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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定额总说明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土石方定额分别开挖、运输、回填编制,分别人工、机械操作编制。

二、套用本章土石方定额应根据合理的施工方案,选择合理的开挖或回填方式、运输距离、机械类型和型号。

三、定额中的岩土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中所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Ⅴ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Ⅺ~ⅩⅥ类为定额中特坚石。

四、土壤含水率大于25%时,相应挖土、装土、运土定额人工和机械数量乘以1.18系数。如已采用井点降水的,则均按干土计算。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若无地质勘察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在同一沟槽、基坑内有干、湿土时,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并按槽、坑的全深套用相应定额项目。如泥土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天然含水量W大于液限WL、天然孔隙比e小于1.0时为粘性土;天然孔隙比大于1.5时为淤泥;天然孔隙比大于1.0而小于1.5时为淤泥质土。无论是淤泥还是淤泥质土一律套用淤泥定额。

五、本章回填土压实、碾压定额按碾压后的体积(实方)编制,人工松填土、机械松填土定额按松填体积编制,其他土方挖、运定额(包括装载机装松散土)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编制。有的地区存在大孔隙土,利用大孔隙土挖方作填方时,其挖方工程量系数应相应增加,系数可由甲乙双方根据当地土壤地质情况协商确定。

六、同一槽、沟、坑内的土石方,应按同一槽、沟、坑深度(全深)套用定额。

七、本章定额未考虑挖湿土及淤泥时所发生的排水费用,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八、平整场地定额未包括挖数根、草皮和排除障碍物,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九、人工开挖砾石含量在30%以上密实性土壤的,按相应定额四类土项目乘以系数1.43。

十、人工挖沟槽土方一侧弃土,槽坑一侧填土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3。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沟槽、基坑基底开挖宽度在1m以内的,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

十一、人工在群桩间挖土的,挖土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5,工程量计算时桩省所占体积不扣除。

十二、人工挖土方需要人工垂直提升土方超过1.5m的,挖沟槽淤泥、流砂深度超过1.5m的,超出部分工程量应计算土方垂直运输费用,按垂直深度全深每米折合水平距离7米套用人工运土或淤泥、流砂定额的每增项目。

十三、人工配合机械挖土,且人工挖土工程量小于总挖方工程量的10%的,人工挖土套用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

十四、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的,相应定额人工和机械数量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费用另行计算。

十五、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土层平均厚度<30cm时,相应定额推土机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7。

十六、在横撑间距≤3m的支撑下挖土的土方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人工数量乘以系数1.43,机械数量乘以系数1.20。在横撑间距>3m的支撑下挖土和先开挖后支撑的土方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不另行调整。

十七、运淤泥套用相应运土定额自卸汽车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30。

十八、自卸汽车运土、石方项目,采用人工装车或反铲挖掘机、抓铲挖掘机装车的,相应运输1km以内定额中自卸汽车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03;采用拉铲挖掘机装车的,自卸汽车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06。

十九、手扶振动压路机碾压定额适用于无法采用振动压路机施工的土方工程量。

二十、本章石方爆破定额不适用于控制爆破。石方爆破定额按电雷管、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未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采用火雷管的,雷管材料可以换算,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按每个雷管增加导火索用量2.12m。

二十一、本章定额未考虑现场障碍物清理,如有发生另行计算。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费另行计算。

二十二、本章挡土板定额适用于沟槽、基坑、工作坑及检查井的挡土板支撑。

二十三、挡土板定额所指“密挡土板”即满铺挡板,“疏挡土板”即间隔铺挡板。

二十四、挡土板定额除槽钢挡土板项目外,均按横板计算,采用竖板的,相应定额人工数量乘以系数1.20。

二十五、定额中挡土板支撑按槽坑两侧同时支撑挡土板考虑,槽坑一侧支撑挡土板的,相应定额人工数量乘以系数1.33,除挡土板外的材料乘以系数1.33;槽坑宽度超过4.1m时,其两侧均按一侧支挡土板计算。

二十六、放坡开挖不得计算挡土板项目,如上层放坡下层支撑则按实际支撑面积计算。

二十七、采用井字支撑的,套用相应疏撑定额乘以系数0.61。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工程量计算应当根据合理的施工方案计算,

1.土石方开挖需要放坡和工作面需要预留宽度的,应根据工程地质情况确定。

2.一般优先考虑采用机械施工,只有在因场地限制机械难以进场时采用人工施工。

3.机械挖沟槽(基坑)土方(淤泥)如需人工辅助开挖(如清底、切边、修整底边等),人工开挖程量一般不超过总开挖工程量的10%。在支撑下开挖,人工开挖与机械开挖的工程量比例根据实际支撑情况确定。

4.土石方运输工程量应根据场地情况和当地有关规定确定,开挖的土石方可以利用作为回填料的且现场可以堆放的,土石方弃运工程量应扣除回填工程量。

二、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3m以内,底长大于宽3

倍以上的按槽计算;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按基坑计算;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挖土方和山坡切土以原地面标高作为划分界限,以上为“山坡切土”,以下为“挖土方”。

三、平整场地按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四、土石方开挖工程量按挖方尺寸以体积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内;石方超挖量并入石方工程量计算,超挖量根据工程地质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计算。

五、挖沟槽土方,长度按中心线长度计算。如遇管道井室(包括检查井、雨水井、阀门井和雨水进水井等)所需增加开挖工程量可按沟槽全部工程量的2.5%计算。如遇挖沟槽土方与独立基坑或土方连接的,其长度应减去独立基坑或土方的下底宽度。

六、土石方回填工程量按填方尺寸以体积计算:

