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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市区直管公房管理办法

扬州市市区直管公房管理办法
扬州市市区直管公房管理办法

扬州市市区直管公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市区直管公房管理, 合理配置直管公房资源,保障国有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区范围内直管公房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直管公房,是指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直接管理的通过国家接管、经租、收购、新建、扩建而形成的公有房屋,但不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三条市房管部门是市区直管公房的主管部门,市直管公房管理处受托行使产权人权利,履行产权人义务,并负责市区直管公房管理的具体工作。

直管公房承租人对所使用的房屋负有保护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直管公房,不得利用直管公房获取非法利益。

第四条市财政、建设(古城办)、规划、物价等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市区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租赁管理

第五条扬州市直管公房管理处为直管公房出租人,租用的个人或单位为承租人。租赁双方应当签定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期限、使用性质、租住(用)面积和租金等,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直管公房居住用房租金按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租赁期内如遇政策性租金调整或房屋状况变动,应按新租金标准重新计租。

符合房改提租时减免条件的,按房改政策实行减免。

第七条直管公房非居住用房实行政府指导租金,并逐步向市场租金过渡。

对企事业单位在改制中拍卖使用权的直管公房非居住用房,承租期满后由市直管公房管理处收回房屋承租权,依照有关规定重新招租。

第八条承租人必须按时向市直管公房管理处缴纳租金。无故拖欠租金的,市直管公房管理处有权按租赁合同的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经市直管公房管理处同意后,承租权可以转让、变更、调换,促进合理使用。

第十条承租人应当保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共用部位,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第十一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直管公房管理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

(一)擅自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转借、转让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二)擅自将承租的房屋拆改结构、进行改造扩建或者改变用途、乱搭乱建的;

(三)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四)无正当理由空关、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五)利用承租的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六)违反约定使用房屋,在市直管公房管理处书面通知期限内仍未恢复的;

(七)承租人已去世,生前系孤寡老人、五保户或所承租的房屋无共同居住人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承租权的转让

第十二条直管公房承租权经市直管公房管理处审批后,可实行有偿转让。

直管公房承租权有偿转让应当以调剂余缺、提高房产使用效能、改善居住条件为目的,按照自愿有偿、收益分享、依法转让的原则进行。

第十三条承租权转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承租人家庭所有同户籍同住该公房两年以上的成年人同意;

(二)转让承租权后同住家庭成员人均住房面积不得低于当年政府规定的保障标准;

(三)承租权受让人必须持本市市区户口。

第十四条承租权转让申请人到市直管公房管理处进行登记备案后, 以不低于房管部门公示的转让基价的标准与受让人商定转让金。

承租权转让基价由市房管部门根据市场行情和房屋状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管公房承租权不可转让:

(一)列入当年危房改造搬迁范围的;

(二)有落实私房政策遗留问题的;

(三)列入城市规划需改造、建设的;

(四)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通过转让取得承租权的受让人应当向市直管公房管理处缴纳承租权有偿转让补偿金。具体标准由市房管部门会同市物价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承租权转让人享受过政府涉房政策优惠的,转让时应当向市直管公房管理处缴纳承租权有偿转让收益金,标准为转让价格的10%。

第四章承租权的变更

第十七条直管公房的承租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按规定程序提出承租权变更申请,经市直管公房管理处同意后,承租权可以进行变更:

(一)原承租人去世后,其配偶或与其同户籍共同居住两年以上且他处无住房的子女要求继续承租的;

(二)承租人经法院调解、判决离婚或在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的;

(三)承租人之间调换承租权的;

(四)承租人及其配偶在同一地点、相邻房屋中持有两份以上租赁合同,经市直管公房管理处审核后合并为一户承租的;

(五)单位集体承租要求分户的。

第十八条承租权变更应当缴纳的费用参照承租权转让标准执行。以下情况可免缴补偿金:

(一)承租人去世后变更为其配偶的;

(二)无配偶的承租人去世后,变更为其同户籍共同居住两年以上、他处无住房,且未享受过政策性保障住房优惠政策的子女的;

(三)承租人经法院调解、判决离婚或协议离婚,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承租权变更为原配偶的。

第五章收益使用管理

第十九条直管公房收益来源主要包括租金收入、售房款、承租权有偿转让收益等。

第二十条直管公房收益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专款核算、财政监管”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

第二十一条直管公房收益主要用于直管公房解危经费、管理经费、房屋修缮经费等支出。

第六章修缮和解危

第二十二条直管公房的修缮与解危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实施。其中文物建筑应当按文保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对于原地原样修缮的房屋,市直管公房管理处应当制定修缮及解危方案、编制经费预算、组织竣工验收、决算初审,由市房管部门及市财政部门共同进行确认。

第二十四条对于搬迁腾让异地安置的解危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由市房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承租人应当积极配合市直管公房管理处做好房屋的查危、修缮、搬迁等解危工作。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承租人逾期不缴纳租金的,市直管公房管理处按合同约定收取相应的滞纳金,直至收回房屋。

第二十七条承租人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毁及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损坏、危害直管公房造成损失的,市直管公房管理处责令其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第二十九条承租人所租住房屋经鉴定为危房,市直管公房管理处书面告知承租人后,承租人仍拒绝搬迁、拒绝配合修缮的,如房屋发生险情,造成承租人或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由承租人承担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13年1月12日起施行。原《扬州市市区直管公房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发〔2006〕88号)即行废止。

