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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表

滕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表
滕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表

滕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表姓名性别年龄

粘贴照片

身份证

号医保证号

参保单位

参保类别是否增加病种

申报病种

家庭详细地址(异

地)

联系方式及电话

申请鉴定主要原因及病史情况:

疾病诊断:

诊断医师(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签名:

年月

医院认定意见:

医保办(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月

查体记录及诊断意见(可加附页):

专家意见:

年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年月

一、门诊慢性病申报表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字迹清晰;

2、申请鉴定主要原因栏由被鉴定人所在诊疗(住院)医院指定医师填写;

3、医院认定意见栏由被鉴定人住院医保办填写、盖章;

4、查体记录及诊断意见栏,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所聘医学专家填写。

二、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需要材料:

1、门诊慢性病申报表一式一份(用A4纸反正面打印);

2、医疗保险证(卡)或医保缴费发票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门诊病历原件(即挂号本或初诊病历);

5、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与病情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单;

6、近两年医院的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

7、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8、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单。

河北省省直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管理暂行办法

河北省省直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规范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管理,根据《河北省省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河北省省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河北省省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冀政办〔2001〕2号)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门诊慢性病是指病程长,病情迁延不愈,经医疗专家评审,省医保中心核准,需长期门诊口服药物治疗的一些慢性疾病。特殊疾病是指规定的几种重大疾病需要门诊治疗,按住院统筹基金支付,经医疗专家认定,省医保中心核准的疾病。 第三条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依据其参加的险种和所患的疾病,分别享受相应的医保政策待遇。 1、所有参保人员,患有血友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的、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按病种享受相应的门诊特殊疾病政策待遇(以下简称三类特殊疾病)。 2、参加省直企业补充保险并缴纳4%保险费的参保人员,患有以下九种疾病的,按病种享受相应的门诊9类(种)病政策待遇(以下简称9类(种)慢性病)。 9类(种)慢性病是指:恶性肿瘤疾病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符合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脑血管病后

遗症神经功能缺损、心肌梗塞、慢性中、重度症病毒性肝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高血压Ⅲ级高危及高危以上、活动性结核病。 3、参加省直公务员医疗补助并缴纳补助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和参加省直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并缴纳10%保险费的参保人员,患有以下几种疾病的,按病种享受相应的门诊慢性病政策待遇(以下简称37种慢性病)。 37种慢性病是指:恶性肿瘤、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慢性心功能衰竭、慢性房颤、高血压病、冠心病、心肌病(原发性)、消化性溃疡、慢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功能衰竭、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甲亢性心脏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皮质醇增多症、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原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硬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脑血管病、多发性硬化、震颤麻痹、运动神经元病、重症肌无力、精神分裂症、结核、股骨头坏死、慢性骨髓炎、血友病。 第四条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的申报与认定 (一)三类特殊疾病的申报与认定,每月组织一次,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初诊:患有三类特殊疾病参保人员,携带《省直三类特殊疾病人员门诊就医申报认定表》、原发病历资料、近期病史资料、相关检查报告等到本人所选定的慢性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由相关专业

门诊慢性病审核鉴定标准

门诊慢性病审核鉴定标准 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型) (1)具有冠心病引起的临床表现如心绞痛、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心肌梗塞或猝死; (2)心图检查有心肌梗塞表现; (3)冠状造影提示有≥50%狭窄。 2、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1)有慢性肺、胸疾病或肺血管病史; (2)有咳嗽、咳痰、喘息、尿少、下肢浮肿等症状及右心功能不全体征; (3)肺动脉高压、右心室增大的诊断依据: 胸部X线现:①右下肺动脉干扩张,横经≥15mm,右下肺动脉横经与气管横经比值≥1.07; ②右心室增大。 心电图:①右心室肥厚; ②肺型P波:Ⅱ、Ⅲ、aVF导联中p>0.25mv。 (4)血气分析:动脉血氧分压<60mmHg,二氧化碳分压>50mmHg。 3、原发性高血压(限50周岁以上人群) (1)高血压Ⅱ期 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并具备下列四项中之一者。 ①脑血管意外(不包括腔隙性脑梗塞未遗留肢体、语言障碍者) 或高血压脑病;

②左心衰竭; ③肾功能衰竭; ④眼底出血,渗出或视乳头水肿。 (2)高血压Ⅲ期 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并有脑出血(有CT报告)。 4、脑血管病恢复期 (1)既往有脑出血、脑梗塞、脑栓塞、蛛网膜下腔出血病史,临床表现有肢体瘫痪或感觉障碍、颅神经障碍、失语等; (2)颅CT检查阳性结果。 5、肝硬化失代偿期 (1)有慢性肝脏病史及脾大、脾功能亢进、侧支循环形成、腹水等门脉高压征象; (2)血浆蛋白≤35g/L,ALF>2倍正常值,总胆红素>34.2umol/L; (3)B超、CT等影像学证实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6、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 (1)有糖尿病3年以上病史; (2)有慢性并发症的临床表现及相应慢性并发症的检查资料;(3)近1—2月内空腹血糖及餐后血糖检测结果,非同一天检测两次以上。 7、慢性肾小球肾炎和肾病综合症 慢性肾小球肾炎

