应对策略。本文拟从碳关税问题的缘起出发,在深入分析支撑碳关税的相关理论基础上,力求对碳关税的性质进行厘定,为其后对碳关税规则的全面研究打下坚实基础。?二碳关税问题的缘起?碳关税(carbon tariff),根据笔者掌握的资料,目前尚无权威定义,一个普遍的看法是:是指对高耗能的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早在2006年11月6日至17日在肯尼亚内罗毕召开的第12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法国前总理多米尼克.德维尔潘就提议:“应对没有签署后2012气候变化国际公约(即所谓的“后《京都议定书》”)的国家的工业产品出口征收额外关税(extra tariff)”。[1]由于欧盟委员会认为该提议与WTO规则存有潜在的冲突而提出反对,因此,这一所谓的“额外关税”尚未在普遍范围内引起人们的关注。一般认为,碳关税这一提法最早由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提出。2007年1月,法国前总统希拉克要求美国签署《京都议定书》和《后京都议定书》时,警告美国如果不

浅谈低碳经济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毕业论文.doc

并延续应用至今。作为工业革命的先驱国家,英国并不具备充足的自然资源供给其经济持续发展。也正是如此,在21世纪初期,英国便充分地意识到气候的改变和资源的有限性对其经济贸易的限制。因此英国政府也从根本上认识到自己国家经济的发展必须要从当时的能源供应模式走向依靠进口 的发展模式。 所以在“低碳经济”提出后的10年间,我们必须要承认全球各国的贸易均不同程度上地被其影响及带动。世界环境组织举行的全球气候变化会谈提出的“CO2减排”这一措施逐渐成为影响各国贸易进行与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此发展的历程中,主要的经济发达国家并没有畏惧这次全球气候危机,却试图利用该危机中潜在的机遇,通过低碳经济的创新型发展模式构造自己国家的新竞争优势,同时也使得尚未意识到环境问题的国家在这条新型发展道路上远远地落后。从而最终利用愈加拉大的差距发展成为自身竞争力而占领全球的领先地位。例如,以英国,德国为代表的欧洲联盟,已经充分认识到低碳的优势,而将低碳经济作为未来贸易往来竞争的主要部分;美国,一个经济科技同步发展的大国家,也把研究重点放在了生物燃料等新型能源上,不仅降低了碳的排放量,而且还树立了良好的国际进出口贸易形象。 然而,我国尚处于加大力度发展自身经济的过程中,难免

造成碳的大量排放。在面对国际贸易对碳排放的限定发生变动时,我国经济也会受到较大的影响,因而相关部门应对此产生重视,尽早清楚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对本国国际贸易的深远影响,从而完成从被动接受者到主动参与者的角色转变。 二、我国国际贸易现状 进入到21世纪后,我国已经逐步成为世界贸易大国,并且能够保持位居世界前列,但当从商品出口结构的角度看时,中国还是以制造业为主,即是以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业为主体,出口产业结构的技术含量和环境标准都很低。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出口产品中高新技术产品又因为技术单一、缺乏创新而无法构成竞争优势。所以为了从出口贸易大国转变为出口贸易强国,中国要有计划地走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能够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近些年中国正处于产业结构的转型期,工业农业尚处于贸易中较大比重。同时为了发展国际贸易,中国逐步成为了出口大国,但这也让人意识到该形势潜在的问题——出口商品在生产过程中所造成的碳排放全部被计入了出口国,而与消费该产品的进口国没有关系。另外,发展国际贸易相对国内贸易对物流运输的要求更为高,长距离的运输也比较引起增长的碳排放量。 三、低碳经济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 第一,低碳经济将成为新型贸易壁垒。“碳关税”概念的提出让我国认识到绿色发展模式的机会与挑战。2009年全球聚焦气候变化问题之时,美法两国提出试图以征收“碳关税”的方式

中美贸易战:原来医疗界被也卷入,美国拟对进口自中国的46种医疗器械加征关税 ...

