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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工品管理制度

火工品管理制度
火工品管理制度

潞矿宁安字〔2010〕178号

火工品管理制度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火工品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责任,堵塞漏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火工品管理安全可靠,杜绝涉爆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潞安矿业集团公司民爆器材安全管理考核评分标准》,结合我公司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望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总则

1、火工品包括炸药、雷管、导爆索、起爆器材等。

2、公司物供科对火工品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保卫科、安监处负相关管理责任。

3、火工品是治安保卫工作的重点,应当配足治安保卫人员,设臵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

事故应急预案。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

5、购买、运输、存储、使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和使用信息要输入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

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举报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接到举报后,物供、保卫、安监应当立即查处,并为举报人员保密,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二、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组。

组长:李潞斌

常务副组长:牛文斌

副组长:魏李斌刘小锋王中青

成员:刘山虎王建喜姬红星王三虎段双林

闫富慧马小红樊智曹海旺刘伟

陈承转林炳很张真黄金辉

领导组下设火工品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供科。

办公室主任:刘山虎

三、责任划分

1、物供科为火工品的购买、验收、储存、保管、领退及废旧雷管处理的主管部门,物供科长为第一责任人,保管员为直接责任人。

2、保卫科负责火工品的地面押运及地面区域(从火药库-井口)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

3、安监处负责火工品井下运输、使用、清退的监督检

查工作。

4、保管员负责火工品的保管、发放、收回入库工作,建立健全发放和清退、丢失、销毁的管理台帐。

5、保卫科为火药库的安全保卫单位。

6、物供科对地面库区的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潮、防破坏等工作负责。

7、安监处、保卫科为火药库的日常监督检查单位。

8、各队组爆破员负责火工品的领取、背运、井下使用、回收等工作,物供科火药库人员负责火工品的每日闭合管理。物供科长为火工品闭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火药库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9、各采掘队组负责本队组火工品领取、运输、使用、清退的验收工作,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各跟班队长、工长为直接责任人。

四、管理制度

(一)火工品储存保管制度

1、火工品储存库必须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的安全防范措施,防盗、防火、防雷、防潮、防鼠等各项设施完好有效。

2、未经单位保卫科、物供科、安监处批准,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出入库必须有检查和登记记录。

3、雷管、炸药的储存严格按公安机关核定的数量储存,严禁超量储存,严格执行雷管炸药领退制度,严禁超领超发,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4、领退人员不得进入库内,只能在炸药库或雷管库外与报关员进行领退。

5、民爆器材必须设臵专职保管员,看库人员不得兼任库房保管员。

6、民爆器材发放必须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制度,严禁一名保管进入库房内进行作业。

7、严格交接班制度,当班发出数量、结存数量以及存在问题,要向下一班交接清楚,做到日清月结,发现数量不符,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报告。火药库要做好各单位使用的明细表,月终汇总上报。

8、储存库内火工品要按照品种类别分库存储,要定位存放,库内要铺设木地板和胶垫;民爆器材要按品种摆放整齐;民爆器材箱子摆放距离墙壁不小于60厘米。

9、储存库内必须保持整洁,必须放臵温度和湿度计(温度保持在15—25℃),并逐日做好记录,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小动物进入和防止阳光直射措施;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严禁用灯泡烘烤火工品;严禁存放无关的工具盒杂物;严禁携带矿灯进入民爆器材库内。

10、民爆器材库要定期对库区避雷设施、供电设施、消防设施、通讯设施、报警装臵、监控设施、围墙、电网或刺网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持性能完好有效。

11、民爆器材库内严禁穿化纤衣服进入,进入民爆器材库内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关闭一切通讯工具。

12、民爆器材库外要有导除静电的设施设备,如导除静电门帘。

13、发现火工品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保卫科。

(二)火工品领取、背运、使用制度

1、领取、使用火工品,应由公司培训中心经过培训、

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的爆破人员领取、使用,若不符合规定严禁发放、使用火工品。领取火工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生产作业后剩余的火工品必须当班清退回库,并做好登记。

2、各队组要将所有涉爆人员的相片上交物供科,以方便在领取火工品时,对领取人员进行核对。物供科根据队组提供的涉爆人员信息进行建档管理,并将涉爆人员照片张贴,作为核对依据。

3、各使用火工品的单位,在领取火工品时队长或书记必须在《民爆物品领用单》上签字。

4、在发放火工品时,必须核对领取人员身份,包括证件、人相对照等,若证件与本人不符或无证时,严禁发放炸药。

5、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各队组的爆破工和背药工要进行固定配对,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动。

6、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冲撞、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编织袋或其他容器内。领到火工品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7、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8、在使用卡轨车运输火工品品时,必须使用专用车盘,且严禁携带其他物料。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输,运输速度不得超过1m/s。运输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厢内以软质垫物塞进,防止震动和撞击。

9、爆破作业时,对领取的火工品要如实登记其品种、数量、编号及领用发放人员的姓名,必须有班组长、爆破员、安全员共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10、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同一个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的炸药,不同厂家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严禁参混使用。

11、火工品领到工作面后,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炸药箱及雷管箱内,严禁乱扔、乱放、埋藏等,炮药箱必须加锁。炸药箱、雷管箱必须分别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严禁坐在或站在炮箱上装配起爆药卷或进行其他工作,每次放炮都必须把火药箱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12、发爆器、放炮母线的质量、长度、接头要符合要求;放炮母线的连接、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必须由放炮员一人操作。发爆器的手把、钥匙或电力起爆接线盒的钥匙必须由爆破作业点放炮员随声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13、发爆器必须定期校验各项性能和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14、每次爆破前,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必须撤离在有效的安全距离以外的安全地点进行爆破。

15、爆破前,班组长必须安排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线外应挂警戒牌。

16、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米范围内必须进行洒水降尘。

17、井下爆破作业地点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按照相

关规定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且当班必须处理完。如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交接清楚。特殊情况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可进行处理。

18、现场使用时,班(组)长、安全员要对爆破员经行现场监督,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作业。

19、班(组)长、爆破员、安全员要对当班实际使用的炸药、雷管予以清点,确认无误后,必须认真填写《雷管、炸药领退及现场使用情况跟踪表》。

(三)火工品清退、回收制度

1、爆破员在生产现场使用民爆物品时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退的规定。

2、爆破员下班后要求严格执行消退,剩余的炸药、雷管要求当班退回库房,严禁移交下班或私自存放。

3、保管员对退回库房的炸药,雷管要认真检查,清点,在确认无误后,在《火工品清退单》上签字,若发现与实际不符,拒绝接收,严防意外。

4、发现井下丢失炸药、雷管,爆破员和背药员应立即向领导汇报,迅速查清去向,严肃处理有关负责人。

(四)火工品登记制度

1、火工品储存、使用必须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建立出入库、领用、发放、清退台帐,做到日清月结。

