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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申请表

南京市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申请表

南京市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申请表

编号:申请日期:年月日

临时占用挖掘道路申请表

临时占用、挖掘道路申请表 期: 申请日年月日

临时占道挖掘文明施工承诺书 为了深入持续地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确保高新区辖区城市道路的优美整洁的市容环境,承诺如下: 1、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位置、面积施工,若要延期应提前向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申请办理; 2、在现场明显处悬挂《临时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设置安全标志、全封闭防护设施; 3、按要求恢复路面,保证道路修复后工程质量良好,无沉陷、凹凸不平等;挖掘出来的土方及时清运干净,不得堆积在现场; 4、遵守《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并服从高新区有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 5、主动与交警部门联系,保证道路交通顺畅。 6、《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九条: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美观,禁止车辆轮胎带泥驶入城市道路,司乘人员不得沿途抛撒杂物。运载散体、流体物质的车辆,必须采

取严实密封的防护设施,不得泄漏、遗撒。. 7、若因违反本承诺书前述内容,经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发现、被高新区管委会领导指出批评、被市级部门下发督办整改时,同意从缴纳保证金中分别扣除500元、1000元、1500元。造成路面污染,保洁不及时不到位的,由城市管理局组织辖区环卫部门清扫并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处以被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15元以上40元以下的罚款,但对单位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对个人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200元。 承诺单位: (公章) 年月日 临时占道承诺书 为了深入持续地开展美丽南宁工程,确保高新区辖区城市道路的优美整洁的市容环境,特签订本承诺书,承诺如下: 1、在现场悬挂《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 2、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位置、面积、用途使用。 3、不得建设有固定基础的永久性建(构)筑物。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实施办法(最新)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提高城市道路运行效率,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X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示范区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工程建设活动的,遵循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新城区城市道路的占用、挖掘由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具体负责审批;老城区城市道路的占用、挖掘由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X分局审批,并报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备案。公安交管、规划、环保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的相关工作。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负责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及查处。 第二章占用、挖掘许可管理 第四条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或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须经城市管理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按照规定占用、

挖掘。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一般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示范区管委会批准。 第五条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执行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核定全省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标准的通知》(X建发〔X〕14X号)和《关于调整全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的通知》(X建发〔X〕19X号)有关要求,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1、2。 第六条以下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挖掘后的道路修复,并可免交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但应按挖掘修复费的5%交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投用一年后经城市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 (一)城市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热力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城市道路维修养护项目; (三)由财政投资建设的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其他项目。 第七条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按以下程序办理申请审批手续:

南京市道路交通现状分析与发展建议

市道路交通现状分析与发展建议 侯志勇 100321037 10艺术设计(单)环境艺术 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风景优美。古称金陵,简称宁。地处长江中下游平原东部皖两省交界处,省西南部。东距市300余公里。东接省市、句容市,西邻省市(来安县、南谯区、全椒县)、市(和县)、马市(金家庄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县),南接市(宣州区、郎溪县)、省市,北连省仪征市、省天长市。地跨长江两岸,南北最大纵距140余公里,东西最大横距80余公里,辖区总面积6598平方千米。市区东接省仪征市、市、句容市,西连省市来安县、南谯区、全椒县,市和县,马市金家庄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县,北邻省天长市。市区面积4844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513平方公里。 2004-2005年我市在党中央提出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方针指导下,加快了城市交通发展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重大成就。地铁一号线、二号线正式运营,长江四桥很快通车,城市“井”字形快速环形成等一系列交通建设的完成,为我市的交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与此同时,道路交通建设的问题也同样突出。 一、城市交通现状及存在问题 1.城市交通现状 (1)居民出行:居民出行方式变化明显,表现为步行和自行车出行比例与前两年相比有所下降。所有机动车出行方式比例均明显上升,其中出租车的出行比例逐渐上升,私家车的出行比例急剧上升。 (2)机动车拥有量:自行车居首,电动车次之,私家车最后,对外交通客货运输总量平稳增长,客、货运结构比例没有明显变化,客运仍然以公路为主,而货运以公路、水运为主。 (3)交通建设:围绕“一城三区”、重大基础设施、老城环境整治等,完成了以下主要建设项目:玄武湖隧道、赛虹桥立交桥等重点工程竣工;火车站站前广场竣工;地铁一号南延线;长江四桥工程进展顺利;宁杭高速公路段一期工程27.5公里竣工。以上项目的建设和完成,优化了市的空间布局和路网等级结构,减少了人流与车流相互冲突和干扰,促进了城市交通与土地利用的协调发展。

