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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索赔的管理

工程施工索赔的管理
工程施工索赔的管理

工程施工索赔的管理

1.施工索赔的基本程序

施工索赔的基本程序如下:

(1)造成工期延误或乙方经济损失的事件发生后28天内,承包商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承包商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递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递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商作进一步要求,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5)当造成工期延误或承包商经济损失的该项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商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该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递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⑶、⑷规定相同。

相同地,如果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业主造成损失,业主也按以上规定的程序向承包商提出索赔。

2.施工索赔工作的处理过程

施工索赔工作的处理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提出索赔要求

(2)报送索赔资料和索赔报告

(3)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

(4)工程师确定合理的补偿额

(5)发包人审查索赔处理决定

(6)承包商对最终索赔处理的回应

3. 索赔意向通知书的内容

索赔意向通知书的格式没有统一的要求,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指明合同依据。

(2)索赔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责任。

(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所采取的控制事件进一步发展的措施。

(5)说明索赔事件的发生已经给承包商带来的后果,如工期的延长,费用的增加。

(6)申明保留索赔的权利。

4. 工期索赔值的计算方法

工期索赔值的计算方法主要有:网络分析法与比例分析法。

(1)网络分析法

网络分析法是进行工期分析的首选方法,适用于各种索赔事件的工期索赔,并可以利用计算机软件进行网络分析和计算,是一种科学合理的分析方法。

网络分析法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延误的时间为索赔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

由于误期超过时差限制而成为关键时,可以索赔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也可以总结为,网络分析法就是通过分析索赔事件的发生前后的网络计划,进行工期的对比来确定工期索赔值。

(2)比例分析法

对于新增工作计算索赔的工期,可以按新增合同占原合同价的比例,等比例计算索赔的工期,公式为:

采用比例分析法计算工期索赔,方法简便,无需复杂的分析,也易于被人接受。但是有时不能考虑到关键线路的影响,不太科学。另外因为工程变更的影响,有时承包商要进行施工的停工、返工、重新修改计划,会引起一定的混乱和施工降效,这些也不能再比例分析法中体现出来。所以,很多索赔问题,还要依据施工现场的实际纪录确定。

5. 一般索赔费用的内容组成

一般索赔费用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人工费。人工费是构成工程成本中直接费的主要项目之一,主要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质的津贴、辅助工资、劳保福利费、加班费、奖金等。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需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① 完成合同计划外的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

② 由于非承包商责任的施工效率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

③ 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劳动费用。

④ 法定人工费的增长。

⑤ 由于非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致使人员窝工增加的人工费等。

(2)材料费。材料费在直接费中所占的比重很大。由于索赔事件的影响,在某些情况下,会使材料费的支出超过原计划材料费支出。索赔的材料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 由于索赔事件使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

② 对于可调价格合同,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

③ 由于非承包商责任使工期延长导致材料价格上涨。

④ 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导致材料运杂费、材料采购与保管费用上涨等。

(3)施工机械使用费。由于索赔事件的影响,是施工机械使用费的增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 由于完成工程师指示的超出合同范围的工作所增加的施工机械使用费。

② 由于非承包商的责任导致的施工效率降低增加的施工机械使用费。

③ 由于业主或者工程师原因导致的施工机械闲置费用。

(4)管理费。主要包括工地管理费和总部管理费。

① 工地管理费的索赔是指承包商为完成索赔事件工作,业主指示的额外工作及合理的工期延长期间所发生的工地管理费用,包括工地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通信费、交通费等。

② 总部管理费的索赔是指由索赔事件引起的工程延误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用,一般包括总部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用、财务管理费用、通信费等。

(5)利润。承包商的利润是其正常合同报价中的一部分,也是承包商进行施工的根本目的。所以当一个索赔事件发生时,承包商会相应地提出利润的索赔。但是对于不同性质的索赔,承包商可能得到的利润补偿是不一样的。一般由于业主方工作失误造成承包商的损失,可以索赔利润,而业主方也难以预见的事项造成的损失,承包商不能索赔利润。承包商可以进行利润索赔的情况通常包括:

① 工程师或者业主提供的施工图或指示延误。

② 业主未能及时提供施工现场。

③ 合同规定或工程师通知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标高错误。

④ 不可预见的自然条件。

⑤ 承包商服从工程师的指示进行试验(不包括竣工试验),或由于业主应负责的原因对竣工试验的干扰。

⑥ 因业主违约,承包商暂停工作及终止合同。

⑦ 一部分应属于业主承担的风险等。

(6)利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变更和工期延误,会引起承包商投资增加。业主拖期支付工程款,也会给承包商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承包商会提出利息索赔。利息的索赔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 业主拖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或索赔款的利息。

② 由于工程变更和工期延长所增加投资的利息。

③ 业主错误扣款的利息。

6. 施工索赔中不允许索赔的费用

一般在施工索赔中以下几项费用是不允许索赔的:

① 承包商对索赔事项的发生原因负有全部责任的有关费用。

② 承包商对索赔事项未采取减轻措施因而扩大的费用。

③ 承包商进行索赔工作的准备费用。

④ 索赔款在索赔处理期间的利息。

⑤ 工程有关的保险费用。

7. 索赔费用值的计算

(1)人工费的计算

要计算索赔的人工费,就要确定人工费的单价和人工的消耗量。

(2)材料费的计算

要计算索赔的材料费,同样要知道增加的材料用量和相应材料的单价。

材料单价=(供应价+包装费+运输费+运输损耗费)×(1+采购保管费率)

