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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商会会费及其他收费公示表

行业协会商会会费及其他收费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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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商会会费及其他收费公示表

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实践与思考

三一文库(https://www.wendangku.net/doc/8b9781288.html,) 〔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实践与思考〕 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实践与思考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也呈蓬勃发展之势,中介服务收费在整个收费体系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然而,有关中介服务收费法律法规缺失以及管理不到位,中介服务收费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认真探索并着力解决这些问题,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是纪检监察部门目前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近期,我们通过调研,对各类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找出问题的根源,并针对这些原因提出了发展对策。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业协会发展状况 行业协会是一种主要由会员自发成立的会员制的、在市场中

开展活动的、以行业为标识的、非营利性的、非政府的、互益性的社会组织。由于行业协会具有行政依附性强的特点,相比其他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发展更快速,特别是一大批由 政府职能部门演变而来的行业协会成为了行业协会的典型 代表。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新兴的行业协会也得到不断发展,业务领域不断扩大,在市场经济建设中的地位越来越 突出。这些行业性社团为企业提供服务、开拓市场,促进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技术进步,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协助进行 行业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二)中介组织发展现状 中介组织是政府与社会、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其发展状况如何是衡量市场经济是否完善的一个重要标志。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一些五六十年代曾经消失的社会中介组织重 新崛起。9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建立,各类社会中介组织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的规模扩大、质量提高、影响力增强。特别是近年来,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各级政府加大了对中介组织的改制脱钩和整顿发展工作力度,中介组织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得到较大提高,中介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一定成效。 1999年国家制定《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后,各地先后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服务、司法鉴定、劳

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创新

社会转型背景下行业协会商会 管理创新研究 一、滨海市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创新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现状评价的数据来源及理论依据 1.数据来源 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创新调查问卷主要从服务效果、管理职能、公信力三个大的方面着手,共有15个题目,全部采用利克特(Likert)5点量表法进行测量。 为了确保指标体系建立的科学合理,我们首先对15个题目进行整体的信度分析。利用软件对其进行信度分析的结果如表1所示,44份有效问卷剔除掉3份漏填项目的问卷,共有41份是有效的。15个题目整体信度(Alpha)值为,这表明问卷可信程度较高。然后我们再进一步观察各项目与总体的相关系数(Corrected Item- Total Correlation)发现,第1题(Q1)、第10题(Q10)、第14题(Q14)、第15题(Q151,Q152)与总体相关系数都小于,如果剔除这些子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问卷的整体信度。剩下的11个题目,其具体的信度值(Alpha)为,标准化后Alpha值为,两个值都达到了良好以上,表明问卷可信程度很高。 为了更加确保指标体系建立的科学合理,我们进一步对这11个测量项目进行了效度分析。我们采用了软件中的因子分析方法来进行效度分析。首先进行KMO和巴特莱特(Bartlett)检验,KMO值为, Bartlett检验值为,非常显着。这表明这11个测量项目非常适合进行因子分析。采用主成分因子分析法并利用正交旋转,提取出服务效果、管理职能绩效、公信力三个主成分。这样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就已经确立了。我们可以用图1来描述这个评价指标体系,其中服务效果所占比重最大为35%,管理职能绩效占33%,公信力占32%。 2.理论依据 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创新的理论依据,包括:政府分权制度理论、管理创新理论、制度