中美贸易战:原来医疗界被也卷入,美国拟对进口自中国的46种医疗器 械加征关税 ... 美国时间4月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依据“301调查”结果公布了拟加征关税的中国商品建议清单。该清单包含大约1300个独立关税项目,总价值约500亿美元。 USTR建议对清单上中国产品征收额外25%的关税,称此举旨在弥补美国在科技领域所遭遇的损失。 根据USTR的时间表,此份清单稍后还将经过听证会等进一步审查。这一过程完成后,USTR将对受附加关税限制的产品发布最终决定。 精准打击,中国医械出口大户进清单 在USTR的拟征税清单中,涵盖了不少医疗器械在内。而出乎此前预计的是,除了《中国制造2025》中所提及的几大类高性能医疗器械产品之外,一些普通医用耗材和中低端医疗设备也在拟征税清单行列。 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2017年,我国医疗器械出口扭转了2016年的下跌态势,同比上涨5.84%,出口

总额217.03亿美元,达到历史新高。这其中,对美国出口额为58.38亿美元,同比增长5.84%。美国为中国医疗器械第一出口大国,其同盟日本则为第二大出口对象,去年中国对日出口约14.78亿元。 在中国出口的医疗器械产品中,仍然以低值耗材、中低端产品为主。以按摩保健器具、医用耗材敷料为主的前十大出口产品,占据我国医疗器械出口总额的44.5%。 其中,注射器、针、导管、插管及类似品的出口额就达到12.45亿美元,注射器(无论是否带针带针)的出口额为6.84亿美元,氧气治疗器、人工呼吸器等治疗用呼吸器具的出口额为5.92亿美元,药棉、纱布、绷带等止血材料的出口额为7.69亿美元,高压发生器、控制台等的出口额为5.63亿美元。而特朗普政府的拟征税清单中,这些占据中国医疗器械出口十强榜单的产品均在列。 近几年,在高端医疗器械领域,国产超声、监护等影像设备以及人工关节等高值耗材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也逐渐显现。另外,以2016年为例,中国心脏起搏器、人造人体部分、闪烁摄影装置等产品的出口额增长都较显著,同比增速超过30%。而此番,特朗普政府的拟征税清单中,这些产品也都在列。

实施碳税效果和相关因素分析

实施碳税效果和相关因素分析 实施碳税效果和相关因素分析 课题负责人:姜克隽 课题组主要成员:胡秀莲邓义祥庄幸刘虹刘强朱松丽 实施碳税效果和相关因素分析 执行报告 一、项目背景 目前中国的能源需求仍在快速增长,即使已经开始进行大规模的节能和发展可再生能源、核电的国家行动,2007年能源需求量达到了26.3亿吨标煤,比2006年增加了2亿吨标煤,比2005年增加了4亿吨标煤。2007年和2006年的节能率分别为3.7%和1.6%1,均没有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年度计划[1][2] 中国能源需求的快速增长,导致温室气体排放快速增长。根据我们排放模型计算,2005年,2006年和2007年CO2排放量分别为,与2000年的有明显增长。其中能源活动排放的增长是主要因素[3]。 目前全球正在为积极准备2012年后京都议定书减排目标时间之后的新的国际合作机制和协议。根据2007年底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第十三次缔约国大会确定的日程(巴厘岛路线图),希望在2009年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第十五次缔约国大会上能够就新的协议达成一致,即提出新的议定书(称作哥本哈根议定书)[4]。许多国家和组织在不断的提出新的提议,多个重要国际协商会议都将气候变化作为核心议题,包括每年的G8+5会议,APEC 会议,经济大国领导人会议等。 由于各国的观点不同,导致哥本哈根议定书的谈判将充满曲折。一些排放大国,包括中国和美国,自然而然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目标。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的快速增长,使得中国受到的关注和压力首当其冲。一个重要的压力是国际社会在提出新型经济体(主要包括中国和印度)需要加入哥本哈根议定书的先排目标承诺中。其理由是即使发达国家承诺到2020年和2050年进行大规模减排,仍然会由于新型经济体的排放增长的无法实现长期较低温室气体浓度减排目标。中国的总排放和人均排放均大大高于印度,因此中国压力巨大。 2006年度能源研究所承担了能源基金会的研究课题,对中国实施能源相关税收机制的效果进行了评价,包括能源税、燃油税和碳税[5]。其中就碳税的实施效果进行了分析。之后能源基金会启动了中国2050年低碳经济情景研究项目,能源研究所在其中承担主要部分。国际社会的压力,以及2050低碳经济发展情景中均提出了对长期温室气体减排政策的需求,以分析中国可能实现的排放途径。 同时环境保护部在组织研究机构进行中国实施环境税收体系的研究,希望能够对包括碳税在内的环境税收体系提出一个明确的系统的研究结果,利用税收体系促进我国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6][7]。

