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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与安全资料

职业健康与安全

第一章职业健康与安全概述

授课日期:2013年9月

教学要求:

1、了解什么是健康

2、了解职业健康与职业病概念

3、掌握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教学重点:掌握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教学时间:3课时

教学过程:第一节职业健康与安全的相关概念

导入: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至今,职业卫生相关工作的开展也在积极的推动中,最近几年,从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到施秉恒盛公司发生的建国以来最大的职业病群发事件,凸显出职业卫生工作仍存在较多的问题,明显没有跟上国家发展的步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此时接手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应该说也是临危受命。如何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有效的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安全监督部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企业业主均肩负着国家的期望和人民的期待。

一、职业健康与职业病

健康是人的生命全面发展的基础,也是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

1、职业健康:职业健康应以促进并维持各行业职工的生理、心理及社交处在最好状态为目的;并防止职工的健康受工作环境影响;保护职工不受健康危害因素伤害;并将职工安排在适合他们的生理和心理的工作环境中。

2、职业病: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职业病构成的因素:

(一)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4、职业病特点:

职业病具有下列五个特点:(1)病因明确(2)病因大多是可检测的(3)有一定的发病率(4)大多数职业病如能早期诊断、处理,康复效果较好,但有些职业病(例如矽肺),目前尚无特效疗法(5)治疗个体无助于控制人群发病

4、法定职业病:由国家确认并经法定程序公布的职业病。我国已公布的职病有

10类115种。

5、常见的职业病:

尘肺、职业性放射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

二、职业安全与事故

见案例P5(课堂讨论,事故中王某在操作中有何不当的行为)

1、职业安全:指在生产活动中。能够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控制在可接受水

平的状态。具体含义见P6(5点)(见图1.2为不安全生产,让学生举有关不安全生产的例子)

2、隐患和危险源

隐患:工作场所、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危险源: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P6

3、事故:指造成人员伤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事故类别:

(1)根据产生后果不同分为:

○1人身伤亡事故

○2财产损失事故

○3未遂事故

(2)根据责任不同分为:

○1责任事故

○2非责任事故

(3)事故特点:

○1因果性。

事故的因果性指事故是由相互联系的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引起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过程中,应弄清事故发生的因果,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这对预防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将起到积极作

○2偶然性。

事故的随机性是指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是偶然的。这就给事故的预防带来一定的困难。但是,事故这种随机性在一定范围内也遵循统计规律。从事故的统计资料中,我们可以找到事故发生的规律性。因此,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对制定正确的预防措施有重大意义。

○3潜伏性。

表面上,事故是一种突发事件,但是事故发生之前有一段潜伏期。事故发生之前,系统(人、机、环境)所处的这种状态是不稳定的,也就是说系统存在着事故隐患,具有危险性。如果这时有一触发因素出现,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人们应认识事故的潜伏性,克服麻痹思想。生产活动中,某些企业较长时间内末发生伤亡事故,就会麻痹大意,就会忽视事故的潜伏性。这是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思想隐患。

○4可预防性。

现代事故预防所遵循的一原则即是事故是可以预防的。也就是说,任何事故,只要采取正确的预防措施,事故是可以防止的。认识到这一特性,对坚定信心,防止伤亡事故发生有促进作用。因此,我们必须通过事故调查,找到已发生事故的原因,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从根本上降低我国的伤亡事故发生频宰。

巩固练习:

1、什么是事故?

提示:事故:指造成人员伤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特点:○1因果性。○2偶然性○3潜伏性。○4可预防性。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P8

○1人的不安全行为

○2机器的不安全状态

○3环境的不安全条件

○4管理上的缺陷

第二节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一、职业健康与安全涉及千家万户

让学生看一组数字P8

工伤事故猛于虎(见网上图片)

二、中职学校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1)中职生是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一线劳动者

(2)我国当前的中职教育学习中偏重理论,对设备及工具的不明确使用的认识不够全面。

(3)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管理机制还相对滞后

(4)养成意识和能力的教育

作业:1、什么是职业病?

2、什么是职业安全?

3、什么是事故?

5、为什么在中职学校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

第二章职业健康与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授课日期:2013年10月

1、了解掌握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2、学习劳动过程中特定问题的法律规定

3、了解健康与安全的法律纠纷

教学重点:了解掌握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教学时间:3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节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让学生分析案例(见P11案例)

课堂讨论:

提示:厂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劳动者因生产事故受到伤害,除享受工伤保险外,还有向用人单位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

导入: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既享有广泛的法律权利,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二者辩证地统一于劳动关系之中。

一、劳动者的权利

1、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知情的权利P11

(1)应用书面合同,口头提及无效

(2)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将应急预案告知劳动者

(4)健康与安全动态情况知悉权

2、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P12

3、紧急状态下停止作业或撤离权(紧急避险权)P13

拓展:紧急避险权的例外(P13知识扩展)

让学生举例子

4、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P13

5、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P14

6、要求民事赔偿的权利P14

二、劳动者的义务

1、遵守规章、服从管理的义务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3、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的义务

4、及时报告事故隐患与职业危害的义务

学生讨论案例P16

观看视频《安全事故案例集锦》

第二节劳动过程中特定问题的法律规定

案例分析:P16

刘某死亡原因:

1、工作条件差

2、劳动强度大

3、劳动时间长

造成“过劳死”

判决结果:被告赔偿死者家属误工费、死者丧葬费等所有费用共计4.5万元。

安庆上班的小伙李哲因经常性加班,苦不堪言。最后在高温下加班12小时后死亡。据悉,8月前,小伙毕业应聘进入安庆市谢德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可以拿到被同学羡慕的3500元的月薪,家人又强烈反对他辞职,所以一直坚持着,最后1米8的个子被活活累死。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有哪些特定的法律规定呢?

