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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局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海事局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海事局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上海海事局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海事跨越式发展,加强海事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我局职工的文化水平和专业技术素质,培养高层次人才,进一步规范我局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根据《交通部直属海事系统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培训的目的是以提高我局职工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为中心,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使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更新、扩展和提高,更好地满足职位的需要。

第三条教育培训应坚持以人为本、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以符合我局实际工作和未来发展的需求。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在册职工。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人事教育处是局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培训中心是局教育培训的承办机构。局属各单位人事教育科或办公室是本单位教育培训的管理和办事机构,应配备专兼职教育培训管理人员。

第六条人事教育处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部海事局及我局有关教育培训的政策和规定,拟定局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计划,审核培训中心组织的培训方案,监督检查培训中心计划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评估,负责局教育培训年度统计和总结工作,对培训中心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局属各单位人事教育科或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教育培训计划的拟定、具体实施、年度统计和总结及其它相关工作。

第七条局设立职工教育培训领导小组,由局党政领导、办公室、党工部、人教处、财务处、培训中心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局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有关政策的审定及重大事项的讨论、决策;负责局教育培训大纲的审定和有关专项教育培训计划的决策;指导、督促局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后评估工作,检查教育培训课题项目的实施情况。局教育培训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处。

第八条培训中心根据上海海事局教育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计划,按照各教育培训主办单位的具体要求,综合我局的教育培训资源,负责我局教育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内容及要求

第九条教育培训分为在职学历教育、拔尖人才教育培训、职业性资格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第十条在职学历教育分为自费学历教育和公派学历教育。自费学历教育是指职工为提高自身素质,利用业余时间自费参加的各类学历教育。公派学历教育是指上级下达学历教育指标,经择优选派公费参加的以攻读硕士研究生学历(位)为主的学历教育。

学历教育采用函授、电大或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毕业证书必须由国家教委认可并颁发。

职工参加学历教育,报读专业应与本人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第十一条拔尖人才教育培训按《上海海事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培养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职业性资格培训是根据国家规定,按照所从事工作性质的不同,要求持有特殊或职业资格培训证书才能上岗而必须参加的上岗前培训。

培训采用社会化形式,通过国家认定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考核,取得国家或地方统一职业性资格培训证书。

第十三条岗位技能培训分为初任培训、适任培训、晋升培训、专业技术培训、技术等级培训、辅助技能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和转岗培训。

第十四条初任培训是指对通过国家工作人员录用考或社会公开招聘进入我局任职人员的培训,包括执法岗位准入资格培训,应在录用后半年内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

初任考试合格者方能任职定级,不合格或未参加培训者不能任职定级。

第十五条适任培训是根据《上海海事局执法人员适任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A、B两类,对符合参加适任资格考试条件的人员进行基础和专业的分类培训。

培训采取自学和面授相结合的方式,适任资格培训后,参加由部海事局或局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发给适任资格证书,此证书作为参加竞聘执法职位和机关综合管理职位的首要条件。

航标、测绘人员的适任培训参照《上海海事局执法人员适任考试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晋升培训是指对晋升领导职务或晋升海事官员等级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应职位或等级岗位的要求所进行的培训。

晋升培训应在到职前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经任免机关批准,也可先到职后再培训,但必须在到

职后一年内完成。

第十七条专业技术培训是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业务岗位培训并达到72课时的继续教育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海事执法人员必须参加执法岗位准入资格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从事执法工作。

第十八条辅助技能培训是指为完成工作所必须掌握的技术能力培训,包括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使用技能培训、英语培训等。

第十九条更新知识培训是指在职人员以新增、补充、拓宽相关知识为目的的培训进修,每人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一般不应少于10个工作日。

第二十条转岗培训是指通过岗位竞聘未上岗的转岗分流人员经批准参加的各类岗位技能培训。

第四章培训模式

第二十一条教育培训工作以自愿、业余、开放式培训为主,实行注册制、业余制、选修制、学分制等教育培训模式,逐步建立岗位适任、资格培训规范。

第二十二条注册制是指每位职工持有一本培训登记册,凡参加培训中心举办的各类培训和社会培训,每完成一门课程及项目的培训,经局人事教育处的审核后,按培训合格证书在培训登记册上登记注册。

第二十三条业余制是指职工的教育培训主要利用业余时间,根据各类培训要求和自己的知识需求经有关部门批准,参加培训中心举办的各类培训和社会培训,并参加培训机构的统一考试,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按相应程序进行登记备案。同时也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类业务知识讲座,累计自己的培训学分。

第二十四条选修制是指每年年初培训中心根据局教育培训计划,公布定期开设的若干项基础和专业培训课程计划(以业余时间为主),根据报名要求职工均可选择报名参加,考试合格统一颁发证书。

第二十五条学分制是指培训对象按培训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学时、环节及顺序参加听课及考核,考试合格后,成绩记入学员成绩登记表,根据学时学分标准,累计学分直至完成所规定的培训学分。