慢性病审批表

邳州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审批表申报单位(公章): 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医保编码 所属单位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住院情况入住 医院 住院起止 时间住院号入住 医院 住院起止 时间住院号入住 医院 住院起止 时间住院号 申报病种□1、慢性活动性肝炎肝功能异常者; □2、肝硬化失代偿; □3、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 □4、肾病综合征;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系统性红斑狼疮; □7、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 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 □8、冠心病(心肌梗塞); □9、高血压病(Ⅲ期)并发心脑肾症 状; □10、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11、类风湿关节炎; □12、系统性硬皮病; □13、帕金森病; □14、抑郁症(中度),躁狂症(中 度),强迫症,偏执性精神病、精 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 □15、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 腔出血恢复期及后遗症期; □16、强直性脊柱炎。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医院工作人员受理审核 签字鉴定现场身份确认签字现场检查检验身份确认 签字

填表说明:1、填写“申报病种”时,在相应选项的“□”中打“√”。 2、每张表仅可申报一项病种,需申报多项的,要分别填报。 3、检查报告及资料粘贴处:由鉴定医院负责粘贴。参保职工本人 提供的医疗资料不需粘贴在本表中,只需附在本表后装订在一起。 5、此表复印有效,统一使用A4纸。

邳州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花名册 申报单位(签章):申报时间:年月日 备注:1、此表由参保单位根据职工个人填报的《审批表》进行汇总,申报病种编码1—16为《审批表》中所列。 2、此表需同时上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医保编码由医保处工作人员填写。 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联系电话:

慢性病申请流程-慢性病申请表办理流程

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认定及申领须知一、初次认定得申报 (一)申报时间:每年12月份(25日之前)接收申报资料。 (二)申报方式: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将收集得资料按上述时间报送至经开区政务大厅27号窗口; (三)申报资料得内容: 1、《西安市城镇职工慢性病初审汇总明细表》(一式两联,单位填写),包括纸质与电子版。 2、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一式两联,个人填写),贴本人近期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3、个人申报病历资料包括:(1)身份证复印件;(2)所申报病种住院病历复印件(近3年二级以上医院2次以上住院资料);(3)门诊病历或抢救病历复印件;(4)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5)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得复印件.(申报资料要求齐全,否则不予接收) 3、注意事项:(1)申报资料报送复印件,所有资料都不予退还;(2)认定病种以申报得第一病种为准;(3)慢性病补助有效期两年,到期后请及时复审。 二复审认定得申报 (一)申报时间:每年12月份(25日前) (二)申报方式: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将收集得资料按上述时间报送至经开区政务大厅27号窗口; (三)申报资料得内容: 1、《西安市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复审明细表》(一式两联,单位填写),包括纸质与电子版。 2、认定当年得人员名单复印件一份。 3、耐药性肺结核与慢性活动性肝炎复审时除上述资料还需提供近两年相关检查化验单及门诊或住院病历。 4、注意事项:除耐药性肺结核与慢性活动性肝炎外,其她慢性病种不需要再报送病历资料。 三、申领医疗费用补助得流程 (一) 补助标准

1、补助计算公式:门诊慢性病补助金额=(当年门诊有效发票总额-700元起付线)×70 %; 2、补助限额:一年内门诊慢性病补助金额不得超过本人被审批病种得最高限额。(限额以当年文件公布标准为准) (二)补助流程 单位医保经办人于次年元月根据年底慢性病认定人员名单,收集个人当年门诊费用票据与处方——→统一填写《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个人结算表》与《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汇总表》——→于次年1—2月将票据、处方与相应表格报送至经开区政务大厅27号窗口。 (三) 注意事项: 1、单位医保经办人收集发票时注意:(1)医院发票需对应处方,药店发票写清楚药名与单价需附费用明细小票(2)检查化验费需附检查化验报告单与发票;(3)必须就是当年发生得检查治疗发票。(4)个人账户刷卡发票不再报销;(5)医保报销范围外得费用票据(如挂号费,担架费等)不予报销。 2、单位医保经办人应认真填写补助费用个人结算表及补助费用汇总表,对填表错误得,将退回重新填写上报。 附: 2014年度门诊治疗慢性病补助最高限额标准

慢性病审批表

慢性病审批表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邳州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审批表申报单位(公章): 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医保编码 所属单位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住院情况入住 医院 住院起止 时间 住院号入住 医院 住院起止 时间 住院号入住 医院 住院起止 时间 住院号 申报病种□1、慢性活动性肝炎肝功能异常者; □2、肝硬化失代偿; □3、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 疗); □4、肾病综合征;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系统性红斑狼疮; □7、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 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 □8、冠心病(心肌梗塞); □9、高血压病(Ⅲ期)并发心脑肾症 状; □10、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11、类风湿关节炎; □12、系统性硬皮病; □13、帕金森病; □14、抑郁症(中度),躁狂症 (中度),强迫症,偏执性精神 病、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 碍; □15、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 下腔出血恢复期及后遗症期; □16、强直性脊柱炎。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医院工作人员受理审核 签字鉴定现场身份确认签字现场检查检验身份确认 签字

填表说明:1、填写“申报病种”时,在相应选项的“□”中打“√”。 2、每张表仅可申报一项病种,需申报多项的,要分别填报。 3、检查报告及资料粘贴处:由鉴定医院负责粘贴。参保职工本人 提供的医疗资料不需粘贴在本表中,只需附在本表后装订在一 起。 5、此表复印有效,统一使用A4纸。

