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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P贸易术语

DAP贸易术语
DAP贸易术语

国际贸易术语(2011年和2000年前的区别)

DAP的含义:是指目的地交货至指定点,不含卸货,不含清关费用。

2011年国际贸易术语变化

1.由原来的四组分类法修改为两类:适用于所有运输方式;只适用于海运。

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3.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DES (Delivered Ex Ship)、 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 Delivered Duty Paid )

4.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 (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

5.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不变。

2010年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两类11个术语第一类: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CIP -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

CPT -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目的地

DAP - 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

DAT - Delivered At Terminal 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DDP -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

EXW - Ex Works 工厂交货

FCA -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第二类: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CFR -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

CIF -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FAS - Free Alongside Ship 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 - Free On 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

2000年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13种贸易术语C组(主要运费已付)

卖方的共同义务:1,办理运输的手续和承担运费,在CIF和CIP术语中,卖方还须办理投保手续和承担保险费;2,提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或相等的电子单证;3,办理出口手续。

买方的共同义务:1,在CFR何CPT术语下办理投保并支付保险费;2,办理进口手续。

CFR贸易术语(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交货地点:装运港船上。运输方式:海运内河。风险转移:装运港船舷。

CIF贸易术语(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加运费,交货地点:装运港船舷。运输方式:海运内河。风险转移:装运港船舷。

CPT贸易术语(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交货地点:交承运人。运输方式:各种运输。风险转移:交货时。

CIP贸易术语(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交货地点:交承运人。运输方式:各种运输。风险转移:交货时。

D组(到达)

卖方的共同义务:1,负责把货物运至约定的地点或目的地交货;2,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目的地前的全部风险和费用;3,由卖方办理出口手续,再DDP的情况下,还要办理进口手续。买方的共同义务:1,承担货物在目的地交付后的风险和费用。2,除DDP术语外,买方应办理进口手续。本组的风险转移全部是在:交货时。

DAF贸易术语(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交货地点:边境指定地点交货。运输方式:路上运输。

DES贸易术语(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交货地点:目的港船上。运输方式:海运内河。

DEQ贸易术语(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交货地点:目的港码头。运输方式:海运内河。

DDU贸易术语(Delivered Duty Upaid)未完税交货,交货地点:制定目的地。运输方式:各种运输。

DDP贸易术语(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交货,交货地点:指定目的地。运输方式:各种运输。

E组(发货)

EXW贸易术语(EX works)工厂交货,卖方义务:交货义务,承担交货前的风险和费用。买方义务:必须承担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办理出口结关手续。交货地点:卖方工厂。运输方式:各种运输。风险转移:交货时。

F组(主要运费未付)

卖方共同义务:1,履行交货义务;2,办理出口结关手续;3,向买方提交与货物有关的单证或相等的电子单证。买方共同义务:1,办理货物的运输和保险;2,办理货物进口手续。

FCA贸易术语(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交货地点:交承运人。运输方式:各种运输。风险转移:交货时。

FAS贸易术语(Free Along Side)船边交货,交货地点:装运港船边。运输方式:海运内河。风险转移:交货时。

FOB贸易术语(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交货地点:装运港船上。运输方式:海运内河。风险转移:装运港船舷。

其中关于保险问题,除了在CIF何CIP中明确规定了卖方办理保险外,其他各术语均未规定办理保险的义务,有关的保险应由“买方”为了自身的利益去办理。

DAP贸易术语买卖双方义务

一、卖方负责

风险转移: 卖方承担将货物交至指定目的地之前的一切风险。

费用负担:货物运抵指定目的地交买方处置前一切成本及费用。

单据提供: 1.商业发票2.官方及其他正式出口文件3.小提单及/或一般运送单据4协助买方取得输入货物而须由发货国签发的文件。

货物交付:卖方应于规定的期限内负担所有风险及费用直到货物运抵『指定目的地』交买方处置为止。

二、买方负责

待货物交买方处置后其一切风险及费用全归买方自行负责。

此外,DAP类似于取代了的DAF、DES和DDU三个术语,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

值得注意的是DAP,取代了2000年版《通则》中的DAF、DES、DEQ和DDU 。需要注意的是,DAP位于新通则的第一组,即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在该术语下,运输工具仍然可以是船舶,指定的目的地可以是港口。可见,新的DAP术语完全可以取代之前的DES术语。类似的,在DAP术语下,卖方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提醒:贸易双方在使用贸易术语的时候,应该注明使用的是哪个版本的,避免不必要的误会而导致贸易纠纷。