南京市(市辖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和实有城市道路面积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南京市(市辖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和实有城市道路面积3年数据专题报告 2019版

序言 南京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和实有城市道路面积数据专题报告 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南京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和实有城市道路面积现状、趋势变化。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一个全面、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南京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和实有城市道路面积现状及发展趋势。本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而得。本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南京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和实有城市道路面积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南京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和实有城市道路面积现状 (1) 第二节南京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 一、南京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现状统计 (3) 三、南京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 资比重统计 (3) 四、南京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南京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南京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同全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 资(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南京市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 一、南京市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南京市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占全国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南京市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8)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流程

1、办理依据:(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第三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2)《南京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施。确需临时占用的,应当向城市道路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占用城市道路设施审批手续,交纳占道费,领取城市道路占用执照;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市城市道路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重要路段和规定面积的城市道路设施的临时占用,应当报市城市道路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路段城市道路设施的临时占用报区城市道路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办理条件:无违章记录。 3、办理数量:无限制 4、申请人需提交的全部材料:Ⅰ办理城市道路占用(临时)需提交的资料(1)基建占用:①建设项目立项批文②建筑规划许可证③建设规划红线图④施工单位经营许可证⑤占用申请表⑥占用范围图示(2)装修占用:①占用申请表(3)经营占用:①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发布申请表或市政府相关批文②经营性占用申请表③道路挖掘申请表Ⅱ办理城市道路挖掘需提交的资料(1)立项工程:①建设项目立项批文②规划许可证③规划管线图④施工方案⑤挖掘申请表(2)建设工程:①规划许可证②规划管线图③施工方案④挖掘申请表(3)其他工程:①挖掘申请表②管线示意图(抄表出户工程免)备注:如工程影响交通安全,办理人需提供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交通组织方案;如工程牵涉行道树等园林设施的迁移需先经园林部门批准;如涉及夜间施工等问题还需征得环保部门同意。 5、办理程序或流程:Ⅰ占用:(1)申请者向建设系统政务大厅市政公用局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材料;(2)影响交通安全的,需征求交管部门意见。填写占用审批表,缴纳占用费;(3)发放占用执照、下达监管通知单。Ⅱ挖掘:(1)申请建设系统政务大厅市政公用局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材料;(2)影响交通安全的,需征求交管部门意见。填写挖掘审批表,缴纳挖掘修复费;(3)发放挖掘执照、下达监管通知单。 6.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7.办理部门及性质:南京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机关 8.受理窗口: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223、224窗口 9.受理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建邺区政府旁),奥体中心东面。 10.办理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30——17:30 11.交通到达: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下(4号出口);57路、92路、134路、160路公交车奥体大街——新城大厦站下;129路、170路、186路公交车新城大厦站下;85路、161路公交车奥体中心东大门站下;7路、浦集线公交车奥体中心北门站下;雨乌线公交车青石村站下。

DBT3201-2015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南京)

DB3201 南京市地方技术规范 DB 3201/T 256—2015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2015-08-25发布2015-09-01实施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201/T 256—2015 目次 前言............................................................................... V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一般要求 (5) 5 交通标志 (5) 5.1 一般要求 (5) 5.2 警告标志 (6) 5.2.1 注意儿童标志 (6) 5.2.2 注意行人标志 (7) 5.3 禁令标志 (7) 5.3.1 限制速度标志 (7) 5.3.2 限制速度和禁止停车组合标志 (8) 5.3.3 禁止掉头标志 (8) 5.3.4 禁止驶入类和限制类禁令标志 (8) 5.4 指示标志 (9) 5.4.1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 (9) 5.4.2 允许掉头标志 (10) 5.4.3 停车位标志 (10) 5.5 指路标志 (11) 5.5.1 功能定位 (11) 5.5.2 一般要求 (11) 5.5.3 标志颜色 (12) 5.5.4 信息分层 (12) 5.5.5 快速路指路标志 (12) 5.5.5.1 指路标志系统构成 (12) 5.5.5.2 信息选取 (12) 5.5.5.3 标志设置 (13) 5.5.5.4 入口预告标志 (13) 5.5.5.5 入口处地点方向标志 (14) 5.5.5.6 地点距离标志 (15) 5.5.5.7 出口预告标志 (15) 5.5.5.8 出口标志 (16) 5.5.5.9 下一出口预告标志 (16) 5.5.5.10 出口处地点方向标志 (16) 5.5.6 一般城市道路指路标志 (17) I

