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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理解

重点理解

1、简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定义 , 国内较大的电

答: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国家在协调以及管理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具体包括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经营协调关系;组织内部经济关系;涉外经济关系;以及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经济法的概念定义为是调整一定范围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的特征

答:⑴综合性 ⑵经济性 ⑶规制性。

3、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答:民事法律关系是社会关系为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时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任何一个民事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所组成,三个要素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民事法律关系。变更其中任何一个要素也就不再是原来的民事法律关系了。民事法律关系的主权又称民事主体,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能够充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有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

4、财产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答:财产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已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财产所有权的特征:1、自权性;2、完全性;3、恒久性;4、弹力性;5、基础性;6、独占性、排他性。

5、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各级、各类组织。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经济组织的内部组织。2、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企业等社会组织意志相与制约,彼此协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3、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4、经济法律关系一般采取较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5、经济法律关系从内容和范围上看还有变动性较大的特点。

6、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答: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的,经济法律关系也不例外。它必须首先有参加者,这就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参加者依据法律、法规,确定彼此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参加者通过经济法律关系,根据设定的权利义务所要获得的财物,所要实现的行为,就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7、破产制度的功能

答: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最大程度的公平清偿;迅速解脱债务人的债务危机,使其重整旗鼓,实现优劣汰机制下市场竞争的新陈代谢促使企业居安思危,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革新和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调动企业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

凝聚力,有利于现代企业文化的建设和传统企业制度的革新;通过产权市场的资产重组,实现存量资本的有效利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8、企业破产的条件

答:破产的条件: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

9、破产费用

答: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10、外资企业特征

答:1,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因而外资企业是具有中国国籍的企业,需非外国企业。2,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设立的企业,此特征使外资企业区别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11、申请设立外资企业,下列情况不予批准

答:1、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2、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3、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4、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5、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12、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答: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特征:募股集资的封闭性;公司资本的不等额性;股东数额的限制性;组织机构可以比较简单。

13、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答: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14、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答: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到法定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有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15、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答:1、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特征:募股集资的封闭性;公司资本的不等额性;股东数额的限制性;组织机构可以比较简单。2、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数额的股东所组成的,其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特征:募股集资的公开性;股东数额的广泛性;股份的等额性;股份可自由转让;

设立要求相对严格。

16、证劵交易的一般规则

答:证券交易是指对已发行的证券进行买卖、流通和转让。1、上市交易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否则,不得上市买卖。2、交易方式主要有现货交易、期货交易和期权交易等。3、交易的限制,下列人员从事证券交易受到限制:(1)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作人员和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2)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3)持有一个股份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的股东。

17、证劵上市的条件

答:1、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股票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公司成立时间须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4)持有股票面值达有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有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18、简述不正当竞争与正当竞争、不平等竞争、垄断的区别

答:1、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1)正当竞争是依法竞争;不下当竞争是违法竞争。(2)正当竞争的目的是促进自身发展,创造社会财富;不下当竞争的目的是为了击败竞争对手,控制市场以谋取暴利或优势。(3)正当竞争是经营者采用正常的、积极的手段求得发展;不正当竞争是经营者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手段诋毁、损害自己的竞争对手,并损害消费者的利益。(4)正当竞争受法律保护,给社会和经营者本身带来正面的效果;不正当竞争给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带来危害,对社会造成负面效应,且会因此而受到法律的制裁。2、不正当竞争与不平等竞争的主要区别:(1)不平等竞争是经营者的外部条件不平等、不公平所造成的;不正当竞争是由于经营者主观违法、违背商业道德造成的。(2)不平等竞争一般不是违法行为,而不正当竞争必定是违法行为。(3)不平等竞争可能影响其他经营者的积极性,但不一定直接损害消费者利益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不正当竞争则直接损害其他经营者利益和消费者的权益,危害社会。不正当竞争与垄断的区别:(1)不正当竞争是一种竞争行为;垄断是一种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为法律所禁止;有些垄断行为则可以由法律认可和维护。(3)不正当竞争行

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垄断行为的主体不仅限于经营者,有时可能还包括某些政府机关。(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济后果一般比为法律所反对的严重垄断的较轻。

19、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则

答:1、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和合法权益。

2、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的原则;国家监督检查原则;社会监督原则。 , 国内较大的电

20、《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

答: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消费者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1、国家全面保护消费者权益;2、经营者依法提供商品或服务;3、交易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4、社会监督。

21、税法构成要素

答:税法的构成要素包括:纳税主体;征税客体;税种和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免税、减税;违章处理。

22、税收法律责任

答:税法规定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收法律责任,它具体包括:1、违反税务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2、偷税、欠税和法律责任;3、行贿的法律责任。

23、保险人的义务)

答:及时签发保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人按约定支付保险费后,保险人应按约定的时间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不得解除合同;说明条款内容;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保密。

