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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学生会章程

四川大学学生会章程
四川大学学生会章程

四川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四川大学学生会系中共四川大学委员会领导和共青团四川大学委员会具体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四川大学学生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四川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成都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四川省学生联合会、成都市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发挥联结学校和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坚持以全面提高同学综合素质为工作中心,为团结和引导全校同学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四川大学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人才培养为核心,引导广大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集体主义、爱国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

(二)充分发挥本会联结学校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保证同学与学校的沟通渠道畅通。服务于学校改革发展,服务于同学全面进步。在维护国家、社会和学校整体利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学院学生会相互配合,及时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合法权益,提高同学维权意识。

(三)倡导和组织同学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目的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及课外活动,积极组织和引导同学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术科技等方面的活动,促进同学成长成才。

(四)协助、指导各个学院学生会合作与发展,促进学院之间、同学之间的交流和进步;发展四川大学学生会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关

系;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学生组织及同学的交流,促进民族团结、祖国统一。

第五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取得四川大学学籍的在校本科生,承认学生会章程,不分民族、性别、信仰,不受年龄限制,均可成为本会的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会员有权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事务的权利;

(二)会员有权通过各种正常途径、采取适当形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提出监督、建议和批评并要求答复;

(三)会员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会员享有申请参加本会各个部门和本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五)会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提供正当的权益保障和服务;

(六)本会所有会员一律平等。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三)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积极进取、注重实践,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四)积极参加和支持本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开展。

第三章学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四川大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学代会每两年举行一次,由四川大学学生会委员会负责召集。如遇特殊情况,经学生会委员会议以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代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法定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除修改本会章程需由全体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外,学代会决议应由到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多数表决通过生效。

第十一条学代会代表按会员总数的适当比例由各学院按民主程序产生。

第十二条学代会有以下职权:

(一)听取、审议和批准上届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及相关文件;

(二)讨论和决定新一届学生会的工作规划、主要任务等重大问题;

(三)修改和通过学生会章程、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四)讨论代表提案,向学校相关部门传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做出相应决议;

(五)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

(六)其它应由学代会议决的重大事项。

第四章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三条学生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和最高权力机构。委员会对学代会负责,并受学代会代表监督。

第十四条学生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任期相应改变。学生会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人数,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

学生会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委员可连任一届。上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在下一届学生会委员会中所占的比例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每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团成员,在下届学生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直到下届学生会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第十五条在学代会召开的间隙年份,学生会委员会及主席团成员的增补采取中期调整的方式进行。

学生会委员会及主席团成员的中期调整需通过学生会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完成。学生会委员会成员通过表决的方式,对校团委具体指导下产生的委员及常委候选人进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根据得票的多少由高到低依次当选。

学生会委员会成员通过表决的方式,对校团委具体指导下产生的学生会主席候选人进行等额选举,主席候选人需获得半数以上委员的占成票即为当选。

第十六条学生会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全体会议应该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召集,学生会委员会进行选举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会议的决议须由出席会议的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学生会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学生代表大会闭幕期间,执行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

(二)向学生代表大会汇报工作;

(三)选举产生学生会常务委员,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四)听取并审议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及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报告,收集同学对学校及学生会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答复向全校同学反馈;

(五)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常委会的工作报告;

(六)对各个院系学生会和学生会职能部门进行考核;

(七)评议主席、副主席、常委会委员及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可以形成相应的不信任案并提交全体委员会议表决;

(八)决定增补和罢免学生委员会委员和常委会委员;

(九)筹备下届学生代表大会;

(十)解释本章程及学代会、学生会委员会表决通过的其他文件、决议,并监督其实施;

(十一)其他在学生会委员会会议职权范围内的学生会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学生会委员会设置主席团、监督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发展改革研究委员会四个机构,按照《四川大学学生会委员会组织章程》的规定,具体行使学生会委员会的各项职权。

第十九条委员会委员由席位委员和专职委员两部分构成,席位委员和专职委员均须通过学代会选举产生。每个学院学生会的席位委员,由该院学生会主席

担任。各院学生会主席的更替须报学生会委员会审核备案,并由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予以资格认证。

第二十条学生会委员有下列职权:

(一)在委员会上有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对学生会工作及成员进行监督、提出批评,拥有表决权;

(二)参与各个委员会的工作,推荐或自荐委员会委员担任提案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发展与改革研究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

(三)如遇特殊情况,经五分之一以上的委员联名,可以申请提前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委员会有下列义务:

(一)完成委员会及各个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为学生会的发展谏言献计;

(二)反映同学呼声,代表同学权益;

(二)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全体委员会议。

第五章学生会主席团及其职能部门

第二十二条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是学代会闭会期间本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主席团有下列职权:

(一)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学生会工作条例;

(二)执行学代会决议,领导下属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

(三)决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职责;

(四)对学代会负责,听取委员会的建议和意见,有义务回答委员会及各个专门委员会提出的质询;

(五)在紧急情况下,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主席由全体委员会议按民主程序产生,对学代会、学生会委员会负责,并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主席有下列职权:

(一)对外代表四川大学全体学生和学生会;

(二)签署有关重要协议,签发学生会相关文件;

(三)提议任免学生会副主席;

(四)提议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五)协调各院学生会之间以及学生会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

