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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

武汉地铁七号线一期工程全线轨行区管理办法

武汉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沿线各施工单位:

为解决轨道施工及设备安装、装修期间各施工单位作业时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杜绝轨行区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轨行区施工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轨行区是指土建承包商完成结构施工并移交给轨道承包商进场施工后,所有轨道的车辆(设备)限界范围内。即所有距车站站台边缘以内的所有范围内、区间两侧距离轨道中心线2.6m范围内,上空4.4m范围内,或是任何区间风道、风井、联络通道及折返线等。

本办法所称行车限界是指保证轨道车辆安全通行的尺寸要求,即所有施工设备、机具、材料和临时搭建的脚手架等不得侵入高以轨面标高 4.0m、宽以轨道中心两边各1.7m(即宽3.4m)的范围内。

本办法管理范围为在轨道工程施工作业阶段,需要在轨行区建筑限界内施工作业或进入轨行区施工作业的所有施工单位。

一、轨行区作业危险因素

在轨行区施工、运输过程中,存在下列危险有害因素:

1、因人员与正在运行的轨道车抢道或避让措施不当,而产生挤压、轧伤、撞击等危险;

2、因人员在轨道上行走、坐卧、休息,而产生碾压危险;

3、因施工作业,不设臵正确的防护措施,而产生挤压、轧伤、撞击等

危险;

4、因施工用工机具和物料侵入轨道车辆行车界限,使正在运行中的轨道车脱轨、倾翻等危险;

5、因轨道运输车辆超宽超限,与现有构筑物产生碰撞等危险。

二、轨行区的管理机构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地铁公司”)是轨行区日常施工的协调部门,负责各单位施工计划的协调及监督检查等工作。武汉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第一、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为地铁公司授权委托的轨行区管理单位,轨行区的行车运输由轨道施工单位负责调度、管理。

武汉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第一、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成立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并组建轨行区调度指挥中心(下称“调度中心”),成员由铺轨单位的轨行区调度员和申请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其它各沿线施工单位指派的联络员(调度员)担任,负责与轨行区管理单位对轨行区各自的施工作业进行协同对接监管。

三、轨行区管理单位职责

1、成立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其职责是:

1)参与地铁公司组织沿线各施工单位召开的轨行区施工、运输管理协调会,协调解决轨行区施工、运输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并在地铁公司的集中管控下对相互影响的施工、运输计划及交叉作业进行统筹协调,最大限度地保证各施工单位的施工。

2)协调现场急需解决的接口协调问题、设计协调问题,以及协调解决

跨部门涉及轨行区作业的计划问题。

3)负责组织对违反轨行区管理办法规定,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进行调查,做出处理决定。

4)负责与进入轨行区施工作业的单位签订《轨行区施工安全协议》,以及沿线各单位申请施工计划的核准审批、协调等工作。

2、成立轨行区调度所,其职责是:

1)在轨道施工单位的铺轨基地设立轨行区调度所(下称“调度所”),负责配合地铁公司对轨行区的施工、运输安全,施工、运输计划以及对轨行区交叉作业的协调管控,是调度中心的具体执行机构。其它各沿线施工单位须指派专人负责与调度所进行日常工作对接。

2)调度所应及时向本标段和其它施工单位传达落实调度指挥中心有关轨行区施工、运输计划的指令。

3)调度所对影响行车和人身安全的施工、运输计划及作业,有权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并责令其整改,否则不予审批其它施工、运输计划。对进入轨行区作业的施工单位屡次出现无施工安全协议、无施工作业令(或不按审批的施工计划施工)和无施工防护的“三无”现象,要及时向调度中心和地铁公司报告,以便调查处理。

3、成立轨行区巡查小组,其职责是:

1)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进入轨行区施工的单位,对其施工与运输计划执行情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施工防护情况等进行动态监督检查。

2)负责检查轨行区是否存在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遗留物(如施工机具、材料和垃圾等),发现后通知责任单位及时清理,并报业主驻项目部代表。

3)负责核查其他专业施工单位作业结束后是否对该区段成品造成损坏,发现后通知责任单位及时处理,并报业主驻项目部代表。

四、进入轨行区作业沿线各施工单位职责

1、各土建施工项目部、各车站设备安装项目部、各车站装修项目部以及供电、通信、信号等其他项目部,应相应成立进入轨行区施工的管理组织机构(报铺轨单位调度中心备案),负责各自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具体事务和协调工作。

2、配备专门的联络员(调度员)与铺轨单位调度所随时保持联系,坚守岗位,并服从铺轨单位调度所统一指挥。

3、进入轨行区作业前必须与轨道施工单位签订《轨行区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和法律责任。未签《轨行区施工安全协议》的单位,任何人严禁进入轨行区内。

4、根据施工需求,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施工与运输计划,报铺轨单位调度所。

5、传达、贯彻铺轨单位调度所公布的轨行区施工与运输计划和施工作业令(或“调度命令”),并遵照执行。

6、按照批准的轨行区施工与运输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进行作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闯入轨行区作业。作业前到铺轨单位调度所登记、

作业结束到铺轨单位调度所注销。

7、进入轨行区作业前制定安全措施,报相关监理单位和地铁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进入轨行区作业前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落实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8、必须配备有经验的职工担当现场施工负责人带队,对进入轨行区作业的施工现场情况进行实时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必须设臵安全防护人员和防护用品。

9、进入轨行区作业时,严禁破坏其它施工单位的设备和成品;作业完了后,不得在轨行区遗留任何工机具、物料和垃圾等杂物。

10、严格遵守轨行区安全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的有关规定。

五、轨行区进退场管理

施工单位进入轨行区施工前,必须先到地铁公司安质部缴纳“安全文明施工抵押金”进行备案,然后再拿押金凭证与轨行区管理单位(铺轨单位)签订《轨行区施工安全协议》(详见附件一),并办理《施工单位进场许可单》(详见附件二)。如有自重超过10吨的大型轨行设备(如供电专业的接触网作业车等)进入轨行区施工前,该车所属施工单位除办理以上手续外,还须与轨行区管理单位另行签订《轨行区运输安全协议》。

施工单位进入轨行区施工前,必须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轨行区施工安全交底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铁公司和轨行区管理单位下发的轨行区管理文件、补充办法或措施,以及与轨行区管理单位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等,

并将进场人员名单、培训考试合格记录(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及轨行区施工安全培训的影像资料(培训现场照片或视频)提交轨行区管理单位备案,据此视为施工单位已收知并宣贯了进入轨行区施工、运输的安全责任等事项。

凡施工单位因未到地铁公司安质部缴纳“安全文明施工抵押金”,未与轨行区管理单位签订《轨行区施工安全协议》,未按地铁公司和轨行区管理单位对轨行区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擅自进入轨行区进行施工,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施工单位进入轨行区施工,必须持由地铁公司审核备案、轨行区调度所复核签发的书面《施工计划申请表》(详见附件三)和《调度命令》(详见附件四)方可在调度所办理请点登记手续进场施工(登记内容包括作业地点及里程、作业时间、作业人数、施工机具、影响范围、施工防护措施、现场施工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等),未经请点登记不得进场施工,否则发生一切后果自负。

