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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失灵案例

政府失灵案例
政府失灵案例

黑龙江坑农事件中市场和政府“双重失灵”

邬凤英

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的不法商人用假种子坑农、害农事件,(8月23日《华商晨报》)一开始不妨看做是一件“市场失灵”的典型案例。不法商人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他当然有尽量压低成本以提高利润的动机。由于和农民相比,商人们占尽信息、活动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因此在断定出售假种子的利益远大于风险的前提下,如果没有另外的约束,他们肯定会选择出售假种子。也就是说,如果放任市场运作,不法商人用假种子坑农的事件将“此起彼伏”,“看不见的手”在制止这个问题方面,是完全无力的。

在现代经济学理论中,“市场失灵”正好为政府作用预留了空间。所以,呼吁政府干预,严惩不法商人以杜绝假种子,在逻辑上也就顺理成章。农民凭着自己朴素的智慧也正是这样推理的,所以才有了200次上访。中国的最高行政当局以“总理批示”这一强有力的形式,直接介入此案。如果政府是一架运作良好的机器的话,事件到此就应该画上一个句号。然而让所有观察者都大跌眼镜的是,政府在这里也失灵了。“总理批示”到了基层,居然被认为是过时了,不法商人依然逍遥复逍遥,假种子依然泛滥又泛滥。因此,这一“特大坑农案”可以看做是“市场和政府双重失灵”的结果。

由此想起新制度学派代表人物诺斯曾经提出的一个很著名的“诺斯悖论”。他认为,在市场经济中,“一个政府必须演化为一个有效、公正的契约第三方执行者。第三方强制实施,意味着政府应该强大到能有效监督产权、强制实施契约。”但他同时又道出了自己的担忧:“如果一个政府一旦具有了这样强制的力量,那么,那些管理该政府的人便会利用这种力量来谋取自身的利益,而以牺牲社会其他人的利益为代价。”

通过前面对“假种子事件”发生原因的分析发现,我们也遭遇到了“诺斯悖论”:一方面,要杜绝假种子,就需要政府强有力的干预,为此,我们不能不加强各级政府官员的权力。但另一方面,正因为各级政府官员手中具有了这种权力,使得他们又成了不法商人争相“寻租”的对象,于是,他们中不少人就利用这种权力收取贿赂,而对落实法律、法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连“总理批示”也可以宣布“过时”而不再执行。如此,假种子泛滥也就成了一种必然。

出路在那里?在笔者看来,惟一的出路在于加强政府体制改革,建立一个制衡式的民主机制,使得基层官员不再仅仅靠成本高昂的“总理批示”才能驱动。从成功的市场经济国家实践看,制衡式民主可以很好地解决“诺斯悖论”:建立在一个制衡式民主基础之上的政府通常是强有力的,同时其权力又是被有效地限定了的,从而使得追求私利的政府官员们为着私利目的不得不去做增进公共利益的事。这样一个机制的出现将能够同时治理双重失灵:制衡式民主机制可以有效地减少政府失灵,政府的正确干预又可以有效地减少市场失灵。

炒煤团现象是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一典型案例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发布时间:2006年01月23日10:48

作者:关键词:温州;炒煤团;煤矿

一段时间以来,关于温州“炒煤团”之报道不时见诸报端。这些长篇累牍但又浅

尝辄止的文章,揭开了一个个黑洞洞的井口,而其内里究竟何如,却也依然深不见底。

这是一个虽反常但必然的局面。

即使是在最基本事实的掌握上,有说法称温州煤商控制了山西省60%的中小煤矿,煤炭年产量8000万吨,占山西省煤炭年总产量的1/5,全国的1/20;而浙江、温州两级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及浙江富兴电力燃料公司共同完成的调研报告则显示,在山西投资兴办煤矿的温州民营煤矿年产量只有2000多万吨。无须细数,类似这样各执一词天差地别的分端比比皆是。从根本上说,在煤炭采掘这类官商不分、令出多门、利益纠缠难分难解的领域中,信息的传达往往是失真的,基于信息的判断往往是片面的,经判断而来的规制往往是低效的。

譬如说,生死攸关于“炒煤团”命运的政策主张主要有两条:其一,以山西长治为典型的、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为由头的大规模整治清剿行动;其二,浙江省政府近日发布2006年“一号文件”,明确规定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非公资本都可以进入。乍看之下,两者不仅不矛盾,而且足可相互配套,但在实际运行中,其间的空白点又是如此之多,以至于温州资本跨省投资这一再平常不过的现象,必须再次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

纲不举则目不张。根据已有的较无争议的资料,我们对“炒煤团”的关注最后落脚在以下两点:

首先,从“炒房团”到“炒车团”再到“炒煤团”,急于寻求利益回报的温州资本一次次站到了公众评判的风尖浪口,就某种程度而言,这种惘顾公共利益而一味见缝就钻的取向,也确实显著表现为市场失灵之痼疾。而问题则在于,就在温州炒家四处游走的背后,显然存在着对于民营资本过于严格乃至歧视性的投融资限制。出于资本逐利的天性,倘

若政府不能对其实行有效的疏导、引导,则必然陷于被动的、事后的、四处扑火式的疲

于应对中,更逞论合理运用更具经济人理性的民营资本服务于经济体效率提升的长远大

计了。

其次,不同于“炒房”、“炒车”,“炒煤”所进入的领域是高度管制下的,仰仗的手段

是非炒卖型的,面临的调控手段是非市场化的,它所带出的对于制度缺陷的拷问更深刻

地烙有转轨中的中国特色。眼下,对于温州“炒煤团”的指摘很容易集中到安全生产、环

境保护等正义公理上来,对其一关了事更是足慰人心立竿见影之举手之劳。我们且不论

山西、云南等地(其实也包括浙江)的做法是否有地方保护主义的嫌疑,最起码,如同“炒

煤团”之所以能够发展壮大一样,这种做法仍然暗示着诺斯悖论的发生,即,一旦政府

具有了过分强大的力量,那么,那些管理该政府的人便会利用这种力量来谋取自身的利益,而以牺牲社会其他人的利益为代价。很难想象,在这个充满不确定因素、寻租求租

难以杜绝的市场中,新的经营者、监管者能够自觉契合于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纵上所述,“炒煤团”现象的发生、兴起、式微,它的生命轨迹中时时表现为市场失

灵与政府失灵的相互强化。这是一个典型的案例,而其根本性的破解之道,则如达格尔

所指出,政府的权力应该是强大同时又被有效限定了的,从而使追求私利的冲动为着私

利的目的不得不去做增进公共利益的事。

案例分析四北京市出租车业的发展与政府管制的失灵问

刘先江原创 | 2005-11-22 12:59 | 投票

标签:北京市政府管制特许权车业出租车公司

北京出租车司机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和90年代中期,曾是一个高收入阶层。截至目前,全市有出租车6万多辆。然而,近年人们在乘坐出租车时,常常听到司机们的抱怨,每月向公司交的“车份钱”太高了,挣钱太难了。

记者最近深入有关部门、出租车公司及司机群调查发现,出租车经营权确实成了管理公司牟取暴利的手段。国务院参事、北京市人大代表沈梦培将北京出租车行业描述为:富了公司,亏了国家,苦了司机,坑了百姓。在“两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就“保护出租车司机利益”问题分别向大会提交了议案和提案。

司机:工作太苦公司太黑

北京银建出租公司李永升患有心脏病和高血压病,一次他发高烧39度以上,经医院检查,患了心肌梗塞。但想到每天180元的车份钱,歇了几天他便忍着病痛上路拉活。他向公司咨询退车事宜,公司回答“按合同规定,退车是你单方违约,要扣3万元左右违约金后方可解除合同”。找公司要求生病住院期间免“车份钱”,公司回答“不可能”。现在李永升只得咬牙硬撑着。

29岁的北京禹通出租公司的女司机杨少华说:“我花10.5万元从公司买了一辆已跑了5年的夏利车,只跑了一年,就被公司收回去报废了,公司只退还1万元就一脚把我踹了出来。”“车是我买的,公司一分不投却凭着出租车经营特权,每月收我的‘车份钱’,最终连我的本钱都给霸占了!”