第二十七条学生会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委托代理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工作。

第二十八条学生会设置下列职能机构:办公室、权益部、学习部、文体部、宣传部、素质拓展部、科技部、实践部、公关礼仪部、财务部、新闻中心和女生工作委员会。学生会职能部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学生会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章共青团四川大学委员会与本会的关系

第二十九条共青团四川大学委员会与四川大学学生会是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四川大学学生会在共青团四川大学委员会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发挥学生会在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中的主导作用。

第三十条共青团四川大学委员会对四川大学学生会的指导主要表现为:(一)思想指导。共青团四川大学委员会坚持对四川大学学生会的思想引导,组织和指导学生会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民主和法制教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增强学生会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学生会成员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组织指导。共青团四川大学委员会具体指导四川大学学生会的组织工作,通过指导筹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和指导确定学生代表大会议程及相关事项的方式,指导学生会开展组织建设;通过审核和确定学生会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学生会主席候选人的方式,指导学生会完成干部调整。共青团四川大学委员会通过在四川大学学生会设立直属团支部,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

示和决议,团结带领学生会成员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投身学校建设发展。

(三)原则指导。共青团四川大学委员会坚持对四川大学学生会工作开展原则指导。指导学生会工作开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符合学校学习生活秩序,有益于维护学校稳定、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同学全面发展和学校发展大局。

(四)决策指导。共青团四川大学委员会应对四川学生会的重大决策进行指导,帮助学生会把握决策的方向和范畴,以实现学生会的重大决策符合广大同学的基本利益、符合学校建设发展大局、符合社会进步潮流和国家前进方向。

第八章学院学生会、年级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三十一条学院学生会是本会的下级组织,接受所在学院党组织和四川大学学生会的双重领导,并接受所在学院团组织的指导。

第二十二条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学年召开一次,学院学生会的工作组织程序由各学院参照本章程的原则制定;

第二十三条学院学生会主席由学院学代会民主选举产生,学院学生会一般设主席一人,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可设副主席若干人协助工作。

第三十四条学院学生会人事变动应及时向四川大学学生会委员会申报备案,并完成四川大学学生会委员会席位委员的资格审查程序。

第三十五条学生会委员会及主席团有责任领导、协助各学院学生会开展工作,学院学生会有义务及时向其做工作汇报。

第三十六条学院学生会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立年级学生会,其组织机构由学院自行设置。年级学生会接受学院学生会的领导,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的开展本年级的工作。

第三十七条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层组织,由本班全体同学民主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汇报工作,接受所在年级党组织和院学生会的双重领导。

第三十八条班委会一般设班长一人,主持班委会日常工作,可设班委若干人协助工作。

第三十九条:班委会应积极协助辅导员或班主任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在学习、生活、娱乐、社会实践等方面为同学提供服务;组织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的各项活动。班委会的工作组织程序由各学院学生会规定。

第九章学生会干部

第四十条学生会的干部是学生工作的骨干。学生会应加强对学生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建立正规的培训制度,办好各级素质拓展培训班;建立和健全学生干部的考核制度。

第四十一条学生会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八条所规定的会员的各项义务,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上立场坚定,具有相应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保质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六)认真遵守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二条学生会干部在必要情况下可以按本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变动或予以免职。

第十章财务

第四十三条学生会经费来源:

(一)学校党、团组织关于学生会活动的专项经费。

(二)社会资助、赞助等相关单位辅助经费。

(三)其他收入。

第四十四条本会所有财务账目均接受四川大学财务制度的审核。

第四十五条学生会必须依据本章程制定财务制度细则,经学代会或学生会委员会讨论通过有效。每学期初及学期末,学生会财务部向学生会委员会汇报本本学经费使用情况;每学年末,向学代会或学生会委员会汇报本学年经费使用情况。学生会经费的使用接受学生会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和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需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四川大学学生会委员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川大学新生手册

前言 九月的川大,秋菊溢金; 九月的江安,丹桂飘香。 朝气蓬勃是你们的本色, 自强不息是你们的追求。 亲爱的同学们,川大欢迎你! 走进九月,我们用一样的眼神凝望金秋;凝望金秋,我们用一样的心情渴望收获。走进江安,我们用华美的声音歌唱川大;歌唱川大,我们用深情的语言诠释情怀。军训的号角将在黎明吹响,希望的种子已开始破土发芽,求学的钟声早在耳边荡漾,美丽而精彩的大学生活正向我们走来!岷峨挺秀,锦水含章,巍巍学府,世纪辉煌。百年川大,秉承“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校训;百年川大,孕育“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百年川大,以人为本,崇尚学术,追求卓越! 不禁想起,军训场上高涨的热情和豪迈的气魄;不禁想起,图书馆中求知的沉醉和收获的喜悦;不禁想起,青春广场上嘹亮的歌声和欢快的舞蹈;不禁想起,不高山巅,明远湖畔……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也许家乡的山山水水依然铭刻在我们的记忆里,深深地勾起着我们对家乡的思念,但岁月如歌,青春唱响高潮,时光如梭,梦想织出锦绣,我们终将留恋这片美丽的土地——青春飞扬、永远萦绕着人生最美好回忆的地方!天府蓉城作证,巴山蜀水作证,我们会在这里踏出自己的旋律,唱响自己的华美乐章。有爱的地方就有梦想,有梦想的地方就有希望,有希望的地方就有年轻的我们!青春的自由,青春的动感,青春的世界,青春的足迹……摇动杯中的美酒,浅尝一口,感受甘甜,让我们为青春的美好干杯,青春万岁! 揽万卷文采,汲百代精华,踏实地走好每一步,让我们用激情、智慧和努力在这片新的天地里谱写出属于我们自己的青春之歌,愿四年后的我们硕果累累! 谨以此《四川大学学生会2008年新生服务指南》献给新加入四川大学大家庭的2008级新生!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章程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章程 ,二??八年四月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全校本、专科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全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本会宗旨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团结带领广大同学努力学习~开拓进取~成为素质全面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带领广大同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发展观~领会其深刻内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活动~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自身肩负的历史重任。 2、以把我校建设成为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世界知名的一流大学为目标~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带领广大同学以各种方式积极参与学校的发展建设。以刻苦钻研、开拓进取、奋发成才的实际行动为将我校建设成为?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贡献力量。

