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考试(统考卷)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考〔〕1 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7号)及原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职管〔〕2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专业设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考全科”报考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12月31日前取得建筑施工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相应科目:

1、符合“免一科”报考条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

2、符合“免二科”报考条件。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试。

(三)符合“增报专业”报考条件。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考“增报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增报专业”类别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岗位专业类别的依据。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cn)简称“网报平台”,下同)。

报考人员首先注册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

“老考生”是指成功报考过历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其它视为“新考生”。

(一)新考生

符合报名条件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

1、报“考全科”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

2、报“增报专业”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

3、报“免一科”或“免二科”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职称证、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等原件;

根据所选审核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后,经过“网报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

(二)老考生

老考生在“网报平台”选择报考地区并填写报名信息,不需资格审核,确认提交并打印《报名表》后,经过“网报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即可。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受理培训机构代办现场审核事宜。

报考级别

审核点

审核部门

考全科 增报专业

省直审核点

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武昌

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人事考试院二楼服务大厅)

市州审核点 当地住建、人社部门(地点详见报名表)

免一科 免二科

省直审核点

①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武

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②省人事考试院二楼服务大厅(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

市州审核点

①当地住建、人社部门(地点详见报名表)。②市州人事考试院(局、中心)

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三)关于修改报名信息

1、报考人员在点击下载《报名表》之前能够自行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再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2、缴费成功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3、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特别注意事项:

1、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

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

3、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经过注册手机号找回,也能够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1月20日9:00—2月4日17: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1月22日—2月5日

工作日:8:30—11:30,14:30—17:00(双休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1月22日9:00—2月6日17: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5月25日9:00—6月3日9:00。

准考证打印网址:.cn(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

6月2日

上午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3日

上午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参加全部3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经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或1个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或“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经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参加级别为“增报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经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二级建造师增报专业合格证明。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名称及代码见附件。

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雷同试卷进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试卷或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六、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综合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为答题卡(小卡),《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由答题卡(小卡)和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请应当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正确填(涂)客观题科目试卷代码。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七、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38号)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61元/人·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70元/人·科。

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6月4日—12月22日期间(节假日休息)持本人身份证到湖北省人事考试院二楼大厅(或当地考试机构)领取,代领人请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八、考区设置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安排考区。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各地人社、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考区要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实施。

附件1: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附件2: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月15日

附件1

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摘自《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16号))

分类98年-现在

专业名称

93-98年专业名称93年前专业名称

本专业(工程?工程经济)土木工程

矿井建设矿井建设

建筑工程

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岩土工程,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城镇建设城镇建设

交通土建工程

铁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

工程,桥梁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饭店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建筑学建筑学建筑学,风景园林,室内设计

电子信息

科学与技

无线电物理学无线电物理学,物理电子学,无线电波传播与天线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与信息系统

信息与电子科学

电子科学

与技术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电子材料与元器件,磁性物理与器件

微电子技术半导体物理与器件

物理电子技术物理电子技术,电光源

光电子技术光电子技术,红外技术,光电成像技术

物理电子和光电子技术

计算机

科学与技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科学教育

软件工程

计算机器件及

设备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采矿工程采矿工程采矿工程,露天开采,矿山工程物理

矿物加工

工程

选矿工程选矿工程

矿物加工工程

专业名称

本专业(工程?工程经济)勘察技术

与工程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应用地球化学地球化学与勘察

应用地球物理勘查地球物理,矿场地球物理

勘察工程探矿工程

测绘工程

大地测量大地测量

测量工程测量学,工程测量,矿山测量

摄影测量与遥感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图学地图制图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机场工程

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总图设计与运输

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

港口航道

与海岸工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

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

岸工程

船舶与

海洋工程

船舶工程船舶工程,造船工艺及设备

海岸与海洋工程海洋工程

水利水电

工程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水工结构工程

水文与

水资源工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陆地水文,海洋工程水文,水资源规划及利用

热能与

动力工程

热力发动机

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内燃机,热力涡轮机,军用

车辆发动机,水下动力机械工程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

专业名称

热能工程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电厂热能动力工程,锅炉

制冷与低温技术制冷设备与低温技术

能源工程

工程热物理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制冷与冷藏技术

冶金工程钢铁冶金钢铁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有色金属冶金冶金物理化学冶金物理化学冶金