*FOB,CFR和CIF三个术语,2000版通则解释以越过船舷为交货标准而2010版通则解释已做删除,代之以将货物装运上船。

FOB贸易术语案例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分析

FOB贸易术语案例-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分析 FOB贸易术语案例一: 1996年11月,我国F省粮油进出口公司与巴西某公司签订一份出口油籽的合同。合同采用FOB价格术语,买方需于1997年2月份派船到厦门港 接货。合同还规定:如果在此期间内不能派船接货,卖方同意保留28天,但仓储、利息、保险等费用皆由买方承担。” 3月1日,卖方在货物备妥后电 告买方应尽快派船接货。但是,一直到3月28日,买方仍未派船接货。于是卖方向买方提出警告,声称将撤销合同并保留索赔权。买方在没有与卖方进 行任何联系的情况下,直到1997年5月5日才将船只派到厦门港。这时卖方拒绝交货并提出损失赔偿,买方则以未订到船只为出拒绝赔偿损失,双方争议不能和解、卖方选起诉到法院。法院经取证调查,认为买方确实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派船接货、因此法院判决:卖方有权拒绝交其,并提出赔偿请求、 后经双方协商,卖方交货,但由买方赔偿仓储、利息、保险等费用。 本案例是涉及FOB价格术语下船货衔接的问题。按照FOB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这类合同中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完成装运。然而,由于FOB条件下是由买方负责安排租船订舱,所以,就存在一个船货衔接问题,处理不当,自然会影响到合同的顺利执行。根据有关法律和惯例?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卖方有权拒绝交货,而且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均由买方负担,因此,在FOB术语下成交的合同,对于装运期和装 运港要慎重规定,订约之后,有关备货和派船事宜,双方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 保证船货衔接。在此案例中,我方作为卖方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在装运期临近时,卖方电告催促买方派船接货?但买方仍没有及时派船接货。根据《联合 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安方有解除合同之权利,并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本案中我方公司据理力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做法是值得提倡的。后来从有利于交易的角度出发?我方公司未行使解除合同之权而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也 是适当的。如果行情发生了变化或其它原因使合同给我方带来损失时,我方当然可断然行使解除合同之权。 FOB贸易术语案例二 我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2000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吨甘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售价1800美元,FOB新港,共54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

国际贸易术语专题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术语专题案例分析:1.关于DAP的案例分析:

案例:西安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承担。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但时至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只,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此情此景,我公司该何去何从? 分析:我方应该拒绝买方撤销合同的无理要求。按照FOB成交的合同,应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买方可以接受买方的委托,并由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条件下,代买方办理租船订舱,但卖方不承担租不到船的责任及其由为租到船带来的延误装运的责任,所以买方撤销合同的理由不成立。

案例:西安阳光公司从韩国月牙公司进口一批货物,签定“CFR烟台”合同,货物在鲁东半岛附近海域沉没。韩国月牙公司未及时向我方发出装船通知,我方未办理投保,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故我方要求对方承担责任,但韩国月牙公司以货物离港,风险已经转移给我方为由拒绝承担责任。问:韩国月牙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究竟由谁承担责任?为什么? 分析:韩国月牙公司的行为不合理,应由韩国月牙公司承担责任。按照CFR条件达成的交易,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如果货物在海运途中遭受损失,由于卖方未发出装船通知使买方漏保,那么卖方不能以风险在装运港船上转移为由免除责任,在此案例中,月牙公司未及时向我方发出装船通知使我方未办理投保,

货轮沉没,韩国月牙公司应承担责任。 4.关于CIF的案例分析:作业题 案例:2012年11月11日,我上海明珠出口公司按CIFCanberra向澳大利亚某商出售一批云花,由于商品季节性比较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到货期限条款: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1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1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降价或拒收货物。问这一合同的性质是否属于CIF合同? 分析:本案合同性质已不属于CIF合同。因为: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即完成了交货义务,对货物运输途中发生损失的风险、交货后的费用及货物是否及时安全到达目的地,卖方概不负责。而本案合同条款规定:“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1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1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扣价或拒收。”不符装运合同的性质反而变更为到达合同。

最新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分析

课程章节配套案例 模块二国际贸易术语 一、贸易术语知识点案例 [案例1] 中国A公司(买方)与澳大利亚B公司(卖方)于某年3月20日订立了5000公斤羊毛的买卖合同,单价为314美元/KG,CFR张家港,规格为型号T56FNF,信用证付款,装运期为当年6月,我公司于5月3I日开出信用证。7月9日卖方传真我方称,货已装船,但要在香港转船,香港的船名为Safety,预计到达张家港的时间为8月10日。但直到8月18日Safety轮才到港,我方去办理提货手续时发现船上根本没有合同项下的货物,后经多方查找,才发现合同项下的货物已在7月20日由另一条船运抵张家港。但此时已造成我方迟报关和迟提货,被海关征收滞报金人民币16000元。我方向出口方提出索赔。 [案例分析] 在船名船期通知错误这一问题上,责任在卖方是不容置疑的。 因为根据CFR A7的规定,卖方有义务将转船的变化情况及时通知买方,以便买方能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来提取货物。可是本案的卖方没有这样做,使得我方不得不设法打听货物的下落甚至支付滞报金之类的额外费用。 故仲裁庭裁决出口方赔偿滞报金给我方。 [案例2] 1996年某出口公司,对加拿大魁北克某进口商出口500吨三路核桃仁,合同规定价格为每吨4800加元CIF魁北克,装运期不得晚于10月31日,不得分批和转运并规定货物应于11月30日前到达目的地,否则买方有权拒收,支付方式为90天远期信用证。加方于9月25日开来信用证。我方于10月5日装船完毕,但船到加拿大东岸时已是11月25日,此时魁北克已开始结冰。承运人担心船舶驶往魁北克后出不来,便根据自由转船条款指示船长将货物全部卸在哈利法克斯,然后从该港改装火车运往魁北克。待这批核桃仁运到魁北克已

