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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32017年城棚户区改造规划

浙江20132017年城棚户区改造规划
浙江20132017年城棚户区改造规划

浙江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四年六月

目录

序言 (3)

第一章、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现状情况 (4)

一、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成效 (4)

二、城市棚户区现状 (4)

三、城市棚户区改造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分析 (5)

第二章、规划总则 (8)

一、规划依据 (8)

二、指导思想 (9)

三、基本原则 (9)

四、规划期限 (10)

第三章、规划目标 (11)

一、总体目标 (11)

二、分期目标 (11)

三、年度计划 (11)

四、各市计划 (12)

五、土地和资金需求测算 (14)

第四章、实施要求 (18)

一、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18)

二、做好征收安置补偿分配 (19)

三、严格工程建设质量管理 (19)

四、提升项目改造建设品质 (19)

第五章、保障措施 (20)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

二、强化要素保障 (20)

三、加强监督检查 (21)

四、健全法规政策 (21)

附件一:全省已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一览表

附件二: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年度规划目标情况表

附件三: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投资需求情况表

附件四:2013-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项目表(略)附件五:2013-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建设项目表(略)

序言

城市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老旧、使用年限久,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城市棚户区改造,既包括集中成片的城市棚户区改造,也包括非成片的危旧房、城市旧住宅区和城中村改造。

加快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加快棚户区改造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有效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生活富足、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基础性工作。

为有序推进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意见》(国发〔2013〕25号)文件精神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的工作部署,在各市县开展城市棚户区现状调查和编制改造专题规划的基础上,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本规划。

本规划深入分析了全省城市棚户区现状,根据今后五年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需求,提出了2013-2017年全省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目标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

第一章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现状情况

一、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成效

我省地处东部沿海地区,区位优势明显,经济比较发达,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起步较早。早在上世纪90年代,我省认真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的城市建设工作方针,较早地引入了经营城市理念,通过旧城综合开发和综合整治等方式,实施了大规模的旧城改造,至今大部分城市棚户区得到了有效的改造。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省累计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193.4万户,其中完成城市危旧房(城中村)改造102万户,综合整治城市旧住宅区91.4万户;开工建设安置用房114.3万套(详见附件一)。通过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有效改善了城市原住居民的居住条件,完善了城市功能,提高了城市承载能力,提升了城市建设品质,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城市棚户区现状

尽管我省大部分城市棚户区已经改造完成,但是仍然还有一些情况复杂、改造难度很大的区块至今未得到改造,成了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硬骨头”。另外,全省各地均有一定数量的建造年代较久、房屋质量安全存在隐患、房屋使用功能不全、市政基础设施不配套、居住环境质量较差的城市旧住宅区急需改造。还有,在城市化推进和城市扩张过程中,大量的村庄被城市建成区包

围,形成了一个个规划布局杂乱、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社会管理难度大的城市“孤岛”,也迫切需要加以改造。而且,随着我省新型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和城市规模的日益扩大,“城中村”会越来越多。综上所述,我省的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根据各地对现有城市棚户区的全面调查,截至2012年底全省11个地市58个县(市)有改造需求的城市棚户区住房约为68.6万户。其中,需拆旧建新改造的危旧房、城中村为36.1万户;可通过综合整治改造的城市旧住宅区住房为32.5万户。

现有城市棚户区从区域分布来看具有不均衡性。以拆旧建新改造量为例,杭州、宁波、温州、绍兴、舟山等五市合计改造量为24.0万户,占全省总量的66.5%;湖州、嘉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等六市合计改造量为12.1万户,占全省总量的33.5%。从房屋属性来看以“城中村”住房为主,约占60%以上,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约占40%左右。其中,城中村住户原有房屋建筑面积大,征收改造后需要补偿的公寓式住房一般需要2-3套。因此,全省36.1万户需要拆旧建新的住户改造后,需要新建安置用房57.8万套,是征收(拆迁)房屋的1.6倍。

三、城市棚户区改造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分析

(一)有利条件

1.新型城市化快速推进为城市棚户区改造创造了有利时机。

当前,我省新型城市化快速推进,城市发展已经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对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和城中村进行综合改造已经成为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必然选择,是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高生活品质的迫切需要。这为城市棚户区改造创造了有利时机。

2.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为城市棚户区改造激发了内在动力。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人民群众渴望改善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城市棚户区住房简陋拥挤、环境杂乱、配套设施落后,已经难以适应现代生活需要,广大原住居民迫切要求尽快对城市棚户区进行改造。

3.上级政府的政策支持为城市棚户区改造提供了有力保障。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作出了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决策部署,并在土地供应、财政补助、税费减免和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强势推进“三改一拆”,为城市棚户区改造提供了有利保障。

4.集约利用盘活的土地为城市棚户区改造奠定了物质基础。我省现状城市棚户区以城中村为主,这些城中村规划布局不尽合理,土地利用效率不高。从总体上看,全省通过城市棚户区综合改造后,土地利用效率将大大提高,可以盘活并腾出大量的建设用地。这些建设用地出让后可以获得大量资金,满足城市棚户区

改造绝大部分资金需要,从而大大提高了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可行性。

(二)不利因素

1.房屋征收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城市棚户区居住人口密度高,情况复杂。少数被征收人补偿要求高,违章建筑处理难,司法强制执行受理裁决时间长,影响棚户区改造进度。