新济宁,看北湖

新济宁,看北湖 济宁城市总体规划图,滨湖城市中心即为北湖新区所处位置。 北湖新区规划效果图 已经建成的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左)、奥体中心(右) 本报记者郭利民于国鹏 刚入秋的天气,热得还像夏天。暑假一开学就要升五年级的马海奇,假期里从鱼台来济宁串亲戚,跟着大人来到北湖景区游玩,湖、岛、花、树,优美的景色让他兴奋不已,尤其可以和小伙伴在湖边嬉水,更让他流连忘返。 正在建设中的北湖景区,计划今年国庆节正式对公众开放。整个景区面积20.3平方公里,其中北湖湖面

就占8.9平方公里,而整个北湖新区规划控制面积则达到了433.8平方公里。浩渺的北湖,广阔的湿地,水色山光,荷塘苇荡,光凭想像也会感觉美不胜收。 北湖景区属济宁市北湖新区打造的生态景观区。“生态宜居新城”,正是北湖新区的城市定位之一,这里也将成为济宁的城市未来主中心。济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振川说:“北湖开发不仅是城市建设问题,更是发展战略问题。” 大气魄的决策,大手笔的布局,济宁市开发建设北湖新区,写下了这座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科学发展的华彩一笔,更承载着城市未来影响力和辐射力进一步提升的巨大希望。 顺势布局―― 北湖新区这个新平台,不只是城市外延和老城区的简单拓展,它的开发建设着眼于突破资源型城市发展瓶颈,通过“全面转型”赋予城市持续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 尹营村居民尹大妈每天都会看到北湖新区的新变化,通畅宽阔的马路修起来,各种功能先进的设施逐渐成形。“变化太大了,俺这里是越来越漂亮,生活越来越方便了。” 受益于北湖新区的开发建设,尹大妈家住进尹营村回迁安置房里,这里有四栋小高层。原来,村边是一条狭窄的土路;现在,扩建延伸成一条大马路,取名济安桥路,平整宽阔、快捷方便,绿化景观也非常漂亮。尹大妈说:“看着就舒心。” 济安桥路是北湖新区“七纵七横”路网中的“七纵”之一。建成后的现代化路网,实现与老城区有机对接的同时,不仅勾连起整座新城,也大致分隔出新城的四大功能片区。根据北湖新区的整体城市规划,围绕新开挖延伸入城的北湖湾,将形成行政中心、商业中心、文体教育中心、旅游服务中心四个功能区,各功能区既各有所侧重,又相互联系相互支撑,为济宁市的未来发展搭建起一个充满想像力的崭新平台。 前瞻思考、科学谋划,才能保证率先发展、跨越式发展。功能定位为“行政商务中心、科教文化基地、休闲度假胜地、生态宜居新城”的北湖新区这个新平台,不只是城市外延和老城区的简单拓展,它的开发建设着眼于突破资源型城市发展瓶颈,通过“全面转型”赋予城市持续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因此,它的整体规划建设因地制宜、顺势布局的同时,又开阔视野扩大格局,与全省乃至国家层面上的战略发展布局相呼应。 认识的高度,决定着行动的力度。新城建设正在扎实快速推进。与已经基本建成的北湖景区相比,文体教育中心区渐具规模,济宁医学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等新校区都已于去年投入使用。从空间鸟瞰,济宁医学院新校园错落有致的建筑组合起来,轮廓形同一个“细胞核”,形象体现出这所学院的学术特征。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新校园内,绿树成荫、蝉鸣悦耳,图书馆楼、实训楼时尚大气。市民路春蕾来到这里,禁不住感叹:“耳目一新,这才是大学应有的气质。”同在文教区内的,还有紧张建设中的济宁一中等新校区。济宁一中始建于1902年,曾培养出乔羽等著名校友。“明年,我们将在这里举行110周年校庆。”学校负责人介绍说。 一批设计新颖、功能齐全的标志性建筑已经拔地而起,呈现出新城“生态、典雅、现代、大气”的鲜明特点。作为第23届省运会主体育场的“小鸟巢”,已经进入内部装修阶段,工人们正忙着安装座椅等收尾工作。济宁是2014年省运会承办城市,赛事主要安排在北湖新区举行。开幕式和田径赛事将在“小鸟巢”内将举行。小鸟巢”周围,未来还将镶嵌上三颗“宝石”。综合体育馆、游泳跳水馆、射击射箭馆,形似“宝石”,红、橙、蓝三色,将共同烘托起时尚、大气的新城风貌。

上海市分类名录细化规定2015版

附件 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的项目类型 (2015年版) 序号 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的项目类别 1 村级及农户自用型灌溉、水利工程,农田水利设施;灌溉设施等农田改造项目。 2 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整理、农田改造、农业种植、大棚种植(不含锅炉)、少量养殖等项目。一旦形成规模化生产型企业,应按分类管理要求重新报批。 3 以家庭作坊为单位的小型粮食及饲料加工类项目。一旦形成规模化生产型企业,应按分类管理要求重新报批。 4 养殖基地标准化改造。 5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 的森林资源保护项目。 6 不涉及土建工程的勘查项目。 7 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三级和四级村镇道路建设、村级桥梁建设项目。镇级桥梁原拆原建。 8 道路、公路不拓宽路面且不增加机动车道的改造工程;排水箱涵整治;道路、公路的照明、绿化等景观整治工程。 9 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 10 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城市天然气管网、人工煤气管网、分流式雨水管网、热力管网、原水管道、污水支管。 11 工业区内供水管线、压缩空气管线工程。 12 居民小区所有管网建设;自来水管网。 13 新建、改扩建分流制雨水泵站;改建(且不新增用地)污水泵站;改建(且不新增用地)合流制雨污水泵站。 14 农村(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15 居民小区垃圾房;居民小区垃圾压缩站。