首汽股份有限公司司机李建勋说:“我们的投资款(融资款)、血汗钱(车份钱)都是被公司这样‘黑’走的”。新月联合汽车出租车公司司机李永刚说,公司与他们的合同一签就是3—5年,中间不能退车,否则扣风险抵押金5000—20000元。

接受记者采访的出租司机70%以上想退车,他们普遍抱怨工作太苦,一般每天工作都在13个小时以上,许多司机患有不同程度的腰肌劳损、颈椎病、胃病等疾病。

出租司机的收支账

北京市交通局的一份报告显示,现在营运的在册出租汽车共6.7万辆,全市拥有出租车准驾证和服务监督卡的在册出租司机20多万人。除有1000辆左右由出租司机个人投资、个人经营、个人受益外,其余6.6万辆出租车的司机均要向出租公司交纳约为车价一半的“风险抵押金”和每月的“车份钱”。这些“公司司机”与“个体司机”相比,在缴纳了“风险抵押金”、“融资款”、“车份钱”后,其收入不到“个体司机”的1/3。

在个体出租车较为集中的石景山和丰台区,几位个体司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投资:购夏利车款6.7万元,运营配套设施投资2400元,运营证照办理费用1300元,其他费用3400元(请客送礼),总投资约7.5万元;收入:每天跑12个小时左右,全天营业收入300元,合计月营业收入为9000元;支出:每月固定支出的费用800元,行车消耗1900元。综合计算,他们每月的平均支出约2700元,纯收入为6300元。由此推算,个体司机只要正常运营,15个月就可以收回全部投资。

银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任玉栋向公司交了5万元的风险抵押金,得到一辆1 999年出厂的富康出租车,每月给公司上交4890元的“车份钱”。这位“公司司机”的收支账是这样的:收入:月营业收入9000元。

支出:固定支出和行车消耗与个体司机大体相同,近2700元,但加上“车份钱”,每月支出要7580元。月劳务性收入只有1400多元。

现在北京出租车司机交的风险抵押金,不仅没有“投资”回报,连最低的资金利息都没有,而且许多司机离开公司的时候,风险抵押金已被公司连扣带罚,所剩无几。

出租公司的赚钱“秘诀”

北京市出租车行业初期阶段公司和司机相安无事,司机利益丰厚。1996年,北京市开始控制出租车总量,清理出租车公司向司机“变相卖车”问题,所有由司机出资购买的出租车,一律由公司收回。经过清算整顿,原来由司机出资购买并拥有实际产权的出租车全部变成了出租公司的财产。

此外,每月的“车份钱”由原来的千元左右统一到四五千元以上。司机依然出资3万元至8万元进行风险投资,但名称由当年的“融资款”、“购车款”变成了“风险抵押金”、“保证金”、“承包金”,即使司机上交再多的钱双方已非当初的合作关系,司机原来丰厚的利益明显被公司“切”走了。

2000年,北京市又提出,不足200辆出租车的公司由大公司收购,很快公司个数由1400多家变成了如今的200多家,并出现了12家品牌出租企业。这中间一批被兼并的小公司只顾出卖公司的车及经营权,无视司机的权益,使出租司机与公司之间的矛盾加剧。

一位长期接手出租车纠纷案的律师分析,北京出租车公司的发家史基本上是两种模式,一种是“空手套白狼”,靠司机的“融资”起家;另一种是借款挪款买车,然后倒卖给司机,再以司机的钱还清借款挪款。

出租公司还在上保险上大做文章。

记者先后采访了数家保险公司的车险理赔员,他们都为出租司机鸣不平。按照交通局关于收取“车份钱”的规定,司机是按月把自己的保险费融在“车份钱”里交给了公司。而一些公司根本就没有给司机上保险,或是出事理赔时偷梁换柱,用上保险的车号来顶未上保险的车。

出租车业改革势在必行

在不久前北京召开的“两会”上,沈梦培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北京出租车业的问题不但体现在出租车公司与司机之间的矛盾,还反映在国家税收的损失、消费者利益的损害上。

从税收看,以个体出租司机的收入情况分析,出租车业只要有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每辆车每月可以有五六千元的回报。如果出租车业实施改革,将原本交给中间环节的“车份钱”拿出一少半来,作为税收上交国家,那么按每辆车每月上交国家税收1500元计,北京市每年就能从出租行业增加近12亿元的税收。

从经营权拍卖后的财政收入分析,如果北京市政府将出租车经营权作为城市公众资源公开拍卖,一辆出租车10年的经营权可以拍卖到20万元以上,全市6万多辆车平均每年就可增加收入13亿元。而实际上,北京出租公司向司机高价出售出租车就是出售这种城市资源的行为,但其收益没有为社会公众所有。

再从消费者利益分析,出租公司收取的高额“车份钱”最终是转嫁给了所有坐出租车的消费者。开了近10年出租车的北京通州天运出租公司司机董昕说:“如果取消出租公司,让出租车行业实现个体经营,夏利出租车的租价每公里可以降到0.8元左右,起步价也可以降到每4公里5元;如果把现行的“车份钱”降低一半,夏利出租车的租价每公里可以降到0.9元左右,起步价也可以降到4公里6元。”

[2003-12-02 中华工商时报]

[案例分析]

表面上看,这是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的经济利益纠纷,但实质上是一个在经济活动中政府管制失灵的典型案例。

北京的出租车司机一天到晚没日没夜的来回奔波,所得收入向出租车公司交了“份子钱”后已所剩无几,还得自己承担各种各样的风险,因而成了当代的“骆驼祥子”,而出租车公司却坐享其成,没有风险,不出成本,每个月每辆车收取份子钱五、六千元。为什么出租车公司能如此“空手套白狼”,而出租车司机又如此的温顺,不加丝毫的反抗呢?原因就在于出租车公司手上有政府给予他的出租车经营特许权,而“份子钱”就是依靠出租车经营特许权获得的垄断利润。

发放经营特许权是政府进行经济管制的常见手段。政府为什么要对经济进行管制呢?在计划经济时代,经济短缺使得政府必须实行严格的管制和配给制度,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制的合理性主要来自于市场失灵,即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外部性和内部性等。

垄断能使具有垄断地位的人不去创新也能占有和获得超额利益,从而阻碍技术的进步,降低资源配置的效率,降低社会福利,所以有必要打破垄断。

不正当竞争,主要表现为市场主体通过制造假冒伪劣商品,实施各种侵权行为等,以侵害竞争对手,获得超额利益。

外部性是指在两个当事人缺乏任何相关的经济交易的情况下,由一个当事人向另一当事人所提供的物品。比如,环境污染,公共资源的滥采。内部性是指由交易一方所经受的但没有在交易条款中说明的交易成本和效益。这里的成本即是指负内部性或内部不经济,而效益则是指正内部性或内部经济。交易双方由于信息不对称往往会使信息少的一方受损失,在证券市场和消费市场中都有这种现象。

要消除垄断、反对不正当竞争、防止公共资源悲剧的发生、减少内部的不经济,只能通过政府的管制与治理。

在出租车市场的发展中市场失灵的现象也始终存在,如污染环境、恶性竞争、宰客甩客等等。因此,政府的管制是非常必要的,但问题是怎样进行管制,管制的程度如何。

在以上案例中,政府本想通过给出租车公司发放经营特许权的办法来对出租车市场加以管制,以克服无序竞争等市场失灵问题,但结果却使国家、集体和个人都受到损害。北京市每年将减少税收收入12亿元,消费者承担了转稼过来的高额成本,使得原本只要每公里0.9元左右的租价,4公里6元的起步价都翻了一番,还造成了公司与司机之间本可避免的紧张关系。

这说明政府的管制并没有达到预期有目的,不仅没有克服市场失灵,而且还扩大了市场失灵,大大增加了企业、消费者和纳税人的成本,出现资源配置的低效率与无效率,导致政府管制失灵。

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的教训与启发:

一是政府的公共管理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政府放松管制,减少干预,这样才能给市场松绑,繁荣市场。如在1992年以前,北京市对出租车行业实行严格的政府管制,政府严格控制投

资主体,不批准私人开办出租车企业,结果导致出租车严重短缺,1991年北京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出租车的数量只有广州的60%,出租车在城区每平方公里的分布量不及广州的1/4。无法满足市民生活的需要。到1992年春,邓小平的“南巡讲话”推动了各种放松计划管制的市场化改革。在国家相关政策的鼓励下,北京市确定了“符合条件就批,将企业推向市场,优胜劣汰”的发展方针,向出租车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并允许私人投资设立出租车企业。宽松政策引发了成立出租车公司的热潮,到1993年5月底,出租车公司达1 085家,比1991年的302家增加了2.6倍,运营车辆达4.9万辆,比1991年的1.62万辆增加了2倍。大发展迅速缓解了“乘出租车难”的问题,同时还创造了约5万多个就业岗位。

