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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首要标准推进教育改造工作理念机制方法创新

贯彻首要标准推进教育改造工作理念机制方法创新

2010年04月05日09:32法制日报【大中小】【打印】共有评论0条

近年来,江苏监狱紧紧围绕周永康同志提出的“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要求,牢固树立“安全为天,改造为本”理念,积极推进教育改造工作的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综合运用管理、教育、劳动、心理矫治等改造手段,全面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罪犯守法守规率达98%。近日,记者走进江苏省无锡监狱,实地探访江苏监狱系统在贯彻落实“首要标准”、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成功做法与成果。

推崇精细化管理理念

无锡监狱已连续16年无罪犯脱逃。“在押犯结构比较复杂,本省的、外省的,无期的、死缓的,各种犯罪类型都有,这给无锡监狱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无锡监狱负责人介绍说,推行精细化管理,就是根据罪犯刑罚种类、刑期长短、现实表现等情况,按照“监区分类、小组分等、罪犯分级”的原则,实行分类关押、分级管理、分等处遇,分别组建入监监区、高危犯监区、出监监区等监区,深化细化管理制度。

病残犯监区主要集中关押老、弱、病、残罪犯,对于这些特殊群体的罪犯,无锡监狱在生活设施的配置、管理制度的制定,包括生活、作息时间的安排上,都有别于普通监区。除去常规管理外,监狱更加注重对此类罪犯的生活管理和心理疏导。如为防止老弱病残犯行动不便出现跌跤等意外情况,监区对走廊、厕所等部位的地砖专门做了防滑处理,张贴了警示牌,避免老残犯走路不慎摔倒等意外情况发生,这样人性化的管理措施和提醒提示,几乎在每个监区都能看到。

科学矫治提高改造质量

“管理治标,教育治本。”无锡监狱教改科负责人介绍起罪犯教育改造工作时,还特别突出了对罪犯的个案矫正和心理矫治工作。

据介绍,围绕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目标,无锡监狱全面开展罪犯教育改造质量评估工作,罪犯一入监就进行危险程度、行为性格和心理特征等方面的评估,给每个罪犯设定具体的改造目标,要求罪犯在改造过程中主动参与改造方案的调整,鼓励罪犯发挥改造主体作用,增强自我改造的目标性和信心度。为此,该监狱还建立了心理矫治中心、监区心理咨询师工作室、心理咨询热线“三级心理”矫正平台,实现了在押罪犯接受心理健康教育普及率、心理健康测试率、心理测试结果知晓率、心理测试结果运用率、求询罪犯咨询率5个百分百,有效解决了罪犯服刑适应性、同犯关系处理、家庭矛盾处理以及抑郁症和具有其他不良心理倾向的问题,提高了教育改造的针对性。

记者了解到,无锡监狱还积极依托社会资源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其中对罪犯的职业技能培训已开展10年,目前已与全省106个地区和部门达成联合帮教协议或共建协议,178名社会帮教志愿者与罪犯结对帮教。联系劳动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建罪犯回归就业指导中心和创业培训中心,系统开展各类技能培训,罪犯刑释前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的人数超过了90%。

文化入手打造书香监狱

江苏无锡是吴越文化的发源地之一,有着得天独厚的历史文化背景。无锡监狱以“书香监狱”建设为抓手,积极融合吴文化“温婉恬静、精细清秀”的地方特色,在罪犯中倡导“在改造中学习,在学习中改造”、“把刑期当学期,将监房当课堂”、“知识改变命运,学习成就未来”的理念,大力营造罪犯学习软环境。

服刑人员李某说,监狱有15个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各异的专业文艺队伍,每到重大节日,比如春节、国庆,监狱都组织巡回演出,内容都是服刑人员自编自演的,主要是以爱国主义、励志教育和文体娱乐为题材的节目,让人不知不觉中接受了教育。另据了解,无锡监狱还组建了80余个书法、绘画、文学等兴趣小组,开展具有普遍参与性和社会活动性的文化活动,满足罪犯精神文化需求;2009年,有200余人次的作家、学者、艺术家送法、送文、送技、送艺进监,配合监狱开展教育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大文化”的渲染性、启发性和教育性。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于爱荣介绍说,江苏监狱系统的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在近年取得了新的成绩,罪犯守法守规率达98%,12000余名罪犯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回归社会后的就业谋生能力得到提升;对73400余名罪犯进行了教育改造质量评估,提出回归保护建议23000余份;2009年共依法办理罪犯提请减刑案件29644件,提请假释案件5102件,无一差错,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首要标准”语境下的教育改造创新研究

——以广东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为例

广东省监狱学会课题组

2008年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上指出:“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确保教育改造工作取得实效”。这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历史时期对监狱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监狱工作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新目标,是监狱工作体现以人为本

科学发展观的新理念,因此,认真贯彻落实“首要标准”是全国监狱系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要政治任务,也必将更加凸显出监狱以人为本的教育改造职能,掀起新一轮的教育改造工作创新发展热潮。

一、教育改造工作落实“首要标准”的当下分析

(一)继承与创新的悖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监狱工作积累了许多教育改造罪犯的成功经验,广东监狱也不例外,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30年,创造了不少押犯奇迹。因此,有些人就认为长期以来形成的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已经很成功,没必要创新;而有一些人一提到创新就全盘否定过去,一味追求标新立异。“首要标准”的提出,使教育改造工作走出了继承与创新的悖论怪圈,摒弃与当前教育改造工作不相适应的观念及手段,积极探索更加科学的教育改造方法。

(二)维稳与教化的博弈。当前,随着押犯的增多及押犯构成的复杂化,维护监管安全的压力越来越大,监狱警察不得不利用更多的时间来考虑如何确保监管安全,致使一些监狱存在重监管安全、轻教育改造的思想,满足于关得住、跑不了。监狱改造工作得不到很好的落实,教育转化罪犯就成了空指标,表面文章现象。

(三)需求与满足的落差。随着狱内押犯构成的变化,高智商犯罪、职务犯罪等罪犯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这些罪犯文化程度较高、个性比较突出、对教育内容的需求比较高。而当前教育改造内容相对滞后,教育改造教材多年得不到更新,停留于认字、学算术的低层次的教育,很难满足文化水平较高的罪犯需求,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失去了教育意义。

