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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诊疗范围和非法开展医疗美容典型案例分析(上) 试题

超诊疗范围和非法开展医疗美容典型案例分析(上)  试题
超诊疗范围和非法开展医疗美容典型案例分析(上)  试题

超诊疗范围和非法开展医疗美容典型案例分析(上)试题

判断题部分(每小题5.0分,共50.0分)

第1 题.为了防止工作遗漏失误和提高执法效率,卫生监督意见书的书写以原则、精要为要旨。

A. √

B. ×

答案:B

第2 题.个体工商户为行政责任主体时,应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A. √

B. ×

答案:A

第3 题.对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登记范围的行政处罚,一般情况下可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予以处罚;对超出核准登记的范围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则按照《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A. √

B. ×

答案:A

第4 题.行政机关查处案件主要需要解决两个基本问题:首先应该决定适用法律问题(裁决处罚),其次才是解决案件事实问题(调查取证)。

A. √

B. ×

答案:B

第 5 题.查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案主要围绕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主体资格和行为两方面要点展开。

A. √

B. ×

答案:A

第 6 题.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照核准登记的医疗美容科目、项目和技术开展活动。

A. √

B. ×

答案:A

第7 题.对医疗机构超诊疗范围的监督查处主要包括对诊疗主体的审查和诊疗行为两方面要点展开。

A. √

B. ×

答案:A

第8 题.对医疗机构违法行为查处时发现的重要物证、书证,为防止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卫生执法人员可以按照《行政强制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查封、扣押的强制措施。

A. √

B. ×

答案:B

第9 题.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A. √

B. ×

答案:A

第10 题.对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对机构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对非医师个人可以按照《执业医师法》进行处罚。

A. √

B. ×

答案:A

单选题部分(每小题5.0分,共50.0分)

第1 题.诊疗科目是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业务类别,一九九四年九月五日卫生部编制了《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作为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的标准。当时编制的一级科目有()个。

A. 30

B. 32

C. 40

D. 42

答案:B

第2 题.查办案件收集的证据,应当符合什么样的特征,才能作为定案依据。

A. 真实性、完整性、关联性

B. 可靠性、完整性、合法性

C. 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D. 可靠性、可证明性、合法性

答案:C

第3 题.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内,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 90日

B. 90个工作日

C. 3个月

D. 6个月

答案:C

第4 题.对个人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临时在宾馆开房为顾客实施注射医疗美容的违法行为,可以按照那部法律(规)作出行政处罚?

A.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B. 《执业医师法》

C. 《医疗美容管理办法》

D.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都可以使用

答案:B

第5 题.现场笔录,是在案件调查、现场监督检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对与案件有关的现场环境、场所、设施、物品、人员、生产经营过程等进行现场检查时作的记录。对于现场笔录,下列哪个说法不正确。

A. 在行政处罚案件中现场笔录属于证据类执法文书,是重要的直接证据,经查证属实后,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B. 用纪实、叙述的写作手法来记录检查的情况,要求客观实录、贴近案情、突出重点、详略得当

C. 描写尽可能具体准确,包括他人口述语言、传闻、评论和推断都应该记录

D. 尽量与现场照片、实物、书证、采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互为补充,形成证据锁链

答案:C

第 6 题.卫生监督意见书是卫生行政机关制作的对被监督单位或者个人具有指导性或者指令性作用的文书,对于卫生监督意见书,下列哪个说法不正确。

A. 要有针对性,有的放矢,不要泛泛而谈

B. 要有可操作性,意见切实可行,要求被监督者改进的,要有明确的时间和期限

C. 可用《卫生监督意见书》的形式没收被监督者的违法药品器械等

D. 语句规范,表达正确完整,符合公文写作要求

答案:C

第7 题.询问笔录是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而向案件当事人、证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时作的记录。对于询问笔录,下列哪个说法不正确

A. 依法制作的询问笔录,属于案件中的证据类文书,查证后可作为定案依据

B. 询问内容应当记录被询问人提供的与案件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实经过、因果关系、后果等

C. 有很强的主观性,既不能盲目轻信,也不能一概否定,可结合其他证据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查核实

D. 由于是直接证据,证明力强,可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答案:D

第8 题.《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A. 7个工作日

B. 7日

C. 10个工作日

D. 10日

答案:B

第9 题.《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对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范围的行政处罚有:

A. 四种,分别为:警告;责令改正;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相应诊疗科目)

B. 四种,分别为: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相应诊疗科目)

C. 三种,分别为:警告;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相应诊疗科目)

D. 三种,分别为:责令改正;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相应诊疗科目)答案:C

第10 题.《行政处罚法》规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但其中哪一种是错误的?

A. 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B. 首次违法,主观恶性不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C. 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D. 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答案:B

经典劳动争议案例分析报告

经典劳动争议案例分析 案例一法定代表人主用人单位拖欠巨额薪资,应全面提举相应证据 【裁判要义】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及职权有别于一般劳动者。企业法定代表人仅持加盖公司公章的巨额欠薪证明,在无其他证据相佐证的情况下,无法实现相应证明力。 【案情概要】 青云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21日,某自公司成立时起便担任法定代表人,并任总经理职务。某主青云公司2013年2月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且长期拖欠其薪酬共计234万元。经协商无果后,某通过诉讼程序要求青云公司支付其2005年1月至2013年2月期间工资差额共计234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青云公司经法院公告传唤,无法定理由未到庭应诉。某为证明其请求,向法院提供了加盖有青云公司公章的《证明》。该《证明》的容为“兹证明先生自2005年1月21日起到现在为青云公司工作,月工资肆万元人民币整。中间除个别月份外没有支付其工资,未发工资数为贰佰叁拾肆万元”,除此之外,某未就欠薪事宜向法院提举其他证据。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某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身份有别于一般职工,其劳动报酬和解聘事项均应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如未设立董事会的,则应由股东会决定或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某提交的《证明》中涉及到公司对拖欠某劳动报酬的自认,并且数额巨大。上述文件中虽加盖有青云公司的公章,但基于某职务与职权的特殊性,其对公司印章的使用具有决定权和管理权。因此,上述证据不宜单独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某针对于拖欠工资及解聘事宜,并未提交董事会决议或者股东会决议等证据来佐证《证明》的真实性,故法院判决驳回了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释法】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事,通常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掌握与管理公司公章。司法实践中,公司“易主”时,前任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易发生纠纷。鉴于法定代表人上述身份的特定性、职权的特殊性,针对法定代表人向公司主权利时提举的证据,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进行审核,根据法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及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对于存有疑点的证据,在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的情况下,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案例二高管营私舞弊,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食物中毒事件典型案例分析