虽然如此,政府的管制还是相当的严厉,如专门设立出租车管理局,规定私人投资设立的出租车企业必须“挂靠”一个“主管单位”,以该单位的名义申请设立出租车公司。同时实行经营特许权的管制手段。对出租价格、车辆更新等作出硬性规定,并自1993年3月起,出管局便停止批准新设出租车企业。这是北京出租车业形成行业垄断,进行“行业盘剥”的根本原因。

二是不受限制与制约的行政管制权力最容易导致权力垄断与权力寻租。

我们经常发现,特许权往往在暗箱操中被不公平地授予某些利益集团,实际上成为政府与利益集团之间财富再分配的手段,以前政府常常和国有企业结成利益同盟,现在,政府则把权力的滥用和寻租的范围扩展到外商和私人利益集团。每当后者“捕获”了前者后,就“合法”地肆无忌惮地搓揉竞争者和消费者。于是,在本来不应该存在特许权的地方,政府仍然不舍得松手,总是夸大市场的失灵,为保有自己的权力而寻找借口。这是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最主要的内部阻力。

三是政府管制是一把双刃剑,即便是在市场失灵的地方,也不是“一管就灵”的。在我国,政府管制常常导致在市场失灵的地方加重了市场失灵的程度。在不存在市场失灵的地方创造出了市场失灵,这种例子可谓随处可见,如民航票价的禁折、铁路运输的长期供不应求、证券市场的公开圈钱化、城市房地产的泡沫、民间金融的缺乏、城市公共设施的瓶颈、民办教育事业难以为继、医疗机构的以药养医、生产事故频仍、生态环境恶化、迁移权的限制和就业歧视使农民贫困化加剧、大量弱势群体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等等。可以说,如果不

大力调整政府的职能,并彻底改革政府管理社会经济的方法,市场机制就永远无法在这些领域发挥其合理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的作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就难以得到真正的落实。

调控失灵与社会的生产:以房地产业为个案及个案拓展

作者:王星来源:社会点击:14

原载《社会》2008年第5期

本文承蒙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特此感谢。感谢杜克大学林南教授在论文修改过程中给予的指导以及社会学系冯秋石博士、宋丽君博士提出的有价值建议。感谢中国农业大学李楠、杜克大学图书馆东亚分馆的周璐老师在数据整理过程中提供的帮助,感谢匿名专家的评审意见,文责自负。

摘要:房地产业具有市场性和社会性双重性格。国家对房地产业调控失灵根源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获取方式的不一致,权力化市场制造了市场强势:一方面封闭了中央调控制度的执行;另一方面瓦解了社会成员自组织的抵抗行动。“强政府”体制的弱调控力这一悖论事实背后是地方保护主义。中央政府应该调整“放权”的内涵:从“放权于地方”的内部权力分配转向“放权于民”,形成两条腿走路的社会治理模式,建构国家与社会“共建”关系格局,联合对抗权力化市场的侵蚀,这是中国“社会”能够成功“生产”的根本出路。

关键词:调控失灵;权力化市场;强迫政治化;共建

一、问题引出及其拓展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对中国城市社会成员影响最大的转型内容,一是劳动力市场的培养,实行下岗失业制度;二是房地产市场,完全市场化的住房获取方式,职工下岗和货币分房将城市人推向了市场。

国家退场(或者说是改变了干涉方式)、释放市场力量成为这两个转型内容的主线,这个过程激荡着国家、市场与社会的利益结构重组和矛盾冲突,其结果对于改革后中国社会治理模型和秩序形成的未来走向具有决定性意义。本文选择房地产业为分析个案,除了它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外,还基于一个有趣的现象,即中国“强政府”的国家体制在房地产市场中出现少见的调控失灵。笔者试图对调控失灵这一社会事实提供一种可能的解释,而更重要的,是借助此个案去解构“单位社会终结”后(田毅鹏,2005)城市社会空间里国家、市场与社会的关系结构,并进而拓展出一个较为普遍意义的问题:中国“社会的生产”的可行路径。

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办社会”的模式,一方面是国家实现控制的工具,即国家通过单位组织将城市人整合成不同的单位空间,贯彻其意志,完成国家权力对社会的“系统化的组织渗透”(华尔德,[1986]1996:12);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全能政府“父爱主义”式的社会保护功能,比如永久雇用制、全民就业以及平均主义式的福利分配等。前者为城市社会秩序建构提供了制度保证,后者提供了一种合法性保证,这种总体性的控制事实随着单位组织专业化、市场化改革的展开而逐渐消失。单位组织市场化改革意味着作为国家“父爱主义”执行载体的功能随之弱化:一方面,对于国家而言,需要寻找新的社会控制和整合机制来填补单位组织专业化和理性化后留下的社会控制真空,在学理上,这引发了学者们对政府公共性问题的讨论;另一方面,对于城市社会成员而言,需要寻求新的保护机制,来对抗市场化进程中的经济理性的强大侵蚀力,在学理上,是目前学者们讨论“社会的生产”问题的现实依据与起点。

与此同时,笔者的另一个学术意图是想通过中国的社会事实来反思一个普遍的社会科学问题,即国家、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波兰尼([1957]1989)将资本主义市场化的历史总结为社会与市场的“双重运动”过程,凯恩斯意义上的国家干涉主义被划归为社会自我保护运动之列,国家“守夜人”的角色是双重的———既为“市场”,也为“社会”。

布洛维(Burawoy ,2003)则从相反的角度警示我们,国家对市场的臣服将会是一场“世界的苦难”(布迪厄语)。这些理论给我们一个很强的启示:国家立场的位移将会是社会与市场力量对抗中的重要变量。而问题的关键在于,国家如何保护社会/市场。在这个保护的过程中,国家立场的分寸又该如何把握,换言之,如何才能突破放则自由主义,收则低效率全能主义的两难困境(Burawoy,2003)?这是笔者在本文中依据房地产行业中调控失灵的事实而延伸思考的另一个问题。

四、结语

本文通过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失灵事实的解释,拓展提出国家与社会“共建”关系格局的假设,并且梳理了支持这个假设的理论资源以及现实基础。对于当下中国社会而言,“社会的生产”是和“国家政权建设”同时进行的,单位社会改革本身就意味着国家政权的重新建设,引入中央和地方关系变量可以从另一个角度透视中国“社会的生产”路径,这同样有助于我们理解国家、社会与市场的关系这个社会科学的一般命题。

杜赞奇([1988]2004:35)在对中国华北乡村社会统治模型的研究中详细讨论了地方在国家政权与乡村社会的关系中所起的作用,他认为,国家政权对地方的渗透是将其纳入官僚体制内,地方扮演了国家经纪的角色,通过垄断国家与村庄之间的联系而获得权力。地方经纪类型分为两类:一是“保护型经纪”,是指村际间的集体合作在国家和乡村之间形成一个缓冲地带,保护乡村免遭国家政权的侵犯;二是“赢利型经纪”,是指视乡民为榨取利润的对象。保护型经纪依赖“权力的文化网络”来约束国家权力的侵犯,但是在

“赢利型经纪”面前却不堪一击,“它极易受赢利型经纪的操纵”(同上:37)。杜赞奇(同上:52)进一步指出,前者是乡村社会稳定和乡村社会自由的保障,而后者意味着社会被压榨和积压,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与转化是造成20世纪初期席卷全国的政治动乱的主要动力。杜赞奇的理论对于我们理解和解释近代中国市民社会的软弱具有重要的意义,“赢利型经纪”的增生所带来的社会动乱后果也为我们建设和谐社会敲响了警钟,国家在房地产业上的调控失灵实质上是在考验政府的信用,如果无限制地透支民众对国家的信任,后果将会非常严重。中国“社会的生产”成败的关键在于能否重塑地方政府的行为模式,“放权于民”从而构建国家与社会的“共建”关系格局也许是我们的根本出路。

探讨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另一个重要理论意义在于直接检验近年来国际上关于中国“市场转型”的理论分歧。根据经典的市场转型假设(Nee ,1989,1991,1992;Nee 1996;Cao Nee,2000),中国的市场转型过程是一个计划机制被市场机制取代的过程,这个过程中伴随着经济精英对政治精英的取代。对这个基本假设的批判有很多,基本上都是基于这样一个认识,即中国市场转型是一个政治、经济、社会机制之间复杂互动的过程,而非简单的市场取代计划经济(Walder,1986;L in ,1995;Zhou ,2000)。我们研究中国房地产市场所发现的政府与市场的互相利用,各级政府之间的相互牵制,社会与政府的矛盾冲突,恰恰是一个修正市场转型理论的典型案例。围绕土地这一最大的公共物品,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不是一个政府退出市场进入的简单过程,而是充满了各方利益的纠结和冲突的过程。