16 城镇黑臭河道专项整治;村镇级河道整治(列入村镇以上专项整治计划)。 17 城市绿化类项目(公共绿地等);场地平整等。 18 公共厕所;绿化、环卫、市政等道班房。 19 不涉及食品加工的小型餐饮场所和食品零售;不产生油烟的甜品店、饮品店、咖啡店、蒸点店、面包房、蛋糕店等小型餐饮场所。 20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项目:不含影剧院的图书、影视、动画等文化创意企业;软件开发测试、网络公司、服务器中心等信息化项目。 21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项目:法律、财务、金融、商贸等专业服务;租赁、中介服务;贸易、旅游中介;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婚姻介绍;心理咨询。 22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项目:属微型企业范围的商店、超市(且不涉及食品加工或不涉及产生油烟的餐饮内容)、药店、书店、花店、服装店、音像店、牛奶零售店、缝纫店、金银饰品加工店、废品回收站、彩票销售、棋牌、游艺厅、网吧、桌游店、桌球房、快递店、文印店、不涉及表面处理的字牌店、便利店(且不涉及食品加工或不涉及产生油烟的餐饮内容)、美体、按摩、健身等场所;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批发零售市场。 23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项目:瑜伽、舞蹈、武术等培训;教育培训;早教中心,婴幼儿护理中心;游泳场所(不含锅炉)。 24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项目:宠物店(不含宠物医院)、单纯住宿的旅馆和招待所。 25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中医诊所(不含检验、化验和中药制剂生产的)。 26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项目:汽车美容装潢(不含维修、喷漆)、汽车租赁、非机动车维修(且不含喷漆的)。 27 各类城市管理监控监测系统安装和建设,标志标牌设立项目。 28 现有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工程;现有海塘、堤防、泵闸等防洪治涝设施维修工程。

周转材料租赁使用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租赁使用管理办法 一、内部周转材料租赁管理 1.原则 1.1公司周转材料租赁管理执行建设公司综合管理体系三层次文件《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 1.2脚手架、扣件的租赁使用必须符合建设公司《关于脚手架钢管、扣件管理的规定》。 2.周转材料需用计划的编报 2.1周转材料需用计划的编报应按施工网络计划和施工安排,结合先进的合理的施工工艺编制,严格控制量的投入。 2.2结合施工预算中周转材料的费用情况编制,做到周转材料租赁费用的有控管理。 2.3各需用单位于开工前10天提出周转材料需用计划,应写明单位、名称、规格、数量、使用起止时间等内容,经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提交租赁分公司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周转材料的领退点交验收 3.1出租的周转材料必须完好无损、性能可靠,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租用单位(项目)有权要求调换。 3.2租用单位(项目)退租还回的周转材料要求完好无损,即无断裂、无打洞割锯、无变形、不缺件、数量相符。如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则应负责赔偿,其原则是钢模板、脚手架按《周转材料租赁合同》执行,其余按以下内容执行:

a 一般损坏变形,可以修复,又不影响使用寿命的,按其修复工作量的大小,收取相应维修费。 b 损坏较严重,可以修复使用,但影响使用寿命的,按其损坏程度,除收取相应的维修费外,还需赔偿损坏费,赔偿费按原值的50%以内计赔。 c 凡丢失、损坏报废(不能修复使用)的应按质论价150%计赔。 d 达到使用年限的周转材料,如发生弯曲、变形等现象,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鉴定,进行报废处理。 4.施工现场周转材料管理 4.1周转材料在运输、安装、拆卸过程中必须做到文明操作,防止损坏。4.2周转材料不得任意切割、打洞,不准作其他用途。 4.3施工现场周转材料必须按照文明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要求执行,周转材料完成使用任务后,应及时拆除回收,按指定地点分别堆放整齐,不得乱丢乱放,保持场容整洁文明。 4.4就地退租封存的周转材料未经出租部门的同意,不得将周转材料转租他人使用,违反规定者,将加倍收取租金。 5.租赁费用的计取 周转材料租赁费的计取从出库之日算起,至合同终止为止。 6.停滞费的收取 周转材料自出库起开始收取租赁费,因特殊原因,如由于路途遥远不便返回或有利下期工程施工的及或季节等原因造成停工的施工单位可和租赁分公司协商,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可只收取周转材料折旧费。 7.其它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前发文件与本文有抵触者,以本文为主。

