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第59M章 工厂及工业经营(在压缩空气中工作)规例四

第59M章 工厂及工业经营(在压缩空气中工作)规例四

第59M章 工厂及工业经营(在压缩空气中工作)规例四
第59M章 工厂及工业经营(在压缩空气中工作)规例四

第59M章工厂及工业经营(在压缩空气中工作)规例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第59M章工厂及工业经营(在压缩空气中工作)规例的主要内容

(9)高压医疗室内的所有家具及设备,均须以不燃或防火物料造成,而所有寝具及其他陈设,均须经过处理,使能阻燃。

(10)高压医疗室须在任何时间均可抵受高出气压施工室所用或相当可能会用的最高气压不少于每平方寸10磅的气压。

(11)高压医疗室在使用时,其气温不得超过连续5分钟降至低于10℃,或升至高于27℃。

(1978年第161号法律公告)

第59M章第22条高压医疗室的使用

(1)高压医疗室不得用作治疗以外的任何用途;

但高压医疗室如用作下述用途,本款即不适用─

(a)用以训练及测试没有在压缩空气中工作的经验的人;或

(b)在紧急情况下使用。(2)高压医疗室须时刻保持立即可用。

第59M章第23条高压医疗室管理员

(1)每个高压医疗室须有一名高压医疗室管理员主管,而该名管理员须在下述时间均留在高压医疗室照管─

(a)当有人受雇于气压超逾每平方寸14磅的压缩空气中工作时;

(b)当有人在高压医疗室中接受治疗时;

(c)在员工气压调节室最后一次由超逾每平方寸14磅的气压减压后24小时。(2)高压医疗室管理员当值时,可随时取用员工气压调节室及气压施工室的所有气压纪录及该等室内状况的其他有关资料。

(3)高压医疗室管理员须─

(a)为《建筑地盘(安全)规例》(第59章,附属法例)第55条所界定的曾受急救训练的人;

(b)已完成适当的训练课程,而课程的设计须使他熟悉与加压、减压及减压病有关的问题,并熟悉根据本规例备存纪录的工作;

(c)体格适合;及

(d)愿意进入在任何施工气压下的压缩空气中。(4)每个高压医疗室须有不少于3名的高压医疗室管理员可随时当值。

(5)高压医疗室管理员不得在任何一班工作当值超过12小时。

第59M章第24条由承建商指定医生

第VI部

医疗上的监督

(1)除第25条另有规定外,凡在压缩空气中进行任何建筑工程,承建商须指定一名医生以监督一切与该建筑工程相关而产生的医疗事务。

(2)承建商须以书面将根据第(1)款指定的医生的姓名地址呈报处长。

(3)指定医生须─

(a)熟悉与在压缩空气中工作有关的问题及该等工作的医疗问题;

(b)熟悉本规例的条文;

(c)体格适合;

(d)愿意进入在任何施工气压下的压缩空气中;及

(e)在压缩空气中进行的建筑工程开工时,随时候命工作。(4)指定医生的职责为─

(a)检查各人身体是否适合受雇于压缩空气中工作;

(b)监督高压医疗室管理员;

(c)治疗减压病及其他病症;及

(d)监督下述文件的备存─

(i)附表4表格3压缩空气工作人员身体检查表;

(ii)附表4表格4压缩空气工作人员减压病个案表;及

(iii)附表4表格5压缩空气工作人员的个人工作纪录。

第59M章第25条由承建商以外的雇主指定医生

(1)如承建商并非任何受雇于或拟受雇于压缩空气中工作的人的雇主,则雇主须指定一名医生,以检查该人的身体是否适合担任该项工作。

(2)雇主须以书面将根据第(1)款指定的医生的姓名地址呈报处长。

(3)根据第(1)款指定的医生,就第26、27(1)及(2)及28条而言,须被当作为指定医生。

第59M章第26条医疗上的监督与证明

(1)除第(2)及(3)款另有规定外,任何人均不得受雇于压缩空气中工作,除非该人已由指定医生检查身体,并由该医生填写附表4表格6压缩空气工作人员健康登记册,加以签署,以证明该人体格适合担任该项工作。

(2)如工作人员─

(a)是新人,则第(1)款所指体格适合证明书须在受雇前3天内取得;

(b)并非新人,而继续受雇于施工气压不超逾每平方寸14磅的压缩空气中工作,则第(1)款所指体格适合证明书须不少于每3个月取得一次;

(c)并非新人,而继续受雇于施工气压超逾每平方寸14磅的压缩空气中工作,则第(1)款所指体格适合证明书须不少于每4星期取得一次。(3)尽管任何人已根据本条被证明体格适合在压缩空气中工作,如他患上伤风、胸肺发炎、喉痛或耳痛,亦不得受雇进行该项工作。