浅析政府失灵案例——鄂尔多斯房地产泡沫

浅析政府失灵案例——鄂尔多斯房地产泡沫 一、政府失灵的简介 政府失灵,是指个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在现代化议制民主政治中得不到很好的满足,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趋向于浪费和滥用资源,致使公共支出规模过大或者效率降低,政府的活动或干预措施缺乏效率,或者说政府做出了降低经济效率的决策或不能实施改善经济效率的决策。 二、鄂尔多斯房地产概况 随着呼包鄂城市群申请列入国家战略,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作为城市群的中心城市之一的鄂尔多斯具备了快速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其房地产市场在近几年呈现一种蓬勃发展的态势。无论是房屋施工面积、新开工面积还是商品房销售面积都处于全国前列, 2010 年鄂尔多斯各旗镇总人口只有 160 万,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 年底鄂尔多斯市中心区常住人口 66. 8 万人。若按照 67 万人口计算,仅 2010 年施工的房产就够为每个人提供 47 m2的住房。同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 535. 54 万 m2 , 这就意味着平均到市民,人均购买了约 8 m2 的住房,而同期北京的人均销售面积只有 0. 78 m2 。鄂尔多斯是新兴城市,市区人口较少,住房空置率居高不下。 三、鄂尔多斯房地产泡沫现状 2011年5月,一则出自鄂尔多斯政府的消息称,2009年和2010年投资额分别完成219.4亿元和280.5亿元。5年来,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766.3亿元,是“十五”时期的22.2倍,年均增长47.2%,建筑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有数据显示,2011年前11个月,鄂尔多斯市新开工1005.9万平方米住宅,加上前两年的续建项目,共有2225.3万平方米。房价却一直在下滑,鄂尔多斯目前房价以从高位迅速回落到3000/平方米上下。而此前,鄂尔多斯最贵的房子单价曾经高达2万/平米。2012年8月之后的鄂尔多斯,到处是停工的烂尾 楼和焦急的讨债着。滞销之中,房价纷纷下降,而降价成为许多房地产商的选择。但是连降价都不能收回当初投资时,资金链就会断裂,市场面临崩溃。 鄂尔多斯房地产泡沫原因分析 1.民间借贷体系的不健康发展 由于制度保障、机制安排等方面的漏洞和缺陷,高利贷往往充斥着民间借贷市场,民间借贷纠纷常常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交织在一起,有的人甚至利用公众“暴富”心理将民间借贷异化为“炒钱”的游戏,一旦借贷者资金链条断裂,就出现老板或资金掮客的“跑路”现象,这对地方经济的稳定形成了强烈冲击。 2.产业结构单一 无论是在开发还是在销售层面, 鄂尔多斯的房地产业都维持着较高的杠杆率和融资成本, 如此高的融资成本,依然需要通过资金的源头———煤矿产业来消化。然而自 2010 年以来,煤炭价格的持续走低

浅析政府失灵表现--从房地产寻租案例分析

《财政学》第一次作业 浅析政府失灵表现——从房地产业寻租案例分析 学号 200621112 姓名马文琴 学院金融学院 专业金融学(国际金融)

浅析政府失灵表现——从房地产业寻租案例分析 一、政府失灵的简介 在行政国家中,政府对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政府职能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我国现阶段作为一个典型的次那个证国家,政府与民众的生活日益密切。所谓政府失灵是指当由于政府机制自身缺失而导致资源配置低小或无效的情形。在我国政府失灵的表现主要有:政府机构的低效率,一方面是成本过高,一方面是浪费严重;政府政策失误,集中表现为信息是否充分可靠;另外,就是即将谈到的寻租现象。寻租,广义上泛指社会中各种非生产性的追求经济利益的活动,或者说是各种维护既得的经济利益的活动,狭义上指政府官员动用行政权利追求既得经济利益的活动,他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息息相关。下面将对房地产业政府寻租,也就是狭义上的寻租,作出一定的分析。 二、近年来房地产业发展概况 我国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在经过1993~1999年的持续回落调整后,从2000年开始再次恢复上升趋势,2004年到2007年进入大幅度提升状态,虽然到2008年下半年,全国部分大城市商品房价格环比有所下降,包括深圳、上海、杭州、北京等,但是持续的同比上涨趋势导致进入2008年房价已经维持在高位,而正是地产业这几年来的欣欣向荣的景象,不仅吸引了开发商的眼球,同时使政府部门也逐渐增加了对房地产业的关注。政府部门的参与,一方面是为了发挥政府部门资源配置、稳定经济、收入分配的职能,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失灵的不可避免,政府也再不自觉地进入到了房地产行业的利益分配。 商品房售价上涨原因分析 首先,工程造价近年来的上涨,导致住宅和非住宅销售价价格不同程度的上涨。工程造价在住宅销售价格中占比较高,但从对销售价格的影响看,工程造价上涨对住宅与非住宅销售价格上涨的影响远小于土地价格上涨和其他因素价格上涨的影响。从2000~2004年的数据来看,住宅销售价格上涨600.6元,工程造价上涨277.5元,占销售价格涨幅的比重为46.2%,其余53.8%的涨幅是由工程造价之外的其他因素价格上涨拉动的。非住宅销售价格上涨561.2元,工程造价上涨186.8元,占销售价格涨幅的比重为33.3%,其余66.7%的涨幅是由工程造价之外的其他因素价格上涨拉动的。

财政学案例分析

1.1我国垄断行业:坚冰渐融 1.2食品不安全信息不对称 1.3野生动物保护、光污染的负外部效应 1.4经济波动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常态 1.5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公平是社会和谐基础 1.6:是市场失灵,还是政府失灵 1.7:医改、教改背后的公共物品供给缺位 1.8:公共物品供给越位 1.9究竟什么是公共财政? 1.10:弥补市场缺陷,配置社会公共资源(一项重要的财政职能) 1.11:我国收入调节政策取向应该是“促富治贫” 1.12:2007年宏观政策重心:激活内需增长动力 2.1:财政花钱当量力而行中国经济时报2003年8月7日 2.2: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全面启动 2.4:公平与效率,漏桶里的水? 2.5:财政支出面临扩张压力 9.1:2006年中央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200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 9.2:建复式预算体系用制度管住干部 9.3:我国的零基预算改革 9.4: 看好13亿人的“钱袋子” 9.5:全国人大财经委拟通过《2004年中央决算(草案)》 9.6:摘自:构建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基础——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潘承祥 9.8:“国库集中支付”反腐作用有多大? 9.9:政府采购:谨防腐败转移 10.1:日本政府事权与财权的划分 10.2:美国的财权划分方式——财源共享和分率计征 10.3:分税制10年 10.5: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实践 11.1:我国财政赤字计算 11.2:格林斯潘警告美财政赤字危及经济前景 12.2:2005年中国财政赤字大幅降低意味着什么?2005-06中华工商时报 12.1:促进财政政策由投资向公共服务转型 12.2:我国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的历程

出租车规制案例(综合案例兼有市场和政府失灵有教学分析但缺少备选方案分析)

备注: 1.该案例显示了真正的政策分析是如何工作的,并把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 理论结合在一起。具体来说,可以显示如何理解公共政策问题 2.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理论对于确定公共政策问题是很有价值的 麦迪逊出租车市场的规制 呈送:市长大卫·西斯路易斯(David Cieslewicz) 来自:莫里·阿斯金(M011y Askin)与凯蒂·克洛克(Katie Croake) 日期:2003年8月18日 主题:麦迪逊的出租车规制 行政摘要 与全国其他同类型城市相比,麦迪逊(Madison)的出租车费高于平均水平 造成高出租车费的原因是在麦迪逊市区所进行的出租车规制限制了对出租车市场鲁 进入。现有的规制政策反应了这样的事实:城市官员更注重保护现有出租车公司粤 利益,而没有考虑出租车使用者的利益与需求,也没有考虑出租车市场的潜在进i 者的利益。这个报告指出:城市应该废除出租车市场的主要进入限制,即“2{ 规则”。 通过对规制出租车行业的原理进行讨论,基于公平目标、效率目标、财务效盔 目标及政治可行性目标,我们对麦迪逊出租车市场的结构、出租车运营商、城市瑚 :j筐入限制。[2]这些限制导致了在过去的17年中,麦迪逊的市场没有出现 。:导致的后果是:竞争缺失,且麦迪逊的出租车费比国内平均水平高出近 F录)。 ’爱则、全市范围内的服务要求、高额的执照费用以及长时间的审批过程 :表资以及出租车公司的高运营成本。从更技术的角度说,这人为地提高了 :最香(minimum efficient scale of Operation),它意味着出租车公司面临的 一三们在不存在规制的市场上运作的成本。今天,高额的出租车费用和长时 :二司的进入,使得整个市场处于弱竞争状态。这个分析考察了是否那些降 i垡的替代政策能够提高竞争,并使得麦迪逊的出租车司机受益。