银川市城市中轴线概念规划

银川市城市中轴线概念规划说明 银川,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中国西北璀璨的明珠。 巍巍贺兰山,漫漫黄河水。秀美富饶的塞上湖城,不仅用千古文明、多元文化,支撑着银川不断发展的辉煌。如今,更因为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十二五”规划宏图的实施,拉开了更高发展的序幕。 一、规划范围 银川市城市中轴线全长17.5公里,是城市南北向新主干。主轴南段起点在五里台,现状是宁安大街,北段终点在元宝湖,现状位于万寿路。 二、规划依据 《银川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 《银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 三、规划理念 银川城市中轴线以“多彩银川”作为规划理念,不仅表达了银川城市人文生命序列空间的规划诉求,更加体现出“贺兰岿然、长河不息” 的城市精神之魂。 三、规划结构 “多彩银川”城市中轴的规划结构,分为一轴一心,三廊五段,九大节点。 按照城市人文生命序列中轴线由南向北分为历史银川、风情银川、和谐银川、开放银川和未来银川五段。历史银川是表达银川千年人文的底蕴,风情银川是反映银川民俗民风珍贵遗产,和谐银川是打造银川最靓丽的窗口,开放银川是创新银川城市精神的新亮点,而未来银川,则是进一步展示银川可持续发展的新辉煌。 九个城市节点分别为塞上明珠、银川民风、文化中心、城市中央、市民中心、塞上西湖、中阿论坛、北部新城、月坛金凤。中轴线上的主要建筑有历史文化公园、英贤祠、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宁夏民风街、银川青少年宫、宝鼎广场、宁夏歌剧院、银川图书馆、宁夏博物馆、三馆两中心、曾杏绯艺术馆、中阿论坛、宁夏移民博物馆、人文亭阁等。 银川市城市中轴线概念规划通过集中考虑设置和完善一批大型文化空间,城市公园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市人文的精神所向,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品质和开放性城市旅游价值,同时向全中国及世界人民展示着银川城市人文生命序列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说明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是新形势下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适应我市加快建设两型社会(即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做出的战略性选择;是通过对城市空间布局的统筹规划确保实现城市发展战略和建设目标的协调统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大战略性举措。 城市总体规划是调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优化城市发展布局、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手段,《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已不能很好地适应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形势。“十一五”时期,山东省城镇体系发展战略出现新的变化,济宁所依托的发展格局有明显调整,2008年2月省政府出台的《鲁南经济带区域发展规划》,将鲁南经济带作为重点开发区域,以枣庄、济宁为主体建立运河经济区,发挥京杭运河的功能,大力发展运河经济。济宁作为历史上管理运河航运的督府,需要大力弘扬运河文化,依托曲邹济三处历史文化名城实体和对泗水、峄山、九龙山等景观资源的利用,充分挖掘城市发展的文化带动力,打造城市品牌,参与区域竞争。同时,多个重大设施在济宁地域相继落户,包括济宁曲阜机场、济徐高速公路、济宁北湖旅游度假区、京沪高速铁路等,提供了影响济宁市城镇空间布局的新的作用要素,需要重新审视济宁市的区域地位和作用。 人地矛盾突出,城市发展受限。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中心城区人口急剧膨胀,城市发展空间明显不足,大大制约了我市的城市化进程,迫切需要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用地规模作出科学合理的预测。 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城区“东拓西跨南联北延”发展战略以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中心突破、组群发展、城乡统筹、梯次推进”区域发展战略和“孔孟之乡、运河之都、水城风貌、生态宜居”城市发展定位,为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拉开城市框架,促进城市发展新格局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按照新的发展战略和城市定位,《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济宁现有发展模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从外延式、资源粗放消耗型模式转变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内涵式、

中国水利年鉴2018_地方水利-上海市-【水资源】

河长,部分区还结合实际探索设立民间河长、河道监督员等3441名,全市所有河湖以及小微水体都有了河长,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全面开展河湖本底调查,形成“一河一图一信息”全覆盖、无重复、无遗漏的河湖本底数据,编制发布《2016年上海市河道(湖泊)报告》。黄浦江上游金泽水库原水工程建成通水,构建完成“两江并举、集中取水、水库供水、一网调度”的原水供应格局。横沙岛3.6万名居民喝上青草沙水,全市供水集约化全面完成,上海百年深井公共供水成为历史。西部地区流域泄洪通道堤防达标、11条道路积水改善工程全面完成。老石洞水闸、淀东泵闸、新石洞水闸、友谊河泵闸、华新泵闸泵站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基本建成,掘石港、南横引河等一系列河道整治工程有序推进。28个排水系统全面开工,其中大定海等9个建成。完成安国路、双辽路、平凉路等11个道路积水改善工程项目。(王永鹏) 【水政】2017年,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取消“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等4项 水务、海洋审批事项;成立局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实现 “一事一码”和动态调整。积极拓展网上政务大厅行政审批网上办理服务深度;及时公开年度预决算信息 及规范性文件信息。推进依申请公开和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3498条,行政公文主动公开率提高至47.5%;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涉水涉海执法力度,共立案1513件,决定罚款4173万元。(陈启亮魏星) 【水资源】 1.城镇污水处理2017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均处理污水709.45万m3,C O D、N H4N和T P3项指标年均出水浓度分别为29.2m g/L、4.5m g/L和0.4m g/L。C O D、N H4N和T P年削减量分别为68.22万t、5.25万t和1.02万t,分别比2016年增长4.5%、5.2%和8.0%。(杨立新) 2.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2017年,完成1864条段、1756k m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沿河违章建筑整治350万m3,工业企业整治3316家,畜禽养殖场退养104家,建设污水管网310k m,污染源截污纳管1226个,清理整顿“三无”居家船舶491艘、其他“三无”船舶及废弃船5869艘,完成24座市政雨水泵站旱天截污设施改造。截至12月底,纳入整治的河道全面消除黑臭,公众满意度在90%以上。 (刘亚涛) 3.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从立法层面积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3日通过,自2018年1月1日施行,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改善水环境质量提供了法律保障。黄浦江上游金泽水库原水工程全面建成通水,构建完成“两江并举、集中取水、水库供水、一网调度”的原水供应格局。完成横沙岛和闵行供水切换,全市供水集约化完成,上海百年深井公共供水成为历史。全年完成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任务5560万m2,中心城区基本收官,郊区改造全面启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持续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制定县域(地级行政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上海市水资源调查评价和国家水资源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稳步有效推进。(杨立新) 【水务法规和规划】2017年12月23日,《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正式出台。4—12月,制定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上海市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 《上海市水务局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等6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点推进《上海市水功能区划》《上海市断 头河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上海市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等20余项规划编制。协同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完成中心城区浦西7区、崇明骨干、嘉定、松江、奉贤区河道蓝线专项规划编制报批。推进吴淞江工程、青草沙陈行连通管、水厂深度处理等24项重大工程项目技术储备。做好苏州河深隧工程、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黄浦江滨江贯通等重大工程协调工作。(陈启亮顾洪祥) 【基本建设】 1.水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17年,推进黄浦江上游水源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中心城区排水系统、重点河道和泵闸、苏州河深层排水调蓄管道 (试验段)等11项水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69个子项),累计完成投资约117.1亿元,完成年初计划 (109亿元)的107.4%。(王洁琼) 2.长兴潜堤后方滩涂整治工程2017年12月12日,长兴潜堤后方滩涂整治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该工程位于长兴岛东南角,南至长江口深水航道三期治理工程长兴潜堤,东至横沙通道规划驳岸线,西至现有海塘,北与毛竹圩滩涂整治工程衔接。滩涂整治面积约111.12h m2,库内吹填至+3.8m(吴淞基面)高程,新建大堤总长约3277.07m,工程总投资8.62亿元。 3.浦东机场1号、2号库区滩涂整治工程2017年12月21日,浦东机场1号、2号库区滩涂整治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该工程位于浦东新区中部海塘岸段,北起白龙港顺堤,南至浦东机场江镇河泵闸,并以三甲港水闸出口自然分成1号、2号两个库区。滩 3 3 上海市