第四章审批程序

第二十六条年度教育培训工作实行计划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及海测大队(海测业务管理)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本单位(部门)下年度教育培训建议计划,于12月15日前报人事教育处。人事教育处综合审核后,拟定下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及教育经费预算计划,经教育培训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并由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局机关各处室计划内的自办培训班应在开班前,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时安排、考试考核方法、经费预算、教师人选等相关事项经主办单位负责人确认,报培训中心培训部,经中心培训部综合汇总后,将培训方案报人事教育处核准,由培训中心具体实施。

计划外急需举办的业务培训,须作专题请示,经局长同意后,另行安排。

第二十八条*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应填写《上海海事局职工外读学历、学位情况登记表》,经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确认,报人事教育处备案。

计划内外派业务培训,应填写《上海海事局技术业务外出培训申请表》,经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人事教育处审查同意后,方可参加培训学习。

外派随船见习必须与参加人员签订外派随船见习合同,安排好见习计划,见习结束后应提交相应的见习报告。第二十九条如有上级下达的公派学历教育指标、指令性培训任务或其它业务培训通知,由人事教育处或有关单位(部门)根据通知要求推荐选派人员,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公派学历教育人选须经局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审批。

第三十条局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由党委工作部、宣传处、人事教育处共同安排。

第三十一条局属各基层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参照本程序由各单位自行审批和管理。

第五章教育经费管理

第三十二条职工教育经费管理以节约、规范为原则,对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合理分配和有效控制,专款专用,实行经费的预决算管理。

第三十三条局职工教育经费由人事教育处归口管理,财务处负责监督审核。基层职工教育经费由人事教育主管部门归口管理,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审核。

第三十四条教育经费使用额度按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5%的比例使用。人事教育处每年初根据教育培训计划,拟定局年度教育经费预算计划,经财务部门审核,局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审批后列入年度财务预算,如遇计划变动,由人事教育处于每年11月份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十五条教育经费开支范围:

1、经批准参加业务培训的培训费及公派学历(位)教育的培训费。

2、自办培训班所用教材、讲义、试题、教学录音带、录象带、光盘、软件及其它教学用品的印制或购买费用。

3、支付外聘及局内兼职教师的授课费、考试命题费、监考费、阅卷费及培训班管理人员等酬金。

4、支付培训大纲、培训教材大纲及其内容的编写、审定费。

5、经批准参加学历(位)教育按规定享受的助学金。

6、参加国家统一职称资格(包括外语和计算机)考试的考务费。

7、参加职业性资格培训的培训费及考务费。

8、其它教育培训相关费用。

第六章考核及奖惩

第三十六条人事教育处负责对培训中心的执行局教育培训计划情况及完成质量的考核评估,同时负责对局属各基层教育培训计划的完成情况和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十七条经批准参加外派业务培训和公派学历教育,取得合格、结业证明或学历、学位后,全额报销培训费。差旅费及其它相关费用按局有关规定执行。

公派参加学历教育,在培训前必须签订教育培训协议书,并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如有违约,按协议书相关条款办理。

参加职业性资格培训,取得国家统一职业性资格培训证书,培训费及考务费可凭证书经本单位人事教育主管部门审验后全额报销。

第三十八条自费参加学历教育,取得国家教委承认的学历或学位后,填写《上海海事局职工教育助学金审批表》,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在校成绩单复印件,经人事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可享受职工教育助学金。具体标准为: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享受助学金3000元;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享受助学金8000元;取得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享受助学金15000元;取得博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享受助学金30000元。

第三十九条职工经批准参加教育培训期间,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按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转岗分流人员经批准可参加社会各类职业性资格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取得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后,培训费及考务费可凭证书经本单位人事教育主管部门审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全额报销。

第六章假期

第四十一条职工经批准参加学历(位)教育,听课、考试时间可享受公假待遇。

第四十二条职工应于考试前7天,凭学校通知书,各单位(部门)在保证工作的前提下,按局休假管理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八章各类酬金支付

第四十三条聘请本局工作人员兼职承担自办业务培训班的授课、辅导等工作,可发给相应酬金,标准为:授课费每课时高级职称(处级)60元,中级职称(科级)50元,一般教师40元;考试命题费每套100元;监考费每一场80元;阅卷费每份试卷1.5元。

技术工人等级应会实操考试和有证船员实操考试主考人员考务费标准:初、中级工每考一人次20元;高级工每考一人次40元;船员每考一人次40元。

第四十四条外聘教师的授课酬金根据其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及培训层次确定,一般每课时为50元—100元。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局自办各类业务培训班的证书均须由培训中心统一制作发放,局人事教育处负责验证。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原有关规定如与本办法不符,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中规定的参加学历(位)教育所享受的助学金标准时间自2003年内毕业起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关于印发《烟台海事局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海事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组织管理,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科学文化水平和专业技术素质,加快培养高层次人才,局制定了《烟台海事局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五日