本专业(工程?工程经济)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环境工程

环境监测环境监测

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规划与管理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农业环境保护农业环境保护

安全工程矿山通风与安全矿山通风与安全

安全工程安全工程

金属材料

工程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压力加工金属压力加工

粉末冶金粉末冶金

复合材料复合材料

腐蚀与防护腐蚀与防护

铸造铸造

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锻压工艺及设备

专业名称

焊接工艺及设备焊接工艺及设备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

程无机非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与制品硅酸盐工程硅酸盐工程

复合材料复合材料

材料成形及控制工

程金属材料与热处理金属材料与热处理热加工工艺及设备热加工工艺及设备铸造铸造

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锻压工艺及设备焊接工艺及设备焊接工艺及设备

石油工程石油工程钻井工程,采油工程,油藏工程

油气储运工

程石油天然气储运工程石油储运

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化学工程,石油加工,工业化学,核化工化工工艺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煤化工

高分子化工高分子化工

精细化工精细化工,感光材料

生物化工生物化工

工业分析工业分析

电化学工程电化学生产工艺

工业催化工业催化

化学工程与工艺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生物化学工程

专生物工程生物化工生物化工

专业名称

微生物制药微生物制药

生物化学工程

发酵工程发酵工程

制药工程化学制药化学制药生物制药生物制药中药制药中药制药制药工程

给水排水工

程给水排水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

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城市燃气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通信工程通信工程通信工程,无线通信,计算机通信计算机通信

电子信息工程电子工程

无线电技术,广播电视工程,电子视监,电子工程,

水声电子工程,船舶通信导航,大气探测技术,微

电子电路与系统,水下引导电子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技术

信息工程信息工程,图象传输与处理,信息处理显示与识别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广播电视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技术

摄影测量与遥感摄影测量与遥感

公共安全图像技术刑事照相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

化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精密机械与

仪器制造,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及制造

机械设计及制造,矿业机械,冶金机械,起重运输

与工程机械,高分子材料加工机械,纺织机械,仪

器机械,印刷机械,农业机械

机车车辆工程铁道车辆

汽车与拖拉机汽车与拖拉机

流体传动及控制流体传动及控制,流体控制与操纵系统

专业名称

真空技术及设备真空技术及设备

机械电子工程电子精密机械,电子设备结构,机械自动化及机器人,机械制造电子控制与检测,机械电子工程

设备工程与管理设备工程与管理林业与木工机械林业机械

本专业(工程?工程经济)测控技术

与仪器

精密仪器

精密仪器,时间计控技术及仪器,分析仪器,科学

仪器工程

光学技术与光电仪器应用光学,光学材料,光学工艺与测试,光学仪器

检测技术及仪器仪表

检测技术及仪器,电磁测量及仪表,工业自动化仪

表,仪表及测试系统,无损检测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几何量计量测试几何量计量测试

热工计量测试热工计量测试

力学计量测试力学计量测试

无线电计量测试无线电计量测试

检测技术与精密仪器

测控技术与仪器

过程装备

与控制工

化工设备与机械化工设备与机械

电气工程

及其自动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继电保护与自动远动技术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高电压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气绝缘材

电气技术电气技术,船舶电气管理,铁道电气化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电机,电器,微特电机及控制电器

光源与照明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程管理

管理工程

工业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工程,邮电管理工程,物

资管理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

专业名称

国际工程管理

房地产经营管理工业工程工业工程

相近专业航海技术海洋船舶驾驶海洋船舶驾驶

轮机工程轮机管理轮机管理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铁道运输,交通运输管理工程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汽车运用工程