1.基础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勘误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计算;

2.室内回填: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计算;

3.场地回填:按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计算。

七、土石方运输工程量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剩余土石方外运的工程量应扣除折算为天然密实度体积的回填工程量。

土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八、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石重心至填土石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填、弃土石方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如下系数:

2.拖式铲运机3m3加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支撑工程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方法及数量计算,按所需支撑的支撑面尺寸以面积计算。

第二章桩基础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陆地上桩基础工程。

二、本章定额项目名称中的桩长是指实际桩底(桩尖)至自然地坪的全长;锤重是指设计锤重;压桩力是指设计压桩力。

三、本章定额中已综合了各种土类、各种桩的压实系数和充盈系数。

四、本章定额中未考虑桩基施工遇有旧基础、孤石等需处理的;施工场地桩机无法直接行走而需加固的,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打(压)预制方(管)桩定额:

1.已包括预制混凝土桩的场内运输;

2.未包括钢筋混凝土方(管)桩材料费;

3.送预制方(管)桩套用相应打(压)桩定额,其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乘以下表系数。

4.采用机械快速连接打压预制管桩,相应打压桩定额的人工和起重机械消耗量乘以1.07系数,送桩不变;不再计算接桩费用,接桩材料费归入管桩材料费中。

5.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等周转性材料。

六、锚杆静压桩压桩定额。

1.已包括校正反力架垫铁的摊销量,封桩定额已综合砍、凿桩头费用;

2.未包括反力架用的螺栓螺帽,按铁件另计;

3.未包括钢筋混凝土桩材料费。

七、钢筋混凝土桩的损耗率按1.5%,不分现场预制或外购。

八、设计的电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与定额的用量不同时,按设计调整。

九、冲(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1.冲(钻)孔灌注桩分列成孔、护筒埋设、混凝土灌注、泥浆制作、泥浆外运等项目计算。

2.桩机及钻头的种类和型号按一般情况考虑,若有不同可以调整。

3.成孔区分不同土质,共六种:

4.同一根桩土质不同,成孔按整根桩孔深套用定额。

5.孔深是指护筒顶面至桩底面的深度。

6.冲钻孔灌注混凝土桩定额已包括场内泥浆清理及砌筑泥浆池;

十、沉管灌注混凝土桩、砂桩、砂石桩的桩尖,定额中是按混凝土桩尖取定,设计桩尖材料不同可以调整。

十一、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定额。

1.已综合扩孔土方与护壁混凝土量;

2.人工挖孔桩,如遇桩岩石层,不分施工方法,另计岩层成孔增加费;

3.人工挖孔桩,如遇流砂、淤泥的,按实际发生的流砂、淤泥量定额人工增加0.60工日/m3,增加的材料及措施费用按实计算;

4.人工挖孔桩,如遇孔内发生地下渗透积水而需抽水处理的,费用另计。

十二、桩空孔部分,如需填充的,填充混凝土的套用独立基础垫层定额,填充砂的套用砂垫层定额。

十三、深层水泥土搅拌桩定额已综合正常施工工艺需重复喷粉、喷浆、搅拌等;深层水泥土搅拌桩定额的水泥掺量按15%考虑,设计水泥掺量不同按实际水泥掺量进行调整<勘误一>设计水泥掺量不同按水泥掺量增减定额进行调整;

十四、高压旋喷桩定额已综合接头处的复喷工料;高压旋喷桩中设计水泥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十五、钢筋笼及锚杆钻孔埋设按第四章的有关规定计算。

十六、打试验桩的,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调整。

十七、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的,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十八、本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者,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十九、本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15°)打桩的,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打桩或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m)桩的,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二十、强夯地基:

1.强夯定额综合了各夯的布点、程序和间隔距离,分三遍夯打计算,夯打遍数不同时按比例增减。

2.强夯定额已综合强夯机具的规格和数量,实际不同不调整。

3.强夯的锤、钩架等材料摊销费均综合考虑,施工中不得另行计算。

4.设计要求在夯坑内填充级配碎石,不论就地取材或由场外运碎石填坑,其填运材料费用另行计算。

5.设计要求设置防震沟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6.若遇地下水位高,夯坑内需用水泵抽水的,抽水费用另行计算。

7.强夯定额不包括强夯前的试夯工作和夯后检验强夯效果的测试工作,如有发生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1.打(压)预制方(管)桩按桩顶面(桩露出地面的按自然地坪面)至桩底面(包括桩尖)以长度计算。

2.送预制方(管)桩按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加0.5m以长度计算。

3.锚杆静压桩:压桩按实际压入长度计算,封桩按桩承台预留口的混凝土量(包括承台面以上和以下的混凝土)以体积计算,接桩按接头个数计算。

4.电焊接桩、管桩装尖焊接以个计算;硫磺胶泥接桩以面积计算

二、混凝土灌注桩。

1.冲(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1)成孔按入土深度计算。

(2)护筒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埋设深度以长度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未明确的可按每根桩1.5m计算。

(3)混凝土按设计桩长增加超灌长度(设计没有明确的按桩直径的0.5)乘以桩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4)泥浆制作按成孔体积除以循环次数计算。成孔体积按入土深度乘以桩截面积计算,循环次数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未明确的循环次数可按5次计算。

(5)废泥浆直接外运的工程量按成孔体积乘以系数2.8套用第一章泥浆外运定额,废泥浆经风干后外运的按成孔体积套用第一章淤泥外运定额。

2.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1)成孔按入土深度计算。

(2)混凝土按设计桩顶至桩尖长度加超灌长度(设计没有明确的按0.5m)计算,不扣除桩尖虚体积。复打桩按单桩体积乘以(1+复打次数)计算;局部复打按单桩体积乘以(1+复打长度÷桩长)计算。<勘误一>