碳关税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碳关税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碳关税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目录 碳关税问题的提出 碳关税概念 发达国家征收碳关税的动机 碳关税征收实例 欧债危机升级背景下的碳关税新进展 碳关税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中国对碳关税的应对策略 相关评论 一、碳关税问题的提出 碳关税,也称边境调节税(BTAs)。它是对在国内没有征收碳税或能源税、存在实质性能源补贴国家的出口商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主要是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排放密集型产品,如铝、钢铁、水泥和一些化工产品征收的一种进口关税。目前,碳关税正在酝酿之中,美国拟于2020年开始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商品征收碳关税,而法国宣布从2010年初开始对环保立法不及欧盟严格的发展中国家的进口品征收碳关税。虽然目前各发达国家还没有征收碳关税,但WTO一般例外条款(GATT)的第20条“允许WTO成员国在某些情况下采取基于环境理由的贸易限制”的规定给欧盟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征收碳关税提供了可能。因此,碳关税的确是渐行渐近。 碳关税的提出,与不容乐观的国际气候变化形势及其背景下的低碳经济模式逐步确立密不可分。OECD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如果人类不采取任何行动,2050年全球温室气体(GHG,global greenhouse gas)排放增幅将达70%,导致2100年世界气温将升高4~6℃。2003年,英国政府发表的《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一个低碳经济体》白皮书中首次明确提出“低碳经济”概念。随后,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就逐步进入理论研究的视野。特别是在世界金融危机发生后,一些国家相继提出了“绿色新政”措施,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研究开始逐步升温。可以说,低碳经济是人类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变的一种新的经济模式与生活方式。 碳关税的提出,还与后金融危机时代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息息相关。在当前金融危机余波未退、各国经济增长乏力的国际环境下,部分发达国家出于降低进