2.资金土地要素保障仍需加强。资金方面,从近些年我省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情况看,以拆旧建新方式改造的项目总体上可以通过土地整理、出让实现资金平衡,但前期用于土地整理、安置补偿的资金投入较大,加上目前受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影响,整理后的土地出让速度明显趋缓,资金周转周期拉长,造成周转资金缺口较大;以综合整治方式改造的项目主要是以财政投入为主,地方政府压力大。土地方面,目前多数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异地安置,加上配套设施建设,需要较多的新增建设用地。迫切需要地方政府加大资金、土地要素保障。

3.棚改设施配套压力依然较大。为改善棚改对象的生产生活环境,让安置家庭共享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新建安置用房周边需要同步规划、建设、交付使用配套设施,除道路、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外,还要配套建设学校、医院、超市、菜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压力较大。

综上所述,加快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具有很好的有利条件,我省应该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加大工作力度,乘势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要充分考虑存在的不利因素,要通过加强宣传和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进一步取得共识,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认真研究制订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方案,切实维护好广大原居民的切身利益,顺利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确保城市棚户区改造取得实效。

第二章规划总则

一、规划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意见》(国发〔2013〕25号);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通知》(建保〔2012〕190号);

(四)《关于切实落实相关财政政策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财综〔2010〕8号);

(五)《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

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

(六)《浙江省“十二五”城镇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发展规划》(浙政发〔2011〕43号);

(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2〕53号);

(八)《关于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通知》(浙政发〔2013〕12号)。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决策部署,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重点推进设区市、县(市)城市规划建成区的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

三、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能力,结合新型城市化推进,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住房保规划相衔接,合理确定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整体规划,分步推进。优先启动实施条件成熟、群众期盼的成片区块。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又要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以市场运作方式改造为主,政府直接实施改造为辅,充分挖掘项目的商业开发价值。对难以采用市场手段实施改造的项目,应当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对不同类型的城市棚户区要区别对待。坚持整治与改造相结合,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对规划保留的建筑,主要进行房屋维修加固、完善配套设施、环境综合整治和节能改造。对拆旧建新改造的项目,要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确保质量、完善配套,建设宜居住区。

依法推进,确保稳定。严格执行有关行政审批、土地利用、资金管理、征收补偿、工程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充分尊重居民群众的意愿,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扩大群众参与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禁止非法强拆强迁。妥善处理棚户区改造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

四、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3—2017年。其中,2013—2015年为近期规划,2016—2017年为后期规划。规划内容涵盖了全省范围内的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以及相应的安置用房建设。

第三章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7年末,基本完成全省现状存在且急需改造的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改造,力争实施改造68.7万户。其中,通过拆旧建新改造危旧房、城中村36.2万户,通过综合整治改造城市旧住宅区32.5万户;新开工建设安置用房57.9万套,竣工42.3万套,交付使用35.6万套。

二、分期目标

2013-2015年,完成城市危旧房、城中村征收(拆迁)26.5万户,实施城市旧住宅区综合整治24.3万户;新开工建设安置用房41.4万套,竣工23.3万套,交付使用20.3万套。

2016-2017年,完成城市危旧房、城中村征收(拆迁)9.7万户,实施城市旧住宅区综合整治8.2万户;新开工建设安置用房16.4万套,竣工19.0万套,交付使用15.4万套。

三、年度计划

2013年,完成城市危旧房、城中村征收(拆迁)8.6万户,实施城市旧住宅区综合整治10.7万户;新开工建设安置用房11.3万套,竣工6.0万套,交付使用5.3万套。

2014年,完成城市危旧房、城中村征收(拆迁)8.5万户,

实施城市旧住宅区综合整治7.8万户;新开工建设安置用房13.6万套,竣工6.2万套,交付使用6.1万套。

2015年,完成城市危旧房、城中村征收(拆迁)9.4万户,实施城市旧住宅区综合整治5.8万户;新开工建设安置用房16.5万套,竣工11.1万套,交付使用8.9万套。

2016-2017年的年度计划根据分期目标和实施情况再行确定。

四、各市计划

在规划期间,各市计划实施改造情况如下:

杭州市:实施改造40823户。其中,通过拆旧建新改造危旧房、城中村30735户,通过综合整治改造城市旧住宅区10922户;新开工建设安置用房100712套,竣工127158套,交付使用107307套。

宁波市:实施改造99685户。其中,通过拆旧建新改造危旧房、城中村57600户,通过综合整治改造城市旧住宅区42085户;新开工建设安置用房98700套,竣工31267套,交付使用17500套。

温州市:实施改造102233户。其中,通过拆旧建新改造危旧房、城中村72378户,通过综合整治改造城市旧住宅区29855户;新开工建设安置用房95996套,竣工53849套,交付使用51894套。

湖州市:实施改造50425户。其中,通过拆旧建新改造危旧房、城中村26666户,通过综合整治改造城市旧住宅区23759户;新开工建设安置用房38151套,竣工31643套,交付使用31580套。

嘉兴市:实施改造96803户。其中,通过拆旧建新改造危旧房、城中村25112户,通过综合整治改造城市旧住宅区71691户;新开工建设安置用房38732套,竣工50784套,交付使用50354套。

绍兴市:实施改造78378户。其中,通过拆旧建新改造危旧房、城中村41602户,通过综合整治改造城市旧住宅区36776户;新开工建设安置用房75689套,竣工44618套,交付使用27475套。

