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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中实经济海南中实(集团)有限公司诉华润置地(北京)股份(精)

北京新中实经济海南中实(集团)有限公司诉华润置地(北京)股份(精)
北京新中实经济海南中实(集团)有限公司诉华润置地(北京)股份(精)

北京新中实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中实 (集团有限公司诉华润置地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权益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4民一终字第 107号

上诉人 (原审被告 :北京新中实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天怡,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玮,该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党继军,北京市大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 (原审被告 :海南中实 (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天怡,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玮,该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党继军,北京市大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 (原审原告 :华润置地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印,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付朝晖,北京市颐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呼爱军,北京市颐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北京新中实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新中实公司和上诉人海南中实 (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南中实公司与被上诉人华润置地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润公司房地产项目权益纠纷一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 2004年8月 6日作出 (2003高民初字第 715号民事判决。新中实公司和海南中实公司对该判决不服, 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 2005年 3月 1日、 3月 4日开庭审理了本案,新中实公司和海南中实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玮、党继军, 华润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付朝晖、呼爱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查, 2003年 8月 7日, 华润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称, 1992年 6月 25日,海南中实企业有限公司 (海南中实公司前身与北京市西城区华远建设开发公司 (华润公司前身, 以下简称华远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危改区房地产项目协议约定,华远公司负责项目三通一平及工程建设的各种手续,分得房屋售后利润的20%,海南中实公司负责资金安排,分得利润的 80%。同年 9月 19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分工,约定华润公司利润扩大到 25%。 1993年 2月 8日,双方签订危改公建工程补充合同,约定将补充协议中的利润分成改为一次性包死, 由海南中实公司支付 5000万元并交付 5000平方米的房产。华远公司出具委托书,全权委托海南中实公司开发项目。 1994年 10月 20日,新中实公司承诺代为履行上述协议项下应由海南中实公司履行的全部义务。 1995年 12月 26日, 华远公司与新中实公司签订了双方分配股利和利润的补充协议,将原约定交付 5000平方米房屋改为支付现金方式。新中实公司于 1996年 8月 9日及 1997年 1月 27日分别支付了 1000万元利润和 200万元逾期付款的利息后, 未再付款。故要求新中实公司支付项目转让费9000万元、违约金 4579万元 (截止到 2003年 7月 9日止并承担诉讼费用。

新中实公司和海南中实公司辩称,华润公司提出支付项目转让费 9000万元及违约金的要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不应得到保护和支持,请求依法驳回华润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 5月,北京市西城区计划经济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对华远公司关于阜外大街危旧房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同意华远公司对阜外大街破旧危房进行改造;总占地约 8. 3公顷、代征地 6公顷、规划用地 2. 3公顷;

小区危房改造按照北京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以商业办公及相应配套设施建设为主, 拆除危旧房面积 52042平方米, 新建房屋面积 15万平方米; 总投资 7. 0838亿元, 其中拆迁费 3. 3560亿元、建设费 3. 7278亿元, 建设资金通过房改和房地产开发筹措, 做到资金平衡并有节余; 要求据此同有关部门进行拨地、拆迁、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同年 5月,华远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同意对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进行危房改造 (建筑面积待定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1992年 6月 25日, 华远公司与海南中实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危改项目协议书约定,合作开发危改区地上面积 4. 79万平方米, 地下面积 1万平方米,占地约 2万平方米 (含市政分摊部分 ;总投资 3. 0309亿元,单方造价 5229元/平方米,其中三通一平以前的总投资 1. 7558亿元,预计工程建设投资 1. 1591亿元,四源费、电贴等 1160万元;预计全部外售后回收资金 4. 64亿元 (单方售价 8000元/平方米 ,总利润为 1. 6091亿元; 华远公司负责办理项目三通一平前的所有手续及拆迁安置工作, 如立项、拨地、拆迁等; 负责工程建设期内的各种手续; 协助海南中实公司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组织竣工验收; 提供前期的工作计划、拆迁进度、使用资金计划等,海南中实公司根据计划安排资金, 及时支付各类款项,按房屋售后利润的 20%(扣除前期费用一次性付给华远公司;海南中实公司得 80%,其中包括协助海南中实公司组织资金和销售的香港大通有限公司应获的 20%的利润; 双方组成联合办公室, 对外以华远公司名义开发组织资金, 对内为华远公司的一个业务部等。同年 9月,华远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颁发的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认阜外大街危改项目用地面积约 7. 3公顷。

1992年 9月 19日,华远公司与海南中实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海南中实公司组织全部资金,双方按华远公司 25%和海南中实公司 75%利润分成;组成指挥部,华远公司负责立项、规划批文、报建、办理土地使用批文、开工证等手续和组织拆迁;海南中实公司负责资金、设计、施工、装修等;双方成立合资公司;本协议签订后,华远公司提供给海南中实公司红线图批文、土地证等全部正式、合法、有效批准文件复印件,待海南中实公司支付第一笔拆迁费 4000万元,华远公司用该款所购房屋合同或土地证进行抵押,待合资公司成立后, 由海南中实公司转给合资公司, 同

时华远公司将全部批文正本提供给海南中实公司, 以后转给合资公司;在搬迁费中

扣除前期工作中的海南中实公司支付的 1180万元前期费用; 工程分:一期 6万平方米定名为富豪公寓,二期为该公寓东侧,三期为该公寓西侧;本协议与 1992年 6月 25日协议有抵触以补充协议为准;海南中实公司支付定金 50万元等。同年 12月, 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下发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 确定危改小区占地面积 7. 3公顷, 其中规划用地 4. 17公顷,规划建筑性质为商业办公、写字楼。

1993年 2月 8日,华远公司与海南中实公司签订危改区公建工程补充合同,就合作开发事宜双方约定:合作开发项目总用地约 8. 3公顷,其中代征地约 6公顷,规划用地 2. 3公顷左右,规划审定总面积为 20万平方米左右 (含地下 ;该项目要求建成现代化地区级综合业务用房、大型公建配套、商住、公寓及市区干道,并配置 7条大市政管线;合作方式: (一资金投入,项目全部投资由海南中实公司负责筹措; (二利润分成,双方将 1992年 9月 19日签订的合作协议 25%和 75%分成修改为,华远公司分成利润一次性包死,在保证华远公司提供规划批准图上面积情况下,海南中实公司向华远公司支付 5000万元及交付该项目中 5000平方米商业及办公用房,其余利润统归海南中实公司所有;华远公司除提供项目已获批准规划方案及各种批件. 办理手续外, 委托海南中实公司全权开发项目及对外销售; 海南中实公司负责项目规划审定方案批准后的全部工程前期工作、项目红线内拆迁安置和平地及项目的建设、商品房销售经营; 华远公司在上述合作条件下, 同意海南中实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具体操作和实施;在一期工程开工后,销售部分的 60%-80%海南中实公司向华远公司支