行业协会的职能与收费

行业协会的职能与收费 当前各地的行业协会大多为一个“钱”字所累,但实质却是近一时期中国的政会关系不顺。行业协会承担着管理局部公共事务的职能,只有从服务中取得良好的公信度才能在行业和社会立足。行业协会的内部治理还涉及广泛的政治文明内容。 理想状态下的行业协会应当是一种民办公助、具有自律、自治、自我服务性质的社团组织。在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大力发展行业协会有三个十分强健的理由:其一,它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其二,它有助于转变政府职能;其三,它有助于与国际惯例接轨(国际贸易纠纷一般不以政府为谈判对象)。改革的实践表明,从理论目标到现实状况之间还有一段不可小视的距离,需要在改革、发展、规范中加以弥合。虽然自1997年上海被选定为全国四个发展行业协会的试点城市以来,上海的行业协会发展取得了不小成绩,但缺憾依旧是严重的,既远未达到应有的水平,也显得“官气”太重,运行中的行业协会长于收费而拙于服务。 从形式上看,当前各地的行业协会大多为一个“钱”字所累,但实质却是近一时期中国的政会关系不顺,即政府与行业协会之间的关系从一开始就存在隐患。在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在禁止政府部门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的压力下,个别政府部门将无利可图的职能痛快地下放给行业协会,但也有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将收费职能冠冕堂皇地转移给了其一手操办的行业协会,等于将原行政单位的“小金库”打上行业协会的标签而合法化了。这当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行业协会的服务———收费运行模式,这些所谓行业协会内的真正当家人,不是企业公推的利益代表者,而是原政府职能部门。这种行业协会“天然”会收费,而学习为业内企业服务的速度却慢得惊人。 从历史发展的自然过程看,组建类似行业协会这样的社团组织一般应循自下而上的过程,当单个企业在市场博弈中感到确有必要组织起来,共同维护各自的利益,一致对外且能降低单个企业的交易成本时,行业协会便可大显身手。例如,单个企业应对外国企业的反倾销指控的应诉成本很高,而由业内企业以行业协会的名义共同应诉的费用就会比较少。再比如,假冒伪劣产品会伤及业内所有企业的利益,联合起来打假一定比单个企业孤军奋战的成效显著。此外,由行业协会提供专业信息、组织培训、制定标准、调解纠纷等等,均比政府行为来得更有效率,也会使得全社会的权力趋于分散,使小政

协会与商会的定义

行业协会的发展已有上千年的历史。最早的行业协会起源于欧洲中世纪的基尔特( Guid ),是由同行业的商人、组织起来的自治团体.1599年法国马赛商人组织起来了现代意义上的第一个商会。随着18世纪末工业革命的爆发,适应社会化大生产扣专业化分工的发展需要,封建的手工业行会和同业公会纷纷解体,工业领域的行业协会开始建立起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行业协会的蓬勃发展。行业协会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甚至有人把它看作是除国家、市场、企业、社区之外的第五种社会制度,或者是公共部门( 公域)和私营部门( 私域)之外的第三种力量(第三域)。 行业协会的产生和发展,既是生产社会化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出于国家对经济活动干预的需要。一方面,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内的协调行动,实现行业内有效的组织和协作,并统一行业技术、产品质量标准,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行业协会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工具,在实施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解决贸易争端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从经济学的角度讲,行业协会的产生无疑具有其重要的制度意义,经济个体通过加入协会而获得这种制度安排带来的规模效应和外部经济。作为一种集体行动的逻辑,协会组织显然具有降低交易成本、增进共同利益的效用,也有人认为行业协会是作为一种组织化的“私 序”( PrivateOrder )而产生的,是“社会个体基于自动形成的个人关系资源或自愿加入的组织化团体,在长期交往博弈中而达成的自我约束机制”。 商会是以地区设置和跨国发展为空间、以民间活动为方式、非官方非企业及非营利性的市场中间服务组织,是中间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承上启下的中间性;在形式上商会是由商人组成,商人间活动、商会间相互交往以及国内外商会的往来联系,往往又是商业网络的重要构成因素。 2.商会的功能定位 商会是政府主管部门领导下的协调组织,也是同行业的企业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自行组织起来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商会的基本功能是由社会地位决定的,其基本职能是协调和服务。具体来说,商会有如下几项功能:协调功能——商会依据国家的政策、法规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国家、行业、企业的利益;服务功能——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向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法律、咨询和公关等多方面的优质服务;纽带功能——商会成为沟通企业和政府间双向联系的纽带,向企业贯彻政府的宏观意图,向政府反映企业的要求和建议;政策导向功能——商会凭借其“领袖众商”的地位,为企业提供政策导向,引导企业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自律功能——商会凭借新型“商人自制”社会机制的枢纽地位,要求会员企业加强学习,促进行业文化建设,制定行规行约,建立完备的规章制度,提倡职业道德,诚信经营,形成良好的团队风格和精神,塑造公认的行业形象,树立良好的社会地位;维权功能——商会站在会员企业的立场,以反映企业的愿望要求为已任,通过对微观经济领域情况的了解,积极向政府、司法机构反映行业的要求和意见,以争取更好的外部环境,获得政府对企业发展更好的政策支持,实现企业与政府的共同利益结合点。以会员企业的整体利益为工作基点,代表企业的愿望和需求,依法保护他们的利益,使他们能够正常经营。

