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唱吧使用,乙方承担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二、房屋地址:
二、房屋租期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元,按季度付款,每一季度共计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一年以后租金以10%递增。即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支付三个月租金给甲方,三个月期满再支付下三个月租金,另再支付元作为押金,如乙方不再承租该房屋,甲方必须返还乙方交纳的押金,不计利息。第二年开始房租半年一付。
3、租赁期间甲方同意乙方转租及转包并予以配合。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
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外,均有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
4、乙方应依法经营交纳相关费用(含税费、物管费、水、电广告费用、等),入住时水电数字:电水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甲、乙双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一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且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得的:
(2)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3)拖欠房租超过三个月以上的。
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并退还当年租金,并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1)、甲方擅自将该房屋承租给第三方:
(2)、甲方未按规定交付出租房屋给乙方使用的;
(3)、违反本合同约定;
(4)、因房屋相关手续不全,导致房屋不能使用的。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因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遵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备:2016年9月5日以前所有的债权债务含水、电、物管、广告费等,均由甲方负责承担,与乙方无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