政府失灵案例

黑龙江坑农事件中市场和政府“双重失灵” 邬凤英 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的不法商人用假种子坑农、害农事件,(8月23日《华商晨报》)一开始不妨看做是一件“市场失灵”的典型案例。不法商人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他当然有尽量压低成本以提高利润的动机。由于和农民相比,商人们占尽信息、活动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因此在断定出售假种子的利益远大于风险的前提下,如果没有另外的约束,他们肯定会选择出售假种子。也就是说,如果放任市场运作,不法商人用假种子坑农的事件将“此起彼伏”,“看不见的手”在制止这个问题方面,是完全无力的。 在现代经济学理论中,“市场失灵”正好为政府作用预留了空间。所以,呼吁政府干预,严惩不法商人以杜绝假种子,在逻辑上也就顺理成章。农民凭着自己朴素的智慧也正是这样推理的,所以才有了200次上访。中国的最高行政当局以“总理批示”这一强有力的形式,直接介入此案。如果政府是一架运作良好的机器的话,事件到此就应该画上一个句号。然而让所有观察者都大跌眼镜的是,政府在这里也失灵了。“总理批示”到了基层,居然被认为是过时了,不法商人依然逍遥复逍遥,假种子依然泛滥又泛滥。因此,这一“特大坑农案”可以看做是“市场和政府双重失灵”的结果。 由此想起新制度学派代表人物诺斯曾经提出的一个很著名的“诺斯悖论”。他认为,在市场经济中,“一个政府必须演化为一个有效、公正的契约第三方执行者。第三方强制实施,意味着政府应该强大到能有效监督产权、强制实施契约。”但他同时又道出了自己的担忧:“如果一个政府一旦具有了这样强制的力量,那么,那些管理该政府的人便会利用这种力量来谋取自身的利益,而以牺牲社会其他人的利益为代价。” 通过前面对“假种子事件”发生原因的分析发现,我们也遭遇到了“诺斯悖论”:一方面,要杜绝假种子,就需要政府强有力的干预,为此,我们不能不加强各级政府官员的权力。但另一方面,正因为各级政府官员手中具有了这种权力,使得他们又成了不法商人争相“寻租”的对象,于是,他们中不少人就利用这种权力收取贿赂,而对落实法律、法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连“总理批示”也可以宣布“过时”而不再执行。如此,假种子泛滥也就成了一种必然。

财政学 由市场失灵到政府失灵 实例

由GPRS流量不合理收费引发的对电信行业政府垄断的思考 ——以治理市场失灵为出发点,以政府失灵为落脚点?? 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2012050195 张艺琳 前些日子,笔者因为出国事宜,要从珠海到广州去办理签证等手续。离开了WIFI覆盖的校园天地,只身一人在广州乱窜,自然是离不开GOOGLE地图了。先定位,然后输入目的地,软件便帮你把路线规划好。甚是方便。然而,到广州的第二天晚上,便收到贴心小伙伴10086的友好提醒:本月流量告罄,并且超出31M,超出部分按1元/M收费! “#¥&*&*!·#……%&”,顿时心里千万只草泥马狂奔而过!“包月套餐10元便可消费100M流量,超出31M却野蛮地要了我31块大洋!哪位好心人告诉我套餐外的流量跟套餐内的流量有什么不一样?是加了什么祖传秘方特制调料么!” 而这件事,引起了笔者对政府公营的一些思考。 众所周知,电信行业在我国是由国家投资建设公营的。本来,这类行业公营的出发点是很好的。电信行业具有“自然垄断”特性,初始投资十分巨大,但建成后,多为一个用户提供服务的边际成本相比初始的固定成本,却小得可以忽略不计。这样一来,政府的介入,一方面是因为创办这些企业所需的初始投资十分巨大,非一般投资者所能承担;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其垄断特性被私人企业所控制,从中获取超额利润,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然而,正如笔者所经历的以及无数消费者所经历过的,政府公营所带来的,似乎不是电信行业的优质服务和实惠价格,而是政府凭借其垄断地位获取相当的垄断利润,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撑。 政府以避免市场失灵为出发点,却摇身一变,加入了剥削者的行列,导致“政府失灵”现象。这样的结果比原本市场自然产生的垄断更发人深省。 这中间有太多值得思考的环节。 从政府对自身职能的定位,公众对政府职能的定位,到政企不分的弊端,政企职责分离的必然,再至市场机制的完善,等等。 篇幅有限,能力有限,无法一一详述,笔者仅从政府职能和市场机制的完善两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长久以来,我们的政府以“全能的管理者”自居,鱼肉着百姓的纳税,却气势逼人,凌驾于百姓之上。这点可以从许许多多政府职能部门的服务质量窥见一斑。政府部门对自身定位的错位,从源头上导致了政府行为的扭曲。只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才能全面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提高政府的服务质量,有效地限制政府的权力,真正做到服务百姓。拿电信行业来说,政府应认识到其介入的目的是为了服务百姓而非获取高额利润,从而为电信行业的发展提供一个透明的、公开的、公正的竞争环境。当然,我从来不认为政府能自觉做到在有利可图时放弃利益为百姓谋利,因此这中间必然需要一个制约机制,西方代议制国家是用民主选择政府的方式来制约政府,

财政与金融-市场失灵案例

分析:市场失灵是指完全依靠市场机制无法达到社会资源的配臵的最佳状态,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而信息不充分是市场失灵的重要原因之一。市场经济中的信息是至关重要的,一旦商品生产者或消费者不具有充分的市场信息,必将产生由于住处不充分而导致的市场失灵。信息拥有量较多的一方有可能通过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与对方的交易中充分运用自己的信息优势,使另一方受到损害。 本案例中食品生产者与食品消费者之间就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作为商品交易的一方无法观测和得知商品交易另一方即食品生产者的相应信息,也不了解食品提供者为获取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采取的不利于消费者的行为。食品安全的信息不充分和不对称不仅影响市场配臵来源的效率,而且会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影响消费者对食品的购买选择和决策。 信息不充分导致市场失灵决定了政府应当对市场进行必要的干涉。食品方面的信息不对称也需要政府进行干涉。首先应当通过相关法律建立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强制生产商对所提供的食品披露真实和全面的信息。例如近年来政府对转基因食品要求必须进行明示就是例证。第二组织必要的认证制度,按标准对特定食品如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等进行认证,以保证消费者的利益。第三对利用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故意提供不安全食品的企业进行严厉的惩处。 (二)案例1.3:野生动物保护、光污染的负外部效应 分析:本案例是典型的负外部效应的案例。外部效应是指某一主体的行为对其它主体产生影响,却不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或享受应得的权益。外部效应有正负两个方面。如果某一主体的行为使其他主体获得了利益,而其他主体并不为这种利益支付代价则称为正的外部效应。而某一主体的行为使其他主体受到了利益上的损失,而这种利益损失得不到补偿则称为负外部效应。外部效应的存在是导致市场失灵的重要原因。 在本案例中,野生动物的保护给当地农民带来了上海,首博新馆的建设对也小区居民带来了明显的负外部效应。从理论上讲,经济主体不太愿意从事具有正外部效应的活动,如提供路灯照明,虽然自身受益,但其他主体跟着受益却须自