论中国城市发展规划史以扬州市为例

论中国城市发展规划史 ——浅谈扬州城市发展规划史 摘要: 从城市的形成,兴起,发展,演变的历史过程,看城市规划在不同时期所起的作用,所处的地位,有利于理解城市规划的功能,为中国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益的探索。 关键词:城市扬州规划史发展 Abstract: From the city formation,rising,development,and the evolution historical process,we can look out the function of urban planning in the different time,and the status which locates.It is advantageous in understood the planning function,and provides the beneficial exploration for the Chinese city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Key word: city YangZhou programming history development 正文: 中国早期的城市,是在城内设市以后产生的,后来随着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在一些交叉路口,水路码头,军事要塞,或人口集中的地方也形成了城市。这些城市并不一定筑城,但它们都是真正的城市。因为这些地方既有众多定居的人口,又有市场,符合早期城市的基本条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的出现、人类居住环境的复杂化,产生了城市规划思想并得到不断发展。特别是在社会变革时期,旧的城市结构不能适应新的社会生活要求的情况下,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往往出现飞跃。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强调战略思想和整体观念,强调城市与自然结合,强调严格的等级观念。这些城市规划思想和中国古代各个历史时期城市规划的成就,集中体现在作为“四方之极”、“首善之区”的都城建设上。战国时期,列国都城采用了大小城制度,反映了“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守民”的要求。西汉长安城将宫室与里坊结为一体;三国时曹魏邺城采用城市功能分区的规划方式;南北朝时代的洛阳城加强了全面规划,都为中国古代前期城市建设的高峰——隋唐长安城的建设起了先导作用。长安城的建设成就是唐代灿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及于日本、朝鲜等国的都城建设。宋开封城在中国都城建设史上的重要性在于,它是按照五代周世宗柴荣颁发的诏书,有规划地进行扩建的要例。后来,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延绵千年的城市里坊制逐渐废弛。北宋中叶,开封城走向较为开放的街巷制体系,形成了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城市结构形态。元大都的规划汲取了春秋战国时期理想都城的规划思想,而又作了因地制宜的处理。由大都城演变而成的明北京城,可说已集中国古代都城城市规划之大成。清代在北京城远近郊区大力经营园林和离宫别馆,使北京成为中国封建时代都城规划和建设的最辉煌实例。我们今天主要谈谈扬州的城市规划史。 行走在扬州老城区,青砖黛瓦如旧,小巷深幽依然。驱车新城,道路更宽、车流更畅,国展中心、双博馆等一批建筑洋溢着现代气息。在今日扬州,你随时可以在古朴与新潮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之间穿梭。2500年前,吴王夫差开邗沟、筑邗城,古扬州诞生。经历了两汉的烟雨、三国的战乱、隋唐的演义、宋元明清的更迭,扬州至今还保存着浓郁的文化气质,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隋炀帝开运河三游江都,扬州出现了畸形的繁华。隋初的江都,约有居民一万户。唐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增长至七万七千余户,四十六万人,占当时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一。当时扬州已是国内南北水陆交通的枢纽和对外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港口,被称为东方四大商港之一,时称“扬州富庶,甲于天下”。唐代扬州城的规模,包括一个正方形的子城和一个长方形的罗城,面积约20平方公里。子城,亦称牙城。官衙多集中城内。罗城是在蜀岗下发展起来的商业区和居民区,杜牧诗有“街垂千步柳,霞映两重城”。 宋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为了抗金,知州郭棣利用唐罗城南半部改筑成宋大城。南宋末年,蒙古军压境,贾似道以宋大城位置较低不易据守,在蜀岗上唐子城故址筑城,因该城筑于宝祐年间,故称“宝祐城”。在宝祐城与大城之间筑夹城,三城形似蜂腰,又称“蜂腰城”。现存扬州老城区系明朝所筑,明初,元帅张德林以旧城虚旷难守,截城西南隅筑而守之,这就是现在的“旧城”。明朝中叶,为防止倭寇侵犯,知府吴桂芳在城东筑城,此即今之新城。清代沿用明城。扬州成为南北漕运与盐运的咽喉,经济、文化又出现了极度繁荣的局面,康熙与乾隆先后曾六下江南,六次来到扬州。瘦西湖上园林有“园林之盛,甲于天下”之说,文化活动十分昌盛,“扬州八怪”开创了画坛上的一代新风,在我国历史上影响深远。

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进一步规范陕西中煤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备租赁行为,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用经济手段管好、用好、修好设备,完善设备租赁制度,实行设备的有偿占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租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对国家列入淘汰范围的高耗能设备,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以及危及安全的设备一律不得使用、出租和转让。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指设备和周转材料为公司所属设备和周转材料。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 第四条物资采供部应积极盘活现有闲置设备和周转材料,开拓外部租赁市场,面向社会开展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业务,提高设备使用率和经济效益,保证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公司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实行一级管理体制。公司的物资采供部为租出单位,施工项目部为租入单位。 第六条物资采供部负责本公司所有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工作;负责租赁设备的大修理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建设集团对各公司租赁单位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物资采供部负有以下职责: (一)按合同规定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 (二)对机械设备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使用单位进行整改;