(完整word版)13种贸易术语的比较归纳,推荐文档

13种贸易术语归纳对比

FOB、CIF、CFR异同比较: 共同点: 1、三种价格术语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 2、三种价格术语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风险点均以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3、费用点:卖方均要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 4、提单:卖方均需向买方提交已装船清洁提单。 5、装船通知:装运前后卖方均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 6、风险点: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船后的风险即转移到买方。 7、目的港的进口清关,费用等均由买方负责办理;装运港的装船,陆运,出口报关,办理许可证等均由卖方办理。 8、卖方都有在装运港安排订舱、配船的义务。 不同点: 1、价格术语后港口性质不一样,FOB后的港口指卖方所在国的港口,而CFR与CIF 后的港口指买方所在国的港口 2、费用构成不一样,报价不一样。FOB价格是考虑货物从原料购进、生产直到出口报关货物装到买方指定船舱同的一切费用和利润为止,而CFR是在FOB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CIF则是在FOB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和保险费。 3、码头作业费的支付对象不同。按照谁支付海运费谁支付THC费用的原则,FOB价格条款中THC费用应由买方承担,CFR与CIF中THC应由卖方承担,现行国内THC标准为20‘柜370元,大柜40’为560元,THC费用应在贸易合同中

明确注明由谁支付。 4、保险费支付、办理不同:FOB、 CFR 保险由买方办理,卖方应于装船前通知买方;CIF 保险由卖方办理并支付保险费,卖方按合同条款,保险条款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交给买方。 5、装船通知告知买方时间不同:FOB价格和CFR在装船前告知买方,装船内容、装船细节以便买方有充足的时间办理货物海上保险而CIF是由卖方投保可在装船后几天内告知买方装船通知。 FCA、CPT、CIP异同比较: 共同点: 1、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也包括海运。在船舷无实际意义时,如在滚装/滚卸或集装箱运输的情况下,使用FCA、CPT、CIP术语比使用FOB、CFR、CIF更为适宜。 2、卖方在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出口国的内地或港口把货物交给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照管。 3、卖方自行负担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它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必须的一切海关手续;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它官方批准文件,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家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4、卖方支付货物出口所需的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以及为出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捐等。买方支付货物进口和必要时经另一国家过境运输应缴纳的一切关税税捐和其它官方费用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 5、卖方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在指定的出口国内地或港口交给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处置时为止;货交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处置后的风险则由买方负责。 6、卖方支付一切费用,直至货物在指定的出口国的内地或港口交给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处置时为止;货交承运人处置后费用则由买方负责。例外的是,CPT 术语下,货交承运人后的通常运费由卖方负担;CIP下,货交承运人后的通常运费和保费由卖方负担。

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分析

有关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分析 FOB贸易术语案例 案例一: 1996年11月,我国F省粮油进出口公司与巴西某公司签订一份出口油籽的合同。合 同采用FOB 价格术语,买方需于1997年2月份派船到厦门港接货。合同还规定:“如 果在此期间内不能派船接货,卖方同意保留28天,但仓储、利息、保险等费用皆由买方承担。” 3月1日,卖方在货物备妥后电告买方应尽快派船接货。但是,一直到3月28日,买 方仍未派船接货。于是卖方向买方提出警告,声称将撤销合同并保留索赔权。买方在没有与 卖方进行任何联系的情况下,直到1997年5月5日才将船只派到厦门港。这时卖方拒绝 交货并提出损失赔偿,买方则以未订到船只为出拒绝赔偿损失,双方争议不能和解、卖方选 起诉到法院。 法院经取证调查,认为买方确实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派船接货、因此法院判决:卖方有 权拒绝交其,并提出赔偿请求、后经双方协商,卖方交货,但由买方赔偿仓储、利息、保险 等费用。 本案例是涉及FOB价格术语下船货衔接的问题。按照FOB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 装运合同,这类合同中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装运。然而,由于FOB条件下是由买方负责安排租船订舱,所以,就存在一个船货衔接问题,处理不当,自 然会影响到合同的顺利执行。根据有关法律和惯例.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卖方有权拒绝 交货,而且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均由买方负担,因此,在FOB术语下成交的合同,对于装 运期和装运港要慎重规定,订约之后,有关备货和派船事宜,双方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 保证船货衔接。 在此案例中,我方作为卖方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在装运期临近时,卖方电告催促买方派 船接货.但买方仍没有及时派船接货。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安方 有解除合同之权利,并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本案中我方公司据理力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做法是值得提倡的。后来从有利于交易 的角度出发.我方公司未行使解除合同之权而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也是适当的。如果行情发生 了变化或其它原因使合同给我方带来损失时,我方当然可断然行使解除合同之权。 案例二: 我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2000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吨甘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售价1800美元,FOB新港,共54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2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2月上旬便将货物运到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午夜着火,抢救不及,1200箱甘草膏全部被焚。办事处立即通知内地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吨。否则无法按期装船。结果该出口公司因货源不济,只好要求日商将信用证的效期和装运期各延长15天。