(四)形式与效果的背离。长期的监狱工作实践,形成了“狱政管理、劳动生产、教育改造”等卓有成效的改造手段,但“三大改造”手段缺乏整合,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尤其是个别教育改造部门满足于组织开展了多少次活动、播放了多少部影片、邀请了多少专家学者讲座等等,教育改造工作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教育改造效果差强人意。

(五)角色与职能的缺失。近年来,通过公务员招考等途径,监狱警察队伍素质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但由于警力相对短缺及警察管理机制不完善,警察集管

理、教育、看守等角色于一身,往往在工作中要不断进行角色转换,加上监狱培训机制不健全,警察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更新,致使警察缺乏工作激情,习惯于机械式工作,教育改造职能严重缺失。

二、教育改造工作落实“首要标准”的现实目标

(一 )监狱的目标。“首要标准”语境下监狱的最高目标就是最大限度地降低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这就要求监狱工作必须要把改造人放在第一位,监狱一切工作都要围绕改造人来开展。从基础设施保障到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从建立健全教育改造工作的科学考评机制到教育改造专业队伍建设等等,都要紧密结合教育改造工作发展状况,提高刑释人员回归社会、适应社会的能力。

(二)警察的目标。警察是监狱工作的主体,是落实“首要标准”的关键因素。因此,必须牢固树立“首要标准”意识,自觉把“首要标准”作为岗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依法行刑,文明执法,科学改造,廉洁从政,树立监狱人民警察良好执法形象,用自身的人格魅力感化罪犯。

(三)罪犯的目标。罪犯是否改造好直接关系着“首要标准”的落实。“首要标准”对罪犯改造本身也提出了新要求。罪犯从进入监狱改造服刑开始,就必须严格遵守监规纪律,注意行为规范,服从监管教育,树立改造信心,实现由强制改造到自我改造转变。主动挖掘犯罪根源,树立改造目标,自觉学习文化知识,主动参加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尤其是在刑满释放后,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恪守社会公德,怀有感恩之心,自食其力。

(四)社会的目标。导致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监狱教育改造的原因,也有罪犯自身的主观原因,还有社会接茬帮教和就业安置、家庭接纳等诸多原因。因此,落实“首要标准”是一项涵盖监狱、社会、家庭的系统工程,必须监狱、社会、家庭有机衔接,共同去落实和实现。因此,全社会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将罪犯的帮教安置、文化教育、技能培训等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落实好“首要标准”,切实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三、落实“首要标准”,创新教育改造工作的实践运作

把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是中央领导提出的一个划时代的实践命题。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广东监狱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目标,不断创新教育改造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教育改造工作水平,以不足全国十分之一的警力监管改造全国十分之一以上的罪犯,创造了一系列教育改造罪犯奇迹,为维护广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行刑,凸显教育改造职能。1994年《监狱法》颁布实施以来,广东监狱严格落实《监狱法》有关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条文,全力确保罪犯教育改造时间、内容、经费的到位。90年代末,以“两个战略转移”为契机,取消野外农业劳作,全部实行围墙内关押改造,建立和完善了罪犯学习教育场所,进一步保障了罪犯教育改造的时间。罪犯接受课堂化教育率达96.24%,参加技术培训获证率达98.84%,教育改造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与时俱进,转变教育改造理念。进入新世纪以来,广东监狱系统与时俱进,提出科学改造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科学认识罪犯,科学改造罪犯。全省教育改造工作从理念到效果都发生了显著变化:从“收得下、管得住、跑不了”到进课堂、学文化、改造好;从单一、强制性的封闭式改造到互动、感染式的社会化大帮教;从千人一面的集体化教育到因人施教的个性化教育,不断推进教育改造工作改革创新,达到提高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

(三)队伍建设,强化教育改造力量。广东监狱十分重视教育改造警察队伍建设,为开展教育改造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自1999年开始,大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凡进必考、省级统考,公开择优录用等一系列措施,优化警察队伍结构,并于 2000年至 2002年用三年时间,对全体警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文化基础知识、警察实用技能等的集中培训和测试,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2006年还制定了《广东省监狱工作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到2010年,警察配备率要达到 13%,实现法律、管理、教育、心理矫治等专业人才总量达到60%,岗位匹配性达到60%以上,完成本科“567”工程,建设一支学习型、职业化的新型监狱警察队伍。

(四)个性化改造,创新教育改造方法。“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广东监狱结合“三分(分类、分管、分教)”工作,提出了个性化改造,就是根据罪犯刑期、文化程度、性格特征、年龄结构等特点,制定详细的个性化教育改造方案,

有针对性地进行文化、技能、思想、行为规范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改造效果。尤其是对于累犯,通过摸清累犯的心理状况,包括对他的家庭、社会关系、成长过程、犯罪心理形成、上次服刑改造表现等进行调查分析,落实专管警察包管包教,制定适合于他的个性化矫正方案,包括短期和长期的矫正方案,回归后的跟踪帮教方案等,确保教育改造效果。

(五)心理矫治,丰富教育改造手段。进入新世纪,广东监狱借鉴国外心理矫治的有效方法,专门成立心理矫治中心,制定心理知识教材,建立健全心理矫治功能室,大力开展心理矫治工作。全省新投犯的心理测试率达到100%,罪犯的心理档案建档率达到 100%,同时,还积极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心理矫治不但受到警察普遍重视和认可,而且已经成为教育改造罪犯的“第四大手段”。全省各监狱在人力物力方面不断加大投入,每年有专项预算经费用于开展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全省已培育了几百名持证上岗的心理咨询师,这种崭新的矫治方法和手段愈来愈成熟,并已成为大墙内一道亮丽的风景,越来越多的犯人通过这种科学的矫治,化腐朽为神奇,从昨天的沉沦走向明天的新生。

