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填表格式参考:

1.个人简历栏,主要填写个人从大学起的学习、工作经历。格式参考如下:

2010.09-2014.06 XX学校XX专业学生。其间:2011.09-2012.09担任XXX学院班长、团委书记或XX社团XX干部。

2014.08-2017.05 在XX单位工作,主要从事XX方面工作

2.获得荣誉技能证书栏,主要填写个人从大学起,获得的重要表彰奖励,取得的技能证书,填写格式参考如下:

2013年4月被XX学校评委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产党员

2013年6月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2014年5月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

2014年6月组织学校毕业晚会获得成功,在组织活动中担任负责什么工作。

3.自我鉴定栏,填写自个人品行、性格特征、工作能力、主要特长等。报名表填写不下,可另附页,请在栏中注明(见附页)

4.家庭成员情况栏,主要填写配偶、子女、父母。

机关、事业单位已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1

机关、事业单位已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已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管理,推进城区人事人才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城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对象和范围 经过城区党委、政府领导集体研究同意聘用,目前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外工作人员(不含中小学校、卫生院、环卫站、电灌站等事业单位聘用的代课人员、保洁员、护理员、管护人员)。 二、聘用编外工作人员的聘用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准无计划、无程序进人,由于阶段性、突击性工作需要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城区党委、政府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属于党群口(含人大、政协)的部门单位聘用的,由区委组织部呈报区委研究,政府序列的部门单位聘用的,由人社局呈报政府常务会研究。没有经过城区党委、政府领导集体研究同意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一律列入清退范围。确实工作需要的,必须报城区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临时聘用。 三、已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的管理 1、经审批使用的编外工作人员,实行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如工作需要,报经城区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方能继续聘用。未经批准擅自聘用的,财政部门不予拨付经费。发生劳动争议的,要追究部门和单位主要责任人责任。 2、经审批已聘用人员,必须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作岗位、职责和任务; (2)聘用期限; (3)岗位待遇; (4)变更合同的条件及违约责任; (五)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 (六)其他事项。

3、已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依照合同条款加强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单位负担,个人部分由个人负责。解除合同后要办理好社会保险的衔接手续。 四、已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的待遇 经批准同意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的工资标准(不含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交纳住房公积金,生活补贴按城区审批的标准发放。 1、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中级),月工资1500元; 2、本科学历或高级工,月工资1300元; 3、大专学历且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工,月工资1200元; 4、大专学历,月工资1100元; 5、中专以下学历(含中专)或员级职称,或初级工、普工,月工资1000元。 今后视城区财政状况对已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工资作相应的调整。本通知下发后,由所在单位填报工资变动表,城区人事、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五、本通知下发后,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现有已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调查摸底,该清退的要在两个月内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给予辞退,需要继续聘用的要提出书面申请,组织、人事、财政、监察等部门要加强督查,发现违规聘用的,要及时向城区党委、政府报告。 2010年8月16日

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科室、事业单位及各镇站(所)使用编制外人员的管理,需要对事业编制外的人员做好必要的管理!下面就赶紧跟着爱汇网一起来了解下吧!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一)一、各科室、单位、各镇站(所)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现有在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挖掘工作潜能,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 二、确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编制外人员的,须由单位书面申请,由分管局长提出意见和建议,报经局党组讨论决定。 三、用人单位应与编制外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并负责其行政管理工作,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 四、劳动合同期满即自行终止,若需续订,由单位书面申请,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五、用人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需填写工资审批表报局办核定备案;使用的编制外人员的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额负担。 六、编制外人员的工资和补贴标准由局统一制定,变更和调整标准由局党组讨论决定。 七、各科室、单位,各镇站(所),要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运用现代化办事手段,提高办事效率,解决工作偏多、人员偏紧的矛盾。 八、各科室单位、各镇站(所)未经批准使用的临时人员,必须立即予以清退。 经批准使用编制外人员,在合同期内需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九、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二)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的管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达到对编外人员的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暂行规定所称编外工作人员是指非在编的职工。 第三条编外工作人员应遵守本管理暂行规定和医院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二、招聘录用管理规定编外人员的招聘,将根据我院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集体研究的办法适时进行招聘。 第四条招聘条件(一)基本招聘条件:具有良好品行和相应的工作能力,首次招聘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驾驶员岗位高中以上),年龄35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因特殊岗位需要或属于人才引进的,由医院党委会议或院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进行特殊招聘。 (二)基本素质要求: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国家、集体的安全和荣誉;服务意识强,能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服从和执行医院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清正廉洁,恪尽职守,公道正派,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分配,尊敬领导,团结同志,爱岗敬业,保守秘密。 第五条招聘程序(一)各科室在充分考虑本科室实际运行的情况