3.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

(1)混凝土:圆形柱的按实际桩长度乘以桩外径(含护壁)截面积,圆台形的按实际桩长的外形体积(含护壁),加上扩大头以体积计算。套用定额时,桩径按扩大头以上的各节桩上、下口(含护壁)的平均直径。

(2)空孔:按设计桩顶至自然地坪高度乘以桩外径(含护壁)截面积计算

(3)挖除土方外运工程量可按下表的土方含量计算:

每立方米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的土方含量(单位:m3)

4.夯扩混凝土桩:

(1)混凝土按设计桩体积加超灌体积计算。

(2)空孔按设计桩顶至自然地坪高度扣除超灌长度乘以设计桩截面积计算。

三、其他桩。

1.沉管灌注砂(砂石)桩,按设计桩顶至桩尖长度加超灌长度(设计没有明确的按0.25m)乘以设计桩截面积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桩尖虚体积。

2.高压旋喷桩按设计桩长计算。

3.水泥搅拌桩按设计桩顶至桩尖长度乘以设计桩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4.人工打圆木桩及接桩、送桩按竣工材积以体积计算。

四、地基及边坡处理。

1.锚杆钻孔:岩土钻孔按钻孔深度计算,钻机水平移位按孔计算,钻机垂直移位按排计算,注浆按钻孔深度计算。

2.地基强夯区分夯击能量和夯击次数,按设计图示强夯面积计算;

3.低锤满拍按实际面积计算。

第三章砌筑工程

说明

一、设计要求的标准砖、空心砖、多孔砖以及各种砌块的规格和强度等级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二、本章定额未包括砌体内的钢筋加固,按第四章有关规定计算;本章定额未编制石挡土墙和护坡定额,套用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三、砖基础、砖砌体。

1.砖、石基础定额已综合水泥砂浆防潮层(不含垂直面防潮层)。

2.砖墙不分框架和非框架,不分内外墙,标准砖墙定额不分墙厚。

3.砖墙定额已包括先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4.多孔砖、空心砖定额中已综合考虑砌筑过程中所需实砌标准砖。

5.砖砌挡土墙,宽度2砖以上执行砖基础定额;宽度2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

6.空斗墙的填充料按炉渣考虑,如设计使用与定额不同可以换算。

7.附墙的烟囱、通风道、垃圾道,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孔洞所占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

8.零星砖砌体项目适用于台阶、台阶挡墙、梯带、锅台、炉灶、蹲台、池槽、池槽腿、花台、花池、楼梯栏板、阳台栏板、地垄墙、屋面隔热板下的砖墩、0.3m2以内的孔洞填塞。

四、砖构筑物

1.烟囱、烟道内衬需要填充隔热层者,每m3各种填料用量分别为:矿渣1.5 m3/石棉灰50kg,硅藻土730kg,根据设计要求选取一种计算。

2.砖水箱内外壁,均按图示体积计算,套用实心砖墙定额。

五、砖和砌体厚度根据设计所用规格计算,墙体厚度按下表规定计算:

注:砌块墙厚为190mm或390mm,空斗墙厚为240mm,空花墙厚为115mm。

六、石砌体

1.本定额的石料用量:乱毛石为堆体积,整毛石、方整石为实体积。

2.挡土墙、混水墙和乱毛石清水墙定额已考虑叠切面加工。整毛石清水墙和柱定额未包括修边打荒,有发生的另行计算。

3.设计要求整毛石墙面竖缝对直和规格定长的,定额中的整毛石按定长石调整。

4.整毛石墙、细石墙综合了单轨墙、双轨墙及单轨墙砌至窗台三种类型。整毛石墙中清水墙的灰缝为21-30mm,如设计要求小于20mm,应按细石墙计算。

5.竖砌石板围墙高度按地面以上2m考虑的,厚度以120mm为准,实际规格不同时,企石用量按下列比例进行调整,其余工料不变。⑴高度每增减100mm,企石用量增减4%;⑵厚度每增减10mm,企石用量增减8.5%。

6.整毛石柱、细石柱定额是按整毛石或方整石砌筑的;整根石柱(含珠、柱、斗三部分)、门框(斗)、窗框(斗)石材均为半成品。

7.石梯带按石台阶计算;石梯膀按石挡墙计算。

8.零星石砌体适用于小型池槽如污水池、洗衣池、洗菜池等。

七、砖基础、石基础为圆弧形的,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标准砖墙及空花墙为圆弧形的,其圆弧形部分增加费用套用圆、弧形砖墙增加费用定额;多孔砖墙为圆弧形的,弧形部分砌体每立方米增加0.14工日。

八、仿古建筑砖细工程。

1.砖细制作按现场手工制作考虑。

2.砖细工程的望砖刨平面、弧面均包括两侧刨缝、补磨,并已考虑望砖的加工损耗。

3.砖细工程的制作望砖项目的望砖规格为210*105*17mm,与设计不同时,定额人工按加工面面积的比例进行换算。

1.砖细工程除制作细望砖、砖细加工、砖浮雕项目外,其他项目均包括制作与安装,并已考虑砖的加工损耗。

九、仿古建筑石作工程。

1.石料质地按花岗岩石料考虑。

2.石作工程的石构件项目适用于现场制作,石构件安装适用于成品及半成品安装。

3.石料加工斩凿包括粗打,剁斧包括粗打与斩凿。

4.石料加工等级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根据“石料加工人工调整系数表”,对同等规格石构件加工面进行不同等级的加工所需要的人工进行换算。

