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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美国民主制度输出

浅谈美国民主制度输出
浅谈美国民主制度输出

浅谈美国民主制度输出

作为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毫无疑问,美国拥有目前世界上最民主的资本主义制度。美国的以自由主义为原则和基础建立起来的民主政治制度让美国人感到满意和骄傲。认为这种民主制度非常的完美,是上帝赐给美国最好的礼物。然而长期以来,美国从统治者到人民都一直致力于把美国民主制度推向“普天下”,力图“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即向外输出民主制度。

美国民主制度输出的内涵,是按照美国的面貌创造出一个美国的世界,并使其永久化。这里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要亲美的所谓民主派上台执政,完全接受美国的控制,服从美国的利益和全球战略;二是要利用执政者的力量移植美国的民主制度,一般是要先移植美国的宪法,即接受美国的人权和价值观念,然后按照美国的宪法,建立美国的民主政治体制,并逐步在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实现“美国化”。

为了进行民主制度输出,美国采取的方式多样,其中包括战争、军事占领、武力威胁、扶植他国反对势力进行政治渗透等。

建国初期,美国民主输出主要表现在对周边地区和国家“同化”上。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对拉丁美洲实行“门罗主义”战略,在亚洲则把重点放在菲律宾。第一次世界大战,为美国民主输出提供了机会。当时的美国总统威尔逊宣称:“新的自由民主”将是美国重要输出品之一。两次大战期间,美国民主制度输出的重点逐步由拉丁美洲扩大到亚洲和欧洲,二战后的重点是日本和德国,以军事占领的方式迫使这两个国家接受美国的价值观和民主体制,被称为美国民主输出的“成功典范”。尤其是日本,战后在美国的大力扶持下经济迅速恢复,政治制度也逐渐摆脱封建残余,更多地向民主制度靠拢。其在世界政治舞台上也一度成为美国的附和者和忠实同盟。美国的民主制度输出可以说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战后世界格局发生了极大的转变,美苏两大超级大国在世界两端对峙而立。美国在军事等方面大大受到苏联的牵制。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在全球输出美国民主制度,推行世界美国化方面,只是限于部分地区和部分国家。到20世纪90年代之后,随着苏联的解体,此时期,美国成为世界惟一的超级大国,其经济和军事实力,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无法与其相比,它成为人类历史上最强大的全球性的大帝国。美国也进入了国际垄断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即后帝国主义时期。美国的统治者自认为已经具有了足够的在全球实现“美国历史使命”的力量,所以自克林顿政府开始,就把民主制度输出,推行世界“美国化”,作为其全球战略的基本内容。

“9.11”事件之后,布什政府借反恐战争之名,在全世界范围内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民主制度输出。在中东的民主制度输出是以战争的方式开场的。2003年,美国用残酷战争的方式,军事占领了伊拉克,现正紧锣密鼓地强行向这个国家全面

“移植”美国的民主制度,想以伊拉克为据点,然后向其他国家辐射或延伸。美国在东欧和中亚的民主输出正在以“颜色革命”的方式推动。从2003年开始,美国用政治渗透和支持亲美势力利用和平运动上台执政的方式,在格鲁吉亚、乌克兰、吉尔吉斯取得了所谓“比较满意地进展”。美国在全球的民主输出现正以亚洲为重点,以中国为主要目标,进行着新的部署。

自苏联解体以来,世界上唯一能与美国相抗衡的社会主义国家不复存在,资本主义在世界范围内占据绝对性的优势,目前世界只有中国、越南、朝鲜、老挝、古巴等5个社会主义国家。而在这几个国家中,以中国的发展最为迅速,2010年中国GDP超过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大国。作为一个与美国有着完全不同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日益发展和强大,这自然成为美国的心腹大患。早在提出“门户开放”政策之前,美国就做着中国梦,就想独自控制中国,把中国变成“美国的姊妹共和国”,使中国成为其控制太平洋,“把太平洋变成美国的内海”的基地。在同中国的关系中,美国从来没有放弃过这个梦。现在,中国不仅是发展中的大国,而且是社会主义大国。美国学界和政界都承认,美国不是不想用武力的方式改变中国的政权性质,从而控制中国,而是因为考虑动武代价太高,而且没有把握取得成功,所以才不得不采取“遏制”加“接触”的政策。众所周知,“遏制”、“接触”都是手段和策略,最终目的依然是改变中国的政权性质,为其控制全世界扫除最后的也是最大的障碍。近年来,美国一方面与中国加强经济政治社会方面的交流,力图保持中美合作共同发展,另一方面却也不断出现一些摩擦。包括前几年的对台军售问题;在中国的周边国家挑拨离间,紧锣密鼓地进行围堵中国的军事部署;在人权、政治制度、民族和宗教政策、能源和金融政策等方面,大力炒作“中国威胁论”,进行“妖魔化”中国的宣传;特别是近来公然扬言中国如何处理南海问题涉及美国的利益,并同韩国在中国大门口黄海进行大规模的军事演习,耀武扬威等等,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即在不动武的情况下,利用军事威胁、政治孤立、文化渗透等方式,促使中国走上向美国民主制度和平演变的道路。

不能否认,美国的民主制度与封建专制制度、军事独裁制度相比,有着历史进步性,即使在资本主义世界,它也被称为是“最好的民主制度”,具有一定的优势,所以被其他一些资本主义国家所借鉴,也被世界上一些人所崇拜。然而,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特殊的国情,选择什么样的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只能从自身国情出发。美国想以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一个世界,让世界所有国家都接受美国的制度,从而使美国式资本主义制度永存,使美国在全球唯一大帝国和单极霸权主义地位永存,是绝难实现的。美国不顾客观现实,逆历史规律,强行推广美国的民主制度,只会引起它与大多数国家发生更多的摩擦,使世界更加动荡,甚至引起更多的流血、冲突和战争。

