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银行业营改增政策解读2017年1月出版
正文目录
一、银行业营改增政策梳理与最新进展 (3)
二、营业税与增值税征收对比-增值税怎么征? (4)
(一)利息收入 (5)
(二)手续费收入 (6)
(三)投资收益等 (7)
(四)小结 (7)
三、营改增对银行经营业绩指标影响测算-侵蚀了多少息差和利润? (7)
(一)假设测算: (7)
(二)实际情况:中信和交行 (9)
四、增值税展望:银行如何合理降低税负? (10)
五、投资建议 (11)
六、风险提示 (11)
图表目录
图表1营改增政策梳理与主要规定内容 (3)
图表2营改增后计税差异对比 (5)
图表3假设情形设置 (8)
图表4不同情形下营改增对银行经营业绩的影响 (8)
图表5中信银行营改增影响 (9)
图表6附件营改增政策详细梳理 (11)
一、银行业营改增政策梳理与最新进展
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自此,我国银行业正式开始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标志着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而增值税制度基本确立。
营改增的初衷在于解决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导致的重复征税问题,建立以层层相扣的增量价值为计税基准的征税体制,有效降低税负水平。而金融业由于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在适应增值税征收上存在进项税额抵扣困难(最典型的为居民存款利息支出无法出具抵扣证明进而无法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免税情况较多等问题。随着营改增的不断推进,政策补丁也不断出台,主要集中于利率债等债券投资和人行、同业业务往来收入等的免税,以与之前营业税征收体系下的免税政策实现一致性和延续性。
2016年12月21日,140号文的发布对资管产品管理人征税进行了补充,增值税征收的规则不断细化。2017年1月6日,再次放松了追溯执行,重新界定资管产品管理人征税的时间从2017年7月1日起,给政策落地预留了时间窗口。
图表1营改增政策梳理与主要规定内容
注:详细条文见附件一
时至今日,营改增已经推行了8个月,相关的征税制度仍在不断完善。然而,应该看到的是,虽然营改增最初以降低税负水平为目的,但对银行业而言,由于税率提高、税基扩大而进项税抵扣相对较少等原因,营改增实际上加重了银行业的税收负担,侵蚀了本就处于低速增长的银行业利润,甚至于混淆了投资者对于银行业真实息差水平和利润增长的认识。以下从营改增前后的征税政策对比、对银行业的净息差和利润水平的侵蚀(测算与实际两个层面)、未来可能的政策改善空间与银行如何有效降低税负水平三个层面进行详细解读。
二、营业税与增值税征收对比-增值税怎么征?
以下根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大类,对应到利润表并逐条拆分后,对比营业税与增值税不同征税办法下,银行业各类收入的计税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