三种贸易术语(FOB、CNF、CIF)简介和区别

三种贸易术语(FOB、CNF、CIF)简介和区别 一、基本概念 贸易术语(TRADE TERMS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 PRICE TERMS,它是一个简短的概念(SHORTHAND EXPRESSION它确定了买卖双方相关费用、风险及责任的划分,以及买卖双 方在交货和接货过程中应尽的义务,是贸易中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有关贸易术语的主要国际惯例主要惯例有三种 A.1932 年华沙牛津规则( WARSAW-OXFORD RULES 19,32简称 W.O.RULES 1932) B.1941 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41 C. 国际商会制定的《2000年通则》英文为INCOTERMS 2000 (ICC UBLICATION NO.56)国际商会简称ICC 是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个单词第一个字母大写 . INCOTERMS来源于 INTERNATIONAL COMMERICAL TERM S个单词合并而成。 三、当前国际贸易中广泛采用的贸易术语惯例 ①是国际商会制定的《 INCOTERMS 1990》或《 INCOTERMS 2000》 ②国际商会于 1919 年成立,会员分布在 140 多个国家和地区,是全球具有重要影响的世界性民间商业组织,它是联合国的一个高级咨询机构,设立的目的是在经济和法律领域里,以有效的行动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发展。 ③中国于 1994 年 11 月获得国际商会成员国地位。 ④《INCOTERMS1990/2000 在世界上已得到广泛的承认,广泛运用于国际贸易合同及L/C 中。 四、FOB 贸易术语 1、定义:FOB是FREEON BOARD三个单词第一个字母的大写,中文意思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具体装运港名。 2、适用运输方式:海运和内河运输。 3、关键点:风险划分点,交货点,费用划分点均在装运港买方指定的轮船舷(实际操作中为装到船舱内)。 4、卖方的主要义务 A、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按港口惯常方式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装船通知。 B、负责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证书(商检证,原产地证等)办理货物出口手续(报关、出口订仓等)。 C、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实际为到船舱内为止)。 D、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已装船海运提单)。 5、买方的主要义务 A、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货物价款。 B、负责订舱或租船、支付运费(海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要求交货时 间的充分通知,(实际业务中买方告知卖方其在装运港的货运代理,并要求卖方向其订船,海运费为到付,由买方支付,通常买方支付的海运费较卖方自己订船要便宜10-20%)。 C、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配额在进口国同样由买方向国内行政机构申领)或其他核准证书,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 D、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实际为装运港船舱内以后的) E、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 6、实际业务中的注意点

2010通则的11个贸易术语

2010通则的11个贸易术语 术语 说明 跟随 交货地点 风险划分 运费承担 保费承担 出口 通关 进口 通关 运输 方式 合同 性质 术语变形 EXW Ex Works 工厂交货 启运地 启运地 卖方营业场、工厂或仓库等指定地点 启运地 货物处于买方处置下,不负责装上运输工具

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任何运输启运合同 术语 说明 跟随 交货 地点 风险 划分 运费 承担 保费 承担 出口 通关 进口 通关 适合 运输 方式 合同 性质

贸易术语变形 FOB Free on 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装运港 装运港船上 装运港船上 买方 买方 卖方 买方 海运和内陆水路 装运合同 解决装船费用 FOB Liner terms(班轮条件)买方 FOB Under Tackle(吊钩下交货)买方FOB Stowed(理舱费在内)卖方 FOB Trimmed(平舱费在内)卖方 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 目的港 装运港船上 装运港船上 注意装运通知

卖方 买方 卖方 买方 海运和内陆水路 装运合同 关于卸货用的负担 CFR Liner Terms(班轮条件)卖方 CFR Landed(卸到岸上)卖方 CFR Ex Ship’s Hold(舱底交货)买方 CFR EX Tackle(吊钩下交货)卖方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目的港 装运港船上 装运穿船上 卖方 卖方 卖方 买方 海运和内陆水路 装运合同 关于卸货用的负担 CIF Liner Terms(班轮条件)卖方 CIF Landed(卸到岸上)卖方