美国的民主制度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

美国的民主制度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具有特殊的民族性和特殊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而美国民主制度的输出的思想,理论和实践,也都是在这种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对外输出民主制度并不是美国某些统治者的癖好,而是有美利坚民族的思想,文化和社会制度决定的,有着深厚的民族信仰,民族理念和制度根源。它贯穿于美国整个对外关系的历史。建国伊始美国就走上了对外扩张的道路,在进行领土扩张,经济扩张的同时,也进行着制度扩张。美国历来都以“天定命运”为使命感,把美国的民主制度推向“普天下”以“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这是美国建国伊始就一直做着的梦。并把美式民主的扩张作为上帝赋予自己的历史使命。 (一) 美国民主制度的基本特征 一:法律至上的宪政制度 美国作为外来移民建立的国家,没有封建传承,没有显存的统治权威。这些主要来自欧洲,信仰基督教和资本主义的移民靠什么把统治者的意志提升为全社会的意志,来建立社会秩序和治理社会呢?做为一种创造,就是把《圣经》中的契约和戒律提升为现实中的资本主义法律。早在殖民地时期,各殖民地就已《圣经》中的简朴律法作为基础或参考,制定了许多社会契约的法律,主要依靠社会契约和法律的权威维持社会秩序和运转,这就有意无意地把法律放在了最高权威的地位。 美国法律的至上性,主要表现在国家宪法是至高无上的,它具有最高的权威,是所有人都必须依照宪法行事,这是美国的社会基础。美国的其他是所有法律都是依据宪法精神制定的无论是普通老百姓,企业家或者是政府官员,在考虑自己行为时都必须考了吧的就是是否符合法律。在美国人的思维中,尊重法律,依法行事无条件服从法律是一个不能背离的前提。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一切都必须法制化,就是对已有的法律,在司法过程中,基于对法律条文的不同理解和解释也不

浅谈美国政治体制

浅谈美国政治体制 当今世界美国已成为最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这个历史仅有200多年的移民国家能够有如此成就,绝不是偶然的。与其政治体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美国当前政治体制运行的主要依据是1787年的《联邦宪法》,其基本精神是权力的分立与制衡、法治、有限政府和联邦集权,这是经历了一系列挫折和困境之后的务实选择。 1.产生背景 自独立战争起到1781年间,美国始终没有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当时虽有大陆会议领导协调着各地的独立运动,但其仅是非常时期的革命机构,而非常态政治下的政府,所以独立战争后美国迫切需要制定政府组织法,组建统一的中央政府。由于之前对英王专制下的暴政仍记忆犹新,人们不愿再度置于专制统治之下,而联邦党人所拥护的中央集权给人的印象是企图在北美大陆恢复此种制度,所以人们倾向于赋予中央以极小的权力。于是,就有了双方妥协而成的1781年的美国《邦联条例》。 2.历史发展 《邦联条例》的内容反映了当时美国人对联邦制的理解。其基本精神是:美利坚合众国不是一个主权统一的国家,其主权基础也不是合众国的人民;并且邦联政府缺乏征税权、商业管理权、统一的行政权,以及统一的司法机关。自从邦联政府建立时起,其就面临着来自外交、财政、贸易,以及内政方面的种种压力,而1786年8-12月的谢斯起义更是给新生的美国发出了一个紧急的信号:如果不建立一个

有效的、威权性的高于各州的政治机制,各州的经济与社会发展都将受到严重的阻碍,基于此,各州的精英们坐到一起讨论对《邦联条例》的修改,于是就有了1787年的费城制宪会议。1787年9月17日,制宪大会举行《联邦宪法》签署仪式。 3.主要架构 首先,《联邦宪法》明确地把立法权交给联邦国会,不再提各州主权、自由和独立高于一切;并且给了联邦很大的权威,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国家,而不是“友谊的国家联盟”;国会也变为两院制。其次,《联邦宪法》把行政权授予美国总统,并对总统的权力作出明确的规定:总统是行政首长,经参议院同意有任命高级官吏和缔约之权,还享有对国会法律的否决权。总统由每四年举行一次的大选选出,任期四年,并可连任一次。美国总统选举的过程漫长而复杂,必须历经政党初选、提名、竞选活动、全民投票、选举人团投票等阶段,才能顺利入主白宫。再次,宪法把司法权赋予最高法院及国会随时制定与设立的下级法院;法官如忠于职守,得终生任职;任期内应受俸金,并不得减少。最后,宪法强调“本宪法与依照本宪法制定的合众国法律,以及以合众国名义缔结或将要缔结的条约,均为国家的最高法律,即使与任何州的宪法或法律相抵触,各州法官仍应遵守”。《联邦宪法》最终确立了人民主权、联邦制、分权制衡等宪法原则。 二、基本特点 (一)两党轮流执政。共和党和民主党两党长期轮流执政。在美国虽

论美国民主

《论美国民主》演讲稿 法国政治思想家夏尔·阿列克西·托克维尔1805年7月29日出生于今伊夫林省塞纳河畔维尔内伊,1859年病逝于戛纳。他出身家庭是诺曼底贵族世家,托克维尔虽出身贵族,但在政治上倾向于自由主义,曾拒绝继承贵族头衔。他经历过5个“朝代”(法兰西第一帝国、波旁复辟王朝、七月王朝、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法兰西第二帝国)。1839年出任众议院议员,1848年二月革命后参与制订第二共和国宪法,并一度出任外交部长。1851年曾因反对路易·波拿巴称帝而被捕,因此提高了知名度。但是这件事使托克维尔对政治日益失望,从政治舞台上逐渐淡出,并逐渐认识到自己“擅长思想胜于行动”,因此专门从事著作。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1835年问世于法国,它是研究美国民主的最经典著作。这部作品刚刚出版就受到普遍好评,也使年仅25岁的作者托克维尔名扬海外。这本书先后在英、美、德、荷、匈、意、西班牙、瑞典、日本等几十个国家出版发行。 《论美国的民主》是世界学术界第一部对美国社会、政治制度和民情进行社会学研究的著作,它也是一本论述民主制度的专著,托克维尔在这部著作里阐述了他的政治哲学的基本原理,以及他对平等与自由的关系的观点。这本书分上下两卷,上卷分两部分,主要讲述了当时美国的民主对其国家的法律制度,政府的工作和国家事物所产生的影响,下卷主要是对美国的民主对美国的公民社会,人民的思维方式所产生的影响。 首先我想先说下关于托克维尔写作《论美国民主》一书当时的时代背景,在1830年七月革命后,因在效忠奥尔良王朝(奥尔良王朝又称七月王朝,始于1830年法国七月革命,1848年法国革命后被第二共和国取代。1830年,资产阶级对被剥夺选举权大为不满,因而发动七月革命,法国国王查理十世退位。查理十世指定香波堡伯爵亨利(1820年—1883年)为继承人,然而亨利并未继位。奥尔良公爵路易·菲利浦依靠资产阶级的支持登上王位,史称奥尔良王朝。)的问题上与拥护已被推翻的波旁复辟王朝的家庭有意见分歧,以及为了避免七月革命的余波的冲击,而与好友古斯达夫·德·博蒙商定,借法国酝酿改革监狱制度之机,向司法部请假,要求去美国考察其受到欧洲各国重视的新监狱制度。而其实际真正目的是到美国去考察民主制度的实际应用。在