(六)落实《纲要》,规范教育改造行为。《教育改造罪犯纲要》是司法部制定的教育改造服刑人员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教育改造工作的重要指针。广东监狱认真总结多年来教育改造罪犯的有益经验,结合新时期罪犯改造特点,提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改造罪犯纲要》,制定了《罪犯教育改造量化考核办法》,明确罪犯教育改造目标,详细规定了罪犯“三课教育”的考核方法,采用日登记、月累计的评奖方式进行考核。同时,《考核办法》鼓励罪犯发挥特长,对积极投稿、获得证书、参加文化活动的罪犯进行加分奖励,充分调动了罪犯教育改造的积极性。

(七)整合资源,拓展教育改造空间。教育改造是一个罪犯重新社会化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通力合作,共同参与。为此,广东监狱加强了与地方教育部门的联系、沟通,努力争取把教育改造工作纳入当地教育部门的支持范围,完善监狱教育教材,邀请地方学校教师来监开展文化知识课教育,实现罪犯文化教育与社会同步更新。在狱内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鼓励罪犯积极参加高等自学考试,提升文化知识水平。目前,全省设立自学考试考场的有广州监狱、阳

江监狱、东莞监狱、揭阳监狱、北江监狱、女子监狱、四会监狱、高明监狱、怀集监狱等单位。与罪犯家属、社会志愿者团体签订《帮教协议》,定期对罪犯进行帮教活动,让罪犯充分感受亲情的可贵和社会各界的关爱,重塑罪犯改造信心。建立狱内图书馆及阅览室,定期更换狱内藏书、丰富图书品种,还与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联合开展建立“求知图新”读书基地工程,充分满足罪犯文化知识需求。与社会技术院校合作,在狱内开办电脑操作、裁缝制衣、电器维修、插花艺术等各类技能培训班,引导罪犯结合自身发展目标,认真学习掌握劳动技能,为将来回归社会掌握谋生本领。

(八)文化建设,营造教育改造氛围。文化具有直入人心的力量,文化建设更是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监狱教育改造服刑人员工作一项富有成效的探索,不但有效地提高了教育改造质量,并且逐步形成了一种独具特色的文化——监狱文化,它以不可抗拒的文化魅力,在不同性格特征服刑人员精神世界里营造出各自精彩的灵魂“绿洲”。如紧密结合罪犯的文化基础、年龄状况、犯罪性质等,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类文化活动,鼓励罪犯发挥文体特长,为罪犯展示才华搭建了舞台,也极大地丰富了罪犯的狱内改造生活,营造了积极向上的改造氛围。现在,全省各个监狱几乎都有自己的文化艺术节和文化艺术团队,一年举办一届,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着力营造出良好的教育改造氛围。

(九)加大投入,科学教育改造方式。2002年,广东监狱提出信息化建设,克服经费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等困难,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强了教育改造的实效,大大提高了教育改造科学化水平,罪犯改造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如教育电视台,对罪犯思想政治教育模式进行了改革与创新,实现了罪犯思想政治教育由课堂向课外延伸,由平面向立体延伸,由静态向动态延伸,受到了罪犯的热烈欢迎,有效地提高了罪犯教育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再如内部网站,让罪犯由封闭的心态走向开放 ,以便将来能更好地融入现代信息社会。特别是全省罪犯教育改造信息系统的建立,实现了现代高新科技与教育改造工作的有机结合,提高了教育改造质量。

四、围绕“首要标准”,创新教育改造工作现实路径

(一)纯化教育改造职能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监狱实行监企社合一模式,监狱担当了大量办社会的职能,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狱的教育改造职能。实施监狱体制改革,实行监企分开,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职能交由监狱企业,心无旁骛地做好教育改造工作的职能。同时,监狱企业结合罪犯改造特点,引进利于罪犯劳动改造的生产项目,为罪犯提供适合的劳动改造岗位,培养劳动意识,掌握劳动技能。

(二)建设教育改造队伍

1.树立“首要标准”意识。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加大“首要标准”宣传力度,引导警察深入理解“首要标准”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首要标准”意识,形成警察人人自觉落实“首要标准”的良好氛围。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监狱工作的成功经验,继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全方位认识教育改造工作,找准影响制约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突出难题,创新思维,积极探索教育改造工作新途径、新方法。

2.加强警察业务培训。一是根据狱内押犯构成特点及教育改造标准,制定警察岗位业务培训计划,定期组织警察学习管理学、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新知识,使警察业务知识能够得到及时更新,紧跟时代发展要求。如每年有计划地组织警察脱产到专业院校进行教育方面知识的专业培训,掌握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水平。二是树立罪犯“三大现场”就是警察教育改造罪犯练兵场的理念,促使警察在实际操作中练就教育改造罪犯本领。三是积极探索女警察直接参与男犯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女警察特有的细心和耐性特征,如心理咨询师、授课教员、活动主持人等,让女警察在教育改造罪犯岗位上有用武之地。四是建设教育改造的专家型队伍。争取警察编制,从大学毕业生中招录心理学、教育学、狱政管理学等专业人才,充实监狱教育改造队伍,完善警察知识结构,努力打造教育改造专家型人才。

3.完善教育考评机制。一是改进现有的警察绩效考评机制。要从注重警察维护监管安全、组织劳动生产经营绩效评估向重视警察教育改造能力倾斜,把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作为警察岗位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更新人才任用观念。监狱领导、中层领导、干事主要要从教育改造罪犯岗位上选拔,促使警察树

立在教育改造罪犯岗位上建功立业的人生追求,形成从监狱领导到基层一线管教员个个都是教育改造罪犯行家里手的生动局面。

(三)创新教育改造手段

1.重视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是被我国监狱教育改造实践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手段。因此,监狱警察不但要自觉抵制思想政治教育是“洗脑”、“政治压迫”等不良言论的影响,理直气壮的开展罪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而且要结合和谐社会建设及国家重大时政,大力开展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创设教育氛围,增强罪犯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理论认识和情感认同,促使罪犯树立正确的改造态度及改造目标。

2.坚持个性化教育。21世纪是张扬个性的时代。教育改造工作要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科学认识罪犯,科学分析罪犯改造表现、犯罪根源、家庭背景、文化层次等个性特征,为每一个罪犯,量身定制个性化教育改造计划,因人施教。监狱还要定期对罪犯个性化教育计划进行验收考核,确保教育改造成效。

