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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史上最大罚单”不能一罚了之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史上最大罚单”不能一罚了之

【背景链接】

2014年6月环保部开出史上最大罚单,19家企业因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被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上榜企业中,电力企业是重灾区,我国五大电力集团华能、国电、华电、大唐和中电投,都有下属子公司上榜。另外还有部分钢铁、有色和化工企业。此事在社会上引起热议。

【标准表述】

[“史上最大罚单”的积极意义]

一是提升社会治污信心。环保部此次开出史上最大罚单,对象包括五大电力集团等大型央企,无论对于涉罚企业,还是其他企业显然都有足够的威慑力,彰显出一视同仁和绝不手软的态度,对于提升社会治污信心,也可以起到强心针的作用。二是体现法律公平。环境保护人人有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是很好的原则和理念,但在以前,往往是或更多是适用于公民和微小企业,大企业和政府重点保护的企业却似乎可以例外。如今,环保部门敢摸“老虎”们的屁股,可以见出环境恶化背景中环境治理趋严的态势,无论于法律尊严还是环境保护,都是可喜的进步offcn版权。

[存在的问题]

一是从经济利益上看对相关涉事企业并没有太大影响。“最大罚单”从总的数额上看似很大,但是如果分解到近二十家违规企业身上,数量极大减少,就未必会让企业“感觉到痛”。而且这些上榜的企业,很多都是大型国企,如果按照正常处理排污的成本,一年排污成本很高。从企业本身角度来看,缴纳罚款比治理排污还划算,所以部分企业把罚款当成了排污的“保护费”,宁可缴纳罚款也不愿改善排污设施。

二是电力企业被罚款,承担者却是社会公众。电力企业从性质上说属于全民所有。管理层是替民众经营企业。这种特殊的关系,导致了罚款责任的不清晰。因为说到底,罚款罚的并非管理者的钱,无论罚款罚多少,都是从公众身上出。换言之,电力企业管理者的利益,并未在天价罚单面前受损,因而也就很难触动他们。三是对于环保部而言,“一罚了之”不能解决全部问题。从罚款目的来说,天价罚单是为了规劝污染企业。但如果没有配套措施,控制不好监管与使用,旨在推动污染企业转型的罚金,很可能会形成一定的利益藩篱,造成污染企业交罚款了事的敷衍态度,而执法者纠结于罚款利益的困境。

[治理企业环保应打出“组合拳”]

仅仅依靠罚款,不能解决问题。罚单要想给力,罚出效果,必须祭出配套组合拳,真正触动国有企业管理者的利益蛋糕。

一方面明确国有企业管理者的责任,落实处罚措施。相关部门应积极推动制度改革,明确国有企业管理者在环境污染中的责任,让罚单与国企管理层的待遇挂钩中公教育。

一是把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和企业大小领导人的仕途前程、个人待遇挂钩,应对负责人追究行政责任,采取降薪降职处理,让其感到痛楚,才能对环保加以重视,不敢再犯。

二是除了依靠环保部门的严格执法外,还应在国有企业中推行“环保罚单”追偿制度。即当国有企业受到环保罚单后,监管部门应介入调查,如果属于故意而为的,比如技术上明明可以达标却不去做,或降低标准、数据造假等,那就要让做出违法决定的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三是罚款应再加大力度,让企业觉得和治理排污相比,缴纳罚款更加得不偿失。这样企业才会有动力去治理排污,注意环境保护。

另一方面用准市场与政府两只手,做好联合执法。环保部门则应做好事后的整改监督工作,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做好联合执法。为了巩固效果达到目的,在责令企业整顿的基础上,还可以实行再罚款,再整改甚至完全停业。单次处罚或单个手段达不到效果,就可以实现处罚的累加。最为关键的是,激活电力企业的竞争,以市场规律倒逼电力企业进行设备的升级换代,用好用准市场调节与政府监控的两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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