南京市城市道路交通工程设计与建设管理导则

市城市道路交通工程设计与建设管理导则 1 总则 1.0.1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城市道路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实施与管理要求,统一道路交通工程规划、设计、建设标准和管理程序,提高工作的规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编制本导则。本导则也是《交通发展白皮书》的具体实施配套文件之一。 1.0.2本导则适用于市区围道路交通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及管理活动,郊县围可参照执行。 1.0.3 本导则的技术规定以国标为依据,结合具体情况和城建实践多年经验编制而成。本规定中未包括容,应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规定执行。 2 道路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及交通设计 2.0.1 道路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道路建设项目应遵循国家规定的“七阶段”基建程序,按序开展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道路规划)、工程勘察设计(含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建设准备(各类基建手续办理、现场“三通一平”等)、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评估等七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先后衔接,互相联系,其通工程设计贯穿于工程设计与建设过程的始终。 2.0.2道路建设项目设计程序 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须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和“先初步设计,后施工图设计”的原则开展,一般应经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 为提高设计水平,道路建设单位应按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对大中型及以上规模的项目和含较大规模构筑物工程的项目在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阶段,组织设计竞赛或设计招投标,择优选择设计方案和设计单位。 道路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须符合国家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施工图设计须遵循初步设计确定的原则、标准和围。道路工程设计应从实际出发,科学确定合理的设计与建设标准,以控制建设成本和提高投资效益。

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一)敷设地下管线的道路挖掘 1、书面申请(原件1份) 2、《杭州市临时占用挖掘道路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性文件及图纸(复印件1份) 4、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及图纸(复印件1份) 5、如埋设排水管线,提供排水接管技术审查意见书(原件1份) 6、挖掘中涉及燃气、热力等地下管线,提供准确管位示意图及监护 措施(原件1份) 7、施工设计图纸(原件) 8、施工方案、道路修复方案及交通组织方案(包括施工进度计划、交通组织措施、机械配置、施工临时排水方案、废弃物处理及现场维护等内容)(原件各1份)(三套方案要有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双方盖章) 9、经公安交警部门批准的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决定书(原件1份) 10、营业执照或机关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1份) 11、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委托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12、安全承诺书(内容需包含施工期间的安全问题及承诺施工完成后 的质保,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盖章,并留下双方联系人和联 系电话)(原件1份) *所有材料都要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窗口受理:滨江区泰安路200号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E5城管局窗口 咨询电话:88005486

(二)新开设车辆出入口或原车辆出入口调整移位的道路挖掘 1、书面申请(原件1份) 2、《杭州市临时占用挖掘道路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性文件及图纸(复印件1份) 4、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及图纸(复印件1份) 5、经公安交警部门批准的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决定书(原件1份) 6、施工设计图纸(原件) 7、施工方案、道路修复方案及交通组织方案(包括施工进度计划、 交通组织措施、机械配置、施工临时排水方案、废弃物处理及现场维 护等内容)(原件各1份)(三套方案要有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双方盖 章) 8、营业执照或机关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1份) 9、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委托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10、安全承诺书(内容需包含施工期间的安全问题及承诺施工完成后 的质保,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盖章,并留下双方联系人和联 系电话)(原件1份) *所有材料都要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窗口受理:滨江区泰安路200号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E5城管局窗口 咨询电话:88005486