3、发扬我校同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学风。广泛开展学术实践活动~培养广大同学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技素质和人文素质。 4、贯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投身校园文明建设~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 5、沟通广大同学与党和政府及学校的联系~做党和政府及学校同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 6、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职能。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 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7、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同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第五条:本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具有中国人民大学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本、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条:本会会员的基本义务第七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自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想。

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36号(附:复旦大学章程)

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36号(附:复旦大学章程)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4.10.11 【实施日期】2014.10.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36号 复旦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2014年6月20日,你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我部核准的《复旦大学章程》,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4年7 月29 日教育部第2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你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教育部 2014年10月11日

复旦大学章程 序言 复旦大学前身是1905年创办的复旦公学,是中国最早由民间自主创办的高等学校之一。1952年院系调整后,学校成为以文理基础教学和研究为主的综合性大学。上海医科大学前身是1927年创办的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医学院,是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国立高等医科院校。2000年,复旦大学与上海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复旦大学。 复旦校名取自《尚书大传》之“日月光华,旦复旦兮”,喻示大学是社会之光,与日月同辉。学校的办学理念是其校歌所传颂的学术独立和思想自由,强调学术的价值在于探究真理,守护文明,正谊明道,不计其功。学校以“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为校训,同样强调以学术精神滋养师生,坚持理想,坚守价值,治学严谨,为学有恒。学校始终秉持团结、服务与牺牲的精神,强调学校、师生的社会责任和国家使命。 当此国家发展、民族复兴之际,复旦师生谨建此章程。立志继承先贤创校的初志,坚持学校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服务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各类人才,鼓励各种旨在增进人类福祉与健康的创造性研究,保护学术和思想的多样性,尊重文化传统,促进文明互信,通过学术和思想的事业,引领并服务于整个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文明进程。 复旦大学全体师生员工均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共同推进改革和进步。 第一章总则

四川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条例

四川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条例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条例 一、综合素质A级证书 第一条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由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学联共同设立。 第二条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制度旨在对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有效评价,在青年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建立正确的激励导向机制,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向上向善、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同时向社会推荐优秀人才,为祖国建设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证对象 第三条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的认证范围为:我省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第四条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对象无名额限制,凡符合本认证条例规定且满足认证办法要求的,均可申请认证“综合素质A级证书”,已获得认证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 三、认证条件及认证办法 第五条认证基准 学业成绩无挂科记录、总评优良,身心健康,无处分记录。 第六条认证条件 (一)曾获校级三好、优秀学生(校级优秀团员、团干部、学生干部等)一次及以上,或曾获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或曾获“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实习生,或曾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学习并毕业。

(二)获国家英语三级证书(专科生)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本科生)或国家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研究生)或获计算机二级证书或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三)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市(州)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校级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或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其他类文章1篇及以上;或在国际刊物上发表英文论文1篇及以上;或主持校级以上(含校级)研究课题并顺利结题。 (四)取得非本专业的国家级证书(不包括英语、计算机和机动车驾驶证)。 (五)取得第二学位或第二专业学习并顺利毕业。 (六)担任班长、团支书或校院(系)团学组织部长及以上职务,或担任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含副职)职务。 (七)参加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并受校级及以上表彰。 (八)文体活动中,个人获市(州)级三等及以上奖励或校级一等奖励;或获团体市(州)级一等奖励。 (九)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孝亲敬老等)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被校级及以上单位部门选树为典型广泛宣传推广,或在抗震救灾中受县级及以上奖励表彰的。 (十)获“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十一)获团省委历年主办的省级比赛或省教育厅历年公布的“省级大学生竞赛项目”中所列竞赛项目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 (十二)自主创新创业注册成立公司并存续一年以上,或在