付 2500万元,二期工程竣工后再支付 2500万元;一期工程竣工后交付 5000平方米面积

用房作为利润;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使用费缴纳, 在华远公司协助下由海南

中实公司承担。双方 1992年 9月 19日合作合同与本协议冲突部分,以本协议为准等。

1993年 2月,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批准成立北京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远股份公司 ,该公司总资本为 25 000万元,其中法人股为 22 500万元,

华远公司在其中占国有法人股 8703万元。 1993年 6月,华远公司注销工商登记。2001年 12月,华远股份公司变更名称为华润公司。

1993年 9月 23日, 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复函新中实公司, 同意新中实公司提前施工, 按设计方案先行土方工程。同年 10月 20日,华远股份公司与新中实公司共同向北京市西城区计划经济委员会提出立项更名申请称, 双方共同承接的危改项目已经开始动迁, 土地有偿出让手续正在办理, 外销工作正全面展开。为便于新中实公司外销内销和回迁手续的办理, 申请在不改变新中实公司与华远股份公司原有合作条件和利润分成的前提下, 准许以新中实公司名义办理计委立项更名手续。同年11月 6日,北京市西城区计划经济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批复华远股份公司和新中实公司, 同意项目立项单位变更为新中实公司, 危改任务仍按原定规划计划和改造要求由上述两单位合作承担。同年 11月 11日, 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批文通知,同意以 (92市建地字 136号 (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华远公司开发的 7. 3公顷用地,变更为新中实公司使用。同年 11月 27日,新中实公司取得了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现状路北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1994年 10月 20日,新中实公司致函华远股份公司称:新中实公司是海南中实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海南中实公司与华远公司签署的合作开发协议, 由新中实公司代海南中实公司履行。

1994年 11月 7日, 华远股份公司与海南中实公司签订 137号补充协议约定, 双方原 1993年 2月 8日合同书约定的海南中实公司应于 1994年底支付华远公司5000万元,双方同意该 5000万元作为海南中实公司向华远股份公司的股东贷款,借款自 1994年 12月 31日起, 月息12‰。当日,华远股份公司与海南中实公司签订关于 137号补充协议的内部协议约定, 双方签订的 137号补充协议, 只是海南中实公司配合华远股份公司对外融资需要, 对海南中实公司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对该内部补充协议,华润公司在庭审质证中表示不予认可。 1995年 12月 26日,华远股份公司与新中实公司签订 184号关于应分配股利房和利润的补充协议约定,阜外大街首期建筑已进行 60%以上面积的销售工作,应向华远股份公司交付 2500万元利润,该2500万元于 1995年 12月 31日前实际支付给华远股份公司,同时华远股份公司将

2500万元借给新中实公司作为周转金,期限半年,于 1996年 6月 30日归还,贷款协议双方另签;原约定交付 5000平方米用房,改为以现金方式于 1995年 12月 31日前向华远股份公司支付, 每平方米 1万元, 合计支付 5000万元。该 5000万元作为新中实公司贷款,期限 11个月,于 1996年 11月 30日前归还,贷款协议另行签订;二期工程竣工后应支付的 2500万元,仍按原协议执行。同时,新中实公司与华远股份公司就上述协议内容签订了两份借款合同约定, 新中实公司 2500万元借款, 于 1996年 7月 31日 (7个月借期一次还本付息; 5000万元,于 1996年 12月 30日 (12个月借期一次还本付息,月息12. 06‰,逾期计复利,本金按月加收 10%罚息。

1996年 12月 20日,华远股份公司与新中实公司签订危改工程利润分配第二补充协议约定, 新中实公司同意提前支付华远股份公司利润, 在新中实公司支付华远股份公司利润后, 华远股份公司同意放弃全部项目权益。双方经协商对 6月 25日协议、 2月 8日协议、 12月 26日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将原合同中二期工程竣工后应支付给华远公司的 2500万元利润仍按原协议执行, 改为 2500万元利润提前到 1996年 12月 31日前支付华远股份公司; 除本协议修改内容外, 原协议其他内容不变。在新中实公司全部支付利润后, 华远股份公司放弃原协议中项目所有权益 (提供的贷款除外 ,但仍承担协助完成项目的未尽事宜。同年 12月 20

日和 12月 28日, 华远股份公司与新中实公司分别签订借款合同约定, 新中实公司向华远股份公司分别借款 2500万元和 6500万元,并分别于 1997年 12月 28日和1997年 6月 30日偿还本息。

1997年 3月 13日,新中实公司向华远股份公司出具确认书,主要内容为:根据1995年 12月签署的合同, 新中实公司应在 1997年 1月向华远股份公司支付 777万元利息, 由于资金紧张,不能按期如数支付,于 1997年 1月支付了 200万元,尚欠 577万元,新中实公司承诺上述欠款于 1997年 6月 30日前支付。

2001年 3月 20日, 华远股份公司与新中实公司对阜外项目应付款及利息签订协议约定, 新中实公司 2001年 3月 30日前支付 50万元;在新中实公司与中行北京分行、建行西四支行诉讼完成前, 华远股份公司不向新中实公司提出还款要求; 项

目二期竣工时, 支付全部尾款;新中实公司同意将国宾饭店 1万平方米办公楼抵押给华远股份公司。

根据双方签订的上述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和双方的共同申请, 新中实公司陆续取得了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手续, 并变更了房地产项目立项人为新中实公司, 对危改项目进行了开发建设。一期工程包括道路改造及公寓、酒店,项目建设在 1994年开工,现该部分项目已基本完成, 新中实公司称由于项目投入资金较大, 且全部工程还没有完成, 向银行还贷尚在进行, 没有对项目进行结算,还未取得利润收益,至今二期工程没有开工建设。在此期间, 在华远股份公司的催促下, 新中实公司在 1996年和 1997年支付给华远股份公司共 1000万元,双方约定的其他应付款 (借款新中实公司未向华远股份公司支付。

一审庭审中,华润公司承认,其在 1993年取得立项和规划用地许可证后,未对项目进行投资和办理建设用地的征地手续, 也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关于双方约定的组建项目公司和抵押财产等事项,双方没有落实办理。

一审期间, 一审法院通知海南中实公司参加诉讼。海南中实公司表示, 海南中实公司最初与华远公司就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危改项目所签的一系列协议, 海南中实公司均未实际履行, 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均转由其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新中实公司履行。海南中实公司认可并同意新中实公司替代协议中海南中实公司的合同主体地位并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华润公司和新中实公司对此均表示认同。

一审法院另查明, 华润公司的前身为华远公司。新中实公司是海南中实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负责北京项目的开发建设。海南中实企业有限公司于 1997年 12月变更名称为海南中实公司。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 房地产的开发经营和转让应当依法进行。华润公司与海南中实公司为合作开发危改项目于 1992年 6月和 9月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及补充协议,两份协议均是以华润公司负责立项并提供相应的建设用地手续,海南中实公司负责建设资金及建设施工,双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利润等为主要内容,协议体现了双方真实意思,不违背法律。由此, 可确认上述两份协议具有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