第二章政府失灵与公共选择

第二章政府失灵与公共选择 案例1 中国燃油税改革十年难产 一、本案例服务的教学内容 本案例主要服务于第二章第一节政府失灵以及第二节公共选择的相关理论。通过案例中的相关内容主要说明如下观点:第一,政府在干预市场,解决市场失灵的同时其自身也存在诸多失灵问题。比较突出的便是政府活动的效率值得怀疑,政治决策程序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第二,政府机构的组成人员和其他社会机构的组成人员一样,都是“经济人”,都有自身的利益追求;第三,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要受到各相关利益集团的政治压力,其实质是各利益集团的博弈过程。 二、案例内容 作为中国税费改革的重要突破口,燃油税的改革设想已经提出许多年了。所谓燃油税,是将现今普遍征收的养路费和其他费用合并成燃油税,通过法律约定整合各部门间的利益关系,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省能源和基础设施开支。它将使车辆的使用成本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先前不同车辆间几乎一视同仁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固定支出,将被与车辆蚝油量直接联系的变动支出――燃油税所取代。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在现实中,燃油税都普遍被视为一种公平且有效的财政调节手段。它的意义并非仅仅“税费之间的转换”,更加重要的是它能够更加公平地分配税费负担,节约能源消耗,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筹集资金进行道路建设与维护。燃油税的公平性体现在它使纳税人的负担与能源消耗、道路使用、最终与道路修建耗费情况紧密相连,“多跑多出钱,少跑少出钱”,“多用路多出钱,少用路少出钱”。燃油税早已成为国际社会调控汽车产销与使用的最有力杠杆。相比较现在的养路费和其他费用而言,无论出门与否,每辆车都要缴纳相同数额的费用;而燃油税则是和自己消耗的燃油挂钩,省去了很多不该花的“冤枉钱”。 从国际上看,上世纪70年代欧洲诸国开始推行燃油税,德国的燃油税为油品价的260%,法国更高达300%。

政府失灵案例

北京市出租车业的发展与政府管制的失灵问题 案例内容: 北京银建出租公司李永升患有心脏病和高血压病,一次他发高烧39度以上,经医院检查,患了心肌梗塞。但想到每天180元的车份钱,歇了几天他便忍着病痛上路拉活。他向公司咨询退车事宜,公司回答“按合同规定,退车是你单方违约,要扣3万元左右违约金后方可解除合同”。找公司要求生病住院期间免“车份钱”,公司回答“不可能”。现在李永升只得咬牙硬撑着。 29岁的北京禹通出租公司的女司机杨少华说:“我花10.5万元从公司买了一辆已跑了5年的夏利车,只跑了一年,就被公司收回去报废了,公司只退还1万元就一脚把我踹了出来。”“车是我买的,公司一分不投却凭着出租车经营特权,每月收我的‘车份钱’,最终连我的本钱都给霸占了!” 首汽股份有限公司司机李建勋说:“我们的投资款(融资款)、血汗钱(车份钱)都是被公司这样‘黑’走的”。新月联合汽车出租车公司司机李永刚说,公司与他们的合同一签就是3—5年,中间不能退车,否则扣风险抵押金5000—20000元。 在个体出租车较为集中的石景山和丰台区,几位个体司机算了一笔账。投资:购夏利车款6.7万元,运营配套设施投资2400元,运营证照办理费用1300元,其他费用3400元(请客送礼),总投资约7.5万元;收入:每天跑12个小时左右,全天营业收入300元,合计月营业收入为9000元;支出:每月固定支出的费用800元,行车消耗1900元。综合计算,他们每月的平均支出约2700元,纯收入为6300元。由此推算,个体司机只要正常运营,15个月就可以收回全部投资,但加上“车份钱”,每月支出要7580元。月劳务性收入只有1400多元。 案例分析: 表面上看,这是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的经济利益纠纷,但实质上是一个在经济活动中政府管制失灵的典型案例。 北京的出租车司机一天到晚没日没夜的来回奔波,所得收入向出租车公司交了“份子钱”后已所剩无几,还得自己承担各种各样的风险,而出租车公司却坐享其成,没有风险,不出成本,每个月每辆车收取份子钱五、六千元。为什么出租车公司能如此“空手套白狼”,而出租车司机又如此的温顺,不加丝毫的反抗呢?原因就在于出租车公司手上有政府给予他的出租车经营特许权,而“份子钱”就是依靠出租车经营特许权获得的垄断利润。 发放经营特许权是政府进行经济管制的常见手段。在出租车市场的发展中市场失灵的现象也始终存在,如污染环境、恶性竞争、宰客甩客等等。因此,政府的管制是非常必要的,但问题是怎样进行管制,管制的程度如何。

3 政府失灵

3 政府失灵与政府效率 学习目标 ?了解政府失灵的几种情况 ?了解政府失灵的原因 ?如何解决政府失灵 ?了解政府存在的理由 ?了解政府效率及其条件

3.1 政府失灵 上一章我们讲了市场失灵的几种情况。当出现市场失灵时,就要靠政府行为来纠正这种失灵。比如有外部性时,政府就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征税、补贴、明晰产权、合并企业等,来消除外部性,从而使个人边际成本和收益同社会边际成本和收益一致。在第二章我们也讲到由于经济周期是市场经济固有的属性,政府对经济的适当干预可以减缓经济的衰退,促进经济平稳发展。战后资本主义各国普遍加强了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资本主义世界进入了发展的黄金阶段,各国经济摆脱战争的影响并迅速恢复。现在,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是实行的混合经济体制,一方面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另一方面又利用公共部门对市场行为实施规制,以匡正市场失灵,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增进社会福利,保证经济稳定运行,促进经济增长。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相辅相成,取长补短,共同保证了经济高效、稳定运行。在庞大的公共部门中,政府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在公共部门对经济所起的作用中,政府所起的作用最为显著。 但是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是不是总能发挥积极作用呢?答案是否定的。政府也有失灵的时候。如果政府出现失灵,还能指望通过政府行为来弥补市场的不足吗?显然不能了。由于政府失灵不像市场失灵那样有一套相对完善的理论,所以本章拟用几个具体的案例来分析说明政府失灵的几种情况以及政府失灵的原因,并讨论如何解决政府失灵。 3.1.1 政府失灵的表现 1.制定政策时出现失灵 政府通过政策对经济进行干预,但是政策干预的结果往往是不可预测的。一旦政府在制定政策时没有足够的信息或判断能力保证政策所起的作用能够满足它的初衷,那么政策就可能事与愿违,或者不能起到预期的作用,或者使问题更加严重,从而引起政府失灵。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以教育发展为例。我国教育存在的第一个问题是教育投资太少。教育投资占GDP的比例非常小,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我国因此受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严厉批评。重视实物资本的投资而忽视对教育的投资不能不说是政府的失误。邓小平同志很早就说过:“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投资教育就是为了提高科学技术的实力,让科学技术更好地为发展服务。另外,投资教育实际上是对人力资本进行投资。既然是对“资本”投资就能增加资本存量,提高未来的生产能力,促进经济的发展。人力资本不同于实物资本,它具有持久的生产能力,还能不断更新,从而提高科学技术本身的水平。正是由于人力资本所具有的这些特点,所以投资人力资本比投资实物资本有更多的优势,其产生的收益是巨大的、长远的、持久的。 纵观全球,大凡经济增长迅速且又有持续发展能力的国家都非常重视对教育的投资,西方各国以及日本都给我们提供了范例。对教育促进经济发展的全新认识使得这些国家在二战后加大了对教育的投资力度,无论是从教育投资的总规模来看,还是从教育投资在GDP和政府开支中所占的比例来看,均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教育投资的回报是经济的持续发展。二战后的很长一段时间,资本主义世界经历了发展的黄金阶段。这一点上日本可能更为典型,战争对日本造成的破坏是巨大的,不亚于其他的亚洲国家。但是日本与其他亚洲国家所不同的是它在战后非常重视对教育的投资,这使得日本的技术迅速发展,经济也快速崛起。经过30多年的努力,日本在经济上成为继美国之后的第二强国。日本的家用电器、汽车和重工业产品在全球畅销。Sony,Panasonic,Honda等更是全球驰名的品牌。因此日本战后的发展充分地说明了投资教育对经济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加大教育投资的另外一个好处是能够稳