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确认是否“工完料净场地清”,有无遗留人员、工机具、物料和施工垃圾;有无存料,且物料、机具存放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是否侵入行车限界;有无成品破坏等行为。检查无碍后,先由施工单位业主代表、监理和施工负责人在《施工单位退场许可单》(详见附件五)上签字盖章,再交到调度所办理销点退场手续。请销点手续必须前后闭合,不得只请点不销点。

待整个工程施工完毕初步验收后,地铁公司安质部见到轨行区管理单位

回执的《施工单位退场许可单》后方可办理“安全文明施工抵押金”全额或余额(扣除罚款后)退款手续。

施工单位进入轨行区施工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必须遵守“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施工单位进入轨行区施工所涉及到的所有轨行区施工与运输安全的因素(危险源)均由施工单位自行识别并负安全管控责任,轨行区管理单位只负责轨行区交叉作业的统筹协调工作,以便合理、高效组织施工,不负责各施工单位自身的施工防护、施工安全和交叉影响。

2、必须遵守“谁损坏谁赔付”的原则:施工单位有责任做好轨行区其他施工单位的设备设施及成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须进行恢复原状态和性能的赔偿,情节严重者,上报地铁公司或司法机关处理。

3、必须遵守“谁施工谁负责场地清理”的原则:施工单位施工完毕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产生的施工垃圾必须就地清理出场,否则按本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轨行区施工、运输计划管理

凡进入轨行区施工作业的单位(含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向地铁公司书面提报每周施工计划(下称“周计划”)和向轨行区调度所书面提报每日《施工计划申请表(下称“日计划”,格式见附件三)》,并由提交申请的施工单位监理、业主代表和施工负责人签字盖章。计划内容须包括施工内容、时间、地点(区段)里程、人数、影响范围、防护办法、安全措施、现

场施工负责人等。施工周计划经地铁公司审批,日计划经调度所复核后,须严格按照审核批准的施工时段和范围进行施工,不得超时超范围跨区段施工。

各施工单位应于每日18:00时前将次日施工计划申请表提报调度所,由调度所根据各施工单位提报的施工计划汇总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凡晚于18:00时提报的申请计划将不予受理;鉴于多家施工单位在轨行区进行交叉作业,出于对轨行区施工与运输安全的考量,调度所原则上不受理临时变更计划或临时补充计划。

需要使用铺轨单位工程列车进行配合施工的单位,必须提前与轨行区管理单位签署《轨行区运输安全协议》,并于每日18:00时前将次日的用车计划按照《运输计划申请单》(详见附件六)的格式规范填写,报调度所审批。

调度所要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合理组织其施工和运输作业。对施工单位提报的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的施工计划,有权拒绝审批,待申请单位整改后再行审批。

七、进入轨行区施工单位作业要求

1、进出轨行区要求

1)各进入轨行区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进入轨行区施工的单位必须遵守“进、退场有序”的原则,全体作业人员进入轨行区必须穿戴有单位标识的安全帽、反光马甲,且必须有本单位职工带班。

2)各单位进入轨行区施工前,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必须经监理审批,并报业主项目工程师备案,施工作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进场施工。

3)承包商作业前必须办理施工请点手续,凭施工作业令才能进入轨行区。

4)各施工单位须严格遵守“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管理,谁施工、谁负责场地清理”的原则。每天施工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区间施工、场地清理不及时、延时施工、影响行车安全等情况时,铺轨单位调度室有权终止该单位后续的施工计划直至其整改完毕,该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铺轨单位调度室和各施工单位要做好相关施工记录,建立健全各项台帐。

5)轨行区原则上不允许存放材料、机具、设备等;施工中确实需要的材料机具、设备等应在不影响行车安全的前提下,经铺轨单位调度室同意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及安全措施,现场必须设臵隔离围护及警示标识,并安排专人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看护。

2、轨行区管理要求

1)轨行区照明及线路由轨行区总负责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使用和移动现场电器设备。因私拉乱接电器线路造成的后果自负。

2)各单位必须遵守施工现场“谁作业、谁防护”的原则,进入轨行区施工作业应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臵隔离围护、警示标识及消防器材,必要时安排专人看守。

3)进入轨行区施工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及其他单位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如果损坏则按照“谁损坏、诽赔付”的原则进行处理,对拒不赔付或分歧较大的,报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裁定。

4)进入轨行区施工,必须安排专人负责防护工作,防护人员需穿反光背心,切实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5)在未封锁的区间进行交叉施工作业,根据情况和规定设臵黄色或红色防护信号标志,在轨道车临近时,施工人员应及时撤到安全地带并移开一切影响行车的侵限物品。轨道车接近防护地点30米时一度停车,施工人员清理完影响行车的超限界物品后,车辆慢速通过。

6)防护装臵应设臵在距离施工地点两端各100米处,曲线地段要适当延长防护距离,设臵方位有利于机车司机瞭望,不能遮挡。防护的具体要求见施工防护规定。

7)轨行区原则上禁止使用手推小平车等轻型车辆,如因施工需要必须使用时,施工单位必须制定相关的安全保证措施,报铺轨单位调度室批准,同时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3、道岔管理

1)全线道岔由轨道单位负责,用钩锁器将道岔开通直股,并锁固牢靠。轨道车经过无人管理道岔进入岔线作业时,应在道岔前一度停车,由轨行区管理方调车或乘务员开启扳动道岔。轨道车驶入道岔后,按调度命令的要求恢复正线开通位臵并锁固。

2)除轨行区管理方外,其余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扳动道岔,若施工中各施工单位必须使用道岔时,必须经轨行区管理方同意后方可使用,由轨行区管

理方开启扳动道岔,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4、现场作业要求

1)施工单位负责人应派人在工程区域的起点、终点以外50米处各设臵带红白相间条纹的反光标志、标志牌或红色闪光灯作为停车防护信号,该标志应设臵于线路两钢轨之间。工点负责人确认防护员已设好停车防护后,才能发出施工命令;如发现有工程车经过,由防护员拦车,并组织作业人员、设备及时避车(撤离到安全地点),在确认工程车能安全通过前提下,再撤除停车防护信号。

2)所有在轨道附近工作的人员必须带安全帽,穿醒目的荧光农。在地面或高架桥上的轨道上工作时,承包商安全防护员必须拿信号旗;在隧道内工作时,承包商安全防护员必须拿信号灯站在工程车前端。

3)在未得到铺轨单位的允许下,不得在轨行区安装使用脚手架或升降台。

4)有工程车的承包商如发现施工地点有妨碍行车安全的异常情况时,除采取紧急措施消除故障外,须及时向铺轨单位调度室报告。

5)施工承包商在轨行区上空进行施工时,必须在轨行区施工区域上部限界外安装防护网及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6)各专业承包商在轨行区使用的平板小车、梯车等轻型车辆必须有性能良好的制动装臵,并配备专人防护。

5、文明施工要求

1)车站区施工必须遵守以下要求:确保在站台上的设备材料按照划定的区域堆放整齐,不得超过规定的限界;站台板清洁,不得有大量的积水和浮

土;不得向轨行区域丢扔污物、包装纸箱、木板、废弃的设备配件、安装材料、工具、垃圾等。

2)在轨行区域施工必须遵守以下要求:确保道床的清洁;采用适当的方法保护道床和轨道;严禁使用道床或钢轨做垫板,在上面进行剧烈的击打;施工完毕后将施工垃圾清除出轨道区域,按照规定时闻在指定区域搭设施工架;严禁向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丢扔污物、垃圾等。