美国民主制度的基本内容

美国民主制度的基本内容 自1776年7月4日《独立宣言》宣布美国为“自由独立之邦”开始,美国资产阶级建立起了包括普选制、代议制、三权分立为主要内容的民主制度,并且宣布了一系列人民主权原则:“人人生而平等”,“享有不能剥夺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政府的正常权利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任何政府如果要破坏这些原则,人民有权利改变或废除它,另建新政府。”………这一切是对“君权神授”思想的彻底否定,他作为专制制度、等级制度和特权制度的对立物,对历史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对人类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美国的民主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以议会制为中心的政治制度,大体包括普选制、议会制、三权分立、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等;一是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公民的自由权利。这些制度和法律有哪些基本要点呢? 一、普选制 美国普选制就是选民投票选举产生美国的最高行政首脑——总统及参、众两院议员。美国的普选制度主要包括选民资格、总统和参众两院议员候选人资格、以及选举的程序三方面: 1、选民资格 在美国历史上,曾有对选民资格的种种限制,如必须交纳一定数量的税款,必须接受文化测验,妇女和黑人无选举权等等。但现在,这些限制都已取消,年满18岁的美国公民,都可参加投票选举。 2、总统和议员候选人资格: 有国籍、年龄、住所三种基本要求。 国籍资格:总统必须出生在美国;议员可以是移民,但必须在取得美国国籍7年(众议院)、9年(参议员)之后,才具有被选举权。 年龄资格:总统需满35岁,参议员需满30岁,众议院需满25岁。 住所资格:总统必须是在合众国居住满14年。议员当选时必须是选出州的选民。 3、选举程序 美国总统每四年改选一次(可连任一次),称为大选。国会每两年改选一次,国会选举除了一次与总统选举同时举行外,在两届总统选举之间还要举行一次,称为中期选举。 尽管宪法中并没有规定政党在选举中的地位,但美国目前已形成宪法正式规定和不成文习惯并存的选举制度。 议员选举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参议员最初由各州议会选举,1913年生效的第17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参议员也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州长、议员和某些州的法官、重要行政官员都由选民选举产生。 总统选举美国的总统选举主要是由民主党和共和党运作和控制的。总统候选人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决定的,要想被确立为总统候选人,首先必须在党内击败其他的竞争者。作为总统候选人,也可以是一些小党成员或无党派人士,但这些总统候选人获胜的可能性很小。而两大政党人多势众、势力强大,这就保证了各州的选举人票落入两党手中。 美国公民拥有选举权,总统候选人为了在选举中获胜,就必须在选民中树立良好形象,提出吸引选民的口号和纲领,甚至向选民作出某些承诺。选民将最终决定总统候选人竞选的成败。总之,两党的总统候选人虽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推举,但能否当选总统是由公民选举决定的,并非由两党决定。 总统选举则具有一整套复杂的程序。它分预选和正式选举两部分。预选实际上就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提名本党的总统、副总统候选人的过程。正式选举采用的是间接选举法:即先由选民在本州投票选出“选举人”,然后由各州的选举人再投票给各党提出的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为明确起见将总统选举过程列表如下:美国总统的选举程序 预选过程1、由各州基层党组织选出参加全国两党代表大会代表;2、各党全国代表大会以简单多数票推出本党总统、副总统候选人;3、以候选人为核心开展两党在全国的竞选。 正式选举1、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总统选举人(即已明确其政党倾向的投票代表);2、各州获选举人票半数以上的党包揽本州全部选举人票(各州名额按州人口数划定),此时,此时总统实际已经确定出来:3、各州选举人票投给两党候选人; 4、全国选举人票共538张,获超过270张票的党其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当选。 美国普选制比专制制度显然是一大进步,这种方法客观上给民众提供了表达自己意愿、选择国家领导人的机会。而且整个竞选活动既可以使选民接触了解到候选人的情况,同时也是对竞选者的思维表达能力、组织领导能力、社会活动能力等的一大考验,并能促使竞选者更多地熟悉整个国家行政、立法、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的情况,为今后当选执政打下基础。 二、议会制度 1、国会是最高立法机构,由参、众两院组成。两院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两院议员均可连任,任期不限。参、众议员均系专职,不得兼任政府职务。 参议院: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及总统任命的高级官员须经参议院同意,参议院还有权审判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副总统。参议员每州2名,实行各州代表权平等原则。共有议员100名。任期6年,每2年改选三分之一,连选得连任。副总统是参议院的当然议长。 众议院:众议院有权提出财政案和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总统(在总统或副总统所得选举人票未过半数时,众议院决选总统,参议员决选副总统)。众议员数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每州至少1名。按1929年《议席分配法》,将众议员总数固定为435名,并根据联邦商务部统计局每10年提供的各州人口变动情况,重新调整各州之间的议席分配。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众议院议长由全院大会选举产生。 2. 议案一般经过提出、委员会审议、全院大会审议等程序。一院通过后,送交另一院,依次经过同样的程序。法案经两院通过后交总统签署;若总统不否决,即正式成为法律。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有权否决,若总统否决但经两院三分之二议员重新通过,即正式成为法律。 3. 国会还拥有宪法所规定的其他权力。如:修改宪法权,对外宣战权等。批准或否决总统的下列权力:官员任免、与外缔约、驻外使节派遣。国会不向总统负责,总统无权解散国会。 4. 议会对行政部门的工作及行政、司法官员具有监督、查询的权力,弹劾——是监督权最引人注目的体现。所谓弹劾,