吉林大学学生会章程

吉林大学 第一章总纲 第一条组织名称 本会全称是“吉林大学学生会”。 第二条组织性质 吉林大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进行工作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三条组织宗旨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第四条组织原则 吉林大学学生会各级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基本任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有关精神,对全校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第六条工作目标 吉林大学学生会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努力打造全新的学生工作格局: (一)校内相关部门与学生以学生会为组织媒介,定期沟通并积极解决问题的维权服务体系。 (二)积极参与学校发展建设,完善内部制度并严格执行的民主管理体系。(三)多方联系、定期培训、定点认证的培训认证体系。 (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发挥社会精英群体辐射带动作用的社会沟通、互通信息、精诚合作的社会服务体系。 (五)定期组织、形成规模、打造品牌的文化活动体系。 (六)积极沟通、互通信息、精诚合作的交流合作体系。 第七条工作原则 忠于本职工作、相互尊重信任、积极参与策划、努力付诸实践、加强信息沟通、不断创新思路。 第八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吉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吉林省学生联合会。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依据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学生会重大事务。 (二)对吉林大学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享有平等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会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复旦大学章程

复旦大学章程 序言 复旦大学前身是1905年创办的复旦公学,是中国最早由民间自主创办的高等学校之一。1952年院系调整后,学校成为以文理基础教学和研究为主的综合性大学。上海医科大学前身是1927年创办的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医学院,是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国立高等医科院校。2000年,复旦大学与上海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复旦大学。 复旦校名取自《尚书大传》之“日月光华,旦复旦兮”,喻示大学是社会之光,与日月同辉。学校的办学理念是其校歌所传颂的学术独立和思想自由,强调学术的价值在于探究真理,守护文明,正谊明道,不计其功。学校以“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为校训,同样强调以学术精神滋养师生,坚持理想,坚守价值,治学严谨,为学有恒。学校始终秉持团结、服务与牺牲的精神,强调学校、师生的社会责任和国家使命。 当此国家发展、民族复兴之际,复旦师生谨建此章程。立志继承先贤创校的初志,坚持学校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服务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各类人才,鼓励各种旨在增进人类福祉与健康的创造性研究,保护学术和思想的多样性,尊重文化传统,促进文明互信, 通过学术和思想的事业,引领并服务于整个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文明进程。 复旦大学全体师生员工均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共同推进改革和进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制定。 第二条为了推动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规范学校内部治理和运行的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学校由国家举办,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条学校是事业单位法人,按照党委领导、校长负责、师生治学、民主管理的基本原则运行。 第五条学校坚持通识教育的培养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尊重学生自我管理,培养具有人文情怀、科学精神、国际视野、专业素养的人才。 第六条师生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学术研究,相互支持与协作,享有表达学术思想以及发表学术成果,对学术思想进行质疑、检验的权利,并且承担遵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诚信的义务。 第七条学校在招生、学科和专业设置、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财产处置等方面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第八条学校举办者和主管部门为学校提供办学经费和资源支持,保障学校办学条件;支持学校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独立自主办学;依法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等手段对学校办学进行管理和监督,通过专门机构或者指定社会中介机构对学校的学科、专业和办学质量进行评估。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举办者和主管部门同意,学校可以设立或者调整校区。

学生会组织部招新计划书

学生会组织部招新计划书 学生会组织部招新计划书 金秋的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又将迎来了一批批满怀期待与梦想的xx届新生。所以做好招新计划准备,迎接又一批新生力量,给我们的学生会注入新的血液。他们定会给我们的菁菁校园带来一片灿烂亮丽的天穹,给我系学生团委会的工作带来新的活力和希望! 为了使我系团委学生会有新鲜的血液注入,有足够高素质的后备力量,能更有效地开展学生会工作,实现学生会干部的新老交替,培养和壮大学生会干部队伍,保证学生会工作的连续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积极配合学院领导和系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齐心协力共创和谐校园、文明校园、省级示范性学院而奋斗。同时,也是响应国家提出的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大学生的能力。鼓励大学生除了在学校学习必要的科学文化知识外,还应多投入学校的各种活动中,积极的锻炼自己,使自己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以及培养自己的服务精神,服务学院、服务同学。 (一)招新对象:xx级计算机科学系新生 (二)招新时间:时间待定

(三)招新地点:地点待定 (四)招新要求 1.了解学生会章程,自觉遵守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 2.思想品德好,工作积极主动,耐心细心,责任心强,肯吃苦耐劳。 3.有一定的自我锻炼,自我管理意识,有组织能力,学习成绩良好。 4.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主动向组织靠拢。 (五)招新人数:5人 (六)招新形式 在招新时间内,申请人将个人简历及申请书交到组织部工作人员处现场进行登记报名。再进行面试,初步筛选之后,再进行笔试。审批初步由组织部所有学生干部商议决定,最后经部门协商同意并上

报团总支方可进入组织部试用期,试用期为20天。试用期间各方面全部合格方可纳入组织部正试成员。 (一)前期招新活动策划书准备阶段,宣传阶段 (二) 考核阶段(时间先后顺序) 1.报名及宣传: xx年x月x日到x日为展板宣传为主,09级老成员再分组按任务地到计科系新生寝室和教室进行宣传。分组主要为两组: 1)卿家骅、李超、李佳琳、蒋青云为第一组,卿家骅为组长。 2)殷文宇、王俊峰、李伟、鲁洁、梁欣蓉为第二组,王俊峰为组长。3)3)各组长主要组织成员在这几天晚上,自己确定时间到新生寝室进行宣传。注意都要用普通话和言词。 2.面试: 1)xx年x月x日(星期2)中午13:00在地点待定,09级老成员12:50携带笔记本和笔都到场。