精品范文-浅谈低碳经济背景下国际贸易新壁垒论文

xx年X月X日 精品范文-浅谈低碳经济背景下国际贸易新壁垒论文 壁垒国际贸易背景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联合国成立了专门组织并开展了一系列政治经济活动。2xx年,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首次在世界范围提出低碳经济的概念,以下是浅谈低碳经济背景下国际贸易新壁垒。 低碳经济已历经近十年的发展。尤其自2xx年《京都议定书》生效之后,全球碳交易市场迅速增长。 本文认为,所谓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减少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 低碳经济背景下的国际贸易新壁垒 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特征的社会经济模式,低碳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国际贸易规则的重大调整,它对国际贸易发展将带来深远影响。 首先,在商品贸易格局中,高能耗、高污染产品比重下降,低能耗、新能源产品比重逐渐上升;其次,已经开始进行低碳转变并拥有低碳技术的经济体,其在世界贸易格局中的地位也变得益发有利;第三,低碳经济催生的低碳技术革命会掀起低碳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贸易与转让,推动国际生产力发展。 然而,从全球范围来看,低碳经济尽管为各经济体带来了发展的巨大机遇,但其对国际贸易新壁垒的形成和推动,尤其明显。低碳经济的发展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存在不同的发展模式,且由于发展时间不长,各经济体之间均希望自身模式能成为全球模式,经济角力从而演变为政治博弈。英国是率先提出低碳经济的国家,欧盟也是当前低碳经济发展最好的区域,而美国和日本在低碳经济中的尝试也是投入巨大,中国、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也希望通过本次洗牌获得该领域的世界话语权。因此,与低碳经济相关的单边贸易措施与多边贸易规则的潜在冲突,将成为国际贸易中的新贸易壁垒。当前,在国际贸易中有关低碳经济的主要贸易壁垒为碳关税、碳足迹。 碳关税,指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越来越多的国家在国内引入了碳税,与排放总量控制和配额交易制度等共同控制碳排放。然而,碳关税的征收实际上不能有效减少碳排放,且单边主义的国际贸易壁垒行为极易造成贸易摩擦和贸易战,引起国家间的经济甚至政治问题。 碳关税容易引发贸易战,不利于低碳经济与国际贸易的有机融合。笔者认为,从国际贸易壁垒的特点及国际贸易发展趋势来看,碳足迹将是长期存在,且可能引发技术革命和营销革新的非关税壁垒。 碳足迹、碳标签与国际贸易新壁垒的形成与发展 碳足迹的准确定义目前还没有统一,较为准确和全面的定义是碳足迹一方面为某一产品或服务系统在其全生命周期所排放的CO2总量;另一方面为某一活动过程中所直接和间接排放的CO2总量,活动的主体包括个人、组织、政府以及工业部门等。 当前,碳足迹应用较多、与国际贸易相关联的主要就是产品碳足迹。产品碳足迹是一个实用的衡量指标,其是指一个完全产品在生命周期内直接及间接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度量,以二氧化碳质量当量为单位。通过核算产品碳足迹,可以了解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的排放热源,从而制定相应的减排目标和减排计划。此外,通过对产品的环境影响之一的温室效应进行量化评价,也可为比较同类或是不同类别产品的环境绩效和环境成本提供依据。 《浅谈低碳经济背景下国际贸易新壁垒论文》

中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正式实行

中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正式实行 --> 据新华社电,根据海关总署关税征管有关负责人的表态,中国对美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已于北京时间6日12:01开始正式实施。海关总署关税征管有关负责人5日在回答媒体关于中国对美关税反制措施实施时间时表示,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21年第5号公告,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将在美方的加征关税措施生效后即行实施。根据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消息,美国于当地时间7月6日00:01(北京时间6日12:01)起对第一批清单上818个类别、价值34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加征25%的进口关税。作为反击,中国也于同日对同等规模的美国产品加征25%的进口关税。 商务部:中方承诺不打第一枪 7月6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美国对340亿美元中国产品加征关税发表谈话。 发言人说,美国7月6日开始对340亿美元中国产品加征25%的关税。美国违反世贸规则,发动了迄今为止经济史上规模最大的贸易战。这种征税行为是典型的贸易霸凌主义,正在严重危害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安全,阻碍全球经济复苏步伐,引发全球市场动荡,还将波及全球更多无辜的跨国公司、一般企业和普通消费者,不但无助、还将有损于美国企业和人民利益。

发言人指出,中方承诺不打第一枪,但为了捍卫国家核心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不得不被迫做出必要反击。我们将及时向世贸组织通报相关情况,并与世界各国一道,共同维护自由贸易和多边体制。同时,中方再度重申,我们将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保护企业家精神,强化产权保护,为世界各国在华企业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我们将持续评估有关企业所受影响,并将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企业。 多部委齐发声:中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 7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整体上看,中国贸易顺差绝大部分由民营企业和合资企业实现,这类企业最具活力、最富韧性。来自外部的任何压力,最终都会转化为发展的动力,客观上会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对于外部环境的变化,郭树清指出,过去40年快速发展的全球化,导致国际产业形态发生根本改变,世界经济前所未有地融为一体。经过近些年的调整,中国经济增长已从过度依赖投资、出口,转向消费为主较为均衡的拉动作用。我国实行全方位开放,对外经贸并不完全取决于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中国经济已经成为比较典型的大国经济,产业体系完备,内需潜力巨大,13多亿人口的消费市场继续保持快速成长。 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也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中国有近14亿人口的大市场,有世界最大规模的中等收入群体,市场空