(4)须于压缩空气中工作而又患上伤风、胸肺发炎、喉痛或耳痛的人,须将患病一事报告根据第5(1)条指定的人。

(5)任何人如患上伤风、胸肺发炎、喉痛、耳痛或其他疾病或受伤而需缺勤超过连续3天,则在复工之前,须先经指定医生重新检查身体及证明体格适合在压缩空气中工作。 (1997年第80号第102条)

第59M章第27条压缩空气工作人员健康登记册等

(1)雇主须为每名受雇于压缩空气中工作的人,备存附表4表格6压缩空气工作人员健康登记册,其中─

(a)第I部须由雇主填写;及

(b)第II部须由指定医生填写。(2)为每名受雇于压缩空气中工作的人设置的压缩空气工作人员健康登记册,须在该人受雇期间由其雇主备存,但在该人或指定医生为本规例的目的而需用它的时间则除外,而在终止雇用该人时,须交给该人。

(3)附表4表格4压缩空气工作人员减压病个案表须由高压医疗室管理员将其连同有关的高压医疗室纪录仪图表一并存档。

(4)雇主须就其所雇用于压缩空气中工作的每个人管有附表4表格3、4及5为期5年,或处长就个别情况而以书面同意的较短期限。

第59M章第28条放射检查

(1)每名受雇于气压超逾每平方寸14磅的压缩空气中工作的人,须在如此受雇后4星期内接受其主要关节的放射检查,但如该人在紧接如此受雇前12个月内曾接受该项检查,则属例外。 (1982年第162号法律公告)

(2)每名继续受雇于气压超逾每平方寸14磅的压缩空气中工作的人,须每隔大约(但不少于)12个月接受一次第(1)款所提述的检查。 (1982年第162号法律公告)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时间: 2007-07-10 来源:商务部商业改革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5 号《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已经2007年1月31日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七年二月六日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第四条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第二章特许经营活动第七条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 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第八条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四)市场计划书;(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第九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特许人。特许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其在7日内补充提交文件、资料。第十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第十一条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九)违约责任;(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二条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调查报告

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调查报告 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调查报告 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调查报告县委、政府: 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在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在经济利益上依据平均利润率的产业化组织原则实施产加销一体化,形成生产和流通利益共同体,把农户和市场联系在一起的一种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为了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提供参考依据,产业化办公室对全县第一季度农业产业化发展、经营情况及其它基本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调查,以进一步探索我县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措施和途径。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现状: 根据全县23个乡(镇)摸底调查,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呈上升趋势,已实现总产值4711.15万元。其中: 1、种植业产业化情况: (1)优质茶园建设: 完成201X亩优质茶园建设项目,已通过验收,目前正在设计今年1000亩优质茶园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 (2)栽桑养蚕: 完成了5000亩老桑园管护工作、1160亩新桑园的嫁接工作,已备齐了1500张养殖春蚕所需的物质和蚕种。

全县订单农业发展势头良好,目前全县已实施订单种植面积6800亩。主要订单品种有食用玉米、魔芋、芋头、辣椒等,涉及全县5个乡9个村866户农户。 (4)无公害产品: ①山药: 全县已完成800余亩山药的育苗和整地,主要集中在老场乡。 ②茶叶: 全县已完成15000亩茶叶的春季管护,并采春茶15000公斤,产值约60万元。 ③西瓜: 已完成3000亩西瓜的种植技术培训和生产资料及种子的准备工作。.freekan.④油菜: 全县45000亩油菜长势良好,防病治虫工作已落实完毕。 2、畜牧业产业情况: (1)畜牧业龙头企业1---3月份情况: ①二郎山牧业: 发展养羊联产户25户,每户5只;羊场产纯种波尔羊102只,产值102万元。 ②四川隆生(天全)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发展二郎山山地鸡1.5万只;发展养鸡大户8户(平均每户一次饲养1000只以上)。 ③帝豪羊业: 已向全县农户签定养羊1000只的合同,现已发放170只。