邳州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花名册 申报单位(签章):申报时间:年月日 备注:1、此表由参保单位根据职工个人填报的《审批表》进行汇总,申报病种编码1—16为《审批表》中所列。 2、此表需同时上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医保编码由医保处工作人员填写。 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联系电话:

门诊慢性病医保办理 流程

慢性病门诊医保办理流程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28种: 序号病种最高限额 报销比例 一档缴费二档缴费 1 恶性肿瘤放化疗与住院年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65% 75% 2 尿毒症透析与住院年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65% 75% 3 器官移植抗排异与住院年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65% 75% 4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与住院年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65% 75% 5 血友病与住院年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65% 75% 6 高血压3期3000 63%(一级) 57%(二级) 73%(一级) 67%(二级) 7 I型糖尿病4000 60% 70% 8 II型糖尿病3000 63%(一级) 57%(二级) 73%(一级) 67%(二级) 9 活动性肺结核4000 60% 70% 10 结核性胸膜炎4000 60% 70% 11 慢性活动性肝炎4000 60% 70% 12 支气管哮喘3000 60% 70% 13 脑出血、脑梗塞恢复期3000 60% 70% 14 银屑病4000 60% 70% 15 冠心病(心功能3级)3000 60% 70% 16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3000 60% 70% 17 类风湿性关节炎4000 60% 70% 18 慢性肾功能衰竭4000 60% 70% 19 重症肌无力4000 60% 70% 20 重度精神病药物治疗4000 60% 70% 21 系统性红斑狼疮4000 60% 70%

22 多发性肌炎4000 60% 70% 23 垂体瘤(催乳素瘤)4000 60% 70% 24 帕金森氏病4000 60% 70% 25 癫痫4000 60% 70% 26 风湿热4000 60% 70% 27 肝硬化4000 60% 70% 28 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与住院年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60% 70% 办理流程 1.持参保人社保卡、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2.二级以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病历或 住院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持以上材料到高新区政务大厅(健康街惠贤路)一楼4号窗口领 取《潍坊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表》并办理。 通过

医保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

****医院 门诊新农合慢性病病人管理办法 为做好门诊新农合慢性病治疗与用药,方便慢性病病人门诊开药,特对我院门诊制定本管理及处罚办法,做出如下规定: 一、门诊新农合一般慢性病服务、用药和费用管理要求 1、要求门诊医生在接待门诊新农合慢性病病人时态度和蔼、热情服务、耐心解答。 2、被认定为慢性病的病人,在门诊就诊时门诊医生依照慢病卡上的信息,进行身份和慢性病病种核实,要求使用与该病种有关的药品(依照慢性病用药手册开药),不准使用新特药、中草药与本病种无关的药品,不准言语暗示患者做相关辅助检查(患者自己要求除外)。 3、门诊医生在用药及诊查时应遵循:单一病种口服药原则上为同类药品不超过三种,诊查项目占医疗总费用额度不超过10%。原则上对门诊医保、新农合慢性病病人每次购买量不超过一个月的用药量。 二、违规处理办法 1、每月定期抽查门诊医保、新农合慢性病病人处方购药量,发现违规有药或开具大处方者给予200元/次的处罚。 2、门诊慢性病医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接门诊慢病病人,如果因服务态度问题被投诉者给予100元/次的处罚。 3、门诊慢性病医生如果全年连续被门诊慢病患者投诉达三次者,立即停止其门诊慢性病医生的资格。 附件:1、新农合慢性病患者慢性病用药手册 ****** *年*月*日

新农合慢性病患者慢性病用药指南 1、高血压Ⅱ期以上合并心脑肾损害 方案一:复方降压片(1-2#Tid)卡托普利(12.5-50mg Tid)依那普利(5-20mg Bid)吲哒帕胺片(2.5mg Qd) 硝苯地平缓释片(10-20mg Bid)利血平(1-2#Tid) 倍他乐克(12.5-25mg Bid) 以上药物任选一种 方案二:吲哒帕胺(2.5mg Qd)+硝苯地平缓释片(10-20mg Bid)适合各类人群高血压 方案三:吲哒帕胺(2.5mg Qd)+ 卡托普利(12.5-50mg Tid)或依那普利(5-20mg Bid)适合中老年人群高血压方案四:硝苯地平缓释片(10-20mg Bid)+卡托普利(12.5-50mg Tid)或依那普利(5-20mg Bid)适合各类人群高血压方案五:硝苯地平缓释片(10-20mg Bid)+倍他乐克(12.5-25mg Bid)适合中青年人群高血压合并快心律者 方案六:吲哒帕胺(2.5mg Qd)+硝苯地平缓释片(10-20mg Bid)+卡托普利(12.5-50mg Tid)或依那普利(5-20mg Bid) 适合使用1-2种药物降压后效果不佳者 方案七:吲哒帕胺(2.5mg Qd)+ 硝苯地平缓释片(10-20mg Bid)+倍他乐克(12.5-25mg Bid)适合使用1-2种药物降压后 效果不佳者 方案八: 辛伐他汀(20mg QN)或非诺贝尔(0.2g QN)+ 血脂康胶囊(2# Tid)或脂必妥(2# Tid )适合血脂异常症 2、脑血管疾病合并肢体语言障碍 尼莫地平(40mg Tid)或倍他司汀(1#Tid)+ 吡拉西坦(0.8g Tid)+ 阿斯匹林(75-150mg QN )必要时配合高血压用药