-包装品回收值

增加材料用量的计算,要依据增加的工程量和相应材料消耗定额规定的材料消耗量指标确定实际增加的材料用量。

材料费=工程量×每单位工程量材料消耗量标准×材料单价(3)施工机械使用费的计算

施工机械使用费的计价,按照不同机械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① 如果是工程量增加,可以按照报价单中的机械台班费用单价和相应工程增加的台班数量,计算增加的施工机械使用费。如果因工程量的变化双方协议对合同价进行了调整,则按照调整以后的新单价进行机械使用费的计算。

② 如果是由于非承包商的原因导致施工机械窝工闲置,窝工费的计算要区别是承包商自有机械还是租赁机械,分别计算。

对于承包商自有机械设备,窝工机械费仅按照折旧台班费计算。如果使用租赁的设备,租赁价格合理,又有正式的租赁收据,就可以按租赁价格计算窝工的机械台班使用费。

③ 施工机械降效。如果实际施工中因为受到非承包商的原因导致的施工效率降低,承包商将不能按照原定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工程拖期后,会增加相应的施工机械费用。确定机械降低效率导致的机械费的增加,可以考虑按以下公式计算增加的机械台班数量

其中的原定效率是合同报价中所报的施工效率,实际效率是受到干扰以后现场的实际施工效率。知道了实际所需的机械台班数量,可以按下式计算出施工机械降效导致增加的机械台班数量

增加的机械台班数量=实际台班数量-计划台班数量则机械降效增加的机械费为

机械降效增加的机械费=机械台班单价×增加的机械台班数量(4)管理费的计算

工地管理费是按照人工费、机械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的一定百分比计算确定的。所以当承包商完成额外工程或附加工程时,索赔的工地管理费也是按照

同样的比例计取。但是如果是其他非承包商原因导致现场施工工期延长,由此增加的工地管理费,可以按原报价报价中的工地管理费平均计取,如下式

② 总部管理费的计算,一般可以下面两个公式计算

a)按照投标书中总部管理费的比例计算:

b)按照原合同价中的总部管理费平均计取:

(5)利润的计算

对于不同性质的索赔,取得利润索赔的成功率是不同的。一般来说,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如计划外的工程,或大规模的工程变更)和施工条件发生变化引起的索赔,是有权获得索赔利润的。对于工程延期索赔,如果该拖期(或工程暂停施工)是由于业主方面的责任发生的,或是业主自便终止合同是由于业主从自身利益出发决定的,承包商有权获得利润索赔。

索赔利润款额计算时所采用的利润率通常与原中标合同中的保持一致,公式如下:

(6)利息的计算

索赔利息计算时可采用方法有以下几种:

① 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有的完全按银行利率计算;有的在银行利率的基础上加某一百分比或倍数等,须在合同专用条款或投标书附录中确定。

② 按当时的银行透支利率计算。透支利率较一般银行利率要高,主要适用于工程量和投资额的大规模增加。有时,承包商长期承受业主的大量拖付工程款而承担大量经济亏损的情况下,在索赔报告中要求按透支利率得到利息补偿。

③ 按合同双方协议的利率计算。在签订施工合同的过程中,承包商一方往往会提出增加拖期支付工程款时的付息问题,以维护自己按合同规定获得付款的权利。这时,合同双方可议定拖期支付的时限和利率,并写入和合同的专用条款中。

8.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分项计算法和总费用法。

(1)分项计算法

分项计算法是以每个索赔事件为对象,按照承包商为每项索赔事件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依据,向业主提出经济补偿。而每一项索赔费用应计算由于该事件的影响,导致承包商发生的超过原计划的费用,也就是该项工程施工中所发生的额外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相应的管理费,有些索赔事项还可以列入应得的利润。

分项计算法可以分三步:

① 分析每个或每类索赔事件所影响的费用项目。这些费用项目一般与合同价中的费用项目一致,如直接费、管理费、利润等。

② 用适当方法确定各项费用,计算每一个费用项目受索赔事件影响后的实际成本或费用,与合同价中的费用相比,求出各项费用超过原计划的部分。

③ 将各项费用汇总,即得到总费用索赔值。

也就是说在直接费超出合同中原有部分的额外费用部分基础上,再加上应得的管理费和利润,即是承包商应得的索赔款额。这部分实际发生的额外费用客观地反映了承包商的额外支出或者实际损失,是承包商经济索赔的证据资料。

为了准确计算实际的成本支出,承包商在现场的成本记录或者单据等资料都是必不可少的,所以一定要注意施工过程中对这些资料的收集和保留。

(2)总费用法

总费用法一般是在总索赔的情况下才采用的计算索赔款的方法。也就是说,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以后,这些索赔事件的影响相互纠缠,无法区分,则重新计算出该项目的实际总费用,再从实际总费用中减去中标合同价中的估算总费用,即得到了要求补偿的索赔总款额。即:

索赔款总额=实际总费用-合同价中估算的总费用

要说明的一点是,总费用法并不十分科学,通常是在无法采用分项计算法时才使用的,这种方法的使用需要具备以下的几个条件:

①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总费用是准确的,工程成本核算符合普遍认可的会计原则,实际总成本与合同价中的总成本的内容项目是一致的。

② 承包商对工程项目的报价是合理的,能反映实际情况。如果报价计算不合理,索赔款额是不能用这种方法计算的,因为这里可能包含有承包商为了中标压低报价的成分,而承包商在报价时压低报价是承包商应该承担的风险。