江南大学学生会章程

江南大学学生委员会章程(修正案) (草案) (江南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1年12月18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无锡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结合我校学生会工作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江南大学学生委员会是受校党委、省学联领导,在校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群众性组织,是校党委、行政部门与学生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本会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三条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作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和带领我校广大青年学生,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而奋斗。 第四条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团结和引导全校同学朝着成为“学术大师、行业中坚、治国栋梁”的目标而努力奋斗,成为热爱祖国、热爱江南大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充当学校党政机关与广大同学联系的桥梁与纽带,在维护国家与学校整体利益的基础上,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通过学校各种正规渠道,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广大同学传达学校的精神,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 (三)维护校纪校规,继承和发扬我校“笃学尚行、止于至善”的校训,倡导良好的学风,建立学校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优化育人环境; (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余科技、文体、社会实践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 (五)促进全校各民族、各地区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加强与兄弟院校之间的交流,促进同学对社会各方面的了解。

XX大学章程序言【模板】

XX大学章程 序言 XX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源于1917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创办的商科。1921年学校迁至上海,创建上海商科大学。1932年独立建校,定名为国立XX学院。1950年,学校更名为上海财政经济学院。1985年,学校更名为XX大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为XX大学,简称上海财大或上财;英文名称为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缩写为SUFE。 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为XX市国定路777号。学校设有三个校区,主校区位于XX市国定路777号,中山北一路校区位于XX市中山北一路369号,昆山路校区位于XX市昆山路146号。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举办者和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学校网址是******。 第四条学校是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下简称教育部)。学校由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和XX 市人民政府共建。 教育部保障学校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并对学校发展给予政策支持;学校接受教育部的领导和业务指导。 财政部对学校事业发展给予关注、指导与支持;学校积极服务国家财政经济事业发展。

XX市人民政府对学校事业发展给予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支持;学校积极服务XX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第五条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承担法律责任。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以及终止,须经教育部审批。 第六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第七条学校主要教育形式是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根据需要依法确定和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实行弹性学制。 学校根据需要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第八条学校根据社会需要和办学条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核定办学规模。根据不同培养层次、培养类型和学科专业要求,依法确定和调整选拔学生的标准和条件。 第九条学校依法颁发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依法实施学位制度,授予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 学校向为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授予荣誉称号,对于卓越的学者或者著名社会活动家,依法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第十条学校校训是:厚德博学,经济匡时。 第十一条学校办学理念是:面向社会、求真务实、立德树人、经世济国。 第十二条学校创建于1917年,校庆日为9月17日。 第十三条学校徽标整体构图为双圆环图案,外圈上为学校英文全称,下面“1917”是学

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

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 学生会是一个服务广大师生,锻炼学生能力,创建和谐校园的组织,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学生会章程心得 开学初,看到院学生会招新的海报,我便有了踊跃欲试的冲动,凭着这份冲动,以及一份天生的自信,我参加了竞选大会,根据自身特点,个人爱好以及专业需求,我选择了礼仪部,并且表示愿意服从组织调配,因为我知道无论哪个部门都可以锻炼人。 学生会是一个服务广大师生,锻炼学生能力,创建和谐校园的组织,能够最终成为其中的一员是我的荣幸,也是组织对我的肯定,所以当我在公布榜上找到我的名字时,心里感到无比的激动和自豪。既然组织给了我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那么我就要干出一番作为。但是一转眼一学期就要结束了,回想这一学期来,我为组织做的事实在太少了,而领导给予我们的关心和帮助却实在太多了。在已经召开的两次会议中,两位主席教会我们如何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并且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我们的不足,循循

善诱,指导我们如何去改正,看到他们在百忙中还不忘对我们关心,我心里面感到很温暖。做事情的热情也立刻大幅度增长。 虽然我进院学生会的时间不长,但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我知道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得到更多更好的锻炼,因为她有好的领导、好的宗旨、好的服务信念、好的组织机构,撇开其他不说,单拿我所在的礼仪部举个例子吧,虽然这个部门还很年轻,但她有着明确的办事宗旨,能够在自身组办一些活动的同时协助其他部门办好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而且部长对下属也很关心,每当有活动或会议时,部长会不厌其烦地给每个成员发信息,并且遇到成员时不会忘给她们适时的提醒,虽然这些事情都很小,甚至微不足道,但是殊不知水滴虽小却可以反射太阳的光辉。事情虽小却体现了部长们自己本身的良好素质以及学生会良好 的办事作风。 短短的三个月已经过去,但是这段时间里学生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却深深的烙在我的记忆里,各个部门都能积极的举办活动以达到服务师生,甚至服务社会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不但锻炼了我们的办事能力,组织能力,交际能力,更拓展了我们的视野,给予了我们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这让学生提前适应了社会,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夯实的基础,学生会不愧是一座连接学校和社会的桥梁。