**市**市**镇初级中学 沙门氏菌食物中毒事件典型案例分析 一、案例 **年*月*日上午,**市食安办接信称**镇初级中学在晨检的过程中发现约有**名的学生有腹痛、腹泻、呕吐等症状,因这些学生在学校有共同就餐史,且发病时间非常集中,怀疑为食物中毒。 二、事件概况 **市**镇初级中学为政府公办初级中学,共有学生1132名,22个班级,83名老师,7名食堂工作人员。其中寄宿生630名,通学生502名,周一至周五上课,周六至周日放假。根据学校报告,**5日下午17:20开始,有学生出现腹痛、腹泻、呕吐、恶心和头痛、头昏等症状,到**6日晨检发现有80余名左右出现同类症状,**6日上午7点30分向**镇卫生院报告,**镇卫生院接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核实,核实后于8点30分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市疾控中心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并于9:20分到达现场。**市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向**市卫生局和湖南省疾控中心报告后,并立即调集流行病学、食品卫生学、微生物检验、理化检验等学科专业人员前往现场调查,于13时到达现场。**7日请省疾控中心专家一起,再次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 **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各有关部门奔赴现场,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名符合病例定义的患者均得到有效救治,无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处置得当。

三、问题分析 (一)、对流行病学特征进行认真详细分析 自**5日17:20出现首发病例后,截止**7日11时,共发生符合病例定义的病例94例。**7日11时后无新发病例。 1、病例定义:**年**5日中餐在该校食堂就中餐,出现呕吐或24小时腹泻3次及以上,伴或不伴头昏、头痛、恶心、腹痛、发热等症状的学生作为本次食物中毒事件的病例定义,截至**7日11时共核实符合病例定义病例94例,后无新增病例。 2、首发病例:**,女,13岁,125班走读生,于**5日17:20出现不适,主要为呕吐(3次)、腹痛,以脐周阵发性疼痛为主,并有头痛、头晕症状,6日8时左右前往**医院就诊,入院后出现体温升高(38.2℃),经积极治疗,患者已痊愈出院。 3、临床症状:主要临床表现为头痛头晕、腹痛、腹泻(黄色水样便)、呕吐、恶心、乏力等症状,部分病例低热。详见表1。 4、病例的三间分布 人群分布:所有发病均为学生,无教职员工发病,女性多于男性,男女比例为1:1.69(35/59)。年龄最大16岁,最小12岁。寄宿生64例,走读生30例。 班级分布:学校22个班级均有病例发生,无明显班级聚集性。 时间分布:病例潜伏期最短为5小时,最**为47小时。中位数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典型案例评析

第一部分劳动关系 案例:刘某与某设施维护有限公司非全日制用工解除劳动关系案 【焦点问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如何界定? 【适用要旨】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可随时通知终止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否符合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应予证明。 【案情简要】 年月日,刘某入职某设施维护有限公司,双方口头约定刘某在公司承包维护的某水库工作,职位为清洁工,负责水库外围的清洁和绿化工作,每月工资元。入职后,刘某上下班时间单位未作考勤管理。年月日,单位以与某水库的维护承包合同到期为由,通知刘某终止劳动关系,不支付经济补偿。但单位念及刘某家庭困难,额外多支付了刘某个月的工资元。后刘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某设施维护有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差额元。对此,某设施维护有限公司抗辩其与刘某为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可随时通知终止劳动关系,不予经济补偿。 【裁判结果】 仲裁委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某设施维护有限公司应对刘某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负举证责任,某设施维护有限公司作为管理者,掌握管理刘某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出勤记录等管理信息,因其未提相关证据,不能证明其与刘某之间为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最终,仲裁委裁决某设施维护有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差额元。

【评析】 非全日制劳动用工是灵活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也适应企业降低人工成本、推进灵活用工的客观需要,因此,有不少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采用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在内的一些灵活用工形式。但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非全日制用工时,未能完全依照法律规定执行,仅认为只要双方口头约定是非全日制用工即可。法律上,《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作出了与全日制用工不同的特别规定,其中第条、第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因此,用人单位要充分证明劳动者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应当提供以下证据:一、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以此证明劳动者的用工时间平均每日不超过四小时;二、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凭证,证明劳动者的工资发放是按法律规定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据此,建议用人单位在录用劳动者时,应明确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否为非全日制用工,让劳动者对录用相关情况进行书面签字确认。此外,用人单位一方面还应做好以下方面管理:一是规范公司的用工管理制度,让非全日制劳动者在法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保障劳动者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小时,不能单方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并在平时日常工作中对非全日制的员工进行一定的考勤管理,可以使用书面、电子打卡或指纹录入等考勤形式,保留记录;二是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支付周期做好工资发放工作,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或克扣工资,不能私自延长工资发放周期,不得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三是用人单位如果确有事由需要与劳动者终止非全日制用工关系时,应耐心和劳动者进行沟通,阐明解除缘由,得到劳动者的理解,避免双方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引致矛盾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

混凝土典型案例解析

一.典型试题解析 例1-1 材料的密度、表观密度、堆积密度有何区别?材料含水后的影响? 答:三者均表示材料单位体积的质量。但测定方法不同,计算时采用的体积不同。 密度:采用材料的绝对密实体积;表观密度:采用材料的表观体积(实体体积+闭口孔隙体积);堆积密度:采用材料的堆积体积(材料总体积+颗粒间空隙体积)。 含水对密度、表观密度无影响,因密度、表观密度均指绝对干燥状态下的物理常数。对堆积密度的影响则较为复杂,一般含水后堆积密度增大。【评注】本题目主要考查密度、表现密度、堆积密度的基本概念。相同点在于三者都是表示材料单位体积的质量,不同点在于计算时三者的体积概念不同。 材料密实体积——绝于状态,绝对密实,不含任何孔隙。 材料表观体积——自然状态,含闭口孔隙,不含开口孔隙。 材料堆积体积——绝干或含水状态,自然堆积状态,含颗粒间空隙。 例1-2 某石材在气干、绝干、水饱和情况下测得的抗压强度分别为174,178,165mpa,求该石材的软化系数,并判断该石材可否用于水下工程。答:该石材的软化系数为kr=fb/fg=165/178=0.93 ∵该石材的软化系数为0.93>0.85,为耐水石材,∴可用于水下工程。