3)在道岔区施工除满足上述道岔防护要求外,还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对道岔区进行保护,确保道岔区各项设备的清洁。

6、行车组织要求

1)工程车司机每次出车,均应得到正式的工程车使用计划或派车计划;无工程车使用计划的凭调度命令或调车作业单出车,否则无权出车。

2)任何人员无权要求司机在没有工程车使用计划、调度命令或调车作业单的情况下出车。

3)工程车使用计划、调度命令和调车作业单由轨行区调度签发,

4)工程车进入施工区域的凭证为调度命令,调度命令一经发布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反。

5)原则上两列工程车必须确保相距两个站间区间;紧急情况下,允许一端有一列车进入,但必须保证和相邻列车通讯良好。

6)未经许可禁止以工程列车充当通勤列车进入区间。

7)凡有工程车的施工单位,在出车前和完工后应对轨道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并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日常检查保养工作。

8)出车前进行轨道车辆性能检査,与车长共同对货物装载加固情况进行

检查、确认。随时检查轨道车总风缸、制动主管的压力,检查发动机的润滑油压力、冷却水的温度及其转速等情况。

7、紧急情况的处理

1)紧急情况是指工程车行车过程中,发生了物体、人员的碰撞,危及有关人员安全及造成长时间轨行区施工与运输停顿或阻塞的情况。

2)处理事故的优先顺序为:

保护生命一一>减少财产损失一一>保护事故现场以便调查一一>恢复正常运作。

3)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司机应立即停车,并坚守岗位,不得随意将车辆移动,等待处理。

4)车长应立即联系有关工点负责人将伤者就近急救,并报告值班调度员。在采取抢救行动前,应先保证自身及其他人员安全不受到威胁,及时地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并保护好现场。

5)值班调度员应将情况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和领导汇报,立即通知相关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业主、监理有关人员共同到现场处理,尽快恢复施工和运输。

6)需要将伤者送医院急救的,由轨行区调度协调附近施工单位在第一时间提供车辆,以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救护伤者。

7)对发生物体碰撞的,待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完毕,经允许后工程车才能重新启动。

八、施工设备、机具、材料、轨行设备进入轨行区的规定

由于轨行区施工场地有限,为合理利用空间进行安全有序作业,轨行区

施工完毕后,均须执行“工完料净场地清”的规定,原则上不允许遗留和存放设备、机具、材料、轨行设备等;确需存放时,施工设备、机具、材料、轨行设备等应在不影响行车安全及其他专业施工的前提下方可进场存放,且存料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及安全措施,必要时设臵隔离措施、消防措施和安全警示标识,并派专人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看守防护。任何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机具、材料、轨行设备等任何物品进入轨行区后,其使用和存放安全及影响均由所属施工单位管控并负责。

九、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

凡进入轨行区施工(包括站台边缘外侧、线路下部和线路上空的作业),如有可能影响正常行车,必须严格遵守施工计划申请表中要求的内容,切实执行防护措施,设备、机具、材料等不得侵入轨道车辆行车限界,并设专人按规定实施防护,防护人员须穿反光条背心。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1、需要封锁线路,中断正常行车的施工;

2、在轨道线路上进行测量、探伤、设备安装调试、搭建临时脚手架及线路维护等作业的施工;

3、人员、设备、机具、材料等侵入轨道车辆行车限界的施工;

4、在轨行区线路上使用轻型车辆(包括手推小平车,梯车、单轨车等)的施工;

5、在站台、下料口、竖井口、隧道口、联络通道等有可能侵入轨道车

辆行车限界的施工;

6、其它影响轨道施工和工程列车运行的施工。

十、轻型车辆的使用

因施工需要必须使用手推小平车、梯车、单轨车、自改小功率动力车等轨行设备(下称“轻型车辆”)时,所属施工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并报调度所备案,具体规定如下:

1、进入轨行区的轻型车辆,其设备安全和随车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因使用轻型车辆不当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由使用该轻型车辆的施工单位负责,调度所只负责登记备案;

2、进入轨行区使用轻型车辆,必须提前到调度所办理《轻型车辆使用承认书》(详见附件七),经调度所登记同意后方可使用;

3、轻型车辆必须具有脱手自动制动装臵,车体四周必须贴反光材料;

4、使用轻型车辆必须配备足够的防溜铁鞋(不少于2只),铁鞋表面要涂刷反光漆,且必须配备足够的随车人员(不少于4人),以保证轨道车列通行时能够及时撤离到安全地带;

5、使用轻型车辆停留时必须做好防溜措施(4轮小车在下坡方向打紧至少2只铁鞋,并在前端用吊装带、麻绳或钢丝绳将车体与钢轨捆绑锁紧)。轻型车辆使用完毕后严禁停留在线路上,抬离下道后不得侵限;轻型车辆的防溜铁鞋严禁遗留在轨行区线路上;

6、使用轻型车辆须遵守《轻型车辆使用承认书》中规定的运行区间里

程范围和作业时间,严禁超范围、超时使用;

7、使用轻型车辆须指派专人负责跟随车辆进行两端防护及防溜措施的实施与盯控,防护距离不得少于100米,防护办法和区间施工防护办法相同;

8、使用轻型车辆运行至岔区时,随车人员不得私自扳动道岔,更不能在运行方向和道岔开通方向不否的情况下强行推进,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单位负责。

十一、轨行区施工防护的规定

在封闭行车区间进行交叉施工作业,施工单位的防护员必须在施工区段两端设臵红色号志(防护红灯、红色停车牌)。要求所有工程列车接近防护地点30米前必须一度停车,待施工人员移开、清理完所有影响行车的超限物品并确认线路达到开通放行条件、人员撤到安全地带,并由调车长复检确认防护区段满足安全行车条件后,防护员方可撤除防护信号,示意列车慢速通过。

在未封闭行车区间或施工区段对列车运行影响较小且允许通过的区间进行交叉施工、运输作业,施工单位的防护员必须在施工区段两端设臵黄色号志(黄色灯光或黄色警示标志)。为降低施工干扰,当列车接近施工地点时,防护员可通过对讲机和口笛提前通知前方施工人员有列车接近,要求施工人员及时撤离到轨道车、轨道平板车辆限界以外,并将使用的工机具、物料等撤出轨道车、轨道平板车辆行车限界以外。

防护装臵的设臵距离应根据轨行区线路的实际情况,设在施工区段两端

各100米处,如遇曲线,要适当延长至200米处,直至满足行车瞭望条件和制动距离为止;防护装臵的设臵方位必须有利于轨道车司机瞭望,不得遮挡。鉴于地铁施工的特殊性,防护员必须在施工作业区两端都进行防护。防护员的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1、防护员在施工人员及其所带的工机具、物料等没有撤出轨道车、轨道平板车辆限界前,不能撤除红色防护号志;当防护员确定施工人员及其所带的工机具、物料等撤出轨道车、轨道平板车辆限界,并经调车长复检确认后,防护员方可撤除红色防护号志,改为黄色防护号志,示意列车减速慢行通过;如防护员确定线路上的施工已不影响列车正常运行,则可撤除黄色号志,示意列车正常通过;当防护员确定列车已通过施工区段后,重新设臵好防护,施工人员方可继续施工;