道路交通管理工程

自动化

流体传动及控制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工业自动化

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

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

自动化

自动控制自动控制,交通信号与控制,水下自航器自动控制

飞行器制导与控制飞行器自动控制,导弹制导,惯性导航与仪表

相近专业生物医学

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

核工程与

核技术

核技术同位素分离,核材料,核电子学与核技术应用

核工程核反应堆工程,核动力装置

工程力学工程力学工程力学

园林

观赏园艺观赏园艺

园林园林

风景园林风景园林

工商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

专业名称

房地产经营管理

工商管理

投资经济投资经济管理

技术经济技术经济

邮电通信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

注:本表按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编制,共涉及“土

建类、测绘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

动力类、地矿类、材料类、电气信息类、机

械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化

工与制药类、工程力学类”等18类45个

专业,其中本专业36个,相近专业9个。附件2: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考试名称及代码级别名称及代码专业名称及代码科目名称及代码

58.二级建造师1.免二科

02 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

程)

06 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

程)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

工程)

11 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

程)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

工程)

15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

程)

16 二级建造师(矿业工程)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

程)

17 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

程)

2.免一科02 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

程)

06 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

11 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

15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16 二级建造师(矿业工程)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

17 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

3 考全科02 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

1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

程)

06 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

程)

1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

工程)

11 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

程)

1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

工程)

15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1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

程)

16 二级建造师(矿业工程)

1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

程)

17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1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

程)

考试名称及代码级别名称及代

专业名称及代码科目名称及代码

58.二级建造师4.增报专业

02 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

程)

06 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

程)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

工程)

11 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

程)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

工程)

15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

程)

16 二级建造师(矿业工程)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

程)

17 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

程)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作者:

-----------------------日期: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2002]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与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人事部、建设部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现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 第五条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 第二章考试 第六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第七条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 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人事部负责审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第九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个部分。其中,专业知识与能力部分的考试,按照建设工程的专业要求进行,具体专业划分

二级建造师工作证明.doc

二级建造师工作证明_证明 二级建造师工作证明范本1兹有我单位xxx 同志,至2016年已累计从事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作共xx 年。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我单位对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经办人(签名): 二级建造师工作证明范本2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我单位对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经办人(签名):

二级建造师离职证明 二级建造师离职证明离职证明范本一 离职证明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离职证明范本二 离职证明 兹证明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x部门xx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期间曾被授予“xx”称号(荣誉)。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离职证明范本三 离职证明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08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人事专员职务,至2010年06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离职证明范本四 离职证明 兹证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技术部程序员岗位,在职时间为2007年03月01日至2009年09月31日。现已办理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 和Associate Constructor。 第五条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 第二章考试 第六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第七条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 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人事部负责审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第九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个部分。其中,专业知识与能力部分的考试,按照建设工程的专业要求进行,具

体专业划分由建设部另行规定。 第十条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第十一条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二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 第十三条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按照国家确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规定,在本地区组织实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四条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五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 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4]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建委、规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现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专业对照表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做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部组织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拟定和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命题工作。建设部、人事部共同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部),负责研究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政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各地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三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每年的第三季度。 第四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第五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建设工程经济》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

二建工作证明模板

二建工作证明模板 1)考全科: 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 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工作证明《二建工作证明范本》。 2)免试1个科目: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3)免试2个科目: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

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注:上述报考条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年底。 报考所需资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 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2)、续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一年度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 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报名增项