2、火工品出入库时,必须将出入库的火工品品种、规格、数量如实登记。

3、发放火工品时,要认真核查火工品领料单及相关审批手续是否完整有效,领取人是否持有合法、有效证件,使用地点是否相符。按领料单上所领规格、数量发放,并做好

领取、出库登记。

4、发放雷管时,要将雷管编码登记清楚,由领取人签字。

5、使用火工品时,爆破员要将当班使用数量如实填写《雷管现场使用跟踪表》和《炸药现场使用跟踪表》,由班组长、安全员签字后,交给储存库保管员。

6、对当班剩余的火工品要清退回储存库,储存库保管员要认真检查清点,并登记上帐。

7、火工品出入井时,必须在井口进行登记。若发现帐、卡、物不符时,要及时的向相关部门反映。

(五)火工品运输装卸制度

1、运输民用火工品必须按《民用火工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运输工具必须是符合运输火工品的密封专用车辆,若无专用车辆,必须人工进行背运。

2、禁止用翻斗车、自卸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运输火工品。

3、运输民用火工品,要有必要的安全措施,严格按照公司所规定的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营地点、火工品的品种、数量和有效期限进行运输。

4、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运输,距离不得小于30米,严禁性质相抵触的火工品及其它货物混装运输。

5、装卸火工品时禁止无关人员在场,装卸人员要严格按要求的品种、规格和数量运搬。作业前要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清除运输工具内的一切杂物,要轻拿轻放,严禁翻滚、拖拉或用撬棍、榔头等铁器敲打包装件,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火工品。

6、在装卸现场火工品运输车辆不允许添加燃料和维修车辆。火工品运输车辆离火工品储存库门的停放距离不能小于2.5米。

7、装卸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干净现场,防止遗留民用火工品,并于保管员做好交接工作。

8、装卸和运输火工品时,作业人员要对所运的民用火工品掌握其危险性质及应急措施,严禁随身携带火种,严禁穿带有铁钉的工作服和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六)火工品销毁制度

1、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要求或国家标准,变质和过期的火工品,应及时清理登记,予以销毁。储存库内废旧雷管库存数量最多不准超过500发,炸药不准超过100公斤。

2、销毁火工品,必须进行登录造册,建账建卡,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告中应说明被销毁火工品的品名、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等,报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公安机关审核备案批复后进行销毁。

3、销毁时,应根据公安机关的批复,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和专职人员进行销毁,销毁现场必须有公安机关和单位保卫、公安、供应等部门人员共同监督下进行销毁。

4、火工品销毁前,必须由公安机关、单位保卫、安全、供应等部门的人员对火工品的品种和数量共同进行清点登记后,进行销毁。销毁时应做好销毁记录和现场监督,并做好警戒工作。

5、销毁工作结束后,现场监督人员应在销毁记录上签名,并建立台账和档案。

(七)火工品储存库值班、巡守制度

1、火工品储存库必须在库区外的安全地带设立报警控制室(值班室),并安装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保持24小时畅通,视频监控系统要确保库区内外不留死角和盲区,视频和记录图像等资料至少保存1个月,必须配备防侵犯设施和自卫器械。

2、火工品储存库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每班值守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1人值守值班室,值守人员必须每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视,巡视时携带相应的自卫器具,如实登记巡视情况,并建立台账,如实填写。

3、值守人员要严格履行值班、守护、巡查等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制度,并有值班巡逻记录。

4、值守人员必须熟记与辖区公安机关的通讯联络方法,遇有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

5、库区内必须配备2条以上看护犬,看护犬必须为大型犬。夜间要处于巡游状态。

6、库区的照明线路和其他线路要经常检查,发现老化、断线、短路等现象,要及时更换修理,库区周围的杂草要经常清理,围墙、刺网、电网要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要及时修复。

(八)火药库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班表担任值班不得擅自调班或离岗,必须双人值班。

2、交班人员应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

3、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火药库,详细了解上一班火药库情况。

4、交接班必须做到“五清三交接”,即:五清: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三交接:帐目交接、现场交接、实物交接。

5、在交接班时间内,一般不可办理领用、发放、回收炸药及手续。

6、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所填写的交接班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当遇应交待的事项由交班者负责,凡没有接清楚的事项,由接班者负责,双方都未履行交接手续内容,双方都应负责。

7、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接班,并比照事故追究责任。

1)饮酒后的接班人员;

2)正在领用、发放、回收火工品工作时;

3)接班人尚未到齐之前。

(九)购买制度

1、公司供应科派专人办理有关审批、购买手续。

2、供应科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县公安局办理购买手续,由县物资局购买,任何人不得私自变更供应渠道,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3、购买的数量要依据当月生产任务做出购买计划,不应大于库存量以及当月的使用量。

(十)监督检查制度

1、公司每旬由安监处牵头联合保卫科等有关部门,对井下火工品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2、公司安监处负责井下火工品管理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

3、公司在节日期间要对火工品管理进行专项检查。

4、要严格填写检查、巡查、抽查记录。

5、保卫科要经常对地面炸药库库进行监督检查。

五、岗位责任制

(一)火工品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民爆物品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带头遵守《民爆物品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2、负责编制本单位民爆物品购买,使用年度、月度计划,呈报审批等工作。

3、负责对民爆器材存储、导通编号、使用各个环节的检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积极整改。经常了解从业人员的工作情况,思想动态,按规定检查安全因素,及时采取具体措施,对不适应继续从业的人员及时按规定调整。

4、监督爆破员、保管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规作业。

5、全程监督爆破作业人员对火工品的领取和使用,认真核实爆破员所填写的《雷管、炸药领退及现场使用情况跟踪表》,确定爆破员所填写的领取和使用的品种、数量准确无误后在《雷管、炸药领退及现场使用情况跟踪表》上本人签字。对无爆破安全作业证的人员,有权制止其进行发放、使用火工品。

6、检查火工品和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民用火工品的退库情况。

7、负责本单位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杜绝因管理不善,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民爆物品丢失、被盗、爆炸事故的发生,

实现安全生产

(二)火工品押运员岗位责任制

1、火工品押运员必须持证上岗,监督运输火工品的人员及车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部门所规定的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等进行运输。