【评注】考点为软化系数的概念及耐水标准,还应区别气干和绝干状态。软化系数为材料吸水饱和状态下的抗压强度与材料在绝对干燥状态下的抗压强度之比。 筛孔尺寸(mm) 例1-1 材料的密度、表观密度、堆积密度有何区别?材料含水后的影响? 答:三者均表示材料单位体积的质量。但测定方法不同,计算时采用的体积不同。 密度:采用材料的绝对密实体积;表观密度:采用材料的表观体积(实体体积+闭口孔隙体积);堆积密度:采用材料的堆积体积(材料总体积+颗粒间空隙体积)。 含水对密度、表观密度无影响,因密度、表观密度均指绝对干燥状态下的物理常数。对堆积密度的影响则较为复杂,一般含水后堆积密度增大。【评注】本题目主要考查密度、表现密度、堆积密度的基本概念。相同点在于三者都是表示材料单位体积的质量,不同点在于计算时三者的体积概念不同。 材料密实体积——绝于状态,绝对密实,不含任何孔隙。 材料表观体积——自然状态,含闭口孔隙,不含开口孔隙。 材料堆积体积——绝干或含水状态,自然堆积状态,含颗粒间空隙。

药品质量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药品质量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 某制药厂甲氨蝶呤药物损害事件的“主角”受到严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信息,注销这家药厂相关品种的药品批准文号,其《药品生产许可证》已被依法吊销 2007年7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陆续接到报告,广西、上海部分医院的白血病患儿出现下肢疼痛、乏力、行走困难等不良反应症状。他们都使用了标示为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生产的两个批号的注射用甲氨蝶呤。 “这些患者大多在腰椎鞘注中使用了甲氨蝶呤,用于杀灭脑部白血病细胞。”中华医学会儿科分会血液学组副组长、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血液肿瘤科顾龙君主任医师是此次事件的会会儿科分会血液学组副组长、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血液肿瘤科顾龙君主任医师是此次事件的会诊专家之一。据介绍,甲氨蝶呤是全球较早用于白血病治疗的药物之一,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上海某制药厂则是我国甲氨蝶呤原料和制剂的主要生产厂家。 尽管在初步调查中,甲氨蝶呤药品本身未发现异常,但不良反应的范围进一步扩散,北京、安徽、河北、河南等地都出现了类似的患者,不良反应的药品也增加到了注射用甲氨蝶呤、注射用酸阿糖胞苷两种。 最终真相被查明:现场操作人员将硫酸长春新碱尾液混于注射用甲氨蝶呤、盐酸阿糖胞苷等批号药品中,导致多个批次的药品被硫酸长春新碱污染,造成“重大的药品生产质量责任事故”。而相关人员隐瞒了违规生产的事实这起造成上海、北京、安徽等地众多白血病患者药物损害的事件,并认定为“重大的药品生产质量责任事故”。 这起造成上海、北京、安徽等地众多白血病患者药物损害的事件,并认定为“重大的药品生产质量责任事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信息,注销这家药厂相关品种的药品批准文号,其《药品生产许可证》已被依法吊销专家指出,“这又是一个违规操作,又是一个不应该发生的疏忽!”食品药品安全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健康,近年来国内药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而“违规操作”屡屡成为引发此类事件的“导火索”。“违规操作”导致药品安全事件,首先暴露出药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淡漠。近年来为了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30个经典劳动争议仲裁案例(含解析)

昨天浏览一专业网站,上有许多精彩劳动争议案例,且每案均有案例分析/律师评点/裁决判决,特费时费力进行编辑处理,在沙龙转载供参考 案例1 —不服调配,能否辞退? 原告:王桂,男,35岁,某安装工程(国有性质)公司职工。 被告:某安装工程(国有性质)。 原告于2004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1996年,因我父身边无子女,被告照顾将我从其下属单位天津分公司调入父母居住地的被告下属单位机电厂 工作,2002年3月又调至被告下属单位安装公司,但未安置工作。2002年4月我曾申请调出,因未成,而于2004年4月又撤回申请,但未安排工作。2003年12月3日,被告劳人部通知我到天津分公司工作,我即向劳人部讲明,父已离休,行走不便;母亲有病,没有照顾不行;孩子幼小,要求仍安排在被告在廊坊的下属单位工作。依据国家劳人部劳人老(1983)34号文件第17条“离休干部身边无子女的,按照在职干部的规定,由当地人事、劳动部门负责调一名外地工作的子女到离休干部安置居住地工作”的规定,被告应将我安置在父母身边即廊坊工作。但当时有关人员非让我去天津,否则辞退。2003年12月14日,被告给我送来一份“辞退证明书”,将我辞退。我不服,经申请仲裁,仲裁机构维持了被告的错误决定,故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撤销被告的辞退决定。 被告辩称:原告原在本公司的天津工程处工作,1996年为照顾解决原告的婚姻问题,将原告借调回当地。2002年2月,由于原告不服从调动造成处分。2002年4月4日,原告以孩子小、多病,不适应安装公司工作为理由,申请调出本公司,一年以后又申请撤回请调报告,并承诺服从安排,但仍不下工地工作。本公司劳人部为此曾多次对原告劝导应服从公司安排,但原告均以其父是离休干部,身边无子女为理由拒绝。据此,本公司于2003年12月3日对原告下达了调动通知,安排原告去天津分公司工作,但原告拒绝去天津分公司工作。为此,本公司根据《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在征得本公司工会委员会的意见后,作出了辞退原告的决定。请求法院维护企业的自主权。 本期问题: 该公司能否辞退王桂,理由是什么?程序上是否合法? 专家点评本案所涉及的辞退,是指用人单位依法对违反劳动纪律,但又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的职工,实施的强行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劳动纪律制度。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应适用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根据该《暂行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必须具备两个先决条件:一是被辞退职工必须具有该条规定的7种违纪行为之一,本案原告被辞退是因其有7种违纪行为中的第4种“不服从正常调动的”违纪行为。二是辞退违纪职工,在处理程序上必须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环节。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决定辞退的,还应征求本企业工会的意见,待本企业工会签署意见后,向被辞退职工发给辞退证明书。根据本案认定的事实,原告确有不服从正常调动的违纪行为,但被告却未按上述处理程序办理,即被告辞退原告,在程序上不合法。所以公司不能辞退王桂。 案例2 —合同未办终止手续,劳动关系是否终止?