南京市(市辖区)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和排水管道长度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南京市(市辖区)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和排水管道长度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引言 本报告针对南京市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和排水管道长度现状,以数据为基础,通过数据分析为大家展示南京市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和排水管道长度现状,趋势及发展脉络,为大众充分了解南京市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和排水管道长度提供重要参考及指引。 南京市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和排水管道长度数据洞察报告对关键因素年 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排水管道长度等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并展开了深入研究。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报告力求做到精准、精确、公正、客观,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并借助统计分析方法科学得出。相信南京市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和排水管道长度数据洞察报告能够帮助大众更加跨越向前。

目录 第一节南京市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和排水管道长度现状 (1) 第二节南京市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 一、南京市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现状统计 (3) 三、南京市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占全国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比重统计 (3) 四、南京市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南京市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南京市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同全国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2017-2018)变动对比分 析 (6) 第三节南京市排水管道长度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 一、南京市排水管道长度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排水管道长度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南京市排水管道长度占全国排水管道长度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南京市排水管道长度(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南京市排水管道长度(2017-2018)变动分析 (8)

市政设施建设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样本 (1)

市政设施建设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 申请人单 位 或 组 织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码 (或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号码 联系电话个 人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申请事项占用挖掘道路用途 占用挖掘道路地址 区街道办(镇) 路(街、巷) 占用 挖掘 道路 种类 人行道路□水泥路□水泥砼路□青石路□彩板路□土路□ 车行道路□水泥砼路□沥青路□彩板路□青石路□ 其他□广场□公共空地□ 占 道 挖 掘 位 置 示 意 图 (此处为简易图,详细的占道挖掘位置图 详见另附A4纸张制图) 占 用 挖 掘 道 路 面 积 1、人行道:长46 米,宽 3.5米, 深度0.5米,占道面积161 平方 米。 2、车行道:长米,宽米, 深度米,占道面积平方米。 3、 占用挖掘道路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施工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职务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 电话 影响交通市政设施情况需要补充说明事项 后附申请书、申请材料清单等申报材料份(共页)申请人(签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说明:1、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经城管局批准,缴纳有关规费并领取占用(挖掘)许可证后,方可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限内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否则,按违法占用(挖掘)处理;2、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期间,未经相关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移动、拆除、损坏市政、交通等设施。3、要做好文明、安全施工。施工现场要使用定型板材设置围栏围蔽,要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或警示标志(灯),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交通及行人安全,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施工结束,必须清理现场,恢复道路原貌。5、占用车行道的还应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 1 -

【建筑工程类】南京市城市道路交通工程设计与建设管理导则

(建筑施工;为;米;千米;设计)南京市城市道路交通工程设计与建设管理导则

南京市城市道路交通工程设计与建设管理导则 (试行)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二○○七年三月五日

目录 1 总则 (1) 2 道路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及交通设计 (1) 2.0.1 道路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1) 2.0.2 道路建设项目设计程序 (1) 2.0.3 道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管理 (2) 2.0.4 道路建设项目建设过程管理 (2) 2.0.5 道路建设项目后期管理 (3) 2.0.6 道路建设项目的一般工作程序 (3) 2.0.7 道路具体规划 (4) 2.0.8 工程方案设计 (4) 2.0.9 工程初步设计 (4) 2.0.10 工程施工图设计 (4) 2.0.11 交通工程设计的编制 (4) 2.0.12 无障碍设施设计的编制 (5) 3 道路交通设计技术指引 (5) 3.1道路功能分类及交通分析 (5) 3.1.1 道路分类与分级 (5) 3.1.2 交通分析 (6) 3.2道路交通工程设计内容 (8) 3.2.1 路段交通工程设计内容 (8)

3.2.2 交叉口交通工程设计内容 (8) 3.2.3 其它设施交通设计 (8) 3.3道路交通工程设计技术指标 (8) 3.3.1 道路交通工程设计控制要素 (8) 3.3.2 路段交通工程设计技术指标 (9) 3.3.3 道路交叉口交通工程设计 (24) 3.4道路交通信号设计 (48) 3.4.1 交通信号灯的设置 (48) 3.4.2 交通信号控制设计 (48) 3.5其它配套设施设计要求 (52) 3.5.1 道路管线设计 (52) 3.5.2 道路交通景观设计 (53) 3.6施工期间交通组织 (54) 3.6.1 一般要求 (54) 3.6.2 交通组织方案设计 (54) 4 附则 (55) 附录1 术语 (56) 附录2 道路交通工程设计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58) 附录3 文本统一注释 (61)