自考本科国际贸易与实务毕业论文

自考本科国际贸易与实务毕业论文 浅谈低碳经济下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一、引言 近年来,在经济快速发展和人口规模增长的过程中,资源的浪费以及能源使用所产生 的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对此现状开始引入低碳经济的理念,但大多对低碳经济的分析多 集中在其对国民经济与产业经济的影响发面,忽视了其对国际贸易发展影响的分析。因此,对低碳经济给国际贸易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低碳经济的内涵 低碳经济发展是碳排放量最低、社会经济发展成本最低以及生态环境代价最低的经济 模式,其对于地球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具有一定的改善作用,从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 发展。 三、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格局的影响 一成本增加,竞争力下降 随着近几年,原材料的价格上涨,产品的成本有所增加,我国的有些出口产品受到了 一些发达国家的出口限制。例如,受到美国等发达国家所设定的高额“碳关税”的限制, 不但进一步增加了我国出口产品的成本,而且使得我国的产品在国际的竞争力下降,出口 的数量有所下降,从而导致了贸易限制,出现了贸易限制效应,这对我国的对外贸易有所 影响。其中我国受到冲击最严重的行业分别是: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石油加工业、金 属冶炼加工液、金属制品制造业、仪器仪表办公机械制造业、化学工业以及电气机械器材 制造业。 二低碳经济使得全球贸易格局进行了重大调整 由于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它对于现行 的国际贸易格局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它已经成为了国际贸易中一个不可逆转的发展潮流,并使得国际贸易格局进行了重大且根本性的调整。具体来说,国际商品贸易格局和地区贸 易格局都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在商品贸易格局方面,一些传统能源和资源型商品在国际贸 易中所占的比例逐步下降,而新能源和新材料的比重将呈现出一个上升的态势。在生产消 费过程中,高碳产品将逐步减少甚至消失,低碳商品则不断增加和更新。在地区贸易格局 方面,由于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掌握了较为成熟的低碳技术并拥有低碳商品,它们将 在国际贸易中占据有利地位。而对于那些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来说,其高碳经济的发展 模式尚未能够得到根本性改善,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将遭遇更多的高碳商品贸易壁垒,处于 一种劣势的竞争状态。 三低碳经济促进了技术贸易与技术转让的竞争与合作

美国公布关税清单

美国公布关税清单,瞄准中国高端制造领域与半导体企业 电子发烧友网工程师? 2018年06月17日01:57 ? 270次阅读 据消息,中美贸易战持续升温,特朗普政府意图遏制、打压以“中国制造2025”为代表的中国高科技领域的发展已快“路人皆知”。美国特朗普政府公布了拟对中国征收关税清单,这份由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的关税清单中涉及航空、信息与通信技术、机械等高科技行业,包含大约1300个独立关税项目,价值约500亿美元。 面对美国这一单边贸易策略,中国也快速予以回击。中国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106项商品加征关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大豆、汽车、化工品等14类106项商品加征25%的关税。实施日期将视美国政府对我商品加征关税实施情况,另行公布。 美国公布的500亿美元的关税清单是依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起的“301调查”中,认定的中国“不合理行为”为美国经济造成的损失额。USTR建议对1300个独立关税项目清单上的中国产品征收额外25%的关税,称此举旨在弥补美国在科技领域所遭遇的损失。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程序上看,该清单公布后,将有60天的公开评论期。