行业协会商会财务管理制度

《行业协会(商会)财务管理制度》 参照文本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经费的使用,使本会的各项经济活动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财务工作管理职责。 (一)本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负责编制本会年度收支计划,报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理事会审定,并组织贯彻执行。 (三)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四)根据本会的收支情况,按月、季编制财务报表。月财务报表分别报会长(理事长)、秘书长;半年财务报表报理事会,年度财务报表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五)负责应收款、应付款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做好日常经费报销工作,保证资金的完整、安全。 (六)接受财税机关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 (七)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和固定资产等资料登记工作。 (八)××××××。 第三条本会经费的管理。

(一)本会各项收支按照预算执行。每年的经费收支情况须向理事会报告。 (二)报销手续。凡一切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经会计人员审核后报会长(理事长)或秘书长审批。 (三)审批权限。 【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四)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五)因公出差需借款的审批权限。 【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六)××××××。 第四条本会人员工资及福利 (一)本会秘书处专职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任制的秘书长工资福利由理事会决定。 (三)临时聘用人员的聘金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由秘书处拟定后报会长批准。 (四)××××××。 第五条本会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购置、维修、调拨、移交、报废、处置及盘点等。 (二)本会秘书处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编制固定资产目录,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

民政部关于印发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民政部 2015年9月7日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促进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参加脱钩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 第三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是指担任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的人员。 第四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责,年龄界限为70周岁;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没有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其他情形。 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理事长(会长)、秘书长。 理事长(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并不得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 第五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工作由理事会负责,可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专门选举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提名新一届负责人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第六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候选人的审核把关按《关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的办法(试行)》执行,由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资委党委负责,党内职务按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新一届负责人候选人应当于换届前15日向全体会员公示,公示期为7天。 第八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应当履行民主选举程序,通过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第九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选举会议须有2/3以上会员(会员代表)或者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的,其选举结果须经到会会员(会员代表)1/2以上赞同方为有效;召开理事会的,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赞同方为有效。 第十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不设置行政级别,不得由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公务员兼任。 领导干部退(离)休后三年内,一般不得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个别确属工作特殊需要兼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退(离)休三年后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

协会会费收取管理办法

团风县崎山武术协会会费收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团风县崎山武术协会,(以下称协会)是全县性社团和民办非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加入的行业性组织。协会向会员收取会费是武术协会开展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缴纳会费是协会每个会员应尽的义务。 第二条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参照国内相关社团组织的做法,结合崎山武术协会的具体情况,制订《团风县崎山武术协会会费收取管理办法》(以下称《本办法》)。 第三条按照《团风县崎山武术协会章程》规定的会员义务,协会会员均须按《本办法》规定,按期足额缴纳会费。 第四条《本办法》经过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并报送团风县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股室备案。 第二章会费收取标准 第五条按会员的性质,协会收取会员会费标准如下: (一)一般单位会员: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元; (二)理事单位会员: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元; (三)常务理事单位会员: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元;

(四)个人会员:每年一次性交纳会费元;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员和其他单位及个人可在自愿的前提下,向本会提供捐赠。 第六条会费交纳办法 (一)会员单位应于每年6月底前缴纳会费; (二)新会员单位,经批准入会后,在一个月内交纳会费,办理入会手续; (三)单位会员当年发生经营亏损,或因经济困难,无力按时足额缴纳会费时,可向协会秘书处提出缓交、减交、免交会费的申请,经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同意,予以缓交、减交、免交当年会费。 第三章会费的使用 第七条按照“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协会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和按照《团风县崎山武术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组织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保证协会工作正常运行的开支、组织开展协会活动提供的经费。 第四章会费的管理 第八条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协会的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县财政部门的监督。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协会的资产。 第九条协会收取会费一律使用湖北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印制的会费收据。

行业协会商会基本情况调查问卷

行业协会商会基本情况调查问卷 ·调查单位:国务院法制办 执行单位:中万(北京)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促进中心·调查范围: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地方性行业协会商会·调查方法:普查(全国性)与重点调查(地方性)相结合·填写方式:本调查分填写适当内容与画“√”两种填写方式,标的地方为填写适当内容,标()的地方为画“√”或填写字母,其中画“√”的地方,除有多项选择提示外,均为单项选择。 ·完成时间:收到通知一周内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调查表 协会(商会) 名称 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 人 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 (万元) 职工人数(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会长 (理事长) 电话及传真手机E-mail 秘书长电话及传真 手机E-mail 填表人电话及传真 手机协会(商会)电子邮箱 业务主管单位 业务指导单位