金华市:实施改造55890户。其中,通过拆旧建新改造危旧房、城中村29539户,通过综合整治改造城市旧住宅区26351户;新开工建设安置用房26885套,竣工20726套,交付使用15844套。

衢州市:实施改造27378户。其中,通过拆旧建新改造危旧房、城中村10716户,通过综合整治改造城市旧住宅区16662户;新开工建设安置用房7190套,竣工7742套,交付使用6674套。

舟山市:实施改造44312户。其中,通过拆旧建新改造危旧

房、城中村38996户,通过综合整治改造城市旧住宅区5316户;新开工建设安置用房41143套,竣工20486套,交付使用18886套。

台州市:实施改造32021户。其中,通过拆旧建新改造危旧房、城中村16496户,通过综合整治改造城市旧住宅区15525户;新开工建设安置用房39943套,竣工23032套,交付使用20584套。

丽水市:实施改造58116户。其中,通过拆旧建新改造危旧房、城中村11833户,通过综合整治改造城市旧住宅区46283户;新开工建设安置用房15445套,竣工12152套,交付使用8432套。

各市分年度详细计划见附件二。

根据上述目标,2013-2015年,全省计划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项目1251个,新开工安置用房建设项目740个(详见附件四、五)。

由于城市棚户区量大面广,情况复杂,改造实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允许各地在规划实施中对改造项目、规模、实施年度作适当调整。

五、土地和资金需求测算

(一)土地需求测算

2013-2017年,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新建安置用房(含

配套用房)等8521万平方米。按目前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用房地块平均容积率2.2测算,规划预测全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用房需要建设用地约3873公顷。如果按新建安置用房异地建设占70%的比例测算,需要新增建设用地2710公顷。如果按全部异地建设测算,需要新增建设用地3873公顷。因此,5年间平均每年需要的新增建设用地约在540公顷至770公顷左右,与近几年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用房年均建设用地量基本相当。这些新增建设用地按照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用地政策予以落实。

(二)资金需求测算

1.支出测算

①安置用房等建设投资。根据浙江省统计年鉴历年竣工房屋造价和规划新建安置用房面积测算,我省2013-2017年新建安置用房建设投资约为2851亿元(见下表)。

表新建安置用房资金测算表

②城市旧住宅区综合整治投资。全省综合整治面积为4165万平方米,目前各地市城市旧住宅区综合整治成本200元/平方

米。按此测算,约需改造资金83亿元。

③货币补偿支出。根据历年相关统计数据分析,在城市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约有10%左右的原住户将选择货币安置,约3.6万户。按平均每户补偿90万元测算,需要资金324亿元左右。

④征地补偿支出。五年规划安置用房建设需要新增建设用地2710公顷至3873公顷,按每亩25万元测算,约需100至145亿元。另外,原城中村土地征收、旧房拆除和“五通一平”等支出,共6915公顷,按每亩25万元测算,约需260亿元。两项合计约需360至405亿元。

上述四项支出合计3618-3663亿元之间,年均支出为730亿元左右。

2.收入测算

城市棚户区改造收入主要来源为棚户区改造后盘活土地的出让收入。

5年间,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征收(拆迁)面积6915万平方米。根据对各地城市棚户区现状情况调查,城市郊区的城中村容积率为0.8左右,被城市建成区包围的城中村容积率为1左右,少数城市旧住宅区的容积率在1.5左右。根据各类棚户区在总量中所占比重综合测算,征收(拆迁)前住房的容积率为1左右。据此测算,这些棚户区现状占地约6915公顷左右。通过

城市棚户区改造,全省可盘活建设用地6915公顷。如果以就地安置占总安置量的30%测算,除去就地安置用地1162公顷,实际可以用于其他开发的土地为5749公顷。按照2013年全省各市商服住宅用地出让价格,并考虑今后几年土地出让价格上涨10%测算,可获得土地出让收入约3276亿元。如果按照新建安置用房全部异地建设测算,盘活的6911公顷用可获得土地出让收入4000亿元左右。

3.资金平衡

根据支出和收入测算,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如果按照新建安置用房全部异地建设测算,资金还有部分赢余。如果按照就地安置占总安置量的30%测算,资金缺口约为342亿元,年均缺口70亿元左右。按照近三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财政性资金投入情况看,市县安排财政性资金加上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平均每年达100亿元左右。因此,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投入需求在各级财政承受范围内。

同时,缺口资金主要通过以下两个渠道来解决:

一是按照各地通行的做法,在城中村改造中除了对原城中村建设用地予以征收外,还征收部分农村集体土地。这些集体用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后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城中村改造资金的平衡用地,出让收入用于平衡资金缺口。

二是安排财政性资金,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中的学校、医院、超市、菜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

4.融资需求

由于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安置用房需要先行建设,加上征收(拆迁)盘活的土地整理和最终出让需要较长时间。尽管城市棚户区改造总体上资金缺口不大,但在实际改造中,前期仍需要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改造资金。按照规划,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平均每年资金需求总量在730亿元左右,除了20%的资本金和10%左右通过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外,其余70%的资金需要通过融资解决,每年融资额约为510亿元,5年总融资额约2550亿元。

第四章实施要求

一、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各市县要根据本辖区2013年至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抓紧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要结合城市规划,合理布局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建立项目库。要压缩审批工作周期,提高审批效率,协调推动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要提前谋划启动,当年实施改造的项目在上一年度就要开展立项审批、土地房屋征收、改造方