门诊慢性病的申报及认定报销程序

门诊慢性病的申报及认定报销程序 慢性病门诊医药费报销病种为:乙型肝炎、肝硬化、恶性肿瘤、糖尿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高血压(60岁以上的人群)、冠心病、肺心病、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肾病、痛风、类风湿关节炎、椎间盘突出、甲状腺增生、乳腺增生、癫痫等16种病种。 一、申报范围 1.凡患有文件规定的慢性病之一的参合人员,均可提出鉴定申请。 2.患两种以上慢性病者需同时申报其它病种的,申请人必须向县合管办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病种的检查报告单和病历资料。 二、申报要求 1.原则上申请人须亲自携带合疗证、户口本、身份证、所需鉴定疾病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提出鉴定申请。 2.初审合格后,乡镇卫生院建立慢性病人台帐。 三、鉴定程序 1.县合管办委托县级医院对个人申报的资料进行

审核,对慢性病患者进行分类鉴定和确认。 2.对于通过鉴定的,发放《慢性病门诊医疗卡》,方可按有关规定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待遇。 3.县合管办以文件形式将通过鉴定的参合患者基础资料下发各乡镇经办机构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用于患者报销时身份认定。 4.县合管办每年组织鉴定时须对上年度通过鉴定的人员进行复审,对于所鉴定疾病康复、死亡的参合患者或退出合疗的患者取消慢性病门诊补助待遇。 四、报销程序 1.患者就医诊疗必须在当年统筹期限内及指定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使用新农合专用处方。处方所开药物必须是所鉴定疾病的治疗用药。对于所鉴定疾病的外购用药必须另开处方。 2.患者就诊时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参合农民患有慢性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医药费用按每一疗程(三个月为一疗程)实行单病种报销,属报销病种的病例,凭门诊病历、新农合专用处方、门诊发票、辅助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书》、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卫生院予以审定,每3个月凭门诊报销资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合管科初审后上报县合管办审核、报销;县外公立医院就诊者在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初审后上报县合管办审核、报销,报销费用由

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

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继续深入推行精细化管理模式,完善慢性病管理流程,切实做好门诊慢性病患者的服务工作,实施规范化管理,结合我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桓台县妇幼保健院内科全体工作人员。第三条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相关要求 第一条主任 1.负责制定《内科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 2.负责督导所有内科慢性病管理工作; 3.负责与相关科室协调慢性病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条护士长 1.负责内科门诊慢性病病人的统计、记录、存档工作; 2.负责内科门诊慢性病病人的信息保密工作; 3.负责协调内科门诊慢性病病人的即时联网结算工作; 4.负责协调内科慢性病病人就诊过程中出现的其它问题。 第三条主任助理

1.负责内科门诊慢性病患者《淄博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医疗服务协议》的签订; 2.负责内科慢性病病人用药及就诊情况的统计。 第四条内科工作人员 1.负责内科住院病人慢性病管理的介绍和解释工作; 2.负责为内科病人中符合条件的患者办理慢性病申请的工作;3.负责为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建立慢性病病历档案; 4.负责为内科慢性病就诊病人提供购药、就诊、健康指导等服务;5.负责慢性病患者就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上报工作。 第三章相关规定 第一条成立内科慢性病管理小组 组长:于光禄 组员:王园园,许爱华,沈威海 第二条门诊慢性病签约时间 1.持有慢性病证,并且证件在有效期内的患者,在2012年8月1日至9月30日在县医院医保处服务大厅进行信息登记并与选择的协议医院签订医疗服务协议; 2.2012年新申请慢性病的患者,在本年度10月15日至县医院急