人工调整系数表

1.线脚加工项目适用于线脚深度大于5mm,如线脚深度小于5mm,不论是阴线还是阳线,定额人工乘以0.5系数计算。

2.石栏杆柱、石栏板的花饰图案有简式、繁式之分。以几何图案、绦回、卷草、回纹、如意、云头、海浪及简单花卉为“简式”;以虁龙、虁凤、刺虎、宝相、金莲、牡丹、竹枝、梅桩、座狮奔鹿、舞鹤、翔鸾花卉鸟兽及各种山水、人物为“繁式”。

3.石构件项目的人工消耗量是按石料长度在2m以内考虑的,如石料长度在2m以上、3m以内的,定额人工乘以1.1系数;4m以内的,定额人工乘以1.2系数;5m 以内的,定额人工乘以1.35系数;5m以上的,定额人工乘以1.50系数。

4.石构件规格按成品构件的净尺寸规格计算。镂(透)空栏板按外框尺寸计算断面面积,即虚透部位面积不扣除。

5.石鼓磴项目包括制作与安装,单独计算制作时,定额人工乘以0.9系数、乌钢头乘以0.9系数;单独计算安装时,定额人工乘以0.1系数,鸟钢头乘以0.1系数。

6.复盆式柱顶石、桑石项目包括制作与安装,单独计算制作时,定额人工乘以0.94系数、乌钢头乘以0.9系数;单独计算安装时,定额人工乘以0.06系数,鸟钢头乘以0.1系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砖基础、砖砌体:

1.砖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净长线长度计算。

2.实心砖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

(1)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

(2)墙身高度:

①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②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③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④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3)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砖围墙柱、压顶并入围墙体积内。

3.空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斗墙外形体积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屋檐处的实砌部分体积并入空斗墙体积内。空斗墙的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的实砌部分,应按零星砌砖计算。

4.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洞部分体积。

5.实心砖柱、零星砌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二、砖构筑物:

1.砖烟囱、水塔:按设计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乘以高度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砖烟囱应按设计室内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身。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应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砖平拱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套用水塔定额。

2.砖烟道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应按第一道闸门为界。

3.洗车台、汽车修理坑按座计算。

4.排风管按长度计算,排风道按座计算。

三、砌块、砌体:空心砖墙、多孔砖墙、小型空心砌块墙、硅酸盐砌块墙、加气砼砌块墙、珍珠岩砼空心砌块墙、水泥空心砖墙、预制砼砌块挡土墙,计算规则同实心砖墙。

四、石砌体:

1.石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不扣除基础砂浆防潮层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体积。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

2.石墙计算规则同实心砖墙计算规则。

3.石柱、石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4.石柱:

(1)整毛石或方整石砌筑的石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整根石柱(含珠、柱、斗三部分)按根计算。

5.石地沟、石明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6.其他石砌体:

(1)零星石砌体按体积计算。

(2)石楼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入墙内的体积,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3)石廊沿、窗台、腰线、压顶、柱顶石过梁梁托石、门框(斗)、窗框(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4)方整石垫石、磉石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块计算。

(5)蓄水池底、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五、砖石基础与墙(柱)身的划分:

1.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材料的,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预算定额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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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第五章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一)本章包括:现浇混凝土基础,现浇混凝土柱,现浇混凝土梁,现浇混凝土墙,现浇混凝土板,现浇混凝土楼梯,现浇混凝土其他构件,现浇混凝土后浇带,预制混凝土柱,预制混凝土梁,预制混凝土屋架,预制混凝土板,预制混凝土楼梯,其他预制构件,钢筋工程,铁件,现浇混凝土垫层,现场搅拌混凝土增加费18节共154个子目。 (二)现浇混凝土构件 1.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预拌混凝土编制的,采用现场搅拌时,执行相应的预拌混凝土子目,换算混凝土材料费,再执行现场搅拌混凝土调整费子目。 2.现浇混凝土定额子目中不包括外加剂费用,使用外加剂时其费用应并入混凝土价格中。 m时,执行小型构件相应定额子目;单 3.定额中未列出项目的构件以及单件体积≤0.13 m的构件,执行其他构件相应定额子目。 件体积>0.13 4.基础 (1)箱式基础分别执行满堂基础、柱、梁、墙的相应定额子目。 (2)有肋带型基础,肋的高度≤0.15m时,其工程量并入带型基础工程量中,执行带型基础相应定额子目;肋的高度>0.15m时,基础和肋分别执行带型基础和墙定额子目。 (3)梁板式满堂基础的反梁高度≤0.15m时,执行梁相应定额子目;反梁高度>0.15m 时,执行墙相应定额子目。 (4)带型桩承台,独立桩承台分别执行带型基础、独立柱基相应定额子目,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05. (5)框架式设备基础,分别执行独立柱基、柱、梁、墙、板相应定额子目。 (6)现浇混凝土基础不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7)杯形基础定额子目中已综合了杯口底部找平的工、料,不得另行计算。 5.钢筋混凝土结构中,梁、板、柱、墙分别计算,执行各自相应定额子目,和墙连在一起的暗梁、暗柱并入墙体工程量中,执行墙定额子目;突出墙或梁的装饰线,并入相应项目工程量内。 6.斜梁、折量执行拱形梁定额子目。 7.墙肢截面的最大长度与厚度之比≤6倍的剪力墙,执行短肢剪力墙定额子目;L、Y、