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适应电力企业体制改革对教育培训工作的的要求,引导员工立足岗位,刻苦钻研技术,努力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也为了规范公司的教育培训工作,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对公司教育培训的管理、人员资格的考核和培训档案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以提高公司全员素质,增强质量意识,满足公司对人力资源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级人员的教育培训。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Q/GDCF—301.01—2003 4 职责 4.1 综合管理部是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人员资格的考核和培训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 4.2 各部门负责按时提出培训需求,并组织实施好与部门相关的培训计划;各部门建立相关的培训台帐。 4.3 生产准备部负责公司生产准备上岗人员的资格培训和考核工作。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制定培训计划 5.1.1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每年年底前提出培训计划申请。 5.1.2 综合管理部年底根据各部门申请,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提出下年教育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岗位培训、学历培训、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环境卫生、质量教育培训和资格培训等; 5.1.3 综合管理部每年初在汇总各部门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工作安排,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颁发。 5.1.4 综合管理部应对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情况及时补充调整。每半年对公司培训计划进行一次评审、修订。年终应对培训计划执行情况予以总结,形成《年度培训总结》。 5.2 培训计划的实施 5.2.1 培训计划批准后,综合管理部发给有关部门并负责组织实施。 5.2.2 综合管理部在培训前应书面通知受培训部门(人员),以便妥善安排工作。对临时性培训,如:新职工上岗培训,特殊任务的培训等,由责任部门提出具体要求,综合管理部负责安排。 5.2.3 培训后的效果评价、考核由综合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有关《培训记录》(如本次培训时间、效果评价、考核结果),《个人培训档案》、《岗位资格名单》、《培训申请》等。

国有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更好满足公司员工教育培训需求工作 2 职责负责公司培训计划、培训人员、培训费用、继续教育的管理实施。 3 过程方法及要求 3.1 岗位培训管理 3.1.1 培训计划管理 3.1.1.1 每月的25日由人力资源处下发月度培训需求表,各部门于28日前将此表反馈至人力资源处(遇节假日顺延)。 3.1.1.2 人力资源处经综合平衡后结合年度员工培训计划编制月份员工培训计划。 3.1.1.3 培训计划的完成情况作为对相关责任人及责任部门的考核内容。 3.1.1.4 各部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遇当月培训计划无法实施,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不列为考核内容。 3.1.1.5 未列入当月培训计划又需要进行培训的,需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临时培训手续,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按临时培训计划执行。 3.1.2 培训人员管理 3.1.2.1 各单位应执行培训计划,各单位负责人要合理安排好授课教师和受培人员的工作时间,以保证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 3.1.2.2 授课教师在培训前要向人力资源处提交一份授课计划表。 3.1.2.3 授课教师与受培人员都应准时参加,不得无故变更计划规定时间。 3.1.3 培训费用管理 3.1.3.1 按企业当年核定工资总额的 2.5%提取培训费,用于培训管理专项费用。 3.1.3.2 培训经费的开支范围 3.1.3.3 员工外出学习的培训费。 3.1.3.4 员工技能培训费、材料费(工、量具等)。 3.1.3.5 员工教育培训的奖励费。 3.1.3.6 兼职教师的代课费。 3.1.3.7 教学设备、仪器的购置费。 3.1.3.8 教材、图书资料、音像制品费。 3.1.3.9 低值易耗品和教学办公用品费。 3.1.3.10 教育经费应专款专用,违者按《江苏省员工教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当年结余部分转入下年使用,严禁挪作他用。 3.1.3.11 正常工作时间内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20元计算。3.1.3.12 工作日内业余时间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30元计算 3.1.3.13 双休日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40元计算。法定假日安排

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推进人才强企战略的实施,营造“建学习型企业、当学习型员工”的氛围,促进员工队伍思想素质、文化素质、业务技术素质、管理技能的提高,为公司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提供人才保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册员工。 第二章教育培训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教育培训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鼓励和自愿相结合、分散学习与集中培训相统一的原则; (二)适应公司生产发展和岗位需要的原则; (三)工学兼顾,学以致用的原则。 第三章教育培训的管理方式及职责 第四条管理方式 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实行集中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制定员工教育培训的整体规划,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规划的执行情况,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管理职责 (一)制定教育培训计划;

(二)与财务部共同负责公司教育培训经费的计划和管理; (三)及时掌握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动态; (四)负责协调处理公司教育培训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各部门教育培训管理职责 (一)制定、完善员工教育培训制度; (二)按照公司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实施相关培训; (三)负责处理本部门教育培训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章教育培训类别 第七条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特点,员工教育培训包括学历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安全质量培训、专项短期培训和班组长培训等。 第八条学历培训:是为提高员工科学文化水平开展的各种培训,包括委培、自考、函授、夜校等形式的各类教育培训。 第九条专业技术培训:是为提升员工专业技术水平或技能水平开展的培训,包括公司内外短期和继续教育培训。 第十条岗位技能培训:是为提高员工适岗能力或者获取上岗资质的培训,包括特殊工种培训、岗位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安全质量培训:以提高安全质量技能、增强安全质量意识为目的的培训,包括安全技能和安全规章的培训。 第十二条专项短期培训:以管理人员为对象,以创新管理思路、提高管理能力、拓展知识面为重点的培训,包括财务、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建设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XX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规XX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构建XX员工教育培训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及其在岗员工。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所称教育培训,是指依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各单位或部门有计划的组织员工开展的各类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等。 第四条公司教育培训工作以“人才强企战略思想”为指导,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为增强XX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五条教育培训工作坚持长远发展与当前需求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知识技能与综合素质相结合、个人自学与组织培训相结合、培训考核与职务晋升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教育培训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六条XX培训教育工作实行公司和所属各单位两级管理,依据管理权限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是全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育培训体系建设、规划与计划的制定与落实、制度建设、培训项目协调;负责落实集团公司的专项培训计划;指导、检查和考

