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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方面奖励方案

方案1、红星扶轮五湖学校教师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2018年9月修订稿)

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发展教育事业的表述:“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十九大对教育的重要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把握基础教育由硬件投入转向内涵发展、由数量增长转向质量提高、由满足“能上学”转向满足“上好学”的发展形势,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旺盛需求和供给不足之间的突出矛盾,进一步确立质量立教、质量兴教、质量强教的正确导向,把提高质量作为我校今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任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同时,让制度以时俱进,因实而变,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树立教师的教学质量观,经校委会研究通过,特制定以下奖励方案。

一.中考奖励办法。

中考是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体现,为了摆脱全区落后的局面,多年来我校从实际出发提出了“甩帽奖”,已初见成效。随着中考政策不断变化和学校教学质量的稳步上升,学校对毕业班奖励方案加于修订。

1、所有科目排名按全区初中学校单位数进行比较,按科目分值不同设立第四名奖金基数,如果科目分值发生变化第四名奖金基数也随着变化,如2016年中考化学含实验分值65分,排名全区第四名奖金基数650元,若2017中考化学含实验分值加到105分,则排名全区第四名奖金基数相应变为1050元。学校近年来中考成绩稳步上升,为了提高教师们的竞争意识,决定调整第四名奖金,按基数的80%发放,如数学第四奖金基数为1200元,但得了第四名奖金只有1200×80%=960元,其他学科以此类推。如果排名前三,奖金从第四名奖金基数开始累加,文化科目每前进

一名加300元,体育每前进一名加100元。

2、中考只要有学生个人成绩考进区前20名的,奖励统考科目每科老师每人200元(不累加)。

3、获区中考奖金分配办法:单科奖奖金全部奖给任科老师个人;综合奖奖金平均分给中考所有任科老师;如果区另外奖学校1万,学校将另奖中考每科任教老师1000元奖金,多余奖金归学校使用。

二、小学年级奖励办法

结合本校实际,考虑到小学阶段城乡成绩差距较大,小学排名在区属小学除外基础上进行排名,与全区乡镇比:语文、数学、英语平均分排第一名奖励800元,第二名奖励700元,第三名奖励600元,第四名奖励500元,按全区有成绩统计的全区乡镇单位数60%进行奖励(小数点四舍五入)。同时鼓励敢超区属小学,每超过一所奖金在排名奖基础上增加200元。

二.参加全区小学抽考的科目奖励办法

1、结合本校实际,考虑到小学阶段城乡成绩差距较大,抽考年级成绩排名在区属小学除外基础上进行排名,与全区乡镇比:语文、数学、英语平均分排第一名奖励1200元,第二名奖励1100元,第三名奖励1000元,第四名奖励900元,按全区抽考年级成绩统计中乡镇单位数60%进行奖励(小数点四舍五入)。同时鼓励敢超区属小学,每超过一所奖金在排名奖基础上增加200元。

2、获区抽测奖奖金分配办法:单科奖奖金全部奖给任科老师个人;综合奖奖金平均奖给被抽测到的每科任科老师;如果区另外奖学校1万,学校将另奖被抽测到的每科老师每人1000元奖金,多余奖金归学校使用。

四.初中非毕业班奖励办法

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科目归类,平均分排在全区第一名奖励800元,第二名奖励700元,第三名奖励600元;地理、历史、生

物平均分排在全区第一名奖励500元,第二名奖励400元,第三名奖励300元,按全区有成绩统计的单位数60%进行奖励(小数点四舍五入)。

五、各年级段总平均分与区总平均分差距奖励办法。

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为了加强同年级老师之间合作教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按照小学低年级学段(1-3)、小学高年级学段(4-6)、初中学段(7-9)归类,每学年下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总平均分与区总平均分差距除以学科数,差距最小且排名符合最低要求的年级奖相关科任老师每人300元。下面两点说明:

1、各学段统计分数学科如下:

小学低年级学段:语文、数学、英语(三年级);

小学高年级学段:语文、数学、英语;

初中学段: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政治、地理、历史、生物、体育(九)

2、各学段总平均分与区总平均分差距全区排名(含区属小学)获奖最低要求:

小学低年级学段:10个单位至少排名前5

小学高年级学段 :8个单位至少排名前5

初中学段:5个单位至少排名前3

如果某学段3个年级都未达到获奖最低要求就取消本学段评奖指标。

六、专业教师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办法。

考虑到学校专业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无法用分数来衡量和体现,为了鼓励专业老师全身心的投入到专业教学中,学校以专业老师个人参赛和指导学生参赛每学年下来所获最高奖项来发奖,具体如下:

上交作品形式参赛(不是亲自现场参赛或指导学生亲自参赛的)的每学年最高奖奖金设置:

区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市级以上:一等奖800元、二等奖700元、三等奖600元。

教师亲自现场参赛或指导学生现场参赛每学年最高奖奖金设置:

区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700元、三等奖600元;