3.引入大学学分制。引入大学学分制教育,监狱鼓励罪犯根据自身改造目标及兴趣爱好,自由选择感兴趣的科目进行学习,累积学分。监狱对每个科目设定相应分值,建立科目试题库,按照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个等次设定总分值,罪犯可以根据学习情况随时申请考试,考试合格的给予相应分值,累计分值达到某一等次总分值时颁发毕业证书及兑现相应的行政奖励。

4.改革教育教学方式。要对传统的灌输式课堂教学方法进行改革,积极开展互动式、引导式、体验式、讨论式等轻松活泼的教学方式,变罪犯被动教育为主动接受教育,想方设法提高课堂教育的效果,提高课堂教育质量。

5.强化科技手段运用。监狱警察要善于运用电脑、幻灯片、广播系统等现代科技教学设备,增强教育改造的科技含量,如运用幻灯片展示教学内容,综合利用图片、声音、色彩增强视听效果,吸引罪犯注意力。建立内部罪犯改造信息网页,刊登国内外重要时政新闻、罪犯改造先进典型事迹、刑满释放人员成功创业案例、电子书籍等,满足罪犯阅读需求。研发罪犯教育改造评估软件,科学分析罪犯教育改造情况。利用互联网络开展远程教育,解决狱内教育资源短缺难题。

6.推进心理矫治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心理矫治各功能室,为顺利开展心理矫治工作提供设施保障。制定科学的罪犯心理测评机制,定期对罪犯进行心

理测试,认真分析罪犯心理特征,提出矫治措施,建立罪犯心理档案,为警察开展个性化教育提供参考依据。开展心理咨询活动,通过预约咨询、强制干预等途径,及时解决罪犯改造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心理问题,疏导不良情绪,提高罪犯运用心理学知识排解内心矛盾的能力。

(四)丰富教育改造内容

1.改善狱内教育环境。以当前监狱布局调整为契机,全面规划、建设狱内教育改造场所,从建筑外形、装修颜色、功能划分等方面入手,充分考虑环境对罪犯教育改造的激励作用,给予罪犯更多的人文关怀,营造舒适、美观的改造环境。

2.设立出监教育监区。出监教育是教育改造罪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检验罪犯教育改造成果的一个重要环节。从目前来看,绝大多数监狱对出监教育不够重视,存在走过场现象。因此,要高度重视罪犯出监教育,专门设立出监教育监区。条件允许的,可以考虑设立出监监狱。将即将刑满释放的罪犯集中进行至少 3-6个月的出监教育,教育内容包括社会形势、就业指导、人际关系处理等。尤其是要着重增强罪犯回归社会的信心。

3.建立技能实践基地。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结合罪犯技能培训实际,建立罪犯技能实践基地,为罪犯熟练掌握劳动技能提供学习实践的平台。一方面,监狱企业要引进科技含量高的生产项目,为罪犯劳动改造提供与社会企业相同的劳动岗位。另一方面,监狱可以与社会大型企业签定劳务输出合同,由监狱免费组织改造表现良好、具有一定劳动技能的罪犯到企业进行实习,企业负责提供实践岗位,既解决了监狱理论培训与实践脱节的难题,利于罪犯回归社会,又可以为企业创造效益。

4.推进监狱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在罪犯中广泛开展《论语》、《道德经》、《三字经》等传统文化教育,帮助罪犯接受传统文化熏陶。做到每年有计划地拟定一个文化建设主题,广泛组织文化活动,如举办文化艺术节、读书节、文艺汇演、艺术品创作等,努力打造积极向上的监狱文化品牌,用先进的文化占领罪犯思想阵地。同时,还有结合地域文化,开展富有地域特色的传统文化活动,增强罪犯对教育改造工作的认同度。

5.建立社会“大帮教”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化帮教网络体系,形成“大帮教”格局,提高社会帮教的质量。一是要与罪犯家属、社会志愿团体以及关心罪

犯教育改造工作的社会人士、企事业单位签定帮教协议,建立稳定的社会帮教队伍;二是创新帮教活动形式,灵活运用谈心交流、书信往来、文艺演出、结对帮扶等途径,确保帮教质量;三是提供法律援助,加强与法律援助机构沟通,定期为罪犯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罪犯解决子女抚养、财产分配、遗产继承、婚姻危机等常见的法律纠纷。

课题组组长:严方平

课题组成员:尹华飞刘志明杨龙胜

安徽日报]走出教育改造创新之路

把心理矫治、文化熏陶、信息技术等新理念、新手段,运用到教育改造罪犯中,我省监狱系统注重传承创新,着力提升改造质量——刑期变学期摆脱无知无能

10月16日,一场特别的法学自考论文答辩会在安徽大学法学院举行,主考老师面对的是一名身着囚服的罪犯。

今年38岁的答辩者蔡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3年投入宿州监狱服刑后,在监狱民警教育下,他报名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用6年时间完成了法学专科、本科全部课程的学习。

据了解,我省监狱系统积极推行“5+1+1”新型教育改造模式,即罪犯每周5天劳动教育、1天课堂学习教育、1天休息。各监狱以正规化教学为抓手,实行教学、师资、管理正规化,并组织编写了罪犯文化教育、法律知识题库等基本教材,实施以课堂化教学为主、其他形式为辅的教学模式,教学时间成年罪犯每年不少于500课时,未成年罪犯不少于1000课时。同时,开展以服装制作、种植养殖、机械加工、印刷技术为重点的职业技能培训,培养罪犯回归生活后谋生就业的能力。

如今,我省监狱每年有5000余罪犯获得文化毕业(结业)证书,近4万名罪犯参加了法律知识统考,考试合格率高达98%。去年,全省监狱共开设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299期,17464名罪犯参加培训,共有3820人获得技能等级证书。今年,共有1327名罪犯参加各类高等自学考试。