核公司属各单位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全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经验交流和表彰活动;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的专项研究。 公司机关各部门负责提出对口业务的培训需求,以及本部门人员的培训计划;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开展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效果评估工作。 第八条公司属各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单位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计划的制定,结合业务特点和本单位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有特色的岗位培训和专项培训,负责建设本单位的培训课程的体系及师资队伍;负责本单位培训信息系统、员工培训档案和网络学习系统维护;配合公司开展专项培训组织与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及公司属各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要关心、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形成主管领导负责、业务部门组织实施、全员参与的教育培训体系。全公司各级管理者都负有组织本单位、本部门、本团队员工开展教育培训的职责和义务,在组织员工开展培训学习的同时,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及时开展员工的培训辅导、效果评估等工作。 第三章教育培训的主要容与要求 第十条公司员工教育培训以岗位培训为重点,采取部办班、外派培训、网上学习、调研讨论和自学等多种方式,有计划地安排各级各类人员进行与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能力、素质等容的各类培训,实现促进XX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第十一条公司管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应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目标,以学习党的理论体系、管理知识和必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参加提高其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的各种培训,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保障公司组织能力和管理、运营能力持续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教育培训类别 第三条新员工入职培训:为使新进员工迅速熟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所进行的培训。 第四条公司通用性培训,指为公司所有已入职员工提供的,为提高共同性技能和素质而设的培训。该类培训采取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第五条专业性培训,根据各部门业务特点和专业需求,由公司组织培训或外派培训。 第六条更高层次再教育,为取得更高专业资格、职称、学历而进行的学习、培训。 第三章教育培训权责 第七条综合部是员工教育培训的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培训和员工开发体系,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统筹各类培训资源。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开展新进员工的入职培训、通用性培训,

以及选择外部教育机构开办相关培训课程。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搜集内部对口专业及业务培训相关信息提交综合部统筹安排。 第十条综合部要对培训成绩及记录进行保存,并归入员工档案。 第四章教育培训考核 第十一条受训人员应在完成培训一周内根据受训情况提交《员工培训报告》呈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阅后,交至综合部备案。 第十三条培训内容及考核结果记入《员工培训记录表》,并计入员工档案,作为员工绩效考核、晋升和调薪参考项目之一。 第五章教育培训管理 第十四条培训计划的订立 一、各部门视业务发展需要,结合不同员工工作业绩、专业技能和素质提高的需求,于每年__月__日前拟定部门下一年度的专业性培训需求,交综合部。 二、公司通用性培训需求由综合部于每年__月__日前拟定。 三、由综合部编制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及预算,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逐步实施。 四、各部门如有超出年度专业性培训需求以外的其他培训,应提前提交《培训申请表》,按程序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职工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职工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公司人才需求和培养规划,为加强企业员工培训工作管理,不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立足创新企业教育,服务生产经营,林火多样办学,注重培训实效的原则。 1.3 本办法对职工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工作管理、师资队伍及教材建设、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检查考核、培训效果评估等进行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 职责划分 4.1公司培训工作实行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各部门配合实施的原则。 4.2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培训主管机构,根据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和人才目标规划、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及公司的全年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制定公司总体的年度培训计划及费用预算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及考核。 4.3各部门为公司培训的分管机构,可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本单位的培训需求计划,并在人力资源部的配合和指导下开展培训工作。部门内部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培训,相互研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4.4人力资源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4.4.1负责建立与公司人才规划、目标相适应的培训体系,组织进行培训制度、培训目标、培训流程的制定及修改工作。 4.4.2负责公司年度培训及费用预算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4.4.3对各部门培训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 4.4.4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及相关教学资料的制作分发。 4.4.5负责内、外培训教师的选聘、确定及协助教学。 4.4.6外出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外派参训员工培训效果评估及管理。 4.4.7公司培训工作实施效果评价分析及改进方案的呈报。