(三) 及时结算和足额收取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费; (四)及时办理设备和周转材料退库手续。 第八条公司内部租用单位在设备和周转材料使用过程中负有以下责任: (一)负责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的租赁、管理、使用、保养、维修、结算及有关资料的收集,并按规定填报报表。 (二)设备租用单位应建立机械管理员职责、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文明施工规程,并在大型设备旁悬挂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责任人标牌。 (三)设备租用单位要做好下列资料收集和整理: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合同;设备和周转材料台帐;设备和周转材料需用计划;设备运转及交接记录;设备周检记录;设备保养/维修记录;机械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维修电工花名册;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交接清单等。 (四)对于在用的塔吊、施工电梯还应做好下列工作:基础资料(属隐蔽工程需有基础图、测量数据、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安装、拆卸方案;安装后或顶升后的测量资料;技术试验报告;附墙资料(包括附墙图、予埋件图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塔吊、电梯的自检记录。 第三章设备和周转材料内部出租 第九条要求项目部书面形式指定一名设备及周转材料管理人员上报物资采供部备案,负责该项目部所有设备和周转材料的台账,保养及维修工作,包括同物资采供部对接相关业务手续。 第十条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必须由公司的物资采供部和项目部设备使用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经物资采供部部长和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条款应包括设备编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各种参数、进场时间、租金及支付方式、处罚细则等有关内容。设备和周转材料的起租期为2个月,不足2个月的租赁费按2个月计算。

金乡总体规划说明书

金乡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说明书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本次规划修编的背景及动因 一、宏观背景: 1、党的十六大在全面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的基础上,明确地提出了我国新世纪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特别是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任务。 2、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的五个统筹。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五个统筹,是城市规划的紧迫任务。 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对城市规划提出的新的课题。 二、中观背景: 1、山东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加快山东省城市规划编制修编工作的要求,各市、县都开始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金乡县应从经济和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究,进行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 2、山东省根据本省实际编制了《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济宁都市区规划》,济宁市也编制完成了《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这将对金乡的建设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金乡县需要以区域的观点重新评价和认识自身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投入到区域合作和竞争中去,争取和寻求有利的区域地位。 三、微观背景: 1、金乡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标志着金乡县即将进入加速城市化阶段。因此,需要探求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快速城市化道路。金乡县发展战略的调整,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规模和布局迫切需要调整。 2、《金乡县城市总体规划(1994—2010年)》编制以来,金乡县的社会、经济、环境有了较大的变化,同时,城市的用地发展已突破原有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的发展的局限性日益突出,现有用地范围已不能适应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金乡县需要在更大的区域范围内统一考虑城市用地的布局与发展。 3、金乡县经济开发区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城市的主要经济增长点,对城市有很大的拉动作用,使城市适度向北发展成为可能。 4、金乡县城南部和北部压煤的问题极大的制约了城市向南和向北发展,需要重新确立城市的主要发展方向。 以上这一切都迫切需要对金乡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以适应当前的城市发展和建设需求。 第二节本次规划修编的技术路线 通过对目前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宏观背景、中观背景的认知,反思上版总体规

《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 例》的决定 作者: 来源:更新时间:2008-02-03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植树造林 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3年10月10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10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第26号公布) 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决定对《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城市规划中的绿(林)地,不得任意改变;确需改变的,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核新的规划时,应当征求市绿化管理局或者市农林局的意见,并落实新的规划绿(林)地后,按照规划审批程序一并报批。改变规划不得减少本地段内规划绿(林)地的总量。” 第二款修改为:“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将绿化配套方案征求绿化、林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二、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本市有关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的计划、设计,以及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严格执行。确需建设而绿(林)地面积达不到前款规定标准的项目,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绿化或者林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应按所缺的绿(林)地面积向绿化或者林业管理部门交纳绿地补偿

费,由绿化或者林业管理部门在本地段内安排绿化建设。” 三、第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绿化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工程管理机构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四、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将建设工程绿化配套方案征求绿化或者林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依法向绿化或者林业管理部门缴纳绿化建设保证金。” 第三款修改为:“建设工程竣工后,组织竣工验收的单位应当征求绿化或者林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五、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迁移下列树木,应当报市绿化管理局审批: “(一)胸径在二十五厘米以上的树木; “(二)一处超过五株行道树; “(三)一处超过五十株的树木。” 第二款修改为:“迁移林木或者前款规定以外树木的,报区(县)林业或者绿化管理部门审批。” 六、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三)临时使用其他绿地,面积在一百五十平方米以下的,应当经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批准;面积超过一百五十平方米的,应当经市绿化管理局批准。” 增加一项,作为第一款第四项:“(四)临时使用其他林地,面积在五十平方米以下的,应当经区(县)林业管理部门批准;面积超过五十平方米的,应当经市农林局批准。” 七、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公共绿地内不得随意设置商业、服务业摊点;因特殊情况确需设置临时商业、服务业摊点的,应当与公共绿地功能、规模、景观相协调,并报绿化管理部门备案。” 八、第三十五条第四项修改为:“(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未按规定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处以建设施工费用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九、第三十六条第三项修改为:“(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江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_2030)简本