2、防护员在出发前必须对携带的防护备品和工具进行检查,确保防护备品使用良好;

3、如施工单位的施工对列车运行的轨道线路造成影响,已不能确定是否安全通行时,防护员必须显示红色号志;列车停稳后,防护员通知列车车长和司机,再次联合检查和确认该区段是否具备放行条件,并共同做好记录;

4、防护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不得随意移动防护信号;

5、防护员手持防护号志防护,当列车接近时,防护员不能随意在线路上走动,应站在列车前进方向左侧(面对来车方向右侧)正确显示防护信号;

6、施工单位必须按调度所审批下达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严禁超时、超范围(里程)施工,否则防护员的防护视为违规防护,轨行区管理单位有

权取消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

7、防护工作要坚持“谁设臵、谁撤除”的原则,防护一旦设臵,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挪移、更改防护装臵;完工后不得在轨道线路上遗留任何物品;

8、防护员严禁随意使用红色防护号志。在不影响行车或不中断行车的情况下,防护员严禁将红色防护信号设臵于线路上;当施工中断或结束时应及时撤除防护,轨行区严禁出现无人看管的防护信号。

十二、轨行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获准进入轨行区施工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戴有单位标识的安全帽、穿反光马甲(必要时,还应佩戴胸卡,胸卡上须注明姓名、单位名称及职务等);轨行区内禁止吸烟和随地大小便;禁止在轨行区内随意抛扔生活和施工垃圾;施工人员在进行本单位的施工时,要保护好其他施工单位的设备设施及工程成品。

十三、安全管理

1、安全通则

1)任何人均有责任警告不遵守安全规则的人注意安全。

2)不得对工作地点构成干扰。

3)不得无计划进入轨行区。

4)不得单独或在没有经值班调度员认定的合格人员的陪同下进入轨行区。

5)不得破坏轨行区的任何财物。

6)不得未经批准而以任何方式更改或干扰设备装臵的正常运行和测试。

7)不得将出入证复制或借给其他人员。

8)不得转借或滥用调度赋予的任何施工作业令或权利。

9)除了行车有关人员,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登乘工程机车、轨道车。

10)不得上下在运行中的轨道车车辆。

11)不得在钢轨上行走、坐卧。

12)不得在相隔不足20米的车辆间或车辆与车档间工作、穿行,除非已确定车辆不会移动及不会进行调车作业。

13)在线路或附近工作或行走时,应穿着易于司机辨认的反光衣。

14)不得擅自使用未经批准的自制运输工具在轨道上运行。

2、进入轨行区的施工单位安全守则

1)参加施工的员工必须身体健康,乘务人员无耳聋,色盲,并经安全教育合格,方准上岗操作。

2)每天开工前和收工后应通知值班调度员和驻地监理。

3)各施工单位应派一名有资格的人员负责监督整个施工时间内本项目一切工点的安全事宜。

4)除了指定的施工范围,不得进入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地点或区域。

5)从规定的出入口进出工地。

6)始终保持工地的整齐、清洁,堆料稳固。

7)在隧道内应提供充足的照明。

8)任何损坏及故障必须立即向值班调度员、驻地监理报告。

9)必须按照轨行区调度的统一安排进行施工。

3、防火要求

1)无论车站或是区间,工点范围内禁止吸烟。

2)未经轨行区调度、驻地监理工程师许可,不得存放及使用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4、施工要求

1)确保设备材料按照划定的区域堆放整齐,不得超过规定的限界。

2)每天施工完毕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严禁使用道床或钢轨做垫板,在上面进行剧烈的击打。

4)严禁向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丢仍污物、垃圾等。

5)采用切实可行的方法对道岔区进行保护。特别是要落实对道岔尖轨尖端、滑床板的保护措施。临时使用和移交时,尖轨尖端必须使用钩锁器锁死,轨行区管理方每天对道岔进行巡査。

6)严禁未经轨行区调度的许可移动停在道岔区附近的轨道车辆。

7)严禁未经轨行区调度核准的人员扳动道岔。

8)严禁移动和损坏轨道单位现场设备。

9)沿线施工单位禁止使用自制小推车在轨道上运行。

十四、违章处罚

沿线各施工单位进入轨行区施工,均应严格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对在轨行区进行危及人身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和运输作业,凡违反(但不限于)以下规定造成行车事故、人身伤害事故、技术设备设施或工程成品损坏等后果的,均视为违章施工单位责任,轨行区管理单位有权要求其停工整改;如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地铁公司和轨行区管理单位对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的

采空区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采空区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844-88 采空区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l、生产技术部门在年度开采计划中应提交地下、露天等有关地质结构移动范围,采空区处理等方面的报告,并做好资料统计和整理工作,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2、生产技术部门应及时在地表塌陷区设置观测点,明显标志或栅栏,通往塌陷区、空区的巷道要封闭不准人员进入塌陷区、空区特殊原因报主管领导批准。 3、实测图中应标明采空区、废弃井巷的处理进度、方式、数量及地表塌陷区的位置,及时根据变化情况进行图纸更新。 4、地下巷道和采空区的处理方法应在设计中确定,地下开采的塌陷区范围内不应布置重要矿山工程。 5、对岩层破碎、采空区很高,采深较大等易发生地表矿区沉陷和位移的应进行监测,可能或已经有沉

降位移的区域应有明显的标志和应急预案。 6、恢复废旧井巷,应首先了解井巷本身的稳定情况及采空区的分布情况,及废旧巷道的空气成分确认安全方可施工。 7、矿柱回采和空区处理方案应在设计中同时提出,设立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地压管理,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8、发现大面积地压活动预兆应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人员不准进入塌陷区和空区 9、矿井主要进风风流不得经过空区,必须通过要有严密的构筑物。 10、采空区应及时封闭,回采结束后应封闭所有与空区相通的影响正常通风的巷道。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深圳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暂行)20150302新

深圳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安全管理,统一协调管理各参建单位轨行区作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轨行区的安全,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线建设中轨行区调度指挥权和轨行区管理权移交集中管理后至移交运营单位前,各参建单位在轨行区的作业及其管理。 第三条凡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应遵守本办法,以及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和深圳市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轨行区是指正线、辅助线、车厂线路、区间风井、区间风道及距离车站站台边缘内侧0.5米的区域,以及这些区域的上方空间。 轨行区作业是指人员在轨行区内从事有组织的活动,包括人员行走、车辆通过、货物装卸与运输、车辆停放,或在轨行区、区间泵房及站台轨行区内进行土建、装修、安装、设备调试、工具材料堆放、施工垃圾清理等施工作业和工程检查、运营新线介入等工作,以及新闻采访等活动。 第五条轨行区实行封闭管理,任何人未经批准严禁进入轨行区。行车的作业区段不得进行其他作业,非行车的作业区段不得行车。 第六条所有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应与轨行区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第七条实行轨行区作业移交确认制度,对需要保护的成品和场地文明整洁情况,由作业单位双方办理移交确认手续。同时有