心理矫治打造全新人格

监狱里关押着众多的抢劫、强奸、杀人、纵火等暴力型罪犯,他们具有性格急躁,情绪波动大,遇事容易冲动等特点,让他们学会自我反省、懂得自我控制十分重要。今年7月,蜀山监狱筛选10名暴力型罪犯,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暴力控制训练营”培训班,通过心理矫治手段,对这些暴力犯进行矫正,打造全新的人格。

近年来,我省监狱系统突破传统的教育改造手段和方法,不断提升教育改造工作专业化、科学化、多样化水平,通过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干预,以及罪犯改造质量评估等综合手段,有效提高了教育改造质量。

2008年,各监狱全面启动了融心理矫治、法律援助、阳光救助、服刑指导、回归设计等为一体的矫治监区建设,建立健全了罪犯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监区心理健康辅导站和罪犯心理健康互助组三级心理矫治网络,开展了以专业化咨询、科学化评估、个别化矫治和社会化帮扶为主要内容的罪犯教育矫治工作。特别是在评估罪犯方面,正逐渐由传统的凭印象、凭感觉,向综合运用结构性面谈、心理测量、沙盘游戏、情绪晴雨表和行为观察等多种方法的转变,增强了认识罪犯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目前,全省监狱系统拥有心理咨询师585人,每年对罪犯开展心理测量、心理咨询1万多人次,开展危机干预约5000人次。

特色文化驱除心灵污垢

“窗前月又亏,念亲思乡不成眠,难说心中愧。一朝失足,驷马难追;今日醒悟,痛心疾首;重新做人,明达是非。”这是省监狱管理局为服刑人员谱写的《同一心声》中的一段歌词。

以环境熏陶为方式,积极打造监区的特色文化品牌,通过监区文化建设,陶冶罪犯情操,培养罪犯良好品德,加快了罪犯改造回归的步伐。

据了解,我省各监狱普遍实行文化活动菜单制,监区文化活动做到常态化、有特色,确保罪犯每周参与率达到85%。 2009年,各监狱共举办综合性文艺演出637场,以征文比赛、书画比赛、手工制作、文艺表演等为主要内容的第三届“监区文化艺术节”,把监区文化活动引向了深入。

在此项工作中,各监狱突出监区文化的矫治性功能,注重发挥监区文化对罪犯思想教育的潜移默化引导作用,突出监区文化的教育性和启发性。省监狱管理局重点建设以一首歌、一本书、一部电影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一”工程,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新编并组织学习《罪犯改造“三字经”》,在罪犯中推广普及“汉礼操”等。同时,突出环境文化的熏陶作用,建设具有文化特色的雕塑、喷泉、亭台、灯饰等景观,摆放自种自养的花草,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改造环境。各监狱均建立了监狱报、黑板报、墙报“三报”及运动场、文化场“两场”等各类文化载体。全省监狱共建立图书阅览室175个,藏书30余万册。

信息化应用注入人文关怀

去年12月3日,全省监狱系统首家罪犯“远程智能帮教”系统在蜀山监狱开通。罪犯坐在电脑前,只要轻点鼠标,就可以直接与相关社会法律专家进行视频面对面交流,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祝您和妈妈春节愉快,身体安康!”今年1月15日,蜀山监狱罪犯冯某通过“亲信通”短信平台,向家人发出服刑后的第一条短信,并很快收到了姐姐的回复:“我弟懂事了,要好好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出来。”专为罪犯设置的“亲信通”通信平台,由罪犯自助式发送、接收短信,由监狱指定专门管理人员对罪犯接收、发送的信息进行审查过滤。

“远程智能帮教”和“亲信通”系统的应用,是将信息化技术应用到教育改造实践中的一个典型做法。近年来,我省监狱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化技术与罪犯教育改造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进一步提高了教育改造工作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管理水平,同时也为教育改造罪犯注入了更多的人文关怀。

中秋节前夕,女子监狱和庐江监狱的20名有着亲情关系的罪犯,在“亲情视频”中见到了久违的亲人,互送彼此心中的珍爱与鼓励。应用信息技术创新帮教方式,成为我省监狱系统教育改造罪犯的特色。

齐抓共管实现帮教社会化

据统计,我省监狱系统每年约有万名罪犯刑满释放,如果安置帮教不到位,其中的有些人很可能重新犯罪。为有效减少刑满释放人员的重新犯罪,我省监狱系统不断挖掘传统教育改造资源,以社会化方向为目标,建立“双向联系”制度,推进“监地共建”、“就业推介”等活动,初步建立

了社会帮教、阳光救助、就业指导和法律援助长效机制。

实现罪犯由“监狱人”向“社会人”的转变,仅靠监狱一家的努力难以实现。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程志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多管齐下,齐抓共管,开展社会化帮教,是一条有效途径。

专家表示,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化帮教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帮教组织、帮教规划和帮教制度;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监狱和司法所搞好定期考核,做到不脱管、不失控;劳动人事部门要做好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为刑满释放人员择业做好各项服务;民政部门要通过支持和鼓励兴办经济实体,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并落实低保和社会救济等保障;金融部门对自谋职业、经商办企业的刑满释放人员,应通过考察给予适当的资金方面优惠政策;群团组织要关心、支持、参与社会化帮教,激励刑满释放人员悔过自新,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

对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几点体会

更新时间:2009-08-06

如何提高和保证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是新形势下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所面临巨大考验。

随着社会形势发展,监狱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行,“首要标准”的提出,监狱工作已不满足于“收得下、管得住、跑不了”的历史状况,而将“矫治好、改造好”作为新的工作目标,“改造人”已经归位凸显为监狱工作的第一位任务。如果说,“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思想,体现了党的监狱工作方针的话,那么,如何提高和保证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则是新形势下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所面临巨大考验。本文就基层教育工作实践谈一点个人的粗浅体会。

(一)贯彻首要标准、实现工作重心转移是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前提;(二)拓宽教育渠道、创新教育改造方法是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关键;(三)建设监区文化、营造教育改造氛围是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

基础;(四)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干警队伍素质是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保证。