第二部分扩展情况调查问卷 1、贵协会(商会)成立的背景:由原有政府部门转制而成();政府部门引导成立();工商联或其他协会(商会)主导设立();热心的领导同志发起();行业内企业自发组建();其他(),请写明: 2、截止目前,贵协会(商会)共有会员企业家,会员数量约占注册地域内本行业企业总数的%,所覆盖产值约占注册地域内本行业总产值的%。 3、贵协会(商会)现有工作人员人 年龄结构:35岁以下人,36-45岁人,46-55岁人,56岁及以上人; 学历结构:大专以下人,大专人,本科人,硕士研究生人,博士研究生人。 4、贵协会(商会)现有负责人中是否有现职国家公务员: 是();否()。 5、贵协会(商会)的实际负责人是: 会长();秘书长();其他(),请写明: 6、贵协会(商会)的会长为:专职();兼职()。 7、贵协会(商会)的领导人(会长、副会长)的产生方式: 业务主管单位直接任命();业务主管单位提名,等额选举产生(); 3

协会会费及财务管理办法、选举

丹江口市×××协会会费标准及使用管理 办法 (草案) 根据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民政部调整社团会费政策有关文件的通知》(鄂民政发[2004]12号)和《丹江口市某某某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以会养会、服务会员、自收自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制定丹江口市某某某协会(以下简称“本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一、会费收取标准 1、会长单位:元/年。 2、副会长单位:元/年。 3、理事单位:元/年。 4、会员单位:元/年。 二、会费缴纳时间与方式: 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每年一次。其中老会员每年6月30日前一次性缴清;新会员被批准入会后一个月内缴纳当年会费;当年7月1日以后批准入会的,按年度会费缴纳标准的50%缴纳。 会费缴纳方式为支票、现金或汇入本会账户。 户名:丹江口市某某某协会 开户银行: 账号: 三、会费开支范围 1、办公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的建购、租用、水电、交通费、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及差旅费、必要的办公用品购置费、文印资料费等;

2、举办本会大型会议、各类培训、信息交流及考察调研等活动的开支; 3、编印、购买宣传资料、文件等费用; 4、其他应支出的费用。 四、会费管理 1、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 统一收据》。 2、会费的使用开支按《丹江口市某某某协会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3、会费使用的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理事会和会员的质询和监督; 4、会费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或理事大会报告,接受审计部门审计。 5、对于无故一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经秘书处协调无效的,按本会章程规定,取消会员资格。 本办法经2013年月日丹江口市某某某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4、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

乐清市XXXX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 (在会员大会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 第一条依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乐清市XXXX协会章程》的规定,为了保证会费的正常开支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费的使用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进行使用。会费的收取标准为: 第一年会长单位50000元,副会长单位20000元,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理事单位2000元,会员单位500元; 从第二年开始,理事以上单位1000元,会员单位500元。 第三条会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协会维持日常运转费用。包括:协会常设办公室人员费用(财务人员、办公室人员)、协会工作场所费用开支、办公费(通讯、办公用品等)。会费使用管理按照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财务管理的通知》(浙民民〔2009〕175号)规定执行。 (二)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务费。 根据民政部的要求,协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半年一次常务理事会,其会务费补贴主要用于会议材料的组织、理事单位的联络,内容准备、会场租金等。 (三)网站的开发、维护费用。

(四)创办刊物所需费用。包括编辑、排版、印刷、纸张等费用。 (五)专题讲座费用补贴。协会每年酌情举办专题讲座,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讲授先进的服务理念和管理手段,协会负担专家差旅、食宿、讲课费用以及会务费。 第四条协会应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按《社团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本会日常开支由会长或会长授权秘书长审批。投资及不动产购置需经常务理事会通过。 第五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上级财务部门的监督。 第六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七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八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办法由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1