③ 费用损失的责任或者索赔事件的责任是属于非承包商的责任。

④ 由于该项索赔事件或者是几项索赔事件在施工时的特殊性质,不可能逐项准确计算出承包商损失的款额。

在采用总费用法时要注意,管理费的计算一般要考虑实际损失,所以理论上应该按照实际的管理费率进行计算与核实。但是鉴于具体计算的难度,通常都采用合同价中的管理费率或者双方商定的费率。由于实际成本的增加导致承包商支出的增加,必然增加承包商的融资成本,所以承包商可以在索赔中计算利息支出。

国际工程施工索赔---副本

1 绪论 1.1 施工索赔的基本概念 1.1.1 施工索赔的定义 在国际工程承包中指承包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合同及法律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并且属于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凭有关证据,按一定程序,向业主或其代理人提出请求给予补偿的要求,包括要求经济补偿和工期延长两种情况。 索赔权是合同双方的必要条件,也是合同得以执行的保证,没有索赔条件的合同是不完整的。按照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柞》和国内使用的工程建设合同及其他许多资料介绍,施工单位可以获得索赔的机会是很多的,其外延也更为广泛。 1.1.2 施工索赔的分类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所涉及的内容是广泛的,为了探讨各种索赔问题的规律及特点,索赔可作如下分类: ⑴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①工期索赔 ②经济索赔(Financial Claims)

⑵按发生索赔的原因分类: ①工程范围变更索赔(Scope of work Claim) ②工程拖期索赔(Delay Claim) ③不利自然条件及人为障碍索赔(Changng Site Condition Claim) ④加速施工索赔(Acceleration Claim)等 ⑶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 ①合同规定的索赔(Cpntractual Claims) ②非合同规定的索赔(Non-Contractual Claims) ③道义索赔(Ex-Gratia Claims) ⑷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①单项索赔(Single Case Claim) ②综合索赔(Compound Claim) 1.1.3 施工索赔的作用 索赔是对违约方的警告。使违约方必须考虑违约的后果,减少其违约行为。索赔是法律或合同赋予守约方的自我保护手段。当对方不守约时,自己可以通过索赔手段弥

工程施工索赔的难点及对策

工程施工索赔的难点及对策 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管理,建设施工实行的招标制,施工企业实行管理层与劳务层两层分离,组建工程项目部管理工程项目,引进劳务队伍进行施工。现在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市场运作也越来越规范化,承包商要想承接工程项目,单靠“关系”已行不通,得进行招投标。由于竞争激烈,建设单位砍价砍得厉害,并且附加许多不平等的条款,承包工程风险很大。承包商一方面要加强项目管理,另一方面要正确地运用合同文件来保护自己、增加收入。施工索赔就是其中值得重视的重要环节。 施工索赔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所要求进行的费用和时间的补偿。换句话说,凡超出原合同规定的行为给承包商带来的损失,无论是时间上的还是经济上的,只要承包商认为不能从原合同规定中获得支付的额外开支,且应该得到经济和时间补偿的,均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因此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是应该争取得到的合理偿付,不是无理争利。 在目前阶段,施工索赔难。难在哪里呢?主要有以下方面。首先说承包商自身原因。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影响,索赔意识淡薄,只管抓工程质量、进度,对建设单位唯命是从,干完活不会向建设单位要钱;承包商“心太软”,知道要索赔,但又怕搞坏与业主的关系,以致不敢向业主要钱,想想一点点钱算了吧,但积少成多,一个工程项目工期一般比较长(1、2年),工程完工后累计的钱数就不少了;还有,承包商自身素质差,管理混乱,合同意识淡薄,不及时收集有关资料,使索赔缺乏依据。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施工索赔难,这一点对国有企业尤其突出。外体企业管理机制与国企不一样,索赔要回的钱是自己的钱、血汗钱;国有企业还是“吃大锅饭”,无相应的奖罚机制,现场管理人员索赔与否对其自身无太大的利害关系。索赔人员不仅要有丰富的技术知识及现场管理经验,还要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及较强的思维能力,即要求综合素质高。其次说业主方面的因素。业主法制观念淡薄,把合同中平等关系看成上、下级关系。索赔机制不健全、环境不完善。再说监理工程师的因素。监理工程师受业主委托,业主要给监理工程师监理费用,监理工程师往往偏于业主一方,在索赔问题上光监不理,不能在公正的立场来处理索赔。针对以上所说的施工索赔的难点,我们要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展开索赔工作。要搞好索赔我认为可采取以下对策。 承包商应增强索赔意识,及早发现索赔机会。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的联系,合同是索赔的依据。承包商从工程投标之日开始就要对合同进行分析。项目开工以后,合同管理人员(或现场技术员)要将每日实施合同的情况与原合同分析的结果相对照,一旦出现合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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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的索赔管理 摘要:索赔是监理工作中矛盾最为集中,结果也最为敏感的一项工作。本文分析了造成工程施工索赔的原因,简述了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权限和索赔工作内容,解决了监理工程师在建筑施工中的索赔管理问题。 关键词:工程施工索赔管理 前言 在通常情况下,工程索赔是承发包人(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随着建筑市场的日趋完善,法律意识的增强,人们对施工中的工程索赔也重视起来,这不但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对维护和规范整个建筑市场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施工索赔的主要原因 1.工程项目的特殊性。现代工程规模大、技术性强、投资额大、工期长、材料设备价格变化快,且工程项目差异性大、综合性强、风险大,使得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变化因素,合同则必须在工程开始前签订,它不可能对工程项目所有的问题都能作出合理的预见和规定,而且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还会有许多新的决策,这一切使得合同变更极为频繁,而合同变更必然会导致项目工期和成本的变化。 2.工程项目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工程项目的技术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的变化,诸如地质条件变化、材料价格上涨、货币贬值、利率变化、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等,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发生,使得工程的计划实施过程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这些因素同样会导致工期和费用的变化。 3.参与工程建设主体的多元性。由于工程参与单位多,一个工程项目往往会有发包人、总承包人、设计人、勘察人、工程师、分包人、指定分包人、材料及设备供应商等众多参加单位。各方面的技术、经济关系错综复杂,相互联系又相互影响,只要一方失误,不仅会造成自己的损失,而且会影响其他合作者,造成他人损失,从而导致索赔。 4.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及易出错性。建设工程合同文件多且复杂,经常会出现措词不当、缺陷、图纸错误以及合同前后自相矛盾或者可作多种解释等问题,容易造成合同对合同文件理解不一致,从而出现索赔。 5.意外风险和不可预测因素。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震、台风、战争、叛乱、放射性污染、核危害等人力不可抗意外灾害及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流沙泥、