一、端正思想,强化教育改造工作理念

教育同监管、劳动三者并驱被监狱法确定为改造罪犯的三大基本手段,教育手段的主体地位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但由于历史原因致使大多数监狱肩负着一边抓生产,一边抓管教的“双重性质”、“双重任务”,严峻的经济形势给教育改造工作带来很大的负面效应,当教育改造遭遇监管安全和监狱生存发展两大要务时,也只能无奈的望洋兴叹,让道于监管安全和生产经营,出现了法律地位很高,实际地位较低的现象。

但从目前教育改造工作所处的社会大背景及监狱工作自身发展的趋势看,环境与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党和政府对监狱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社会的关注支持参与加大;监管安全的首位意识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机制大大加强,监管设施明显改善,“向教育要安全,向教育要效益,向教育要质量”已过渡成为监狱工作者的明确共识和统一目标。

二、与时俱进,提高干警队伍整体素质

在教育改造工作中,关键因素在于人。教育人的人首先要受教育,没有过硬的本领,是不可能教育转化好罪犯的。监狱干警是铁面无私的执法者,同时也是教育转化罪犯的“灵魂工程师”。监狱干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高的文化素质,过硬的业务素质,公正的执法水平,教育改造工作才能奏效。目前,各级党委对基层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非常的重视,各类业务知识强化、专业知识学习、业务技能培训等等,增强教育改造的实战能力,增加基层一线干警外出学习、培训的机会,尽可能地更新教育改造知识,鼓励自学、系统组织学习掌握心理咨询等新的教育、矫治手段,使教育改造工作不再单纯依靠老经验、老套套,以科学为指导,能更加完善的做好教育改造工作。

三、因势而变,突出教育重点,提高教育改造的针对性

孙子兵法说,克敌,攻城为下,攻心为上。根据新形势下罪犯构成的新情况、新特点,运用目标实现等科学原则,从大目标着眼,从小目标着手,准确把握教育的切入点,以罪犯的思想转变和恶习矫正为立足点,对罪犯的教育做到宽严相济、有的放矢;以罪犯向往新生的愿望为支撑点,多种形式拓宽教育渠道,以监狱文化潜移默化感染净化罪犯心灵;以罪犯与家属的亲缘关系为出发点,充分发挥亲情力量的影响作用;多维并举,强化罪犯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及应对诱因的适应能力,为终极目标的实现,实施切实可行、步步为营的具体目标。

(一)着力抓好“三课”常规教育,重塑有用之才

据某监区2008 年全年刑释的366 名罪犯的相关数据,刑释前三个月内违规违纪的罪犯仅有1 人(因多次打架而被禁闭处罚),罪犯守法守规率达99.72%。依此我们的教育改造手段是有效的,是有力的。“惩罚失足的行为,修补残缺的心灵”,监狱干警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是在已经成形的树干上修剪残技、嫁接新芽。意味着要灌输新思想,就要摒弃他们原来的思维模式。思想政治教育是教育改造工作的主线,重点是抓出入监教育、道德底线教育、人格塑造、应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尤其是反脱逃、严肃处理抗改行为、整纪刹风,形势政策教育不仅要常抓且要抓紧。思想政治教育始终贯穿于教育改造罪犯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体现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精神,更加强化入监新犯的两个月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入监教育手段使罪犯内心角色转变,承认身份明确服刑目标。对即将刑满出狱的罪犯进行前途教育,调适出狱心态,了解国家大政方针,收馈服刑心得及对教育改造体制评价;围绕罪犯思想出现的新的变化,加强专题性、应时性、阶段性、针对性的主题教育活动,譬如每周三次的政治教育课,结合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组织罪犯学习讨论,可以发表个人看法,干警将教育切入点放在承认社会阴暗面,因势利导,正面灌输。认真分析罪犯每月一次的思想汇报,讲评点评,化淤解惑,并以典型示教,引导罪犯正确看待社会,使他们听得进,看得见,摸得着,深入浅出,能够入耳入脑。

(二)拓宽教育渠道,延伸、丰富教育改造内涵

1、心理健康教育融入罪犯教育理论体系,特别是出入监教育,帮助特殊期的罪犯。罪犯入出监教育是改造第一课和最后一课,良好的出入监教育是罪犯早日适应改造生活和尽快融入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对某监区“二进宫”以上罪犯对监狱应加强教育方向性的问卷调查一栏中,显示出心理健康对罪犯服刑期、刑释之后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作用。针对罪犯入出监前后的一些心理状况和实际需求设置课程,制定出入监期罪犯心理健康教育计划,有步骤的开展罪犯出入监期心理健康教育,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渗透到罪犯改造生活的始终。及时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在罪犯服刑期间强化挫折训练,能有效避免或缓解心理障碍、心理疾病,维护和恢复心理健康,增强生活的适应性(包括服刑生活和刑释出狱后的生活适应),促进教育改造目标的实现。

2、突出个别教育“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针对性功能。在开展心理矫治教育的同时,要与罪犯思想教育相结合,要与个别教育相结合,要与分析罪犯深层次思想动态相结合。干警在谈话方式上注重与罪犯在心灵上沟通,产生共鸣,更加注意罪犯的生理、心理特点,改变那种把因心理素质不佳、情绪易变、好激动引起的问题简单地当作思想品质问题,而一味采取惩罚、处分了事的状况,化解抵触情绪,帮助其消除不良心理。在对罪犯的个别谈话教育工作中,推行一犯一本谈话记录本,详细记载该犯的基本情况和心理测试结果,并全程记录其服刑期间的谈话教育情况;罪犯调往哪里,记录本跟到哪里,这样便于干警全面了解掌握该犯服刑以来的改造动态,为不同时期个别教育做好充分资料准备。

3、多渠道开展社会帮教活动。加强宣传报道,运用家属及社会各种力量,充分发挥罪犯的主观能动性和自觉性,促进罪犯思想改造;加大关注弱势群体的帮扶救济工程。针对近年来“三无”罪犯的增多,对这些特别困难的罪犯及子女,启动帮扶基金,及时给予救急解难,通过社会慈善机构帮助罪犯解决无人照顾的子女的生活就学问题(如徐茹特殊家庭儿童救助中心),一方面体现了党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另一方面也是促其思想转化的切入点,对激励罪犯改造起到事半功倍的促进作用。