《南京市城市道路(含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南京市城市道路(含高速公路)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处置能力,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在我市发生后的组织抢险施救、勘验取证、疏导交通、反馈信息、处理善后等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运送传染病原体、毒性程度为

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放射性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或可能发生泄漏、失火、爆炸,危及周边公共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防应结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保证道路交通事故后的及时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和装备器材的配备,增强应急救援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少事故诱发因素。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建立以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应对机制,充分发挥参与救助各方力量的自身优势和整体效能,形成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反应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区域、性质、等级及实施救助所需投入的力量,实施分级管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市、区政府为主,实行市、区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市公安局应当与市政府以及交通事故发生地区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南京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Nanjing city road facilities management regulations)

南京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Nanjing city road facilities management regulations)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nanjing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 19941230 (date of promulgation) 19950401 (implementation time) Nanjing city road facilities management regulations (on September 29, 1994, jiangsu province, nanjing 11 session of the tenth people's congress standing committee meeting set on December 30, 1994, jiangsu province, the eighth session of the 12th meeting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people's congress for approval to take effect on April 1, 1995) Chapter I general provisions Chapter ii occupation management Chapter iii mining management Chapter iv maintenance management Chapter v legal responsibility Chapter vi supplementary provisions Chapter I general provisions

南京市城市交通状况的认识及建议

南京市城市交通状况的认识及建议 人的生活里不开衣、食、住、行。当今社会,衣、食、住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了。(注:这里指能够有地方住,吃饱穿暖。不讨论个人追求及房奴等社会问题)。而行却越来越困扰这人们。作为土木工程建筑桥梁专业的一名大学生。这正是我们需要关注的,所以今年我们的实习内容就是以南京为例,了解城市交通状况。 在实习开始之后,我准备亲身感受一下南京市的交通状况。 6月13日,教师说明实习内容。 6月14日,对实习的内容认真计划步骤。 6月15日,我先在就近的江宁大学城经常走的路线先了解一下交通状况。了解情况如下:从学校到大学生经常去的几个点,近距离的乐活,问鼎和大学生活动中心(UTTC),靠近的学校能够直接走过去,远一点的也有17路公交车能够到达。到义乌小商品城,有3路,17路,南广线以及去年五一开通的地铁南延线。经过亲身体验,公交车过分拥挤,而地铁则离大部分学校有较远距离。这给大学生出行造成了一定的问题。 6月16日,上午,我去市区了解市区的家普通状况。由地铁向市区进军,地铁十分方便,去市区的路上十分通畅,但是从地铁上看到的情况则不通,路上有些路段十分拥挤,车辆难以通行。回来我们决定坐公交车回来。在新街口公交车站台的时候我发现,公交车远远不能满足市民的需求,一辆公交车来,人们蜂拥而上,场面十分混乱,让人不得不担心人的安全问题。 6月17日,我去浦口看望一高中时的朋友,顺便了解一下浦口的交通状况。先坐地铁南延线,到新街口转2号线,到集庆门大街下。走了近10分钟左右,来到浦集线公交车的站台,乘车的市民及学生也非常多,上车时的场面与在新街口的场面有过之而无不及。 对于上述出现的一些问题。通过网上查找资料发现,南京目前出现的拥堵现象,只发生在局部地点、只发生在局部时段、只发生在局部方向,且没有大范围、长时间的交通瘫痪。根据科学调查,在公安部畅通工程评价体系规定的调查时间(8:30-11:30和14:00-16:00),全市机动车平均车速为24.94公里/小时。 至于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网上则给出了下列答案: 一是信号灯太多了。二是机动车拥有量:。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南京市机动车拥有量持续增长。目前,主城区75%道路接近或达到饱和状态,车流十分密集。三是新驾驶员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也很大。目前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共60余万名,三年以下驾龄的有13.29万名。新学驾驶员在路上行驶时,往往当快不快、当慢不慢,干扰路段车辆通行速度,干扰路口机动车启动速度。由于新学驾驶员车技生疏导致操作不当,往往引发碰擦、追尾事故,影响交通畅通。以白下区为例,驾龄在三年以下的驾驶员发生事故较多,占总数33%左右。 此外,还有其他原因,如进入冬季季节性拥挤,早晚高峰的交通潮汐现象,越来越多的人住在河西,上班在市区,造成早高峰入城车辆短时间内高度集中、晚高峰时出城车辆短时间内高度集中。,交通瓶颈问题十分突出。还有交通违章对秩序的影响等 以上资料说明了一个现象,就是城市道路的堵。城市堵车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而且其还引发了更多的问题: [飞机] 因为堵车而延误了飞机航班,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 [出租汽车] 由于堵车问题,造成了燃油的浪费燃烧。据统计,堵车一年堵掉的钱能以千万计。 [公共汽车] 堵车能让公共汽车每天少跑一两个来回。 [民警算账] 据统计全市每年多耗8亿~12亿元燃油