美国政治制度及其评述

美国政治制度及其评述 16世纪,当第一批欧洲探险者发现美洲这片新大陆时,他们看到的或许仅仅是一望无际的荒野,绝不会想到日后一个世界性大国将于此崛起;若干年后,满载政治流亡者,清教徒的五月花号在普利茅斯靠岸,那些理想主义者们也不会想到一个新型民主制度将由此奠基;从弗吉尼亚议会,到托马斯·潘恩的常识,一直到1787宪法等等,历史见证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成熟。 美国国家结构形式为联邦制,政治组织形式为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我们不妨选取关键词,并从以上角度来审视美国政治的形成特点与发展历史。 一、联邦制度的形成及特点 独立前的美国先后经历了前殖民时代与殖民时代, 其国民构成极其复杂,不妨简单分为原住居民与外来移民。 研究显示,最早的美洲人可能来自两万年前的白令海峡对岸,他们也成为了印第安人的祖先。而有据可考的资料显示,最早到达美洲的白种人应该是维京人。地理大发现之后的两百年时间内,先后有来自英国,荷兰,法国等欧洲移民来到美洲东海岸。他们最早在詹姆士敦建立移民聚居点,而后逐渐发展为带有殖民性质的地方机构。在18世纪,形成了西到阿巴拉契亚山脉,东到大西洋的北美13块殖民地。正是由于移民来源广泛的历史原因,造成了北美各殖民地在人种构成,风俗习惯,经济模式,发展期望等方面有很大差异。由此导致了1776年美国独立后难以形成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以保证每一个州的利益得以实现。其政体大致经过如下变迁:1、英属北美殖民地时期,拥有受英王控制的总督府和代表殖民地利益的地方议会。2、独立战争期间,形成了适应军事形势需要的大陆会议,领导整个战争。3独立初期(1776-1787),为了巩固统一形势,采取复合式国家形式-邦联制。4、费城制宪会议后,颁布1787年宪法,决定实行联邦制。(注:邦联制较联邦制松散,是由主权国家为某一经济,政治目的,通过签订条约订立的联盟,无统一政府,无统一宪法,各州有非常大的独立性,中央政府只存在与形式。) 美国实行联邦制,究其根源,是由于各州先于中央政府而存在,各州拥有较大差异,没有实行单一制的物质条件,加之美国移民所特有的自由主义精神,也决定了其只能成为滋生相对松散的联邦制的沃土。联邦制的优势是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各州的独立性,使各州能更好的按照自己的特点制定法律,决定发展道路,体现了美国崇尚的自由民主精神。从历史上看,联邦制更容易为各州所接受,很好的维护了美国的统一与稳定。但事情皆有两面性,联邦制亦然。过于松散的统治,较为单薄的中央政府,独立的州政府,必然会导致一些法律政策难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同时也不利于集中全国力量搞发展,一定时期也会出现各州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甚至有可能滋生分裂势力。美国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联邦制度,处理好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使中央政府与各州恰当的分权,中央处理军事,外交,财政等全国性问题,而教育,医疗等则由地方做主。总而言之,美国的联邦制适应了美国发展的需要,有很强的生命力。 二、总统制简谈 1789年美国制宪后,曾在对英作战中担任大陆军总司令的乔治·华盛顿在选举中毫无疑问的当选美国第一任总统,同时也是世界上第一个称为总统的领导人。美国总统制的诞生,虽然说是宪法中保障人权,捍卫自由的必然体现,但其中也

论美国的民主

一、写作背景 托克维尔是法国著名的哲学家、社会学家和政治思想家。1835年,他发表了《论美国的民主》上卷,1840年该书下卷又相继问世。该书出版后,立即受到普遍好评,托克维尔也名扬海外。托克维尔当时所处的时代正值法国大革命结束后的动荡岁月,革命风潮涌起,政权更叠频繁。1815年拿破仑失败后,波旁王朝复辟,封建主义卷土重来。1830年革命推翻了波旁王朝,大资产阶级建立了七月王朝,此时的法国实际正处于进步势力和保守势力争夺的十字路口。托克维尔出身于贵族家庭,但政治上倾向于自由主义,他对当时法国现状深感忧虑,作为一个敏锐的思想家己经觉察到贵族时代己经没落,民主与平等是大势所趋。他借考察美国监狱制度之机,对美国社会进行了长达9个月的考察。终于写就了被世人赞誉的名著《论美国的民主》。 二、内容简介 《论美国的民主》出版后,受到普遍好评,使托克维尔名扬海外。托克维尔在书中认为,建立一个新的世界,必须有新的政治理论,而这个政治理论就是关于民主的基本原理。他没有通过对过去和现在的政治体制的对比中去寻求这一政治理论,也没有通过引用古希腊和共和国时期的罗马的历史来说明这一问题,他认为,现在民主理论要从当时的具体实践中去追寻,反对用一般的规律去解释。在托克维尔所处的年代,具备这种实践研究意义的国家只有美国。托克维尔希望客观的描述美国的民主,将其所见所闻忠实地报道出来,“绝没有要求事实迁就观点,而是让观点以事实为依据”。 原著分上下两卷,上卷共有两部分,第一部分共八章,主要讲述美国的政治制度:前三章主要介绍美国的地理情况与特点,美国人权的来源及其对后来美国社会和政治的影响:后五章具体介绍美国的人民主权原则,乡镇,县和州的行政制度,联邦的行政,司法和立法三权分立的设置,联邦宪法等几个方面。第二部分共十章,主要是对美国民主进行社会学分析:前四章主要介绍美国的正当状况,出版自由和政治社团的特点;第五,六章主要说明美国的民主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的关系;第七八章主要论述多数在美国享有的去向权威及其后果,多数的保证所具有的危险以及防止这种危险的措施和方法;第九章主要论述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的一些因素,如自然地理因素,法制,民情,教育和宗教等;第十章主要论述美国境内的黑人,印第安人和白人三个种族的现状和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最后简略地分析了一下美国商业保持兴盛的原因。 原著的下卷共有四个部分,主要是论述民主对美国的智力、感情、民情和民主的思想和感情对公民社会的影响,它的实质是托克维尔以美国为背景来发挥,阐述他本人的政治哲