学生会体育部规章制度守则

时间活动名称组长原因分数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团委学生会体育部 规章制度守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部门工作落实到位,秩序井然,提高干事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特制订本规章制度守则。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守则适用于四川大学经济学院体育部所有人员。 第二章细则 第三条经济学院2013届体育部共12名干事、3名部长,采取小组式合作学习,干事共分为分为三个小组,每个小组两男两女,分组自行确定,每组自行推荐一名组长。 第四条常规事项 (1)例会、活动需按时到场,严禁迟到,确实因故未能按时参加,需事先向部长请假。 (2)活动任务安排时需听从部长安排。成员若有异议应提前提出,一经确定,不得活动期间擅自更改。 (3)禁止开会或活动时玩手机、抽烟。 (4)部门人员工作中的一切行为必须以部门利益为重,不做有损经济学院体育部形象及荣誉的事。 (5)干事工作时应积极主动,不得消极被动。 (6)部门人员之间应相互协作,和谐有爱。完成任务不能逾期。 第五条奖惩条例 (1)部长将对3个小组进行综合考勤评定,学期末评出优秀小组,给予一定奖励,评比事项如下。 (2)例会出勤:按照本守则中第四条(1)中规定行事,若出现无故迟到早退现象,该小组积分扣2分/人次;无故缺勤,则扣3分/人次;确实因为有事请假者,扣1分/人次。若出现无故迟到或缺勤情况,则由个人或小组(协商决定)购买“奶茶”,保证其余人员人手一份,于下次例会时分发完毕。

(3)活动任务:按照本守则中第四条(2)中规定行事,若出现擅自更改安排者,扣3分/人次;无故缺勤(有任务)或未完成,扣5分/人次;因故缺勤(事先请假)扣1分/人次。任务完成较出色的小组获取10分的加分。(注:加分部分由部长讨论评定,重点考察该小组成员在团队合作中的表现) (4)文案写作:新闻稿写作、工作总结、学期(学年)总结以个人为单位完成;策划书写作、PPT.制作以小组为单位完成,后二者未能按时交,则扣5分/次;若策划书、PPT.被部长讨论选用后,获得10分/次加分。(注:加分部分由部长讨论评定,重点考察策划书的创意点、可行性;PPT.内容的完整性、形式的创新性)(5)干事在平时的工作中若遇到问题无法解决,可向部长、主席反应,若对部门工作有建议,可当面向部长、主席提出,若得到采纳,给予该成员所在小组5分/次的加分。 (6)每个小组在本守则成立之时有100分的起始分,到学年末结算评比。 注释:此处“奶茶”仅为单位,主要在于沿袭以前体育部传统,考虑到奶茶是绝对不健康食品,建议以其他物品取代,具体物品由迟到者自行决定(例:豆浆、苹果、水笔、本子等等)。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守则自2014年2月26日起施行。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团委学生会体育部 2014年2月26日

学生会章程范文

学生会章程范文

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学生会章程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4、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地位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但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上必须服从组织,服从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学生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学生会工作方针:分工明确、团结合作。 二、学生会各部门及其职能 主席团:贯彻执行学校政教处各项有关学生工作决议。对全校各类活动进行决策、布置和协调。 学生会主席职责: l、主持全校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2、制定本届学生会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3、定期召开学生会部长会议、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学生会的重大问题;

4、维护学生会团结,营造良好的工作风气; 5、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政教处的指导; 6、加强学生会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 7、协调与学校其它部门的关系,不断拓展工作空间。 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向主席团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它的工作任务。 纪检部工作职责: 1、 卫生部工作职责: 1、调动每个成员的积极性,提倡校园主人翁的奉献精神。 2、将每一个任务细化,清洁区分到人,保证结果准确无误。 3、严格要求每一个成员,集合开会准时不迟到。 生活部工作职责: 1关心同学生活,与后勤部门取得密切联系,反映并监督解决同学生活中住宿,饮食,医疗,购物,通讯等方面的问题。

四川大学“创想训练营”年度计划

“创想训练营”年度计划 按照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组织中国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的规范,四川大学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的教学目标为通过理论学习、社会实践、社会观察、爱国主义教育、能力训练、交流研讨等方式,帮助大学生骨干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本期“创想训练营”在结合往期理论学习、社会实践、社会观察、爱国主义教育、能力训练、交流研讨等基本教学方式及内容的情况下,进行进一步改革,充分发挥学员的个人能力,加强教学活动的针对性与实践性。本期“创想训练营”的教学活动将根据教学形式划分为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和交流讨论三个部分,依据教学活动的发起方进行区别,分为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指导性学习和学员自主学习计划两种。 理论学习 理论学习主要是指学员在学校的统一组织或自行组织下,邀请专家学者为学生讲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举办形式报告会的学习方式,是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教学活动的基础。主要包括: 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指导性学习: 由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邀请学者、老师对学员进行授课的活动。行课内容主要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等。 学员自主学习计划: 学员根据自身需要与兴趣,在与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商议后,自主邀请某个领域的有杰出贡献的专家学者、社会贤达进行授课。