最新解读国务院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最新解读国务院“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4月21日,国务院会议通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展特许经营。E20环境平台第一时间连线北京市资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徐向东,就相关话题进行了交流。下文根据交流内容编辑整理,形式为编者设计。 来源:E20环境平台整理:谷林 对话人: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 北京市资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徐向东 E20环境平台:国务院“管理办法”,相比之前建设部的126号令,以及发改委和各省市相关文件,效力如何? 徐向东:今年1月19日,发改委就在其官网上发布此“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随后根据意见反馈,继续征询了很多专家,包括清华大学一些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至今天,国务院会议通过,标志着基本成熟和完善,可以对外发布了。 之前建设部发布的126号令,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说,连部门规章都算不上,只能算一个法律规范性文件。126号令从法律效力上讲,无法约束地方政府。比如《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其法律效力就比126号令效力高。 而此次的“管理办法”,至少是部门规章,相比126号令、发改委的2724号文,财政部发布的113号文,以及当前很多部门和省市出台的PPP实施意见、特许经营办法等,法律效力都高。 E20环境平台:你对“管理办法”如何评价? 徐向东:关于“管理办法”,会议对于其定位有明确表述——是重要的改革和制

度创新,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个人认为这个定位比较符合当前的实际,将特许经营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机制体制变革,定位很准、很高。这个定位也与国家赋予特许经营的新概念和新含义统一,体现了机制或制度方面的创新和变革。 特许经营分三大类:一个是商业领域的特许经营、自然领域的特许经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而在中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与我们平常讲的PPP是重合,是统一的。 从对“管理办法”的定位描述中,可以认为是把现在的管理办法和将来会出台的特许经营基本法,从战略角度做了定位,即在中国特许经营的重要性,是国家战略和治理机制体制的变革的需要。 增加公共产品服务和供给,个人理解,实际是说特许经营的最终目的或实质,是政府为大众采购公共服务。 对于政府来说,“管理办法”强调了两点:一是政府履约,强调了政府信用。另外一点严格监督,强调对特许经营项目的监管,包含了两层意思。 E20环境平台:与类似政策相比,此次“管理办法”有哪些不同? 徐向东:发布的“管理办法”,与以前的内部征求意见稿和19日发布的公开征求意见稿,最大的区别或增加的最新内容是金融部分,针对PPP项目融资,文件提到了一些创新的融资模式,如预期收益质押贷款、产业基金股权投资、项目公司设立私募基金等等,延续了国发60号文的提法,与其精神一脉相承。 站在金融机构的角度,金融机构今年的贷款需要放出去。站在地方政府的角度,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需要资金,这二者之间的桥梁,就是特许经营模式。今

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材料

XXX养殖有限公司 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材料 XXX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成立,位于XXX,总经理XX,注册资金48万元。公司距XX公路7公里,拥有一个养殖场,总占地40亩,建设温室猪舍7000平方米,厂房近700平方米,饲料库房300平方米,办公用房500平方米,及排水、供水等其他附属工程建设。总投资1020多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16万元,年产生猪7300头。经过几年的发展,公司现已取得承德市种猪生产认证,年可向社会提供种猪2000头。2010年1月被河北省畜牧局认定为河北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 XXX有限公司采取“专业合作社+产业基地+农户”的运作方式,上连XXX有限责任公司,下连产业基地和养殖农户,以促进生态有机猪养殖产业发展为目标,以为养殖农户提供科技和营销支撑为己任,实行统一培训,统一供料,统一防病灭病,统一销售,统一核算分配的“五统一”经营管理模式。为公司成员和养猪户提供生态有机猪养殖产供销全程服务。公司重大事务、财务公开透明,实现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公司内部形成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产权明晰、结构合理。 一、主要工作 1、积极开展科技养殖培训,为养殖农户提供科技支撑 生态有机猪养殖是科技含量相对较高的行业,掌握科学的养殖技术,是养殖成功、取得良好效益的基础。为把养殖技术传授到养殖户手上,转化为高效生产力,我公司长期聘请了5名经验