省直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鉴定(复审)申请表

注:一、参保人员患有下列疾病的,可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医生按下列疾病名称准确填写鉴定诊断结论。 1.高血压3级、 2.高血压危象、 3.高血压并发症、 4.冠心病、 5.心功能不全、 6.慢性心力衰竭、 7.脑卒中、 8.脑内出血、 9.脑梗死、10.脑血管病后遗症、11.肺动脉高压、1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3.支气管哮喘、14.慢性结肠炎、15.溃疡性结肠炎、16.克罗恩病、17.肝硬化、18.慢性乙型肝炎、19.慢性丙型肝炎、20.非病毒性肝炎、21.糖尿病、22.糖尿病(1型)、23.糖尿病(2型)、24.糖尿病伴有并发症、25.甲状腺功能异常、26.甲状腺功能亢进症、27.甲状腺毒性心脏病、28.慢性肾炎、29.肾病综合征、30.慢性肾功能衰竭、31.透析、32.类风湿性关节炎、33.系统性红斑狼疮、34.系统性红斑狼疮伴并发症、35.强直性脊柱炎、36.白塞氏病、37.系统性硬化病、38.重症肌无力、39.运动神经元病、40.多发性硬化、41.癫痫、42.帕金森氏病、43.阿尔茨海默病、44.精神病、45.重症精神症、46.精神分裂症、47.双向障碍、48.偏执性情感障碍、49.分裂情感障碍、50.癫痫性精神病、51.精神发育迟滞所致精神障碍、52.其他精神类、53.心境障碍、54.抑郁症、55.躁狂症、56.难治性强迫症、57.器质性精神病、58.精神发育迟缓、59.儿童孤独症、60.血管性痴呆、61.结核、62.耐药性结核病、63.艾滋病、64.艾滋病机会性感染、65.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单眼)、66.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双眼)、67.银屑病、68.心脏瓣膜置换或血管支架植入术后-抗凝治疗、69.器官移植-肝移植术后、70.器官移植-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71.器官移植-肾移植术后、72.器官移植-心脏移植术后、73.器官移植-肺移植术后、74.器官移植-联合器官移植术后、75.肝豆状核变性、76.血友病、77.再生障碍性贫血、78.白血病门诊治疗、79.恶性肿瘤肿瘤术后、80.恶性肿瘤门诊化疗(含灌注治疗)、81.恶性肿瘤内分泌治疗、82.恶性肿瘤靶向治疗、83.甲状腺功能减退症、84.血小板减少性紫癜、85.血吸虫病、86.白癜风、87.肌萎缩侧索硬化症(ALS)、88.多肌炎、89.皮肌炎、90.干燥综合征[舍格伦]、91.心脏冠脉搭桥术后抗凝治疗、92.心脏起搏器植入术后具有心脏起搏器、93.淋巴瘤、94.骨髓瘤门诊治疗、95.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96.真性红细胞增多症、97.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 98.原发性骨髓纤维化 二、鉴定为门诊慢性病病种后,选择一家门诊定点医院。 三、每年1月份可以变更1次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 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1月印制

慢性病审批表

慢性病审批表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邳州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审批表申报单位(公章): 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医保编码 所属单位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住院情况入住 医院 住院起止 时间住院号入住 医院 住院起止 时间住院号入住 医院 住院起止 时间住院号 申报病种□1、慢性活动性肝炎肝功能异常者; □2、肝硬化失代偿; □3、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 疗); □4、肾病综合征;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系统性红斑狼疮; □7、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 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 □8、冠心病(心肌梗塞); □9、高血压病(Ⅲ期)并发心脑肾症 状; □10、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11、类风湿关节炎; □12、系统性硬皮病; □13、帕金森病; □14、抑郁症(中度),躁狂症 (中度),强迫症,偏执性精神 病、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 碍; □15、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 下腔出血恢复期及后遗症期; □16、强直性脊柱炎。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医院工作人员受理审核 签字鉴定现场身份确认签字现场检查检验身份确认 签字

填表说明:1、填写“申报病种”时,在相应选项的“□”中打“√”。 2、每张表仅可申报一项病种,需申报多项的,要分别填报。 3、检查报告及资料粘贴处:由鉴定医院负责粘贴。参保职工本人 提供的医疗资料不需粘贴在本表中,只需附在本表后装订在一 起。 5、此表复印有效,统一使用A4纸。

邳州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花名册 申报单位(签章):申报时间:年月日 备注:1、此表由参保单位根据职工个人填报的《审批表》进行汇总,申报病种编码1—16为《审批表》中所列。 2、此表需同时上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医保编码由医保处工作人员填写。 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联系电话:

新农合门诊慢性病政策与补贴你需要了解一下

2018新农合门诊慢性病政策与补贴,你需要了解一下! 目前我国的慢性病患者已超过3亿人,慢性病致死人数已占到我国因病死亡人数的80%,导致的疾病负担已占到总疾病负担的70%。同时,以糖尿病为例的慢性病已呈现年轻化发展趋势,严重影响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提起糖尿病,相信各位都不陌生。“糖尿病第一大国”的帽子,中国戴了很多年。据2017年国际糖尿病联盟公布的第八版《全球糖尿病地图》报告显示,我国成年糖尿病(20-79岁)患病人数达到1.14亿,患病率(2型糖尿病)为9.7%~11.6%,这意味着大约每10个成年人里,就有一名2型糖尿病患者。千禧年以来加速的城市化,除了成就经济繁荣,也影响着城市人群的生活节奏和身体状况。缺乏运动的生活方式、变化的饮食习惯以及日益增加的肥胖度,加剧了慢性病的上升趋势,日益增长的趋势让提高慢病管理水平势在必行。为此,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政策从家庭医生签约、医疗支付方式、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等角度,着力控制我国慢病患病率,提高我国人民的健康水平。《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则对我国慢病防控进行了长期规划,明确了2020年和2025年两个阶段性目标。到2020年,慢性病防控环境显着改善,降低因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10%。到2025年,慢性病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20%。逐步提高居民健康