山东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2016序列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总说明 一、《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SC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及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运输工程,建筑施工增加共二十章。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新建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为依据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建筑行业平均水平。 六、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是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七、本定额中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零配件等)是按施工中采用的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确定的,主要包括: (一)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量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周转性材料。 (二)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工点)至操作(或安装)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三)本定额中所有(各类)砂浆均按现场拌制考虑,若实际采用预拌砂浆时,各章定额项目按以下规定进行调整: 1.使用预拌砂浆(干拌)的,除将定额中的现拌砂浆调换成预拌砂浆(干拌)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382工日、增加预拌砂浆罐式搅拌机0.041台班,并扣除定额中灰浆搅

广东2010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版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一、一般规定 1、工程计量前,应了解以下事项: 1)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2)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3)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4)其他需了解的有关事项。 2、本章的土石方工程量除定额注明外,挖、运土石方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体积折算按下表计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3、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尠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详见附表)对照后确定。 4、平整场地、沟槽、基坑和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 1)建筑场地就地挖、填、运、找平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的为平整场地; 2)图示底宽在3m以内,且长大于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20m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3)图示底长小于底宽 2以内的为基坑; 4)超过上述范围的,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5、本章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及地表水排除费用。 6、本章的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超过3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 7、本章的汽车运土、石方的运输道路是按不同道路等级综合确定的,己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汽车、人力车运输重车上坡降效因素,除定额有规定外,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中,不另行计算。 8、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二、土方 1、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干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2、挖淤泥、流砂工程量,按挖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未考虑涌砂、涌泥,发生时按实。. 3、挖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的桩或类似尺寸障碍物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按定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定额总说明

市政定额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共分九册,包括: 第一册通用项目 第二册道路工程 第三册桥涵工程 第四册隧道工程 第五册给水工程 第六册排水工程 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 第八册路灯工程 第九册地铁工程 二、《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市政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编制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编制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适当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 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当地配合比情况确定材料的用量。混凝土消耗量按现场拌合考虑,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调整。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4、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等的回库维修费已计入其预算价格内。 5、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占材料费(其中不包括未计价材料和其它材料费本身)的百分数表示。 八、关于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用量包括了机械幅度差内容。 2、本定额未包括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依班组产量计算的单位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列入其他直接费中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项下。 3、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如需要再次搬运的,应在二次搬运费项下列支。 九、本定额施工用水、电是按现场有水、电考虑的,如现场无水、电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有关调整办法。 十、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一、本定额适用海拔2000m以下,地震烈度七度以下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可结合高原地区的特殊情况和地震烈度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调整办法。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定额解释 总说明 一、《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编制的。本定额共分十章,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门窗及木结构工程;屋面防水、保温及防腐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工程;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装饰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二、本定额适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新建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招标标底的依据;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六、本定额中材料消耗: (一)本定额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按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确定。 (二)本定额包括主要材料及其他材料。其他材料以占材料费百分比表示。 (三)本定额中包括材料施工损耗、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从工地仓库至加工地点或操作地点的运输损耗等。 七、本定额中机械消耗: (一)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台班消耗量和机械幅度差。以不同种类的机械分别表示。

(二)本定额中其他机械(超高机械增加中的其他机械降效除外)以占机械费百分比表示。 (三)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按《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中的有关规定计算。 八、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对其主要施工工序进行了说明,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定额中。 九、本定额中凡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 本身。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土石方工程定额说明: 一、本章包括单独土石方、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平整、清理及回填等内容。 二、单独土石方定额项目,适用于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且挖方或填方工程量大于5000m3的土石方工程。本章其他定额项目,适用于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土石方(基础土石方)工程,以及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小于5000m3的土石方工程。单独土石方定额项目不能满足需要时,可以借用其他土石方定额项目,但应乘以系数0.9。 三、本章土壤及岩石按普通土、坚土、松石、坚石分类,其具体分类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四、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天然含水率)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的地下常水位为界,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采取降水措施后,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挖土,套用挖干土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0。 五、挡土板下挖槽坑土时,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43。 六、桩间挖土,系指桩顶设计标高以下的挖土及设计标高以上0.5m范围内的挖土。挖土时不扣除桩体体积,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 七、人工修整基底与边坡,系指岩石爆破后人工对底面和边坡(厚度在0.30m 以内)的清检和修整。人工凿石开挖石方,不适用本项目。

广东2010建筑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广东2010建筑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目录 A.1土石方工程 章筑工程 章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A.6 金属结构工程 章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A.9楼地面工程 章棚工程 章墙工程 章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A.16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章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A.19 石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A.21 模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A.23 垂直运输工程 章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A.26混凝土泵送增加费 章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A.1土石方工程 章 说明 一、一般规定 1、工程计量前,应了解以下事项: 1)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2)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3)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4) 其他需了解的有关事项。 2、本章的土石方工程量除定额注明外,挖、运土石方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体积

折算按下表计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天然密实度体积 虚方体积 夯实后体积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