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

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科室、事业单位及各镇站(所)使用编制外人员的管理,需要对事业编 制外的人员做好必要的管理!下面就赶紧跟着爱汇网一起来了解下吧!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一) 一、各科室、单位、各镇站(所)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现有在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挖掘 工作潜能,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 二、确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编制外人员的,须由单位书面申请,由分管局长提出意见和 建议,报经局党组讨论决定。 三、用人单位应与编制外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并负责其行政管理工作, 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 四、劳动合同期满即自行终止,若需续订,由单位书面申请,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五、用人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需填写工资审批表报局办核定备案;使用的编制外人员的 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额负担。 六、编制外人员的工资和补贴标准由局统一制定,变更和调整标准由局党组讨论决定。 七、各科室、单位,各镇站(所),要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运用现代化办事 手段,提高办事效率,解决工作偏多、人员偏紧的矛盾。 八、各科室单位、各镇站(所)未经批准使用的临时人员,必须立即予以清退。 经批准使用编制外人员,在合同期内需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九、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二)一、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的管理,提高队伍整体 素质,达到对编外人员的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 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暂行规定所称编外工作人员是指非在编的职工。 第三条 编外工作人员应遵守本管理暂行规定和医院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二、 招聘录用管理规定编外人员的招聘, 将根据我院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 采取公开考试、 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集体研究的办法适时进行招聘。 第四条 招聘条件(一)基本招聘条件:具有良好品行和相应的工作能力,首次招聘要求全 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驾驶员岗位高中以上),年龄 35 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 条件。 因特殊岗位需要或属于人才引进的, 由医院党委会议或院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进行特殊招 聘。 (二)基本素质要求: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国家、集体的安全和荣誉;服务意识强,能自觉 接受群众的监督;服从和执行医院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清正廉洁,恪尽职守,公道正派,遵守 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分配,尊敬领导,团结同志,爱岗敬业,保守秘密。 第五条 招聘程序(一)各科室在充分考虑本科室实际运行的情况下,根据业务发展、工作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填表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填表要求 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填写,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学历”、“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四栏的填写要相应,不可以在学历栏中填写本科毕业,而在所学专业栏中填写研究生所学的专业。学历为高中的不需填写“毕业院校”、“所学专业”。 二、“原工作单位”栏:填写被聘用前的实际工作单位。如原为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员,填写实际工作所在单位,不得填写代理、派遣单位;如原无工作单位,填“自由职业”。 三、“岗位类别”栏:填写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 四、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际操作成绩、测评成绩、综合成绩及其名次等栏:根据实际招聘方式填写。如果组织测试的,相应栏必须填写,如果没有组织的,不填写;采取答辩形式的,将其成绩与名次填在面试栏中;招聘高层次人才,只采取考核方式的,在“综合成绩”栏中填写“考核”,在“综合成绩”下的“名次”栏中填写相应的考核排名。 五、“需要说明的情况”栏:可填写需说明的情况,如非第一名被聘用的原因、招聘多人时是第几名被聘用等。 六、“简历”栏:从高中填起,填至“现在”,期间应填写完整。其中,“工作单位”栏,如原是本单位的编外人员,填本单位名称,并在括号中注明“编外人员”;如原是劳务派遣人员,填写本单位名称,并在括号中注明“×××公司劳务派遣人员”;如无工作单位,填“自由职业”。“所任职务或所学专业”,高中期间的不必填写;在高等院校学习期间填所学专业;参加工作以后,填工作岗位名称及所任职务。 七、“主要社会关系”填写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其中,“工作单位”和“职务”栏,上述人员有正式工作的,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和所任职务;在农村务农的,填写所在村组名称,职务填写“务农”;在外务工的,填写务工单位名称,职务填写“务工”。 八、“用人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栏:用人单位应明确填写“同意聘用”的意见和日期,并加盖印章;主管部门应填写“同意”意见和日期,并加盖印章。