4、实事求是开展技术教育。技术教育应切实有利于罪犯回归社会,为其重新做人奠定基础。真正打破目前“干什么,学什么”局面,转变为组织每个罪犯学好一门实用技术,放宽入学条件,延长学习时间,使罪犯真正在狱内能学会和掌握出狱后就业谋生的技能。

(三)打造特色,积极发挥柔性载体的积极作用

1、大力加强监区文化建设,培养罪犯积极健康的情操。实施监区文化建设工程,在坚持以先进文化为导向,以弘扬改造正气为主旋律,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为载体,努力加强监内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建设,积极构建一个富有监狱特点与现代文明气息相结合的人文环境的同时,也要注重打造监区“文化精品”,办好罪犯演出文艺队,狱内小报、创作高质量的监内文化作品等,从而用正确的思想教育人,用优秀的文化引导人、用良好的精神激励人。每一季度有一个文化主题、每一月有一个文化活动,如:三月母亲节开展感恩教育母爱感言活动、五月以劳动光荣开展歌唱比赛、六月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开展禁毒演讲、七月歌颂党的生日活动、十月迎接国庆等等,根据时势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并在干警的指导下,完全由罪犯自由构思、自行策划、自由创新,达到一种自我实现的满足感,从而有效推动罪犯由内而外的自我接受,形成良好的思维定势巩固。在良好氛围的熏陶下,罪犯们都能发掘出自身潜在的优势。在某监狱推进监区文化年活动进程中,有罪犯自谱自创出反应改造心声歌曲《归航》,旋律优美、寓义深刻,深深表达了自己对错误的悔过,对亲人的思念,对未来的信心,并以此作为蓝本编排出大型歌舞剧;有罪犯发挥自身优势在监区文化墙上大显伸手,一幅幅大型山水画栩栩如生,惹人驻足;一出出精彩纷呈的文艺节目来自于罪犯们工余时间的悉心排练。通过组织罪犯参与及开展各项文体活动,活跃气氛,陶冶罪犯情操,

寓教于乐。

2、注重宣传功能,营造教育改造氛围。监区环境是宣传法律法规、监狱政策、展示监狱形象的重要窗口,又是罪犯接受教育、感受关怀的重要场所,更是监区文化建设的一个缩影。监区整体环境要肃穆、高雅,又优美、和谐,给罪犯一个积极文明、健康向上的“改造氛围”,以达到使罪犯弃恶从善、陶冶情操、增强欣赏能力、提高生活格调、追求高尚境界的目的。

1)、制作宣传标牌,以警句格言启发人。在墙体、墙面等显眼处精心布置一些标语口号和格言警句,有宣传改造政策的口号、有启示性的人生哲言、有鼓励性和针对性较强的励志警句等,并且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更换其他政策条文和宣传标语。在不同场所设置不同内容的标语,不仅起到对罪犯的矫正作用,而且装点了监区的环境,营造了浓厚的教育改造氛围,使罪犯深切地感受到监狱着力营造的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2)、布置宣传专栏,以罪犯心声感悟人。由监区结合自身实际工作特点及监区文化建设情况,确定宣传窗的版块,内容包括涵盖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监区文化、学习园地、心路历程、改造生活、温馨祝福、人生感悟、新生之路、感恩的心等专题,形式多样,图文并茂,有文字、有图片、还有实物,真实客观地反映罪犯改造生活和新型监狱的文明成果。

3)、设置光荣榜,以改造实绩激励人。为了达到局部带动整体的普遍效应,激发整体改造积极性,监区开展评选改造标兵活动,每月评选出一定比例的行为规范标兵及劳动改造标兵,并由狱内小记者以采访形式,通过直管干警评价、标兵心声、联号小组成员采访,将标兵5 寸标准照张贴在光荣榜上。同时增强获奖罪犯的荣誉感和改造信心,鞭策其他罪犯奋起直追,迎头赶上,争做标兵。

四、完善工作机制,努力适应“首要标准”的工作要求

一分耕耘就有一分收获,真情付出就有丰硕回报。教育改造工作表面看起来不像其他工作容易见到成效,但它的作用却是潜在的、巨大的,它对罪犯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监狱干警在教育改造工作上摸索了一些经验,形成了一些特色,得益于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心。要实现教育改造功能的积极改良和效力最大化还需坚持不懈做好大量工作:强化大教育观念,纯化教育职能,健全教育改造工作的领导责任制、教育改造目标考评体系;坚持贯彻落实好司法部印发的《教育改造罪犯纲要》,以此为统领,创新具有科学性和有效性的教育方式方法,加强个别教育,推动个别化矫治工作,突出教育改造“以人为本”的核心,突显对罪犯刑满释放后融入社会的关注,积极扩大服刑指导中心的教育辐射效应,拓展社会化的领域,加快罪犯由“监狱人”向“社会人”的过渡。要以先进的理念、优秀的素质、卓有成效的手段、科学的评估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教育改造工作框架。

总之,教育改造工作在新形势下,要紧紧抓住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这个中心,围绕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这个标准,适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审时度势,兼程并进,责无旁贷地承担起教育人、改造人、促进人的灵魂工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贯彻“首要标准”与加强和创新教育改造工作的思考

【发稿时间:

【作者:杨贵新】【主题词:】

2010/8/31 14:33:24】

【主题图片:】

贯彻“首要标准”与加强和创新教育改造工作的思考

作者:杨贵新

中央领导提出,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这是新的历史时期和新形势下,中央对监狱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标准,是今后一个时期监狱工作中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对“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内涵的丰富和发展,它把握了时代脉搏,紧扣了时代主题,为监狱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动力。

贯彻“首要标准”,核心是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关键是以“改造人”宗旨统揽监狱工作全局,重点是建立完善的考核标准体系,途径是创新体制机制和方法,目标是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实质是充分发挥好监狱工作减少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职能作用。为此,笔者拟以本文就贯彻“首要标准”与加强和创新教育改造工作作一些粗浅的探讨,以求教于各位同仁。

