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课程注册和考试报名管理办法

课程注册和考试报名管理办法

课程注册和考试报名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搞好课程注册和考试报名工作,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教学管理工作的有序性和严肃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课程注册管理的目的

1、课程注册是指教务教学管理部门对在籍学生下一学期和新入学的学生本学期拟学习的课程进行登记、计算机录入、统计、收费、准备教学资源的管理工作。

2、按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的特点,使学生根据自身学习能力自主安排学习时间、自主选择学习课程,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实现学以致用。

3、实现教育资源和课程学习的开放,使单科学习、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在一种管理办法中得以实现。

4、提高各项管理水平,使课程安排、教材提供、师资准备、教学支持与服务、考试、收费等工作更加准确、及时、灵活。

二、课程注册管理的原则

1、各专业学员应根据本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个人学习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对按学期选学的课程进行注册。

2、课程注册以学生学籍注册的专业、层次、年级等为依据,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择确定注册课程,学生每学期注册课程原则上不超过6门(含重修重考课程)。

3、未进行课程注册者,不能参加期末课程考试;重修重考的学生(指课程考试不及格或因缺考而需参加下次考试的学生),须办理重修重考课程注册手续,否则不能报考。

4、课程注册的同时办理学籍异动。

5、课程注册原则上提前一个学期进行,以实现“提前注册、预约学习”的教务管理方式。

三、课程注册、报考程序

1、各工作站、分校班主任在开学注册时填写报考表(或课程注册表)并催缴注册和考试费。在网上向教务处提供有签字的报考表(或课程注册表)。

2、教务处进行计算机录入课程注册数据,并打印班级课程注册数据、下发,分校班主任和各工作站核对班级课程注册数据(每个学生的注册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课程性质)并向教务处反馈核对结果(核对单上要签字)。教务处修改后整理汇总课程注册数据并传送省电大。

3、教务处接收省电大的新生数据、考试数据和课程注册数据并导入教务管理软件后将课程注册数据转换成报考数据,打印报考数据并下发给分校班主任和各工作站,分校班主任和各工作站认真核对每个学生的报考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课程性质及试卷代码后将核对结果向教务处反馈(核对单上要签字)。教务处修改报考数据后整理汇总后传送省电大。

4、课程注册和考试报名前各工作站、分校班主任要运转相关费用,不缴费不注册不报考,造成后果由不缴费方承担。

四、课程注册和报考的内容

1、课程注册分类:“正常学习注册”是指学生按教学计划课程进程安排顺序选课并进行课程注册;“免修免考注册”是指学生通过其它高等教育途径获得的课程成绩,符合免修免考要求的,先进行课程注册,再办理免修免考手续;“重修重考注册”是指因考试未能通过或缺考,而需要重新履行相关课程考试注册手续。

2、所属的计划类别:开放教育本科、专科专业。

3、课程所属的层次:本科生、专科生。

4、注册课程的类别: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实践环节、补修课程。五.重修重考的管理

1.学生成绩的考核按学期以课程为单元进行,期末总成绩由形成性考核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期末总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及格,并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学生以前学期的课程期末总成绩未及格,允许申请随后续年份注册入学的学生参加该门课程的学习和考试,即重修重考。

2.申请重修重考的学生须在开学时向专业辅导员提出申请,缴纳重修重考费用,专业辅导员处报名登记。

3.期末成绩不及格而形成性考核成绩及格者,在参加重修重考时不需再参

加形成性考核;如果形成性考核不及格,则须同时再参加形成性考核。

六.漏报考的处理

由于学生本人原因未能及时进行课程注册和考试报考的,将根据省电大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七.学生最低修业年限

学生提前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最低毕业总学分标准,操行评定合格,可以提前毕业。但考虑到教学活动的自身规律,开放教育本、专科各专业学生最低修业年限一般不少于2.5年。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