案制定等前期工作。

二、做好征收安置补偿分配

严格执行房屋征收等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棚户区改造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禁止强拆强迁。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居民自愿选择。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在符合有关政策的条件下,优先通过公共租赁住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要全面实施阳光征收、阳光安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三、严格工程建设质量管理

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建筑材料入场核验制度。项目法人对安置住房建设质量负总责,参建单位依法对工程质量负相应责任。全面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分户验收制度和质量回访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四、提升项目改造建设品质

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合理规划选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的地段。要切实加强安置住房规划设计和质量管理,全面执行《浙江省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

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X县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房屋征收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建设背景 X县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我县X年确定的重点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该项目的实施对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受X 县人民政府委托,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X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房屋征收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单位 X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年限 本项目拟定建设年限为一年,从X年10月10日至X年10月9

日。 (三)项目拆迁范围 本项目拆迁范围为东至太姒路东侧,西至城关小学西墙,北至文化路,南至X东西街。 (四)项目拆迁量 本项目拆迁总户数为491户(套),房屋拆迁总面积137629平方米,拆迁总占地115.8亩;涉及拆迁范围为X。(以上数据为初步摸底调查情况,实际面积、户数待征收工作启动后,根据被征收人提供的产权证件,以实际勘测的户数、面积为准)。 (五)拆迁补偿方式 本项目拆迁安置方式全部为纯货币化安置。 (六)征收范围确定后,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进行下列活动,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的用途; 3.对房屋进行装潢、装修、抵押; 4.抢栽各种花木。 (七)征收范围确定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部门接到征收部门的通知,应当停止办理征收区域内所有房产、土地、工商、税务、户籍等涉及增加补偿费用的有关手续。 (八)对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对未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xx 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xx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xx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xx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2.8,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2.8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建设背景 1.1.1项目名称 ****市****区****街棚户区改造项目 1.1.2主办单位 ****市****区****道办事处 1.1.3调查编制单位 ****道办事处 1.1.4可研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法与案例应用手册》 5、《建筑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6、《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与经济评价手册》 7、《辽宁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 8、《辽宁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 9《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6年本) 10、《辽宁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 11、《辽宁省关于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 12、《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13、《****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年规划纲要》 14、《****市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15、《****市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规定》 16、《****市棚改新区物业管理实施意见》 17、项目承办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18、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规定,主要有: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等。 1.1.5可研研究范围 承担****市****区****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任务,主要进行了以下研究工作: 1、项目的建设背景、必要性; 2、项目建设、市场预测及发展前景; 3、项目建设投资及费用的测算; 4、项目经济效益的分析; 5、项目社会效益的评价等。

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2

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2 为进一步加快天义城区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提高城市整体环境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基础设施落后,影响城市发展的城中村和城市棚户区整体改造。 把改造工作与推动城市发展和转型相结合,与土地资源整合利用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相结合,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相结合,将天义城区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新型城市,拉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集中力量,整体推进。 动员全县各级力量,形成强大合力,推进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县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制定统一方案,按照统一标准,负责整体推进。 全县党政机关和各部门整体参与,抽调一批领导和干部专门推进此项工作。

由县级领导负总责,牵头单位、参加单位、所在地单位、业务部门、各乡镇(度假区)抽调负责领导和精干工作人员,组织部选派后备干部,分项目区组成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队,专项推进城中 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统一规划,综合配套。 坚持城市总体规划指导,科学制定改造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力争到2015年对影响城市健康发展的主要地段改造基本完成,实现城市承载能力达到2万人的规划目标。 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要编制具体规划,细化实施步骤,突出 改造重点,明确改造目标。 改造的重点是涉及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严重影响城市发 展的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 道路、给排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要同步建设。 改造必须连片开发,做到改造一片、成型一片,将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成规划超前、功能完备、设施配套、建筑优良的城市社区。 (三)以人为本,妥善安置。 坚持房屋征收与被征收户安置同步进行,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 谐推进房屋征收工作。

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实施方案

2018年-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实施方案 2018-18年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两治三改”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房屋调查摸底工作结果,为积极稳妥的推动我县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皖政〔2013〕44号)等规定,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0号)要求,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及城中村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18-18年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目标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18年-18年9月20日前完成2018-18年“两治三改”棚户区改造及“城中村”改造项目。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老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个人、企业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

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方案

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方案

*********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棚户区改造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投资【****】***号)、《***********棚户改造项目委托协议书》、*房保办〔201*〕1*号批复相关精神,依照**市房屋拆迁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有限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棚改原则 1、政府指导、委托开发、市场化动作的原则 2、统筹规划、规范操作、分步实施的原则 3、依法合规、利民惠民、合理补偿安置的原则 4、政策指导、配套规划、和谐推进的原则 第二条、改造范围 B区是指 第三条、拆迁补偿规定 棚户区改造是按经济适用房模式动作、享受国有工矿棚户改造优惠政策、委托开发的惠民工程。现参照**市大企业棚改相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及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1、拆迁补偿的对象和方式 拆迁补偿的对象为原产权户,补偿方式为产权调换。 2、补偿费用内容 拆迁补偿款、拆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提前搬迁奖励费。 3、各种费用计算办法