说总明 一、《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全国公路专业定额。它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适用于公路基本建设新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独立核算执行产品出厂价格的构件厂生产的构配件。对于公路养护的大、中修工程,可参考使用。 二、本定额是以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表现的工程预算定额。编制预算时,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应按《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计算。 三、本定额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桥涵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临时工程、材料采集及加工、材料运输共九章及附录。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和一般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定额中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工程质量标准,是根据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取定的,除定额中规定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和材料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变更定额。 五、本定额除潜水工作每工日六小时,隧道工作每工日七小时外,其余均按每工日八小时计算。 六、定额中的工程内容,均包括定额项目的全部施工过程。定额内除扼要说明施工的主要操作工序外,均包括准备与结束、场内操作范围内的水平与垂直运输、材料工地小搬运、辅助和零星用工、工具及机械小修、场地清理等工程内容。 七、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系按现行材料标准的合格料和标准规格料计算的。定额内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已包括场内运输及操作损耗,编制预算时,不得另行增加。其场外运输损耗、仓库保管损耗应在材料预算价格内考虑。 八、本定额中周转性的材料、模板、支撑、脚手杆、脚手板和挡土板等的数量,已考虑了材料的正常周转次数并计入定额内。其中就地浇筑钢筋混凝土梁用的支架及拱圈用的拱盔、支架,如确因施工安排达不到规定的周转次数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换算并按规定计算回收,其余工程一般不予抽换。 九、定额中列有的混凝土、砂浆的强度等级和用量,其材料用量已按附录中配合比表规定的数量列入定额,不得重算。如设计采用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或水泥强度等级与定额所列强度等级不同时,可按配合比表进行换算。但实际施工配合比材料用量与定稿配合比表用量不同时,除配合比表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调整。 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表的水泥用量,已综合考虑了采用不同品种水泥的因素,实际施工中不论采用何种水泥,不得调整定额用量。 十、本定额中各类混凝土均未考虑外掺剂的费用,如设计需要添加外掺剂时,可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外掺剂的费用并适当调整定额中水泥用量。 十一、本额定中各类混凝土均按施工现场拌和进行编制,当采用商品混凝土时,可将相关定额中的水泥、中(粗)砂、碎石的消耗量扣除,并按定额中所列的混凝土消耗量增加商品混凝土的消耗。十二、水泥混凝土、钢筋、模板工程的一般规定列在第四章说明中,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各章。

【建筑工程管理】土建定额说明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 一、土石方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砂砾坚土);Ⅴ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Ⅹ类以上为定额中特坚石。 二、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以上、挖土厚度30cm以外的挖土和山坡切土为挖土方,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以下的挖土为挖基础土方。 三、本定额人工挖土按挖干土编制,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如无地质勘察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界,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四、深度超过6m的人工挖土,不分土壤类别均执行深度超过6m定额,每增加0.5m为一个基数递增,不足0.5m 按一个基数计算。 五、人工挖土方定额不包括排地表水,发生时按实计算。 六、本章挖桩孔和爆破等项目,属于措施项目的安全防护、复盖材料和地下水位以下的排水另行计算。 七、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支撑间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八、在有挡土板支撑下的人工挖土,人工乘以系数1.43。

九、人工挖桩孔,桩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20m 以内乘以系数1.5。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时按定额加权计算。如遇有流砂、淤泥,按实际发生计算。 十、建筑场地厚度在1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为平整场地。场地竖向布置挖填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 十一、石方爆破定额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不分明炮、闷炮。如采用火雷管爆破,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打眼爆破如须处理渗水、积水,另行计算。 十二、预裂爆破套用人工和机械打眼爆破平基项目。 十三、石方爆破定额中已综合了不同的开挖深度、坡面开挖、放炮和找平因素。如设计规定有爆破粒径要求时,实际增加的消耗量另行计算。 十四、机械土方定额按三类土编制,如土壤类别不同时,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表1-1系数。表1-1

2016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山东省2016序列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总说明 一、《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SC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及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运输工程,建筑施工增加共二十章。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新建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为依据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建筑行业平均水平。 六、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是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七、本定额中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零配件等)是按施工中采用的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确定的,主要包括: (一)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量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周转性材料。 (二)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工点)至操作(或安装)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 (三)本定额中所有(各类)砂浆均按现场拌制考虑,若实际采用预拌砂浆时,各章定额项目按以下规定进行调整: 1.使用预拌砂浆(干拌)的,除将定额中的现拌砂浆调换成预拌砂浆(干拌)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382工日、增加预拌砂浆罐式搅拌机0.041台班,并扣除定额中灰

铁路2010版定额说明

1 总则 1.0.1为统一铁路工程概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1.0.2本规则适用于铁路工程设计阶段编制概预算和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本规则与现行铁路工程预算定额(铁建设〔2010〕223号,房屋工程除外)配套使用。 1.0.3 除执行现行铁路工程预算定额和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1.0.4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一般采用以下基本单位: 1.以体积计算的子目——立方米(m3)。 2.以面积计算的子目——平方米(m2)。 3.以长度计算的子目——米或公里(m或km)。 4.以重量计算的子目——公斤或吨(kg 或t)。 5.以自然计量单位计算的子目——台、个、处、孔、组、座或其他可以明示的自然计量单位。汇总工程量时其小数点后有效位数应按以下规定取定: (1)计量单位为“立方米”、“平方米”、“米”的取2位,第3位4舍5入。 (2)计量单位为“公里”的,轨道工程取5位,第6位4舍5入;其他工程取3位,第4位4舍5入。 (3)计量单位为“吨”的取3位,第4位4舍5入。 (4)计量单位为“个、处、孔、组、座”或其他可以明示的自然计量单位和“公斤”的一般可取整,小数点后第1位4舍5入。 2 工程量计算规则 2.1共性计量规则 2.1.1岩土施工工程分级见表1。 表1 岩土施工工程分级

注:1.软土(软黏性土、淤泥质土、淤泥、泥炭质土、泥炭)的施工工程分级,一般可定为Ⅱ级;多年冻土一般可定为Ⅳ级。 2.表中所列岩石均按完整结构岩体考虑,若岩体极破碎、节理很发育或强风化时,其等级应按表对应岩石的等级降低一个等级。 2.1.2土石方数量以体积计算时,开挖与运输数量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筑数量以压(夯)实后体积计算。土石方体积如需换算时,除另有规定外,可按表2系数换算。 表2 土石方体积换算系数 2.1.3平整场地指厚度在±0.3m及以内的原地面挖填及找平、压实等。挖填土方厚度超过±0.3m时,按土石方挖填数量计算。 2.1.4平整场地数量按设计平整场地面积计算。 2.1.5沟槽、基坑开挖、回填 2.1.5.1沟槽、基坑开挖数量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筑数量以压实体积计算。 2.1.5.2当在天然土层上挖沟槽、基坑,深度在5m以内,施工期较短、坑底在地下水位以上,土的湿度接近最佳含水量、土层构造均匀时,计算挖沟槽、基坑工程量需放坡时,放坡坡度见表3。