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和实践操作技巧

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及法律风险防范 ≡≡≡≡≡≡≡≡≡≡≡≡≡≡≡≡≡≡≡≡≡≡≡≡≡≡≡≡≡≡≡≡≡≡≡≡≡≡ 【培训时间】2010年08月07-08日北京 2010年08月14-15日上海2010年08月21- 22日深圳 【培训对象】进出口,国贸等部门,企业经理、采购部、物流部、销售经理、市场部、财务部、销售等 【培训费用】¥2800元/人(含课程费、饮用水、午餐、参考资料等) 【会务组织】上海智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世博特惠:世博期间来上海参加公开课学习的学员均可获赠世博门票一张;特惠课程除外! ≡≡≡≡≡≡≡≡≡≡≡≡≡≡≡≡≡≡≡≡≡≡≡≡≡≡≡≡≡≡≡≡≡≡≡≡≡≡ 【课程背景】 在当今全球化采购的大潮中,专业的采购人士掌握全面的国际贸易知识、操作流程和技巧及国际采购中的风险规避、降低成本等方面对组织来说是非常必要的。目前由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金融危机,使国际间合作的运行速度和运作模式都正在并将继续发生着深刻本质性的变化。面对这些深刻而快速变化,我们应该更进一步规范国际采购中国际贸易的操作,以及迅速掌握市场行情及政策变化,及时做采购策略的调整。另外,对新兴的跨国采购企业来说,挑战更大,掌握相关知识更为重要。企业学习网课程研发团队经过缜密分析和研究采购在国际贸易活动中所出现的问题,设计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规避政策风险,以及在金融危机下如何规避风险的技巧,帮助企业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 【课程目标】 系统掌握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和实践操作技巧! 掌握各种常用结算技巧与方法及单证,对进出口操作流程有充分的掌握,规避风险!降 低进出口成本! 设计国际供应链方案,设计最佳运输方式和承运人以及报关地点,降低运做成本和运输风险! 掌握最新国际与国内贸易方面的法律法规,从而设计合同条款,防范法律风险! 掌握各类进出口各种单证的填制与使用技巧,规避贸易单证风险! 理顺企业进出口的业务流程,预先完成各种文件的报关的准备!降低进出口操作的成本! 规范产品进出口时产品的检验检疫的报检流程,规避进出口及海关事务处理的意外风险!≡≡≡≡≡≡≡≡≡≡≡≡≡≡≡≡≡≡≡≡≡≡≡≡≡≡≡≡≡≡≡≡≡≡≡≡≡≡ 【课程大纲】 一.国际贸易理论与实践特点 1.国际贸易理论体系 案例分析:国家贸易政策与公司赢利的契机。 2. WTO 下的国际贸易常见的三种争端

13种国际贸易术语的异同点有哪些

13种国际贸易术语的异同点有哪些? (一)工厂交货( EXW) 本术语英文为"EX Works(… 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它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货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上或办理货物结关。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二)货交承运人(FCA) 本术语英文为"Free Carrier(… named place)",即"货物交承运人(……指定地点)"。它指卖方应负责将其移交的货物,办理出关后,在指定的地点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入照管。根据商业惯例,当卖方被要求与承运人通过签订合同进行协作时,在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照此办理。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三)船边交货(FAS) 本术语英文为"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码头或驳船上把货物交至船边,从这时起买方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另外买方须办理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四)船上交货(FOB) 本术语英文为"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把货物送过船舷后交付,货过船舷后买方须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风险、灭失或损坏,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五)成本加运费(CFR或c&F) 本术语英文为"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它指卖方必须支付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开支和运费,但从货物交至船上甲板后,货物的风险、灭失或损坏以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额外开支,在货物越过指定港的船舷后,就由卖方转向买方负担.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六)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IF) 本术语英文为"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它指卖方除负有与"成本加运费"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购货物灭失或损坏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2010年版贸易术语介绍

其实和2000版是一样的,唯一区别就是删去了4个术语,添加了2个术语,且有些其他新的变化,见下文: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类似于取代了的DEQ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 类似于取代了的DAF、DES和DDU三个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 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在FAS,FOB,CFR和CIF 等术语中加入了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点,规定,Incoterms? 2010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有11种贸易术语,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 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EXW(ex works)工厂交货 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 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目的地