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2H333001 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机电工程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分别按机电安装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冶炼工程、电力工程四个专业系列设置。机电工程大、中、小型工程规模标准的指标,针对不同的工程项目特点,具体设置有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工程量、投资额、年产量等不同的界定指标。 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时,依照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承担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 一、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3.机电安装工程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的应用实例 (1)单位工程造价200~1000万元,建筑面积1万~2万平方米,空调制冷量300~800冷吨的为中型通风空调工程;单位工程造价<200万元,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空调制冷量<300冷吨的为小型通风空调工程。 (2)一般工业、民用、公用建设工程的机电安装工程规模按照单项工程造价进行划分; 单项工程造价200~1500万元的为中型项目;单项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项目。 二、石油化工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3.石油化工工程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的应用实例 (1)年产量300~600万吨,管线长度<120公里的为中型工程;年产量≤300万吨的为小型工程。 (2)城镇燃气工程的工程规模按生产能力划分:生产能力为1~3亿立方米/年的为中型项目;生产能力在1亿立方米/年以下的为小型项目。 三、冶炼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3.冶炼工程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的应用实例 (1)在冶金工程中,产量<120吨/日或投资<2亿元的为中型转炉工程;10万千瓦以下机组汽轮机安装工程为小型转炉工程。 (2)石灰生产线工程按照项目日生产能力划分工程规模:生产能力为100~300吨/日的为中型项目;生产能力小于100吨/日的为小型项目。 四、电力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3.电力工程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的应用实例 (1)在火电机组工程中,30万千瓦及以上汽轮机安装界定为大型汽轮发电机安装项目;10~30万千瓦汽轮机安装工程界定为中型汽轮发电机安装项目。 (2)送变电工程工程规模按照单项合同额划分:400~800万元的送变电工程为中型项目;400万元以下的送变电工程为小型项目。 【例1】(2012真题)下列建设工程中,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可承担的工程是()。 A.900万元的通风空调工程 B.400万元的防腐保温工程 C.110KV的变配电站工程 D.1200万元的电气动力照明工程 【答案】A 2H333002 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执业工程范围 (一)机电安装工程 包括:一般工业、民用、公用机电安装工程、净化工程、动力站安装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轻纺工业建设工程、工业炉窑安装工程、电子工程、环保工程、体育场馆工程、机械汽车制造工程、森林工业建设工程等。 (二)石油化工工程 (三)冶炼工程 包括:烧结球团工程、焦化工程、冶金工程、制氧工程、煤气工程、建材工程。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汇编完整版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 行规定汇编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2002]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与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人事部、建设部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现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Constructor。 第五条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 第二章考试 第六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执业范围-中国建造师网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具体执业按照本办法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执行。未列入或新增工程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五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

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各专业大、中、小型工程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执行。 第六条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第七条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施工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第八条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国家劳动用工有关规定,规范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第九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二)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三)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第十条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

二建工作证明怎么开证明.doc

感谢你的观看 感谢你的观看二建工作证明怎么开_证明 、爆破、监理、工程咨询管理等资质,建筑单位是百分百具有的,其次像监理单位,工程咨询管理单位、造价单位,招标单位,房地产单位等都可以。 二级建造师就业方向? 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二级建造师的工作年限一般截止到考试当年年底。工作年限包括两点要求:一是工作时间满足要求,二是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时间满足要求。 全日制统招学历的工作年限是从拿到学历证书后的时间开始计算。 成人教育学历的工作年限是毕业前后从事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成人教育学历的形式有: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远程教育,电大等,工作年限则可以累加计算。 举例:如果小明是2016年6月毕业,大专学历,要报考2018年二级建造师,则考试年限是计算到2018年考试年底,这样正好满两年,因此是可以考二级建造师的。如果小明是2017年6月毕业,则无法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 补充事项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同时该通知也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建造师执业范围

建造师执业范围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建造师执业范围 建造师分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建造师的分级管理既可以使整个建造师队伍中有一批具有较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人员,便于国际互认,也可以使整个建造师队伍适应我国建设工程项目量大面广,规模差异悬殊,各地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不同工程项目对管理人员要求不同的特点和实际需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必须由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只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 建市[2007]17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制定了《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七月四日 附件下 1. 载: 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 企业净资产 3.6亿元以上。 3. 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在上。 4. 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doc 9页)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doc 9页)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2002]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与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人事部、建设部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现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设部另行规定。 第十条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第十一条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二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基建营 房部: 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加强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我们组织起草了《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第四条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具体执业按照本办法附件《注册建造 师执业工程范围》执行。未列入或新增工程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五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各专业大、中、小型工程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 号)执行。 第六条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工作年限证明 建造师

工作年限证明建造师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工作年限证明 【篇一:工作年限证明】 兹有我公司职工_______同志,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_月始在我公司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至今,累计从事专业工作满_______年。经查,该同志在工作期间,能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我公司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二:工作年限证明】 兹证明:XXX,身份证号:XXXX,从2015年7月至今在我公司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已满7年。表现良好,深得公司好评! 特此证明。 XXXXX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篇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业务工作证明】 我单位xx同志,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该同志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已满7年,同意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特此证明。 XX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篇四:工作证明】 杨菁同志为我单位正式员工,自2015年6月起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共两年时间,在我单位工作期间无违反国家法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同意其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 特此证明。 XXXX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盖章) 2017年4月1日