性质, 属有效合同。在此基础上,双方于 1993年 2月 8日签订补充协议,对 1992年9月签订协议中华润公司利润分成部分进行修改, 变为华润公司的利润分成一次性包死, 但双方合作开发的性质并无改变。双方签订的该份协议仍是以合作开发为基础, 具有合作的性质, 双方在向政府申报立项的文件中明确, 不改变原有合作条件和利润分成, 准许以新中实公司的名义办理立项更名手续。政府在批准变更立项单位为新中实公司的同时, 要求危改任务仍由华润公司和新中实公司合作承担。故应确认为在不改变合作关系的前提下, 双方同意将项目交新中实公司开发建设, 新中实公司因此取得了项目的开发建设手续, 成为项目所有人也实际进行了建设。根据上述查明的事实和证据, 新中实公司取得危改项目开发建设权完全是基于双方的合作关系, 并非华润公司的项目权的转让。华润公司主张项目转让缺乏依据,不予确认。

1993年 2月 8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华润公司将在合作项目中享有的利润分成

一次性包死, 由海南中实公司给付华润公司, 应视为华润公司对双方合作项目中自己应获权益的转让, 新中实公司和海南中实公司多次通过不同形式对华润公司应取得收益, 向华润公司付款予以确认并承诺给付, 但至今未向华润公司全部兑现, 违背了诚信原则。故对华润公司要求新中实公司给付转让款 9000万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因海南中实公司是双方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签约主体, 其将合同权利义务转由其所属的新中实公司享有和履行, 属企业内部行为, 华润公司并无异议, 现项目虽由新中实公司取得但不能免除海南中实公司的合同责任。因此,海南中实公司应与新中实公司共同对华润公司承担给付责任。

考虑到双方对房地产项目进行合作开发, 运作得不够规范, 鉴于双方对华润公司所获利益的形式和条件多次进行变化, 对造成现在的纠纷均有一定责任, 根据本案实际情况, 对新中实公司和海南中实公司未付款的行为不宜按违约处理。对华润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请求,不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一新中实公司和海南中实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华润公司 9000万元; (二驳回华润公司的其他诉讼请

求。案件受理费 688960元, 由华润公司负担 238 960元,由新中实公司和海南中实

公司负担 45万元。

新中实公司和海南中实公司不服一审判决, 向本院提起上诉, 请求撤销一审判决, 驳回华润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由华润公司承担诉讼费用。主要理由:1.华润公司主张双方为项目转让关系, 一审法院根据已查明的事实, 认为双方之间没有项目转让

关系而是合作开发关系, 在华润公司经释明坚持不变更诉讼请求的情况下, 应驳回

其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在对合作开发未予审理的情形下, 擅自将项目转让纠纷变更为合作开发并迳行判决由新中实公司承担付款责任, 属未诉而判, 违反了民事诉讼

法中不告不理的基本原则, 剥夺了新中实公司和海南中实公司的抗辩权利。 2.海南中实公司没有实际履行合同,华润公司亦没有向海南中实公司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新中实公司替代海南中实公司属合同主体变更, 因此, 海南中实公司不应列为原审被告,亦不应承担共同付款责任。 3.华润公司提供的其前身为华远公司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合法的原审原告主体身份。 4.本案已超过诉讼时效。 5.华润公司的行为

属倒卖批文, 双方 1993年 2月 28日的补充协议违反了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公司不得

转手倒卖、不得转让商品房建设计划的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应认定无效。所

谓项目转让款亦属非法利润,不应支持。

华润公司答辩称,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适用法律正确, 应予维持。主要理由:1. 华润公司提起诉讼的依据是双方之间自愿签署若干份协议书的法律事实, 非

项目转让的法律关系。一审法院围绕华润公司的起诉依据进行审理, 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 不存在剥夺新中实公司抗辩权利的情形。 2.华润公司起诉时确定的案由为房地产项目转让纠纷,一审法院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将本案案由进一步确定为房地产项目权益 (转让纠纷, 并无不当。法院在结案时有权也应当依据法庭查明的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的法律关系确定案由。 3.一审法院依职权追加

海南中实公司为原审被告并进行了告知,新中实公司对此当庭表示认可。 4.华润公司不仅提交了关于主体资格的相应证据,且双方签署的若干有延续性的协议亦表明新中实公司及海南中实公司对华润公司的名称变更及主体身份是认可的。 5. 双方就转让款的数额及支付事宜一直在进行磋商,本案债权未超过诉讼时效。 6.本案协

议性质为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 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 且不违反当时的法律规定, 属有效协议。华润公司已依约履行了义务, 对项目进行投资和缴纳土地出让金属新中实公司的合同义务。 7.新中实公司引用的“倒卖批文”的两个规定,因不能用来调整民事法律行为及不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而不能适用于本案。

本院二审查明:一审庭审结束后,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华润公司诉请主张的“房地产项目转让关系”不成立,遂向华润公司行使释明权, 告知其变更诉讼请求。华润公司坚持不予变更。

本院二审查明的其他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基本相同。本院认为,一审期间,华润公司在起诉状、庭审陈述及所附证据材料中,均明确表示其主张项目转让款的依据为双方之间存在房地产项目转让的法律关系。一审法院基于审理查明的事实认为,华润公司诉请主张的“项目转让关系”不能成立,遂于庭审结束后至一审判决前,多次向华润公司行使释明权,告知其变更诉讼请求,否则自行承担诉讼风险,但华润公司拒绝对诉讼请求予以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一审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一审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一审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本案中,经一审法院告知后,华润公司仍未变更诉讼请求,由于华润公司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与一审法院根据案件事实认定的不一致,一审法院不应作出实体判决,而应驳回华润公司的起诉。一审法院在华润公司经释明仍未变更诉讼请求的情形下,迳行对华润公司未予主张的法律关系予以裁判,既替行了华润公司的起诉权利,又剥夺了新中实公司和海南中实公司的抗辩权利,违反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法定程序。综上,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应予纠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6 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3高民初字第 715 号民事判决;二、驳回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各 50 元,均由华

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代理审判员代理审判员程新文张颖新陈朝仑二 00 五年九月十二日书记员虞文君