24、投保人的义务

答:如实告知的义务;交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提供其所能够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有关证明和资料。

25、会计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原则 交流,电大就

答:《会计法》是指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立法宗旨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以济秩序。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和统一性原则。 大

26、仲裁机构包括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书应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做出。

27、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条件是

答:1,有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4,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

28、仲裁程序

答:1,

申请和受理;2,仲裁庭的组成;3,开庭和裁决

29、第一审判程序

答:1、起诉和受理;2、审理前的准备;3、开庭审理;4、诉讼是止和终结;5、判决和裁定。

一、简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答: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国家在协调以及管理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具体包括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经营协调关系;组织内部经济关系;涉外经济关系;以及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二、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在我国的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以及在经济法的贯彻执行中,必须遵守以下一些基本原则:(1)遵循客观的经济规律的原则。(2)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原则。(3)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三者之间的经济利益的原则。(4)责、权、利、效相结合的原则。(5)公平的原则。

三、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答:我国《民法通则》对我国社会主义民法规定了以下几项原则:1、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合法原则;5、尊重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原则;6、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四、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答:任何一个民事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所组成,三个要素缺一不可。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民事主体,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五、简述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答:财产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已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财产所有权的特征:1、自权性;2、完全性;3、恒久性;4、弹力性;5、基础性;6、独占性、排他性。

六、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各级、各类组织。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经济组织的内部组织。2、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企业等社会组织意志相与制约,彼此协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3、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4、经济法律关系一般采取较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5、经济法律关系从内容和范围上看还有变动性较大的特点。

七、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答: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的,经济法律关系也不例外。它必须首先有参加者,这就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参加者依据法律、法规,确定彼此的权利

和义务,这就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参加者通过经济法律关系,根据设定的权利义务所要获得的财物,所要实现的行为,就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八、简述《企业法》的立法宗旨及基本原则?

答:《企业法》的立法宗旨:保障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明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其合法权益,增强其活力,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9S$}:g5e9u'C9j0e9?&G基本原则:1、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2、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依法缴纳税费、利润的原则;3、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原则;4、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原则;5、保障职工主人翁地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6、民主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7、实行经济责任制的原则;8、贯彻按劳分配与其他分配形式相结合的原则;9、国家授予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的原则;10、企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原则。

九、简述破产的条件?

答:破产的条件: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

十、简述企业破产的法律责任?

答:企业破产的法律责任包括破产违法责任和企业破产责任两部分。 大企业破产责任是指对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企业破产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企业破产责任是指对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破产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十一、简述国有企业监事会的主要职责?

。答:1、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2、检查企业财务,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3、检查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4、检查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十二、简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点?

。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经中国政府批准,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企业。特征:1、合营企业的一方为外国合营者;2、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和盈亏;3、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4、合营企业是经中国政府批准设立的中国法人。

十三、简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点?

答: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由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指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同中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经过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方通过合同来约定合作条件的企业。国内特征:1、契约式企业;2、法人或非法人的企业;3、外国合作者可以

实行回收投资,4、经营管理方式多择化。

十四、简述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的条件以及限制条件?

答: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1、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从事新产品开发,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实现产品升级换代,可以替代出口的;2、年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全部产品产值50%以上,实现外汇收支平衡或有余的。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1、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2、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3、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4、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5、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十五、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答: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十六、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答: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到法定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有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十七、简述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答:1、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8O-L2\"^'m9k5`0A9?)W 特征:募股集资的封闭性;公司资本的不等额性;股东数额的限制性;组织机构可以比较简单。

2、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数额的股东所组成的,其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 国内著特征:募股集资的公开性;股东数额的广泛性;股份的等额性;股份可自由转让;设立要求相对严格。

十八、简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答: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在交易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任何一方只能根据法律顾问的规定可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行使权利,不得将自已的意志非法强加给对方。2、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可以依法根据自己的意愿设定、变更、消灭合同关系。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在从事交易活动

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5、合法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交易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十九、简述要约和承诺的构成要件?

答: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所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发出。4、要约内容具体确定。5、要约须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承诺的构成要件:1、承诺须由受领要约的相对人作出。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应和要约的内容相一致。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二十、简述合同的有效要件?

答:合同的有效要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具有合法的资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标的须确定、可能、合法。

二十一、简述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答:1、强制实际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其按合同规定的标的继续履行的责任方式。

。2、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依法或依约赔偿对方当事人所受的损失的责任方式。3、违约金责任。是指由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在违约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偿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4、定金责任。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二十二、违约责任的概念及其责任形式?

答:1、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 1S(i.M0n/W&s2、违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具有明显的补偿性。违约责任可分为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两类。过错责任是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责任。无过错责任,又称为严格责任,是指不论违约方是否有过错,只要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就应承担违约责任。我国现行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就是无过错责任。

二十三、简述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答: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3、政府统一监管与自律性管理相结合原则。

二十四、简述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则?