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全文分为几个文档,可在店铺中按标题找到) 一、全面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 (一)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阻碍会员退会。行业协会商会不得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市场主体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不得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刊物,不得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未经批准,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法定职责增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行业协会商会不得继续实施或变相实施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未与行政机关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开展与业务主管单位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行政机关委托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相关工作,将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事项作为行政行为前置条件,以及赋予行业协会商会推荐权、建议权、监督权等,均应实施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应合理安排支出,保障相关工作正常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行政机关委托或授权的事项,以及相关办事流程、审查标准、办理时限、行政机关拨付经费情况等,严禁向市场主体违规收取费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按职责分别牵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负责)

(三)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自身章程,不得超出活动地域和业务范围,做到奖项设置合理、评选范围和规模适当、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评选过程透明,严禁向评选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未经批准,不得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全国”、“中华”、“国家”、“国际”、“世界”等字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负责) (四)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和行业需求,自行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但不得以此为由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认定,颁发的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全国”、“中华”、“国家”、“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旗、国徽标志。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要求承担相关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的,不得收取除考试费、鉴定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五)组织开展自查抽查。2020年底前,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上述要求,对收费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对于违法违规收费,要立即全面清理取消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2021年3月底前,有关部门要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开展抽查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按职责分别牵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负责)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试行)

福鼎市斗白茶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商会名称:福鼎市斗白茶协会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本会是由福鼎市斗白茶协会发起人,经过福鼎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企业自愿发起组成的,以促进斗白茶为宗旨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第三条第三条本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诚信为本、服务至上,以促进两地经贸合作为宗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联系各个茶企搭建服务平台,以促进会员信息交流,规范会员行为,为会员提供服务,加强两地经济交流为主要业务,推动福鼎白茶的发展。 第四条本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福鼎市民政局。本会接受福鼎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活动地域为福鼎市 第二章建立党组织 第五条本会照《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建立党的组织(如暂不能单独建立党组织,支持通过联合建立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联络员等方式),加强党的领导,开展党的工作。本会上级党组织是福鼎市民政局。本会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地场、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

第六条本会换届选举时,应先征求上级党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审核意见;变更、撤并或注销时,党组织应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本会优先推荐社会组织负责人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并支持社会组织党员管理层与党组织的领导交叉任职;本会扶持党组织对社会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授受大额损赠、开展涉外活动提出意见。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一)协调茶企业与茶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促进交流合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二)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编辑信息刊物,搜集市场信息,宣传福鼎白茶,开展白茶的业务相关培训; (三)为会员企业排忧解难,依法维护会员在福鼎的合法权益,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会员的合理诉求; (五)加强会员诚信自律建设,促进会员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和经济秩序; (六)接受当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事项; (七)组织会员参与交流经验,开展联谊活动,增进感情,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 (八)办好商会会刊,为会员企业搭建协会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会员提供广泛的信息咨询和多方面的服务。 (九)组织会员企业参与光彩事业和社会公益活动,造福社会。 第四章会员

协会收费文件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 的通知 晋建价协字〔2014〕8号 各会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市场配置中的作用,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应会员单位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有关诉求,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协会编制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1),在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时可参照执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法设立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签订咨询合同,并在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向委托方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业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自愿有偿、委托方付费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并应严格按照行业的执业准则、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五、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委托方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失误造成对方损失或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应按双方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予以赔偿。 附件: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doc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专业工程调整系数表.doc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4年10月28日

行业协会组织机构

创作编号:BG7531400019813488897SX 创作者:别如克* 宁夏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协会 组织机构 一、协会领导成员 1、名誉会长:1名 2、顾问:区执法局及五市执法队队长 3、会长: 4、副会长: 5、秘书长: 6、副秘书长: 7、理事会及常务理事组成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二、组织架构

创作编号:BG7531400019813488897SX 创作者:别如克* 三、各部职能 (一)、会员大会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理事; 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制定和修改重大相关决议; 5、决定重大变更、终止事宜和其他重大事宜 (二)、理事会下设常务理事会 1、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2、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3、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4、提出下届理事会的理事的候选人; 5、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6、审议决定会员加入或退出本协会; 7、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的设