2、原长租户,可提出书面申请,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腾空交验旧房后,按原租住住房证载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给予50元的奖励,以上两项款合计一次性发放。 第六条、被拆迁房屋性质、用途、面积认定以《房屋所有权证》、《公房租赁卡》为准。对改变住房性质的按规定一律不得以其他名义进行补偿。 第七条、动迁是,实施单位按照本方安规定与搬迁户签订书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补偿标准、安置办法、付款方式、拆迁期限和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八条、住房搬迁后,应确保原住房结构、门窗及其它设施不受损害并接受实施单位审验,才能确认补助。 第九条、拟改造楼栋周边私搭乱建、违章建筑、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及借房户无条件服从搬迁,不予补偿。 第十条、列入本方案实施发放垢住房,在办理新房产权手续时,按照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规定,购房户承担应由个人交纳的各项税费,其中包括契税、维修基金、办证工本费等费用,如有政策规定的新增加个人收费项目由人人另行承担。 条十一条、依法拆迁、确保稳定。对拆迁改造过程中弄虚作假、借此机会进行交易、影响旧户改造者,对按规定给予足额补偿仍无理取闹、拒不搬迁者,由实施单位依照规定通过行政和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第十二条、附则

无为无城泰山头段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x

无为县无城泰山头段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根据无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因无城泰山头段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需实施房屋征收,现将该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如下: 一、征收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无城泰山头段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征收目的 棚户区改造的需要 (三)征收范围 见改造范围图 (四)征收签约期限 自2018 年6 月 1 日至2018 年9 月30 日(四个月) (五)征收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一征收、统一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户,按照签定征收偿协议并腾空交房的先后顺序号,根据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公开自选回迁安置房。 (六)征收实施单位 无为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七)征收依据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 号 令);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住建部建房〔2011〕 77 号); 3、《无为县无城规划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及补助奖励等标准规定》(政办〔2016〕30号)。

二、征收补偿方式 (一)住宅房补偿方式 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房票购房安置)两种方式供被征收人选择。 (二)非住宅房补偿方式 非住宅房原则上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商业类非住宅房可选择产权调换。 三、被征收房屋预评估价格 经抽取该地段典型房屋进行评估,该地段被征收房屋预评价格如下: (一)住宅房 砖混结构6500元/平方米,砖瓦结构625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5800元/平方米。 (二)商业类非住宅房 1、临北门外大街商业用房 2、非临北门外大街商业用房 四、产权调换

(一)住宅房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房票购房安置)的,征收人将 被征收房屋价值(含房屋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持房票到已纳入无为县棚改平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政府主导建设的限价房项目中自主购买商品房安置。 1、限价房安置地点 檀树季黄村地块、同心三期与学府春天之间地块和无城路以南与锁埂路以东地块。 2、限价房结算(均价) 均价5000元/平方米,最高价5400元/平方米。 (二)非住宅房(商业类) 1、被征收人可选择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评估价计算房票金额,然后按住宅房产权调换(房票购房安置)办法补偿安置。 2、安置地点:檀树季黄村地块和无城路以南与锁埂路以东地块。 3、安置房面积:一层门面房面积约50平方米。 4、过渡期限:自该地段房屋征收拆除结束后36个月 5、安置房选择办法:被征收人选择安置一层门面房间

深圳宝安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

深圳市宝安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4〕2号)等文件的精神,加快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根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29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规〔2018〕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深圳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深建规〔2016〕7号)、《深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界定标准》(深建规〔2016〕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宝安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实施意见》规定条件的老旧住宅区,可纳入本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 符合《实施意见》规定的城中村、旧屋村,也可纳入本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城中村、旧屋村按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工作机制】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工作指挥部(下称“区指挥部”)作为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下称“区主管部门”),负责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各街道相应设立分指挥部,按照属地原则,就辖区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下称“项目”)开展前期组织、协调及维稳工作。 区指挥部实行例会制度,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总指挥或受委托的常务副总指挥主持,参会单位根据会议审议内容确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区指挥部】区指挥部研究解决棚户改造工作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并负责审议或审定棚户区改造的重大事项。具体职责包括: (一)审议《宝安区棚户区改造重点区域三年规划》(下称《棚改三年规划》); (二)审议开展棚户区改造前期工作; (三)审议棚户区改造计划、实施方案、专项规划; (四)审定搬迁补偿安置方案; (五)审议房屋征收的问题; (六)审定项目终止问题; (七)审定其他棚户区改造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区主管部门】区主管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日常工作的具体统筹、协调及监督。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相关政策; (二)组建棚户区改造实施主体预选库; (三)编制《棚改三年规划》、组织编制项目概念规划;

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实施方案

2018-####年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两治三改”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房屋调查摸底工作结果,为积极稳妥的推动我县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皖政〔####〕##号)等规定,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年实施##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号)要求,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及城中村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18-####年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目标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18年-####年#月##日前完成2018-####年“两治三

改”棚户区改造及“城中村”改造项目。 (三)主要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老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个人、企业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 #、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