4.4.8年度培训报告的撰写、呈报,培训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及归档。 4.4.9参培员工的出勤及培训效果评价管理。 4.5各部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4.5.1本部门培训需求及费用预算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4.5.2本部室负责的培训项目,做好组织、记录、管理及效果反馈工作。 4.5.3本部门年度培训工作总结,培训资料的汇总、整理及归档。 4.5.4本部门员工的上岗、在岗及转岗培训和考核。 4.5.5本部门参训员工的组织与管理。 4.5.6培训工作报告的撰写与呈报 5 技能培训类别 5.1外培形式:高技能人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认证培训;校企合作形式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2内培形式:本公司内技术工人初、中级职业技能培训;员工岗前、转岗相关培训;特殊工种职业取证培训;关键岗位上岗前资格培训等。 6 培训流程 6.1收集培训信息 6.1.1 人力资源部每年12月向各部门发职工培训信息采集表,收集次年的培训需求。 6.1.2 各职能部门根据岗位标准、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质量方针等,提出培训需求,填报培训信息采集表,并于12月份报人力资源部。 6.1.3 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各岗位具体人员的素质分析,形成“岗位人员素质分析表” 6.1.4 人力资源部权衡采集到的信息,结合企业发展对人员素质的整体要求,确定、汇总培训需求信息 6.2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6.2.1 人力资源部根据收集的培训需求制定《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公司总经理审批,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6.2.2《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审批后,下发至各相关职能部门。 6.3 培训实施开展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最新)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最新) (1)教学管理制度---------------------------------------------------1 (2)培训教员岗位责任制度---------------------------------------6 (3)管理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责任制度--------------------------7 (4)培训档案管理制度---------------------------------------------7- (5)学员管理制度---------------------------------------------------8 (6)教学设备、设施和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1 (7)特种作业培训实习安全操作规程----------------------------12 (8)后勤管理制度---------------------------------------------------14 (9)财产和财务管理制度------------------------------------------16 (1)教学管理制度 为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校的实际教学工作特订立《教学管理制度》,请全体教师共同执行。 一、专业培训计划: 1、各专业教学计划是劳动部制定颁发的关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教学计划是学校实现培养目标,完成教学任务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期教学周期的变化,应适应调整教学计划,制订实施性教学计划。 3、实施性教学计划由教务处综合各教研组意见拟定,经校务会议或校长办公室会议审议,校长批准执行。 4、实施性教学计划根据中等专业教学计划编制。编制实施性教学计划时,可以在不超过总课时15%的范围内调整课程时数;可以在不给课程衔接造成很大的影响的前提下调整课程开设顺序;可以适量增开新课,开设讲座,但不应取消应开的主要课程,不应取消实习或大量削减学习时间。 二、教学大纲 1、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是根据教学计划规定各门课程有关教学内容的纲要。它规定课程的教材内容,阐明课程的教学目的、任务、内容、范围、体系、教学进度以及教学方法的基本要求。教学大纲是选定教科书和教学的基本依据,是该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 2、教学计划中规定设置的各门课程,都应有相应的教学大纲。政治理论课和普通文化课,执行国家教委制定颁布的纲要;专业基础课,执行国家劳动部制定颁发的授课纲要。 3、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是实现培养目标,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保证。学校领导应要求教师;(1)、全面领会所在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体系和精神实质。同时应了解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

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益,切实保证教育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相关财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司有关规定,实行归口管理、预算控制和专款专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地市分公司,研发中心、数据中心。 第二章管理职责分工 第四条教育培训部门是教育培训经费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年度教育培训经费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情况分析及控制。 第五条财务部门是公司的预算汇总管理部门,负责批复年度教育培训经费预算。 第六条总公司审计部和各区域审计中心负责教育培训经费的审计监督。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是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部门,负责提出部门年度教育培训需求和教育培训经费预算项目,并报送教育培训部门。 第三章开支范围 第八条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对象包括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和与公司签订代理合同的销售人员,具体开支范围为: (一)使用对象为员工的教育培训经费开支范围 1.培训费:新入司员工岗前培训,在岗员工的岗位资格培训、岗位适应性培训,专业资格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党校培训,专题讲座等。 2.授课费:讲师授课费用。 3.考试费: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参加与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资格考试费用、以个人名义加入与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学会的年度会费。 4.教材资料费:培训教材、教学资料购买费用。 5.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购置非固定资产的教学设备和教学用具,教育培训刊物,各类考试的出卷、阅卷、监考等费用。 6.食宿费:学员和讲师在培训期间的住宿和就餐费用。

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在职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公司员工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的进程,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风尚,推进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根据集团公司《员工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培训工作遵循的原则:员工教育培训工作以坚持从实际出发,因需施教,学以致用,灵活多样,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岗位培训为主,以学历教育为辅的原则;以坚持经常化、制度化,使员工教育培训工作适应企业发展,适应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的原则。 第三条教育培训工作宗旨:素质教育、强化培训、注重实效、突出重点。 第四条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思想:集中管理、统一规划、因需施教。 第五条教育培训目标: (一)培养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新型的各类复合型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 (二)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各层次、各类型的专业技术队伍。 第2章管理体制 第六条加强组织领导。公司要高度重视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把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列入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考核内容。 第七条教育培训实行公司、职工教育中心、生产科室三级管理体制。 第八条职工教育中心、人事科负责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教育培训总体工作的指导、服务、检查生产部门的培训工作;生产部门负责组织本科室员工日常岗位操作技能、业务知识、安全制度等教育,提出本科室员工教育培训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加强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的教育培训体系,发挥职工教育中心的主导作用,有效利用社会及专业单位的主渠道作用。 第三章教育培训内容 第十条根据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结合岗位职责要求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文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三支队伍建设,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为公司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根据河南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及全体在职员工。 第三条公司教育培训工作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管理: (一)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级实施。 (二)分类培训、按需施教、学用结合、注重实效。 (三)以个人自学、在职培训、短期培训和针对性培训为主。 (四)以激励为主。