案例10 海南航空公司的低价策略

案例:海南航空公司的低价策略 一、海南航空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于1989年10月在海口登记注册成立的海南省航空公司。海南省航空公司于1993年1月经规范化股份制改组,成为国内首家股份制航空公司。1995年,成功发行外资股,成为国内第一家中外合资航空公司。1997年正式更名为“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6月,海南航空B股(股票代码900945)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成为首家国内上市B股的航空运输企业。1999年10月11日,海南航空A股(股票代码600221)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上网定价发行。目前它是国内唯一一家A股、B股均上市的中外合资股份制航空公司,是国内航空公司中首家通过IS09002质量认证并通过CCAR121安全运营验证的公司。 截至2008年4月,海航集团航空产业群拥有飞机148架,适用于干线性飞行、支线飞行、公务商务包机飞机、货运飞行和通用飞行。连续15年,海航保持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态势,各项生产经营指标均呈现出持续增长势头。2007年,海航实现运输总周转量22.41亿吨公里,货邮运输量19.78万吨,旅客运输量1449.4万人次,成功跻身中国四大航空公司。 2.公司文化 海航集团倡导“内修中华传统文化精粹,外融西方先进科学技术”的中西合璧企业文化,以“诚信、业绩、创新”为企业管理理论,以“至诚、至善、至精、至美”为企业目标,以“大众认同、大众参与、大众成就、大众分享”为企业宗旨,以“为他人做点事,为社会做点事”的企业理念鼓励员工追求社会和个人双向价值的实现。在服务上倡导“以旅客为尊,以市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变了长期以来航空服务仅限于提供机上服务的传统观念,提出了“航空产品”的理论,率先推出了“全系列产品,个性化服务”的全新服务理论,为旅客提供全方位无缝隙的超值服务。海航集团致力于建设旅客首选航空公司,立志成为世界级百年品牌。 3.公司业务概况 海航的业务主要包括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周边国家和地区公务包机飞行业务、航空器维修和服务、航空旅游、航空食品等。海航先后建立了海口、三亚、北京、西安、太原、乌鲁木齐、广州、兰州、大连等9个航空营运基地。 1995年海南航空开始探讨发展以支线为主的“毛细血管战略”。形成适用于中短程干线飞行,短程支线飞行,公务、商务包机飞行的航线布局。1995年海南航空引进公务机,并在北京设立了公务客机飞行基地,首开中国公务包机飞行之先河。1999年,海南航空获准经营由海南省始发至东南亚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定期和不定期航空客货运输业务。海南航空拥有的国内支线客机群,开通了海口、三亚、湛江、北海、桂林、南宁、珠海等华南地区城市之间的短程航班。海南航空航线网络已遍布全国各地,开通了国内外航线近500条,其中通航城市90个,并开通国际包机航线。2005年春节期间海南航空成为首批执行台海两岸

《海航股权结构》word版

天航: 出资方名称贷款卡 编码 组织机构 代码 登记注 册号 证件类 型 证件号 码 出资币种 出资金 额(单 位:万 元)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 公司 62002516-1 人民币1900 天津保税区投资有 限公司 73283767-4 人民币20000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70886650-4 人民币78100 海航集团北方总部 (天津)有限公司 55343355-1 人民币90000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 14406708-7 人民币40000 海航北方总部: 出资方名称贷款卡 编码 组织机构 代码 登记注 册号 证件类 型 证件号 码 出资币种 出资金 额(单 位:万 元)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70886650-4 人民币198000 海航旅业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73581011-9 人民币72000 海航置业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79872661-9 人民币30000 海航旅业 出资方名称贷款卡编码组织机构 代码 登记 注册 号 证件 类型 证件 号码 出资币种 出资 金额 (单 位:万 元) 海航集团有限公 司 4601000000442184 70886650-4 人民币125000 海航置业:

出资方名称贷款卡 编码 组织机 构代码 登记注 册号 证件类 型 证件号 码 出资币种 出资金 额(单 位:万 元)

扬子江租赁 出资方名称贷款 卡编 码 组织机构 代码 登记注册号 证件 类型 证件 号码 出资币种 出资 金额 (单 位:万 元) 海航实业控股有限 公司 79872285-3 美元1650 北京中天兴业经贸 有限公司 110105********* 美元165 长江租赁有限公司120192000002974 美元9800 PACIFIC AMERICAN CO.,LTD 境外企业美元4685 长江租赁 出资方名称贷款卡编码组织机构 代码 登记注册号 证 件 类 型 证 件 号 码 出资币 种 出资 金额 (单 位:万 元) 三亚凤凰国际 机场有限责任 公司 4603000000011518 20136089-7 460200000006138 人民币15000 海口美兰国际 机场有限责任 公司 4601000000025886 70886657-1 460000********* 人民币15000 金海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 3311000000420552 75907362-7 330921000003539 人民币80000 海航资本控股 有限公司 4601060000053562 79872285-3 460000000148951 人民币220000 三亚凤凰 出资方名称贷款卡 编码 组织机 构代码 登记注 册号 证件类 型 证件号 码 出资币种 出资金 额(单 位:万

北京建工集团技术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3) 第二章、开工报告申请制度 (5) 第三章、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6) 第四章、质量例会制度 (7) 第五章、技术交底制度 (8) 第六章、试验、测量设备和仪器管理检修制度 (9) 第七章、搅拌站及计量设置制度 (10) 第八章、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12) 第九章、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 (13) 第十章、岗位培训制度 (15) 第十一章、工程技术复核制度 (15) 第十二章、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6) 第十三章、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 (16) 第十四章、现场材料存放与管理制度 (17) 第十五章、机械存放管理制度 (19) 第十六章、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20) 第十七章、砼、砂浆试块制作、养护、试压制度 (21) 第十八章、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 (21) 第十九章、成品保护制度 (21) 第二十章、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制度 (22) 第二十一章、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24) 第二十二章、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26) 第二十三章、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31)

第二十四章、技术例会制度 (36) 第二十五章、施组、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38) 第二十六章、科技攻关与"四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制度 (41)

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技术管理制度总则 一、公司每月进行一次质量综合考评,公司对所属施工项目每旬进行一次质量检查、评比。并建立质量责任制考核奖罚制度,对照质量奖罚制度严格奖惩。 二、施工项目部必须配齐检测工具,并建立台帐,施工班组应做到对施工内容全部进行实测实量,严格按内控指标检查验收。 三、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变更联系工作,做好地基验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它检查、验收,做好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和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报公司核定。 四、公司实施创优工程目标管理。公司确定的创优工程,其工程开工后15天内由项目部会同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合同要求及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创优目标,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部各管理人员制订创优计划和措施,经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应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加强对质量人员的指导、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维护项目部质量检查人员的威信,真正做到有责、有权。 五、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学习国家颁发的有关法规和政策,传达、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并及时组织参加省及市有关部门组织的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等质量方面的学习班,邀请有关专家和领导进行技术讲座和指导等。

北京新中实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海南中实(集团)有限公司与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权益纠纷

北京新中实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海南中实(集团)有限公司与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权益纠纷案 【案件字号】(2004)民一终字第107号【审结日期】2005.09.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04)民一终字第10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新中实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天怡,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玮,该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党继军,北京市大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海南中实(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天怡,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玮,该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党继军,北京市大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印,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付朝晖,北京市颐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呼爱军,北京市颐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北京新中实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中实公司)和上诉人海南中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中实公司)与被上诉人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公司)房地产项目权益纠纷一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8月6日作出(2003)高民初字第715号民事判决。新中实公司和海南中实公司对该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5年3月1日、3月4日开庭审理了本案,新中实公司和海南中实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玮、党继军,华润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付朝晖、呼爱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查,2003年8月7日,华润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称,1992年6月25日,海南中实企业有限公司(海南中实公司前身)与北京市西城区华远建设开发公司(华润公司前身,以下简称华远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危改区房地产项目协议约定,华远公司负责项目三通一平及工程建设的各种手续,分得房屋售后利润的20%,海南中实公司负责资金安排,分得利润的80%。同年9月19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分工,约定华润公司利润扩大到25%。1993年2月8日,双方签订危改公建工程补充合同,约定将补充协议中的利润分成改为一次性包死,由海南中实公司支付5000万元并交付5000平方米的房产。华远公司出具委托书,全权委托海南中实公司开发项目。1994年10月20日,新中实公司承诺代为履行上述协议项下应由海南中实公司履行的全部义务。1995年12月26日,华远公司与新中实公司签订了双方分配股利和利润的补充协议,将原约定交付5000平方米房屋改为支付现金方式。新中实公司于1996年8月9日及1997年1月27日分别支付了1000万元利润和200万元逾期付款的利息后,未再付款。故要求新中实公司支付项目转让费9000万元、违约金4579万元(截止到2003年7月9日止)并承担诉讼费用。 新中实公司和海南中实公司辩称,华润公司提出支付项目转让费9000万元及违约金的要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不应得到保护和支持,请求依法驳回华润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5月,北京市西城区计划经济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城