认。 第二章轨行区作业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轨行区作业管理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及其职责领导小组由地铁集团、BT项目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轨行区管理单位、监理单位等派员组成,组长由地铁集团项目管理(设备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BT项目公司和设备监理单位担任。管理小组负责轨行区作业的组织、协调、监督。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对轨行区施工“工期计划”进行审定; (三)研究、解决轨行区作业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四)协调解决涉及本线路以外的作业计划和安全问题; (五)组织制定轨行区作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六)组织或配合轨行区安全生产险情或事故的应急处臵和调查处理。 第九条BT项目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职责 各线路BT项目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其项目轨行区作业管理,全面负责轨行区作业安全。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建由BT项目公司人员、设备监理人员等组成的轨行区作业调度室; (二)指定轨道工程承包单位或其他承包商作为轨行区管理单位,并提供轨行区管理单位进行轨行区作业管理所需的设备设施; (三)建立轨行区全封闭管理所需要的物理隔离系统,包括车站轨行区防翻越护栏及门禁、联络通道隔断门和通往其他地铁线路的通道封闭门; (四)指定和授权车站地盘管理单位或轨行区管理单位核查

盲巷及采空区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盲巷及采空区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盲巷及采空区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要加强盲巷及采空区有害气体的检查管理工作,发 现问题及时处理。 2、报废的盲巷及结束区要及时进行封闭,并确保封闭 严密,封闭前要保证正常供风。 3、各单位要建立盲巷及采空区管理台帐,填清盲巷及 采空区发生、封闭时间;封闭方式;盲巷及采空区示意 图;盲巷及采空区简要情况。盲巷及采空区要上采掘工程 平面图。 4、盲巷及采空区要纳入瓦斯检查员检查范围,定期进 行检查,发现密闭等设施损坏或其它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 维修处理。 5、对采掘工作中揭露的未知盲巷及采空区要及时进行

处理并补充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6、已封闭的盲巷及采空区不得随意启封。 7、要特别加强气压下降期间盲巷及采空区的检查及管理工作,发现有害气体涌出异常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轨行区施工、行车安全管理办法

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地铁9 号线BT工程9202 标段项目经理部 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加强项目部及各专业作业队施工人员和轨行机械在进入轨行区作业过程中的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及行车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TB0305-2009 ) 2、《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2007]22 号) 3、《轨道车安全操作规程》(TB/T2694-1996 ) 4、《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深地铁[2015]126 号) 5、《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9 号线BT项目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实施细则》(中建南方安字[2015]172 号) 第三条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目标杜绝轨行区施工及运输造成的人员重伤及死亡责任事故,杜绝损失超过五万元以上轨道车辆行车责任事故。 第四条轨行区范围定义根据相关规定,对轨行区的具体范围定义为: 1、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0.5米范围内(含上空),如图1; 2、区间轨行区:区间隧道内全部空间,区间风道、风井、联络通道及

折返线范围。 (二)地面线轨行区 距离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范围内。 第五条轨道线路走向规定 轨道线路左右线规定为:红树湾站面向文锦站方向左手侧为左线,右手侧为右线。 第六条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 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包括:在轨行区范围内的人员施工作业、巡视检查、调试;轨道车、梯车、人工推车等车辆和机具的运行及停放;材料物资的装卸、运输及堆放。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组织及职责 第七条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 1. 管理组织:项目部成立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配臵相关资源, 领导开展对轨行区施工作业实施有效管理。

煤矿采空区管理制度

gggggg有限公司pp县ll镇tp煤矿 采空区管理制度 编制:通防科 提交时间2017年3月

tp煤矿采空区管理制度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做好采空区的管理,可以有效的杜绝顶板事故,防止煤层自燃发火,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空区的顶板管理 采空区的顶板处理方法大致分为四种:跨落法、煤柱支撑法、缓慢下沉法和充填法。根据本矿煤层特点和顶板岩性特征,采用自然跨落法。 (一)组织和措施 对采空区顶板管理要做到组织落实,责任明确。 1、矿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矿长担任组长,生产副矿长和采掘队长是顶板管理的管理员,必须对本部门的顶板管理工作负责。 2、矿总工程师和生产技术科要对顶板管理的技术工作负责,及时组织制定顶板管理方案和安全措施,跟班干部和通防部门的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技术规程和安全措施进行检查。 3、对采煤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应相应的采取各种措施,要主动采取人工强制放顶的顶板管理方法,把顶板控制住,防止突发性顶板事故发生。 4、对采空区顶板隐患要实行分段空间管理,对整个工作的质量和安全责任,各单位都要落实到个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彻底消灭安全隐患。

5、配备专门的观测人员,利用观测设备对顶板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掌握顶板运动变化规律。 6、采煤工作面的顶板管理要遵循其原则要求,进行工作面的顶板管理方案设计,必须制定工作面顶板管理工程质量标准及相应的验收、检查制度和特殊条件下的顶板管理技术措施,认真组织好工作面顶板事故分析,改进顶板管理。 7、加强采空区顶板管理基础工作,强化现场管理。 (1)采煤工作面按质量标准的要求作业,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坚持执行班组长负责本班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责任制。 (2)加强顶板的管理。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并收集一定的顶板管理的依据,提高顶板管理的科学性。 (3)顶板管理的工作重点要放到井下现场,顶板管理小组要深入井下现场细致调查,认真研究,写出细致而切实可行的顶板管理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 (4)处理采空区顶板时,顶板小组成员现场指挥,专人负责检查,使顶板管理的薄弱环节得到加强。 (5)进行人工强制放顶时,每次放顶都要有经研究确定的详细而切合实际的会议纪要和放顶方案,有安全措施和避灾路线说明及避灾线路示意图,有各区段、各专业的负责人,有井口总指挥,有明确的起爆地点和起爆时间,有防灾的措施,有灵敏可靠的监测手段,使整个放顶工作有条不紊、安全可靠,及时消除顶板给我们安全生产带来的隐患。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地铁工程建设阶段轨行区范围的施工安全管理,统一协调各专业在轨行区的施工作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进入轨行区人员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在建地铁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针对新线建设中轨行区调度指挥权和场地管理权移交运营单位前,在区间、车站及出入线轨行区作业的管理工作。已铺轨且距离轨道外侧边缘1.5 米范围内的作业均纳入轨行区作业管理范畴。 第三条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必须遵守《铁路轨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轨道车管理规则》等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规程的要求,同时必须贯彻落实各归属地铁建设工程的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轨行区管理机构 各项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成立轨行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班子成员 组员:项目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调度室,负责组织、协调、管理项目轨行区施工管理相关事宜。 第五条管理职责 1.轨行区领导小组 (1)负责项目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制定和落实。依据公司《地铁轨行区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所属地铁建设工程的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制定轨行区施工安全实施细则或办法; (2)研究、部署、协调、对接与轨行区管理主权单位(以下简称:主权单位)的协议签订等相关事宜; (3)定期组织监督管理、检查轨行区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安全; (4)负责对严重违反轨行区管理规定的事件进行处理。 2.项目调度 (1)制定项目轨行区作业月(周)、日施工计划及各项安全措施,按规定上报主权单位; (2)参加主权单位组织召开的计划协调会; (3)按要求落实轨行区施工与运输安全措施; (4)根据月(周)施工计划,监督项目各施工队伍的执行情况; (5)与施工负责人对当日施工“作业令”进行双确认,并在主权单位进行请、销点登记;