【篇五:一级建造师报名工作年限证明格式】 我单位_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_________,该同志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已满_________年,同意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特此证明。 日照XXXX技术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日

建造师执业范围

建造师执业范围 建造师分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建造师的分级管理既可以使整个建造师队伍中有一批具有较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人员,便于国际互认,也可以使整个建造师队伍适应我国建设工程项目量大面广,规模差异悬殊,各地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不同工程项目对管理人员要求不同的特点和实际需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必须由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只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试行)的通知 建市[2007]17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制定了《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七月四日附件下载: 1.《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 企业净资产 3.6亿元以上。 3. 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在上。 4. 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翔森公司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及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属员工取得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执业资格后必须在公司注册,鼓励一岗多能。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翔森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项目部。 第二章机构与职能 第四条翔森公司市场科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 第五条翔森公司市场科为公司人员资质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公司所有人员资质的日常管理及维护。 第六条市场科按照规定及时办理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人员的首次注册、延期注册、变更注册、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报名等工作。 第七条执业资格人员以及管理人员必须服从市场科的计划安排,按时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考试,取得相应的岗位合格证书、安全合格证书,并确保考试合格,公司凭票给予报销。 第八条为确保公司注册建造师的充实,市场科可以采取市场化操作办法在社会上招聘具有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到公司注册。 第三章激励办法 第九条、建造师注册成功后的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所有的报名费、工本费由公司承担,其他费用个人承担。 第十条为确保注册建造师的稳定,为公司开拓市场,参加投标增添业绩加分,荣誉加 分,给予在公司注册的建造师一定奖励,奖励标准如下(不含税) :1)房屋建筑一级建造师叁万元/年(临时一级建造师贰万元/年),市政一级建造师肆万元/年,如果押证(挂名)在项目上(不分专业):伍万元/年; 2)房屋建筑二级建造师壹万元/年,市政二级建造师壹万伍仟元/年;如果押证(挂名)在项目上(不分专业):贰万元/年;

3)如果一岗多能,还有其他执业资格需要注册(如: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等),公司免费给予办理注册;同时,建造师以外的执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及考试的报名费、工本费,公司凭票给予报销,如需使用证书另行协商。 第十一条激励费用从执业资格在企业注册成功(建设部网站批复日)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 第十二条在公司正常上班人员,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不在公司正常上班人员(包含个人承包项目、停薪留职人员),需要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应缴部分由公司承担,个人应缴部分在激励费用中扣除。在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人员个人拥有的注册执业资格、职称证书一律在公司注册,合同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第三章罚则 第十三条如因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够,影响企业资质年检,由市场科承担直接责任,并扣罚市场科负责人当月绩效20 分。 第十四条激励费用由市场科提前一月上报资金计划,财务科按时发放。如果因此导致注册建造师人员流失,每流失一名,扣除责任科室负责人当月绩效10 分。 第十五条如因注册人员个人原因,导致聘用期未满提前转注册或者注册失效的,扣除该年度激励费用。 第十六条聘用期满后,注册人员未能就继续注册达成一致,由市场科及时办理注册转出手续。如因市场科未能及时办理注册转出手续以及未能及时退还注册人所有证书,扣罚市场科负责人当月绩效20 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管理办法由翔森公司市场科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正式执行。 附件 一、建造师初始注册签约时需要提供的证件 A、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B、毕业证原件 C、身份证原件 D、小二寸红底或蓝底照片3张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设部人发〔2002〕111号)

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 建设部人发〔2002〕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与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人事部、建设部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现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 第五条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 第二章考试 第六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第七条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 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人事部负责审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第九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个部分。其中,专业知识与能力部分的考试,按照建设工程的专业要求进行,具体专业划分由建设部另行规定。 第十条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一二级建造师可承接工程范围标准(房屋建筑工程).pdf