2、火工品的押运线路包括从火药库领用炸药入井和剩余炸药从井口到炸药库。

3、监督运输车辆装载和人员背运的火工品必须按规定装载,做到不超高、不超宽、不超载等,而且牢固稳定。

4、必须熟练掌握所押运火工品的种类、性能和发生突发事故的抢救方法。押运途中严禁携带火种和动用明火,不准无关人员搭乘运输车辆,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

5、看管好所押运的火工品,严防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它事故。如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不顾一切代价地减低危害程度。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物品名、危害和应急措施,并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6、押运员将所押运的火工品到达目的地后,要在台账进行签字。

(三)巡守员岗位责任制

1、坚守工作岗位,持证上岗,地面库房必须实行双人、双锁制,对于无关人员严禁其进入库内;

2、按照上级规定,努力使库房库区需达到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的“四防”要求。

3、熟练掌握常用火工品的性能及事故抢救技术,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

4、要按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定期检测库区内的避雷设施并保证其完好,库区内按照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和消防用水,并保证良好状态。对各种安全设施要经常检查,做到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如有损坏或失效,及时汇报并督促整改。

5、在库区门口要悬挂进库需知,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区,不准在值班室饮酒、会客;严禁在值班室留宿非工作人员,对因公入库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有关证件,填写入库登记薄。

6、坚持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等安全检查工作。

7、对进入库内提货、送货的车辆进行警戒,直至车辆出库。严禁让携带手机、火种、放炮器、矿灯、穿铁掌皮鞋着易产生静电衣物及携带易燃、有毒、腐蚀性物品等人员进入库区。

8、严格工作责任,严禁值班期间睡岗、脱岗,确保火工品库不发生任何事故。

(四)火工品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1、树立高度的责任感,持证上岗。

2、保管员必须熟练掌握所保管的各种火工品的性能,熟知火工品储存库的通风、照明、温度、湿度、防雷、防火、通讯以及火工品的储存、保管、统计、发放、报废和销毁方法。

3、火工品必须存放在专用的仓库内,并按核定的储量储存,严禁性质相抵触的火工品同库存放,储存库内不应存放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4、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出入库手续,如实记录民爆物

品进出库的数量、流向和储存,并按规定将有关信息录入民用火工品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传递;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帐卡物相符。

5、在发放火工品时,要认真查验领取人的各种证件、手续,按照批准的品种、数量发放,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对无证件和手续不全者,有权拒绝发放火工品,对退回的火工品,要认真检查、清点后入库,严格登记签字手续。

6、负责保持库房内通气、透气、干燥,整齐干净。

7、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过期、受潮、变质的火工品要及时清理登记,建账建卡,以备查验。需要销毁时,要及时报告单位领导,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销毁、

8、保持库内库区消防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五)爆破员岗位责任制

1、必须持公安机关和煤炭主管部门发放的两种爆破员资格证上岗作业。

2、认真的执行公司火工品领退的相关规定,严格的按照爆破说明书和《爆破安全规程》进行爆破作业。

3、认真的执行公司火工品在井下运输环节的规定,不得违规运输。

4、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瞎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火工品库房。

6、接受安全员的监督,认真的执行的领退、运输、使用、清退等环节的安全工作。

(六)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1、必须持公安机关和煤炭主管部门发放的两种安全员资格证上岗作业。

2、负责井下爆破器材运输、使用、清退和销毁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

3、督促爆破员及其他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本单位的火工品管理制度和爆破操作规程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4、经常检查所在队组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5、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6、严禁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七)火工品采购员岗位责任制

1、积极和生产部门联系,负责火工品的申报计划确认,不得超出计划数量采购。

2、积极参加公安部门的培训、考核,并严格申领相关证件。

3、购买火工品必须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严禁购买非法渠道的火工品。

4、负责火工品到矿后与供应部门联合清点入库工作。

六、火工品使用具体流程

1、所有火工品领用,统一由潞宁公司火药库发放。

2、使用单位(包括放顶组)提前根据使用计划量填写《民爆物品领用单》,由队长或书记签字后,到火药库进行领取(领取时间:八点班7点--8点、四点班3点--4点、

零点班23点--24点)。

3、火药库保管员在发放火工品时,首先要核对领取人员身份,包括证件、人相对照等,然后再按照使用单位《民爆物品领用单》领用数量填写《潞宁公司井下领取火工品发放凭证》(一式两联,炸药库和领料单位各存一联)及《雷管、炸药领退及现场使用情况跟踪表》,爆破员、押运员、火药库发放员分别在相应的栏签字。在押运前,公安科派的押运员必须向火药库值班员出示自己的证件,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押运。

4、爆破员在领取火工品到主井口后,要与主井口(副井口)安全员填写《火工品出入井登记台帐》核实火工品入井量。

5、爆破员将火工品运送到工作现场,与当班工长、安全员共同核对实际数量与领取数量,吻合后方可现场使用,爆破作业结束后共同清点剩余数量,核实现场使用量、剩余数量后,分别在《雷管、炸药领退及现场使用情况跟踪表》相应栏签字。

6、爆破员在出井时,必须与主井口(副井口)安全员、押运员填写《火工品出入井登记台帐》核实剩余量。

7、剩余火工品运送到火药库后,火药库保管员、爆破员、押运员共同核实《雷管、炸药领退及现场使用情况跟踪表》,吻合无误后由火药库保管员填写《火工品清退单》,值班员、送货员(爆破员)、接受人(保管员)签字,签完后各存一联存档。等清退完毕后,火药库保管员将雷管、炸药的领退情况在《潞宁公司井下炸药(雷管)领退台帐》上登记清楚。

8、火工品在火药库到主井口(入井前)、主井口到火药库(升井后)的运输过程中必须由公安科押运员负责押运。

9、各队组爆破员领取火工品后,必须由主井口处入井;强制放顶组领取的炸药由于需要卡轨车运输,需从副井口入井,雷管由主井口入井。

10、专职爆破员全程负责火工品领取、运输、使用、清退。

七、奖惩规定

(一)运输

1、火工品到公司后,物供科应通知保卫科派专人现场看押,不得中途退场,否则对责任单位处300-1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100-300元罚款。

2、火工品到公司后,由物供科科组织保卫科联合验收品种、数量及安全标志,确认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字,否则对责任单位处300-1000元罚款。