此前,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总统备忘录,依据“301调查”结果,将对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大规模征收关税,并限制中国企业对美投资并购。随着该清单的公布,涉及征收额外关税的项目和企业或受波及,引发行业极大关注。据招商证券统计,在关税清单中,电子领域征收对象主要有:LED,PCB,激光设备,半导体设备,电容电阻,晶闸管,二极管,触摸屏,光学棱镜透镜,而手机终端,安防及面板未列入加税清单中。 LED行业最先波及 随着中美贸易战的爆发,LED行业最先受到波及。从美国发布的对华产品征税清单来看,涉及LED产业的有85414020、85419000、90330020等几个项目。此前在3月27日,美国Ultravision Technologies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指控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LED 灯驱动及其组件侵犯其专利权,请求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11 家中国上市企业为列名被诉企业,其中多数为LED 显示屏企业,分别是奥拓电子、艾比森、雷曼光电、上海三思电子、洲明科技、元亨光电、利亚德、联创健和光电。 而在昨日美国发布征收关税清单后,从二级市场来看,LED产业的上市公司几乎普遍受到影响,股价下滑。4月4日,奥拓电子、艾比森、雷曼光电、洲明科技、元亨光电、利亚德等股票纷纷下跌;另外LED芯片厂商三安光电、华灿光电和澳洋顺昌也同样受到影响。 不过,LED芯片厂商对美出口比例很少,三安光电的对美出口比例位于2-3%之间,华灿光电和澳洋顺昌的对美出口比例则更是少之又少。

对外贸易措施关税措施及非关税壁垒

对外贸易措施第一节关税措施关税是你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其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收。海关是设在关境上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它是贯彻执行本国有关进出口政策、法令和规章的重要工具。关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其他税收一样,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预定性。关税与其他国内税收又有所不同,主要表现为:(1)关税是一种间接税。(2)关税的税收主体和客体是进出口商人和进出口货物。(3)关税是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手段。(4)关税可起到调节进出口贸易的作用。关税种类繁多,按不同标准,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按照征收的对象或商品流向分类(一)进口税进口税是进口国家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根据海关税则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关税。进口税主要分为最惠国税和普通税两种。(二)出口税出口税是出口国家海关对本固产品输往国外时,对住口商所征收的税征收出口税的目的,或是为了财政收入,或是为了保证本国的生产或本国市场的供应。(三)过境税过境税又称通过税,是一国对于通过其关境的外国货物所征收的关税。二、按差别待遇和待定的实施情况分类(一)进口附加税国家对进口商品,除了征收一般进口税,还往往根据某种目的再加征进口税,这种对进口商品征收一般关税以外,再加征额外关税,就叫做进口附加税。进口附加税通常是一种特定的临时性措施。因此又称其为特别

关税。有些国家有时还针对个别国家和个别商品征收进口附加税,主要有以下两种:1、反贴补税反贴补税又称抵消税或补偿税。它是对于直接或间接的接受任何奖金或补贴的外国商品进口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反补贴税的税额一般按奖金胡贴补数额征收。2、反倾销税反倾销税是对于实行商品倾销的进口货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商品倾销是垄断组织在控制国内市场的条件下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甚至低于商品生产成本价格,在国外市场上抛售商品,打击竞争者占领市场的一 种手段。(二)差价税 差价税又称差额税。当某种本国生产的产品国内价格高于同类的进口商品的价格时,为了削弱进口商品的竞争能力,保护国内生产和国内市场,按国内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差额征关税,这即是差价税。由于差价税是谁着国内价格差额的变动而变动, 因此它是一种滑动关税。(三)特惠税特惠税又称优惠税。它是指对某个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给 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四)普遍优惠制普遍优惠税制简称普惠制。它是发达国家承诺对发展中国家或 地区输入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 歧视的和非互惠的优惠关税待遇。普惠制的主要原则是普遍的、 非歧视的、非互惠的。普惠制的目的是:增加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外汇收入;加速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率。三、按照关税的一半方法或征税标准分类(一)