期望寿命,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2017年我国慢病管理相关政策及解读2018新农合门诊慢性病政策也有了新的变化,一起来看一下。 1、新农合门诊慢性病的病种分类及病种目录有哪些?答:新农合门诊慢性病分两类:Ι类特殊慢性病病种有:(1)尿毒症三期肾透析;(2)恶性肿瘤放、化疗;(3)各类器官移植后用药;(4)白血病;(5)肝硬化(失代偿期);(6)血友病;(7)Ⅲ期尘肺病。Ⅱ类特殊慢性病病种有:(1)重性精神病;(2)再生障碍性贫血;(3)系统性红斑狼疮;(4)残疾人部分康复项目治疗(包括运动疗法、偏瘫肢体总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9类);(5)心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康复期);(6)糖尿病(并发症);(7)冠心病;(8)高血压病(2级高危组以上);(9)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0)类风湿性关节炎;(1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2)耐药性肺结核辅助用药;(13)肾病综合症;(14)心肌病;(15)癫痫;(16)Ι 或Ⅱ期尘肺病。2、新农合门诊慢性病是如何确定和报销的?答:实行慢性病专家组集体鉴定。Ⅰ类凭近期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申报,Ⅱ类原则上凭近期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未住院的可凭门诊病历、诊断证明、阳性检查报告单申报。申请一次保留三年有效,但每年须进行参合身份审查。符合病种规定的参合患者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合管办建立档案,在新农合“一卡通”卡中登记注册,患者持卡即可在定点医院刷卡报销。在县域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参合农民,凭年度就诊发票等资料在户籍所在地卫生院申报。3、新农合门诊慢性病的报销范围有哪些?答:新农合门诊慢性病的报销范围:新农合药品目录

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

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 重症慢性病申请注意事项

一、《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姓名”、“性别”、“年龄”栏以身份证为准填写,“人员类别”栏填写在职或退休,“所在单位”栏填写信阳师范学院,“申请就诊医院”栏填写后续就诊、购药的医院或药房。 二、申请病种:()恶性肿瘤放化疗;()异体器官移植抗排异;()肝硬化(失代偿期);()糖尿病;()Ⅱ期以上高血压;()系统性红斑狼疮;()肺结核;()精神病(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郁症);()帕金森病综合症;()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阻塞性肺气肿(肺源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非隐匿型者);()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癫痫病;()地中海贫血;()重症肌无力;()伊文氏综合症;()干燥综合症;()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信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病种及报销标准》详见“人事信息网——服务指南——社会保险”)。患有多种重症慢性病的人员可同时申请认定多个病种,每申请认定一个病种填写一份《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并附一份病历复印件和病情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员:新发生的符合规定病种的重症慢性病患者和原已申请但未通过认定病情加重后重新申请的患者。 四、受理单位和时间:重症慢性病申请认定工作受理单位为信阳市医疗保险中心;受理时间为每年月和月。 五、申请人员请按如下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填写《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复印病历(信阳市就诊的须加盖红章)及其他病情证明材料;()请将上述材料于每年月下旬或月下旬(恶性肿瘤患者不受此时间限制,出院即可申报)送交人事处社保科(综合行政楼室);()社保科汇总、整理材料后上报信阳市医疗保险中心。信阳市医疗保险中心受理时间为每年月和月。 五、异地居住重症慢性病患者在异地门诊治疗时,应在居住地选择一家县级以上的医院作为本人就诊医院,由本人填写《信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长期异地居住重症慢性病参保人员门诊就医审批表》(人事信息网——下载中心——社会保险),每年月份报送市医保中心审批备案,所选异地就诊医院一年内不得变动。

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标准

【附件6】 省级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标准 一、原发性高血压病 1.原发性高血压病A:血压达到确诊水平,并有下列病症之一者;(1)心电图示左室高电压,或X线、超声心动图检查证实左心室肥厚;(2)眼底检查有眼底动脉普遍或局部变窄和动静脉压迹。 2.原发性高血压B:血压达到确诊水平,提供住院病历,并有下列病症之一者: (1)近期半年内有心衰并心功能为三级; (2)近期有眼底出血或渗血,视乳头水肿; (3)有脑中风并发症; (4)有肾功能不全并发症。 二、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 1.有典型的突发性胸骨后疼痛的心绞痛临床表现; 2.经过临床心电图、心电图负荷试验、超声心动图、动态心电图、放射性核素检查、冠状动脉造影检查,符合冠心病诊断者。 三、动脉硬化性脑梗塞后遗症:提供住院病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 1.动脉硬化性脑梗塞后遗症A: (1)起病缓慢,数小时或1-2天后出现半身瘫痪及意识障碍; (2)颅脑CT、MRI等检查确定诊断; (3)经过门诊、住院治疗后仍存在肢体功能障碍者。 2.动脉硬化性脑梗塞后遗症B:符合A类条件,并有一定程序的意识障碍,语言障碍等神经症状者。 四、脑栓塞后遗症:提供住院病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 1.脑栓塞后遗症A (1)起病突然,常出现偏瘫,肢体感觉障碍,偏盲,失语等典 型的临床表现及体征,有不同程序的意识障碍; (2)颅脑CT、MRI检查可显示异常与临床体征相符合; (3)临床辅助检查发现原发病变; (4)经过门诊、住院治疗后仍遗留肢体功能障碍者。 2.脑栓塞后遗症B:符合A类条件,并有一定程序的意识障碍、语言障碍等神经症状者可以确定。 五、脑出血后遗症:提供住院病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

滨州市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医疗证申请表(职工)

滨州市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医疗证申请表(职工) 填表说明、办理流程、咨询电话、办理条件等见反面!