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指学员在理论学习之外,深入社会进行的实践类型的活动,主要包括岗位体验、社会调查、参观考察、志愿服务、素质拓展等,也包括今年改革中增加的创想实践的相关活动。其中可以划分为: 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指导性学习: 由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组织学员进行的实践活动。包括: ①深入到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开展生产劳动、社会调查、参观考察等活动,如深入农村进行农业劳作的“生产劳动实践一日体验计划”、以公安部门为载体的“一日警察体验计划”等。 ②学员以志愿者的形式深入社区或其他地方参加志愿服务的教学活动。如在校园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举行的扶危济贫、支教支医、文艺演出、政策宣传等公益活动。 ③由学校组织的,通过专业素质拓展机构开展的素质拓展活动,将包括野外锻炼等项目。 ④由学校组织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活动,例如建川博物馆参观活动、汶川北川地震遗址参观活动等。 学员自主学习计划: 学员利用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提供的各种资源,自己组织、学员参与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包括: ①学员策划的素质拓展活动,将包括各类的野外活动以及其他素质拓展活动 ②学员利用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提供的资源,自主策划组织开展活动,将创想中的活动变为现实。 ③学员自主建议的考察与参观项目,由学员进行策划与组织,由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组织资源进行实现。 交流讨论

团委 学生会章程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自动化系团委学生会章程 2004年3月

目录 总则 (4) 系团委学生会成员 (5) 权利、执行机构 (5) 基层组织 (6) 选拔和增补制度 考核制度 会议制度 值班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团费缴纳制度 团员注册制度 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附则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并结合我院团学制度及工作实际情况修改制定。 第二条:系团委学生会的性质: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自动化系团委学生会,是中国 共产党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领导和共青团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 学院委员会指导下的代表广大同学利益的组织。 第三条:系团委学生会的宗旨: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 原则,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沟通院 领导及各部门与学生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促进 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以全面发展。 第四条:系团委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系学生,以学习为中心。 2.沟通院党委、院各级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3.协助学院各级党委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4.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学院中心工作,协助学院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5.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服务。 6.加强同兄弟学校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广阔视野之目的。 系团委学生会成员 第一条:凡取得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正式学籍、承认本章程且不在留校察看处分期内的本专科学生,均为本系团委学生会成员。 第二条:成员的基本权利: 1.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系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3.享有参加系团委学生会各种活动的权利; 4.成员在系团委学生会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院团委学生会帮助和保护:成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院团委学生会帮助解决;院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第三条:成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院团委学生会章程;2.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院团委学生会的权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3.坚持院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系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系团委学生会的决议,努力完成系团委学生会委托的工作, 权力、执行机构

四川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条例.doc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条例 一、综合素质A级证书 第一条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由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学联共同设立。 第二条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制度旨在对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有效评价,在青年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建立正确的激励导向机制,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向上向善、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同时向社会推荐优秀人才,为祖国建设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证对象 第三条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的认证范围为:我省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第四条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对象无名额限制,凡符合本认证条例规定且满足认证办法要求的,均可申请认证“综合素质A级证书”,已获得认证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 三、认证条件及认证办法 第五条认证基准 学业成绩无挂科记录、总评优良,身心健康,无处分记录。 第六条认证条件 (一)曾获校级三好、优秀学生(校级优秀团员、团干部、学生干部等)一次及以上,或曾获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或曾获“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实习生,或曾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学习并毕业。

(二)获国家英语三级证书(专科生)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本科生)或国家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研究生)或获计算机二级证书或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三)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市(州)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校级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或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其他类文章1篇及以上;或在国际刊物上发表英文论文1篇及以上;或主持校级以上(含校级)研究课题并顺利结题。 (四)取得非本专业的国家级证书(不包括英语、计算机和机动车驾驶证)。 (五)取得第二学位或第二专业学习并顺利毕业。 (六)担任班长、团支书或校院(系)团学组织部长及以上职务,或担任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含副职)职务。 (七)参加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并受校级及以上表彰。 (八)文体活动中,个人获市(州)级三等及以上奖励或校级一等奖励;或获团体市(州)级一等奖励。 (九)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孝亲敬老等)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被校级及以上单位部门选树为典型广泛宣传推广,或在抗震救灾中受县级及以上奖励表彰的。 (十)获“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十一)获团省委历年主办的省级比赛或省教育厅历年公布的“省级大学生竞赛项目”中所列竞赛项目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 (十二)自主创新创业注册成立公司并存续一年以上,或在

2020年四川大学录取分数线_四川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

2020年四川大学录取分数线_四川大学历年录取分数 线 2018四川大学录取分数线【全国】 四川大学基本简介 四川大学基本简介 四川大学(Sichuan University),简称“川大”,由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国家“双一流”工程A类世界一流大学、“985工程”,入选“2011计划”、“珠峰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设有研究生院,拥有研究生自主划线资格,是一所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 四川大学由原四川大学、原成都科学技术大学、原华西医科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经过两次合并而成。原四川大学起始于1896年四川总督鹿传霖奉光绪特旨创办的四川中西学堂,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近代高等学校;原成都科学技术大学是新中国院系调整时组建的第一批多科型工科院校;原华西医科大学源于1910年由西方_会组织在成都

创办的华西协合大学,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西式大学和中国最早培养研究生的大学之一。1994年,原四川大学和原成都科技大学合并为四川联合大学,1998年更名为四川大学。2000年,四川大学与原华西医科大学合并,组建了新的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承文翁之教,聚群贤英才。百余年来,学校先后汇聚了历史学家顾颉刚、文学家李劼人、美学家朱光潜、物理学家吴大猷、植物学家方文培、卫生学家陈志潜、数学家柯召等大师。历史上,吴玉章、张澜曾执掌校务,共和国开国元勋朱德、共和国主席杨尚昆、文坛巨匠郭沫若、人民作家巴金、一代英烈江竹筠(江姐)等曾在川大求学。两院院士中,有50余位是川大校友;2001年评选的近代50位“四川文化名人”中,有36人是川大校友。 四川大学全国排名 根据艾瑞深研究院发布的2019中国大学排行榜可知,四川大学2019年全国排名第14名,省内排名第1名,以下是四川大学历年排名情况。 2020年四川大学录取分数线_四川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