一、二级建造师可承接建筑工程范围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 序号 工程类别 项目名称 单位 规 模 备 注 大型 中型 小型 1 一般房屋建筑 工程 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层 ≥25 5~25 <5 建筑物层数 米 ≥100 15~100 <15 建筑物高度 米 ≥30 15~30 <15 单跨跨度 平方米 ≥30000 3000~30000 <3000 单体建筑面积 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 平方米 ≥100000 3000~100000 <3000 建筑群建筑面积 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万元 ≥3000 300~3000 <3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2 高耸构筑物工 程 冷却塔及附属工程 平方米 >3500 2000~3500 <2000 淋水面积 高耸构筑物工程 米 ≥120 25~120 <25 构筑物高度 其他高耸构筑物工程 万元 ≥3000 300~3000 <3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3 地基与基础工 程 房屋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 层 ≥25 5~25 <5 建筑物层数 构筑物地基与基础工程 米 ≥100 25~100 <25 构筑物高度 基坑围护工程 米 ≥8 3~8 <3 基坑深度 软弱地基处理工程 米 ≥13 4~13 <4 地基处理深度 其他地基与基础工程 万元 ≥1000 100~1000 <1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4 土石方工程 挖方或填方工程 万立方 米 ≥60 15~60 <15 土石方量 其它挖方或填方工程 万元 ≥3000 300~3000 <3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5 园林古建筑工 程 仿古建筑工程、园林建筑工 程 平方米 ≥800 200~800 <200 单体建筑面积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 古建筑修缮工程 平方米 ≥200 <200 无 修缮建筑面积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 建筑修缮工程 平方米 ≥300 100~300 <100 修缮建筑面积 其它园林古建筑工程 万元 ≥1000 200~1000 <2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6 钢结构工程 钢结构建筑物或构筑物工程 (包括轻钢结构工程) 米 ≥30 10~30 <10 钢结构跨度 吨 ≥1000 100~1000 <100 总重量 平方米 ≥20000 3000~20000 <3000 单体建筑面积 网架结构的制作安装工程 米 ≥70 10~70 <10 网架工程边长 吨 ≥300 50~300 <50 总重量 平方米 ≥6000 200~6000 <200 单体建筑面积 其他钢结构工程 万元 ≥3000 300~3000 <3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7 建筑防水工程 各类房屋建筑防水工程 万元 ≥200 50~200 <50 单项工程合同额 8 防腐保温工程 各类防腐保温工程 万元 ≥200 50~200 <50 单项工程合同额 9 附着升降脚手 架 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设计、 制作、安装工程 米 ≥80 15~80 <15 高度

我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发展现状分析

我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发展现状分析 建筑行业作为我国的第二产业,正处于一个市场化阶段。我国建筑业正面 临着加入WTO之后的全球化挑战,建筑业逐步推行项目法施工和项目经理责任制,以适应建筑市场竞争的需要,并与国际接轨,参与国际竞争。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川号)(简称《暂行规定》),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标志着我国原有的施工项目经理行政审批制度将逐步由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代替。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86号)(简称《过渡办法)))中规定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的时间定为五年,即从国发(2003) 5号文印发之日起至2008年2月27日止。在过渡期内,原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继续有效。对于具有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在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后,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应缴回原发证机关。过渡期满后,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停止使用。建设部于2004年4月,完成了对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考核认定工作,各省市建筑业行政管理部门在2004年年底以前先后完成了对本省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考核认定工作。2005年3月举办了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2005年11月举办了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这期间各具有培训资格条件的中介培训机构组织了很多的考前辅导和培训,努力培养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管理人员。我国在1993年正式提出要建立执业资格制度,只有10年的历史。但在政府强有力的推动下,借鉴国外现有的经验,我国执业资格制度在短时间内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到目前为止,国家已经建立了近30个执业资格制度。其中建设领域已经建立了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注册城市规划师、建造师等8个执业资格制度。 我国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起步较晚,缺乏经验。由于缺乏足够的资料,对国外的建设管理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特别是欧盟、东南亚一些国家,缺乏深入的研究。同时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刚刚建立,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加上建设管理人员队伍庞大,整体素质不高等原因,导致对国外比较分析还不全面,

二级建造师工作年限证明

附件1: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段旭涛同志,已在我单位累计从事建设工程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1: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陈作伟同志,已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1: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刘卫东同志,已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1: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刘万武同志,已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共 2 年。

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1: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张泳同志,已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 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1: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曾云强同志,已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1: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张泳同志,已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1: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曾云强同志,已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