填表说明: 本表要认真、完整填写;“病情简介”由住院的主治医师填写;“申请慢性病名称”如果拿不准选哪一种,可以找医生帮助确定,考虑用药范围、病情够不够条件等;“专家组鉴定意见”不填;“医保经办机构备案”不填,不用盖章。 办理条件及病种: 职工连续参保缴费个月以上且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者;经过住院治疗符合以下病种条件,可以申请办理《滨州市职工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医疗证》。 恶性肿瘤 尿毒症 高血压(并发症、极高危)白血病 器官移植抗排斥免疫调节治疗脑垂体瘤 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血友病 脑血管疾病肺心病 冠心病(不稳定性心绞痛、心梗)扩张性心肌病 心、脑、大动脉血管疾病术后综合治疗风湿性心脏瓣膜病 结核病抗痨治疗(活动期)股骨头缺血性坏死 支气管哮喘类风湿关节炎(活动期)系统性红斑狼疮永久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癫痫精神病 重症肝炎、肝硬化脑垂体瘤 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重症肌无力 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帕金森氏病 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再生障碍性贫血过敏性紫癜并肾病肾病综合征 白塞氏综合症溶血性贫血 慢性肾功能不全硬皮病 申报办理所需材料: ①《滨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审批表》一份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病历”一份(近两年内的)(病历在住院医院的病案室复印)、③其他与病情相关的材料(附加材料,不必须提供)。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到参保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市直职工交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保持电话畅通,按时参加鉴定。经专家组鉴定符合条件的,公示后通知申请人。 即时办理的病种及所需材料: 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脏器官移植;心、脑、大动脉血管疾病术后综合治疗属于即时办理的病种。申请人按要求提供材料,经鉴定定合格,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滨州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医疗证》。 咨询电话:市直职工:;滨城区:,沾化区: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博兴县:; 邹平县:;开发区:;高新区:;北海新区:。

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须知

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须知 一、根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区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治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劳社医字[2001]52号)和《关于增加自治区区级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的通知》(新劳社医字[2003]14号)规定,慢病处方本是参保职工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的凭证。参保职工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必须出具医保lC卡和慢病处方本。 二、定点医疗机构接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应认真填写慢病处方本所要求的各项内容,以备审核。 三、参保人员发生规定的14种特殊慢性病门诊的治疗、检查和检验项目费用,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统筹支付用药范围》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范围之内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予以支付部分费用的标准为: 1、药品费。参保人员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用药,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统筹支付用药范围》甲类药品品种的费用,不分医院等级,个人支付30%,统筹基金支付70%;属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品种的费用,个人先自付10%后,再按参保人员个人支付30%,统筹基金支付70%支付。 2、治疗费。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准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费用,不分医院等级,参保人员个人支付30%,统筹基金支付70%;属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费用,参保人员按相应的诊疗项目个人先自付20%、15%、10%后,再

按参保人员个人支付30%,统筹基金支付70%支付。 3、检查、检验费。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准予支付费用的检查、检验项目费用,不分医院等级,参保人员个人支付30%,统筹基金支付70%;属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检查、检、验项目费用,按相应的诊疗项目个人先自付20%、15%、10%后,在500元(不含本数)以内的,个人支付30%,统筹基金支付70%;在500元(含本数)以上800元(不含本数)以内的,个人支付40%,统筹基金支付60%;800元(含本数)以上的,个人支付50%,统筹基金支付50%。 四、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须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五、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结算办法,仅针对经确认的特殊慢性病本病的用药、检查、检验和治疗项目。特殊慢性病患者的其它疾病费用按一般门诊费用处理, 六、特殊慢性病患者要妥善保管慢病处方本,防止丢失,慢病处方本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七、慢病处方本每年审核一次,患者死亡或经治疗病愈后,慢病处方本要及时交回医保中心。 八、我院医保门诊慢性病开药规定 (一)门诊慢性病处方诊断要明确,书写规范,病人各项基本信息填写完整。 (二)不同的慢性病种类应分别开具处方。 (三)一次门诊慢性病处方为一周药量。在处方上写明“一周药量”标识后,可直接记帐(包括口服、静脉、肌肉注射)。

门诊慢性病的申报及认定报销程序(实用干货)

门诊慢性病的申报及认定报 销程序 慢性病门诊医药费报销病种为:乙型肝炎、肝硬化、恶性肿瘤、糖尿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高血压(60岁以上的人群)、冠心病、肺心病、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肾病、痛风、类风湿关节炎、椎间盘突出、甲状腺增生、乳腺增生、癫痫等16种病种。 一、申报范围 1.凡患有文件规定的慢性病之一的参合人员,均可提出鉴定申请。 2.患两种以上慢性病者需同时申报其它病种的,申请人必须向县合管办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病种的检查报告单和病历资料。 二、申报要求 1.原则上申请人须亲自携带合疗证、户口本、身份证、所需鉴定疾病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提出鉴定申请。 2.初审合格后,乡镇卫生院建立慢性病人台帐。 三、鉴定程序 1.县合管办委托县级医院对个人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对慢性病患者进行分类鉴定和确认。 2.对于通过鉴定的,发放《慢性病门诊医疗卡》,方可按有关规定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待遇。 3.县合管办以文件形式将通过鉴定的参合患者基础资料下发各乡镇经办机构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用于患者报销时身份认定。