一、加强和创新教育改造工作必须正确把握“首要标准”的科学内涵

“首要标准”的提出,是根据当前我国违法犯罪的形势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战略提出来的,是对改造人理念的继承与发展。“首要标准”开宗明义指出要“把改造人放在第一位”,这无疑与我国监狱工作一贯秉承的监狱工作方针一脉相承,与此同时,“首要标准”又提出了以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改造工作的第一尺度,要求监狱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提高改造质量这个中心来展开,监狱各项工作标准都应当依据“首要标准”来确定。这样才能充分体现监狱工作的价值追求,引领和促进监狱工作科学发展。

(一)“首要标准”深刻揭示了监狱工作的价值追求,体现了监狱工作的根本目的。

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其根本宗旨是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我国《监狱法》把预防和减少犯罪作为立法的根本目的,赋予了监狱对罪犯实施惩罚与改造,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重大职责。用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深刻揭示了监狱工作的价值追求,充分体现了监狱工作宗旨。尽管导致重新违法犯罪的主客观因素多种多样,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但罪犯在监内的改造质量在重新违法犯罪的诸多因素中则起着关键的作用。因此,贯彻“首要标准”与践行监狱工作宗旨,发挥监狱工作职能是一脉相承,无疑是在新形势下对改造人理念的重大发展。

(二)“首要标准”是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教育改造工作的鲜明路标。

“首要标准”明确指出要把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确保教育改造工作取得实效。这不仅充分反映了教育改造罪犯是监狱工作的中心任务,同时也为实现“首要标准”指明了根本路径。这就要求监狱的各项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首要标准”这一主线,着眼于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这一主题,抓住加强和创新教育改造工作这一核心,确保教育改造工作取得实效。要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高标准的教育改造质量和高效率的教育改造成果来贯彻落实好“首要标准”。

(三)“首要标准”是强化教育改造功能,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必然要求。

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国家对监狱工作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保障力度的不断加大,监狱职能必将纯化,影响和制约教育改造质量提高的因素将进一步减少,教育改造的中心地位将更加突出,从“首要标准”的全部内容来看,无论是“第一位”也好,还是“首要”也好,其出发点和立足点都是“确保教育改造工作取得实效”,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现象。这就意味着,监狱不能仅仅满足于“收得下,管得住,

跑不了”的低标准,而必须在“改造好”罪犯上下功夫、见成效。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进一步强化教育改造功能,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审视、梳理、提升行之有效的教育改造模式,通过转变思维观念,创新教育改造手段,抓住如何提高教育改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一重点问题,尽快完善符合罪犯思想实际和社会实际需要的教育改造体系,探索和把握教育改造的规律,在“首要标准”统领下寻找破解教育改造难题的新方法新途径,以“首要标准”的贯彻落实来带动教育改造质量的全面提高。

(四)“首要标准”是绝大多数服刑人员及其亲属对监狱工作的内在要求。

把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把改造人放在监狱工作的第一位,既是新形势下党和人民赋予监狱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也是绝大多数服刑人员及其亲属对监狱工作的内在需要。绝大多数服刑人员经过教育改造都能认识到犯罪行为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乃至对本人的严重危害性。他们在经历失去自由的痛苦之后,不仅倍加渴望重获自由的生活,而且更加渴求通过监狱的有效改造使自己获得全新的人生观、价值观,进而不断地提高社会认知水平,提升法律道德素质,掌握自食其力的一技之长,增强生存的竞争能力,以适应日趋激烈的社会竞争与生存压力的挑战。同时,绝大多数服刑人员亲属更加期盼自己的亲人通过改造洗心革面,重塑自我,回归社会后能够真正吸取犯罪的深刻教训,真正以“新人”的面貌回到亲人身边。因此,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充分体现了绝大多数服刑人员及其亲属对监狱工作的内在要求,能够有效地激发出罪犯在服刑改造中的主观能动性,有效发挥出积极改造的主动性,使监狱的改造手段与罪犯及亲属的内在需求紧密地结合起来,从而为不断提高对罪犯的改造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二、教育改造工作现状与贯彻“首要标准”不适应的突出问题

(一)陈旧的思想观念与“首要标准”的要求不相适应。

“首要标准”的提出,为新形势下监狱工作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但是,监狱工作实践中仍有少数领导和警察对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问题仍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仍然习惯于用传统的陈旧观念来指导工作的开展,评判工作的成效,错误地把教育改造工作视为“软指标”、“虚任务”,片面地认为抓好监管安全和生产经济工作看得见“实效”,显得出“政绩”,致使教育改造工作常常处于“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尴尬局面。教育改造工作常常停留在表面化、应付化的状态,监狱教育改造质量离“首要标准”的要求仍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二)教育改造的方法和手段与“首要标准”的要求不相适应。

目前,教育改造承袭的传统模式,基本上以思想、文化、技术“三课”教育为主体,其他教育为辅助的模式。这种模式既缺乏科学的评判标准,又缺乏具体的指标体系与考核机制,致使教育改造的内容、方法、手段不能很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不仅给罪犯一种“假、大、空”的感觉,甚至会助长罪犯“监狱人格化”的形成。

随着罪犯构成的日趋复杂,罪犯教育改造的方法、手段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的形势发展要求和提高改造质量的需要的问题更加突出,主要表现在“老办法不灵,新方法不够”。一是入出监教育“关口”不严。入监甄别、心理测试、危险因素评估、改造建议等工作深度不够,细度不足,入监教育对罪犯改造的第一道“关口”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地发挥。出监教育机构不健全,内容不落实,时间难保障,罪犯改造质量评估、再犯罪预测等工作仍停留在低层次水平,出监教育的“检验关”作用还需进一步强化。二是“三课”教育的有待创新。在开展“三课”教育中,思想教育“一锅煮”,“填鸭式”的经验型粗放型模式较为普遍,针对性不足、实效性不强的问题仍未得到很好地解决。文化教育的指标要求与实际需要脱节,职业技术教育内容滞后,形式单一,实用性差,不能适应罪犯刑释后就业谋生的需要。三是心理矫治工作人才匮乏,设施不足,不同程度地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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