工程变更及索赔补偿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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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停工处理及索赔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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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中的索赔管理 摘要:索赔在工程施工中是一个重要的管理范围。随着工程的复杂性不断加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必须不断加强对于索赔的管理工作。做好索赔工作,需要从其含义、重要性、原则、内容、程序等多方面进行掌握。才能在实际工作中灵活应用。 关键词:索赔管理、内容与程序、避免误区 1、索赔的含义 要加强索赔管理,首先应明确索赔的含义。索赔一词来源于英语“claim”,其原意表示“有权要求”,法律上叫“权力主张”,并没有赔偿的意思。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索赔应是顺理成章的权利主张。若是由于甲方的失误以致造成乙方的损失,这才含有赔偿的意思,但从承包方来讲,也是根据合同的一种权利要求,仍然可以包含在Claim的词义中。通常为区别起见,特点标明是“补偿要求”(Claim of Indemnity)或叫“损失赔偿”(Claim of Damages)。 2、工程索赔的重要性 2.1 工程索赔是承包商减少风险损失的有效途径 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会隐含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合同风险、自然条件的风险以及施工本身的风险等。工程索赔与风险有着密切的联系,从风险转移的角度来讲,索赔是因承担了本不应由自己承担的风险损失而向对方索要补偿的行为。为了避免由于在工程过程中承担了本不属于自身的风险而造成损失,承包商应利用合同条件,通过工程索赔的途径将损失尽可能多地从业主方补偿回来。因此,工程索赔是承包商减少风险损失、获取经济收益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如果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缺乏索赔意识,对造成索赔的事件反应迟钝,那么他就等于主动放弃了应该得到的利益。 2.2 工程索赔是承包商维护其合同权益的重要手段 合同条件是规定业主和承包商双方权益以及应承担义务的关键性文件,它阐明了业主及承包商之间风险的划分。承包商只有提高灵活运用合同条件的能力,通过工程索赔来减少经济上的损失,才能维护其合理的合同权益。因此,工程索赔实际上是承包商维护其合同权益的最基本的管理行为。

供应商质量索赔管理规定

版号 B/0 页码共5第1页 名 供应商质量索赔管理规定 称 状态受控 编号 一.目的 为了加强产品质量事故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司各类产品从设计、采购、生产、交付等整个 流程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各工序质量,促使全体员工进一步增强 责任感和质量意识,保证产品质量和工序质量的不断提高,减少或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郑州宇傲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及相关联外协厂家。 三.职责

3.1 业务部:负责采购合同、质量协议的起草签订及进货产品质量信息的传递,不合格品 索赔处置等工作。 3.2 技术质管部:负责质量技术标准文件的确立,采购产品的进货检验及不合格品处理仲裁, 对不合格品具有最终裁决权。 3.3 生产部:负责提供因采购产品造成的生产停工/返工/返修记录,并组织实施不合格品的 返工/返修工作,协助技术质检部进行不合格品的索赔工作。 3.4 财务部:负责办理质量赔偿费用的财务结算手续。 四. 定义 质量事故:凡生产(搬运、储存、设备改造)和用户使用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违章违纪, 判定失误,搬运保管不良,仓库保养不善,设备缺陷或图纸、工艺、材料错误等,以致使 产品不合格或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技术标准,造成产品批量报废或入库后批量返修或用户 退货、索赔等。 质量协议:供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签订的产品质量合约,是采购合同的一部分,

也可独立签订质量协议,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批量质量问题:同品名或同批次不合格采购产品的数量大于或等于交检数量的5%时,即为 批量质量问题。 质量损失:指因产品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附加损失(包括无形损失)。 五.程序 5.1公司各部门在处理采购不合格品应遵循以下原则: 5.1.1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我公司生产延续性,使供需双方损失尽可能最小。 5.1.2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确保同样的质量问题不重复出现。 版号 B/0 页码共5第2页 名 质量索赔管理规定 称 状态受控