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简介

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简介 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成立,其前身系原河北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设备安装分公司。河北省专业优势建筑业企业,河北省诚实守信招标投标5A 级单位。 安装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亿元,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等十三项施工资质,同时具有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1级)、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B1、GB1[PE]、GB2[2]、GC3级)、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D1、D2级)、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C级,改造、维修B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等多项施工许可证,通过ISO9001:2008质量保证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保护体系认证和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认证。 安装公司现有员工392人,大专以上学历230人,硕士研究生7人;高级职称27人,中级职称93人,初级职称121人;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41人。通过几年来对人才的重视和培养,公司的人才结构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由成立之初的“劳动密集型”逐渐转变为“技术密集型”企业,管理人员占总人数的70%以上。 安装公司依托集团公司综合实力和良好的市场信誉,在巩固机电安装、市政工程支柱产业地位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的资质优势、管理优势、人才优势,逐渐向化工石油、冶金、环保、电力等有发展潜力的行业进军。同时,以保定为大本营,在省内市场布局成熟的情况下,建立了“稳固河北、走向全国”的战略布局,积极走出去,向外埠市场拓展,经营区域已覆盖全省,并在京、津、沪、渝、鲁、浙、粤、琼、豫、晋、陕、川、辽、新、宁、蒙等地建立了分公司或办事处,积极承揽任务,实现了外埠市场份额的快速增长。

海航模式

海航:并购成为生存模式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f16018561.html,2012年03月26日10:52《销售与管理》杂志 在经济前景看好、资产不断升值的预期下,以企业的快速膨胀来撬动资金,又以新的资金来猎取资产,循环往复。 单以资产规模计,国航、南航、东航三大航空公司都被海航远远甩在了身后。陈峰的野心并不止于此。2008年以来,海航的收购兼并更加凌厉,并逐渐将触角伸向海外,制定出了2015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0亿的“超级X计划”。“人类已经无法阻止海航!”一位海航员工在形容海航集团的扩张野心时说。 债台高筑并购不止 1月29日,大年初七晚,海南航空(微博)(4.83,0.13,2.77%) 发布公告:将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91000万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亿元,其中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约为60.84亿元,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海航集团资金链出现危机的传言再起。第二天,1月30日,春节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海南航空暴跌4.55%,收于4.62元。 其实,近一段时间,外界对海航集团的资金链紧张的质疑声不断,甚至2011年最后一天,海航集团董事长陈峰与富士康总裁郭台铭的海口密会,也被解读成是对负债率超过80%、正被数家债主追债的大新华物流的“拯救”,因为“陈郭会”的核心内容正是商讨双方在物流业务上的合作。 在本次公告中,海航股份也坦言,近年来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的负债规模也随之提高,财务风险也有所提高。截止去年三季度,该公司的总资产规模为769.09亿元,负债总额为625.29亿元,资产负债率已高达81.30%。 然而,在债台不断高筑的同时,涉及该上市公司集团公司海航集团收购的新闻却一直没有间断过。 就在去年年底,海航集团就刚刚以10.5亿美元正式完成对GE SeaCo公司100%的股权收购,这是近期在全球海运业持续低迷情况下全球最大的并购项目。 一边是因拖欠全球数家船舶租赁公司的费用而被追债,一边却举债10.5亿美元收购世界第五大集装箱租赁公司,海航集团在资金隐现缺口的当下,仍高举收购扩张的战旗。 有人说海航就像一个谜,尽管拥有千亿资产,但扣除无形资产和商誉后,海航的净资产实际为49亿元,而对外担保余额则高达116.80亿元。

华润是有来头的

华润是有来头的。据称,其“华”取自“中华”,“润”取自“毛润之”。建国伊始,即是中国各进出口公司在香港的总代理。 这家大央企近年来并购整合的声势颇衬其名,规模同样巨大的央企——华源和三九,现在已均列其下。华润,已然是多元化企业集团的楷模。 细数其“集团多元化,利润中心专业化”战略,研究者看到了一种“GE+PE”的多元化模式。 华润创业是集团的旗舰,旗下食品饮料、啤酒、零售、批发等行业的子公司长期现金流为正,而这些现金流由母公司统一调配,并以集团身份组合上市统一融资。 另一方面,那些行业现金流为负的水泥、电力、房地产、电子等子业务,则以分拆等方式与集团其他业务风险隔离,独立融资——就像风险投资、产业基金等私人股权资本通过风险的隔离来实现风险对冲。 如果说“GE模式”与“PE模式”的清晰界定是企业集团梳理业务结构、提高资产效率的起点,那么“GE+PE”的模式能够帮助集团把握转型时期各个行业中爆发的机会,而又不至于陷入业务结构庞杂、内部金融资源争抢的多元化陷阱之中。其关键是,把握好隔离风险做“减法”的“PE模式”。 不过遗憾的是,当前还很少有集团能够清晰界定哪些业务应该按照“GE模式”放在集团框架下、统一配置资源,哪些业务是应该按照“PE模式”分拆出去独立融资,更鲜有企业能够严格执行两种模式下的金融资源配置原则。 即便是已略胜一筹的华润,目前也仍存在许多未隔离的风险 作者:本刊特约研究员杜丽虹/文 华润整合——忙完并购忙分拆 华润成立之初主要是在香港从事垄断性贸易,随着市场化进程加快,这种垄断地位不断削弱。亚洲金融风暴之后,华润开始重新寻找盈利方向,把发展重点放在了内地,并进入了多个竞争性领域。1999年末,华润以“立足香港,面向内地”为宗旨,将业务重新整合为分销、地产、科技以及策略性投资四大板块。 此后,华润进行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并购。 在房地产方面,先后收购了深圳万科和北京华远;在啤酒行业,收编了四川蓝剑和湖北东西湖等十几个地方性啤酒品牌;在纺织行业,收购了四川锦华等10多家企业;在零售业,拿下了深圳万佳、深圳万方和苏果超市;在医药领域,一度剑指东北制药、和平大药房等。