3、背炮员运输火工品严禁在井口长时间滞留,凡滞留超过1小时不能下井者对相关责任人(井口安全员、爆破员、背炮员)处200元罚款。

4、火工品在储存、装卸、运输、使用的过程中,所有接触火工品的人员,应穿棉衣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含化纤衣物,否则对责任单位处200-500元罚款,对当事人处50-100元罚款。

5、火工品装卸时严禁脚踩、抛掷、撞击,否则对责任单位处200-1000元罚款,对装卸人员处100-200元罚款。

6、遇到雷雨天或暴风雪天必须立即停止装卸、运送,并做好相应保护措施,否则对责任单位处500-1000元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处100-300元罚款。

7、送火工品时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否则对责任单位处500-1000元罚款,对运送人员处100-300元罚款。

8、在人员上下井时间内严禁运送火工品,否则对责任单位处200-1000元罚款,责任人处100-200元罚款。

9、严禁将火工品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否则对责任单位、背炮员各处500-1000元罚款。

10、火工品必须由保卫科或专门培训的人员押运,否则对责任单位处200-5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100-200元罚款。

(二)存储

1、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内,否则对责任单位(供应科、保卫科)各处500—1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100—200元罚款。

2、库区需达到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的“四防”要求,否则缺一对责任单位处500—1000元罚款,责任人处100—200元罚款。

3、库内严禁火种进入,电气设备要使用防爆型,严禁库内及库区存放杂物及易燃物,要及时清理库区内的杂草,否则对责任单位处500-1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50-100元罚款。

4、要按时检测库区内的避雷设施并保证其完好,否则对责任单位处500—1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50—100元罚款。

5、库区内按照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和消防用水,并保证良好状态,否则对责任单位(保卫科、供应科)处500—1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50—100元罚款。

6、严禁携带手机、火种、放炮器、矿灯、穿铁掌皮鞋着易产生静电衣物及携带易燃、有毒、腐蚀性物品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内住宿、开会等,否则对责任单位处500—1000元罚款,对责任人、肇事者各处50—100元罚款。

7、在库区门口要悬挂进库需知,对进出库人员严格检查,并进行存档(要注明姓名、人数、进出时间等),否则对责任单位(供应科、保卫科)处500—1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50—100元罚款。

8、库区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严禁积水流入库内,否则对责任单位(供应科)处200—5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50—100元罚款。

9、库内要保持干燥,严防高温,否则罚责任单位处200元—5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50—100元罚款。

10、库房应设防鼠板严防鼠蛇等动物进入,否则对责任单位处300—5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50—100元罚款。

11、避雷针及接地极板必须与所保护库房的所有金属物体绝缘,否则对责任单位处500—1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50—100元罚款。

12、防雷电的设计、安装、及检测应由专业机构进行,否则对责任单位处500—1000元罚款。

13、火药库库房必须实行双人、双锁制,否则对责任单位处500—1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50—100元罚款。

14、严禁在库内发放火工品,否则对责任单位处1000—2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100—200元罚款。

15、爆破工和领药工携带雷管、炸药的途中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被抢被盗或丢失,否则对责任单位(责任队组、保卫科)各处1000—2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100—2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炸药库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悬挂上墙,否则对责任单位1000—2000元罚款。

火工品领取及使用管理制度1.doc

火工品领取及使用管理制度1 火工品领取、使用、清退 及 井 下 爆 破 管 理 制 度 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 火工品领取、使用、清退管理制度 1、矿采购员必须按规定合法购买民爆物品。 2、采购员运输爆炸物品必须按规定专车运输,限速行驶,严禁使用三轮车、自行车及其他违章车辆运输,爆炸物品运输押送工作由公司保卫科负责。 3、爆炸物品入库,采购员与库管员必须当面如数点清,并

在入库单上签字,必须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4、爆炸物品入库,库管员必须按规定分房存放〈雷管必须装入专用爆炸材料箱〉,并按规定关锁爆炸物品库房。 5、库管员是管理爆炸物品的第一责任人,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登记,发放雷管必须执行雷管编码的登记,并登记全编码的号码;领取雷管炸药人员必须签字后,库管员方可发放。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6、各爆破工根据本班爆破工作量和消耗定额提出爆破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填写三联单,经本班班长审批后签字;爆破工携带经班长签字后的三联单,到爆炸材料库领取爆炸材料;领取爆炸材料后,必须当时检查品种、规格和数量是否符合,从外观上检查质量和电雷管的编号是否相符;每次爆破后,爆破工 应将使用爆破材料的品种、数量、爆破工作情况和爆破事故处理情况填写爆破记录;爆破工作完成后,爆破工必须将剩余的、不能再使用的爆破材料及处理拒爆、残爆后未爆的电雷管收集起来,清点无误后,缴回爆炸材料库,由库发放人中验收签字。 7、库房内不准超量存放雷管、炸药,不准存放其他杂物,不能有电源、火源。 8、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雷管、炸药库,经库管员同意进入库房人员不能携带烟、火、手机、收音机、传呼机及其他带电、火等物资,所有进爆炸材料库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881-31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2.爆炸物品运输,必须有专人持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的《爆破物品运输证》,并派专车和押运人员进行运输。雷管、炸药必须分车装运,分库储存; 3.领取爆破器材,必须专人领取,使用单位必须填写《爆破器材用料申请》,由使用单位领导签字批准; 4.爆破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建立完善的炸药、雷管保管、领用制度。施工现场的炸药、雷管严禁混放; 5.爆破作业前要划定安全区边界,专人指挥并设

警戒岗哨和安全标志,禁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设立旗语标志; 6.爆破人员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起爆前,爆破人员再次检查危险区域内的安全情况,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发令起爆; 7.爆破后,爆破人员检查爆破现场,无异常情况方可解除警戒;若产生哑炮,爆破人员必须及时拔掉主线方可查找,对哑炮采取引爆等方式处理,禁止采用挖掏等方法; 8.对当天未使用完的雷管、炸药,要及时返还库房,重新登记入库; 9.严禁私藏炸药、雷管。在运输、使用、储藏中,发生丢失被盗或其他事故,从重处罚,情况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由于单位领导不负责任,忽视安全,造成爆破物品丢失、被盗和造成重大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二、火工品运输管理制度

火工品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1、火工品管理办法 (2) 2、火工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8) 3、火工品采购申请制度 (10) 4、火工品检查制度 (11) 5、火工品管理例会制度 (13) 6、火工品使用审批制度 (14) 7、火工品出入库检查、领退、保管、登记制度 (15) 8、侯甲煤矿涉爆人员培训及考核制度 (16) 9、火工品管理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18) 10、火工品的购买、储存及运送管理制度 (23) 11、爆破材料丢失的处理办法 (25) 12、放炮工工作制度 (26) 13、井下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31) 14、爆破材料销毁制度和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 (38) 15、雷管捡除、保管、上交、奖罚制度 (41)