南京市城市道路交通工程设计与建设

南京市都市道路交通工程设计与建设治理导则 (试行)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二○○七年三月五日

目录 1 总则 (1) 2 道路建设项目治理程序及交通设计 (1) 2.0.1 道路建设项目差不多建设程序 (1) 2.0.2 道路建设项目设计程序 (2) 2.0.3 道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治理 (2) 2.0.4 道路建设项目建设过程治理 (3) 2.0.5 道路建设项目后期治理 (5) 2.0.6 道路建设项目的一般工作程序 (5) 2.0.7 道路具体规划 (7) 2.0.8 工程方案设计 (7) 2.0.9 工程初步设计 (8) 2.0.10 工程施工图设计 (8) 2.0.11 交通工程设计的编制 (8) 2.0.12 无障碍设施设计的编制 (10) 3 道路交通设计技术指引 (10) 3.1道路功能分类及交通分析 (10) 3.1.1 道路分类与分级 (10) 3.1.2 交通分析 (12)

3.2道路交通工程设计内容 (15) 3.2.1 路段交通工程设计内容 (15) 3.2.2 交叉口交通工程设计内容 (16) 3.2.3 其它设施交通设计 (16) 3.3道路交通工程设计技术指标 (16) 3.3.1 道路交通工程设计操纵要素 (16) 3.3.2 路段交通工程设计技术指标 (18) 3.3.3 道路交叉口交通工程设计 (42) 3.4道路交通信号设计 (80) 3.4.1 交通信号灯的设置 (80) 3.4.2 交通信号操纵设计 (81) 3.5其它配套设施设计要求 (86) 3.5.1 道路管线设计 (86) 3.5.2 道路交通景观设计 (88) 3.6施工期间交通组织 (90) 3.6.1 一般要求 (90) 3.6.2 交通组织方案设计 (91) 4 附则 (92) 附录1 术语 (93)

南京市城市道路交通工程设计与建设管理导则

南京市城市道路交通工程设计与建设管理导则 1 总则 1.0.1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南京城市道路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实施与管理要求,统一道路交通工程规划、设计、建设标准和管理程序,提高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编制本导则。本导则也是《南京交通发展白皮书》的具体实施配套文件之一。 1.0.2 本导则适用于南京市区范围内道路交通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及管理活动,郊县范围可参照执行。 1.0.3 本导则的技术规定以国标为依据,结合南京具体情况和城建实践多年经验编制而成。本规定中未包括内容,应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规定执行。 2 道路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及交通设计 2.0.1 道路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道路建设项目应遵循国家规定的“七阶段”基建程序,按序开展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道路规划)、工程勘察设计(含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建设准备(各类基建手续办理、现场“三通一平” 等)、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评估等七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先后衔接,互相联系,其中交通工程设计贯穿于工程设计与建设过程的始终。 2.0.2 道路建设项目设计程序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须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和“先初步设计,后施工图设计”的原则开展,一般应经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 为提高设计水平,道路建设单位应按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对大中型及以上规模的项目和含较大规模构筑物工程的项目在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阶段,组织设计竞赛或设计招投标,择优选择设计方案和设计单位。 道路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须符合国家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施工图设计须遵循初步设计确定的原则、标准和范围。道路工程设计应从实际出发,科学确定合理的设计与建设标准,以控制建设成本 和提高投资效益。 2.0.3 道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管理 中小型道路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由市建委组织规划、公安交管等部门进行会审;重大