论高校大学章程建设的意义-文档

论高校大学章程建设的意义 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制度的载体,是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的法律保障,是处理大学内外部关系的基本法律依据,是大学治理的“宪法”。从1985 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印发至今已经将近30 年,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也取得了突破性地进展。 大学章程就其本质和作用来看,包括外部要素和内部要素两大部分,其中外部要素包括:大学与政府的关系; 大学与社会各 界的关系;大学与校友的关系;内部要素包括:从纵向来说,包括大学内部各组织机构——决策机构、行政机构、学术机构向来 ; 从横说,主要包括大学的使命、教师事务、学生事务、大学的经费 资产与财务重要事项。 由此可见,大学章程在学校制度体系中所具有的基础性、准则性作用,通俗地讲就是学校校内的“宪章”,对于人、事、物都有约束意义。 、大学章程建设推动依法治校 学校依法治校就是要遵守法律法规;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以适当的方式为受教育者及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以及国家法制化进程的推进,依法治校也越来越重要。而大学章程作为高校的“宪法“,无疑对于依法治校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国家教育部先后发布《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 的通知》等关于依法治校的文件均对提到对大学章程的建设。《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制度; 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加强管理。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中第三条提出:加强章程建设,健全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

学生会章程总则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学生会性质 学生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每所学校不可或缺的部门,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是学校进行德育工作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的一支生力军。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纽带,是学校了解学生情况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学生会坚决拥护学校党团组织,校委会的各项决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向上,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全县一流的文明集体而奋斗。 学生会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的执行学校,学生科的指示。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在学生科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活动。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切实为学生服务。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各项合法权益,坚持独立自主,相互学习,互相帮助的工作作风。同时站在学校管理工作的前沿,为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充分发挥组织的作用,通过积极有效、内容丰富、生动有趣的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学习知识,锻炼能力,增强自信心,树立远大理想并能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学生会要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定期组织学生学习课外知识,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努力帮助学生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取和借鉴一切文明成果,抵御一切不良思想侵蚀,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把学生会建设成为我校工作的得力助手。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机构 学生会设主席一名,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设副主席一名,协助主席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学生会内设学习部,,文体部,,生活部等部门,分管内部工作,各部设部长一名,根据工作需要设成员若干名。 第三章、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 一、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做学生的表率、楷模,认真发行学生干部的各项职责。须具备以下条件:立场坚定,积极进取,敢于斗争,品行高尚,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工作勤奋,勤于思考,真抓实干,作风扎实,实事求是,以身作则,口才出众,表达清晰,举止文明,服务至上。 二、学生会的各级组织负有协助学生科管理学生的职责,同时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培训选拔工作。

校学生会规章制度总则

校学生会规章制度 总则 为了保证成都校区学生会工作顺利正常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校区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以及校区学生会干部素质,并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二)热爱学生会工作,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及工作作风。团结一致,工作相互支持、帮助,有大局观,服从组织安排。 (三)实行岗位责任制。主席团必须负责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工作,把握校学生会的发展发向。各部门实行部长责任制,各部部长 必须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安排。所有成员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并有义务协 助和支持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四)校学生会成员常规管理办法(即例会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政收支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奖惩制度)工作依照具体操作认真执行,任何个人部门不得干预,但有 对结果提出不同意见并要求解释说明的权利。 (五)学生会换届后,前一届学生会成员除留任和调动外自动离职,并与新成员做好工作交接。 (六)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桥梁作用,密切联系同学,做好上情下达,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细则 第一章各部门职能介绍 各组成员在活动中要分工合作,各尽其职的同时相互协调,共同完成任务。 所有成员都要做到学习要求上进,思想要求进步,行为要求得体,工作要求努力,遵守学生守则,要做好同学中的先锋带头作用,干事须积极配合部长工作,主动和认真完成部门分配的任务。 主席团职责 1、组织学生会全面工作,监促及领导各部工作顺利开展。 2、根据工作需要,学生会主席可临时召开学生会常委或全体成员会议,主持各部门会议及学生成员会议。 3、负责每期工作计划,总结及其他各类总要公文的草拟和组织修改。 4、深如了解学生会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急时汇报给校团委老师。 5 、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某一阶段工作重点,做好每学期学生会工作总结。 6 、指导、帮助、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并依照学生会各项制度,对学生会各部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监督、考核。 7、负责与外校学生会保持横向工作交流。 8、接受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团委老师汇报工作情况,代表校学生会向上级学联汇报本校学生会工作情况 9、学生会主席对学生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办公室: 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暂有研究生院、农学院、风景园林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等构成。成都校区校学生会,由各院(研究生院除外)在校在读学生,经层层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相继组成,可谓蕴括各院学习、工作精英,此乃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对外形象门面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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