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为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关于着力改善民生、实现住有所居的要求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及全国和全省住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为主攻方向,坚持“大改造”与“大开发”协同推进的原则,实施“好民居”计划,大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举各方之力,打一场棚户区改造的攻坚战和歼灭战,努力实现棚户区改造在质量和数量上的跨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从2008年起至2010年,利用3年时间集中改造85片棚户区,改造拆迁房屋建筑面积53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8万余户,涉及主要公企单位89家。2008年改造23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2.4万余户;2009年改造20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4万余户;2010年改造1 0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1.6万余户。 在改造过程中,要实现八个促进。一是促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通过棚户区改造配建保障住房,对棚户区内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政策条件的被拆迁居民就地落实政策,一次性解决住房困难。二是促进城市重点工程的推进。通过棚户区改造为重点工程推进创造条件。三是促进城中村改造。把城中村改造与棚户区改造政策相衔接,在棚户区改造的整体规划中予以考虑。四是促进历史文化街区建筑的保护和旧住宅区的综合整治。对棚户区改造中涉及到的历史文化街区及其建筑要统一规划,科学修葺,合理保护;对不需大拆大建的旧住宅区,积极进行房屋维修养护、配套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五是促进单位自有生活区棚户区的改造。统筹纳入全市棚户区改造计划之中实施。六是促进国有企业改制。灵活运用国企改制政策,通过土地收购储备进行变现等方式,统一改造改制企业周边棚户区,加快国企改制进程。七是促进大冬会和申办冬奥会场馆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对场馆及其附近区域以及交通要道沿线的棚户区集中进行改造,实现良好的景观效果。八是促进环境效益和居住功能的提升。提高棚户区改造建设的质量和标准,保证棚户区改造工程对提升城市承载力、环境效益和住房居住功能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三、运作方式与措施

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修改编辑!)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某某棚户区改造工程 1.2项目承办单位:某某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1.3承担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单位: 1.4本建设项目性质:棚户区改造工程 1.5项目地点:某某市某某路 1.6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某某市某某路棚户区改造工程主要拆迁范围是某某市某某路片区内的棚户区,拆迁房屋面积24528平方米,拆迁地块棚户区占地面积共47亩。为被拆迁居民提供2种安置方案(详见拆迁安置章节)。 安置区总规划用地面积为29411m2,总建设面积为73528 m2,其中:住宅53161 m2,商业、生产用房及综合配套用房20367 m2。总建筑密度46%,建设高度24米,容积率2.5,绿地率为30%。 1.7 本建设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建设总资金为1436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0262.4万元,其他基本建设费2063.4万元,基本预备费986.1万元,建设期利息1057.5万元。资金筹措方式如下:拟向银行投资固定资产贷款为10000万元,约占总投资比例的70%,建设期贷款利息为1057.5万元;业主自筹及其他配套为4369.4万元,约占总投资比例的30%。

1.8 本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20某某年09月至20某某年08月),本项目按照建设进度分为四个阶段,即前期工作阶段、施工方案设计阶段、工程建设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1.9 项目目的 加快城市化建设,为弱势、贫困群体提供安居房,为棚户区居民提供回迁房,拟建大型农贸市场为数字化大棚种植反季蔬菜提供销售渠道,建设物流服务中心、加油站,为反季蔬菜提供运输服务,总体规划某某万平方米,集销售、配货、运输、住宿、餐饮一体化的商圈形成新的产业链,增加就业机会,为本地经济做贡献。 第二节项目研究范围 本项目拆迁某某路棚户区总住户某某户,共某某某某平方米建筑。按产权置换,应建设安置房某某某某平方米。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及深度要求,确定项目名称、性质、地点;分析项目的背

棚户区改造方案

青海水泥厂家属院棚户区改造方案 一、项目位置: 青海水泥厂家属院位于大通县桥头镇黎明路50号,东临黎明路,西临原青海第二水泥厂,北临河沟,南临原青海第二水泥厂。 二、项目概述: 青海水泥厂曾连续数年获得省级人均上缴利税最佳企业、青海省上缴利税先进企业和利税大户、全国环保先进单位、信用特级(AAA)企业和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等荣誉称号,是国家计委、外经贸部和原国家建材局批准的首批水泥出口企业之一。公司的发展历程,不仅是自身发展壮大的过程,也为青藏两省的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青海水泥厂于2003年改制成立青海水泥股份公司和现青海水泥厂(待破产),经营性资产归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分立后的青海水泥厂无任何生产经营活动。家属院现有住户806户,共有20栋楼。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大多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由于住户结构复杂,多为下岗职工以及附近农村在院内买房的的农民和低保户构成,收入低,属于贫困小区。 三、改造方案: 根据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确定上报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和我家属院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方案:(一)将1-6号楼,216户,使用面积6880㎡,纳入2017年棚改货币

化安置项目中。建于七二年的房屋普遍存在地基下沉、墙体开裂、屋面破损、管网锈蚀、线路老化、配套设施不全、房屋面积小和保温性能差等现象。 (二)将7-20号楼,590户,使用面积32836㎡,纳入棚户区综合整治中。根据大通县政府和县环保局的有关文件,对我院锅炉进行“煤改气”,借此机会我们想对1-6号楼进行货币化安置后,将剩余的14栋楼纳入2017年大通县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储备项目中,给住户一个温暖舒适的环境。7-20号楼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钢窗木门,建筑标准低,房屋破损和屋面漏水情况严重,房屋保温和屋面隔热能力差,已经具备棚户区整治的基本条件,具有改造价值。 四、1-6号楼货币化安置费用:1045.8万(估) (一)房屋价值及装修费用:910万元 (二)拆除费:13.8万 (三)评估费:38.8万 (四)环评费:12万 (五)搬家费:21.6万 (六)奖励费:21.6万 (七)学生补助(交通):16万 (八)低保户补贴:12万 五、安置办法: (一)棚改居民自住选择在大通、西宁等地购买商品房; (二)购买青海水泥厂家属院7-20号楼房;