关于碳税的研究-朱晓晨

关于碳税的税负转嫁分析 摘要: 如何实现二氧化碳()减排以实现社会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我国面临的重大挑战。我国作为能源消费大国,若开征碳税,将有多少行业的相关企业会受到影响,碳税的税负又会怎样在生产企业与消费者之间转嫁?本文对中国碳税的税负转嫁问题进行了相关分析与研究,并以此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碳税税负转嫁 前言 碳税(carbon tax)是指针对二氧化碳排放所征收的税。它以环境保护为目的,希望通过削减二氧化碳排放来减缓全球变暖。碳税通过对燃煤和石油下游的汽油、航空燃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品,按其碳含量的比例征税来实现减少化石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与总量控制和排放贸易等市场竞争为基础的温室气体减排机制不同,征收碳税只需要额外增加非常少的管理成本就可以实现。但碳税具有税收负担间接转嫁、税收征收隐蔽和管理便利的特点,从而是一种流转税。而作为流转税,税负是易于转嫁的,因为生产者和中间商可以通过提高产品的价格水平而将碳税税负转嫁给消费者。 正文 一、碳税基本情况介绍 (一)税基(征税范围) 碳税是对二氧化碳排放进行征税的税种,但导致全球气候变化的温室气体不仅包括二氧化碳,还包括氧化亚氮()、甲烷()、臭氧()、六氟化硫()、氢氟碳化物(HFC)和全氟化碳(PFC)等。中国现阶段碳税的征税范围和对象可确定为:在生产、经营等活动过程中因消耗石化燃料直接向自然环境排放的二氧化碳。由于二氧化碳是因消耗石化燃料所产生的,碳税的征收对象实际上最终将落到煤炭、天然气、成品油等石化燃料上。 (二) 计税依据 碳税的征税对象是直接向自然环境排放的二氧化碳,理论上应该以二氧化碳的实际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最为合理。但由于以二氧化碳的实际排放量为计税依据,涉及到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监测问题,在技术上不易操作,征管成本高。因此在实践中更多地是采用二氧化碳的估算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即根据煤炭、天然气和成品油等石化燃料的含碳量测算出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由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与所燃烧的石化燃料之间有着严格的比例关系,且石化燃料的使用数量易于确定,可通过投入量或使用量确定出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此外,这种计税依据的确定不需要涉及气体排放量的监测问题,易于操作,征管成本低。碳税的国际经验也表明,目前征收碳税的大部分国家都是以估算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税务机关尚不具备对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监测的能力,为了便于征收,降低征管成本,我国同样应该以二氧化碳估算排放量作为碳税的计税依据。估算排放量的确定根据《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中能源部分所提供的基准方法,石化燃料消费产生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计算公式为: 二氧化碳排放量=石化燃料消耗×二氧化碳排放系数 二氧化碳排放系数=低位发热量碳排放因子×碳氧化率×碳转换系数 其中:石化燃料消耗量是指企业生产经营中实际消耗的产生二氧化碳的石化燃料,包括煤炭、原油、汽油、油、天然气等,以企业账务记录为依据;二氧化碳排放系数是指单位石化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低位发热量是指石化燃料完全燃烧,其燃烧物中的水蒸汽以气态存在时的发热量,也称净热;碳排放因子是指石化燃料单位热值的碳排放量;碳氧化率是指碳氧化的比率,即氧化碳占碳排放的比率;碳转换系数是指由碳到二氧化碳的转化系数。

论文-碳关税与中国低碳经济发展

毕业论文 碳关税与中国低碳经济发展

碳关税与中国低碳经济的发展 一、摘要 当今世界,全球气候变暖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全球人口和经济规模快速增长对能源需求的不断增加导致环境问题更加突出。而能源导致的环境问题更主要地表现为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升高带来的全球气候恶化。在这样时代新背景下,低碳经济、低碳技术、低碳生活方式等新概念、新政策相继而生。低碳经济涉及广泛的产业领域和管理领域。对变革能源、经济、以及价值观,实现新的经济发展方式,走向生态文明,应用创新低碳技术与创新机制,通过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与低碳消费生活方式,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有深远的影响。 二、关键词 碳关税低碳经济节能减排结构调整技术创新能源产业资本