丰富的中、高级农牧师,举行定期培训,并有专职技术员9名,为14个行政村的650户养殖户提供常年的养殖管理和技术支持。公司全年为成员和养殖户提供养殖技术服务,积极协调解决成员在养殖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技术问题,组织技术人员联合攻关,避免病害损失。避开了销售淡季出栏猪压圈的困扰,既降低了养殖成本,又改善了生猪品质。到市场需求旺季时,公司的批量出栏生猪大受京津唐客户欢迎。 2、建设高效营销机制,为养殖户提供营销支撑 市场营销是生态有机猪产业发展的关键,市场营销组成员常年奔波于京津唐主要客户之间,在销售的同时搜集需求信息,专业社根据市场需求制定生产计划,按计划与成员签订购销合同,全部收购销售本社组织生产的生态有机猪产品,同时积极解决养殖户技术、资金、运输方面的难题,公司为成员和养殖户“一个示范带动,两个有效支撑”的全程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在XXX 生态有机猪养殖产业中发挥了龙头带动作用。 二、效益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人们的膳食结构也有温饱型向营养性、健康型、环保型转变。对生活所需猪肉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食品安全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通过市场考察和食品检验监督部门认定,目前的猪肉质量确实存在许多问题,甚至危害人身健康。如猪肉颜色变淡、口味差,肌纤维粗,肉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超标,如金属、激素、兴奋剂等达不到安全标准,广大消费者迫切需求提高猪肉的品质和安全性,生产安全优质猪肉。为此,我们引进国家高新技术,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完整版.doc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完整版 不管是个体户还是开办企业,此时都必须要先确定一个经营范围,而日后也要在确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但对于一些特殊的项目,则就需要经过特许,然后才能经营。以下便是所整理的商业 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供大家借鉴!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 动。 第四条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特许经营活动 第七条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 2 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 1 年。 第八条特许人应当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 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赵泽红 沾益县农业局 655331 摘要:本文对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问题对策 农业产业化经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当前,农业产业化经营已经成为农村新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成为应对入世挑战,提升农业整体竞争力的重要载体和依托。近些年,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1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质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建立在家庭经营基础上的,是公司、农户等市场主体在经营服务环节上的联合,充分体现了农业合作经济的本质。农村改革以来出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公司+农户”为基本组织形式的,公司根据客户的需要,组织指导农户种植养殖,并负责产品的推销,起到了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作用。事实上,公司与农户的结合是所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组织形式。在西方国家也是如此。根据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定义,农业合作经济,就是农户联合起来办企业为自己服务。这个企业可以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是农产品销售企业,也可以是农业生产资料购销企业,或者综合经营的企业。公司是合作组织成员联合投资、共同拥有并民主管理的,可以说是“农户+公司”,许多国家的农业合作组织的基本形式是“农户+公司”;我国目前的产业化经营中,公司是农户以外的市场主休投资兴办并管理的,是“公司+农户”。随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做大,所联系的农户越来越多,如果龙头企业与每一农户都签订合同,运作成本就会很高,还会遇到一些难以克服的困难,需要一个中介服务组织,协调公司与农户的关系。正因为这个现实的需要,目前我国有众多的知名农业龙头企业的产业化运作方式,已从“公司+农户”向“公司+合作社+农户”发展。如内蒙古草原兴发集团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形式,带动农户走上通过饲养“草原兴发羔羊”、“草原绿鸟鸡”脱贫致富的道路。“农户+公司”中的公司,是农户投资兴办的,因而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实行传统合作经济的原则,形成“共享、共担”机制。“公司+农户”中的公司,投资主体不是农户,完全采用合作经济原则是不切实际的,但可以通过别的方式,如公司与农户签订合同,无偿或低偿地向农户提供系列化服务,确定保护价,包销农产品等,使公司与农户形成“共享、共担”机制。本文主要讨论“公司+农户”这一组织形式。 2 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龙头企业拉动,农业产业化进程缓慢。长期以来,有一些地方农村经济一直依靠烤烟、油菜等有限的支柱产业,而烤烟的指导性种植计划和指令性收购计划两种体制矛盾十分尖锐,油菜价格偏低。一些地方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着力发展经果林种植及畜禽养殖等,而届时如没有相应的贮运、加工及营销企业的拉动,难免会出现种果园到毁果园等隐忧。谷贱伤农。某些地方,畜牧业的发展仍面临着或冷或热的

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调查报告

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调查报告 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调查报告 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有效途径,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县立足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现状 1、农业结构逐步优化,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一是积极推进了林业产业化。各乡镇抢抓国家实施退耕还林政策和岳纸集团原料基地扩建机遇,按照“稳杉稳杂,扩竹扩松”的结构调整思路,大力发展工业原料林,全县马尾松和楠竹面积已分别发展到34万亩和36万亩。面积达1200亩的连山苗木基地每年可向本县和周边县市供应优质林业种苗500万株。二是着力优化了种植业品质结构和发展了订单农业。全县优质稻种植面积达16万亩,其中订单面积达1万亩;优质油茶和油菜种植面积发展到20万亩,全部由贤胜油业公司订单收购;西瓜种植面积稳定在1.5万亩以上,礼品瓜订单达0.5万亩;蚕桑面积发展到XX亩,蚕茧全部由县种子公司订单收购;烤烟生产面积发展到3000亩,全部由县烟草公司订单收购。三是大力扶持了畜牧业生产大户。以外销型“三元杂交”瘦肉型猪、山羊和肉牛生产为主的畜牧业继续向大户方向发展,全县年饲养牲猪100头、山羊50头、肉牛10头以上的大户分别达到300、400和30余户。目前,全县已初步形成了竹木、