4.县合管办每年组织鉴定时须对上年度通过鉴定的人员进行复审,对于所鉴定疾病康复、死亡的参合患者或退出合疗的患者取消慢性病门诊补助待遇。 四、报销程序 1.患者就医诊疗必须在当年统筹期限内及指定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使用新农合专用处方。处方所开药物必须是所鉴定疾病的治疗用药。对于所鉴定疾病的外购用药必须另开处方。 2.患者就诊时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参合农民患有慢性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医药费用按每一疗程(三个月为一疗程)实行单病种报销,属报销病种的病例,凭门诊病历、新农合专用处方、门诊发票、辅助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书》、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卫生院予以审定,每3个月凭门诊报销资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合管科初审后上报县合管办审核、报销;县外公立医院就诊者在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初审后上报县合管办审核、报销,报销费用由合管办下拨各定点医疗机构,患者凭《合作医疗证》到初审医院合管科领取报销费用。 3.乡镇卫生院与县合管办结算时须提供患者《文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门诊慢性病患者报销登记表》、门诊病历、新农合专用处方、门诊发票、辅助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书》、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报销范围及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规范 1.凡符合《基本药品目录》范围内针对所鉴定疾病在门诊使用的药品费均可纳入补助范围。

安康市特殊慢性病认定审批表

安康市特殊慢性病认定审批表 1、每年3月底前将表与资料交本单位经办人员,由单位经办人员于4月10日前统一报送县社保中心。 2、附送资料:详见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指南。

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指南 一、门诊特殊慢性病范围 1、糖尿病; 2、高血压二期以上; 3、肝硬化; 4、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 5、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6、脑梗塞后遗症; 7、脑出血后遗症; 8、慢性活动性肝炎; 9、系统性红斑狼疮;10、白血病;11、癫痫;12、帕金森氏病;13、结核病;14、各类型精神病;15、肺气肿;16、慢性阻塞性肺病。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程序 (一)初次申报所需资料: 1、填写《安康市特殊慢性病认定审批表》; 2、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申报病种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限三年内)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门诊病历和检查报告单原件的相关资料。 4、实行全程代办制,申报资料提交本人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医保经办人员于每年4月10日前上报县社保中心,逾期后不予受理。 (二)复查确认: 1、复查确认的时间。对认定为特殊慢病且需长期门诊用药的患者,每满三年进行一次复查确认,确认时间为满三年的3月份,对逾期不复查确认或经复查认定未达到准入标准的,从当年起不再享受门诊特殊病医疗待遇。 2、复查确认需提交的资料。 1)、填写《安康市特殊慢性病认定审批表》 2)、与申报病种相符的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检查检验报告单或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例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三、有关事宜 1、在安康市境内居住的门诊特殊病患者,在慢病刷卡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直接刷卡使用,上年度个人账户划拨的门诊费支付完毕后,对用药范围内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按60%比例报销,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1000元。 2、各类精神病、癫痫病和市境外居住患者在次年的1月底前将购药发票交至社保中心,按60%比例报销。 3、特殊慢病医保卡年度结账期限:自认定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超过期限后,特种病余额自动清零。

铜陵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

铜陵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 医疗费用补助暂行办法 铜人社[2013]65号 为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费用补助工作,稳步扩大补助病种,提高补助标准,不断减轻参保人员费用负担,惠及更多民生,制定本办法。 一、病种和补助标准 (一)病种设置 一类慢性病种:癫痫、恶性肿瘤、风湿性关节炎、干燥综合症、肝硬化失代偿期、冠心病(心肌梗塞)、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功能亢进、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溃疡性结肠炎、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慢性肾炎、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帕金森病、痰菌阴性的活动性结核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Ⅱ级以上)、心脏换瓣膜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有并发症的高血压病、有并发症的糖尿病(或1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重症肌无力。 二类慢性病种:肝豆状核变性、血友病、多发性硬化症等罕见病病种;恶性肿瘤放化疗、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 (二)补助标准 一个自然年度内,对患有一类慢性病种的参保人员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最高限额补助(各病种最高补助限额见附表)。

二类慢性病病种不实行最高限额补助,依据该病种规定政策享受待遇。 二、补助标准 (一)一类慢性病补助:一类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不设起付线,城镇职工先使用完个人医疗账户,余下至该病种最高补助限额的医疗费用按80%报销,城乡居民在该病种最高补助限额内的医疗费用按60%报销。 (二)一类慢性病种患者如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其门诊医疗费用最高补助限额依次递减。当年住院一次的,按该病种最高补助限额的50%结算;住院两次的,按该病种最高补助限额的25%结算;住院三次及以上的,当年不享受门诊医疗费用补助。 患者在住院治疗后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已超出规定补助的,不再享受慢性病门诊补助,超出规定补助的医疗费用从下一年补助限额中扣除。 (三)参保人员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一类慢性病种,补助限额按其中最高的一种计算,并在此基础上增加10%。 (四)患有二类慢性病种不享受上述补助,按下列政策处理: 1、肝豆状核变性、血友病、多发性硬化症等罕见病就医:所发生费用按照《关于我市罕见病患者医疗费用的处理办法》(铜人社[2011]252号)规定报销。 2、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组织器官移植手术后抗排斥及免疫抑制剂治疗,超出起付标准的门诊医疗费用,比照住院费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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