美国的民主

读后感 托克维尔写的《论美国的民主》是政治类著作中的名著,也是许多专家学者推荐的研究美国民主的重要作品。自我对政治学方面的书籍感兴趣以来,我总是想弄懂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的民主到底是怎么样的?于是我在2012年就买了这套书(上下册),但直到2014年的2月份才开始看这套书。从2月9号开始看起到现在才看完这套书的上册,看的比较慢。因为我做了部分的读书笔记,而做读书笔记实际上是比较花时间的,因为你要重新开始看一遍书并且还要找出书中的重点。 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间想从豆瓣上找点书评或者读后感来看看,发现没有找到我满意的。于是我只好自己找重点,看看这套书的上册主要讲了美国民主的什么?托尔维尔的论述思路跟我们中国思维不一样,托克维尔并没有按照这样的套路来写,什么是民主?美国的民主制度有哪些特点?为什么美国的民主制度比欧洲国家都要好?哪些地方是值的欧洲国家学习的?托克维尔在论述的时候在我看来有点杂乱无章,不知道是不是我很少读西方著作的缘故,反正你要想把上面的几个问题搞清楚,需要自己去找出来连成一条线。我把它分为两为几部分: 第一:为什么民主会在美国这个地方生根发芽? 首先是英裔美国人的来源对未来的民主走向起了非常大的作用。托克维尔举了新英格兰海岸线移民的例子,这批移民在英国时都受过很好的教育,许多人才学出众,他们有着良好的秩序与道德因素,他们自称为朝圣者,属于清教的教派,这个教派的宗教学说本身就掺入了许多民主共和的理论,所以他们本来就有很强的民主共和理念。 另外这个清教的教徒在英国时多数属于中产阶级,所以来到美国以后他们之间各方面都日益均质化。他们不仅在财富上平等,在学识上一定程度上也是平等的,换句话说他们在力量上是非常平等的,这导致美国的社会情况上本质上民主的。另一方面对美国的民主起到方面大的作用是美国的乡镇精神、地方自治。美国是先有乡镇再有县、州,再有联邦的。乡镇精神指的是美国的乡镇都非常的独立与有权,他们认为乡镇是一个自由而强大的集体,乡镇是人们求名获利、掌权求荣的爱好之所向。而地方自治显的尤其重要,当英裔美国人来到美国时,他们早已经在乡镇这级确立了自治原则,人民参与公务、自由投票决定税负、规定行政官员的权限与责任、个人自由、陪审团参与审判。 其次美国人在革命前就确定了人民主权原则。美国革命的爆发导致人民主权原则走出乡镇走向州,人民主权原则成为法律中的法律。在民主已经初步建立的情况下,美国的上层阶级非常的务实与理智,他们看到既然不能从人民手中夺回权力,而且也不能嫌恶相当多的人敢于冒犯他,所以他们只要不惜一切的去讨好人民。 第二:美国的民主制度的几个特点: 一是美国法院的权力很大。刚才已经讲到,美国有乡镇自治的传统,也就是说县、州的官员一般无权指挥乡镇官员行动的,他们不去视察乡镇的政绩、去指导他们的行为、谴责他们的错误,而且在乡镇这级他们的官员都是平级的,没有隶属关系,他们是当地的人民选举产生的,不能随意的罢免与提升。那么既然美国乡镇有这样大的独立性,美国社会怎样按照统一的计划去指导社会呢?通过强大的立法权,法律规定到事情的细枝末节,只要一切下属单位与全体官员按照法律行事,那么美国的社会就会步调一致的行动。那么又如何使下属单位与官员遵从法律呢?那就是使法院惩治违法的官员,所以美国法院的权力很大,法官是美国最有权势的政治势力之一。另外美国授权法院可以宣布某项法律违宪的权力,为了使最高法院的法官独立,美国规定最高法官为终身制,最高法官不是由立法机构或人民选举产生,而是经总统提名征求参议院同意后任命。

美国政治制度的衰败

美国政治制度的衰败 (作者美国政治学家弗朗西斯·福山《美国利益》双月刊1-2月号) 美国有很多政治制度当前都日渐衰败。这与更为广泛的社会或文明衰落现象并不是一回事儿。这里讲的政治衰败其实是说,一项特定的政治进程——有时是一家政府机构——已出现机能障碍。导致这种局面的原因是:思维僵化;地位稳固的政治行为方对改革和再平衡起到了阻碍作用,而他们的实力在不断壮大。这并不意味着美国已走上永久性的衰退之路,也不意味着美国相对他国所具备的实力肯定会下降。但制度改革极难实现。在政治秩序不发生重大混乱的情况下,根本不能确保可实现制度改革。因此说,虽然衰败和衰退不是一回事儿,但对这两个问题的讨论并非没有关联。 三大结构特征都有问题 人们对美国当前的困局作出了多种诊断。在我看来,制度衰败——或者说衰落这个范围更广泛的观念——绝非“一蹴而就”。但总体来讲,美国政治发展的历史背景基本上总是会被忽视。 如果我们更仔细地审视美国相对于其他自由民主国家所走过的历程,我们就会发现,美国政治文化有三个主要的结构性特征。不论它们如何演进,也不论它们在过去发挥过多大效力,这三个特征当前都出了问题。 第一,相对于其他自由民主国家而言,司法和立法部门(也包括两大政党所发挥的作用)在美国政府中的影响力过大,而受损的是行政部门。美国人一贯信不过政府,由此就催生了立法部门解决行政问题的局面。久而久之,这种处理行政需求的方式变得成本极高、且效率低下。 第二,利益集团和游说团体的影响力在增加,这不仅扭曲了民主进程,也侵蚀了政府有效运作的能力。生物学家们所称的亲缘选择和互利主义是人类社交的两种自然模式。当与个人无关的当代政府失效时,人们就会回归到上述关系中。 第三,由于联邦政府管理结构在意识形态上出现两极分化,美国的制衡制度——其设计初衷是防止出现过于强大的行政部门——也就变成了否决制。往好了讲,决策机制变得过于松懈——也就是说太过民主了,有太多的行为方由此得以阻止政府去调整公共政策。我们当前需要更强大的机制,以力促实现集体决策。但由于政府的司法化以及利益集团影响力过大,在不发生系统性危机的情况下,我们不太可能建成此类机制。 由此说来,这三个结构性特征已呈盘根错节之势。 直接引发代议制度危机 在当代自由民主国家里,政治制度的三个核心范畴——政府、法治和追责能力——具体表现为政府三权分立:即分为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和立法部门。