第二章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四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在公司统一领导下,实行公司、各单位、班组三级管理体制。公司所属各单位设专(兼)职教育培训人员,班组设兼职教育培训人员,形成公司、各单位、班组三级培训网络。 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实施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超(超)临界和核电机组检修技能人员的培训工作及新技术、新工艺的培训和推广工作。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是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培训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有关教育培训的政策和规定,执行河南公司有关教育培训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健全教育培训

工作制度和措施。 (二)根据河南公司人力资源工作要求和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结合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和生产经营实际,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员工岗位规范和队伍素质建设需要,指导各部门和各单位开展各类员工培训;负责对培训过程和培训效果监督和检查。 (四)会同财务部门编制公司教育经费年度预算;控制和监督预算的执行,定期上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 (五)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员工技能竞赛;组织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各类竞赛,做好参赛人员的选拔、赛前培训、参赛及表彰奖励等工作。 (六)负责选派员工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培训;负责组织公司员工职业技能鉴定及培训,做好资格审核及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

新媒体科技公司在职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新媒体科技公司在职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 第二节培训制度 第三节培训内容 第四节学历(学位)教育. 第五节教育培训管理.. 第六节培训机制 第七节附则..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上海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科技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员工队伍的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创建学习型组织,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人努力成才的观念,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在职人员教育培训的规定,结合XX科技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职人员的教育培训,是指XX科技公司在职人员通过一定形式的学习,在理论素养、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知识水平、专业技能、管理水平等方面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获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岗证书等,使其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与XX科技公司不断发展的事业需要相适应。 第三条XX科技公司所属单位应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在职人员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在职学习和脱产培训。培训工作可以项目形式委托国内外有关院校或专门机构开展。

第四条XX科技公司在职人员培训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和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参加教育培训是在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参加教育培训的成绩和综合鉴定是在职人员上岗、考核、定级、转岗、续聘、任职、评先进和晋升岗位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六条培训制度应与在职人员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相结合。各单位应根据员工自行拟订的职业生涯规划或组织考察后确定的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第二节培训制度 第七条培训分为:学历培训、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培训、岗位培训、专项培训、任职培训。 第八条学历培训是指员工通过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国外学校学位的教育培训。 第九条岗前培训是指对新进单位的人员和本单位转岗人员新聘岗位前的培训。 XX科技公司所属单位从大专院校(职校)招聘的毕业生,在上岗前必须先参加XX集团或录用单位组织的入职培训; 对转任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任职前的培训; 待岗人员重新聘任新岗位的,必须进行任职前的培训。 第十条持证上岗培训指广播电视技术行业规定的专业岗位实行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大力实施人才兴企战略,全面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逐步造就专业配套、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员工队伍,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构建和谐企业,实现职工教育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 全面树立“大培训、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理念和“终身学习”、“人人都可以成才”的人才观,坚持“以人为本、面向企业,结合生产,突出技能,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指导思想,积极引导鼓励员工岗位学习、岗位成才,把员工个人愿景与企业发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让员工在创造价值中实现人生价值。 三、原则 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必须贯彻“先培训后上岗”和“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原则。以专业技术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工作。 四、策略 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围绕企业可持续发

展战略,教育培训管理坚持“全面、全员”的策略,即全员参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坚持“强制性”的策略,即按岗位、学历、职称等要求达到规定学时和完成各项培训指标;坚持“行政一把手”策略,即“一把手”是部门培训管理第一责任人;坚持“适应、引导”的策略,即培训要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适应岗位需求和员工个人发展需要,积极引导员工终身学习、岗位学习、学有所长。 五、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所有从业人员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教育培训工作在公司职工教育委员会领导下,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实行公司、基层单位(部室)、班组(施工点)三级教育培训管理网络体系。 六、机构组成 (一)公司职工教育委员会是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党委书记、副书记、各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会主席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附件1 陕煤集团神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SM/SNCY-QZ(Z)-0012-Ⅰ/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健全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体系,规范培训管理工作流程,提高员工队伍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实现安全、高效生产的目的,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4号令)和《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南矿业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神南司发〔2010〕488号)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教育培训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规划目标,健全培训管理体制,以适应岗位需求、提高全员素质为导向,以岗位技术培训为核心,以安全技术培训为重点,多层次、全方位的组织开展培训,提升员工队伍整体学习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员工创造职业生涯通道,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 第三条员工教育培训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员工培训与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目的性和实效性。 二、坚持员工培训与实行劳动预备制、职业资格证书制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的正常衔接。