贸易术语案例分析题及参考答案

贸易术语案例分析题及参考答案 案例分析题 1. 我某外贸企业向国外一新客户订购一批初级产品,按CFR中国某港口、即期信用证付款条件达成交易,合同规定由卖方以程租船方式将货物运交我方。我开证银行也凭国外议付行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付了款。但装运船只一直未到达目的港,后经多方查询,发现承运人原是一家小公司,而且在船舶起航后不久已宣告倒闭,承运船舶是一条旧船,船、货均告失踪,此系卖方与船方互相勾结进行诈骗,导致我方蒙受重大损失。试分析,我方应从中吸取哪些教训? 答:教训:(1)应对卖方和船公司进行资信调查。(2)使用CFR贸易术语进口时,对卖方和船公司不甚了解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使用信用证结算方式,而应采用汇付与银行保函结合运用的方式,或卖方先交货,买方后付款的方式。(3)进口尽量采用FOB贸易术语。 2. 我某出口企业与某外商按CIF某港口、即期信用证方式付款的条件达成交易,出口合同和收到的信用证均规定不准转运。我方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货物装上直驶目的港的班轮,并以直运提单办理了议付,国外开证行也凭议付行提交的直运提单付了款。承运船只驶离我国途经某港时,船公司为接载其他货物,擅自将我方托运的货物卸下,换装其他船舶继续运往目的港。由于中途耽搁,加上换装的船舶设备陈旧,使抵达目的港的时间比正常直运船的抵达时间晚了两个多月,影响了买方对货物的使用。为此,买方向我出口企业提出索赔,理由是我方提交的是直运提单,而实际上是转船运输,是弄虚作假行为。我方有关业务员认为,合同用的是“到岸价格”,船舶的舱位是我方租订的,船方擅自转船的风险理应由我方承担。因此按对方要求进行了理赔。问我方这样做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我方这样做是不正确的。(1)因为我方已按买卖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货物装上直驶目的港的班轮,并提交了直运提单买卖信用征的规定提供了直达提单;(2)CIF合同是装运合同,根据〈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IF贸易合同,卖方将货物装上船后的风险及费用都应由买方负责,卖方只保证按时装运,不保证什么时间到货;(3)“船公司为接载其他货物,擅自将我方托运的货物卸下,换装其他船舶继续运往目的港”,这是船公司单方面的主张,并没有经我方同意,因此,是船方的责任,而不是我方的责任,买方应持直达提单向船方索赔。 因此,我方按对方要求进行了理赔的作法是不正确的。 3. 某口岸出口公司按CIF London向英商出售一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这一合同的性质是否还属于CIF合同? 答:本案中的合同性质已不属于CIF合同。因为:(1)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即按此类销售合同成交时,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即完成了交货义务,对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运后发生的事件所产生的费用,卖方概不承担责任。而本案的合同条款规定:“卖方保证不得迟于12月5日将货物交付买方,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该条款意指卖方必须在12月5日将货物实际交给买方,其已改变了“装运合同”的性质; (2)CIF术语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在象征性交货的情况下,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

贸易术语案例分析集合

贸易术语练习题 1、我方按CIP条件进口10吨化肥,先经海上运输,抵达目的港后转为铁路运输。我方受领货物后,卖方要求我方支付货款和铁路运费。请问:卖方的要求是否合理? 2、浙江省某企业于2008年3月2日以CIF价格条件向新加坡出 口一批货物。合同订立后,该企业于4月11日将货物运送到上海港码头,4月15日开始装上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的承运船舶,当天下午5时装运完毕。4月16承运船舶开航,5月4日到达新加坡,5月8日新加坡公司提货。请问: (1)浙江企业的交货地点在哪里?为什么? (2)该企业的交货时间是什么时候?为什么? 3、辽宁省A公司向B公司出口“盘锦大米”,签订了FOB大连合同。A 公司在货物装船前向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其结果符合合同的质量要求。A公司在装船后及时向B公司发出了装船通知。但装运这批货物的船只在海上航行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质量降低。货物到达目的港后,B公司向A公司提出了质量索赔要求。请问:(1)A公司是否应对上述损失负责?为什么? (2)如果本合同是以CIF术语或CFR术语达成,大米被海水浸泡的风险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为什么? 4、我国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负担。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但时间已到了转运期,我方在规定的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问:我方应如何处理? 5、我某公司按FCA条件进口一批化工原料,合同中规定由卖方代办运输事项。结果在装运期满时,国外卖方来函通知,无法租到船,不能按期交货。因此我公司向国外生产厂家支付了10万元违约金。问:我公司的10万元损失,可否向国外的卖方索赔? 6、我某公司向美国进口瓷制品5000件,外商报价为每件10美元FOB Vessel New York,我国该公司遂与该外商签署了货物总金额为50000美

六种主要贸易术语的异同点比较资料

六种主要贸易术语的异同点比较

六种主要贸易术语的异同点比较 一、FOB、CFR、CIF的异同点 1.1.相同点 ⑴交货方式:FOB、CFR、CIF合同均属于象征性交货,即单据买卖。 ⑵运输方式:水上运输,包括海运及内河水运。 ⑶交货地点:装运港船上交货。 ⑷风险界点:装运港船舷为界,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之后的风险。 ⑸卖方的权利和义务:①提供货物及商业发票;②将货物交至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③办理出口手续。 ⑹买方的权利和义务:①付款、接单、提货;②办理进口手续。 1.2.异同点 ⑴办理运输的责任的规定不同,CFR和CIF下由卖方办理运输,FOB合同下由买方办理。 ⑵办理保险的责任不同,CIF合同下由卖方办理保险,FOB和CFR下由买方办理保险。 ⑶术语后跟的地点不同,FOB后为指定装运港,CFR和CIF后为指定目的港。 ⑷价格构成不同,CFR=FOB+F;CIF=CFR+I。 二、FCA、CPT、CIP的异同点 2.1.相同点 ⑴交货方式:FCA、CPT、CIP合同均属于象征性交货,即单据买卖。 ⑵运输方式:任何方式(水上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包括多式联运。 ⑶交货地点:因运输方式不同时情况而定。 ⑷风险界点:货交第一承运人为界,卖方承担货物交到承运人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货交承运人之后的风险。 ⑸卖方的权利和义务:①提供货物及商业发票;②将货物交至承运人;③办理出口手续。