医药行业成功的营销案例

大家一起来汇总医药行业成功的营销案例吧! 类似于像这样的: 2011中国医药十大营销案例 十大营销案例九: 学术决定加速度 2010年,步长创造了丹红注射液年销售额过27亿的奇迹。其高明之处在于:一如既往地借助已经得到国内医学同行认可的强大的理论体系,汲取其固有模式的优势,并通过多种方式来维护品牌的美誉度,最终加速提升销售额。 入选企业:步长制药 入选案例:品牌营销 品种:丹红注射液 背景: 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心脑血管类中成药自2007年起复合增长率为%,高于心脑血管总体用药市场及整个医院用药市场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巨大的市场空间让步长加速了对其相关领域产品的布局。

自2004年问世以来,丹红注射液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年销售增长额,为了进一步提升其市场占有率,步长以学术理论为指导,坚持企业家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三品合一”的营销思想,成功实现了丹红注射液每年的销量突破。 执行: 基于“脑心同治”和“供血不足乃万病之源”的理念已经得到了业界的广泛肯定,步长将这两个理论作为丹红注射液的理论基础,为其学术推广奠定了先天优势。 开展学术活动是步长提升丹红注射液品牌价值的重要方式。步长每年都会联合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及下属各分会召开学术推广会,并根据专业素质和活动能力严格选择推广人员。 此外,步长还会邀请医生到公司进行参观、研讨等活动,让医生充分了解丹红注射液及其临床研究成果,通过医生对患者的宣传提升产品的知名度。 与此同时,步长还专门培育了一支终端药学队伍进行患者教育,直接面对消费者来扩大品牌影响力。 为维护丹红注射液逐渐形成的品牌,步长成立了“品牌战略委员会”。坚持“三品合一”的营销思路,并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品牌不被假冒伪劣产品所侵害。 严格控制质量是步长维护丹参注射液口碑的基础。步长做到自产品上市以来,无一例不良反应记录,使丹红注射液的品牌得到长久维护。

医疗纠纷典型案例

医疗纠纷典型案例 前言:本案是一起严重医疗侵权纠纷案件。患方其权利主张经历了较艰难的过程:2012年6月8日,经新疆金剑司法鉴定所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王某右下肺周围性肺癌的广泛淋巴结转移与被告兵团某师医院2011年9月26日至2011年10月20日期间对其的诊疗有直接因果关系,主要责任,医疗过错“参与度”75%。2012年6月13日原告提起诉讼,7月19日首次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被告医院根本否认自身存在医疗过错,并以上述鉴定是原告自己委托鉴定机构做的鉴定而不予认可,提出要委托国内最权威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兵团某垦区法院准许其重新鉴定和选择疆外权威鉴定机构之要求而休庭,后委托司法部上海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作鉴定。2013年1月8日,上海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来疆主持举行了“听证会”。最终该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意见是:患者肺大泡不达必须手术的阶段,应当首先切除肺癌。故被告兵团某师医院在本案中存在医疗过错,过错参与度40%。据此,被告兵团某师医院存在医疗过错确定无疑,应当依法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2013年3月20日复庭。2013年5月6日兵团某垦区法院判决被告兵团某师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其过错与患者死亡具有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按照40%医疗过错“参与度”作出判决。虽然赔偿数额因患者是兵团职工而不属于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不同和法院未平衡“两个鉴定”以及未正确适用医疗过错“参与度”评判标准而未达预期赔偿数额,但总体上讲属于原告胜诉(原告之初衷不仅仅是主张赔偿,更重要的是“讨个说法”)。此外,判决原、被告各自承担其司法鉴定费用,也是采纳了原告方的意见〖费用悬殊〗}。至此,本起严重医疗损害侵权纠纷案较圆满画上了句号。总结本案成功之处:律师代理医疗纠纷案件应不断探索,包括庭前诉讼方案的设计{程序与实体上},诉讼过程中的抗辩{对抗性},以及患方律师在医疗过错鉴定“听证会”中的重要作用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案件的成败。 以下是本案的代理词,可反映案件基本情况和这类案件运作的脉络,仅供参考。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原告刘某、康某等的委托和新疆西域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本案原告的诉讼代理人。通过庭审,证实被告兵团某师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存在严重医疗过错,其医疗过错与患者死亡的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此,被告兵团某师医院应当依法承担该医疗过错的损害赔偿责

中学生典型案例分析[1]