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省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省所编外聘用人员工作,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省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省健康教育所编外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编外聘用人员是指:不占用省所核定编制,不担任行政职务和行使行政权力,从事技能性或辅助性工作,根据需要聘用的人员。 第二章聘用人员的形式 第四条聘用人员分为单位自聘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单位自聘人员是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分为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人员是指单位从劳务派遣单位接收的被派遣的劳动者。 第三章聘用人员的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聘用人员的范围为单位需要的各类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主要岗位分布为影视制作人员、办公室文员、驾驶员、保洁员、炊事员。 第六条聘用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非特殊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

(四)达到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第四章聘用程序 第七条编外人员聘用实行申报制。用人科室提出聘用申请,经所长办公会核准后拟定聘用简章,并通过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其中,需用劳务派遣的人员,应及时与劳务派遣单位(劳务公司)联系。 第九条用人科室负责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除劳务派遣人员外,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学习或就业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资质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能反映自己专业技术水平的有效证件或业绩证明。 第十条对资格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和体检后确定聘用人选。 第十一条单位和聘用人员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共同签订《劳动合同书》,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劳动合同书》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四)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六)合同变更、终止和解除的条件。 (七)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责任。

编外人员考核细则

山东经济学院计算中心编外用工人员年度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对实验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充分调动计算中心编外用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牢固树立服务教学的思想,创造性的工作,确保学校教学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细则,作为计算中心编外用工人员量化考核的依据。 一、考核依据 本细则主要从德、勤、量、能、绩五个方面分等考核,总分为100分。 1.思想品德(10分) 政治思想觉悟高,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坚持原则,服从分配,大是大非观点鲜明,能按学校安排积极参加各类政治学习;注重职业道德修养,热爱本职工作,秉公办事,不假公济私;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积极进取,工作踏实,不斤斤计较,不分份内份外,都能出色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关心同志,不散布流言蜚语,不说不利于团结和工作的闲话,不制造矛盾。 2.考勤(20分) 能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一学期来无病事假,纪律性强,无迟到早退现象,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政治学习、学校集会无缺席。 3.工作量(15分) 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以及学校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 4.工作态度及能力(35分) (1)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勇于承担责任,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能独当一面,工作效率高。 (2)工作态度好,热爱本职工作,而且具有创造性,工作做得积极主动,有条不紊,群众反映好。 (3)工作坚持原则,按章办事,敢抓敢管,严于律己,无渎职现象。 5.工作业绩(20分) (1)能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创造性开展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思考并能提出改进意见,成绩明显。 (2)工作中能团结协作,配合默契,综合工作完成较好。 (3)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无安全事故,无明显失误。

编外人员工作考核方案.doc

关于临聘人员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为了规范临聘人员的考核,进一步强化临聘人员的管理,调动临聘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促进队伍制度化、规范化的建设,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核对象 所有临聘人员,一共11名,其中,会务主管1名,视频设备管理2名、水电工2名,会务服务人员4名,保洁人员2名。 三、考核等次 考核分为三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90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核内容 按照德、能、勤、绩、廉和综合评价六项基本要求进行考核;重点考核临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遵守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等。设优秀

奖3名,其他等次不定。 五、请假制度 1、病假。临聘人员因病请假3天以上(含3天),需出示医院证明,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股室负责人批准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后,方能休病假。请病假一年内累计时间不超过30天,若有特殊情况的,请假时间不能超过60天;在病假期间确实不能坚持工作的,请假超过60天以上的根据规定进行辞退处理。 2、事假。临聘人员请事假半天以内,本人书面请假条由会务负责同志批准,1天由股室负责人批准,2天的由局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的由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3、旷工或早退。旷工或早退一次罚10元。旷工或早退1天以上的罚当天工资金额,一次翻倍进行处罚,年累计旷工或早退5天以上,进行辞退处理。 六、考核时间 临聘人员工作考核时间为每年12月中旬。 七、考核的程序及方法 (一)考勤测评。请事假半天扣0.5分,请病假1天扣0.5分,旷工1天扣2分,依次类推,每年累积只要有一种情形满足请假超过15天,病假10天,旷工3天及以上的本年度取消评优资格。本年度同时满足以上两项的初评为基本合格。 (二)民主测评。单位组织所有临聘人员及局班子对全体临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