布坎南的政府失灵论

布坎南的政府失灵论 补救政府失灵的政策性主张 综上所述,在现行的民主制度下,没有一种选择机制可以称得上是最优选择机制或有效率的选择机制。既然政治市场上现行的选择机制是失灵的,那么出路何在?公共选择理论为此提出了两条思路:其一是市场化改革,其二,宪法制度改革。前一种思路主要是由公共选择理论中的芝加哥学派提出,后一种思路主要由公共选择理论中的弗吉尼亚学派提出。 所谓市场化改革是试图通过把经济市场的竞争机制引入政治市场来提高后者的运行效率。市场化改革的思路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明晰和界定公共物品——公有地、公海、公共 资源——的产权,饥饿此消除在这些公共物品使用上的“逃票乘车”和掠夺性消费。(2)在公共部门之间引入竞争机制,重构政府官员的激励机制,按照市场经济原则来组织公共物品的生产。(3)重新设计公共物品的偏好显示机制,使投票人尽可能真实地显示其偏好。 所谓宪法改革,是试图通过建立一套经济和政治活动的宪法规则来对政府权力施加宪法约束,通过改革决策规则来改善政治。在公共选择理论家们看来,要克服政府干预行为的局限性及避免政府失灵,最关键的是要在宪制上做文章,布坎南认为,要改进政府的行政过程,首先必须改革规则,因此,“公共选择的观点直接导致人们注意和重视规则、宪法、宪法选择和 对规则的选择。”布坎南等等人着重从立宪的角度分析政府制定的规则和约束经济和政治活 动的规则或限制条件,即他们并不直接提出具体的建议供政策制定者选择,而是为立宪改革提供一种指导或规范建议,为政策制定提出一系列所需的规则和程序,从而使政策方案更合理,减少或避免决策失误。 四对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启示 1.政府失灵论及其政策主张的借鉴意义 《亚洲华尔街日报》增评论道:“在中国没有比机构改革更难的事了。每一个机构都不想放权,他们对机构改革是原则同意,实际反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别在1982~1983、1987~1988、1993~1996年进行过三次规模较大的政府机构改革,但迄今为止,中国政府 机构改革仍未能完全摆脱“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那么,如何使机构改革彻底走出“怪圈”? 无疑,公共选择理论的政府失灵论给我国机构改革提供了很好的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我国政府改革的模式取向是由原来的政治型、管理型政府模式转变为民主型、服务型政府模式。当前在我国的政治市场中,公共选择理论中指出的有关政策失误的因素仍然存在,科学决策和决策的有效实施还困难重重,政府干预引起的寻租活动依然存在,而且由于经济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不同模式的政府行为也不可能在时间上截然分开,很容易出现将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管理经济的行为模式简单地移植到市场经济体制中去。而我们所期望的一种更有效率的新的政府模式,必须在新确立的基本规则之下才能形成,这正如布坎南所支出的:“要改变一种游戏,或者竞赛的结果,改变参加竞赛的人并不重要,重要的事改变竞赛 规则。”传统政府体制的根本弊端不能对于某些具体操作上的失败,比如说,政府计划缺乏 精确度和科学性,地方与部门间的相互隔绝等。其实,这些弊端都是过度集权的政府体制的必然产物,因此,单纯改变旧体制下的具体操作程序和环节而不在根本上改革权力过度集中的政府模式,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公共行政案例分析

案例二:污染让乡村不再安全 A.材料中反映了什么公共政策问题: 1、案例主要讲述了我国一些地方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注意对环境的保护,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破坏,并威胁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B.该公共政策问题违反了什么行政管理理论? 2、环境污染问题是典型的市场失灵问题,是市场行为的消极外部性的体现,因此需要以政府为首公共部门履行相应的职责,运用管制手段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管理。 C.针对该公共问题,提出合理的对策: 3、但淮河污染治理已经超过十年,问题未见根本性缓解有些方面反而有所加剧,说明其中也存在政府失灵的问题。即可能存在内部性问题,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短期经济发展的政绩而漠视环保问题;也有可能存在着政策执行失效或者寻租问题。 因此,解决类似环境污染的问题需要创新机制。 首先应当完善政府问责机制。 其次,可以探索产业化、市场化的道路.要营造有利于激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参与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的政策环境;探索环境容量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利用市场机制降低污染治理成本。 另外,还要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真正做到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 最后,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依法处置各类环保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案例三:政府职能部门强制发售安全套、电话卡、电力设备A.反映了什么公共问题 1.本案例反映出政府职责角色不清,集裁判员和运动员于一身,混淆了监管者和经营者的角色地位,以监管之名谋单位、部门之利,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B.该问题反映了我国政府职能的问题的理论 2.政府和市场作为调节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的两种手段,有着明确的分工和清晰的界限。政府与市场的职能边界间题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政府干预或市场调节的程度和范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资源配置和经济运行的基础性方式。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对于市场本身能够解决的问题和领域,交给市场自身去解决。政府的主要职责在于进行制度供给,建立和维护一个有竞争力的市场。 本案例中计生委下属的药具站垄断安全套的销售,这是最常见的行政公司的做法,典型的行政性垄断,将管理监督与经营混为一谈。 把计生委和药具站的事业单位人员混用成工作人员,会导致公权力的滥用,偏离政府行为的公共性方向,从而扰乱市场。 对此类现象,国家早已三令五申加以禁止。以前电力公司强卖电力设备,电话公司搭卖电话机,都属于行政垄断。政府管理部门在享受垄断利润的同时,消费者却承担了不必要的消费成本,消费者正当的自由选择权益受到侵害。 案例分析四:谁来管管垃圾羊 1、案例反映的主要问题:

行政管理案例分析

《行政管理案例分析》 题目:政府雇员的工资采用 A:职务工资制 B:职级工资制 C:结构工资制 D:协议工资制 批阅:选择答案:A 正确答案:D 得分:0 题目:我国各地纷纷推行政府雇员的核心原因在于 A:进一步扩大公务员队伍 B:弥补当前公务员制度的缺陷 C:引入一种新的竞争机制 D:缩减国家财政开支 批阅:选择答案:C 正确答案:C 得分:10 题目:政府雇员制的用人模式为 A:选任制 B:委任制 C:聘任制 D:考任制 批阅:选择答案:C 正确答案:C 得分:10 题目:行政审批要解决的是 A:政府准入问题 B:社会准入问题 C:市场准入问题 D:法律准入问题 批阅:选择答案:B 正确答案:C 得分:0 题目:行政审批所面对的相对人主要是

A:政府主体 B:社会主体 C:文化主体 D:市场主体 批阅:选择答案:D 正确答案:D 得分:10 题目:政府可资利用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工具有 A:协调、服务、评估、管理 B:协调、服务、生产、管制 C:评估、管理、供应、补贴 D:供应、补贴、生产、管制 批阅:选择答案:D 正确答案:D 得分:10 题目:政府信息的最终归属权应属于 A:利益集团 B:政策集团 C:工会 D:公民 批阅:选择答案:D 正确答案:D 得分:10 题目:在现代社会中,最大的信息收集者----信息源为 A:政府 B:社会 C:市场 D:公民 批阅:选择答案:A 正确答案:A 得分:10 题目:在组织的绩效管理中,其核心环节为

A:目标分析 B:目标设计 C:绩效评估 D:绩效反馈 批阅:选择答案:C 正确答案:C 得分:10 题目:在传统的公共行政范式下,科层制公共组织的绩效评价关注的是 A:人 B:事 C:过程 D:结果 批阅:选择答案:C 正确答案:C 得分:10 题目:在我国,实行政府雇员制目前应定位于引入 A:政府管理和服务工作急需的高端人才 B:政府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基层人员 C:工勤人员 D:政府高层领导人员 批阅:选择答案:A 正确答案:A 得分:10 答:授权在现代组织发展中起的积极作用非常巨大,主要有几个方面: 1、能够加强组织的团队建设协调性。 2、能够充分发挥组织内人才的主观能动性。 3、能够对人才引进起到积极的作用。 4、能够顺应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企业的总体要求。 5、能够减轻组织最高管理者负担,以便谋求组织中长期发展战略目