初中生典型案例分析 吴旺在班级中是男同学的“头”,带着一群男同学“南征北战”是学校的小霸王。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我们做老师的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同情心和由衷的关怀是教育才能的血和肉”。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老师体贴他、关心他、信任他,让他真正感受师爱。 有关资料表明,在大多数情况下,儿童学习胜利感和自卑感受到教师对他们成绩的反应的影响,儿童受表扬越多,对自己的期望就越高,学习就越努力。反之,受到表扬越少,儿童随之产生的自我期望和努力就越少。因此,我特别注意发现捕捉吴旺的“闪光点”。越野赛吴旺跑得很快,我鼓励他,表扬他;他劳动积极,不怕脏、不怕累,我让他负责班级卫生,果然不出所料,他的工作很认真负责,而且态后进生惹事生非,好出风头是为了发泄内心不良情绪。所以,单纯的禁、堵、防的办法往往禁而不止,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吴旺是个聪明的男孩,为老师做事他非常积极。每次课下他都抢着搬作业,为了调动他的积极性,我特意安排他为语文课代表,为大家服务。通过活动,吴旺增强了自信心,也获得了同学们的友谊。 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吴旺有了一些进步,打架的次数减少了,作业也能做了。以前发了试卷,他总是不改错,塞进书包了事。现在一考完试,他就来追问成绩,老师讲评试卷,他在下面专心听着、改着。通过他的努力,学习成绩进步了,打架次数也少了些,集体荣誉感也增强了。 十月份放月假,星期六中午吴的妈打电话问吴旺在校和学校放假的情况的,说还没见人回家,我就叫他妈等等,可能还在街上,晚上可能会回去的,吴的妈嗯嗯啊啊的挂了电话。星期日晚上收假回来吴自修(一)迟到,没迟到几分钟,开会结束后找他出来,只见这学生很憔悴,脸色很青,问其迟到的原因,吴开始闭口不说,我说要打电话问他家人,他怕家人知道,只好制止我,说了实委,放假没有回家,在百姓超市二楼玩赌博,输了两三千块钱,问其钱的来源,说是家里给一部分、现在和以前的同学各借一部分。再问其为何有想去那里玩得想法,吴就说是有前科的,只说不知道为什么又想去,并一再强调不能告诉家人,如告诉的话父母不要他了,他就没书读了,可见其中毒有多深。但后来经了解,吴从开学以来周末就会经常去那里玩,开始手头常有几百块钱,同学们没留意,叫借钱就借给他,后来知道了就不敢借钱给他了。经过几天的了解和谈话,吴都知道自己犯错的后果,但就是不让给家人知道,说说给家人知道的话他就溜出校外。我只好跟政教处说明,暗中通知他妈来学校了。而她妈来学校后也坚决不让给他爸知道,我们又没有他爸的联系方法,只好通知他舅和他妈一起来教育。在他妈来学校的前前后后,他妈打电话给我叫我帮吴瞒住一些事实,不让学校知道,这让我意识到吴之所以会有今天,跟他妈的宠溺和教育脱不了关系。而这件事又告诉我们,只要学生迟到,不管是周末收假回来迟到了,还是学生请假没按时回校,不管迟到的时间是长或短,作为班主任,都必须要及时了解情况,向家长汇报,这样既可负到责任又可保护好自己。 09数本一班 张文东

劳动纠纷大经典案例及解析

劳动纠纷12大经典案例及解析(招聘入职篇)

目录【招聘篇】 招聘广告中的风险防范 对应聘人员审查时的风险防范 【录用篇】 录用通知的法律风险知多少? 【入职篇】 未签订劳动合同,谁之过? 劳动合同,签还是不签 只有三句话的协议也叫劳动合同吗? 劳务协议还是劳动合同 试用期要制定并公示考核标准 试用期不合格怀孕可被辞 随意设置试用期双倍补偿没商议 试用期满不胜任,解聘不用给补偿? 入职培训很迫切,制度告知莫忽略

招聘篇 时下正值用人单位招聘新员工的高峰时期,而招聘又是HR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在一般人眼里招聘中不存在什么法律风险,只有在签订合同时或者劳动用工管理中才存在法律风险。其实不然,任何事情包括劳动争议,都是有前因后果的,劳动合同签订后产生的劳动争议,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招聘时埋下的“祸根”所致。因此,预防劳动争议,就要将关口前移,从防范招聘时的风险做起。 招聘广告中的风险防范 一、典型案例 某公司招聘李先生为中国某大区的营销总监,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合同,约定试用期为4个月。3个月后,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原因是李先生没有达到公司的季度营销目标。为此,李先生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诉,仲裁的结果是公司败诉。原因是公司在招聘广告中并没有列明录用条件,而且劳动合同签订后,公司也没有明确具体的职务说明书,也没有书面告知小李该职务的工作内容以及岗位要求。因此当被质询时,公司无法出具当初双方认可的职务要求,既然没有约定要求,公司又怎么能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呢?当然败诉也是在预料之中的。 二、本案件适用相关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案例点评 或许您会认为,招聘广告只是招聘人员的一种宣传手段而已,会有什么法律风险吗?其

十大保健品经典营销案例分析

十大保健品经典营销案例分析 中国医药保健企业在最近的二十年中发展迅猛,10年来的复合增长率约为13%。近年来,中国医药工业规模和利润持续增长的同时增速在下降。我国医药保健行业主要存在的问题有:行业集中度低、创新研发能力不足、产能过剩、缺乏国际市场经验、成本高、营销模式落后等。 医药保健行业营销案例分析专辑详细总结了国内著名医药品牌的营销案例,如黄金搭档、海王、太太口服液、安利、九芝堂等保健品营销案例。医药保健行业营销案例分析专辑通过对我国医疗保健行业营销案例新形势的充分理解和分析,全面剖析我国药品市场的竞争格局,研究各种营销模式的利弊,以改善国内制药企业的营销战略模式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下面介绍我国十大保健品的经典营销案例: 新中国迎来了60华诞,保健品营销人才辈出,也在不断创造奇迹,更是监管的“重灾区”。回首风风雨雨,笔者按其操作方式,整理出十大保健品营销经典个案,回顾曾经逐鹿此间的群雄。 三株帝国:“证言”神话 一支15万7千人的团队,几乎每一个有人出没的地方都有其营销人员的脚印,从城市到农村,其所到之处总会刮起一股保健浪潮。在全国人民还没有弄清楚保健品是什么的时候,这支“铁军”已经用脚丈量了中国的一寸寸土地;在大多数营销人还不知道什么叫创意的时候,一支支“军团”已经出征,在市场上燃起滚滚狼烟, 如同一支训练有素的虎狼之师,所到之处捷报频传。