⑹买方的权利和义务:①付款、接单、提货;②办理进口手续。 2.2.不同点 ⑴办理运输的责任的规定不同,CPT和CIP下由卖方办理运输,FCA合同下由买方办理。 ⑵办理保险的责任不同,CIP合同下由卖方办理保险,FCA和CPT下由买方办理保险。 ⑶术语后跟的地点不同,FCA后为指定地点,CPT和CIP后为指定目的地,因运输方式不同,视情况而定。 ⑷价格构成不同,CPT=FCA+F;CIP=CPT+I。 三、FOB和FCA、CFR和CPT、CIF和CIP的异同点 3.1.FOB和FCA的异同点 3.1.1.相同点 在交货方式、办理运输和保险的责任归谁、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划分、货价构成、按术语签订的合同类型方面都相同。 3.1.2.不同点 ①适用的运输方式:FOB仅适合水上运输,因此交货地点只能在装运港;而FCA则适用于包括多式联运方式在内的任何运输方式,交货地点依运输方式的不同由双方加以约定; ②在风险及费用划分的具体界限方面也存在差距,FOB是以越过装运港船舷为界,FCA是以货交承运人为界。 3.2.CFR和CPT的异同点 3.2.1.相同点 ①都是由买方负责安排运输、将货物运往指定目的地、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都由买方承担、货价构成因素中都包括运费; ②它们都属于装运地交货的术语,签订的合同都属于装运合同,卖方只需保证按时交货,并不保证按时到货。 3.2.2.不同点 ①适用的运输方式:CFR仅适合水上运输,因此交货地点只能在装运港;而CPT则适用于包括多式联运方式在内的任何运输方式,交货地点依运输方式的不同由双方加以约定;

贸易术语案例

三、贸易术语案例 [案例1] 我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2000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吨甘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售价1800美元,FOB新港,共54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2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2月上旬便将货物运到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午夜着火,抢救不及,1200箱甘草膏全部被焚。办事处立即通知内地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吨。否则无法按期装船。结果该出口公司因货源不济,只好要求日商将信用证的效期和装运期各延长15天。分析:我国一些进出口企业长期以来不管采用何种运输方式,对外洽谈业务或报盘仍习惯用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但在滚装、滚卸、集装箱运输的情况下,船舷无实际意义时应尽量改用FCA、CPT 及CIP三种贸易术语。该出口公司所在地正处在铁路交通的干线上,外运公司和中远公司在该市都有集装箱中转站,既可接受拼箱托运也可接受整箱托运。假如当初采用FCA(该市名称)对外成交,出口公司在当地将1200箱交中转站或自装自集后将整箱(集装箱)交中转站,不仅风险转移给买方,而且当地承运人(即中转站)签发的货运单据即可在当地银行办理议付结汇。该公司自担风险将货物运往天津,再集装箱出口,不仅加大了自身风险,而且推迟结汇。 [案例2] 2002年11月8日,我国甲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与韩国乙株式会社签订出口各式夹克衫贸易合同,贸易术语为FOB,合同规定,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乙株式会社指定韩国丙综合株式会社承运将该批货物从中国上海出运至韩国釜山,丙综合株式会社为此签发了以甲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为托运人的正本提单。托运人为甲国贸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方为丁股份有限公司,收货人为根据某银行指示。由于韩国乙株式会社一直没有付款买单,甲国贸股份有限公司现仍持有上述提单正本。经调查,涉案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已由前述提单通知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未凭正本提单向丙综合株式会社提取。即涉案货物已由丙综合株式会社在目的港未收回正本提单即向他人进行了交付。据此,2003年10月8日,甲国贸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我国海事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相应经济损失5.9598万美元及该款自2002年11月起的利息损失。2004年6月25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是一起具有涉外因素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本案原、被告双方在诉讼过程中均未主张适用外国法,同时争议双方均引用中国法律支持其各自的诉辩主张,由此可视作纠纷诉至法院后争议双方对中国法律已作选择适用。此外,本案涉及的运输合同起运地、提单签发地均在我国境内,因此我国与本案争议具有密切的联系,根据国际私法中的最密切联系原则,本案也可以适用中国法律。综上,法院决定适用中国法律界定争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案证据表明涉案货物正本提单项下货物已由通知人提供银行保函而未提交正本提单向被告提取货物,据此被告的行为违反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应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航运惯例,理应就此向原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1、综合会社向国泰国贸公司赔偿货款损失5.9598万美元及利息损失。此外,依据被告乙株式会社提交的公司证明,其是一家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境外企业,但由于被告在本案中出具自己的提单承载涉案货物,因此其实际充当了无船承运人的角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