政府失灵论案例

阿斯旺水坝位于埃及开罗以南900公里的尼罗河畔。水坝的建设自1960开始,历时10年,耗资9亿美元。这座世界第二大人工湖吞下尼罗河的全年径流,实现河水多年调节,使埃及的粮食基本自给自足。但是,阿斯旺水坝的建设却产生了一系列无法挽回的影响: 严重威胁到岸边的历史文物,有不少古迹神殿沉入湖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此 发动了一连串救援活动,虽然抢救回部分古迹,但仍有非常珍贵的文化遗产惨遭灭顶。 由于大坝设计的时候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不足,大坝建成后在对埃及的经济起了推动作用的同时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水坝使下游丧失了大量富有养料的泥沙沃土。由于失去了泥沙沃土,尼罗河河谷和三角洲的土地开始盐碱化,肥力也丧失殆尽。现在,埃及是世界上最依赖化肥的国家。 水坝严重扰乱了尼罗河的水文。原先富有营养的泥沙沃土沿着尼罗河冲进地中海,养活了在尼罗河入海处产卵的沙丁鱼。现在沙丁鱼已经绝迹了。建坝以后下游地区开始蔓延血吸虫病,变成了血吸虫病的高发区。 阿斯旺水坝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失败的水利工程之一,这对此后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大型水坝建设的决策起到了警示作用。 阿斯旺水坝建设违反了行政决策的一些基本原则,如科学预测原则、信息原则、可行性原则、满意原则、成本效益原则以及实现公共利益的原则。 政府失效的治理对策 (一) 确立政府干预原则 为了减轻或避免政府失效,必须确定政府干预或调控经济的宗旨。对此,可以借鉴世界银行在1991年以政府和市场关系为主题的世界发展报告中提出的所谓“友善于市场的发展战略”。这一战略提出:“经济理论和实际经济都表明,干预只有在对市场能产生‘友善’作用的情况下才可能是有益的。”而对市场‘友善’的干预应遵循三个原则:(1)不作主动干预,除非干预能产生更明显的良好效果,否则就让市场自行运转;(2)把干预持续地置于国际和国内市场的制约之下,确保干预不致造成相关价格的过度扭曲,如果市场显示出干预有误,则应取消干预;(3)公开干预,使干预简单明了,把干预置于制度的规范约束下,而不是由某些个人、官员的好恶或判断来左右。 (二) 大力推行电子政府 我国正在大力推行的电子政府是一项克服公共决策失误、实现政府决策优化的重大举措。电子政府是指运用信息及通信技术打破行政机关的组织界限,建构一个面向政府机构、企业及社会公众的电子化的虚拟机关。它借助信息技术改变了政府决策的条件和状态,深刻影响着政府决策的过程,对政府决策理念、程序、机构和范围等产生了重大的冲击,在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方面显示了其比较优势,是对传统政府决策模式的再造,是政府决策优化的理想选择。 1.政府决策系统信息化。信息技术是电子政府运行的基础、政府决策优化的保证,为克服政府决策失效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电子政府可以使政府决策系统在决策信息的输入、传递、加工、反馈方面实现信息化。 2.政府决策观念转向服务型。电子政府的实施,必然使政府决策观念发生重大变化,服务观念将是政府决策观的必然选择。电子政府将使为公民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国家服务,成为政府决策的主要目标;而效率与效益,将是政府决策的价值取向。在我国现阶段,就是以

政府失灵及其救治对策分析

政府失灵及其救治对策分析 作者: 罗军+关注 作者简介: 罗军,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浙江杭州 310027 罗军(1973-),男,湖南省邵阳人,浙江大学经济学院2001级硕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 《汉中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02期第31-37页 内容提要:我国经济运行存在市场失灵的问题,但更主要的问题是政府失灵,防止政府失 灵又不能放弃政府干预。在分析政府失灵的主要原因基础上,提出了救治政府失灵的六点 建议:(1)进行宪制改革;(2)削减政府权力的增长,提高其透明度;(3)加强政府廉政建设;(4)转变政府职能,明确政府职责;(5)找寻合适的政府角色定位;(6)引入第三种力量,促进社会与经济的发展。 期刊名称:《国民经济管理》 复印期号:2003年07期 关键词: 政府失灵/政府职能/政府治理 [中图分类号]F045.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0842(2003)02-0031-06 讨论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不能不正视政府失灵问题。我国经济运行的是市场机制与 政府调节机制并存的二元机制,尽管也存在市场失灵的问题,但更主要的问题是政府失灵。布坎南将公共选择理论的方法论归结为个人主义、经济理性和政治交易三个因素,以理性 经济人假设为分析武器,认为“市场的缺陷并不是把问题交给政府去处理的充分条件,政 府的缺陷至少和市场一样严重”。[1]产权经济学者认为,只要产权清楚,共享物品和经济外部性问题的解决用不着政府代劳。以诺贝尔奖得主卢卡斯为代表的芝加哥大学的理性预

期学派认为,在通货膨胀政策和失业率之间寻找所谓菲力浦曲线的转换是徒劳无益的,政 府的宏观稳定政策不会有效。竞争性市场学派认为,只要没有进入市场的障碍,即使出现 垄断,政府也不必过多干预。概述各派观点,得出似乎不管事的政府是最好政府的结论。 然而,对政府干预经济的动机、能力和效果持怀疑态度也许是明智的,但就此否认政 府在非均衡经济中的积极作用恐怕言过其实。从人类的实践看,没有一个尽善尽美的政府,所以它们都或多或少有失灵的时候。作为一种用经济学方法来研究政府失灵的理论,公共 选择学派并没有拿出理由来解释失灵程度的不同,笼统的政府失灵说只能解释失败的例子,不能解释成功的例子,因而公共选择理论只不过是一种改良主义理论。而成功的案例告诉 我们,防止政府失灵不能完全放弃政府干预。因此,市场有市场的功能,政府有政府的功能,政府不应过份干预市场的运作,任何国家也不可能指望市场能完全代替政府。问题的 关键不在于要不要政府干预,而在于如何干预,如何把政府干预与市场机制结合,如何用 合适的政治过程制定合理的政策,以及在什么制度条件下可以克服政府失灵。本文从新公 共管理的视角,对政府失灵及其管理难题进行研究,试图找寻解决问题的答案,以供参考。 一、政府失灵的概念界定 所谓政府失灵,是指政府干预经济不当,未能有效克服市场失灵,却阻碍和限制了市 场功能的正常发挥,从而导致经济关系扭曲,市场缺陷和混乱加重,以致社会资源最优配 置难以实现。具体说,政府失灵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其一,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达不到预 期目标;其二,政府干预虽达到了预期目标但成本高昂;其三,干预活动达到预期目标且 效率较高但引发了负效应。但政府失灵的衡量尺度并不像市场失灵那样明确,因为政府干 预经济往往不是为了实现静态的“帕累托最优”,而是为了争取动态的公平和效率。 处于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中国,中央及地方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仍然存在计划经济的痕迹,与WTO原则相比照,存在诸多不适应之处,存在着政府“越位、缺位和错位”:越位 就是市场能够做的事政府做了;缺位就是政府应该做的事做得不够,比如服务功能、监管 功能;错位主要是投资主体错位。我国近几年政府失灵的例子很多,比如关闭产权交易中心,取消场外交易,上市指标搞行政切块分配;贷款权上收,城市合作银行合并,农村合 作基金的撤并;恢复对粮棉收购的管制;民间投资和消费启而不动等等。 二、政府失灵的成因分析

财政与金融-市场失灵案例

(一)案例1.2 :食品不安全信息不对称 分析:市场失灵是指完全依靠市场机制无法达到社会资源的配臵的最佳状态,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而信息不充分是市场失灵的重要原因之一。市场经济中的信息是至关重要的,一旦商品生产者或消费者不具有充分的市场信息,必将产生由于住处不充分而导致的市场失灵。信息拥有量较多的一方有可能通过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与对方的交易中充分运用自己的信息优势,使另一方受到损害。 本案例中食品生产者与食品消费者之间就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作为商品交易的一方无法观测和得知商品交易另一方即食品生产者的相应信息,也不了解食品提供者为获取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采取的不利于消费者的行为。食品安全的信息不充分和不对称不仅影响市场配臵来源的效率,而且会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影响消费者对食品的购买选择和决策。 信息不充分导致市场失灵决定了政府应当对市场进行必要的干涉。食品方面的信息不对称也需要政府进行干涉。首先应当通过相关法律建立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强制生产商对所提供的食品披露真实和全面的信息。例如近年来政府对转基因食品要求必须进行明示就是例证。第二组织必要的认证制度,按标准对特定食品如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等进行认证,以保证消费者的利益。第三对利用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故意提供不安全食品的企业进行严厉的惩处。 (二)案例1.3 :野生动物保护、光污染的负外部效应 分析:本案例是典型的负外部效应的案例。外部效应是指某一主体的行为对其它主体产生影响,却不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或享受应得的权益。外部效应有正负两个方面。如果某一主体的行为使其他主体获得了利益,而其他主体并不为这种利益支付代价则称为正的外部效应。而某一主体的行为使其他主体受到了利益上的损失,而这种利益损失得不到补偿则称为负外部效应。外部效应的存在是导致市场失灵的重要原因。 在本案例中,野生动物的保护给当地农民带来了上海,首博新馆的建设对也小区居民带来了明显的负外部效应。从理论上讲,经济主体不太愿意从事具有正外部效应的活动,如提供路灯照明,虽然自身受益,但其他主体跟着受益却须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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