工程施工索赔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索赔管理办法 1.目的 为维护企业利益,增强各单位索赔意识,确保工程项目收益最大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工程项目施工索赔管理工作。 3.职责 3.1公司成立以主管生产领导为组长,三总师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参加的索赔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成本管理部,其主要职责是: 3.1.1负责制订工程项目施工索赔管理办法,并不断完善; 3.1.2督促、指导工程项目的施工索赔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收益最大化; 3.1.3负责对项目索赔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奖罚。 3.2各项目要以索增效,坚决维护企业利益,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参加的索赔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3.2.1制定索赔计划、目标、方案; 3.2.2负责索赔资料的搜集、整理; 3.2.3负责索赔工作的实施。 4.工程施工索赔成立的条件 工程施工索赔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其成立的条件为: 4.1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 4.2工期延误事件必须在经批准的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或非关键线路上延误的工期大于总时差; 4.3造成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的原因,按照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4.4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 5.工程施工索赔的内容 工程施工索赔实施中主要是按索赔的目的分类而进行的工期索赔、费用索赔或工期费用双索赔。 5.1工期索赔 5.1.1工期索赔: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度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从而可能提前工期得到奖励或免除承担拖期违约赔偿风险的索赔。

合同索赔管理办法

合同索赔管理办法

目录 1.目的和范围 2.编制依据 3.规范性引用文件 4.职责 5.管理内容和方法 附录A.(资料性附录)XX项目合同索赔报告附录B(规范性附录)XX工程项目索赔通知单

前言 根据企业总承包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与合同索赔工作规范需要,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对合同索赔证据内容、分类、收集、审批流程等进行了规范,明确工程项目部计财室及相关责任部门的管理职责。 本版本主要对索赔报告的编制及审批管理流程按照企业实际情况作修订。 本标准由工程承包分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工程承包分公司归口管理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人: 本标准校核人: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批准人:

合同索赔管理办法 1.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各类合同索赔证据收集及证据保存的职责分工,防范合同纠纷风险,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各类合同索赔证据收集相关工作。 2.编制依据 记录控制程序 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规定 3.规范性引用文件 总承包项目物资合同管理办法 4.职责 4.1工程项目部物资室 A.负责物资供应商合同索赔证据的收集、保管 B.负责物质出入库记录的管理 4.2工程项目部计财室 A.负责与业主、分包商有关的合同索赔证据收集和保管 B. 负责计算项目合同索赔款项 C. 负责编制合同索赔报告 D. 负责编制合同索赔通知单 E. 负责发放索赔通知单至相关单位 F. 负责项目财务文件、资料的制作、收集、保管 G.负责项目计划资料的收集和保管 4.3 工程项目部工程室 A.负责工程进度资料的收集、保管,并及时转交计财室 B. 负责工程质量信息收集保管,并及时转交计财室 C. 负责施工分包商相关证据的收集,并及时转交计财室 D. 负责工程范围变化信息、资料的收集、保管并及时转交计财室 E. 负责物资供应商合同索赔证据的收集、保管并及时转交计财室 4.4工程项目部安健环室 A.负责相关工程安健环信息的收集、保管,并及时转交计财室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案例一背景: 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0m2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 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8 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持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的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问题: 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论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 案例二 背景: 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承建。甲乙双方 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 一、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职工住宅楼 工程地点:市区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3200 平方米的砖混结构住宅楼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某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2 年3 月21 日 竣工日期:2002 年9 月30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90天(扣除5月1—3 日)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为:壹佰陆拾肆仟元人民币(Y 166.4万元) (八)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在该项目设计规定的使用年限(50 年)内,乙方承担全部保修责任。(九)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 1.工程预付款:于开工之日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预付超声波学予扣回,直接抵作工程进度款。 2.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1 0%;主体结构三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主体结构全部封楠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基本竣工时, 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为确保工程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 3.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竣工结算。结算时按全部工程造价的3%扣留工程保修金。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02 年3月5 日 合同订立地点:XX 市XX 区XX 街XX 号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主管部分批准及公证后生效 二、专用条款中有关合同价款的条款 合同价款与支付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1)工程变更事件发生导致工程造价增减不超过合同总价10% (2)政策性规定以外的材料价格涨落等因素造成工程成本变化。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实际竣工建筑面积520.00 元/m2 调整合同价款。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索赔中的管理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索赔中的管理 【摘要】本文分析了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的主要原因,明确了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索赔中的地位、权利和应建立的威信,提出了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索赔的不同阶段应采取的管理措施。 【关键词】监理工程师施工索赔 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 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有可能发生索赔,但在施工阶段发生的索赔最多,故将此阶段发生的索赔称为施工索赔。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有可能提出索赔要求。通常索赔是指承包商(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而业主(建设单位)对于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责任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失,向施工单位要求赔偿,称为反索赔。 在建设工程中,随着建设工程监理制的实施,作为“公正的第三方”的监理工程师已成为建设工程索赔管理的主体之一。特别是在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公正合理的索赔管理,是施工合同顺利实施,维护合同双方合法经济利益的重要保证。 一、施工索赔的主要原因 1、工程项目的特殊性。现代工程规模大、技术性强、投资额大、工期长、材料设备价格变化快,且工程项目差异性大、综合性强、风险大,使得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变化因素,而合同则必须在工程开始前签订,它不可能对工程项目所有的问题都能作出合理的预见和规定,而且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还会有许多新的决策,这一切使得合同变更极为频繁,而合同变更必然会导致项目工期和成本的变化。 2、工程项目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工程项目的技术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的变化,诸如地质条件变化、材料价格上涨、货币贬值、利率变化、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等,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发生,使得工程的计划实施过程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这些因素同样会导致工期和费用的变化。