三种贸易术语fob,cif,f区别

三种贸易术语(FO B、CN F、CIF)简介和区别 一、基本概念 贸易术语(TRADE TERMS)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PRICE TERMS),它是一个简短的概念(SHORTHAND EXPRESSION),它确定了买卖双方相关费用、风险及责任的划分,以及买卖双方在交货和接货过程中应尽的义务,是贸易中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有关贸易术语的主要国际惯例 主要惯例有三种 A.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简称W.O.RULES 1932) B.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41) C.国际商会制定的《2000年通则》英文为INCOTERMS 2000,(ICC PUBLICATION NO.560) 国际商会简称ICC是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三个单词第一个字母大写. INCOTERMS来源于INTERNATIONAL COMMERICAL TERMS三个单词合并而成。 三、当前国际贸易中广泛采用的贸易术语惯例 ③ xx于 1994年11月获得国际商会成员国地位。

④ 《在世界上已得到广泛的承认,广泛运用于国际贸易合同及L/C中。 四、FOB 贸易术语 1、定义: FOB是FREE ON BOARD三个单词第一个字母的大写,中文意思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具体装运港名。 2、适用运输方式: 海运和内河运输。 3、关键点: 风险划分点,交货点,费用划分点均在装运港买方指定的轮船舷(实际操作中为装到船舱内)。 4、卖方的主要义务 A、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按港口惯常方式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装船通知。 B、负责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证书(商检证,原产地证等)办理货物出口手续(报关、出口订仓等)。 C、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实际为到船舱内为止)。 D、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已装船海运提单)。 5、买方的主要义务 A、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货物价款。 B、负责订舱或租船、支付运费(海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实际业务中买方告知卖方其在装运港的货运

国际贸易术语(习题及答案)

第二章国际贸易术语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术语中卖方不负责办理出口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的是()。 A、FCA B、FAS C、FOB D、EXW 2、象征性交货意指卖方的交货义务是()。 A、不交货 B、既交单又实际性交货 C、凭单交货 D、实际性交货 3、CIF Ex Ship’s Hold 属于()。 A、内陆交货类 B、装运港船上交货类 C、目的港交货类 D、目的地交货 4、我方出口大宗商品,按CIF新加坡术语成交,合同规定采用租船运输,如我方不想负担卸货费用,我方应采用的贸易术语变形是()。 A、CIF Liner Terms Singapore B、CIF Landed Singapore C、CIF Ex Ship’s Hold Singapore D、CIF Ex Tackle Singapore 5、在以CIF和CFR术语成交的条件下,货物运输保险分别由卖方和买方办理,运输途中货物灭失和损坏

的风险()。 A、前者由卖方负担,后者由买方负担 B、均由卖方负担 C、前者由买方负担,后者由卖方负担 D、均由买方负担 6、按照《2010年通则》的规定,以FOBST贸易术语的变形成交,买卖双方风险的划分界限是()。 A、货交承运人 B、货物在装运港船上 C、货物在目的港卸货后 D、装运港码头 7、《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合同而制定的。 A、FOB B、CFR C、CIF D、FCA 8、CIF Ex Ship’s Hold 与DAT相比,买方承担的风险()。 A、前者大 B、两者相同 C、后者大 D、买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9、在交货地点上,《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中对()的解释与《2010年通则》中对FOB的解释相同。 A、FOB Under Tackle B、FOB

国际贸易术语比较图要点

保税仓库 bonded warehouse 贸易顺差 favorable balance of trade 贸易逆差 unfavorable balance of trade 进口配额制 import quotas 自由贸易区 free trade zone 对外贸易值 value of foreign trade 国际贸易值 value of international trade 普遍优惠制 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GSP 最惠国待遇 most-favored nation treatment-MFNT -------------------价格条件---------------------- 价格术语trade term (price term) 运费freight 单价 price 码头费wharfage

总值 total value 卸货费landing charges 金额 amount 关税customs duty 净价 net price 印花税stamp duty 含佣价price including commission 港口税portdues 回佣return commission 装运港portof shipment 折扣discount,allowance 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 批发价 wholesale price 目的港portof destination 零售价 retail price 进口许口证inportlicence 现货价格spot price 出口许口证exportlicence 期货价格forward price 现行价格(时价)current price prevailingprice 国际市场价格 world (International)Marketprice 离岸价(船上交货价)FOB-free on board 成本加运费价(离岸加运费价) C&F-cost and freight 到岸价(成本加运费、保险费价)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交货条件---------------------- 交货delivery 轮船steamship(缩写S.S) 装运、装船shipment 租船charter (the chartered shep) 交货时间 time of delivery 定程租船voyage charter; 装运期限time of shipment 定期租船time charter 托运人(一般指出口商)shipper,consignor 收货人consign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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