南京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1997修正)

南京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1997修正) 【法规类别】城市交通运输 【批准部门】江苏省人大(含常委会) 【批准日期】1997.08.29 【发布部门】南京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1997.09.25 【实施日期】1997.09.25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京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6月17日实施日期:2004年7月1日)修正 南京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 (1994年9月29日江苏省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制定1994年12月30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根据1997年7月30日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8月29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1997年9月25日公布施行的《关于修改〈南京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道路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设施。城市道路设施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除外。 本条例城市道路设施是指城市道路规划红线范围以内的车行道、人行道、隔离带、广场、桥梁、隧道、高架路、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及其附属市政设施。 第三条南京市市政公用局是本市城市道路设施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道路设施的管理、维护和监督工作。 区、县城市道路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范围和分工,负责城市道路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养护。 建设、规划、公安、工商行政、园林、土地、市容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同主管部门做好城市道路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道路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应当依照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设施应当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和质量标准,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一规划,统筹建设。 城市道路设施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城市道路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申报验收和移交。 与城市道路连接的专用道路,达到城市道路标准的,可以移交城市道路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维护。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道路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对保护城市道路设施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道路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临时占用、挖掘道路申请表

临时占用、挖掘道路申请表 申请日 年月日 期:

临时占道挖掘文明施工承诺书 为了深入持续地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确保高新区辖区城市道路的优美整洁的市容环境,承诺如下: 1、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位置、面积施工,若要延期应提前向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申请办理; 2、在现场明显处悬挂《临时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设置安全标志、全封闭防护设施; 3、按要求恢复路面,保证道路修复后工程质量良好,无沉陷、凹凸不平等;挖掘出来的土方及时清运干净,不得堆积在现场; 4、遵守《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并服从高新区有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 5、主动与交警部门联系,保证道路交通顺畅。 6、《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九条: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美观,禁止车辆轮胎带泥驶入城市道路,司乘人员不得沿途抛撒杂物。运载散体、流体物质的车辆,必须采取严实密封的防护设施,不得泄漏、遗撒。

7、若因违反本承诺书前述内容,经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发现、被高新区管委会领导指出批评、被市级部门下发督办整改时,同意从缴纳保证金中分别扣除500元、1000元、1500元。造成路面污染,保洁不及时不到位的,由城市管理局组织辖区环卫部门清扫并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处以被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15元以上40元以下的罚款,但对单位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对个人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200元。 承诺单位: (公章) 年月日 临时占道承诺书 为了深入持续地开展美丽南宁工程,确保高新区辖区城市道路的优美整洁的市容环境,特签订本承诺书,承诺如下: 1、在现场悬挂《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 2、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位置、面积、用途使用。 3、不得建设有固定基础的永久性建(构)筑物。 4、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

第三十五条 在城市道路两侧建设的市城南京市城市道路规划的要求退让

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在城市道路两侧建设的各类房屋建筑应当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退让城市道路。在详细规划已获批准的地区,应当按照详细规划的规定退让城市道路红线;在未编制详细规划或者详细规划尚未获得批准的地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退让城市道路红线:(一)在规划路幅26米以上的城市道路两侧建设的永久性房屋建筑:1、高度不超过12米(其中住宅不超过4层)的,退让距离不得小于4米;2、高度超过12米不超过24米(其中住宅超过4层不超过9层)的,退让距离不得小于6米;3、高度超过24米不超过50米的,退让距离不得小于10米;4、高度超过50米不超过80米的,退让距离不得小于15米;5、高度超过80米不超过100米的,退让距离不得小于20米;6、高度超过100米的,退让距离不得小于25米;(二)在规划路幅不足26米的城市道路两侧建设的永久性房屋建筑:1、高度不超过12米(其中住宅不超过4层)的,退让距离不得小于3米;2、高度超过12米不超过24米(其中住宅超过4层不超过9层)的,退让距离不得小于4米;3、高度超过24米不超过50米的,退让距离不得小于8米;4、高度超过50米不超过80米的,退让距离不得小于12米;5、高度超过80米不超过100米的,退让距离不得小于15米;6、高度超过100米的,退让距离不得小于18米;(三)高层建筑的附房(裙房)退让应严于本款(一)、(二)项规定,具体标准由规划部门另行确定;(四)临时性的经营性房屋建筑高度不超过4米的,退让距离不得小于3米,高度超过4米不超过8米的,退让距离不得小于4米;(五)围墙(施工临时围墙除外)的退让距离不得小于1米,大门、传达室的退让距离不得小于3米;(六)房屋建筑的地下部分退让城市道路红线不得小于3米,其支护结构的外侧不得进入城市道路红线,超出建筑底层外墙的地下部分的顶板标高不得超过室外地坪;(七)房屋建筑悬挑部分的垂直投影和踏步不得进入本款规定的城市道路退让线。