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最新)

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人居环境,改变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密度大、结构简陋、质量差、年久失修、安全隐患大,使用功能、配套设施不完善的住宅区域。包括国有土地上棚户区和集体土地上棚户区(城中村)。 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改造是指按照中省有关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法规,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棚户区进行综合改造的行为。 第三条棚户区改造应当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积极推进,统筹兼顾、分类实施,依法征收、安置先行”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棚户区改造有关政策、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审定中心城市改造项目规划,协调解决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市、县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棚改办”)负

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负责辖区内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及项目申报工作;负责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工作。 市规划、国土部门应有专人负责与棚户区改造相关的规划、土地行政审批工作。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 第六条X高新区(X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工作,X区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第七条供水、供热、供电、供气等单位,应当配合、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 第八条棚户区改造应当实行多渠道投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民间资本作为投资主体的,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应当与投资主体签订协议。 第九条设立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国开行、农发行贷款的偿还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以及亏损项目补贴。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可以依法发行企业债券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融资,所筹资金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 第二章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 第十条棚户区改造项目实行计划管理。市、县区棚改办和高

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省政府签订的《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1662万套。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根据棚户区界定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城市危旧房、城中村、城边村等纳入年度改造计划,采取实物安置或货币化安置的方式推进实施。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1—3月),重点做好棚户区改造前期准备工作。召开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签订《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目标任务和主体责任。印发《甘肃省2017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计划》。 第二阶段(4—10月),重点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强化落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各地切实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和建设进度。按月统计各市州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并在全省范围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度滞后的市州,及时提请省政府进行约谈。 第三阶段(11—12月),重点开展住房保障工作督查和年终考核。组织协调省棚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住房保障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重点针对列入年度计划的棚改项目开工进度、货币化安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市州政府对所辖县市区政府

住房保障工作实施年终考核,省政府组织对各市州政府《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年终考核。 三、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省建设厅。 协作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 实施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落实住房保障工作“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责任制,靠实工作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发挥各级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议事的作用,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推动棚改工作有序实施。 (二)加强督查考核。落实《甘肃省住房保障工作考核办法》(甘政办发〔2013〕181号)要求,对各市州、县市区住房保障工作进行督查考核,推动棚改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资金管理。强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省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特别是对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分配、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

20xx年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详细版_1

文件编号:GD/FS-3215 (方案范本系列) 20xx年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详细版 The Common Structure Of The Specific Plan For Daily Work Includes The Expected Objectives, Implementation Steps, Implementation Measures, Specific Requirements And Other Item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详细版 提示语:本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进行工作的具体计划或对某一问题制定规划,常见结构包含预期目标、实施步骤、实施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城市改造的实际,以及民风、民俗、文化内涵等实际情况,在20xx年、20xx年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基础上,依据上级最近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惠民政策精神,按照县政府提出的改造老城、扩建新城、全力打造滨江港城的要求,以改善民生,创建宜居宜业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推进城市化进程,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以重民生,保增长,促

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着力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步伐,为实现和谐秀美富裕文明新肇源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意见 (一)政策依据 本方案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XX〕295号)、财政部《关于切实落实相关财政政策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财综〔20xx〕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xx〕31号)、《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发〔20xx〕10号)等

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审批流程

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审批流程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显示,我 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 ?今年,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我省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出了新的总体要求。要将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档次和优化人居环境的有利契机。坚持?°适宜居住、舒适安全、环境优美、低碳环保、具有特色?±的原则,努力建设一批规划设计品位高、质量好、有地域特色的棚改和保障性住房项目。作为城乡规划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协调配合建设局、棚改办等管理部门在项目规划设计和工程质量上共同将这一民生工程抓好、抓实,实现民有所居、居有所乐。 ?哈尔滨是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城市,计划经济体制下重生产轻生活的发展模式使城市居民住房历史欠账较多,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住房问题成为最突出的民生问题。按照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和第26次党政联席会议精神,为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促进新战略实施,特制定了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以区为主,市区结合;二是全市统筹,综合协调;三是易地安置优先,边建边拆,先建后拆;四是整体改造,综合配套;五是棚改与住房保障有序衔接;六是棚户区改造与促进城市发展良性循环有机结合。从2011年起,利用3年时间全面消灭老城区棚户区。 为了使棚户区改造工作更好的更快的的开展,我市从政策扶持入手,加强了三个方面:

1.用好用足国家扶持政策。进一步深入研究国家棚改工作和住房保障工作方面的扶持政策,组织专门力量,跑部进京,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和省的资金及政策支持。今年争取国家棚改专项补贴1至2亿元。 2.用足我市现有棚改扶持政策。积极有效运用我市现有土地划拨、税费减免、配套建设、征拆资金存储等各方面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扶持作用。 3.出台新的扶持政策。出台规划保障政策,优化项目规划指标,棚改项目规划范围内的绿地、广场等公共设施用地要与容积率挂钩,在满足规划出精品、出环境以及符合城市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尽可能优化挖潜,保证项目效益。出台土地出让金周转保障政策,试行土地挂牌预申请制度,即在棚改计划下达后,市国土资源部门根据项目实际发布土地预供应信息,并接受开发企业预报价,经综合评定报价合理的,按项目征拆启动资金的需求交纳保证金,由市财政拨付相关区,用于实施征拆。正式成交后,保证金可冲抵土地中标价款。剩余价款实行分期上缴政策,缓解一次性交缴压力,每一笔土地出让金上缴与返还周期控制在7个工作日以内。出台招商引资保障政策,对垫资参与棚改土地整理的投资人,在土地挂牌竞标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摘牌,如其未摘到牌,则可对土地出让金超出底价的溢价部分进行分成。 ?现在,我将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流程做一下简单介绍,请各兄弟单位给予批评、指正。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 ?3、《哈尔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5、《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6、《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高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质量的指导意见》 ?7、《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新建住宅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廉租住房的意见》