草食牲畜、蚕桑、柑桔、花卉苗木、药材、优质稻、无公害蔬菜、烤烟、茶叶、辣椒等11大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农产品生产基地多达110万亩,其中14.5万亩优质粮油、水果蔬菜基地已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我县还成为国家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商品羊生产基地县及全国21个楠竹生产示范县、湖南省12个楠竹产业化生产基地县之一。 2、生产技术逐渐成熟,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在长期生产实践中,广大群众积累了不少生产工艺和生产经验。明末清初,洒溪乡就有群众开始利用楠竹造纸,根雕等工艺水平也令人赞叹不已。上世纪90年代,畜牧技术人员在积累群众养羊经验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林间草地商品羊生产技术研究,形成了本品种选育、吊脚楼式羊舍建筑设计、适度规模生产等一整套饲养配套技术,先后获联合国中国国家分部发明创新科技之星奖和国家及省级大奖。与此同时,农产品结构呈多样化发展趋势,已形成食用油、茶叶、粮油、果品、竹木精深加工等系列产品,产品综合优质率达40%以上,并拥有了一批市场看好的拳头产品。贤胜油业公司生产的贤胜牌植物油获XX年湖南省第六届国际农博会最畅销产品奖和湖南省第二届西部农博会金奖,并通过了国家有机食品论证,产品畅销韩国、日本等国际市场;县园艺场生产的脐橙获国家农业部检测中心优质证书,并申请“神脐”牌注册商标,产品出口俄罗斯等国。 3、运行机制逐步完善,组织化程度有所提高。通过积极探索与本地实际和市场相适应的产业化组织形式和利益联结机制,推广“公司+农户”、“基地带农户”、“市场连农户”、“科技引农户”等模

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比较分析

农业产业化极影模式比较分析 农业产业化,是指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当地农业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把产供销、贸工农、科技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的经营机制。当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1、龙头企业带动型(龙头企业+农户),2、专业市场带动型(市场+农户),3、特色主导产业带动型(规模特色产业+农户),4、服务组织带动型(服务组织+农户),5、农业园区带动型(农业高新技术园区、示范园+农户型),6、中介组织协调型(“农产联”十企业十农户),7、其他组织模式(主要以以上几种模式衍生而出) 1、龙头企业带动型(龙头企业+农户): 这种模式是以经济实力较强的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和供应企业或 农户品的加工和销售企业为龙头,对某一农产品实行系列化生产经营,带动农产或相关的生产企业发展优势产业和重点产品,联结生产基地和农户,形成紧密程度不同的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①龙头为农民承担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 ②“公司+农户”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有效地改变了过去那种企业与农户利益直接对立的状况,建立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分配机制。③龙头企业与农户在资金、土地、劳动力和技术市场生产要素上实现了优势互补,龙头企业负责技术、资本密集、风险大的部分,劳动密集和风险小的部分交由农户负责,形成新的生产力。龙头企业与农

户结合,既发挥了大规模经营的优越性,又弥补了农业小生产在经营环节上的缺陷,调动了农户生产的积极性,实现了更高层次上的双层经营。 这种模式的缺陷在于:①受市场供求变化的影响,农户品的供求关系难以稳定。②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尚不完善 2、专业市场带动型(市场+农户)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①成为农产品的集散地,加快了农产品流通速度。②减少了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了交易费用。 这种模式的缺陷在于:①市场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尚需完善。②农村流通中介组织还未发展完善,还需要培育专业化的经纪人队伍及提高农民参与流通的组织化程度 3、特色主导产业带动型(规模特色产业+农户)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①投资少、易起步、风险小,尤其适合经济欠发达地区。②资源优势相对突出,生产专业化水平较高,形成了专业村、专业乡。③形成产、加、运、销为一体的产业群体。 这种模式的缺陷在于:①受资源比较优势战略的影响,不容易把握市场需求。②产业层次低、产品质量差、市场竞争力弱。③产业(产品)结构单一,对市场的需求的动态适应性不强, 4、服务组织带动型(服务组织+农户)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①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②较好地解决了农户生产规模小与市场大的矛盾。 这种模式的缺陷在于:①有些服务以盈利为目的,不考虑农民利

特许经营管理手册

特许经营管理操作手册 目录 序言 (2) 第一章企业组织结构 (2) 第二章特许加盟店的有关规定 (5) 第三章:货品及物流管理 (13) 第四章店面管理与规范 (23) 第五章:售后服务管理与规范 (38) 第六章:岗位运营管理 (47) 第七章:市场发展与推广 (59) 第八章:人力资源管理 (64) 第九章:培训体系管理与规范 (69) 第十章:店内设备管理与规范 (76) 第十一章:卫生及消防安全管理与规范 (78) 第十二章财务管理制度与规范 (85)