一、关于工作时间及休假制度的规定

1、工作时间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加班费的计算:

(1)工作日内延长工作时间的,给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

(2)休息日加班但又不能补休的,给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

(3)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给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

例:某工人每月工资3000元,○1如果正常工作日加班1小时应给付多少加班工资?○2休息日加班1天应给付多少工资?○3“五.一”节当天加班应给付多少工资?

每天工资:3000/21.5(抛开了国定假日的11天算)=139.5元

每小时工资:139.5/8=17.4元

○1如果正常工作日加班1小时应给付工资:17.4*150%=26元

○2休息日加班1天应给付工资:139.5*200%=280元

○3“五.一”节当天加班应给付工资:139.5*300%=420元

2、休息和休假

(1)工作间歇休息(工间休息和用膳时间)

(2)日休息(除工作时间外)

(3)周休息(每周至少一天)

(4)法宝节假日

(5)年休假(根据工龄或工作年限而定)

3、侵犯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的主要形式P19

4、侵犯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的法律责任(见P19—20案例分析)

民事责任:(支付劳动者加班费;赔偿损失;停止类似侵权行为)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二、对女工的特别保护P20(见案例)

对女工的特别保护细致规定(见P21)

三、对未成年工的特别保护(见P22)

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

第三节职业健康与安全的法律纠纷

先看案例,分析其问题:(P23—24)

○1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经劳动部门备案,才具法律效力

○2上岗证、工作证,工资单等都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一、劳动关系纠纷的解决途径

劳动过程中出现的劳动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途径寻求问题的解决。

协商、调解:双方通过友好沟通、相互谅解的方式解决问题。

1、劳动仲裁

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2、劳动诉讼

指人民法院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判决的专门司法活动,具体包括劳动争议案件的起诉、受理、调查和执行等一系列诉讼程序。

二、职业病的认定及救治

1、关于职业病的检查及鉴定

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检查及鉴定的各种费用

2、职业病的治疗

劳动者患职业后接受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受害者除享受法定的工伤保险外,还有权利从民事的角度向用人单位索赔。

三、工伤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1、工伤的认定标准P26

《工伤条例》规定(7条)

特殊情况下,法律也明确规定可以视同为工伤(3条)

案例分析:P27(让学生议一议,堂上训练)

因公喝酒致死算不算工伤?

船舶工程师喝酒过量去世了,其家人要求按照“工伤”给予赔偿。经过双方的协商,公司尽管没有定义死因是“工伤”,但是给予了一定数额的体恤金,同时答应保险公司的赔偿全部给家属。当家属按照公司的说法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时,保险公司告诉他们,公司是在投保人去世以后才投保的,家属们觉得上当受骗了,就到公司去交涉。由于行为“过激”,当事公司一纸诉状把他们告上秦淮法院。

工程师喝酒致死

史天翔生前是江苏省某船舶钢结构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的船舶工程师,工作认真、专业知识扎实。2003年,他被公司派往武昌船厂工作。2003年5月27日晚上,武昌船厂的几名员工宴请史天祥,因为工作中合作很愉快,大家喝了很多酒。酒足饭饱之后,大家把史天祥送到了他住处的楼下。因为每个人都喝了很多酒,所以没有送他上楼。当醉熏熏的史天祥爬到四楼的时候就再也爬不上去,躺在地上就睡着了。

第二天凌晨,四楼一位住户听到楼道里有异常声音,于是拨打了“110”,当警察把不省人事的史先生送到武汉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后不久,史先生就不幸去世了。

双方闹上法庭

史天祥去世后,其家人自然十分悲痛。他年迈的母亲没能经受晚年丧子的打击,很快卧床不起,不久就去世了。史天祥的妻子赵芹凤和父亲史锡明很快和江苏省某船舶钢结构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交涉赔偿问题。他们认为史天祥是因为工作原因喝酒致死的,所以应该定工伤。公司则认为史天祥是在工作以外的时候喝酒的,所以不能定为工伤。

后来公司答应出一部分抚恤金并出了丧葬费用,同时答应如果家属拿到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赔偿,只要给公司部分抢救史天祥的费用,剩下的都给家属,双方这才暂时和解。

没想到他们到保险公司索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告诉他们,史天祥是在去世后的第二天(2003年5月27日)才被投保的。赵凤芹等人顿时觉得上当受骗,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于是史天祥的家属到公司去吵闹,并恶劣地用粪便涂在公司的大门,对公司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当时公司正和德国BSF公司洽谈合作项目,因为这件事,谈判陷入了僵局。

工伤有严格的规定

记者随后就此案件采访了南京市刘洪律师事务所的刘洪律师,他告诉记者,南京市对工伤的鉴定有严格的规定,像史天祥这种在工作时间之外,喝酒过量致死的情况,肯定不能算公伤。

2、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

(1)进行工伤认定(自事故之日起30日内)(2)对工伤认定不复的可提出行政复议

(3)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可再次申请鉴定(5)按法律规定进行赔付

(6)1年内如发生变化,可申请复查鉴定

3、申请工伤认定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3)工伤病历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工伤的赔偿标准P28

课后作业:

一、简答题

1、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

2、劳动者的义务有哪些?

二、名词解释:

1、劳动仲裁

2、劳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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