立和办公住所的变更; 8、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9、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决议等; 10、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11、接受会员单位及个人提出的对本协会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 12、分阶段审查招商服务部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调整意见; (三)、秘书处 1、主持秘书处的工作,确定工作人员的任用、评选、奖罚、分工和经费列支等重要的事项; 2、负责制定协会的活动并具体组织实施和贯彻落实; 3、负责协会的财务工作,并制作每个会计期间财务报告; 4、负责协会会议的筹备工作,组织起草、审定协会工作报告、总结和其它文稿; 5、主动向理事会请示、汇报工作,取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切实解决协会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6、负责协会门户网站的建设。 (四)、会员服务部 1、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权益,组织本地网吧进行评优定级等工作。 2、负责发展和联系协会的副会长单位、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经常向他们通报情况,协调与他们之间的关系,并积极拓展个人会员;

商会会员管理办法

***商会会员及会费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会(以下简称本商会)会员管理,强化商会组织建设,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社会团体管理 条例》和《内蒙古河北商会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商会实行会员制管理。会员制的目标是:及时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会员搭建凝聚乡情、共同发展的平 台,建立规范科学的会员组织网络和高效快捷的信息传递系 统,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提高商会的服 务质量和水平,促进蒙冀两地经济建设繁荣发展。 第三条本商会秘书处负责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凡拥护本商会章程,执行本商会决议,自愿履行会员义务的河北籍企业及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商会。 第五条本商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一)单位会员: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和良好业绩,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个人会员:在所从事的行业及领域内具有一定成就和影响 力的企业家、个体工商户或个人。

第六条单位会员入会程序: (一)申请单位向商会提出申请; (二)填写《内蒙古河北商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三)企业提供当地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简介; (四)单位会员入会须通过常务副会长以上会议审核通过后可入会。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后颁发会员证书。 第七条个人会员入会程序: (一)个人向商会提出申请; (二)填写《***商会会员管理办法入会申请表》; (三)提供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寸或二寸)二张; (四)副会长以下人员入会须经分管组织与队伍建设的常务副会长审核批准后可以入会;副会长及以上人员入会,须 通过常务副会长以上会议审核通过,进行为期七日的公 示后方可会; (五)获得入会资格并交纳会费后颁发会员证书。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批准入会: (一)被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未终了的个人;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处于破产整顿期间的企业;

行业协会收费规范性管理的内容与方法

行业协会收费规范性管理的内容与方法 一,行业协会收费规范性管理的内容 1,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阻碍会员退会。 2)行业协会商会不得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市场主体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不得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刊物,不得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 2,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1)未经批准,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法定职责增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行业协会商会不得继续实施或变相实施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未与行政机关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开展与业务主管单位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 2)行政机关委托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相关工作,将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事项作为行政行为前置条件,以及赋予行业协会商会推荐权、建议权、监督权等,均应实施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应合理安排支出,保障相关工作正常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行政机关委托或授权的事项,以及相关办事流程、审查标准、办理时限、行政机关拨付经费情况等,严禁向市场主体违规收取费用。 3,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自身章程,不得超出活动地域和业务范围,做到奖项设置合理、评选范围和规模适当、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评选过程透明,严禁向评选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未经批准,不得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全国”、“中华”、“国家”、“国际”、“世界”等字样。 4,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1)行业协会商会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和行业需求,自行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但不得以此为由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认定,颁发的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全国”、“中华”、“国家”、“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旗、国徽标志。 2)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要求承担相关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的,不得收取除考试费、鉴定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5,持续规范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 1)行业协会商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自身章程要求,合理、自主确定会费标准和档次,并明确会员享有的基本服务,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 2)会费标准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一律不得收取会费。 3)对已脱钩和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确定的会费标准,行政机关不得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要求调整。 4)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不得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最新成立行业协会的条件和流程知识分享

成立行业协会的条件和流程 行业协会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为维护共同的合法经济利益而自愿组织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行业协会成立分两个阶段: 一、行业协会筹备成立 (一)行业协会申请筹备提交的材料 1、筹备申请书。其内容包括: (1)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2)社会团体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3)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 (4)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渠道;地方性的社会团体须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5)社会团体拟发展的会员及分布情况。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筹备申请书须有主要发起人或者发起单位签名盖章。 2、办公住所使用权证明。 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如住所房屋是自行购买的,应提供产权证明,如是租用的,应提供租用合同等使用权证明。住所的产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应包括使用期限、面积、住所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3、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是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活动资金状况文件。验资报告应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4、发起人(发起单位)和拟任人的基本情况。 必须有8家以上发起单位。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简历、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拟任负责人是指拟任社团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涉外人员不能任主要负责人)。发起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近两年经营情况证明。 5、章程草案 行业协会章程请按《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规范。 章程范本请在顺德民间组织网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6、拟会员名册(50家单位会员以上)。