索赔管理制度

索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集团员工的行为,提高员工的职业操守和工作责任心,提升工作质量,特制定《索赔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集团所有员工。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三条建设集团总经办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建设集团总经办、安全和监察管理部为本办法执行的监督考核部门。负责对建设集团员工的管理行为和行为效果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 第五条建设集团财务部和总经办负责索赔制度的索赔执行。 第三章索赔管理要求 第六条本制度限定的索赔范围定义为因员工工作执行不力、专业知识能力欠缺、主观能动性不强、管理不善而导致损失,对公司利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损失和后果的行为索赔,不包括对合作伙伴单位的经济索赔等。 第九条索赔对象:主要为集团公司的各层级员工。 第十条索赔方式:主要以经济索赔为主,或辅以行政处理。 第十一条索赔的行为表现 (一)工作过程中,发生明显渎职行为的。例如: 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交底、培训、方案编制等,员工应该履责和担当的工作内容、义务和责任,人为未做的。 (二)工作中执行力不强,导致损失的。主要包括 对待工作和交办事宜得过且过,敷衍了事;工作不能善始善终,长期拖拉,毫无结果的。 (三)专业知识能力欠缺,但又未经公司授权允许,擅自行为导致损失的。主要表现在:明显专业能力不足,工作态度较差;未经授权,超范围行使职责以外的工作。 (四)工作主动性严重欠缺,责任心缺失的。表现在: 1、工作无责任心,推诿踢皮球;

2、工作被动等待或无人问津; 3、不敢于承担责任的。 (五)其他行为导致管理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第四章索赔细则 第十二条对发生本制度第十一条中相关行为,经集团监察或监督部门、集团领导工作巡检中发现存在的,当事人必须承担索赔责任;情节严重的,分管领导要承担连带责任;因管理失职,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犯罪的,将通过法律途径,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出现一般管理失职,或一般交办任务未按时完成的,一次性索赔500元,从其工资中进行核算扣减。 第十四条对特殊交办的重大工作任务,如产权证办理、危机公关等,如因当事人不履职,执行力不强,未经努力工作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给予相关人员降职、降级或撤职处理。 第十五条对因工作管理失误,导致公司发生较大经济损失的,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20%进行索赔赔偿。 第十六条对因工作渎职,导致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的,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50%进行索赔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新政处理。 第十七条对工作不积极,执行力较差,事情无法办理且又不及时告知,贻误最佳办理契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对当事人进行撤职或劝退处理。 第十八条对因工作触犯经济或刑事法律法规的,除进行经济索赔赔偿外,同时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监督权归建设集团,执行权归建设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三个月,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颁发日期: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项目工程索赔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工程变更索赔程序及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通则 1.0 目的 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变更与索赔管理,规范变更与索赔处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权限,规范工程计量计价规则,合理确定变更与索赔费用,控制工程造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0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下属各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的变更与索赔管理,其它合同的变更与索赔管理可参考执行。 3.0 关于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3.1项目经理职责 3.1.1、对工程索赔工作负总责,制定项目经理部工程索赔目标,进行目标分解,责任到人; 3.1.2、熟悉项目在建施工管理情况,了解施工合同内容和条款内容,掌握变更索赔的原则; 3.1.3、定期组织对变更索赔工作进行归纳总结。 3.2项目常务副经理职责 3.2.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变更索赔工作; 3.2.3、熟悉项目在建施工管理情况,了解施工合同内容和条款内容,掌握变更索赔的原则; 3.2.4、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情况的组织项目部变更索赔人员,制定变更索赔的策略和方式; 3.2.5、积极疏通业主、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做好攻关工作,为变更索赔工作奠定基础。 3.3项目技术总工职责 3.3.1、在常务副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变更索赔工作; 3.3.2、根据变更设计图纸,结合施工现场情况,与业主、设计、监理单位沟通确定正变更和负变更的可行性,综合考虑制定初步变更设计方案,评估所需要采取的措施方案; 3.3.3、根据制定的初步变更方案,督促工程管理部收集、整理变更资料和变更申请,经审核送项目经理签字后上报监理、业主和设计院; 3.3.4、及时跟踪设计变更批复情况。 3.4成本部职责 3.4.1、在常务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的变更索赔工作; 3.4.2、根据设计变更图纸,结合设计变更后采取的措施方案,对变更后的费用进行测算、预算工作,督促收集工期、窝工、自然灾害损失等索赔依据和原始证据; 3.4.3、及时跟踪落实变更索赔批复情况。

工程项目管理中如何应对低报价、高索赔

工程项目管理中如何应对低报价、高索赔 际接轨,就必须加强索赔管理,这也是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的必然趋势。我国工程承包要走向世界,必须提高索赔意识,了解索赔内容,掌握索赔技能。 引进11.09亿美元国际贷款的黄河小浪底工程,采用国际公开招标,经过激烈竞争,以意大利英波吉罗公司为责任方的联合体中标大坝工程(Ⅰ标);以德国旭普林公司为责任方的联合体中标泄洪工程(Ⅱ标);以法国杜美兹公司为责任方的联合体中标发电设施工程(Ⅲ标)。这些公司中标后,又将各自的部分工程以工程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形式分包给其他外国公司和中国公司。如此,在小浪底形成错综复杂的生产关系,工地上共有51个国家的七百多名外商和上万名中国建设者参加进来,形成了名副其实的小联合国。 1994年9月12日,小浪底主体工程开工,中国人面对的是陌生的一切;在这里大家遵循的唯一准则就是FIDIC合同条款,于是发生了一系列令中国人心绪难平的事件。 一名中国工人在施工中掉了4颗钉子,外方管理人员马上派人拍照。不久,中方收到这样一封信函:浪费材料,索赔28万元。 合同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干净有序。某工程局导流洞开挖时收到外方一封信函:施工现场有积水和淤泥,根据合同条款,限期清理干净,否则我方将派人前往清理,费用由你方支付。起初,中方颇不以为然:洞子开挖,能没有积水和淤泥?过了两天,外方果然派来90多名劳务前