市级以上:一等奖1200元、二等奖1100元、三等奖1000元。

说明:本专业教师奖励办法仅适用于专业组教师。

七、几点说明

1、以上奖励方案在每学年末进行一次;学校教学质量奖按全年9个月计算分给任教过的相关老师(代课至少要接近1个月以上),但所获上级教学奖金单独奖给最后任教的老师。

2、考试统计人数按学校班上实际人数计算(特殊智障生除外),考虑到转入学生有些成绩非常差,不能让接班老师承担这份额外的巨大负担,又不能拒绝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所以新转入学生的成绩是不否列入班级成绩由于班主任和任教师共同决定,但是区里抽测不受控制。

3、考试方式按上级要求进行,数据以上级公布为准,做到人数准确,成绩真实,公平公正。

红星扶轮五湖学校

2018年9月

方案2、红星扶轮五湖学校开展优秀教案、优秀课、优秀作业布置与批改评比和展示的评选活动方案

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命线,要想提高教学质量,必须从教学常规入手,想办法提高老师积极性。结合本校实际,学校将长期开展优秀教案、优秀课、优秀作业布置与批改展示与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请全体老师(含代课老师)在前在全校开展相互推门听课,强调每位老师随机至少要听自己小组其他老师的1节课(少1节相应在过程考核中扣1分),并进行打分;同时提倡跨学科、跨年级听课,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可以不评分。教导处学期末将进行小结和表彰:第一名学校奖励100元;第二名学校奖励80元;第三名学校奖励60元。

2、学期末学校将以小组为单位,开展一次优秀备课评选,全体教师把自己的所有备课带到小组参加集体评选,每小组评选出一位优秀备课,学校每人奖励100元。

3、学期末学校将分小组开展一次作业评比,全体老师把自己所的作业上交,各小组评选出1位优秀作业布置和批改的老师,学校每人奖励100元。

希望全体老师积极投入到以上几项活动中,学校将对优秀备课和优秀作业进行展示,供全体老师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红星扶轮五湖学校

2014年9月1日

方案3、红星扶轮五湖学校关于给予参加上级比赛教师补助的决定

由于近年来教师参赛的竞赛项目逐渐增多,教师参赛机会越来越多,如“园丁杯”教学竞赛、班主任技能竞赛、班班通赛课、英语才艺大赛、语文素养大赛、班班通录课(微课)竞赛等类似的竞赛都必须要求老师要亲自参加。由于我校教师平时参赛不多,缺乏有利指导,往往很难得奖。为了鼓励我校老师积极参赛,展示自已,为校争光,学校决定:

对于教师本人亲自参加展示或者以录制视频形式参加的竞赛活动,学校每次竞赛活动给予参赛老师每人100元补助(获奖另外按学校考核方案计算)。论文竞赛、指导学生参赛、带队参赛等不列入其中。

本方案从二0一六年九月一日开始执行(考虑到上学期末区“园丁杯”竞赛是今年重要活动,参赛老师付出了很多,所以列入这项补助范围)

红星扶轮五湖学校

2016年9月1日

方案4、红星扶轮五湖学校毕业班学生奖励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和老师的积极性,学校针对九年级毕业班中考特制定以下奖励方案:

1、中考统考科目成绩每门突破低分率的学生每人奖励100元;

2、中考成绩班上最高分奖励300元;

3、中考分数达到南昌市第一批次重点分数线以上并在湾里一中就读的学生每人奖励1000元;

5、中考成绩考进区前20名的学生,学校奖励学生1000元,另奖励统考科目每科老师每人200元(奖金不因为考进的学生数而变化)。

说明:学生得奖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

红星扶轮五湖学校

2014年9月1日

方案5、红星扶轮五湖学校“学优生”和“学习进步奖”评选细则

为打好教育教学质量攻坚战,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改进学风、促进校风,特针对我校学生实际,重新设立“学优生”、“学习进步奖”评选细则,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此两奖项的首要条件是学生必需诚信考试,具体评选细则如下:

一、“学优生”评选细则

1、思想好、学习好、身体好。

2、学习方面能在班上起带头作用,会主动且乐于帮助同学。

3、成绩要求:

1)一、二年级2科总分185分以上;

2)三、四年级3科总分260分以上;

3)五、六年级3科总分250分以上;

4)七年级7科总分560分以上;

5)八年级8科总分600分以上;

6)九年级7科总分520分以上。

4、奖励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被评为“学优生”,开学典礼时,学校奖励每位“学优生”20元,并全校通报表扬。

二、“学习进步奖”评选细则

1、学期初,按学生上学期的考试成绩确定学困生名单,一部分

“学习进步奖”由名单内的学生产生;另一部分则由各班中等生(除学优生和学困生以外的学生)中进步最大的学生组成,每班评选1个。

2、确定“学困生”的依据:

1)一、二年级2科总分160分以下;

2)三、四、五、六年级3科总分180分以下;

3)七、九年级7科总分280分以下;

4)八年级8科总分320分以下;

3、奖励办法:

“学困生”中单科成绩平均提高10分以上的同学均可获得“学习进步奖”;各班中等生中进步最大的那位学生才能评“学习进步奖”。开学典礼时,学校奖励每人10元,并全校通报表扬。

红星扶轮五湖学校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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