XX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XX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切实改善棚改居民居住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棚户区改造界定范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XX区棚户区改造步伐,着力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同时把棚户区改造与推动城市发展、城市转型相结合,与土地资源整合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相结合,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相结合,与改善民生、民计相结合,通过合理利用国家资金和政策的支持加快改造好棚户区。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政策、分步实施、分块负责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多元化投资的原则; (四)先易后难,民主决策,逐步推进的原则。 三、改造范围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申报XXXX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建办保XXX号文件要求,XX区棚户区改造的重点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落后的老旧房屋逐步进行改造。改造中要严格界定棚户区改造标准,严禁将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打包纳入棚改;严禁将因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葺等拆迁改造房屋的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房龄补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纳入棚改;严禁将棚改政策覆盖到一般建制镇;严禁将小区美化亮化、居民房屋外立面整治等项目纳入棚改。 四、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规范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和使用,对已使用的国家银行贷,按照贷款协议按期进行还本付息,对于形成的政府隐性债务,按规定通过地方财力进行偿还。 五、回迁安置方式 根据前期调查摸底掌握,棚改居民愿意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方式,货币化安置采取纯货币化补偿和政府购买住宅相结合的方式,由棚改居民自愿选择。 (一)购买标准:

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方案

************棚户区改造项目 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项目是***区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按照城市整体规划,****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迁。为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整体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拆迁范围 凡在******棚改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及附属物,均属于本次拆迁范围。 二、被拆迁人的确定 凡在拆迁红线范围内的非住宅房产(公产)所有人和持有合法有效房屋证件的住宅(私产)房产所有人,均属本次拆迁的被拆迁人。 (一)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合法性,以国土、规划及相关部门确权手续为准。 (二)无合法手续、无房屋权属证明或未经审批擅自占有国有土地所搭建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均属于违法建筑。 三、拆迁主体、评估机构及实施单位 责任主体:******市****区人民政府

评估机构:评估机构需具有相应的资质 拆迁主体:******市****区******街街道办事处和中标承建商 四、拆迁期限及相关事宜 (一)、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征求意见公示期限: 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二)、搬迁期限: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三)、本方案公告后,被拆迁人即可携带《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拆迁办公室,选择货币补偿的、签订货币补偿协议;选择产权调换的,签订产权调换安置协议;选择异地安置购买现房的(*******小区),签订购房协议。 五、新安置房源的区位、户型及标准 (一)、安置房源:******改造小区 (二)、安置房平面图、户型图及效果图见附图 (三)、新安置住房标准:本次新安置楼为高层住宅(剪力墙结构),屋内毛墙毛地,防盗门分户,普通照明,不设卫生洁具,普通上下水,户内不做门,阳台封闭。 六、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法 (一)、拆迁补偿安置原则 1、补偿安置采用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安置、现房置换三种办法进行安置补偿,被拆迁人可任选其中一种安置方式。 2、对被拆迁房屋的结构、用途和建筑面积的认定,以房屋合法产权凭证记载的事项为准;产权凭证记载不清的,参考被拆?—2 —?

某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方案

XX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方案 第一章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 1. 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XXXXXX地处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孔孟之乡的XXXXXX交通便利, 地理位置优越,环境资源丰富,信息通达全国各地,建厂三十多年来,坚持以人为本、以市场为本、以创新为本、以诚信为本的管理理念,努力致力于市场开发和新产品研究,不断满足市场需求,以优质的产品和热情的服务回报社会的支持和客户的关爱。2000年通过IS0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主要产品有:粉未制品液压机、各种通用、专用型液压机、二通插装阀集成系统、电液成套系统、湿式电磁换向阀、高压滤油器、充液阀、弹性联轴器等液压元件以及电脑刺绣机零件、冷冻冷藏设备、金属清洗剂、防锈油。其中粉未制品液压机、二通插装阀集成系统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国家级高新技术产品。 1.2 项目概况 1.2.1 项目简况 项目名称:XXXXX棚户区改造工程 1.2.2 项目的提出的背景 棚户区改造是中央政府为解决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近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

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 号)的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的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央投资支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09】56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编报2010 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中央投资补助建议计划的函》(建保综【2010】9 号)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央投资支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了使棚户区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XXXXX人民政府和XXXXX决定对XXXXX棚户区进行拆迁改造。 本工程建设内容分为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和部分廉租房,主要是为 解决XXXXX原棚户区居民及社会上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xxxxxX!户区改造工程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被提出的。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本项目建设是为满足住房消费的需求住房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要素之一,也是当前城乡居民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个性化倾向发展等因素,促使人们对住房的需求无论在量和质上都日趋增强。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拥有一个舒适的休息环境已成为人们迫切的愿望。改善人们的居住条件,提高人们的住房水平,是实现这一愿望的必由之路。 目前XXXXX内住房价格相对偏高,经济适用性住房较少,目前多数 居民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去购买价格昂贵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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