南京城市交通现状

南京城市交通现状 1.城市交通现状 (1)机动车拥有量:2003年南京市机动车拥有量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机动车拥有量49.5 5万辆,较2002年增长了15.29%;私家车拥有量已达8.8万辆,增长率高达55.87%。 自行车拥有量235.9万辆,增长平缓;电动自行车拥有量为10.9万辆,增长率达162.67%。 对外交通客货运输总量平稳增长,客、货运结构比例没有明显变化,客运仍然以公路为主,而货运以公路、水运为主。 (2)居民出行:居民出行方式变化明显,表现为步行和自行车出行比例与2003年相比有所下降,分别为19.85%和38.66%。所有机动车出行方式比例均明显上升,其中出租车的出行比例是2003年的2.3倍,私家车的出行比例是2003年的3.2倍。 公交整体服务水平有所提高,如在公交平均换乘次数、平均换乘时间、公交出行的两端步行时间和乘坐公交的平均候车时间等方面均比2003年有所下降。 (3)道路交通:南京市主要出入口机动车交通量增幅较大,被调查的50%道路平均增长率50%以上;旧城一新区通道机动车交通量平均增长率达26.91%,主城大部分干道机动车交通量也有较大幅度增长。 2.交通质量评价 (1)道路车速对比分析。根据2003年下半年对南京市市区主要道路的车速调查结果,市区道路高峰小时行程车速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为25.47 km/h。随着机动车拥有量的大幅度增加和私人小汽车使用率的成倍增长,高峰小时的行程车速仍然没有明显下降,这反映了城市交通管理的较高水平。其中龙蟠中路、虎踞路高架、北京东路、北京西路、大光路等路段车速均有所下降;玄武湖隧道、新模范马路、雨花南路等路段车速有所上升。行程车速较低的路段仍然主要集中在新街口中心区附近,车速低于15km/h的瓶颈路段有洪武北路、中山路、中山南路、中山东路、建康路等。 (2)道路饱和度分析。2004年南京市主要道路饱和度绝大部分较2003年明显增加。其原因主要在于,随着机动车拥有量的快速增长,以及私家车使用率的大幅度提高,使得路段高峰小时交通量普遍增加。同时,地铁施工及城市部分路段改造,拓宽,占用部分路宽,也造成道路通行能力下降。 3.南京市交通设施发展的主要问题 (1)城市道路方面。第一,机动化水平发展迅速,道路供需矛盾更加突出。随着机动车的高速增长和私家车使用率的大幅提高,造成高峰时段交通量猛增的状况。然而道路交通设施建设速度低于机动车的增长速度,导致道路饱和度居高不下,车速降低。 第二,路网结构不尽合理。虽然近几年来南京市加快了快速路和支路网建设,但快速路系统尚不成系统,支路网建设还有待加大力度。在私人小汽车高速增长的背景下,现状的道路网系统拥堵程度加剧。 第三,主城与新区之间通道不足,难以适应新市区发展的交通需求。随着市委、市政府“一疏散、三集中”城市建设战略的实施,近年来南京市新市区发展迅速,老城新区之间的交通联系也随之增长,而旧城新区之间的通道建设相对滞后,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新市区的发展,已经成为影响城市发展的一个瓶颈。 第四,交通量过于集中于干道,部分路段处于超饱和状态,分流道路缺乏。从道路建设的角度来说,一方面是由于缺乏疏散交通量的平行干道,另一方面是由于支路建设的匮乏,造成交通量无处疏散。 第五,大规模城市建设占用了有限的道路资源,在交通量不断上升的大背景下,更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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