论美国的民主

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生于1805年,卒于1859年,是法国著名的国历史学家、政治家,政治思想家,政治社会学的奠基人,先生最重要的两部著作分别是今天选择的这部《论美国的民主》以及《旧制度与大革命》。可以说,《论美国的民主》是托克维尔先生的成名作,正是本书,让托克维尔先生誉满欧洲。 作者说完了,继续回到书本身。本身分为上下两卷,洋洋洒洒近70w 字,上卷重点侧重于讲述美国的政治制度,发表于1835年,下卷主要讲述了对美国的民主进行社会学的分析以及哲学考察,发表于1840年。可以算的上是研究美国制度的百科全书级著作。小子不才,今天就斗胆说一说自己从书中汲取的养分吧。还是那句话,这部书博大精深,并非三五千字就能总结的,书中包罗万象,从不同的角度一定可以获得不同的收获。 首先,来说说第一点感觉。我一直感觉是书的名字起错,本书名为《论美国的民主》,实则长篇累牍地讲述《论美国的平等》。其实,仔细想想,何为民主?民主是一类制度还是一种思想?这其实是很模糊的。如果说民主是一种制度的话,那么是不是有投票就算是民主的?或者可以换一种问法,现今的全世界,除了少数国家以外,几乎所有国家都采用“民主”的制度,那么这些国家的民主是不是一样的。我想很明显不一样,有的“人民群众当家做主”,有的是富有人说了算,有的是你为民我为主。

所以,托克维尔先生认为,美国的民主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建立在社会的高度平等之上的。关于平等一事,我想起了霍布斯先生的《利维坦》,书中认为平等是现代国家的首要要义,只有大家基于法律面前的平等,共同让渡权利,国家才是合法。这也和托克维尔先生对美国的民主进行考察的结论不谋而合。 好了,既然平等是美国民主的重要因素。那么这种平等缘何而来呢?托克维尔先生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宗教。托克维尔先生认为美国人对平等和自由的信念是源于宗教的,自由的信念是新教的产物,因为人直接自主地和上帝进行沟通,而平等的观念是有天主教培育的,因为天主教表示人人在上帝面前都是一样的。这么说有几分道理,但也许是因为托克维尔先生本人是天主教徒的缘故吧。 第二,移民。书中托克维尔先生盛赞了美国的产生,正是因为大多一穷二白的移民,美国才建立了这样平等的制度。因为所有踏上这片土地的人,基本都差不多,不像欧洲那样拥有世袭的土地,那样世袭的爵位。正是因为美国是一群基督教移民,在机会完全一样的情况下赤手空拳地建立起来的,所以平等由经济层面进入了政治层面。 第三,地理。这件事情很有意思。托克维尔先生认为,但凡周围强敌环伺的国家,都容易产生独裁,而周边安宁的国家都更容易民主。这有点和我们小的时候背诵的“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浅谈美国民主

浅谈美国民主 美国的民主,简直就是美国麻烦。比如说,一个清洁工被解雇,就有去示威游行反对歧视的;一个万里外的地方发生了屠杀,美国人就沸腾恨不得冲过去伸张正义;一个小小的决策就值得开一次大听证会;再看看布什为了反恐提出的《爱国者法案》吧,为了一条“可以窃听恐怖分子嫌疑人的电话”的规定,全国差点没翻天,就差把小布什弄下台了(我想美国人肯定很后悔没这么做)。 而前副总统发表演说,称“美国的民主已经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时候,我们这些P 民还不知道身边到底谁是人大代表呢(再说知道了有啥用?),;美国各大媒体争相报道,人民一个个和自己被监听了似的的义愤填膺时候,天朝已经把所有能监听的东西全奸了一遍,而媒体噤声,我们甚至不知道发生过啥呢。 当然,我们还可以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建设】中【不可避免】的【曲折】来安慰自己,对上面拍桌子想出来的种种不合理命令逆来顺受,远离“麻烦”。而美国群众显然没那么好打发,他们似乎不喜欢自我安慰,而更偏向去“找麻烦” ——罢工,上街游行,向媒体举报,跑到法院诉讼。非讨个说法不行。 ——但是谁让人家工会力量大呢?谁让人家有着真实的政治自由呢?谁让人家媒体的心脏没在政府手中呢?谁让人家的法院简直就差写着“不告白不告”了呢?美国民主的细节,简直就是无处不在的过敏神经末梢,牵一“梢”,全身都给过敏,而且不是呼吸急促一下子就好那种,而是你不治疗它立马就给你歇菜那型。于是,为了呵护着个娇弱的民主大小姐,【美国总统】,【国会】,【法院】都给夹着尾巴,小心翼翼伺候着选民,看着这位大小姐的脸色。而我国的大小姐?嘿!那是绿坝娘!当然,她是【我们】伺候的对象。 民主政府知道其首要职能是保护言论和宗教自由等基本人权, 民主政府知道其首要职能是保护言论和宗教自由等基本人权,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保护人们组织和充份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机会。民主国家定期举行全体公民参与的自由和公正的选举。民主国家的选举不会成为独裁者或单一政党的门面装饰,而是争取人民支持的真正角逐。民主使政府遵循法治,确保全体公民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其权利受到司法体制的保护。民主体制多种多样,反映着每个国家各自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生活特点。决定民主体制的是其基本原则,而不是某种特定形式。在民主国家,公民不仅享有权利,而且负有参与政治体制的责任,而他们的权利和自由也正是通过这一体制得到保护。民主社会奉行容忍、合作和妥协的价值观念。民主国家认识到,达成共识需要妥协,而且时常无法达成共识。用圣雄甘地(Mahatma Gandhi)的话说:"不宽容本身就是一种暴力,是妨碍真正民主精神发展的障碍。" 政府需要保证社会民主 民主政府知道其首要职能是保护言论和宗教自由等基本人权,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保护人们组织和充份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机会。民主国家定期举行全体公民参与的自由和公正的选举。民主国家的选举不会成为独裁者或单一政党的门面装饰,而是争取人民支持的真正角逐。民主使政府遵循法治,确保全体公民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其