路演、试服、证言、买赠,这些后来被广泛采用的方法便诞生在这场摧枯拉朽 的战争中,没有名目繁多的术语,消费者像迎接邮递员一样等着营销人员发小报;没有各种技巧的组合,一部专题中除了证言还是证言,观众们像注射了兴奋剂一样 拥挤过去,拿出自己并不多的钞票,抱一瓶三株口服液仿佛得到了玉露琼浆。80亿元的年销售额,相当于每个中国人为自己的保健花了7元钱,这是一个让医药保健品营销人激动的数字,是一个美丽的传说。而这一切,都在济南一个不起眼的办公室里运筹帷幄,其辉煌的业绩成就了医药保健品营销界的“珠峰”。 后来人每每听到这段往事,仍然会兴奋不已。“三株帝国”,保健品界的真正骄傲,营销人的自豪。 汇仁肾宝:含蓄说“性” 凡进入补肾市场者都不得不仔细研读汇仁肾宝的传奇,其初期采取“人海”战术,凭着“飞机加步枪”的营销策略竭力强迫百姓接受产品信息,令汇仁肾宝开疆拓土势如破竹。 汇仁肾宝在除西藏外的全国所有省份都建立了营销分支机构,覆盖全国2000 余个县(市、区)市场,派出各级营销人员3000余人,所到之处大量投递宣传小报、折页,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条幅,将汇仁肾宝的各种广告贴满大街小巷、住宅区、电线杆及农村的大墙,细致的工作让人感觉汇仁肾宝无处不在。

典型医患关系案例及分析

近一年来的医患关系血色案例 年月日新浪健康综合 年月日上海新华医院医护人员被刺 年月日,上海新华医院胸外科名医护人员受伤,其中人被刺重伤住院。这个被媒体命名为“事件”的医疗纠纷,记者采访当事人刘魁。据了解,本次事件的起因是由于月日刘魁父亲死亡之后,家人无法接受,院方也一直未能做出合理解释。于是次日刘魁家人开始在新华医院急诊大厅摆放花圈抗议,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却将花圈抢走,扔在医院外的马路上,刘家负责看花圈的亲戚也受到袭击,弟妹及姑姑被打,导致家属情绪失控而引发该事件。 年月日同仁医生被砍 据医院的探头录像显示,月日下午时分,同仁医院耳鼻喉诊室二区,埋伏在门口长椅处的王宝洺见该院耳鼻喉科主任徐文走出,掏出一把菜刀,从侧后方砍向了她的头部,一连刀。顿时,徐文倒地,鲜血四溅,但王宝洺仍未罢休。徐文一边举左手挡刀,一边踉跄着跑进了二区内的嗓音诊室。 “我正在给患者看病,一下子就蒙了。”徐文的学生胡蓉说,徐文满脸鲜血,已经无法说话。前后脚的工夫,王宝洺持刀尾随而入,吓跑了周边所有的人。 胡蓉回忆,当时,她上前拉扯王宝洺,并将其慢慢推至二区外的大厅。其间,王宝洺没有伤害她,只是跟着又从门口返回,在嗓音诊室门口堵到了徐文,第三次挥刀乱砍。 “他最后连砍的力气都没了。”胡蓉说,当时,她再次连拉带推,将王宝洺赶出了二区。“纠缠过程中,我的胳膊也被划伤了。”胡蓉说,随后,王宝洺持刀离开。众人赶紧联系上级,对徐文展开抢救。 被患者砍了十几刀徐文医生,左肱二头肌一直被砍到底,骨头都露出来了,神经和肌腱都受损,右前臂骨折,左下肢及前额正中都被砍伤。 年月日东莞长安医院医生被砍 年月日下午,在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医院发生一起持刀行凶案件,凶手卢某先后将该医院医生刘某及伊某砍伤,其中刘某因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行凶男子被医院保安擒获。据悉,行凶男子年初曾找刘某看过病,但因病情无好转而怀恨报复。 年月日潮州院长被砍 广东省潮州男科医院发生一起凶杀案。一名岁的黄姓男子持刀砍向医院医务人员,造成医院副院长当场死亡和两名医务人员受伤。这名男子行凶后当场被潮州警方抓获。据凶犯交代上月在该医院花费约元治疗,但效果不佳且无法退还治疗费用,老婆又吵着跟他离婚,遂怀恨在心。对医务人员产生报复心理。

小学生典型案例分析

小学生典型案例分析 临清市康庄希望小学郭爱华 一、基本情况: 郭某是一位我们班的学生,她是个很腼腆的小女生,性格内向,平时不愿意跟同学们打交道,也不爱说话。在人面前不拘言笑,上课从不主动举手发言,老师提问时总是低头回答,声音小得几乎像蚊子声。面对激烈的竞争,同学们的嘲笑她觉得自己这儿也不行,那儿也不如别人,缺乏竞争勇气和承受能力,导致自信心的缺乏。在班里是一个学习困难的学生,一提考试就没精神。如何帮助她增强自信心,走出这个阴影呢? 二、案例分析: 1.个人因素 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发现她性格内向,在人面前不拘言笑,学习习惯不是很好,上课听讲不太认真,容易走神,老师课后布置的预习和复习工作不能有序进行,课外作业也不能及时、认真地完成。长此以往,学习成绩便越来越不理想,每一次考试都很紧张,很担忧,考试对她来说,一次比一次害怕,一次比一次考得差,经历的挫折多了,失败也就多了,便产生了严重的自卑感,过重的心理负担使他不能正确评价自己的能力,一直怀疑自己的优点。即使在成功面前也很难体验到成功的喜悦,从而陷入失败的恶性循环之中。这样严重影响她的身心健康发展。 2.家庭因素 鲁某某的父母文化水平较低,对她的学习不能有力地指导,孩子过重的压力在未能达到父母期望时,便使孩子形成自卑心理,怀疑自己,否定自己,不安、孤独、离群等情感障碍也会随之而来。 3.教师因素 在学校里,如果教师对一些同学尤其是内向学生不够了解,关注不多,就容易造成对这些同学的评价偏低。一旦如此,几个月或者几个学期以后,这些同学便逐渐产生失落感,在老师那儿他们得不到适时的表扬和赞美,又会受到同学们的奚落和家长的不满。长此以往便否定了自己的一些行为和想法,慢慢不相信自己的能力与水平,也越来越不自信,此时自卑感就慢慢占了上风。 三、辅导策略: 自信的缺失对学生的身心健康、生活、学习都有损害,那么究竟该如何引导学生增强自信,正确地评价自己呢? 1、激励教育,唤起信心。