江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简本 一、总则 1、修编目的 为顺应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适应江都新时期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把握外部条件变化带来的发展机遇,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空间结构,确立城乡统筹发展的整体格局。 2、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主线,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以人才资源为支撑,以民生幸福为根本,充分把握国家推动区域发展的战略时机,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着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显著增强江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实力,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3、规划重点 (1)加强区域协调,实现联合发展 研究江都在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沿江开发深入发展进程中、与“同城化”发展进程中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确定体现江都特点的区域功能定位、产业发展引导、空间组织形式和基础设施建设方式。 (2)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引导集聚发展 发挥市域综合交通优势,引导二、三产业和城镇空间集聚发展;合理划定交通分区,调控交通需求增长,落实公交优先措施,引导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培育交通枢纽,引导城市中心体系构建。 (3)优化市域空间组织,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综合评价城乡发展条件,统筹配置城乡空间资源,引导城乡发展要素合理集聚,优化市域城乡建设空间和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4)提升城市功能,促进转型发展 巩固制造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改造提升传

统产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在此基础上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民生事业,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快转型发展步伐。 (5)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保护性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及历史文化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江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规划期限 基准年为2009年,现状数据以2009年底为准。 近期为2010—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远景展望至本世纪中叶。 5、规划围 (1)规划区:江都市域围,总面积1330.16平方公里(其中长江水域面积为9.51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由长江、夹江、西部市界、启扬高速公路、京沪高速公路、新通扬运河、花木大道、沪陕高速公路和东部市界围合的围,面积约250.18平方公里。

周转材料管理规定

周转材料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周转材料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周转材料的管理,提高周转材料的利用率,充分发挥其使用价值,根据集团有限公司《周转材料管理办法》和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及我项目施工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一条周转材料的范围 本项目周转材料包括:再用钢轨、再用鱼尾板、压板、轨距拉杆、枕木、钢枕、走道板、高压电缆、水(气)管、始发托架等。第二条周转材料的购置与加工 1.周转材料的购置或加工应该充分利用内部的现有资源,尽量减少 新增资产。在满足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通过成本测算,决定是否新购、加工、市场租赁或内部调剂。 2.周转材料的购置或加工原则上由设备材料租赁公司负责采购和加 工,各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购买或加工周转材料。 3.项目部如需加工或购置周转材料时,而设备材料租赁公司现有资 源不能满足需要时,必须向公司设备物资部上报需用计划,公司设备物资部根据全公司的资源情况在十五日内做出答复,在没有批复的情况下,严禁私自购置或加工自制。 4.经公司设备物资部批复后,物资保障部应按《项目物资招标询价 采购管理办法》采购原材料,在库房(即加工场地)内,由物资保管员对原材料验收后交给钢构公司,并履行交接手续。钢构公司在接收材料后按合同及图纸的要求精心组织加工,在加工完成

后分批分次交给物资保管员验收。加工好的成品周转材料,物资保障部要做好材料的点验手续和台帐登记、规定标识等工作。在周转材料加工过程中机电设备部负责的质量控制。 第三条在用周转材料的管理: 1.进入现场的周转材料:再用钢轨、再用鱼尾板、压板、轨距拉杆、枕木、钢枕、走道板、水(气)管等由调度室负责保管、使用、维修;始发托架、反力架,高压电缆等由机电设备部负责保管、使用、维修等。上述每批周转材料进场时由物资保障部负责登记、发放、监督,相关使用部门必须签字确认接收数量。 2.现场周转材料的摆放应分类存放、界限分明、整齐有序、标识清 晰、便于装卸,便于清点,保证帐物相符。 3.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各部门及个人擅自对周转材料进行改造、加 工。如确需改造加工的,必须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项目领导审批后,由物资保障部以书面形式上报给公司设备物资部审批,得到许可后方能进行改造加工。否则对于擅自改造加工者,物资保障部将按其总额的5-10%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的罚款。 4.物资保障部应经常对在用的周转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的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无论购买的还是租来的所有周转材料,均由物资保障部负责总体调拨,任何部门及个人严禁私自将其以任何形式外借、对外租赁,否则物资保障部将按其总额的5-10%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的罚款。 5.进场在用的周转材料,使用部门要利用空闲时间对周转材料进行

城市空间结构的集中与分散实例--银川

城市空间的集中与分散实例分析----银川 摘要:城市是有一定人口规模,并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居民集居地,是聚落的一种特殊形态。每个城市都具有一定的空间结构,集中与分散则是研究城市空间结构演化的一个基本视角。本文从集中与分散的角度分析城市空间的演化过程,选取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城市银川市作为实例进行分析。银川市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不同的城市空间结构,建国以来,由民国初期的“哑铃状”发展到“带状组团式”,改革开放后进行了一次大的规划,最终形成银川市“三中心并联式”的格局。在这一系列的变革中,城市空间经历了集中---分散---再集中—再分散的过程。 关键词:城市空间结构集中分散银川市规划 一.城市空间结构的集中与分散 城市空间结构指的是城市物质要求在特定社会生产和生活水平以及自然环境资源多种背景下所形成的城市功能组织方式以及背后社会政治、经济、生态、文化等内在机制相互作用所决定的空间布局特征。集中与分散是城市空间演化中的基本表现,它们贯穿于城市发展运动的全过程,并体现于不同尺度的城市空间结构形态的组织上。因此,集中与分散是研究城市空间结构演化的一个基本视角。 集中是城市空间的基本特征,它是城市空间演化过程中集聚与扩散等作用引力聚焦的过 程。集中的相对性决定了集中的复杂性。集中主义的代表是勒柯布西埃,他提出用城市的 三维结构来解决大城市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著名的“平行城市”方案。 分散是城市空间的一种异化现象,是对城市空间过度集中的—种反动,也是城市空间结构演化过程中的必然行为。分散的相对性只有与集中空间联系起来考察后才有真实的意义。分散的城市形态所反映的正是空间内人类活动分散化了的表征,同时也是受制于各种自然条件与环境的结果。分散主义的代表是霍华德,为了解决城市中存在的问题,他提出了田园城市理论。 集中与分散作为城市空间结构的一种状态,所反映的是空间结构内在的相互关系。集中与分散的空间运动总是在一定的人类行为动力的驱使下以或聚或散的空间表现而呈现两相依依的社会与空间关系。 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城市空间的演化遵循从集中—分散—再集中—再分散的轨迹,其中每一个阶段都有完全不同的意义,每后一个阶段也不单单是前一个阶段的简单重复。 二.城市空间结构的集中与分散实例分析----银川 本文选取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城市银川作为实例进行城市空间结构的集中与分散的探讨、分析。选取该城市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以银川为中心半径500公里范围内,包括内蒙古西部的阿拉善盟、巴彦淖尔盟、乌海市,陕西北部的榆林市、延安市及甘肃的庆阳地区,它们的经济、文化、商业触角均远离其本省区的核心辐射,而在这10万多平方公里、1000万人口的区域范围内,只有银川是省会城市,同时又是城市人口超70万的大城市。因此有理由认为,银川的强盛会带动在包头、太原、西安、兰州一带形成新经济三角带,在中国西部城市规划编制史上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具有可操作性。2、作者本人来自宁夏,对银川的城市发展有一定的了解,银川作为我的故乡,借这次机会可以更好的了解银川的历史发展及规划现状。 1.银川城市空间的历史演化。 1)银川古代城市空间形态为横向发展、均衡对称的矩形城廓。银川自公元前119年始建,