三、坚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操作工人培训并重的原则,促进员工队伍素质全面提高。 四、坚持培训与考核、奖惩、待遇相结合的原则,调动员工参与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四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第二章培训体制 第五条公司成立员工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员工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组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副组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工程师 成员:各单位培训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培训工作实行宏观管理,负责员工培训工作的筹划、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一、编制公司培训相关制度,建立培训管理体系; 二、负责调研公司各单位的培训需求,并进行汇总分析; 三、制定公司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和专项培训计划; 四、指导、协调、督促各单位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并提供培训相关的服务;

教育培训中心管理规定

教育培训中心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阳光辅导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为树立本中心良好的办学形象,营造一个团结、有序、严谨、实干、高效的工作团队,创造更好的业绩,特制定以下有关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中心的每位教职员工。 一、本中心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中心章程,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本中心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本中心利益、形象、声誉 或破坏本中心发展的事情。 三、本中心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教学技术及业务水平, 不断完善本中心的经营、教学、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本中心的实力。 四、本中心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教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 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本中心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中心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本中心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 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本中心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中心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作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本中心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 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中心纪律,对任何违反中心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 究。 员工行为规范

1、树立迪普斯荣辱观和迪普斯育人意识,学习迪普斯教育的文化精神,自觉塑造和维护迪 普斯教育的团队形象,随处都要以迪普斯人的精神与人交往,赢得尊重和认可。 2、任何工作都要有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部门之间和同事之间要积极配合,互相提供便利 和支持。特别在外出做活动、执行任务或单位内合作性工作与活动中,既要保质保量完成本人任务,也要协助他人完成任务,不得自己完成了任务就走或袖手旁观。工作中要互相替同事着想,为领导着想,发挥奉献精神,积极出主意,主动承担责任,分担工作。 3、上班时态度热情,工作主动,敬业诚实,团结一心,互相合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气氛。 不在背地里说同事的短处,有任何意见当面坦诚提出。不允许向上级打探与自己工作无关的事情,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4、精通业务,对“迪普斯”的相关理论熟记于心。 5、工作讲效率,不拖拉,按时上交各种资料;动作迅速,精神饱满,不萎靡。认真执行岗 位工作考核办法,每天填写工作效率量化分析表,每周按部门进行一周工作达标考核。 6、关心集体,服从领导统一调配。课内课外都要以迪普斯教育专业教师的形象与人交 往,赢得尊重和认可。 7、在单位统一使用标准普通话。 8、仪表大方,服装整洁,不留盖眼额发,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带耳环、不穿拖 鞋、不穿高跟鞋、不穿筒裙、不穿无袖等过于暴露的服装等。 9、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一般必须提前15分钟到办公室,做好上班前的准备。不 在办公室吃早点。 10、下班前做好办公室的卫生整洁工作,关掉电脑、电源,关好门窗,特别是自己的桌 子、柜子等整理干净。人离开桌子,把桌子上的东西放整齐。下班或者外出办事、上课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实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规范并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培养和造就适应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员工队伍,根据国家《劳动法》、《公司法》、《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育培训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手段,是提高员工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系统各企业应将员工教育培训作为优先发展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提供保障。 第三条员工依法享有教育培训的权力,也有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适应企业生产经营和岗位工作需要的义务。系统内全体员工须自觉加强学习,严格执行企业有关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达到工作岗位的要求。 第四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层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系统各企业应以科学发展观和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为指导,以服务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为宗旨,以满足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为基本要求,以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为核心,以岗位培训为重点,以建立高素质员工队伍为目的,全面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三级管理体制。 第七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有关规章制度,审定重要岗位教育培训及考核标准。 (二)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XXXX 关于印发《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公司人才培养的战略部署,建立和完善具有XXXX特色的人才培养和职工教育机制,通过规范、有序、高效的教育培训活动,科学、合理地培养和储备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求的人才资源,不断提升公司职工的整体素质,最终打造一支“专业齐全、梯次合理、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人才队伍,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该办法经XXX年XX月XX日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下发,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 1.XXXX职工教育培训管理 办法 2.XXXX培训费用申请单 3.XXXX员工送外培训审批表

附件1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促进职工教育培训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使公司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水平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以达到公司与职工共同发展的目的,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适宜的人力资源,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X所属各单位及广大职工。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组织人力资源部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行业的教育培训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参照XXXX集团、XXXX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规定,制定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规章制度。 一、负责统筹规划公司培训教育工作并管理经费的有效使用。 二、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三、负责企业内训师的管理。 四、负责日常培训的运营管理,如培训需求分析、培训实施、培训费用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职责 各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培训管理体系和流程。 一、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及培训预算。 二、组织实施本单位职工的各项培训工作,并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项培训任务。 三、负责培训的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职工的培训档案。 第三章培训类别及内容 第五条培训类别 一、内部培训:企业以自身内部资源组织实施的培训。 二、外部培训:从企业外部获取培训资源而实施的培训。 三、新职工培训