第一章火工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火工品的管理,规范火工品管理程序,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望有关单位及各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认真遵守执行。 第一节组织机构 为促进火工品管理工作的进行,从组织上保证火工品的管理,经领导同意决定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组。 组织机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各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各部(室)部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 办公室有一通三防部部长(兼)。 办公室电话:5264766 第二节组织机构职责 一、煤业公司总经理是煤业公司火工品管理工作的主持者,对煤业公司火工品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是煤业公司火工品管理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贯彻有关火工品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煤业公司火工品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完善;责成煤业公司经理层做好火工品管理安全工作;解决煤业公司火工品管理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等问题。 二、煤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煤业公司火工品管理安全技术工作;负责组织审查批准各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按规定报批

单位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单位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2.爆炸物品运输,必须有专人持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的《爆破物品运输证》,并派专车和押运人员进行运输。雷管、炸药必须分车装运,分库储存; 3.领取爆破器材,必须专人领取,使用单位必须填写《爆破器材用料申请》,由使用单位领导签字批准; 4.爆破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建立完善的炸药、雷管保管、领用制度。施工现场的炸药、雷管严禁混放; 5.爆破作业前要划定安全区边界,专人指挥并设警戒岗哨和安全标志,禁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设立旗语标志; 6.爆破人员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起爆前,爆破人员再次检查危险区域内的安全情况,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发令起爆; 7.爆破后,爆破人员检查爆破现场,无异常情况方可解除警戒;若产生哑炮,爆破人员必须及时拔掉主线方可查找,对哑炮采取引爆等方式处理,禁止采用挖掏等方法; 8.对当天未使用完的雷管、炸药,要及时返还库房,重新登记入库; 9.严禁私藏炸药、雷管。在运输、使用、储藏中,发生丢失被盗或其他事故,从重处罚,情况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由于单位领导不负责任,忽视安全,造成爆破物品丢失、被

盗和造成重大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二、火工品运输管理制度 1、应有专人在现场指挥、清点、验收和登记; 2、炸药、雷管不能在同一个位置同时装卸、搬运; 3、应设置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 4、禁止爆破器材与其它货物混装;禁止摩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 5、爆破器材装运量不得超过原车额定载重量的三分之二。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箱边缘,雷管的高度不得超过二层; 6、分层装载爆破器材时,不准站在下层箱(袋)上去装上一层: 7、用吊车装卸爆破器材时,一次起吊的重量不得超过设备能力的50%; 8、遇雷雨或暴风雨时,禁止装卸爆破器材; 9、爆破器材装卸工作,应尽量在白天进行须;须夜间装卸时,要有安全照明设备并加强警戒。 三、火工品领取清退管理制度 1、施工前,根据当天的施工任务由爆破员或爆炸作业班组长到爆破器材临时库领取所需爆破器材; 2、领取爆破器材时,要对所领取的爆破器材进行仔细清点,并进行登记、签字; 3、领取的爆破器材要有专人保管,雷管要放在专用雷管箱内,运往施工工地后存放到安全地带备用; 4、当日未使用完的爆破器材要及时退回炸药库,并仔细清点、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0764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进一步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责任,堵塞漏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火工品管理安全可靠,防止火工品流失,杜绝爆炸事故、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全矿范围内从事爆破作业及其相关业务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3条火工品采购、运输、登记、贮存、领取、使用、退库、废旧回收、处理等各个环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1、炸药、雷管的储、运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执行。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有关制度和责任制, 所有放炮人员(包括放炮、送药、装药人员), 必须熟悉炸药、雷管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2、必须有严格的炸药、雷管领退、运输、使用的管理制度, 并严格执行。 3、井下放炮必须有专职放炮员, 并且固定在一个工作面。放炮过程中, 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放炮员有合格证, 并必须依照放炮说明书进行放炮。

4、放炮员在作业地点必须把炸药、雷管分别存放在箱内, 并加锁。要坚持用多少领多少, 用不了交回去的制度, 严禁乱扔、乱放。炸药箱和雷管箱应放在放炮警戒线以外、支护完整且避开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地点。 5、放炮员到达工作地点, 必须首先检查了解工作面的顶板支护、瓦斯变化、炮眼布置和炮眼个数等情况。符合规定要求后, 方可选择顶板完好, 避开电缆、铁轨、铁管、钢丝绳、金属支护、矿车等导体的地点, 装配引药。装配引药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 6、放炮员必须保证放炮安全, 当距放炮地点20米范围风流中瓦斯超限、有煤尘飞扬;工作面出现空顶、空帮, 支架不稳、歪斜不正、损坏失效、出风口碴料堆面达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风机停转、风量不足、温度高;炮眼位置、角度、方向、密度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炮眼内粉末清除不净、放炮母线长度不够或不完好、放炮器不防爆或带故障;残炮、瞎炮未处理等情况时, 放炮员有权拒绝装放炮, 并立即汇报领导处理。 7、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 剩余部分用粘土封实。严禁使用煤块,

火工品库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火工品库火工品管理制度 (1) 1.前言 (1) 2.领导组织机构 (1) 3.责任划分 (1) 4.管理制度 (2)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2) < 消防管理制度 (2) 安全保卫制度 (2) 火工品装卸管理制度 (2) 库房管理制度 (2) 出入库管理制度 (2)

火工品库管理制度 — 1.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我项目火工品库的安全管理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责任,堵塞漏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结合我项目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火工品管理制度,各架子队及火工品库管理人员遵照执行。 2.领导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刘经理 副组长:陈总监 成员:张部长、刘高工、曹高工 领导小组下设火工品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资设备部,负责火工品日常管理工作。 》 3.责任划分 (1)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对项目部管段内涉及火工品的事件负责。设备物资部、安质部负责火工品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日常监督检查。 (2)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是火工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项目部的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对对火工品管理负总责。 (3)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协助组长搞好火工品管理的具体工作,

