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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的难点、成因及对策建议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的难点、成因及对策建议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的清理和监管,是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是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文以云梦县吴铺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实践为样本,通过解剖麻雀,查找问题,寻求对策,期以对实际工作有所裨益。

一、“三资”清理的主要做法

云梦东城区建设的整体推进,给吴铺镇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资产、资源处置及资金监管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为了抢抓发展机遇,吴铺镇党镇、政府充分把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契机,将“三资”清理作为促进吴铺镇经济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紧抓不放。

一是通过镇、村干部会议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通过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广泛宣传“三资”清理监管的相关政策法规,对镇、村专班清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宣传橱窗,营造浓厚“三资”清理氛围。

二是成立吴铺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代理工作领导小组

由镇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组织委员任副组长,纪委牵头,由财政所和经管站专业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对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的调查、指导、服务。建立领导包保和驻村干部包村责任制,确保清理工作指导、督办、协调到位。

三是设立吴铺镇“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和招投标中心

投资5万多元购置电脑、档案柜、办公桌椅及GPS丈量设备10多套,配齐“中心”工作人员。

四是经过系统培训后,“三资”清理专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逐村实地开展清理工作在“三资”清理过程中,坚持清理与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相结合,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群众利益不损失。

经过共同努力,吴铺镇“三资”清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共收回挪用资金32万余元,督促履行合同11份,合同金额22.8万元,纠正违规收取的各类保证金0.4万元。目前吴铺镇“三资”清理、公示、审核认定、建档等工作已基本完成,“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已可正常处理日常业务,现转入建章建制阶段。

二、“三资”清理中存在的难题

(一)产权界定难

“三资”搁置年限长,清查的范围广,涉及的对象复杂,有时要追溯到若干年前,导致资产难剥离,资源难认定。如吴铺镇郑店村砖瓦厂占地35亩,1978年由镇政府投资兴建,但占用部分大塘村耕地,权属难以界定。又如吴铺镇境内徐家河主干渠,原是干旱之年的主要抗旱渠道,途经孝昌、孝南,全长7000多米,原来王桥村用耕地面积交换,现已多年搁置没

有使用,导致资源难以确权。

(二)价值确定难

一是资产价值难确定。由于一些资产搁置年限长,资产价值已不再是原有的价值,集体企业资产有的提了折旧,有的没有提折旧,有的提了部分折旧。集体所有的房产及其他固定资产,绝大多数帐上没有反映,现有价值是多少,难以确定。二是资源价值难确定。资源所在的地理位置不同,价值必然不一样,资源的使用价值不同,价值也不一样,资源的升值潜力大小也影响资源的价值大小。

(三)管理到位难

一些村干部认为,自己村里的钱让镇里管着,不能自由支配,用钱时拨付手续麻烦,于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极力逃避“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监管,许多村账外账依然存在,造成监管难度大。加之村级资产、资源分散,更加大了管理的难度。

(四)机制建立难

由于村级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村纪检小组监督执行不到位,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不到保障。加之“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刚刚成立,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完善,服务平台不尽到位,监管力量比较薄弱,导致“三资”监管机制缺失。

三、原因分析

一是历史原因流失

农村集体“三资”从人民公社时期生产大队成立之初就已经存在,时间跨越几十年,“三资”中尤其是资产、资源转移、流失了不少,村级组织从未有过资产、资源台账,加之村级领导班子不断变动,新老班子大多没有关于“三资”的移交手续,乡镇也从未组织过全面的“三资”清理,致使“三资”家底不清,给“三资”清理中产权界定、价值确定增添了难度。

二是管理机构缺失

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即通常所谓的村级财务管理)大体经历了村财村管——村帐站审——经管站集中代理做账——村帐所管(村级财务钱帐双代理)这几个阶段。从以上管理阶段和模式上看,村级资产、资源一直没有专门的机构管理,资金的管理也是近年来由财政所进行钱帐“双代理”后才初步得到管理,以前各个阶段要么没有机构管理,要么有机构没有真正管理,导致“三资”管理机构缺失。

三是管理手段缺失

体现在“三资”监管得不到有效的监督,村务公开流于形式,村民主理财小组组成人员多为村支书、村主任的关系亲密者或不敢公道直言的“和事老”,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经管站、财政所代理村级财务,大多只停留在做账的层面,缺乏事前、事中的有效监督。

四是管理制度缺失

从中央到地方没有出台过关于“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全面完整的法规制度,到2003年才出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严重滞后和缺失。

四、对策与思考

针对吴铺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中存在的四大难题,围绕如何破解难题、建立“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笔者认为必须坚持“三项原则”,做到“四个到位”。

(一)坚持“三项原则”,全面摸清“三资”家底

一是坚持“所有权、处分权不变,占有权、使用权依法流转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确认资产、资源的权属。

二是坚持全面清理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自查登记与集中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对村级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理建档。清理工作结束后,各村按规定将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进行公开,资产、资源变动情况定期公示。村级财务支出自觉接受村民主理财小组监管、审核,对资产、资源的处置及工程项目建设实行全程公开,镇财政所依法对辖区内村级“三资”实行代理监管。

三是坚持依法依规与实事求是相结合的原则。针对资源、资产认定难的问题,按照尊重历史,维持现状,坚持依法依规认定的原则进行认定。针对价值确认难的问题,一要充分尊重村民代表的意见,二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分类进行评估,三要将价值确认情况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实施“四大举措”,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夯实管理基础工作。切实做好“三资”监管代理服务的基础工作,分村统一设立代理“三资”专账,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资产资源台账、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合同台账。按照“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原则,代管村级资金,详细登记资产资源台账,代理资产发包。资产承包租赁、工程建设发包,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实行招投标管理。发包标的小的,可由村里本着依法、实用、简便的原则公开处理,乡镇财政所、经管站派人参与见证。每年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清查审计,防止资产资源变动隐瞒不报。二是理顺管理工作流程。资金管理方面,村级不再设立资金账户,由乡镇“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集中设置集体资金专户,分村分账核算。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双代理”服务中心行使收支监管权。监督村级各项收入全部缴存专户,支出按制度、按程序拨付。资产管理方面,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实、账款相符。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要签订规范的经济合同,并报乡镇“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备案。资产经营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资源管理方面,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应当建立资源登记簿,要逐项详尽记录。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三是三方合力实施监督。一方是村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各村都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由群众推选,并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选举通过,报乡镇“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备案。村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对村集体各类资金的收支、资产、资源的核查、处置、收益分配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对村内所有收支凭证进行集体审核,督促村委会和“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定期将财务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一方是“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的监督。村集体全部的资金、资产、资源都必须纳入中心代理监管,所有的收支活动都必须接受中心监管。还有一方是乡镇纪委的监督。乡镇要将“三资”代理服务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源头治腐工作考核范畴。定期对“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着重建立健全五大制度,即《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转让经营处置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设施购置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农村集体

建设资产资源经营处置招投标管理办法》、《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同时各村必须与财政所签订“三资”委托代理协议书,使财政所依法行使“三资”管理权,使“三资”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作者单位:云梦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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