公司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 企业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教育培训效果,根据《总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系统制〔2008〕38号)、《总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考核办法》(系统制〔2007〕1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特对原《企业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通过建立系统的奖惩机制,对教育培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评定。 第三条在公司教育培训委员会领导下,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检查、考评和考核等工作。安全监察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考试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取证管理等工作。设备管理部、电气部、综合部等部门负责所属特种作业证书的取证管理工作。培训中心按照人力资源部的培训计划与方案,负责各类考试、竞赛、培训班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行政正职是本部门教育培训工作的第一培训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员工较多的生产部门,可指定一名副主任具体负责本部门员工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本部门教育培训工作第二培训责任人。 第二章部门考核

第五条建立公司三级教育培训网络,公司各部门教育培训网不健全的,考核该部门培训责任人每人100元。 第六条各部门应根据公司教育培训规定制定本部门教育培训具体制度,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安全监察部负责公司整体的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制定下发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及考核制度。制度不健全的,考核部门培训责任人300元,培训员200元。 第七条各部门每年12月5日前上报下一年度教育培训计划;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上报本部门上半年及年度教育培训工作总结,逾期未完成的考核部门培训责任人每人200元。 第八条各部门应加强对班组员工日常培训的管理、评估、考核。日常培训或考核执行不到位的,考核部门培训责任人200元,培训员100元。 第九条各部门应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年、月度培训计划,配合公司落实年度计划内本部门培训项目。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种培训,以保证培训计划及部门员工培训积分的完成。未完成培训计划的,按未完成的培训计划项目数量考核部门培训责任人和部门培训员每人100元/项。员工教育培训积分达标率未达到100%的,每少一人达标考核部门培训责任人每人50元。 第十条各部门应积极完善培训资料、记录及建档工作,未完善的考核部门培训责任人和部门培训员每人100元。 第十一条公司配发的资料,应由部门统一发放、管理。

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院职工教育培训体系,增强职工工作能力,开发职工潜能,培养一流人才,建设一支“爱岗敬业、意识超前、业务精湛、严谨求实、团结奋进”的职工队伍,为院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工教育培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统筹规划、分工负责;完善体系,创新机制的原则,主要内容为: (一)把握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和院事业发展目标的要求,突出提升院管理人才的战略开拓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学习钻研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提高技能人才的实际操作能力、技术革新能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有效利用各种培训资源,不断创新培训内容,逐步形成主管部门规划指导、各单位积极参与的培训格局。 (三)建立健全各项培训机制,形成“培训须评估,评估须记录,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培训模式。 第二章职工教育培训的形式 第三条院职工教育培训分为以下几个类型:院内培训、院外培训;院级培训、所级培训;上岗培训、在岗培训和转岗培训。

第四条职工教育培训应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讲座、专项交流、学术报告、视频教学、拓展训练等多种培训方式,并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多种教学方法,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第五条鼓励全院职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参加各种形式的在职培训。 1.定期选送院内职工参加国、内外高层次、高起点的专业会议和技术交流; 2.定期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去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进行短期研修、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3.定期选拔技术工人进行技术交流、观摩及系统化学习。 第三章职工教育培训内容及要求 第六条全院职工均享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原则上在职职工每年须接受累计不少于30个学时的在岗培训,新入院职工须进行上岗培训,调整工作岗位的职工须进行转岗培训。 第七条院内培训指由院或各直属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院外培训指职工参加的非我院组织的各类培训。 第八条院级培训由院或院委托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主要是覆盖面较广的专业基础理论、技能及管理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所级培训由各直属单位组织,主要是针对各直属单位实际需要组织的专业理论、技能及管理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教育培训工作管理规定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教育培训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统一规范管理,推进教育培训工作的系统化、专业化、制度化,持续完善有中国人寿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有效提升各类人员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育是向培训对象传授相关的知识、理论;培训是向培训对象进行相关业务技能的训练。教育培训是对公司各职级、各类别人员实施的应知应会的知识、理论的学习和应具备的技能、能力的训练。 第三条教育培训的对象分为员工、销售人员和讲师。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销售人员是指在个险、团险、银保、电销等渠道直接从事销售工作的人员,包括销售人员和销售主管;讲师是指承担培训授课和教材课件开发等任务的人员,包括专职讲师和兼职讲师。 第四条教育培训分为制式培训和非制式培训两大类。 制式培训是指公司统一规划并向各类人员提供的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培训,是各类人员必须定期 ---------------------------------------------------------精品文档 ---------------------------------------------------------------------

---------------------------------------------------------------------------------------------------------- ---------------------------------- 有序地接受的、循序渐进的阶梯式培训。 非制式培训是指公司根据各专业部门、各销售渠道特点,提供的灵活的、有针对性的、重在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技能的特色化培训。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涉及公司教育培训的重大事项进行全面的商定审议。 第七条总公司教育培训部负责全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八条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分公司(以下简称“省级分公司”)教育培训部负责执行总公司教育培训规划和制度,传承总公司教育培训任务,并开展本辖区内的各项教育培训工作。 第九条地市分公司培训部负责承担各类训练任务,并开展本辖区内的各项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条县区支公司销售支持与训练岗负责承接销售人员制式培训的衔接训练,组织落实非制式培训专题。 ---------------------------------------------------------精品文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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