序言 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管理强企业,管理出效益,管理带队伍。 管理制度是企业赖以生存的体制基础、活力之源,也是员工的行为准则、企业有序运行的体制框架,更是有效解决劳资矛盾不可缺少的有力手段,因此,为全面规范公司经营管理进一步强化和提升市场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从公司目前运行的实际出发,以“实用、管用”为出发点,坚持以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基本管理原则,在目前公司运营的基础上,经整理、完善、编写了《特许经营管理操作手册》。 在终端市场上营造一种以制度管理,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公平、公正、透明的干事创业环境,形成人人讲职责、工作、办事讲制度的良好工作氛围,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全面有效规范公司各项工作,坚持做到对事不对人,事前有要求,过程有控制,事后有依据的管理原则。它的定制、印发和执行,标志着公司经营管理向着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制定制度不难,难的是遵守和执行。再科学和健全的制度执行的不好也是形同虚设,而遵守和执行制度的关键是公司的领导。拿破仑说过:只有不称职的将军,没有不称职的士兵。在商战激烈的今天,充当“将军”的经理们尤为重要。 最后希望通过此次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的制定,并结合实践,有所创新,有所发展,使之趋于更加成熟和完整,真正成为公司终端店面管理准绳,为公司的壮大和市场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发展平台。 第一章企业组织结构 一、公司简介 青岛道一空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一科技”),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

农业产业化基本情况统计表

农业产业化基本情况统计表 填报说明 辽宁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八年七月

《农业产业化差不多情形统计表》 填报说明 为了解、把握和反映辽宁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活动的差不多情形,为政府制定政策和打算,实施有效治理、调控、指导、服务提供决策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和农业部关于进展农业产业化和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业的监督治理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本报表制度属于部门统计调查,是对辽宁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差不多情形的统计。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统计范畴、运算方法、统计口径和填报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填报。 本报表制度由辽宁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说明。 1、统计时段 《农业产业化差不多情形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中的所有数据,分别按以下四个时段填报:2007年1月1日~6月30日;2007年1月1日~12月31日;2008年1月1日~6月30日;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估量数)。 2、起报单位 《统计表》以县(市、区)为起报单位,基础数据由各类产业化组织填报,由各市汇总报我办。

3、属地填报 中央、省、市直属单位均由所在县(市、区)组织填报;各类开发区统一由原属地填报。 4、统计对象 包括与农民结成带动与被带动关系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中介组织。龙头企业以2007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年交易额3000万元以上;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有组织章程,登记在册会员5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为统计对象。也称规模以上龙头企业。 5、流通企业收入 《统计表》中的流通型龙头企业“销售收入”、“主营产品销售收入”填写“交易额”。 6、现价填报 《统计表》中有关数据均按现价进行填报。 7、数据符号 有小数点的数据,一律保留两位小数。除小数点外,数字间不加任何符号。如1000000,不能写成1,000,000。 8、计量单位 严格按照《统计表》中的计量单位进行统计。不得随意采纳其它计量单位;不能在数字后加汉字(如将10000填写成1万)。 9、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系指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并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行一体化经营的企业。企业中农产品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70%以上。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商业(business)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business 【颁布日期】【时效性】有效 【实施日期】【分类号】233101200419 【失效日期】【内容分类】综合 【颁布单位】商务部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4年第25号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business)特许经营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business)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business)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contract),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 (contract)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特许人可以按照合同(contract)约定,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被特许人,被特许人投资设立特 许经营网点,开展经营活动,但不得再次转授特许经营权;或者将一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 许人,该被特许人可以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也可以在该区域内设立自己的特许经营网点。 第五条开展特许经营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特许人不得假借特许经营的名义,非法从事传销活动。 特许人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business)活动不得导致市场垄断、妨碍公平竞争。 第六条商务部对全国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 督管理。

第七条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拥有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三)具备向被特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的能力; (四)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 (五)需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特许经营,特许人应当具有稳定的、能够保证品质的货物供应系统,并 能提供相关的服务。 (六)具有良好信誉,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欺诈活动的记录。 第八条被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拥有与特许经营相适应的资金、固定场所、人员等。 第九条特许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按照合同(contract)约定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二)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contract)规定,侵犯特许人合法权益,破坏特许经营体系的被特许人,按 照合同(contract)约定终止其特许经营资格; (三)按照合同(contract)约定收取特许经营费和保证金; (四)合同(contract)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特许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信息; (二)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使用并提供代表该特许经营体系的营业象征及经营手册; (三)为被特许人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销售、业务或者技术上的指导、培训及其他服务; (四)按照合同(contract)约定为被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特