布置落实有关火工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并与相关责任单位签定责任书。 (4)设备物资部负责火工品的看押及区域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 (5)安质部负责火工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6)各分部物资部为火工品的验收、储存、保管、领退及废旧雷管处理的责任部门,物资部长为第一管理责任人,保管员为直接责任人。 (7)保管员负责火工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建立健全发放和清退、丢失、销毁的管理台帐。 } (8)项目部设备物资部、安质部对火工品库区的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潮、防破坏等工作负责。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单位。 (9)各分部负责本区域火工品的管理回收和消耗数量的验收工件,分部经理作为第一管理责任人,各带班班长为直接责任人。 4.管理制度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一项行之有效手段之一,全面实行安全检查制度是提高民爆物品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1)民用爆破物品仓库的库管员,每天必须对所保管的民爆物品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 (2)民爆物品仓库负责人每天须对仓库的出入库情况,仓库的各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记录在案,并及时向上级部门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措施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3)项目安全总监、物资部、安质部每个月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库区,认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正式版)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2.爆炸物品运输, 必须有专人持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的《爆破物品运输证》, 并派专车和押运人员进行运输。雷管、炸药必须分车装运, 分库储存; 3.领取爆破器材, 必须专人领取, 使用单位必须填写《爆破器材用料申请》, 由使用单位领导签字批准; 4.爆破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持证上岗。建立完善的炸药、雷管保管、领用制度。施工现场的炸药、雷管严禁混放; 5.爆破作业前要划定安全区边界, 专人指挥并设警戒岗哨和安全标志, 禁 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 设立旗语标志; 6.爆破人员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起爆前, 爆破人员再次检查危险区域内的安全情况, 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发令起爆; 7.爆破后, 爆破人员检查爆破现场, 无异常情况方可解除警戒;若产生哑炮, 爆破人员必须及时拔掉主线方可查找, 对哑炮采取引爆等方式处理, 禁止采用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

编号:SM-ZD-71206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进一步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责任,堵塞漏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火工品管理安全可靠,防止火工品流失,杜绝爆炸事故、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全矿范围内从事爆破作业及其相关业务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3条火工品采购、运输、登记、贮存、领取、使用、退库、废旧回收、处理等各个环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 第4条火工品使用受到国家严格控制和管理,使用不好或一旦流失有可能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每一位职工有权力制止违法违规使用火工品的行为,有义务举报盗窃、破坏火工品及相关设施的行

火工品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火工品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火工品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强化火工品管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本着“谁主 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库房建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当地主管部门验收 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火工品的储量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炸药、 雷管、导火索不准超过公安部门要求标准。 三、炸药、雷管、导火索必须分开放置,严禁混放。 四、库内必须整洁、防潮、通风,严禁烟火,严禁存 放它物。 五、严格爆破物品发放制度,严格履行审批和签字手 续,做好退回登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六、对新购进的火工品必须逐箱检查登记,变质及性

能不详的火工品不得发放使用。库房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七、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通讯设备、报警设施。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火工品管理及使用奖罚制度

火工品管理及使用奖罚 制度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火工品管理及使用奖罚制度1、严格控制井下炸药雷管的消耗量。调度室依据当月作业计划和作业规程合理编制各采掘队消耗计划,随当月作业计划一并下发,各区队炸药、雷管消耗量由保卫科汇总与调度室核对无误后每月结算一次。 2、火工品的到矿入库:保卫科火工品管理人员根据库存情况存货,由保卫科人员负责平地安全,使用区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送至井下作业地点,箱子上锁雷管炸药分开存放,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3具体要求: (1)由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到调度室开具爆炸物品领退“四联单”、加盖单位主管章后有当天值班领导签字到炸药库领取。 (2)保卫科炸药管理人员审核符合规定后,由放炮员带至炸药库作为领用凭据。 (3)炸药库库管员发放火工品、填写实发数量并经放炮员、背药工确认签字后留第一联,其余三联由放炮员带至施工现场。

(4)爆破结束后班组长和瓦检工同时确认实耗雷管、炸药数量和剩余数量并二人签字,并由班组长和瓦检工签字确认。 (5)放炮结束后,剩余雷管由放炮员退库,剩余炸药在放炮员监督下由背药工退库,凡发现剩余雷管、炸药在作业现场存放,不及时退库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6)炸药库库管员验收后填写退库数量并签字,由放炮员将第三联交通防科存查,第四联交调度室存查。第二联炸药库月底按部门分类交保卫科存查。 违犯以上条款者,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4、电雷管的编号管理:采用公安部门统一要求的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按电雷管管体编号直接发放给放炮员,做到每一发雷管去向有记录。每位放炮员每天领取雷管不得超过200发(含200发)。发现一次放炮员使用的电雷管与发给放炮员的编号不相符合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发。放炮员领取电雷管必须对雷管编号和数量进行确认后方可签字,否则对放炮员罚款50元/次。

火工品库房管理制度大全

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汇编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和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和国家相关规定; 2、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取得国家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按照核定许可的储量、种类进行储存; 3、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应设安全保卫组织机构,企业总经理为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责任人,库房设置仓库负责人,并设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并层层签订责任书;(组织机构见附图) 4、储存库实行24h专人值守,每班值班守护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1人值守报警值班室。值守人员应每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视,巡视时携带相应的自卫器具,并如实登记形成台账。值守人员履行值班、检查等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制度; 5、仓库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 7、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 8、如实记录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每天核对民用爆炸物品库存情况,并按规定将上述信息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坚持雷管按编号发放,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有关部门; 9、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企业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并做好出入库登记; 10、库区要勤打扫、勤检查、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11、储存库治安防范设施应由专业人员或部门定期检测和维护,并准确记录每次的检测维护详情。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 一、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2.爆炸物品运输,必须有专人持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的《爆破物品运输证》,并派专车和押运人员进行运输。雷管、炸药必须分车装运,分库储存; 3.领取爆破器材,必须专人领取,使用单位必须填写《爆破器材用料申请》,由使用单位领导签字批准; 4.爆破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建立完善的炸药、雷管保管、领用制度。施工现场的炸药、雷管严禁混放; 5.爆破作业前要划定安全区边界,专人指挥并设警戒岗哨和安全标志,禁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设立旗语标志;

6.爆破人员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起爆前,爆破人员再次检查危险区域内的安全情况,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发令起爆; 7.爆破后,爆破人员检查爆破现场,无异常情况方可解除警戒;若产生哑炮,爆破人员必须及时拔掉主线方可查找,对哑炮采取引爆等方式处理,禁止采用挖掏等方法; 8.对当天未使用完的雷管、炸药,要及时返还库房,重新登记入库; 9.严禁私藏炸药、雷管。在运输、使用、储藏中,发生丢失被盗或其他事故,从重处罚,情况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由于单位领导不负责任,忽视安全,造成爆破物品丢失、被盗和造成重大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二、火工品运输管理制度 1、应有专人在现场指挥、清点、验收和登记; 2、炸药、雷管不能在同一个位置同时装卸、搬运;