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_章节说明

总说明 一、《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ZYAl-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 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 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 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单价是结合市场、信息价综合取定的基期价。该材料价格为材料送达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的工地出库价格,包含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 十、本定额基价中的机械使用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相关规则计算的基期机械使用费,是按自有机械进行编制的。机械使用费可选下列一种方法调整:一是按本定额机械台班中的组成人 工费、燃料动力费进行动态调整;二是按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租赁信息价直接与本定额基价中的台班单价调差。

关于发布山东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单价的通知

阅读次数:541 字体:大中小 鲁建标字[2008]10号 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体现共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省政府第188号令《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就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鲁政字[2007]258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日工资折算办法(劳社部发[2008]3号),经研究决定,我省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

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工程等)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分别为35元/工日、29元/工日、23元/工日(详见附表)。 二、根据我省的经济发展和建筑工人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研究测算,调整我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36元/工日提高到44元/工日,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该单价为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工日单价的平均水平,是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三、各类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价格,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本市市场情况进行测算,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发布。该价格以及各市发布的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作为建设市场有关主体工程计价的指导。 四、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五、本通知自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附: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表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日

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2010年版)

广东2010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编制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十一册、十三册)(GYD-201-2000~GYD-211-2000、GYD-213-2003)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共分十二册。 二、本综合定额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也作为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三、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四、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的计量标准,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综合定额的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然没有具体说明,但已经综合考虑在内。 六、本综合定额中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以及目前我省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 1. 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 各专业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 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 水、电供应均满足施工正常使用。 5. 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关于人工: 1. 本综合定额的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用工形式,工日数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 2. 本综合定额中的人工费为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以及单位为生产工人和生产工人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 本综合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4. 本综合定额的人工单价采用四类地区综合用工水平51元/工日,各市的水平差异和幅度差应通过发布动态人工单价进行调整。 5. 本综合定额执行时,发生签证用工(借工、时工、停工、窝工)每4小时内按半个工日、4小时外至8小时内按一个工日计算。 八、关于材料: 1. 本综合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施工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和半成品等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广东2010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广东2010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第一册绿化前期工程 说明 1.1 木章定额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中种植工程之前的前期工程的计价,包括立地条件营造、绿化植物迁 移、砍伐、绿化材料运输、绿化植物假植等内容。 1.2 立地条件营造中的绿化地整理只适用于新建、扩建绿化地工程,包含地坪正负高筹30cm内、零土 方调运的整理捡平。地坪正负高差30cm外或需调运土方的,按土方处理相应子目计算。 1.3 迁移乔木中,只保留主干或连同第一级分枝的,按截干迁移计算;如保留3/5以内树冠的,按半冠 迁移计算;保留3/5以外树冠的,按全冠迁移计算。 1.4 木章定额的迁移、砍伐乔木,未考虑架空线路和(或)房屋建筑等的妨碍,或目的植物立地条件复 杂,如有上述情况,按施工组织方案计算费用。 1.5 清运树枝及树尾按5km内考虑,每增加1km内,增加载货汽车台班消耗最乘以系数0.08,其他不变。 1.6 苗木运输子日只适用于苗木迁移和发包方供应苗木的情况下使用。 1.7 使用绿篱、露地花卉及地被换填土子目时,需扣减原种植定额子目中熟耕土的消耗量。换土时,熟 耕土与通用种植十的体秋比例按3:7考虑,比倒不同时应予换算。 1.8 假植所用的熟耕土可按发包方要求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1.1 绿化地整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2 绿化地铲除杂草按实际发生面积计算。 1.3 微坡地形土方堆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4 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及铺设土工布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5 屋顶花园填充滤水层及填充屋顶种植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6 绿化地排水管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7 换土和铺草前铺沙找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8 填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9 起挖、砍伐、假植、运输乔木、灌木、棕榈、竹类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 10 起挖、砍伐、假植绿篱、露地花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 11 运输盆苗、袋苗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 12 运输草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 13 运输种植土、余土、碎渣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 14 打凿树穴调增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 15 绿化灌溉管道安装、试压、冲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 16 绿化灌溉管道阀门,喷头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 17 土方处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山东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章节说明、计算规则、解释(03版)

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总说明及章节说明 二、山东省建筑工程计算规则 三、综合解释 四、补充册 五、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

目录 1、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适用范围-------------------------4 2、《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解释-----6 3、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11 4、第一章土石方工程----------------------------------------13 5、第二章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24 6、第三章砌筑工程------------------------------------------30 7、第四章钢筋与混凝土工程----------------------------------38 8、第五章门窗及木结构工程----------------------------------48 9、第六章屋面防水保温防腐工程------------------------------54 10、第七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60 11、第八章构筑物及其他工程---------------------------------64 12、第九章装饰工程-----------------------------------------70 13、第十章施工技术措施项目---------------------------------96 1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30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第十章