特许加盟管理条例

特许加盟管理条例 优来客时尚餐饮管理XX(以下称“本公司”)与加盟店本着互相协作和信任的原则。就使用总部开发和完善成型的本公司系统和形象,开发西式快餐事业,以稳定和扩大双方的经营事业,获得利益签订的合同,为保证特许加盟连锁关系能长期稳定、健康、友好的发展下去;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为使我公司快餐连锁店事业的成功,总部开发了以为标志的统一的半成品、包装品、餐厅布置、店铺动作形式等统一的特定经营技术系统,通过不断的改善和实践,我公司的标志、招牌,营运训练手册等一系列的营业象征的统一性已被消费者及社会广泛认识,并由此确立了信誉。 加盟店同意总部规定的总公司系统的形象设计和企业理念,愿意按照以下各条规定,经营由我公司商标所表示的快餐餐厅,总部以此为条件同意给予加盟店这种营业资格,为此,双方同意下列条款:第一条:定义 本条例中使用的有关文字的定义: “快餐管理XX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快餐零售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立的经营技术系统,是我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运有关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快餐厅”:指使用总部所有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快餐餐厅。 “商标”:指我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我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形象”:加盟店因使用我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信誉并在定型 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的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快餐厅的经营由快餐厅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由或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行的行为。 处罚:若加盟店或其本身员工以总部名义进行任何有违背规定的经营或其他行为而引起妨碍总部声誉的事件,一经发现,总部将立即与其终止合同。 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我公司连锁加盟店 (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我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若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面的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的对象是 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处罚:1、若违反资格条件(1)总部将立即终止加盟合同。 2、若违反资格条件(2)则必须立即停止营业,并申请到总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重新 营业,否则为保证总部声誉,信誉,我们会立即终止与您的合同。 第四条:特许的给予: 在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本公司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在第七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餐厅的权力。 第五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我公司承诺在合同执行期内,加盟店可在店中使用我公司的商标,以及表示这些的标志、 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店铺以外使用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做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而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

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初探 农业产业化作为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其主要经营模式有“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和“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作为福建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大现代农业集团提出了一种新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即“公司基地一体化,农民工人化”。 对于这种模式,有人认为其对于引导国内外工商企业投资农业提供了成功的典范;但也有人提出质疑:土地“流转”到那些龙头企业,如果公司经营不善或是遭遇其他市场风险,谁来保护“农业工人”的利益。当然,超大这种崭新的经营模式所取得的成就不容抹煞,但是农业产业化是否一定要把土地交给龙头企业,“超大模式”是否能够解决“三农”问题?本文希望通过分析“超大模式”,探讨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从中找到问题的答案。 一、关于“超大模式"的特征分析 “超大模式”的核心是实现“公司基地一体化,农民工人化”。其具体做法是:公司基地建设所需土地,由地方政府作为中介向农民租赁,租赁期一般与农民承包期相一致.通过土地有偿租赁的形式把农民的耕地经营权租赁给公司,这样基地相当于一个车间,农民相当于这个车间的工人。农民除了定期向“超大”收取租金外,还当起了超大产业的“产业工人”,不仅有效解决了结构调整中缺资金、缺技术、缺信息的困难,还避免了自然灾害风险、自主经营的市场风险及生产上的技术风险。 二、“超大模式”的效率评价 “超大模式”的实质是资金或技术所有者依赖土地经营权来实现三种要素的组合,它改变了土地经营主体,并且使土地的集中程度提高,具有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特征。从实践的结果来看,这种模式对改变农业的经营方式,迅速提高农业经营效益有明显的作用,但是更进一步从微观和宏观层面上来分析,我们不难找出问题的关键所在. (一)微观层面:企业内部存在过高的代理成本 “超大模式"实际上就是雇佣劳动的组织形式,而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了雇佣劳动组织形式内部存在过高的代理成本。在农业生产中,劳动监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劳动者具有自身利益最大化倾向、机会主义和偷懒的动机,因此农业产业中的劳动与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劳动一样,劳动本身并不是一个有效的投入,劳动的实际供给才是一个有效的投入。而在劳动者的劳动与劳动的最终成果缺乏之间联系的情况下,劳动的实际供给显然取决于劳动监督的有效性。然而,农业经营的分散性增加了劳动监督的困难。与集中的工业生产不同,农业生产散布于广阔的空间。因此农业生产受时空的影响,劳动监督极为不便。土地经营规模越大,所使用的劳动力越多,经营者与直接劳动者之间的社会距离就越远,有效地组织劳动者并激励其努力劳动的难度也就越大.因此,随着企业投入精力的增多,劳动监督的成本也在不断增加。 (二)宏观层面: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22条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范本经典版WORD下载后任意编辑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22条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范本经典版 WORD下载后任意编辑 甲方(特许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许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等。 "加盟XX",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招牌(XX 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特许产品",是指带有特许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务