092济宁铁塔寺片区整治改造规划{W}

委托 济 项目名称:济宁铁塔寺片区整治改造规划 委托单位:济宁市城乡规划局 设 计单位:济宁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规 划甲级资质证书编号: │建│城规编第()号 院 长:史衍智 研 究 员 审 定:郭庭良 研 究 员 工程负责人:王 尧 高级施工全过程管理人员 项目组成员 丁 芝 工 程 师 田冬梅 工 程 师 韩冬梅 工 程 师 运河古都.铁塔清梵

汇报框架 一、项目概述 二、规划总则 三、溯源与展望 四、认知与行动 运河古都.铁塔清梵

项目概述 运河古都.铁塔清梵

线古槐路东侧 区位条件:位于城市历史文化轴 线古槐路东侧,处在济宁历史城区核心 部位,是济宁铁塔寺及太白楼历史文化 街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原有形制:“铁塔寺”原名 “崇觉寺”,又名“释迦寺”, 始建于北齐皇建元年(年),后经 历代扩建和重修,至明代形成基本格局, 铁塔寺坐北朝南,平面呈长方形,占地 近十七亩,由左、中、右三路组成,各 类建筑八十多楹。现仅剩铁塔、大雄 宝殿、声远楼、僧王祠、汉碑室等 建筑铁塔寺—太白楼街区保护规划图 楹。 济宁崇觉寺铁塔为国家级文物保 护单位,是中国四大铁塔之一。 始建于北 宋崇宁四年(年)共九层, 为八角形楼阁式建筑,基座为砖砌,塔 身为铁汁铸造而成,通高米。 运河古都.铁塔清梵

潘家大楼保护与利用规划图 片区周边重要文物古迹潘家大楼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潘家大楼创 建于世纪年代,是潘洪均的私邸。 潘家大楼原是一组庞大豪华的近代建筑 群体。现仅存第二进院北厅。利用现有 戏台,将潘家大楼逐步恢复为传统戏院, 弘扬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 河道总督衙门:恢复河道总督衙门,河道总 督衙门是运河、黄河的最高行政管理机 构。河道总督衙门最初建于元代,兴于 明清,多次重修,现已不复存在。规划 拟于原址建设,位于古槐路、云路街、 西门大街、院后街四条街道形成的地块, 规划用地公顷。 吕家宅院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是吕德镇字 静之的私人住宅,系清末建筑。现仅 存原建筑的两进院落。整个建筑,民族 特色突出,传统风格浓厚是研究明、清 时期私人宅院的实物教材。 潘家大楼保护与利用规划图 河道总督衙门规划总平面图吕家宅院保护与利用规划图 运河古都.铁塔清梵

《上海市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0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是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方案》的要求,由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会同相关单位编制完成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开展专题讨论,以多种方式征求了有关消防、民防、交通、水务、交警、气象、卫生、设计等单位的意见,参考了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 本规定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一般要求;3、总平面;4、建筑;5、结构;6、建筑电气;7、给水排水;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9、热能动力;10、专项审查和专项技术评审报告。 为了不断完善本规定,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定时,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将执行情况和意见建议反馈至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地址:小木桥路683号,邮编:200032),以供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参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主要起草人:陈宁周翔宇陈磊张海霞张红缨魏争梅周之瑜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二○一○年十一月

目录 1.总则 (1) 2.一般要求 (2) 3.设计总说明 (3) 4.总平面 (4) 5.建筑 (7) 6.结构 (9) 7.建筑电气 (11) 8.给水排水 (14) 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16) 10.热能动力 (18) 11. 工程技术经济 (20) 12.专项审查和专项技术评审报告 (23)

1.总则 1.0.1 为推进落实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改革方案,保证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加强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和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类的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保护类建筑的改建工程尚应遵守有关规定。 1.0.3 建筑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其中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1.0.4 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一般分为设计方案审批和设计文件审查两个阶段;设计文件内容包括总体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两部分。 1.0.5 总体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必须符合本规定的要求,方案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必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1.0.6 总体设计文件的编制目的是为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程序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的需要。 1.0.7 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求。 1.0.8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对于具体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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