矿井火工品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44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矿井火工品管理制度标 准版本

矿井火工品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火工品仓库管理 1、持证上岗。 2、禁止携带烟草和点火工具入内; 3、严格执行双锁制度,禁止一人兼职; 4、爱护一切安全设施,发现安全设施损坏后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督促有关单位进行修复。 5、认真填写台帐和办理火工品领、退手续,做到帐面清楚、准确。 6、严禁执行县公安局颁发的《爆炸物品库容规定》和其它规章制度及本矿制定的有关制度。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准脱岗。

二、火工品的领退 1、各队队长必须根据本队各班组的工作量合理安排火工品领取数量,不得滥开单据。 2、仓库保管员发放火工品前,必须检查爆破员使用的炸药箱、雷管箱是否合格,不合格者严禁发放火工品,否则将给予仓库保管员不低于20元罚款(炸药箱、雷管箱标准:箱体用木板做成,箱内不得有尖锐东西外露,防止扎破炸药、雷管;雷管箱内应有软质垫层;箱子必须加锁;箱子必须结实、严密)。 3、仓库保管员发放雷管必须严格按雷管编号准确发放,并认真登记。 4、本班组使用不完的炸药、雷管必须交回炸药库房,严禁混用,否则处以爆破员不低于10/元枚(雷管)、10元/管(炸药)的罚款。

5、炸药箱、雷管箱必须专人专用,下班后直接交回库房,不准中途存放到其它任何地点,仓库保管员必须随时清理交回的炸药箱、雷管箱,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爆破员50元。 6、严禁同一人同时领用炸药和雷管。 7、严格按县公安局下发的统一表格执行签字手续,不准他人代签,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仓库保管员10元。 三、火工品的运送规定 1、炸药、雷管不得在同一罐笼上下井。如果使用同一辆电机车运送,装有炸药和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同机车之间,都必须用空车隔开,空车总长度不得小于3米。 2、火工品在罐笼、机车内运送时,车速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罐笼升降速度,运送硝化甘油类炸

XXX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火工品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我矿的火工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XXX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1、矿每旬由生产副矿长、火工品管理小组组织一次矿井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兑现罚款。 2、每旬火工品管理小组,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上旬火工品管理情况,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炸药消耗定额完成的任务,制定合理的措施。 3、采掘工区每班组必须配备两名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放炮员,负责本班组的爆破任务及爆破物品的领用和管理工作。 4、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瓦斯员和班长对放炮管理的安全检查制度。 5、各采掘放炮地点必须配备炸药箱、雷管箱,并加锁。 6、各单位使用的炸药箱、雷管箱等物品使用期为一年,中途损坏自行修理,损坏严重矿发新并按价赔偿。 7、领取火药应有正付炮手两人领取,有一人休班,由安全员或班组长代替,领到火工品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运往工作地点,并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炸药箱及雷管箱内,严禁乱扔、乱放、埋藏等。每发现一管药或一发雷管罚放炮员50元,并按三违处理;罚带班区长50元。火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器设备的地方,每次放炮窦必须把火药箱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8、认真执行火工品领发、消退制度。各单位火工品清领、实发、实耗、退库等各项环节必须登记、 页脚内容1

造册、签字、盖章。 9、号召广大职工认真搜捡丢失在煤炭中的雷管,井下拾到的雷管必须及时交调度室,矿对上交雷管的按每发给予现金5元奖励。 10、凡发现私自携带雷管上井的,每一发罚100元,并按三违处理,三发及以上的除罚款外,交公安部门处理,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搜捡到雷管不主动上交的,经查实同样按私自携带雷管上井处理。 11、加强门卫管理和检查,凡发现携带雷管、炸药出矿的,一律开除矿籍,交公安部门处理。 望各单位认真执行,抓好安全生产。 XXX煤矿 2011年2月15日 页脚内容2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70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标 准版本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2.爆炸物品运输,必须有专人持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的《爆破物品运输证》,并派专车和押运人员进行运输。雷管、炸药必须分车装运,分库储存; 3.领取爆破器材,必须专人领取,使用单位必须填写《爆破器材用料申请》,由使用单位领导签字批准;

4.爆破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建立完善的炸药、雷管保管、领用制度。施工现场的炸药、雷管严禁混放; 5.爆破作业前要划定安全区边界,专人指挥并设警戒岗哨和安全标志,禁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设立旗语标志; 6.爆破人员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起爆前,爆破人员再次检查危险区域内的安全情况,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发令起爆; 7.爆破后,爆破人员检查爆破现场,无异常情况方可解除警戒;若产生哑炮,爆破人员必须及时拔掉主线方可查找,对哑炮采取引爆等方式处理,禁止采用挖掏等方法; 8.对当天未使用完的雷管、炸药,要及时返还库房,重新登记入库;

9.严禁私藏炸药、雷管。在运输、使用、储藏中,发生丢失被盗或其他事故,从重处罚,情况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由于单位领导不负责任,忽视安全,造成爆破物品丢失、被盗和造成重大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二、火工品运输管理制度 1、应有专人在现场指挥、清点、验收和登记; 2、炸药、雷管不能在同一个位置同时装卸、搬运; 3、应设置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 4、禁止爆破器材与其它货物混装;禁止摩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 5、爆破器材装运量不得超过原车额定载重量的三分之二。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箱边缘,雷管的高度

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煤矿火工品管理制 度

火工品类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火工品管理,使其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责任,堵塞漏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火工品管理安全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项目部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火工品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组: 组长:王明法 副组长:高建光 成员:孟飞、吴丹桂、张荣华、贾传勇、赵崇水 领导组下设火工品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负责火工品日常管理工作。 二、责任划分 1、火工品管理领导组组长是火工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火工品管理负总责。 2、火工品管理管理领导组副组长协助组长搞好火工品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健全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定期召开火工品安全管理会议,布置落实有关火工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3、保管员负责火工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建立健全发放和清退、丢失、销毁的管理台帐; 4、工程科为火工品的验收、储存、保管、领退及废旧雷管处理的责任部门,对地面库区的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潮、防破坏等工作负责。科长为第一管理责任人,保管员为直接责任人。 5、综合工区负责火工品在本区域的管理回收和消耗数量的验收工件,区长作为第一管理责任人,各带班班长为直接责任人。 三、管理制度 1、火工品领导小组每旬组织一次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兑现罚款。 2、每月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火工品管理情况,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炸药消耗定额的完成情况,制定合理的措施。 3、综合工区每班组必须配备至少一名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放炮员负责本班组的爆破任务及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4、区队长是本区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凡出现不按规定管理火工品的,视情节给予相应有处理,并予通报。 5、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瓦斯员、安全员和班长对放炮管理的安全检查制度。 6、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炮前炮后洒水制度和放炮使用水炮泥制度。 7、各放炮地点,必须悬挂有放炮爆破作业图表,配备炸药箱、雷管盒,并加锁。四、奖罚规定