品种、方式等。 "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加盟XX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XX招募手册》、《XX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员工培训手册》等。"直接特许",即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XX,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加盟XX,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复合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XX,开展经营活动,也可在特许区域内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获准开设加盟XX的住所。 "建筑物",是指营业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条特许经营授权 一、甲方拥有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____________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____________ □直接特许 □区域特许 □复合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____________ □具有独占性 □不具有独占性

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特点

一、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特点 近年来,各地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效益农业,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农业产业化经营呈现以下特点: 一)主导产业日趋明显。近几年来,在稳定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各地充分发挥农业区划的成果,因势利导,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等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引导土地等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在大力挖掘和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和传统特色产品优势的基础上,发展规模经营,培育区域主导产业。全省有60多个县开展了土地流转,面积达340万亩,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势头良好,有各类种养专业大户23万余户,其中种植业专业大户16万户,经营面积408万亩。全省以粮油、水产品、茧丝绸、果品、竹木、畜禽、蔬菜、茶叶、食用菌、花卉等十大主导产业逐步向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方向发展。如衢州市每县都形成有一定规模、知名度和品牌的主导产业,全市粮油、生猪、白鹅、水产、柑桔、食用菌、笋竹、名优茶、蔬菜等9个主导产业产值达36.84亿元,占农业产值的80%,农民收入的65%来自主导产业。三)市场体系初具规模。随着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促进了市场建设投资主体和农产品流通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到2014年底,全省有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362个(据省工商局统计),年成交368亿元。从城乡布局来看,位于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32个,2014年成交210亿元,农村的230个,成交158亿元。全省以销地大宗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重点产地专业批发市场为主体、集贸市场为基础的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开始形成。市场带动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据统计,到9月底,13家市场拥有资产10.29亿元,其中固定资产7.7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6.3%和17.6%。1—9月份成交各类农产品371.4万吨,成交额148.1亿元,同比增长51.4%和33.4%,带动农户54万户,建立基地221.2万亩。有15家农

经营管理及制度执行监督条例

兰州长信机电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经 营 管 理 及 制 度 执 行 监 督 条 例 兰州长信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经营管理及制度执行监督条例 1.目的和意义 为了保证公司各项制度有效性执行和公司经营计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建立监督机制,特制定监督条例。 2.适应范围 公司所有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公司所有经理和员工。 3.监督人: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总裁,部门负责人,以及被授权的其他经理或员工。4.监督办法: 监督人直接检查、抽查;授权监督人检查;员工监督检举;客户监督;合作伙伴监督;董、监事会财务审计。 5.扣分制度 5.1扣分原则: 监督人发现经理或员工有明显违反公司各项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时,采取扣分法监督处罚,扣分1-100分,每1分等于50元人民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决定分值,参考如下: 1)迟到、早退、衣着不整、办公室脏乱不堪、上班时间不佩带工牌、开会手机响铃等,扣1分; 2)在公司办公室(办公区域内)抽烟、开会迟到、旷工半天、开会发言汇报工作无任何准备,扣2分; 3)工作严重失职、因主观原因未完成工作目标而又无理由(合理解释),扣3-5分; 4)因主、客观原因给公司造成严重信誉损失和经济损失,扣分5-10分;

(Eg客观/严重5分;主观/非严重6-7分;主观/严重10分) 5)有意识损害公司利益并造成(重大)损失,扣分10—100分。 (Eg有意/非重大损失:50分以下;有意/重大损失:50分以上) 5.2执行流程: 1)由监督人(或其委派人员)填写《扣分执行表》(见附件一); 2)《扣分执行表》经董事长审批签字后方可生效,同时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3)人力资源部依据《扣分执行表》统计各人扣分累计,并按换算公式(1分=50元人民币)计算扣款总额,在当月工资中作相应扣除。 6.降薪: 当员工不能按照岗位责任书实现工作计划目标,连续3个月考核不能达到合格时,公司保留降低该员工薪水的权利。 7.降职: 当员工6个月考核结果离计划目标相差太远(50%以上)且无充分理由时,公司保留对该员工降职的权利。 8.辞退: 当员工6-12个月经过考核明显不能完成岗位目标、履行岗位职责,公司又无其它适合岗位提供;或员工有明显违反公司四条禁令时,公司保留辞退该员工的权利。 9.备注: 9.1本《经营管理及制度执行监督条例》解释权归属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总裁; 9.2其中6.、7.、8.三项条例的实施:经董事长批准后,参照人力资源部相关程序执行。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