河北所有施工企业名单

河北施工企业 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第三分公司 威县第一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 秦皇岛分公司 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石家庄分公司 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廊坊分公司承德世纪兴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天辰建筑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承德名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张家口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石家庄分公司 河北和歌山建设有限公司- 邢台分公司 廊坊市华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分公司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六分公司 中建二局装饰工程公司- 石家庄分公司 衡水胜达建筑公司 宣化县建筑工程公司 石家庄特艺达装饰工程公司 霸州市兴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德县利承建筑公司 河北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青县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又名:河北省青县诚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邯郸市雪驰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河北省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德市冯营子建筑公司 秦皇岛市富立装饰有限公司 保定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廊坊市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公司- 市政分公司 承德巨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又名: 滦平县巨龙建筑工程总公司) 石家庄宏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沧县城建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沧州市宏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唐山玉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京北建筑工程公司宣化五公司河北省四建五分公司 石家庄华兴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衡水市正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邯郸北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张北华建建筑工程公司 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公司 廊坊城市建设安装工程二公司 廊坊远通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香河县三强建筑公司 邯郸市宸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邢台市万鸿建筑有限公司 河北卓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宝鼎建设分公司 河北魏县第三建筑公司 邯郸市仁和建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分公司 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分公司 宽城育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承德统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省工程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保定市侨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省邯郸市化工轻工总公司 华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石家庄分公司 秦皇岛市海港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二分公司 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石家庄分公司 河北辰翔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第五分公司华润电力曹妃甸有限公司(中港合资) 保定市多维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石家庄金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环艺雕塑工程有限公司 邯郸市光太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省磁县公路工程处 中煤第六十三工程处 馆陶县交通局公路工程处 唐山豪门园林有限公司 唐山方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唐山豪门园林有限公司 涿州蓝天网架厂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华北机械厂 秦皇岛市旭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涞源县通达电力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华润置地以品牌建设带动集团化管理

华润置地以品牌建设带动集团化管理 在中国房地产行业,华润置地是开展品牌建设,通过品牌建设推进集团化管理和跨区域扩张的典型代表。 1994年,北京市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接受香港华润集团入主,并于1996年以“华润北京置地”名义上市。2002年,发展上海滩项目,开始扩张全国;2005年,接受母公司华润集团的商业地产注入,开始发展投资物业;2007年,收购母公司的建筑和装修业务,正式开始开拓客户增值服务。由此,华润置地逐步实现“聚焦北京”向“扩张全国”、“住宅开发”向“住宅开发+投资物业”再向“住宅开发+投资物业+客户增值服务”的战略转型,进而成长为中国内地最具实力的综合型品牌房地产公司之一。2007年,公司总资产达475亿港元,净资产达236亿港元,综合营业额为56.81亿港元,股东应占溢利为14.31亿港元,投资物业资产总值约占18.9%。公司被列为香港恒生指数100种成分股和恒生中企指数成分股,连续四年获得“中国蓝筹地产企业”的殊荣。这些成就的取得是与公司坚持“打造精品项目,创建项目品牌;构建二维体系,塑造企业品牌;注重与母公司协同,整合母体品牌”的品质建设实践密不可分的。 一、打造精品项目,创建项目品牌 优秀的产品铸就优秀的品牌,优秀的精品项目铸就优秀的项目品牌。为此,华润置地凭借先进的精品理念、缜密的市场分析、前瞻的规划设计和优质的物业服务,打造了上海滩花园、北京橡树湾、成都翡翠城等一系列精品项目,得到了客户和社会的高度认可,实现了项目品牌的创建。 1.先进的精品理念 生活的改变不会停息,而创造更高品质的楼宇产品,使人们的生活更加美好,正是华润置地始终不渝的使命。从规划到设计,从建造到服务,在产品的每个环节上公司都秉承注重细节、追求精致的态度,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力求实现“与您携手,改变生活”,引领市场需求。比如,上海滩花园项目就是以“精致了无痕”的精品主义思路去做的,在产品设计、施工及服务等方面都尽量做到精细化。在开发初期,公

海南航空估值案例

概述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经批准的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国内公务包机业务、航空维修等。海南航空从事航空运输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中国新华航空有限公司(60%)、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73.51%)、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92.51%)。此外,它还对同属海航集团的金鹿公务机有限公司和扬子江快运航空有限公司实施行业管理。 1999年-2004年,海南航空总资产的增长速度逐年减少,在2003年减少近20%。固定资产增加的趋势与总资产类似,但比率相比较高。长期负债的增加速度高于固定资产的增加速度。净资产的增加速度相对很低,2003年更是下降了53%。这说明海南航空在兼并增加总资产的同时增加了大量的债务。2000年-2002年间,每股受益相对稳定,2000年为0.22元,2001年为0.14元,2002年为0.25元。每股净资产由2000年的2.94元增加到2002年的3.26元。2003年的巨额亏损使每股收益变为-1.74元,超过了上市以来的每股收益之和。每股净资产下降了一半多。 海南航空于1999年11月25日在上证A股上市,上证A股代号600221。该公司2004年6月18日的收盘价为4.22元。我们将分别采用股利贴现法、市盈率法和市净率法分别对海南航空的股票进行估值,并对三种方法的结果进行比较分析,以获得海南航空股票的合理价值。 市净率法 我们采用“海南航空股票价值=海南每股净资产X 国内航空业市净率”的公式计算海南航空的股票价值。其中海南每股净资产值采用海南航空2003年年报中的值,而国内航空业市净率则采用2004年6月18日收盘价计算的国内海南航空外的其他四家航空公司的平均市净率。国内航空业市净率的具体计算请见下表: 东方航空南方航空上海航空山东航空 2003年年末每股净资产 1.07 2.64 2.49 1.38 6月18日收盘价 4.17 4.69 8.32 3.03 市净率P/B 3.9 1.78 3.34 2.19 平均 2.80 根据平均市净率计算的海南航空股票的价值为: V=1.53X2.8=4.28(元)

北京建工集团地铁

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制度 为加强对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掌握北京市劳务管理工作动态,同时便于各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之间交流和探讨工作经验,统筹协调劳务管理工作,提高劳务管理工作效能,形成上情下达顺畅,横向发展均衡的良好局面,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 项目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劳动力管理员,各劳务分包单位劳务队长,劳动力管理员,各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劳动力管理员。二.例会要求 1.例会时间定于每月最后一个周五下午4:00,地点在项目部会议室,根据需要也可在分项目部会议室召开。 2.每次例会由项目部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并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和记录,建立考勤表和记录本。 3.参加会议人员一律不准请假,不得迟到或早退。 三.例会内容 1.传达上级劳务管理工作甩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 2.布置项目部劳务管理阶段性工作任务和活动安排。 3.检查各劳务管理计划制定,落实和进展情况,做好总结工作。4.各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汇报劳务管理工作,加强交流。5.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