来帮助清理,当然外方不会白干,各种费用合计,外方要求索赔200万元。 某隧道局,3000多人,辛辛苦苦干了9个月,得到的报酬是被外方索赔5700多万元,而他们全部劳务费用只有5400万元。 几年来,中方收到的各种索赔信函达2000多份,起初中国人想不通,有人甚至跑到外方营地抗议,然而,不管想通想不通,低报价、高索赔,这是国际工程承包的惯用做法。要与国际接轨,就必须按国际惯例办事。80年代以来,我国逐渐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这正是与国际接轨迈出第一步,随着工程建设监理制的逐步深入,加强工程施工中的索赔管理势在必行。 1、索赔的含义 要加强索赔管理,首先应明确索赔的含义。索赔一词来源于英语claim,其原意表示有权要求,法律上叫权力主张,并没有赔偿的意思。下了飞机去提取随机托运的行李,看到写有Baggage Claim的地方,就是行李提取处,并不是丢了行李要求赔偿的地方。所以索赔应是顺理成章的权利主张。我国工程师认为这种事很难办,要大家认陪,很难接受,赔钱小事,面子事大,这种观念是非常错误的,要与国际接轨,必须转变观念。外国人法制观念强,一切按合同办事,他们理解的承包商提出的Claim 是应该给予承包方根据合同所规定的增量与增值。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不存在要他们承认错而难以再相处的问题。只要事出有因,查有实据,索价合理,他们就认账。而钱给多少恰巧是认账的主要考虑。若是由于甲方的失误以致造成乙方的损失,这才含有赔偿的意思,但从

工程施工中的索赔管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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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中的索赔管理 摘要:索赔在工程施工中是一个重要的管理围。随着工程的复杂性不断加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必须不断加强对于索赔的管理工作。做好索赔工作,需要从其含义、重要性、原则、容、程序等多方面进行掌握。才能在实际工作中灵活应用。 关键词:索赔管理、容与程序、避免误区 1、索赔的含义 要加强索赔管理,首先应明确索赔的含义。索赔一词来源于英语“c lai m”,其原意表示“有权要求”,法律上叫“权力主”,并没有赔偿的意思。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索赔应是顺理成章的权利主。若是由于甲方的失误以致造成乙方的损失,这才含有赔偿的意思,但从承包方来讲,也是根据合同的一种权利要求,仍然可以包含在Claim的词义中。通常为区别起见,特点标明是“补偿要求”(Claim of Indemnity)或叫“损失赔偿”(Claim of Damages)。 2、工程索赔的重要性2.1 工程索赔是承包商减少风险损失的有效途径 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会隐含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合同风险、自然条件的风险以及施工本身的风险等。工程索赔与风险有着密切的联系,从风险转移的角度来讲,索赔是因承担了本不应由自己承担的风险损失而向对方索要补偿的行为。为了避免由于在工程过程中承担了本不属于自身的风险而造成损失,承包商应利用合同条件,通过工程索赔的途径将损失尽可

能多地从业主方补偿回来。因此,工程索赔是承包商减少风险损失、获取经济收益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如果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缺乏索赔意识,对造成索赔的事件反应迟钝,那么他就等于主动放弃了应该得到的利益。 2.2 工程索赔是承包商维护其合同权益的重要手段 合同条件是规定业主和承包商双方权益以及应承担义务的关键性文件,它阐明了业主及承包商之间风险的划分。承包商只有提高灵活运用合同条件的能力,通过工程索赔来减少经济上的损失,才能维护其合理的合同权益。因此,工程索赔实际上是承包商维护其合同权益的最基本的管理行为。 2.3 工程索赔是承包商经营管理水平的体现 承揽工程项目的主要目的是获取经济收益,项目的经营管理自然也就围绕这一中心展开。任何一个有实力的承包商不仅应具备施工技术和施工能力上的优势,还应该具备很强的合同管理和工程索赔的能力。只有既能优化部施工管理以降低施工成本,又善于运用工程索赔的手段减少损失的承包商,才能使自身的竞争力不断发展强大。从这个意义上说,能够成功且合理地进行工程索赔的承包商,一定是综合经营管理水平比较高的承包商。 3、索赔基础 3.1 建设工程项目中,工程索赔一般是由于非己方原因导致工程产生局部或部分工程停工、误工、返工、材料浪费、设计变更、质量下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政策变化、违规等事件影响引起的人工和机械设备费用增加、工期延误、成本金和利息增加、外部环境变化、产品物非所值、出现连带损失和由此造成的其他费用增加等的损失补偿。索赔依据一般包括

索赔管理办法

索赔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漯河电厂筹建处

索赔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管辖范围内索赔的确认、处理、合同价款调整的程序和规则,依据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公司基建期间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期间索赔管理工作。 2 相关定义 2.1 索赔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的性质是经济补偿。索赔的实质是对合同价进行公平合理的调整,是市场经济的特征在建设工程管理中的体现。 2.2 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使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的时间。合理的工期延长使承包商可以避免承担误期损

