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及订票暂行管理规定
为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控制成本,降低费用,提高企业运作效益特制定本规定。公司员工出差或参加短期培训等,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一、关于出差的规定:
1、公司总监、副总监,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经总裁审批后,方能出差。
2、部门经理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能出差。
2、部门经理以下人员出差需由部门经理批准,经分公司领导审批后,方能出差。
3、出差时均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参看附件一),未经上司核准的,差旅费一律不准报支。但因紧急事务经部门主管命令出差或外勤者不在此限。
4、无论出差及销差时间提早或延迟,均不作加班论。
二、关于订票的规定:
1、公司所有机票均由“阳光票务公司”负责。
2、员工直接拨打电话订票,名称为"****",票务紧张时,需提前2-3天订票。
3、订票电话:0459-*******,购买飞机票时需要将购票信息发送传真至阳光票务公司(传真模版请参看附件二),订票人必需在传真页上签字确认。
4、报销时,公司财务部将对飞机票进行核对。凡不在该公司订购的飞机票,将不予报销。
5、每月底将由公司行政部与票务公司统一结算票款,如无传真件的公司将不予支付票款。
6、出差申请及订票流程如下:
本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出差申请单
申请人申请部门申请日期预计出差天数
申请事由
预计费用交通:招待:礼品:其他:
主管领导意见:部门经理意见:
分公司领导意见:总经理意见:
附件二:订票传真页模版Subject:******公司订票确认单TO:*******
T: *******; F: ********** FROM:*******
T: F:
订票日期:
票务信息:
乘机人:
航班信息:
订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