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劳务作业人员安全,普法,维权基础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人身安全,实现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培训对像:各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作业人员。 培训方式:课堂集中教学 培训时间:结合“三级”安全教育进行,累计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培训开课时间一般为晚上19:00---21:00。 培训内容: 1.企业情况,工程概况,生产特点及主要危险因素 2.《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各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 3.安全消防常识,卫生防疫基本要求; 4.企业内外典型事故教训,预防事故措施及急救知识。5.安全操作规范及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常识。 6.如何判断可能出现的不正常情况和事故应急处理方法。

华润置地(郑州)公司介绍

华润置地(郑州)有限公司2011年校园招聘 华润集团简介 “中华大地、雨露滋润”,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成立至今已有72年的历史。一路走来,华润的基业不断壮大,商誉卓越,已发展成为以实业为核心的多元化控股企业集团。华润的业务与大众生活息息相关,主要包括:零售、电力、啤酒、地产、医药、纺织、水泥、微电子、燃气等。截至2010年,总资产超过4500亿港元,员工人数超过30万人,旗下拥有20家一级利润中心,6家香港上市公司,拥有华润置地、华润创业、华润电力三家香港蓝筹恒生指数成分股。 华润始终坚持诚信至上,追求业绩第一,开放进取,以人为本。在企业内部,重视营造“简单、坦诚、阳光”的企业文化,重视员工职业生涯的发展和与人为善。在企业外部,华润热心公益、关爱社会,通过开发和提供更加优质、清洁、环保和人性化的产品与服务,不断提升人们的生活品质。 华润置地简介 华润置地有限公司是华润集团旗下的地产业务旗舰,是中国地产行业规模最大、盈利能力最强的地产企业之一。截止2010年6月,华润置地总资产达1019亿港币,布局全国26个城市,在建和拟建项目达60个,土地储备超过2600万平米。2009年度中国房地产企业500强排名第5,中国房地产行业十佳雇主。2010年2月,入选香港蓝筹恒生指数成份股,成为恒指成份股地产行业的代表; 华润置地以“品质给城市更多改变”为品牌理念,始终坚持高品质的发展战略。独有“住宅开发+持有物业+增值服务”差异化生意模式,其都市综合体项目涵盖了万象城(购物中心)、写字楼、酒店、高端公寓等综合性业态,在引领城市生活方式改变的同时,带动城市经济的发展、改善城市面貌 华润置地(郑州)有限公司 华润置地(郑州)有限公司是香港华润置地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目前正着手开发郑州“华润中心”项目。 郑州“华润中心”项目位于郑州市二七商圈内(铭功路以东、西太康路以南、民主路以西、解放路以北区域),净地面积约100亩。该项目拟建设成为以万象城(超大型一站式商业、娱乐、运动、休闲中心)为核心的,包含五星级酒店、服务式公寓、5A级写字楼和精品住宅的多业态都市综合体。项目规划总计容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50亿港元。项目建成后,将成为郑州最好,在中原地区极具示范效应的综合体项目,为郑州新增一处亮丽的城市名片。 华润置地(郑州)有限公司还正积极在河南省内拓展项目,公司将依托强大的公司品牌和优秀的项目品牌,向中原地区消费者传递高品质的生活理念,缔造更加完美的生活空间。现诚邀勇于创新、努力进取、注重个人发展的英才加入我们。 欲了解公司详细信息和人力资源政策,请登录华润置地2011年全国校园招聘首页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f16018561.html,/campus/index.html 华润置地(郑州)公司校园招聘投递网址: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f16018561.html,/P4/CC0001/1643/D900/000/CC000116437D90000030000.htm?DYWE=12801935 32810.151734.1286689114.1286690228.6 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59号省邮政大厦 公司邮箱:huarunzhengzhou@https://www.wendangku.net/doc/8f16018561.html,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8f16018561.html,

华润置地北京公司深化设计管理方案

华润置地北京公司深化设计管理方案 第1页共2页 1 施工图纸深化排版的要求 1.1 所有地面分缝线与墙面分割线对中、对齐或成倍数关系。 1.2 所有地面材料的分缝线与门中心线对中或对齐或成倍数关 系。 1.3 地面材料的分缝线与洁具的中线对齐或对中。 1.4 墙面横缝与门套上口对齐或尽可能对中线。 1.5 墙面横缝与其它台面、装饰面横缝对齐或对中,严禁两条缝 隙相近。 1.6 墙地面规格板不得小于1/2的碎块,不出现刀把型砖。 1.7 1.8 天花灯具、封口、喷淋、烟感、监控等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 要本着等分、均衡、对称的原则布置。 1.9 天花规格板不得小于1/2的碎块。 1.10 重要、特殊节点做法要增加文字说明及要求。 2 图纸深化的主要内容 2.1 地面部分: 2.1.1 所有不同材质之间接口的剖面图。如:石材与木地板、 石材与踢脚等。 2.1.2 所有有高度差的地面相交界处剖面图。如:洗手间过门 石、淋浴间过门石等。 2.1.3 特殊部位的节点大样图。如:伸缩缝、楼板间防火封堵 及封修。 2.1.4 地漏安装节点大样图。 2.2 墙立面部分: 2.2.1 装饰面板墙面的基层做法图纸,包括木龙骨、轻钢龙骨 的间距和固定方式。 2.2.2 成品装饰面板与基层板的连接方式,如金属挂件、木质 挂件等,成品饰面板要求6面油漆。 房屋装修房屋装修流程房屋装修注意事项房屋装修效果图房屋装修经验房屋装修设计 华润置地北京公司深化设计管理方案 第2页共2页 2.2.3 墙面检修口的节点、大样图纸,包括木质装饰墙面、石 材墙面的开启方式、连接方式、固定方式。 2.2.4 衣柜、橱柜、所有固定家具的详细分解图纸及安装图纸。 2.2.5 对个区域墙面石材绘制排版图、钢架龙骨图、节点、大 样图。 2.2.6 楼梯栏杆及玻璃栏板等的维护结构、固定方式、转角及 首尾的大样图、节点图。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公司应急预案模板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公司应急 预案

北京金通远建筑工程公司 清河嘉园项目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预防或减少潜在施工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对施工安全造 成的影响, 对可能出现的火灾、爆炸及油品、化学品等危险品泄露、上下水及污水管道的破裂等重大环境危害的紧急情况进行预防和控制, 尽量减少对环境影响, 保证人员和物品的安全。 2、适用范围: 项目部全体成员 3、引用相关文件: 《职业安康与环境管理手册》 《消防管理工作程序》 《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工作程序》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工作程序》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管理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 公司适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相应条款 4、成立应急准备管理体系 4.1项目成立应急准备领导委员会:

组长: 何东航 副组长: 赵振辉刘超 组员: 张勇李新义赵春社刘敏张国荣杨永红赵文普王宏李克有郝二军涂胜川陈京伟王月苓 高前永王泽库王志新谭海王东风冯海岩 李二伟 4.2 项目部成立相应的应急领导小组, 负责本项目的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 4.3应急工具清单: a、防火、防爆、防泄露工具: 灭火器、消防水龙带、消防栓、洋镐、消防钩、水桶、铁锨、沙袋、阻燃棉被、管钳、抽水泵、电话、防毒面罩、塑料布等。 B、急救工具用具: 担架、医药箱、 ( 内备: 止血绷带、急救药品等) 、救护用车。 5、应急准备: 5.1公司和项目部对应急人员进行应急准备相关培训: 对应急现场人员进行岗位教育和消防知识的教育: 对扑救火灾、救护人员的知识能力教育; 对抢救摔伤人员知识能力教育; 对紧急切断电源、抢救触电人员知识能力教育; 对控制机械事故损坏或伤害; 排除机械设备危害、防止机械事故继续扩大教育。做好培训计划和培训工作记录。 5.2 保卫部门要组织一支义务消防队, 并每半年组织至少一次义务

海航集团所属航空公司及飞机信息汇总

机队组成:总数162架,包括 126架波音B737系列(6架波音B737-700、120架波音B737-800) 3架波音B767-300 11架波音B787系列(10架波音B787-8、1架波音B787-9) 22架空客A330系列(8架空客A330-200、14架空客A330-300)

IATA/ICAO代码:HU/CHH 无线电呼号中文/英文:海南/HAINAN 三字结算码:880 当前机队组成:64架 62架空客A320系列(18架空客A319 、34架空客A320、10架空客A321) 2架空客A330-200 IATA/ICAO代码:JD/CBJ 无线电呼号中文/英文:首都/ 三字结算码:898

首都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金鹿航空有限公司,前身是中国最早专业从事公务机业务的金鹿公务机有限公司,于1995年成立。2004年7月,开始试点经营商务和旅游包机业务;2006年8月,金鹿公务机公司取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并完成公司改制,更名为金鹿航空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国际国内客货运输业务及商务旅游包机业务。2010年2月,北京市政府与金鹿航空达成合作框架协议,由海航集团和首都旅游集团共同增资扩股组建首都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其中海航集团占70%,首旅集团占30%。于2010年5月3日正式成立。

机队组成:24架,包括 21架波音B737系列(15架波音B737-300F,3架波音B737-400F,3架波音B737-800) 3架波音B747-400F 总部、运营基地: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IATA/ICAO代码:Y8/YZR 无线电呼号中文/英文:扬子江/Yangtze River 三字结算码:871 扬子江快运航空有限公司2002年7月在上海注册成立,为中国民航总局批准成立的第二家专业货运航空公司。由海航集团(85%)、海航股份(5%)、上海机场集团(10%)共同投资组建,注册资金五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货运、快递和物流业务。2005年9月,海航集团将其持有的扬子江快运49%的股权,转让给了中华航空公司(25%)、阳明海运公司(12%)、万海航运公司(6%)、China Container Express Lines Inc(6%)等4家在航空货运领域具有实力的台湾战略投资者。由于航空货运市场变化,2013年7月,中华航空等4家台湾投资者退出,将股权回售给海南航空。2015年7月,获准从事客运业务,2015年12月15日,客运业务首航。

北京建筑该公司排名

北京建筑该公司排名 1、北京市怀柔县建筑企业集团总公司怀柔县青春路44号101400 69641084 付志凯北京市怀柔县城乡建设委员会5000(万元) 一级 2、延庆县建筑安装公司延庆县东外大街32号102100 69143922 张兆清延庆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4188(万元) 一级69102059 3、中国京冶建设工程承包公司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100088 62226131 陈录如国家冶金工业局3100(万元) 一级 4、中国人民武警部队交通指挥部直属建筑施工处朝阳区安定门外外馆街甲32号100011 69732375 黄晓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交通指挥部(备案) 3100(万元) 一级 5、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西城区六铺炕一区2号100011 62047674 王岩峰中国水利水电总公司(备案) 5057(万元) 一级 中国新兴工程建筑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海淀区太平路甲23号100036 68281462 刘静文中国新兴集团(备案) 12810(万元) 一级 6、北京中铁建筑工程公司丰台区吴家村路1号100040 68211155-85617 范德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备案) 2591(万元) 一级 7、中外建华堂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100045 68394004 毛建军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备案) 1500(万元) 一级 8、中国建筑技术开发总公司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100013 64221355 王铁宏建设部(备案) 1317(万元) 一级 9、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海淀区昆明湖甲35号100089 62588995 王世来三九企业集团11000(万元) 一级 10、泛华工程有限公司海淀区白石桥路40号100081 62175356 建设部(备案) 5000(万元) 一级 11、北京住荣工程有限公司朝阳区亮马桥34号乙100015 64380267 杨景波北京住宅开发建设集团总公司111(万元) 二级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德混凝土分公司_中标190923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德混凝土分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3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 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德混凝土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026892819056工商注册号:130805300001000组织机构代码:689281905 法定代表人:崔艳丰成立日期:2009-05-11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经营状态:存续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承德市大石庙镇石门沟村 营业期限:2009-05-11 至 / 营业范围:为公司承揽预拌商品混凝土工程业务;混凝土产品的加工、销售。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中标/投标数量 4 企业中标/投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2.2 中标/投标情况(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23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2.3 中标/投标行业分布(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23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2.4 参与投标的甲方前五名(近一年)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 4 序号地区日期标题中标情况1承德2017-07-24承德大数据研发展示中心中标2承德2017-05-02一公司承德新区高铁商圈崔梨沟段工程中标3承德2016-10-13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一公司承德中关村项目中标4承德2016-08-26一公司承德大数据中心项目中标2.5 合作甲方前五名(近一年)

北京建工集团房地产部

北京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经营部简介及招聘需求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部成立于1987年5月,为北京建工集团房地产主业的领军企业,具有国家一级开发资质,并通过了ISO9002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2010年6月成为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本3亿元。累计在全国开发各类房地产项目约600万平方米。北京建工地产具有从项目策划、投资管理、征地拆迁、工程管理到市场营销、客户服务等全过程的开发模式,能独立开发建设各类大型房地产项目。产品结构涵盖商品房、政策房、商用物业和土地一级开发。借助集团产业链优势和专业能力,形成了特有的商业模式。多年来年开复工面积保持160万平方米以上的规模和销售额30%的增长速度,实现着企业稳步增长。2008年被评为“全国百强房地产企业”。北京建工地产以"理想建筑建筑理想"的企业使命和责任感,坚持"精心营造,规范管理,诚信服务,持续改进"的企业方针,全力开发舒适型、低炭环保型、个性化、智能化、人性化等符合国际标准的优质产品,为广大客户营造宜居生活环境和舒适工作空间,并以此获得社会认同2003年被国家建设部评为"中国房地产管理机制创新十强"。北京建工地产不断丰富"追求卓越"的品牌理念内涵,致力于低碳环保的产品开发,用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地产"的开发理念。北京建工地产持续优化产品体系,成功的打造了以"建邦"品牌为代表的中高端住宅及商用物业,以"建工家园"品牌为代表的政策性住房产品,并积极推进土地一级开发。随着企业品牌形象的树立,品牌化扩张战略举措的实施,北京建工地产大力拓展京内外房地产市场,逐步形成了立足北京,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西北重镇为四大核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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