轨行区管理办法终稿

附件6 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新线建设期轨行区作业 管理办法(试行) 市轨道交通2号线建设公司机电设备管理组 2012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一条目的 (4) 第二条管理围 (4) 第三条管理要求 (4)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5) 第四条组织机构 (5) 第五条组长 (6) 第六条副组长及各小组 (6) 第七条各参建单位计划/调度室 (7) 第三章参建方责任 (7) 第八条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 (7) 第九条各参建单位责任 (8) 第十条防火要求 (9) 第十一条施工要求 (9) 第四章计划管理 (10) 第十二条计划审批 (10) 第十三条计划实施 (12) 第十四条轨行区作业计划实施流程图 (15) 第十五条计划的检查与控制 (16) 第十六条指标分析与计划管理 (16) 第五章施工管理 (17) 第十七条工程区域 (17) 第十八条工程车开行 (19) 第六章安全管理 (27) 第十九条安全要求 (27) 第二十条安全和防护规则 (28) 第二十一条防护必备品 (28) 第二十二条防护的具体办法 (29) 第二十三条作业防护的注意事项 (29) 第二十四条手推小平车和梯车的使用和防护 (30)

第二十五条接触网安全规定 (31) 第七章附则 (31)

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新线建设期轨行区作 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轨行区间施工单位多、涉及专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运输工作“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制定,是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的施工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管理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市轨道交通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公司)2号线一期工程。 本管理办法主要针对地铁线路以下轨道区域: 1. 按《轨道交通工程轨行区和轨排基地移交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所有已移交的区域。 2. 具体包括:所有距车站站台边缘远离轨道侧1米的围(含上空)、区间任何距离轨道中心线 3.0米围(含上空),或是任何区间风道、风井、连通道及折返线等。 3. 本办法对停车场、车辆段及出入段线同样适用。 4. 本办法仅适用于施工期间,移交运营后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管理要求 凡参加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及装修阶段和各建设单位和个人在上述轨行区进行作业,如:人员行走、车辆通过、货物装卸与运输、车辆停放,或在上述轨道区域上空及区间泵房进行土建、装修、安装、设备调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新版) 1目的 地铁建设工程铺轨阶段,轨行区施工单位多、涉及专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轨行区施工管理,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的所有在建项目。 3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组织 3.1铺轨作业单位为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方。(铺轨作业阶段的轨行区管理单位为轨道施工单位,轨道作业面移交后轨行区的管理单位由建设方另行明确)。 3.2监理单位负责对轨行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存在

安全隐患时,及时通知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3地铁各项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条线的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 3.4地铁建设公司安全质量监察室对各线轨行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4轨行区安全管理职责 4.1轨行区管理单位安全职责 1)轨行区管理单位统筹规划所辖轨行区施工管理,受理各施工单位提出的轨行区施工计划和申请,合理安排交叉作业施工,协调解决各单位在轨行区施工中所产生的矛盾。 2)组建轨行区管理办公室,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制定严格的轨行区行车运输组织专项施工方案和行车工作细则。 3)建立巡视人员责任制,明确巡视内容、巡视范围等。 4)轨行区巡视人员要及时核对轨行区内有无施工遗弃的工机具;线路、道岔、道床有无损坏;有无破坏轨行区施工成品的行为;施工过程中是否有专人进行防护等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

采空区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02 采空区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采空区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l、生产技术部门在年度开采计划中应提交地下、露天等有关地质结构移动范围,采空区处理等方面的报告,并做好资料统计和整理工作,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2、生产技术部门应及时在地表塌陷区设置观测点,明显标志或栅栏,通往塌陷区、空区的巷道要封闭不准人员进入塌陷区、空区特殊原因报主管领导批准。 3、实测图中应标明采空区、废弃井巷的处理进度、方式、数量及地表塌陷区的位置,及时根据变化情况进行图纸更新。 4、地下巷道和采空区的处理方法应在设计中确定,地下开采的塌陷区范围内不应布置重要矿山工程。 5、对岩层破碎、采空区很高,采深较大等易发生地表矿区沉陷和位移的应进行监测,可能或已经有沉降位移的区域应有明显的标志和应急预案。 6、恢复废旧井巷,应首先了解井巷本身的稳定情况及采空区的分布情况,及废旧巷道的空气成分确认安全方可施工。

9号线轨行区间管理办法细则

北京地铁9号线轨行区间施工管理办法 二○一一年三月

北京地铁9号线轨行区间施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北京地铁9号线轨行区间施工单位较多、涉及专业较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运输工作“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制定的,是北京地铁9号线轨道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管理规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地铁9号线轨行区间结构交铺地段轨行区范围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工作。 第二章区间管理单位的划分 第四条区间管理单位负责组建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以下称调度中心,组织机构图如下),调度中心主任由北京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第一项目中心主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业主代表、轨道监理、区间管理单位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担任,其中区间管理单位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为第一副主任,负责调度指挥中心的具体事务和统筹协调,调度员由区间管理单位指派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组员为本铺轨标段内各土建和设备安装单位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或者生产副经理。调度指挥中心在区间管理单位设置调度所,负责本标段内轨行区作业的统筹管理,各施工单位设立调度室,指派专人担任调

度室主任负责与指挥中心调度所的协调联系工作。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组织机构图 第三章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与区间管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利 第六条 区间管理单位负责轨行区内的管理和总体协调。 第七条 施工期间全线的行车指挥工作由区间管理单位负责,统筹规划 全线区间施工管理,受理各施工单位提出的已铺轨区间施工计划和申请,合 理安排交叉作业施工,站在全局的角度,负责轨道车运输计划及与区间施工 交叉作业的统筹安排, 第八条 进入区间施工的单位必须与区间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由 调度中心主任 调度中心副主任 调度员 轨 道施 工 项 目 部 各土建项目部 运输设备安装调试项 目 部 车站设备安装装修项目部

轨行区作业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轨行区作业施工安全措施 本工程为武汉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安装工程,涉及轨行区或临近轨行施工作业和设备安装,而轨行区的作业施工安全又是地铁施工中的重中之重,为此,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展开,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施工措施: 1、轨行区的范围为站台的下面全部行车线路区域,包括区间内的隧道区域。 2、进入轨行区施工前,首先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和进入轨行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项目部三级安全教育,《轨行区间施工与运输管理办法》学习,以及轨行区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等。 3、进入轨行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进入轨行作业之前,必须按轨行作业规范要求请点,批准后按给点的时间段,批准的作业区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和设备的安装。 5、进入轨行区作业时严格遵守《轨行区间施工与运输管理办法》及轨行区管理单位的其他各项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严禁进入轨行区,更不用说作业施工、设备安装。 6、经批准进入轨行区施工作业,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在作业区的两头必须设立红色灯光警示标志,配置足够的照明灯具和通讯联络工具以及轨道两端设置安全防护人员。 7、在轨行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有反光标志安全防护背