火工品管理制度

火工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火工品管理制度 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我公司的火工品管理,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责任,堵塞漏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火工品管理安全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公司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火工品管理制度,希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节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 一、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组: 组长:卫丙瑞 副组长:柳秋生 成员:王燕军梁丰廷原晋军杨玉兵张军富 领导组下设火工品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科,负责火工品日常管理工作。 二、责任划分 1、火工品管理领导组对辖区矿(厂)内涉及火工品的案事件负责。公司安监科、保卫科负责火工品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日常监督检查。 2、火工品管理领导组组长是火工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的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对对火工品管理负总责。 3、火工品管理管理领导组副组长协助组长搞好火工品管理的具体工作,定期召开火工品安全管理会议,布置落实有关火工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并与相关责任单位签定责任书。 4、保卫科负责火工品的地面看押及地面区域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 5、安监科负责井下火工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及火工品回收。 6、保管员负责火工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建立健全发放和清退、丢失、销毁的管理台帐; 7、供应科为火工品的验收、储存、保管、领退及废旧雷管处理的责任部门,供应科长为第一管理责任人,保管员为直接责任人。 8、保卫科为地面库的安全保卫单位。 9、供应科、保卫科对地面库区的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潮、防破坏等工作负责。 10、保卫科、安监科为地面库的日常监督检查单位。 11、生产科负责火工品的井下运输及火工品的回收工作,供应科的火药库人员负责火工品的装卸和监护。火工品井下运输班长为运输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供应科长为火工品装卸和护送的第一管理责任人,火药库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12、各采掘区队负责火工品在本区域的管理回收和消耗数量的验收工件,队长作为第一管理责任人,各带班班长为直接责任人。

火工品装卸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火工品装卸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火工品装卸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运输火工品必须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火工品运输 证”并严格执行有关运输规定。 2.在货物到达目的地点后,收方应在运输证上签注物 品到达情况。 3.运载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的安全要求,货 物包装应牢固、严密,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 不准混装,不能同时载客和易燃物品,车前插有“危险” 小红旗。 4.装卸火工品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和指导安 全操作,装卸人员必须懂得火工品的安全常识,装卸现场 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公路运输火工品,车辆必须限速,前后车辆应保持

避免引起爆炸的安全距离,经城镇时应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按指定路线和时间通行。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2255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实用 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 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的法律法 规规定; 2.爆炸物品运输,必须有专人持当地公安 机关申领的《爆破物品运输证》,并派专车和 押运人员进行运输。雷管、炸药必须分车装 运,分库储存; 3.领取爆破器材,必须专人领取,使用单

位必须填写《爆破器材用料申请》,由使用单位领导签字批准; 4.爆破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建立完善的炸药、雷管保管、领用制度。施工现场的炸药、雷管严禁混放; 5.爆破作业前要划定安全区边界,专人指挥并设警戒岗哨和安全标志,禁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设立旗语标志; 6.爆破人员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起爆前,爆破人员再次检查危险区域内的安全情况,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发令起爆; 7.爆破后,爆破人员检查爆破现场,无异常情况方可解除警戒;若产生哑炮,爆破人员必须及时拔掉主线方可查找,对哑炮采取引爆等方式处理,禁止采用挖掏等方法;

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一、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 1、火工品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爆破剂。 2、火工品仓库由项目部协同地方民爆部门负责管理,设于施工现场,位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要求。 3、爆破器材储存于干燥的仓库内,温度保持在18-30℃,库内设消防设备,不同性质的炸药分开;雷管和炸药分库储存。雷管和炸药严禁同车运输。 4、爆破施工,在进行爆破作业之前,要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批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向公安局申请购买、运输、储存及使用爆炸品的许可证。 5、加强火工品的管理,实行《爆炸物品使用管理登记本》使用制度。程序如下: (1)使用火工品时,应由施工作业队根据爆破设计工程技术人员计算的当天“爆炸物品用量设计表”,提出当日爆炸物品使用的申请计划,填写“爆破现场使用爆炸物品申请表”,交由物资部门审核后,签发意见,并经现场安全人员签字后,由指定的领料员到库房领取。库房发料后,要填写“发放爆炸物品登记表”,由领取人员签字。 (2)爆炸物品领回后,根据每一班组当次使用情况进行下发,填写“领回爆炸物品发放登记表”,并由班组领料员签字。 (3)班组当次使用情况,填写“爆炸物品现场使用情况记录表”。

(4)施工作业队将当天剩余物品交回仓库,不得在工地留存过夜,并填写“爆炸物品退料登记表”。 6、爆破器材堆垛不得过大、过高(炸药、导火索堆垛不宜超过1.8米高,雷管堆垛不宜超过1.6米高);进入爆破器材库房(特别是电雷管库房)人员不得身着化纤服装,不得穿带铁钉皮鞋,不得在库房内使用无线电通讯设备;库内不得有散落的爆炸物或药粉、粉尘。?? 7、严禁私存用、截留、藏匿、出售、转让、倒卖和以物易物。 8、严格遵守规定的爆破作业时间,并告示当地居民及施工人员,设置醒目标志牌,放炮时设专人警戒。 9、爆破工要持证上岗,装药过程中不能抽烟,放炮前要对炮眼连线进行逐孔检查,点炮前要由专职安全检查其他人员及所有机械设备是否撤至安全地带。对哑炮要严格按《爆破作业规程》进行处理。 10、爆破作业现场设专职人员现场指导,装好炸药的炮孔必须适当地加以覆盖保护。在潮湿条件下作业,采用乳化、水胶等防水炸药。 附件: 1、爆炸物品用量设计表 2、爆破现场使用爆炸物品申请表 3、发放爆炸物品登记表 4、领回爆炸物品发放登记表 5、爆炸物品现场使用情况记录表 6、爆炸物品退料登记表 二、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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