案例分析 手术室护理安全管理,你我共同的关注

案例分析 | 手术室护理安全管理,你我共同的关注 导语:手术室作为医院的核心科室,是对患者实施抢救,治疗与手术的重要地点。众所周知,手术室是个工作量大、工作时间长、风险高的岗位,在繁忙的工作中存在着各种安全隐患,任何极为简单或看似微不足道的手术,在其过程中都存在着潜在的风险。 手术室护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应该严格进行质量监控,引用现代科学手段,坚持科学管理,使手术室护理安全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切实为患者提供安全、方便、放心、满意的全程优质服务。 那么,手术室护理安全存在哪些不良事件呢? 且看下文整理的典型安全案例分析哦! 案例一压疮 Q1.事件经过

患者陈xx行后入路胸椎间盘切除术,椎管减压植骨融合内固定术,于9:37开始俯卧位,至手术合计6小时23分,术中俯卧位,采取圆柱枕,胸垫于双侧腋前线肋弓处,膝盖垫膝圈保护,因患者消瘦,俯卧位时间长,被动体位,由于手术原因无法改变,术中麻醉状态及手术外力原因,术后患者右侧肋弓腋前线部位可见2cm乘以5cm皮肤破损,其底部淡红色,有少许渗液,属于四级未造成后果事件。 Q2.RCA前的准备 把问题定义为压疮。收集病例相关资料,进行访谈,访谈对象为当日白班护士、患者及其家属。 Q3.找出近端原因 原因之一:患者处于被动体位,手术时间过长 原因之二:未有合适的防压疮用具 原因之三:皮肤压疮评估报告制度执行不力 Q4.根因分析 Q5.确认根本原因 患者处于被动体位,手术时间过长;未有合适的防压疮用具。 Q6.改进措施 尽量缩短手术时间;申购俯卧位啫喱垫及合适防压疮敷料,对于手术时间预计超过3小时者在受压部位贴合适的压疮贴;术前改善患者营

30个经典劳动争议仲裁案例

30个经典劳动争议仲裁案例(含解析) 案例1 —不服调配,能否辞退? 原告:王桂,男,35岁,某安装工程(国有性质)公司职工。被告:某安装工程(国有性质)。原告于2004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1996年,因我父身边无子女,被告照顾将我从其下属单位天津分公司调入父母居住地的被告下属单位机电厂工作,2002年3月又调至被告下属单位安装公司,但未安置工作。2002年4月我曾申请调出,因未成,而于2004年4月又撤回申请,但未安排工作。2003年12月3日,被告劳人部通知我到天津分公司工作,我即向劳人部讲明,父已离休,行走不便;母亲有病,没有照顾不行;孩子幼小,要求仍安排在被告在廊坊的下属单位工作。依据国家劳人部劳人老(1983)34号文件第17条“离休干部身边无子女的,按照在职干部的规定,由当地人事、劳动部门负责调一名外地工作的子女到离休干部安置居住地工作”的规定,被告应将我安置在父母身边即廊坊工作。但当时有关人员非让我去天津,否则辞退。2003年12月14日,被告给我送来一份“辞退证明书”,将我辞退。我不服,经申请仲裁,仲裁机构维持了被告的错误决定,故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撤销被告的辞退决定。被告辩称:原告原在本公司的天津工程处工作,1996年为照顾解决原告的婚姻问题,将原告借调回当地。2002年2月,由于原告不服从调动造成处分。2002年4月4日,原告以孩子小、多病,不适应安装公司工作为理由,申请调出本公司,一年以后又申请撤回请调报告,并承诺服从安排,但仍不下工地工作。本公司劳人部为此曾多次对原告劝导应服从公司安排,但原告均以其父是离休干部,身边无子女为理由拒绝。据此,本公司于2003年12月3日对原告下达了调动通知,安排原告去天津分公司工作,但原告拒绝去天津分公司工作。为此,本公司根据《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在征得本公司工会委员会的意见后,作出了辞退原告的决定。请求法院维护企业的自主权。 本期问题: 该公司能否辞退王桂,理由是什么?程序上是否合法? 专家点评:本案所涉及的辞退,是指用人单位依法对违反劳动纪律,但又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的职工,实施的强行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劳动纪律制度。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应适用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根据该《暂行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必须具备两个先决条件:一是被辞退职工必须具有该条规定的7种违纪行为之一,本案原告被辞退是因其有7种违纪行为中的第4种“不服从正常调动的”违纪行为。二是辞退违纪职工,在处理程序上必须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环节。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决定辞退的,还应征求本企业工会的意见,待本企业工会签署意见后,向被辞退职工发给辞退证明书。根据本案认定的事实,原告确有不服从正常调动的违纪行为,但被告却未按上述处理程序办理,即被告辞退原告,在程序上不合法。所以公司不能辞退王桂。

经典广告案例分析

经典广告案例分析 篇一:经典广告案例分析之手机篇 经典广告案例分析之手机篇 直线网 波导的“战斗机”广告,可谓是家喻户晓(图1),片中由著名歌星李纹驾驶的战机,飞驰在蔚天空中,穿梭于城市之间。广告整个前半段战斗机的内容实际都是三维CG动画! 其中,片中战斗机飞驰的时候机尾喷射出引擎火焰,极大地增强了场景的真实感。那“引擎火焰喷效果是如何制作的呢?妙用3DSMAX中的Video Post与bustion两个模块就可以生成一个可信果了。 制作战斗机尾部引擎“炽热点” 步骤1 打开3DSMAX软件,“file/import”导入战斗机的模型文件(模型制作不是本文介绍重建议采用Nurbs、EditMesh等技术手段自主建模。我们将整个动画预设为60帧的标准。 步骤2 在前视图中,使用建立命令面板中的标准物体:Sphere,建立一个半球体。将其命名为热点”。 步骤3 在左视图中,选择“Non-Uniform Scale”将对象X轴的比例设为16%,绕Z轴将其旋-20°,放置到战机尾部。 步骤4 将对象再多复制几个,同样放置于战斗机尾部喷射口的合适区域。