第十章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中凡砂浆、混凝土的厚度、种类、配合比及装饰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间距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 二、整体面层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根据厚度每增减子目按比例调整。 三、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面项目,均不包括找平层,发生时套用找平层相应子目。 四、块料面层粘结层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水泥砂浆找平层厚度每增减子目进行调整换算。 五、块料面层结合砂浆如采用干硬性水泥砂浆的,除材料单价换算外,人工乘以系数 0.85。 六、除整体面层(水泥砂浆、现浇水磨石)楼梯外,整体面层、块料买面层及底板面层等楼地面和楼梯子目不包括踢脚线。水泥砂浆、现浇水磨石及块料面层的楼梯均包括底面及侧面抹灰。 七、楼地面找平层上如单独找平扫毛,每平方米增加人工费0.04工日,其他材料费0.50元。 八、现浇水磨石项目已包括养护和酸洗打蜡等内容。 九、块料面层铺贴定额子目包括块料安装的切割,未包括块料磨边及弧形块的切割。如设计要求磨边者套用磨边相应子目,如设计弧形块铁面时,弧形切割费另行计算。 十、块料面层铺贴,设计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据设计图纸调整定额损耗率。 十一、块料离缝铺贴灰缝宽度均按8mm计算,设计块料规格及灰缝大小与定额不同时,面砖及勾缝材料用量作相应调整。 十二、块料面层点缀适用于每个块料在0.05㎡以内的点缀项目。 十三、防静电地板、玻璃地面等定额均按成品考虑。 十四、广场砖铺贴定额中所指拼图案,指铺贴不同颜色或规格的广场砖形成环形、菱形等图案。分色线性铺装按部品图案定额套用。 十五、踢脚线高度超过30cm者,按墙、柱面工程相应定额执行。弧形踢脚线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材料乘以系数1.20。 十六、螺旋形楼梯的装饰,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与机械乘以系数1.1,块料面层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15,其他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05. 十七、木地板铺贴基层如采用毛底板的,套用细木工板基层定额,除材料单价换算外,人工含量乘以系数1.05。 十八、不锈钢踢脚线折边、铣槽费另计。 十九、扶手、栏板、栏杆的材料品种、规格、用量设计与定额规格不同时,按设计有关规定调整。铁艺栏杆、铜艺栏杆、铸铁栏杆、车花木栏杆等定额均按成品考虑。 二十、扶手、栏杆、栏板定额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扶手、栏杆、栏板,定额已包括扶手弯头制作安装需增加的费用。但遇木扶手、大理石扶手有整体弯头时,弯头另行计算,扶手工程量计算时扣除整体弯头的长度,设计不明确者,每只整体弯头按400mm 扣除。 二十一、零星装饰项目适用于楼梯、台阶侧面装饰及0.5㎡以内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修项目。

预算定额说明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 一、《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全国公路专业统一定额。它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适用于公路基本建设新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独立核算执行产品出厂价格的构件厂生产的构配件。对于公路养护的大、中修工程,可参考使用。 二、本定额是以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表现的工程预定额。编制预算时,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应按《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逄编制办法》的规定计算。 三、本定额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桥涵工程、防护工程、其他工程及沿线设施、临时工程、材料采集及加工、材料运输共九章及附录。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和一般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定额中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工程质量标准,是根据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取定的,除定额中规定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和材料消耗与定额的规定不同而变更定额。 五、本定额除潜水工作每工日六小时,隧道工作每工日七小时外,其余均按每工日八小时计算。 六、定额中的工程内容,均包括定额项目的全部施工过程。定额内除扼要说明施工的主要操作工序外,均包括准备与结束、场内操作范围内的水平与垂直运输、材料工地小搬运、辅助和零星用工、工具及机械小修、场地清理等工程内容。 七、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系按现行材料标准的合格料和标准规格料计算的。定额内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已包括场内运输及操作损耗,编制预算时,不得另行增加。其场外运输损耗、仓库保管损耗以及由于材料供应规格和质量不符合定额规定而发生的加工损耗,应在材料预算价格内考虑。 八、本定额中周转性的材料、模板、支撑、脚手杆、脚手板和挡土板等的数量,已考虑了材料的正常周转次数度计入定额内。其中就地浇筑钢筋混凝土梁用的支架及拱圈用的拱盔、支架,如确因施工安排达不到规定的周转次数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换算并按规定计算回收,其余工程一般不予抽换。 九、定额中列有混凝土、砂浆的标号和用量,其材料用量已按附录中配合比表规定的数量列入定额,不得重算。如设计采用的混凝土、砂浆标号或水泥标号与定额所列标号不同时,可按配合比表进行换算。但实际施工配合比材料用量与定额配合比表用量不同时,除配合比表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调整。 十、水泥混凝土、钢筋、模板工程的一般规定列在第四章说明中,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各章。十一、定额中所列材料总重,为建筑材料重量,不包括水及施工机械的消耗重量。 十二、本定额中各项目的施工机械种类、规格是按一般合理的施工组织确定的。如施工中实际采用机械的种类、规格与定额规定的不同时,一律不得换算。 十三、本定额中的施工机械的台班消耗,已考虑了工地合理的停置、空转和必要的备用量等因素。编制预算的台班单价,应按《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分析计算。 十四、本定额中只列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用量和主要机械台班数量。对于次要、零星材料和小型施工机具均未一一列出,分别列入“其他材料费”及“小型机具使用费”内,以元表示,编制预算即按此计算。 十五、本定额未包括公路养护管理房屋,如养路道班房、桥头看守房、收费站房等工程,这类工程应执行地区的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十六、其他未包括的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可编制补充定额在本地区执行,并报交通部备案;还缺少的项目,各设计单位可编制补充定额,随同预算文件一并送审,并将编制依据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交通)工程定额站备查。所有补充定额均应按照本定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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