7、填写《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申报受理 1、由发起人持上述全部文字材料,报请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 2、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申报筹备成立的全部材料之日视为正式受理。 (三)筹备成立审批 登记管理机关自正式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和不批准的决定。在此期间: 1、登记管理机关将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对申报内容的实地考察并召开主要发起人座谈会了解情况。 对下列情形可作出不批准筹备或终止筹备的决定: (1)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即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利用社会团体名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牟取利益,扰乱经济秩序。) (2)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宗旨、业务范围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3)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4)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弄虚作假,使用假材料、假证明欺骗登记管理机关的; (5)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况的。 2、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3、作出审批决定,对未批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向发起人说明理由并正式行文通知发起人;批准筹备的,自接到登记管理机关正式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所有筹备工作(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及时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报告筹备完成情况)。

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Xxx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xxx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根据民政部门关于社会团体会费的有关规定和《xxx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期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会员缴纳的会费~是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 第三条会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应坚持量入为出、遵章守法、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会员自愿缴纳会费超过年度会费标准的~应予以鼓励。 第五条会员于每年1月31日前缴纳当年会费~新会员于入会批准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当年会费。每年6月30日前批准入会会员缴纳全年会费~6月30日后批准入会会员缴纳半年会费。 第六条会费标准 ,一,个人会员费10 元/年, ,二,团体会员费500 元/年, 第七条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开支由会长审定。 第八条会员因特殊情况需减免会费的~可向协会提出申请~由协会理事会讨论决定是否准予减免。 第九条对于无故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被视为自动退出协会会员~不再退还其缴纳的会费、资助和捐款。 第十条会费应按照协会的宗旨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1

,一,会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以及以协会名义召开的其它会议费用。 ,三,协会专职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及协会所需办公设施和用品的支出。 ,四,协会内部刊物和网站的开办运营费用支出。 ,五,其它合法支出。 第十一条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在年检时向国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会费收支情况~并按照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规定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属xxx协会秘书处。 第十三条本办法经xxx协会2010年12月8日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自2010年12月8日起施行。 Xxx协会 2010年12月8日 2

如何成立行业协会(全套资料)

行业协会成立知识 什么是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是指由同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行业协会的宗旨和原则是什么 行业协会的宗旨是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保障行业公平竞争,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促进行业经济发展。 行业协会遵循自主办会的原则,实行会务自理,经费自筹。行业协会的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的整体利益和要求,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业协会的正常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行业协会从申请筹备到成立登记经历哪些阶段 行业协会从申请筹备到成立登记需要经历以下四个阶段: ?1)申请筹备阶段:当事人到上海市社会服务局申请筹备,上海市社会服务局给予《申请筹备行业协会告知单》和相关表格,由当事人如实填写。收到当事人递交的申请筹备全部有效材料后,上海市社会服务局向当事人开出受理单,并在多少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的批准文件或向当事人提出不同意的审理意见。当事人执上海市社会服务局的批准文件及有关材料到市社团局进行筹备登记。 ?2)筹备成立阶段:当事人经市社团局批准筹备后进入至多为期6个月筹备期,召开成立大会,通过行业协会《章程》,投票选举产生行业协会理事会、会长、副会长,聘任秘书长。 ?3)提交上海市社会服务局审查《章程》、法定代表人阶段:当事人将行业协会《章程》正式文本和法定代表人的有关材料递交上海市社会服务局,上海市社会服务局给予《行业协会章程审查告知单》和相关表格,由当事人如实填写。在收到当事人递交的全部有效材料后,上海市社会服务局向当事人开出受理单,并在多少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的批准文件,或向当事人提出不同意的审理意见。 ?4)上海市社团局审核发证阶段:当事人在30个工作日内执上海市社会服务局的批准文件及相关材料到市社团局申请成立登记。如经审查同意,则可以登记为合法的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申请筹备登记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行业协会筹备单位在经市社会服务局批准筹备行业协会后,向市社团管理局申领或从政务网站下载《筹备社会团体申请表》;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办理验资手续;向市社团管理局申请筹备登记。市社团管理局审核同意后,发给同意筹备的批准文件。 发起筹备行业协会应当具备那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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