注:调整物体位置时,可以先选中物体,然后其上会出现 X/Y/Z的各自坐标,此时我们可以直快捷选取,很方便。 步骤5 选中所有的“炙热点”,打开材质编辑器,选中一个材质样本球,调整参数使其接近的色调。给此材质命名并将其赋与场景中的所有“炙热”物体。 渲染一下场景,我们就会看到战斗机尾部几个“炽热点”的效果了。但此时还仅仅是“点”。面,我们使用bustion功能模块来实现飞行时候的“喷射”。 步骤6 在3DSMAX前视图,点击建立命令面板中“/helpers/ SphereGiamo”(图2 )。创建一 SphereGiamo,在变动面板中调整器参数,使其刚好包容一个“半球体”。打开软件的动画记录按并前进到第35帧。将此SphereGiamo“z”轴的比例设长。 注:这里记录的这个动画,就是战斗机起飞时尾部引擎火焰从点火(短距离)到充分喷射(长距离的变化过程!所以SphereGiamo“z”轴的长度就决定了喷射的剧烈程度。最后再如前文所示,创个SphereGiamo,并设置记录动画! 步骤7 打开TrackView功能面板,选中所有的SphereGiamo,打开Environment对话框(图单击Add增加bustion特效。再渲染一下整个三维场景,喷射的效果已经出来了,而且带有了动

医疗纠纷案例

十例医疗事故的典型案例(转载) 一、十例医疗事故典型案例 (一)某产妇,34岁,入院诊断:39+1周妊娠,G2P1L1、LOA巨大儿,未行剖宫产,分娩后产妇出现直肠阴道瘘,其孩子出生后出现左臂臂丛神经损伤。 专家分析:入院查体不全面,观察产程不及时,虽然向家属告知剖宫产的必要性,但未积极付诸行动;对巨大儿、肩难产估计不足,未及时采取助产措施;阴道直肠瘘形成与局部感染有关。鉴定结论:****乙等医疗事故,医方应负次要责任。 (二)患者刘某,女,因发现右乳腺外侧约“花生米”大小肿物5天,于2003年3月17日入住某县医院外科诊治,诊断为右乳腺纤维腺瘤,行乳腺区段切除术,术中见肿瘤2个,分别为3.5cm、2.5cm,质韧,肿物包膜完整,外翻肿物内组织呈鱼肉状;送病理。诊断为:乳腺腺病伴慢性炎,出院后未用特殊治疗。术后约1月,主诉经常发热、流涕、咽痛,门诊给予抗感染治疗。9月29日双侧乳腺肿物疼痛,再次门诊就诊,诊断为乳腺小叶增生,乳腺纤维瘤行对症治疗。于2004年2月因病情加重,去山东省立医院检查并复诊原病理片考虑为:小细胞恶性肿瘤,非何杰金淋巴瘤可能性大。3月9日山东省肿瘤医院会诊原病理片,诊断为:右乳腺粘膜相关型结外边缘区B 细胞淋巴瘤,临床诊断为:乳腺恶性淋巴瘤(Ⅳ期)并行放、化疗。 专家分析:患者乳腺肿块诊断成立,有手术指征;淋巴结外淋巴瘤发病率极低,尤其乳腺原发性淋巴瘤罕见,淋巴网状系统细胞形态复杂,多样性;发生肿瘤时,良性淋巴组织增生与恶性淋巴瘤没有免疫组化及分子检查鉴别诊断极为困难,对不能绝对确诊的病理应做进一步检查;术后6个月,复诊时发烧,双侧乳腺及腋窝淋巴结肿大时,应让患者行进一步检查或建议上级医院检查。 鉴定结论: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应负次要责任。 (三)患者李某,男,左股骨骨折术后2年,于2005年4月6日入住某县人民医院,行左股骨骨折术后内固定物取出术+膝关节松解术,术中致胫骨结节下方骨折。 专家分析:患者左股骨下端骨折术后取钢板、膝关节松解过程中造成左胫骨上端骨折;患者关节部位骨折2年,长期不能正常活动,其骨质不同程度存在疏松、强度下降,易造成骨折。 鉴定结论:****戊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四)患者张某,男,2004年10月10日腰部外伤后造成剧烈腰痛,10月12日入住某乡卫生院外科,入院诊断急性腹膜炎、消化道穿孔。行手术治疗,住院9 天出院。出院后19天,因腹痛,右下腹引流口流出食物残渣,第二次来医院就诊,当日行剖腹探查术,术中发现腹腔广泛粘连,小肠水肿,腹腔污染较重,于空肠上段找到瘘口,并形成窦道,行肠瘘修补,回肠造瘘术。术

典型案例分析

第一讲 什么是法律 ?法律概念:统治阶级制定的,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特征: ?法律的创制性 ?法律的有效性 ?法律的规范性 ?法律的稳定性 ?法律的强制性 ?法律的局限性 法律与政治 ?政治对法的主导作用:1,法律在内容上反映着统治阶级的政治要求。2,政治的发展变化直接导致法律的发展变化。 ?法对政治的制约作用:1,政治斗争原则上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进行;2,政治权力的划分和行使必须有法律依据;3,各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权与法 ?所有权力都来源于法 ?权力行使要有法律根据。 法律的层次和效力 ?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第二讲 法律的本质 ?平等公平正义 法的起源 ?原始社会没有法 ?生产力的发展是法产生的最根本原因; ?法是公平正义的象征: 中国宪法平等权第一案 ? 2002年1月7日,四川大学法学院1998级学生蒋韬将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告上法庭,理由是该行招聘限制身高,违反了宪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定,侵犯了其担任国家机关公职的报名资格。此案被称为“中国宪法平等权第一案”。 法院判决和结果 2002年5月21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对“蒋韬诉人行成都分行招录行员行政诉讼”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裁定驳回了原告蒋韬的起诉。 一审判决后,原告蒋韬未提起上诉。 中国乙肝第一案 ?2003年6月,安徽芜湖人张先著在芜湖市人事局报名参加安徽省公务员考试,经过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在报考该职位的30名考生中名列第一,按规定进入体检程序。2003年9月17日,体检报告显示其属乙肝患者,张先著由于体检结论不合格而不予录取。2003年11月10日,张先著以被告芜湖市人事局的行为剥夺其担任国家公务员的资格、侵犯其合法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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