三、引言 受全球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的影响,贸易保护主义以一种新的形式再度出现美国其中,美国欧盟相继通过“碳关税”法案,推行环境保护名义下的贸易保护政策。此举遭到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的反对,虽然依据WTO规则,“碳关税”的合法性是不明确的,但是根据GATT第20条,碳关税可能是合法的,该条允许在某些情况下基于环境理由的贸易限制。全球气候变暖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巨大挑战,保护气候安全是国际社会的共同目标。在全球采取措施不同程度承担节能减排义务的同时,中国应积极推动和参与国际碳减排协议谈判,坚持“京都议定书”和WTO基本原则,维护自身利益,顺应低碳经济发展趋势,加快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加强低碳技术合作。本文以低碳经济作为研究对象,分别分析了低碳经济在世界及中国的发展现状,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希望能够对中国低碳经济理论研究效锦帛之力。 四、正文 第一部分:低碳经济的概念及发展状况。 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 低碳经济最早出现在2003年的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

美国对中国加征关税商品清单List 2

List 2 HTSUS Subheading Product Description 2710.19.30 Lubricating oils, w/or w/o additives, fr. petro oils and bitumin minerals (o/than crude) or preps. 70%+ by wt. fr. petro oils 2710.19.35 Lubricating greases from petro oil/bitum min/70%+ by wt. fr. petro. oils but n/o 10% by wt. of fatty acid salts animal/vegetable origin 2710.19.40 Lubricating greases from petro oil/bitum min/70%+ by wt. fr. petro. oils > 10% by wt. of fatty acid salts animal/vegetable origin 3403.19.10 Lubricating preparations containing 50% but less than 70% by weight of petroleum oils or of oils obtained from bituminous minerals 3403.19.50 Lubricating preparations containing less than 50% by weight of petroleum oils or of oils from bituminous minerals 3403.99.00 Lubricating preparations (incl. lubricant-based preparations), nesoi 3811.21.00 Additives for lubricating oils containing petroleum oils or oils obtained from bituminous minerals 3811.29.00 Additives for lubricating oils, nesoi 3901.10.10 Polyethylene having a specific gravity of less than 0.94 and having a relative viscosity of 1.44 or more, in primary forms 3901.10.50 Polyethylene having a specific gravity of less than 0.94, in primary forms, nesoi 3901.20.10 Polyethylene having a specific gravity of 0.94 or more and having a relative viscosity of 1.44 or more, in primary forms 3901.20.50 Polyethylene having a specific gravity of 0.94 or more, in primary forms, nesoi 3901.30.20 Ethylene copolymer: Vinyl acetate-vinyl chloride-ethylene terpoly w/ < 50% deriv of vinyl acetate, exc polymer aromatic/mod arom monomers 3901.30.60 Ethylene-vinyl acetate copolymers, nesoi 3901.90.10 Polymers of ethylene, nesoi, in primary forms, elastomeric 3901.90.55 Ethylene copolymers, in primary forms, other than elastomeric 3901.90.90 Polymers of ethylene, nesoi, in primary forms, other than elastomeric 3902.10.00 Polypropylene, in primary forms 3902.20.10 Polyisobutylene, elastomeric, in primary forms 3902.20.50 Polyisobutylene, other than elastomeric, in primary forms 3902.30.00 Propylene copolymers, in primary forms 3902.90.00 Polymers of propylene or of other olefins, nesoi, in primary forms 3903.11.00 Polystyrene, expandable, in primary forms 3903.19.00 Polystyrene, other than expandable, in primary forms 3903.20.00 Styrene-acrylonitrile (SAN) copolymers, in primary forms 3903.30.00 Acrylonitrile-butadiene-styrene (ABS) copolymers, in primary forms 3903.90.10 Methyl methacrylate-butadiene-styrene (MBS) copolymers, in primary forms 3903.90.50 Polymers of styrene, nesoi, in primary forms 3904.10.00 Polyvinyl chloride, not mixed with any other substances, in primary forms 3904.21.00 Polyvinyl chloride, mixed with other substances, nonplasticized, in primary forms 3904.22.00 Polyvinyl chloride, mixed with other substances, plasticized, in primary for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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