害赔偿费。 2.3 费用索赔 费用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和额外开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2.4 反索赔 反索赔是业主为维护企业利益,向承包商提出对业主的损害进行补偿的要求。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就承包商的质量缺陷和进度延误提出反索赔要求,二是对承包商的索赔要求进行分析、评价、计算,以减少索赔款的数量。 3 职责 3.1 公司领导 3.1.1 监督公司索赔管理相关制度的贯彻实施。 3.1.2 审议决策公司索赔、反索赔执行方案,主持索赔、反索赔项目的工期及费用的协商谈判。 3.1.3 协调归口管理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各项索赔管理活动。

3.2 计划经营部 3.2.1 计划经营部是公司索赔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对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的索赔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协调。协调处理公司重大索赔事件,组织并协调公司反索赔工作。 3.2.2 建立和健全公司索赔管理相关制度; 3.2.3 组织索赔项目的调查、取证,对索赔进行调解,处理造价纠纷。 3.2.4 组织索赔的洽商、协调,审批索赔的费用变更,签发变更协议或文件。 3.2.5 确定反索赔方案,组织索赔项目的工期及费用反索赔。 3.2.6 协调、指导相关部门的索赔管理工作。 3.3 工程部 3.3.1 工程部是其职能范围内索赔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执行公司索赔管理相关制度,配合监理公司根据索赔的管理程序,开展索赔管理工作,及时处理索赔,合理开展反索赔。 3.3.2 处理索赔技术文件,在授权范围内处理索赔事件,签发意见。 3.3.3 收集、整理并提供索赔证据,根据公司审议意见处理工期索赔。

工程施工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1.目的 为维护企业利益,增强各单位变更索赔意识,确保工程项目收益最大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部项目施工变更索赔管理工作。 3.职责 3.1公司成立以主管生产的领导为组长,三总师为副组长,相关部室参加的变更索赔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成本管理部,其主要职责是: 3.1.1负责制订工程项目施工变更索赔管理办法,并不断完善; 3.1.2管理、督促、指导工程项目的施工变更索赔工作,确保项目收益最大化; 3.1.3负责对项目变更索赔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奖罚。 3.2各项目部要坚持索赔增效,维护企业利益的原则,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参加的变更索赔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3.2.1制定变更索赔计划、目标、方案; 3.2.2负责索赔资料的搜集、整理; 3.2.3负责索赔工作的具体实施。 4.工作程序 4.1工程施工索赔成立的条件 工程施工索赔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其成立的条件为: 4.1.1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 4.1.2工期延误事件必须在经批准的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或非关键线路上延误的工期大于总时差; 4.1.3造成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的原因,按照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4.1.4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 4.2工程施工索赔的内容 工程施工索赔实施中主要是按索赔的目的分类而进行的工期索赔、费用索赔或工期费用双索赔。 4.2.1工期索赔 4.2.1.1工期索赔: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度延误,要求批准顺延

索赔管理办法

. . 索赔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电厂筹建处

索赔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规公司管辖围索赔的确认、处理、合同价款调整的程序和规则,依据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公司基建期间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华电发电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期间索赔管理工作。 2 相关定义 2.1 索赔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的性质是经济补偿。索赔的实质是对合同价进行公平合理的调整,是市场经济的特征在建设工程管理中的体现。 2.2 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使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的时间。合理的工期延长使承包商可以避免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费。 2.3 费用索赔 费用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和额外开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2.4 反索赔 反索赔是业主为维护企业利益,向承包商提出对业主的损害进行补偿的要求。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就承包商的质量缺陷和进度延误提出反索赔要求,二是对承包商的索赔要求进行分析、评价、计算,以减少索赔款的数量。 3 职责 3.1 公司领导 3.1.1 监督公司索赔管理相关制度的贯彻实施。 3.1.2 审议决策公司索赔、反索赔执行案,主持索赔、反索赔项目的工期及

费用的协商谈判。 3.1.3 协调归口管理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各项索赔管理活动。 3.2 计划经营部 3.2.1 计划经营部是公司索赔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对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的索赔管理工作进行规、指导、协调。协调处理公司重大索赔事件,组织并协调公司反索赔工作。 3.2.2 建立和健全公司索赔管理相关制度; 3.2.3 组织索赔项目的调查、取证,对索赔进行调解,处理造价纠纷。 3.2.4 组织索赔的洽商、协调,审批索赔的费用变更,签发变更协议或文件。 3.2.5 确定反索赔案,组织索赔项目的工期及费用反索赔。 3.2.6 协调、指导相关部门的索赔管理工作。 3.3 工程部 3.3.1 工程部是其职能围索赔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执行公司索赔管理相关制度,配合监理公司根据索赔的管理程序,开展索赔管理工作,及时处理索赔,合理开展反索赔。 3.3.2 处理索赔技术文件,在授权围处理索赔事件,签发意见。 3.3.3 收集、整理并提供索赔证据,根据公司审议意见处理工期索赔。 3.3.4 对索赔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审核索赔的工期及费用情况。 3.3.5 根据工程需要,对承包商的工期及费用索赔提出反索赔,在授权围对索赔纠纷进行调解和协调。 3.3.6 定期报送索赔工作信息,参与与索赔有关的调查、取证,协助计划经营部处理索赔事件。 3.3.7 建立索赔管理的信息和项目档案,对有关资料妥善保管。 3.4 物资管理部 3.4.1 物资管理部是其职能围索赔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执行公司索赔管理相关制度,配合监理公司根据索赔的管理程序,开展索赔管理工作,及时处理索赔,合理开展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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