美国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美国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摘要:政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 方式的总和。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是由其特定的国情、积极性质、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状况以及历史渊源等所决定的。当今世界美国已成为最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这个历史仅有200多年的移民国家能够有如此成就,绝不是偶然的。与其政治制度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由于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美国的政治制度又有其与众不同的地方。本文将就美国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及特点展开阐述。 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美国政治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天赋人权”学说和“三权分立”原则。政权体制实行分权制衡和法治原则。它的本质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实行资产阶级专政。 一、主要内容 (一)政权组织形式 美国采用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美国实行分权与制衡的原则,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国会、总统、法院掌管,三个部门行使权力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力平衡。(1)从立法和行政的关系看:国会拥有相当权力,总统对于官员的任命,须经过国会参议院同意才能生效。同时,总统拥有更大的权力,总统有权介入立法领域,可以通过本党议员和本党议会团的领袖来影响某一法案的命运等。(2)从总统与联邦法院的关系看,总统可以任命法官,有权赦免一切罪犯,有行政裁判权。同时,法官一经任命可以终身任职,可以作出对总统不利的裁定;法院掌握司法审查权,可以宣布总统的行政立法违宪等。此外,国会同法院的关系也是相互制衡的。这种分权制衡关系并不否定三方有合作的基础:在和平时期,三方面的制衡多于合作;在动乱或者紧急事件中,三方面的合作多于制衡。因为以总统为首的行政部门所维护的利益从根本上与国会一致,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国会对总统采取忍让默许甚至支持的态度。不仅在国内事务上,国会往往与总统采取合作态度:在战争和外交问题上,法院遵循“司法依从”和“政治问题回避”等原则,也常常与总统合作,放任总统的行为。这种时而分权,时而合作,具体什么时候怎样表现,主要取决于美国统治集团的利益和民族国家的利益。 (二)国家结构形式 一个国家的结构形式简单的说就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在美国实行的的国家结构形式是联邦制,包括一个最高的权力机构即联邦政府,以及各州政府。在建立统一的联邦政权的基础上,各州仍保有相当广泛的自主权。联邦设有最高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但有统一的法和法律,是国际交往的主体;各州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政府机构;若各州的宪法和法律与联邦宪法和法律发生冲突,联邦宪法和法律优于州的宪法和法律。美国宪法列举了联邦政府享有的权力,如征税,举债,铸币,维持军队,主持外交,理州际和国际贸易等。不经宪法列举的其他权力,除非宪法明文禁止各州行使者外,一概为州政府保留。州的权力主要是处理本州范围内的事务,如以地方名义征税,管理州内工商业和劳工,组织警卫力量和维持治安,等等。 (三)政党制 美国的政党制是典型的两党制。民主党和共和党交替执政。共和党以象为徽民主党。以驴为徽。美国的政党组织松散,美国选民可以自由注册成为某个党派的成员,可以自由投票给某个党派,不过这些都无法限定选民的选择,也不会带给该选民针对该党派任何特殊的权利或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

《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读后感 一作者生平及著作 法国政治思想家夏尔·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1805年7月29日生于今伊夫林省塞纳河畔威尔内伊,1859年4月16日病逝于纳。家庭是诺曼底贵族。1823年由默兹的高级中学毕业后去巴黎学习法律,1827年出任凡尔赛初审法院法官。1830年与好友古斯达夫·德·博蒙商定,借法国酝酿改革监狱制度之机,向司法部请假,要求去美国考察其受到欧洲各国重视的新监狱制度。经过一番周折和亲友的斡旋,请求获准。其实,这只是表面的目的,他们真正目的是到这个国家去考察民主制度的实际运用。 1833年,他与博蒙写出《关于美国的监狱制度及其在法国的运用》的报告。这个报告后来被译成英、德、葡等几国文字。1835年,托克维尔成名之作《论美国的民主》上卷问世。1840年,《论美国的民主》下卷出版。1841年,他被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1851年写成的《回忆录》,详述了二月革命的内幕。1856出版的《旧制度与革命》,也是一部名著,有多种文字译本。 二写作背景和由来 托克维尔认为,建立一个新世界,必须有新的政治理论,而这个政治理论就是关于民主的基本原理。他没有根据过去和现在的政治体制的历史对比分析去创制这个民主理论,也没有像当时的一些学者引用古希腊城邦和共和时期罗马的历史去说明当时资产阶级民主的过程,而认为当代的民主原则主要应当从当代的具体历史条件去总结和解释,不能用某种一般规律去总结和解释。 在托克维尔那个时代,这样能够最全面的表现出发展规律的民主的国家只有美国。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从经历过这场革命的国家中找出一个使这场革命发展得最完美和最和平的国家,从而辨明革命自然应当产生的后果;如有可能,再探讨能使革命有益于人类的方法”(见本书上卷第17页)。这才是托克维尔去美国考察的真正目的,也是写作《论美国的民主》的由来。他希望客观地描述美国的民主,将其所见所闻忠实地报道出来。他在美国搜集大量资料,向权威人士请教,访问过广大地区。结果,利用他在社会学中首创的“访问法”,依据其明察秋毫的观察力,只在美国逗留九个月,就写出至今仍被世人赞誉的名著《论美国的民主》。这本书是世界学术界第一部对美国社会、政治制度和民情进行社会学研究的著作;也是第一部论述民主制度的专著。 托克维尔在写作《论美国的民主》的过程中始终没有忘记他的祖国。“我深信,这样在

论美国民主读书笔记

论美国民主读书笔记 【篇一:《论美国的民主》读书笔记】 《论美国的民主》读书笔记 摘要 《论美国的民主》是世界学术界第一部对美国的政治制度社会情况 和民情进行政治社会学研究的专著,也是第一部论述民主制度的政 治学专著。本书分上、下两卷。上卷讲述美国政治制度及其产生的 根源,下卷以美国为背景发挥托克维尔的政治哲学和社会学思想。 这部书主要介绍“自由平等”、“尊重权力”、“尊崇法制”、“主权分享”、“均势制衡”等思想和原则,对了解美国政治制度与民情具有深 远影响,对我国的法制进程也是有所启示的。 关键字:美国民主联邦宪法司法制度政治社会 《论美国的民主》分上卷和下卷,它们不是写于同一时期,其间相 隔5年,因而在笔调、结构、叙述上有所不同。上卷中主要分析了 美国民主产生的背景和原因,包括北美的外貌、英裔移民带到北美 的影响、英裔美国人的社会情况、各州的过去,政治审判与司法权、联邦宪法、政党的作用、政治社团的作用、舆论的作用、多数暴政、美国怎样削弱多数的暴政及种族情况等方面。而在下卷中,则分析 了民主对美国的智力活动、美国人情感、对美国民情以及对政治社 会的影响。 一、上卷 在上卷分析美国的民主是怎样产生以及哪些因素有助于美国维护民 主共和制度时,托克维尔认为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上帝赐予美 国人的独一无二的地理环境;第二,法制;第三,民情和生活方式、生活观念。”①因此,我将从这三个方面论述上卷内容。 (一 )美国的地理环境 在上卷前三章主要描述了美国的地理环境和英裔美国人的情况。这 是一个新大陆,封闭、独立、自成一体。“美国人没有强大的邻居,因 此不用担心外敌入侵和被人征服,也不用担心因此引起的战争和金 融灾难。”②北美广袤的未开发土地和丰富的物产为移民提供了奋斗 并富裕起来的条件,同时从欧洲来的移民具有开拓的商业冒险精神,并且不断向西部迁移,这些力量都分散开来由此建立了规模大致相 当的众多的城市。这恰是地方自治得以实行的天然条件。早期美国 移民的共同点一是相同的语言,二是对权力观念和自由原则的熟知。