答:证券交易是指对已发行的证券进行买卖、流通和转让。1、上市交易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

,否则,不得上市买卖。2、交易方式主要有现货交易、期货交易和期权交易等。3、交易的限制,下列人员从事证券交易受到限制:(1)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作人员和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2)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3)持有一个股份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的股东。

二十五、简述证券上市的条件?

答:

1、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股票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公司成立时间须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4)持有股票面值达有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有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公司申请其公司债券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公司申请其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二十六、简述不正当竞争与正当竞争、不平等竞争、垄断的区别?

答:1、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1)正当竞争是依法竞争;不下当竞争是违法竞争。(2)正当竞争的目的是促进自身发展,创造社会财富;不下当竞争的目的是为了击败竞争对手,控制市场以谋取暴利或优势。(3)正当竞争是经营者采用正常的、积极的手段求得发展;不正当竞争是经营者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手段诋毁、损害自己的竞争对手,并损害消费者的利益。(4)正当竞争受法律保护,给社会和经营者本身带来正面的效果;不正当竞争给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带来危害,对社会造成负面效应,且会因此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2、不正当竞争与不平等竞争的主要区别:(1)不平等竞争是经营者的外部条件不平等、不公平所造成的;不正当竞争是由于经营者主观违法、违背商业道德造成的。(2)不平等竞争一般不是违法行为,而不正当竞争必定是违法行为。(3)不平等竞争可能影响其他经营者的积极性,但不一定直接损害消费者利益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不正当竞争则直接损害其他经营者利益和消费者的权益,危害社会。

3、不正当竞争与垄断的区别:(1)不正当竞争是一种竞争行为;垄断是一种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为法律所

禁止;有些垄断行为则可以由法律认可和维护。(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垄断行为的主体不仅限于经营者,有时可能还包括某些政府机关。(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济后果一般比为法律所反对的严重垄断的较轻。

二十七、简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则?

答:1、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和合法权益。

2、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的原则;国家监督检查原则;社会监督原则。

二十八、简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列举的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答:1、混淆行为,混淆行为中在商品标记上的假冒行为和欺诈行为。2、虚假宣传行为,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3、限购行为,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4、限制竞争行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产品;限制经营者的正当经营活动;以及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限制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5、搭售行为,经营者销售商品时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有其他不合理的条件。6、压价销售行为,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压价销售、低价倾销均属于此种行为。7、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并不完全禁止有奖销售,只有带有欺骗性的有奖销售才被该法所禁止,因为此种有奖销售有仅损害购买者利益,而且影响社会经济秩序。8、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熟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9、商业贿赂行为,经营者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购销商品,属商业贿赂行为。10、串标行为,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以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以及投标者与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11、毁誉行为,经营者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品信誉和商业声誉的行为。

二十九、简述工业产权的特征?

答:工业产权是指人们依法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地区和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工业产权具有以下特征:专用性;地域性;时间性。

三十、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以及法

律责任?

答: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的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三十一、简述授予发明专利的条件?

1.新颖性

2.创造性

3.实用性

三十二、简述消费者的权利?

答:消费者的权利是一种基本人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核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九项权利:1、安全性,这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2、知情权,这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3、自主选择权,这是指消费者享有充分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4、公平交易权,这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5、求偿权,这是指消费者在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6、结社权,这是指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7、获知权,这是指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8、受尊重权,这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和权利。9、监督批评权,这是指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批评的权利。

三十三、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

答: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消费者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1、国家全面保护消费者权益;2、经营者依法提供商品或服务;3、交易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4、社会监督

三十四、 简述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三十五、简述产品质量监督体系?

答:1、国家机关监督;2、社会监督;3、用户、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监督。

三十六、税法的构成要素?

答:税法的构成要素包括:纳税主体;征税客体;税种和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免税、减税;违章处理。/G-

三十七、简述税收的法律责任?

答:税法规定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收法律责任,它具体包括:1、违反税务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2、偷税、欠

税和法律责任;3、行贿的法律责任。

三十八、保险的涵义、保险人与投保人的义务?

答:1、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行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2、保险人的义务:及时签发保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人按约定支付保险费后,保险人应按约定的时间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不得解除合同;说明条款内容;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保密。3、投保人的义务:如实告知的义务;交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提供其所能够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有关证明和资料。

三十九、简述会计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原则?

答:《会计法》是指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立法宗旨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以济秩序。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和统一性原则。

四十、简述审计法的基本原则?

答:1、独立性原则。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2、合法性原则。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3、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公正,保守秘密。

四十一、简述统计法的原则?

答:集中统一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责任制的原则;依法修改统计资料的原则。

四十二、简述第一审判程序?

答:1、起诉和受理;2、审理前的准备;3、开庭审理;4、诉讼是止和终结;5、判决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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