心或马夹,必要时应身挂流动的红色小警示灯具。 8、施工作业、设备安装,严禁将设备器材和工具放置在轨道中心,不允许施工作业人员在区间轨道上长时间停留休息。 9、进入轨行区作业前,施工负责应明确讲清楚,区间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自身安全防护避难措施。 10、轨行区作业,特别是深入到区间隧道远区,原则上不允许单人独自行动。必须配置联系工具,便于及时沟通信息。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天津地铁建设工程轨行区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项目公司: 为解决地铁建设铺轨工程各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轨行区施工管理,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安全质量监察室负责编制了《天津地铁建设工程轨行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地铁建设工程轨行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二○一○年八月二日

天津地铁建设工程轨行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目的 地铁建设工程铺轨阶段,轨行区施工单位多、涉及专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轨行区施工管理,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的所有在建项目。 3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组织 3.1铺轨作业单位为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方。(铺轨作业阶段的轨行区管理单位为轨道施工单位,轨道作业面移交后轨行区的管理单位由建设方另行明确)。 3.2 监理单位负责对轨行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通知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3地铁各项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条线的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 3.4地铁建设公司安全质量监察室对各线轨行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4轨行区安全管理职责 4.1轨行区管理单位安全职责 1)轨行区管理单位统筹规划所辖轨行区施工管理,受理各施工单位提出的轨行区施工计划和申请,合理安排交叉作业施工,协调解决各单位在轨行区施工中所产生的矛盾。 2)组建轨行区管理办公室,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制定严格的轨行区行车运输组织专项施工方案和行车工作细则。 3)建立巡视人员责任制,明确巡视内容、巡视范围等。 4)轨行区巡视人员要及时核对轨行区内有无施工遗弃的工机具;

轨行区作业施工安全措施实用版

YF-ED-J973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轨行区作业施工安全措施 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轨行区作业施工安全措施实用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本工程为苏州地铁1运输号线弱电系统的一部分,涉及轨行区或临近轨行施工作业和设备安装,而轨行区的作业施工安全又是地铁施工中的重中之重,为此,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展开,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施工措施: 1、轨行区的范围为站台的下面全部行车线路区域,包括区间内的隧道区域。 2、进入轨行作业之前,必须安轨行作业规范要求请点,批准后按给点的时间段,批准的作业区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和设备的安装。未

经批准,任何人严禁进入轨行区,更不用说作业施工、设备安装。 3、经批准进入轨行区施工作业,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在作业区的两头必须设立红色灯光警示标志,配置足够的照明灯具和通讯联络工具。 4、在轨行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有反光标志安全防护背心或马夹,必要时应身挂流动的红色小警示灯具。 5、施工作业、设备安装,严禁将设备器材和工具放置在轨道中心,不允许施工作业人员在区间轨道上长时间停留休息。 6、进入轨行区作业前,施工负责应明确讲清楚,区间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自身安全防护避难措施。

采空区管理制度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 为了加强采空区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的生命采场不受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矿。 2引用文件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2.3 GB 1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2.4 AQ2007.1-2007.5-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3术语与定义 3.1采空区处理:矿体中因开采而形成采空区,为了防止地表陷落,消除生产隐患,确保井下作业人员安全,需及时地有计划地处理采空区的各种措施(如充填或放顶封闭等),这些处理工作谓之采空区处理。 4职责 4.1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采矿区的监督检查及处理方案编制。 4.2安全生产部负责检查、落实采空区处理情况。 4.3生产技术部测量科负责采空区的测设。 4.4项目部负责采空区处理及日常管理。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成立采空区管理小组,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生产技术部经理及安全部经理担任,组员包括安全副矿长、生产技术部、工程测绘部、项目部等各家相关负责人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主任由生产技术部经理担任。 5.2采空区管理小组主要负责对采空区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日常事务的处理。

5.3各采场在设计审查时必须提出采空区处理措施,并保证实施。 5.4对各采空区进行定期检查及检测,保证各采空区都可以填满充实 5.5各项目部值班领导必须定期对本工区内的各采空区进行检查。 5.6在通往采空区通道的合适位置必须及时进行封闭并设置警示标志,严禁人员进入陷落区或采空区。 5.7建立采空区管理档案,对各采空区情况进行记录。 6检查与考核 6.1检查 6.1.1生产技术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对采空区的调查。 6.2考核 6.2.1因采空区管理不善带来安全事故按矿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处罚。 7附录 7.1 本制度由我公司采空区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7.2 报告或记录表式 7.2.1采空区调查表

轨行区施工、行车安全管理办法

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地铁9号线BT工程9202标段项目经理部 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及各专业作业队施工人员和轨行机械在进入轨行区作业过程中的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及行车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TB0305-2009) 2、《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2007]22号) 3、《轨道车安全操作规程》(TB/T2694-1996) 4、《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深地铁[2015]126号) 5、《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BT项目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实施细则》(中建南安字[2015]172号) 第三条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轨行区施工及运输造成的人员重伤及死亡责任事故,杜绝损失超过五万元以上轨道车辆行车责任事故。 第四条轨行区围定义 根据相关规定,对轨行区的具体围定义为:

1、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0.5米围(含上空),如图1; 2、区间轨行区:区间隧道全部空间,区间风道、风井、联络通道及折返线围。 (二)地面线轨行区 距离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围。 第五条轨道线路走向规定 轨道线路左右线规定为:红树湾站面向文锦站向左手侧为左线,右手侧为右线。 第六条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 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包括:在轨行区围的人员施工作业、巡视检查、调试;轨道车、梯车、人工推车等车辆和机具的运行及停放;材料物资的装卸、运输及堆放。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组织及职责 第七条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 1.管理组织:项目部成立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配置相关资源,领导开展对轨行区施工作业实施有效管理。

第三十四条:采空区管理制度

富源县竹园镇云发煤矿 采空区管理制度 富源县竹园镇云发煤矿 二0一七年

采空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止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制定空区管理办法。 第二章细则 第二条:空区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技术副矿长 成员:各副矿长、各科室成员、安全员、瓦斯检查员、班组长 第三条:工作小组职能 (1)、负责协调全矿的空区管理工作,把地质灾害预测及地压监测与管理纳入日常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由此产生的技术、生产、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2)、定期召开小组会议,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分析各重点部位的监测结果,制定措施,布置下一步工作。遇到特殊情况时召开专题会议。 (3)、检查基层空区监测与管理工作情况,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组织协调较大规模的监测任务的落实。 (5)、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为本单位此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落 实专人专职或兼职具体工作人员,按本单位职责范围开展工作。 第四条:职责分工协作管理

(一)、安全科职责 负责对全矿空区灾害预报的监督管理。 1、负责协调安全系统经常性地对矿重点部位及井巷工程进行监督监测。 2、随时听取各部门的情况汇报,并做好记录。 3、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日常工作。 4、制定防治空区灾害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二)、地测科职责 1、负责协调本系统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监测,资料的整理。 2、结合相关部门与采区单位负责对矿区内地表塌陷区、错动区进行 监测预报。 3、为便于安全生产,必要时根据采区单位提交的经相关部门同意的探空设计,配合采区单位用地质钻进行空区探测。 4、负责全矿范围内采空区的监控检查。 5、负责井下采空区的实测,及时准确的绘制当前平面图,及时提交技术科、安全科及相关采区。 6、对在实测过程中,可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可能诱发大的地质灾害时,应及时向矿有关部门及技术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汇报。 7、根据生产技术科、安全科确定的重点场所或井巷工程等应及时提交周围空区变化图。 (三)、生产技术科职责 1、确定矿区范围内采空区、地表塌陷区、错动区。