浅谈美国政治制度

浅谈美国政治制度 关键词:美国政治制度国会政治总统选举制度 摘要:美国的政治制度是多元因素的混合体,各种因素在不同的时期内起着不同的作用;其基本特点是权力分散,机构庞杂。美国政治制度是当代资本主义国家最为完善的政治制度,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就以下几个方面简单的分析美国一下的政治制度。 政治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一般是指与本国的社会性质相适应的国家权利机构和基本制度。政治制度与人类社会的各种制度一样,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带有时间和空间的烙印。“百年前制定的美国宪法规定了奉行至今的美国政治制度。不同于英国政治制度是经过极为缓慢,因而也更为自然平和的漫长历史演变积淀而成。美国政治制度是人类智慧的人工产物,它从一开始便显示了自己的独特性:复杂性和个性。美国政治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天赋人权”学说和“三权分立”原则。政治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议会制度,选举制度,司法制度,政府制度,公务员制度和政党制度等;标榜“人民民主”,以代议制为民主的主要形式;政权体制实行分权制衡和法治原则。它的本质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实行资产阶级专政。” 美国政治制度的形成及特点 美国是当今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而美国政治制度是当代资本主义国家最为完善的政治制度。美国仅仅用了三百年的时间就经历了其他国家用了一两千年才走完的历史阶段。两三百年以前,最早的殖民者飘洋过海前往美洲。他们有的为了逃避宗教压迫,有的为了到新世界去发财致富。他们到达美洲后,不但要同荒芜人烟的原野和印第安人作斗争,而且还要管理他们的内部问题。他们头脑中关于政治的概念不可避免的主要来自他们离开的那个社会。所以美国的政治制度必然有欧洲政治制度的影子,不过,欧洲的政治观念与美国也不是全都相容的,这是因为在美洲自行建立的社会不是按照当时欧洲存在的社会模式组织起来的,并且美国社会所赖以建立的环境也与欧洲的环境不同。正如美国作家路易斯哈茨极中肯的解释那样,美国历史的最重要因素是美国根本没有旧秩序;封建主义从未在美国存在过,尽管在殖民地时代有过拥有大量土地的“贵族”,也有来自欧洲的奴隶。美国不是一个“无产阶级社会”,而是一个中产阶级社会,除了对待黑人奴隶之外,美国并没有欧洲的阶级观念,美国没有社会主义传统,这主要是因为美国不存在社会主义者需要加以反抗的那种阶级结构。当时美国人总有一种基本的信念,即为了创立一个廉洁的社会,他们已经与腐败老朽的欧洲一刀两断。另有一个方面美国的政治制度又有其宗教因素。因为移民和殖民者主要是一些基督徒,所以在某些方面政治制度受到了宗教的影响。 我认为,美国的政治制度主要有两特点:独特性,多样性。美国的政治制度是有意识的创造物, 1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 前一段时间读了法国的政治理论家,历史学家托克维尔写的《论美国的民主》不管怎么样还是有一点点的收获,开卷有益嘛,我们知道托克维尔生活的年代是资本主义不断崛起发展的年代,在他之前,英国已经确立了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了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政体,在19世纪的前半期英国在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推动下资本主义经济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同时法国大革命的爆发,使得法国各派别的斗争十分的尖锐,面对法国国内的革命形势,以及法国的政治上该向什么方向发展,托克维尔考察了美国的一些民主原则如“自由平等”,“三权分立”,“尊重法制”对美国的政治制度和民情的影响。在今天我们看这本书,对我们更进一步的了解美国的民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以及它所带来的影响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这本书分上下两卷,上卷分两部分,主要讲述了当时美国的民主对其国家的法律制度,政府的工作和国家事物所产生的影响,也论述到了美国的民主对美国的公民社会,人民的思维方式所产生的影响。下卷主要是对民主社会所涉及到的方方面面问题的探讨。 书中介绍的神圣不可侵犯,和主权在民的思想。这些移民来美洲大陆的人的思想中保留着资产阶级思想家所大力倡导的一些理论和原则,同时一些来到美洲大陆的人是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这个国家的历史并不是很长,原先居住在这块土地上的是印第安人,他们过着贫穷的生活,航海大发现以后,美洲大陆成为欧洲人淘金的天堂。文明人将在这块土地上建立一个新的社会的实践。为什么这样说呢?在我们今天看来美国是一个没有经历过封建社会的国家,这与其移民的构成和思想有着重要的关系,美洲大陆的移民基本上都是英国人,还有一些法国人,这些人是经历国资本主义思想的渲染的,我们知道欧洲的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之前,历史经历过了“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提倡自由,平等,私有财产由于其在国内的贫穷和灾难,当他们在国内生存不下去的时候,只有选择离开,由于那时候的交通条件还不是特别的发达,可以说他们来到美洲大陆是冒生命危险的,他们来到了美洲大陆,原先在国内的贫穷和灾难使得他们更加的尊重和渴望自由和平等。可以说移民的欧洲人的脑海中所存在的民主的原则,是后来美国的民主制度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的原因。在今天我们看来,我们可以这样说民主的制度是不可以移植的,它是建立在这个国家的国情和历史的传统的基础上的,是在一个国家土生土长的,而且也是适应一个国家人民的思想性格特点的。托克维尔也认为,任何一个国家的国民都不要放弃完善民情的努力,也不要放弃以民情来改变,完善,和促进民主制度的希望,我们不能照搬美国人独特的思想和方法,而应根据上帝和时代为我们规定的社会情况采取自己的方法,建立我们自己的民主制度。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些移民基本上没有什么思想上的障碍,他们要用他们开放的思维去建立实现一些崭新的想法,并用法律制度把它规范下来,比如说人民参与公共事物,以投票决定赋税,规定行政官员履行的职责,在这片土地上制定的法律已经全部的吸纳,并在事实上承认和确认,对于这些基本原则在当时大部分的欧洲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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