轨行区施工、行车安全管理办法

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地铁9号线BT工程9202标段项目经理部 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及各专业作业队施工人员和轨行机械在进入轨行区作业过程中的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及行车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TB0305-2009) 2、《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2007]22号) 3、《轨道车安全操作规程》(TB/T2694-1996) 4、《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深地铁[2015]126号) 5、《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BT项目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实施细则》(中建南方安字[2015]172号) 第三条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轨行区施工及运输造成的人员重伤及死亡责任事故,杜绝损失超过五万元以上轨道车辆行车责任事故。 第四条轨行区范围定义 根据相关规定,对轨行区的具体范围定义为:

1、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0.5米范围内(含上空),如图1; 2、区间轨行区:区间隧道内全部空间,区间风道、风井、联络通道及折返线范围。 (二)地面线轨行区 距离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范围内。 第五条轨道线路走向规定 轨道线路左右线规定为:红树湾站面向文锦站方向左手侧为左线,右手侧为右线。 第六条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 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包括:在轨行区范围内的人员施工作业、巡视检查、调试;轨道车、梯车、人工推车等车辆和机具的运行及停放;材料物资的装卸、运输及堆放。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组织及职责 第七条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 1.管理组织:项目部成立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配臵相关资源,领导开展对轨行区施工作业实施有效管理。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正式版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目的 地铁建设工程铺轨阶段,轨行区施工单位多、涉及专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轨行区施工管理,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的所有在建项目。 3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组织 3.1铺轨作业单位为轨行区安全管理工

作责任方。(铺轨作业阶段的轨行区管理单位为轨道施工单位,轨道作业面移交后轨行区的管理单位由建设方另行明确)。 3.2 监理单位负责对轨行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通知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3地铁各项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条线的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 3.4地铁建设公司安全质量监察室对各线轨行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4轨行区安全管理职责 4.1轨行区管理单位安全职责 1)轨行区管理单位统筹规划所辖轨行区施工管理,受理各施工单位提出的轨行

轨行区管理办法(试行)

轨道交通 机电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试行) XX市轨道交通

前言 为加强XX轨道交通工程机电系统建设的规化管理,完善机电系统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机电系统工程质量、进度目标的顺利实现,XX市轨道交通总结了国轨道交通机电系统建设经验,编制了《机电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本手册根据工程建设分为三个分册。第一分册设备采供阶段,共计8个管理办法,明确了机电设备在采购阶段各环节管理的具体的办法;第二分册安装调试阶段,共计6个管理办法,明确了机电设备在安装调试阶段具体的管理办法;第三分册履约考核,共计4个管理办法,明确了机电专业咨询单位、供货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履约检查及考评办法。 本手册未提及的有关工程变更、计量计价、安全质量管理、资料管理等按轨道公司其他相关处室管理办法执行。 本手册编制时间紧,且XX首次建设轨道交通项目,地区经验相对缺乏,手册中各项管理办法适用性有待在项目管理实践中验证,因此管理办法以试行版发布执行。

XX市轨道交通 轨行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轨道交通工程轨行区施工单位较多、涉及专业较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轨行区作业“统一调度、合理计划、有序可控、动态监管、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是XX轨道交通轨行区施工期间的施工管理规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轨道交通轨行区施工、运输、人员行走、车辆通过、货物装卸、车辆停放等。 本管理办法主要针对以下所列的轨道区域: (一)车辆段及停车场各股线路; (二)车辆段及停车场出入线; (三)XX轨道交通上下行线路及联络线、折返线、停车线、车站站台层站台围闭以外的区域(含上空)等。 凡参加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上述轨道区域进行土建、装修、安装、设备调试、工具材料堆放等施工作业和工程检查、新闻采访等工作,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轨行区组织管理 第四条XX轨道交通轨行区总体协调管理通过生产调度会解决。轨行区管理在建设期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轨道施工单位铺轨期间,短轨通之前,轨行区管理单位是各轨道施工单位,主管协调处室为工程处;第二阶段是短轨通后,试运营前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阶段,

轨行区管理办法

厦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期轨行区施工管理办法 2018年6月6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5)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6) 第三章计划管理 (10) 第四章轨行区作业要求 (12) 第五章防火要求 (16) 第六章罚则 (17) 第七章附则 (18) 第八章附录 (18)

建设期轨行区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解决厦门市轨道交通建设期轨行区各施工单位作业时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各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通过实施轨行区管理,使轨行区范围内各项作业在时间和空间上满足作业关系顺畅、无交叉的目的。做到“两个兼顾”(一是运输与施工的兼顾,二是重点施工与一般施工的兼顾)和“三个确保”(一是确保整个工程安全、顺畅,二是确保工程按期完成,三是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第二条.管理范围 轨行区管理范围包括:已完成铺轨和正在铺轨的正线线路、车辆段及停车场出入段线路、铁路联络线线路。根据轨道交通工程特点,本办法所指“轨行区”具体包括: 1.地下线轨行区: 1)地下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以内空间范围。 2)区间隧道轨行区:区间隧道内全部空间。 2.地面线轨行区:距离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范围内空间范围。 3.高架桥轨行区:高架桥桥面以上全部空间。 第三条.管理界面 轨行区与车站属地管理的界面如下: 1.车站两侧站台屏蔽门位置到轨行区两侧侧墙处的轨行区线路区域范围。 2.车站两端设备房两侧走廊以外靠近轨行区范围及悬空结构板下,结构墙

轨道交通轨行区管理办法(工程施工期)_最新版

市轨道交通集团 (工程施工期)轨行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期轨行区围(以下简称轨行区)各阶段安全管理,统一协调各专业在轨行区的施工作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任何活动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工程施工期各参建单位在轨行区的作业及其管理作出规定。 第三条凡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应遵守本办法,以及市轨道交通集团和市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机构 第四条轨行区管理组织设两级管理机构:第一级是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由轨道交通集团成立,具体领导协调轨行区管理工作;第二级是轨行区调度办公室(以下简称调度室),轨行区工程施工期阶段由铺轨施工、监理单位及各申请单位组成,并具体负责轨行区日常管理。 第五条地铁工程施工期阶段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由轨道交通集团安委会、工程管理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的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第六条工程施工期领导小组架构:

组长:国利 常务副组长:江涛、明德 副组长:林森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佳明 组员:慧明、王璐、高秀岩、孟昆鹏、健、吕大桅、俞士峰、理贵、国伟、庆波、马国田、满韵玲、王振中、景刚、伟、郭红波。 第三章施工期轨行区管理 第七条工程施工期阶段轨行区是指由土建单位交付给铺轨单位的所有工程部位,轨行区管理围包括: (一)车站:车站站台层站台围闭以外的区域(含上空); (二)隧道:整个隧道部空间; (三)高架:车站及区间。 第八条本阶段进入轨道交通轨行区围的任何活动(包括施工作业、施工运输、工程检查、新闻采访等),均应先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才能进行。 第四章轨行区管理机构分工与职责 第九条各部室分工为: 安委会:负责统筹、领导、协调轨行区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工程部:负责按照轨行区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督促调度室做好轨行区调度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铺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好轨行区的巡道检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审核所辖施工单位轨行区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并督促落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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